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用血规定

“献血无偿,用血收费”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但是用血的时候就需要收费

血站是不是拿无偿奉献的血液卖钱呢?

今天就让我们跟随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输血科陈寿云副主任来了解关于无偿献血的那些事。

01、血液是无价的,血液本身并不收费

陈主任介绍道,关于“献血无偿,用血收费”这个话题,有一个比较形象的例子:血液费用比作自来水的收费,人们从长江取水是免费的,自来水公司从长江取水是无偿的,但是,自来水公司对水经过消毒等处理后,输送到每家每户就需要支付费用了。

我们使用血液时,血液本身并不收费。

02、血液从采集到临床使用是要成本的

陈主任介绍,从一袋血的采集到临床使用,需要经过很多环节来确保血液安全,而每一步环节都是需要成本的。

③按类别分别在相应环境储存

④医院申请后送往各医院

①专人负责接收市中心血站送来血液及其制品入库。

②将血液及其制品放入储血冰箱内储存

③做好血液入库登记记录。

②24小时监测冰箱温度

④做好储血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④取血时双人核对用血信息

①送血箱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②血液按标准放入送血箱

③运输过程中应保证相应血液及其制品的运输温度

⑤确保运输途中血箱密闭性

03、血液本身并未计入成本费用

 陈主任说,临床用血100%来源于自愿无偿献血,医院给病人输血时收取的血费就是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成本费用,血液本身并未计入成本费用。也就是说,使用血液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即使患者没有献过血,血液也是无偿提供的。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在我国,无偿献血者可免费用血。

《献血法》第十一条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这就要求在无偿献血的整个过程中,绝对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公民无偿献血的血液谋取私利。违法者,国家将“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血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明白了“江河水免费,自来水收费”的真相,“献血无偿,用血收费”的真相,也就呼之欲出了。和水一样,血液本身也没有成本,而是在一系列处理过程中,产生了管理成本和质量成本。

你看!医护人员都已经行动起来了

献血的队伍怎能少了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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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规定如下:

一、献血者本人返还规定: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液,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献血量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液;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者,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注:本人临床需要用血自献血之日起即可办理。)

二、家庭成员:包括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与用血时间必须间隔30天以上,临床需要用血的方可办理。)

如何办理免费用血手续?

献血者本人或家庭成员用血出院后,持如下证件于正常工作日到市中心血站业务科返还报销医疗用血费用。

2、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医院出具的发票(显示输血费的正式发票,如没有显示输血费,到其他医院取血的,提供取血医院门诊发票);

4、每日住院费用清单或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如清单不显示输血品种、数量、金额,由取血医院的血库或输血科出具临床输血证明);

5、双方关系证明{结婚证、双方有统一户号的户口本、办事处、村委会(经办人签字、写清通讯方式),居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核查留存复印件}。

注:本人用血返还报销不需要准备第5条相关证明

地址:漯河市中心血站业务科(市沙北天山路28号漯河迎宾馆东邻)

联系电话:(法定节假日除外)

1、关注“漯河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用血返还”进行办理;

2、电脑登录“漯河市中心血站官方网站”,进入“用血报销返还网上申请”页面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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