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北京新农合定点医院市外定点重大疾病医院有哪些

中国裁判文书网
&&/&&&&/&&&&/&&
赵某犯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烟刑二终字第2号原公诉机关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某,原任海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阳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日因涉嫌犯滥用职权、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被逮捕,同年7月1日被取保候审。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赵某犯受贿罪一案,于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作出(2014)海刑初字第16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赵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赵某自2008年8月担任海阳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在明知请托人请托事项的情况下,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8000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1、年间,被告人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四次非法收受海阳医院医保结算处科长李某代表单位给予的购物卡四张,价值共计人民币4000元。2、年间,被告人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五次非法收受海阳市海大医院院长魏某代表单位给予的购物卡五张,价值共计人民币8000元。3、2010年被告人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高某母亲办理新农合住院报销手续,非法收受高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3000元。4、2012年被告人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烟台东信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某乙给予的中石化加油卡一张,价值人民币2000元。5、2014年被告人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海阳医院医保中心主任宋某给予的购物卡一张,价值人民币1000元。日,被告人赵某被传唤到案,案发后已退缴涉案赃款人民币18000元。原审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证言⑴证人李某证实,其自2011年起任海阳医院医保结算处科长,负责新农合等医保业务,海阳新农合办公室是医保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赵某是该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新农合业务工作,赵某有时会到医院检查新农合工作,并负责新农合业务软件维护。海阳医院为处理好与相关单位关系,每年中秋节、春节购买一些购物卡,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送给需要处理的人员。其代表单位于2011年春节送给赵某一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利源海产品购物卡;2011年中秋节送给赵某一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集雅斋购物卡;2012年春节送给赵某一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家家悦购物卡;2012年中秋节送给赵某一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家家悦西服购物卡。其中2011年中秋节,其把购物卡送给了赵某妻子慈某甲,购物卡都是医院财务科长王某甲购买的。⑵证人王某甲证实,其自2007年起担任海阳医院财务科长,其单位为处理与医院业务有关方面关系,每年春节、中秋节,单位都会安排其购买一些购物卡送给相关人员。赵某是海阳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主管新农合业务,医院医保结算中心主任李某和赵某在业务上有直接联系,其根据领导安排,让李某分别于2011年春节、中秋节,2012年春节、中秋节送给赵某购物卡,购买购物卡都是用医院公费购买的,都记在单位费用账上。⑶证人魏某证实,其从2011年6月开始任海阳市海大医院院长,海大医院是宏源集团于2011年在海阳筹办的,当年底因办理新农合定点医院手续与海阳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赵某认识。因海大医院是新农合报销定点医院,其知道赵某平时会不定期抽查,报销资料也由赵某与一个姓马的复核,医院成立之初肯定存在不符合新农合相关规定的地方,为能得到赵某的照顾,其于2012年春节、中秋节分别送给赵某一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家家悦购物卡,2013年春节送给赵某一张面值人民币2000元的振华购物卡,2013年中秋节、2014年春节分别送给赵某一张面值人民币2000元的家家悦购物卡,购买购物卡的发票都入了单位账上,但有的发票包含了单位职工发放福利的费用。⑷证人高某证实,2011年其母亲因患肺癌先后在烟台毓璜顶医院、山东肿瘤医院、北京振国肿瘤医院治疗,其得知可以在新农合报销后,先找到主管新农合报销的赵某进行咨询,后准备了3000元钱,在赵某家楼下的胡同里送给了赵某,之所以送钱给赵某,是因为新农合报销必须要有转院手续,这个手续是赵某帮忙办理的,另一个原因是赵某负责病历审核,其母亲在新农合总共报销了人民币30000余元。⑸证人王某乙证实,其从2011年开始担任烟台东信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负责医药销售工作,为把其公司经销的大株红景天注射液加入到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2012年底其通过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海阳市分院药品采购办主任曲某找到赵某,向赵某说明此事,赵某当时说暂时不行,过了一段时间,其送给了赵某一张面值人民币2000元的加油卡和一罐茶叶。⑹证人曲某证实,2012年下半年,其一个医药公司朋友问其是否认识海阳新农合办公室的人,说想把他公司经营的药品加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其打电话找了赵某,又把电话号码给了王某乙,让王某乙自己联系赵某,以后的事就不清楚了。⑺证人宋某证实,其于1998年参加工作,与赵某的妻子是同事,彼此都认识且关系相处不错。2013年7月其担任海阳医院医保办主任,因工作原因与赵某接触较多。2013年,其一个初中同学的亲戚得了癌症在烟台住院治疗,出院后回海阳办理新农合报销,其打电话找了赵某,赵某告诉其要准备的材料。××患者家属并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到海阳新农合办公室找到赵某,赵某把材料审核后,开具了按大病报销批注证明,患者家属拿着办理好的手续办理了报销。2014年春节过后,其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家家悦购物卡去看赵某,赵某让其联系他妻子慈某甲,其把购物卡送给了慈某甲。