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细胞减少的原因症4.到5年1般在3000前几

白细胞偏低只有3.1_百度知道
白细胞偏低只有3.1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最近头晕。腰酸背痛。很疲劳乏力的感觉。想得到怎样的帮助:这些指标的高低是不是身体的哪个部位出了问题?很担心。现在在服利君可片,是不是还要别的药一并服效果好?或者改用别种药好?平时饮食注意点什么?冬天针对我的体质补点什么比较好。曾经治疗情况及是否有过敏、遗传病史:平时体质比较弱,咽喉时常要痛,有关节炎,有妇科炎症,比较怕冷。身体不是强强那样的。以前化验白细胞也总是偏低的,也服过利君可片,服了一段时间后稍微提高点,但总是达不到标准值。这次化验,其他的指数高高低低特别多。没有过敏、没有遗传病史的前几天化验结果白细胞3.1,标准是4—10;淋巴细胞百分比偏高43.1,标准是20—40;单核细胞百分比偏低2.7,标准是3—12;中性粒细胞偏低1.6,标准是2—7;单核细胞数目偏低0.09,标准是0.12—1.2。除了以上这些其他常规化验都经常的。多谢热心的帮助。
我的体质可不可以吃阿胶?
提问者采纳
  白细胞减少症,是指周围白细胞计数持续下降所引起的一组症状。典型表现为头晕、乏力,肢体酸软,食欲减退,精神萎靡、低热,属祖国医学“虚劳”范畴。中医治疗白细胞减少症采用益气养血,补肾益精,健脾养胃诸法。  一般白细胞少的原因有;病毒感染、伤寒等、也有因为药物引起的。如系药物等引起的粒细胞减少,应立即停药,适当应用生白药物,如集落刺激因子(CsF)、碳酸锂、茜草双酯、多抗甲素等。停止接触放射线或其他化学毒物。由脾功能亢进引起的,易发生反复,严重感染,可做脾切除术。  如何预防  1.对密切接触放射线或苯的人群(高危人群)应作定期检查。  2.对服用有可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的药物的患者,要严密随访。  3.慢性白细胞减少患者,若长期随访血象稳定,可不必服药。对白细胞数较低而有症状者可选用利血生、沙肝醇、维生素B4等药物中的1-2种。  4.对起病急骤的粒细胞减少症或缺乏症,应送血液科抢救。  如何治疗  1、首先应仔细查找引起粒细胞减少的原因,根据病因选择相应的治疗措施。如因药物引起者,应立即停药。  2、促白细胞生成药物临床应用种类较多,但疗效均难以确定。如维生素B6、利血生可用于各种粒细胞减少症。维生素B4、鲨肝醇、肌苷、脱氧核苷酸、康力龙等对抗癌药、放疗或氯霉素等因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有较好疗效。在病因治疗同时,对上述药物可选择其中1-2种,服用4-6周,观察是否有使白细胞回升效果,切勿认为药物越多越好,而同时使用数种药物。  3、肾上腺皮质激素可促进骨髓释放细胞进入外周血循环,当粒细胞减少是因为免疫因素引起,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所致时,有较好且持久的疗效。  白细胞减少症患者多属中医虚证或虚劳范畴,故当忌食下列食品:  1.柿子:大凉之果,极易损伤脾胃阳气,凡白细胞减少者,慎勿服之。  2.荸荠:性寒,破积耗气之品,体弱之人白细胞减少者,忌食之。白细胞减少的虚劳之人,切勿多食。  3.槟榔:为破气伤正之果。体质虚弱的白细胞减少者,切勿服食。  4.薄荷:辛凉之品,疏风散热,只泻不补。故凡虚弱之病,包括白细胞减少症者,皆当忌食。  5.芥菜:又称雪里蕻,民间多视之为发物,有耗气伤正之弊故体弱者白细胞减少之人,不宜多食。  此外,白细胞减少症者还应忌食生萝卜、萝卜缨、地骷髅、苦瓜、金橘等耗气伤正之品;也忌食胡椒、辣椒、桂皮、食茱萸、草豆蔻、荜澄茄等辛辣温燥伤阴的刺激性食物;还忌食生瓜、茼蒿(蓬蒿)、香蕉、螃蟹、蚌肉、田螺等寒凉损阳、生冷伤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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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细胞低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体质,没什么问题,再一种就是免疫力相对低下,如果没有异常感觉可以不用管它,不行你可以从食物和药物两方面改善一下,食物吃一些增加体质的,如高蛋白食品,这个很多,药物也不少,如B4,升白灵等,另外可以加强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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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易错问题总结 这一章和企业所得税有密切的联系,和个人所得税也有很多相关的内容。关键原因,外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易错问题总结 这一章和企业所得税有密切的联系,和个人所得税也有很多相关的内容。关键原因,外商企业所得税是在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给予外商的特别照顾性税法,其中包含很多关于“三外”的优惠,其居民性和非居民性的区分在个人所得税中也有体现,只是区分方法不同而已。 如果已经将企业所得税的各个重点内容掌握了,我相信在学习这章时不会那么吃力了,而且还可以作到前后对比,加深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考点的记忆。因此在学习这章的时候注意特别的优惠规定外,更关键的还要放在和企业所得税的比较上来。另外要很好的理解这一章的内容,更为学习下章个人所得税打好了一个居民性纳税的理念基础。大家共同努力,争取在7月份完成税法的分章复习,从下个月开始,我就要陆续对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比较性总结了。 1、居民性与非居民性的区分方法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全部属于居民性纳税义务人,即对于其在全球的收入要履行纳税义务。外国企业(以下简称外企)要区分是否在境内设立机构和场所。如果是的话,要对其相关的所有收入纳税。如果不是,则仅对境内相关收入纳税。注意这里的相关指的是和境内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收入。但要注意与境内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咨询收入视同有实际联系纳税,下面将会做专题总结。 2、机构场所的相关问题。机构场所中有一种叫做营业代理人。要特别注意一下,满足三个“经常”的,可作为营业代理人来看,即可作为在境内有机构场所来对待。这三个经常是1)经常代理购买货物2)经常储存货物转交购货方3)经常代理销售货物 3、税率的问题。这个问题暂时不考虑减免税,因为下面要做专题总结,这里只想区分一下居民和非居民的基本税率问题,境内无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在境内取得的收入实行10%的预提税率。其他情况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这里境内无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建议不要考虑3%的地方所得税了。 4、计税依据问题。境内无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的预提所得税计税依据按照外国企业“实际”收到的总收入计算。注意这里要扣除代理人或购买人代扣代缴的相关税费,不能扣除回扣等。注意先算代扣代缴的流转税,这里仅指营业税,至于是否交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规定处理,因为其为价外税,所以在这里不要考虑增值税问题,而且境内无机构场所的情况下一般无法发生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 例:某外国企业1999年取得境内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2002年取得股息收入200万元。其在境内无机构场所。试分别计算两年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 解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该交纳营业税,股息收入不用交纳营业税,而且这里要注意在2000年前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之后为10%,注意考题考察这里是有根据的,因为在第一章提到的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的原则。 1999年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所得税为100(1-5%)20% 2002年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所得税为10010%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中的计算方法是一致的,即用收入总额扣除可扣除的费用成本,以及免税收入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所得税。或者用利润总额进行调整,调增不可扣除费用成本,调减可扣除的收入,这里也和企业所得税一样是本章的重点和难点。下面将会对部分费用收入的扣除减少情况做进一步的总结。 但在这里要注意一个情况,即境内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在境外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是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而且其在境外交纳的所得税可作为费用直接扣除,注意这里是据实扣除,不考虑限额问题。这里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已纳税款的扣除是不一样的,而且一定要注意境外已纳税款的境内扣除是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 例:某外国企业A在境内有营业代理人B。其在境内发生了外商投资企业分回投资利润100万,利息收入120万,金融债券利息收入100万,国债利息收入10万,国债转让收入10万,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万,B在美国开设了一投资企业分回所得为300万人民币,已在境外纳税120万。B在境内发生管理费50万元,其中上缴境外企业管理费20万,境内无服务机构管理费10万,境内提供劳务机构管理费10万,境内关联企业管理费10万,交际应酬费10万,广告费10万,工资薪金20万,计提职工福利费3。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对外商投资发生借款利息支出20万,对美国投资企业发生投资借款利息支出10万,计提工会经费0。4万,但本企业有工会组织但未取得工会缴款收据,计提职工教育经费1万元,通过社会团体的公益救济性捐赠100万,资助关联高校科研机构20万元科研费用。计算该外国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营业代理人在经济特区,属于投资性公司) 解答:营业代理人视同在境内的机构场所,由于在特区,按照规定应交纳15%的企业所得税和3%的地方所得税。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是免税的。 1)境内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交纳营业税2005%=10万 2)无服务机构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境内关联企业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可扣除管理费用=50-10-10=30万 3)工资薪金支出可全额扣除,其职工福利费不得计提,可按14%的比例范围内按照据实发生额来扣除,扣除限额=2014%=2。8万,实际发生3万元,因此可扣除的职工福利费=2。8万, 职工教育经费可扣除201。5%=0。3万元,实际发生1万元,按照0。3万来扣除。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收据,不得扣除。 4)外商投资企业分回投资收益免税,但其相关支出不得扣除,或者可以看作其投资利息属于资本利息不得扣除 5)境外交纳的所得税款可据实作为费用扣除。境外收入可扣除所得税=120万 6)广告费可据实扣除,可扣除广告费=10万 7)交际应酬费可按照劳务收入一定比例扣除,收入=100+120+200+300=820万 可扣除交际应酬费=。5%=6。6万元,实际发生交际应酬费10万,按照6。6万元扣除 8)美国投资企业的投资利息支出不能在本企业扣除。即便是本企业发生的,也是资本性的利息支出,或者理解为投资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得扣除。 8)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全额扣除,境内关联企业资助不得扣除,可扣除捐赠=100万元 其收入中外商投资企业分回利润免税,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入不免,金融债券利息不免。 