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几年环怀孕之后会不会排卵影响生育能力呢?

女孩过早发生性关系会不会以后没有生育能力?-55BBS 我爱购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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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过早发生性关系会不会以后没有生育能力?
这个和生育能力没什么关系吧 只是你要注意
避孕药之类的对身体伤害很大
可能对你以后有影响 注意保护自己
性关系拍拖潜规则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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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玲,十三岁,中一学生,她的男友与其同龄,两人在暑假里发生了性关系。 其后,阿玲怀了孕,但直到她腹痛临盆,被校方送入医院之前,家长、同学、老师均未发现一脸稚气的阿玲已是怀胎十月的准妈妈。 更不可思议的是,连其本人也不知道自己已怀孕。 阿芳,17岁,中五学生,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在家中自然产下一个婴儿,当时由于惊恐万分,竟把婴儿抛出窗外。 13岁的阿玲月经初潮的年龄是11岁,13岁就当上了妈妈,在她与小男友偷吃禁果时,她根本不懂得避孕,也更加没想到自己会怀孕; 而17岁的小芳,生下婴儿后,心理无法承受这一事实,疯狂将小生命抛出窗外,也许这个噩梦将伴随其一生。 不安全、不卫生的性生活后患无穷 青少年,一般是指13岁至19岁的年轻人,他们绝大多数处于中学阶段,这个时期的特点是体格发育迅速,性功能开始发育并逐渐趋向成熟,但心理发育并不像身体那样成熟。 对于十多岁的青少年来说,人生才刚刚开始,成人的许多问题,他们是无法应付和承受的。尤其是青春年少的女孩,过早的性生活将对她们的身体、心理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 在临床上,青少年过早、不安全、不卫生的性生活所带来的危害除了避孕失败、意外受孕外,常见的近远期危害还有以下几方面: 染上性病: 有四名中学生用自己的“利是”钱“洗桑拿”,结果“洗”出了性病,媒体爆光后,引起了警方和教育部门的关注,也说明青少年的性卫生知识缺乏。 近年来,爱滋病感染率越来越高,如何教育青少年免受爱滋病感染的问题显得更加重要。 学业受影响: 由于意外受孕,堕胎、手术、性病以及害怕染上性病等原因,多数有不正当性生活的青少年精神负担很大,不能集中精神学习,致使成绩下隐、学业荒废,浪费了青春年华。 丧失性功能和生育能力: 我们在临床上往往可以看到青少年由于存在害怕心理,性卫生知识缺乏和无经济能力等原因,在染上性病以后得不到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变成慢性感染或留下后遗症,影响以后的性功能和生育能力。 还有一些意外受孕者,害怕被人知道,到一些不正规诊所堕胎,术后出现感染等并发症,也会导致日后不孕症的发生。 患子宫颈癌危险性增加: 近年来发现子宫颈癌的发病年龄有所提前,科学调查的结果显示,宫颈某些病毒感染(EB病毒)可诱发子宫颈癌。 宫颈癌的危险因素包括过早性生活和早育、多个性伴侣、性生活活跃和性生活不洁。 让青少年做到充足的“性准备” 在中国,对于中学生的性教育一直是较为薄弱的环节,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性的话题都有是“禁区”。 在广大青少年中没有形成一个健康的、有指导性的性教育氛围。 而随着社会的开放,东西方文化的交流,性观念的改变,当今青少年不再是“谈性色变”。根据最近的调查资料显示,6成以上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对青少年的性教育如果还停留在原来的层面上,效果可想而知,可能还会出现许许多多阿玲和阿芳。 因此,我们认为在青少年进入青春期时,及时地向他们开放性的话题,并进行健康的性知识、生殖健康的宣传和教育是势在必行的。 父母、校方、社会和媒体都有义务负起这样的责任,以期最大限度地保护青少年的生殖健康。
