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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重庆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农委调研组
为深入了解《重庆市农村扶贫开发十年纲要(年)》执行情况,摸清扶贫开发相关法规政策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市人大农委组成调研组,于2011年6月20日至24日,对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市人大农委组成人员、部分专业组代表、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0日上午,调研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扶贫办的情况汇报;会后分成三个小组,赴黔江、潼南、南川、巫山、巫溪、彭水等6个区县(自治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相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及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一批扶贫开发建设项目,与乡镇村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同时,还委托万州、涪陵、城口、丰都、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石柱、秀山、酉阳等12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属地调研;请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供销总社、市人口计生委等15家单位报送了有关行业扶贫情况的材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扶贫开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是贯彻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伟大构想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战略决策,是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紧紧抓住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契机,将扶贫开发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制定了《重庆市农村扶贫开发十年纲要(年)》、《重庆市十一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作出了建设渝东北生态扶贫示范区、渝东南扶贫开发示范区、“圈翼”对口帮扶、整村推进、异地扶贫、“两翼”农户万元增收等一系列重大决策,贯彻实施了《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大力建设了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切实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市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140万下降到2010年的43万人,降幅达70%,重点扶贫区县(自治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1397元增加到2010年的4235元,年均递增11.7%,2010年贫困农民人均增收800元,比全国高43个百分点。
(一)各级领导重视,增收工程强力助推,加快了扶贫开发工作的进程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建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制度,将工作重心由全面帮扶贫困县转移到重点帮扶贫困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把扶贫开发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武隆由县委书记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强化了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巫山将123个县级部门纳入对口扶贫帮扶单位,落实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万州建立了资金分配到部门、领导责任到部门、工作考核到部门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扶贫开发工作步调一致。2010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决策后,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决定3年内向“两翼”地区新增财政投入100亿元,2010年已投入28.7亿元。各级部门开展了系列助推活动,大批企业相继进驻“两翼”,“两翼”区县(自治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采取专项督查、工作点评、定期排位、考核奖惩等办法强力推进,形成了举全市之力抓万元增收、推动扶贫开发的可喜局面,“两翼”地区增收成效显著。垫江创新“坐地增收”新模式,做大做强承接劳务外包产业,培育壮大承接劳务外包企业28家,参与农户达3.42万户,带动人员达5.75万人,人均月增收800-2000元;武隆县依托旅游景区启动纳凉避暑点建设,发展农(林)家乐651户,修建避暑休闲农家850余户,涉旅农户达到9300多户。据统计监测,2010年“两翼”农户户均增收3453元,比全市平均增速高5.2个百分点, “圈翼”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扶贫开发工作的进程加速推进。
(二)瞄准工作重心,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实现了片区开发试点的目标
市委、市政府不断总结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调整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瞄准工作重心,按照“县为单位、资源整合、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思路,全市在18个重点区县(自治县)组织实施了21个片区开发试点。一是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年,对18个贫困区县(自治县)农民实施各项补贴达35亿元。主要补贴项目有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畜牧良种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等。按照《重庆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重庆市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要求,每年安排了市级财政配套扶贫资金,还在每年新增财力中专项安排1亿元用于“整村脱贫”;在财政扶贫项目立项方面,各级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以特困村为载体,明确建设任务,落实扶持项目,确定了以贫困区县(自治县)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劳动力的基本素质为重点的“三基”投资重点。年,市级以上对18个贫困区县(自治县)农业投入59.83亿元(不含基本建设投入),占市级以上对区县(自治县)总投入(105.65亿元)的56.63%,远高于全市区县(自治县)平均投入11.63%的水平。二是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260亿元新修和改造公路7万多公里,使贫困村公路通达率上升至96.2%,通畅率达51.7%;兴建各类供水工程6.8万处,近400个乡镇实现饮水安全整镇乡销号,解决了贫困地区4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投入170亿元完成564万户农村电网改造任务,实现全市统一电网、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共为农户减支5.6亿元;建成“农民新村”1728个、“巴渝新居”17.8万户,改造农村危旧房16万户,农村无房户、岩洞窝棚户消除率达98%。