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享受了一次性最新伤残军人享受政策补助金后可以申请特殊慢性病门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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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特殊病种常见问题
北京市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特殊病种常见问题
关于申请门诊特殊病备案,您了解了多少?
为减轻患大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北京市自2001年起,提高了病程较长,适合于非住院连续治疗或在院外长期服药,而且医疗费用较高的3种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自2001年至今,北京市门诊特殊病种已扩充到9种,我院可申办的特殊病种有6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简化群众办事环节和手续, 自日起,北京市医保中心调整了门诊特殊病患者的备案流程,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可在选定的定点医院填写申报表,到医院医保办直接办理备案&一站式&完成申报、备案、治疗等手续。完成特殊病备案流程的参保人,即可享受特殊病种有关报销政策,减轻门诊就医负担。
1、我院可申办的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
答:& 1、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3、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例如:问:患者被确诊为恶性肿瘤,是不是就一定可以申请门诊特殊病备案?
答:不是,首先医师要确诊该患者是否有恶性肿瘤,其次该患者近期需要在门诊做放、化疗。符合2种条件的患者,医生才可以为其申请门诊特殊病备案。
2、符合门诊特殊病备案条件的患者都需要哪些材料申请门诊特殊病备案?
答:北京市医保卡、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特殊病种申报表》。
例如:问:患者持临时医保卡或者是医保卡复印件能申请门诊特殊病备案吗?
答:不能,患者必须持北京市社保卡申请办理。
3、患者在住院期间能申请门诊特殊病备案吗?
答:不能,患者可等出院结账后,持北京市社保卡申请办理。
4、患者持异地医保卡或者是新农合身份,可以申请门诊特殊病备案吗?
答:不能。患者必须是持有北京市医保卡才能申请门诊特殊病备案。
5、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是否与缴纳医疗保险时长有关?
答:北京户籍人员无此项限制,非北京户籍人员需连续缴纳医疗保险满24个月后,才可以申请门诊特殊病备案。
6、医师为患者填写《特殊病种申报表》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医师为患者填写《特殊病种申报表》时,需要根据患者病情完整填写申报表(诊断、确诊时间、手术名称、手术时间、医生签字并加盖手章)。
例如:问:科室里每个医生都能为北京市患者申办门诊特殊病备案吗?
&&&&& 答:不是,只有经科室推荐,并且已在医保中心审批备案的医师,才能为符合门诊特殊病备案条件的患者申请办理。
7、门诊特殊病患者在门诊缴费时,有专门的收费窗口吗?
答:有,门诊大厅收费处9号窗口(门诊特殊病种收费窗口)。
8、门诊特殊病备案有效期是多少长时间?
答:医城镇职工、征地超转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备案有效期为1年。例如:备案起始日期为:,则备案截止日期为;城镇居民(一老一小)门诊特殊病备案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例如:备案起始日期为:,备案截止日期为:.
9、在门诊特殊病备案有效期结束之前,患者仍需要在门诊放、化疗治疗,续办特病手续与首次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流程一样吗?
答:流程一样,仍需要持北京市医保卡、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特殊病种申报表》申请办理。
10、属于续办门诊特殊病备案的患者,可提前多长时间申请办理?
答:备案截止日期前2个月均可允许备案。
11、门诊特殊病患者备案生效后的报销待遇问题: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何不同?
答: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等同于住院报销比例(如图-1)。当门诊特殊病患者在门诊就医时,如果符合门诊特殊病的费用(门诊收费系统自动划分),可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实时结算,如果不符合门诊特殊病的费用,则按照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实时结算(如图-2)。例如:患者同时患有肺癌和高血压疾病,因肺癌放化疗已申报门诊特殊病,当患者门诊就医时,因肺癌放化疗所产生的费用按门诊特殊病政策报销,而治疗高血压所发生的费用则按照普通门诊比例报销。
如图-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如图-2(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
12、门诊特殊病的起付线周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答:首先,门诊特殊病种交起付线周期为360天,起付线周期从门诊特殊病备案生效后第一次按照门诊特殊病交费日期算起(如果第一次发生的门诊特殊病费用为住院费用,则按照入院日期算起。)例如:患者门诊特殊病生效日期为8月1日,但8月10日才第一次按门诊特殊病结算,则起付线周期从8月10日起计算360天 。
13、门诊特殊病起付周期还没到,但有效期已经截止,患者还会继续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吗?
