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医学报告单上写着:孕妇首次在我院超声检查,因胎方位影响,导致胎儿畸形的原因部分结构畸形不排除,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的

论文发表、论文指导
周一至周五
9:00&22:00
超声诊断胎儿畸形的价值及其局限性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 目的:探讨胎儿畸形超声检查的声像图特征、临床价值及其诊断局限性。方法:对2008年4月-2012年4月笔者所在医院门诊中晚期孕妇产前超声检查发现的胎儿畸形进行分析。结果:超声检查中晚期孕妇10 078例,诊断胎儿畸形61例,其中26例经引产或出生后证实。结论: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诊断率较高,是诊断胎儿畸形的主要手段,对优生优育有重要意义,但对某些畸形的诊断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中国论文网 /6/view-3945091.htm  【关键词】 超声诊断; 胎儿畸形   随着超声技术的进展,已可从妊娠早、中期检出各种先天胎儿畸形,在优生学方面起着重要的筛选作用,在减低围产期新生儿死亡率方面作出卓著的贡献。目前,超声检查已成为产前诊断的首选方法[1]。近年来,三维及四维超声利用胎儿体表成像,从多平面、多角度对病变进行观察,能获得更丰富的诊断信息。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8年4月-2012年4月笔者所在医院门诊中晚期孕妇产前超声检查10 078例,孕妇年龄20~40岁,检查孕周19~38周。   1.2 仪器与方法 应用Voluson730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探头频率3.5~5.0 MHz,孕妇取仰卧位,采取经腹部检测法,首先确定胎先露及胎方位,然后自胎儿头端至尾端依次对胎儿各部位进行纵切、横切及其他相应切面检查,保存各切面图像,发现异常后多角度、多切面观察。检查中常规测量胎儿双顶径、股骨长、头围、腹围、羊水深度及胎盘厚度等生理指标。   2 结果   所检中晚期孕妇10 078例中发现胎儿畸形61例,唇裂15例,合并腭裂5例,无脑儿2例,颈部水囊状淋巴瘤1例,脑积水4例,脊柱裂2例,膈疝5例,腹裂1例,脐膨出3例,上肢短小畸形1例,先天性心脏病10例,先天性肾异常12例。经引产或出生后证实26例。   3 讨论   3.2 超声诊断胎儿畸形的价值及局限性 胎儿先天畸形又称胎儿出生缺陷,专指胎儿期胎儿各器官结构存在的形态结构异常,合并或不合并功能异常[2]。胎儿可有一处畸形,也可多种、多处畸形并存。胎儿畸形严重者或胎死宫内或引起早产死亡。因此,产前早期诊断胎儿畸形并及早处理对优生优育具有重要意义。产前早期诊断胎儿畸形不但有助于及早终止妊娠,也有助于做好产前的分娩准备。在目前对胎儿畸形的诊断方法及现今的影像技术中,超声显像不但可以实时观察胎儿各部位、各器官的情况,检出胎儿的各种结构畸形,而且与其他影像技术相比,具有无痛苦、无损伤、实用方便等优点,是产前诊断胎儿畸形的首选方法。三维超声成像,提供丰富的三维空间信息,使图像较为直观,提供更多的诊断信息,利用三维超声对胎儿面部、脊柱、肢体成像,是对二维超声的重要辅助。当超声发现胎儿畸形时给临床提供有利、可靠的依据,及时终止妊娠,减轻孕妇生理、心理、经济上的负担。   先天性胎儿畸形种类繁多,几乎胎儿的所有系统均可受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用来形容胎儿畸形的多和奇,一点也不过分。所以胎儿畸形的产前超声声像图无疑也是种类繁多,而且即使是同一畸形在不同的妊娠阶段,其声像图也可能不同,一个超声医师个人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是有限的,再加上仪器的局限性和胎儿母体方面的影响因素,故正如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1993)所强调的一样:“不管使用哪种方法,亦不管妊娠在哪一阶段,即使让最有名的专家进行彻底的检查,期望能够将所有的胎儿畸形均能被检测出是不现实也是不合情理的”[2]。所以超声检查虽可诊断绝大多数胎儿畸形,但对某些畸形的诊断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超声检查对某些组织器官在形态、大小、位置上畸形的诊断缺乏准确性、特异性,只能经分娩证实,如小的唇腭裂,多指、并指(趾)畸形、耳廓的异常、尿道下裂畸形等易漏诊,原因可能是对胎儿畸形的某些类型缺乏足够的认识。再者,胎儿体位、病灶小、仪器分辨率低、操作者技术和经验等种种原因都可能造成漏诊。另外行超声检查时孕周因素,孕周太小,胎儿某些器官结构显示不清;孕周大,胎儿在子宫内占有较大体积,活动度差,胎儿较多结构无法显示。妊娠中期时羊水相对较多,胎儿活动度大,此时检查更重要。   3.3 重视胎儿畸形诊断的临床意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优生优育,超声诊断在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围产期质量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凡生育过畸形儿的妇女再次分娩畸形儿的可能性较一般高得多,孕妇有过神经管畸形生产史者,再患率可增加3%~5%,有两次神经管缺陷生产史者,再患率增至10%~20%[3]。各类胎儿畸形尽可能在孕早、中期作出诊断,对畸形家族史的孕妇,应该强调产前常规检查的意义。早期发现并处理畸形儿对防止胎儿畸形重现具有重要意义,应引起临床及超声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因此,为减少畸形儿入围产期,在孕24周之前进行至少一次超声检查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吴钟瑜.实用妇产科超声诊断学(修订版)[M].天津: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2] 周永昌,郭万学.超声医学[M].第5版.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3] 周永昌,郭万学.超声医学[M].第4版.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收稿日期:) (本文编辑:连胜利)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
【xzbu】郑重声明:本网站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xzbu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xzbu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本站已经通过实名认证,所有内容由潘农大夫本人发表