三是发展了农村公共服务。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药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药价”制度,目前已在基层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率先解决了“普九”债务、农村代课教师等遗留问题,2008年至2010年投入教育经费997亿元,新增费用的70%投向农村,改善了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条件;广泛开展了农业技术、务工技能、政策法律等各种类型的农民培训。截止2010年底,接受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达260.3万人,占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的30.6%;2009年以来累计为农民群众送电影10万场、送书100多万册,送戏2800多场,建成了乡镇文化站833个、村文化室8295个。通过资金和政策的整合,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片区开发试点工作的阶段目标。
(三)举开发扶贫旗,走各具特色脱贫路,增强了推进扶贫开发的活力
近年来,全市上下按照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推进以特色农业为重点的产业化扶贫,成功走出了一条以农业科技为有力支撑、以产业发展为带动力量的扶贫开发道路。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市政府根据贫困地区资源丰富,农业生产水平较为落后的实际,确定了立足农牧渔业原有优势,重在科技扶贫的思路,加大了农业科技项目支持贫困地区的力度。2010年,投资2.23亿元在贫困区县(自治县)实施了粮食基础生产能力建设,使耕地亩产提高150公斤以上,增加农业产值2.25亿元;投入1.2亿元建设市级良种场,涉及猪牛羊兔、鸡鸭鹅蜂、柑橘、蔬菜、渔业和杂粮等优势特色产业,确保每个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都有良种场支撑,如在丰都建立了全市首个脱毒生姜实验室基地、潼南、涪陵等地建设了蔬菜基地、云阳、丰都等地发展了牛羊等优势特色草食牲畜产业;从西南大学、农科院、畜科院和市畜牧总站、农技总站等单位,组建了由28位首席专家领衔的108名高级专家团队,派遣700名科技特派员,组建了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发动万名科技人员进村入户,结对帮扶210万户,在“两翼”建立粮油高产创建示范片91个,面积95万亩,增产8.7万吨,增收1.75亿元以上。二是大力扶持优势产业。各重点区县(自治县)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培育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开发的能力,构建贫困农户进入市场的桥梁,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纪人+基地+农户”等形式,实现了千家万户的生产同大市场对接,把贫困群众的生产纳入到产业化经营之中。重点区县(自治县)均培育了2-3个扶贫骨干产业,积极发展了产业专业合作社,使贫困农户在产业开发和产业化经营中得到了实惠,经济收入逐年稳定增加。潼南按照市场需求和区域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一村一品”,培育支柱产业,并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推广优良品种和现代耕作技术,大力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特色农产品,实现增值增效。丰都投入1451万元,发展核桃1800亩、花椒1300亩,新增能繁母牛418头,每个贫困村均实现1-2个支柱扶贫产业,带动3021户贫困户户均增收500元以上。云阳实行“一个产业一个龙头”,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22家,达到98家,其中市级龙头企业11家;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90个,达到426个,成员总户数达10万户,实现销售收入4亿元,利润2000万元。全县共有18.5万农户从事牛羊、柑橘两大主导产业,占农户总数的65%。奉节县68家市县级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1亿元,其中订单总额4.8亿元,同比增长39.1%;履约订单成交额4.3亿元,同比增长34.4%,占销售总收入的35.5%;创汇66万美元。三是开发资源增加经营性收入。各地突出林畜、林禽、林果等产业,发展林下经济427万亩。推广林间种豆30万亩,较去年增加5万亩。启动了三峡天然生态渔场建设,15个良种场项目全面开工。建成高山休闲纳凉新村100个。忠县全面清理乡村闲置固定资产和可利用山林、水面资源,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业,创收上亿元;巫山县利用烤烟育苗大棚发展蔬菜,利用烤房烘烤食用菌,带动当地农民户均增收3200元;云阳开发10万亩冬闲田种植大蒜、蔬菜等;黔江探索“零租金”模式,利用桑果园等发展特色小杂粮2.5万亩,虎杖等中药材5万亩。通过农业科技的支撑带动,贫困地区优势产业、特色项目发展势头强劲,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有力提升,增强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活力。
(四)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共同参与,形成了扶贫工作的多元格局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合力开发”的要求,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逐步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一是由18名市领导牵头,市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组建了18个扶贫集团,对口帮扶18个重点区县(自治县)。团市委、妇联、残联、民营组织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专项扶贫活动,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由区县(自治县)扶贫办协调,各部门紧密配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为贫困乡镇理思路、谋发展、出资金、授技术。万州、巫山、奉节、黔江等地积极加强同对口联系省市、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拟定项目援引扶贫开发资金,夯实物质基础。石柱、酉阳、彭水等地把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水利、交通、国债、退耕还林、农电、教育、卫生补助项目资金以及其它支农资金等捆绑在一起,统一规划,分头实施,形成了扶贫开发的强大保障。三是各级干部职工带着对贫困群众的深厚感情,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深入贫困地区,探访贫困群众,带领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贫困地区群众办了大量实事、好事。“大下访”、“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开展以来,有35.4万名干部与57.6万户贫困户、低保户结为亲戚,帮扶钱物5.6亿元,送去扶贫开发项目16万个,帮助解决具体困难41.1万个,帮助就学7万人,帮助就业19.3万人,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贡献了力量。四是注重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规划制定、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发动贫困群众筹资投劳参与扶贫开发,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01年以来,巫山县群众自筹资金(包括投工投物折价)累计达到4830万元,占全县整村推进累计投入资金总额的62%,使贫困农民真正成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通过政府主导,整合行业和社会力量,发挥农民自身作用,使落后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形成了形式丰富、主体多元的格局。