答:不会继续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例如特殊病患者备案日期为,而门诊特殊病费用发生日期(门诊特殊病起付线开始日期)为。那么门诊特殊病截止日期到。而门诊特殊病起付线周期到结束。如果患者想继续享受未用完的门诊特殊病起付线周期,则应该在门诊特殊病截止日期前两个月内续办门诊特殊病。续办的门诊特殊病种生效后,特病的起付周期会延续到本次结束并再一次开启新的特殊病起付线周期,依次循环。
14.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不办门诊特殊病备案不能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但是可以按照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吗?
答:不享受,必须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否则与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相关的门诊费用一律自费结算。
北京市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如何办理出、住院手续
北京市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如何办理出、住院手续
1、医保定点医院没选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在医院报销吗?
答:我院是A类定点医院,在我院就医不受区域及自选定点医院的限制,凡享受医保待遇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本市参保人员到我院就医,均可按医保相关规定报销。
注:医疗照顾人员我院必须为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才能实时报销。
2、参保人员怎样办理住院手续?
答:请您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未发卡证明&到住院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医生开具住院许可证&持患者身份证到住院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交纳社会保障卡及住院预交金&病房住院。
①工伤病人住院时需交《工伤证》,患者在未取得工伤证以前符合工伤支付标准的费用,应先由患者全额支付,后到所在单位进行手工报销。
②享有社会最低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住院时需同时出示《最低生活保障证》,将复印件交到住院处。
③当您准备住院分娩或做中期引产手术时,请在办理住院手续的当日内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两张交到住院处。
出院时仍未提供《生育服务证》者,不能按生育保险结算,请您全额自费结算后,在住院处9号医保咨询窗口开具&全额结账证明&,到所在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
如果您持有的是外省《生育服务证》,请复印《生育服务证》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一共两个证件,每个证件复印两份,一并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交到住院处。
3、住院期间转诊(转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在住院期间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患者,由本院医生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医生签字盖手章到住院处一层9号医保咨询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4、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能报销吗?
答:按照北京市关于&社会保障卡管理规定&,住院期间&社会保障卡&不得外借,住院期间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5、何为&红名单&?住院期间不是红名单该如何报销?
答:单位或个人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即在&红名单&内,如果单位或个人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就不在&红名单&范围。如住院期间不在&红名单&内,请您全额自费结算后,在住院处9号医保咨询窗口开具费用全额结账证明,携带社会保障卡、住院明细单、住院费用收据及出院诊断证明书和全额结账证明到所在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
6、住院期间未交&社会保障卡&或持&未发卡证明&该如何报销?
答:住院期间未交&社会保障卡&或持&未发卡证明&可在住院处全额办理出院手续,到9号医保咨询窗口开具全额结账证明,携带社会保障卡、住院明细单、住院费用收据及出院诊断证明书和全额结账证明到所在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
7、对住院明细单有疑问怎么办?
答:您在住院处结账前请认真核对住院费用,如有疑问,可先到所在病房询问后再结帐。
8、出院未结算期间,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患者出院后无法结账需要就医看门诊,可以先办张就诊卡自费看病,等住院结完账后,持医保卡、住院清单、住院收据,还有门诊自费收据到住院处9号医保咨询窗口开具押卡证明,到所在区县社保中心手工报销。
9、住院患者怎样办理结算手续?
答:如无特殊情况,自病房下达&出院通知&至住院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持押金条到住院处窗口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后可以先打医保咨询电话查询您的费用是否结算完毕再来结帐,在您的诊断证明书和押金收据上有病历号,提供病历号即可查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北京市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人工器官和材料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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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单病种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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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保患者门、急诊就医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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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保患者急诊就诊问答
1、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急诊可持《社保卡》就医,按普通门、急诊政策报销。
2、急诊就诊未携带社保卡可以报销吗?
答:参保人员未携带《社保卡》至急诊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全额垫付,持处方、明细、收费单据、医生诊断证明,到工作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
3、如何办理急诊留观手续?
答:符合急诊留观条件的患者在收到由医生开具的《急诊留观许可证》之后,应将社保卡交到急诊收费处留存,并交付相应押金,即可办理急诊留观住院手续。
4、急诊留观期间费用如何报销?
