高血糖吃蜂蜜 ?以前就叫哥去医院做检查,他总是拖着,现在说是有高血糖吃蜂蜜,请问有没有最好的治疗方法?

原标题:7天读完一本书 | Day5,阅读打卡!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1981年3月有个年轻的妇女坐在我们对面。她穿着一身橄榄绿服装,黑色的披肩将面部包得严严实实,以抵御深夜的寒意。每逢卡车急刹或颠簸过路面的凹陷,她就会出声祈祷,每次汽车的高低起伏总伴随着她的“奉安拉之名”。她的丈夫身材矮壮,穿着破旧的裤子、天蓝色的长袍,一手抱着婴儿,空出来的那只手用拇指转动着念珠。他嘴唇开合,默默祈祷。同行的还有其他人,总共十来个,包括爸爸跟我,行李箱放在我们两腿之间,盘膝坐在被帆布包起来的后斗上,跟这些陌生人挤在一起,搭乘这辆破旧的俄国卡车。

我们凌晨两点离开喀布尔,自那时起我的内脏就已经翻江倒海。虽然爸爸没有说什么,但我知道在他眼里,晕车是孱弱无能的表现——这可以从他的脸色看出来,有好几次,我的胃收缩得厉害,忍不住呻吟,他的表情很尴尬。那个拿着念珠的矮壮男人——在祈祷的那个妇女的丈夫——问我是不是要吐了,我说可能是。爸爸把头别开。那男人掀起帆布的一角,敲敲驾驶室的窗门,要求司机停下来。司机卡林是个黑瘦的汉子,一张老鹰般的脸上留着小胡子,他摇摇头。

“我们离喀布尔太近了。”他大喊,“让他撑住。”

爸爸低声咕哝了几句。我想告诉他我很抱歉,但刹那间我满嘴唾液,喉底尝到胆汁的苦味。我转过身,揭起帆布,在行进的卡车一边呕吐起来。在我身后,爸爸正向其他乘客赔不是,仿佛晕车是犯罪,仿佛人们到了十八岁就不应该晕车。我又吐了两次,卡林这才同意停车,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担心我弄脏他的车,他赖以谋生的工具。卡林是个蛇头,从被俄国人占领的喀布尔,将人们偷偷运到相对安全的巴基斯坦,这在当时可是日进斗金的生意。他把我们载往喀布尔西南170公里外的贾拉拉巴特,他的堂兄图尔在那边接应,负责再送逃难的人一程,他有一辆更大的卡车,会载着我们通过开伯尔隘口[KyberPass,阿富汗通往巴基斯坦的重要隘口,长60公里。],去往白沙瓦[Peshawar,巴基斯坦中部城市。]。

卡林把车停在路旁,这时我们在玛希帕瀑布以西数公里的地方。玛希帕——它的意思是“飞翔的鱼儿”——是一处山峰,壁立千仞,俯览着下面1967年德国人为阿富汗援建的水电站。数不清有多少次,爸爸跟我路过那座山峰,前往贾拉拉巴特,那个遍地柏树和甘蔗的城市是阿富汗人过冬的胜地。

我从卡车后面跳下去,跌跌撞撞走到路边布满尘灰的护栏。我嘴里涨满了唾液,那是快要呕吐的征兆。我蹒跚着走近悬崖边,下面的深渊被黑暗吞噬了。我弯下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做好呕吐的准备。在某个地方传来树枝劈啪作响的声音,还有猫头鹰的叫声。寒风微微拂动树枝,吹过山坡上的灌木丛。而下面,水流在山谷淌动,传来阵阵微弱的声音。

我站在路肩上,想起我们如何离开家园,那个我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仿佛我们只是外出下馆子:厨房的洗碗盆堆放着沾有肉丸夹饼残渣的盘子,盛满衣物的柳条篮子摆在门廊,被褥还没叠好,衣橱里挂着爸爸做生意穿的套装。起居室的墙上仍挂着壁毯,我妈妈的图书仍拥挤地占据着爸爸书房里的架子。我们出逃的迹象很微妙:我父母的结婚照不见了,爷爷跟纳达尔国王站在死鹿之前合影的那张老照片杳然无踪。衣橱里少了几件衣服。五年前拉辛汗送我的那本皮面笔记本也消失了。

早晨,贾拉鲁丁——五年来的第七个仆人——兴许会以为我们出去散步或者兜风。我们没有告诉他。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我想起歌手艾哈迈德·查希尔,他在我13岁生日那天弹奏手风琴。他和几个朋友开车去兜风,随后有人在路边发现他的尸体,有颗子弹射中他的后脑。那些人无所不在,他们将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哪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对卖肉的老板抱怨几句宵禁,你的下场很可能是在牢栏之后望着俄制步枪的枪管。甚至在吃晚饭的桌子上,在自家的屋子里,人们说话也得深思熟虑——教室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

我三更半夜在这路边干什么呢?我应当躺在床上,盖着毯子,身旁放着一本毛边的旧书。这肯定是一场梦,肯定是。明天早晨,我会醒来,朝窗外望出去:人行道上没有那些阴沉着脸的俄国士兵在巡逻;没有坦克在我的城市里面耀武扬威,它们的炮塔活像责难的手指那样转动;没有断壁残垣,没有宵禁,没有俄国军队的运兵车在市场上迂回前进。这时,我听到爸爸和卡林在我身后讨论到了贾拉拉巴特的安排,持续了一根烟的时间。卡林一再向爸爸保证,他的兄弟有辆“很棒的、质量一流的”大卡车,到白沙瓦去可谓轻车熟路。“他闭上眼也能把你们送到那儿。”卡林说。我听见他跟爸爸说,他和他的兄弟认识把守关卡的俄国和阿富汗士兵,他们建立了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这不是梦。一架“米格”战斗机突然从头顶呼啸而过,仿佛在提醒这一切都是真的。卡林扔掉手里的香烟,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指向天空,做出射击的姿势,他朝那架米格吐口水,高声咒骂。

我想知道哈桑在哪里。跟着,不可避免地,我对着杂草丛吐出来,我的呕吐声和呻吟声被米格震耳欲聋的轰鸣淹没了。

过了二十分钟,我们停在玛希帕的检查站。司机没熄火,跳下车去问候走上前来的声音。鞋子踏上沙砾。短促的低声交谈。火机打火的声音。“谢谢。”有人用俄语说。

又一声打火的火机声。有人大笑,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劈啪声让我跳起来。爸爸伸手按住我的大腿。发笑的那个男人哼起歌来,带着厚厚的俄国口音,含糊走调地唱着一首古老的阿富汗婚礼歌谣:

慢慢走,我心爱的月亮,慢慢走。

鞋子踏上柏油路。有人掀开悬挂在卡车后面的帆布,探进三张脸。一张是卡林,其他是两个士兵,一个阿富汗人,另外的是一个咧嘴而笑的俄国佬,脸庞像牛头犬,嘴巴叼着香烟。在他们身后,一轮明月高悬在空中。卡林和那个阿富汗士兵用普什图语谈了几句。我听到一点——有关图尔和他的霉运。俄国士兵把头伸进卡车的后斗,他哼着那首婚礼歌谣,手指敲打着卡车的后挡板。虽然月色昏暗,我还是能看到他的炯炯目光,扫视过一个又一个的乘客。尽管天气寒冷,他的额头仍有汗珠渗出。他的眼光落在那个戴着黑色披肩的妇女身上,他眼睛死死盯着她,朝卡林说了几句俄语。卡林用俄语简略地回答。那士兵听了之后转过身,更简略地咆哮了一下。阿富汗士兵也开口说话,声音低沉,晓之以理。但俄国士兵高声说了几句,他们两个畏缩了。我能感到身旁的爸爸变得紧张起来。卡林假咳几声,低下脑袋,他说俄国士兵想与那位女士单独在卡车后面相处半个钟头。

那年轻的妇女拉下披肩,盖住脸,泪如泉涌。她丈夫膝盖上那个婴孩也哭喊起来。那个丈夫的脸色变得跟天上的月亮一样苍白,他跟卡林说,求求那个“士兵老爷”发发善心,也许他也有姐妹,也有母亲,也许他还有妻子。俄国佬听卡林说完,连珠炮般叫嚣了几句。

“这是他放我们通过的代价,”卡林说,他不敢正视那丈夫的眼光。

“但我们已经付出可观的报酬,他得到了一大笔钱。”丈夫说。

卡林跟俄国士兵交谈。“他说……他说任何代价都有一点附加税费。”

那当头,爸爸站起身。这回轮到我用手按住他的大腿了,可是爸爸将其抹开,拔起腿来,他站立的身影挡住了月光。“我要你跟这个家伙说几句,”爸爸说,他在跟卡林说话,但眼睛直望着那个俄国兵,“你问他的羞耻到哪里去了。”

他们交谈。“他说这是战争。战争无所谓羞耻。”

“跟他说他错了。战争不会使高尚的情操消失,人们甚至比和平时期更需要它。”

你每次都得充好汉不可吗?我想,心怦怦跳。你就不能忍哪怕一次吗?但我知道他不会——忍气吞声不是他的本性。问题是,他的本性正要送我们上西天。

俄国兵对卡林说了什么,嘴角露出一丝邪笑。“老爷,”卡林说,“这些俄国佬跟我们不同,他们不懂得尊重、荣誉是什么。”

“他说在你脑袋射颗子弹一定很爽,就像……”卡林说不下去,但朝那个被士兵看中的女人努努嘴。那士兵弹掉手里还没吸完的香烟,取下他的手枪。看来爸爸要死在这里了,我想,事情就会这么发生。在我的脑海里,我念了一段从课堂上学来的祈祷。

“告诉他,我就算中了一千颗子弹,也不会让这龌龊下流的事情发生。”爸爸说。我的心思一闪,回到六年前那个冬天。我,在小巷的拐角处窥视。卡莫和瓦里把哈桑按在地上,阿塞夫臀部的肌肉收紧放松,他的屁股前后晃动。我算哪门子英雄?只担心风筝。有时我也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爸爸的亲生儿子。

脸庞像牛头犬的俄国兵举起他的枪。

“爸爸,坐下吧,求求你,”我说,拉着他的衣袖,“他真的会朝你开枪。”

爸爸将我的手打开。“我什么也没教过你吗?”他生气地说,转向那个一脸坏笑的士兵,“告诉他最好一枪就把我打死,因为如果我没有倒下,我会把他撕成碎片。操他妈的。”

听完翻译,俄国兵狞笑依然。他打开保险栓,将枪口对准爸爸的胸膛。我的心快要跳出喉咙,用双手把脸掩住。

完了,完了。我十八岁,孤身一人,在这世上举目无亲。爸爸死了,我得埋葬他。把他埋在哪里呢?埋完之后我该去哪里呢?

但我睁开眼睛,看到爸爸仍站着,脑里这些盘旋的念头停止了。我看见又一个俄国兵,还有其他人。他的枪口朝天,冒出一阵烟雾。那个要射杀爸爸的士兵已经把他的武器收好,立正敬礼。我从未像此刻一样,又想笑又想哭。

第二个俄国军官头发灰白,身材魁梧,用一口破法尔西语对我们说话。他为他手下的所作所为道歉,“俄国送他们来这里战斗,”他说,“但他们只是孩子,一来到这里,他们就迷上了毒品。”他恨恨地望着那个年轻的士兵,如同严父被儿子的行为不端激怒。“这个家伙现在药性发作。我会试试阻止他……”他挥手让我们离开。

顷刻之后,我们的车开走了。我听到一声大笑,跟着传来第一个士兵的声音,含混而走调地唱着那古老的婚礼歌谣。

我们在路上默默行进了十五分钟,那年轻妇女的丈夫突然站起来,做了一件在他之前我曾见到很多人做过的事情:他亲了爸爸的手。

图尔的霉运。在玛希帕那边,我不是从短暂的交谈中听到过这句话吗?

大约在太阳上山之前一个钟头,我们驶进了贾拉拉巴特。卡林匆匆将我们从卡车领进一座房子。那是单层的平房,位于两条土路的交叉处,路的两边是平房,还有没开门的商店,种着合欢树。我们拖着行李走进屋子里头,我拉起衣领,以抵御严寒。不知道为什么,我记得有萝卜的味道。

我们刚进入那间昏暗且一无所有的房间,卡林就把前门锁上,拉上那代替窗帘的破布。跟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我们坏消息。他的兄弟图尔没法送我们去白沙瓦。上个星期,他那卡车的发动机坏了,图尔还在等零件。

“上星期?”有人叫道,“要是你知道这事情,为什么还把我们带到这里来?”

我用眼角的余光瞥见一阵急遽的动作。随后有个模糊的身影穿过房间,接下来我看到的事情是,卡林猛然撞在墙上,爸爸的双手掐住他的脖子。

“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爸爸愤怒地说,“因为他要赚这一程的车费,他只在乎这个。”卡林发出哽咽的声音,唾液从嘴角流出来。

“把他放下来,老爷,你会杀了他的。”有个乘客说。

“我正要这么做。”爸爸说。这个屋子里面其他人所不知道的是,爸爸并非在开玩笑。卡林脸色涨红,双脚乱踢。爸爸仍掐着他,直到那个年轻的妈妈,被俄国兵看中那个,求他放手。

爸爸终于放手,卡林瘫倒在地板上,翻滚喘气,房间安静下来。不到两个钟头之前,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的清白,爸爸甘愿吃一颗子弹。而如今,若非同一个女人的求情,他会毫不犹豫地将一个汉子掐死。

隔壁传来一阵敲打的声音。不,不是隔壁,是地下。

“那是什么?”有人问。

“其他人,”卡林呼吸艰难地喘息着,“在地下室。”

“他们等多久了?”爸爸说,眼睛盯着卡林。

“我记得你说过那辆卡车是上星期坏的。”

卡林揉揉脖子,“应该是再上一个星期的事情。”

“要过多久零件才会到?”爸爸咆哮了。卡林身子一缩,但哑口无言。我很高兴身边漆黑一片,我可不想看到爸爸杀气腾腾的凶相。

卡林打开门,门后是通往地下室的破楼梯,一股像霉菌的潮湿臭味扑鼻而来。我们一个个下去,楼梯被爸爸压得吱嘎作响。站在寒冷的地下室里面,我感到黑暗中有很多双一眨一眨的眼睛在看着我们。我看见房间到处有人蜷缩着,两盏昏暗的煤油灯将他们的身影投射在墙上。地下室的人窃窃私语,除此之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滴水的声音,还有刮擦声。

爸爸在我身后叹了口气,把行李包扔下。

卡林告诉我们,应该再过几天,卡车就可以修好了。那时我们便可前往白沙瓦,奔上那通往自由和安全的旅途。

接下来那个星期,地下室就是我们的家;到了第三晚,我发现了刮擦声的来源:老鼠。

待得眼睛适应了黑暗,我数出地下室里面约莫有三十个难民。我们肩挨着肩,倚墙而坐,吃着饼干、面包,配以椰枣和苹果。第一天夜里,所有的男人在一起祷告,当中有个问爸爸为什么不加入,“真主会拯救我们所有人,你怎么不向他祷告呢?”