应纳税所得额=120+90+200+300-120-10-30-20-2。8-0。3-10-6。6-100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应交地方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 5)管理费问题。这里建议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对比,企业所得税中仅对上交总机构的管理费按照总收入的2%来扣除,而外资和外企所得税中可对上交总机构和提供了实际服务的机构的管理费据实扣除,这里要注意一下,参考上面的例题。 6)投资借款问题。企业所得税中投资的借款利息可按规定扣除。而外资和外企所得税中是不得扣除的,这里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今年的新增内容,要注意一下。参考上面的例题。 注意外资和外企所得税中凡是资本的利息支出是均不得扣除的。 7)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这里要注意外资和外企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只有一种情况可作为费用扣除,即境内有机构场所在境外有实际联系的收入在境外交纳的所得税可以据实扣除。这里注意一下,参考上面的例题。 8)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企业问题。其坏帐准备可按照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3%,或者按照放款余额的3%扣除。这里要和企业所得税比较一下,企业所得税的坏帐准备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但不包括应收票据的0。5%扣除,但是非购销活动的往来款项不得提取坏帐准备。其相同点是关联企业的往来不得提取坏帐准备。 9)融资租赁问题。外国租赁企业向我国公司融资租赁设备,其收入应减除设备价款,计算时别忘记了,其剩下部分中包含的贷款利息,只要能提供贷款利息证明此利息不高于银行利息,在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中可扣除这部分的费用,注意这里是个优惠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的。当然这个任何费用不包括境内企业代扣代缴的营业税了。 10)投资免税问题。从事投资业务的外资或者外企对于境内投资所得都是免税的,注意将利润和股息,利息区分一下,取得的股息和利息所得是要征收所得税的。并不是说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息是免税的,这是不全面的,应该包括所有国内企业。这里一直有争议,不过大家看看书中的征税范围所说的利润后面有个括号写的是股息,说明了我的观点。这里是和企业所得税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企业所得税中存在投资收益补税的问题,而在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存在,因为本身免税。多多看书理解一下吧。。。但这里要注意从境外分回的投资利润情况,将在下一点总结。注意两者的分别和比较记忆。 11)境外投资问题。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境外投资所得要交纳所得税,因此存在一个境外已纳税款扣除的问题,这里和企业所得税是一样的。但外国企业境内无机构场所的,境外投资分回利润不属于外资和外企所得税征收范围。而外国企业在境内有机构和场所在境外有实际联系的投资收益是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但这里不存在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问题,因为此规定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而是把境外所得税作为费用扣除,重新拿出来大家注意一下。还要注意的是要有实际联系,不然就不纳税了。 12)境外已纳税款的扣除问题。和企业所得税是一样的处理。企业所得税会处理了,这里就会处理了。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13)再投资退税问题,这里也是和企业所得税的重要区别之一。企业所得税不存在这个问题。再投资退税可以分为自己的税后利润和分回的税后利润再投资。其中自己的税后利润包括按照董事会规定以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这里重点理解注意以下情况 (1)其中用于本企业增资的,不管本企业是否是先进生产企业还是出口产品企业,均只退40%,5年内撤回增资的,缴回全部退税。 (2)用于扩建本企业,本企业为先进生产企业或者产品出口企业的,退回100%,除此外退回40%,但这里要注意如果是扩建先进生产企业或者产品出口企业的,再投资之日起三年内均未达到产品出口企业,即有一年未达到的,或者三年内撤消先进生产企业称号的,缴回退税的60%。其他情况只看是否在5年内撤资,如果是的话就缴回全额退税款。 (3)用于举办即兴建其他企业的再投资,如果兴办的企业为先进生产企业或者产品出口企业,即可退回100%,如果不是,可退回40%。兴办的先进生产企业三年内撤消的,缴回60%退税,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三年内有一年没有达到标准的,缴回60%,其他情况只看是否在5年内撤资,如果是的话就缴回退税。 (4)以上只是分开总结了书中所说的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指的是兴办的情况,而再投资之日起三年内,指的是扩建情况,注意理解。 (5)再投资于购买股票的,不适用。 (6)再投资限额问题。累计再投资的限额实际上是限定了只能以税后利润来再投资。如果是再投资于外商投资企业,其限额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正是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 (7)海南问题。只要是从海南分回的利润再投资于海南基础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的,经营期超过5年,可以全额退税,建议这一点联系税收优惠单独记忆。 14)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具体计算方法和企业所得税中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是相同的,也有不同点,注意以下问题: (1)投资当年开始抵免 (2)均用比购买前一年的新增所得税中抵免 (3)外商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是可以退增值税的。但设备价款不包括退税部分和安装调试费用。仅以计税价格为准。 (4)购买当年的查补税款,不得作为新增所得税部分。前一年度的查补税款,要计入基数。这里所谓的查补税款仅指企业所得税。 (5)注意是企业所得税的抵免,跟地方所得税没有关系的啊。不要按照33%计算再扣除,是不对的。 (6)购买前一年度亏损或免税,按0计算。购买当年亏损或免税,在购买当年以后4年内抵免,不管购买当年是否抵免,都要作为一年,因此要在以后4年而不是5年内抵免。 15)分成确认收入问题。合作者分得产品,即确定收入。企业所得税中房地产开发商采取分成方式的,本身分得产品时确认收入。这里是个小小的区别。 16)企业所得税中应债权人问题无法支付的应付未付款,作为收入计算所得税。没有具体规定,而外资和外企所得税中债权人两年内未要求偿还的应付未付款,即作为收入确认,有具体的规定。 17)外商与中国合作发行电影,境内收入征收税款,但外商在境外发行的电影收入不征税。 18)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经申请可作为中外合作企业征收,但未申请的,其外方取得的收入按照在境内有机构场所的所得来计算。这里注意一下就好了 19)公司集团重组,外国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股权,外商企业将其持有的境内境外股权,转让给直接间接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被第三方拥有100%股权的企业,可按成本转让,不征收所得税。 20)会员费问题。交多少征多少,可以分5年分摊收入,退多少减多少,在退回当期扣除。 21)咨询收入问题。 (1)外商投资企业独立提供的,全额征税 (2)外国企业独立提供的给境内客户的,境内要交纳的收入部分不得少于总收入的60%,这里要注意境内无机构的话,仅对境内部分交纳所得税。境内有机构,不管有没有实际联系,均视同有实际联系来征税,即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当然,境内机构在境外的咨询收入,按规定征收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共同提供境内客户咨询劳务的,先按比例分,但分给外商投资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60%,当然,如果是提供给境外客户咨询劳务的,按实际比例分,外商部分交纳所得税,外国企业要看是否有机构,无机构的不纳,有机构的无实际联系的不纳,有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按规定交纳。这里要充分理解教材的规定并能灵活运用。注意客观题 (4)外国企业派人来华提供的咨询服务,境内发生的部分不得低于50%。这里是指境内无机构的情况,即应纳税的收入不得低于50%,当然,延伸一下,境内有机构的话,境内境外有实际联系的收入都要交纳所得税,就不存在50%的规定了。 22、房地产业务的外资外企,委托境外企业销售,按照境外企业实际销售收入而不是合同约定价格交纳所得税。其相关费用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10%。这里注意费用扣除的调整问题。 23、交际应酬费问题。和企业所得税不一样的是,企业所得税的业务招待费仅就销售净收入来按规定扣除。其中租赁收入等不能计提业务招待费。可外资和外企的所有收入都可以计提,只是要分清是货物销售收入还是劳务收入或投资业务收入等,按照规定的比例计提,这里要切切注意了。如果划分不清的话就按照行业来确定了,即主营货物销售,按照销售收入规定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收入比例确定。但收入都可以作为计提依据,相对于企业所得税就没那么复杂了,但一定要注意比例确定的问题。 24、工资薪金问题,可以据实扣除,注意和企业所得税的比较,但这里要注意其职工福利费不能预提,只能在工资支出的14%范围内据实扣除,这里是和企业所得税的重大差别,请注意了。参照上面的例题。 25、捐赠问题。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和企业所得税比较一下吧。 26、关联方问题。这里和企业所得税的理念基本相同。即关联方的往来不能计提准备。支付关联方的管理费不得扣除。而且如果价格明显不公允的, 税务部门按照1)同类购销业务2)再销售给无关联企业价格3)合理成本费用利润率来确定销售收入。这里要注意几个和企业所得税不相同的问题: (1)从关联方的借款问题。企业所得税中有个注册资本50%的限制,在外资和外企所得税中没有。只要符合同类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但外资和外企中还有个低利息同意的问题,只要了解一下就好了。 (2)外资外企中还有个定价调整的问题。即如果购买价格过高,而购买方没有按照规定作调整的,销售方取得的超过非关联企业购销业务中规定的销售价格收入的部分,视同股息分配收入,不享受免税规定,要交纳所得税。 27)资产处理问题。固定资产折旧的残值不得低于10%,企业所得税中规定的5%以内自行确定。注意比较。最重要的是一个重组资产评估增值的问题。这里和企业所得税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在企业所得税中,企业改组为股份制公司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不确认收入,可以计提折旧,但折旧不得扣除。相应做逐年调整或据实调整。而外资和外企所得税中外商投资企业改组发生的评估增值如果增值部分交纳了所得税的,改组后的企业可按资产的评估价格入帐,即按评估价格折旧。但如果没有对增值部分交纳所得税的话,改组后的企业只能按照募集股份或增发股票的处理,按照帐面价值入帐而不能按照评估价值入帐,即不能按照评估价值计提折旧,就涉及到了对以后年度折旧的影响。 28)征收管理问题。 按年计算,分期交纳,这里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一致,但企业所得税是在年末4个月内汇算清缴,而外资外企是在年末5个月内汇算清缴。这里是个重要的不同点。年末4个月内申报纳税,但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一个月,注意一下企业所得税没有这个规定。而且企业所得税中的分支机构是在年末45日内申报,人寿保险企业在年末6个月内申报,注意一下比较。 29)税收优惠问题。本章的重点,不学好的话,整个题目有可能全盘皆错。一定要注意总结。这里为大家做个简单的总结,以供参考。 