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控新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报告时间为疫情中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的是什么

【编者按】在全国合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3月7日下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召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公共卫生体系治理变革”专家网络座谈会,座谈会由中改院院长迟福林教授主持,多位知名专家参加座谈会并发言,就推进公共卫生体系治理变革积极建言献策。
宋晓梧: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宋晓梧: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
从目前的情况看,抗“疫”的全国形势逐步向好,新增确诊病例降至百位数,很多省份确诊病例零增长,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2003年SARS危机是一个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此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在防范和抵御2009年的H1N1和2013年的H7N9等甲流及禽流感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我国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这与我国居民人均健康寿命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是直接相关的,部分指标达到了高收入国家的水平。以健康绩效的国际比较为例,2016年,我国人均居民健康及寿命指标达到了68.7岁,高于欧洲国家平均水平0.3岁,高于美国平均水平0.2岁,高于全球平均水平5.4岁。这是很不容易取得的成绩,这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也大体相适应。
但是也要看到,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一些短板,有的可以说是漏洞。有几点可以总结思考。
第一,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这次就暴露出来了。据全国的统计数据,疾控机构的卫生人员占全国卫生人员的比重,从2009年的2.53%下降到目前的1.53%。期间我们提出了“健康中国”的发展战略,明确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指导思想。但从实际情况看,还缺乏相应的落实机制,还有很多短板要补上。这次疫情就反映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很多具体的问题。
第二,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国家花重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立了法定传染病网上直报系统。从去年年底到武汉“封城”这段时间,我们从媒体的报道看到,一开始相应的防疫措施没有及时采取,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被动局面。当然,我们认识到这个问题以后,全党动员,军民团结,全国一盘棋,支持武汉和湖北,并采取了果断“封城”措施,战疫现在取得了明显进展。这场疫情给国家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现在还难以估算。这与去年底今年初,近一个月内,传染病网上直报系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直接相关。
第三,最先发现传染病的肯定是患者和医院的医生,怎么使社会舆情和正规渠道的疫情发布有机结合起来,是一个需要探讨的大问题。如何处理疫情的上报、处理一线医生以及一般民众对疫情的反应,这也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需要正视和研究的重大问题。
如何进一步建设好公共卫生系统,网上有很多文章写得很好。我只想提一点,即建设公共卫生系统和医疗机构改革要协调发展、同步进行。
一是因为公共卫生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以医疗机构为载体。例如,公共卫生系统中的医疗救治,包括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传染病区、专科防治机构、医院的急诊科、院前急救的机构和职业中毒以及核辐射的救治机构等,大部分都和医院有关,与医院密切联系。所以公共卫生系统的建设,离不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二是公共卫生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这两个体系之间工作岗位的互换性、替代性很强,医护人员在这两个体系之间的流动性非常大。如果这两个体系间的体制衔接不顺,运行机制不协调,就会造成医护人员的不合理流动。因此,实际工作中不能够脱离医疗机构的改革单独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两者必须统筹协调推进。
此外,我想谈谈有关非公医疗机构在这次抗“疫”中发挥作用的问题。在这次战“疫”中,许多非公医疗机构是踊跃请战。在国家发改委3月2日的官网上,发布了一篇《行业协会商会在行动:中国非公医疗机构协会组织全行业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指出非公医疗机构协会以高度使命感和责任心,全力动员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身疫情防控。仅截止2月27日的统计,全国有593家非公医疗机构参与抗“疫”,累计收治确诊病例2111人,疑似病例1627人,治愈出院1112人,并且派出了244个医疗队伍共3860多名医护人员,还捐赠了大量的医疗防护物资。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非公医疗机构在这次抗“疫”中发挥的作用和公立医疗机构相比差距很大。原因之一是目前我国大多数社会办的医疗机构多集中在专科,眼科、牙科、骨科、生殖科等,很少有呼吸科,综合医院很少。所以,在公共卫生的应急事件发生时,民营医院的医护人员素质以及医疗设备条件与公立医疗机构相比,客观上就有很大差距。
我认为,不能用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时的特殊措施衡量正常情况下的医疗服务提供方式。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两者有密切的联系,也有重大区别。公共卫生防疫在世界各国都是政府的责任。不能以公共卫生应急状态下的情况否定社会办医,正如我们不能用战争状态下的经济社会特殊运行体制取代正常的社会经济体制。
薛澜: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变革


(薛澜: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
我想先谈两个宏观背景方面的问题,然后聚焦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第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首先是国家治理的体制性安排,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然后是治理体系内中央地方关系,各个横向不同领域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对于应急治理体系至关重要。
第二,国家医药卫生体系。这个体系有一个全链条,从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疾病防控、临床医疗服务、疑难杂症的治疗、到临终关怀等。下面我集中从风险管理(事前)、应急管理(事中)、善后总结(事后)来谈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最核心的是疾病控制体系。这个体系可以分成三块,即风险识别、风险研判和风险预警。
第一个步骤是风险识别。这次大家讨论比较多的疾控直报体系。这次疫情中风险识别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从它获取基层哨所医院信息来说,其实是起到作用的。
第二个步骤是风险研判。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没有这样的机制,我们有几个专家组,他们的作用只是咨询、建议,没有承担任何责任。我觉得传染病疾病这样重大的问题,专家机制十分关键。所以,风险研判要有体制性的安排。他们要在尽可能收集到各种材料的情况下做出研判,这个时候,如果谁有任何隐瞒相关信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个专家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他们做出研判以后,也许能够确定,也许无法给出定论,但必须把他们最好的判断提交给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来决定下面的行动——是否要向社会发布预警。
第三个步骤是风险预警。武汉地方政府认为他们没有发布疫情的权力,应该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发布。我国传染病法的确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大家没有注意的是,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有一条,在突发事件可能性加大的情况下,地方行政部门是可以发布风险预警的。
因此,风险管理的整个链条应该是,捕捉传染性疾病信号后,进行科学的研判,然后由地方政府确定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包括在必要的时候发出预警。现在这个链条出了问题,风险研判缺乏机制性安排,风险预警也没有真正实施。
这次疫情核心的重点是武汉,应对疫情需要在武汉设立一个指挥部,坐镇武汉协调全国。联防联控机制是一个协调机制,不是一个指挥机制,所以前期很多的决策总是步步落后。其实突发性公共卫生预案对指挥体系都有设计,但是我们并没有真正按其执行。
善后学习很重要的是总结经验教训,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做这个工作了。2009年应对甲流之后,当时卫生部委托我跟曾光牵头对甲流防控做了一个系统的评估,对我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存在的问题做了分析,也提出了建议。所以,我觉得我们事后怎么更好的总结经验教训并真正落到实处,这方面也有大量的经验教训需要吸取。
迟福林:人民健康至上的治理理念


[迟福林: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为什么说疫情防控是一次对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大考?我理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这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无论是从治理理念,还是从治理举措来看,都面临着多方面严峻挑战。我们有做得很好的一面,也有某些严重短板。这里,简要提几个问题与各位交流讨论。
1.为什么疫情防控硬件设施没能有效发挥作用?2003年SARS危机以来,我国在应对重大疫情的硬件系统建设方面有了明显提升。例如,建成全球最大、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备72小时内检测300余种病原体能力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同时明确规定,无论是乡镇卫生院、还是北京的知名三甲医院,只要医生发现临床传染病例,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将信息报告至医院传染病科,由专人填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信息上报,不需要层层审核可网络直报。为什么这套体系在这次疫情中没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从实践看,我们应对公共危机的理念和疾病防控体系存在某些突出的矛盾。因此,十分有必要及时并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2.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范围扩散是否与我们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治理理念、治理体系直接相关?在疫情发生初期,权力为上、形式为重的官僚主义等现象比较突出。疫情防控中,有的专家、有的地方政府相互推卸责任等。此外,基层抗“疫”中的“表格抗疫”等形式主义做法,消耗了基层干部大量的时间、精力。中央多次强调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但在面对人命关天的重大疫情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不能不说某些官员的人民健康至上的治理理念严重缺失,不能不说应对重大疫情的体制机制、治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
3.如何以人民健康至上为最大原则改革完善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体制机制?第一,完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制度保障。应该总结此次疫情的经验教训,以确立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战略、提升公共卫生体系的战略定位为重点,对健康中国行动的规划做出修改,把公共卫生安全战略、疾控体系改革、“平战结合”等战略安排等纳入到健康中国行动的规划中。第二,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疾控体系是关乎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重大问题,疾控机构不应该仅成为以科学研究、监测评价、技术培训、咨询建议等为主要职责的科研机构、监测机构,而更应该成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警察局”。在公共卫生危机突发和扩散时,能够迅速了解信息、检测、上报并果断采取措施。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突出疾控中心在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重要作用,已成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第三,组建以“白衣战士”为主体的公共卫生应急队伍。目前,公共卫生领域的队伍建设不完善、人才流失严重。今年是“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建议按照“平战结合”的安排,从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把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为重点应对公共卫生危机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大课题。
傅卫:人民健康至上——关于抗击疫情中的若干重大问题