爸爸重重哼了一声,伸伸他的双腿。“能够救我们的是八个气缸和一个好的化油器。”这句话让其他人说不出话来,再也不提真主的事。

第一天夜里稍晚的时候,我发现卡莫和他父亲藏身在我们这群人之间。看到卡莫坐在地下室里面,距我只有数尺之遥,这太让我吃惊了。但当他和他的父亲走到我们这边来的时候,我看见了卡莫的脸,真的看见了……

他枯萎了——显然没有其他词可以代替这个。他双眼空洞地看着我,丝毫没有认出我。他耷拉着肩膀,脸颊凹陷,似乎已经厌倦了附在下面的骨头上。他的父亲在喀布尔有座电影院,正在跟爸爸诉苦,三个月前,他的妻子在庙里,被一颗流弹击中,当场毙命。然后他跟爸爸说起卡莫,我零星听到一点:不该让他一个人去的……你知道,他那么俊美……他们有四个人……他试图反抗……真主……血从那儿流下来……他的裤子……不再说话……目光痴呆……

我们在地下室与老鼠做伴一个星期之后,卡林说没有卡车了,卡车没法修。

“还有另外的选择,”卡林说,在一片哀叹之中,他提高了声音。他的堂兄有辆油罐车,曾经用它偷运过几次旅客。他就在这里,在贾拉拉巴特,也许可以装下我们所有人。

除了一对老年夫妻,其他人都决定上路。

那晚我们离开,爸爸和我,卡莫和他的父亲,还有其他人。卡林和他的堂兄阿吉兹,一个方脸秃顶的汉子,帮助我们进入油罐。汽车发动了,停在那里,我们挨个爬上油罐车的后踏板,爬上后面那条梯子,滑进油罐。我记得爸爸爬到一半,从梯子一跃而下,从口袋里掏出烟盒。他把盒子清空,从土路中央抓起一把灰泥。他亲吻泥土,把它放进盒子,把盒子放进胸前的口袋,贴着他的心。

你张开嘴巴,张得大大的,连腭骨都咯咯作响。你下令自己的肺吸进空气,如今,你需要空气,现在就需要。但是你肺里的气道不听使唤,它们坍塌,收紧,压缩,突然之间,你只能用一根吸管呼吸。你的嘴巴闭上,嘴唇抿紧,你所能做的,只是发出一阵窒息的咳嗽。你双手抽搐,晃动。身体里似乎某个地方有座水坝决堤,冰冷的汗水汹涌而出,浸湿你的身体。你想哭喊。如果你能,一定喊出声来。可是你必须吸气才能哭喊。

地下室已经够暗了,油罐更是不见天日。我右看,左看,上看,下看,伸手在眼前挥动,可是什么也见不到。我眨眼,再眨眼,不见五指。空气不对劲,它太厚重了,几乎是固态的。空气不应该是固态的。我很想伸出手,把空气捏成碎片,把它们塞进我的气管。还有汽油的味道,油气刺痛我的眼睛,好像有人拉开我的眼皮,拿个柠檬在上面摩擦。每次呼吸都让我的鼻子火辣辣的。我会死在这样的地方,我想。尖叫就要来了,来了,来了……

接着出现了小小的神迹。爸爸卷起我的衣袖,有个东西在黑暗中发出绿光。光芒!爸爸送的手表。我的眼睛盯着那萤绿的指针。我害怕会失去它们,我不敢眨眼。

慢慢地,我对周边的景况有所知觉。我听到呻吟声,还有祷告声。我听到一个婴儿哭喊,母亲在低声安抚。有人作呕,有人咒骂俄国佬。卡车左右摇晃,上下颠簸。大家的头撞上金属板。

“想着一些美好的事情,”爸爸在我耳边说,“快乐的事情。”

美好的事情,快乐的事情。我放任自己思绪翻飞,浮现出来的是:

星期五下午,在帕格曼。一片开阔的草地,上面有繁花满枝头的桑椹树。哈桑和我坐在浅及脚踝的野草上,我拉着线,卷轴在哈桑长满老茧的手里滚动,我们的眼睛望着天空中的风筝。我们默默无声,但并非因为我们无话可说,而是因为我们之间无需交谈——那些自出世就认识、喝着同样奶水长大的人就是这样。和风拂过草丛,哈桑放着线。风筝旋转,降下,又稳定了。我们的影子双双,在波动的草丛上跳舞。草地那端,越过那低矮的砖墙,某个地方传来谈话声、笑声,和泉水的潺潺声。还有音乐,古老而熟悉的曲调,我想那是雷巴布琴[Rubab,阿富汗民族乐器。]演奏的《莫拉曲》。墙那边有人喊我们的名字,说到时间喝茶吃点心了。

我不记得那是何年何月的事情。我只知道记忆与我同在,将美好的往事完美地浓缩起来,如同一笔浓墨重彩,涂抹在我们那已经变得灰白单调的生活画布上。

剩下的路程只在脑海里留下零零碎碎、时隐时现的记忆,多数跟声音和味道有关:米格战斗机在头顶轰鸣;断断续续的枪声;旁边有驴子昂昂叫;一阵铃铛的声音和羊群的咩咩叫;车轮压上沙砾的响声;黑暗中婴孩的哭嚎;汽油、呕吐物和粪便的臭味。

接下来我还记得的,是爬出油罐之后清早耀眼的光线。我记得自己抬脸向天,眯着眼睛,大口呼吸,仿佛世间的空气即将用完。我躺在泥土路一边,下面是怪石嶙峋的坑壕,我望着清晨灰蒙蒙的天空,为空气感恩,为光芒感恩,为仍活着感恩。

“我们在巴基斯坦,阿米尔。”爸爸说,他站在我身边,“卡林说他会唤来巴士,把我们送到白沙瓦。”

我翻过身,仍趴在冰冷的泥土上,看到爸爸脚下两边放着我们的行李箱。从他双腿间的三角形望去,我看到油罐车停在路边,其他逃难的人正从后面的梯子下来。更远处,大地在灰蒙的天空下宛如铅板,土路伸延而去,消失在一排碗状的山丘之后。有座小小的村落沿着马路,悬挂在向阳的山坡上。

我把眼光转回我们的行李箱,它们让我替爸爸感到难过。在他打造、谋划、奋斗、烦恼、梦想了一切之后,他的生命只剩下这么点东西: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和两个手提箱。

有人在哭喊。不,不是哭喊,是哀嚎。我看到旅客围成一团,听到他们焦急的声音。有人说了一个字:“油气。”有人也说了。哀嚎变成撕心裂肺的惨叫。

爸爸跟我匆忙走到那堆围观者身边,推开他们,走上前去。卡莫的父亲盘腿坐在围观的人群中间,身体前后摇晃,亲吻着他儿子死灰的脸。

“他没气了!我的儿子没气了!”他哭喊着。卡莫毫无生气的身体躺在他父亲的膝盖上,他的右手软软垂着,随着他父亲的哭泣来回抖动。“我的孩子!他没气了!安拉,帮帮他,让他活过来!”

爸爸在他身边跪下,伸手揽住他的肩膀。但卡莫的父亲把他推开,冲向跟他堂兄站在旁边的卡林。接着发生的事情太快、太短,甚至不能称之为扭打。卡林吃惊地大叫,朝后退去。我看见一只手挥舞,一只脚踢出。过了一会儿,卡莫的父亲手里拿着卡林的手枪站着。

“别杀我!”卡林哭喊。

但我们所有人还来不及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卡莫的父亲将枪口伸进自己的嘴里。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声回荡的枪响,不会忘记那一道闪光和溅出的血红。

我又弯下腰,在路边干呕。

弗里蒙特,加利福尼亚,1980年代

正是在美国生活,让他得了溃疡。

我记得我们两个走过几条街道,在弗里蒙特的伊丽莎白湖公园散步,看着男孩练习挥棒,女孩在游戏场的秋千上咯咯娇笑。爸爸会利用步行的机会,长篇大论对我灌输他的政治观点。“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个真正的男人,阿米尔,”他说,他伸出手指数着,“美国这个鲁莽的救世主,英国,还有以色列。剩下那些……”通常他会挥挥手,发出不屑的声音,“他们都像是饶舌的老太婆。”

他关于以色列的说法惹恼了弗里蒙特的阿富汗人,他们指责他亲近犹太人,而这实际上就是反对伊斯兰。爸爸跟他们聚会,喝茶,吃点心,用他的政治观念将他们气疯。“他们所不明白的是,”后来他告诉我,“那跟宗教毫无关系。”在爸爸眼里,以色列是“真正的男人”居住的岛屿,虽然处在阿拉伯海洋的包围之下,可是阿拉伯人只顾着出卖石油赚钱,毫不关心自家人的事情。“以色列干这个,以色列干那个,”爸爸会模仿阿拉伯人的语气说,“那做些事情啊!行动啊!你们这些阿拉伯人,那么去帮巴勒斯坦啊!”

他讨厌吉米·卡特,管他叫“大牙齿的蠢货”。早在1980年,我们还在喀布尔,美国宣布抵制在莫斯科举办的奥运会。“哇!哇!”爸爸充满厌恶地说,“勃列日涅夫入侵阿富汗,那个捏软柿子的家伙居然只说我不去你家的泳池游泳。”爸爸认为卡特愚蠢的做法助长了勃列日涅夫的气焰。“他不配掌管这个国家。这好像让一个连自行车都不会骑的小孩去驾驶一辆崭新的卡迪拉克。”美国,乃至世界需要的是一个强硬的汉子,一个会被看得起、会采取行动而非一筹莫展的人。罗纳德·里根就是这样的硬汉。当里根在电视现身,将俄国称为“邪恶帝国”,爸爸跑出去,买回一张照片:总统微笑着竖起拇指。他把照片裱起来,挂在入门的墙上,将它钉在一张黑白的老照片右边,在那张照片里面,他系着领带,跟查希尔国王握手。我们在弗里蒙特的邻居多数是巴士司机、警察、加油站工人、靠救济金生活的未婚妈妈,确切地说,全都是被里根的经济政策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蓝领工人。爸爸是我们那栋楼惟一的共和党员。

但交通的浓雾刺痛他的眼睛,汽车的声响害他头痛,还有,花粉也让他咳嗽。水果永远不够甜,水永远不够干净,所有的树林和原野到哪里去了?开头两年,我试着让爸爸参加英语培训班的课程,提高他那口破英语,但他对此不屑一顾。“也许我会把‘cat’拼出来,然后老师会奖给我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我就可以跑回家,拿着它向你炫耀了。”他会这么咕哝。

1983年春季的某个星期天,我走进一家出售平装旧书的小店,旁边是家印度电影院,往东是美国国家铁路和弗里蒙特大道交界的地方。我跟爸爸说等我五分钟,他耸耸肩。他当时在弗里蒙特某个加油站上班,那天休假。我看到他横跨弗里蒙特大道,走进一家杂货便利店,店主是一对年老的越南夫妻,阮先生和他的太太。他们白发苍苍,待人友善,太太得了帕金森症,先生则换过髋骨。“他现在看起来像《无敌金刚》了,”她总是这么笑着对我说,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记得《无敌金刚》吗,阿米尔?”接着阮先生会学着李·梅杰斯,怒眉倒竖,以缓慢的动作假装正在跑步。

我正在翻阅一本破旧的麦克·汉默[MikeHammer,美国作家迈克·斯毕兰(MikeSpillane1918~)创作的系列恐怖小说主角。]悬疑小说,这当头传来一声尖叫,还有玻璃碎裂的声音。我放下书,匆匆穿过马路。我发现阮先生夫妇在柜台后面,脸如死灰,紧贴墙壁,阮先生双手抱着他的太太。地板上散落着橙子,翻倒的杂志架,一个装牛肉干的破罐子,爸爸脚下还有玻璃的碎片。

原来爸爸买了橙子,身上却没有现金。他给阮先生开了支票,阮先生想看看他的身份证。“他想看我的证件,”爸爸用法尔西语咆哮,“快两年了,我在这里买这些该死的水果,把钱放进他的口袋,而这个狗杂碎居然要看我的证件!”

“爸爸,这又不是针对你。”我说,朝阮氏夫妇挤出微笑,“他们理应查看证件的。”

“我不欢迎你在这里,”阮先生说,站在他妻子身前,他用拐杖指着爸爸,然后转向我,“你是个很好的年轻人,但是你爸爸,他是个疯子。这里再也不欢迎他。”

“他以为我是小偷吗?”爸爸抬高了声音说,外面围满了旁观的人,“这是个什么国家?没有人相信任何人!”

