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下大雨不给做核酸;明天还能紫郡城西区做核酸的大夫都休息,明天还能出门吗?

沈阳通报最新疫情防控情况!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

沈阳发布关于调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第35号)!

关于开展全市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36号)

沈阳通报最新疫情防控情况!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

3月2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袁斌作情况介绍。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

2022年3月28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36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上述人员均系集中隔离点和封控区中发现。市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派120负压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上述人员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治疗。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我市疫情防控面临多区县多点位疫情散发的复杂局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贯彻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采取更加迅速、更加果断、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对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疫点消毒等重点工作,全面提质提速,加快筛、筛干净,规范隔、隔彻底,隔得开、管到位,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快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

二是强化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集中隔离场所是疫情防控大局中的关键一环。市区两级隔离管控专班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对照隔离场所标准,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完善机制,确保隔离场所管控工作万无一失。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强化隔离场所运转保障,进一步做好硬隔离措施、人员转运、垃圾清运、场所环境消杀、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严防发生交叉感染和风险外溢。

三是科学精准开展流调溯源。市区两级卫健、公安、工信部门加强“三公”联动,进一步优化配置流调力量,完善无缝衔接、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提升流调溯源质量和速度,更快锁定风险点位和风险人群,落实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核酸检测、信息横传、疫点消毒等防控措施,快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力争在短时间,以最小代价实现本轮疫情社会面清零目标。

四是进一步做好我市第六轮高质量区域筛查工作。细化工作体系和主要职责,优化核酸检测采、送、检、报、追流程,全面提高工作效率。3月28日6时起,我市已开展了皇姑区、大东区、和平区、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六个区域及其他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共设置采样点位2364个,采样台数4457台,共派出采样医护人员8076人(其中区县派医护人员2848人,市级支援医护人员5228人),累计检测379.2万人。今天,全市其他地区正在开展高质量区域筛查。本轮核酸检测采用10混1方式,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明确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等为最小单元设置采样点,更好地方便群众,避免人群聚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袁斌

本轮疫情发生后,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即启动环境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环卫系统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做到“疫”不容辞、直面疫情,强化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存,筑牢疫情“环卫防线”,树好“打大仗、打硬仗、打胜仗”的“沈阳城管”光荣形象。目前,我市城区日均清运生活垃圾6500吨,全部送至3座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尤其是对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开辟专门绿色通道,优先焚烧,做全链条闭环管理。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平稳、有序运行。

一、保卫城市,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高效、规范、安全运行

一是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制定出台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标准制度流程。以市防指的名义下发《关于对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提级收运处理的通知》,从行业的角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沈阳市环卫行业新冠疫情日常防控指导手册》《关于加强环卫设施设备防疫消杀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精准消毒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强化对环卫部门的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区环卫作业人员规范收运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在保障生活垃圾有序清运的同时,确保环卫作业人员的防护安全

二是组建应急队伍,保障城市平稳运行。按照每区100人、10台车的标准,在市内十区(含经开区)组建了疫情防控应急队伍,目前,由1062人、118台垃圾压缩车组成的环卫应急队伍已全部到位,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明确了各地区调度负责人,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随时进入封控区进行支援。另外,全市2.9万余名环卫人员全部到岗就位,1389台垃圾收运车辆,311个垃圾收集站,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有序运行,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设施设备消杀到位。

(一)一般生活垃圾单独收运日产日清。对一般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合理调整收运路线,密闭运输,车辆每次装卸垃圾后严格消毒。同时,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由专业单位单独收运处置。

(二)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提级管理。按照市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9号)要求,目前我市对封控区、管控区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提级收运处理,出动2182名作业人员、143台直运车辆全程闭环实名管理。

在垃圾收集环节:采取专人收集:居民定时将生活垃圾套袋放置门口,环卫或物业指定专人每日3次定时上门收集。两遍消杀:收集前进行消杀,收集后统一装袋,再次进行消杀。双层装袋:将垃圾装袋密封后,再次装袋,密闭扎袋。