一、一般优惠(地区性优惠): (1)特区的企业不分是否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均按15%交纳企业所得税。经济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生产形外商投资企业按照15%交纳。这里有个生产形企业的限定。 (2)沿海开放区的生产型企业按照24%交纳,注意书中的那个逗号,不是指沿海开放区的老市区。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的老市区生产性企业按照24%交纳。 一、特殊优惠(不分地区的行业性优惠) (1)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基础建设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均可按照15%税率计算。 (2)“两个密集型”生产性企业均按照15%税率计算 (3)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总行划拨营运资本超过1000万美金,经营期10年以上的。按照15%的税率计算。 (4)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的新技术企业按照15%计算 三、完全免征项目 (1)国际金融组织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贷款利息所得,免征 (2)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给中国国家银行的贷款利息所得,免征 (3)中国企业进口设备,外国国家银行给予的卖方信贷中中国企业按照国内利率即买方信贷利率付款导致的延期付款的利息。(书中的话有点不好理解,因此用自己的话展开了)。 (4)在农业等行业提供专有技术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10%征收,还可以免征。这个地方比较灵活,估计考试可能不会考。 四、一免两减半(注意和企业所得税“经营年度”比较,外资外企减免优惠其开始年度均为“获利年度”以下不再熬述) (1)经济特区的服务性企业,经营期10年以上,外商投资额超过500美金的,从获利年度起,一免两减半。 (2)外资银行适用15%税率的情况,一免两减半。具体看上面的规定。 五、两免三减半 (1)经营期10年的生产性企业,两免三减半。注意这里生产性企业的范围。不包括1)开采石油天然气企业,2)客运,快递企业,但包括搬家,搬运,自己的运输工具进行的非客运运输3)普通仪器维修企业4)咨询服务企业,但直接为生产服务的产业信息咨询除外5)食品加工制作6)投资业务7)房地产开发企业8)不为直接为生产服务的企业。9)进口后简单组装后销售企业。 (2)农、林、牧、边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两免三减半。 (3)西部大开发,除了获利年度开始计算外,其他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六、五免五减半(经营期注意均要达到15年,很特别的地方,以下不再熬述) (1)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企业,五免五减半。 (2)上海浦东新区的交通能源建设项目,五免五减半。 (3)海南的基础建设和农业开发企业,五免五减半。(注意其在再投资退税中也有相关优惠,做题时千万不要忘了它可是五免五减半啊,还原时要看看是否免税,免税的话不要退税了啊) 七、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 减免期满后一年,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在三年内减半征收,减半后税率低于10%的按照10%计算。减免期满后无论哪一年满足产品出口企业标准,即出口产品销售额占总产品销售额70%以上的,即可减半征收。税率不足10%的按照10%计算。 八、并购重组优惠 改组成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其外商投资股权超过25%的,变更当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利润的,作为获利年度的开始。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各种优惠政策。 九、股份制改组优惠 原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的,要满足1)原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资产评估增值交纳了所得税2)不满经营期限的,要补交优惠的所得税。这两个条件后,改组后的股份制企业如果是生产性企业的可在改组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反之不行。 个人所得税法易错问题总结
企业所得税和外资所得税大家觉得最大的区别在哪里?没错,外资的更优惠,税率更低,且存在很多地域性和行业性优惠,并且比较的多。 那么这两个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在哪里呢?这里先不回答,我将在我的总结里慢慢渗透,希望大家能以比较的思想来学习这三章所得税。最重要的是要把企业所得税那一章一定学好,我再强调一次,希望大家能够稳扎稳打,不要心急。毕竟,所得税和流转税一样,在共同点上学习不同点是最能应付考试的,也是最能让自己理解的更透彻的,更是最能让自己不断找到税法学习感觉的极佳方法。我们认为,任何一门课程都应该用“比较”的思想去学习,不断寻到区别所在,慢慢的,也就进入状态了。 1、居民性纳税人和非居民性纳税人问题。 外商企业所得税中也有此问题,即外国企业在境内无机构场所营业代理人的情况,仅对境内所得承担纳税义务,这种情况叫做非居民性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中,由于牵涉到个人,相对要定义的详细些,是为了更好的判断是否为非居民性纳税人,这个正是个人所得税中的重点内容。非居民纳税人举例:外国人,香港人,台湾人,澳门人,外籍华人。这些人工作之余没有理由回到中国,即即便在中国有房子,但根已经不在中国了。而中国国籍的人,即便在国内没有房子了,但根还在中国,即便在国外呆了几十年,也属于居民性纳税人。但非居民可以转化成居民性纳税人,只要满足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注意不是满一年。比如从日到日均呆在中国,也不算居民性纳税人。纳税年度是指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还要注意临时离境的概念,上例如果是从日至2004
年1月30日均呆在中国,则仍属于居民性纳税人,因为境外时间未超过30日。 这里注意理解一下。还有种情况也叫临时离境,即累计出境未超过90日,但这个条件要在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的基础上才能成立。比如日至日内累计出境时间未超过90日,但1月份不在国内,即1月份出境31日,属于一次性离境超过30日,还是不属于居民性纳税人。掌握了这些,才能继续我们个人所得税的讨论,因此一定要注意临时离境的理解。这里说的多了点,希望大家不要觉得烦躁,因为我个人觉得这里很重要的。 例1、某德国人从日至日均在中国境内,此人由于未在境内满一个纳税年度,因此为非居民性纳税人。(X) 解答:1月1日至19日离境仅19天,属于临时离境范畴。因此仍为居民性纳税人。 例2、某香港人在中国大陆从1999年5月至今均在境内居住,则此人属于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X) 解答:1999年肯定不能算做满一年,只能从2000年开始计算,至2003年算居住满3年,2004年仍未满一年,因此只能说居住满3年。 例3、某美国人日来中国工作,2004年3月回国,其中1月份去香港10日做演讲,3月1日去澳门参加某剪彩活动,4月1日回中国,5月10日去比利时参加高层论坛,5月30日回中国,10月1日参加台湾分公司的公司庆典活动,在台湾呆了29天。此美国人日至日在中国取得100万美元收入,在境外共取得50万美元收入,则该美国人应在中国就150万美元交纳个人所得税。(X) 解答:3月份离境超过30日,虽然其他离境并未超过30日,累计也未超过90日,但由于一次离境时间超过30日,只能是非居民性纳税人,仅对境内取得收入纳税。 2、工资薪金的几个特殊情况问题。 1)年终奖金等一次取得多月收入情况。“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纳税,如果取得时的月份工资未超过800元,要合并减去费用800元计算;如果取得时的月份工资超过800元,则奖金不再扣除费用,直接按规定税率计算,这里是“单独”的含义。 2)年薪制。分月先按月工资预交,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时平均到各月与每月的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后年终汇算清缴。注意这里是“合并”,别按照1)的方法计算年终奖了。注意这里和某些特殊行业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是一致的,比如海上作业行业等。不再熬述。 3)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去年的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要征税,注意这里不是超过自身去年工资总额的3倍,这里注意和4)退职费区分一下。这里只做定性判断就可以了。但退职费要掌握计算。 4)退职费收入。这里和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不同的概念。其实就是“内退”职工取得的收入。分月取得的,分月计算。这里主要是注意一次性取得的,按照月工资平均为各月计算,但不能超过6个月,如月工资为1000元,一次性退职费为5000元,则平均为5个月计算。一次性退职费如果为12000元,还是只能平均成6个月的工资,即按照2000元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注意理解。 3、非居民性工资薪金来源地的问题。这里是个重点内容。首先要注意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不适用183天的这个规定,严格按照90天来考虑,注意是个隐藏考点。 1)在境内居住未超过90天或183天(税收协定国家或地区适用此天数,以下同)的,仅对在境内工作取得的境内企业承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即境内工作取得的境外企业支付部分是免税的。注意这个免税的理解,因为其他非工资薪金所得要对在境内工作时取得所有收入征税的。 2)在境内居住超过90天或183天,但未超过一年(即仍为非居民,或者说成无住所,一个意思)的,对在境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这里包括境内境外企业支付都要纳税;境外工作时取得的工资不纳税。 3)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注意已经成为居民性纳税人了)未超过5年的,境内取得的工资不用说,应该纳税,临时离境取得的境内企业支付的部分纳税,境外企业支付的部分“免税”,注意这里免税的含义,因为作为居民性纳税人本来要承担全球纳税义务的,所以用的免税这个词。 4)企业高管问题。境内企业的高管如果属于以上1)的情况,境外工作时取得的境内企业支付的仍要纳税。如果属于2)的情况。总结一下就是说境内企业高管成员无论在境内呆多久,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一定要纳税,当然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是否纳税,按照上面的情况判断就好了。 以上是个人所得税必考内容,注意理解性记忆。 4、出租车问题。出租车司机拥有出租车所有权的,按照个人承包经营所得即5级税率计算所得税,不拥有所有权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即9级税率计算所得税,理解记忆。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问题。本来属于企业,可却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确是个很特别的地方。但是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理念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却是如此的相似。有些小点又不太相同,比如税率的确定,捐赠的扣除等。在这里做个比较性总结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同)以其生产经营的全部所得征税。企业所得税也是。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即老板)取得的非生产经营所得,比如股利,利息所得,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应该按照各自相应的税率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这里一定要注意税率的确定问题,个人所得税中把收入分为11种正是和企业所得税最大的区别之一。 2)生产成本和费用可按规定扣除。这里和企业所得税是多么的相似。 