答:办理留观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出院时按住院费用报销,在此之前发生的费用按普通门、急诊报销。留观期间不能发生普通门、急诊费用,否则急诊留观费用不予支付。
5、急诊留观期间发生的检查、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单项检查、治疗费用在200元以上的需个人负担8%。单项费用超过500元(含)的贵重医用材料(含一次性医疗器械、一次性进口医用材料等)个人负担30%。
6、急诊留观期间监护床位费如何报销?
答: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在急诊留观发生的监护床位费和特级护理费医保基金仅支付14日。超出14日的监护床位费按普通床位费支付,特级护理费按一级护理费支付,超出部分自费。
7、如何办理急诊留观结算手续?
答:当您收到&出留观通知&时,需持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先到急诊分诊台盖章,再到急诊收费处进行结算,从押金中扣除患者应付费用。急诊留观结算后您会收到有&急诊留观&字样的门诊收据及住院明细。
8、工伤患者急诊就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工伤患者在急诊就诊,挂号时应主动出示《社保卡》和《工伤证》,如所治疗的疾病和《工伤证》上载明的工伤伤害部位或职业病诊断相符,挂工伤急诊号,按工伤保险报销普通急诊和急诊留观费用;如治疗的疾病与《工伤证》上载明的工伤伤害部位或职业病诊断不相符时,应挂普通急诊号,按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普通急诊和急诊留观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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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保患者门诊就诊问答
在门诊就诊时能用别人的社保卡吗?
答: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京人社发[2010]5号文规定,&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是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费用的&为违法行为。因此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不能借给他人,包括自己的直系亲属使用。当您在门诊就诊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实名就医。
能帮他人别人开药吗?
答:能帮他人开药,代开药的人员需出示患者身份证和社保卡、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代开药人员身份证明后方可开具相应药品及诊疗。
工伤患者如何就诊?
答:工伤患者需在挂号处10号窗口挂工伤号,当您就诊时,应查主动出示社保卡及《工伤证》。
医生只能为挂工伤号的患者开具与工伤证上载明工伤伤害部位或职业病诊断相符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如工伤患者开具非工伤疾病相对应的药品及诊疗时,需要到挂号室重新挂医保号或自费号;
工伤患者因工伤导致的疾病需转诊时可以转到任何一家医院吗?
答:工伤患者因治疗工伤导致疾病需要转诊时,必须转到工伤定点医院;
根据相关规定,门急诊就诊开具处方时药量要求如下:
急诊:不超过三日量
门诊:不超过七日量
行动不便的不超过14日量
十种慢性病不超过30日量
工伤职工与工伤疾病相对应的药品门(急)诊开药量不超过一个月
十种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结核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增生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持卡就医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持卡就医
问:在职转退休人员没有及时变更社保卡信息会出现哪些问题?
答:在职职工退休后没有及时变更信息,在持卡就医时,仍将按照在职职工的门诊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这会损害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
问:在职转退休人员应如何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答:持卡人信息可到发卡单位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数据同步。
问:社保卡欠费怎么解决?
答:请欠费患者在院端全额结算,回单位或社保所查询。
问: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出现问题怎么办?
答:患者持社保卡到社保所进行处理。
问:社保卡可以借用吗?
答:社保卡是不能借用的,这是违法行为
问:什么情况下参保人员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报销?
答:因急诊未能持卡的;因企业欠费的;参保后未发卡的;参保人员补换卡过程中;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异地就医的。如遇以上六种情况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现金垫付,然后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开药量温馨提示
开药量温馨提示
当您在我院就医开具处方时应注意:急性疾病不超过三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七天量,行动不便的不超过两周量。
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患者应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由参保人员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和社保卡,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代开药品。
&&& 感谢您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参照执行文件: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方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人社发【2009】17号
京人社发【2011】64号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医疗保险办公室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问:工伤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视同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问:工伤患者在未取得工伤证以前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在未取得工伤证以前应按工伤支付的住院费用由患者全额支付,到所在单位报销。
问:工伤患者在取得工伤证后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办理住院时需交工伤证和社保卡,出院后按工伤保险报销,患者只需负担个人自付部分。
问:工伤患者在门诊就医时如何报销?
答:工伤患者在门诊看符合工伤认定的疾病时需携带工伤证和社保卡到挂号处10号窗口挂工伤号,如看非工伤认定的疾病则挂医保或
问:工伤患者凭工伤证是否可以到任何医疗机构就医?