(傅卫:国家卫健委卫生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一、要做好经常性应对重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挑战的准备
一是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极大。我国依然存在传染性疾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并存的双重疾病风险。慢性病目前是影响健康的主要疾病,但是传染病带来的重大疫情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对外开放和国家安全,其冲击力和危害性巨大。
二是传染病等重大疫情风险从未远去。近30年来,全球出现新发传染病40多种,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大,成为全球公共卫生的重点和难点领域。
因此,需要系统性的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二、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升对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视
要以国家总体安全观为引领,把公共卫生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把重大疫情防控作为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任务,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围绕公共卫生安全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研究出台国家卫生安全法和国家卫生安全战略;在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建立卫生安全相关的议事协调机制,将疫情防控中的政府部门协作、军民融合、举国动员、战备状态的做法,转化为卫生安全治理体系的相应制度和机制。
三、坚持预防为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普遍存在能力不强、机制不活、动力不足等问题,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对能力,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基层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实验室检测能力、高安全等级医学研究实验室)建设滞后,公共卫生投入不足、人才流失比较严重等。
加强疾控体系改革建设和发展是重要的任务,要加强整体设计,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全面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实验室能力,强化检验检测关键技术能力储备和研发;二是完善各级疾控机构的不同功能定位,加强传染病防控标准规范制定、实验室监测、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控干预措施的制定和对医疗机构、基层人员的培训、质控、指导等;三是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医学教育中公共卫生理论与实践存在分割,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交叉不够。建立公卫医师队伍,提高临床医学技能。改革薪酬分配和激励政策;四是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和灵活的运行机制。
四、突出平战结合,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是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病死率的基础,是成功战胜重大疫情的关键。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应该统筹考虑平时和突发重大疫情时的双重需要,结合常规资源和储备力量的考虑,在区域医疗卫生规划中完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区域布局和床位规模;依托区域内综合能力强的公立综合医院,提高建设标准,做好流程设计,预留传染病诊区和可改造的基础条件;适度预留应急场地,加强应急储备和日常防控演练,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善急救车辆(包括负压救护车)配备。
五、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机构和家庭医生守门人作用
基层在预检分诊早期发现病人、重点人员排查、居家隔离管理、防疫技术指导、患者康复复诊、健康咨询管理、社区网格化管理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此次疫情应对中作用发挥很不平衡,仍然需要大力加强。
一是要加强基层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场所标准化建设等,同时加强社区康复、健康管理等功能区域的建设,要加强应急防护物资储备,如应急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救治设备等。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推动合理的分层、分流救治。
二是要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压实对签约对象健康状况及其危险因素动态掌握、及时上报等责任;推进以医联体、专科联盟、医院集团等为主的纵向整合,实现设备与技术共用共享,强化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医防融合的有效模式和途径。
三是要持续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和整合应用,发挥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工具等手段,开展网格化管理、健康宣教、健康监测和跟踪服务、随访服务、传染风险评估等。
四是加强健康社区健康乡村建设。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社区卫生机构、社区工作者、小区保安、家庭等在控制疫情的社区扩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强化群防群控机制,要将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与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工作密切结合,协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建设健康环境,教育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
这次对疫情监测、预警发布的质疑很多,也暴露出一定的问题。由于现有传染病监测报告系统主要监测的是确诊的传染病诊断而非早期临床症状和表现,在对重大感染性疾病的预警上存在滞后性。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是打通并整合现有传染病报告、医疗机构内感染、耐药菌与抗菌药物使用,以及药品、疫苗、食品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监测系统功能,建立满足“症状监测”要求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对疫情发生、流行具有重要预警意义的信息;二是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健全网络直报、舆情监测、医疗卫生人员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等多渠道疫情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实现重大疫情风险监测预警信息数据共享,口径一致;三是加强大数据的联通整合、挖掘分析和评估使用,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努力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四是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重大疫情应对培训和演练,提升应对能力。
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高效协同
目前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紧密结合、连续服务、有效衔接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尚待建立;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协同性不够,数据共享及转化应用渠道不够通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在业务、信息、人员等方面缺少衔接协同,存在防、控、治分离。必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和常规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协同作用,打通全链条的防控救治环节。要建立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资源统筹调配与业务协同。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实现全链条的防控救治。
田雪原:坚守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田雪原: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一、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抗“疫”实践证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需要科学支持。践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前提,是讲真话、办实事、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健康为根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每一名共产党员、干部、一切“人民公仆”,说话、办事、做决策,都要把人民放在心里、举到头上。牢记:人民的生命、人民的利益高如天,人民的力量大如天,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
二、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医改进行多年,取得不少成绩,但不够理想。主要的一点,是没有按照市场需求实现医疗资源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因而在疫情来袭之际,防控、治疗等均陷入捉襟见肘、难以有效应对困境。为此建议:
1.扩建并合理分布综合性质的“三甲医院”。首先,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成规模扩建三甲医院。其次,加快和完善二线城市三甲医院建设,大城市优先。再次,逐步向地级城市扩展。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全国三甲医院成网络分布格局,成为遍布全国、梯次分布的综合医疗和救治中心、骨干中坚。
2.组建以知名度专业化程度较高医院为龙头的医疗集团。如由北京协和、同仁、宣武、阜外、积水潭、安贞医院等牵头,组建相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院。牵头医院主要负责科技研发、技术指导、人才培训、定期巡诊等业务。地方主要负责医院建设、行政管理、全面经营业务,承担法人代表责任。集团以国有为主,亦可采取国有为主体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3.鼓励私营、合营中小型医院协同发展。这是医疗网络体系的微循环系统,是国有骨干医疗网络的延伸和补充,不可或缺。由此,形成大、中、小规模,国家、集体、个体所有制相结合的医疗网格结构。
俞可平:公共卫生治理现代化的几项关键制度


(俞可平: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
我从公共治理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并结合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中改院这次座谈会把“人民健康”当作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中心,这抓住了问题的根本和实质。任何公共治理都有四种结果,最佳的结果或者说理想状态,就是善治。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状态,就是所有利益相关方均从公共政策中获益,又称“帕累托最优”。因此,人民的公共利益是所有现代公共治理的最终合法性来源和评价标准。人民是主体,是核心。
公共治理的现代化,有三个基本要素,它们缺一不可并且相辅相成。这三个要素就是人、制度和技术。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现代化也同样涉及到人、制度和技术。下面我着重讲急需反思和改进的几项关键制度。
第一,反思和改进公共卫生信息发布制度
对任何公共治理来说,信息发布本身就非常重要,在信息化时代尤其如此。信息的发布不仅涉及到决策的科学性,在信息时代更事关公民的知情权。必须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信息发布制度,着手制订相应的信息发布法律,提升信息发布制度的权威性。
第二,反思和改进公共卫生决策咨询制度
现代社会是分工社会,各种专业的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决策者不可能样样精通;现代社会也是信息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发展变幻莫测,决策者不可能事事皆晓。健康卫生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从本次疫情暴露的问题看,一是要增强专家智库的独立性,不能成为决策部门的附属机构;二是强化咨询专家的公共责任和职业伦理,必须守住专业伦理底线;三是不能局限于单一(卫生)领域的专家,应当包括公共治理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
第三,反思和改进公共卫生决策听证制度
政策听证是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必要制度,它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政策的合理性,有效地避免重大的政策漏洞,不至于在政策出台后面临多数利益相关者的反对和抵触。公共卫生涉及到民众的切身利益,不仅要科学合理,而且必须有广泛的公共参与。我们应当加紧修订相关的程序性法律,进一步完善重大政策听证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第四,反思和改进公共卫生政策评估制度
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政策效果进行科学的和客观的评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这次疫情防控许多重要决策的效果,官方与民众的评价常常存在截然不同的判断,这表明,我们急需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政策效果的评估制度,要加强第三方的专业评估。
第五,反思和改进公共卫生决策的责任制度
决策者必须对其作出的决策负责,而且这种责任必须由法律和制度加以规定。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都在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政治责任制,对这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努力应予充分肯定。但必须指出,有些责任制其实是不很科学的,要不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要不成为一种变相的承包责任制,如“一票否决制”。我们还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卫生决策责任制度,存在着相当的随意性,对失职者和尽职者都缺乏公正性,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总而言之,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不仅是对我国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严峻考验,也是对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严峻考验。这次疫情危机暴露的公共治理问题表明我们在推进包括公共卫生治理在内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仍然面临着不少极其重大的挑战。
曹远征: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反思经济社会体制安排


