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胎盘合法吗

昨天和朋友闲聊,调侃吃货中国人有什么不敢吃。

数了数,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是个生物,感觉皆能下肚。

最骇人惊闻的,是我听到说,人体胎盘也吃。

胎盘,作为曾经中药引子的紫河车。

早在2015版《中国药典》中,就不再被药典收录,逐出中药材收编。

所以说,如今的胎盘,实质上是人体一坨废肉,一坨经过高温烹制后,就失活的蛋白质。

到底有没有增益效果,科学并没有给出证明。

被一群人当成宝,就像是吃紫河车者得天下,下肚就能延年益寿,貌美如花。

更可怕的是,被国家命令禁止,私下买卖的人体胎盘,渐渐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据报道,这些卖家,都有自己收购胎盘的专门渠道。

要么是医院有老熟人合作,直接拿货,要么是在产房蹲点,从产妇及其家属手里购入。

购入胎盘后,卖家分两种类型贩卖。

一种是新鲜的,单价400元,用顺丰快递,当成生鲜邮寄到家。

一种是烘干的,单价是420元,可以加工制成胶囊后出售。

让我们来看看胎盘胶囊的制作场所:

一个普通的出租屋,****没有任何消毒器械,更别谈有什么专业人员。

将到手的胎盘浸在水里,简单漂洗后,就开始在砧板上切片。

注意,卖家压根就没有剔除胎盘里,不能吃的废弃物。

切完装盘里,就放进烤箱烘干,空气中,一股血腥味弥漫。

烘干后,再碾磨成粉末,装进胶囊。

整个制作过程简单粗暴,卫生堪忧,但架不住一群人买单。

区区一百粒,就能价值一千多元。

因为婴儿分男女,胎盘当然也不例外:

“男孩胎盘300元,女孩胎盘230元。”

虽然卖家声称,保证胎盘绝对健康,但是拒绝出示健康证明。

所以到底吃了会不会得病,根本没有保障。

要知道,来历不明的胎盘,往往含有细菌和病毒。

其中就包括李斯特菌、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毒、麻疹病毒、疱疹病毒、莱姆病病原体等。

有的即使高温煎煮,大致上也很难杀灭,就会存在感染的风险。

只是在夸大其词的食用效果下,没人在乎其中风险,仍有大批人购买。

现如今,人体胎盘在全国均有销售,线上线下都有人买。

有的是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公开销售,有的是供货给美容院等店铺贩卖。

关于人体胎盘贩卖,形成一个井然有序的产业链,从源头到销售一条龙服务:

“他们的货源实现共享,只要给钱,每个团队之间可以相互交易。”

首先得承认,个人食用胎盘没有触犯法律,只明令禁止不能私下售卖。

早在古代,被承认为中药材的胎盘,被夸有滋补美容的效果,是达官显贵们的最爱。

可那都已经是多早以前的事了,并且05年的紫河车,被剔除中药材外,没有了价值。

按理说,吃胎盘的事,发展到2019年,压根就没影了。

有人说:“胎盘是人肉,吃胎盘的,就是上演现代版人吃人。”

再多的解释,也改变不了胎盘是人体部位的事实。

想起美剧《周一凌晨》中,有一个情节,是患者要吃掉自己的肾脏。

本来这颗鲜活的肾脏,是从她身上割下,植入妹妹身体里的。

不幸的是,在手术台上摘除下她肾脏的同时,妹妹已经先行离世。

离体的肾脏,失去了它的意义,也植不回自己的身体。

医生建议,给其他有需要的病人用,可女生不同意,要求医院把肾脏还给自己吃掉。

即便很多医生不认可,就单从程序上来说,病人的要求合法合理。

所以医院讨论的结果,是将肾归还患者,祝她用餐愉快。

听起来是不是很血腥,很恶心?

