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7险

易户网-芜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芜湖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市民生工程项目之一,是一项涉及面最广、覆盖范围最大,老百姓得到实惠最多的民生工程,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居民提供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
要点一按180元标准缴费人员享受如下住院待遇:
医疗费用段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至10000元以下
10000元以上
要点二按260元标准缴费人员享受如下住院待遇:
医疗费用段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至10000元以下
10000元以上
要点三连续缴费年限待遇:
参保人员按高档标准缴费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此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连续缴费过程中,缴费发生中断的,连续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城镇居民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按高标准缴费参保的,每满5年,可以折算为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不含大学生)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限定在参保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按180元缴费的人员,年累计金额在50元至2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50%比例报销;按260元缴费的人员、学生和18周岁以下人员,年累计金额在50元至4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50%比例报销。
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大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报销60%,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门诊大病待遇
门诊大病(慢性病)病种为:(1)高血压(Ⅱ期)、(2)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3)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4)类风湿疾病(含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干燥综合症、多发性肌炎/皮肌炎)、(5)慢性活动性肝炎、(6)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7)肺结核、(8)癫痫、(9)肝豆状核变性、(10)失代偿期肝硬化、(11)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12)慢性肾炎、(13)帕金森氏病、(14)系统性红斑狼疮、(15)椎间盘突出、(16)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慢性病、(17)重症肌无力、(18)恶性肿瘤放化疗、(19)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20)再生障碍性贫血、(21)白血病、(22)血友病、(23)精神病、(24)器官移植抗排治疗。
上述病种中: (1)-(17)不设起付线,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全年累计报销限额不超过3000元。患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1个病种,基金支付限额增加300元,最多不超过4500元。(18)-(24)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比照同级医院住院报销规定执行。(1)-(17)不设起付线,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全年累计报销限额不超过3000元。患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1个病种,基金支付限额增加300元,最多不超过4500元。(18)-(24)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比照同级医院住院报销规定执行。
备注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不含大学生),均可享受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待遇。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由居保统筹基金和同级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集,参保人员个人不另外缴费。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2万元以上部分进入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如下: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个人支付分段(补偿比例)
个人支付分段
0-2万(含)元
2-10万(含)元
10-20万(含)元
20万元以上
1、抚恤补助
对在校学生,在参保享受待遇期间死亡,同时参保当年又未发生医疗费的,由统筹基金给予其直系亲属一次性补助5000元;发生医疗费后报销所得低于5000元,补足至5000元;报销所得已超过5000元的,不再补助。对18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在参保享受待遇期间死亡,且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均已参保的,也享受上述抚恤补助。上述参保人员死亡没有直系亲属的,抚恤补助不予支付。
2、非从业妇女生育补贴
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贴。在统筹区内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正常分娩的补贴800元,手术产补贴1000元。产后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费用,在扣除生育医疗费补贴后,剩余医疗费按住院补偿规定处理。参保城镇非从业妇女因长期驻外、探亲或外出等原因在市统筹区域外医院生育的,与在市内定点医院生育享受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但应在生育前到所属区经办机构办理转外生育手续。未办理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芜湖市市区城镇非从业妇女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定额标准的80%比例核报。已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3、保底补偿
参保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所得低于保底补偿的,按(住院总费用-起付线)×保底补偿比例计算其补偿金额。对不同额度的单次住院医药费用实行分段保底补偿,各费用段的保底补偿比例如下:
单次住院费用段
10万元以上
按260元缴费和学生、18岁以下人员保底补偿比例
按180元缴费保底补偿比例
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全日制在校学生
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科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受户口限制);
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其他非从业居民
其他非从业居民包含:包含: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
参保人员中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重症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等属于困难人群。其中,重症残疾人员范围为:持有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肢残、二级以上听力、语言残、三级以上智力残、视力残(不含低视力)、精神残的残疾人员;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新参保人员
新参保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社区工作人员将其参保信息录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后,再到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1)续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在银行网点通过缴费一体机或银行柜台办理缴费业务。参保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其相关证件办理缴费业务。
2)续保人员因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化、新认定为低保、重症等特殊人群时,须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手续(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需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所在社区续保),再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集中办理参保缴费;偏远地区非从业居民可到所在社区(村)办理参保缴费,由社区(村)工作人员代收后统一集中缴费。参保信息由学校、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批量报盘导入。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属困难人群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1、新生儿要享受医保需要在出生之日起的2个月内参保缴费,参保后从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待遇,至参保所在结算年度截止之日结束。若在下一参保年度登记期间参保,则需补足上年度参保费用方可享受上述待遇。
