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理性的人存在感情的缠绕…一个自私的巨人人又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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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叔本华对道德基础的非理性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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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人是什么——一个理性主义的分析
追寻人的本质人,从何处来?人,是什么?人,将以何往?从古到今,人类未曾中止对自己本身的追问、探寻和构想。但是,人们又从来没有获得一个令人满意、能完美解释人的答案。面临这种情况,思想界有三种不同的态度:第一种,认同人的自然现状。西方的犬儒主义、东方的道学,很多平常人的人生选择就是这种态度。这是一种毫不费力的做法,因为人由自然演化而成,由动物进化而来,人继承了生物的固有的本质,遵循或满足于这种自然设定就成为很多人的历史惯性的选择。这样的人生往往没有目标的困惑而只有欲望不能满足的苦恼,其生于世,吃喝拉撒,成家立业,追名逐利,忙忙碌碌,他们并不思考和选择,只是顺其自然,听天由命,随波逐流。这似乎是中国道家的很高的人生境界,实质上是由DNA设计和支配的极原始的生命形态。人类在很长时间里,在很大程度上,就处于这种缺乏自主的被支配的自然历史阶段。这样的人生由于没有人的自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蒙昧的人生态度。第二种,认为人本来就是不解之谜,人不可以确切把握自己,对人的认识永远没有尽头,没有真理,从而,人是自由的,人可以自由选择自由创造。这是一种相对主义的认识论,实质上表现了人的迷惘,是迷惘的产物。这种相对主义态度认同了人的多元存在,有的思想家认为,人的多元性保证了人的个性和选择的自由。但是,强调个性,把历史性的个性当作人生普遍的、必然的原则,实际上就肯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取消了人的统一的可能,这种个性原则就是非道德的;选择的自由不是自由,因为真正的自由是超越选择的,人陷入选择,就受制于选择能力和选择对象,当然,相对于外力强加,自我选择就有了自主性,增大了人的自由程度,但我们仅停留在选择自由这一有限的理想是不够的。自由选择,选择的往往是不自由,所以,我们还要增长选择能力、判断能力,寻找至善的选择,当我们有了至善的选择,其他的选择可能就是多余的。对人的相对论认识只能使人处于无可捉摸的状态,人不可把握自己,不可认识自己,这样,人只能处于盲目状态,甚至无法做出选择,选择的自由有什么意义呢?历史上,人们,包括哲学家,认为人本身是一种最复杂、最神秘莫测的谜。这只是因为人的外部因素(社会)是多元的,主宰人的内部因素更是复杂,人的精神、心理活动,是以极迅速(电波的速度)、极细微(声波、电磁、分子)、极多元(有150亿个神经元、30亿对基因序列)的方式存在和演化。其内部结构的复杂程度超过任何一种人造的设备。但这并不支持不可知的观点,用不可知来为自己无知辨护,这只是蠢货们的可耻的逃避。当然,人类思想探索的历史已经有几千年,但从无一种确信无疑的真理被揭示出来,这足以使很多人丧失信心,他们不知道关于人的真理的揭示就像发现自然世界的原理一样需要实证经验的日积月累,而科学的发展也只是近几百年的事。一方面,人有被动的一面,人既受到环境条件的束缚,还受到生理欲望支配,人脑中的信息、意识不全是严密的逻辑体系,当人进入想象的世界时,更是无可捉摸,思维活动中也常出现无逻辑、感觉不到原因的顿悟与灵感,人在社会中同样受各种因素制约,这些制约因素往往无法预先知道,人也就不能绝对地把握自己的命运,特别是在非理性的专制、等级社会,个人的命运常只取决于外因。但并不是说人生不可预测,只是由于人的预测能力受到局限而已。另一方面,人是主动的,可以获得清晰的逻辑、明确的目标、现实的工具和技术体系,人能实现自己设立的理想。从人类历史演化的事实来看,人在走向富裕、和平、理性和强大,人的认识的能力、设计的能力、改造和创造的能力都在日益增强,人对人本身有了越来越丰富、深入的认识。相对主义是人类自信力缺乏而产生的周期性痉挛病。那些否认必然性的人,也往往是在为其非理性的存在寻找借口――他们自己不要真理,还要整个人类都不要真理,这好比寄生性生物对自养生物的生存之道大张挞伐一样。在人类认识能力很有限,人们所认识到的知识往往是片面的、有缺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主张多元并存,就具有积极意义:可以避免武断导致的危害。多元论的启发意义是,只能以和平竞争的方式实现多元向一元的整合。第三种,认为存在着关于人的必然性规则(这被称为真理),随着人认识能力的增强和认识的深入而能够达到对这些规则的把握。斯宾诺莎、康德、马克思、罗素、波普尔都主张这一点。在蒙昧时代,人们相信所谓天启真理,实质上,这种“天启”只不过是当时一些想象力丰富的智者在前人的认知经验基础上凭个人想象虚构的,这种虚构的、宣称的、甚至强行规定的“真理”远不是真理,人们对宗教式的、蒙昧主义的“真理”的幻灭就成为相对主义、不可知论产生的重要原因。随着人类知识的积累、认识能力的增加,特别是进入到科技主导的工业时代,人们获得了对人的更全面深广的认识,就逐渐形成了新的真理观,这就是理性的真理观,实证的、科学的真理观。人们相信可以通过科学的认识达到对人的正确的揭示,遵循这种真理的引导,人就能达到自觉、自主、走向自由。这种科学的真理观相信进步发展,相信世界和人类社会及个人存在都是有规律或者说是要遵循一些必然法则的,这些规律或规则可以用清晰的逻辑表述出来(甚至可以用数学公式进行描述)。但这种认识论常常被误认为是教条主义,抹煞了人的创新精神、批判精神和自由意志,被斥为决定论。一方面,我们需要澄清,坚持真理并不是坚持教条,而是反对教条,反对那些以欺骗、恐吓、暴力强制方式让人迷信、遵守、顺从的伪真理。历史上出现过很多盗用真理名义的欺骗和罪恶,这不是承认有真理的过错。凡是真理,凭逻辑或事实就足以战胜谬误,争论、求证就是真理的手段,这是非暴力的方式,判断是否具有真理性的第一准则是,不借助暴力和欺骗来维护。所以,真理是自由的,为了维护真理,就必须保障思想的自由表达。从真理原则出发,就要坚持批判和变革,反对迷信,反对用暴力维护观念的权威。需要暴力保护的“真理”肯定不是真理。另一方面,真理是决定性的,这不可否认。(这里有一个无法完全实证的前提:一切存在都是按其固有的法则存在和演化。这个假定性前提是人们思维活动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理性、知识、逻辑、秩序都成为空谈,我们就不得不相信这个前提。所谓真理,就是指存在的固有法则,我们认识到这些法则,用我们的语言符号表达出来,就称之为真理或科学知识。)但是,当人们认识了世界的规则(即获得了真理),也就具有了改造世界的方法和能力;当人们掌握了真理,人就化身为真理。真理的决定性给予了顺应真理的人以主动精神和主宰能力(不是对他人的主宰,而是对外部环境力量的控制),恰恰是人的自由的源泉,这正是对人的主动精神的维护和肯定,想一想斯宾诺莎对自由的定义吧。没有真理,人就是盲目的、被动的,有序的生命世界就会归于混沌。所谓真理的决定性其实就是存在法则的决定性,奇怪的是人们往往承认自然法则的必然性却否认人、社会的法则的必然性——显然,那些缺乏必然性的人的和社会的规则就不是真理:谁能够否认人生、人世存在着一些必定要遵循的规则呢?经济学的数学化、以及以布坎南为代表的用经济方法分析公共政策、政治安排,都表明人的认识和设计趋于理性化、科学化。当你走进陌生的沼泽地,你会害怕脚下那不可预料的陷阱,那是因为你对它无知;你为什么可以勇敢地把自己的生命交给航空公司,那是因为你知道飞机失事的几率只有十万分之一。所以,真理虽然是决定性的、具有支配力的,但不是对人的决定与支配,而是赋予人以智慧,赋予人以改造自然的能力、建立社会和人的内在和谐秩序的能力。再一方面,科学方法是通向真理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古代社会里,人们没有经验和知识的深厚积累,就只能凭想象力虚构,实质上,大脑中积累的外部(含社会环境)信息构成想象的空间,人的知识逻辑构成想象的翅膀,所以,在经验十分有限而且目光短浅的情况下古代先知的直觉的成果是有限的、肤浅的;今天,反理性主义的思潮更造成了人精神的迷惘。从来都没有天启和神谕,人的知识来自于知识的学习、经验的积累和后验的思考,人的能力来自于技能的训练与运用,直觉、灵感实质上是信息在人脑中的自发组织与整合,艺术的创造是虚构的生命活动程序而不是知识和真理,因此我们拥有科学的方法,也只有科学的方法才能真正通达真理。如果承认人是从原始自然中产生的,就应该承认人与自然的统一性,统一于整个存在世界,人不过是自然的新的形态、新的阶段,二者具有根本的一致性。自然是有规律的,人也就同样有规律,我们能够认识自然,也就同样能认识人本身,同样能达到关于人的科学真理。无疑这是本文所持的立场。如果我们宣称,我们能发现人本身的真理,能揭示人、社会演化的规律,这绝不是狂妄的,这是人自觉和自由的前提。当然,我们承认,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条件局限了我们认识所能达到的成果,我们至多只能得到这个时代的最好的关于人的认识和设计――谁也不能自己宣布真理,但我们能够作出批判性判断,哪一种认识更接近真理。我们对我们得到的任何结论、观点都只可以有限度地相信,批判性地接受。人的自我认识,总是基于历史的经验,现实的观察和对未来的合理推测。这种认识必然局限于人的历史进程。只有当人的演化达到了成熟,关于人的认识的结论才会达到真理。遗憾的是,由于上个世纪人类饱受了由武装暴力强加的“真理”的危害,这就在知识分子中间产生了对真理这个词语的本能的反感和拒绝,所以,本文开篇充斥“真理”、“本质”、“必然”这样的术语,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让他们失去了阅读的兴趣。