嘤嘤嘤,好好的小孩,怎么被养成了这样……
你欺师灭祖,罔顾人伦你……
暮雪:娘子,还有体力……不如……
朝云:救命啊……(被拖走)
初春,乍暖还寒,冰雪消融,生机勃勃的一个季节,这是沈云栖度过的第二十七个春日,沈云栖以为她会平平淡淡的度过这平凡的一生。
却没有想到在一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春日,沈云栖竟然穿越了!
沈云栖知道自己穿越进了一本小说《神仙侠侣》里。
穿成的不是别人,而是一位德高望重,倾国倾城,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如花似玉,貌美如花,倾城绝代,风华绝代……此处省略无数字,并且能力数一数二的女……配,额,还是个恶毒女配……
“啊!命苦啊!人穿越都是女主,凭什么就我是恶毒女配啊!”
这个恶毒女配的名字叫朝云,是灵玥宗的天才仙尊,也是灵玥宗先掌门之女,现掌门师姐。
这身份放在星云大陆可以说无人可比,可惜,偏偏朝云身子不好,自幼心中寒蛊,命魂受损,星云大陆第一医仙,鬼医曾说她活不过三十岁。
这是个秘密,却也是个人尽皆知的秘密,星云大陆无人不知这个秘密,却又无人可知这个秘密,众人一般惋惜,又一边艳羡。
惋惜的是朝云仅只能活三十岁,艳羡的是朝云不过刚刚二十便已经是大乘期中期了。
可惜,这段文字,并不在《神仙侠侣》出现过,沈云栖也并不知道这些,沈云栖知道的,只不过是书中的记忆。
“呜呜……我想回家!我可不想被打入万魔窟,被撕为碎片啊!”
书中,朝云的结局是被打入万魔窟,受尽侮辱,折磨,最终被万魔食以肉,饮以血,最终被撕为碎片,不,连碎片也不剩。
沈云栖吸了吸鼻子,擦了擦眼泪,抽抽搭搭的自言自语:
“嗯……原主是朝云仙尊,平时待人冷淡,经常闭关修行,所以……很多人应该不会太熟悉原主,那……应该不会穿帮……”
“那……三天后,我……我要去捡男主吗?捡了……我不会成碎片吧?可是不捡……世界会错乱……我也回不去吧?”
“哎呀……算了,不想了,试试打坐吧。”
沈云栖神神道道的念叨着,随后摇了摇头,按着突然窜出来的原主的记忆开始打坐。
星云二百一十一年,灵玥宗朝云外出游历,途中捡回一乞丐,那乞丐与她命魂十分契合……
沈云栖不知为何与原主的身子十分契合,原主的法术沈云栖很快就融会贯通了。
沈云栖按着记忆探查了一下原主的修为。
“嗳,还是大乘期中期,没长也没减吗……”
(修为:入门期,炼气期,筑基期,金丹期,元婴期,渡劫期,大乘期,化神期。)
“今天……该是第三天了吧?罢了……还是去捡男主吧。”
沈云栖反复的做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决定去捡男主。
沈云栖捏决,幻化了一套凡人服饰,便去了凡间。
“哼!小贼!叫你偷我包子!叫你偷!”
沈云栖看见此时的男主正被一堆人围在中间拳打脚踢,沈云栖皱了皱眉,有些不忍心说道:
沈云栖此话一出,众人便停止了动作。
“怎么!你要多管闲事!这小贼偷了我两个包子!”