2、2018年度参保人员享受医疗待遇期限:日至日,总计12个月。
3、凡低保人员、重症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及享受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困难人群进行参保,缴费个人承担50%,另50%由政府补助。如果属于三无人员,个人缴费统一选择260元档,由政府全额补助。人社部:全国8个省城乡居民医保已合并(名单)_凤凰财经
人社部:全国8个省城乡居民医保已合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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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为什么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 答: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问: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进展如何?实施效果如何? 答:目前,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青海、宁夏8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统一政策,采取&一制多档、筹资与待遇相衔接&的方式逐步过渡,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实行一体化经办服务;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这些地方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制度更加公平,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一体化,让城乡居民得到了实惠,也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同时,也为全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问:当前,中央决定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有利于实现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有利于促进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将促进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奠定坚实基础。 问:全面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如何把握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答: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从政策入手,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统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机制、提升服务&。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实行&六统一&;突出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经办机构,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突出提升服务效能,实现逐步过渡和平衡转轨,建立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工作目标是: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突出三医联动,加强制度衔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四是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坚持管办分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问:如何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实行&六统一&,对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出设计? 答:从政策入手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重点是要整合其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对原有两项制度差异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六统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就业人口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允许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改善筹资分担结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妥善处理整合前后特殊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四要统一医保目录。各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实行动态准入退出。对社会办医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六要统一基金管理。执行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外部监督制度,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基金结余,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问:如何突出理顺管理体制,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体化经办服务? 答: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一体化经办服务,有利于解决不同部门管理不协调、难衔接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增强基金的安全性和管理的规范性,避免重复建设、重复补贴,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意见》对理顺管理体制,提供城乡一体化医保经办服务提出了要求:一是整合经办机构。鼓励有条件地区理顺管理体制,统一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现有经办资源,对经办机构、人员、信息系统等各类经办力量进行整合,规范经办服务流程,补足经办服务短板,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二是创新经办管理。通过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手段,改进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问:如何突出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基金效率和优化医保服务? 答:提升服务效能,对推进制度整合实现整合目标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基金效率和优化医保服务,实现制度的平稳可持续发展。《意见》对此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提高统筹层次。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金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整合完善信息系统,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提供支撑,推进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三是完善付费方式。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建立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四要加强医疗服务监控。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问:整合制度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保障待遇等会有什么影响? 答: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制度政策&六统一&,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多实惠。一是制度更加公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二是保障待遇更加均衡。按照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同时适度提升了群众保障待遇,城乡间、地区间居民医保待遇更加均衡。三是服务更加规范。通过统一定点管理、整合医保基金、整合经办资源、提高统筹层次等措施,参保群众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同时,制度整合后,实行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管理,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同时,因制度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推进相关工作时,也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顺畅衔接、平稳过渡,避免因个别特殊保障政策的调整而导致参保人员待遇的暂时性下降。 