      古代皇帝服用“壮阳药”秘闻    古代帝王们除了长生不老,希望永远当皇帝的心愿外,享乐意识也颇强烈,对女色的追求尤其如此。在服食所谓“不老药”仙丹的同时,还遍寻“壮阳药”,欲幸遍后宫美色。  可以说,中国古代帝王个个喜欢服食春药,400多位皇帝平均年龄不到40岁,大多在三四十岁的青壮年就死掉了,死因多多。  但不少与过量服食性药有直接的关系,有的依赖嗜食成瘾,一天不吃饭可以,一天不服性药却睡不着觉。    宋度宗一夜召幸30女    古代帝王有“夜夜不空过”的说法,就是每夜要召幸一名宫妃。南宋度宗赵Q刚当皇帝时有个桃色新闻,他迫不及待,一夜竟然与30多个年轻美貌的宫妃性交。  这是清乾隆年间毕沅编著的《续资治通鉴?宋纪》(一百八十)上所记载的事情:“帝自为太子,以好内闻;既立,耽于酒色。故事,嫔妾进御,晨诣x门谢恩,主者书其月日。及帝之初,一日谢恩者三十馀人。”  这段话的大概意思是,赵Q做皇太子就以好色出名。当了皇帝后还是这样。根据宫中旧例,如果宫妃在夜里奉召陪皇帝睡觉,次日早晨要到x门感谢皇帝的宠幸之恩,主管的太监会详细记录下受幸日期。赵Q刚当了皇帝时,有一天到x门前谢恩的宫妃有30余名。  史学界就此段文字知道,赵Q性能力超强,一夜召幸30余女。  赵Q(公元年)为偏居临安(今浙江省会杭州市)的南宋皇帝,荒淫无度,35岁便死了,史称度宗。前帝宋理宗赵昀没有儿子,立赵Q为皇太子。公元1264年宋赵昀死后,赵Q顺理成章当了皇帝,那年他25岁,正是人一生中性欲最为强烈的年龄。  既然皇帝有与任何女人发生性关系的特权,后宫佳丽那么多,刚获得这种权力的赵Q自然大喜过望,不会放过每一个春宵良辰。所以,赵Q一夜召幸30多个宫妃还是相当可信的。  但这也有让人怀疑的地方,以一夜12小时、30个宫妃来算,赵Q与宫妃性交一次的平均时间是24分钟。在这么短的时间,赵Q能是自然生理状态下完成性交过程的吗?  史学界认为,赵Q如果不借助于药物,在床上不可能那么样强悍。    皇帝靠“壮阳药”幸遍后宫    赵Q借助了什么药物?壮阳药也。  壮阳药也叫媚药、春药、房中药。但媚药、春药、房中药的使用范围宽泛,并不仅限于男人,女人也可服用。此类药在古代帝王宫中极为流行,今日遍布街头的成人用品商店,应当是古人的遗风和继续。  春药有不同的名称,“三益丹”、“益肾丹”、“保肾丹”、“快女丹”、“受宠丹”、“保命丹”、“童女丹”、“益女丹”、“得春丹”、“遇仙丹”、“合欢散”、“寒食散”、“春散”、“相投散”、“一笑散”、“相思方”都是这种药物的不同说法。  还有的名字更形象,“美女提倒金方”、“灵龟展势方”、“美女颤声娇”、“贵妃夜夜娇”、“旱苗喜雨膏”、“金枪不倒丸”?????? 虽然叫法不一样,但药理功能是一样的,都是可以在短时间内让人性兴奋的药物。    清皇帝饮鹿血壮阳强身  
 《礼记》称,“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而皇帝多不守古制,随意扩充后宫。  《新唐书》记载,“开元天宝中,宫嫔大率至四万”,开元、天宝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其后宫的美女多达4万名,比秦始皇的1万多人要多多了,大概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后宫之最。  由于皇帝可以发生性关系的对象实在太多了,壮阳药在宫中广为流行是可以想像出来的,有方士甚至将之制成点心、水果,供帝王食用。  孙静庵所著的《栖霞阁野乘》有一则“圆明园内发现之房中药”,可证明壮阳药在宫中的流行程度:“ 丁文诚官翰林,一日,召见见于圆明园。公至时过早,内侍引至一小屋中,令其坐,俟叫起。文诚坐久,偶起立,忽见小几上有蒲桃一碟,计十余颗,紫翠如新摘。时方五月,不得有此,异之。戏取食其一,味亦绝鲜美。俄顷,觉腹热如火,下体忽暴长至尺许。时正着纱衣,挺然翘举,不复可掩,大惧欲死。急俯身以手按腹,倒地呼痛。内侍闻之,至询所苦,诡对以暴犯急痧,腹痛不可忍。内侍以痧药与之,须臾,痛益厉。内侍无如何,乃饬入从园旁小门扶之出,而以急病入奏。公出时,犹不敢直立也。”  这个故事发生于咸丰年间,当时的皇帝是清文宗奕},即大家常说的咸丰皇帝,后来的西太后慈禧即是受他宠幸的后宫名女人之一。孙静庵所记颇有几分意思,将壮阳药制成葡萄(蒲桃)状,专供皇帝食用,看来也是方家一绝了。  据说,丁文诚意外得知奕}在暗暗服食壮阳药后,再次进圆明园见到奕}时便就势劝谏,实际是拍马屁,进献壮阳秘方,“皇上调养圣体,最好每天饮鹿血一杯;燥热之药切不可用。”奕}问他饮鹿血有何功效?丁文诚告诉奕}鹿血是壮阳活血之妙品。  奕}当即记心里了,吩咐内务府买梅花鹿一百多头,放养在园中,这也是圆明园中出现梅花鹿的原因。据说此后奕}天天取鹿血喝,果然见效,可夜夜与宫妃欢娱。  中国古代帝王可以说人人喜欢服食春药依懒春药,像奕}这样因服用春药出名的皇帝还有不少。    最出名的六位嗜春药皇帝    下面的六位皇帝应该最为出名:    汉成帝刘骜。刘骜后宫中有两位在中国古代以性感出了大名的大美人赵飞燕、赵合德姐妹俩。自从得了赵氏姐妹,刘骜整日抱着这对姐妹花淫乐,乐此不疲,甚至以弄死自己刚几岁的亲生儿子以迎合赵氏姐妹不能生育而妒嫉他人的心理。  由于纵欲过度,弄得腰都直不起来,刘骜的性能力大不如前,没有了“性趣”。后汉人所著的《飞燕外传》披露,身为皇后的赵飞燕,家藏专门记载房中术的“彭祖分脉”一书,从书中她找到了配制春药的秘技。她研制出的壮阳药名叫慎r(xù)膏(有学者疑为“寒食散”),可一度数幸而不倒,这使几近丧失性功能的刘骜雄风再起,对赵氏姐妹也更加宠爱了。    南朝齐明帝萧鸾。萧鸾为南京六朝时期皇帝,萧鸾长期服用春药外人起初并不知晓,他临死派御医寻找白鱼入药才暴露了秘密。  《资治通鉴?