答:工伤患者看符合工伤认定的疾病时,需要到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问:工伤患者在取得工伤证以后,是否可以报销任何医疗费用?
答:工伤患者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只有符合工伤认定部位或职业病名称的费用方可按工伤保险报销;且治疗工伤的药品和诊疗应符合工伤报销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同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方可报销。
问:工伤患者是否治疗任何疾病都能按工伤报销?
答:工伤患者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自费方式结算。
问:工伤病人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如何办理?
答: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城镇居民(学生儿童)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城镇居民(学生儿童)
问:在外地居住就读的学生儿童看病能报销吗?
答:能。学生儿童在外省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居住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问:学生儿童就业时,还能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吗?
答: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参保人员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之月起,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已缴费医疗保险年度内再次失业的,在本次医疗保险期内继续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第二种情况是,参保人员在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个人委托存档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前,在本次医疗保险年度内继续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全额垫付,结算时持相关单据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手续。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城镇居民(老年人)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城镇居民(老年人)
问:什么是首诊社区转诊制度?
答: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就医实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度,需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网上转诊才能到我院持卡就医,一次首诊有效期为90天,超过90天则须再次到社区首诊。
问:长期在外地居住的老年人看病能报销吗?
答:能。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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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有没有规定在工伤发生多久的时间内可以申请?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有没有规定在工伤发生多久的时间内可以申请?例如一年前发生工伤,评定伤残,一年后再申请离职并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是否可以?地区最低能申请到多少?
律师回答地区:广东-东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53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一次性伤残补助是在你工伤鉴定下来后就要支付的!离职的时候只是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 16:32地区:广东-东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33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您好!如果发生工伤之后,单位或个人都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不能认定工伤待遇。 16:40地区:广东-东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30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您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伤残评定后已经支付的工伤待遇。现在如要申请离职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建议来电详询或面谈,才能保障合法权益。请采纳。 16:51地区:广东-东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91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到社保局办理,赔偿标准按参保时所缴纳的基数计算,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按参保时缴纳的基数计算,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 18:08地区:广东-东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87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只要认定工伤就可以,赔偿标准根据你本人的工资基础确定。 23:06地区:广东-东莞咨询电话:18029***帮助网友:119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我[环广律师所]是东莞目前唯一的事故赔偿专业律师所,专业团队近20人,至今已成功办理发生在东莞、广州、深圳、惠州的交通、工伤、人损案件几百宗,经办案件最高赔额达130万元。……
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帮到您!……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可以在离职时申请。可以申请三项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一次性赔偿金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都是根据伤残等级,按您本人工资(总工资,不是底薪)的一定月份数赔偿。比如最低一级的十级伤残,可以赔偿12个月工资。
因事故而受伤,赔偿项目一般可能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构成伤残则还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共三项)。
以上共计大约15个赔偿项目。 20:34
无锡推荐律师乌鲁木齐生育保险待遇城乡统一
乌鲁木齐生育保险待遇城乡统一据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处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只要是新出生的婴儿,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前提是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必须参加医疗保险。 乌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杨秀春说,去年年底,乌市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后,城镇居民和农村参保人员享受相同待遇,其中也涉及到新生儿。 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基来源:亚心网 参保的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医保人员注意:要缴明年保费了。与往年不同,由于乌鲁木齐市将取消大额补助政策并建立居民大病救助制度,这次缴费居民无需缴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 11月1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市58万余名参保人员。据介绍,2014年居民乌鲁木齐退休人员医保费申报指南 (1)范围:由社区直接管理的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2)本地退休人员 ①范围:原则是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个别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后,特殊原因当时不能刷卡结算的,由街道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负责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申报。 ②签订协一、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个人及各级政府补助两部分构成,具有个人缴费少,财政补助高的特点。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240元/年、未成年人120元/年;持有我市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人和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的老人150元/年乌鲁木齐公积金购房我的公积金在伊宁交的,现在想在乌鲁木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请问该怎么办理啊? 管理中心回复:你好!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请你咨询伊宁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亚心网讯(记者 范琼燕)从明年1月起,乌鲁木齐市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公岗人员发生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超过代管劳务派遣公司上年度公岗代管费用的30%时,可用工伤保险调剂金支付。   据介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 我想咨询一下,我第一次用公积金贷款,每月共缴存公积金1912元,最多能贷款多少? 管理中心回复:你好!