问:整合制度工作如何组织实施,确保平稳顺利推进? 答: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涉及10亿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做好制度整合工作组织实施,确保平稳顺利推进,《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要求,充分认识制度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省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合过程中的问题。二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三是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细化政策措施, 各地人社、卫计、财政、保监、发改、编制和医改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做好监管和跟踪评估,做好协调,确保制度整合工作平稳推进。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宣传各地经验亮点,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凤凰财知道(微信号:icaizhidao)中国最权威的财经评论,每天都有热点财经新闻的犀辣点评! 解局北京(微信号:zhongnanhai1921)跟踪北京高层与政策动态,研究解读独家投资机会。 小报告(微信号:ifengxbg)是凤凰财经重磅打造的宏观经济分析解读栏目,最前瞻、最权威的分析助你把握投资大势。
[责任编辑:李愿 PF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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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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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7年度余杭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启动,为便于读者更好地了解余杭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参保手续,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编制政策问答。  温馨提醒:&  1、请您务必在日前到户口(或临时居住证)所在地的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逾期办理的,在缴费后满6个月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请您务必保管好社会保障卡(即市民卡)和证历本,社会保障卡和证历本是您参保的依据及刷卡就医的凭证,并在就诊看病时务必带上卡本,以便在可刷卡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非急诊原因,未持就医凭证导致未刷卡结算的,区社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予结算医疗费。  3、随着我区与主城区、萧山区、富阳区定点医疗机构"互认互通",您在主城区、萧山区、富阳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其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萧山区、富阳区区级医疗机构就医,均可联网结算刷卡报销。&&& 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特殊药品,具体有哪些?&&  通用名 &&&&&&&&&&&&&&&&&&&  甲磺酸伊马替尼  培美曲塞二钠  吉非替尼  多柔比星脂质体  西妥昔单抗  地西他滨  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  曲妥珠单抗  重组人凝血因子VIIa  利妥昔单抗  英夫利西单抗  碳酸镧  尼妥珠单抗  醋酸兰瑞肽  特立帕肽  注射用伊来苷酶  酸沙丙蝶呤  利鲁唑&  商品名&  格列卫  力比泰  易瑞沙  里葆多  爱必妥  晴唯可  ATG-Fresenius S  赫赛汀  诺其  美罗华  类克  福斯利诺  泰欣生  索马杜林  复泰奥  思而赞(戈谢病)  科望(苯丙酮尿症)&  通用名&&  甲磺酸伊马替尼  培美曲塞二钠  吉非替尼  多柔比星脂质体  西妥昔单抗  地西他滨  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  曲妥珠单抗  重组人凝血因子VIIa  利妥昔单抗  英夫利西单抗  碳酸镧  尼妥珠单抗  醋酸兰瑞肽  特立帕肽  注射用伊来苷酶  酸沙丙蝶呤  利鲁唑  商品名&  格列卫  力比泰  易瑞沙  里葆多  爱必妥  晴唯可  ATG-Fresenius S  赫赛汀  诺其  美罗华  类克  福斯利诺  泰欣生  索马杜林  复泰奥  思而赞(戈谢病)  科望(苯丙酮尿症)&  案例&  1、某街道某村姜某,因患病在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合计发生医疗费用元,全年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门诊医药费3504.22元。按照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住院报销政策为剔除自理部分费用12796.57元,纳入可报销费用元,报销金额()×70%=125440元,18万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180000)×70%=元;门诊报销政策为剔除自理部分费用675.36元,纳入可报销费用2828.86元,报销金额()×55%=1500.87元。此参保人合计报销费用为元。其列入医疗困难救助金额为自负元+自理段800元=元,500元,(-自理段)*60%=75347.83元,共列入救助87847.83元。其实际一共报销元。  2、某街道某村翁某,因患病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住院合计发生医疗费用元。按照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住院报销政策为剔除自理部分费用35564.53元,纳入可报销费用元,报销金额()×60%=107520元,18万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为(-180000)×70%=元。此参保人合计报销住院费用为元。其列入医疗困难救助金额为自负元+自理段800元=元,500元,(-自理段)*60%=51875.66元,共列入救助64375.66元。其实际一共报销321181元。&&&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答:1、我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2、非我区户籍,在我区中小学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区、主城区、萧山区、富阳区(以下简称四地)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我区居住,其父母一方目前参加我区职工医保且四地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二、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答: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政府补助700元。&&& 三、哪些城乡居民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可享受减免?&  答:1、持有效期内《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农村)低保家庭救助证》《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困难家庭救助证》《低收入农户证》的人员,《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杭州市余杭区农村困难家庭救助证》的残疾人,非农残疾少年儿童(0-16周岁)、60周岁以上残疾人、非从业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全额补贴。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独生子女(至独生子女23周岁止)给予50%补贴。&&& 四、参保缴费手续如何办理?&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持下列有效证件到户口(或临时居住证)所在地的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临时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照一张。  2、办理续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市民卡或身份证、《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  3、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在办理参(续)保手续时,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免缴证件或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  4、非我区户籍和18周岁以上我区户籍的中小学生,在办理参(续)保手续时,需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  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时间如何确定?&  答: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到指定的经办地点办理下一结算年度的参(续)保手续。