第一节 关于人的认识的历史进程我们坚信真理是存在的,也坚持发展的思想。人的自我意识从模糊到清晰,从肤浅到深刻,从片面到全面,在不断积累、相互批判中发展,趋向真理。关于人的认识历程的叙述是学者的工作,在这里,我只能做简略的勾勒。1.宗教神学最初,原始人基于由己及物的推想,形成泛灵观,认为万物像人一样有感觉有行为,从而产生对自然世界的敬畏心理,产生图腾崇拜。这种对外物的精神依赖,表明人的软弱,在内心深处渴望保护和庇佑,这是他们自己力量弱小的反映。随着人对环境有了更多的认识,人们发现了自然的一些周期性规律,也发现人在自然界中高贵之处:有意志、语言、情感,能趋利避害,能改造环境;同时,人类仍面临无法预知、无以逃避的生存危机和外在神秘力量的支配,仍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面对巨大的灾厄,面对生死疾患,当时的先知们就设想,在人与自然的背后有某种强大的力量在主宰整个世界,既然人是智慧的生灵,那么,这种支配人的命运的力量也应该是有生命的,而且理当比人更强大,更富有智慧,这就是神的创生。这些想象力丰富的早期哲学家的推想很快得到蒙昧人们的认同,这种认同使他们摆脱了困惑与恐惧,满足了人作为意识存在的智慧生命对存在进行合理解释的需要。对神灵的虔信与敬畏,也出于人们为摆脱灾厄的功利的意图。人之所以要信奉神灵,不仅是因为人的愚昧,更主要是由于人们为了摆脱对死亡的恐惧,他们需要某种关于彼岸的、永恒的归宿的理想,这表明他们认识到人生的诸多不足,从而向往更美好的人生,意识到肉体生命的短暂,从而向往生命的永恒。同时,凭他们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事项他们的美好愿望,这样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某个或者某些神灵身上。这种终极归宿的理想愿望正是作为人的精神的需要、终极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当时的条件下,他们除了虚构一个至善的神灵来帮助,还能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人们拜倒于他们自己创造的神像之下,比起直接摄服于外在的支配来,终究是一种进步。在终极的需要上,人人都是共同的,而且是根深蒂固的,这是基本的人性,正是这种精神的追求,人超越了动物,超越了DNA对生命的设定――在精神上的超越。在当时的认知条件下,宗教神话就比较成功地满足了人的这一根本的需要。为什么说终极的需要是人之本性呢?这是因为,人有了意识才去主动思考自身的命运,终极的需要不是由DNA设定,而是人自主的自我构想、是人的自我创新,肉体生存的需要、血缘情爱的需要,不过是出乎本能,是人对DNA规定的认同,只有在终极的需要上,是人的创造。人渴望永恒,即使是最粗鄙的乡下人,都在内心深处相信人有永生的灵魂,即使是最唯物的无神论者,他们也希望名留千古,光照人间。宗教的最核心的功能,就是建立灵魂的皈依,其次才是建立伦理道德,规范现实人际关系。事实上,宗教的道德皈依一直是那些宗教道德家的从未实现的幻想,道德信条总是被表述为达到灵魂皈依的必由之路,但功利的大众总是忽略或回避了道德途径而直接向往天堂。古代宗教的传播(今天,我们在落后的乡村、蒙昧的国度仍看得到宗教传播的努力),常常是利用下层劳苦大众、落魄失意者、遭遇天灾人祸的不幸人们寻求庇护、渴望解脱的心理,传播者除了有足以打动人心的口才,往往还精通特异功能或魔术,自称是受天启和神谕,能帮人脱离苦海、益寿延年,甚至以救世主姿态吸引人心,发展势力。人们信教的出发点,显然是一种功利的目的。宗教真正的大兴于天下,还在于它与统治集团的合流。宗教为了能合法地存在,就会在其对伦理道德、社会秩序的构想中,顺应统治集团统治需要。于是,宗教借政治势力得到膨胀,特别是通过强制推行、法定教育制度而充斥天下,形成社会风俗,宗教组织也成为经济组织,在权力分散的欧洲,宗教发展成为政治和经济的利益组织,宗教本身只是一种外壳。当宗教借政权强制获得普及化之后,也就产生了专业的神职人员、神学家,这些人绝大多数把宗教视为一种衣食俸禄,他们为了这种掩藏着的私心推广宗教、维护教条,西方历史上的宗教战争、宗教迫害,正证明了这种宗教的实质。一般的教民,也不笃信教义,而是出于功利的考虑,也出于习惯、从众心理,他们最多信奉那些对自己有用的信条而并不顾忌道德约束,从而,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信教的人也是邪恶和私心重重的。少数真正虔信宗教教义的人,他们确也遵循宗教道德的引导,不过是为了神恩、神佑、进天堂――归根到底仍然是出于个人主义功利的需要。这表明,即使是在宗教最盛行的时代,所谓宗教精神都是虚幻的。如果没有统治集团的财政、教育、政权的维护,或者,西方基督教如果不演变为具有政治势力和经济势力的组织,就不可能产生涵盖全社会的宗教统一,出现的只能是小规模、多元化而且不会很稳定的宗教,宗教也不会在人类知识分子阶层精神上占据那么重要的地位。由于专制时代的长期推行,宗教在西方社会就建立了根深蒂固的影响,今天,那些从小受宗教训练和熏染的人,就仍对宗教眷恋不已,甚至,有一些知识分子把信仰与宗教等同,把他们的信仰称为“宗教感情”。就中国的情形而言,诸如道教、佛教,在没有政府保护的情况下,就注定香火不续,中国知识分子宗教观念淡薄(可以说他们尚未达到宗教精神的认知高度),也缘于中国历代统治者很少花力气推行宗教,没有建立深厚广泛的宗教传统的氛围,而儒学的渊远流长,也得益于为统治集团利用。中国人信奉的是血缘传递、灵魂不灭(如生死轮回)、因果报应(有一个非人格的神――天)这样的杂合体,它们没有严密的逻辑论证,这是因为没有专门的教会组织,这类信念也没有受到过什么挑战。这表明中国人的信仰是模糊的,不成熟的,而且包含了落后的血缘属性――还没有超越生理本能。有的人牵强附会,把今日西方文明的领先归于其宗教传统,比如马克斯.韦伯,实际上,古希腊是商业的、世俗的非宗教社会,资本主义兴起就伴随着对教会统治的反抗,而西方宗教改革不是原因而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结果,是“资本主义精神”造成了“新教伦理”,而不是相反,这是教会为了继续在工商业社会生存而顺应时代。人类历史远没有发展到由观念推进的历史时代。当然,在资本主义促成了新教伦理之后,新教对社会就有了积极的作用。因为被信仰鼓动起来的力量比其它任何一种力量都强大(因为信仰是对一个人最根本的命运的设定,它代表着信仰者最大的利益――终极的利益)。一些中国人也开始把中国至今没有达到现代化的原因归于没有西方式的宗教精神,这不过是舍本逐末,一种不想费力的做法。显然,现代化的内容就是民主、科学和工业,这三者中哪一种都与宗教无关,如果我们要推进民主,就只能进行民主思想的广泛启蒙和民主制度的推行,如果我们要发展工业,就只能是进行技术引进和投资生产,用宗教来推动现代化,不过是隔靴搔痒。总之,宗教对生命终极归属的设想顺应了人的对永生的渴望,宗教对伦理道德理想的构想顺应了社会秩序的要求,从而形成了人的思想进化史上的宗教时代。宗教的突出意义在于强调理性,强调人的信仰,强调人的精神对肉欲的超越,这是人的初步觉悟。同时,宗教倾向于在虚构的世界中建立寄托,无利于引导人作现实的努力和抗争,宗教伦理倾向于忍让、逃避,也就很快被统治阶级利用,成为麻醉灵魂的鸦片,奴役的借口。当近、现代科学的发现揭示了宗教神话的幼稚和虚幻,宗教作为满足人内心需要的精神上的地位就开始下降,但由于历史的惯性,那些以宗教维生的人们就把宗教的道德功能凸显出来,今天西方的宗教组织,成了很明显的福利机构。当宗教兴起时,正是人性的萌生,那些宗教发育迟钝的地方,往往保留了浓重的自然属性如血缘属性、暴力属性;当宗教没落的时候,就是人性趋向成熟和理性,我们没有必要为传统宗教没落而悲叹。人是神的造物,是神的模仿,受神的主宰与庇护,人的终极归宿,就是通过对神灵的顺应虔信而达到永恒、快乐的天堂、伊甸园、极乐世界,(其中佛教思想有些不同,它没有设想人的起源,而主要关心人的归宿,通过禁欲的方式达到那种梦想,这是一种违反世俗人生的哲学,结果,世俗中人反而接受了它要人们超越的轮回思想――轮回就意味着生命不灭)。这就是漫长的古代社会里哲人们对人的一般认识,这代表了古代最高的思想成就,当时人们对这一成就的汲取并不是很多的,总是只有少数人达到虔信而成为圣徒。一般人在绝大多数生命过程中,都是支配于等而下之的人生目标:追求财富、建立社会名声,传宗接代,吃喝玩乐,这表明DNA的主导地位,但也正是在这些现实的活动中,人们积累起生产技术,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沉湎于虚幻的精神世界的人们,反而没有推进历史的作用。2.人本主义西方中世纪里,教会把神学作为掩饰奴役和压迫的欺骗手段,随着教会权力的削弱,人们开始意识到这种神学的本质而作出反思,从而把人从虚构的神性中解放出来,这就是人本主义,强调人本身的需要、现实的需要,把人作为最高价值,作为根本的终极的目的,开始了对人的重新认识。它有这样几个层次:第一层,肯定人的现实生活,肯定追求财富、追求享乐和性爱。这实质上是对人满足于DNA需要的认同。一方面,这是对宗教欺骗的反抗,使人走出虚幻的神学的禁痼,宗教思想本来就不是真理,反抗谬误统治就是一种新的进步。这在文艺复兴时代最为鲜明。另一方面,出于对宗教神话世界的幻灭,退回到俗世的生活,实际上就放弃了人的精神的终极需要的追求。这时,人们力图摆脱教会的统治,但内心深处仍留恋于神的世界。第二层,强调人的社会权利,平等、民主、人权是其基本的号召。当神的秩序遭到怀疑,以神的名义建立的社会秩序就遭到了否定,社会一度由暴力来组织,这就是君主专制和等级制。由于西方社会里工商业有良好的发展,工商业的发展造就了能摆脱暴力控制的资产阶级,以及实现这种权利的制度形式:用社会契约取代暴力,也是用人性的理性原则代替野蛮的兽性原则。这被称为启蒙的时代。这是人从暴力和等级秩序解放出来的历史进程――可惜这一进程至今还没有完成,在很大程度上,是马克思主义延迟了这一进程。第三层:新理性主义。当近代天文学发现和科学理论破灭了基督教的神话,建立在假定基础上的神学理性受到毁灭性打击时,新的工业技术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改善了人的生活,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一整套的科学体系开始建立,人们获得对世界的科学解释,于是,社会上也就产生了崇尚科学和技术的新理性主义,他们相信科学解释世界的能力,相信技术变革世界、创造更多生命自由的能力。