齐纪七》(卷141)记载,“上性猜多虑,简于出入,竟不郊天。又深信巫觋,每出先占利害。东出云西,南出云北。初有疾,甚秘之,听览不辍。久之,敕台省文簿中求白鱼以为药,外始知之。”“上”即刘鸾,白鱼即蠹鱼,又叫壁鱼,实为木中虫,体银灰色。其晒干后气味咸、温、无毒。以白鱼入药方名为“白鱼散”,主治小便不通。有衣鱼、浓石乱发,等分为散。  方上要求每服半匙,水送下,一天服三次。刘鸾因服食壮阳中毒导致无法尿尿,是为暗疾,这才找白鱼入药,搞通“下水”管道。    唐高宗李治。李治的皇后即后来成了中国历史上惟一一位女皇帝的武则天,《资治通鉴?唐纪十九》(卷203)记载,“十一月,丙戌,诏罢来年封嵩山,上疾甚故也。上苦头重,不能视,召侍医秦鸣鹤诊之,鸣鹤请刺头出血,可愈。”  这里的“头重”、“不能视”,即头昏眼花,性医学专家认为,此为典型的纵欲过度症状,其疾与长期服用壮阳药有直接关系。虽然这种史学观点有争议,但还是有相当可信成份的。  值得注意的是,武则天在当了皇帝后,对春药的瘾也颇大。不然,她那么大年纪了,都做祖母了,哪有那么浓的“性”趣,据传其面首薛怀义、张易之对引春药诱之。    唐宣宗李忱。李忱的死因有多种说法,除了死于服食增寿丹药中毒的说法外,还有观点,是死于壮阳药中毒。《资治通鉴?唐纪六十五》记载,“上饵医官李玄伯、道士虞紫芝、山人王乐药,疽发于背。”  根据其病征,有学者认为其背上生了恶疮,应该是壮阳药补过头的恶果。李忱死时已50岁,这个年龄只有服食壮阳药,才能享受得了后宫中如云美女。当然,也可能是壮阳药与增寿丹药的毒力并发所致,不老药与壮阳药一起服食,并不矛盾,也是当年皇家保健惯例。    明武宗朱厚照。朱厚他是中国古代帝王中玩弄女色最有花样的皇帝之一,其玩法与隋炀帝杨广齐名,在后宫专门建设了具有独具娱乐功能的“豹房”。一方面在里面养了不少生性威猛的虎豹,另一方面又选调天下绝色女子充进来。  宫中女人玩够了,与宦官太监搞同性恋游戏,这还不过瘾,又去妓院嫖;再不够尽兴,则去偷民妇臣妻,连寡妇都不放过。而朱厚照这么能干并非他性能力厉害,全依仗的是壮阳药。  据说,朱厚照外巡时有两样东西不能少,一是大批的后宫嫔妃,二是壮阳药。女人不离轿,性药不离身,走哪带哪。    明世宗朱厚小V旌惺侵旌裾盏奶眯值埽蠢硭祷饰挥胨薹荩鹂粗旌裾沼肽敲炊嗯诵越还疵挥猩龆樱渌篮蟊阊《酥旌薪游弧! ≈泄弁跫认氤ど焕希窒刖∏橛槔郑⒈樘煜旅郎庠谥旌械纳砩媳硐值锰乇鹈飨浴F渥逞粢┦窃谧约旱暮蠊杏勺ㄈ伺渲疲匾浞街痪褪乔拔闹刑岬降呐⒊醭笔钡木S裳褐频摹昂烨Α保谐ど焕现πВ箍捎糜谧逞粢! 〈嗣胤绞堑笔蹦涎粢幻辛焊吒ǖ80多岁老方士所献,梁高辅胡须都花白了,却精力旺盛过人,经道士陶仲文引荐进宫专门给朱厚辛缎砸瞥赏枇9┲旌蟹谩! 【荽诵砸┓澈螅灰箍捎10名宫妃性交,而不费劲,且越战越威猛。被其从全国各地挑选来的数千宫女大多不过十来岁,个个如花似玉,采过经血后朱厚凶匀徊换岱殴肀呙郎! ∈币50多岁的朱厚蟹乘蔷龅淖逞粢┖螅舜蠓衷谡庑┕砩侠醇煅橐┬АS幸淮危沉俗逞粢┖笠┬源笞鳎肷碓锶饶讶蹋旌辛⒓蠢邗刺潮呶暇囊晃13岁尚姓女孩“练习”,这女孩生理尚没有发育成熟,搞得她跪在床上鬼叫求饶方止。朱厚芯醯萌圆痪⌒耍智肷硖宸崧⒂墒斓淖袄础跋禄稹薄!   ⊥蚨褚祝萦嘣帜选I厦嫣岬降暮撼傻哿蹑瘛⒛铣朊鞯巯麴健⑻聘咦诶钪巍⑺味茸谡远Q,明世宗朱厚校蛑苯铀烙谧逞粢┲卸荆蛞蚍匙逞粢┢鸩≌凼佟
当代大学生同居现象透视
新《婚姻法》颁布以来,在校公开结婚的大学本科生有所增加。而就在不久前,1990年版的《大学生管理条例》还明确禁止大学生结婚。另据某些大学生回忆,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即使谈恋爱也是不允许的,有限的几对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几十年过去,时代风气一变再变,一转再转。如今,昔日的“地下党”已经可以光明正大地谈婚论嫁。在新《规定》“以人为本”思想的鼓舞下,各大高校中,被学生们私底下称为“夫妻部落”的群体正在逐渐形成。我在走访了部分高校经多方打听后才明确,所谓大学生“夫妻部落”,其实并不限于登记结婚的大学生,而是包括所有恋爱者,不过重点指那些恋爱同居者。
虽然如今大学校园的人文环境越来越宽松,学子们抒发爱情的兴致持续高涨,但同时另一方面,部分家长和教师严峻的目光和批评的声音却从来没有消失过。在这个因素的作用下,大学同居目前在道德层面上还不能算一个绝对的中性词。在大多数高校的台面上,它依然和不求上进、不务正业、不良影响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性”。不过,只要联系一下最新的现象,比如性教育课本,已经开始从小学直截了当地讲性,以及新出台的《规定》对大学生婚育权利的尊重等,就会发现时代在这方面的观念和以往已有了很大不同。
新《规定》颁布后,学生的合法权利得到进一步保证和释放的情况下,校园却依然还是那个平静的校园,获得了更多人性空间的大学生仍然是大学生。可喜的是,大部分学生对待求学期间同居结婚等问题普遍具有一个较为理性的态度。某大学大二学生郑某说,如今虽然大家对同居者不会骇怪和鄙视,但效法者并不多,那部分学生总的说仍是“边缘人群”。而大多数学生说,虽有了结婚的权利,但大学期间仍只能接受恋爱,对需要更大责任能力和更多义务担当的婚姻,尚不愿轻易涉及。如今社会竞争激烈,求学仍是大学生活的天职,而就感情而言,也不想那么草率。