当前位置:
& 大夫个人网站
& 文章详情
转载:《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转载相关指南对医患双方均有益: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胎儿及其附属物进行影像学检查,是了解胚胎、胎儿主要解剖结构的大体形态最常用、无创、可重复的方法。超声检查的应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然而,由于超声技术的局限性,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畸形,也不能对胎儿以后的发育做出预测,所以超声诊断不能等同于临床诊断。产前超声检查指南对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医师的资质、仪器设备提出要求,并对各阶段产前超声检查的时机、适应证、内容进行了规范。基本要求一、机构的设置1、产前超声筛查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筛查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开展。2、产前超声诊断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二、人员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医师条件:(1)从事Ⅱ级或以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Ⅲ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助理执业医师可以从事Ⅰ级产前超声检查。(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超声图像,对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有一定的了解和识别能力。2、 产前超声诊断医师的条件:与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产前超声诊断医师要求一致。(1)从事产前超声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 ②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 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三、设备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设备要求:(1)开展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及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的超声科(室)应配备实时二维超声诊断仪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开展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及孕11 ~ 13+ 6周颈项透明层(nuchaltranslucency,NT)超声检查的超声科(室)应配备高分辨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在穿透力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2)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2、产前超声诊断设备要求:(1)超声科(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在穿透力允许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2)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管理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2、未取得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前超声筛查时,发现可疑病例应出具超声报告,同时应将可疑病例转诊至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3、规范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管理,经产前超声检查发现胎儿有严重畸形需终止妊娠者,须经具有产前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签署医学意见,转产科临床处理。4、进行服务告知,将本机构开展的产科超声检查服务内容告知孕妇,Ⅲ级和Ⅳ级产前超声检查应与服务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时机一、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1、早孕期超声检查(孕13+ 6 周以内):(1)早孕期普通超声检查。(2)孕11 ~ 13+ 6周NT 超声检查。2、中晚孕期超声检查:(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产前超声检查)。(2)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产前超声检查)。(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产前超声检查)。(4)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IV 级产前超声检查)3、有限产前超声检查二、产前超声检查的时机产前超声检查指南推荐产前超声检查的3 个重要时间段为11 ~13+6孕周、20 ~24 孕周、28 ~34 孕周。各类产前超声检查的适应证、检查内容及要求存留图像一、早孕期超声检查(一)早孕期普通超声检查可以选择经腹部或经阴道超声检查。适应证 证实宫内妊娠、临床可疑异位妊娠、评估孕周、诊断多胎妊娠、了解胚胎或胎儿情况(存活或死亡)、早孕期出血查找原因、早孕期下腹痛查找原因、评估母体盆腔包块、子宫畸形、临床怀疑葡萄胎、辅助绒毛活检。检查内容 (1)妊娠囊,观察妊娠囊的位置、数目、大小、形态。(2)卵黄囊,观察卵黄囊的大小与形态。(3)测量头臀长度,观察胎心搏动。(4)子宫及双附件,观察子宫形态及肌层回声、子宫与妊娠囊的关系,双侧附件有无包块。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包括妊娠囊在内的子宫纵切面、横切面,测量胚胎长度或头臀长度。