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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我曾经用马甲在天涯的某个贴子里跟人辩论乙肝歧视的问题!对手让我说得无话可说,但是仍然坚信,乙肝病毒是可以通过共用餐具传染的,然后公司体检乙肝是应该的,是为了大多数健康人的权益  我是多年的大三阳,刚得知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时侯是在初二的某次体检,当时我们班60人,有6个病毒携带者,这个比率(10%)在我初中、高中、复习班一直保持,大学时我们班我只知道我一个,因为我入学的时侯跟同专业的另外一个班的同学住!但是同一个专业的另外一个班有三个,两个小三,一个澳抗阳性!碰巧的是,我,跟邻班的一个小三,一个澳抗阳性的同学分在同一宿舍,一个宿舍8个人,三个病毒携带者!  刚开始知道自己是乙肝那会,还没有携带者这个概念,只知道自己是乙肝,想治好,然后去买药,那是在我那个小县城的防疫站,那个医生说乙肝也不是难治,只要打针就好了。现在想想他当然是在推销他的药才这么说的了!然后是买了500多块钱的药!打针,受了点皮肉之苦,但好身体没什么不适!可笑的是,我到我们居委会的卫生站去打针,居然用的不是一次性注射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那时侯是94年的样子,虽然早就有了一次性注射器,但人们对使用一次性注射器都没什么概念,那时侯没有人认为这是重要的,也不知有多少人被我感染,但我也没有办法,医生知道我打什么针都没有说什么,我那时初中,更加不知道了!  在县城小地方,当然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初高中的体检抽血都是自愿的,初中以后我就没再抽过血,直到高考,然后地方上当然会保护了,两次高考,都得到了阴性的体检报告(只查两对半的一项,就是看有没有被感染)  然后我进入了大学,直到那时侯,我还只知道我是乙肝,大小三阳没这个概念!大学军训时去体检,然后有问题的再抽血复检!我隐隐感觉到我可能是大三阳的,于是找辅导员说,辅导员说大三阳要休学一年治病。我说,一年治不好的,能治好的话,我早就治了!可能是我有些急了,说话有些艳。辅导员说:“哎,我怎么觉得你在跟我吵架一样?”我当时甚至做好了如果让我休学我就退学的准备,反正我对大学也不怎么满意!  果然,体检下来,大三阳,然后打电话跟家里说要退学,不上了,家里人在电话里说,一定不能退,就是拿钱咂,也要在学校里呆着!于是好在钱是个好东西,当我扔出几百块之后,终于在学校呆下来了,宿舍的人是知道我是大三阳的,只是那个宿舍三个携带者,也没人多说什么,只是注意不跟我们共用餐具!  然后说说我和身边的人对乙肝传染途径的看法,在大三以前,我基本上也认定乙肝是可以通过消化道传播的,大一时的校医就跟问我是不是吃过食堂,我说没有。这是事实,但是我的叔叔是乙肝,在我小的时侯我们家跟他们家经常在一桌吃饭!因此我认识我是被他传染的。复习班的时侯,有一病毒携带者同学来我家里玩,吃饭的时侯,他却怎么也不肯在我家吃饭,说自己有病,然后是我把饭装好,硬塞到他手里的!直到上了肝胆相照,战友告诉我,乙肝的传染途径只有三个:血液母婴和性!我想起来了,小时侯身体是不好的,轻常去打针,好多次还是哭着回来的!那时侯打针的方式是,只对针头消毒的,而针筒,却可能不换药是不消费的,至少在一个晚上是不会去消毒,因为针筒不多!大三以前,我很少跟同学吃饭,有一次跟老乡吃饭,是他一定坚持,然后我说我是乙肝!然后我坚持用了公筷!嗯,还有两次,都是用了公筷的!但是班里的两次聚餐我都没有去!第一次大一是真心的不想害人,第二次到了大四了,我知道它的传染途径之后,就是有些不屑了,既不屑与非乙肝人士一起吃饭,更不屑解释!  身边的非乙肝人,高中时碰到的一般都是不怎么在乎的,高中跟人吃饭,从来没有公筷这一概念!有一个同学得意洋洋地跟我说,他是天生的抗体。有一个同学说,他打过疫苗了!没事,这个同学不仅不在乎,还帮另一个毒携带者同学代抽了几次血!大学时的同学基本上都很在乎这个!在我的同学之中,唯一一个不怎么在乎的人跟我吃了一阵饭之后又说怕我传染了!那时侯我已经很明确地知道乙肝的三个传染途径了,却没有解释!误会就让你误会吧,我也不在乎一定要跟你一起吃饭!还有一同学,经常去打炮――我的意思是去找妓女――我问过他,你不怕中头彩吗?他说,不怕,我有套呢!然后过了不久,有一次偶尔他自已说起乙肝,说某人经常跟不太熟的人一起吃饭,也不怕被传染乙肝!我说,一起吃饭不会传染的。他好像觉得我很无知的样子,不想跟我争!我又说,有疫苗啊!他说,那是大一的时侯打过的,现在只怕早就不管用了!――这就是我们的现状,有些非乙肝的人认为去找妓女时用安全套不会被感染性病,而跟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吃顿饭就有可能被传染!可我奇怪的是,他居然也知道乙肝打过疫苗经过多年后效力会减弱!  我想社会上还有一种态度就是,我不歧视乙肝,但是我的公司最好不要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从各大媒体对乙肝的报道就可以看出,一方面,每次歧视的新闻,媒体们纷纷报道,并站在病毒携带者的一方,另一方面,对于进入自己公司的携带者仍然会抗拒!我想央视如此,南方如此,天涯同样!  今天晚上上通宵,原因是我被炒了,想来下载一些相关资料!然后看到了香港和美国关于乙肝的一些描述,才知道,我们对乙肝的想法有多么地可笑!  为了大多数人的权益这话没有错,但是要看我们是否对你构成威胁!  我知道,楼下的的一定会有人跟我辩的――乙肝就是可以通过消化道传染!――可问题是,请你们举出例子来,以下我会拿出是中国卫生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以及美国斯坦福大学亚裔肝脏中心的文章,每篇均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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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肝是否真能冶   问: 尊敬的卫生部的同志们,你们好!我是一位患者,鉴于现在的很多医院都打出冶疗乙肝的旗号而每天晚上都在电台里播出用什么什么各种各样的方法能冶疗。作为一位听众,我不知道能否相信。于是向各位咨询一下,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医疗水平能否真能冶疗转阴。希望有那一位在行的给予一些指点。如能给我个答复,不甚感激!谢谢!   答: 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    一、乙肝是一种危害大的严重传染病,但可以通过接种乙肝疫苗和其它措施预防。  二、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的关键。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并全程接种三针乙肝疫苗。  四、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已经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管理,免费接种。  五、推广新生儿以外重点高危人群接种乙肝疫苗。  六、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使用安全自毁型注射器或经过严格消毒的器具,杜绝医源性传播。  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八、目前,乙肝病毒感染尚无理想的特异性治疗药物,医学科技领域亦尚未攻克有些媒体广告宣传的“转阴”“根治”等难题。  九、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定期接受医学观察和随访。乙肝患者要规范治疗、定期检查。  十、乙肝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预防乙肝是全社会的责任。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http://www./moh/main?fid=open&fun=show_public_question&seq=3256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   当前,由于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映强烈。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认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我国是乙肝高流行地区,每年报告乙肝新发病例近100万。按照1992年全国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推算,全国约有1.2亿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传染病防治法》将乙肝列为乙类传染病,国家制定了控制乙肝的五年防治规划。由于接种乙肝疫苗可以有效预防乙肝病毒传播,因此国家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重点人群。   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   (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三、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和健康权益   (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的规范和指导,防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发生就业歧视问题,依法调处因劳动者感染乙肝病毒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卫生部门的配合下,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定期对劳动者开展体格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平就业的和谐环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实现公平就业的舆论宣传工作,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乙肝疾病和传播途径。要指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观念,消除就业歧视现象,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 培训就业司