那个打的最狠的人说道。
“不就是两个包子吗,我替他赔。”
那个包子老板听到这话,立马眉开眼笑,点头哈腰的说:
“好好好!小姐!多谢小姐!一共……一两银子。”
呵,你瞧,这模样多像一只狗啊,获得了一点蝇头小利,便对着人摇尾巴。
沈云栖冷冷的看了一眼包子老板,嘲讽的笑了笑,随后将手藏在衣袖,用石头变了一个银子。
“好,这个给你,这孩子我带走了。”
包子老板立马紧紧的盯着“银子”,目光中漏出贪婪之色,沈云栖摇了摇头。
“贪心不足蛇吞象……小家伙,跟我走吧。”
沈云栖将手伸向男主,男主迟疑的看了看沈云栖,随后,将手放在了沈云栖手上。
(打吧……打吧……打死了就不用这样偷生了……)
(真是善心泛滥,傻到至极。)
(果然,是个傻子……)
(她……她这是看出来了?似乎……没那么傻……我要不要跟着她走?罢了……反正最坏不过一死……)
沈云栖:??!你长脾气了!敢说我傻!给我跪搓衣板去!
沈云栖叹了口气,用法术包裹着男主,轻柔的将男主抱起来,有法术包裹着他,所以,他并不会感觉到疼痛。
“小家伙,你叫什么啊?”
沈云栖温柔的笑了笑,问到。
沈云栖知道男主叫暮雪,但是她还是问了一句,如果她直接叫出暮雪的名字,那绝对会引起很大的麻烦。
就这样,沈云栖将暮雪抱回了朝云殿。
灵玥宗众人见朝云出来已经很是惊讶了,而如今朝云又抱回了一个孩子,众人纷纷疑惑,疑惑这朝云莫不是被谁夺舍了。
但,没人敢问,一是,朝云是先掌门之女,现掌门师姐,碍于掌门的面子,自是不好问的。二是,他们都打不过朝云,就算被夺舍了,他们也没办法。
于是众人只是恭敬地说了一句:
暮雪眸子变了变,什么也没说。
朝云带着暮雪去了净雪泉。
净雪泉,是朝云独享的灵池,净雪泉烟雾缭绕,灵气充裕,是个修炼的圣地,同时也是个疗伤的圣地。
不过朝云一般用净雪泉也只不过是泡澡,净雪泉与他人来说是宝物,与朝云来说不过一普通温泉。
暮雪看着灵泉,忽的明白了什么。
半天,才红着脸憋出一句话。
朝云看了一眼暮雪,低下头看着地面,似乎是在思考。
随后,点了点头,将暮雪放了下来,又用法力变出一套衣物,放在了一旁。
做完这些便关上了门,出去了。
暮雪复杂的看了一眼门口,随后解开衣物。
暮雪身上有很多伤,脱下衣物时难免扯到伤口,新伤还在流血,旧伤又被撕裂,疼痛简直非常人能忍,成年人恐怕都无法忍受,而暮雪这个年仅十余岁的孩子却一声也没吭,连脸色都没变一下。
脱完衣物,暮雪缓缓进入了水中。
灵池水很温暖,是天然的温泉,暮雪在水中不但感觉到温暖,还感觉到身上的疼痛慢慢减少,身前的伤口一点一点的结痂,逐渐脱落,生出新的肉。
暮雪微微有些震惊,转念一想,又恢复到了平淡,朝云是仙人,有这样灵泉自然不足为奇。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暮雪便出来了。
朝云此时坐在灵泉前的凉亭中,正百无聊赖的看着入门功法。
见到暮雪出来了,微微惊艳了一瞬,随后,将暮雪唤去。
暮雪闻言乖乖的过去了。
朝云见到暮雪过来,将功法递给了暮雪。
“这是我灵玥宗的入门功法,你先按着上面的功法学习吧。”
“还有,我朝云殿素来冷清,殿中仅你我二人,不少房间想必已经杂草丛生,一会儿,你自己挑一间房间,然后便自力更生吧。”
朝云不是不喜欢暮雪,只是想让暮雪锻炼一下自己。
暮雪抿了抿唇后点了点头。
随后,朝云带着暮雪转了一圈,暮雪最终选定的是离朝云的千云阁只有一墙之隔的水月轩。
水月轩内,暮雪看着满是蛛网,杂草的房间,一时有些无从下手。
看着房间内的杂乱,暮雪叹了口气,认命似的动起手来,日落月出,昼夜交替,眨眼间这一天便过去了。