二、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教育、科技文化落后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贫困群众致贫因素复杂,返贫现象突出,巩固成果难度大,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能力不足
18个贫困区县(自治县)大部分都分布在秦巴山区和武陵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泥石流、滑坡、石漠化、水土流失、涝灾、旱灾、冻灾等自然灾害频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公共服务条件差、能力弱。据统计,重点贫困区县(自治县)还有近40%的农户居住在土坯房、竹草屋内,近50%的村公路不通畅,有292万人饮水困难,贫困村中有70%的家庭完全使用柴草作为燃料,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困难群众月均用电量不足2度。基层卫生设施薄弱,卫生人才匮乏, “小病看不好、大病看不了”的情况仍然存在。教育基础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贫困地区的儿童和青少年受教育的差距一开始就很大,青壮年缺乏必要的就业培训,素质低下,大部分只能从事低技术含量的体力劳动,自我发展能力弱。
(二)农民增收渠道不宽、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虽然近年来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但持续稳定增收的渠道仍然不宽,发展后劲不足。一是骨干产业优势不明显。目前,全市1734个贫困村中,大部分缺少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只有801个贫困村有1-2个骨干产业,仅占46.2%,其中绝大多数村的产业由于投入不足,自身实力较弱,带动周边农民增收的能力不强;二是农业增产压力很大。受资源环境、技术装备、生产方式等条件的制约,农产品产量要实现稳定增长面临很大压力;三是受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约,农产品价格上升空间有限,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将受到较多限制;四是农民工技能素质不高,就业稳定性差,就业创业渠道不多,工资难以确保稳定增长。
(三)自然人为因素并存,致贫返贫情况突出
目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致贫、返贫因素交织在一起,成为农民的经常性威胁,全市巩固温饱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据统计,2001年-2010年,全市受灾人口15580万人次,因灾死亡1085人,房屋倒塌114万余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373万余人,仅2010年5月发生在梁平、涪陵、彭水等地的大风、冰雹、暴雨灾害,就造成89.78万人受灾,贫困地区大量房屋受损、农作物绝收,大多数受灾群众虽得到生活救助,但受损房屋短期无法恢复,因此返贫。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使全市11.5万人重新进入贫困行列,凸显了贫困人口在市场波动中的脆弱性。贫困地区不仅生产生活物质匮乏落后,更严重的是落后的思想观念与之并存,严重制约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推进。部分地方为了享受国家扶贫资金、财政补贴、土地政策、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强烈要求保住贫困“帽子”,甚至不惜延缓扶贫开发进度;部分贫困群众在陷入经济贫困的同时,形成了一种等待帮扶的心态和一丝不变的思维方式,有的贫困户将发展帮扶资金随意消费,有的将帮扶脱贫而配送养殖的禽畜种苗宰杀后改善伙食等,这种消极的意识和行为往往比经济物质贫困更长期,造成的危害更大。
(四)配套资金不能保障,开发扶贫难以推进
《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扶贫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只有少数区县(自治县)在年初财政预算中安排有配套扶贫资金,多数地方还未按规定落实预算,只是在某些具体项目(如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计划中安排了配套资金。部分扶贫工作重点县(自治县)虽然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也较快,但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增长较慢甚至没有增长,其扶贫资金主要依赖上级拨付和外部支援,与该地经济发展态势不相称。有的县甚至连基本的项目管理费都不能足额安排,开发扶贫工作难以推进。
三、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建议和意见
做好全市“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以缩小三个差距为目标,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开发式扶贫作为基本方针,进一步巩固、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贫困地区健康发展、跨越发展。
(一)强化政府主导,科学制定规划,坚持整村脱贫连片开发扶贫方式
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更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确保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十二五”时期是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的关键阶段,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缩小三个差距,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上通盘考虑。要按国家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科学制定年扶贫开发纲要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在新一轮扶贫规划中,要把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建立动态管理的相对扶贫新机制作为制度保障,把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培养特色优势产业作为重要支撑,把加快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把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作为核心目标,将整村脱贫与连片开发作为主攻方向。