日,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一片猜测和争议声中正式出台,备受关注的本科生在校期间是否能结婚的问题尘埃落定。新版《规定》并没有作出在校大学生不能结婚的硬性规定,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并不意味着提倡大学生结婚。但无论怎么说,这就表示,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只要符合有关婚姻法规的条件,在校大学生也可以结婚了。
总的来说,大学生“夫妻”究竟只是校园少部分人的事情。而在整体理性的氛围中,未婚同居沉沦闯祸的极端例子不是没有,然而那并不是大学生“夫妻”所特有的问题,那不过是社会各个层面的人都可能出现的极端现象罢了。
小珍是2002年某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学生,毕业后去了某高校做辅导员,我在网上联系到了她,她向我回忆起了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和她男朋友的一段关于日租房的经历:“我和男朋友是从高二开始谈恋爱的,由于我俩的志趣和成绩不同,高考之后,我从郊县到了市内求学,而他则考到了成都。在这4年间,我们见面的机会不多,大家都忙着专业、考证,但是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大四下半期,学习任务告一段落,工作也都有了眉目,他就经常来成都看我。每次来的时候,他偶尔借住我们班男生的寝室,但主要是住在学校附近的宾馆里。但是,宾馆的费用开销对我俩来说实在是太奢侈了。后来听同学说,学校附近有一些农民房可以临时租,甚至只租一两天的房子也有。我觉得这样的房子很适合我和我男朋友‘牛郎织女’式的情况,而且价格也远远低于在宾馆的开销。于是,和他一商量便达成了共识。一次他来重庆时,我俩一道去租了这种房子,住了两天。接下来的那段时间,我和我男朋友就经常去光顾这些日租房。”
询问她如何看待自己在大学时的同居生活,和当时是怎么想的,小珍显得非常坦荡。她说:“我觉得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其实,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大家已经能以成人的方式面对生活。或许有许多人认为我们这样太轻率,可其实我们有自己的原则,也是经过了考虑的,我们懂得怎样对自己负责,对对方负责。就我而言,我和男友谈恋爱已经有6年了,且是纯真年代的爱情,彼此都知根知底。之所以本科末才同居,那是因为大家很早就约好,先拼学业,拼事业。几年交往下来,我们都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最终认定了对方。”
星期二下午,我敲开了某大学附近一幢居民楼的门扉,找到小范小杨的“家”。小范是某高校在读研究生,小杨本是准备来小范所在的学校复习考研的,不料竟与小范一见倾心,坠入爱河。经过一段卿卿我我的花前月下后,两人决定干脆在校园附近租下这套房子,过起了柴米油盐的同居生活。
我的到来,让文静腼腆的小杨还有些不知所措。经主人同意后,我开始参观起他们的“家”平方米的面积,一室一厅,地面蛋壳色的瓷砖光可鉴人,卧室内有一张席梦思和一台18英寸的康佳彩电,据说都是房东留下的。几只绒毛玩具、两双绣了狗熊的拖鞋、两只色彩鲜丽的胖南瓜情侣水杯将这个原本朴素的卧室点缀得温馨可人,据说这出自小杨的妙手。卧室的对面是拥挤的厨房:一台天然气灶、一口锅、一些碗筷,这是小范自己配置的。“每月700元的房租让我们没有多余的财力去添置其它东西了,虽然这里简单甚至可以说简陋,但我们依然感到很温暖。”小范解释道。
当问起他们对同居问题的看法时,一直沉默的小杨开了腔:“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情到深处,同居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况且,两个人住在一起,可以相互照顾,这是很美好的事情啊!”而小范则补充说:“因为我们是在孤独的求学过程中相遇的,居住在一起后,我们有一种相互取暖的感觉。”但我也不禁提出疑问,这样的“同居”有没有草率的成分?没有必要的经济能力作保证,真的可以稳固吗?从小范一时语塞的窘状,我感到了一些气短和信心不足。
小张今年已经从某大学英文系毕业了,男朋友是工科研究生,早一年毕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当初,男友单位分了一个小单间,小张未毕业便搬出宿舍与男友同住。小张说,那是感情水到渠成后的必然结果,也就没有什么可忌讳的,同学们基本上都知道。不过,她父母是在小张工作才得知的。父母当时有点意外,但默认了,因为知道女儿和男友双方是多年的同学,彼此了解较深。且在恋爱期间,他们还见过对方家长。小张介绍说,两人是很慎重的,是因感情而走到一起的,虽然正式谈恋爱只有两年。