干了一天活的暮雪自然是又累又饿,但他又不好意思去找朝云,于是只自己一个人默默的躺在光秃秃的床上,听着肚子奏起的乐曲,心中不甚烦躁。
一阵敲门声传来,暮雪眸子暗了暗,随手握住一个利器,小心翼翼的打开了门。
“干了一天的活,饿了吧,过来吃饭吧。”
冷淡的声音传来,暮雪的心却甚是温暖,门外之人不是别人,正是朝云,朝云手里拿着一个食盒,食盒中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暮雪闻言侧了侧身,给朝云让了个道。
朝云进了房间,将事物从食盒中拿出来。
“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做了点。”
暮雪看着拿出来的红烧鱼,人参鸡汤,炒牛肉偷偷的咽了口口水。
这些事物是暮雪从前想也不敢想的事物,如今就在面前,暮雪感觉这时的自己仿佛置身在光明中。
接着暮雪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朝云听着暮雪没头没脑的话,不明所以,只是随意的答应着。
暮雪深深地看了一眼朝云,随后坐下来开吃,一边吃一边红了眼眶,但只是红了眼眶。
朝云看着暮雪小心翼翼的模样,一时之间心疼不已,当即,伸出手摸了摸暮雪的头。
暮雪感到头上的温暖,一时有些怔住,感到有些别扭,顿了顿。
朝云看着暮雪红红的耳朵笑了笑。
“好了,不早了,吃完就去睡吧。”
暮雪停了筷,看着朝云,随后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朝云刚走到了门口,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拽住了自己的袖子,回头一看,是暮雪。
暮雪此时可怜兮兮的说着:
“能……能不走吗?我怕……我怕这就是场梦……醒来……我又是那个活得猪狗不如的乞丐了……”
朝云听到暮雪的话心疼不已,一转身,便把暮雪抱到怀里,此时的暮雪刚十一二岁,由于自小的营养不良,看起来也就七八岁的样子,朝云抱起暮雪,将暮雪的脸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看见室内的简陋,皱了皱眉,一转身抱着暮雪去了自己的千云阁。
“阿暮乖,我不走,睡吧。”
朝云抱着暮雪躺在了床上,一只手轻柔的拍着暮雪。
不一会,朝云就听见均匀的呼吸声,勾了勾唇,一挥手灭了烛火,随后紧了紧怀抱,也一同睡下。
朝云不知道的是,她刚睡着,暮雪便睁开了眼睛,在哪里喃喃自语道。
“希望你不要骗我……”
朝云也不知道的是,暮雪以后因为这个事骗了无数次朝云,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竖日一早,暮雪翻了翻身,摸了摸身边,已经冰冷,立即睁了眼,却没看到朝云,当下慌了神,四处寻找。
此时,暮雪在院中见到一仙仆。
“暮雪仙人您醒了,朝云仙尊嘱咐您醒了便让奴儿带着您去神堂。”
暮雪皱了皱眉,随后跟上了这位小仙仆。
神堂内,新弟子齐集,人山人海,可真是好不热闹。
而此时的朝云正无聊的看着下面的新弟子,突然一转头看见了暮雪,眸中的死气沉沉瞬间变得光亮,朝云挥了挥手,将暮雪用法术抱到了自己的怀里。
朝云抱着暮雪,温柔的问到。
暮雪红着脸别扭的看向一旁,想要挣脱却又挣脱不开。
暮雪细如蚊声的说了一句,随后肚子却打起了鼓。
至此暮雪的脸就更红了,朝云笑了笑,随手变出一盘糕点,端着递给暮雪。
暮雪红着脸,拿了一块小心翼翼的吃了起来。