之所以送购物卡给赵某,一方面是因为同学亲戚的事,另一方面觉得平时在医保中心工作麻烦赵某的事情较多,以后工作还有求于赵某。⑻证人王某丙证实,其于2013年2月起任海阳新农合办公室主任,赵某在工作中主要负责新农合相关政策草案的拟定,新农合报销管理软件的维护,烟台市、省级网络直报报表的上报,网上民声的答复,其他的杂务性工作,并分管转诊审核工作。2、被告人供述被告人赵某供述证实,其是海阳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新农合业务工作。海阳医院医保结算处李某分别于2011年春节、中秋节,2012年春节、中秋节送给其4张购物卡,价值共计人民币4000元;海阳市海大医院魏某分别于2012年春节、中秋节送给其一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家家悦购物卡,2013年春节送给其一张面值人民币2000元的振华购物卡,2013年中秋节、2014年春节分别送给其一张面值人民币2000元的家家悦购物卡。二O一二年八九月份,其应烟台市委一个朋友的请求,帮高某的母亲办理了转院手续证明,没有转院手续新农合是不给报销的,为了答谢其帮忙,高某送给其现金人民币3000元。2012年底,其经曲某介绍认识了王某乙,王某乙请其帮忙把一种药品加入新农合药品报销名录,调整更新当年,其把这种药品加入了目录,王某乙送给其一张面值人民币2000元的中石化加油卡和一盒茶叶。宋某于二O一三年七八月份担任海阳医院社保中心主任后,经常因为工作的事找其帮忙,其在工作中对她帮助挺大的,2014年春节过后,她通过其妻子送给其一张家家悦购物卡。3、书证⑴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办案说明证实,被告人赵某系被传唤归案。⑵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赵某基本情况、海阳市人事局文件证实,被告人赵某于2008年8月起任海阳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⑶海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出具的赵某职权范围证明证实,赵某任海阳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新农合业务工作。⑷海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出具的海阳新农合办公室工作职责证实,该办公室的职责范围。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实,海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系事业法人。⑹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海阳市分院提供的发票证实,2011年中秋节和2012年春节、中秋节购买相关购物卡的情况。⑺海阳市海大医院入账的发票证实,日、9月22日;日、9月17日;日到海阳市家家悦超市、海阳振华商厦购买购物卡的情况。⑻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赵某于日出生,案发时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赵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自愿认罪,所获赃款均已退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关于其收受宋某的贿赂款系人情往来的辩解,与当庭查证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原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被告人赵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被告人赵某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检察机关不抗诉,被告人赵某不服,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14)海刑初字第165号刑事判决的第一项,对上诉人依法改判为免予刑事处罚。理由是:1、上诉人受贿数额小,主观恶性不大,且系初犯。2、上诉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3、上诉人认罪服法,具有悔罪表现。4、上诉人身体患有重度忧郁症,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更有利于达到对其惩罚与教育的目的。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本院认为,上诉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上诉人关于其受贿数额小,主观恶性不大,且系初犯;其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其认罪服法,具有悔罪表现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赵某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000元,依法应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原审判决已认定其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自愿认罪,所获赃款均已退缴,依法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二审不应再予体现,故其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上诉人关于其身体患有重度忧郁症,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更有利于达到对其惩罚与教育的目的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身体患有重度忧郁症,需长年服药治疗,但身体有病不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对其不能减轻处罚,故其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牟江涛审判员  梁科兴审判员  褚兴玉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祝 苹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徐州市卫生局 主办
中国&徐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讲内容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讲内容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中国网山西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网山西频道或聚焦山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网山西频道,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网山西频道”。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后三篇】
【后二篇】
【后一篇】
【前一篇】
【前二篇】
【前三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农合定点申请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