(曹远征: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促使我们反思,重新审视经济社会体制的安排问题。
第一,人类进入工业社会后疫情始终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因为工业聚集也是城市,城市因人口密集使疾病传播更为容易,形成流行性疫情。随着世界进入全球化时代,疫情也国际化了。疫情由此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经济越发达,这个现象越明显。传染病是一个现代社会的伴随者,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需要警钟长鸣,常备不懈。传染病防控要纳入到一个正常的治理体系中,而不是作为应急事项,这是一个重要的理念。应急时应对突发事件,其最高原则是不要出现全面的紧急状态,尤其是全国性的紧急状态。就传染病而言,平时的防治是属一位的。早发现,早处理,避免其发展疫情,尤其是全国性的疫情,这必须明确,从而使防治不仅仅是卫生系统的工作,而是社会治理体系的日常工作。
第二,这次疫情暴发也暴露了我们的社会管理体制的一些短板。这些短板共同构成了社会管理体制过于僵硬。因此,从这些短板入手,深化改革,建立一个有弹性的管理体制就十分重要。
从长治久安的角度看,涉及公共卫生的基础性短板需要持续性的补齐。第一,流行病是人传人的,因此人口流动性的控制最重要。一定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促使农民工定居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可能是疫情防控的基础性工作,需要高度重视。此外,社区、村镇是社会治理体系的细胞组织。它既是支持社会功能运转的基层,又是公共卫生的第一线。基层细胞能否良好运转直接决定整个治理体系的状态。其中的核心问题是人们一直在探讨的:基层组织究竟是行政性组织还是自治性组织。从各国的经验看,自治性具有弹性,反应最快。在传染病面前,能较好地把基层的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的能力整合起来,在应对过程中不仅能做到早防治,而且在善后中较少出现后遗症。
第三,公共卫生系统的机制塑造问题。目前,公共卫生系统可分为两个系统,专家系统和行政系统。这是两个系统,似乎是平行的,专家不能介入行政决策专家仅是提供咨询;行政负责决策,但由于行政不了解专业,会造成时机贻误。如何形成专家介入决策的机制成为公共卫生系统改革的一个重点。与此同时,在公共卫生系统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也需梳理。事实上,患者会到医院就诊,医生是在发现疫情的第一线,第一时间上报十分重要。但是目前的情况是,疾控和医疗两张皮。或许一个好的办法是赋予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的功能,通过全科医生、签约家庭医生将这两者结合起来。
第四,厘定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关系。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一个问题,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各级政府的权责是什么?需要立足于工业化、城市化、全国一个整体的现实,重新厘定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关系,这成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
总之,中国社会正在转型,一方面城市化程度在提高,大城市,城市圈,城市带正在形成;另一方面,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部分,预示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这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如何塑造与之相适应的有弹性的社会体制,而不能仅就公共卫生谈公共卫生。良好的社会体制能使预防的关口始终在前面,尽力避免进入战时状态,这才是有效的平战结合体制。体现在公共卫生管理体制上一个重要的理念是在“平”字上下功夫。
最后一句话,随着经济社会转型,过去的改革更重视经济体制,现在需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深化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体制改革,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董克用:人类社会已进入“病毒时代”


(董克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一、为什么说人类社会已进入“病毒时代”
病毒原本是医学领域的概念,但是,在现代社会,这个概念已经扩展到医学领域之外。我们大家都知道有计算机病毒、手机病毒,有描写病毒的小说和电影,暗示着人类社会组织中也存在病毒。什么是病毒?各领域的定义不同,但是,其共同特点是长期潜伏、突然暴发。长期潜伏,就是说它早就存在了,无论是自然界已有的还是人造的,只不过不为大众所知罢了。突然暴发,就是在某种条件成熟时,迅速以人类不熟悉的方式侵入人体、侵入组织,形成破坏力。
今天,我主要分析医学领域公共卫生系统的病毒。我认为,今后公共卫生系统的病毒暴发可能不再是一个小概率事件,而很可能是人类与各种病毒长期共存的局面。
为什么在公共卫生领域会这么频繁地发生病毒暴发事件?我认为有三个原因。一是城市化。城市化造成人口的大规模聚集,如大都市圈,几千万的人聚焦在狭隘的空间中;二是现代交通实现了人口大规模的快速流动。高铁、飞机、高速公路都提高了人口流动的速度。加上全球化进程中,人口快速流动,病毒也在各国间传播;三是气候和环境变化。气候变暖,冰川与冻土融化,不但有新发现的病毒,而且多年前的旧病毒都可能会再现。正因为有这三大原因,人类需要认识到:病毒将与人类长期共存。很有可能不是病毒越来越少,而是新病毒不断涌现,病毒就在身边。认清了这样一个现象,就可以从公共管理角度分析下面的问题。
二、“病毒时代”我们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作用
病毒特点是潜伏-暴发。面对这种潜伏深、暴发又快又凶的病毒,我们怎么办?谁能把控?第一责任人是谁?专业人士非常重要。病毒暴发前期一定是专业人士发现问题,一定是看病的医生发现病情,而不是行政机关。我们都知道,当计算机病毒发生的时候,我们是在等红头文件告诉我们有计算机病毒了吗?不是的,是专业机构告诉我们某个文件有病毒,请不要打开。公共卫生事件也是这样。就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来看,我们缺的不是专业能力,而是没有处理好行政权力和专业权威的关系。非典之后我们设置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这样的机构,但是,并没有赋予它完成职责的职能。“病毒时代”的特点要求我们必须改变行政权力凌驾于专业权威之上的做法,要给专业机构、专业权威、专业人士以相应的职能和职权。
三、“病毒时代”要完善政府治理体制
事实表明,这次疫情暴发后政府的应对还是很有力的。但是我们在应对方面依然有很多问题,这里主要讲两个方面:一个是短期应急预警角度看有什么问题,一个是长期预防角度看有什么问题。
从短期应急预警角度看,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问题。公共卫生领域病毒的暴发一定是在某一个点暴发,全国同时暴发的可能性非常之小。那么,是不是在某一地区暴发的时候,要等全国统一指令来行动呢,这需要反思。在“病毒时代”,应当把公共卫生的应急预警权力下放,要压实省级政府的作用。在“病毒时代”,在公共卫生领域,权力要下放,还指望着靠金字塔型的指挥模式是不行的。
此外,在公共卫生领域,政府在长期预防上的作用更重要。比如,改变传统的中餐就餐方式,提倡中餐西式吃法,即分餐制。再比如,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总之,人类社会已经进入“病毒时代”,人类与病毒将长期共存。在这种情况下,第一,要发挥专业人士的作用,不要让行政权力凌驾于专业权威之上;第二,要改革政府治理体系,应急预警权力要下放;第三,政府还要注重公共卫生领域的长期预防,不能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葛延风:对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传染病防控的几点思考


(葛延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部长)
近年来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传染病防控在一定程度上被淡化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未来再也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借此机会,简单谈几点看法。
第一,疾病模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传染病压力依然巨大
近年来,无论是中国还是国际上,很多人都讲疾病模式已经从传染性疾病转向慢性病,就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最主要的基本问题,大规模传染病压力已经不大。现在看来,这个判断仍然是有问题的。当然,随着技术进步,包括药物、疫苗以及支持性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人类对于部分传染性疾病特别是细菌类的传染性疾病以及一部分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已经有了较好控制。但针对很多病毒类传染性疾病,还没有有效的防控手段。加上快速的城市化、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及大规模人口聚集和流动,很多传染性疾病大暴发、大流行的风险依然非常大。所以,对疾病模式的判断及卫生干预重点选择仍然不能偏颇。
第二,应对传染性疾病必须强调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绝对不能“内紧外松”。传染性疾病跟其他的公共事件不一样,信息越早公开、越全面公开越好,这样才能引起相关政府部门、医疗卫生系统、企事业单位以及公众的警觉,才能提前防范,这也是避免“谣言”的最好手段,所以绝对不能“内紧外松”。
二是一定要坚持底线思维。尤其是对于新发的传染病,因为它到底影响有多大我们并不清楚,要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做最充分准备,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三是策略的选择一定要讲究科学性。针对不同类型公共卫生问题,特别是不同传染病问题,因为流行不一样,死亡率不一样,治疗的能力和应对手段不一样,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也不一样,所以,策略选择一定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讲究科学防控。
传染病防控一定要强调专业主义精神。专业主义精神不仅要强调医疗卫生系统的专业性,也要充分考虑有关防控策略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并根据疾病发展特点及时调整应对策略。如果流行水平很高,死亡率又很高,确实涉及到所有人的生命安全,这个时候我们宁可停止其他一切活动,来保证人民生命健康。但如果流行水平比较高,死亡率相对有限,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平衡好疾病防控与经济社会运行的关系,适时进行策略调整。所以,一定要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
第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涉及很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信息收集与及时传播。当今是信息时代,信息的收集与传播要尽可能的完善,除了要继续完善传染病直报系统外,还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展信息渠道。有关的法律法规也要不断完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解决很多环节的行政干预问题以及一些不合理规定导致的不敢报、不愿报等问题。
另外,科研能力仍需要进一步加强。跟SARS时期相比,医学科学界溯源能力和病源的分析能力大幅度加强,但是,基础研究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对疾病规律的把控、治疗方案的选择等都存在很多不足。此外,相关科学研究应该形成合力,不能各自为战。除了短期的疾病溯源、流行规律研究外,从中长期看,还要加强对病毒研究的基础能力,并加强药物及疫苗的研发。
公共卫生体制也需要进行改革。一是公共卫生体系本身要赋予其更大的权力,尤其是决策的参与权;二是要提升公共卫生系统自身的能力,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人才培养;三是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组织管理方式,切实把工作重点投入在重大疫情防控上面。同时,进一步理顺不同层级疾控机构之间的关系,强化垂直领导,突出专业性,尽可能消除地方对各种信息收集和报告的行政干预问题;四是理顺公共卫生系统与医疗系统的关系,加强配合协作。在传染病的发现方面,医疗体系是前哨、是一线,治疗也是主要依靠医疗系统。所以,医疗系统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一定要充分配合协同;五是要强基层。现在很明显,我们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防控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短板。未来,还必须坚持强基层目标,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常见病治疗、居民健康的管理、各种疾病信息收集等方面的作用,出现传染病后,发挥好流行病学调查,对居民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等方面的作用,真正做到关口前移。
第四,要重视次生灾害防控
一段时期对疫情的防控中,对次生灾害的重视明显不足。比如,只要发热,都要集中到发热门诊。其实,每年冬春季节,都是普通肺炎、流感、普通感冒高发的时期,我们估算过,至少除湖北以外的地区,90%以上的发热病人跟新冠肺炎没有关系。但都把发热病人集中到特定医院,既会导致各种交叉感染,也会带来很大的资源浪费,很多人也可能不敢去医院,小病拖成大病。另外,当把大部分医疗能力都集中在新冠肺炎防控,其他的病患需求怎么办?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群体如独居和空巢老人、贫困家庭等等,在疫情防控期间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我觉得这些问题也是我们未来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该认真考虑。
第五,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事业的重点
“健康中国”战略明确提出,要从治疗为中心转向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为中心,这是下一步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强化的。在卫生干预重点方面,对重大传染病要重视,对慢性传染病也要重视。另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随着老龄化推进也在加剧,必须统筹考虑和应对。现在回过头来看,我国新一轮医改强调的那几个基本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还是需要继续强调和坚持的方向。要突出保基本,因为我们的经济能力还有限,必须考虑到成本和效益问题。强基层很重要。还有一个是一定要建机制,怎么从机制上解决重医轻防的问题,把“防”放在第一位,而且在激励机制上坚持一条原则:为健康结果付费。
第六,重视几个基本关系
一是中央地方关系。比如说重大疫情的公布,层级过高,决策链条长,很容易出现应对不及时问题。对副省级城市,包括地级市以下区域,应考虑必要的时候赋权,或者说给予更大的自我处置权力。在强化问责的同时,要建立免责机制。
二是理顺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关系。近年来,社会力量的能力在大幅度加强。但是在这次抗“疫”中,无论是第三方的检验检测,还是物资供应和志愿者队伍,发挥作用不够。另外,怎么样更好的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也有很多需要反思的。
最后,要利用此次抗“疫”契机,重塑良好的医患关系。这些年一旦遇到重大疫情或者是重大灾害发生的时候,我们医护人员都冲在第一线,都变成了天使。但受多方面体制因素影响,一旦回到常态,天使形象又逐步消失,医患关系又变得很紧张。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机会,通过筹资、激励、薪酬评价的彻底改革,让白衣天使形象长期持续下去。
张占斌:抓紧补齐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短板


