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前两年因事故导致下半身瘫痪,狗狗瘫痪大小便怎么办

[切换城市]
129共353页353) ? 353 :
location='read.php?tid=1230426&page='+page+'';}">353) ? 353 :
location='read.php?tid=1230426&page='+page+'';">Go
848207阅读
【纹纹鱼】小鱼在线律所,执业律师,免费提供!!!【持续更新中。。。】
引用 原帖由 蓝色快乐鱼 于
13:50 发表 请问如果2004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的话,现在用人单位说任务完成了,你可以走了,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谢谢!! 目前单独的就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好像没有看到!但是我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44条劳动合同期满,也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期满的情况,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应当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单位在提高待遇或者保持原来待遇的前提下,你自己不愿意干了!呵呵~~这是很少碰到的情况,你居然碰上了!呵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炳烛梦游 于
14:10 发表 我原合同期限05年12月8日至09年3月7日。其中在07年5月时,由于参加公司统一报名的技能考试时有另有签定一个协议,协议大致内容为:公司同意派某某参加考试,总花销**,按员工手册规定,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按每5000元增加一年服务时间,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前离职的就退还全部培训费,并赔偿公司损失。赔偿金额按培训期间的工资收入总额乘以违约时间的比例。考试合格后,按规定续签劳动合同一年。现在09年3月7日已过,公司在9日下发合同续签表时我提出辞职,公司人事部告知我,我违反了当初协议,需赔偿。试问这种情况我算不算违约?考试费用4-5千左右,如果算违约,需赔偿多少钱?【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实如果公司给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并且重新约定了服务期,那么员工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离职,是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但是我想确认的是公司是否有真的支出此项费用?而且是否确实出资给你进行专项的培训?或者说是只派你参加一个考试而已!公司必须能举证证明相应的培训费用真实支出,同时也是符合专项培训的要求!注意,专项培训并非在本公司内部的员工培训!【2】如果以上假设都成立,那么至培训开始到服务期届满的时间为重新确定的服务期(有争议,我个人觉得服务期应该这么算)也就是从07年5月到10年3月,按照你服务用人单位的时间也就是07年5月到09年3月这段时间在总时间的比例,在总的培训费用里减除!不知道你看的明白看不明白!我给你列个公式吧!数学不好,表述的也不好!呵呵~~~ 07年5月到10年3月一共34个月,而你培训后做了22个月,用这22个月除以全部的服务期34个月,也就是22个月/34个月=0.65 然后再乘以总的培训费用,得出的结果就是你已经服务过不需要支付的培训费用!要支付的就是0.35*总费用!!!明白吗?你不明白也正常,我自己都晕了!嘿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红叶南飞 于
14:03 发表 谢谢
实在是太感谢了 !!这下我们可以放心了,真的很感谢您!!!!给您鞠躬了!!!! 我代替白心和你说:不用客气,哈哈~~~我们应该做的!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纹纹鱼律师你好!帮朋友咨询几个关于离婚诉讼的问题,先谢谢您的热心和专业了!诉讼正通过思明区法院第一次庭审调解不成,待第二次庭审。女方起诉,男方同意离婚,但有以下纠纷。1、双方结婚将满三年,女方诉讼后,开庭时儿子刚满两周岁过,男方的工资高于女方,但男方在常住地无房产,现分居三个月男方在外租房住,女方母亲在思明区有房产,生活就学医疗设施完善,一直供双方结婚后及孩子出生后生活至今。女方父母表示愿意协助抚养外孙子,男方家人都在外地,父亲做生意,母亲已逝,妹妹瘫痪。双方都想要抚养权。抚养权给谁的可能性大?2、男方每月约三千元工资,提出每月支付抚养费的20%六百元。女方要求男方支付一千。审判员要求男方到税务局打印完税工资证明。法庭大概可以判多少?3、男方要求每月双周的周六日都有探望权,并要求法定节假日和暑假可带孩子离开本地。