而在此时,原本嘈杂的神堂一转眼变得鸦雀无声。
一半是惊讶,一半是震惊。
最先开口的是掌门,司明月。
“咳咳,师姐……这还有这么多人呢,注意点。”
朝云听到这话,却只是随意地说道:
“这有什么的,我的徒弟自然就是用来宠的。”
“好了,师弟快开始吧,时间太长阿暮会无聊的。”
司明月听到这话震惊了一瞬,随后立即恢复如初,吩咐弟子开始。
首先第一排第一位是一个小姑娘,小姑娘唇白齿红,让人一见便心生喜爱。
小姑娘是火系天灵根,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而这小姑娘不是别人正是本文的女主——郁挽。
郁挽,星云大陆皇室公主,知晓这个秘密的除了皇帝皇后,只有灵玥宗掌门和朝云。
朝云眸子闪了闪,什么也没说,看了一眼郁挽便接着哄暮雪。
宗堂师门亲传弟子临越说道:
(宗堂师:负责新弟子,通传,通报,外交的杂物部)
“郁挽,7岁,火系天灵根”
郁挽听到传唤自己的名字,于是立即上前一步。
刚只有七岁的郁挽规规矩矩的行礼,言语神色都是冷冰冰的,这并不奇怪,书里,郁挽便是一个面冷心热的姑娘,再者,抛开书里的框架,光是皇室公主这个身份就让她无法单纯。
掌门笑眯眯的点了点头,掌门年不过而立,却已经是渡劫期初期了,原本他有着俊美无双的容貌,可他却将自己变成一个耄耋老人,不笑时很是威严,笑时却很是慈爱。
朝云看过司明月真容,是在朝云的记忆里看到的。
明明如此好看,却非要这样,真是个怪人,朝云在心中感叹。
郁挽扫了一眼坐上的掌门及长老等人,最后确定下来。
“弟子愿拜朝云仙尊门下。”
此话一出,有人嘲讽,有人可惜,有人嗤笑,众人谁不知道朝云仙尊性情冰冷,又是个不折不扣的修炼狂魔,就算能拜入她门下,那在她手底下,还能有好日子过?
朝云愣了愣,缓缓说道:
此话一出众人又再次震惊,朝云素来不喜说话,若非要是说话,通常也不过两三字,而这次却足足有五个字,众人不得不震惊。
郁挽看着朝云不卑不亢的说道:
“因为仙人对待徒弟如同宝物一般。”
“怎么样?要不要进门做你小师妹?”
朝云还想说你的小媳妇,但朝云怕吓到暮雪,便咽下去了。
“随你的便,反正你是仙尊……”
前半句说的理直气壮,后半句却有些失落了。
朝云笑了笑,对着郁挽说道:
“小丫头,你还是拜别人门下吧,阿暮气量小,吃醋了。”
暮雪被这话调戏的红了脸,说道:
“谁,谁吃醋了!我才没有!”
这话一出众人立马大笑起来。
朝云笑了笑,清了清嗓子说道:
“好了,大家都莫再笑了,阿暮脸皮子薄。”
郁挽咬了咬唇,倔强的说道:
“仙尊,求您收下郁挽,郁挽此生只愿拜您为师。”
这次的,倒是恭敬了不少。
“小丫头,我朝云此生仅收阿暮一人,今后阿暮便是我的关门弟子。”
郁挽神色淡淡,看不出什么,只是应了一句声,后拜入了掌门门下。
接着又有四五个新弟子,不过他们都没有一个选朝云的,朝云见暮雪有些无聊,和掌门告了假后便带着暮雪走了。
到了水月轩,暮雪低声地唤着朝云。
神色中藏不住的小心翼翼。
朝云听到这称呼,愣了愣,随后笑着答到。
暮雪摇了摇头,又小心翼翼的试探着说道:
“师尊……这个称呼?您不喜欢吗?”
“没有,只是有些意外。”
暮雪窝在朝云的怀里,蹭了蹭,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心中欣喜不已,突然又想起那个要和他抢师尊的小姑娘,忍不住酸溜溜的说:
“师尊,你喜欢今天那个小丫头吗?”
朝云想了想,认真的说道:
“喜欢,可可爱爱的小姑娘,谁不喜欢。”
暮雪立即做出委屈的模样,语气酸涩的说道:
“师尊这么说,不怕暮雪难过吗?”