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以扶贫规划为载体,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整合扶贫资金、各类支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资源,鼓励群众自主增加投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负其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互相配套,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和合理的考评体系,确保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快基础建设,坚持民生优先,努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尽快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的状况,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择优选择”的原则,将以工代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培育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造中低产田土,搞好农田水利设施,推广农业机械,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力;加强乡村公路建设,改造人行便道,解决饮水难问题,加快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推广应用沼气、节能灶、固体成型燃料、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等生态能源建设项目,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带动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和秸秆综合利用,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大公共教育服务事业发展力度,提高贫困区县(自治县)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水平,推进贫困地区适当集中办学,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难问题;加快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继续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在农村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提高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看病难问题;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抓好产业扶贫,扶持龙头企业,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循环发展能力
产业化扶贫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贫困人口在脱贫基础上实现稳步致富、防止返贫的有力保障。要把培育发展主导产业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渠道,调整优化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在“两翼”贫困地区重点打造生猪、柑橘、蔬菜、生态渔、土鸡、牛羊、中药材、桑蚕8大产业链。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帮助贫困乡村、贫困农户按照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合理开发当地资源,将资源、资本、管理与市场有效对接,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把一村一户的特色小产业与区域性的特色支柱产业结合起来,提高产业关联度,建立农民增收的稳定来源。要加大扶持力度,扶持发展比较优势突出、市场空间大、与基地农户衔接紧密、能拉动农民增收的农业企业,重点扶持一批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民营农业龙头企业,切实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循环发展能力。
(四) 完善投入机制,增加项目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加大社会扶贫工作力度,是完善和发展大扶贫格局,推进扶贫创新、激发社会扶贫内在活力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动员企业、农民、社会其他力量千方百计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各级财政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实并逐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建议逐步将市级财政配套比例由30%提高到50%,对大型专项工作,每年要新增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市扶贫开发集团成员单位要加大行业扶贫资金筹集力度,将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向贫困人口集中地延伸,特别要向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体覆盖。金融部门要加大信贷扶贫力度,增加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用于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在贫困地区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新型农业保险试点,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积极推进“三权”抵押贷款,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发展生产筹资难的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有机结合,通过财政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手段,动员和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扶贫开发事业,组织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五)关注重点领域,研究配套政策,完善有利于和谐发展的扶贫机制
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扶贫资金的整合,更重要的是农业、财政、金融、税务、国土等涉农部门要在新阶段扶贫开发纲要的指导下同步调整政策,通过政策的协调,弥补政策疏漏,降低扶贫成本,引导市场资源注入,减小财政扶贫压力,形成扶贫合力,使扶贫效益趋向最大化。要借鉴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成功经验,在缩小三个差距目标的统揽和引导下,整合一批内容上有交叉的已有政策,新颁一批操作上有合力的配套政策,建立完善有利于和谐发展的扶贫机制。一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基础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援助等系列社会救助制度,减轻贫困群体的生存压力,保护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让贫困人口的子女得到相对公平的教育机会。二是构建城乡统一的管理体制,合理整合扶贫机构和资金,减少层级消耗,充分发挥扶贫资源的叠加效应和共振效应。三是健全扶贫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奖励、惩罚的具体标准和举措,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狠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致力于解决本地区贫困问题,有效化解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面临的“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市场风险”三大风险。通过政策的整合与机制的完善,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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