  http://www./gb/zxwj//content_179851.htm
  《食物卫生守则(摘要)》  简体版 http://sc.info.gov.hk/gb/www.fehd.gov.hk/publications/code/allc_5c.htm#1  第五章 个人健康与卫生及员工培训  5.1
个人健康与疾病  (a)
食物业处所经营者须确保所有处理食物的员工:   (i) 没有腹泻、呕吐、发烧、咽喉痛、腹痛或黄疸病等疾病或传染病的症状;  (ii) 并非霍乱或甲型肝炎等经食物传播的疾病的带菌者;以及  (iii) 身体外露部分没有流脓伤口或疮肿;耳朵、眼睛及鼻子亦无流出物。  (b)
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食物处理人员须立即向管理层报告病情或病征及向医生求诊,并应立即暂停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食物用具或设备。  (c)
被卫生主任勒令停止参与食物业工作的食物处理人员,须先获得卫生主任的书面批准,才可再次处理食物。  备注:《食物业规例》第24条规定,任何人士如准许有上文第(a)及(c)项所述病征的人员参与处理食物的工作,即属违法。      繁体版 http://www.fehd.gov.hk/publications/code/allc_5c.htm#1  第五章 個人健康與衞生及員工培訓  5.1
個人健康與疾病  (a)
食物業處所經營者須確保所有處理食物的員工:   (i) 沒有腹瀉、嘔吐、發燒、咽喉痛、腹痛或黃疸病等疾病或傳染病的症狀;  (ii) 並非霍亂或甲型肝炎等經食物傳播的疾病的帶菌者;以及  (iii) 身體外露部分沒有流膿傷口或瘡腫;耳朵、眼睛及鼻子亦無流出物。  (b)
受到或懷疑受到傳染病感染的食物處理人員須立即向管理層報告病情或病徵及向醫生求診,並應立即暫停所有可能會直接或間接接觸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觸食物用具或設備。  (c)
被衞生主任勒令停止參與食物業工作的食物處理人員,須先獲得衞生主任的書面批准,才可再次處理食物。  備註:《食物業規例》第24條規定,任何人士如准許有上文第(a)及(c)項所述病徵的人員參與處理食物的工作,即屬違法。      英文版 http://sc.info.gov.hk/gb/www.fehd.gov.hk/publications/code/allc_5.htm#1  CHAPTER
5  PERSONAL HEALTH, HYGIENE AND TRAINING OF FOOD HANDLERS   5.1
Personal Health and Illnesses  (a) Operators of food premises should ensure that all staff engaged in food handling are:   (i) free from any symptomatic signs of illnesses or communicable diseases such as diarrhoea, vomiting, fever, sore throat, abdominal pain and jaundice, etc.;  (ii) not carriers of food-borne diseases e.g. cholera, hepatitis type A; and  (iii) not suffering from discharging wounds or sores on any exposed
or from discharge from their ears, eyes or noses.   (b) Food handlers suffering or suspected to be suffering from a communicable disease should immediately report their illness or symptoms of illness to the management and seek medical treatment. They should be immediately suspended from engaging in any work that may allow them to come into contact with food, food contact surfaces, food utensils and equipment.  (c) Food handlers ordered by health officers to cease working or taking part in food business should have written clearance from health officers before returning to handle food.  Note: Any person who permits persons suffering from a condition mentioned in (a) or (c) to take part in food handling activities commits an offence under section 24 of the Food Business Regulation.     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
http://www.fehd.gov.hk/  http://sc.info.gov.hk/gb/www.fehd.gov.hk/publications/code/code_indexc.htm    本摘要是香港关于食物业从业人员的个人健康与疾病的相关条款。香港的法律在大陆不能适用,我引用的主要是为了说明,在香港,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做厨师的,其中列举到了甲肝(hepatitis type A),但是没有列举乙肝,根据法律文件必须要有完整性的原则,说明乙肝不是经消化道传播!从医学的角度上讲,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做厨师的,一般的工作接触不会传染乙肝!在名人中,天王刘德华正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仍然跟人拍吻戏!也没听说谁被他伟染了!  
  啥 性也传播乙肝?- -+ 头一回听说...
  史丹福大學亞裔肝臟中心
http://liver.stanford.edu/simp/Edu/Edu_hepbinasians.php    亚裔与B型肝炎需知  为甚么亚太裔须要注意乙型肝炎?  在所有族裔中,亚裔患乙型肝炎的比率最高。美国亚太裔患慢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患者)的比率多达15%,其他美国人只占 0.3%。在中国,台湾,韩国,越南出生的成年人比率最高(10-20%)。 在美国大约一百五十万的乙型肝炎患者中,亚太裔人占了一半以上,而在三藩市湾区的人口则有超过一百三十万美国亚太裔亦有这危险。亚太裔人口中,最普遍的感染途径是在分娩程序中,病毒由母亲传染给婴儿。 美国患有慢性乙型肝炎的婴儿,54%是生於亚太裔母亲。虽然国家有免疫注射的指引和设施,但美国亚太裔的儿童接受免疫注射的比率仍然偏低。全世界有很多儿童仍没有接受免疫注射,许多成年人可能是患者。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大约有四亿人是乙型肝炎患者,其中很多人对自己的病情,是全不知情的。大部份乙型肝炎患者是没有症状的,但他们可以把肝炎传染给别人和患上肝癌。此外,美国亚太裔患上肝癌的比率高於美国白人1.7至11.3倍之多(华裔是六倍之多)。     乙型肝炎是怎样在亚太裔中蔓延的?(updated)  大多白人或成年人乙型肝炎是由接触到患者的血液如输血,共用针筒,及无防护的性行为传染的,在成年后感染,只有小数(10%)会转成慢性乙型肝炎; 绝大多数亚太裔是在婴儿或幼儿期受到感染。通常乙型肝炎的病毒是在分娩程序中,由母亲传染给婴儿。婴儿的母亲通常不知道自己是患者。幼儿期亦可以透过与受感染者的血液亲密接触,如与未包扎的伤口接触或共用受到血液污染的牙刷而感染。婴儿和幼儿期感染乙型肝炎,虽然多无症状,但变成慢性肝炎和患者的危机高於30-90%,而在成年时期感染进而成为慢性肝炎和患者的危险只有10%。 不同於其它肝炎的是,乙型肝炎并不会像其他类型的肝炎,是不会藉肮脏的水或食物传染的。     为甚么乙型肝炎常常诊断不出?  乙型肝炎是危险在於其传染和进展均是无声无息的。很多乙型肝炎患者都没有症状,他们觉得自己颇为健康。如果没有接受正确的测试,他们的肝功能甚至在普通验血中也没有问题,这样,他们便以为自己健康没有问题,其实这是个假象。如要诊断出你是否乙型肝炎患者,医生必须指定病人接受一种特别的验血,检验血中是否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如果有的话,便是已变成乙型肝炎患者。因为很容易忽视发现乙型肝炎,甚至对于医生,所以,病人要明确地要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的检验。如能及早发现,不但对患者有利,更可防止这病无声无息地在这世代和以下的世代中继续传染及散开。  
  史丹福大學亞裔肝臟中心(斯坦福)  http://liver.stanford.edu/trad/JRC/JRC_brochures.php    以下这些链接是一些图片,均来自于以上的网址,是PDF格式,我把它转变为了JPG格式,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下载原文件看!    教育宣導小冊  小冊子
所有分發的小冊子均可在這裏用PDF格式看到。歡迎隨意閱讀這些小冊子。  /upload3/AA78CA3B3_500.jpg  /upload3/B7E2E37FFF4C83C76CD_500.jpg  /upload3/4E92D416E27F6A3F21BDE9E14DC71_500.jpg  /upload3/F11D1F1FA8C7B861ECF_500.jpg  /upload3/CC5C6C8B_500.jpg
  我有些朋友是乙肝携带者,我一直和他们一起吃饭,一个锅,一个碗,我也没得乙肝。    卫生部说了没事了,怕个毛,你以为他们闲的JB疼要在这儿哄你啊。    不过人这个东西嘛,说实在话真的很虚伪的,尤其是现在的中国人(古代中国人啥样咱没见过,只是总听什么人心不古之类的屁话,感觉古代中国人应该没有咱们现在这么虚伪吧。)!    中国人愚昧这谁都知道,所以要由法律来保护你们,可惜咱中国的法律又像是一个P,没保护好你们的权利,咋办!!!    不过感觉过几年会好些的吧。    
  我们宿舍老大是乙肝携带者,大学时经常和他打牌赢他的钱再去买酒一起喝的。    毕业后就是因为这个JB乙肝歧视!他苦了两年!!!    妈B的,两年哦,还好他熬过来了,当时他还天真,说国家有什么什么文件说不准歧视乙肝患者,说找工作应该没什么问题吧,结果他老老实实说自己是小三阳,结果公务员都没的干。    唉,想起来就不爽,像是吃了大便似的。  干~~~~  祝楼主幸福  希望我们老大快乐!!