“我叫警察。”阮太太说,她探出脸来,“你走开,要不我喊警察。”

“求求你,阮太太,别叫警察。我把他带回家,请别叫警察,好不好?求求你。”

“好的,你带他回家,好主意。”阮先生说。他戴着金丝眼镜,眼睛一直望着爸爸。我隔着门去拉爸爸,他出来的时候踢飞一本杂志。我说服他别再走进去,然后转身到店里向阮氏夫妇道歉,告诉他们爸爸处境艰难。我把家里的电话和地址给了阮太太,告诉她估计一下损失了多少东西。“算好之后请打电话给我,我会赔偿一切的,阮太太,我很抱歉。”阮太太从我手里接过纸片,点点头。我看到她的手比平时抖得更厉害,那让我很生爸爸的气,他把一个老太太吓成这样。

“我爸爸仍在适应美国的生活。”我解释着说。

我想告诉他们,在喀布尔,我们折断树枝,拿它当信用卡。哈桑和我会拿着那根木头到面包店去。店主用刀在木头上刻痕,划下一道,表示他从火焰升腾的烤炉取给我们一个馕饼。每到月底,爸爸按照树枝上的刻痕付钱给他。就是这样。没有问题,不用身份证。

但我没告诉他们。我谢谢阮先生没叫警察,带爸爸回家。我炖鸡脖子饭的时候,他在阳台抽烟生闷气。我们自白沙瓦踏上波音飞机,到如今已经一年半了,爸爸仍在适应期。

那晚我们默默吃饭。爸爸吃了两口,把盘子推开。

我的眼光越过桌子,望着他,他的指甲开裂,被机油弄得脏兮兮的,他的手指刮伤了,衣服散发出加油站的味道——尘灰、汗水和汽油。爸爸像个再婚的鳏夫,可是总忍不住想起故去的妻子。他怀念贾拉拉巴特的甘蔗地,还有帕格曼的花园。他怀念那些在他屋里进进出出的人们,怀念索尔市集拥挤的通道,他走在那里,和他打招呼的人认得他,认得他的父亲,认得他的祖父,那些跟他同一个祖宗的人们,他们的过去交织在一起。

对我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

对爸爸来说,这是个哀悼过去的地方。

“也许我们应该回到白沙瓦。”我说,盯着在玻璃杯里面的水上浮动的冰块。我们在那里度过了半年的光阴,等待移民局核发签证。我们那间满是尘灰的房子散发出脏袜子和猫粪的气味,但住在我们周围的全是熟人——至少爸爸认得他们。他会邀请整条走廊的邻居到家里吃晚饭,他们中多数都是等待签证的阿富汗人。当然,有人会带来手鼓,也有人带手风琴。茶泡好了,嗓子还可以的人会高歌一曲,直到太阳升起,直到蚊子不再嗡嗡叫,直到鼓掌的手都酸了。

“你在那边更开心,爸爸,那儿更有家的感觉。”我说。

“白沙瓦对我来说是好地方,但对你来说不是。”

“你在这儿工作太辛苦了。”

“现在还好啦。”他说,他的意思是自升任加油站日班经理之后。但在天气潮湿的日子,我总能见到他忍痛揉着手腕。也见过他在饭后,头冒冷汗去拿止痛药瓶子的模样。“再说,我又不是为了自己才让我们两个来到这里的,你知道吗?”

我把手伸过桌子,握住他的手。我的是学生哥儿的手,干净柔软;他的是劳动者的手,肮脏且长满老茧。我想起在喀布尔时,他给我买的所有那些卡车、火车玩具,还有那些自行车。如今,美国是爸爸送给阿米尔的最后一件礼物。

我们到美国仅一个月之后,爸爸在华盛顿大道找到工作,在一个阿富汗熟人开的加油站当助理——他从我们到美国那天就开始找工作了。每周六天,每天轮班十二小时,爸爸给汽车加油、收银、换油、擦洗挡风玻璃。有好几次,我带午饭给他吃,发现他正在货架上找香烟,油污斑斑的柜台那端,有个顾客在等着,在明亮的荧光映衬下,爸爸的脸扭曲而苍白。每次我走进去,门上的电铃会“叮咚叮咚”响,爸爸会抬起头,招招手,露出微笑,他的双眼因为疲累而流泪。

被聘请那天,爸爸和我到圣荷塞[1]SanJose,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1]去找我们的移民资格审核官杜宾斯太太。她是个很胖的黑人妇女,眼睛明亮,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有一回她跟我说她在教堂唱歌,我相信——她的声音让我想起热牛奶和蜂蜜。爸爸将一叠食物券放在她的柜台上。“谢谢你,可是我不想要。”爸爸说,“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美国,我有工作。非常感谢,杜宾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欢接受施舍。”

杜宾斯太太眨眨眼,把食物券捡起来,看看我,又看看爸爸,好像我们在开她玩笑,或者像哈桑经常说的“耍她一下”。“我干这行十五年了,从来没人这么做过。”她说。就是这样,爸爸结束了在收银台用食物券支付的屈辱日子,也消除了他最担心的事情之一:被阿富汗人看到他用救济金买食物。爸爸走出福利办公室时,好像大病初愈。1983年那个夏天,我20岁,高中毕业。那天在足球场上掷帽子的人中,要数我最老了。我记得球场上满是蓝色袍子,学生的家人、闪光的镜头,把爸爸淹没了。我在二十码线附近找到他,双手插袋,相机在胸前晃荡。我们之间隔着一群人,一会儿把他挡住,一会儿他又出现。穿蓝色衣服的女生尖叫着,相互拥抱,哭泣;男生和他们的父亲拍掌庆贺。爸爸的胡子变灰了,鬓边的头发也减少了,还有,难道他在喀布尔更高?他穿着那身棕色西装——他只有这么一套,穿着它参加阿富汗人的婚礼和葬礼——系着那年他五十岁生日时我送的红色领带。接着他看到我,挥挥手,微笑。他示意我戴上方帽子,以学校的钟楼为背景,替我拍了张照片。我朝他微笑着——在某种意义上,那日子与其说是我的,毋宁说是他的。他朝我走来,伸手揽住我的脖子,亲吻了我的额头。“我很骄傲,阿米尔。”他说。他说话的时候眼睛闪亮,那样的眼光望着的是我,让我很高兴。

那晚,他带我到海沃德[Hayward,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近弗里蒙特。]的阿富汗餐厅,点了太多的食物。他跟店主说,他的儿子秋天就要上大学了。毕业之前,我就上大学的事情跟他稍稍争论过,告诉他我想工作,补贴家用,存些钱,也许次年才上大学。但他恨铁不成钢地盯了我一眼,我只好闭嘴。

晚饭后,爸爸带我去饭店对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线阴暗,墙壁上散发着我素来不喜欢的啤酒酸味。男人们头戴棒球帽,身穿无袖上衣,玩着撞球,绿色的桌子上烟雾升腾,袅袅绕着荧光灯。爸爸穿着棕色西装,我穿着打褶长裤和运动外套,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们在吧台找到位子,坐在一个老人身边。老人头上有个麦克罗啤酒的商标,发出蓝光,将他那张沧桑的脸照得病恹恹的。爸爸点了根香烟,给我们要了啤酒。“今晚我太高兴了!”他自顾自地向每个人宣布,“今晚我带我的儿子来喝酒。来,请给我的朋友来一杯。”他的手拍在那个老人背上。老头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没有上排的牙齿。

爸爸三口就喝完了他的啤酒,又要了一杯。我强迫自己,还没喝完四分之一,他已经干掉三杯了。他请那个老头一杯苏格兰烈酒,还请那四个打撞球的家伙一大罐百威。人们同他握手,用力拍他的后背。他们向他敬酒,有人给他点烟。爸爸松了松领带,给那个老人一把二毛五分的硬币,指指电唱机。“告诉他,来几首他最拿手的。”他对我说。老人点点头,向爸爸敬礼。不久就响起乡村音乐,就像这样,爸爸开始宴会了。

酒到酣处,爸爸站起来,举起酒杯,将它摔在遍地锯屑的地板,高声喊叫。“操他妈的俄国佬!”酒吧里爆发出一阵笑声,大家高声附和,爸爸又给每个人买啤酒。

我们离开的时候,大家都舍不得他走。喀布尔,白沙瓦,海沃德。爸爸还是爸爸,我想,微笑着。

我开着爸爸那辆土黄色的旧别克世纪轿车,驶回我们家。爸爸在路上睡着了,鼾声如气钻。我在他身上闻到烟草的味道,还有酒精味,甜蜜而辛辣。但我在停车的时候,他醒过来,嘶哑的嗓音说:“继续开,到街道那边去。”

“只管开过去,”他让我停在街道的南端。他把手伸进外衣的口袋,掏给我一串钥匙,“那边。”他指着停在我们前面的一辆轿车。那是一辆旧款的福特,又长又宽,车身很暗,在月光下我辨认不出是什么颜色。“它得烤漆,我会让加油站的伙计换上新的避震器,但它还能开。”

我看着钥匙,惊呆了。我看看他,看看轿车。

“你上大学需要一辆车。”他说。

我捧起他的手,紧紧握住。泪水从我眼里涌出来,我庆幸阴影笼罩了我们的面庞。“谢谢你,爸爸。”

我们下车,坐进福特车。那是一辆“大都灵”。“海军蓝。”爸爸说。我绕着街区开,试试刹车、收音机、转向灯。我把它停在我们那栋楼的停车场,熄了引擎。“谢谢你,亲爱的爸爸。”我说。我意犹未尽,想告诉他,他慈祥的行为让我多么感动,我多么感激他过去和现在为我所做的一切。但我知道那会让他不好意思,“谢谢。”我只是重复了一次。

他微微一笑,靠在头枕上,他的前额几乎碰到顶篷。我们什么也没说,静静坐在黑暗中,听着引擎冷却的“嘀嘀”声,远处传来一阵警笛的鸣叫。然后爸爸将头转向我,“要是哈桑今天跟我们在一起就好了。”

听到哈桑的名字,我的脖子好像被一对铁手掐住了。我把车窗摇下,等待那双铁手松开。

毕业典礼隔日,我告诉爸爸,秋天我就要去专科学校注册了。他正在喝冷却的红茶,嚼着豆蔻子,他自己用来治头痛的偏方。

“我想我会主修英文。”我说,内心忐忑,等着他的回答。

他想了想,啜他的红茶,“故事,你是说,你要写故事?”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

“如果你写得好,”我说,“而且又被人发掘的话。”

“被人发掘?机会有多大?”

他点点头。“那你在写得好和被人发掘之前准备干什么呢?你怎么赚钱?要是结婚了,你怎么撑起自己的家庭?”

我不敢看着他的眼睛,“我会……找份工作。”

“哦!”他说,“哇!哇!这么说,如果我没理解错,你将会花好几年,拿个学位,然后你会找一份像我这样卑微的工作,一份你今天可以轻易找到的工作,就为渺茫的机会,等待你拿的学位也许某天会帮助你……被人发掘。”他深深呼吸,啜他的红茶,咕哝地说着什么医学院、法学院,还有“真正的工作”。

我脸上发烧,一阵罪恶感涌上心头。我很负疚,我的放纵是他的溃疡、黑指甲和酸痛的手腕换来的。但我会坚持自己的立场,我决定了。我不想再为爸爸牺牲了。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咒骂自己。

爸爸叹气,这一次,扔了一大把豆蔻子到嘴里。

有时,我会开着我的福特,摇下车窗,一连开几个钟头,从东湾到南湾,前往半岛区[东湾(EastBay)、南湾(SouthBay)和半岛区(Penisula)均为旧金山城区。],然后开回来。我会驶过弗里蒙特附近那些纵横交错、棋盘似的街道,这里的人们没有和国王握过手,住在破旧的平房里面,窗户破损;这里的旧车跟我的一样,滴着油,停在柏油路上。我们附近那些院子都被铅灰色的铁丝栅栏围起来,乱糟糟的草坪上到处扔着玩具、汽车内胎、标签剥落的啤酒瓶子。我驶过散发着树皮味道的林阴公园,驶过巨大的购物广场,它们大得足可以同时举办五场马上比武竞赛。我开着这辆都灵,越过罗斯·阿托斯的山丘,滑行过一片住宅区,那儿的房子有景观窗,银色的狮子守护在锻铁大门之外,塑有天使雕像的喷泉在修葺完善的人行道排开,停车道上没有福特都灵。这里的房子使我爸爸在喀布尔的房子看起来像仆人住的。

有时候,在星期六我会早起,朝南开上17号高速公路,沿着蜿蜒的山路前往圣克鲁斯。我会在旧灯塔旁边停车,等待太阳升起,坐在我的轿车里面,看着雾气在海面翻滚。在阿富汗,我只在电影里面见过海洋。在黑暗中,挨哈桑坐着,我总是寻思,我在书上看到,说海水闻起来有盐的味道,那是不是真的?我常常告诉哈桑,有朝一日,我们会沿着海藻丛生的海滩散步,让我们的脚陷进沙里,看着海水从我们的脚趾退去。第一次看到太平洋时,我差点哭起来。它那么大,那么蓝,跟我孩提时在电影屏幕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有时候,夜幕初降,我会把车停好,爬上横跨高速公路的天桥。我的脸压着护栏,极目远望,数着那缓缓移动的闪闪发亮的汽车尾灯,宝马,绅宝,保时捷,那些我在喀布尔从来没见过的汽车,在那儿,人们开着俄国产的伏尔加,破旧的欧宝,或者伊朗出产的培康。

我们来到美国几乎快两年了,我仍为这个国家辽阔的幅员惊叹不已。高速公路之外,还有高速公路,城市之外还有城市,山脉之外还有峰峦,峰峦之外还有山脉,而所有这些之外,还有更多的城市,更多的人群。

早在俄国佬的军队入侵阿富汗之前,早在乡村被烧焚、学校被毁坏之前,早在地雷像死亡的种子那样遍布、儿童被草草掩埋之前,对我来说,喀布尔就已成了一座鬼魂之城,一座兔唇的鬼魂萦绕之城。

