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买药可以用医保支付嘛里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里边的钱,好些药店都不能用,或者有些药店不给刷,这是怎么回事呀?


  近日,全国多地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包头也不例外。这样的改革引发群众关注,部分群众对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减少存在疑问,对改革后看病就医便利性有顾虑。随后,针对此次改革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改革的具体内容,市医疗保障局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做出详解。
  问:为什么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政策要求,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内蒙古自治区所有盟市于2022年10月1日统一实施。
  问: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有什么变化?
  答:在职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没有变化,仍然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2%划入;退休人员划入医保卡里的钱有变化,按照自治区要求统一按比例定额划入,以全自治区2021年平均基本养老金3272元为基数,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按3%比例每月划入98.16元,2023年1月1日开始按2%比例每月划入65.44元。
  问: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答:我市参保职工门诊报销起付线1000元,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4000 元、退休人员5000 元;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就医,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70%,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增加5个百分点,分别为55%、65%、75%。通过医院开具的电子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5%。
  问:门诊报销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如何计算?
  答:2022年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时间段为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2023年以后,按照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累计。参保职工必须刷医保卡或者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识别记录才能累计。在本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异地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里的钱和现金支付都能累计,药店划卡、现金购药以及非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门诊费用不参与累计。
  问:哪些医院、药店能报销?
  答:目前,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包括117家定点医院、18家“双通道”药店(名单附后),以及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参保职工可以刷医保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系统直接报销。异地报销待遇与本地一致,不用办理任何登记备案手续。
  问:使用医保卡还是现金支付才能享受门诊报销?
  答:为了累计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需要刷医保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信息识别记录,医保卡和现金支付都可以享受门诊报销。
  问:门诊报销不了有可能是什么问题?
  答:一是医保欠费、断缴,会影响报销。广大参保群众要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二是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我市门诊慢性病待遇高于普通门诊报销。参保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三是非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享受普通门诊报销。
  问: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余额怎么查?
  答:“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都可以查询,还可以查询参保信息、缴费记录、消费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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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长沙医疗保险问答
  对于长沙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湖南长沙医疗保险问答,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办理医保缴费后何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从缴费成功的次月起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2. 医疗保险断交三个月以后会清零吗?
  医疗保险是按累积缴费年限来计算的,永远不会清零。断交三个月以上只不过是连续缴费年限会中断,会影响报销的最高额度,对医保账户和医保年限没有影响。
  3. 我自己买的医保,欠费了,突然住院了,还能报销吗?
  灵活就业医保欠费,可以在“灵活就业缴费”窗口打印缴费单,在银行缴费成功后,来我局1111房间办理紧急开通,还可以享受报销。欠费在3个月以内,该年度内自付比例提高10%。欠费3个月以上,该年度内自付比例提高15%。
  4. 住院最高的报销额度是多少?
  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超过8万元的部分进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范畴,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5. 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是什么意思?
  起付线是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报销金额的计算起点,起付线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承担。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起付线不同,三类收费医院480元,二类收费医院650元,一类收费医院900元。例:在三类医院产生1000元住院费用,那么进入统筹报销范畴的金额为1000-480=520元,其中统筹基金报销项目内的项目可以按比例报销。
  6. 异地住院的费用可以拿回长沙报销吗?
  有5种情况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可以拿回长沙报销:
  ①退休人员办理了异地安置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②单位外派长期驻外工作的住院医疗费用。
  ③探亲访友、因私外出期间突发急症必须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④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住院医疗费用。
  ⑤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权限的定点医院审核确定,确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原因需转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
  7. 退休后在异地居住,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退休后长期居住异地,可以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手续,选定当地三家医院就诊,产生的住院费用可拿材料回长沙报销。
  8. 异地住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报销?