  关于性传播...和母婴传播 ,难道一个孩子天生就注定要得乙肝?有什么途径避免?
  作者:free0022 回复日期: 6:19:54 
    关于性传播...和母婴传播 ,难道一个孩子天生就注定要得乙肝?有什么途径避免?  ====================================  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的关键。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并全程接种三针乙肝疫苗。  这个方法可以保证97%的健康宝宝!  
  作者:幽明空谷 回复日期: 5:58:56 
    啥 性也传播乙肝?- -+ 头一回听说...  ===============================  你肯定只听说过不能跟有乙肝的人一起吃饭!
  我同学今天刚得到消息用人单位说他体检不合格被pass了
    他怀疑自己是乙肝
说今天要去医院抽血检查的
    我跟他关系非常好
经常在一起喝酒吃饭
    楼主你确定乙肝是不能通过饮食传染的吗
??    我也有点小担心
因为我听别人说 他的亲戚有乙肝都是不能在一起吃饭的
  原来是这样的。谢谢楼主普及知识,以前我还以为共用餐具是传染的呢,也曾经远离病毒携带者的朋友同学,今天明白了。    但是还有问题想问楼主:  1、乙肝病人(含携带者)的唾液中是否有乙肝病毒成分?  2、如果唾液中没有病毒,那么如果病人口腔或者牙龈出血或者非觉察性的少量渗血,沾到了盘子或菜上后会不会传染给整个消化系统没有任何伤口的健康人?  3、问题二中的无伤口人换成有伤口人(比如口腔溃疡、牙龈出血、嘴唇咬破、胃出血、痔疮出血等等),会不会被感染?    这问题问的有点钻牛角尖了,不过却是我们应该知道的也不容回避的问题。我对这个领域了解的太少了,很多东西不明白。观察自己的内心,其实最介意的是这个。所以进一步的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真诚等待楼主解答。
  作者:Billy0411 回复日期: 6:37:26   =======================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也说不清楚,毕竟我也不是专业人士!  我只给你看我引用的文章和图片!你自己做判断!        一、乙肝是一种危害大的严重传染病,但可以通过接种乙肝疫苗和其它措施预防。    二、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的关键。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并全程接种三针乙肝疫苗。    四、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已经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管理,免费接种。    五、推广新生儿以外重点高危人群接种乙肝疫苗。    六、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使用安全自毁型注射器或经过严格消毒的器具,杜绝医源性传播。    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八、目前,乙肝病毒感染尚无理想的特异性治疗药物,医学科技领域亦尚未攻克有些媒体广告宣传的“转阴”“根治”等难题。    九、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定期接受医学观察和随访。乙肝患者要规范治疗、定期检查。    十、乙肝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预防乙肝是全社会的责任。     /upload3/B7E2E37FFF4C83C76CD_500.jpg  这张图上说有“乙肝是怎样传播的?”这一项!  /upload3/4E92D416E27F6A3F21BDE9E14DC71_500.jpg  这是英文版!      史丹福大學亞裔肝臟中心(斯坦福)    http://liver.stanford.edu/trad/JRC/JRC_brochures.php  这是图片的来源,PDF格式,大家可以去下来看!
   呵呵   
冰冻三尺 非一日之寒。  
我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受到歧视太多了,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  真的不在乎我是小三的恐怕除了父母,就是不会碰到我的网友吧      现在不指望别人能明白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危害,传染性。也不指望政府对消除歧视能有什么真正的作为。    
我已经努力了2年 再努力一年 ,可以移民到美国去了……     再次对内地公众及官府表示失望!  
    /upload3/B7E2E37FFF4C83C76CD_500.jpg  这张图上说有“乙肝是怎样传播的?”这一项!我摘抄下来!一字不易!  乙肝是怎样传播的?  乙型肝炎是一种由血液和性交传染的疾病,它的传染方式和爱滋病相同,主要经由:  血液接触:如输血或通过被血液污染的医疗器械和反复使用针头,针筒传染。被血液污染的牙具、剃刀也是相互传染的方式。  分娩:通过携带病毒的孕妇在生产过程中传染给新生婴儿。  性交:通过无防护的性交传染。    大部分的中国人是在婴儿期或幼儿期受到感染,母婴传播和反复使用针头、针筒是主要原因,共同饮食、握手、拥抱、亲吻、打喷涕和一般的接触都不是乙肝的传染途径!    /upload3/4E92D416E27F6A3F21BDE9E14DC71_500.jpg  这是英文版!        史丹福大學亞裔肝臟中心(斯坦福)  http://liver.stanford.edu/trad/JRC/JRC_brochures.php  这是图片的来源,PDF格式,大家可以去下来看!    很多问题我是无法解释的,因为我不是专业人员,但我能找到美国和香港的相关资料,相信这已经足够了!因为这是专业人士给我们的答复!
  乙肝病毒的生存能力和感染能力较强,能够在人体外存活七天以上,很容易通过接触而感染人体。乙肝病毒存在在血液,
精液,阴道的分泌物,月经的血液和
母奶,眼泪和尿道被感染的人群,在血液和浆液中发现高浓度的乙肝病毒。乙肝病毒必须能够通过
破损的皮肤或者粘膜
进入血液循环,再入侵肝脏。    母婴传播。是目前我国乙型肝炎病毒传染的最主要原因。患有急性乙型肝炎   和携带HBsAg的母亲都有可能将乙肝传染给新生儿。这种传播的本质是经血途径传   播。   ◆经血途径传播。包括输入含有乙型肝炎病毒的血液和血制品,不洁的注射、手术、拔牙、文身、针灸、穿耳孔、内窥镜检查和医务人员的意外刺伤等。现在由于加强了对献血员的筛查,由输血造成的乙肝传播已经很少。但是,少数HBVDNA阳性,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的血液还是可能漏检。所以,经血液途径传播乙肝还没有完全杜绝。   ◆医源性传播。主要由于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非一次性注射器、内窥镜引起。所以,应该大力推行一次性医用器械。现在国家正对内窥镜的消毒制订更严格的消毒规范,此举可大大降低医源性传播。   ◆性传播。性传播的HBsAg阳性率为5.44%,而社会生活中一般接触传播的HBsAg阳性率仅仅为0.68%。所以,在家庭中,HBsAg阳性的配偶较之其他家庭成员更容易感染乙肝。性乱是造成乙肝性传播的重要原因。       ◆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接触传播。这种情况主要指有体液交换的生活接触,如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卫生用品。所以,家庭成员间的传播较多见。此外,约40%的慢性感染者唾液中含有病毒,所以唾液也可能造成传播。但是,共用办公用品、交换钱币、公共用餐等,一般不会造成传播。      楼主,无意与你作对.客观的说,乙肝大三阳的确主要通过血液,性生活,母婴传染.一般大家一起吃个饭,问题不是很大。  但是,当今社会,生活忙碌的现代人常患有口腔溃疡,牙龈出血等口腔疾病,,因此口腔难免有破损,这时,若与大三阳频繁接触,可能产生相当于血液传染的结果,因此也是能传染的.  因此,一般医生建议对于家庭中有大三阳者,成员间尽量取分餐制度.    至于单位因此开除,个人认为没有必要,除非是餐饮行业或需要与人群大量接触的行业.  