其相同点包括:可扣除“三项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17。5%,工资薪金按照计税工资扣除。扣除相关合理费用和成本,这里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均是可以全额扣除的,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三新”费用,可以全额扣除。这里也是一样的。 不同点包括: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个人独资企业是整体不超过销售收入2%扣除,并可无限期结转。而企业所得税中广告一般按照2%或者8%或者全额扣除,可结转下期,而业务宣传费是按照0。5%扣除,并且不能结转下期。注意一下;投资者(即老板)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在计算计税工资时不能将老板计入;投资者家庭生活费用和企业收入划分不清的,不能扣除,划分的清的,投资者用企业收入支付的生活费用不得扣除;投资者家庭和企业共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不能全额扣除,应由税务部门确定的企业所占比例来扣除,企业所得税中不存在这种情况;公益救济性捐赠,投资者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超过个人应纳税所得的30%的部分,可以扣除,而企业所得税中是不超过调整前应纳税所得的3%部分可以扣除。这里注意投资者应纳税所得包含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和非生产经营性应纳税所得。 6、收入的次的判定。这里太重要了,我认为除了判定居民性和非居民性纳税人外,这里是最重要的了。这里要注意1)所得税中仅有7个所得项目是按照次的规定来征收的,因此不包括另外4个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2)按次征收的7个项目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均好理解。关键问题就在剩余的三个项目中。 (1) 劳务报酬所得次的规定 一个月内连续取得同一事项的收入的,按照一个月的收入为一次。教材上举的那个例子很好理解,我再另外举几个例子,一定要注意“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 例1、某人5月份在高校演讲,举行了5次演讲,每次收入为1000万。则此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为1%)20%,这里一定要加总,不能按每次演讲的收入计算,因为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 例2、某人5月份在高校演讲5次,每次取得1000元收入。设计高校某教学楼取得设计收入20000元。则当月此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应为1%)20%+2%)20%,对比例1例2应该能找到点感觉了吧,所以劳务报酬中的同一事项的理解很重要。 (2)稿酬收入次的规定 这里我认为比劳务报酬次的规定要好理解,关键只要掌握教材的那几点就好了。再版的收入单独计算;追加印刷的视同一次收入加总计算;连载的视同一次收入加总计算;先连载再出版再连载,作为三次收入分别计算;分次支付稿酬的,加总计算。掌握这个理念就ok了。这里特别注意一下追加的问题和再版的问题。 (3)财产租赁所得次的规定 没什么说的,分月计算就好了,只是这里注意一下个人租赁房产时,可以扣除800元的维修费的问题,先扣除维修费还是先扣除基本费用800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一般会回避掉,按照先扣除维修算就好了,和教材中的不违背。 7、财产转让所得问题。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仅在转让时按照收入减除取得成本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居住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税,个人出售房产后1年内复购房的,按照购房与售房的价格比例退税,当然如果购房比售房价格高,可以全额退税。但是这里注意已经不是第一次购房了,所以契税不能免了。拿出来提示一下。
8、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仅上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的,按照5级税率计算,所得实际不归个人支配,而是固定取得收入的,按照9级即工资薪金所得计算。这里比较好理解。 9、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已经交纳了农业税,牧业税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了,没有交纳此税的,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稍微注意一下。取得生产经营无关的收入, 按照此收入相应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这里是在作题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10、境外已纳税额扣除问题。所得税中的特殊情况,三个所得税中均存在这么个问题,两个企业所得税是相同的,但个人所得税和两个企业所得税就有区别了。主要区别在于两个企业所得税遵循的是“分国不分项”,而个人所得税遵循的是“既分国又分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因为个人所得税中不同项目有不同的税率。这就导致不仅要分国计算,还要分项计算扣除限额。其他没什么不一样的了,反正未扣除完的以后5年内均可扣除。 11、代付税款的问题。这个问题只有在题目中强调了企业为个人代扣了税款时,才进行由不含税到含税的换算,仅牵涉到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不用考虑的。而且题目中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已代扣税款也是不用考虑的,这点在做题时一定要注意。主要是个计算方法问题,建议教材中的那个表的税率千万别记,记也记不住,反正我是记不住的。实际上是个逆运算的问题,明白了计算方法,还是能很快得到答案的。 举个例子,某企业支付给个人劳务报酬10000元,并且其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个人取得的为不含税收入,因此不能直接计算个人所得税,设个人所得税为x,含税收入即如果不代扣代缴时支付的收入的为10000+x,根据相关税率公式,可得以下等式:(10000+x)(1-20%)20%=x
x==1904。76元,注意由于劳务报酬有个加成征收的问题,因此在计算完后要看看。76=11904。76是否符合上式用的税率。验证后发现税率使用无问题,因此得到答案。 再举个例子,上例中企业支付给个人50000元不含税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解答:同上例,设个人所得税为x,含税收入为(50000+x),这里有个确定税率到底应该用30%还是40%计算的问题,建议先估计一下,如果估计不出来,先拿一个算了之后验证一下就知道了。假设税率适用30%,则得到以下等式:(50000+x)(1-20%)30%-2000(当然这个地方的速算扣除数建议一定要记:))=x
,计算得到x=13157。89元,验证一下,(。89)(1-20%)=50526。31元%2650000元,很明显,税率用错了(因为按照30%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肯定比按照40%计算的所得税要少,按照40%计算后肯定也要超过50000),应该用40%的税率,再用40%计算一遍就得到了答案。 12、纳税申报和期限问题。注意一下多处取得工资个人肯定是要自行申报汇总交纳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申报期限一致,但存在一个年末3个月内汇算清缴的问题。承包经营收入纳税分一次性取得或分次取得的情况,一次性取得的,取得后的30日内,注意这个时候是30日,比较特别;分次取得的,取得后7日内预交,年度终了3个月内汇算清缴,这里和个体工商户一致。境外取得收入的个人,如果境外是按年征收的,境外年度终了后30日内申报纳税,如果境外是按次征收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注意一下和企业所得税的比较。有个地方是一样的,凡是企业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在6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只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汇算清缴的是个人所得税而已,其时限是一样的。这里还要注意个人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交纳情形,各自企业应先预缴,然后年度终了在总企业汇算清缴。 13、税收优惠问题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相比两个企业所得税还是比较少的,也比较简单,由于主要税种已总结完毕,这里仅就一些重点问题或者和其他税种有关联的问题做个易错总结: (1)残疾人问题。营业税中残疾人提供劳务是免征的,增值税中有个残疾人组织进口残疾人专用品是免税的,个人所得税中是减征的,注意比较。这里和下岗人员提供的社区服务营业税免征3年比较一下。 (2)个人取得的教育存款等专项存款免征 (3)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免征,这里是指国家特殊津贴,一般津贴不享受免征。 (4)保险赔款免征,见义勇为、举报犯罪的奖金免征,省级政府和军级以上单位发放的奖金免征。这里和偶然所得区别一下。 (5)军人的复员和转业费免征,一般职工的安家费和退离休工资和补助也是免征的。结合记忆。 (6)国债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这里企业所得税中仅对国债收入免征,注意对比一下。 (7)凡是涉及到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均是免税的。规定范围内交纳的免征任何税,个人领取时同样不征。 (8)外籍人员的“衣”(洗衣费)、“食”(伙食补贴)、“住”(住房补贴,搬迁费)、“行”(探亲费)、“学”(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免征,太爽了,我们大家能扣除这些费用再交税该多好啊。。。 (9)个人转让房产问题。上面的总结已经涉及到,这里不再熬述。 (10)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所得免税,这里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中的规定类似,均是免征的。 (11)国际组织和民间科研协定的派往我们国家的专家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文教专家有个2年的限定,注意一下就好了。 (12)无住所人员居住满1年不满5年的,境外所得仅就境内支付的部分征收,这里和工资薪金的优惠统一了。 税法难点 一。 增值税: 1。 增税范围:特殊规定: 即征即退:1。利用煤炭开采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2。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3。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4。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减半征收:1。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2。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日起,一般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心砖,瓦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按简易办法征收。 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简称标准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增值税。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金,末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发票,即征即退。不通过黄金交易所交易的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 税率:基本税率:17%,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低税率: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13%。 