谈到同居,小张说,当初以第三者的眼光看,是个贬义词,但当自己成为“剧中人”后,感觉还不错,认为同居是中性词,因为“人”才是关键因素,要在尊重感情的基础上发生。如果是一时冲动,那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聊到性关系这一敏感话题,小张很坦诚,认为同居和发生性关系的含义差不多,基本上可以等同,因为一旦同居便无法避免。现在两人在天星桥附近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小单间,每月600元,两人的钱是合在一起用的,因为男方家里的经济负担较重,所以小张靠自己的钱养活自己。小张说,同一屋檐下的生活,虽然有磕磕碰碰,但使两人更加默契了,并且不断地发现着对方的优点,这让她觉得生活很有情趣。不过,我最后问了一句,新鲜感过后,你是否会后悔过早同居,失去了神秘感呢?小张想了想,坦率地说:“有可能。”
根据最近的专家对一些高校大学生的调查表明,如今,学生校外同居现象并不鲜见。在受调查的同学中,有13%的人坦言有过性行为,其中以男生居多。62%的学生同意只要是和相爱的人,可以发生婚前性行为。并且85%的学生认为,已经发生性关系的男女不一定非得结婚。这对传统从一而终的观念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从大学生个体层面看,大学生走入同居生活,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把同居作为爱的证明。相当部分女大学生与男友发生性关系是因为不愿、不忍或不敢拒绝男友的要求,用以身相许的方式来表达对爱情的忠贞,这种同居的性质属于未婚同居,不少人理解为“试婚”。二是为了金钱傍大款型的同居。步入这类同居生活的女大学生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于家境贫寒,生活窘迫而被迫出卖自己,放弃自尊,从而甘心做情人。还有些女大学生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虚荣心特别强,所以自甘堕落,以自己身体去换取物质利益,这类同居基于交易形成,无论女大学生是否知道对方有配偶,从客观上都侵犯了大款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的利益,这种同居属于非法同居。三是大学生对“成功教育”的误解。部分大学生把“成功”理解为成名、成家、有钱。为了成功,少数女大学生凭借年轻、貌美和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委身于社会高层人士;为了挣钱,部分女大学生甘当金钱的奴隶,“代售”于人前,充当起高级妓女。近几年不断破获女大学生卖淫案,反映一些大学女生金钱观念的扭曲和道德观念的沦落。
心理研究表明,男女双方在同居中的心态与追求不同。在恋爱同居中,女方往往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生命的全部,身心均系于对方,对绝大多数女性来说,同居动机是结婚。而同居男方更多是为享受异性的慰籍和生理满足,大多数男人在同居过程中没有结婚的意向。其次,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男权社会,这种思想至今仍影响着人们。这就造成了现在许多男性青年的矛盾心理:他们一方面想在结婚前能够有性的体验;另一方面有处女情节,希望自己的结婚对象是一位处女,在性道德的评价上明显存在着双重标准。可见,第一次性生活失去贞操、对爱情的失望、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使女大学生在同居中心理大大受挫。
目前,我国缺乏适合大学生的性教育读本,家庭和学校的性教育几乎空白,女大学生进行性行为时不注意性保健和性卫生,人流手术经常偷偷摸摸去做,术后常常得不到休息和补养,多次作人流手术使人过早衰老,脏器受损,严重者丧失生育能力,还有一些女大学生因“情变”而轻生,付出生命的代价。
大学时期是成长的关键时期和学习的最佳时期。大学生在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为将来步入社会做好准备。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对同居的大学生来说,很难处理好同居生活和学习、交友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同居的女大学生,她们往往局限于两人世界,封闭于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不利于自我认知及自我完善,不利于信息交流与互补,也不利于身心的健康发展。