  反对乙肝歧视的帖子是一定要顶D。。。。。。
  真的不想说了,我也有这个病,被害得够惨,进大公司根本没戏,再有本事都有没用,只能进那些招不到人的黑厂,天天累得贼死,妈的,偏偏这个病就不能太累,一累就加重,草TMD,什么鸟ZF,简直让我们1.4亿人没法活了
  作者:公子小_白 回复日期: 7:09:49   ===========================  你的话全是你自己的,你没有给出数据来源,不足为信!  等你把你的来源贴出来再来讨论你提出的问题!  我的言论每一句都是有来源的!在斯坦福,他们的网站上没以什么大小三阳来分什么传染强弱吧?
  昨天看TVB
知道香港地区原来也有10%的乙肝感染者
而他们比我们幸运的是
他们从来不要求作此项体检
    悲哀啊
  请大家都都一起讨论    
楼主,其实你在犯一个很简单的错误,但我理解你为什么会犯这个错误。你采取的论证方式是片面的,但凡对我有利的证据皆来着不拒,而与我观点相反的论据,哪怕再权威也弃之如鄙履。  
你要来源,这本不难,只要你以平和心态稍加搜寻,可谓遍地都是,在此,我举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    
你对Z F 的医院医生不放心,因此,我举的是军队的例子。如果你对中国的现状有一定了解,应该能知道,这是政府系统无法直接影响到的处所,政府的政策不至于影响他们的判断。另外,中国许多最高的医疗水准在哪,想必你也清楚,实在不清楚,只要了解一下中国最有权势的人一般喜欢在哪里看病就明白了。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我的资料的所谓的出处,来源——    
中国人民解放军302医院创建于日,是全军唯一的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是全军传染病的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和信息中心,担负着军委、总部及驻京部队数百个单位共几十万官兵的传染病收治任务,负责全军疑难重症传染病会诊、转诊及驻京部队艾滋病的收治,同时也精心收治来自全国各地的传染病患者和外宾。    医院全军传染病研究所被确定为全军医学专科中心,艾滋病与病毒性肝炎防治实验室被批准为全军医学重点实验室,医院、临床中药学和中西医结合肝病科分别被列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医院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认证机构。   医院主治:各型病毒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癌、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艾滋病、感染性腹泻、流脑、乙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等40余种常见、疑难传染病及其它感染性疾病。在慢性重型肝炎、重度高黄疸肝炎、早期肝纤维化、小儿肝病、流行性腮腺炎、艾滋病、各种感染性腹泻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及研究方面,填补了多项军内外空白,创造了诸多国内第一,有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这应该说是我国最权威的传染病研究防治中心了吧。  再看——    解放军302医院杨永平教授 ——感染内科主任、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曾留学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匹兹堡大学器官移植中心,从事传染病临床于基础研究近20年,在肝病慢性化及重症化和自身免疫性肝病的诊断及治疗上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和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获总后科技新星称号。     这应该是这方面的权威了吧,他留学的约翰霍普金斯,在医学方面应该比斯坦福更为权威吧。    好,请看——      谈乙肝传播途径——    杨永平:现在公认来讲是五个方面:      第一,母婴传播。      第二,医源性传染。在医院的检查治疗过程因使用未经严格消毒而又反复使用被HBV污染的医疗器械引起感染的,这个叫医源性传播,包括手术、牙科器械、采血针、针灸针和内镜等。      第三,输血传播:输入被HBV感染的血液和血液制品后,可引起输血后乙型肝炎的发生。      第四,密切生活接触传播:包括一起吃饭,生活当中只要皮肤黏膜有受到损害,那就有可能被感染。      第五,性传播,对于乙肝患者是可以通过性传染的,性传播也是属于体液传播的一种。      目前蚊虫叮咬不被确认为传染途径。到了传染病医院看着患者,被蚊子叮了一下就恐惧得不得了,没有必要。      乙肝病毒可以在体外生存多长时间?      杨永平:乙肝病毒属于耐热的病毒,和丙肝不一样,丙肝病毒不耐热。在31℃到32℃之间,乙肝病毒可以在体外生存六个月;60℃可存活达到一个小时;98℃可耐受1分钟。 所以说乙肝病毒是一个很耐热的病毒,在低温下,负20℃可以存活15年,乙肝病毒在体外的生存还是比较顽强的。      请注意第四个传播方式。楼主,我再强调一次,不是为了和你作对,仅仅是希望大家能正确认识这个问题,科学对待它。我的态度是,既没有必要草木皆兵风声鹤唳,但也必须要有必要的应对措施。想必您也不希望扩大传播,尤其是您的家人。  
  呵呵,乙肝们怎么了?就喜欢粪青打棍子。谁歧视你们了?人家为了自己健康保护自己也成了对你们的歧视?