新理性主义强调理性的批判性、发展性,具有积极、乐观的倾向。当然,这种乐观倾向相对于复杂严峻的历史现实而言是有些天真,这是因为,科学体系本身还很不完善,甚至是相当肤浅的,它本身需要发展,另一方面,技术的力量也是有限的,纯粹的自然技术虽然能创造更多更好的工具(财富),但并不能改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的道德也不起作用。这表明这种理性主义的片面:忽略了对人本身的理性思考和技术改进。第四层,反理性主义。理性主义的乐观情绪受到社会现实的否定。人们看到,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依然有人的堕落,依然有社会的罪恶(特别是打着科学旗号的红色恐怖),而且,科学技术增强了人类冲突的毁灭性,成了威胁人的存在的可能的力量,这就产生了对理性主义的非理性的反动。人本来就有非理性的一面,它包括人的本能和本能异化的人的精神,大脑中信息的无序,人的社会命运的不确定性,这些非理性层缘于人的落后因素、社会组织的不健全,它导致人的怀疑、悲观、厌世、绝望、感官刺激式的享乐主义,这种非理性主义只能危害人的发展。实质上,社会上的罪恶、战争的威胁,都不是科技理性的产物。而是科学和技术受到了歪曲。商业社会的道德危机、精神危机,恰恰是人的兽性、私心等非理性因素造成的,也只有理性的强大才能克服非理性的危害。第五层,科学理性主义的复兴。理性主义者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阵地。随着新的科技革命的爆发,科学理性主义得到了坚实的发展。并深深影响了社会大众。当然,并没有一个科学理性主义的明确宣言,但作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已开始形成阵营,并成功地影响到政府的基本决策和教育制度——这已经引起了人文主义者的极大不满和无谓担忧,但他们所主张的人文教育不过是娱乐的享乐主义的教育,对人的精神和人的发展并无益处。这已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科学理性主义的基本内涵是把“科学-技术”作为解决人类一切问题的基本手段。整个人本主义的发展历史反映了人的自我认识的进化,体现了人们由蒙昧走向自觉,由束缚走向解放的历程,但人本主义主要倾向于认同人的现状和成功解决现实的问题(通过制度变革和科学技术的力量),在人的终极需要的问题上,他们就显得无能为力,因为他们已不能像古代哲学家那样虚构一种美妙的彼岸世界就可以交差。哲学家们仍然未曾建立起人的精神的世界,他们未曾区分人的双重结构(DNA――意识),从而,他们站在人的俗世的、本能引发出来的人生领域去思考人的本质,把人的动物性当作人性加以肯定,把人精神的高贵和本能的低俗杂糅在一起。人类就像一颗继续生长着的大树,它甚至还没有开出花朵,我们无法看到它的最后的果实。3.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识今天,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人类社会已经光彩不再,但它在历史上的影响,超过了各哲学派别,仅次于古代几大宗教的影响。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识的独树一帜的地方,就在于从人类的社会、历史的宏观层面来揭示人的本质。马克思同他的后继者认识到人的社会存在这一属性,即类性。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基本结论,在这个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他构建了他的整个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思想体系。在当时的社会历史状态之下,社会关系的核心就是经济关系,解放人就是要解放人的不平等经济关系,暴力的革命是解除经济关系的最直接手段。从而,通过阶级斗争建立公有制就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最终结论。这个结论在今天看来是错误的。一方面,虽然经济在社会中具有支配的地位,但是,经济是由生产活动创造的,生产活动的核心力量即是科学技术,暴力的阶级斗争只能造成原有经济关系的重组,不能带来经济本身的发展,只有科学技术的发展才能真正消灭贫困、区域差别、种族差别,所以,仅仅是经济关系的革命是远远不够的,经济因素并不是历史的最终决定力量。而且人的经济属性实质上是人的生理属性,仅仅从经济角度揭示人,就是很片面的。另一方面,社会虽然存在着贫富、等级分化,但人在精神上、观念上是自由的。人的意识由社会存在产生,但并不由社会存在支配。因为意识本身也反过来对社会存在进行批判和重新设计。一个人的意识并不一定受其经济地位、状况所支配。因此,并不存在绝对的阶级意识,真理可以通过思想的斗争而推行,那么,一种合乎人道、合乎逻辑的社会理想就可以以和平的方式推行。暴力的力量,是非人的力量。人是一种社会存在,但社会性不能涵盖全部的人性。对人的揭示,还是要从人本身出发,而且要用科学的方法,揭示人生理活动、大脑活动的原则或规律。我们以发展的眼光对人的社会关系(或结构)进行分析,就会发现社会中的血缘、暴力、权力、经济关系都将随科技进步而消解,最终只有意识的关系,即社会性与人性合而为一。也只有在这时,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才可以接近合理。作为唯物主义的一个派别,马克思主义只能给人寻找和设计现实的此岸的意义,显然,在人的现实世界,就只有政治、经济利益,以及各种娱乐――如性爱、艺术、麻将、“早上打猎,晚上做爱”;如果更进一步,则是解放全人类、为人类谋福利,把人类认同为一种准神的精神皈依。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世俗的政治哲学和制度建构理论。4.人文主义的迷信特别提醒:我在这里是把人本主义与人文主义两个概念分开来的,人文主义特指关于人的文化存在(特别是艺术存在)的观念。在哲学、社会学领域,“文化”是一个模糊不明的概念,在这里,我们用文化来指娱乐和艺术,与此相应,用文明这个概念指科学、技术、思想及一切具有不断发展、进步特征、合乎理性的人类因素。所谓人文主义的迷信,实际上就是指人文主义者对艺术、娱乐的迷信。人的娱乐活动,根植于人的生理机制。DNA结构为了控制生命活动,就建立起严密的控制机制、信息反馈机制,情感反应就是这种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起着评价活动效果的作用。这种“刺激-反应”的机制属于自动控制,可以减轻DNA的活动负担。这样,人的活动会带来活动快感,快感又推动活动,人对这种快感的追求就产生娱乐活动。所谓娱乐,是同必要的功利活动相区别的活动,它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带来快乐、愉悦的生命感觉(实质上是一种条件反射式的生理或心理反应),当人们在娱乐中得到快乐,这种快乐存在也会产生精神上的认同,给人充实感、意义感,进而产生寄托意向,从而赋予生理快感以精神的意义。实质上,艺术属于娱乐中的一类。但是,显而易见,艺术在人类精神世界中已产生深远影响,对艺术的精神认同,是人文主义创造的最大的神话,因为宗教神话已经为科学发现证明为虚妄。虽然商业社会日益把艺术活动降格为娱乐业,但在绝大部分知识分子心目中,艺术的地位依然崇高而神圣,那些最杰出的科学家都乐意于把他们的创造称为艺术。第一,艺术家宣称,艺术是对美的创造。我们首先要给“美”进行准确的定义,历史上人们对美的概念莫衷一是,这种概念的模糊就成为藏污纳垢的好所在,寄生了一批又一批胡言乱语的美学家。“美”,就是事物或活动(含人本身及其活动)所具有的、能满足人某种需要从而能引起愉悦、快感的属性。美是存在的属性,是一个形容词,同时,它是相对于人的,随人的生理和精神状况而定,比如阿Q,如果抓到一只能咬响的虱子,他会对它倍加的欣赏,觉得妙不可言。许多所谓的美学家、艺术评论家,他们常犯的错误就是把“美”当作实体名词来使用。美的客观性在于人的结构与节律同自然存在之间具有的一致性。同样,不同人的共通的审美趣味在于人与人的同构性。当外界信息进入感官,只要它同人的生理、心理、精神是和谐的,它就引起人的悦愉的感觉。当同一事物的信息进入不同人的感官,有的人感到了美,有的人没有感觉。这并不是说后者没有审美力,只能表明人与人心理、精神结构上的差异。比如,有教养的人能欣赏交响乐,普通百姓则不能欣赏,这不能证明老百姓审美欠缺,事实上,拾垃圾者面前的垃圾也能引起他的美感,这岂不证明了他的审美力强吗?这就是美的相对性的一面。在人文主义偏狭的、自我中心主义的观念里,只有艺术家才能创造美,只有艺术家及受过艺术训练的人才能欣赏美。实际上,大自然也产生与人和谐的结构和旋律,人们,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创造合目的的产品,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体验人本身的价值和意义,这都是在创造美和欣赏美。第二,艺术家宣称,艺术活动是人的精神活动。当宗教神话盛行的时候,艺术是受到排斥的,精神活动就是对神的膜拜和对天堂的向往;当神学受到否定的时候,艺术就填补了一些人精神世界的空虚,甚至成为新的宗教。从而,艺术成了精神的活动。在等级制社会,由于不合理的社会分工,低贱者从事体力性活动,高贵者从事娱乐、艺术、思想的活动,后者就被称为精神的活动,这种划分是一种不合理的歧视性划分。实际上,所谓精神活动,就是合目的的活动,合乎人的自主设定或选择的活动,与活动的形式、方式并无直接的关系。把艺术看做精神产品,还在于艺术是大脑活动的直接产物,但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已经有越来越丰富的大脑活动的非艺术产品,如工具的发明、技术的建立、问题的解决,这些都是属于人类的意识的活动、人的主观的创造,其创造物也是令人愉悦的,为什么这些产品不同样属于精神产品呢?