其中,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符合参保条件并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后满6个月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符合参保条件并在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六、社会保障卡中原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如何使用?&  答: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中原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医保开支范围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普通门(急)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七、参保人员如何就诊?&  答:参保人员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持就医凭证(社会保障卡和证历本),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刷卡结算(报销)。非急诊原因,未持就医凭证导致未刷卡结算的,区社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予结算医疗费。&&& 八、参保人员门诊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报销:  1、先由个人承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以下简称门诊起付标准)100元。  2、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镇、街道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报销55%;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5%;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0%。其中,18周岁以下少儿及18周岁以上仍在我区中小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上述报销比例各增加5%。&&& 九、参保人员住院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含规定病门诊)医疗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1、最高支付限额(以出院日期为准累计计算)为18万元。  2、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疗机构 8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600 元,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00 元。  3、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医疗费,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比例为70%(其中,区外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比例为75%(其中区外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65%);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报销比例为80%。  4、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由基金按照70%比例给予补助。&&& 十、长住外地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我区户籍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应登录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理备案手续,填写《杭州市余杭区基本医疗保险长住外地人员登记表》(参保人员由居住地社区盖章确认),并于审核通过后的次月起生效。在长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参保人员办理长住外地登记手续生效后,暂停其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医疗费。&&& 十一、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急诊发生的医疗费,在报销时提供急诊证明的,可按规定结算。其中,在直辖市、省会城市、省外计划单列市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先由个人自理10%。  非急诊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规定结算。其中,在直辖市、省会城市、省外计划单列市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20%。在当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支付。&  十二、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因患疑难疾病,经我区定点的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检查后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可由该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外诊治建议,其中,长住外地人员应由当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意见,填写《杭州市余杭区基本医疗保险转外登记表》并登录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理登记备案,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可转上海、北京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治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10%后,再按规定结算。  转外治疗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其中转上海、北京发生的医疗费,须先由个人自理10%后,再按规定结算。&&& 十三、在尚未实行刷卡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非直接联网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或因急诊、医保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在直接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的医疗费,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后再以镇(街道)为单位,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在报销医疗费时,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就医凭证、本人银行卡、相关登记表、医疗费原始发票、医疗费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就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办理,其中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异地就诊的,请提供医院的等级证明,对不能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疗机构的结算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应在下一结算年度三月底前,办理上一结算年度医疗费申请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非急诊原因,未持就医凭证导致未刷卡结算的,区社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予结算医疗费。&  十四、哪些是规定病种?&  答:规定病种是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儿童孤独症、情感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艾滋病。&&& 十五、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发生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按住院结算,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十六、规定病种证历本如何办理?&  答:患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可持我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杭州市余杭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病历和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的,须持有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三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病专科出具的有关医疗证明,以及两张一寸免冠近照,经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登记后,发放规定病种门诊证历本。艾滋病的规定病办理由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传防科统一代办。&&& 十七、转保参加职工医保后原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转保参加职工医保的,原缴纳的保险费不予退还。参加职工医保后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规定执行。  