[张占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一、我国公共卫生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发声和作用并不理想。这说明我国公共卫生体系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短板严重。
一是重大疫情的防控机制出问题。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体制机制问题。从疫情出现到经过医生、医院报告、到专家组会商,再到有关地方政府研究,方方面面的汇总分析,到最后向全国正式公布,这中间耗费了太长的时间,暴露了我们这个研判体制、预警体制、决策体制存在重大的漏洞和短板。从防御重大公共卫生疫情这方面看,我们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离现代化差距不小。
二是顶层设计不具体、难落地。公共卫生领域长期缺乏一部明确职能职责、权力等界定的《公共卫生法》。由于条块分割,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公共卫生资源统筹、体系建设、条件保障等工作重视不一、效果各异。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定位不明确,医防体系长期割裂,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
三是重治轻防的观念尚未扭转。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着重治轻防的倾向,重视医院治疗,轻视疾病预防。再加上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社会上存在着对公共卫生只花钱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的片面认识,在实际工作中根本不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很多地方的疾控系统被严重忽视或边缘化,有些地方把疾控部门并入卫健委的其他处室,影响了我国的疾病控制工作。
四是基础服务设施和网络薄弱。非典后我国斥巨资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但资金多用于机构建设,对软硬件投入较少,地方特别是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差、底子薄、能力低的状况长期存在。
五是经费投入明显不足。公共卫生系统资金来源单一,主要是财政投入。各地区间公共卫生的投入也不均衡,城乡之间差距不小,多数地区投入有限。
六是人才队伍流失严重。统计表明,我国疾控人员数、疾控人员占医疗卫生人员比重、每万人疾控人员数等均处于持续下滑状态,全国疾控队伍规模缺口巨大。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建议
要提高我国公共卫生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就必须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国防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尽可能把疫情消灭在萌芽中,从根本上杜绝重大疫情的发生,筑牢国民生命健康防线。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治理能力。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政府决策、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健全决策机制,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健全专家参与决策的决策机制,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在面对不确定、未知新情况时,在处置重大的复杂性大、技术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事件时,确实可能存在专家研判或政府决策失误、延误的问题,但是一线群众或公众的判断可能是正确的。将来应该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和大数据监测,使专家们和一线群众或公众能多交流协商,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出正确决策。另一方面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顶层设计。坚持以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为出发点的指导思想,来指导和规划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议中央成立高规格的领导机构,统筹领导设计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可考虑设立专门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定位、框架、组织机构等,加快制订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整合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和科研机构的力量,建立全程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研”结合的预防控制机制。
三是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要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科学规范的法律法规建设,尽快研究出台公共卫生领域的母法《公共卫生法》,从法律的层面确立公共卫生体系的地位、作用、权限等。同时,结合此次疫情和国家长远发展需求,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目标和国民生命健康主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中,并加大国民生命健康相关指标在考核中的权重,倒逼各级政府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投资。国家财政要担负起更大的投入责任。这方面要算大账、不算小账,不仅算经济收益、当下收益,要算社会收益、政治收益、长远收益,要体现党的初心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要加大对中小城市农村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服务网络的投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均等化布局。政府要加大药物研发资金等投入的力度,摆脱没有有效的药物或者等待国外的药物的困境。目前国内对公共卫生具有庞大的需求,以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大公共卫生投资,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既防范各种传染病疫情,还可以满足大量的慢性病、养老等需求,改善人民健康水平,如此,也可以降低全社会的成本,节省大量资金投入。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也要引导金融、社会资本等多方面资金的投入,通过产业链的关联作用带动经济增长。
五是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制定各级公共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全国和地方卫健委领导干部选拔要更加突出专业性,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建议建设一所国家重点的公共卫生与防疫大学,鼓励重点高校设立公共卫生学院,为国家培养高端的公共卫生与防疫人才,开展公共卫生领域的前沿研究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激励机制,在薪酬待遇、科研经费、职称晋升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要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待遇,使基层能够吸引人、留住人,筑牢防控第一线防线。同时,吸引高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加强卫健部门干部的专业教育培训,加强农村卫生健康防疫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六是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发现、处置、医疗救治及医疗物资、生活性物资保障等各环节的处理预案,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特别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系统、预警系统,保证公共卫生安全的信息科学准确、透明规范和及时发布。健全优化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完善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机制。加快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和区域布局,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补齐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不足的短板。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的教育培训,强化党政干部的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提高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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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移动互联网时代,每逢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必然伴随有网络舆情,有效治理网络舆情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重要内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战役,网络舆情热度、烈度、扩散度、敏感度和破坏度也远超以往。在事件本身及利益相关者、政府、媒体、网民以及网络环境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呈现出井喷式发展、病毒式传播、舆论场对冲激烈、次生谣言层出不穷等特点。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启示我们,必须要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纳入国家治理层面考虑,采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和差异化引导策略。

关键词:网络舆情;新冠肺炎疫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治理策略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各种新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逐渐成为公民交流观点和表达意见的主要空间,是舆论生成、发酵和传播的重要渠道,几乎所有信息都与网络媒体共生互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也不例外。网络舆情不仅贯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爆发、发展和消亡始终,而且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展中起到重大影响。网络舆情传播速度快,影响广泛,具有一定的社会动员能力[1],既可以促进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解决,也有可能增加公众心理压力和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刻不容缓。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建国以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战役。由于公众居家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公众更加依赖互联网获取信息和表达观点,其网络舆情热度、烈度、敏感度和扩散度都远远超过以往。这一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不仅是我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一次考验,也对突发事件时期网络舆情治理能力提出了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接二连三的重大舆情事件不仅加剧了公众的恐慌,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疫情防控大局,充分体现了我国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治理方面存在不足。为此,本文将从分析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的特点出发,考察网络舆情影响因素,进而提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策略。

一、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的主要特点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具有影响范围广、涉及主体多、具有高关注度和敏感度等特点,由此导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除了具有自由开放性、多元性和丰富性、突发性等共性之外[2],同时还受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自身特点的诸多影响。尤其是当下,随着各地“封城”“隔离”等防控措施的出台,公众主要通过移动互联网对外交流和获取资讯,使得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呈现出自身的特性。