自来水公司按6%征收率。购进独立核算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6%予以抵扣。 498年8月1日起征收率由6%降至4%。: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商品,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3。 出口货物退(免)税(1)条件: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货物。必须是财务上做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免税并退税: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品自产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3。特定出口货物。(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货物。(2)对外修理修配货物。(3)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收取外汇的货物。(4)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货物。(5)贷款,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6)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7)利用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8)对外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9)港澳台贸易货物(10)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品企业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钢材;(1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在指定加油站购买的自用汽油,柴油增值税(12)保税区内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购进货物,保税区内企业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货物(15)对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为其投资的企业代理出口该企业自产的货物,如其所投资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及老企业新上项目,被代理出口货物可退免税,2000年前出口货物要求继续免税的老企业被代理出口货物在2001年前免税。(16)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品免税店销售的卷烟,酒,工艺品,丝绸,服装和保健品(包括药品)等六大类中国产品;(17)对外国驻华使馆及其外交人员购买的列名中国产物品;(18)对国家经贸委下达的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19)对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20)对出口企业出口的甲胺磷,罗菌灵,氰菊脂,甲基硫菌灵,克百威,异丙咸,对硫磷中的乙基对硫磷等货物;(21)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12类货物。’’ 免税不退税:1。属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品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品的自产货物。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农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不退税。 不免税不退税:1。来料加工复出品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3。出口卷烟。。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外,国家计划外出口原油 ,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出口电解铜自日起17%退回,)白银等。 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1出口外购产品,:产品名称,性能相同,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出口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2。外购的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品的产品:用于维修本企业工具零部件,配件,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品后能直接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3。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收购成品企业生产的的品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控股的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集团公司必须将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4。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原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加工费 4。退税率:17%,13%,11%,8%,6%,5%六档 增值税发票管理: 1。 (1)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处以1万以下罚款,在一定期限(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发票,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2)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 2。 关于代开,虚开增值税发票处理:代开虚开增值税发票,全额征补税款,并按规定按偷税给予处罚。取得代开虚开发票不得作为进项抵扣。 3。 善意取得发票处理 (1) 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的,不以偷税论处,但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不予出口退税。已抵扣的进项税款或取得的出口退税,依法追缴。 (2) 购货方能重新取得的,应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出口退税。 (3) 如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进项税得到抵扣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前知道该专用发票是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应按虚开增值税发票处理。 (4) 无论购销售双方是否进行了实际交易,增值税发票注明的数量,金额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均按偷税或骗出口退税处理。1。购货方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及实际交易销售方不符的,2。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为所在省以外地区的,3。其他有证据表明购货方明知系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4。 防伪税控专用发票管理: 5。 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 二。 消费税: 税目 一。烟:卷烟
标准箱:150/箱,定额税率每条%2650元以上的45%,在50以下的,30%, 雪茄烟
30% 二。酒及酒精 粮食白酒
25% 薯类白酒:0。5元/斤
240元/吨 啤酒
220元/吨 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元/吨 其他酒
5% 三。化妆品
含成套化妆品
30% 四。护肤护发品
8%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10% 六。鞭炮,焰火:15% 七。汽油(无铅)
汽油(含铅)
0。28元 八 柴油
0。1元 九汽车轮胎
10% 十摩托车
10% 十一。小汽车
气缸容量在2200毫升以上的 8%
气缸容量在毫升
5%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
3% 2。越野车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
在2400毫升以下的
3% 3。小客车:在2000毫升以
在2000毫升以下的
3%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卷烟 2。化妆品 3。护肤护发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 6。汽车轮胎 7。摩托车 减征的规定: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四 营业税法 1。 税目 (1)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远洋运输企业程租,斯租,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按交通运输业征收。3% (2) 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管首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3% (3) 金融保险业:包括贷款分外汇转贷业和和一般贷款业务,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5%-8% (4) 邮电通信业:邮政,电信:3% (5) 文化体育业:文化业包括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借阅等。体育业包括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3% (6) 娱乐业: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 (7) 服务业: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对远洋运输业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福利采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手续费征收。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征收营业税。 (8) 转让无形资产: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止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9) 销售不动产:03。1。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转让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2。 计税依据: (1) 交通运输业:运输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由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2) 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的,以工程全部减分包人或转包人余额为营业额。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的,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共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自建行为和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自建自用不纳税,自建对外销售,接建筑业交营业税,接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 金融保险业:金融企业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以卖出减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收入。借外汇后转下级行贷给出国内用户的转贷以全部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上级行以贷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给境外的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他行,以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减去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后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斯的营业额。中间业务以手续费(佣金)全部收入。代收款以收入减去支付的余额为营业额。 (4) 邮电通信业:以集中受理为集团客户跨省出租电路业务,按全部款减分给参与提供跨省部门价款差额征税。参与提供跨省业务按各自取得的全部款为营业额征税。 (5) 文化体育业:单位或人人演出,以全部收入减付给提供演出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费用的余额为营业额。 (6) 娱乐业:以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及其他收费。 (7) 服务业:代理业以取得实际报酬为营业额。广告代理业以代理者向委托方全部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8) 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