人文主义者说:艺术是满足人精神需要的,但什么是人精神需要呢?他们又会说,精神需要就是审美、是艺术活动。这实际上是循环论证。人的精神的需要,宽泛而言,就是合目的的需要,所以,对一个农民来讲,生产出大量的粮食果菜就是其精神的需要,而一个杀人狂,当他杀了人之后,他的变态的精神需要才得到满足,同样,艺术家,他的精神需要确实是艺术创造或艺术欣赏。显然,人文主义的错误在于他们把自己的需要当作了人类普遍的需要,在这种人看来,那些与艺术无缘的人,就没有精神生活、没有灵魂。从表面上看来,艺术不是满足肉体需要的,从而是满足精神需要的,实质上,人的艺术欣赏,是一种后天的培养,即一种条件反射的建立。让我们的听觉经常受音乐刺激,我们就能欣赏音乐,这同样是一种生理机制,我们看不出一个音乐爱好者与一个啤酒爱好者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喝酒同样引发丰富的精神活动。一只新鲜的苹果,同一个画家的苹果画相比较,显然前者要生动、自然、鲜明得多,如果一定认为只有苹果画的欣赏才是精神活动,这暴露出艺术家畸形的心理。当然,这可以得到合理解释,艺术家在绘画时付出了辛劳、想象力和自己的某种趣味,从而,艺术家出于对自己行为的肯定而肯定他的创造物,我们不止一次看到过母亲们总是欣赏她生的蠢货而对他人的聪明小子不以为然,这都是同一种心态。由于艺术家掌握了话语权,他们才得以推行其艺术至上(高尚、高雅)的主张。有人从梵高的向日葵中体会到悲哀、不幸、叛逆之类的感受,有人从贝多芬的音乐中听出了人生的命运,但是,我们从最粗鄙的现实生活中不同样可以得到各种各样的情感和精神上的思考吗?我们看过建国门立交桥下乞妇忧郁的眼神,也见到过在香格里拉门口徘徊的幽灵般的妓女枯槁的身影,比起生活的丰富、深刻,艺术只不过是可笑的赝品。有人说,音乐里包含了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但也只有那些具有最美好感情的人才会从音乐中得到类似感受,事实上,他们也同样能从其它事物中获得同样的感受;而在色情场上,即使放“梁祝”这样爱情意味深长的音乐,也不会使花了钱的嫖客生起惜香怜玉之情,或联想起他的家里痴痴等待的妻子。音乐(以及其它艺术)只能唤起欣赏者早就有的情感或思绪,否则,希特勒就会在艺术的熏陶下弃恶从善了。说艺术能够拯救心灵、拯救世界,这同说上帝会来拯救人类一样虚妄。在艺术的各种分支中,语言艺术、表演艺术,由于其中包含了丰富的社会生活、人生经历、思想观念,从而具有了超越艺术的意义。A.语言艺术的历史价值。传统的艺术家主张艺术是回忆、是模仿、是镜子,而且,最早的历史,就是史诗。但是,随着社会分工的细致化,专业历史学接管了艺术的历史功能。由于艺术总是忠实于个人的感受和认识,它对其现实的反映就具有个人色彩的局限,加上艺术强调创造,其“社会镜子”的作用日益削弱。特别是现代艺术,它日益成为艺术家的梦呓、本能冲动和癔病发作的纯自我表现。B.语言艺术的道德功能。有责任感、道德良知的艺术家的艺术总包含了对虚伪、邪恶的揭露和谴责,对正义、真理的维护与颂扬,但这种道德功能不是艺术本身的功能。由于一些艺术家本身不仅仅是艺术家,他还是思想家、道德家,从而使其创作不仅仅是艺术,而是以艺术为手段,传达的是思想或道德信条。艺术本身是非道德的,只是由于作为语言艺术不可能与思想截然分开,从而才具有了道德与思想成份。历史上,艺术与思想合作,艺术就具有了积极的意义,艺术使思想更鲜明,更具有震撼力。事实上,没有思想的艺术就没有灵魂,只有形式、外观、修饰,只能引起感觉上的快感而没有心灵上的感染。而自觉的艺术就是纯艺术、为艺术而艺术、为审美而艺术,艺术即娱乐,艺术即游戏。艺术发展到二十世纪,艺术日益从思想、历史、道德之中“纯粹”出来,走向专业化,一种情况是艺术越来越缺乏思想内容,按传统的方法去欣赏就会不懂,不知所云,只有感官的刺激,艺术的抽象化、模糊化增大了其解释的空间,但这就使艺术失去了鲜明的个性和吸引力,另一种情况是在现代高科技条件下,艺术的创造演变成通过技术制造,这在音乐、绘画、影视方面最为明显,电脑就可以合成优美的画面、动听的乐曲,在良好的技术设备帮助下,唐老鸭般的嗓音变得像百灵一样悦耳。这种趋势表明,技术在逐步取消专业的艺术家,它证明需要艺术家灵感的艺术,也可以由没有灵气的机器或程序设计合成。还有一种情况是,艺术成了一种由文字、符号、画面、情节、程序组装起来的娱乐消费品,被称为所谓的文化快餐。C.语言艺术(影视是一种综合的艺术)带给人的愉悦感受。一是因为语言的序列本身构成一种节律,在阅读时,文字结构变成流动的信息旋律(如押韵),引起生理和意识系统的共鸣;二是因为语言艺术的内容使阅读者获得精神的幻体验(某种人生经历的体验)。语言艺术实质上就是用语言对某些人生经历或感悟的虚构,人在阅读时,可以幻化现实与虚构的界限,人的精神存在进入艺术的幻境,体验艺术家设计的生命活动:悲欢离合、爱恨情仇、毁灭与创造、挣扎与反抗......这种幻体验只是虚构的人生,它不会产生实际人生中的危险和不能摆脱的苦痛,因而是纯粹的“审美”的体验。那些太多不幸的人们、失意者、生活平庸者沉湎其中,就能获得对现实生活(如不幸、烦恼、无聊)的超脱,从那些更丰富、更成功或更悲惨的人生幻境中获得一种自我满足和陶醉。这种艺术的积极作用有二:一是能使人暂时忘记现实中的痛苦、转移失意带来的心灵痛楚。其二是对于不成熟的人,可以使之了解更丰富的人生经验,获得借鉴和启迪(如古代寓言、童话),这取决于艺术家自身的经验和思想、道德素质。这实际上是医学和教育上的意义,这就是它的功利价值。如果艺术不发挥其功利的作用而仅仅是给人类以享受,艺术就是一种消极的东西,它使人沉迷于虚构的精神幻体验之中,逃避现实的人生。艺术就同美酒、大麻具有同等的功效。人应该有人本身的创造,体验人本身的生命过程;对艺术虚构世界的体验是超功利的旁观,是纯审美的,但旁观是不负责任的,不道德的,我们只有参与历史才能推进历史,艺术娱乐,就与历史进步无关。艺术家的艺术活动当然是创造性的,其生命过程是真实的,但艺术欣赏就只能是幻体验,艺术的审美同人们对美酒佳肴的品尝并无不同。没有贝多芬、莫扎特的伟大音乐,我们欣赏天籁就足够了,没有莎士比亚、歌德、托尔斯泰,我们读历史就足够了。如果我们尘封了那些艺术大师的天才之作,人类不会有丝毫的精神空虚,因为构筑人的精神世界的是且只能是思想信念和人生目标。当然,那些被艺术的神话和艺术的娱乐的或幻体验的伪精神意义填充了心灵的人,缺失了艺术也就把他们变成了行尸走肉;在我居住的楼下有一排垃圾桶,也就有一群拾垃圾的人,长年守候在那里,垃圾给她们带来了生命的意义,当你走过时,她们期待地望着你手中可能会有的垃圾,而不会是你快乐的神情或漂亮的衣裳,她们与垃圾同在,正如人文主义者的与艺术同在——他们本来可以干点更有价值的事情的。在人类理性不健全的时期,艺术家也成为思想家,从而使艺术显得崇高和纯真,人们在艺术体验中,也受到思想的熏陶与启迪,艺术显得健康而有价值,当艺术走向职业化、专业化、商业化,艺术便走向注定的没落,显得卑微、庸俗、自欺欺人,充斥阴谋、色情、暴力、腐化和堕落。在人类还存在无法摆脱的不幸、痛苦和蒙昧的年代,艺术给人以安慰,使空虚的人们获得一种充实的意义,使失望的人们还不至于绝望消沉,在兽性、物欲中还有一种精神的亮色。然而,这些历史正渐渐过去,思想家从艺术家中分化出来,人们也更乐意用现实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摆脱不幸与痛苦,这是人精神力量和工具力量日益增强的结果,艺术的麻醉就显得太消极,艺术也就走到了它崇高辉煌的时代的终点。艺术魅力在于个性,在于人类的不幸、苦难、悲哀和抗争或毁灭的巨大的震撼力、感染力,艺术的这种个性就是建立在人的落后、野蛮的属性基础之上的。海德格尔所谓的诗意的人生,实质上是人文主义者的幻梦。试想,贫困、失意的诗人往往遭受饥困、疾苦、社会的冷漠,他们的人生哪里有什么诗意,诗的本质就是一种深刻的痛苦,那种把痛苦渲染得崇高而有趣的做法,要么是出于无知,要么是出于无奈虚伪,这并不合乎人道,如果诗人健康了,富裕了,自由了,他必定失去诗意,因为诗的灵魂就在于对不幸、压抑、苦难的抗争、呐喊、呻吟甚至绝望,谁能从和平、自由的年代的诗作中感到强烈的诗意呢?你只能感到做作、夸饰、甜腻和庸俗无聊,人们也失去了对诗的热情,他们更乐意趋近刺激感官的竞赛、流行乐、科幻片、肥皂剧,追逐权势、声色与金钱。提倡诗意的人生,挽留艺术的个性,就是要在人间保留那些令人痛苦、憎恨的贫困、蒙昧、强权与欺骗!我们能从现代派艺术家的言语中听到他们对科学技术、人类进步的仇视与敌意。人类的发展,将是共性代替个性,和平代替纷争,富裕代替贫困,友爱代替仇恨,自由代替束缚,人类将走出不幸、悲哀而达到自信和从容,艺术则将既失去内容,也失去吸引力。历史上,艺术借助商业社会产生的巨大经济效果和由此产生世俗的景仰而获得崇高的声誉,同时,商业法则又使艺术变成纯粹的消费品,回复艺术的真实身份。随着技术进步,传统的艺术走向消亡,新兴的艺术则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艺术不再是精神的,也不再是道德的。艺术只是一种消费品。艺术的神圣光晕就黯然失色。艺术的沉寂同宗教的沉寂一样,不是一件可悲的事情,反而值得欢呼,就像人类没有了血缘亲情、没有了爱情一样,人类没有丝毫的空虚,人类反而更强大和充满自信心,是人类新的自觉和解放。当然,我在这里不遗余力地贬斥艺术,并非是要在人类生活中取消艺术,我们只是要解除沿袭已久的对艺术的迷信,回复艺术的本色。我绝不反对艺术手段,我们建筑尽可能别具风格,我们的衣饰尽可能天衣无缝,我们的写作尽可能文采飞扬,我们的道德说教可以尽可能吹得天花乱坠,我们在教育孩子时,也尽量用生动形象的手段、感人的故事,从而我们的生活可以尽善尽美。但不需要专业艺术家,不需要超功利的艺术,不需要去培养艺术的审美力,不需要畸形的“审美趣味”。实际上,这符合托尔斯泰的理想。现在,我们可以给艺术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艺术,就是具有永久性(可重复使用)、能给他人带来愉悦感或幻体验的非必要的(即超功利的)事物(它往往由一些经过专门的训练的人制作或创造的)。从人的需要来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纯粹的艺术是可有可无的,因为,任何人都可以从合乎其意愿的活动中体验人生、感受乐趣和意义,任何人都可能从其自身的行为寄托精神,寻求皈依,都可以自己思考或同他人思想交流而获得精神的升华。