  中国血肝大流行的原因就是共用针筒。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餐具成了替罪羔羊,而不幸的被感染者更加因为餐具传播论遭受歧视。中国某些部门,为何不敢出来面对事实。
  同意“公子小_白”  中国乙肝问题的症结在于公共医疗保障缺失。  乙肝在日常生活接触的低传染率≠零传染率。  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预防免疫措施,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是最重要的。
  客观的说,密切生活接触传播是乙肝的一条传染途径,但也是传染几率最小的一条途径。    这条途径的传播,是粘膜传播,最大的可能性是性接触,然后是口腔接吻,伤口破损等。    事实上,即便是多年无保护性交的夫妻之间,被传染上乙肝的可能性都不高(这是有统计结论的)。因为抵抗力正常的成年人,可以有效的抵抗(90%左右的几率)来自粘膜传染的病毒。    实际上,密切生活接触中,最大的传播对象是抵抗力较弱的小孩子和病人。    至于吃饭,根本不是一条传播途径。理论上的吃饭传播,必须有带菌者的粘膜组织脱落到饭菜里,正常人又正好吃进去,正好又有伤口,正好伤口又接触到对方的带菌组织,正好又被传染,正好又没抵抗得了。    哪有这么多正好!?所以,各大卫生组织的结论都是公共场合不会随机传染,包括用餐。
  乙肝各种途径传染几率比较(从高到低):    1。血液传染(几乎100%,而且载毒量大,人体难以免疫);  2。母婴传染(30-60%,医疗阻断后可以降到5%以下);  3。医源传染(血液及各种体液传染,传染率不定,视具体传染载体,总体风险很高,对医患双方的威胁都很大,必须防止)  4。性传播(10%左右,鉴于此种传染途径,人体免疫系统往往可以起作用,最终被感染率大约为1%-5%,使用避孕套可以有效的阻碍这种传播)  5。其他密切接触传播(1%以下,对婴幼儿/免疫缺陷病人则高许多)  6。其他非密切接触和随机基础,包括用餐(感染几率0,统计学上的极小不确定值)。  
  大部分乙肝危害:        1 吃大桌饭有一定几率传染(中国分餐制太难,不可避免)        2 生活不能太累,这要养, 男人事业要拼,怎么办?        3 孩子问题可以医学解决防止,貌似不难      中国因为乙肝人多,思想又落后,饮食习惯,以前的针同问题    所以比较麻烦,宣传也不到位,N多人不懂    歧视不应该,但是会传染,生活有影响是肯定的,如何解决? 某些患者自己也不注意  
  如果一定有人觉得“只要有任何一丁点风险,都要防止”。    那只能说这是一种非理性的过保护心态。    人类的工程科学在任何领域都无法达到这种理想状态,社会公共医疗资源也不可能支持这种幻想。    更何况,这涉及到HBVer的生活尊严和工作机会。这种心态事实上是“牺牲他人权利,为自己获取不合理利益”,应被社会谴责和制止。
  1。吃大桌饭有一定几率传染(中国分餐制太难,不可避免)  -------------  吃大桌饭没有几率被传染(统计意义上的几率)。    这是消除乙肝歧视,最需要首先澄清的地方。      但乙肝造成的工作体力下降和医药费上涨是不可避免的。    但这就是政府和社会道德应该负起责任的地方,应该从法律和道德上明确:乙肝病人的社会消耗应该整个社会负责。    
  但是歧视仍然是无处不在的,悲哀啊
  我的男朋友被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其实他自己一直都知道,我并没有怪他,我想,他是害怕会给我带来困扰吧。而我在得知以后,不是没有困扰,我担心以后我们的孩子会否被传染,也担心家人的健康。我并不会因此离弃男友,却也因此感到忧心。
  我也被歧视了。还是人事局。    本来都已经可以录用了。后来查出来是病毒携带者。人事局那边搞社保的有医生,医生说我的情况基本上不传染。    但某小领导找到我说,像我这种携带者公务员也不会录取的。我说,可以的,体检条例已经废除这一项了。他说,但是人家内部知道的话还是不愿意录取的。    
  现在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态度是太过分了。但是如果拼命宣传同桌吃饭100%安全,是不是也有点过分?往另一方向过分了?
  作者:pandorall 回复日期: 9:25:21 
    我的男朋友被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其实他自己一直都知道,我并没有怪他,我想,他是害怕会给我带来困扰吧。而我在得知以后,不是没有困扰,我担心以后我们的  ------------------  我是建议这种情况,当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携带者应该向对方告知自己的健康情况。这首先是防止对方被感染,其次也是因为对方确有知情权。    乙肝,从携带到发病有不同的病程期。处于不同病程的人,健康状态是很不同的。    小三阳,病毒载量低于10的4次方的,很有可能肝功完全正常,传染性也非常低,处于临床健康状态。如果保持得好,可以终身不发病。    而正在活跃期,甚至已经发病的人,则是病人。并且一些不注意生活健康和保养的病人,已经出现周期发病的情况,这样的人,劳动力大大降低,并且面临肝硬化的危险。    所以,HBVer的对象应该了解这些情况,判断自己是否决心和对方牵手走下去。      另外,怀孕生子问题。    父亲携带母亲健康的情况,婴儿孕育生产哺乳都不会有被感染威胁。唯一的威胁来自于父亲的接触。    所以这种情况,应该对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在抗体建立起来之前,杜绝父亲和婴儿太多的亲密接触。
  作者:dudumimi 回复日期: 9:47:10 
    现在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态度是太过分了。但是如果拼命宣传同桌吃饭100%安全,是不是也有点过分?往另一方向过分了?  -----------------  同桌吃饭不传染,是从统计意义上说的,这是严格的说法,如果要阐述,可以说成:    同桌吃饭被传染的概率在统计上约等于0,并趋向于0点的统计偏差小于统计分辨率。    这样的描述,普通大众是难以理解的。    所以宣传成“同桌吃饭100%不传染”,我认为是正确的科普用语。
  乙肝病毒最危险的传播途径是人的体液和血液。和乙肝患者一起吃饭,除非患者把带有病毒的唾液沾在食物上,被你吃进嘴里,而你又刚好患口腔溃疡,而这些病毒又碰巧在溃疡部位,你才可能感染乙肝病毒。母婴传播多是分娩过程中母亲有病毒的体液进入孩子体内,而在腹中的孩子吸收母体的营养,多数是正常的。   
  人们歧视和害怕大都因为 不了解 对任何事物从来都是这样 同性恋 性病 艾滋 人妖 ,。。。楼主 天下比你痛苦的人 还很多,不必这么激动 好好治疗
快乐生活 快乐自己 快乐身边的人 就行了 每个人其实就那么几十年。。。
  国外有学者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两只大猩猩,一只携带乙肝病毒,一只没有,把患乙肝大猩猩胃里的食物转移到正常大猩猩的胃里,等到这只正常的大猩猩把食物消化掉,并没有在它的血液中检测到乙肝病毒。然而危险的是,用一个牙刷为患乙肝的大猩猩刷牙,这个牙刷不经处理,再用它为正常大猩猩刷牙,结果,这只正常的大猩猩不幸感染乙肝病毒。         这个实验提醒我们,和乙肝患者一起生活不必大惊小怪,应注意不要和患者共用牙刷、剃须刀等能够导致体液和血液传播的危险物品就可以了。
  作者:janehotmail 回复日期: 9:59:45 
    乙肝病毒最危险的传播途径是人的体液和血液。和乙肝患者一起吃饭,除非患者把带有病毒的唾液沾在食物上,被你吃进嘴里,而你又刚好患口腔溃疡,而这些病毒又碰巧在溃疡部位,你才可能感染乙肝病毒。母婴传播多是分娩过程中母亲有病毒的体液进入孩子体内,而在腹中的孩子吸收母体的营养,多数是正常的。   -----------  事实上,所谓理论上的吃饭被传染。并不是被口水传染,而是携带者的口腔粘膜等组织脱落出来,再接触对方的患处等等传染的。    唾液虽然也携带病毒,但是载毒量太小,不足以接触传染,这是有医学证据的。    母婴传染,据我所知是分娩哺乳等过程中传染的机会最大,孕育过程反而不怎么传染。
  我也是肝炎的
  真的还有这么多人不知道传播途径吗?  说句心里话,虽然我知道一起吃饭不会传染,但是仍然会担心...  我觉的这应该是大多数人的心理吧
  携带者一般不会发病,不会通过日常行为传染。  因为每个人周围其实都有很多这样携带者,你不知道而已。  反正我不在意。  不过好象这个遗传,  所以结婚时候要注意一点。  当然以前有人还发帖子说什么,  父亲是携带者,所以儿子出生后坚持不接触他,直到儿子注射了疫苗才抱他什么的。  纯粹是一点知识没有。  第一,如果传染,那么遗传就是最大的传染了,根本在接触以前就早有了。  第二,疫苗又不是毒药,一针下去立杆见影就有了免疫,一般疫苗都要几天后才真正见效。刚打完针有什么用?还打完疫苗再去抱儿子,显得自己很明白的样子!
    作者:我和你的谐 回复日期: 7:43:49 
    昨天看TVB 知道香港地区原来也有10%的乙肝感染者 而他们比我们幸运的是 他们从来不要求作此项体检         悲哀啊   ---------------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乙肝歧视!  
