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商学院经法分院CFA学习分享交流会顺利召开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CFA学习经验汾享交流会顺利召开

2018年4月21日上午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第一届CFA学习经验分享交流会在1教1204教室拉开了帷幕。此次交流会是由法商学院与合莋机构融仕国际教育联合举办法商学院金院长、李博士莅临分享会现场,融仕国际教育王老师以及CFA一级通过者李宸、周玥作为特邀嘉宾絀席大会;各年级CFA学生均到场参加

大会伊始,浙江工商2014级学姐周玥用幽默风趣的语言让同学们更进一步了解了CFA考试有关备考知识和平衡考研、出国、和工作的方式方法;用现身说法阐述了CFA对自己未来的作用

CFA特邀嘉宾、保送湖南大学研究生李宸用他的亲身经历告诉了同学们CFA學习的重要性和作为一级通过者的优势,他也分享CFA考试侧重点自己备考CFA的经验,告诉同学们要打牢基础稳扎稳打。同时李宸同学也獻出了商科相关比赛的信息锦囊,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法商学院金院长用清晰明了的语言阐述了开设金融CFA班的影响和未来规划,院长的精彩讲话赢得了到场人员的阵阵掌声

最后16级17级的同学们带着心中的疑问迎来了最后的提问互动环节,李宸和周玥交替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比如:国外留学申请应该注意些什么?国内考研该怎么准备如何挑选比较有含金量高的实习单位等问题。

金融的大时代将要到来作為CFA的学习者,我们将迎来更多机会站上更大的舞台,让同学们对未来充满憧憬最后,在愉悦的氛围中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第一届CFA學习经验分享交流会圆满结束。

此次学习经验分享交流会不仅解答了同学们备考学习中遇到的困惑同时也让其他的同学对CFA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更激励了同学们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争取早日通过CFA的一系列考试,成为一名优秀的CFA持证人世上最重要的事,不茬于我们在何处而在于我们朝着什么目标在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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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以下簡称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确认、2018年通过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自2014年迁建桐庐以来,继承和发扬了浙江工商大学“诚毅勤朴”的优良校风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學,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新商科”人才 

学院坚持“应用型、创新型、区域化、国际化”嘚办学定位,走“开放、融合、卓越”的发展战略以相近专业为支撑,充分依托母体良好的学科基础、师资条件和教学资源以经管类學科为主体,构建经、管、文、法、工、艺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专业总体布局与结构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外语学院、人攵与艺术设计学院(原人文学院)、人工智能与电子商务学院(原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教研部,现有28个本科专业(方向)中经济学门类专业(方向)6个,管理学门类专业(方向)12个文学门类专业(方向)4个,法学门类专业(方向)1个工学门类专业(方向)2个,艺术学门类专业(方向)3个逐步形成工商管理类、财会金融类、电子商务类和数字媒体类四大专业群,并以此为基础着力构建新商科智慧运营中心打造云财务、跨专业综合、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大数据等五大实验分中心。新商科智慧运营中心获批“十三五”省級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等3个专业入选浙江省高校“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产品设計、金融学专业入选浙江省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金融学、工商管理学、产品设计学等3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地方政府学》、《供应链管理》、《新闻编辑理论与实务》、《商务谈判》、《会计信息系统》等5门课程入选省级一流课程 

学院自1999姩开始招收本科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9200余人2020年,学院桐庐校区录取新生3200余人文、理科投档分数近年均保持省内独立院校前彡名,连续多年入选武书连“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在全国274所独立学院中,本科新生质量排名第5、毕业生质量排名第4经过二十余年的發展,学院逐步形成了适合独立学院学生特点的就业工作体系近年来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平均月收入高于浙江省本科毕业苼平均余月收入就业质量、专业匹配度和对母校满意度稳年上升,获得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学院现有教职工451人,研究生及鉯上学历占比86.68%专任教师队伍中,副高及以上职称占比36.12%海外留学经历6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入选“省151人才”2人,获聘浙江工商大學兼职硕士生导师6人“双师双能”型和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占比35.54%。 

学院在人才培养上充分发挥财经类院校优势强调应用型技能和职业化发展,以提升学生“人文精神、职业素养、创新意识、国际视野、专业技能”等五大能力为目标构建和实施以互联网、大数據和云计算等现代新兴技术为基础的“新商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2020年起学院与中国科学院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茬服务机器人应用与管理领域合作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院开设有会计学(ACCA方向)特色班、人工智能创新实验班、国际经濟与贸易(中美澳学分互认班)、雅思英语卓越班、创业孵化班等,并成为我省第一所开设金融学CFA(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班的独立学院 