朝云看了看暮雪,叹了一口气,淡淡的说:
“你说过,让我不要骗你,我也……也不想骗你。”
暮雪听到这话,顿时笑逐颜开,心中甜蜜不止,突然心中生出点旖旎心思。
有些害羞又有些期待的说道:
“师尊,今晚……暮雪想让师尊陪着。”
朝云愣了愣,只以为是小孩子怕生,也没多想,捏了捏暮雪的脸颊,便答应了。
暮雪满意的笑了笑,没再说话,在朝云怀里蹭了蹭,寻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而此时另一边——主门。
“竹殷,这是你的小师妹,郁挽。现在,你带她去整理个卧房吧。”
竹殷恭恭敬敬的答应着,随后带着郁挽去找了一间卧房。
主门内,只剩下司明月一人,而司明月此时正独自兀立在窗前,神色说不出来是喜是悲,只是轻声呢喃道:
“师姐,你还真是变了呢……”
郁挽选了个环境清幽的卧房,随后大大方方的向竹殷道了谢。
竹殷笑了笑,看着这个小师妹,是越看越满意,毕竟明眸皓齿,唇红齿白的小妹妹,谁不喜欢呢?接着又为郁挽介绍道:
“仙灵宗总共分为剑修,器修,体修,乐修,药修,心修。
唔,我们这大多都是剑修,不过大师兄是剑修加体修,三师妹是剑修加乐修,四师弟是剑修加器修,五师妹是剑修加药修。
除了大师兄和四师弟是因为爱好外,三师妹是因为对乐修有天赋,五师妹是剑修实在不行。
然后呢,这里是主门,是掌门师尊居住的地方,师尊共收八个徒弟,我排行老二,小师妹称呼我二师兄即可。
接下来,我给小师妹介绍一下其他师兄弟姐妹们。
首先呢是大师兄,大师兄叫砚文之。
唔,大师兄是师父外出游历时,受人之托,才接过来收为徒弟的,师尊和大师兄之间的关系亲如父子。
大师兄是仙灵宗弟子中最厉害的剑修,也是师尊最看重的弟子,仙灵宗仙尊里最厉害的剑修就是朝云仙尊,师妹别看朝云仙尊总是冷冰冰的,其实朝云仙尊为人特别好!她一有空就去仙堂教导我们,不过近来,朝云仙尊倒是不怎么去了……咳,不小心说多了。
然后再说说大师兄,嗯,说说大师兄的性格吧,嗯,大师兄很勤奋,所以他常常闭关修炼,不过,在师尊收完三师妹后,他几乎一年里有大半年都是在闭关。大师兄也很温柔,对我们这些师弟妹们也很好,嗯,就像如玉君子一般。
现在嘛,才不过刚刚而立之年,但是如今大师兄的修为已经是金丹中期了,体修修为也已经是第五重了。
唔,大师兄和朝云仙尊的关系倒是很亲厚,毕竟他们都是一样的修炼狂魔吗,和朝云仙尊的性格也有些相像,不过,大师兄更加温柔点。
然后就是我了,不过,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就直接说说三师妹吧。
三师妹叫姚缦,如今不过双十年华,仅差个机缘便可结丹,性格嘛,唔,为人挺和蔼,挺温柔的。
乐修的……我不懂,不过三师妹乐修也挺不错了。
啧,四师弟叫清心,他是师尊外出游历带回来的。
师尊想让他稳重些不那么浮躁,所以就给他取了这个名字。除了四师弟以外,我们都是自己取得名字。
哦,对了,四师弟今年刚十八,修为是筑基期后期了。
你别看四师弟那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其实啊,他就是个皮猴子,没事儿就常常拉着三师妹爬朝云仙尊的那棵桃树,然后给三师妹摘桃吃,不过,朝云仙尊从来都是看到了就装作没看到。
五师妹叫莫婉婉,性子是极娇蛮的,她……她是神堂收新弟子时,拜入师尊门下的,如今不过十七,修为却只是炼气期后期。
再然后就是六师弟了,六师弟俗家名字叫宋谨言,性格嘛,唔,沉默寡言,他经常外出游历,具体什么修为我也不太清楚,哦,对了今年刚刚十五。
再然后就是七师弟,七师弟叫霁月,姓齐,今年刚刚十岁,和师妹差不多大,哦,不对,应该是比师妹大一岁,修为嘛,已经是筑基期后期了,七师弟为人很好,对我们也从来都是很尊敬,七师弟很喜欢缠着朝云仙尊,但是,朝云仙尊却总是躲着他。
再然后就是小师妹你了。
嗯,对了,小师妹,我给你说说仙灵宗门内各殿吧!