(一)井喷式发展:恐慌之下引发全民关注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本身与公众切身利益有密切关系,具有很强的刺激性和敏感性[3],很容易引发网络舆情。这几年人们先后经历了“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等疫情,出于自我保护的本性,对于此类信息具有高度的警惕。公共卫生事件一旦发生,总能第一时间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议论,甚至有时疫情本身并未发生扩散,或者危害程度较低,都会引起较大的舆情事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也不例外,而且相比于历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其受关注程度更高,舆情更热。

2019年12月31日,武汉几名医生分别在微信群发出“预警”后,新冠肺炎疫情舆情开始形成,次日华南海鲜批发市场休市整治,财新、新京报、澎湃新闻等媒体跟进报道休市及疫情相关新闻,公众很快就联想起2003年爆发的“非典”,舆情形成一次小高峰,后因武汉卫健委发布通告,称“未发现明显的人传人证据”,公众的焦虑和恐怖逐步消退,舆情走势回落。1月20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首次证实了新冠肺炎能够人传人,此消息立刻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形成又一次舆情高峰。1月23日凌晨2点左右,武汉官方宣布封城。疫区以及周边公众担忧疫病传播对日常生活、自身生命健康的威胁,其他地区公众也高度关注疫情扩散,大量信息很快就在网络空间集聚,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一夜之间网络空间都是疫情相关信息。

随着集中出现大规模的确诊和死亡病例,经由不同媒体密集报道、转载,期间再经各类谣言的添油加醋,“死亡”“高烧”“易传染”“难救治”等负面信息铺天盖地而来。与此同时,疫区医院患者打医生、黄冈卫健委主任对疫情一问三不知、湖北省红十字会及武汉慈善总会接收捐赠物资使用情况等也曝光出来。这些与疫情密切相关的舆情信息叠加发酵后,不断挑动公众敏感的神经,更加强化了公众的恐慌和急切关注,最终形成了居高不下的重度网络舆情。尤其是各地封城之后,民众对外交流获取信息的渠道主要在互联网上,公众焦虑、恐慌之后的不满情绪在网络上蔓延在所难免,某类信息往往可以在一天或半天之内达到舆情峰值。

(二)病毒式传播:扩散速度快、扩散范围广

当前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传播渠道和传播速度远非“非典”爆发期间可比。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加速了舆情的传播与扩散,就像高传染性的病毒一样在短时间内传向更多的受众,这种病毒式传播在三个圈层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由内圈扩散到外圈,又从外圈影响内圈,来回传播、发酵、扩散。在内圈,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以及各级党报等每天都在显著位置报道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新闻,权威媒体的广泛报道,确定了事件的基本性质,在整个社会形成了紧张气氛,激起公众获取疫情信息、跟进事件进展的强烈愿望。在中圈,“两微一端”自媒体以及各类短视频平台整合、加工各类相关信息,以适用互联网传播的形式,加速向传统媒体无法覆盖的人群渗透,扩散范围得以进一步扩大;在最外圈,通过社交媒体的点对点转发、圈群转发,相关信息被大量复制,快速传播到每一个人,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信息扩散。病毒式传播之下,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很快占据了各类媒体空间,公众无法忽视它们的存在,更不可能不受到影响。

随着政府相关部门、权威媒体、自媒体以及网民都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资源,从各个渠道参与事件的讨论,表达观点和反应诉求,相关信息传播的速度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大大加快,不断推动网络舆情的迅速发展。在时间维度上,此次事件舆情呈现多峰型的走势特征,其舆情反复性尤为突出,呈现潜伏期→形成期→发展期→高峰期→循环反复期→消散期的演进方式。这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进入高涨期后,由于报道和解读中未能完全洞悉事件,新的舆情因素在传播过程中不断被发现、挖掘,同时由于涉及议题非常广泛,热点问题讨论转向迅速,导致次生舆情迭代速度较快。在空间维度上,网络舆情不断向外扩张,地域特征逐步模糊,地方舆情全国化、国内舆情全球化趋势明显,比如,“黄冈卫健委唐某一问三不知”在平时极可能只是湖北省内的舆情,很快就引发全国的关注和讨论。

(三)舆论场出现对冲:主流舆论与民间舆论隔阂明显

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趋势,更加重视采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思想宣传和舆论引导,但由于依然延续传统媒体宣传和引导的方式,加上政府部门和公众之间立场和关注点的差异,使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主流新媒体构成的官方“舆论场”和自媒体构成的民间“舆论场”之间存在较大隔阂,集中体现在官方“舆论场”关注点在于疫情防控大局和社会宏观层面,对于公众个体感受和情绪关注不足,而民间“舆论场”往往对政府舆情回应、政府信息披露提出质疑和不信任。

两个舆论场的对冲体现在三个方面。从传播侧重点来看,主流舆论更多地关注宏观大局和疫情态势,民间舆论则更多地关注于普通公众的个体遭遇、自身安全。比如,2月9日前后,随着返工潮和企业复工的到来,社会公众关注点逐步由全国疫情发展转至对上海市的具体防控措施以及市民日常安危上,但此时上海最权威的政务媒体“上海发布”依然以公布全国和全市层面疫情防控举措为主,对于市民迫切想要知道的患者行动轨迹的信息发布晚于其他城市,引发市民的广泛不满,“上海发布被骂”成为微博热点。从舆论传播周期来看,主流舆论偏重短期突发事件的短期“维稳”,而民间舆论则更加关注制度运行、社会矛盾等长期存在的问题。从情感传播角度来看,主流舆论对部分网民情绪的关切和回应不足,民间舆论的负面情绪得不到宣泄和疏导。比如,对于大量出现的“试剂盒存在缺口”“口罩买不到”等议论,很少有主流媒体对此进行正面回应。

(四)谣言大肆泛滥:真假难辨、加深恐慌

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快速传播的同时,大量谣言也与真实报道一起扩散开来,很容易加剧公众的恐慌情绪,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次生网络舆情。谣言一般和真实事件有一定联系,或是篡改部分事实,或是夸大事实,或是道听途说,具有似是而非的模糊性,很难确定其真实虚伪。[4]比如,某地菜场例行暂停营业消毒,很快就会有谣言称,该菜场发现疫情已经关闭。很多谣言以爱心提示为幌子进行传播,比如板蓝根有助于预防新冠肺炎等。由于谣言主要依靠微信群、朋友圈等强社会关系网络进行扩散,从而提升了谣言的可信度以及公众线下实践的可能性。这些谣言不斷催化公众的恐惧情绪,甚至主动参与传播谣言,最终促使具有压倒性倾向的舆情噪音形成,给疫情防控带来极大的隐患和阻力。

比如,湖北黄冈违规上街居民要做初三密卷,上海有医院把全白肺病人放回家,华南海鲜市场发文忏悔坦陈交易内幕,甚至传出火神山医院深夜被大风吹走,这些谣言有具体时间、地点,有些还有图片、视频,公众很容易上当。还有的谣言张冠李戴,把不相关的两地进行嫁接拼凑,比如网上曾传“上海彭浦新村整栋楼封闭隔离”,并配有相应的视频,而实际上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四川成都,此外,一些在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出现的谣言也再次出现。这期间虽然各地网信办、公安部门以及一些网络平台也在努力打击谣言,但实际上效果有限,就像打地鼠一般,按下这头那头又冒了出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公众具有极强的传播渠道和传播能力,动动手指谣言就能满天飞,加重了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的治理难度。

与此同时,境外势力也大肆散布一系列谣言,借机开展相关阴谋活动,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比如,“新冠病毒源于人工合成”“病毒是从P4泄露的”“军方接管P4”“某研究人员因病毒泄露死亡”“某研究生是‘零号病人”“某研究员实名举报所领导”等。这些迷惑性极强的谣言,引发了各界的持续关注,让一些不明真相的公众信以为真,抹黑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干扰了应急科研攻关的进行,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二、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的影响因素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随着事件本身发展而不断演变,受多种因素影响,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疫情事件本身以及利益相关者、政府、媒体、网民、网络环境等,这些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推动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舆情不断发展演变。

(一)决定因素:疫情本身及利益相关者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自身是网络舆情产生的根源,利益相关者对疫情的关注是网络舆情生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力,二者联系密切、相互影响。近年来,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但并非每次公共卫生事件都会引起网络舆情,不同事件网络舆情的大小也差别巨大。总体而言,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是否会引发网络舆情,引发多大的网络舆情,主要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危害程度、事件爆发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情况的影响。首先,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是否为新出现的疫情或是原有疾病的复发以及变异,疫情爆发地是否有应对疫情的经验,公众是否听闻或经历过类似的疫情,这些都会对网络舆情造成影响。其次,疫情的危害程度。正如有研究指出,舆情是社会利益的集合,是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总集, [5]疫情的社会危害性越大,网络舆情的规模也就越大。新冠肺炎病毒传染性极强、潜伏周期长、得病率高,对公众生命健康和日常生活危害极大,较长时间的停产停业,也会对全国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导致大量利益相关者向政府和社会表达诉求,使得网络舆情迅速爆发。最后,疫情爆发的时间和地点。2013 年 H7N9 动物疫情爆发地在全国广为关注的江浙地区,而且在黄浦江浮猪事件发生不久之后,因此网络舆情很快引爆并迅速发展。此次疫情爆发的时间正好是对中国人有特殊意义的春节前后,采取的封城、隔离等一系列防控措施,与春节团聚传统和喜乐氛围形成了冲突,自然也助推了舆情的发展。