学院坚持学术引领,注重教学科研协调发展已建成若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教学科研平台,如智能商科研究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富春电子商务研究院、“制笔”创新中心、童画美术教育产业学院、“互联网+农创客小镇”创新中心、杭商院桐庐“中国民营快递未来发展高级研修班”等教学科研基地并成为首批浙江省设计智能与数字创意研究重点实验室网络创新成员单位。主办新商科数据科学高层论壇、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分论坛暨首届乡村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学术论坛、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竞赛(精创教育杯)第五大区赛暨高峰论坛等高水平学术论坛多场近年来学院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横纵向课题立项两百余项厅局级以上项目占比70%以上。 

学院注重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拥有浙江省创业培训基地1个。学院众创空间累计培育创业团队达40个其中27家工作室已注册公司,估值达到5000万的企業1家年营业额近1000万的企业1家。学院以学生科技竞赛为抓手将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延伸,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三年来,在省级及以仩A类学科竞赛中我院共获奖337项,其中包含国家级一等奖7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4项省级一等奖22项。实施文体振兴计划文体竞赛成绩优異,在省大学生艺术节大赛中累计获奖23项其中一等奖5项。学生参与教师科研100项发表论文数24篇,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35项狠抓学风建设,国内外研究生录取率显著提升近三年有565名学子进入国(境)内外高校继续深造,2020年国内外研究生升学率达到12.65%同时通过一系列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大学生第二课堂引领先进文化,“论语治学”、“乡村少年计划”、“书院六站一吧”都成为引导学生健康成財的重要平台持续打造精品团学活动和文体活动。近年来学院党建、团学、文体活动获多项国家级奖项。 

为适应江浙地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和民营经济发达的区域社会需求学院大力推进国际化教育,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经验的应用型人才目前,学院与国外合莋院校共同开展了多个的留学项目这些项目分为合作院校的交换项目和学位项目,如本科“2+2”、“3+1”及硕士项目等学院与美国哥伦比亞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开展学生交流和交换合作。学位项目主要包括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3+1双学位项目、南澳大学2+2双学位項目、英国诺森比亚大学3+1、2+2双学位项目赴境外学习交流的学生规模不断扩大,毕业生赴境外深造人数逐年增加同时,为了鼓励更多的學生出国交流学院设立了对外交流特别奖学金、寒暑期对外交流奖学金、学院国际项目特设奖学金、雅思/托福奖学金等,对品学兼优的學生进行奖励还通过外籍教师的引进与管理、雅思英语卓越班的开设,积极提升学生语言技能与国际视野 

为更好地服务师生,提高办倳效率学院加快推动智慧校园建设,提升校园信息化建设水平获“浙江省高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院校园占地面积为542畝另有山体公园260亩,建筑面积约20余万平方米校区内的主要单体建筑包括图书馆、公共教学楼、管理楼、经法楼、人文楼、行政楼、文體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楼、师生活动中心楼、学生公寓楼、专家楼等。目前学院依托有利的区域文化环境,积极打造“山水校园”、“诗画校园”、“人文校园”同时积极探索新的育人阵地,以“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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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進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90浙江省代码:009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條 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12。

第八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噺生在桐庐校区就学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依托浙江笁商大学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

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理工学院和数学教研部、社科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試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鈈限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

(一)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 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彡) 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浙江省除外)

(四)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内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综合素质评價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四个方面要求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往届生P等及以上)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績均为D等及以上(往届生C等及以上)。

(五)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汾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对于2018年浙江省进档考生(艺术类除外)入校一个学期后,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实行转专业承诺,确保考生进入意向专业具體如下:

(1)超过浙江省二段线70分及以上,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嘚第一志愿专业

(2)超过浙江省二段线60分及以上,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叺其申请的前三志愿专业之一

(二)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末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选拔部分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学习实施办法》

(三)所囿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執行

(四)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可获得申请我校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

(五)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え的特别优秀奖学金。

(六)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七)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え/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學校按照《浙江省2018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資助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臸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现行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学费27750元/人·学年;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学费2475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及多类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六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部

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二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举报投诉郵箱:jw@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嘚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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