注意事项(1)头臀长度应在胚胎最大长轴切面测量或在胎儿正中矢状切面测量,此时胎儿为自然伸展姿势,无过伸或过屈。(2)超声不能诊断所有异位妊娠,目前国内文献报道异位妊娠的经腹超声检出率为40.9% ~ 76.0%,经阴道超声检出率为75.6% ~ 95.8%。(二)11 ~ 13+ 6孕周NT 超声检查适应证 适合所有孕妇,尤其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 孕妇年龄<18 岁或≥35 岁,夫妇一方是染色体平衡易位携带者,孕妇染色体异常,孕妇患有贫血、、、严重营养障碍等疾病,孕妇吸烟、酗酒,孕早期有X 线照射史或病毒感染史,有异常胎儿妊娠史,有遗传病家族史,试管婴儿。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及绒毛膜数。(2)胎心搏动。(3)胎儿生物学测量: 头臀长度。(4)测量NT。(5)胎儿附属物: 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胎盘厚度; 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6)孕妇子宫: 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病史,需评估位置及大小。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胎儿正中矢状切面、胎儿头颈及上胸部正中矢状切面(NT 测量图)。测量NT 注意事项(1)建议在头臀长度为45 ~84 mm 时测量NT,相当于11 ~13+ 6孕周。(2)标准测量平面是胎儿正中矢状切面,此切面亦是测量头臀长度的标准切面。(3)应尽可能放大图像至只显示胎儿头颈部及上胸部,令测量游标的轻微移动只能改变测量结果0.1 mm。(4)应清楚显示并确认胎儿背部皮肤及NT 前后平行的两条高回声带,测量时应在NT 最宽处测量,且垂直于NT 无回声带,测量游标的内缘应置于无回声的NT 外缘测量。(5)应测量3 次,并记录测量所得的最大数值。(6)有颈部脑脊膜膨出时,注意辨认,避免误测。(7)有脐带绕颈时,需测量脐带绕颈处上下NT 厚度,并取其平均值。(8)应明确区分皮肤和羊膜,避免将羊膜误认为皮肤而误测NT。二、中、晚孕期超声检查(一)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 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2)胎方位。(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4)胎儿生物学测量: 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5)胎儿附属物: 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 ②羊水量: 测量羊水最大深度。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丘脑水平横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股骨长轴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注意事项 (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2)若检查医师发现胎儿异常,超声报告需做出具体说明,并转诊或建议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基妇发[ 号)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适应证 适合所有孕妇,除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以外,还适用于有以下适应证:孕妇阴道出血、孕妇下腹痛等。检查内容 (1)胎儿数目。(2)胎方位。(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4)胎儿生物学测量: 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 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 ②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Ⅳ级); ③胎儿脊柱: 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④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 ⑤胎儿四肢: 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度。(6)胎儿附属物: 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 ②羊水量: 测量羊水最大深度。(7)孕妇子宫: 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病史,在许可情况下,评估位置及大小。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丘脑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膀胱水平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面、股骨长轴切面、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注意事项 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最少应检查以上胎儿解剖结构。但有时因胎位、羊水过少、母体因素等影响,超声检查并不能很好地显示这些结构,超声报告需作出说明。(三)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适应证 适合所有孕妇,尤其适合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 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或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有胎儿畸形高危因素者。检查内容 (1)胎儿数目。(2)胎方位。(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4)胎儿生物学测量: ①双顶径;②头围; ③小脑横径; ④股骨长度; ⑤腹围。(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 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丘脑、小脑半球、小脑蚓部、颅后窝池; ②胎儿颜面部: 观察上唇皮肤的连续性; ③胎儿颈部: 观察胎儿颈部有无包块、皮肤水肿; ④胎儿胸部: 观察胎儿双肺、心脏位置; ⑤胎儿心脏: 显示并观察胎儿心脏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切面。