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因重大交通事故故抢救无效于12月30晚死亡现停放医院太平间,可交警必须停效殡仪馆这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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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医院停尸闹事被拘
原标题:交通事故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医院停尸闹事被拘
  中新网江永6月4日电 (记者 唐小晴 通讯员 黄海)湖南永州江永县警方4日透露,该县辖区内的两名妇女因停尸闹事触犯法律,被江永县公安局分别给予依法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6月2日13时08分,江永县人民医院外二科接诊一交通事故患者曾某(男,45岁,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民)。该患者因车祸致头、颈部、胸部等多处疼痛。随后,医院对其进行了预防感染、预防破伤风、活血化瘀等处理,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15时50分,患者突然出现抽搐、昏迷、心跳停止等现象,经过逾1小时抢救无效死亡。而后,死者家属质疑医院抢救过程,拒绝拆除抢救设备,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并要求院方进行赔偿。
  为此,江永县卫生局及回龙圩管理区等部门,多次与死者家属进行协调。
  根据协商,院方要求申请有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尸体解剖后,及时将尸体安葬,并同意借3万元安葬费给死者家属,保留患方医学鉴定和起诉等正当权利;死者家属则不许解剖尸体,要求院方一次性赔偿15万元了结此事,或由院方先补偿9万元安葬费再进行尸体解剖,并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
  最终,因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将死者尸体停放在住院部外二科病床上15个小时,且不许院方将呼吸机等抢救设备撤离。
  6月3日9时许,死者的姐姐曾幼某(49岁,江永县潇浦镇人)、妹妹曾淑某(43岁,江永县回龙圩镇人)等人来到死者病床前烧钱纸、燃放鞭炮。
  见此状,民警耐心劝导死者家属,但其并未收手,反而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
  江永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该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建能等,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强制带离在现场扰乱单位秩序的数十名涉案人员,并将尸体移送到殡仪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永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涉案人员--死者姐姐曾幼某、妹妹曾淑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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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医院停尸闹事被拘
日 19: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交通事故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医院停尸闹事被拘
  中新网江永6月4日电 (记者 唐小晴 通讯员 黄海)湖南永州江永县警方4日透露,该县辖区内的两名妇女因停尸闹事触犯法律,被江永县公安局分别给予依法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6月2日13时08分,江永县人民医院外二科接诊一交通事故患者曾某(男,45岁,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民)。该患者因车祸致头、颈部、胸部等多处疼痛。随后,医院对其进行了预防感染、预防破伤风、活血化瘀等处理,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15时50分,患者突然出现抽搐、昏迷、心跳停止等现象,经过逾1小时抢救无效死亡。而后,死者家属质疑医院抢救过程,拒绝拆除抢救设备,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并要求院方进行赔偿。
  为此,江永县卫生局及回龙圩管理区等部门,多次与死者家属进行协调。
  根据协商,院方要求申请有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尸体解剖后,及时将尸体安葬,并同意借3万元安葬费给死者家属,保留患方医学鉴定和起诉等正当权利;死者家属则不许解剖尸体,要求院方一次性赔偿15万元了结此事,或由院方先补偿9万元安葬费再进行尸体解剖,并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
  最终,因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将死者尸体停放在住院部外二科病床上15个小时,且不许院方将呼吸机等抢救设备撤离。