美国就不同了。美国是河流,奔腾前进,往事无人提起。我可以进这条大川,让自己的罪恶沉在最深处,让流水把我带往远方,带往没有鬼魂、没有往事、没有罪恶的远方。

就算不为别的,单单为了这个,我也会拥抱美国。

接下来那个夏天,也就是1984年夏天——那年夏天我满21岁——爸爸卖掉他的别克,花了550美元,买了一辆破旧的1971年出厂的大众巴士,车主是阿富汗的老熟人了,先前在喀布尔教高中的科学课程。那天下午,巴士轰鸣着驶进街道,“突突”前往我们的停车场,邻居都把头转过来。爸爸熄了火,让巴士安静地滑进我们的停车位。我们坐在座椅上,哈哈大笑,直到眼泪从脸颊掉下来,还有,更重要的是,直到我们确信没有任何邻居在观望,这才走出来。那辆巴士是一堆废铁的尸体,黑色的垃圾袋填补破裂的车窗,光秃秃的轮胎,弹簧从座椅下面露出来。但那位老教师一再向爸爸保证,引擎和变速器都没有问题,实际上,那个家伙没有说谎。

每逢星期六,天一亮爸爸就喊我起来。他穿衣的时候,我浏览本地报纸的分类广告栏,圈出车库卖场的广告。我们设定线路——先到弗里蒙特、尤宁城、纽瓦克和海沃德,接着是圣荷塞、米尔皮塔斯、桑尼维尔,如果时间许可,则再去坎贝尔。爸爸开着巴士,喝着保温杯里面的热红茶,我负责引路。我们停在车库卖场,买下那些原主不再需要的二手货。我们搜罗旧缝纫机,独眼的芭比娃娃,木制的网球拍,缺弦的吉他,还有旧伊莱克斯吸尘器。下午过了一半,我们的大众巴士后面就会塞满这些旧货。然后,星期天清早,我们开车到圣荷塞巴利雅沙跳蚤市场,租个档位,加点微薄的利润把这些垃圾卖出去:我们前一天花二毛五分买来的芝加哥唱片也许可以卖到每盘一元,或者五盘四元;一台花十元买来的破旧辛格牌缝纫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也许可以卖出二十五元。

到得那个夏天,阿富汗人已经在圣荷塞跳蚤市场占据了一整个区域。二手货区域的通道上播放着阿富汗音乐。在跳蚤市场的阿富汗人中间,有一套心照不宣的行为规范:你要跟通道对面的家伙打招呼,请他吃一块土豆饼或一点什锦饭,你要跟他交谈。要是他家死了父母,你就好言相劝;要是生了孩子你就道声恭喜;当话题不可避免地转到阿富汗人和俄国佬,你就悲伤地摇摇头。但是你得避免说起星期六的事情,因为对面那人很可能就是昨天在高速公路出口被你超车挡住、以致错过一桩好买卖的家伙。

在那些通道里,惟一比茶更流行的是阿富汗人的流言。跳蚤市场是这样的地方,你可以喝绿茶,吃杏仁饼,听人说谁家的女儿背弃婚约,跟美国男友私奔去了;谁在喀布尔用黑钱买了座房子,却还领救济金。茶,政治,丑闻,这些都是跳蚤市场的阿富汗星期天必备的成分。

有时我会看管摊位,爸爸则沿着过道闲逛。他双手庄重地放在胸前,跟那些在喀布尔认识的熟人打招呼:机械师和裁缝兜售有擦痕的自行车头盔和旧羊毛衫,过道两边是原来的外交官、找不到工作的外科医生和大学教授。

1984年7月某个星期天清早,爸爸在清理摊位,我到贩卖处买了两杯咖啡,回来的时候,发现爸爸在跟一位上了年纪、相貌出众的先生说话。我把杯子放在巴士后面的保险杠上,紧邻里根和布什竞选1984年总统的宣传画。

“阿米尔,”爸爸说,示意我过去:“这是将军大人,伊克伯·塔赫里先生,原来住在喀布尔,得过军功勋章,在国防部上班。”

塔赫里。这个名字怎么如此熟悉?

将军哈哈干笑,通常在宴会上,每当重要人物说了不好笑的笑话,人们就会听到这样的笑声。他一头银发整齐地梳向后面,露出平滑的黄铜色前额,浓密的眉毛中有撮撮白色。他身上闻起来有古龙水的香味,穿着铁灰色的三排扣套装,因为洗熨了太多次而泛着亮光,背心上面露出一根怀表的金链子。

“这样的介绍可不敢当。”他说,他的声音低沉而有教养。“你好,我的孩子。”

“你好,将军大人。”我说,跟他握手。他的手貌似瘦弱,但握得很有力,好像那油亮的皮肤下面藏着钢条。

“阿米尔将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爸爸说。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刚念完大学一年级,考试门门都得优。”

“是专科学校。”我纠正他。

“安拉保佑。”塔赫里将军说,“你会写我们国家的故事吗,也许可以写写历史?经济?”

“我写小说。”我说着想起了自己写在拉辛汗送的皮面笔记本里面那十来个故事,奇怪自己为什么在这个人面前突然有些不自在。

“啊,讲故事的。”将军说,“很好,人们在如今这样的艰苦岁月需要故事来分散注意力。”他把手伸在爸爸的肩膀上,转向我。“说到故事,有一年夏天,你爸爸跟我到贾拉拉巴特去猎野鸡,”他说,“那次真叫人称奇。如果我没记错,你爸爸打猎跟他做生意一样,都是一把好手。”

爸爸正在用鞋尖踢着摆在我们的帆布上一把木制网球拍。“有些生意而已。”

塔赫里将军露出一丝礼貌而哀伤的微笑,叹了口气,轻轻拍拍爸爸的肩膀。“生活总会继续。”他把眼光投向我,“我们阿富汗人总是喜欢夸大其词,孩子,我听过无数人愚蠢地使用‘了不起’这个词。但是,你的爸爸属于少数几个配得上这个形容词的人。”这番短短的话在我听来,跟他的衣服如出一辙:用的场合太多了,闪亮得有些造作。

“你在奉承我。”爸爸说。

“我没有。”将军说,他侧过头,把手放在胸前表示尊敬,“男孩和女孩得知道他们父亲的优点。”他转向我,“你崇敬你的爸爸吗,我的孩子?你真的崇敬他吗?”

“当然,将军大人,我崇敬他。”我说,要是他别叫我“我的孩子”就好了。

“那么,恭喜你,你已经快要长成一位男子汉了。”他说,口气没有半点幽默,没有讽刺,只有不卑不亢的恭维。

“亲爱的爸爸,你忘了你的茶。”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她站在我们后面,是个身材苗条的美人,天鹅绒般的黑发,手里拿着一个打开的保温杯和一个塑料杯。我眨眨眼,心跳加快。她的眉毛又黑又浓,中间连在一起,宛如飞翔的鸟儿张开的双翅,笔挺的鼻子很优雅,活像古代波斯公主——也许像拓敏妮,《沙纳玛》书中罗斯坦的妻子,索拉博的妈妈。她那长长睫毛下面胡桃色的眼睛跟我对望了一会儿,移开了视线。

“你真乖,我亲爱的。”塔赫里将军说,从她手里接过杯子。在她转身离去之前,我见到她光滑的皮肤上有个镰状的棕色胎记,就在左边下巴上。她走过两条通道,把保温杯放在一辆货车里面。她跪在装着唱片和平装书的盒子中间,秀发倾泻在一旁。

“我的女儿,亲爱的索拉雅。”塔赫里将军说。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看来想换个话题了,他掏出金怀表,看了看时间。“好啦,到时间了,我得去整理整理。”他和爸爸相互亲吻脸颊,用双手跟我握别。“祝你写作顺利。”他盯着我的眼睛说,浅蓝色的双眼没有透露出半点他心里的想法。

在那天剩下的时间里,我总忍不住望向那辆灰色的货车。

在我们回家的路上,我想起来了。塔赫里,我知道我以前听过这个名字。

“是不是有过关于塔赫里将军女儿的流言蜚语啊?”我假装漫不经心地问爸爸。

“你知道我的,”爸爸说,他开着巴士,在跳蚤市场出口长长的车队中缓慢前进。“每当人们说三道四我都会走开。”

“可是有过,是吗?”我说。

“你为什么要问呢?”他犹疑地看着我。

我耸耸肩,挤出微笑:“好奇而已,爸爸。”

“真的吗?真是这样吗?”他说,眼光露出一丝狡狯,看着我的眼睛,“你该不是对她有意思了吧?”

我把眼光移开,“拜托,老爸。”

他微微一笑,驱车离开跳蚤市场。我们朝680公路前进。有那么一会儿,我们并没有说话。“我所听到的是她有过一个男人,而且事情……不是太好。”他神情严肃地说,好像跟我说她得了乳癌一样。

“我听说她是个淑女,工作卖力,待人也不错。但自那以后,再也没有媒人敲响将军的家门。”爸爸叹气,“这也许不公平,但几天内发生的事情,有时甚至是一天内发生的事情,也足以改变一生,阿米尔。”

那晚我辗转反侧,老想着索拉雅·塔赫里的镰状胎记,想着她那优雅的笔挺鼻子,想着她明亮的眼睛跟我对望的情景。我的思绪在她身上迟疑不肯离去。索拉雅·塔赫里,我的交易会公主。

声明:本文选自《追风筝的人》,作者是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裔作家。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

}

    焦翁立刻下了狠手,抓住这人往地上一掼,等这人摔晕了再拖过来。

    冯宾惊怒交加,万万没想到姜姬竟如此暴虐。

    焦翁将此人拖到姜姬车前,这人虽然摔得灰头土脸,却努力仰起头,“女公子好威风!”

    姜姬不理他,对姜奔说,“你可敢砍下他的双手?”

    冯宾本要说话,听到这句突然闭上了嘴。

    那个被焦翁踩在地上的人听了以后稀里糊涂的,还要说话,焦翁已经举起了他的巨剑,“女公子要他的手?”

    迅雷不及掩耳之间,焦翁已经挥下巨剑!这人只觉双手一凉,一轻,跟着两只手腕就像被浇上滚油一样热烫起来!他的两只手已经被斩下来了!血正自两只断腕出喷涌而出!

    可他却还能听到姜姬又说了一句话:“你把这车内的女人送到哪里去了?说出来,我就把你的舌头留下来。”

    焦翁把巨剑放下,从腰后抽出一把短匕,单膝跪下,伸手去扳这人的下巴。

    这人吓得拼命把头往一旁扭,大喊道:“在河边!在河边!!我把她扔到河边去了!!”

    扔到河边,就会有去饮水的野狼什么的把尸体吃掉。

    姜姬让姜奔去挖坑,“给她做个坟吧。”

    姜奔看到姜姬眼中的悲愤与眼泪,似乎又回到了他们一家人相依为命的时候,他低低的嗯了一声。

    此时,龚獠、冯宾也知道姜姬是想做什么了:她想安葬那个“夫人”。

    可看姜元的意思,根本就没把那个女人当回事。

    龚獠犹豫了一下,上前道:“公主,让我帮忙吧。”他当即就开始卜卦,要替陶氏找一处风水宝地立坟。

    焦翁提着那个冯家从人,和姜奔去找陶氏了。

    姜姬坐在车内,看着仍在昏迷中的姜武,轻轻把手放在他的鼻下,感觉到那急促、轻浅的扑在她手上的呼吸,她慢慢放松僵硬的后背,靠在了他毫无知觉的背上,轻轻哭了起来。

    冯宾回到姜元那里后,有些忿忿不平,可他并不是个冲动的人。他仔细观察着姜元的神色,觉得他甚至还有一丝愉悦和轻松。

    这个女人对他来说确实是个污点,但何必如此着急呢?大概是想在进莲花台前处置掉她吧,不然等回去之后,到底要不要让她当“夫人”呢?

    现在没了“夫人”,那个男孩就不值一提了。如果其母是夫人,就算是农民家的女孩子,也算来历清白。现在人已经死了,说他是奴隶生的就是奴隶生的。

    一直到天快亮时,冯宾才回到冯家的车里。冯甲已经醒了,披头散发的正在骂冯瑄。冯宾进来,满脸疲惫,对冯甲说:“要出发了,你去跟车,我要睡一觉。”再看冯瑄的剑放在一旁,上面还有血污,冯瑄的脚和衣服上也有草梗泥土,道:“你去哪儿了?现在才回来?”

    冯瑄正在喝汤,他要饿死了,此时放下碗,一抹嘴,笑道:“爹,你不是想要那小子的命吗?”

    冯宾皱眉,坐下说:“你今晚去杀他了?在哪里?”

    冯瑄道,“他趁夜杀了陶夫人,我恰好在那里,就追过去了。”

    冯瑄摇头,“刺了他两剑,人叫跑了。”

    “跑了,就不要管了。”冯宾道。

    冯甲道,“今天怎么了?在大公子那里,出了什么意外?”

    冯宾摇头,沉吟片刻,看向冯瑄:“……你观女公子,是何等样人?”

    冯瑄放下碗,郑重道:“其心之高,可比山岳,其心之深,可比幽渊。”他沉思道,“我与她相处数月,其心性举止,或可称聪慧,却也无特异之处,但……”他看着冯宾道,“姜元与她相比,虽为父女,殊不及也!”

    以前冯瑄这么说,冯宾与冯甲都不以为意。但今天,冯宾却信了。

    他把姜姬刚才是如何处置那个从人,如何对姜奔、如何对焦翁,全都告诉了冯瑄与冯甲,叹道:“她当时要焦翁砍其双手……”陶夫人曾是姜元的女人,姜姬要砍那人的双手,可以说是在维护其父。这就堵住了冯宾的嘴,让他不能再维护那个从人。而手被砍掉后,那人自然而然就会相信她的威胁。

    “姜奔从今之后,应该也会成为她的从人了。”冯宾道,“姜武刚刚受伤,她就立刻能把姜奔重新拢回来。这等心计,这等……令人心惊!”

    冯甲都有些愣了,半晌才道:“……颇类其母。”

    冯宾道,“如果当年长平公主能有女公子如今的能耐,现在留在凤凰台的就不是朝阳公主了!”