事实上,确实恶心,所以大部分人都不会这么干。

拿人体各种器官组织用作医用,并不是什么奇特的事情。

比如实体器官的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输血、人血液制品,把人的器官组织细胞和活性物质进行加工用来医用。

不论是吃掉、注射还是移植,性质是一样的。

问题是,性质上一样,道理上的默许,不代表“吃”行为的必要性。

胎盘,本质就是人肉,还是一坨没用的人肉。

鲁迅先生笔下“吃人”世界还存在,想想就令人胆寒。

其实眼下着重点,在于听信贩卖胎盘作坊,买胎盘=买健康这个等式,真的成立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胎盘:

胎盘,作为母体与胎儿物质交换中转站。

母体通过它,传递营养给胎儿。

胎儿将代谢废物和排泄物,经由胎盘传送给母体,再由母体排出体外。

所以胎盘中营养和废弃物,是同时存在的。

如果孕妇携带某些,通过血液传播的病毒或病原体,那么胎盘就是运载病毒的主体。

在孕妇分娩时,胎盘会跟胎儿一起经由产道排出体外。

如果不能自行排出,会由医护人员辅助挤压出,产道万一有不干净,那胎盘自然也会受污染。

2005年,《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中就明确指出: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

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所以为了控制感染风险,医院一般会征求产妇同意,将胎盘留在医院,经由医院统一处理作废。

你看,胎盘真面目,就是医疗废弃物。

谁都不能保证它,可不可以达到作为食品,所必备的安全卫生要求。

无奈的是,很多人被不法商家洗脑,只知道胎盘里有丰富营养物,殊不知里面含有的废弃物,可能更多。

自以为是补药,实际是病从口入。

毕竟经过高温烹饪,营养成分会被破坏得所剩无几,可病毒细菌却可能顽强生存。

更别提,那些没经过专业处理,就直接拿来煮食,或制成药物的胎盘。

清醒点,那都是有毒的垃圾啊!

目前,人类对胎盘的了解,唯一可用的是小分子激素,比如雌激素等。

在高温处理下,进入人体,经过消化道的处理,仍能维持活性。

可激素这玩意,豆类和动物肝脏都能补充,要胎盘何用?

再说了,激素不能过补,不然就会有害。

想起一则新闻,男孩浩浩小小年纪被诊断为“性早熟”,9岁年龄骨骺已经提前闭合,再也长不高了。

因为从浩浩一两岁起,奶奶就在煲汤时,加入胎盘,想给孩子增加免疫力。

而浩浩前期也确实长得好,人高马壮的,超前同龄人不少。

可问题来了,浩浩6岁时的阴茎、睾丸长得如大人样,却没有引起重视。

等到9岁开始变声长胡子,家人发现发育太快,带去医院检查,已经太晚。

医生说:“胎盘含有的多种激素和酶,如果孩子进食了含丰富性激素的胎盘,则有可能导致性早熟。”

以上种种危害,远远大于胎盘所谓的滋补效果。

在挑战人性容忍值上,吃胎盘求健康,结果于事无补,那何必要吃。

最最重要的是,私下贩卖胎盘,绝对是违法的,有风险的。

卖家为了赚钱,才不会管胎盘是健康还是有病,只要买家肯付钱,他们就敢卖。

轻易尝试,就是拿自己的命在赌。

想起恐怖片《三更2之饺子》里的情节。

过气女星艾菁菁,为了留住富豪丈夫的心,找到神秘女人媚姨。

媚姨私下接人流的活,把女生人流掉的婴儿,自留下来,全部剁成肉馅,包成饺子,给那些阔太吃,用来维持美貌。

菁菁刚开始吃婴儿饺子,还嫌恶心,后来美容效果来了,就越吃越上瘾。

在她们眼里,人流婴儿只是一坨可以吃的肉,反正都活不了,吃掉更好。

五个月的婴儿,被称作个中极品。

当时我看完,觉得毛骨悚然,我怕的不是其中的鬼怪,而是这些个扭曲的人心。

所幸,故事的最后,这些人都没有好结局。

实打实地应验了,古语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可现实中,像这样的故事,可能真的存在。

就像吃人体胎盘,用人流婴儿泡酒等。

你永远想象不到,人类为了欲望,能做出怎样难以置信的事情来,钻法律的漏洞,踩道德伦理的底线,只为满足一己之欲。

对于那些纵容+包庇+买卖人体胎盘产业链的人,我想问一句:

踩在道德伦理红线上,去追求健康长寿,美容养颜,于心何安?