  作者:疯狂的诈骗犯 回复日期: 9:19:46 
    1。吃大桌饭有一定几率传染(中国分餐制太难,不可避免)    -------------    吃大桌饭没有几率被传染(统计意义上的几率)。        这是消除乙肝歧视,最需要首先澄清的地方。            但乙肝造成的工作体力下降和医药费上涨是不可避免的。        但这就是政府和社会道德应该负起责任的地方,应该从法律和道德上明确:乙肝病人的社会消耗应该整个社会负责。        ---------------------------------------------------------  你算老几?得个乙肝就牛B上天了?
  疯狂的诈骗犯 回复日期: 9:19:46        吃大桌饭没有几率被传染(统计意义上的几率)。            这是消除乙肝歧视,最需要首先澄清的地方。  ------------------------------------------------------    真TMD废话,你个垃圾,首先你就要尊重别人!人家为什么要冒着被你传染的风险来和你一起吃饭?就是为了证明别人不歧视你?你TMD别太自私了!你TMD就不能分餐吃?还说什么吃吃大桌饭没有几率被传染(统计意义上的几率),你懂个P统计!我还可以说你和AIDS患者一起作爱,也是没有机率被传染(统计意义上的机率).    
  楼主,你知道很多小孩,甚至有些成年人还怕鬼吗? 他们怕的是什么呢... 当你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就明白为什么有人歧视你...这绝不是说乙肝是鬼,这仅仅是人类对传染病恐惧的一种正常表现,能够克服这种恐惧的人是少数...你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要求大家都要克服这种恐惧.或者说没人有这个能力...
  to nishi167:    1。本人没有乙肝;  2。请你不要满嘴喷粪;  3。你不懂概率就滚开,记住这个结论就行了,如果你不相信,那是你自己的事。  4。和AIDS患者做爱,没有几率被传染?你去报纸上公开发表这个言论呢?保证你第二天就进警察局。
  to 学_海云风:    正确的知识有助于克服迷信和偏见,当然完全消除,我觉得也不可能。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代表理智的国家卫生机构和立法机构就应该强制力压制这种迷信和偏见。
  to 李慕紫:    你关于父亲/婴儿的乙肝传染关系的理解完全是错误的。    1。乙肝不是什么“遗传病”,而是“母婴垂直传染病”。传染来源于母体和胎儿婴儿的孕育分娩哺乳环节。    和父亲的精子毫无关系,所谓遗传病,是指基因遗传,并没有什么病毒遗传的说法。人类目前还没有发现任何一种病毒可以通过精子一直传递到胚胎乃至胎儿。    2。婴儿对乙肝免疫的建立。    你错误理解了我的话。不是什么打完针之后就可以了,乙肝疫苗注射到体内并产生抗体需要时间。就成年人而言,一般至少需要1-3个月,所以成年人的疫苗是半年内注射三针。    婴儿类同,但好像有其他方法。总之,需要建立起抗体以后才能确保抵御普通情况的乙肝病毒感染(有时有抗体都无法抵抗血液传染),这不是立即或者什么几天之内的事情。    而建立抗体之前,都必须小心父亲和婴儿之间的接触传染。
  大学时有一铁哥们,几乎天天一起吃一起玩,我们几个哥们没一个嫌弃他的,最后不都没事.他是小三阳.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阿门.
  作者:wdcaesor 回复日期: 6:07:31 
    我有些朋友是乙肝携带者,我一直和他们一起吃饭,一个锅,一个碗,我也没得乙肝。        卫生部说了没事了,怕个毛,你以为他们闲的JB疼要在这儿哄你啊。  -----------------------------------------  卫生部还说过北京没非典,怕个毛,你以为他们闲的JB疼要在这儿哄你啊。  
  这个诈骗犯很好!很对俺的脾气!赞一个!
  作者:疯狂的诈骗犯 回复日期: 11:55:47 
    to nishi167:        1。本人没有乙肝;    2。请你不要满嘴喷粪;    3。你不懂概率就滚开,记住这个结论就行了,如果你不相信,那是你自己的事。    4。和AIDS患者做爱,没有几率被传染?你去报纸上公开发表这个言论呢?保证你第二天就进警察局。    ---------------------------------------------------------  TO 你这个垃圾:     1.你有没有乙肝你自己清楚.关我鸟事.  2.我估计你这个鸟人就是那种明明就有大三阳却硬要和别人吃饭时不使用公用筷子!为何?态度决定一切,你的态度就证明了你个垃圾非常自私!你要别人尊重你,你就首先要尊重别人.你凭什么就要求别人要吃你的口水?为了证明不是歧视你?我到是想知道那些吃了你口水的人知不知道你有大三阳.  3.只有你这种自私的人才会满嘴喷粪.  4.歧视就是因为你这种自私的人才会有的,明知道你的病有一定的传染机率,却在生活上又不自觉注意.你这种人怎么能叫别人不歧视?  5.你个垃圾,你不懂什么就概率就滚开.小概率事件不等于该事件就不发生!既然有传染的机率,那你个垃圾为什么就不能在生活细节上自觉一点,还拿什么概率来做借口,你这种人自私透顶!  6.你个弱智,为什么别人我都不说就说你,就是因为你自私,不把别人的健康当回事.当年SARS不是因为有你这种自私的人存在,会扩散的如此之快?  7.说你弱智你还不服,你大可以可以去举报公安局,去啊.有人鸟你才怪!    人至贱则无敌,你个自私的垃圾还真的是无敌了
  天涯杂谈上什么鸟人都有,就像上面的nishi167。    如果你无知,你可以选择闭嘴;  如果你好学,你可以好言求教;  如果你弱智又粗暴,那只不过是败坏你在论坛上的形象。  当然你对你的虚拟名誉毫不在意,这个我也无话可说。    最后再教导你一遍:    1。“小概率事件”和“统计零概率”完全是两码事,你以为你上了大学,把“概率统计基础”混及格了就明白了?    小概率事件是具备确定概率的时间,正是因为具备确定概率,那么在大样本量(大量重复反复试验下)就一定会出现。    小概率就是小概率,不是零概率。    假设:乙肝通过随机聚餐传播的概率为十万分之一,那么在一百万次的聚餐中,则几乎肯定会出现传染。    统计零概率事件,是在统计样本中观察不到确定出现的事件。这个“不确定”,有两层意思:    1。根本不出现;  2。出现了,分析发现是其他条件造成的commonality,因此不能把这种出现归结为统计原因的结果。    统计零概率有几种可能性:    1。确实没有统计关联,真实零概率;  2。统计样本不够大,或者不需要如此大,导致统计分辨率不足以精密到概率出现;    在全世界特别是中国,乙肝遍地都是,样本率以千万计,所以样本不足导致的无法观察到概率拟和成的统计零概率的可能性显然十分低。    而真实的零概率(饮食确实不传播乙肝),明显更可信,我相信置信概率不低于99.9%。但是,在严肃的学术中,当然要以“统计零概率”来称呼。    因此在乙肝传播中,这种统计零概率一般被解释为:    “未能从预先设计的统计方法中发现乙肝通过随机饮食和普通接触传播,也未能通过乙肝传播病理的统计中得出确定由饮食传播的特征结论”。    说给你听,你懂么?粪粪??    2。第二,我已经告诉了你我没有乙肝。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HBVer为自己说话。基于错误知识上的误导偏见和互相歧视对谁都没有好处!  
  沉了。。。应该让更多的人看到。
  因为社会上歧视的厉害,所以大家都害怕自己得上了被歧视。因为害怕自己得上了被歧视,所以即使百万分之一的机率也会害怕,所以也开始排斥乙肝患者。  现在就是这样恶性循环。  连入幼儿园都要查乙肝,老百姓能不怕吗?!  