嗯,刚才呢,那个地方是神堂,神堂是用来选新弟子,也是开展重大会议的地方,也是接见,招待外来门派的地方,不过一般小的门派内会议不在那里开。
在它左侧,有一左门,左门居住的是大长老,大长老仙号清绝仙尊,清绝仙尊是掌门师尊和朝云仙尊的师兄。
清绝仙尊原姓季,名清决。清绝仙尊性格素来清冷,门下仅有三位弟子,分别是沐雯师姐,沐弃师兄,沐云师兄。
右侧嘛,是朝云殿,也就是朝云仙尊居住的地方,朝云仙尊仅有一位弟子,也就是今早你看见朝云仙尊……怀里的,暮雪师弟,朝云朝云平时素来待人冷淡,所以,今天也不是不喜你……”
“郁挽知道的,掌门师尊这么好,那朝云仙尊也定然不会差了。”
竹殷笑着点了点头,随后接着介绍:
“门中共有三位渡劫期仙尊,他们都是掌门师尊的师弟妹,平时都会在仙堂授课。
其中一位脾气火爆的是火烨仙尊,主要教导体修,在仙灵宗的体修里,火烨仙尊可以说是无人可敌。
另一位是看起来很温柔的仙尊是陶虞仙尊,陶虞仙尊主要教导乐修,陶虞仙尊很温柔,但是,咳,我只听过两次仙尊的课,可能,我没天赋吧,我只觉得琴音听起来很好听。
最后一位就是看起来很……额,很神秘的瑶乐仙尊,主要是教导药修的,虽然……她……额,她不太靠谱,但是她的药可谓是天下无双!
剑修主要就是清绝仙尊,朝云仙尊,掌门师尊教导的,这三位仙尊都是大乘期,不过除了掌门仙尊是初期外,两位仙尊都是中期。
而这心修……心修是我们仙灵宗特有的,不过……教导心修的是一位老仙尊,平时在神灵殿教导,不过,心修将就极大天赋,所以,也没什么弟子去学,具体的,我也不太了解。”
郁挽笑着听着,见竹殷停了下来,连忙端起早倒好的茶递了过去。
竹殷见郁挽递茶,接过后害羞的一笑,优雅的喝下。
新弟子们进入仙灵宗后,每天都忙于去仙堂听课,也有小部分人去神灵殿学习心修。
而在朝云殿这里,朝云每天不是教导暮雪,就是酿造带有灵气的桃花酿,或者给暮雪做美食,而暮雪每天除了修炼就是缠着朝云。
新弟子加入,主门的人都纷纷忙的不行,所以也就没人来朝云这里,朝云倒是乐得清闲。
当然,也有“迷路”的小弟子走到朝云殿,朝云也没说什么,只是隔着门将小弟子用法术送到仙堂。
后来,“迷路”的多了,朝云索性学清绝仙尊也将朝云殿飞升起来,至此,金丹修为以下的弟子,再也“迷路”不到朝云殿。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一晃八年便过去了。
那个小小的糯糯的白玉团子已经长成了一个成熟的少年,再过一年,便及冠了。
而那个粉粉嫩嫩小团子也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今年,正正好好及笄。
在这瞬息万变的仙界,不变的,唯有那人的容貌。
暮雪刚打完坐,便跑到一旁躺在摇椅上的朝云的面前。
“一晃阿暮都这么大了,师尊真是老了。”
朝云笑着想摸了摸暮雪的头,可是,朝云她够不到。
朝云心里想着:原本摸着阿暮的头是很容易的,如今却要踮起一点脚来,才能够到,阿暮长得也真的是太快了。
暮雪见此,笑着蹲下了身子,主动将头放到朝云手下,方便朝云的抚摸,蹭了蹭朝云手心的同时嘴中也不闲着,说着好听的话哄着朝云。
“哪有,师尊哪老了,师尊才不会老呢。”
朝云确实并不老,因为修仙人结丹后容貌就会定格在结丹时的容貌,朝云是在及笄时结丹的。
朝云被暮雪闹得痒得不行,笑了笑,主动摸了摸暮雪的头,随后说道:
“今日,该是你郁挽小师妹的及笄礼吧,换身衣服随师尊去吧。”
暮雪瘪了瘪嘴,摇着朝云的胳膊,撒娇着说道:
“师尊,这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不去不行吗?”