    只有冯瑄,自己吃完饭,叫来从人侍候他更衣洗漱,再拿起仍沾着血渍的宝剑,又准备出去了。

    冯宾叫住他:“你又要去她那里?不要去!”

    冯瑄回头要说话,被冯甲拦住,说:“你去,我来劝你爹。”

    冯瑄走远,听到冯甲在他后面对冯宾说:“你我都不喜冯营,怎么如今你却要学他吗?”

    冯宾道:“如果女公子是个男儿,我绝不拦他!”

    冯甲道,“她手中不是还有个姜旦吗?若姜旦长成后有她三分,也足够了。”

    冯宾道:“若是她,你当姜旦能长大吗?”

    冯瑄走在路上还在想冯宾的最后一句话。

    他想起之前他把姜旦送回去时,姜姬一夜没睡,双眼红肿,见到姜旦仍露出温柔的笑,伸手把他抱在怀里,哄他睡觉。姜旦问起陶夫人,姜姬轻声说:“她去给你煮汤了,睡吧。”

    另外两个女奴仍惊魂未定,看到车里只有昏迷的姜武,不见陶氏,就四下张望,姜姬也让她们吃放在盆里的饼,喝水,让她们先睡觉。

    她可能是他们这个“家”里最坚强的一个,却也是最脆弱的一个。

    冯瑄不免去想,不知她可需要一个人扶她一把?

    姜姬一夜没睡,等姜旦醒来后,就让姜奔抱着他,送他去给陶氏磕头。

    今天走了以后,可能他永远都没有回来的机会了。

    姜武到早上也没醒,身上变得滚烫起来。姜姬看他嘴唇干裂,知道他这是缺水了。可除了拿水滋润他嘴唇,可他仍然会缺水。她只能用水擦他的腋下与大腿内侧来帮忙降温,可别的,她也做不了。

    他会不会就这样一直昏迷下去……然后死了……

    她一直抱着他,一刻都不敢放下。她还记得昨天有人突然冒出来时,是先击倒了姜武,等姜武手中的油灯落地后,他才趁暗一下子就击中了陶氏,陶氏受袭,喊了一声“跑”就转身抱住她,因为她离陶氏最近,把她扑倒在地后,骤暗之下看不清东西的姜姬还没反应过来,等她能看清之后,就看到姜武死死抵住那个人,两人正在缠斗。

    姜武一直坚持到那个人逃走才倒下来。她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他,一直坚持下去。

    她摸着他滚烫的面颊,他的呼吸比起昨晚变得更加短促和滚烫。

    姜姬轻轻靠在他的脸上,感受着他的呼吸。

    冯瑄走到车前,看到姜姬在亲吻那个养兄。

    他走过去轻声说,“公主,他还没醒吗?”

    姜姬不想理他,只是轻轻嗯了一声,眼睛还看着姜武,一刻也不移开。

    冯瑄道:“要让他醒过来才行。公主,可能让某一试?”

    姜姬抬起头,直视冯瑄,“你要干什么?”

    冯瑄从头上拔下一根铜簪,“用这个刺他指间,令其醒来。”

    姜姬反应过来,对,有这种做法。比起他可能有的内伤,刺指间已经算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伤口了,等他醒来后,至少可以喝水服药。

    虽然现在没有治内伤的药,也不知道他到底伤在何处。

    姜姬没有用冯瑄的铜簪,喊来姜奔,道:“去找几根竹子来。”

    姜奔从昨天就没有离开了,姜旦回来后,姜姬让他去担水,拿饭,照顾姜旦等等,一直把他栓在这里。

    姜奔昨晚去挖了一晚上坑,刚才就一直靠在车辕上睡觉,听她说要竹子,答应了一声就去找了,也没顾上问要竹子干什么。

    冯瑄没有离开,把铜簪插回发间,道:“某的手稳,也曾为别人这样施救,一会儿还是由某来吧。”

    冯瑄温柔的望着她,轻声说:“公主,你要珍重自己。”

    姜姬看了他一眼,仿佛有些感动的应了一声:“嗯。”

    车队出发了,姜姬的车也跟上去了。

    姜奔已经从水源处找到了几株幼竹和老竹,他不知哪个合用,全都给砍了回来。

    冯瑄正坐在车内,细细的把竹子的枝桠削平,再把竹子劈成合适的竹片,边缘打磨锋利,然后由姜奔握住姜武的手,由冯瑄把细竹针钉进他的指缝间。

    钉一根时,姜武的手连颤都没有颤一下;第二根时,他的手动了动。

    姜姬捧着他的手欣喜的亲上去,几乎要哭了。

    姜奔在旁边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他不知该说什么,又似乎心中有一丝触动。

    冯瑄继续钉,终于在钉到第四根手指时,姜武睁开了眼睛。

    姜武醒了,他仍很迷糊,连姜奔都认了好一会儿。硬给他喂进去了两口水,他说恶心不想喝。

    冯瑄已经把竹针都□□了,拔完竹针,姜武好像更加清醒了。

    姜姬拆了很多布,把车内都给铺得厚厚的,让姜旦与姜武都躺在车里休息。

    姜谷与姜粟也累了,见姜武醒来,都放心了,靠在车壁上昏昏欲睡。

    姜姬却更加有精神了,冯瑄看她双目炯炯,道:“某昨日追上一人,刺了他两剑,叫他跑了。”

    “不过,某没看到他的脸。”冯瑄握着剑,将剑上的血渍露给她看。

    姜姬道:“跑就跑了吧。”日后总有机会。

    冯瑄道:“不过……他看到某了。”

    冯瑄道,“公主以为他会来杀我?”

    姜姬摇头,“不,我以为他会借着这两道剑伤,污蔑冯家。”

    冯瑄笑道,“是啊,只怕冯家又要做蒋家的踏脚石了。”不过他也不看好冯乔能当王后,还是别嫁了,到底也是他的妹妹。

    怜奴捂住胳膊上的伤口,血顺着胳膊往下流,他跪在姜元脚下,“不是,奴回来时没让人看到,是那冯瑄看到奴就一剑刺来!半句话也不让奴说!”

    姜元皱眉道,“你是说……他是看到是你才杀的?不是因为你被人撞见?”

    “不是!”怜奴肯定道,“奴当时已经离开很远了,身上的衣服都换了,剑也扔了!手无寸铁才会被他刺中!”

    姜元惊疑不定,“他为何要杀你?你与他有仇吗?”

    怜奴道:“奴才十五,那冯玉郎早就不在国都了,何况奴在蒋家时是不能出门的!”

    姜元喃喃道:“既然不是与你有仇……又见你就杀……那……”

    怜奴抱住他的脚,小声道:“会不会……会不会是想……让爹爹身边只用他们的人呢?”

    怜奴藏在了姜元的车上,他的右臂与右腿都有一道剑伤,右腿上那道深可见骨,当时他竟然能带着这种伤偷偷潜回营地,溜回到车上来,其心志之坚令人惊叹。

    姜元不免更加看重他,不但将他藏在车内,还特意给他找来伤药,亲手为他裹伤。

    车内有人,姜元不再在车内见人,每日都与龚**策马畅谈。

    龚**“送”了七天才终于被劝回合陵,临走前,龚獠去送他,龚**饮下一杯水酒,问他:“这几日营中出事,公主想必惊慌忧惧,你要好好安慰她。若有所需,尽可送信回来。”

    龚獠面现迟疑,龚**道:“怎么?是冯家那小子找了你麻烦?”

    龚獠摇头,令从人避远些,对他道:“爹,公主没有惊慌忧惧。”

    龚**道:“我记得那个死去的夫人一直住在她的车里,想必感情深厚。她没有伤心落泪?”

    龚獠迟疑着点头,龚**笑道:“那你有没有安慰公主?”

    龚**道:“这不就可以了?你担心什么?”

    龚獠道:“公主……不似平常女子。”

    龚**道:“她当然不是你以前见过的女人!你不要胆怯!告诉她,你什么都愿意为她做!她自然就会感动的。”

    龚獠道:“……若公主所求,我办不到怎么办?”

    龚**笑道:“办不到就不要办,只要更加温柔,多送礼物,公主不会怪罪你的。”

    龚獠总觉得陶夫人遇袭之事有内情,而从那天之后,大公子新收下的那个仆人也不再出来,据说一直在车内躺着,食水都由大公子亲手端到车内,让人侧目。

    龚獠道:“我总觉得大公子对陶夫人太过薄情了。”人死了,他问都没有问一句。

    “这有什么?”龚**笑道,“我只问你,在你房内的女人,除了你妻子,你还记得几个?”

    这就不好意思了。龚獠只记得两个的名字,其他的留在他心中的印象不过是“那个腮上有痣的”“那个喜穿绿裙的”“那个有一头好头发的”,若有一日从人来报其中一女死了,只怕他只听名字也认不出是谁。

    “何况,有那帐中小儿在,大公子心神俱为其所牵,哪还会挂念旁人?”龚**大笑道。

    龚獠皱眉:“那小儿只有一只眼……大公子怎会……”太不挑了吧?

    龚**:“只要皮光肉滑,少一只眼睛算什么?再想想,毕竟是蒋淑之子。”

    龚獠这才接受了这个解释,也在心里道,若是蒋淑之子,少一只眼睛……确实不算什么。

    龚**走后,龚獠就日日都来拜访姜姬,早上露水还没落,他就带着美食过来,一直到晚上姜姬要休息了才走。来得多了,他就发现姜姬其实对鲁国所知不详,他说什么,她都很有兴趣的听,津津有味。而姜元那里对姜姬既不像是捧若珍宝,也不像是置之不顾,十天里,总有两天,姜元会给姜姬送些东西。

    而姜姬当面收下,之后就随手放在一旁,再也不会拿出来。有的更是顺手就给了别人。他都收到过一盒奇石,个个鸡卵大小,上面天然的纹路仿佛虎豹牛马,颇有奇趣。

    若是只看姜元,他对姜姬如此,龚獠早就不必再来了。可越与姜姬相处,他对姜姬的兴趣越大。

    同在车队中,他也曾与姜元对坐,一起谈笑饮酒,凭心而论,姜元待人温和,言谈举止没有失礼之处,再想一想他的身份,不免令人心折。可龚獠发现冯瑄就从不去姜元面前,反倒是冯宾、冯丙两人天天去。其他几家也极少有与姜元同龄的人去见姜元。

    龚獠摸摸自己的肚腹和下巴,觉得如果他不是长成这样,如果是龚器在这里,估计也坐不到姜元面前了。

    除了姜元似乎见不得比他俊美的郎君这点小心眼外,龚獠还发现姜元对待食物器具过于珍视。他用的车是蒋淑的,车内器具不说至宝至贵,也是国内罕见的,而姜姬的车是冯营的,比蒋淑的车自然是要逊色一筹的,但让龚獠说,现在反倒是姜姬的车更显华美,也不知是不是她在车内辅满绫罗的缘故。

    这些日子估计是车内闷热,而荒野之上蚊虫太多,放下车壁过于闷热,取走车壁只留帘子又容易进蚊子。她让两个女奴将最薄的绫纱找出来,将绫纱用竹片绷紧,制成门壁,既透光,又透风,还不易进蚊虫。

    为了要做出能将四面车壁都替换的纱壁,她把冯家送来的绫纱全都用光了。

    龚家在合陵时也算豪奢,但用绫纱做车壁这种事还是没试过的。他都能想到冯营那老头子知道后是什么表情了,偏偏冯瑄还亲手帮忙劈竹片,还与公主商议用绿绫纱好还是红绫纱好,有花纹的是不是更美观?若是一层不够,要不要多蒙几层?

    “这般奢靡!非鲁国之福!”冯营拍了下身旁凭几,对冯瑄骂道:“你当时就该斥责于她!”

    冯瑄乖乖认错,“都是侄儿不好。”

    冯宾也是眉头紧皱,他现在越看姜姬越不安,他问:“你与龚獠现在日日在女公子身边,她对什么最感兴趣?”

    冯瑄道:“女公子最感兴趣的就是鲁国世家,她问的最多的也是这个。”

    冯营冷笑:“怎么?她现在就想替自己挑一个可供她尽情享受夫婿了?”只要想起永安公主在肃州的穷奢极欲,就让他痛恨!这样的女子……这样的公主,如果鲁国也出了这么一个公主,日后他羞于自称鲁人!

    冯营的脸登时就气红了,然后他就把嘴闭上,一副他已经不打算再开口的架势。

    童儿犹豫了看了冯营一眼,悄悄溜出去了。

    冯甲觉得这样正好,反正冯营最多明天早上装病不起床或不吃饭让人来劝,这是他发大脾气时的样子。

    “女公子多问哪几家?”冯甲问。

    冯瑄道:“女公子都很感兴趣。”

    “她就不想知道赵家的事?”冯甲压低声,“她有没有问朝午王?”

    冯瑄摇头,“她倒是常问起先王时的事。”

    比如先王时莲花台下八姓都是哪八姓?这八姓当时家中都有何人担任何种官职,如今这些人又在何处?

    冯宾皱眉:“难道她想拉拢世家?”

    冯甲道:“她必然是要拉拢世家的。只是……她现在能许出去的只有她的婚姻,那也只能许一家而已。”他瞪冯瑄,“你就没做点什么?”

    冯瑄诧异道:“我父将娶其姐,我若娶了公主,日后见了我爹要怎么称呼?”一面转头,对冯宾拱手:“连襟。”

    冯宾厌烦的推了他一把,“滚开。”当时他觉得娶了姜谷或姜粟也未尝不可,现在却不想娶了。有姜姬在,娶这样一个妻子,对冯家是祸非福。

    冯营道:“娶还是要娶的,娶了之后要如何再说。”

    冯瑄看看父亲的神色,正色道:“爹,如果你不想娶,最好不要娶进来再打着让她去死的主意。”

    冯宾挑眉,“怎么?这么快就认上娘了?”