怀疑胎儿心脏大血管畸形者,建议进行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⑥胎儿腹部: 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 ⑦胎儿脊柱: 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 ⑧胎儿四肢: 观察双侧肱骨,双侧尺骨、桡骨,双侧股骨,双侧胫骨、腓骨。(6)胎儿附属物检查: ①胎盘及脐带: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脐带血管数目; ②羊水量: 用羊水最大深度或羊水指数评估羊水量。(7)孕妇子宫: 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病史,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评估位置及大小。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丘脑水平横切面、侧脑室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鼻唇冠状切面、双眼球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脐动脉水平膀胱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面、肱骨长轴切面(左、右)、尺桡骨长轴切面(左、右)、股骨长轴切面(左、右)、胫腓骨长轴切面(左、右)、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注意事项 (1)虽然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对胎儿解剖结构进行系统筛查,胎儿主要解剖结构通过上述各切面得以观察与显示,但期望所有胎儿畸形都能通过系统产前超声检查检出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目前国内外文献报道部分胎儿畸形产前超声检出率如下,供参考。无脑儿产前超声检出率为87%以上; 严重脑膨出产前超声检出率为77% 以上; 开放性脊柱裂检出率为61% ~ 95%;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产前超声检出率为60% ~ 86%; 胎儿唇腭裂产前超声总检出率为26.6% ~ 92.5%; 单纯腭裂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 ~ 1.4%;膈疝产前超声检出率为60.0%左右; 房间隔缺损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 ~ 5.0%;室间隔缺损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 ~66.0%; 左心发育不良综合征的产前超声检出率为28.0% ~ 95.0%;法洛四联症产前超声检出率为14.0% ~ 65.0%; 右心室双出口产前超声检出率约为70.0%; 单一动脉干产前超声检出率约为67.0%;消化道畸形产前超声诊断率为9.2% ~ 57.1%;胎儿肢体畸形产前超声检出率为22.9% ~ 87.2%。(2)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受一些潜在因素影响,如孕妇腹壁脂肪厚可导致声衰减,图像质量差;胎儿某些体位可影响一些部位观察(如正枕前位难以显示胎儿颜面部、心脏观察困难,胎儿面贴近宫壁难以显示颜面部等);羊水过多时胎儿活动频繁,难以获取标准切面; 羊水过少时缺乏良好的羊水衬托,胎儿结构显示难度加大等。因此,当一次超声检查难以完成所有要求检查的内容,应告知孕妇并在检查报告上提示,建议复查或转诊。(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建议在20 ~ 24 孕周进行。(四)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Ⅳ级)针对胎儿、孕妇特殊问题进行特定目的的检查,如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胎儿神经系统检查、胎儿肢体检查、胎儿颜面部检查等。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发现或疑诊胎儿异常、有胎儿异常的高危因素、母体血生化检验异常等均可进行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Ⅳ级)。三、有限产前超声检查有限产前超声检查主要为解决某一具体问题而进行的产前超声检查。如有阴道出血的孕妇,确定胎心搏动或临产时确定胎方位。多数情况下仅适用于急症或床旁超声检查。胎儿安全性一般认为产前超声检查是安全无害的,目前尚无研究证实诊断性产前超声检查对胚胎、胎儿产生不良影响。胎儿超声检查应遵循“最小剂量”原则,即完成该检查尽可能使用最小超声能量。&
发表于: 12:21
暂无评论,我来发表第一篇评论!
潘农大夫的信息
网上咨询潘农大夫
在此简单描述病情,向潘农大夫提问
潘农的咨询范围:
1、特需超声检查:每周三下午2:00开始约下周三下午及其他时段特需号(周一下午1:00~4:00,周二、周四上午10:00~11:00),约完为止。周三下午的号子上午来院办手续、下午1:00~4:00检查。
2、特诊区特需超声检查涵盖各类器官(不含产前胎儿三维超声筛查),宫腔三维超声检查时间一般为月经周期的第14至22天之间,月经周期长者或不规则者可适当顺延,疑似内膜息肉的可在停经的头3~5天检查。多项目检查的需要提前告知护士站和收费处、涉及加号和加费用。
3、子宫输卵管实时三维超声造影需要门诊预约,由专门团队完成。
4、专长系超声医学诊断,不涉及临床治疗,有关后续问题请咨询相关专家。
5、由于超声专业特殊性,凡上传图像基本不能满足诊断要求,故请勿上传(我们需要实时操作、动态观察数千幅图像才能诊断)。若想了解超声相关知识,可关注本网页或微信公众平台的订阅号“潘农学超声”。孕妇检查9次才发现胎儿残疾 距生产只7小时-医院 三维彩超 孕妇 胎儿染色体 胎儿畸形 超声检查 B超检查 出生缺陷 产前诊断 医生-社会新闻-东方网
滚动新闻:
>>>>>>正文
保护视力色:
孕妇检查9次才发现胎儿残疾 距生产只7小时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大江 选稿:黄骏
  题:9次产检为何没有“拦住”出生缺陷婴儿――广东佛山“产检门”事件调查
  曾秀静从怀孕第10周一直到临产,在医院做了9次产前系统检查,只有最后一次才确诊腹中胎儿系“左脚缺如”畸形,但此时距临产只有短短7个小时,一个先天残疾婴儿只能呱呱落地。
  9次产前系统检查,为何最终没有“拦住”出生缺陷婴儿?
