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正式实行
借助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六医院
升级版“军人军属优惠医疗”
1、享受优待人员范围有哪些?
军人配偶、军人子女
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
2、军人持保障卡如何就医?
门急诊,军人持保障卡全军就医“一卡通”。
住院按照体系收治,通过全军转会诊平台办理跨体系转诊,需要紧急住院治疗的,可直接收治。
3、军人无保障卡如何就医?
来院就诊时,携带身份证和身份证明(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材料。
4、哪些家属享受免费医疗?
① 军人(军官、军士、义务兵)、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
② 经军队医院鉴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者由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证明仍在中学就读的19周岁以上子女。
③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
5、享受免费医疗的军人配偶如何就医?
随军未就业等符合条件办理军人保障卡的军人配偶,在军队医院就医直接减免费用。
其他军人配偶,持社会保障卡在军队医院就医,经医保结算后,军队医院再减免相关费用。
6、新生子女如何就医?
新生子女如果尚未办理军人保障卡,就诊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7、哪些家属享受优惠医疗?
军官、军士(不含义务兵)、病故军官、病故军士的父母和配偶父母,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父母。
8、优惠军属如何就医?
持社会保障卡,按照下列规定减免相关医疗费用:
门急诊就医费用:持医保卡可直接到医保所在地部队医院就医。持医保卡前往非医保所在地部队医院就医时,需在参保地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开通异地医保结算。经医保结算后,扣除起付线以下和完全自费部分,予以减免20%。
住院费用:经医保结算后,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予以减免50%。
9、哪些情况军属不能减免医疗费用?
① 异地医保未办理异地医保备案或未选择军队医疗机构为医保定点单位。在医保覆盖地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参加医保的。
② 超出军队医疗范围,不属于治疗必需、疗效确切、无有效替代的诊疗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而坚持使用的。
③ 符合出院条件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的。
④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第三方支付医疗费用的。
10、军人不能免费的项目有哪些?
个人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 除洁牙以外的美容项目、近视矫正手术、健美项目、变性手术、非功能性整容手术、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② 超出固定标准的修复牙齿、配眼镜、装配助听器以及义肢、义眼等矫形工具。
③ 自请特别护理、非治疗需要的特殊病房等特需医疗服务。
11、特殊项目说明——牙齿修复
师以下官兵,应用嵌体、全冠每颗牙不超过1000元;应用固定桥每件修复体不超过3000元,应用可摘局部义齿、全口义齿,每件修复体不超过2000元,种植牙费用由个人自付。
12、特殊项目说明——配用眼镜
师以下官兵,需要矫正近视(100度以上)、远视(100度以上)、散光(50度以上)等屈光不正,在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内配镜。再次配镜,费用核销间隔3年以上。
13、特殊项目说明——装配助听器
师以下官兵,针对听觉功能减退(纯音测听超过50分贝),双耳不超过1.5万元,单耳不超过8000元,再次装配,费用核销需间隔5年以上。
14、何时停止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的军人自办结离队报到手续之日起,其家属自军人下达退役命令之日起,不再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离休退休军人自移交政府安置之日起,本人及其家属不再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军人父母看病有的优惠政策主要是由《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规定的。根据规定,军人父母看病,如果是在军人医院的,挂号费、床位费、保洁费等费用医院不予收取,门诊费只需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费用,有住院的,住院费承担百分之十,另外,患大病者出院后,各地政府还会给予补助。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患大病出院后,后续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统筹补助。大病病种的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类风湿病、糖尿病(有合并症)、高血压病(期)、慢性精神病、脑血管意外、严重外伤后遗症。肾脏移植术后用药列入大病病种范围。
军官的父母看病优惠政策
1、军人父母看病优惠政策是,挂号费、床位费、保洁费等费用医院不予收取,门诊费只需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费用,有住院的,住院费承担百分之十。
2、但是选择就医医院的时候,还有两个要求,一方面需要家属拥有医保卡,另一方面需要选择’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才可以。
《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第二十五条: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患大病出院后,后续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统筹补助。
第二十九条 军队医疗机构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实施规定范围内的特殊医疗项目,给予免费。特殊医疗项目包括:心脏起搏器植入、心脏瓣膜置换;冠状动脉搭桥、人工晶体置换、人工关节置换、血液(腹膜)透析、骨髓移植、肾脏移植、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及支架植入、心血管导管射频消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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