    冯瑄苦笑,“我娘在地里埋了快十年了。”他犹豫了一下,道:“我观女公子,心如坚石,谁若害她,便如在金石之上刻下了名字,她是轻易不会忘的。”

    冯宾和冯甲交换了一个眼神,装着不听不看不搭理的冯营也竖起了耳朵。

    冯瑄点头,握着手中的宝剑,道:“我刺伤怜奴后,本想告诉女公子此事,可是却发现她已经知道是怜奴刺杀了陶夫人,但之后却未见她去告知大公子。”

    “就是大公子要她死,她去说了也没用。”冯甲道。

    “不是这么回事。”冯营忍不住开了口,道:“凡是子女,纵使知道父母的心意,仍会去试探一二的。”她去说了,大公子为了令她息怒,说不定会惩罚怜奴——当然现在看这是不可能的,不过姜姬怎么会知道这个呢?怎么会如此确信呢?

    冯甲自己没有长大的孩子,庶出的几个在他面前犹如仆婢,听了这个,只得去看冯瑄。

    冯瑄点头,“我能离家十几年不归,就是知道爹和叔叔们不会生我的气,便是我闯出再大的祸,冯家仍是我的依靠。”可见,姜姬心中,姜元不是依靠。

    冯营这回也要心惊了,“……难道,她把大公子也给记恨上了?”子恨父,为的却是一个不是生母的仆妇,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简直匪夷所思!

    冯宾皱眉不语,冯瑄再一次劝他道,“爹,若是真不想娶,明日就去向大公子退了此亲吧,就说你对娘感情深厚,不忍相离。”

    冯宾不想因为怕一个小小的女子记恨就退避三舍,冷道:“不去!”

    “我去。”冯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女公子性情殊异,那姜谷你又不是特别喜欢,就不要招惹她了。”

    冯瑄松了口气,有时,他还真喜欢叔叔的这个软弱劲呢。

    姜武这两天已经可以坐起来也不会头晕了,前两天他说坐起来就觉得天跟地是颠倒的,姜姬都抱着他会变成瘫子的准备了,结果在没有药、没有医生诊治的情况下,他硬是自己慢慢好起来了。

    能坐起来后,食量就瞬间回来了,烤肉、干饼,有多少吃多少。

    天气太热,粮食存放不易,做蒸食极容易坏,最近的饼干得让人生咽都咽不下去,姜姬每天只能勉强自己啃两个饼,肉是一口都吃不下——太硬了,现在做肉虽然也放盐和花椒调味,但就是一直烤,把里面的水份和油脂都烤出来,烤成黑色,她都以为这肉已经烧成炭了。

    龚獠每日都会给她送一些蜜饯果脯,这个倒是难得的美食。姜旦已经达到每天见到龚獠就会高兴,不见龚獠就生气的地步了。

    他早起时不再找陶氏,而是直接转向姜谷或姜粟,要她们抱。他吃饭时也会扯一扯姜谷与姜粟,找她们要吃的。

    可能是他年纪太小,而陶氏平时是和姜谷、姜粟一起照顾他,所以现在只少了陶氏一人,他才没什么感觉?

    她不知道该不该让姜旦记住陶氏,现在告诉他,让他明白他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太残忍。可如果等他长大后再告诉他,她又担心到了那时,陶氏对他而言只是遗失在记忆长河中的一个符号,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姜武看姜姬看了一会儿姜旦就转开头,神色沉郁,就伸出手搂住她,“不要难过。”

    姜武平静的说:“我也记不得我娘了,我爹、我的弟弟、妹妹,我都不记得了。”留在记忆中的是挥之不去的惊慌恐惧与饥饿,腹内永远像火烧一样,永远会为远方传来的声音而害怕,听到像是马的奔跑声、嘶鸣声,他都会随时往地上一扑,藏在草丛间、地沟中,有一次在山坡上,他吓得抱住头滚了下去。

    他用两只手抱住姜姬,“现在我们才是一家人,我记得你是我妹妹。”

    姜姬像是永远落不到实处的心,慢慢落到了地上。

    远远的看到龚獠那巨大的身形,姜武放开她说,“我带姜旦出去玩。”

    姜姬说,“你动不了。”她探头出去,在不远处看到姜奔骑马的身形,喊道:“姜奔!回来!”

    姜奔策马小跑着过来,他现在已经算是会骑马了,虽然一跑快还是会掉下马,但平时这样让马慢慢走已经没问题了。

    他走过来,看到姜姬指着姜旦说:“带他一起去骑马吧。”

    她说完就没有给姜奔说话的机会,转身唤来姜谷,让她带姜旦出去,“你们三人一起坐在马上,你抱住姜旦。”

    姜谷很喜欢骑马,因为马跑得快。马儿高大,她一个人坐在上面还会害怕,闻言就抱起姜旦要下车,姜旦看到走过来的龚獠,不想去骑马,就踢姜谷。姜姬瞪过去,他才停下,她对姜谷说:“不要让他踢你,如果他再这样就打。”她抓住姜谷的手,在姜旦的背上拍了一下,“就这样。”

    姜谷不敢打,就算被抓住手也不敢打姜旦,被姜姬拉住拍了一下,连忙抱住姜旦跳下车说,“好了,好了,他不会再踢我了。”

    姜奔骑马带着姜谷与姜旦走远了,龚獠只扫了一眼,就对车内探出头来的姜姬拱手笑道:“公主,某来了。”

    “公子请进来说话吧。”姜姬笑道。

    车内少了两个人,空地就大了。姜武不必躺着,他靠坐在门边,对龚獠拱了拱手。龚獠对他也很客气,还笑了一下。

    龚獠问姜姬,“公主,今日想听个什么故事呢?”

    姜姬:“说说魏国的事吧,我听说魏王嫁了个女儿给赵王,那个女孩子很小就嫁过去了,他没有大一点的女儿吗?”

    龚獠也是万万没想到姜姬对诸国间的事这么好奇,他本以为讨好女人,无非是最漂亮的布匹,最精美的首饰,最新奇的歌曲、乐器,他都准备好为此花大钱了,结果这些全都用不着,他只需要费费嘴皮子,把他知道的国内的事、国外的事当成故事说给姜姬听就行了。

    他说的也只是早就为世人所知的事,没有什么机密,他也不知道别国的机密啊,他只能归究于姜姬还不到喜欢漂亮礼物的年纪,她喜欢听“故事”,喜欢别人说给她听。

    姜姬听到现在,对诸国间的势力分布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

    辽国最偏远,是不毛之地,那里的人不是不想种地,但因为土地贫瘠,几乎寸草不生,什么也种不出来。

    辽与鲁相邻,在先王时期,鲁国与辽国的关系很不错,因为先王愿意助辽国去他国买粮。

    与鲁相邻的另一个国家是郑国,因为郑国的良田很多,辽国当时多是向郑国买粮。结果在先王去后,郑国就与辽国商量着要瓜分鲁国。

    曾经娶了永安公主的东殷王所在的晋国,身处三国之中:鲁、魏、赵。

    但不管是龚獠还是冯瑄,说起东殷王都是说他“人老成精”。

    当年永安公主求婿,东殷王就带着大批的礼物前往凤凰台,他自己不去,而是让他的侍从中相貌俊美之人天天去求见公主,送去礼物,等公主下降,嫌其老迈,带着从人健奴跑掉后,他也丝毫不觉得丢脸,继续让侍从送礼物,投公主所好,等公主为他生下一女,他就不再管公主在肃州是如何淫行,只在晋王宫中养育女儿。

    冯瑄道,“东殷王只怕把诸国公子都放在秤上秤遍了,就为了替自己挑一个称心如意的女婿。”

    龚獠道,“我倒觉得,公子只怕满足不了东殷王的胃口,他盯着的是诸国国公。只是赵王、魏王都有王后……”说到这里,他看向姜姬。

    姜姬发现,诸国国王似乎更喜欢女儿,女儿越多越好,身份越贵重越好。儿子一个就足够了。

    ——她到此刻才明白姜元如此看重她的原因。

    龚獠走后,冯瑄才来。今天他来得有点晚了,姜姬连晚饭都用过了,听到马蹄声,探头看出去见是他,就让姜谷再点起一盏灯。

    等冯瑄下马,过来敲窗棱,姜姬才笑道:“我还以为今日见不到公子了。”

    冯瑄飞身上车,抖一下袍角,抖去草屑,坐下道,“我怎么能一日不见公主?”

    姜旦已经睡了,姜武身体还没恢复,也早早的睡了。姜谷与姜粟今天都累了一天,此时也都靠在车壁上打盹。

    姜姬拿铜簪去拨灯芯,见油盏内有两只扑着翅膀的小虫子,就用铜簪将它们拨出油盏。

    冯瑄看了一眼,道:“公主仁善。”

    姜姬道,“我助它们一回,也不算是救了它们的性命。飞蛾扑火。”

    冯瑄顿了一下,问:“龚兄今日与公主说了什么故事?”这个他真是比不上,让龚獠那个嗓子来说故事,再枯燥也引人入胜,让人听了还想听。

    姜姬笑道:“说晋国公主。”她问冯瑄,“这晋国公主,日后会成为鲁王后吗?”

    冯瑄沉吟片刻,道:“若要东殷公嫁女,只怕要鲁国举国相聘了。”姜元这个未来的鲁王并不算很有份量,毕竟他在鲁王这个位子上能做多少事,还没人知道。

    但这不是说姜元就没机会娶晋国公主。只要他给东殷王的好处够多,东殷王会很高兴认下这个女婿的。而从姜元此刻的处境看,娶晋国公主对他很有好处——是被权臣胁迫还是被晋国胁迫,区别不大。围着的狼多了,兔子说不定更安全。

    姜姬沉默了一下,问:“……冯家可有人愿为后?”

    冯瑄也沉默了,半晌才吐出一个名字:“……冯乔。”他紧接着说,“但我认为,日后的鲁王后将是蒋丝娘。”

    姜姬记得听过这个名字,“蒋淑之女。”一个父亲已经死去的王后,比东殷王与永安公主的女儿要好得多。

    姜元将短匕拭净,车内有一股肉类发臭的味道。

    怜奴躺在那里喘气,他面色惨白,满身冷汗。刚才姜元替他把伤口上的腐肉给削去了。

    姜元喂他喝了一碗药,道:“蒋伟这几日都没过来,听说有快马离开,你猜,他是派人回去做什么。“

    怜奴喘了几下,屏住呼吸忍住一阵激痛,把声音放平、持稳,说:“蒋彪,他要让人去对付蒋彪。”

    姜元还是不信,“他只凭几个人,就能把蒋淑的儿子赶出蒋家?”

    “蒋珍会帮他?”姜元道,“你不是给我说过,说蒋伟对蒋珍并不好吗?”

    怜奴抖着声音说,“他们是兄弟。”一阵撕裂般的疼袭来,让他紧紧咬住牙关忍住痛叫,痛过后,他接着说:“……若蒋彪在蒋家,不止蒋伟,蒋珍也要在侄儿手下做事了。蒋珍会选蒋伟。”

    姜元徐徐吐出一口气,问:“若我要蒋彪仍在蒋家,与蒋伟相斗,有什么办法?”蒋家内耗才是最重要的。

    怜奴睁开眼睛,想了一息,咬了咬唇,不太情愿的说:“……蒋淑还有两女,长女蒋丝娘,与蒋彪同母。”

    姜元露出个笑来,抹去怜奴额上细汗,安慰他道:“我知你与蒋彪有隙,日后,让他给你磕头赔罪如何?”

    怜奴纵使疼入骨髓也畅快的大笑起来:“那儿就算此刻痛死!也能含笑九泉了!”

}

    焦翁立刻下了狠手,抓住这人往地上一掼,等这人摔晕了再拖过来。

    冯宾惊怒交加,万万没想到姜姬竟如此暴虐。

    焦翁将此人拖到姜姬车前,这人虽然摔得灰头土脸,却努力仰起头,“女公子好威风!”

    姜姬不理他,对姜奔说,“你可敢砍下他的双手?”

    冯宾本要说话,听到这句突然闭上了嘴。

    那个被焦翁踩在地上的人听了以后稀里糊涂的,还要说话,焦翁已经举起了他的巨剑,“女公子要他的手?”

    迅雷不及掩耳之间,焦翁已经挥下巨剑!这人只觉双手一凉,一轻,跟着两只手腕就像被浇上滚油一样热烫起来!他的两只手已经被斩下来了!血正自两只断腕出喷涌而出!

    可他却还能听到姜姬又说了一句话:“你把这车内的女人送到哪里去了?说出来,我就把你的舌头留下来。”

    焦翁把巨剑放下,从腰后抽出一把短匕,单膝跪下,伸手去扳这人的下巴。

    这人吓得拼命把头往一旁扭,大喊道:“在河边!在河边!!我把她扔到河边去了!!”

    扔到河边,就会有去饮水的野狼什么的把尸体吃掉。

    姜姬让姜奔去挖坑,“给她做个坟吧。”

    姜奔看到姜姬眼中的悲愤与眼泪,似乎又回到了他们一家人相依为命的时候,他低低的嗯了一声。

    此时,龚獠、冯宾也知道姜姬是想做什么了:她想安葬那个“夫人”。

    可看姜元的意思,根本就没把那个女人当回事。

    龚獠犹豫了一下,上前道:“公主,让我帮忙吧。”他当即就开始卜卦,要替陶氏找一处风水宝地立坟。

    焦翁提着那个冯家从人,和姜奔去找陶氏了。

    姜姬坐在车内,看着仍在昏迷中的姜武,轻轻把手放在他的鼻下,感觉到那急促、轻浅的扑在她手上的呼吸,她慢慢放松僵硬的后背,靠在了他毫无知觉的背上,轻轻哭了起来。

    冯宾回到姜元那里后,有些忿忿不平,可他并不是个冲动的人。他仔细观察着姜元的神色,觉得他甚至还有一丝愉悦和轻松。

    这个女人对他来说确实是个污点,但何必如此着急呢?大概是想在进莲花台前处置掉她吧,不然等回去之后,到底要不要让她当“夫人”呢?