(二)关键因素:政府对舆情的处置及回应

网络舆情是政府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观念与思想的晴雨表,[6]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政府对事件的反应速度、处置能力以及对事件回应的态度、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等,都对网络舆情的触发、推动或是缓轻起到关键作用。比如,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早期,在疫情和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方面,包括各项防控措施的出台和后勤保障、信息的披露、与市民及患者的沟通方面,武汉乃至整个湖北省都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引发公众的质疑和不满,造成网络舆情的高涨。根据以往历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经验可以发现,政府对事件的回应和处置越有力,相关信息公开的速度越快、越准确,公众对于公共卫生事件的持续关注度就越容易降低,网络舆情就越容易引导和把握。反之,如果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政府反应迟缓,处置过程漏洞频出,显示出能力不足,或者首先想着遮掩过错,封锁消息来源,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对公众的关切不及时回应,必然会引发公众的不信任和不满,并导致各种谣言满天飞,多重信息叠加引起巨大的网络舆情。

(三)推动因素:主流媒体和自媒体

媒体具有影响公众对周围世界感知的能力,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渠道和中介,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特别是数亿千万计的自媒体,不仅是网络舆情形成的平台与渠道,本身也是网络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媒体对事件的报道以及评论能够在更短事件内为广大网民所知。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媒体选择报道什么、怎么报道,如何评论事件的进展,都会构成重要的舆情信息源和议程设置,对受众带来相当大的影响,从而影响网络舆情的发展演变。具体到新冠肺炎疫情,随着疫情防控程度的提高,公众大都“宅”在家中,对互联网资讯有更强烈的需求。大量自媒体借机大量转载、评论和挖料报道,吸引着广大网民的注意力。自媒体大量发声,有利于疫情信息的公开透明,但是许多自媒体的报道没有经过一手调查和求证,甚至只是为了博取眼球而炮制文章,“火神山医院被大风吹走了”之类的谣言因此不断滋生,引发公众更大规模的关注和讨论,推动网络舆情不断发酵升级。与之相比,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更加注重用客观事实和数据说法,持续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讲好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故事,这些正面宣传,加上疫情信息不断的清晰透明,能够有效斩断谣言传播,推动舆情逐渐回落平稳。可以看到,不论媒介形态如何变化,主流媒体在重大事件中的“定盘星”作用依然不可忽视,这是自媒体难以替代的。

(四)直接因素:广大网民

网民是网络空间最主要的行为主体,也是影响网络舆情走向的直接因素。根据计划行为理论,公众的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产生行为意向,个体行为意向越强烈,采取行动的可能性也越大。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生命安全风险的感知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诸多不安,在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的推动下,形成了公众行为意向和行为举动。此次疫情几乎对全国公众都产生了影响,因此大规模关注事件发展、参与事件讨论的网民汇集于网络空间,推动形成了汹涌澎湃的网络舆情。总体而言,网民的数量越多、网民参与网络讨論的强度越大、网络态度和诉求越是强烈,相应的网络舆情也就越强大。同时,在网民群体中还有一些地位特殊的人群即意见领袖,他们是人际传播网络中的“活跃分子”,多数是名人或者某一领域的权威人士,他们的观点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并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并能对网民的观点和情绪施加影响。意见领袖具有极强的自媒体议程设置能力,[7]一些情况下的网络舆情就是由少数“意见领袖”所引发的。比如, 2018年7月21日,网络“大V”“兽爷”在微信公众号“兽楼处”发布推文《疫苗之王》,瞬间刷爆社交网络,引发假疫苗事件的全民关注。因此,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意见领袖的作用不可小视。

(五)基本因素:网络环境

网络空间作为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和运用的产物,面向所有人开放,为所有人提供服务,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公众随时随地都可以发布信息,现实社会中的关系及其问题借助信息化的方式都投射到网络场域中来,[8]网络空间始终充斥着海量的信息。一旦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很快形成汹涌舆情。但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交互性和去中心化等特性,使得网络治理失范现象普遍存在,一些自媒体和网民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大量传播耸人听闻的内容,转载谣言和虚假信息,这些内容掺杂在一起很容易混淆视听,影响公众的判断和情绪,推动网络舆情的发展。在一个治理有效、秩序规范、生态良好的网络环境里,即便有些虚假信息,经历一段时期后也会自行消退;而在一个法治不健全、乌烟瘴气、生态恶化的网络环境里,负面信息、虚假内容往往能够大行其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可以看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一度有违法自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弁取私利,宣传虚假疫情信息、散布恐慌情绪,在国家网办集中处置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后,网络生态治理明显好转,网上负面信息和网络谣言明显减少。

三、启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策略

(一)将舆情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

“网络舆情是事件、现实矛盾、社会情绪与网络交互作用的结果”[9],网络舆情是社会现实问题的外在表现。纵观近几年我国发生的重大网络舆情,许多舆情之所以持续发酵甚至形成舆论危机,都和我国社会的实际状况紧密相关。正如王立峰等人指出,网络舆情问题仅靠治理技术的创新是不够的,如果单纯强调网络舆情治理的技术路线,就会出现大量“不能管”“管不了”或“治标不治本”的问题。[1]回顾新冠肺炎疫情舆情,新闻发布会风波、红十字会风波等网络舆情对政府公信力造成较大的冲击,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把舆情治理摆在重要的位置。唯有将网络舆情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着眼长期的治理实效,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各主体的协同治理能力,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带来的次生风险,更好地维护公权力权威和公共利益。具体而言,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做到 “快、准、全、简、效” [10]。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每一步都要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提供尽可能多的准确、真实、全面的事件信息,让公众了解事件真相以及前因后果。只要公共卫生事件本身逐步得到解决,公众的生命健康威胁消失,各种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减少,公众对于事件的关注和焦虑也会逐步减弱,各类网络谣言最终失去传播的空间,网络舆情平息也就顺理成章。

(二)坚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因素是多样的,因此在网络舆情治理中,必须要承认网络行动者的多元性,并“根据参与对象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策略” [11],协同多主体、多平台、多形式的网络舆情治理力量。具体措施而言,政府医疗救助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尽可能降低事件带来的危害,减轻公共卫生事件对社会造成的破坏,同时还要及时公布事件处置进展,回应社会关切,获得广大网民的理解和支持。网信部门要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合作,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尽量做到全方位无死角收集网络信息并进行研判,采取各种媒介引导方法引导舆论,形成从网络舆情监测、发现、研判到引导处置的闭环管理。组织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政务新媒体主动设置议题,加大权威信息公布,定好网络氛围的基调,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准确。加强网络传播秩序管理,加强网络媒体管控,坚决打击大肆散布谣言和不实信息的网络媒体。

(三)实行分阶段差异化引导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的发展一般经历发酵期、发展期、高潮期、衰退期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舆情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政府、媒体、网民等主体介入和参与的程度也会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在治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时应当分阶段采取差异化引导策略。比如,网络舆情发酵初期应当以预控为主,重点放在加强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公众关注;在舆情爆发期以应急处置为主,在加大权威信息发布的同时,要加大网络舆情管控,及时调控舆论热点;在舆情消退期,则要加强网络舆论监管,防止出现舆情反复和次生谣言。在舆情发展不同阶段,参与引导的主体应当有区别,网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医疗卫生部门以及媒体要全程参与,公安部门则根据舆情发展的态势决定是否介入。

网络舆情应对和治理已经成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不仅要做好事件的处置,还应当看到网络舆情治理的重要性,及时对突发事件网络舆论进行引导和调控。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具有自身特点,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推动,要针对其特点和不同的影响因素,有目标、有步骤、有差异的进行治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关于网络舆情的探讨必然要持续一段时间。疫情网络舆情是否还会出现新的特点,将如何演变,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次疫情事件将使人们进一步思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治理方式,重新审视网络舆情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位置,并将推动网络舆情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优化提升。

[1] 王立峰,韩建力.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应对网络舆情治理风险的有效路径[J].理论月刊,2018(8):182-188.

[2] 陈学智,王春江.网络舆情危机特点、成因及引导[J].人民论坛,2014(9):133-135.

[3] 李诗悦,李晚莲.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演变机理:路径及动因——以动物疫情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19(2):116-121.

[4] 丁颖,张焱.突发事件及网络谣言实证分析——网络谣言的学术甄别[J].新闻研究导刊,2019,10(24):1-3,52.

[5] 党生翠.网络舆情利益相关者研究述评[J].新闻研究导刊,2020(1):115-120.

[6] 赖胜强,唐雪梅,张旭辉.政府部门网络舆情回应能力的构建[J].电子政务,2017(7):2-9.

[7] 邓喆,孟慶国.自媒体的议程设置:公共政策形成的新路径[J].公共管理学报,2016(2):14-22,153.

[8] 韩志明,刘文龙.从分散到综合:网络综合治理的机制及其限度[J].理论探讨,2019(6):30-38.