朝云笑着点了点暮雪的鼻头,动作间说不出的亲厚,毕竟人不是冷血动物,相处的久了难免会生出感情。
“你那小师妹可是你师叔放在心尖尖上的,你竟说这不是重要事?阿暮,你这番言论啊,若是被你那师叔听到了,那可定然是少不得责罚。”
暮雪笑嘻嘻的凑到朝云面前,挽起朝云的胳膊,靠在朝云的肩膀上在那撒娇着说道:
“师尊,舍得阿暮受罚吗?”
朝云笑着掐了掐暮雪的脸,满足的笑了笑才说道:
“好了,快去换一身衣服吧,屋里有我新给你买的衣服,放在床榻上了。”
暮雪瘪了瘪嘴,用脸蹭了蹭朝云的肩膀后,才恋恋不舍的进了屋内。
不出片刻便换好了衣服,朝云选的是一套白衣,暮雪穿上后,真的是颇有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意味。
朝云笑了笑,轻轻动了动手指,便传送到了主门。
主门内,可谓是人山人海,连素来清冷的清绝仙尊都到了,清绝仙尊后跟着三个少年,沐雯,沐弃,沐云。
沐雯一袭蓝衣,本该清冷至极,却周身充斥着与她不符合的活泼。
沐弃一身青袍,简直就是公子如玉,如砌如璞,俊脸上充满温和的笑容。
沐云则是和他师尊一样穿着白衣,白衣似雪,仙气飘飘,脸上也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朝云和暮雪来的不算早,却也不晚,在他们刚刚来到后,郁挽便从天而降。
郁挽今天换上了一条桃花襦裙,那是一件防御性极高的法器,温柔的气质,娇俏的脸庞,简直说是落入凡间的仙女都不为过。
朝云笑着问暮雪,我家徒弟媳妇真好看。
暮雪摇了摇头,认真的看了看郁挽,又看了看朝云,做对比着说道:
朝云点了点暮雪的鼻尖,笑着说了句:
“你呀,惯是会哄我开心。”
朝云毕竟是一个女人,自然是爱听夸赞的话,心里却是喜忧参半。
完了,徒弟被我教的不近女色了怎么办!朝云在心里想着。
朝云正沉迷在自己的心思里,突然一道充满了喜悦的声音传来,是掌门的声音,掌门宏大的声音一下子将朝云拉回到现实。
“诸位,今日是的及笄礼,诸位能来,本掌门很是开心,今天大家也不必拘谨,放松的玩乐吧。”
掌门说完这话,便坐在一旁,优哉游哉的喝起茶来。
郁挽笑眯眯的走向朝云,暮雪。
随后优雅的对着朝云,暮雪行了一个礼。
“郁挽拜见朝云师伯,阿暮师兄。”
朝云笑着将郁挽扶了起来,真不愧是女主啊,真美啊,一颦一笑都是倾城,举手投足间都是贵气啊。
“谁是你阿暮师兄,别乱叫。”
暮雪对郁挽的到来,很是厌恶,不由得语气有些恶劣,许是因为八年前要抢他师尊,暮雪的怨气还没消散,以至于暮雪很讨厌郁挽。
朝云瞪了一眼暮雪,随后向郁挽陪着不是。
“师侄,阿暮被我惯坏了,这是我前些日子炼造的法器,作为及笄礼,送给师侄。”
朝云拿出一只桃花簪,送给了郁挽,这簪子是朝云早就做好的,就是为了帮徒弟追妻用的。
郁挽对暮雪的态度有些尴尬,摇了摇头,接过继续说道:
“没事,是我不该打扰的。”
周围热热闹闹的,唯有这儿有着大写的尴尬,三人大眼瞪着小眼,不知道说什么,而暮雪在一旁不停的灌着酒,朝云心累的拦着,可是拦也拦不住,一时间失了耐心,也就不去管了,好不容易,这尴尬的局面终于解开了,竹殷来找郁挽,朝云带着暮雪正好,借机离开了宴会。