十八、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若无能力缴纳职工医保费可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若无能力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三个月内,申请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并按全年缴费标准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逾期办理的,在缴费后满6个月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十九、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1、参加余杭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2、参加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的人员(以下简称子女医保)。  3、参加余杭区医疗保障的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 二十、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45万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药品费用,基金承担比例为:  5000元以上至2万元(含),报销50%;  2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基金承担60%;  20万元以上至45万元(含),基金承担70%;  大病保险最高限额以上部分的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二十一、2017年度余杭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1、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浙一医院、*浙二医院、*省人民医院、*邵逸夫医院、*省中医院、*省妇保医院、*省儿保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立同德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17医院、*省新华医院、*浙江医院、*武警杭州医院、△武警省边防总队医院;  2、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市六医院、*市七医院、*市中医院、*树兰(杭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杭州西湖之江眼科医院、△杭州一二八医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医院(市烧伤专科医院)、△浙江医院分院、*浙江绿城医院、△杭州詹氏中医骨伤医院、杭州基督教协会圣爱康复医院、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杭州桐君堂中医门诊部、杭州方回春堂中医门诊部、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门诊部、浙江大同中医门诊部、杭州艾克中医肿瘤门诊部、杭州城东医院、杭州张同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震元堂中医门诊部、杭州前进中医门诊部、杭州拱墅何海涛中草药诊所、杭州西湖中草堂中医门诊部、杭州怡养医院有限公司、杭州天禄堂中医门诊部、杭州和康康复医院、杭州方回春堂下沙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郭峻口腔诊所、临安青山湖中医院、杭州方回春堂城西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爱达康复医院、杭州久保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橡树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杭州胡庆余堂第二中医门诊部、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天禄堂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市推拿医院、杭州岐黄中医门诊部、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半山诊所、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古墩中医诊所、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第三中医门诊部、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第四中医门诊部、杭州天禄堂中医康复医院、杭州宝善堂中西医结合门诊、杭州拱墅康久天颐护理院、杭州孙太和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职工医院、杭州市老年病医院(原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杭州整形医院、*杭州爱德医院;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医务室、下城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城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三塘苑门诊部、下城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天驰门诊部、下城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山子巷诊所、杭州方回春堂中医门诊部、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门诊部、浙江大同中医门诊部、杭州艾克中医肿瘤门诊部、杭州城东医院、杭州张同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3、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区一院、△区二院、△区三院、△区五院、*区中医院、*区妇保医院、区良渚医院、△余杭骨科医院、*富阳市中医骨伤科医院、△安吉县人民医院△临安骨伤科医院,*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萧山区中医院、*浙江萧山医院、△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萧山区中医骨伤医院(萧山区第六人民医院)、△萧山区皮肤病防治医院、*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富阳中医骨伤医院、△富阳区中医医院、△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  4、社区及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富阳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其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本区所有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其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博陆医院、杭州市拱墅区康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氏内科门诊部、星都医院、余杭农村卫生协会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崇贤镇沾桥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余杭西园门诊部、临平华辰中医推拿门诊部、余杭林松盲人医疗按摩所、余杭健民中医门诊部、余杭彭公杭茗门诊部、杭州余杭明大口腔门诊部、张尧生口腔门诊部、余杭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华临山庄老年医务室(仅限参加居民医保的在山庄内养老人员)、杭州余杭禹航门诊部、西西湖门诊部、众信门诊部、良渚口腔医院、南一堂门诊部、长明综合门诊部、莫氏中西医门诊部、郎氏中医门诊部、黄湖口腔门诊部、本治中医门诊部、李宝赢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宏正医疗门诊部、溢泽口腔门诊部、杭州绿康护理有限公司、杭州何备连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良渚文化村中医诊所、崇贤胡锡麒口腔诊所、陈伟内科诊所、崇贤独山口腔诊所、塘栖曹艳中医诊所、黄湖王金金中西医结合诊所、王培根中医内科诊所、黄浩中医诊所、邦尔门诊部、丁祖升中医内科诊所、塘济医疗门诊部、鑫辰中医门诊部、世恩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新伙口腔门诊部、富春骨伤医院、杭州灵石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佳路内科诊所、坚信康悦老年病医院、运河朱玉娟西医内科诊所、丽景堂门诊部、友爱门诊部、华临护理院、宏康医疗门诊部、杭州张饶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邱山大街口腔门诊部、孟医堂中医门诊部、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华清门诊部、南苑云乔中西医结合诊所、华权口腔门诊部、闲富门诊部、贝乐口腔门诊部、杭州余杭口腔医院、赵海利口腔诊所、王管寿西医内科诊所、康乐医学门诊部、杭州余杭嘉木护理院有限公司、玛立口腔门诊部、陈智露西医内科诊所、余杭安康软外中医门诊部、乔安门诊部有限公司、名扬口腔门诊部、俞鉴牙科诊所、杭州广誉远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加诚口腔门诊部、章晴中医内科诊所、品至口外门诊部、杭州雅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天都城口腔门诊部、雅康口腔门诊部、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余杭区供电公司医务室、富阳汪木英中医骨伤医院。  (注:带“*”为三级医疗机构,带“△”为二级医疗机构。)  本资料供参考,以正式文件为准。咨询电话:12333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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