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外商和外国企业不征。海关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营业税不征,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服务收入05年12月31前不征。三峡建设基金,04。1。1-期免城建与附加。教育费附加:3%,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海关进口征收的增值税消费不征,机关服务中心提供后勤服务05。12。31前暂免。 六。关税法 1。
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2。税率计征办法: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3。出口关税税率: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争相杀价,盲目进口,需规范出品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 4。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售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5。原产地规定: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2。实质性加工标准。 6。关税完税价格: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的要求: 2。实付或应付价格调整规定: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与该货物生产与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等。应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3。不得计入完税价格的:厂房机械设备等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7。进口海关估价方法:依次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8。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9。出口货物完税价格: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10。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1) 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货物:陆运空运海运进口货物运费和保险应按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运费无法确定或末实际发生,海关应按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计算运费。按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0。3%计算保险费。邮运进口货物,应以邮费作为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按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11。关税减免:1。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5。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车辆工程船舶,供安装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者电影摄制器械,盛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等在提供担保后可予暂免税。6。加工装配产品等进口原材料等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免进口关税,已征关税不退回。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免出口关税,但已征收进口关税不退还。9。酌情减免:10。无代价抵偿货物,可免税。但如原进口货物末退运国外,应照章征税。11。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货物,物品按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12。特定减免税:1。科教用品2。残疾人专用品。3。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4。。加工贸易产品(1)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进口免税,剩余料 或增产经批准内销时,价值在2%内,且总价值在3000以下可免税。(2)。进料加工:免征进出口税。剩余料件或增产产品经批准内销时,价值在2%以内,且总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可免税。5。边境贸易进口物资: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开放点或指定集市上进行的商品:)在每人每日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除烟酒化妆品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纳税的其他商品外,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半征收。6。保税区进出口货物:免税7。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8。进口设备:可免进口关税增值税。9。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 13。临时减免税:一般不办理个案临时性减免税。 14。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包含了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分50%20%10%三个档次。属于50%税率的为烟酒,属于20%的为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化妆品,属于10%税率的物品,包括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和其他商品。 七。资源税法: 1。 纳税义务人: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其他和行政单位,事业,军事,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其他单位和其他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中个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义务人。 2。 税目:1。原油:天然原油。2。天然气:专门开采的天然气。煤矿开采的天然气不征。3。煤炭:原煤征税,洗煤,选煤,其他煤炭制品不征。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20元/吨。5。黑色金属矿原矿:铁矿石锰矿石铬矿石2-30元/吨。6。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铝矿石,镍矿石黄金矿石等。7。盐:固体盐,10-60元/吨,液体盐2-10元/吨 3。 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 税收优惠: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原油免税。2。开采过程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酌性减免。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冶金联合企业矿山同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40%征收,有色金属矿资源税在规定税额基础上减征30%,按规定税额标准70%征收。 八。土地增值税: 1。 义务人:所有。不论法人自然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2。 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3。 具体规定:1。对房地产继承,赠与不征税。2。出租不征税。3。抵押不征税,抵押期满转让的征税。4。房地产:)属征税范围,但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征。5。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暂免征收。联营企业再转让的应征收。6。合作建房:暂免,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9。代建房行为:不属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0。重新评估:不属征税范围。 4。 税率:超率累进税率:%2650%的,税率30%,100%%26%2650%的40%税率,扣除项目的5%扣除率。200%%26%26100%,50%税率,15%扣除额。200%以上的60%税率。扣除率35%。 5。 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有关费用2。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按实际的扣除,有利息并提供金融证明的。利息费用+成本和土使用权金额之和的5%。无利息证明的。按土地支付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扣除。4。以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不允许扣除。5。其他扣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支付的地价款和开发成本之和加20%扣除。6。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计征土地增值税。 6。 税收优惠: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末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的,全额征收。2。对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税收优惠:免征。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税收优惠: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的经申报核准,5年或以上的,免征,3-5年的,减半,末满3年的按规定征收。 