职工查询个人实际可贷额度须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到单位所属辖区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经贷款专管员审核后确认可贷额度和期限。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日,乌鲁木齐市全面启动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及困难企业缓交失业保险费等工作。   根据新实施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在原费率基础上各降低0.5%,即单位按职乌鲁木齐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经办流程 一、参保女职工正常生育 参保女职工怀孕后需携带《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本人社会保险IC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存取款凭证(目前仅包括本市的工商银行卡、建设银行卡及邮政储蓄卡),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代付代缴)申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912 自治区分中心电话:8124 铁路分中心电话:1453 天山区管理部电话:5772 沙依巴克区管理部电话:2809 水磨沟区管理部电话:4096 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管理部电话:来源:亚心网  12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农合办了解到,自日起,乌市在米东区人民医院开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   据悉,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新农合统筹地区的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乌鲁木齐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我是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公积金已安时足额缴纳了一年,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且我是买第一套房子,咨询了很多中介公司,说不给予办理,这是为什么?如果可以办理,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贷款条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一11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方面的功能,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一、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
  1.申报登记
  (1)申报登记岗受理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费用申报资料,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填写《医疗费用申报交接单》一式两份,经申报、接收双方签字后,一份留存,另一份交定点医疗机构。
  (2)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查对享受正常生育待遇人员如何办理?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怀孕后,携带个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就可以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待12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与哈密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协议》。今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局分中心哈密管理部的缴存职工在哈密地区购房时,可以向哈密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据了解,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本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几项?各项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本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类别及标准:
生育医疗费
参保女职工
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
正常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新疆首府乌鲁木齐日前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6月1日起,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首付提高、利率上浮10%的政策,如果是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贷款首付比例为50%;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与内地一些城市不同的是,乌鲁木齐市对二套房的认定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次数为依据,而不是以申请人名下的房产数量为准。问: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购房,能提取本市公积金吗?   答:拥有本市户口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无固定工作,两年后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口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可当即销户提取公积金。在外地购房,可按购建住房的提取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提取本市公积金。
第1页 第2页 第3页亚心网讯(记者王梅)从40万元到50万元,乌鲁木齐市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的上限也足足提高了10万元。继重庆、武汉、南昌、蚌埠等十余城市近期出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政策之后,6月11日,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称,即日起,乌鲁木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这也得益于乌鲁(一)发放对象和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夫妇,经街道(乡、镇、管委会)计生办核准可以生育。 城镇汉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汉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夫妻一方是少数民族的,按少乌鲁木齐市缴存公积金将实现网上办理  亚心网讯(记者 王梅)? 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减少办事群众来回奔波。   12日,记者从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是靠电子信息系统来实现的,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网后,实现缴存、咨询、互动、投诉等一系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912 自治区分中心电话:8124 铁路分中心电话:1453 天山区管理部电话:5772 沙依巴克区管理部电话:2809 水磨沟区管理部电话:4096 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管理部电话:9787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理部电话:3882565 米东区管理部电话:6901263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住房消费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工程批准立项1年以内的,其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 (二)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账乌鲁木齐市120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今后再到三级医院看病,不受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限制,就是说,首府各大三级医院可任您选,参保职工再也不用惦记,到年底才能更改定点医院,令我市的城镇参保职工看病就医更方便。 此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看病就诊必须到事先选定的4-6家定乌鲁木齐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的办事程序 能给我解释吗?给你们提供什么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以下资料及办事流程如下: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3、房产中心交易中心或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在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 5、房租支付超出家庭收入15%的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 职工持以上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今日,乌鲁木齐人社局发出通知,自日起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中心(人民路立交桥乌鲁木齐大厦二楼综合柜台)将暂停办理业务,社会保障卡业务将延伸至银行网点办理。并提醒广大参保人员: 1注意事项社会保障卡可以正常读取信息,但因刷卡结算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请根据错误提示前往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办调昌吉工作能否用公积金买乌鲁木齐房子我一直在乌市工作,现准备调昌吉工作了,又准备要结婚买房,可听说去昌吉工作后就不能在乌市用公积金买房子了,有这么一说吗,还有如果没有调昌吉之前已经用公积金在乌市买房子,去了昌吉之后,公积金在昌吉能否还按时缴纳乌市的房款呢?为什么都乌昌一体了,在昌吉工作就不能买乌市的房子呢? 