大学生同居问题是关乎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大问题。家庭、社会和学校要联手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身的任务,认识到自己所处的文化背景、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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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大学生同居问题
青春期是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然而当今的大学生正是处于幼稚与成熟二者交接的关键时刻,伴随着残存的幼稚性和抗诱惑力弱的特点,以及性生理成熟期的低龄化,不少大学生已有Sex经历,甚至走向同居之路……
所谓同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1同在一处居住2指夫妻共同生活,但是有的专家认为1为了一定时期的快乐的行为,2试婚3不履行法律形式的事实婚姻。笔者赞同这种解释,随着我国立法体制的健全发展及完善,为了避免离婚所带来的种种纠纷,国家提倡“试离婚”对此笔者认为当代大学生同居乃是结婚的前奏“试婚”如果两个有情人在此彼此投缘那么就会忠诚眷属也就不会有之“离婚”之说。具统计我国近几年离婚率远远超于结婚率。这说明有些人对待婚姻的盲目性。
大学生在智能、本能、性机能等方面的发展已趋成熟,常将性意识和爱情紧紧结合在一起,有比较强的性冲动,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同居时都发生过性行为,有婚前性行为的学生占的比重也不少,此外发生过边缘性行为的占相当大比重,几乎与谈恋爱的比重相等。当然大学生容易性冲动是正常现象,符合人的性生理及心理发展规律,但是必须恰当处理性冲动否则可能会导致性偏差,影响学生甚至导致性放纵、性犯罪等一列问题。应当学会理智和道德约束自己,保持理发头脑,学会心理及注意力的转移和调解,应考虑超过一定限度所带来的后果。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非法同居”,当代大学生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教育体制上说,高校缺乏对学生的性教育课程,对于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及同居并不能简单地用“对”和“错”判断,目前,同居是与高校校规相违背的,几乎所有高校对非法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学生均作处分直至勒令退学的处理。
对待高校学生的非法同居的现象,应该加以重视,目前看来,是弊大于利,它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牵涉到诸如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影响和问题,实在不可小视。
绝大多数大学生本身是不赞同婚前同居的,尽管他们对此比以前更加宽容,不少学生婚前同居或多或少会影响学业,而且在没有经济基础前途不确定的状态下,同居并不能有效地引导爱情走向婚姻,最终可能给双方留下更大的伤害,具此大学生同居引发的事情越来越多,小的危害身体,带坏风气,而大的则可能触犯法律危及社会,近几年来相关的案件层出不穷,大学生同居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切不可等闲视之。
认识壮族,了解壮族:从婚俗看壮族
壮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先秦时期,壮族的先民就生活在中国的南方,是百越的一支。唐后多以“獠”见汉史书,宋朝以后又以“”“僮”“土”等名称见于史册。各地壮族人有20多种不同的自称,新中国成立后统一为“僮”,1964年遵照周恩来总理的倡议,经国务院批准,把“僮”改为“壮”,所以壮族又是一个新生的民族。
壮族是一个平和、宽容、开放的民族,善于接受外来的先进文化,所以壮族社会深受汉文化和儒家文化的影响。但作为一个民族,壮族也有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化、信仰风俗、民族心理等特性。许多朋友并不了解壮族,今天就让俺来从俺个人的角度来说说壮族。希望对各位朋友对壮族能有些认识和了解!就从一般大家都关心的爱情开始吧!
呵呵!特别声明:我们现在谈的是壮、汉民族都没有受西方文化“异化”的不同文化心理特征,以现在都受西方“异化”了的眼光来看,是没有太大差别了!呵呵……如果把时光退回60年以前,壮族和汉族对婚姻的观念是完全不同的。现在反而相差不明显了。如,现在汉族青年男女自由的恋爱也不受约束了,而壮族“不落夫家”的妇女也越来越少了等。所以,请用传统的眼光来看待才有区别!