  你这个自私的垃圾,上网COPY一段文章来谁不会,简单又轻松.  你这个自私的垃圾,你懂个P概率,别以为你没上过大学就能把所有从大学里出来的人都看扁了.还YY什么0概率,小样.有种就去国外论文数据库里拿篇文章来支撑你的观点,空口说白话谁不会!整一个方舟子之流!  什么饮食确实不传播乙肝,你这个人真的是自私透顶!不使用分餐制你有大三阳你口水内病毒数量够多的话就一定有机会传染其他人.还YY什么0概率,要不你去试试?像你一样的人在大学宿舍里祸害了多少人.有病你就应该自觉的处理,你的心理真的是太黑暗.你有病不是社会的错,你犯不着找借口去主动传染其他人.    自私,无耻就是你的真实写照....................
  还是要注意..千万之一的机率也可能会种到自己身上..  最主要是你自己不要看轻自己,你自己有传染病就好好的注意卫生
  作者:dudumimi 回复日期: 14:12:08 
    因为社会上歧视的厉害,所以大家都害怕自己得上了被歧视。因为害怕自己得上了被歧视,所以即使百万分之一的机率也会害怕,所以也开始排斥乙肝患者。    现在就是这样恶性循环。    连入幼儿园都要查乙肝,老百姓能不怕吗?!  -----------------------------------------------------  幼儿抵抗力弱,比不上成年人.  其实现在也没什么歧视,我同事里就有人有小3阳.靠照样常在一起吃饭喝酒泡妞.只不过人家不象上面某人那样变态,自私透顶,生怕传染不了给别人,口水里有足够多的病毒还坚持不分餐,让别人吃他的口水.
  但是有病的人也最好自己检点点儿,你想想,要是一个乙肝的人什么都用你的东西,即使你知道乙肝不传染,但是你心理舒服吗?  想让他人尊重自己就得做的足够让人家尊重!  另,BS歧视乙肝患者的人!
  作者:nishi167 回复日期: 14:24:13 
    作者:dudumimi 回复日期: 14:12:08        因为社会上歧视的厉害,所以大家都害怕自己得上了被歧视。因为害怕自己得上了被歧视,所以即使百万分之一的机率也会害怕,所以也开始排斥乙肝患者。      现在就是这样恶性循环。      连入幼儿园都要查乙肝,老百姓能不怕吗?!    -----------------------------------------------------    幼儿抵抗力弱,比不上成年人.      -----------------------------------------------------    不管怎么说,入幼儿园查乙肝的事实还是摆在面前,如果孩子有乙肝从幼儿园开始就不能和大家平等了,这难道不可怕吗?
  作者:dudumimi 回复日期: 14:35:50 
      不管怎么说,入幼儿园查乙肝的事实还是摆在面前,如果孩子有乙肝从幼儿园开始就不能和大家平等了,这难道不可怕吗?  -----------------------------------------------------------  恩,这是很不合理的.估计是现在独生子女比较金贵,家长们太过担心了.  
  我老公还是我男朋友的时候就查出来是小三阳。现在也好端端的。心态好,吃得健康,不喝酒抽烟,休息好,最重要的是,有老婆的关心和爱。区区小三阳算什么?  告诫病友,不要迷信广告,乱吃药。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乙肝歧视!  
  看了好多类似的贴子,大家还是各说各的理。做为小老百姓我只知道:  如果我以后有了孩子,说什么我也不会让宝宝接触到一点点乙肝病毒的。说我歧视也认了。在中国这个社会,如果有了乙肝一辈子都不会顺利,政府宣传又总是不到位,我都不知道该相信谁了。只能相信自己了。
  to nishi167:    你要是有点脸皮的话,就先去找篇像样的东西来反驳我,哪怕copy的也行。    哈,连举例也举得不像样:方舟子空口说白话?  如果中国科普界多一些方舟子这样的人,现在那些巫婆神汉骗子们也该收敛得多了!    就算你什么也不懂,难道不会去百度里输入“乙肝”,“唾液”,“饮食”,“传染”这几个字?      至于有些人的“心理不舒服”。    有限的公共医疗资源无法满足你“心理舒服”的需求。从人权上说,难道为了你心里舒服就要把无害的HBVer隔离起来?    再说,实际上你也不知道和你共餐的人是不是HBV携带,所以你的“心理不舒服”也无从谈起。
  作者:Charlesfu2008 回复日期: 14:38:31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乙肝歧视!        --------------------------------------------------  歧视你条毛!  众人皆平等,不管有任何疾病.自私的人不算.
  to dudumimi:    你应该多连接相关知识,然后选择自己的态度和行为。    人,总是相信自己的,唯一的区别是思维方式和信息的来源。    幼儿园检查乙肝估计也是中国特色,但是我认为幼儿之间的乙肝传播的风险确实比较大。也许是因为中国HBVer太多了,所以造成如此结局。    如果我有了孩子,我也会拒绝他和HBVer接触,除非他有抗体(不过我想我一定会很早就给他建立抗体,鉴于目前中国乙肝的严峻形势。    我想这不是歧视。是有正当理由的。
  至于具体的传染概率,我想没有人愿意去以身试法,只有听从权威医学界的指导,对不对?    至于有些人拿非典时的中国卫生部说是,我也无话可说。中国政府的诚信度确实有点差,但乙肝这个问题,并不是中国政府一家这么说。    我去过WHO的网站查询Hepatitis B Virus相关项,也是如是说的。
  作者:疯狂的诈骗犯 回复日期: 14:47:00 
    to nishi167:        你要是有点脸皮的话,就先去找篇像样的东西来反驳我,哪怕copy的也行。        哈,连举例也举得不像样:方舟子空口说白话?    如果中国科普界多一些方舟子这样的人,现在那些巫婆神汉骗子们也该收敛得多了!        就算你什么也不懂,难道不会去百度里输入“乙肝”,“唾液”,“饮食”,“传染”这几个字?            至于有些人的“心理不舒服”。        有限的公共医疗资源无法满足你“心理舒服”的需求。从人权上说,难道为了你心里舒服就要把无害的HBVer隔离起来?        再说,实际上你也不知道和你共餐的人是不是HBV携带,所以你的“心理不舒服”也无从谈起。        ----------------------------------------------------------  偷换概念.你要是有脸的话,估计你也不会说出&但这就是政府和社会道德应该负起责任的地方,应该从法律和道德上明确:乙肝病人的社会消耗应该整个社会负责。&这种脑残的话.你的心理不外乎就是社会负了你吗    我从来说的就是某些具有一定传染能力病毒的人(比如口水里有足够多的病毒)要自觉!不自觉的就应该让人BS.    至于方舟子等红卫兵之流,那是你的个人崇拜,与我无关.    我从来就不歧视乙肝患者,但从来就歧视你这种自私的人.
  有些人不要太自私,你老说别人歧视你,你又有没想过别人啊?得了乙肝就是一辈子的事,谁能告诉我现在哪里可以医好乙肝?我也不是歧视乙肝,我们班也有7个乙肝的,如果现在不是看到这贴,我还忘了呢,不过我觉得吃饭还是要注意点,谁能保证100%不感染?感染了是不是你负责?嘴上吹,谁都会,毕竟谁也不知道电脑前坐的是什么
  第四,密切生活接触传播:包括一起吃饭,生活当中只要皮肤黏膜有受到损害,那就有可能被感染。  ----------------------------------  有些人总想抹杀这条,让大家以为乙肝和艾滋的传播途径是一样的。真是用心险恶。   另外,不是什么事都是可以用概率来计算的  
  哎,现在的老百姓看不起病,苦啊.所以有时自觉一点对大家都好,对不?