女方提出反对,要求每月第一周的周六日白天探望,不同意带离本地或带走过夜,法定节假日和暑假由双方到时候另行协商。这样合理吗?4、婚前男方说赠予女方五万八现金,尚未要求返还,但要求将双倍彩礼十二万存成孩子十八岁后才可由孩子动用的定期存款,女方说那是婚前附条件赠与的彩礼,无需返还,女方不曾亲手收受,也不在女方本人手上,在父母手上。这样会判五万八为共同财产或判彩礼返还吗?5、男方要求返还婚前赠送的黄金首饰,约只有四钱,男方在庭上却说是四两,说不清楚款式及数量,女方也说不清楚多少,只记得是旧的首饰,约一条项链和两三个戒指。女方承认婚前有赠送过男方一条项链。男方说都在女方保险柜里。6、男方提出为了孩子出生及出生后费用外借七千元,婚后就读在职硕士两万一千元,这些债务已由其父亲先代垫偿还,女方表示对借款的过程毫不知情,男方可要求女方共同承担这些债务吗?女方怀胎十月时无法工作无收入,男方分居两地不予照顾资助,女方借款一万二千元,已由女方父亲代垫偿还,可要求男方共同承担债务吗?7、孩子的保险单中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男方的名义,男方要求离婚后共同承担接下来的保险费用,女方说实际上我并未参与此保险,现决定放弃参与此份保险,离婚后由男方自行处理此保险,可以吗?8、婚前女方父亲将十二万八存为女方的名下存票,作为婚礼摆场面用,婚后三天便转帐回女方父亲帐户,这能算共同财产吗?女方说这是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作为共同财产存到孩子名下,可以吗?9、房产业主是女方母亲,男方承认婚后由他、女方和孩子居住使用,双方共同生活产生的三年的管道燃气费未缴,和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女方现需要借款缴纳,可以凭借条要求男方平摊吗?10、女方母亲说结婚前并没有协议答应让男方无偿使用该房产,只承诺离婚后女方和孩子无偿使用。女方母亲是家庭妇女,无经济来源,可以向男方提出索取三年来的房租欠款吗? 11、双方婚礼在5月1日举办,在同月23号才登记注册,以女方个人名义开的保险柜押金四千八是婚礼时女方同学包的贺礼,算共同财产吗?[ 本帖最后由 蓝色的飘 于
15:15 编辑 ]
境随心转.无处不自在.
热心又专业的纹纹鱼,给了我们好多参考意见及方法,真的太谢谢啦~~送朵小红花,表下心意哈~~
引用 原帖由 纹纹鱼 于
14:38 发表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实如果公司给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并且重新约定了服务期,那么员工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离职,是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但是我想确认的是公司是否有真的支出此项费用?而且是否确实出 ... 多谢纹纹鱼的回复1、实际没有任何培训,不过考试费用+机票+食宿费用确实是公司出的,包括考试时没算请假,大约在4000左右
请你再为我点上一盏烛光,帮我把地中海航线照亮,让我满帆直航,从此不再迷失方向。
【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认为按照你的表述,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一般法院会考虑孩子未满三周岁,而且一直随女方生活,居住的房子又是女方家的财产,这样以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的原则,正常会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权!同时女方父母可以当庭或者用书面形式表示愿意协助抚养孩子,这样对法庭是有很强的说服力的!我认为抚养权这块排除意外情况,一般都会归女方所有!【2】男方月收入三千元,按照抚养费的最高院司法解释,一般在20%-30%内判决,正常情况下,除非男方同意,否则正常不会超过800,个人经验判断!【3】探视权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有的,至于探视的方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而如果要带离本地已经不是探视权的范围了,探视顾名思义应该主要是看望的意思,你可以坚持你的周末白天探视的做法,具体的让法院去判决!【4】男方的彩礼5.8万我认为他应该是没有证据来证明的,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彩礼只有几种非常特殊的情况,比如没有办理结婚证,或者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等等这些情况,否则没有依据返还彩礼,同时,也没有法律依据说要把多少钱存入孩子户头!你可以主张其没有法律依据就可以了!我认为他这样做可能主要的目的在于博取法官的同情,同时让法官对你的印象变坏!苦肉计!呵呵~~~你直接否认他的彩礼的真实性就好了!没有证据证明!【5】与第四点相同,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多少金饰是没有用的,除非你承认!否则你直接否认这些东西的存在就好了!