  6月3日9时许,死者的姐姐曾幼某(49岁,江永县潇浦镇人)、妹妹曾淑某(43岁,江永县回龙圩镇人)等人来到死者病床前烧钱纸、燃放鞭炮。
  见此状,民警耐心劝导死者家属,但其并未收手,反而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
  江永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该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建能等,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强制带离在现场扰乱单位秩序的数十名涉案人员,并将尸体移送到殡仪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永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涉案人员--死者姐姐曾幼某、妹妹曾淑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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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核心提示:1月8日四川内江发生车祸,一伤者并未当场死亡,120却将其拉到殡仪馆冷藏。车祸5小时后其家属发现亲人未死,再次抢救无效离世。对此,内江卫生局表示,两份死亡判断过程及真实性无误,并称其很可能是“被颠簸而导致活过来了”。
中国新闻网1月11日报道 1月8日,四川省内江市凌家至富隆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一对父子骑乘摩托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致1死1伤。据死者家属反映,车祸发生后,死者张厚明并未当场身亡,却被到场的120医务人员告知交警,张厚明已死亡,被直接拉到当地殡仪馆。几个小时后,家属在殡仪馆发觉亲人并未死亡,并再次求救120,在另外一家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后,张厚明不治身亡。
昨天16时30分,针对这起离奇事件,内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涛表示,正与死者家属沟通做尸检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以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明确相关责任。
车祸伤者被诊为死亡
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内江市交警支队政委刘宁通报了车祸发生过程。
1月8日15时10分,46岁的内江市东兴区人张厚明与23岁的儿子张海波驾乘川K3610C两轮摩托车,由沱江方向往凌家镇方向行驶。当摩托车行至白方路25公里处时,与刘国华驾驭的川K19343号大型公交车迎面相撞,张家父子双双受伤。内江交警一大队特勤中队长赵晓林等3人赶到事发现场时,看见先期赶到的120急救车医护人员正抢救伤员。在现场,医生告知交警,张厚明已死亡。随后,120急救车将伤者张海波抬上车送往医院,张厚明的“尸体”被依照法律规定送往内江市殡仪馆。
家人殡仪馆寻觅亲人
据张厚明的弟弟张厚彬讲,他们听说哥哥及侄子遭遇车祸,并从120处得知是内江市中医院出诊,便在中医院等候。17时50分,120急救车回到医院。张厚彬与十几名亲人在救护车上只见到受伤的张海波,并未见到哥哥,问及医生,医生摆手示意,“人走了”。张家亲人追问哥哥身在何处,医生回答:“不知道。”约18时许,经人提议,张厚彬等人来到位于内江市青龙山的殡仪馆。
伤者二次被宣布死亡
大概过了10余分钟,家属们看到一辆桑塔纳轿车与一辆中巴车来到殡仪馆,张厚明被装尸袋包裹,放在冰棺中。工作人员拉开装尸袋让家人辨认时,家属们发现已被宣布死亡的张厚明“脸色通红。”,张厚彬试着摸了摸哥哥的脉搏,居然仍有脉搏!再摸摸胸口,也有心跳!一家人忙抬着张厚明往外跑,同时再次拨打120。19时18分,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到达,检查的情况为:体温36.8摄氏度,脉搏74次每分钟,呼吸18次每分钟。20时14分,张厚明的家人接到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
事后,张家亲人拒绝将张厚明的尸体停放于医院的太平间,希望内江市中医院对张厚明的死亡做出解释。
两份死亡判断过程真实
昨日,四川内江市政府与张厚明家属就善后事宜继续协商,双方的分歧仍集中于针对张厚明的两份死亡通知书是否相互矛盾。
内江市卫生局副局长罗仁福表示,9日凌晨2时30分,卫生局曾组织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对内江市“120”急诊救援中心、内江市中医院、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接出诊及伤者医疗救治情况进行调查,认为两份死亡的判断过程及真实性无误。
第一次宣布张厚明死亡的报告出具于8日16时31分22秒,为内江市中医院急诊救护人员出具。
第二份死亡通知发布于8日20时14分,为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出具。死亡通知书上说,伤者送至第六人民医院后,医护人员予以肾上腺素、阿托品、可拉明等救治,但伤者呼吸心跳停止,20时14分宣布临床死亡。
需要说明的是,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是当日19时18分在内江市青龙山殡仪馆开始对张厚明急救,即张厚明第一次被宣布死亡两小时47分、在其已经被送到殡仪馆并装入冰棺之后。出诊医生现场检查发现“伤者呼之不应,测得体温36.8摄氏度,呼吸18次/分钟,脉搏74次/分,血压124/82mmHG”。