在垃圾转运环节:采取专人专车单独收运方式,指定司机、指定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的路线运输,严格按照“收集点——焚烧厂”两点一线运输管理。在垃圾接收时、排放后,运输车辆要进行2次消杀处理。

在垃圾处理环节:在垃圾焚烧厂开设绿色通道,设置专用卸料口。卸料入仓后不再进行混合搅拌存放,做到优先焚烧处理。在厂区内做好人员防护和厂区消杀。

二、保护自己,妥善做好环卫职工个人防护

全市环卫系统严格落实“保护自己、保卫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在保障城市运行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教育环卫职工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以个人“小健康”守卫社会“大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环卫工人健康管理。环卫工人在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和记录,核验健康码、核酸报告,跟踪环卫工人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情况,并实行日报制度。要求在封控区、管控区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每日进行核酸检测,随时掌握职工健康状况。

二是加强环卫职工作业防护。专门制定《沈阳市环卫行业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要求一线职工在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在作业前后及时洗手、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加强身体状况监测,做好办公区、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对在封控区、管控区内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严格执行垃圾消杀封袋规范,作业人员必须佩戴N95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一次性帽子、护目镜、防护面屏、鞋套、手套、医用防护服,全方位保障个人作业安全。

三是保障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市、区两级环卫监管部门每日对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一线人员防护物资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标准落实到位。同时,组织各区环卫部门对储备防护物资进行统计,及时补充缺口,确保环卫工人防护物资配发充足。

同时,为进一步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消毒工作,特别加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消杀措施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3月24日,市城管执法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精准消毒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市开展消杀工作,《意见》主要有5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毒是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事关疫情防控效果。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消毒工作重要性和关键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科学精准开展消毒工作,从严从细抓好各项消毒措施落实。

二是压实消毒工作主体责任。各地区要严格落实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人员“四方责任”,对本地区、本系统消毒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细化、再落实,建立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监督制度。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各单位、各场所环境卫生和消毒进行全面评估,开展查漏洞补短板大排查,即查即改,将环境卫生和消毒措施布置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各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域环境消毒工作方案,特别强化封控区、管控区精准消毒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是科学精准开展消毒工作。各地区应当合理组织使用消毒剂,遵循“五要”,即: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要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要做好个人手卫生。遵循“七不”,即: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

四是做好环卫作业全程消毒防护。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收集,实行两遍消毒,收集前进行消毒,收集后统一装袋,再次进行消毒。垃圾转运车辆在垃圾接收时、排放后进行2次消毒。其他区域的果皮箱、小区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要随满随清随消毒;垃圾收集站每天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消毒4-6次;公共厕所每天对厕内环境至少消毒4-6次,按人次对门把手、厕间、洗手台等高频接触部位进行消毒。

五是做好消毒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各地区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好封控区、管控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效果,控制消毒质量。所用消毒产品要合法有效,并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使用。要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可靠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剂量,对终末消毒,各级疾控部门要做好消毒效果评价。

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全市环卫系统将尽锐出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在此,再一次感谢广大市民对环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广大市民朋友对当日产生的垃圾做好密闭包装,投放到指定点位,不随处乱扔垃圾,爱护环境降低风险,同心协力抗击疫情,保护自己、保卫城市,守护我们的家园。

关于调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体划定区域见《沈阳市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管理措施要求:

(一)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居住人员赋予黄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车不出区,所需生活物资送货上门。

(二)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闭环管理。

具体划定区域见《沈阳市疫情防控管控区明细表》。同时,除上述已划定的封控区和管控区外, 将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辽中区全域纳入管控区管理。

(一)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小区(村屯),严禁聚集”等防控措施。管控区原则上居家(参加统一核酸筛查除外), 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划区域、分时段、限人员到社区指定地点领取购买的生活物资。

(二)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及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三)保障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做好物资保障。其他密闭公共场所全部关闭。