在十九、二十世纪,对人的认识又有一些新的推进,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哲学家已开始从人的多个侧面来认识人,比如人的意志、情感、心理、性本能(弗洛伊德)、行为模式(行为主义)、语言以及人际关系等等,另一方面,这些认识带着很大的片面和偏颇,往往把某个并非核心的因素夸大为人的本质,它们并不能实际地帮助到世俗中人,这造成普通大众对哲学的厌弃。第二节.对人的模式解释这种解释可以理解为对人的科学化的解释(当然,并不是说这种解释就是科学),是用逻辑来分析人,用模式来图解人。但是,宗教哲学家,人文主义者,相对主义者,他们极力反对对人进行清晰、简单化地逻辑解释。他们的理由是:人本来是神圣的、复杂的、多元的。对人进行自然主义的图解解释就损害了人的多元化的个性和丰富、完整的属性;对人进行自然主义的理性解释就损害了人的尊严;揭示人、社会历史的规律就会把人置于决定论,从而损害了人的自由,进而会产生强权。我们反驳的理由是:(1) 对人科学化解释并不损害人的尊严,虽然在很长历史时期里,科学是对自然的解释。用解释自然的方法来解释人的确含有对人的不敬,但是,人不是自古就具有神圣尊严的,因为人是从自然中演化出来的,它是自然世界合乎自然法则的产物。即人本来就是自然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什么不可以用科学原理和方法来解释呢?我们并不否认,用原来的自然科学是不能解释人的,但未尝不可能有关于人的新的“自然”科学。人的复杂不是杂乱无章,而是严密有序的复杂,复杂的人,可以用简捷、清晰的逻辑框架来描述或解释。正因为太过复杂,就需要进行理性的梳理,使混乱变得有序。(2)对人的科学化解释,可以消除蒙昧,可以使人产生主动的能力,可以使人根据正确的知识来改进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存能力,校正人的存在的方向。从而给人更大的解放.不能回答人是什么,就不能对人进理性地设计和规范,只能听任自然的力量来支配人,只能听凭暴力和阴谋的肆虐,只能蒙受DNA的摆布。可以说,那些宗教哲学家、相对主义者因为自己不能清晰地解释人,他们便反对对人进行明确解释,套用一个诗人的话就是:蒙昧是蒙昧者的护身符。对人进行真理性揭示,不是使人陷入真理的支配,而是使人获得自觉和解放,因为我们处在蒙昧无知状态时,也不能逃避真理的支配,比如我们不知道爱滋病毒的危害时,我们仍会因感染了它而受到伤害,也不能因为我们曾经受到过伪真理的欺骗和伤害就否定真理。诚然,无论自然科学还是关于人的生理、心理科学,都给人一幅黯淡的前景,比如,热力学第二定律、基因理论、行为科学,它们粉碎了人的神圣性的幻想、也粉碎了生命永恒的渴望。但是,就算是只能死,也应该清醒地死,蒙昧地活着,同死又有多少区别?(3)我们也反对扼杀人的有价值的个性。反对用某种单一的原则来消除人的有价值的多元性。人之所以具备多元性,这是因为自然世界是多元的,人不得不以多元结构来适应和对付自然世界的多元化结构,同样,由于社会关系的多元性,也使我必须带着不同的面具、扮演不同的角色。显然,多元性恰恰是人的不幸。这表明人有多元的支配因素。现代工业社会的分工,就是对多元化的以毒攻毒式的消除,是人追求自由的一种表现。事实上,人对个性的追求,就是对多元的一种否定,当然,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个性,又不得不以多元性来自我辨护。个性的人并不排斥和谐与统一,而是反对强加的、不符合本身意愿的统一与联合。人与人之间之所以要保留个性,一个原因是生理性,人的生理需求造成人的利益的分歧、造成人的自私、造成人与人各异的智力和性情。另一个原因是人与人之间远未达到共识。在很多领域、很多观点上尚无一个明确的是非对错,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平等地对待各自的异见和特立独行,只要不对他人构成非信息性伤害就应该宽容。这并不是说,我们为了个性、多元性就不应去探索真理,不应用真理去抨击种种异端思想。多元共存只是因为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正确的一元性存在。对人而言,人生的意义在于实现自己的目标,而人的根本目标(在特定时间里),只有一个,是一元的;人的目标的确立也不是自由的,必须顺应必要的内外关系,否则,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只要人们在自己的领域达到成功或完善,理想得到实现,人的意义或价值或幸福感就得以形成,因此,人们并不刻意去追求个性,并不刻意去追求与众不同(那些枉置理性、良知良心于不顾的个性化追求实质是一种变态)。正常的人都渴望认同,渴望更多的志同道合的合作,渴望人与人之间无差别无膈阂的和谐与融合。观念上的分歧在于人们没有发现真理,出现各执一端的多元局面,这种局面不是造成“百花齐放”式的繁荣,而是冲突的。在正确与错误,善良和邪恶,人性与兽性之间,是不能搞多元化的,相对主义竭力抹煞二者之间的区别,实质上是纵容谬误和邪恶。人的进化,必将消除种种非人的个性,必将通过对自然的改造而消除外部环境对人的个性的强加。消除个性,就是人平等和自由的前提。当然,个性的消解,是技术的进步,人的能力的增强,人的自觉,而不是用强权去消除个性或规定另一个性。总而言之,我们既不能草率地宣称已找到了关于人的真理,也不能回避关于人的自然主义的结论。(未完
1.生物的基本模式及其演化根据目前的生物学成果,我们得到生物的基本模式(在这里DNA只是基因的符号,因为承担遗传的还可能是RNA,或者其他):自然环境-----------------自然环境&
&DNA的形成&UÞ生命(DNA的放大) &UÞDNA的复制(和变异)生物是周期性循环往复的自控制系统由上到下的第一个箭头表示环境的推动作用,是大自然本身创造了生命;第二个双箭头表示生命与环境的相互作用。DNA是生物周期的第一环节,它不但微构了生命的内在结构和活动的形态与方式,而且,通过生命又成功地使其本身得到复制再生。虽然,当生物处于循环运动之中,我们可能迷惑这个循环中哪一种因素是本源,这就是“鸡生蛋或是蛋生鸡”的疑问,但从其演化历史可以发现,DNA是第一位的,生命只是DNA的产物,生命活动也是DNA“自我”实现的方式而已。原始的DNA为了生存,在竞争中不得不扩大其形体,增加其功能,或者说,那些有共同利益的DNA体发生融合(相当于化学的化合作用),构成更复杂的生命体。从组成生命的每一个细胞都包含了DNA这一事实就可以看出DNA对生命的强大控制,这令我们联想到,一个古代皇帝,总是把他的亲信安插各地,从而牢牢地控制了整个社会(我们中国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时,中央领导会主持每一个小组的讨论,从而有效地控制着政局,达到高度的统一,都是同样道理)。但是,DNA通过生命化膨胀,它自身得到了生命体的维护的同时,DNA与环境的作用减弱了。从上面图示看出,环境作用于生命体,才导致DNA的变异与进化。生命的外部活动本身推进DNA的进化。这样,第二环节的生命活动的重要性愈益加强。生命活动有两大使命,一是生命保障,二是DNA复制。进化了的生物,特别是动物,在保障DNA的复制过程中,具有了越来越大的活力和自由。动物的进化就明显地表现在保障机制方面的发展。一般而言,生存变得比复制重要,只有在低等生物中,才表现出对DNA复制的强烈冲动。我曾看到过一只飞蛾误入蛛网,在蜘蛛的致命攻击下,竟可以从容不迫地在蛛网上产生一堆卵来。这在人类社会也看得到,那些进步的文明社会里人们不想生育而人口趋减,那些落后的第三世界则人口倍增,像中国人,在政府颇遭非议的高压政策下都不屈不挠,甚至以“游击”式的顽强去生育,即使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中国人也会忍不住生孩子,取名“小战生”,在洪水中飘泊之际,就生出了许多名叫“水生”的孩子。越是落后的生物,就越是依靠大量繁殖来保障种族的不灭绝,蚊子在几天之内就要生出几百个卵来,也就是这个道理。在冷战时代,中国的毛泽东之所以不反对中国人口增长,因为在当时要对付英美这样强大的敌人,没有足够数量的血肉之躯是无法支撑下去的,想一想印第安人的命运吧,在朝鲜战场上,就是靠成百万像黄继光那样可悯可泣的生命筑起那道历史的“三八线”的。动物在保障机制上消耗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也就在生物结构里占有越来越多的份额,并使生命个体越来越依赖外部集体力量,趋向于摆脱DNA的控制。这就是说,生命在与环境的作用中逐渐获得独立的能力。生命进化表现为繁殖能力的退化和生存能力的强化,后者弥补了前者的不足,并使生命更具有活力。生命作为一种自保持系统,必须从外部输入能量和材料,必须与外部打交道,必须适应或改变环境。环境是变化的,而DNA具有内在的稳定性(任何一种结构都具有整体性,构成结构的封闭性和自维护力,这种力量是由结构本身限定的,只有强大的外力才会瓦解它),DNA不能随机应变地对付环境,于是生命便日益发展出一个非DNA的应变处理系统,DNA只提供一些必要的外壳(相当于计算机硬件),把生命的对外活动的控制权交给这个新产生的“应变处理系统”,这是DNA的明智的退让。可以想得到,那些不能建立这种应变处理新机制的物种早就灭绝了。DNA结构之上产生的应变处理系统即是由感觉与大脑组成的信息接受、信息处理、技术设计的活动系统,它具有很大的独立性,通过外界信息的输入来形成处理能力,展开由DNA结构无法控制的对外活动。大脑成为生命活动的主宰,DNA的要求作为信息指令进入大脑而得到实现。当然,很多生物只能接收有限的外部信息,对外部信息的处理也是简单而固定的,生物学家称之为条件反射(比如听到天敌的声音就逃之夭夭),活动技术也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先天本能、无师自通,即是由DNA设计的,生物的进化就集中在感官、大脑的强化方面,否则,生物物种趋向于固定化以致退化。生物家族中仅有古猿这一支,在其内在结构的变异力与自然条件的外力推动下,终于发生质的变化,走向了人的历程。为什么只有猿猴如此有缘而进化到新的生命层次呢?显然,不会是某个上帝操纵这个事件,因为,如果上帝是邪恶的,他就不会希望在蒙昧中产生智慧,他要创造人无非是为了折磨人,如果有这样的上帝就是人类的不祥之兆;如果上帝是善良的,出于惩善扬恶,让具有善良品性的植物或蚯蚓成为人才符合他的慈悲本意。我们只能求助于自然的解释。