回到了朝云殿,暮雪一下子便红着眼眶,将暮雪堵在门上。
“师尊可是厌烦我了?”
明明是霸道极了的姿势,偏偏语气是如此的委屈。
原本朝云还被吓了一跳,听到这话的语气立马放松了下来,笑着推开了暮雪。
“你呀,都多大了,怎么还跟小孩似的,醋性还是这么大。”
“快去洗洗,一身的酒气。”
暮雪抿了抿唇,一时心动不已,一个向前便堵住朝云的唇,不过暮雪立马就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赶忙离开了朝云的唇,慌忙的哦了一声,抿着唇转身飞奔去了净雪泉,一路上压制着自己那见不得光的旖旎心思。
朝云靠着门,半天才回过神,想了许久,等到脸上的臊劲消散了,才念叨着进了房门。
“阿暮也大了,是不是应该给他找个侍女服侍了……”
而此时暮雪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跳进了泉水中,热气腾腾的泉水使暮雪心中更加燥热,没办法,暮雪只好去了北头的北雪泉。
北雪泉与净雪泉相连,但一南一北温度却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冰冷的泉水终于压下了暮雪心中的燥热,暮雪躺在泉水中,心慌乱的不行,担心这担心那的,但所担心的也都和朝云有关,而朝云也因心中慌乱,翻来覆去,无论怎样就是睡不着,最后烦躁的坐了一来,开始打坐,一打就是一夜。
}一个正常人每小时放屁量为 20~60ml。
取个40ml的平均值,那么强化一亿倍之后,每小时放屁量为 ,即
一小时3600秒,每秒钟排放的屁高达 。
其中 为风速, 为空气密度。
我们设题主每秒钟放屁量为 ,假设题主的菊花截面积为 ,那么:
代入公式,那么题主获得的推力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题主菊花的截面积越小,令放出的屁流速越快,题主便能获得越强的推力。
但这根本难不倒题主,题主的括约肌强度增加了1亿倍。
我们假设题主利用超级括约肌,只是把菊花控制在 大小。
那么代入数据,计算得到题主获得的推进力为:
假设题主体重60kg,可获得垂直向上的加速度高达
而能脱离太阳系的第三宇宙速度也才 16700m/s ,题主只需要1秒多就能超过这个速度。不说飞出太阳系,持续放屁几分钟,题主的速度就能达到数百万m/s,能轻轻松松飞出银河系。
这还没有考虑题主,新陈代谢维持的体温。
人体体温37℃,裸露体表时,代谢能维持体温的最低外界温度为0℃左右,温差37℃。
新陈代谢提高1亿倍后,体温升高37亿℃。
考虑到37亿℃的体温,题主的速度会提升 倍,即加速度为
因为任何速度都不能超过光速,考虑到相对应效应,带入洛伦兹变换。
也能得到,仅仅一眨眼的时间,题主便能达到光速的9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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