将沈阳市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区域全部纳入防范区管理。管理措施要求:

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从严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划定购物区域,限制购物时间,实行错峰出门。所有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物流寄递场所严格执行扫码、限流、消杀措施,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佩戴N95口罩和医用手套。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其他娱乐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核酸检测点设在各个小区,除封控区上门检测外,其他区域检测工作必须专人引导、固定路线、分时分区、错峰组织,采样位和等待位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聚集。

我市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在封控、管控和防范期间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其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服务热线:12345。居民如有肾透析、孕产妇临产、肿瘤放化疗、应急就医等特殊就医需求,由所在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120负责转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拒诊,为患者做好医疗服务,体现人文关怀。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全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沈阳市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

沈阳市疫情防控管控区明细表

沈阳市疫情防控管控区明细表
和平区北大街83巷4号,
皇城街道 翠生社区 翠生小区
胜利村/农场村/四方台村
昆山中路108-1号4单元、5单元、

珠江街185号1单元、

昆山中路90-1号2单元、

珠江街189号3单元、

乌江街22号1、3、4、5、6、7单元

恒山路14号、嘉陵江街100号、

皇姑区昆山中路38号4单元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5号8单元
皇姑区嫩江街23号冠虹家园1单元
皇姑区琴江东街6号4单元
皇姑区宁山中路81-1号2单元
皇姑区崇山路凯悦花园1单元
皇姑区嫩江街47号1单元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64号3单元
皇姑区荆江街36号1单元
皇姑区潭江西二街11号3单元
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4单元
皇姑区嫩江街78巷3号1单元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65-2号1单元
皇姑区蓝天家园4栋5(别墅)
翔凤华园138-9号1单元
翔凤华园138-9号2单元
翔凤华园138-8号1单元
亚洲城小区全域(除10号楼1单元)
东至东方尚城、南至金山北路、

北至首府未来城用地界线

东至永安街、南至金山路、

西至鸭绿江街、北至金山北路

东至长大铁路线、南至金山路、

西至华润荣华府用地界线、

北至华润荣华府用地界线

东至长大铁路线、南至车辆段、

西至永安街、北至永安街81号

汾河街60-2号1单元、3单元、4单元;

汾河街60-1号5单元

岐山西路30号2单元,平房
泰山小区、辽歌大院等 25个小区 东起黄河大街,西至长江街,

南起崇山中路,北至新开河。

皇姑区新乐街道孔雀河街7号
吉祥四路124号单体楼
除2号、6号、15号、22号、
雍华御景小区除18号楼
除15号楼外其它28栋楼
除祥瑞工业园外其他区域
除后林新村16号楼外其他27栋楼
王滨街社区小区(共2栋楼)
南园37-54号楼、富贵园3、4号楼
除10号楼、6号楼以外的26栋楼
兴隆御府小区2号楼1单元和2单元
沙河子小区13-2号1.2单元
丽馨园、绿园南苑、绿园北苑、沙西小区、怡馨园、龙腾华苑、变压器小区、闲庭花园、沙西小区、近河巷小区、克莱枫丹、国源新村、新开河小区 东起长江北街,西至格林梦夏东墙,

南至新开河,北至佛山路期间

东至蓝山墅1号路,南至吴白公路,

西至陈相街道桃木村,北至佳园路

葵花二街以西,沙柳路以南,

南沙柳路以北,桂花街以东

葵花一街以西,溪畔人家以南,

南沙柳路以北,葵花四街以东

北起美杨路,南至香杨路,

东至牡丹街,西至玫瑰街

北起香杨路,南至沙柳路,

东至报春街,西至丁香街

白松路北侧白松路66-1、
青松西路70号、70-2号、68号、
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