人的形成是极其偶然的,能够有一种生物具有演进成人的条件已是很不容易,完全可以想象,在其它的太阳系内,很可能只产生了一个低贱的生物世界。(如果英国人或荷兰人乘美国的航天飞机到了这样的世界,其历史性的冲动又一次兴起,他们该在地球上虏掠或诱骗哪些人去做种植园奴隶呢?大概中国人、伊拉克人、朝鲜人、南斯拉夫人是首选吧)猿的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树居生活,其它的树居动物要么是太懒(熊)、要么是太小(松鼠、蚂蚁)而无所作为。猿在树居生活中训练了它的前肢,逐渐把前肢训练成捕食、采集、搏斗、游戏的通用工具,猿经常使用前肢,就使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手掌化,而且,与大脑建立了更密切的神经联系,猿的大脑具有操纵猿手这一工具的日益复杂的能力,具有设定活动程序的能力,表明大脑积累起越来越多的知识和信息。当然,这种新功能的增长受到DNA系统的有力支撑:如猿脑的硬件的增加、前肢的神经与肌肉系统的发展都造成DNA链条的增加,把这些功能固定下来。(有个叫朱海军的人提出一个有趣的猜想,他认为由于只有人才面对面性交,就是由于这种方式导致人直立行走,他没想到,正是人直立行走后才为人面对面性交提供了条件,他也不知道,海象就是面对面性交的。)猿的群体生活使其生活经验和外部技巧通过类来传递。这种类传递加速了生命的进程,因为生命进化不再通过DNA密码链的增长,DNA的进化是缓慢的,而且DNA结构是有限度的,类传递就克服了DNA的局限。猿的前肢成了通用工具之后,我们称之为手,作为手的延伸,工具外化,猿们就有了越来越多的体外工具,制造和使用工具的能力和技巧是通过类来传递的,我们称之为技术,猿之所以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还在于猿已知道事物的功能、性质,这些因素就是后来被称为科学的知识。由于猿的类交往的需要,又逐渐产生了语言,所谓语言,就是信息符号或信息密码,它的产生标志着生命产生了两程序码,一是基因码,另一套是语言码(称之为意识系统)。DNA的密码编写了生命的程序,语言码编写了和编写着人的精神世界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语言编码的逻辑是自然固有的法则,比起DNA的编码机制,语言编码就是自由的,具有无限的增长能力,这使猿成为智慧的生物,具有了自我意识,当猿开始设问“我是什么”的时候,猿就成为了人。猿的树居生活使它养成使用前肢的习惯,当自然环境变化使猿不得不下到地上生活,这种生活使猿在原来习惯基础上开始直立行走,从而使前肢完全成为通用的工具、灵巧的手,猿的群体生活产生了后天的教育和语言系统,产生了意识。这就是猿进化为人的历程,这个历程没有什么神秘之处,如果我们对猴子或猩猩进行人工定向选择和培育,数代之后,它们就会向人转变。生物演进到人,一种新的生命模式就产生了:DNA&UÞ人&UÞ环境它构成了两个循环系统,前一个是历史的,后一个是新生的,人处于核心位置。2.人的生理系统模式我们从人的进化历史可以看出,人的生命活动是DNA和意识的双重构建。生理系统就是DNA设计和控制的系统。一方面,它产生生命活动的一整套硬件结构,建立维系生命活动的能量供给系统,另一方面,它为意识活动提出指令要求,设定基本的生命活动目的。其基本的模式如下:生理需求信息àà欲望àà行为àà快感
(欲望àà)由于这是有意识的活动,所以,其活动模式增添了人的意识行为:欲望àà意识àà目标àà行为àà快感
从以上模式看出,人的意识活动构成了生理结构的一环。这表明,猿进化为人之后,人仍然是DNA控制的存在,人的意识活动,是DNA“自我”实现的新功能。人的自觉,在这个阶段就是对DNA的要求的自觉。比如儒家所提倡的孝道,就是对DNA复制需要的自觉遵循。DNA设计的本能变成人的有意识的自主要求,这可以看作是生理对精神的异化,是把人降格为动物。3.人的精神活动模式什么是精神活动?宽泛意义的精神活动是指一切合乎人的主观要求与愿望的活动,严格地讲,精神活动指不是由DNA设计与控制的、由纯粹的意识、观念(特别是正确的、真理的知识)所设计与控制的、合乎人的自主选择与理性决定的活动。严格、纯粹的精神活动是:目标设计&UÞ目标实现这一模式也即是理性的、意识的活动。人的目标是怎样获得设计的呢?它来自于人对人本身的认识:人是什么,人应该怎样做,人与环境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作为人的精神的目标,应该是超越了人的生理属性的,仅仅把生理的需要作为人的基础,而不作为目标,不作为人生的意义所在。总之,人的精神存在,是拒斥把肉体享乐当作人的意之所在;作为精神的人,总是在寻求和创造生命的完美自由。最初,人不能建立现实的美满与自由,他们的精神生活就是精神幻想与虚构,这是一种畸形的精神存在。人们把艺术活动也称为精神活动,这是因为艺术就是大脑的一种虚构,欣赏艺术也是停留在幻觉的美好世界里。精神存在不把感官刺激看作人生意义,这种情况常被俗人们误解,他们认为,设定目标、实现目标的精神世界没有情感的波澜起伏,是机械式的、非人的。实际上,理性的生活并不能摆脱情感反应,因为生理机制与精神活动是紧密相连的,人在设立目标与实现目标的生命过程中不可避免情感反应,只不过理性主义者的情感波动十分平稳。在这种情况下,人有一个理性的自我(由意识磁场形成)时刻在观照他的行为,从而通过目标的实现和认可这种方式来获得快乐的情感感受,人关注生命的意义而不单纯是生命的快乐――一种生理上的意义。理性主义者鄙视那种纯粹追求快乐享受的人生,就因为这种生命没有意义,在他们看来,“有意义”是精神存在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标志,“超功利”的活动虽然快乐,但不属于精神存在。没有情感介入的纯粹精神存在只是理性主义者的理想与幻觉。真实的人和精神活动模式是在情感机制参与下建立的:(见下页图目标设定& á &/
&目标实施&-----|-----à情感反应&
&理性评价人因为存在着一个理性目标而成为精神的存在。在人的生理活动的模式里,没有理性评价,只有情感反应,在理性纯粹主义者那里,情感反应的作用十分微弱,快乐或痛苦不作为尺度。情感反应作为生理机制,能有效地调节生理行为,痛苦使人中止活动,逃避危险,快乐使人持续活动、推进行为;但作为精神活动的一个结构,其作用就有危害,顺利时,情感的推波助澜可能使人看不到潜在的危险,不顺利时,情感反应可以进一步打击人的进取心,所以,具有高度精神信仰的人,总要努力克服情感效应,他们既可以忍受痛苦而行动,也可以放弃快乐而不行动,甚至有的人牺牲生命也不放弃自己的目标。由于人具有生理和精神(意识系统)两种支配性结构,也就产生了多种关于人的认识。理性主义强调人的意识活动,强调信念的支配地位,享乐主义从享乐出发设计人的目标和行为,多元主义则肯定人的多种需要而强调生命的丰富性。显然,我们倾向于对理性主义的肯定,同时,理性主义并不否定人的情感。事实上,理性主义者从其理性行为和活动中实现情感满足。4.人的娱乐活动或享乐主义活动所谓娱乐活动、享乐主义活动,就是为了快感而进行的活动,它以情感反应机制为核心、以快感形成的“瘾性”为动力,它的唯一的价值标准就是获得快乐。由于它排斥了其他的价值,又被认为是超功利的活动。其实,它是以感官的快感享受为唯一功利的活动。享乐活动根植于生理机制的“行为&UÞ快感”效应。所谓“行为&UÞ快感”效应,这在生理系统中,被称为条件反射。当行为产生了快感,快感反应又产生一种反作用力推动行为持续下去,形成一种行为的自保持功能,如果没有生理性疲倦或其他欲望的作用,人就可以永远地处于这种“行为&UÞ快感”的循环状态。谁都可以体验到这种情况:我们在自己选择的行为里乐此不疲,爱迪生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不休息,这不是因为他的意志力,而是因为行为给他带来的强大快感所形成的支持力,中国人也能在麻将桌上夜以继日,同样是因为快感效应。世间常有的无以自拔的酒鬼、色魔、赌鬼、工作狂以及新产生的网痴,都是人陷入单纯的“行为&UÞ快感”的生理层的缘故。人必需的功利活动中的情感机制是与人的目标并联的(情感是由人的目标与行动后果作用于生理机制的共同产物):快乐=目标强度×实现程度(或预期实现)痛苦=目标强度×失败程度(或预期失败)在娱乐活动中,情感机制成了主导因素,它通过生理机制培养“瘾”欲,从而使行动成为“习惯”,其实质就是:快乐=行动。有的人主张生命意义在于行为过程,这是对娱乐的肯定、即是享乐主义的。理想主义者、理性主义者则从行为满足目标的结果中确立意义,一般的功利性活动,如解决冲突、消除危机、摆脱束缚,都注重结果,希望尽量缩短过程;娱乐主义、享乐主义注重享乐,即注重过程,希望过程永远延伸,据历史资料,古罗马曾有一个家伙为了追求持续的饮食之乐,就在喉咙处开了一个口子,让吃下去的食物源源不断地流出,这样他的饮食活动就可以不断延续了。对“行为&UÞ快感”的循环活动,现在,科学家们已能作出一些物理、化学的解释。比如,人们喜欢吃糖,是因为糖分能使脑部释放出类似吗非的成份;一个坠入爱河的人,每次看到或想到爱侣时,脑部会释放一种化学物质,使体内产生动人心弦的兴奋,这种化学物质类似于安非它明――一种吸毒使用物。任何的愉悦、快感、兴奋,精神的也好,生理的也好,都由生理机制产生:纯属一些物理和化学的电磁力作用。我们在做任何一种自己乐意的(合目的的)事情的时候,都有一种持续下去的冲动,这种冲动都有生理机制的参与。我们在《生命本质的推论》中已分析过,这种情况实质上是因为人的强化活动,在大脑建立起一个支配磁场,当它的场强达到一定强度,就排斥了其它控制磁场(欲望或目标),成为人的活动的支配因素,直到其磁力消退(疲倦),就被其它支配磁场排挤,被排挤的欲望暂时潜伏下来,贮积力量。这就形成活动的周期性。由快感效应引起的行为冲动产生两方面的影响,坏的方面是,当一个人从事纯粹满足快感的活动时,这种机制使人成为循环的、机械式的存在,快乐而没有意义。如果这种人行为单一,又没有强有力的理性意志约束,这种人就会发展成专业的酒鬼、色狼、赌狂之类的类型化生命。由于人的意识来自于对存在的认识,人的“快感&UÞ行为”的生命模式也产生了一种认同它的享乐主义观念。这是显而易见的生理对精神的异化。但是,被伪装起来的享乐主义观念受到人们的赞同,甚至被捧到神圣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享乐活动被称为审美活动,性冲动被称为爱,进而又被尊为高尚的精神活动来区别于其它必要的功利活动,并把作为人生存必需的功利活动斥为粗鄙的、低贱的活动。