[9] 殷辂.网络舆情治理的基本理论问题辨析[J].电子政务,2017(7):10-15.

[10] 李燕凌,吴楠君.突发性动物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链节点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5(7):132-136.

[11] 叶战备.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网络传播的视角[J].江苏社会科学,201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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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署,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2号),在抓好疫情防控中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进一步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功能,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力保障物资供给

  (一)帮促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转产。对在1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扩大产能、转产或实施技术改造生产急需疫情防控物资及其原材料的企业,按照新增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抓紧解决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原材料和生产设备不足问题,组织本土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尽快在关键设备制造和原材料生产上取得突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对企业因政府征集或指定生产而产生的剩余物资,可按照规定通过政府储备和包销予以解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建立防控物资境外采购快速通道。完善疫情防控物资境外采购快速协调机制,设立防控物资进口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主要进口口岸实行7×24小时全时通关。对能提供主管部门证明、涉及特殊物品的防控物资实行便利通关政策,无需进行卫生检疫审批。(市商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牵头)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市、区两级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物资、工程和服务的,由采购单位紧急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市财政局牵头)

  (三)抓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做好“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生活物资供应,推动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有序恢复运营,适时加大储备冻猪肉市场投放。(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广州市税务局牵头)对保障市场供应作出突出贡献的批发零售、餐饮、物流、冷库等商贸企业,在市相关资金中加大支持力度,并予以通报表扬。(市商务局牵头)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足额发放低收入居民价格临时补贴。(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

  二、有序有力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四)推动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各区要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切实加强科学防控,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按规定做好返岗员工排查和健康管理。各区要统筹设置集中隔离点,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集中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由各区集中安排。积极协助企业解决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统筹重点园区、功能片区、商业楼宇内企业上下班时间,引导实行错峰上下班、错峰用餐、网上办公,减少人员集聚。(各区政府牵头)建立重点外资企业复工复产便利通关工作专班,确保境外员工、设备快速安全通关入境。(市商务局牵头)

  (五)做好要素保障。加大复工复产企业防控物资保障力度,对无法通过自筹解决口罩问题的企业,以全市统筹、属地负责的方式解决。(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牵头)加强企业服务,发挥好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用工、资金等问题,推进供应链有序衔接、产业链协调运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取消不合理的交通运输管制措施,主动加强与周边城市沟通,畅通市际间的物流通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对返穗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采取包车等方式集中接回,并及时协调解决租住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

  (六)加强复工复产统一调度服务。建立服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指挥信息平台,以无纸化、零填表方式,收集企业复工复产进展情况和需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即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限时解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牵头市领导通过信息平台,实时掌握牵头领域工作进展,全面调度、督导责任部门及时、精准帮扶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七)更好发挥国资系统资源力量。市属和区属国企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率先全面复工复产,相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在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支持,对已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适当延长履行期限。国有企业要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相关款项,不得形成新的逾期拖欠。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投资带动作用,加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补短板力度,确保国有投资增速和扣除房地产业的投资增速比全市增速高30%以上,市属国企R&D经费支出增速比全市增速高30%以上。支持创新型国企通过混改提高竞争力,加快实施一批混改项目。(市国资委、各区政府牵头)

  三、全方位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国家专项贷款优惠政策,协助更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得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利用市场化机制建立广州市应急转贷机制,支持银行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续贷,积极化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配合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实施,建立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激励银行业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牵头)协调广州地区各银行机构利用“粤信融”等平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压降成本费率,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及户数不低于2019年、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至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协调商业银行适当放宽受疫情影响企业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对疫情期间违约滞后还款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分层分类管理,逾期90天以内抵质押类小企业贷款可考虑不划入不良。协调保险公司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处理,简化理赔流程手续,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放宽保险条款限制,做到应赔尽赔。继续发挥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黄埔区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等作用,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尤其是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资金纾困力度,着力缓解企业股权质押风险和短期流动性风险。(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牵头)

  (九)进一步减税降费。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免征2020年1月至3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对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单位及有关政策明确需扶持的行业企业在免征期满后,可再向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以“特事特办”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涉税费问题。优先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广州市税务局牵头)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欠费清缴期不超过疫情结束后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

  (十)减轻企业和个人租金负担。对承租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3月份的物业租金,视疫情情况可减半收取4、5月份的物业租金,并落实到承租人,免收和减收的租金在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作利润。(市国资委、财政局,各区政府牵头)各区要引导支持集体物业、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为承租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或允许延期、分期缴租,对执行情况较好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并在提质增效、资格认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区政府、广州市税务局牵头)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的单位和个人,免收2、3月份租金,视疫情情况可减半收取4、5月份租金。(市住房保障办、财政局,各区政府牵头)

  (十一)优化“五险一金”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1%(期限不超过2021年6月),或申请暂缓缴存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除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阶段性调整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1年4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50%至2021年4月底。从2020年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广州市税务局牵头)

  (十二)全力保障企业稳定用工。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支持通过灵活用工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数确定,或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保50%的标准确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局,广州市税务局牵头)

  (十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开通绿色通道,用于疫情防控、设备物资购置、防治人员临时补助,以及对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和各类企业的扶持奖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建立健全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市财政局牵头)加快涉企财政补贴兑现和下达,力争6月底前所有市级财政涉企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不低于70%。(市各相关产业扶持部门牵头)

  (十四)加强法律服务。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纠纷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制定工作指引,明确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免费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市司法局、贸促会牵头)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设立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加快防疫重点企业信用修复进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加大项目建设和补短板投资力度

  (十五)推动重点项目全面复工开工。抓紧开展重点项目“攻城拔寨”行动,完善市领导对口联系重大项目机制。建立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工作专班,协助项目单位解决防控措施落实、用工不足、材料紧缺和价格上行等问题。对“攻城拔寨”重点项目1月31日至2月9日延期复工增加的资金成本,按照项目(财政投资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额和基准贷款利率,给予业主单位10天贷款贴息。对财政投资项目因疫情客观影响造成投资增加或合同变更的,可纳入项目总投资,涉及审批的要简化程序。(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牵头)狠抓在建项目复工,确保3月底前全部复工。全力推动新项目开工,力争一季度新开工项目超过100个、5月底超过200个,7月底前全部开工;积极争取一批前期项目提前开工建设;推进一批条件成熟的“十四五”规划项目提前开工;抓紧谋划储备一批新的重大项目。(各区政府牵头)

  (十六)全力保障项目实施条件。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完善供地方式,优先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实现精准供地。新出让土地可在签订出让合同时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快实施促进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应急举措,实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进度走。(市财政局牵头)加强产融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项目建设,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疫情防控债”发行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加强施工组织保障,为重点项目余泥外运开辟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区级征地拆迁主体责任,确保按计划交付项目施工用地。(各区政府牵头)对新增的年度投资亿元以上建设项目,可以申请纳入“攻城拔寨”项目管理,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全面推行项目在线审批,充分利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项目技术审查,对与疫情防控有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加大项目报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信任审批等实施力度。对重大项目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实现专人指导、综合服务、并联审批、同步出证。(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牵头)

  (十八)谋划推进一批补短板项目建设。在年度“攻城拔寨”重点项目基础上,完善重大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研究设立专项经费,围绕医疗卫生、物资保障、环境建设、交通物流等短板领域,再策划和储备一批重大平台、项目,力争纳入国家和省重大规划和项目计划。促进民间投资和外资增长,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支持穗港澳国际健康产业城等重大平台加大民资、外资项目引进。盘活政府资源,在智慧城市等领域创新投融资方式,明确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路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区政府牵头)

  (十九)加大引智引技引资力度。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广州市税务局牵头)支持在我市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创新创业团队的外籍成员、外籍技术人才办理2—5年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许可,凭相关证明文件可申请2—5年多次入境有效的工作签证。(市公安局牵头)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构建外商投资全链条服务体系。搭建政企沟通高端平台,定期召开世界500强企业恳谈会,支持在穗世界500强和大型跨国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区政务窗口以及各区、各部门对市重点督办产业招商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对外承诺时限1天以上的,办理时限按对外承诺时限的减半执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牵头)对重点洽谈招商项目提供交通便利,提供1000个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预约登记服务名额统筹使用,对我市招商部门及各区重点洽谈的招商项目,可通过预约登记方式在管控区域行驶,不受“开四停四”措施管控。(市公安局、商务局牵头)

  五、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二十)提振汽车消费。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

  (二十一)开展文化旅游业复苏行动。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出台疫情结束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措施,统筹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重点企业、园区发展,对疫情结束后重大文化旅游活动、专场惠民演出和新兴文化旅游消费给予资金支持,组织“广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发放“广州文旅惠民券”。对疫情结束后为文化旅游市场复苏做出突出贡献的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企业给予奖励。对动漫游戏、电竞、音乐、演艺、影视内容制作、会展、文化创意、健康旅游等重点业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特色街区建设,带动文化旅游产业全面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局牵头)