【6】目前对离婚诉讼中的伪造债务,法院审理的相对谨慎的多,很多都不会被认定,比如一张对他人的借条等等,一般都认定为个人债务!所以,没有实际的资金往来,也没有欠款凭证等等,基本男女双方的这些债务都不会被确认!特别是欠双方自己父母的钱!我个人的感觉!【7】女方可以停止缴交保险,这个没有问题,重新再为孩子购买一份受益人为孩子或者自己的保险就可以了!【8】我认为在婚礼上作为场面而使用的存单,在结婚后已经直接归还父母,这样的财产不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我相信法院也不会认定,如果父母可以出具存款到女方银行帐户,以及后面款项汇回父母户头的整套证据,那么我认为这个是不会被列如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9】我觉得这些物业使用费等等如果现在还欠缴的部分是可以主张双方共同平摊的,只要确认房子由你们共同居住,就算是租房,这些费用也是应当由承租人承受的,所以未交部分可以列入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已经借钱来缴纳后,你就要证明这个债务的真实性了,该笔借款就是用于偿还所缴纳的房屋水电等费用!【10】这个房租的问题我认为是不行的,于常理也不合,呵呵~~~也没有证据表明双方之间有签订过任何租房协议或者双方达成过任何意思表示!所以我认为有点牵强!【11】这个保险柜的押金我认为是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解释,同居期间的财产就已经是共同财产了,而在举办婚礼为民间习俗仪式中所收的贺礼,我认为也应当归入共同财产,而且钱是种类物,不可以以什么时候的钱作为分割的依据,离婚时,有存在而有证据证明的金钱我认为很大部分都会被归入共同财产,当然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的!【12】佩服一下该问题的提问者,问题多,逻辑还不乱,真强大,你应该可以考虑做律师!史上回复过的最多问题点的帖子!晕一下~~~~哈哈~~~~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炳烛梦游 于
16:32 发表 多谢纹纹鱼的回复1、实际没有任何培训,不过考试费用+机票+食宿费用确实是公司出的,包括考试时没算请假,大约在4000左右 就这个问题而言,我认为如果不是专项培训,而只是一个考试费用,我认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上的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的专项培训必须是技术培训,培训并不等于考试!我们认为考试只是一个资格的测试,而并非有对劳动者的劳动技能进行提升的辅助,从常理上来说,考试和培训当然不能等同!记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对专项培训的要求是支出必须达到该员工年平均工资的30%,但是目前好像实施条例正式公布时没有被采纳!所以我认为你的情况不能作为专项技术培训而订立服务期!公司的做法是变相的限制员工的劳动自由的权利,应该认为该服务期的约定是无效的!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谢谢纹纹鱼律师。你处理事情认真又乐观。让人本来难过的心也变得乐观了起来。 谢谢~~
境随心转.无处不自在.
引用 原帖由 蓝色的飘 于
19:47 发表 谢谢纹纹鱼律师。你处理事情认真又乐观。让人本来难过的心也变得乐观了起来。 谢谢~~
哈哈,我还有这个功能啊?我怎么都没感觉?哈哈~~~下次开始收心理咨询费,哈哈~~~一小时两块!嘿嘿~~~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taku 于
16:21 发表 热心又专业的纹纹鱼,给了我们好多参考意见及方法,真的太谢谢啦~~送朵小红花,表下心意哈~~ 谢谢您的肯定和支持,呵呵~~~只能说我们尽自己的所学给您提供一些帮助,希望能得到您的肯定!呵呵~~~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买房的郁闷事:房东拖着不办手续,居然反告我违约想要黑掉定金!
兄弟我这两天郁闷坏了。春节前通过丹厦滨北店(看来也不是每家中介都很黑,这家店的中介就蛮不错,呵呵,我绝对不是托)买了套二手房作投资,房东是个三十几岁的独身女性,闽南人,据她所言,从事各类电话号码买卖的生意,很古怪的工作,我也不太理解。双方约定2月份付款过户,首先帮房东到银行解压,然后再将余款付清过户。谁想到,春节过后,我和中介催促她尽快一起去银行解压,好拿出产权证过户,她就推脱很忙,过几天再去,催促几次之后又说银行解压需要提前15天申请,我们问了中国银行,确认是有这么一回事,我和中介也就没了戒心,耐心等待房东的通知。谁知道过去了半个多月,到了3月初,房东一直没有回音,中介也着急了,连续打了多个电话,对方不接,中介只好发了短信再次催促尽快办理。因为当时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3月1日必须完成过户手续,若有一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视为违约,违约金即为三万的定金。