产生这样的歧误有几个原因:第一,历史上的贫贱与富贵的两极分化。等级秩序产生了对体力活动、功利活动的歧视,而且他们的活动不是他们的自愿,而是被迫的,他们的行为里面没有快乐和享受可言;那些有钱有势的特权等级借助特权权力、血统而不劳而获,其生命模式就主要是:“行为(欣赏、幻想也可包含其中) &UÞ快感”的纯享乐活动。于是,这些并无实际意义的享乐活动因其主人地位高贵而获得了高贵的身份,从而受到社会世俗的普遍认同和追逐,并渗透到观念中,为知识分子所认可。一个贫困的下层人如果沦为快感效应的奴仆,成为赌徒、酒鬼、吸毒者,就十分令人憎恶、被称为是堕落,但一个富有的人如在抽烟、饮酒、吸毒、打高尔夫、赌博、色情以及艺术欣赏中兼收并蓄,多元发展,这种生活就受人称道,令人羡慕,称之为高尚的人生、审美的人生。这印证了“雅典的泰门”说过的话,只是到了托尔斯泰才有所悔悟。第二,娱乐活动往往是无功利价值的,也就不会像功利活动那样伴随着努力、艰辛、挫折、危险之类苦痛与烦恼,有的只是娱乐、“审美”,从而,人们把娱乐体验的意义看得高于功利行为的体验。在功利活动中,只有得到了成功的结果,才会有人的快乐体验,娱乐在活动的全过程都充满了愉悦、快乐的体验。第三,一般的饮食之娱,容易让人想到功利与生理性质,那些通过视觉、听觉所达到的娱乐活动,则与人的意识系统相沟通,特别是语言性、表演性的欣赏活动,这些娱乐形式往往同思想、人生体验、历史生活相连袂,也就被人们混淆了娱乐与功利(伦理道德、人生信念乃是功利性的)的界限,使娱乐与思想有了等同的价值,从而混淆了娱乐与精神活动的界限。第四,在商业社会,人的娱乐的需要得到无以复加的推崇,商业原则需要享乐主义,商业需要拓展出日益丰富的娱乐活动。当然,娱乐活动不全是享乐主义的,娱乐的价值就在于调节人的行为,舒缓生活中的压力,这是一种功利的价值,具有医学意义上的功利。享乐主义活动也不全是导致人只图享乐、不思进取,它也以享乐为诱饵,促使人创造获得享乐的条件,从个人而言,它促使人努力挣钱,从社会而言,它促使社会发展、使社会更有利于享乐的实现。我们正是出于享乐欲求,就去创造财富、消除危机灾难,正是出于享乐带来的生命快乐,才致力于追求生命的永恒。从这里可以看出,理性主义产生的根源,还在于生命的快感效应。如果生命是无法克服的痛苦,我们为什么还要延续生命呢?更不用说追求生命永恒了。当我们理智地认识到生命的短暂过程,就会认识到生命的短暂的快乐并无意义,正如一个人即使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荣耀与财富,这一切的意义也随生命的腐朽而归于湮没。所以,作为精神的存在,人,就应该去追寻生命的永恒、追求永恒的快乐,即自由。5.人的双重结构之间的不合谐关系人的基础是DNA设定的生理系统,最初,DNA致力于将生命纳入它的完全控制,生命的使命就是完成DNA的设计:一是维护短暂的生存,二是实现DNA的传宗接代,这种DNA的规定由生理性的强制力或吸引力来推动实现(如通过饥饿、恐惧、痛苦、快感反应)。这表明,人作为一种生理存在,不是自愿和自主的,它是预定的、先天的、被支配的,从而是不自由的,这是生理机制对人的第一种限制。生理机制对人的第二种限制在于,生命由DNA放大而成,这种生命形态是个体性的,个体的生存需要与其他个体需要存在着竞争与冲突,特别是在生存能力有限、生存条件有限的历史时期,这种个体间的差异和冲突的存在,产生了人的私欲和野蛮的暴力冲突,这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人与集体、集体之间的冲突的根源。有个科学家写了一本书《自私的基因》,自私,正是DNA的本性。这种本性渗透到人的精神层面和社会层面,构成对人的异化,使自私欲控制了人的理性和智慧,使自私与邪恶成为强大而智慧的自私与邪恶。这里所谓的自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不存在绝对的无私,只要存在着,就有存在的维护力,即使一粒沙子,它也有自维护的电磁力。我们把那种纯粹为了个体的利益的自维护力称为自私;当人受到观念的影响,如果这种观念是反对狭隘的个人私心的,那么,我们就称之为“无私”,是观念的私心代替了本能的私欲。我们说人的生物本能是自私之源,并非指本能设定了人的私心,人的私心来自于人在观念上对本能存在的认同。在动物世界,我们能够见到那些由本能设定的集体主义式的生命活动、慈母般的爱心,动物同类并无自相残杀,这种现象使人们怀疑是人的理智产生了人的自私和凶残,老聃,卢梭就倾向于这种看法。实际上,那些凶猛野兽表现出的爱子之心,那些蚁群、蜂群的集体主义生活方式,那些无私的牺牲,都只不过是一种先天的设定,就好像我们放飞了卫星,卫星又自动返回,这不是因为卫星对人类的感情,而是一种安排好的程序控制而已,而人,由于是双重结构、人的观念可以突破DNA的限制,所以,邪恶的母亲可以杀害她的后代,莫泊桑告诉我们,有一个法国女人,为了向马戏团出卖她的儿女,就故意让腹中的胎儿变成畸形,这种邪恶的观念终究是来自于DNA本性中的邪恶的一面,而有的人把它扩展到DNA中的“善”的一面,这就显得有的人禽兽不如。其逻辑是,DNA异化了人的观念,人又把这种异化的观念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人的精神世界还不成熟的时期,人的生命模式就是:生理需要Þ意识Þ目标Þ手段Þ快乐奖赏和新的生理需要Þ这时,人作为意识存在是被支配的,人的目标就是生理需要,实现的手段,主要是依赖自然资源、人的体力(暴力)。随着人类经验的积累,科学技术发展起来,人理性的力量强大起来,这时的生命模式就是:意识Þ需要Þ目标Þ手段Þ快乐和意识评价
这时,就会出现意识确立的需要与生理需要之间的不一致。由观念确立的人的需要有四个层次:一是生理性生存延续与繁殖的基础的必要。二是根植于情感反应的娱乐的需要。三是人的自我证实、人生尊严和友爱的需要(人的社会存在的需要)。四是对自由的向往。在人类生产力落后的历史时期,人类的绝大部分生命内容就是满足第一层次的需要,社会的绝大部分冲突就根源于此,即使是宗教冲突也不例外。人为了第三种需要的满足,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层面、不同人生阶段和信仰就会不同,有的追求多生儿女(中国传统人生),有的追求金钱、财富,有的追求权势,有的追求社会声誉,追求名留千古,有的追求爱情。这种种追求,实质上是人们从个人出发在社会中求证个人,这是人的自私性与社会性的混合的产物,对生理性自私已有所改善。一个人牺牲自己帮助他人的行为,都可以追溯到这个人建立自尊、证实自我的内心要求,这时,个人的私有的利益让位于个人的社会价值。但是,这种需要也产生危害,使人滋生支配欲、竞争心,引发社会的冲突。人追求自由的需要就是纯粹的人的需要,这种需要是对DNA的反抗,同时,这种需要又被DNA的设定所破坏,这是人的双重结构中最为严重的冲突,当然,在人还没有意识这一需要之前,就没有这种冲突。历史上人们解决这种冲突的途径,要么是自欺欺人地虚构和幻想一个永恒的彼岸(天堂、极乐世界),要么是把自我对象化,对象化为完美的、可以永在的外在物(如血缘后代、艺术、社会历史功绩――政治的经济的科学的贡献,有人把他一生赚到的财富捐给社会,有人在他捐建的教学大楼前塑造他的不锈钢像并刻上他的大名)。显然,这都是失败的努力,它只起一种心理安慰的作用。因为所有的对象物都不具有对象主体的自我属性。如果对人这种存在也持唯物主义的观点,相信人死亡后,个人的感觉也随之而逝,这意味着属于个人的一切:信念、理想、荣誉、爱、快乐都与这个具体的个人失去联系,没有了生命,也就没有了生命所持有、所创造的一切。即使,一个人成就裴然,其名声其创造可长留人间(这对一个人已是最好的结果,中国古人认为人的浩然正气可长留天地间,这纯属幻想),人们可能对他勒石以彰、塑像以显,以其名命星辰,但这一切都与逝者无关、于逝者无益,这就是作为人的深刻的悲剧,是DNA所造成的。作为人,不仅有了自我感觉,而且有了自我意识,从而有了自我设计,人进行自我设计,一方面,人们总是根据现实的条件和处境作出具体行为的目标与程序设计,另一方面,人们会根据自己的最高要求来设计一个终极的理想-一个尽善尽美的人生状态――自由。所谓自由,就是无任何约束的存在状态。当然,并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之在,因为物质世界的一个普遍法则就是相互作用、万有引力,物质广布整个宇宙,要达到绝对自由就必须超越物质本身,与物质没有联系。所以绝对的自由只能是非物质存在,是“无”――有生命的“无”,所以,生命的自由是有限的,生命的最大自由只能是指和谐、快乐、永在。快乐是容易得到的,但和谐和永在既受到生理机制的制约,也受到宇宙环境的作用。要达到真正的自由,就必须改造生理和自然世界,使之能成为自由的条件和保障,显然,唯有的力量即是科学技术――这是人的本质的力量,理性的力量,是精神活动的创造,是人达到现实自由(幻想的自由通过幻想即可达到、想象的快乐通过想象、欣赏就能达到)的唯一途径。有的人会反对通过科学技术达到上述的自由。一方面,通过科学技术去创造和谐、快乐和永在的生命自由只是一种理想,并无绝对的把握达到成功,有的人认为这种理想是虚妄的,但比起炼丹术、相信上帝、相信气功、巫术要实在得多,从科学发现来讲,生命由DNA编定,那么,只要重新设计生命的密码,就可以变革生命,这取决于人的设计、创造能力,只要这能力足够,我们就可以保障生命永在。哪怕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为什么要放弃努力呢?另一方面,我们有没有必要去追求自由呢?我们有了短暂的生命,是否就该足够了呢?我们是否就应该屈从DNA的自然安排呢?一直存在这样一类观念,认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黑暗中摸索(那就应保持盲目、蒙昧状态)、失败里痛苦、压迫中反抗(就不必去达到成功、不必去消灭压迫)、绝望中呻吟与祈祷(上帝会来拯救)。当我们处于黑暗、失败、绝望时,这种观念确实能使我们获得一丝安慰,但为什么不去鼓舞人们寻找光明、获得成功、消除压迫奴役、创造自由的生活呢?难道人生中没有了灾难、失败、不幸、痛苦之后,生命就没有了意义了吗?是因为我们无知、无能,我们才屈从、才放弃努力、才满足于幻想中的安慰。第三方面,有人认为科学技术只能危害人的自由,只能加速人类的死亡。这是对科学技术的力量的歪曲。首先,没有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注定会毁灭(只不过蒙昧的人们不知道这种命运而忘乎所以地纵情声色罢了),即使真有上帝,上帝绝不会因为人们掌握了科学技术而不拯救人类。其二,所谓科学技术的危害,并不是科学技术本身所必然具有的,恰恰是人的蒙昧、自私、野蛮、兽性这些属性歪曲了科学技术的正义使命,是这些非人的属性把科学技术变成杀人的武器、毁灭人类的恐怖。由于人类的无知、无能,可能形成不成熟的技术,可能产生利弊共存的工具,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改进技术来实现,而不是取消技术。其三,即使在科学技术极低的原始时代,且不说那时人受到的自然威胁与伤害,就是人与人之间,也常常发生惨烈的血腥屠杀(不同部落与种族之间的冲突是灭绝性的,俘虏都会被吃掉),恰恰是科学进步,改变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这一状况,人与人的竞争主要表现在智力上,技术上,从而将从根本上消除暴力冲突。今天的暴力冲突,则往往发生在落后、野蛮的国家与民族,特别是那些国家之中。反过来,除了科学技术,谁还能找得到更好的手段去达到自由呢?虽然艺术和宗教的心理安慰能消除人们的恐怖和消减人的痛苦,能够安于贫困、安于屈辱、安于无奈,但是这对人消除贫困、屈辱、无奈和逃避毁灭命运毫无用处。