1、自由的恋爱方式
壮族人对青年男女的交往是持开放的态度,有山歌唱到:“老人也有十七八,父母也有风流时。”成年的壮族青年男女外出赶墟,在田野、村头对唱山歌(有很多色色的歌词啊!),一般父母不会加以约束。而汉族对儿女(特别是女儿)的约束是有名的。所谓的“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是也。
壮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方式有抛绣球、打木槽和对歌等。 抛绣球是壮族赶歌圩时,姑娘们手提五彩缤纷的花绣球,整齐地排队唱山歌,若见到中意的小伙子,便把绣球抛给他。小伙子接过绣球,如果对姑娘满意,就把小件礼物缠在绣球上扔回女方,恋爱就这样开始了。
抛绣球是认识对方,是恋爱的开始,而不是某些文人说的是爱的结局。
打木槽一般在农历年初举行,最初由青年女子以木棍来打槽,击出各种不同的声音,大家尽情地欢乐。然后由几个女子击木槽数棍后就唱山歌,接着就有许多青年男子拿着木棍,跑到木槽边来共同敲击,每敲一下,大家就唱山歌,表达男女之间的爱慕。
在广西靖西一带,有种“隔街相望”的恋爱风俗。每到赶场那一天,青年男女一早就来到街口,男的站一边,女的站一边,仅相隔几步,相互对望。一直站到太阳落山。双方眉目传情,如果有意,就示意对方离开大家。在相望过程中,双方阵营中的同伴有商有量,相互参谋,十分有有趣。
广西都安的壮族“三月三”中有一项特别有趣的“碰鸡蛋”的活动。在前一天晚上,青年们特意准备好十几个染红的熟蛋,忙得不亦乐乎。游戏开始时,男女双方各握一个蛋,相对而立,然后手握红蛋相互对碰。如果双方红蛋同时破裂,则被认为两人的命运相连,有缘分,便将红蛋互赠吃掉。如果只是单方面的红蛋破裂,则表示双方没有缘分,只好自己将红蛋吃掉。
壮族的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民国《丘北县志》对此记载得最详细:“沙人……同种为婚……遇佳节或赶街,男女各携烟品,约会野田草露间,携手并肩,歌唱舞蹈以为乐,名吃火草烟。视所欢者即与逃去……。”清乾隆《镇雄州志》卷三又载:“沙兔(沙人别称)……婚姻不用媒的,彼此寨中男女互相窥阚,农隙去寨一、二里欧望引女出,隔地冗坐,长歌婉转,更唱选和,愈歌愈近,以一人为首。……众男女周旋起舞……男女不相爱,仍离去;如两情相合,男归告父母,以牛羊为聘而娶之。”广南一带“侬人”,“婚姻则以歌唱私合,始通父母仪财礼。”(清道光《广南府志》卷二)这种以唱山歌选择配偶的方式,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沙人”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侬人”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婚。
2、壮族婚俗:“不落夫家”
不落夫家 听说福建的惠安女也有类似的风俗。但还是有区别的,壮族不落夫家的妇女有极大的自由,甚至还可以像未婚一样的和异性交往。例如:广西军阀陆荣廷的妻子谭氏就是一个“不落夫家”的妇女,而后和陆荣廷情投意合后改嫁的。壮族社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一个名人竟然娶个二婚为正妻,而后荣华富贵也不离不弃,这在汉族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呵呵……
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 习俗。结婚的当天是在新郎家举行婚礼,并在当天晚上住在夫家,但第二天(有的地方是婚后第三日)新娘就得返回娘家居住。以后,只有到农忙时或节日期间才到夫家参加劳动或居住几天。这样要过两三年后,才可以长期到夫家居住下来。即回娘家长住,在此期间,当地俗称 “不坐家”或“不落夫家”,“布侬”语谓之“木厚真”,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布依”语谓之“厚真”。此种婚姻习俗,不少方志中也有较详细的记载。如说:“依人”“婚日男往女家迎……多数送亲女伴送女至男家,佐二三日,夜间女伴同新娘共枕,新婿鲜能问津者,三日后新娘储婿归宁,母家亲宾,预置冷水于门,伺婿至门则尽量倾泼,须由水阵冲入,多淋漓而后快。一二日后婿归,女不归,已成惯例。遇农忙时节,女始至夫家,稍助工作,工未完而复母家矣。青年男女自由唱歌,唱酬既洽,难免淫奔,或有妊,而遂归夫家同居(俗谓坐家)。或夫妻如仇,数十年不愿规面(俗谓不坐家),因野合而成夫妻者,随处皆有,人亦不以为怪”(民国《马关县志•风俗志》)。又载,“沙人”“既婚之夕,女随伴多,男女不同室,次日即回女家。值农忙来婿家相助,仍臼回去,必待外娠生子方归”(民国《丘北县志》卷二)。有的志书把此种“不落夫家”婚俗归咎于壮族的早婚,认为“既小无知,何有夫妻之情感,其不维家之恶俗,岂非此故耶”(民国《马关县志•风俗志》)。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 ;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认识壮族,了解壮族:从婚俗看壮族
3、“入赘”:男出嫁女招郎