九。城填土地使用税法:对外籍人员不征收。 1。 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3。纠纷末解决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共有的,各方都是纳税人。 2。 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3。 计税依据:1。测定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准。2。末组织测量的以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末核发土地使用证的,申报面积再调整。 4。 税率:大城市0。5-10元,中等城市0。4-8元。小城市。0。3-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4元。50万以上为大城市。20-50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为小城市。 5。 税收优惠:免缴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地自用土地。2。国家财政拔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物渔等生产用地。6。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地。免5-10年。7。非营利医疗机构等免。营利免征3年。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9。免税单位无偿用地。免。纳税单位无偿用免税单位照章。10。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地免。11。石油,电力,煤炭等能源用地,民用港口,铁路等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三线调整企业,盐业,采石场,邮电等。港口码头,免。港口露天堆货场用地,应征,有困难的可减免。盐场盐滩,盐矿矿进用地,暂免。海洋石油的导管架,平台组块等海上结构物建造用地,码头用地,输油气管线用地;通讯天线用地;办公,生活区外公路,铁路专用线,机场用地免。 6。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便的福利工厂用地。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十房产税: 1。 纳税义务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产权属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和个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代管人和使用人纳税。纠纷末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无租使用房产的,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2。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3。 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余值计算缴纳1。2%。从租计征:租金收入的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征收。 4。 优惠政策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免征。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单位,免征。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5。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免。6。经财政部免税的其他房产。基建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办公室,在施工期间免。地下人防暂不收。高校后勤免征。非营利医疗机构,疾病机构自用房产,免。营利自用免3年。 5。 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十一。车船使用税: 1。 纳税义务人:不包括外商投资,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 2。 范围:车辆: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3。 税率:定额税率:车辆税额:1。净吨位在半吨以下按半吨算,超过半吨以1吨算。机动力挂车按7折收,拖拉机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5折计征。对客户两用载客减半,载货按机动载货征税。2。船舶税额: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免算,超过半吨按1吨算,但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算。载重超过1吨在1。5吨以下的渔船,按非机动船1吨计征。 4。 计税依据:1。乘人汽车,电车,摩托车,自行车,人力车和畜力车,以辆为计税依据。载货汽车,机动船,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非机动船,以载重吨位为依据。 5。 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及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车船。2。载重不超过1吨的渔船。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3。特定车船: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扩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5。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6。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1。在企业内部行驶,不领取行驶执照,也不上公路行驶的车辆,2。主要用到农业生产的拖拉机。3。残疾人专用车辆;4。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车船,如果能够明确划分清楚是完全自用的,免税;划分不清的,应照章纳税;5。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 7。 义务发生时间:使用的,从使用之日起,新购置的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停用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 8。 地点:纳税人所在地。 十二
印花税 1。 纳税义务人:所有。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五种。 2。 税目:购销合同,0。03%,加工承揽合同0。0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0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03%,财产租赁合同0。1%,货物运输合同0。05%,仓储保管合同0。1%,借款合同0。005%,,财产保险合同0。1%,技术合同0。03%,产权转移书据0。05%,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0。05%,不记载资金的5元/本。权利许可证照:5元/本。 3。 税收优惠:1。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免税。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3。对国家指定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5。对外国政卒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宁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8。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9。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征免规定。 4。 违章处罚:1。在应纳税凭证末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或已粘贴印花税票末注销或末画销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并处少缴50%-5倍以下的罚款。2。已贴用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50%-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伪造印花税票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超期末缴或少缴的,处50%-5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撤销汇缴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纳税人违反规定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汇总缴税赁证应加汇缴戳记,编号装订成册,将已贴印花或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妥善保存。有规定按规定办,没有规定的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十三
契税 1。征税对象: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 2。纳税义务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3。 税率:3%-5%。 4。 计税依据:为不动产价格。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房屋:),为所:)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4。以划拔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 5。 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5。承受荒山,荒沟,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6。经外交部确认,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应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 特殊规定:1。企业公司制改造,国有独资企业占股份超过50%的,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2。企业股权重组: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3。企业合并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方承受原企业的土地,免征。4。企业分立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5。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的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6。企业关闭,破产: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的,免税,非债权人承受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税。7。房屋附属设施,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契税。8。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根据遗嘱承受者土地,房屋权属,属赠与行为,应征税。9。债转股免征。行政调整划转转移,不征。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无偿划转不征。 7。 发生时间: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期限10日内。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十四