管理中心回复: 住房公积金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于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就要办理转移,如果在乌鲁木齐有公积金贷款,就要用借记卡来按月还贷不能发生逾期。如果还有什么问题请拨打电话:01517.乌鲁木齐市东山区社会保险查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查询电话 1、拨打乌鲁木齐市社保热线查询; 2、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 联系电话:8 6[养老退休] 邮编:830000 E-mail:xjyu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怀孕后,携带个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就可以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待生育定点医院上传生育信息的次月,来源:天山网 11月14日起,乌鲁木齐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由50万元降为40万元,暂停疆外购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 11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11月15日起,首府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政策。其中包括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开户可贷款时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本人现在北京工作,大学本科,户口在老家梓潼,属农业户口。因工作原因,住房公积金交在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但一直心系家乡,今年可能有计划在绵阳购房。据个人了解,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更优惠。我这样的条件是否可以享受绵阳的公积金贷款优惠?如果不能,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取得优惠政策?绵阳市住房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 电话:8 网址:http://xjwlmq./ 乌鲁木齐社保网上查询 乌鲁木齐养老保险查询:点击进入&&& 1、拨打乌鲁木齐市社保热线查询; 2、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乌鲁木齐个人医疗保险查询方法自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含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生育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缴费不满10个月的将无法享受待遇。(注:此通知之前的“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个人先用现金支付检查费、住院医疗费等,待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满后可报销”的政策已经废止。)明日起(7月1日),乌鲁木齐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可以直接在医院刷卡报销,不用再自己先行垫付然后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报销了。 6月29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伤待遇支付科了解到,目前,市上有30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截至6月底,22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系统测试,7月1日开始,这22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将对工伤职乌鲁木齐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我准备买一套二手房,想用公积金贷款不知可以吗?我老公在结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目前尚未还清),我结婚前用商贷买的房,不知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要首付多少?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购买二手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先将你爱人婚前已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结清。购买二手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二手房房龄在15年以下的(含15年),贷款可贷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交易价格以及评估价值的70%;所购二手房房龄在15年以上30(含30年)年以下的,贷款可贷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交易价格以及评估价值的60%;所购二手房房龄在30年以上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乌鲁木齐公积金二套房首付多少我首套房商贷正在还款,请问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管理中心回复: 常斌: 你好!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还未实行“新国四条”关于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上调的政策。职工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均不上调。新疆都市报 2013年,乌鲁木齐市又有3.8万城镇职工迈进了“养老保险箱”,5.2万城镇职工拥有了医保卡。1月7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止到2013年12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5万人和111.3万人。 在过去的一年,伴随着参保人员的增加,乌市的各项社会保险乌鲁木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我老婆在我们结婚前自己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她的名字,现在我们结婚了,能不能转成我的公积金贷款,或用我的公积金还贷?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由于商贷是你爱人申请办理的,因此办理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必须用你爱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贷款,不能以你的名义贷款。来源:亚心网 记者日前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12月24日16时,乌鲁木齐市已有567549人成功领取新社会保障卡。日至3月31日,乌鲁木齐市将正式进入集中发放新社保卡的工作中。 据介绍,日起,2012年度、2013年度参与办理新社保卡换发的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和个人,可在1月1日-3月3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并轨,建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政策统一制定、经办统一管理、系统统一运行、基金统一核算管理的模式。2016年全面实现城乡居&#8195;&#8195;亚心网讯(记者 关鸿江)在刚刚过去的3月,乌鲁木齐新房、二手房成交量火爆,推动公积金贷款额一季度创下新高,其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增幅达210.25%。 &#8195;&#8195;据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数据显示,一季度,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为5492户职工家庭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近14.65亿元乌鲁木齐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缴费时间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您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须按以下步骤办理申领手续: 第一步:进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度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交额、月工资收入、还贷能力等条件相挂钩。 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不低于1万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为新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80%;所购住房为旧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70%;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来源:天山网 11月15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执行新规。同套二手房已提取公积金再次交易期未满一年,购房者不得提取公积金。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间隔期由6个月改为一年。 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正常使用,提前做好防范工作,该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范琼燕) 随着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之挂钩的失业保险金也“水涨船高”。6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日起执行。   新疆各地是按不含“三险一金”月最低工资标准对本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进行调整从元旦开始,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正式启动运行,参保人员将享受医保新政策。 乌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与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乌市城镇居民、农牧民将共同参加整合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同等医保报销待遇。 