    现在没了“夫人”,那个男孩就不值一提了。如果其母是夫人,就算是农民家的女孩子,也算来历清白。现在人已经死了,说他是奴隶生的就是奴隶生的。

    一直到天快亮时,冯宾才回到冯家的车里。冯甲已经醒了,披头散发的正在骂冯瑄。冯宾进来,满脸疲惫,对冯甲说:“要出发了,你去跟车,我要睡一觉。”再看冯瑄的剑放在一旁,上面还有血污,冯瑄的脚和衣服上也有草梗泥土,道:“你去哪儿了?现在才回来?”

    冯瑄正在喝汤,他要饿死了,此时放下碗,一抹嘴,笑道:“爹,你不是想要那小子的命吗?”

    冯宾皱眉,坐下说:“你今晚去杀他了?在哪里?”

    冯瑄道,“他趁夜杀了陶夫人,我恰好在那里,就追过去了。”

    冯瑄摇头,“刺了他两剑,人叫跑了。”

    “跑了,就不要管了。”冯宾道。

    冯甲道,“今天怎么了?在大公子那里,出了什么意外?”

    冯宾摇头,沉吟片刻,看向冯瑄:“……你观女公子,是何等样人?”

    冯瑄放下碗,郑重道:“其心之高,可比山岳,其心之深,可比幽渊。”他沉思道,“我与她相处数月,其心性举止,或可称聪慧,却也无特异之处,但……”他看着冯宾道,“姜元与她相比,虽为父女,殊不及也!”

    以前冯瑄这么说,冯宾与冯甲都不以为意。但今天,冯宾却信了。

    他把姜姬刚才是如何处置那个从人,如何对姜奔、如何对焦翁,全都告诉了冯瑄与冯甲,叹道:“她当时要焦翁砍其双手……”陶夫人曾是姜元的女人,姜姬要砍那人的双手,可以说是在维护其父。这就堵住了冯宾的嘴,让他不能再维护那个从人。而手被砍掉后,那人自然而然就会相信她的威胁。

    “姜奔从今之后,应该也会成为她的从人了。”冯宾道,“姜武刚刚受伤,她就立刻能把姜奔重新拢回来。这等心计,这等……令人心惊!”

    冯甲都有些愣了,半晌才道:“……颇类其母。”

    冯宾道,“如果当年长平公主能有女公子如今的能耐,现在留在凤凰台的就不是朝阳公主了!”

    只有冯瑄,自己吃完饭,叫来从人侍候他更衣洗漱,再拿起仍沾着血渍的宝剑,又准备出去了。

    冯宾叫住他:“你又要去她那里?不要去!”

    冯瑄回头要说话,被冯甲拦住,说:“你去,我来劝你爹。”

    冯瑄走远,听到冯甲在他后面对冯宾说:“你我都不喜冯营,怎么如今你却要学他吗?”

    冯宾道:“如果女公子是个男儿,我绝不拦他!”

    冯甲道,“她手中不是还有个姜旦吗?若姜旦长成后有她三分,也足够了。”

    冯宾道:“若是她,你当姜旦能长大吗?”

    冯瑄走在路上还在想冯宾的最后一句话。

    他想起之前他把姜旦送回去时,姜姬一夜没睡,双眼红肿,见到姜旦仍露出温柔的笑,伸手把他抱在怀里,哄他睡觉。姜旦问起陶夫人,姜姬轻声说:“她去给你煮汤了,睡吧。”

    另外两个女奴仍惊魂未定,看到车里只有昏迷的姜武,不见陶氏,就四下张望,姜姬也让她们吃放在盆里的饼,喝水,让她们先睡觉。

    她可能是他们这个“家”里最坚强的一个,却也是最脆弱的一个。

    冯瑄不免去想,不知她可需要一个人扶她一把?

    姜姬一夜没睡,等姜旦醒来后,就让姜奔抱着他,送他去给陶氏磕头。

    今天走了以后,可能他永远都没有回来的机会了。

    姜武到早上也没醒,身上变得滚烫起来。姜姬看他嘴唇干裂,知道他这是缺水了。可除了拿水滋润他嘴唇,可他仍然会缺水。她只能用水擦他的腋下与大腿内侧来帮忙降温,可别的,她也做不了。

    他会不会就这样一直昏迷下去……然后死了……

    她一直抱着他,一刻都不敢放下。她还记得昨天有人突然冒出来时,是先击倒了姜武,等姜武手中的油灯落地后,他才趁暗一下子就击中了陶氏,陶氏受袭,喊了一声“跑”就转身抱住她,因为她离陶氏最近,把她扑倒在地后,骤暗之下看不清东西的姜姬还没反应过来,等她能看清之后,就看到姜武死死抵住那个人,两人正在缠斗。

    姜武一直坚持到那个人逃走才倒下来。她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他,一直坚持下去。

    她摸着他滚烫的面颊,他的呼吸比起昨晚变得更加短促和滚烫。

    姜姬轻轻靠在他的脸上,感受着他的呼吸。

    冯瑄走到车前,看到姜姬在亲吻那个养兄。

    他走过去轻声说,“公主,他还没醒吗?”

    姜姬不想理他,只是轻轻嗯了一声,眼睛还看着姜武,一刻也不移开。

    冯瑄道:“要让他醒过来才行。公主,可能让某一试?”

    姜姬抬起头,直视冯瑄,“你要干什么?”

    冯瑄从头上拔下一根铜簪,“用这个刺他指间,令其醒来。”

    姜姬反应过来,对,有这种做法。比起他可能有的内伤,刺指间已经算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伤口了,等他醒来后,至少可以喝水服药。

    虽然现在没有治内伤的药,也不知道他到底伤在何处。

    姜姬没有用冯瑄的铜簪,喊来姜奔,道:“去找几根竹子来。”

    姜奔从昨天就没有离开了,姜旦回来后,姜姬让他去担水,拿饭,照顾姜旦等等,一直把他栓在这里。

    姜奔昨晚去挖了一晚上坑,刚才就一直靠在车辕上睡觉,听她说要竹子,答应了一声就去找了,也没顾上问要竹子干什么。

    冯瑄没有离开,把铜簪插回发间,道:“某的手稳,也曾为别人这样施救,一会儿还是由某来吧。”

    冯瑄温柔的望着她,轻声说:“公主,你要珍重自己。”

    姜姬看了他一眼,仿佛有些感动的应了一声:“嗯。”

    车队出发了,姜姬的车也跟上去了。

    姜奔已经从水源处找到了几株幼竹和老竹,他不知哪个合用,全都给砍了回来。

    冯瑄正坐在车内,细细的把竹子的枝桠削平,再把竹子劈成合适的竹片,边缘打磨锋利,然后由姜奔握住姜武的手,由冯瑄把细竹针钉进他的指缝间。

    钉一根时,姜武的手连颤都没有颤一下;第二根时,他的手动了动。

    姜姬捧着他的手欣喜的亲上去,几乎要哭了。

    姜奔在旁边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他不知该说什么,又似乎心中有一丝触动。

    冯瑄继续钉,终于在钉到第四根手指时,姜武睁开了眼睛。

    姜武醒了,他仍很迷糊,连姜奔都认了好一会儿。硬给他喂进去了两口水,他说恶心不想喝。

    冯瑄已经把竹针都□□了,拔完竹针,姜武好像更加清醒了。

    姜姬拆了很多布,把车内都给铺得厚厚的,让姜旦与姜武都躺在车里休息。

    姜谷与姜粟也累了,见姜武醒来,都放心了,靠在车壁上昏昏欲睡。

    姜姬却更加有精神了,冯瑄看她双目炯炯,道:“某昨日追上一人,刺了他两剑,叫他跑了。”

    “不过,某没看到他的脸。”冯瑄握着剑,将剑上的血渍露给她看。

    姜姬道:“跑就跑了吧。”日后总有机会。

    冯瑄道:“不过……他看到某了。”

    冯瑄道,“公主以为他会来杀我?”

    姜姬摇头,“不,我以为他会借着这两道剑伤,污蔑冯家。”

    冯瑄笑道,“是啊,只怕冯家又要做蒋家的踏脚石了。”不过他也不看好冯乔能当王后,还是别嫁了,到底也是他的妹妹。

    怜奴捂住胳膊上的伤口,血顺着胳膊往下流,他跪在姜元脚下,“不是,奴回来时没让人看到,是那冯瑄看到奴就一剑刺来!半句话也不让奴说!”

    姜元皱眉道,“你是说……他是看到是你才杀的?不是因为你被人撞见?”

    “不是!”怜奴肯定道,“奴当时已经离开很远了,身上的衣服都换了,剑也扔了!手无寸铁才会被他刺中!”

    姜元惊疑不定,“他为何要杀你?你与他有仇吗?”

    怜奴道:“奴才十五,那冯玉郎早就不在国都了,何况奴在蒋家时是不能出门的!”

    姜元喃喃道:“既然不是与你有仇……又见你就杀……那……”

    怜奴抱住他的脚,小声道:“会不会……会不会是想……让爹爹身边只用他们的人呢?”

    怜奴藏在了姜元的车上,他的右臂与右腿都有一道剑伤,右腿上那道深可见骨,当时他竟然能带着这种伤偷偷潜回营地,溜回到车上来,其心志之坚令人惊叹。

    姜元不免更加看重他,不但将他藏在车内,还特意给他找来伤药,亲手为他裹伤。

    车内有人,姜元不再在车内见人,每日都与龚**策马畅谈。

    龚**“送”了七天才终于被劝回合陵,临走前,龚獠去送他,龚**饮下一杯水酒,问他:“这几日营中出事,公主想必惊慌忧惧,你要好好安慰她。若有所需,尽可送信回来。”

    龚獠面现迟疑,龚**道:“怎么?是冯家那小子找了你麻烦?”

    龚獠摇头,令从人避远些,对他道:“爹,公主没有惊慌忧惧。”

    龚**道:“我记得那个死去的夫人一直住在她的车里,想必感情深厚。她没有伤心落泪?”

    龚獠迟疑着点头,龚**笑道:“那你有没有安慰公主?”

    龚**道:“这不就可以了?你担心什么?”

    龚獠道:“公主……不似平常女子。”

    龚**道:“她当然不是你以前见过的女人!你不要胆怯!告诉她,你什么都愿意为她做!她自然就会感动的。”

    龚獠道:“……若公主所求,我办不到怎么办?”

    龚**笑道:“办不到就不要办,只要更加温柔,多送礼物,公主不会怪罪你的。”

    龚獠总觉得陶夫人遇袭之事有内情,而从那天之后,大公子新收下的那个仆人也不再出来,据说一直在车内躺着,食水都由大公子亲手端到车内,让人侧目。

    龚獠道:“我总觉得大公子对陶夫人太过薄情了。”人死了,他问都没有问一句。

    “这有什么?”龚**笑道,“我只问你,在你房内的女人,除了你妻子,你还记得几个?”

    这就不好意思了。龚獠只记得两个的名字,其他的留在他心中的印象不过是“那个腮上有痣的”“那个喜穿绿裙的”“那个有一头好头发的”,若有一日从人来报其中一女死了,只怕他只听名字也认不出是谁。

    “何况,有那帐中小儿在,大公子心神俱为其所牵,哪还会挂念旁人?”龚**大笑道。

    龚獠皱眉:“那小儿只有一只眼……大公子怎会……”太不挑了吧?

    龚**:“只要皮光肉滑,少一只眼睛算什么?再想想,毕竟是蒋淑之子。”

    龚獠这才接受了这个解释,也在心里道,若是蒋淑之子,少一只眼睛……确实不算什么。

    龚**走后,龚獠就日日都来拜访姜姬,早上露水还没落,他就带着美食过来,一直到晚上姜姬要休息了才走。来得多了,他就发现姜姬其实对鲁国所知不详,他说什么,她都很有兴趣的听,津津有味。而姜元那里对姜姬既不像是捧若珍宝,也不像是置之不顾,十天里,总有两天,姜元会给姜姬送些东西。

    而姜姬当面收下,之后就随手放在一旁,再也不会拿出来。有的更是顺手就给了别人。他都收到过一盒奇石,个个鸡卵大小,上面天然的纹路仿佛虎豹牛马,颇有奇趣。

    若是只看姜元,他对姜姬如此,龚獠早就不必再来了。可越与姜姬相处,他对姜姬的兴趣越大。

    同在车队中,他也曾与姜元对坐,一起谈笑饮酒,凭心而论,姜元待人温和,言谈举止没有失礼之处,再想一想他的身份,不免令人心折。可龚獠发现冯瑄就从不去姜元面前,反倒是冯宾、冯丙两人天天去。其他几家也极少有与姜元同龄的人去见姜元。

    龚獠摸摸自己的肚腹和下巴,觉得如果他不是长成这样,如果是龚器在这里,估计也坐不到姜元面前了。

    除了姜元似乎见不得比他俊美的郎君这点小心眼外,龚獠还发现姜元对待食物器具过于珍视。他用的车是蒋淑的,车内器具不说至宝至贵,也是国内罕见的,而姜姬的车是冯营的,比蒋淑的车自然是要逊色一筹的,但让龚獠说,现在反倒是姜姬的车更显华美,也不知是不是她在车内辅满绫罗的缘故。

    这些日子估计是车内闷热,而荒野之上蚊虫太多,放下车壁过于闷热,取走车壁只留帘子又容易进蚊子。她让两个女奴将最薄的绫纱找出来,将绫纱用竹片绷紧,制成门壁,既透光,又透风,还不易进蚊虫。

    为了要做出能将四面车壁都替换的纱壁,她把冯家送来的绫纱全都用光了。

    龚家在合陵时也算豪奢,但用绫纱做车壁这种事还是没试过的。他都能想到冯营那老头子知道后是什么表情了,偏偏冯瑄还亲手帮忙劈竹片,还与公主商议用绿绫纱好还是红绫纱好,有花纹的是不是更美观?若是一层不够,要不要多蒙几层?