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妻子可以改嫁。入赘 俗话就是“上门”,听说在汉族“上门”可是一件有辱祖宗的事,是为人所不齿的事情,万不得已,是不会这样做的啊。2千多年之前的秦始皇就下令禁止,但至今在壮族还是流行,看来是很平常的事情。
广西壮族地区还保存一种古老的“入赘”风俗。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县份,如田林、隆林 西林、凌云、乐业、东兰、凤山、巴马等县更为盛行。
自愿“入赘”的男青年,常常是家里兄弟过多,或对家庭所在的地区觉得不理想,有离开家乡的愿望。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走出家门,到处打听招婿之亲。当相好对象,觉得满意,便大胆地向女方暴露自己的心事,要求和她成亲,经双方同意,便可“入赘”。而女青年,则是出自孝敬父母之心,立志留在家里供养父母,便串村走寨,先近后远,寻找称心如意的“上门郎”。但他们找寻对象的方式,就没有男子那样直爽,常常在农忙时节,走村帮工送殷勤,晚上对唱山歌。通过劳动和交往,观察男子的心愿和表现。一旦看中某个男子,便千方百计找寻机会聊天说情。一经男方同意,一年半载之后,则招之“入赘”。另一种是一些只有女子,没有男子的家庭,父母要求招婿上门,便出面为自己的女儿相好对象,派媒人上男家去说亲,经男女双方同意,即招之“入赘”。 凡应招“入赘”的男青年,按惯例结婚时不收礼物,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那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方的婚礼却很隆重,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要前来祝贺,必须杀鸡宰鸭,设宴招待。当晚,家中还大放灯烛,请族中元老围桌商议,按本族姓氏和同辈男子的排行,给女婿改姓换名,女儿排为老几,女婿也排为老几;日后视为家中之子,同辈和他称兄道弟。即使他的年纪大於兄长,兄长也祗能称之为弟。绝对禁忌“姐夫” “妹夫”之称。以后,生儿育女,一律随母从姓。
“入赘”后的男子,不论在家庭中或在社会上,都受人们的尊重。有能力、有威信的,群众可以推选他为村寨干部,享有和本地男子的同等地位。婚后如妻子过早去世,其本人有家产的继承权,并且家人必须给他另娶媳妇。壮族的这种风俗,虽然源流远古,但它却打破了“重男轻女”的恶习。凡在盛行“入赘”的地方,人们不论生男育女,都能视为传宗接代的继承者和养老的可靠人。
4、壮族婚俗:悲喜交加《哭嫁歌》
壮族女子出嫁日一是梳头:由媒婆、送嫁婆帮新娘梳头,新娘则边唱“哭嫁歌”,从早上哭到离开娘家,有哭“爹娘”、“兄弟姐妹”、“姑爷”等多种哭嫁歌。主要内容有歌颂父母养育之恩,有埋怨生为女孩要出嫁,有埋怨兄弟自己嫁出后独占家产,或是对一同长大的姐妹的留恋等等,曲调婉转缠绵,催人泪下。
“哭嫁”是流传于壮族农家的一种婚嫁习俗,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壮族农家大部分人居住的地方,群山连绵,地势偏僻,交通不便,姑娘出嫁之处,近到2至3里,远则数百里,跨省、跨县、跨乡、天隔一方,一别难见。“相见时难别亦难”,不知何时是归期,思前想后,不禁潸然。“哭嫁”,是勤劳勇敢,淳朴善良,尊老爱幼,热情好客的壮家人告别家人,答谢亲友的感情流露和心灵表白。所谓“哭嫁”,就是姑娘出嫁时,以“哭”代说,倾诉衷肠,表达离情,招呼来宾,告别亲人的一种形式。
姑娘出阁时,要吃“离娘饭”。办酒前夕,由家庭中最年长的女性长辈给姑娘梳妆,打扮成年妇女模样。晚上鸡叫头遍时,在堂屋前举行仪式,焚香燃纸,祷告先辈。先哭祖父(母)、父母、以谢多年养育之恩,表达依依惜别,谓之“开声”或“启声”。
以前的姑娘读不上书,不识字,全凭记忆背哭词,口口相传;现如今的姑娘上了学,识了字,就把哭词写在本子上,阅读背诵。从小开始,默记练习。哭词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爷奶父母,舅姨姑表,兄弟姐妹,同学朋友……均有不同哭词,短则三五分钟,长则半个小时,根据身份“对号入哭”。姑娘出嫁这天,摆席办酒,宴请亲友。姑娘在房屋里外徘徊,巡回走动,仔细观察,发现有客来到,马上过去用毛巾遮面一哭跪地,声情并茂,激动人心。客人一边将她扶起给予安慰、祝福,一过打发“哭钱”以表心意。有的女宾还以哭还哭,互诉衷肠。前来接亲、送亲的队伍浩浩荡荡,欢歌笑语,锣鼓喧天,唢呐声声,鞭炮阵阵,气氛热烈隆重,场面十分感人。席动客散,次日凌晨择吉“发轿”出门,直至第三天“回门”,婚事即告结束,皆大欢喜。
《哭嫁歌》 哭嫁倒是南方许多民族(包括岭南的某些汉族)都有的。不算特别,但相对整个汉族来说,也有点另类了。
当然,壮族汉族对待婚姻,应该还有不少不同的民族文化、心理。如壮族也有奸夫淫妇的,但没有“浸猪龙”的习俗,通常是退婚或赔精神、经济损失了事。壮族对寡妇的再嫁也看得得很正常,所以壮族地区几乎没有贞牌坊。壮族地区很少听说有新婚不见“红”而闹休妻的事………………也许,壮族人和儒家的要求差得太远,这也是被称为“蛮(没有开化)”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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