换句话说,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扩大 结束了以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日起,参加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生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从目前的3万元调整到9万元,超过9万元的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二次报销不封顶。   这得益于乌鲁木齐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相关消息本网已作报道。》乌鲁木齐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慢性病?哪家医院可以鉴定糖尿病?谢谢!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回复: 您可按以下步骤申请办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 1 申办 参保居民换病确需门诊慢性病治疗的,到具有特殊慢性病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报告单》,由指定的专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912 自治区分中心电话:8124 铁路分中心电话:1453 天山区管理部电话:5772 沙依巴克区管理部电话:2809 水磨沟区管理部电话:4096 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管理部电话:乌鲁木齐市从7月起提高职工医保保障水平,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7.4万元提至30万元。乌鲁木齐111万参保职工将从中受惠。 昨日,记者从乌市人社局了解到,乌市职工医疗保障分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和大额医疗补助,这次调整把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从5.4万元提高至8万元;将大额医疗补助金的支付限额从12万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乌鲁木齐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做客“行风热线”   申请公积金房贷需留三倍月供款   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学费或医疗费   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贷款的市民,在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交首付款时要注意,账户要留足规定余额,否则后期无法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昨日,乌鲁7月1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始执行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上调至2122元,最低缴存基数为800元。   5月1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乌鲁木齐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5月1日起进行调整,6月30日结束,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最高不得高自2016年起,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与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并轨为 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近日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城乡居民所关心的医保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谁可以参保   答:未参2016年开始,乌鲁木齐市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整合统一,开始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举措被称为城乡医保“并轨”。   2016年起,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农牧民,将共同参加整合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同等医保报销待遇。这得益于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是否影响商贷 想问你一下,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后,如果想在办理商贷再购买一套房,不知道是否受影响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有关是否能办理商贷的问题请你咨询银行相关部门。2015年6月前新生儿缴费次月享待遇
  参加医疗保险的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注意了,目前,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时间已经截止,未按期缴费的城镇居民,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2015年6月前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缴费后,于次月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医保。
  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每到年底都是城镇参7月4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6年度结息公告,共向全市66万缴存职工账户结付缴存利息3.72亿元。 据了解,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日顺利完成2015年7月-2016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共向全市66万缴存职工账户结付缴存利息3.72亿元,平均下来,相当于人均可获利息563.63元。其中,自治区天山网讯(记者李敏燕报道)随着人口流动,退休后到外地随子女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越来越多。养老金作为退休人员最重要的生活保障,异地领取手续费能否取消,这个问题也一直备受退休人员的关注。如今,这个问题总算有着落了。 7月28日,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对外发布:自8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异地取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乌政办[号)要求,我市从日起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 一、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实施后,缴费有何变化? 日起,我市参保城镇居民按时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即可再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一年后办提前还款要收违约金或者一定金额的手续费吗?如果要收比例是多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或手续费。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912 自治区分中心电话:8124 铁路分中心电话:1453 天山区管理部电话:5772 沙依巴克区管理部电话:2809 水磨沟区管理部电话:4096 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管理部电话:9787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理部电话:3882565 米东区管理部电话:6901263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乌鲁木齐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所需资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开户申请,一式两份 2、行政、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企业需提供DD《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3、表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 表二----《住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 二、工伤认定如何办理? 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乌鲁木齐住房变更公积金贷款年限和金额我今年年初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了贷款,7月份单位公积金调整了,请问一下,能重新调整一下贷款额度和年限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贷款发放后,不能变更贷款年限和金额。&#8194;&#8194;&#8194;&#年开始,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农牧民,医保报销目录范围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增多、门诊慢性病种类增加……这得益于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8194;&#8194;&#8194;&#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乌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实施后,住院医疗费待遇享受有何变化? 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调整为9万元(最高支付限额指一个自然年度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总和)。参保城镇居民患病后,年度内住院费用累计在9万元以内的,按照不同医疗机构等级享受医疗待遇:一级医疗机构基本最低上调180元,最高上调957元   新疆日报网讯(王媛媛)7月1日起,乌鲁木齐开始执行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320元,与去年相比上调了180元,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1887元,上调了957元。   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4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自6月1日起实施,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及方式 1、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先携带提取相关资料和《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到所在单位核实,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后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委托管理中心直管的职工,携带并填写上述资料直接到乌鲁木齐职工基本医保政策大调整单位缴费费率由7.5%提高   天山网讯(记者张昕宇报道)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乌鲁木齐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公布乌鲁木齐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标准、医保住院起付线、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等调整