    “这般奢靡!非鲁国之福!”冯营拍了下身旁凭几,对冯瑄骂道:“你当时就该斥责于她!”

    冯瑄乖乖认错,“都是侄儿不好。”

    冯宾也是眉头紧皱,他现在越看姜姬越不安,他问:“你与龚獠现在日日在女公子身边,她对什么最感兴趣?”

    冯瑄道:“女公子最感兴趣的就是鲁国世家,她问的最多的也是这个。”

    冯营冷笑:“怎么?她现在就想替自己挑一个可供她尽情享受夫婿了?”只要想起永安公主在肃州的穷奢极欲,就让他痛恨!这样的女子……这样的公主,如果鲁国也出了这么一个公主,日后他羞于自称鲁人!

    冯营的脸登时就气红了,然后他就把嘴闭上,一副他已经不打算再开口的架势。

    童儿犹豫了看了冯营一眼,悄悄溜出去了。

    冯甲觉得这样正好,反正冯营最多明天早上装病不起床或不吃饭让人来劝,这是他发大脾气时的样子。

    “女公子多问哪几家?”冯甲问。

    冯瑄道:“女公子都很感兴趣。”

    “她就不想知道赵家的事?”冯甲压低声,“她有没有问朝午王?”

    冯瑄摇头,“她倒是常问起先王时的事。”

    比如先王时莲花台下八姓都是哪八姓?这八姓当时家中都有何人担任何种官职,如今这些人又在何处?

    冯宾皱眉:“难道她想拉拢世家?”

    冯甲道:“她必然是要拉拢世家的。只是……她现在能许出去的只有她的婚姻,那也只能许一家而已。”他瞪冯瑄,“你就没做点什么?”

    冯瑄诧异道:“我父将娶其姐,我若娶了公主,日后见了我爹要怎么称呼?”一面转头,对冯宾拱手:“连襟。”

    冯宾厌烦的推了他一把,“滚开。”当时他觉得娶了姜谷或姜粟也未尝不可,现在却不想娶了。有姜姬在,娶这样一个妻子,对冯家是祸非福。

    冯营道:“娶还是要娶的,娶了之后要如何再说。”

    冯瑄看看父亲的神色,正色道:“爹,如果你不想娶,最好不要娶进来再打着让她去死的主意。”

    冯宾挑眉,“怎么?这么快就认上娘了?”

    冯瑄苦笑,“我娘在地里埋了快十年了。”他犹豫了一下,道:“我观女公子,心如坚石,谁若害她,便如在金石之上刻下了名字,她是轻易不会忘的。”

    冯宾和冯甲交换了一个眼神,装着不听不看不搭理的冯营也竖起了耳朵。

    冯瑄点头,握着手中的宝剑,道:“我刺伤怜奴后,本想告诉女公子此事,可是却发现她已经知道是怜奴刺杀了陶夫人,但之后却未见她去告知大公子。”

    “就是大公子要她死,她去说了也没用。”冯甲道。

    “不是这么回事。”冯营忍不住开了口,道:“凡是子女,纵使知道父母的心意,仍会去试探一二的。”她去说了,大公子为了令她息怒,说不定会惩罚怜奴——当然现在看这是不可能的,不过姜姬怎么会知道这个呢?怎么会如此确信呢?

    冯甲自己没有长大的孩子,庶出的几个在他面前犹如仆婢,听了这个,只得去看冯瑄。

    冯瑄点头,“我能离家十几年不归,就是知道爹和叔叔们不会生我的气,便是我闯出再大的祸,冯家仍是我的依靠。”可见,姜姬心中,姜元不是依靠。

    冯营这回也要心惊了,“……难道,她把大公子也给记恨上了?”子恨父,为的却是一个不是生母的仆妇,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简直匪夷所思!

    冯宾皱眉不语,冯瑄再一次劝他道,“爹,若是真不想娶,明日就去向大公子退了此亲吧,就说你对娘感情深厚,不忍相离。”

    冯宾不想因为怕一个小小的女子记恨就退避三舍,冷道:“不去!”

    “我去。”冯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女公子性情殊异,那姜谷你又不是特别喜欢,就不要招惹她了。”

    冯瑄松了口气,有时,他还真喜欢叔叔的这个软弱劲呢。

    姜武这两天已经可以坐起来也不会头晕了,前两天他说坐起来就觉得天跟地是颠倒的,姜姬都抱着他会变成瘫子的准备了,结果在没有药、没有医生诊治的情况下,他硬是自己慢慢好起来了。

    能坐起来后,食量就瞬间回来了,烤肉、干饼,有多少吃多少。

    天气太热,粮食存放不易,做蒸食极容易坏,最近的饼干得让人生咽都咽不下去,姜姬每天只能勉强自己啃两个饼,肉是一口都吃不下——太硬了,现在做肉虽然也放盐和花椒调味,但就是一直烤,把里面的水份和油脂都烤出来,烤成黑色,她都以为这肉已经烧成炭了。

    龚獠每日都会给她送一些蜜饯果脯,这个倒是难得的美食。姜旦已经达到每天见到龚獠就会高兴,不见龚獠就生气的地步了。

    他早起时不再找陶氏,而是直接转向姜谷或姜粟,要她们抱。他吃饭时也会扯一扯姜谷与姜粟,找她们要吃的。

    可能是他年纪太小,而陶氏平时是和姜谷、姜粟一起照顾他,所以现在只少了陶氏一人,他才没什么感觉?

    她不知道该不该让姜旦记住陶氏,现在告诉他,让他明白他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太残忍。可如果等他长大后再告诉他,她又担心到了那时,陶氏对他而言只是遗失在记忆长河中的一个符号,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姜武看姜姬看了一会儿姜旦就转开头,神色沉郁,就伸出手搂住她,“不要难过。”

    姜武平静的说:“我也记不得我娘了,我爹、我的弟弟、妹妹,我都不记得了。”留在记忆中的是挥之不去的惊慌恐惧与饥饿,腹内永远像火烧一样,永远会为远方传来的声音而害怕,听到像是马的奔跑声、嘶鸣声,他都会随时往地上一扑,藏在草丛间、地沟中,有一次在山坡上,他吓得抱住头滚了下去。

    他用两只手抱住姜姬,“现在我们才是一家人,我记得你是我妹妹。”

    姜姬像是永远落不到实处的心,慢慢落到了地上。

    远远的看到龚獠那巨大的身形,姜武放开她说,“我带姜旦出去玩。”

    姜姬说,“你动不了。”她探头出去,在不远处看到姜奔骑马的身形,喊道:“姜奔!回来!”

    姜奔策马小跑着过来,他现在已经算是会骑马了,虽然一跑快还是会掉下马,但平时这样让马慢慢走已经没问题了。

    他走过来,看到姜姬指着姜旦说:“带他一起去骑马吧。”

    她说完就没有给姜奔说话的机会,转身唤来姜谷,让她带姜旦出去,“你们三人一起坐在马上,你抱住姜旦。”

    姜谷很喜欢骑马,因为马跑得快。马儿高大,她一个人坐在上面还会害怕,闻言就抱起姜旦要下车,姜旦看到走过来的龚獠,不想去骑马,就踢姜谷。姜姬瞪过去,他才停下,她对姜谷说:“不要让他踢你,如果他再这样就打。”她抓住姜谷的手,在姜旦的背上拍了一下,“就这样。”

    姜谷不敢打,就算被抓住手也不敢打姜旦,被姜姬拉住拍了一下,连忙抱住姜旦跳下车说,“好了,好了,他不会再踢我了。”

    姜奔骑马带着姜谷与姜旦走远了,龚獠只扫了一眼,就对车内探出头来的姜姬拱手笑道:“公主,某来了。”

    “公子请进来说话吧。”姜姬笑道。

    车内少了两个人,空地就大了。姜武不必躺着,他靠坐在门边,对龚獠拱了拱手。龚獠对他也很客气,还笑了一下。

    龚獠问姜姬,“公主,今日想听个什么故事呢?”

    姜姬:“说说魏国的事吧,我听说魏王嫁了个女儿给赵王,那个女孩子很小就嫁过去了,他没有大一点的女儿吗?”

    龚獠也是万万没想到姜姬对诸国间的事这么好奇,他本以为讨好女人,无非是最漂亮的布匹,最精美的首饰,最新奇的歌曲、乐器,他都准备好为此花大钱了,结果这些全都用不着,他只需要费费嘴皮子,把他知道的国内的事、国外的事当成故事说给姜姬听就行了。

    他说的也只是早就为世人所知的事,没有什么机密,他也不知道别国的机密啊,他只能归究于姜姬还不到喜欢漂亮礼物的年纪,她喜欢听“故事”,喜欢别人说给她听。

    姜姬听到现在,对诸国间的势力分布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

    辽国最偏远,是不毛之地,那里的人不是不想种地,但因为土地贫瘠,几乎寸草不生,什么也种不出来。

    辽与鲁相邻,在先王时期,鲁国与辽国的关系很不错,因为先王愿意助辽国去他国买粮。

    与鲁相邻的另一个国家是郑国,因为郑国的良田很多,辽国当时多是向郑国买粮。结果在先王去后,郑国就与辽国商量着要瓜分鲁国。

    曾经娶了永安公主的东殷王所在的晋国,身处三国之中:鲁、魏、赵。

    但不管是龚獠还是冯瑄,说起东殷王都是说他“人老成精”。

    当年永安公主求婿,东殷王就带着大批的礼物前往凤凰台,他自己不去,而是让他的侍从中相貌俊美之人天天去求见公主,送去礼物,等公主下降,嫌其老迈,带着从人健奴跑掉后,他也丝毫不觉得丢脸,继续让侍从送礼物,投公主所好,等公主为他生下一女,他就不再管公主在肃州是如何淫行,只在晋王宫中养育女儿。

    冯瑄道,“东殷王只怕把诸国公子都放在秤上秤遍了,就为了替自己挑一个称心如意的女婿。”

    龚獠道,“我倒觉得,公子只怕满足不了东殷王的胃口,他盯着的是诸国国公。只是赵王、魏王都有王后……”说到这里,他看向姜姬。

    姜姬发现,诸国国王似乎更喜欢女儿,女儿越多越好,身份越贵重越好。儿子一个就足够了。

    ——她到此刻才明白姜元如此看重她的原因。

    龚獠走后,冯瑄才来。今天他来得有点晚了,姜姬连晚饭都用过了,听到马蹄声,探头看出去见是他,就让姜谷再点起一盏灯。

    等冯瑄下马,过来敲窗棱,姜姬才笑道:“我还以为今日见不到公子了。”

    冯瑄飞身上车,抖一下袍角,抖去草屑,坐下道,“我怎么能一日不见公主?”

    姜旦已经睡了,姜武身体还没恢复,也早早的睡了。姜谷与姜粟今天都累了一天,此时也都靠在车壁上打盹。

    姜姬拿铜簪去拨灯芯,见油盏内有两只扑着翅膀的小虫子,就用铜簪将它们拨出油盏。

    冯瑄看了一眼,道:“公主仁善。”

    姜姬道,“我助它们一回,也不算是救了它们的性命。飞蛾扑火。”

    冯瑄顿了一下,问:“龚兄今日与公主说了什么故事?”这个他真是比不上,让龚獠那个嗓子来说故事,再枯燥也引人入胜,让人听了还想听。

    姜姬笑道:“说晋国公主。”她问冯瑄,“这晋国公主,日后会成为鲁王后吗?”

    冯瑄沉吟片刻,道:“若要东殷公嫁女,只怕要鲁国举国相聘了。”姜元这个未来的鲁王并不算很有份量,毕竟他在鲁王这个位子上能做多少事,还没人知道。

    但这不是说姜元就没机会娶晋国公主。只要他给东殷王的好处够多,东殷王会很高兴认下这个女婿的。而从姜元此刻的处境看,娶晋国公主对他很有好处——是被权臣胁迫还是被晋国胁迫,区别不大。围着的狼多了,兔子说不定更安全。

    姜姬沉默了一下,问:“……冯家可有人愿为后?”

    冯瑄也沉默了,半晌才吐出一个名字:“……冯乔。”他紧接着说,“但我认为,日后的鲁王后将是蒋丝娘。”

    姜姬记得听过这个名字,“蒋淑之女。”一个父亲已经死去的王后,比东殷王与永安公主的女儿要好得多。

    姜元将短匕拭净,车内有一股肉类发臭的味道。

    怜奴躺在那里喘气,他面色惨白,满身冷汗。刚才姜元替他把伤口上的腐肉给削去了。

    姜元喂他喝了一碗药,道:“蒋伟这几日都没过来,听说有快马离开,你猜,他是派人回去做什么。“

    怜奴喘了几下,屏住呼吸忍住一阵激痛,把声音放平、持稳,说:“蒋彪,他要让人去对付蒋彪。”

    姜元还是不信,“他只凭几个人,就能把蒋淑的儿子赶出蒋家?”

    “蒋珍会帮他?”姜元道,“你不是给我说过,说蒋伟对蒋珍并不好吗?”

    怜奴抖着声音说,“他们是兄弟。”一阵撕裂般的疼袭来,让他紧紧咬住牙关忍住痛叫,痛过后,他接着说:“……若蒋彪在蒋家,不止蒋伟,蒋珍也要在侄儿手下做事了。蒋珍会选蒋伟。”

    姜元徐徐吐出一口气,问:“若我要蒋彪仍在蒋家,与蒋伟相斗,有什么办法?”蒋家内耗才是最重要的。

    怜奴睁开眼睛,想了一息,咬了咬唇,不太情愿的说:“……蒋淑还有两女,长女蒋丝娘,与蒋彪同母。”

    姜元露出个笑来,抹去怜奴额上细汗,安慰他道:“我知你与蒋彪有隙,日后,让他给你磕头赔罪如何?”

    怜奴纵使疼入骨髓也畅快的大笑起来:“那儿就算此刻痛死!也能含笑九泉了!”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血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