企业所得税 1。 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 企业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准予扣除:具有省级科学技术部门批准文件证明;自行研制开发为满足一定的用户需要而制作用于销售的软件,软件产品的形式是记载有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为主营业务,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年销售自产软件收入占年总收入比例达35%以上,技术转让收入比例达50%以上,年用于软件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总收入5%以上。 3。 税额扣除: (1)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2) 境内投资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 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税收扣除抵免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4。 税收优惠: (1)乡镇企业可按应交税款减征10%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另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末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 征税对象: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 税率: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机构场所的所得30%,地方所得税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末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然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按20%预提所得税,日起减按10%预提。 4。 优惠政策: (1) 追加投资项目的优惠:经国务院批准的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定期减免:1。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6000万美元的;2。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且达到或超过企业原注册资本50%的。 (2) 再投资退税: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地方所得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率。 再投资额限额=(该税后利润所属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该年度该外国投资者占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或分配比例) (3) 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不足抵免时,末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5。 应纳税额抵免计算: (1) 计算公式:1。境外所得税税款抵扣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2。汇总计算应纳所得税总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适用税率-境外所得税税款抵扣额 (2) 再投资退税计算:再投资退税应退税额=再投资额/1-(实际使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地方所得税率)实际使用的企业所得税率退税率。 十六
个人所得税 1。 应税所得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计税率。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4。劳务报酬所得。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三级超额累计税率。5稿酬所得。20%并减征30%减费用800或4000,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减800或4000,。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8。财产租赁20%,个人居住用房所得减按10%征税。9。财产转让所得: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20%11。其他所得20% 十七
税收征收管理法 1。 法律责任: (1) 违返税务管理基础规定期行为的处罚: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1万以下的罚款。 1。 末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2。末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3。末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4。末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5。末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6。纳税人末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手续的。 2。 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处罚。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5000以下的罚款。 3。 纳税人,扣缴税务人末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对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追缴不缴或少缴税款50%-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偷税在10%以下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投,并处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偷税1-5倍的罚金。 5。 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纳税申报的,不缴或省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6。 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处欠缴税款50%至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玩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徙刑,10万以上的,处3年到7年以下的有期徙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7。 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抗税的法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法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徙刑或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7年以下的有期徙刑,并处据缴税款1-5倍以下的罚金。 9。 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采取强制措施追缴或少缴税款外,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5倍以下的罚款。 10。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处应扣末扣,应收末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11。 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法律责任: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玩以下的罚款。1。年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措供有关资料的;;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依法检查被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非法印制发票的法律责任:末收违法所得并处1-5万以下的罚款,购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发票处3年以下的有期徙刑,拘役或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徙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 有税收违法行为而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法律责任:收缴或停止发售发票。 14。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拒绝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末依照规定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末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记账户帐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2。为纳税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其他方便,导致末缴,少缴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末收违法所得可以处末缴少缴或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3。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或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示例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15。 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法律责任: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 16。 不移送的法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 税务人员不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按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处罚;不构成犯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8。 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徙刑或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徙刑。税务机关人员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的有期徙刑,或拘役;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徙刑。 19。 不按规定征收税款的法律责任: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税务所决定。 20。 违反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末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末缴或少缴税款50%至3倍以下的罚款。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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