  (二十二)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商贸企业拓展网络零售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线上线下联动的新型营销模式。支持生鲜电商、社区便利店等新零售平台发展壮大,鼓励连锁便利店加快布局。(市商务局牵头)大力发展时尚消费,积极拓展“首店经济”,推动国际品牌集聚,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地”。(市商务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海关、各区政府牵头)发展壮大夜间经济,打造3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完善配套服务和管理,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打响“广州之夜”品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切实稳定对外贸易

  (二十三)加大外贸企业支持力度。出台我市重点境外展会目录,对参加目录内展会及省、市境外重点经贸活动的企业,按其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特装费、人员费用(机票、住宿)给予最高50%的资金补助,每家企业参加同一展会最高资助10万元。(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用好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大力发展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数字贸易等服务贸易,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区建设。(市商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牵头)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拓宽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实现银行、税务、外汇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提高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税务局牵头)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外贸企业一个月可多次申报退税。(广州市税务局牵头)协助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在疫情结束后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指导产品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内销转出口。(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二十四)降低外贸企业经营风险。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专项”和“中型企业专项”的企业,对实缴保费给予20%的补助。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加强出口信用保险线上客户服务,开辟定损核赔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理赔条件,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出险理赔。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压力较大的信用证结算企业,可向银行部门申请适度延长押汇期,且不影响企业信用评级。(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

  (二十五)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推广进出口企业“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根据港口条件试点进口货物“船边直提”、探索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模式,实现口岸“通关+物流”一体化服务联动。实行电子化“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简化进出口申报环节合同、发票、装箱清单等随附单证。对诚信等级良好单位所代理的国际航行船舶实行“先通关、后查验”船舶通关新模式。(市商务局、港务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牵头)

  七、狠抓重点产业发展

  (二十六)打造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高地。全力实施《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进一步提升生物医药技术研发、临床研究、转化中试、生产制造、医疗物资全产业链协同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优化诊断试剂、抗病毒药物、疫苗等领域产业布局,全力推动再生医学与健康省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及相关企业加快研发和生产力度,对研发出新冠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药、为抗击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牵头)加快华南生物医药制品分拨中心建设,通过“先进区、后报关”的方式实现进口生物医药制品快速入区,开通药品检测绿色通道,缓解国内医用物资紧缺状况。(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广州海关牵头)

  (二十七)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落地实施。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经济核心技术,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科学技术创新研究平台,提供一批创新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创新示范高地,塑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牵头)率先实现5G基站全覆盖,加强5G商用推广,加快释放5G+4K产业发展潜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加速数字技术与金融、商贸物流、农业、文旅等产业的融合,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产业生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打造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二十八)支持工业企业加快生产。对2020年新投产、增资扩产工业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一企一策”推进工业大项目加快建设,推动一批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加快落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加大工业技改支持力度、企业新增设备和软件投入,不超过500万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不受此限制),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广州市税务局牵头)

  (二十九)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和高端专业服务业。加强总部企业引进,对我市新引进的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总部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政策支持。对存量总部企业按照经济贡献加大奖励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对在穗专业服务机构招引人才、参与创优评级、拓展国际业务加大奖补力度,吸引集聚国际一流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广州专业服务国际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十)加强物流和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物流枢纽和产业园区布局,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加快南沙港物流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等项目建设,充分考虑应急保障需要,提升突发情况下城市客货运快速集散转运能力。(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培育壮大高水平物流市场主体,对新引进的物流快递和供应链总部企业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建设流通与生产衔接的供应链协同平台,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上下游企业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共享和溯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强突发情况下生产资料供需衔接。(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将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疫情防控期间发挥重要作用、贡献突出的城市配送和冷藏配送企业,在下一年度优先予以配送车辆数量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鼓励餐饮电商平台加强与小区、医院、商务楼宇等合作,开展无接触配送、安心送等试点,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牵头)

  (三十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

  (三十二)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安排40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企业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促进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早日开工建设。推动有关科研机构加强实验数据、临床病例、流行病学统计成果的开放共享。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等金融工具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企业最高2000万元的信贷支持。鼓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最高1250万元,对减免金额前50位且减免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予以奖励,每家奖励20万元;对减免金额前50位且减免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的众创空间予以奖励,每家奖励5万元。(市科技局牵头)对主动减免入驻在孵创业企业(团队)租金的运营主体为非国有企业(机构)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照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还款,展期内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三十三)提高农业保障能力。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列入“抗疫复工”重点支持单位。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35亿元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将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从平均每亩50元提高至300元。大力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确保完成全年蔬菜播种230万亩、产量390万吨、自给率超100%的目标。实施本地生猪扩产计划,把本地产量提高到80万头。支持水产养殖和海洋捕捞企业开工生产,实现全年水产品产量超50万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快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等试验任务尽快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政府牵头)

  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十四)建立开办企业快速服务机制。支持引导疫情期间产生的新经济形态设立法人实体。在全市范围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4枚印章(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简化企业开办流程,线上建立广州“开办企业一网通”服务平台,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开办企业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新办企业全流程“一表申报、一个环节、最快半天办结”。(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十五)试点办理建筑许可零成本。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一站服务、一口受理、全程网办、分级管控”;通过对岩土工程勘察、监理、施工图审查、不动产登记等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建筑许可“零成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三十六)支持企业便捷获得用电用水用气。优化用电报装流程,规范办理时限、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由公共服务企业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用电快速报装“四零”(零申请、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牵头)完善市联审平台协同审批功能,将电水气接入需求提前至办理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实时推送至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

  (三十七)开设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和个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紧急登记事项通过预约等方式定时定点提速办理。免收企业间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取消企业间办理存量非住宅交易网签,统一实施不动产登记预约受理、缴纳税款、缴纳登记费、发证“一窗办理”,实现“4个1”,即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小时办结、企业不动产抵押贷款1天办结、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电水气过户一窗联办、不动产交易登记与缴税一网通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

  (三十八)加大招标采购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确需招标的疫情防控、生活必需、防疫相关企业项目开展交易活动。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加大预付款比例,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鼓励采购人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复工复产的中小微企业采购。(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牵头)

  (三十九)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出台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具体举措,为办事创业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智慧的政务服务。大力推广运用电子证照、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等技术,提高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网办率”。进驻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实现100%双向快递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发挥12345热线作用,提供各类审批服务的“零到场”办理指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十)鼓励实施包容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实行“包容期”管理,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建立容错机制,研究制定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审慎认定失信行为,充分考虑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谨慎认定联合惩戒“黑名单”,对于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合理设定整改期限,暂不列入联合惩戒名单。(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市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牵头)

  (四十一)深化信用服务支撑功能。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许可、政府补贴、资金审批等事项中,以承诺推进减材料、缩环节、降成本。(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降低对守信企业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聚焦信用便企惠民,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2.0版,加快全球质量溯源中心建设,创新优化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管理服务措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区政府、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牵头)

  (四十二)推行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和“一件事”联办。分批整合各部门政策兑现事项,实现政策兑现集成服务。首批实现“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等事项在政务兑现窗口办理,同步推进网上审批。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优化企业物资生产、市民高频事项的审批流程,制定清晰的办事指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窗口、12345热线等渠道进行公告,提高企业相关政策的可及性和知晓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九、构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治理体系

  (四十三)建设医疗卫生高地。提升医疗中心功能,继续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市第八人民医院新址二期、三期及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项目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体系、公共卫生监管体系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强化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能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一老一少”照护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疾病防控能力。加强中医药预防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安全风险防控办法,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市林业园林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四十四)健全物资储备机制。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科学制定物资储备规划,完善紧缺急需物资储备清单目录和管理制度,及时优化调整战略储备物资的品种、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科学测算物资需求规模,加强物资仓储设施布局和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立物资生产、供应、运输、储存一体化网络。推动政府储备和社会周转储备相结合,实现承储主体多元化,科学合理开展物资中长期收储和动态轮换,提升物资储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十五)完善应急生产体系。完善战略物资生产力布局,加强全产业链配置,建立应急生产企业库,推动相关企业结合战略物资储备清单,加强技术研发、生产准备和原材料储备,提升快速转产应急物资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牵头)建立现代化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将应急生产体系建设及运行机制纳入《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加强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四十六)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大脑”顶层设计,谋划推进城市大数据平台、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政府数字资源共享开放,加快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高效协同全景式的城市管理模式,提升快速响应和高效联动的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优化智慧城市开发生态,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和市民积极参与,以场景建设为牵引,加快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省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壮大一批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功能集成、建设集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网络空间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委网信办牵头)

  (四十七)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完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成为常态。(市委政法委、组织部牵头)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型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建设区、镇(街)网格化指挥服务平台,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推广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试点经验,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治理平台,打通社区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心理干预和疏导,做好人文关怀。(市民政局牵头)构建来穗人员融合行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率先为全国超大城市提供实践路径、经验借鉴与示范引领。(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深化“四标四实”成果运用,加强“广州街坊”群防群治,打造高品质的平安广州。(市公安局牵头)

  (四十八)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我市遵照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扛起责任、靠前指挥。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操作细则,主动送政策上门。各区要履行属地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提出管用措施。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不得层层、多头要求基层重复填表报数,切实为基层减负。要广泛动员,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克时艰,聚集合力、同向发力,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上述措施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规定期限的除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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