由于期间我也有和房东通电话,她一直解释说已经向银行申请解压,我也就没太在意,谁想到3月7日,我收到一封律师函,居然是房东提出解除合同的函,函中认定我违约,要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说白了就是三万元定金就不还了。我看了大吃一惊,急忙联系丹厦中介,他们得知后也无比震惊,几乎无法用言语形容我和中介当时的反映。收到律师函后,我和中介多次通过手机联系房东,呵呵,手机居然一直提示正在使用中(这是个什么神奇的功能),我通过她的律师转告房东,可以出来当面沟通嘛,但是房东依然是避而不接电话,我和中介按照她在合同上的住址想找到她本人,发现是出租户,租客根本不认识她,俺就想不通,她这是想要干什么呢?当天晚上,俺想打110报警告她涉嫌欺诈,后来想想人家110不太可能受理,也就作罢。三天过去了,房东还是杳无音信。俺准备到法院起诉来着,求助一下,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打这样的官司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纹纹鱼真是个好心人
大半夜,给纹纹鱼发短信求助,纹纹鱼在喝高的情况下居然迅速给了我5点回复,真是高啊!以下是纹纹鱼的回复,谢谢大律师,也和各位鱼鱼们分享一下。【1】首先你是要能够确认房东的身份和房产信息都是真的,这样先确认被告的身份问题!【2】接下来由于双方约定是由你到银行帮房东办理解押手续,那么究竟是谁不去,是谁违约,我觉得这个大家都很难证明!但是有一个问题,因为一直是你这一方和中介在打电话,发短信催促房东履行合同,所以电话都是单方的,也就是都是从你们这方打给房东,而如果是房东想履行你们想违约,那么电话应该是房东打给你才对!所以,从这个方面也可以判断是房东在违约!而如果你诉讼到法院,起诉应该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先不要去打双倍返还定金!这时候如果对方不履行,那么法院也可以依此来认定到底是谁想违约!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证据的问题,我想你是占优势地位的!【3】如果对方想违约,那么在你支付了三万元定金的前提下,应该要双倍返还定金!这个是有法律的明确规定的!【4】我觉得你可以考虑诉讼了!同时,最好申请法院先保全这套房子,避免对方转让了房子后也没有财产,也没有履行的标的了!【5】我刚买了套房子,也是丹厦办的,帮我办理过户手续的业务员态度不错,也很负责任,在此表示一下衷心的感谢!呵呵~~~偶是不是托这个相信大家都知道,呵呵~~~实话实说呗!!!
!!!!!顶顶更健康!!!!
婴尚婴幼儿用品零售,批发,加盟/thread--1.html
用户被禁言或禁访,该帖自动屏蔽!
求助;公司的一个客户在收了货物之后,再也联系不上,手机一直是关机,本来是答应是要给现金的,现在钱都没有收回来,将近2万的货款.可以报警吗?报警能不能要回这些钱啊?
非常感谢 纹纹鱼,我所在的公司为了规避经济补偿,把合同期限定为:以完成(某某公司)的相关工作为准,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什么样的工作,合同可以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法有相对应的规定吗? 谢谢!!!
当一切都过去时,留下的只有一缕清风和一丝淡淡的馨香!
店面租赁需要订立合同嘛?如订立合同,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嘛?如不备案是否有什么不当之处??
亲亲我的宝贝
律师您好!我爸爸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在煤矿上班发生了事故,导致下半身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过年前煤矿老板让我爸爸先出院说过年后换过家更好的医院治疗或者是一次赔偿,但是新年过去了这么久,煤矿老板一直在推脱都没有出面要怎么处理,我爸爸到现在都还在家里由我妈妈照顾着也没有治疗.爸爸是全家的顶梁柱,他这样一倒下去,家里的大小事物都由我体弱多病的妈妈料理,还有个弟弟在读高中.煤矿老板这样一直不出面律师,您说这该怎么办?还有我想问的是,他如果想要一次赔偿的话大概要他赔偿多少?
引用 原帖由 微小的部份 于
13:30 发表 求助;公司的一个客户在收了货物之后,再也联系不上,手机一直是关机,本来是答应是要给现金的,现在钱都没有收回来,将近2万的货款.可以报警吗?报警能不能要回这些钱啊? 报警是没有用的,呵呵~~~公安部禁止公安机关介入民事纠纷!所以警察是不会去帮你追讨欠款的!如果你手上有送货单,有对方的签收的话,我认为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货款的!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最后一班地铁 于
00:37 发表 大半夜,给纹纹鱼发短信求助,纹纹鱼在喝高的情况下居然迅速给了我5点回复,真是高啊!以下是纹纹鱼的回复,谢谢大律师,也和各位鱼鱼们分享一下。【1】首先你是要能够确认房东的身份和房产信息都是真的,这样先 ... 别客气啦,呵呵~~~应该做的,喝完酒也睡不着!呵呵·~~~正好回复一下!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婴尚 于
13:04 发表
!!!!!顶顶更健康!!!!