内江市卫生局对此表示,内江市中医院、六医院两家医院120救护车在不同的时间内接诊到同一病人,在不同时间宣布患者死亡,“我们也是没有经历过”。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内江市卫生局初步的意见为,死者张厚明属特重型颅脑损伤,张厚明的死因及医疗机构的抢救行为是否存在问题,尚需做尸检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确定。
■回应质疑
120车急救路上遇堵
尤先生是张厚明的工友。据他回忆,15时10分左右赶到现场时,张厚明侧卧路边,身边的鲜血已经凝固;张海波则仰面躺在马路中间,身体被摩托车压住,周围围满旁观者。围观者说,车祸发生时间在14时30分左右。尤先生认为120车16时后才赶到不可理解。
据内江市卫生局副局长罗仁福通报:8日15时09分,内江市120紧急救援中心调度科接到报警电话称,凌家往富隆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两人受伤需急救;120调度科于15时10分通知内江市中医院急诊科出诊;15时12分53秒,内江中医院反馈信息,已派出一线急救车出诊;15时27分32秒,中医院再次反馈信息,派出急救车已在高速路上,但遇堵车,与报警人也联系不上;120调度科多次联系中医院出诊急救车,询问到达情况,急救车反馈的信息“仍然在堵车”;16时22分,出诊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17时51分,中医院反馈回信息,出诊急救车已回到医院,接回重伤员1人,已开始抢救。
现场伤者心电图已呈横线
据内江市卫生局副局长罗仁福通报:
经检查,到达车祸现场的医生发现,伤者张厚明车祸后枕部、耳道、下颌部出血,张无任何反应,面色青灰、无呼吸、大动脉搏动不能扪及无任何反应,听诊无心音、血压为0,瞳孔散大固定约0.6厘米,对光反射消失;16时31分22秒心电图显示为等电位线。
现场医护人员诊断为:呼吸心跳停止,脑挫裂伤,脑出血,颅底骨折,并向现场交警宣布张厚明已经死亡。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救专家黄纪坚教授接受采访时说,临床死亡要同时满足如下5个条件,由专业的医生进行确认。这5个条件分别是:意识丧失;瞳孔放大;动脉脉搏消失,比如易触及的颈总动脉;呼吸停止;心电图等变线,即用心电监测仪测出来心电图呈一条横直线。
“抢遗体”事件系依法行政
张厚彬说,9日凌晨5时多,内江市政府工作组与张家接触,闭口不谈张厚明未死即被送入殡仪馆一事,谈判不欢而散。
据张厚彬的四弟张厚贵回忆,在家属与官方谈判的会议室外突然出现几十名全副武装的特警,手持盾牌,将家属隔离在会议室内,另一边,十几名不明身份人员与张家的亲戚抢夺张厚明的尸体。张厚贵欲用手机拍照,手机被直接夺走扔进马桶。据张家反映,自从张厚明的尸体被“夺走”后,便不知所踪,几次索要均遭拒绝。
对于凌晨发生的“抢夺尸体”事件,内江市一名交警负责人表示,这是警察在依法行政,“按照规定,因交通等意外事件死亡,死者尸体必须在有资质的地方进行保存,可以不征得家属的同意”。其透露,张厚明的尸体目前保存于内江市青龙山殡仪馆。
&&政府表态
调查组建议尸检
内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涛昨日表示,“1o8”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的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根据调查结果,对于张厚明的两份死亡通知书以及家属对此的怀疑均表示认同与理解,但是最终的结论需要对死者做尸检,以确定死亡的原因与时间,进而进行责任的认定与赔偿,“届时,该赔偿的赔偿,该追究刑责的追究刑责。”
同时,建议张厚明家属提出做尸检分析,“本市、本省或者外省的鉴定机构都可以。”
另据了解,内江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事故也在做相关调查。
赔偿强调城乡差异
9日,内江市调查组与张家进行协商,但双方在赔偿数额及责任认定上均未达成一致。
当晚9时,内江市政府派出一名副秘书长带领政府的律师与家属再次展开协商。张家要求赔偿152万元并追究相关人员刑责。该副秘书长表示,按照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赔偿的差异,张厚明(农村人口)最多只能获得15万元的赔偿,政府赔偿20万元,“已是多给”。随后,政府的律师也向张家诵读了相关条款。
昨天,对于张厚明家属提出的152万余元赔偿,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同样表示无法认可,称这与“中医院可以接受的结果差距较大”。
官员解释“复活”
对于张厚明的“死而复生”,9日,内江市政府的一名副秘书长解释说,这很可能是医生检查的时候,张的确是休克了,但在后来的运输过程中“经过颠簸又缓了过来”。在场的内江市卫生局的一名处长也表示,这种情况很可能是“被颠簸而导致活过来了”。因此,他们认为,医院工作人员可能在检查时有“疏忽”,但是绝对没有刑责。
至于9日凌晨与家属接触时为何加派众多的特警在场,该副秘书长表示是“因为执法的需要,当时是在正常执法,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新闻回顾:
1月8日,四川省内江发生车祸,一对父子致1死1伤。但死者并非当场死亡,120却将其拉到殡仪馆冷藏。车祸5小时后其家属发现亲人未死,再次抢救无效才死亡。对此,内江卫生局长称其很可能是“被颠簸而导致活过来了”。医院承认失误但表示无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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