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使用原则?

2019-04-22 11:57
来源:
四川食品药品监管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指出,抗菌药物的耐药性已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目前,防止抗菌药滥用,减少细菌耐药的产生,帮助公众树立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观念非常必要。
很多人把抗生素视作万能药
大病小病都喜欢用
实际上
滥用抗生素会引起
许多不良的后果
那么,应该如何
合理应用抗生素呢?
抗生素合理应用原则
1.严格掌握适应证
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才使用抗生素。这一方面固然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通过症状、体征以及一些专业的实验室和病原微生物检查来确定,但另一方面可以明确的几个基本常识是:病毒性感染的疾病、无条件的预防性用药、无感染征象的发热都不是抗生素的应用指征。
2.根据药物敏感情况选择用药
有条件的尽量做病原学和药敏试验,条件不允许的凭经验选择可能对致病菌敏感的药物,避免长时间大剂量的应用广谱抗生素。能口服用药的尽量选择口服,最后才选择静脉用药。
3.按时服药、及时停药
严格按照医嘱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量服用药物,私自减少用药次数或用药量非但不能有效发挥疗效,还会使致病菌易产生耐药性。感染引起的症状消失后,即可停止使用抗生素。但一些特别严重的感染也需在症状消失后,持续用药一段时间。
4.严格控制预防用抗生素的范围和方法
一般情况下不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特别是广谱抗生素,如因手术要预防使用,也要严格遵循原卫生部颁布的预防用抗生素的应用指导原则。
5.合理选择联用药物
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如因病情需要必须联用两种或以上抗生素以增强抗菌效果时,应该避免联用毒性反应有叠加、相互间疗效产生影响或同一类型的药物。比如青霉素类G与红霉素联用,疗效反而会降低。
6.尽量避免局部外用抗生素
因外用易引起耐药菌的产生,同时还可能导致变态反应。
正确应用抗生素注意事项
1
详细了解过敏史
详细了解患者既往用药是否出现过敏情况以及家族中其他人使用抗生素的过敏情况,避免再次使用曾经出现过不良反应的药品。严格执行皮试常规,尤其是现在一些口服的青霉素、头孢类抗生素也需要做皮试,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按照要求用药。
2
特殊人群慎用
对儿童、老人、孕妇及肝肾功能不良的这一类特殊患者来说,在服用抗生素时有各自不同的注意事项。例如: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肝肾等重要脏器的功能减退,使药物代谢减慢,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延长,因此,用药剂量和用药的间隔时间要根据个体情况来调节。随着合成功能的减退,老年人体内维生素生成较前减少,此时如果长期应用抗生素会进一步抑制维生素的合成,引发口腔溃疡、舌炎等,而且老年患者服用药物种类多,有时会对抗生素的疗效、代谢产生影响,这时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或寻求专业医务人员的帮助,以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和诱发原有的疾病。
3
注意特殊药物用法
1
头孢曲松钠
严禁与任何含钙溶液同时使用,因合用后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颗粒状的沉淀物,如通过静脉输注进入血管,会因堵住一些细小血管,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
2
红霉素
由于在酸性条件下不易吸收,且在胃肠道中容易被破坏,因此应避免与维生素C、阿司匹林等酸性药物合用;而与碱性食物或药物同服时,需警惕因排出减慢,药效增强而导致副作用增强。
4
注意食物和药物的影响
1
食物的影响
一些碱性食物如苏打饼干、啤酒会增强红霉素的疗效,同时另一些食物如葡萄柚、柳橙汁因诱导红霉素在体内代谢加快,也能降低红霉素的疗效。使用含甲硫四氮唑基团的头孢类抗菌药物(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唑林等)期间严禁饮酒,甚至在使用上述抗菌药期间及停药后14天内,均应避免饮酒或进食含酒精制品(黄酒、啤酒、酒芯巧克力等),也应避免用酒精进行皮肤消毒或擦洗降温,尤其老年人、心血管疾病患者更应注意。
2
药物的影响