2016年起,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制度实施后,农牧民将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城乡壁垒的打破,也结束了以往“同病不同待遇”的局面。
明年开始,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农牧民,医保报销目录范围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增多、门诊慢乌鲁木齐上调医保慢病最高支付限额今年,乌鲁木齐市对11种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了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徐阿姨的儿子身有残疾,六年前被确诊糖尿病,一直靠打胰岛素治疗,每年光这一项就要花费近4000元。而徐阿姨每月只有1500多元的退休工资,医保全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报道)日起,乌鲁木齐患有慢性活动性肝炎(乙肝、丙肝、丁肝)的参保人员,必须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否则,相关报销待遇将受到影响。   12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乌鲁木齐地区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下发了《加强慢性活动性肝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通知》,网民提问 怎样激活启用社保卡,社保卡的密码该如何设置呢? 市人社局答复 1 社会保障卡如何激活启用 为保证持卡人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必须由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卡面标识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后,才能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金融功能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功能将同时激活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期限在第1―12个月的领取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当前本市标准为899元/月),第13-24个月的领取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当前本市标准为843元/月)乌鲁木齐晚报   公积金贷款取消公证环节   首府调整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12月1日开始执行   本报讯(记者王媛媛)从12月1日起,首府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包括购买首套房不贷款可二次支取公积金、无房户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可支取公积金付房租、取消贷款公证等环节。   昨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我想咨询一下,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合并后,住院的报销比例到底是多少呢?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答复 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乌政办〔号)要求,自2016年起,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与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范琼燕 实习生 许倩) 自7月1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人不能像以前那样当月何时缴社保费都可以,乌鲁木齐市参保单位须在1日至25日缴纳社保费用,灵活就业人员须在20日至25日缴费。   昨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工作,乌鲁木齐市专门下发通知,对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一、社会保障卡的挂失、补办:对于丢失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可拨打1233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和申办银行客服电话,挂失社会保障卡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及金融账户。电话挂失后,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到申办银行受理网点办理书面挂失、补办手续。挂失后补卡业务按照新办卡流程执行,补卡周期约为3个月。 二、临时卡业务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912 自治区分中心电话:8124 铁路分中心电话:1453 天山区管理部电话:5772 沙依巴克区管理部电话:2809 水磨沟区管理部电话:4096 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管理部电话:9787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理部电话:3882565 米东区管理部电话:6901263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晨报讯   日前,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中心信息系统进行的全面升级改造全部完成,新系统上线后,职工的还贷过程将更加轻松。   昨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了解到,新系统上线后,职工购房贷款发放时可直接签订《按月还贷协议》,下月开始正常划扣,减少了职工多跑路。而在此前,职工申请住房公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912 自治区分中心电话:8124 铁路分中心电话:1453 天山区管理部电话:5772 沙依巴克区管理部电话:2809 水磨沟区管理部电话:4096 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管理部电话: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期限在第1―12个月的领取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当前本市标准为899元/月),第13-24个月的领取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当前本市标准为843元/月)血友病、老年性痴呆都将纳入乌市职工医保慢病病种。从明年1月1日起,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新增4种,由原来的22种增加至26种,使得乌鲁木齐市成为全疆慢性病病种最多的地区。记者从乌市人社局了解到,此次增加的4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包括:血友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风湿性心脏病、耐多药结(1)范围:由社区直接管理的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2)本地退休人员 ①范围:原则是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个别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后,特殊原因当时不能刷卡结算的,由街道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负责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申报。 ②签订协议:由社区工作人员帮助破产(关从7月1日起,乌鲁木齐开始执行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1320元,与2014年一样;最高缴存基数为12672元,比2014年上调785元。
  6月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5年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不低于5%,不超过12%;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超过6%。
 您了解基本养老保险吗?您了解如何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吗?您了解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最划算吗?基本养老保险是确保大家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当您达到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了较高的养老金待遇后,一定会认为自己选择参加养老保险是一项非常明智的决定。现将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最划算的有关政策给大家简要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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