呵呵~~~谢谢您的支持!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蓝色快乐鱼 于
13:45 发表 非常感谢 纹纹鱼,我所在的公司为了规避经济补偿,把合同期限定为:以完成(某某公司)的相关工作为准,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什么样的工作,合同可以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法有相对应的规定吗? 谢谢!!! ...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这个方式是合法的!【2】但是我认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后还是应当依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平凡美 于
13:58 发表 店面租赁需要订立合同嘛?如订立合同,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嘛?如不备案是否有什么不当之处?? 目前厦门店面租赁基本上是不需要备案的,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但是合同当然是必须签订的,这个是你权利的保障,如果没有合同,怎么界定你们双方之间的约定呢?按照1996年制定的厦门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必须备案的!可是目前基本这个房屋租赁条例已经没有适用了,基本没有什么单位和个人去备案了!我认为没有备案应该没有多大问题的!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晓霞宝宝 于
14:16 发表 律师您好!我爸爸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在煤矿上班发生了事故,导致下半身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过年前煤矿老板让我爸爸先出院说过年后换过家更好的医院治疗或者是一次赔偿,但是新年过去了这么久,煤矿老板一直在推脱都没有出面要怎么处理,我爸爸到现在都还在家里由我妈妈照顾着也没有治疗.爸爸是全家的顶梁柱,他这样一倒下去,家里的大小事物都由我体弱多病的妈妈料理,还有个弟弟在读高中.煤矿老板这样一直不出面律师,您说这该怎么办?还有我想问的是,他如果想要一次赔偿的话大概要他赔偿多少? 【1】我建议你在事故发生后,医疗终结也就是出院后一年内提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60天内做出认定结果,如果认定为工伤,会有评出工伤等级!【2】赔偿的数额要根据工伤认定的等级标准来确定赔偿,看看被认定为几级伤残!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引用 原帖由 纹纹鱼 于
11:09 发表 【1】目前这个问题有一定的争议,但是主要的倾向都已经认定为购房协议的时间是该套房子的购买时间,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的!【2】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如果该套房子有办理银行按揭,按揭款应该是共同 ... 谢谢纹纹鱼的及时回复,他们两个现在想协议,请问有协议范本给我一个吗?再次感谢纹纹鱼……
引用 原帖由 最后一班地铁 于
00:37 发表 大半夜,给纹纹鱼发短信求助,纹纹鱼在喝高的情况下居然迅速给了我5点回复,真是高啊!以下是纹纹鱼的回复,谢谢大律师,也和各位鱼鱼们分享一下。【1】首先你是要能够确认房东的身份和房产信息都是真的,这样先 ... 买房预备时,努力学习中~
严阵以待,杀无赦
引用 原帖由 雅斯兰黛 于
21:06 发表 谢谢纹纹鱼的及时回复,他们两个现在想协议,请问有协议范本给我一个吗?再次感谢纹纹鱼…… 看这儿哈。/thread--3.html我这里提供了好几个范本,参照他们实际情况修改一下,拟一个吧。如果对自己写的有疑问,可以发过来给我,我帮你看看哈。
引用 原帖由 白心 于
23:45 发表 看这儿哈。我这里提供了好几个范本,参照他们实际情况修改一下,拟一个吧。如果对自己写的有疑问,可以发过来给我,我帮你看看哈。 嗯,看白心的范本也就差不多了,离婚协议无非就是关系财产分割,也就是房子、车子、经营商业项目、贵重物件等这些,然后就是孩子,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分配等等,一般不会有太复杂的分割,对探视权的约定最好明确点,而且最好要约定对方不能将孩子带离本地抚养等等这些!
【手机: 】【微信同步手机】【小鱼社区法律顾问】【为鱼鱼提供全免费的法律咨询】
可以自己到房产局办产权证吗?
手中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合同在房产中心也有备案. 现在开发商不知所踪.我可以自己到房产局办产权证吗?手续是怎样的?
129共353页353) ? 353 :
location='read.php?tid=1230426&page='+page+'';}">353) ? 353 :
location='read.php?tid=1230426&page='+page+'';">Go
访问内容超出本站范围,不能确定是否安全
今天开发骑行,感受了一把,爽!
晒晒你们的大年夜晚餐会是什么
想问下鱼鱼,这两个字怎么读?是什么繁体字啊?
还没有账号?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关注小鱼微信帐号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全身瘫痪大小便视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