如青霉素有不能与碳酸氢钠配伍的禁忌;通过抑制或者诱导肝药酶的功能,影响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如大环内酯类、抗真菌药物多是肝药酶的抑制剂,与其联用的其他抗生素在体内的代谢减慢,可导致药效增强,也可使副作用增多;苯妥英钠、苯巴比妥、西咪替丁等则是肝药酶诱导剂,与其联用的抗生素代谢增快,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减少,疗效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使用抗生素应注意哪些事项?  1、过敏体质慎用抗生素,对过敏的药物禁用。  2、肝功能不全慎用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和抗结核、真菌药。后两者长期使用时,应定期复查肝功能。头孢菌素类剂量较大时也可损坏肝功能。  3、老、幼患者避免使用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等肾毒性、耳毒性药物。  4、磺胺类药抑制甲状腺功能,故甲状腺功能低下者禁用。  5、中药制剂双黄连口服液、穿心莲片、冬凌草片、金莲花冲剂,草药野菊花、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芩等,更适用于非化脓性上呼吸道感染,副作用较小。  6、无明确感染征象,应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防止产生耐药性(细菌对药物的适应与抗药)及双重感染(敏感茵被杀灭后,不敏感菌因失去拮抗而感染机体)。  7、抗生素还存在抗菌谱问题,即主要对哪一类、哪一种病原微生物起作用。例如青霉素对肺炎球菌、链球菌、脑膜双球菌、淋球菌、白喉杆菌、破伤风杆菌及敏感的葡萄球菌有抗菌作用,而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几乎无效,这说明“一药难消百炎”。  8、青霉素在大剂量使用(每日超过2000万单位)时,有时会出现幻觉、抽搐、昏睡、精神失常等症状;静脉输入的浓度为1—4万单位/毫升,超浓度使用时,各种危险性增加;静脉点  滴青霉素钾盐更应当注意浓度与速度,否则血钾快速升高会引起心脏骤停。另外,一般青霉素不在饥饿状态下使用,否则会加重不良反应的程度或因低血糖而混淆不良反应,延误抢救时机。  9、同类抗生素不要重用,但是有时不同抗生素联合使用取协同作用,指征是:病因不明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或单一抗菌药不能控制的感染(如牙周炎多为需氧茵与厌氧茵的混合感染);延长耐药性产生(通俗地讲就是不给病原微生物以喘息的机会)。  10、抗生素达到最大作用,一般在用药72小时之后,也就是说用药3天后才达到最好疗效,通常的用药1~2天认为无效而随意停用或更改药物是不合理的。  抗生素类药物属于处方药,应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应用。需要强调的是切勿滥用抗生素,因为抗生素只对细菌感染有效,对病毒感染无效。目前将抗生素盲目用于预防和治疗病毒感染的现象相当普遍,应引起广泛注意。}
2017年09月08日 18:17兴宾区人民医院
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个体化给药。
2. 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该类药也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3. 四环素类抗生素: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4. 喹诺酮类抗菌药: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儿童用药:可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慎用克林霉素类、氨基糖苷类等,应避免使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
老年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
老年人因肾功能衰退,对药物的耐受性降低,尤其是一些作用较强的药物,极易产生毒副作用和过敏反应。抗菌药物在人体吸收以后,多由肝脏和肾脏解毒、排泄。因此,肝肾功能不全的老人,在用这些药时需慎重,不宜长期或大剂量应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长期服用会损害肝细胞,并伴有对骨髓、心脏、肾脏及皮肤的损害。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使用时间稍长,能引起眩晕、耳鸣、耳聋、平衡失调,对肾脏也有影响。使用氯霉素可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红霉素、呋喃妥因等能在肝胆内瘀积,产生中毒和过敏反应。故长期、大剂量使用这些抗菌药物,对老年人是非常不利的。
老人用药:老人因可能伴有肝、肾功能的减退,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慎用或减量使用。
特殊人群使用抗菌药物的注意事项:
肝功能减退者用药:可使用氨基糖苷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避免使用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磺胺类药物,其他应减量慎用。
肾功能减退者用药:可使用或调整剂量使用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氯霉素类、克林霉素类等,应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
妊娠哺乳期用药:原则上应权衡利弊后,使用抗生素的利大于其毒副作用时方可使用。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较安全的有青霉素类、头抱菌素类和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克林霉素类等。应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喹诺酮类、磺胺类等。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抗生素使用原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