第三节.一个不幸的结论显而易见,这个结论不可能是最终的定论,我们关于人的知识还极有限,对我个人的探索而言,我也就只能达到这种程度。根据前面的一切分析,我们可以暂时认定,人是一种建立在DNA设定的生理基础上的意识存在,人通过对人的存在特别是人的存在的需要的意识来对人作出人本身的设计和创造。从根本上说,人将以自由作为自身理想的状态,从而把自由作为人生的终极追求。实现自由就是消除或改造一切导致不自由的生理、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因素。通向自由,这对人来讲,这是人的意义所在,因为人的生理性死亡导致人的毁灭,从而使活着的生命的所有意义刹那间烟消云散,使生命归于虚无。从纯粹理性分析可知,既然生命必灭,生命的意义在生命消失时也同归于尽,那么,理性主义者就会对生命意义产生幻灭,活一万年与活一分钟并没有实质性区别,人就不会珍惜生命,更不必去建立人类社会赖以维系的伦理、道德和对理想社会的构想。如果人、人类注定毁灭,那么,人类今天毁灭和1百万年后毁灭就是一回事――这意谓着人们有权去毁灭人类。所以,人、人类必须以追求永恒(也即自由)为目标才可能有终极的意义,人、人类才会珍惜本身的生命,才会去努力、去创造和争取自由。否则,人活着仅仅是因为生理上的本能驱使,只能表明人像畜牲一样暗无天日,也只有那些像畜牲一样生存的人才可能以此为满足。如果人、人类可以通过科学和技术的力量创造生命永恒的自由,那么,人们在通向自由过程中的种种努力就是值得的、有价值的。当然,人、人类是否有可能实现永恒和自由,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知的,这只是我们的理想,是人具有意义的唯一希望。因此,在人类还没有灭亡的时候,就不应该放弃这一希望。但是,毕竟还有人会说,我们为什么要追求永恒,我们爱过、追寻过、活过,这就足够了。我相信,确实会有人在生存和死亡之间选择死亡。特别是我们处在纯粹理性的境界时,没有生理本能干扰,没有情感的左右,我们的选择就没有对错。即永生或死亡没有分别。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我们不应该因为某一部分人对永生、自由不感兴趣就让所有人放弃对永生的追求与渴望。即使人类和个人都达到永生,我想,这时也不妨碍有些人选择自杀。假如人类和个人同时获得了自由,那时是一种什么状态呢?从感觉上讲,生命将是持续不竭的快乐,永远的快乐,比如,生命处于永恒的吸毒式的极乐状态,没有丝毫的痛苦和外在的约束;从意识上讲,由于人已经自由了,就没有什么不满足,没有什么需求需要满足,人也就没有必要思考和行动,人也不可能有意识或信念,因为任何一种信念都证明人还有约束。这表明作为意识的知识、自然法则也不是人的最本质的因素,都最终会脱离人而与人无关。从理性逻辑而言,绝对的自由将是绝对的无依无靠、无拘无束,显然,任何一种物的存在形态都是对自由的约束,所以,最终的自由状态(比如神)将是无形无状、无限无穷、并充斥整个世界,怎样的技术才能创造如此神奇的生命存在呢?那么,这样的生命境界有意义吗?这样的生命理想值得人们去为之奋斗吗?这需要人们自己去决定。对我来说,我肯定会选择追求生命的自由。虽然我的生命已不可能永恒,只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甚至只是一种工具,自由信念的工具。但我权衡利弊,只有做此选择。我清楚地明白自己受到永生(自由)信念的强烈支配,我成了这种信念的代言人,我自己成了某种信念(符号或自然法则)的化身,那么,我就是不自由的,是一种可怜的、被奴役(或被观念摄取了魂魄)的生命。但是,我拒绝成为观念的化身或执行的工具,我最多也只能是生理本能的代理人,满足于肉体生存和快乐,两相比较,我宁可选择做个信念支配的人,只是在我为理想而奔波劳累、疲惫挫折之际,我才会幡然悔悟,我是在为一个非我的东西(自由、永恒的信念,对其他人来说是宗教信念)在疲于奔命。假如我两者都不选择,那么,我也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死!这不仅是我的悲惨处境,也是古往今来的每个个体生命无以逃避的宿命。从根本上说,在我们的肉眼和理智里,人是没有意义的,人的意义只能来自于人的自我设定、虚构,只能来自于非理性的信仰、自我欺骗或自我麻醉。我们被一种无以抗拒的力量推动着,我们不得不用我们的热情、用我们获得的智慧去追求自由,创造最终与我们个体生命不知道有没有关系的可能的自由存在。这就是人。
好文,翻一翻。
很好的思索,是否太过西方精神化了。为什么不进一步理解,在生物学的意义上,人有什么理由具有对称的结构发育特征呢,而这种结构发育特征,自肚子到胸怀到头脑,越来越明显呢,他们是否是在对立的两极中保持一种兼容性的踪合超越图象。如果是这样的思想框图,那么今日的现实的对立两极是什么呢?对立两极的关于世界的思想是什么呢?又将如何在你的兼容过程实现超越呢?你的思想兼容了两者的优秀,也理解了他们此时此地所必然存在着的发育局限了吗?用刀砍却一极,或者说某一极已经陈腐,需要毫无疑问的向一极靠近。很可能发生用某一局限着被我知识着的单极优秀去遮掩我们对另一极优秀的无知。那么在这个时候,兼容便不可能整体的发生。不能符合他们追求的整体结构超越的完满目标。不能沟通并实现对历史深远的精神探索优秀的完美理解与个性化的统一兼容。但我赞同你的现时思索。也为这种思索热情的鼓掌。啪啪啪。:)
感谢南田老农我分析问题或者认识世界的方法是结构主义的和历史主义的,也就是对事物的结构分析和对事物演化规则的分析,并实用主义地(所谓实用主义,其实不是一个贬义词,它是一种基于实证的人本主义)提出新的结构构想(建构)。关于“对立、两极”这类的概念,在我看来还是一种粗糟的结构主义认识模式,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分析就所以这一类型。从老农先生的表达,我可以看出你思考的边缘性——用语不那么规范——知识一般没有用着动词的,建议有条件尽可能接受西方的东西,否则别人会认为你同主流学术有很大的距离,在过去的文物堆里发掘不出一台电脑,由于中国社会受到长期的思想桎梏,从社会教育到人的素质到思想水平都远远落后于西方,所以我们必须要想西方学习,由于我也是属于民间探索,并没有系统的西学的底子,这样,我的表述文本就在其他人眼里很不地道。这样的好处是我没有因为对西学过多的了解而拜倒在他们脚下,从而有自己的新东西,现在再面对从西方思想,它们就成了磨砺我的磨刀石人这东西,一旦找到了好的分析手段,你就发现是很简单的,难的是为人设计一种至善至美的目的,也就是回答:人应该是什么,人将想何处去,对个人来说,是一个选择问题
天 这么长 晕 没钱看完 尴尬 全是规范用语 不明白 尴尬之尴尬又提到好的分析手段 (一剑在手 人莫予毒)方法论的东东仰着脖子抬头看 南天门的太阳还在它下边 —— 俺庸人一个 读不懂瞎捣乱想着了精神分析 愿意偏向老农的本土保守哪怕是落后精神分析是哪国的???嘿嘿 科学的哲学也在迷信 建立起自己的宗教 拉出无数门徒 没法 没招 人家带来了进步和发展 外加一点点的崇洋媚外 套一句老掉牙的广告词 学科学 非常学 学了自己用 不给人家乱宣传——另 据说爱国主义也可以等同于民族主义?垃圾一堆有点恶心 —— 别介意 我说自己呢
不好意思,我怎么想到了鲁迅,他说蚊子就这样,遇到肮脏的东西就扑上去大快朵颐,而对好东西也忍不住在那里翁翁嗡的,于是好东西也贬值了
嘿!不要把人神化了,人真是个可怜又简单的东西。和平的气氛把人都蒸软了。=============当你处在危险当中,当你面对死亡,你会怎么想?好好思考一下,就算为自己。-------难道你不认为你时时刻刻都在面对危险,面对死亡么?
好东西?蚊子只喝血 不管谁的血 大的蚊子喝人血 牲畜血 没能耐的只有添露水苟活的命 至于那些水月镜花里的东东 只能看 不能尝 恐怕连蚊子也是不屑的
没钱了 回家睡觉 zzzZZZZ
所以发财先
探索是好的.^^^^
探索其实有很大的限度
我昨天看了几篇的。——这些思考不是一般网友可以做到的。是下了几年狠功夫的。我非常尊重作者的思考。意见:将中心思想好好总结一下,便于大家把握。
最好能列一个提纲,有兴趣而没时间的人的人先了解个大概,然后决定是否细看。
你是好人,以后注意了遗憾这里的论坛技术是有点糟糕,为什么不像西祠胡同那样拉些广告,或者像万科城市论坛那样背靠一个大老板,劝老板把论坛作为一种企业形象,有了钱不就可以改进技术了吗
这篇长文主要说明,在人的理性范围内,对人的本质追问是不可能的,分析人的方法很简单,人就是“设定目标——》实现目标”的一种生物
:)说到分析人 看哲学倒不如聊聊心理分析然后就知道 人是一种想什么都知道的生物 而其原动力却是在于古老的繁殖本能的过剩……(?????????????)太多问题想不通了 索性不去想 睡觉养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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