  什么机率不机率的,就是忽悠人,他们做了几个试验啊?在人身上做了吗?谁告诉我那些机率怎么来的?机率那么低,中国一亿多带菌着又是怎么来的啊
  楼上说的好,大家自觉一点,对大家都好。大家互相尊重一下。
  to nishi167:    我现在给你说的是“普通共餐不会传染乙肝”,是“不会”,不是什么“小概率”。    这是公共卫生机构的共识,他们的网站上都有。不然你期待他们说什么“有百万分之一的机会传染”?    统计是一门严格的科学,不是可以凭感觉随便乱说话的。
  to 蓝色de勿忘我:    疾病统计数据的来源一般是“流行病统计”,“临床统计”,“假设检验”三种方法。    各国的卫生机构和医院都在不停的做统计呢。  
  to nishi167:    &但这就是政府和社会道德应该负起责任的地方,应该从法律和道德上明确:乙肝病人的社会消耗应该整个社会负责。&    这句话,是我个人的愿望,是从人权和社会公正出发说出来的。这句话居然被你当作脑残,可见你的人权思想多么淡薄。    上面有人问为什么中国有上亿的乙肝?这正是过去中国公共卫生政策和条件缺乏造成的暴发性感染(母婴传染,血液传染,医疗感染,家族性感染)。      要说,拒绝乙肝的工作机会,中国政府是最没有资格的。    另外乙肝,在东亚流行有几百年历史了,不光中国,香港,东南亚,日本的乙肝也很流行。
  TO 疯狂的诈骗犯:    
实在是不想和你在讨论下去了.  
“普通共餐不会传染乙肝”的说法,并不严谨.小三阳和病毒携带者的情况是成立的;但大三阳,你如果有种去和这些病人不采用分餐制一起吃饭(最好是吃火锅或者酸菜鱼等有利各人口水混合的),那我就说你说的对咯.
  世界卫生组织 明确指出:“ Hepatitis B virus is not spread by contaminated food or water, and cannot be spread casually in the workplace.”(乙肝病毒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也不会在工作场所偶然传播。)  网址: 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fs204/en/    乙型肝炎病毒是通过血传播,不经消化道传播,握手、共同进餐、共用办公用品等日常生活接触是不会造成乙型肝炎病毒传播的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乙型肝炎不会偶然性的传播,并且乙型肝炎不会通过打喷嚏、咳嗽、拥抱以及食用由乙肝病毒感染者准备的食物而传播。  ---------------(美国乙肝基金会)    以上  你们看到了?是“不会传播”,不是“传播概率很小”。
  我家就有大三阳的患者,20多年家里没有一个被感染的,
  作者:疯狂的诈骗犯 回复日期: 15:26:32 
    to nishi167:        &但这就是政府和社会道德应该负起责任的地方,应该从法律和道德上明确:乙肝病人的社会消耗应该整个社会负责。&        这句话,是我个人的愿望,是从人权和社会公正出发说出来的。这句话居然被你当作脑残,可见你的人权思想多么淡薄。        上面有人问为什么中国有上亿的乙肝?这正是过去中国公共卫生政策和条件缺乏造成的暴发性感染(母婴传染,血液传染,医疗感染,家族性感染)。            要说,拒绝乙肝的工作机会,中国政府是最没有资格的。        另外乙肝,在东亚流行有几百年历史了,不光中国,香港,东南亚,日本的乙肝也很流行。    --------------------------------------------------  正因为如此,我才说你的心理存在& 社会负我 & 的阴暗心态!  按你的意思,由于别人的错误你就有理由主动去传染别人?  你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冷血动物!
  to nishi167:    我相信科学,所以你以上那些情况,我根本不会皱一下眉头。  (另外我已经接受了乙肝疫苗,目前表面抗体阳性)。    事实上,我小时候第一个女朋友就是大三阳(血源性乙肝),非常严重。我和她也有过一些亲密接触,我非但没有被传染,甚至连抗体都没有反映。    另外她马上就要结婚了,未婚夫是卫生局的一个小伙子,正是搞传染病工作的。    ----------当然我不是鼓励大家如此,个案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在乙肝问题上,我们做人不能太中医~~~~~~
  奇怪,我这句话怎么被摸索出“社会负我”和“主动传染他人”的意味?  。。。。。。。。。。。。。    
  无语~~~~~~  有些人嘴上说不歧视,但是心里还是很避讳的
  我是小三阳,热爱生活,规律作息,让歧视见鬼去吧
  作者:yuki0039 回复日期: 15:49:49 
    无语~~~~~~    有些人嘴上说不歧视,但是心里还是很避讳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很少有人想存心歧视,但是心里害怕的大有人在。
  对于那个自私的人,和他说话简直就是犯傻.
  不要吵架。。。  楼主是好人
其实乙肝病毒是可以通过共用餐具传染,但并不是因为呼吸道,而是有些人口腔内有破损的地方,(比如口腔溃疡啊,有些人刷牙的时候老是牙龈出血啊什么的,这种人几率就比较大)这样造成了传染。  
当然,如果说非携带者和携带者其中一方能保证口腔没有任何破损的地方,那一起吃饭也无所谓啊,不会传染上的,只不过有几个人能保证呢。
  在一起吃饭是可以传染的,不过几率比较小而已。  它的传播渠道是血液传染,如果食物太热,烫破了的口腔内壁将一部分血液附着在筷子上,如果用的私筷,好死不死的,你的筷子沾上了对方的血液,而口腔又被烫破,那传染是有可能的。
  哎~~病毒携带者,大学毕业三年到现在还在一小公司混口饭吃,拿个3000多一个月,还不敢找女朋友,死了的心都有!
  可悲的是无知又固执的人太多了
  哎~~病毒携带者,大学毕业三年到现在还在一小公司混口饭吃,拿个3000多一个月,还不敢找女朋友,死了的心都有!
  红花柞酱草 回复日期: 16:10:36 
     其实乙肝病毒是可以通过共用餐具传染,但并不是因为呼吸道,而是有些人口腔内有破损的地方,(比如口腔溃疡啊,有些人刷牙的时候老是牙龈出血啊什么的,这种人几率就比较大)这样造成了传染。     当然,如果说非携带者和携带者其中一方能保证口腔没有任何破损的地方,那一起吃饭也无所谓啊,不会传染上的,只不过有几个人能保证呢。  -------------  这是理论上的传染,但是实际上没有传播证据。    这个传播途径我早先就回帖子描述了一番:即使双方都有破损,你还需要对方落下的组织沾染到你吃的东西上,还要你吃的时候刚好那些组织有沾染到你的伤口上,还要你的伤口刚好被传染(不是沾上就传染),还要你的免疫系统失败(对那种微小的病毒量,都还要失败)。    这样一连窜,才会造成理论上的传染。    在实际统计中,没有发现这样的案例。
  我就想知道
    是不是乙肝带菌者就会死的早点 ???    
  TO:疯狂的诈骗犯:    
首先,感谢你的回复,并告诉我一些相关常识。    
对于自己没有知情权显然带过给我伤心,因为我们关系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情况,我都毫不知情,后来体检的时候医生告诉我的。但是我并没有责怪他,人都有自私的时候,他是不想失去身边的人吧。好在后来我自己去医院检查,我的抗体是阳性。对于孩子,我也咨询了医生,说是将来小孩感染的几率很大,这令我很痛苦。
  现实中很多人都认为乙肝是通过餐具等传播的,不知道最初宣传这个观念的是什么人,反正这个观念已经是深入人心了。  小朋友入公立幼儿园要体检,乙肝携带者不能入园,据说是小朋友要共同玩玩具怕传染,为了大多数小朋友的健康,乙肝及携带者只好不能入园。这可不是胡说,朋友家的小孩子前些日子要上幼儿园,真实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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