  9次产检依然产残婴
  两个满脸愁容的外地来佛山打工夫妇,一个左脚掌缺如的先天残疾婴儿。这是记者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平洲一个饮品店里看到的情景。
  曾秀静30岁才怀上孩子。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从日至日生产时为止,她专门到佛山市南海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系统检查,前后共计9次,其中4次是B超检查,医生每次都没有说出现异常情况。这让她很放心。
  4月12日临产当天上午9点,曾秀静来到南海妇幼保健院做最后一次B超检查,检查结果令医生很紧张:好像胎儿不正常!医生们聚头讨论至中午12点,拿出一个方案:建议即将临产的曾秀静去别的医院复查。然而,此时孕妇的宫口已经开了。7个小时后,一名男婴顺利诞生。出人意料的是,男婴的左脚脚踝以下的部位没有!
  曾秀静看到这令人惊悸的意外场景,恍如雷击,当场大出血。她说,如果医院早就告知出生缺陷,我不会受那么大的打击。更重要的是,先天性残疾对孩子意味着日后人生会非常艰难,我不希望孩子受那么多罪。
  曾秀静和丈夫容辉奇多次找医院协商解决,要求赔偿。南海妇幼保健院坚持认为自己按规范操作,没有任何过错,只愿意给予人道主义援助5万元。
  对于曾秀静夫妇将5个月缺脚婴儿列为原告,院方表示不能接受。
  医院自称没有义务和能力检出“足底缺如”
  目前,“产检门”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南海妇幼保健院在《民事答辩状》中称,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没有义务在B超检查中诊断出胎儿的足底缺如,同时,按照目前医学水平,肢体远端的缺陷检出率很低。
  该医院功能科俞主任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配套文件附件2《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试行)》,最高级产前超声检查对四肢检查的要求范围,并未包括胎儿肢体末端如手掌、足底,此外,该规定所列6种应当检查出的致命胎儿缺陷,也并未包括“足底缺如”。同时,受目前医学技术水平限制,超声诊断对胎儿肌肉骨骼系统畸形的检出率,仅有23%至55%,肢体远端的畸形检出率就更低。
  但这种说法遭到当事人的反驳。容辉奇说,上述规定应该是针对普通超声,并不适用三维彩超。超声检查分为普通超声和三维彩超两种,普通超声一次120多元,三维彩超却要400多元,如果两者检查范围差不多,为何价格相差3倍多?
  代理律师王利海认为,医院并未尽到法定义务,即:产前检查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日,医院对曾秀静进行的B超检查报告表明:(胎儿)双侧上臂、前臂及双侧大腿、小腿长骨可显示,远端显示欠理想。这说明医院已经发现异常,但并未按照《母婴保健法》第17条规定,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这直接导致畸形胎儿被漏诊。
  至于医院没有能力保证检查出肢体远端缺陷的说法,容辉奇更是坚决反对。他告诉记者:医院自称没有能力检出,那为什么最后一次超声检查却检出了胎儿的“左足缺如”畸形?更何况,在那次超声记录单上的告知栏显示:超声波不能检查胎儿染色体及胎儿耳、指、趾、甲状腺、生殖器等小器官。根据这份告知,院方对于整个脚掌的缺失与否,是能够检出的。
  “生死判官笔”容不得半点马虎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我国出生缺陷高发,令人触目惊心,每年有80万至120万名出生缺陷儿,平均每30秒就有一名缺陷儿出生,这给整个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业内人士指出,就产前检查来说,如果医院责任心再强点,家长再细心点,一些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容辉奇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院方在妻子怀孕24周,即日超声检出异常后,并没有就此情况与妇产科医生进行及时沟通,也没有书面通知家属应当进行产前诊断。在此之后的数次检查,也未采取进一步措施,甚至连续三次均未告知妻子需要进行B超检查。
  “在9次产前检查过程中,均没有任何记录显示,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对B超检查结果进行过任何分析,更不要说,将其中蕴含的医学风险向患者告知!”
  律师王利海说,B超医生在1月11日超声发现疑点或异常后,就应该引起警觉,按规定书面告知患者应当进行产前诊断,而不是把责任全部推给现有医学水平。毕竟医生的笔是“生死判官笔”,人命关天,容不得半点马虎。
  在一些医疗事故中,技术局限往往成为责任心缺失的遁词。广州一位海归医学博士说。
  南海妇幼保健院曾在曾秀静超声报告的告知栏印有以下文字:“受现有医学条件限制,目前超声检查存在一定局限性”。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学教授认为,这种申明并不能无条件为医院免责,否则,这将成为为医疗事故开脱责任的护身符。是否有责任,必须看该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具体到此案,因为医院最后一次超声检出胎儿畸形,这说明院方的医疗水平,已达到能够检出“足底缺如”出生缺陷的程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导致胎儿畸形的原因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