作为最高等的生物,人之所以为人,因为比低等动物,更懂得敬畏生命,敬畏大自然。

同类食同类,是畜生所为。

当一个人什么都吃,什么都无所谓,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之心,那与禽兽又有何区别。

记住周国平说的一句话:

“热爱生命是幸福之本,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本。”

正是这一个个本源,才构造了鲜活可爱的人类。

什么都吃的特性,并不是人类值得骄傲的特点。

最后,希望大家多转发,多了解胎盘黑色产业链后,共同抵制它!

没有买卖,才能杜绝伤害。

你能接受人类吃胎盘的行为吗?

注:本文图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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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倒卖胎盘屡禁不止因只禁不罚 相关法规待完善)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北京一些医院,不法分子通过动用各种关系大量收购人体胎盘,制作“胎盘胶囊”高价卖出获利。目前,北京市卫计委回应称已开展调查。

法制网小编梳理发现,倒卖胎盘现象早已有之,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来是由于人们对食用人体胎盘存在误区,二来是因为相关法律立法滞后,导致倒卖胎盘获利大、处罚轻,使得不法分子趋之若鹜。

人体胎盘食用存误区 食用不当或致病

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中国民间,都有食用胎盘的现象。更有商家借机把胎盘包装成“治病救人”“焕发青春”的“神药”进行推销。然而,对于食用胎盘,人们普遍存在误区。

专家指出,食用胎盘或服用胎盘胶囊,均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胎盘在制作过程中也很可能成为传染源,且市面上的胎盘来路不明,如果是感染了乙肝、丙肝、艾滋、梅毒、麻疹等病毒的产妇,其胎盘食用后就不是治病,而是致病了。另一方面,胎盘内残留过高的孕激素,盲目食用也会造成内分泌功能紊乱。

专家表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食用胎盘,如今,随着生活水平和科学技术的提高,人们普遍不缺乏营养,不存在气血亏虚,跟风食用胎盘反而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人体胎盘被《中国药典》除名

人体胎盘可以治病,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共识。无论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国家级《药典》,还是以往的医学古籍,胎盘都以“紫河车”为名,被当做正规的药品,明确具有补气、养血、温肾、益精的作用。

但2015年以后,紫河车从《药典》中被删除,但胎盘片、紫河车胶囊等人体胎盘来源药品依然被承认为药品。

人体胎盘归产妇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

根据2005年我国《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规定,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立法滞后 人体胎盘倒卖有禁无罚

“胎盘黑市”的存在,严重损害了产妇的权益,也存在高传染病传播风险,更扰乱了医疗秩序。但暴利的驱使使不法分子趋之若骛,而相关惩处制度的缺位也使倒卖人体胎盘现象屡禁不止。据报道,某地胎盘贩子被控制后,警方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未立案,在移交卫生执法机构后,也因同样原因最终只能让胎盘贩子离开。

由此可见,虽然批复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但没有明确如何处理买卖胎盘行为,导致相关责任人无法得到应有的处罚,起不到警示作用。

整治人体胎盘倒卖需多管齐下

首先,产妇作为胎盘的所有人,要主张自己的权益,对胎盘进行相关合理的处置,避免其流入“黑市”被交易。

其次,胎盘处理的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相关法规只禁不罚,缺乏警示效应。对此,建议应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严惩买卖行为,并对违法者追究责任。

同时,还要积极向公众科普相关知识,纠正公众对胎盘营养价值的错误认知。

本文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 彭照_BJS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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