5号楼、7号楼、12号楼

93号楼、95号楼、97号楼
15号楼、16号楼、17号楼、

18号楼、19号楼、20号楼

迎宾街4号、迎宾街6号、

、市府路33号、市府路33-1号、

市府路31-1号、中兴西路90号楼、

中兴西路92号楼、中兴西路92-1号楼、

中兴西路92-2号楼、中兴西路92-3号楼、

中兴西路90-1号、中兴西路90-2号、

市府路35-2号、中兴西路71号楼、

中兴西路71-1号楼、中兴西路73号楼、

中兴西路88号、中兴西路88-1号、

中兴西路88-2号、中兴西路88-3号、

中兴西路86号、中兴西路86-1号

市府路35号、市府路35-1号、市府路37号
14号楼、15号楼、16号楼、

17号楼、18号楼、19号楼

关于开展全市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36号)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3月28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3月28日6时起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全域及部分重点地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3月29日至30日全市其他地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本轮全员核酸检测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等为最小单元,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秦佳帅 执行主编:李南

监制:张同波 总监制:王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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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体划定区域见《沈阳市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管理措施要求: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居住人员赋予黄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车不出区,所需生活物资送货上门。

  (二)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闭环管理。

  具体划定区域见《沈阳市疫情防控管控区明细表》。同时,除上述已划定的封控区和管控区外,将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辽中区全域纳入管控区管理。

  (一)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小区(村屯),严禁聚集”等防控措施。管控区原则上居家(参加统一核酸筛查除外),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划区域、分时段、限人员到社区指定地点领取购买的生活物资。

  (二)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及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三)保障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做好物资保障。其他密闭公共场所全部关闭。

  将沈阳市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区域全部纳入防范区管理。管理措施要求:

  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从严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划定购物区域,限制购物时间,实行错峰出门。所有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物流寄递场所严格执行扫码、限流、消杀措施,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佩戴N95口罩和医用手套。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其他娱乐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核酸检测点设在各个小区,除封控区上门检测外,其他区域检测工作必须专人引导、固定路线、分时分区、错峰组织,采样位和等待位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聚集。

  我市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在封控、管控和防范期间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其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服务热线:12345。居民如有肾透析、孕产妇临产、肿瘤放化疗、应急就医等特殊就医需求,由所在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120负责转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拒诊,为患者做好医疗服务,体现人文关怀。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全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沈阳市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

  沈阳市疫情防控管控区明细表

和平区北大街83巷4号,八经街78号
皇城街道 翠生社区 翠生小区 169号、169-1号
胜利村/农场村/四方台村
昆山中路108-1号4单元、5单元、珠江街185号1单元、昆山中路90-1号2单元、珠江街189号3单元、乌江街22号1、3、4、5、6、7单元
恒山路12号1/2/4/5单元、恒山路14号、嘉陵江街100号、嘉陵江街100-1号
皇姑区昆山中路38号4单元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5号8单元
皇姑区嫩江街23号冠虹家园1单元
皇姑区琴江东街6号4单元
皇姑区长江街126号欧罗巴楼上(4单元)
皇姑区宁山中路81-1号2单元
皇姑区北陵大街32号御金名苑A座1单元
皇姑区崇山路凯悦花园1单元
皇姑区嫩江街47号1单元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64号3单元
皇姑区荆江街36号1单元
皇姑区潭江西二街11号3单元
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4单元
皇姑区嫩江街78巷3号1单元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65-2号1单元
皇姑区蓝天家园4栋5(别墅)
翔凤华园138-9号1单元
翔凤华园138-9号2单元
翔凤华园138-8号1单元
亚洲城小区全域(除10号楼1单元)
东至东方尚城、南至金山北路、西至鸭绿江街、北至首府未来城用地界线
东至永安街、南至金山路、西至鸭绿江街、北至金山北路
东至长大铁路线、南至金山路、西至华润荣华府用地界线、北至华润荣华府用地界线
东至长大铁路线、南至车辆段、西至永安街、北至永安街81号
汾河街60-2号1单元、3单元、4单元;汾河街60-1号5单元
岐山西路30号2单元,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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