  ①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医保手册、长沙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②有效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医院级别证明(均须加盖医院公章)。
  ③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的还需提供: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④因私外出急诊住院的还需提供:入院记录或急诊病历。(加盖医院公章)
  ⑤经授权定点医院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住院还需提供:转诊转治审批单(授权定点医院医保科和医务科盖章)。
  ⑥因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
  1、入院记录、急诊病历。
  2、证明材料:需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将意外伤受伤的经过、时间、地点详细记录,报告上留两个证明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⑦有住院前72小时内发生的不间断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还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
  ⑧经连续急诊抢救无效**的医疗费用还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证明复印件及家属关系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示)。
  9. 医疗保险中断了需要补缴吗?
  从2011年4月1日起医疗保险是不能中断的,因此从2011年4月1日开始必须连续缴费,其他时间段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
  10. 小孩的医疗费用可以用父母的医保报销吗?
  不可以,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只可以给本人使用,不可以用于他人。
  11. 我的医保卡每个月的钱都是我自己交的吗?
  职工医保每个月划账由两个部分组成:
  ①个人划入部分2%全部划入;
  ②单位划入部分:45岁以下的划入0.7%;45岁以上未到退休年龄的划入1.2%;退休的划入4%。
  例:年龄25岁,缴费基数为2265元,每个月划入医保卡的有自己交的2%即2265×0.02=45.3元;单位交的0.7%即2265×0.007=15.86,因此每个月医保卡有45.3+15.86=61.16元。
  1. 灵活就业退休,医保卡每个月多少钱?
  以上年度市*发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60%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
  例:2012年基数为2960元,即每月应发个人账户金额=2960元×60%=71.04元
  13. 为什么医保卡划账上半年和下半年的钱不一样?
  医保卡的划账跟医保缴费基数紧密相关,缴费基数是上年度的社*工资,而这一标准由湖南省统计局每年8月份公布。因此每年1-7月份的基数只是一个暂定基数,到了8月份才进行调整,因此医保卡划账才会出现上半年和下半年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14. 我保险的住院费用如何查询?
  在提交资料后,会收到一张回执单,20个工作日后,前往长沙银行的柜台或者ATM机查询活期账户,药店是查询不到的。
  15. 我报销的住院费用只能用来买药吗?
  不是,可以和普通银行借记卡一样使用。因为医保卡是一卡两号,报销的费用会打入活期储蓄账号,可以取出来。如果在外地,可在银联自动取款机查询、支取。
  16.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怎么申请?
  每月1-10日持本人医疗保险手册、一张一寸近期照片、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及近期检查化验报告在指定初审医院医保科办理。
  17. 同时交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是不是报销比例会高一些?
  不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选择一种参加,只能享受一种的报销。
  18. 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可以报销多少钱?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看门诊,报销50%,600元封顶;住院最高可以报销10万元/年,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可以报销50%-80%。
  19. 刚出生的小孩的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新生儿在出生28天之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成功,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0. 居民医保在外地住院可以报销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可以回长沙报销的有四种情况:
  ①投靠外地亲属的老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且在外居住一年以上的;
  ②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③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④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拓展
  1.缴费后医保系统何时能看到到账信息?
  因现在城乡居民医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缴费后数据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才能传送到医保部门,但缴费到账日以参保人实际缴费时间为准,具体到账信息可以到所在参保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查询。
  2.如果已参保登记、想缴费但看不到缴费信息怎么办?
  可以到各参保地社区(村)报送登记信息重推、再等2~3日后一般可缴费;如缴费时显示为外地缴费信息的,需将外地居民医保停保后方可缴纳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费。如上述操作后仍不能缴费的',请拨打税务局服务电话“12366”或咨询各区税务部门。
  3.在长沙读大学的本地大学生毕业后想在社区参保怎么办?
  在长沙读大学的本地大学生毕业后需在长沙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以携本市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所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人员转移,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关系从大学转移到所在社区,再经税务部门处理数据后缴费。
  4.城乡居民每年什么时候续费?
  续费的参保人员于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中专学生每年8月31日至10月31日缴纳新学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医保费按年缴纳,可以停保,但不予退费。
  5.新入户籍类人员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当年户籍迁入、复转**、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未在90天内缴费的本市户籍新生儿、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人员,以及因劳动关系终止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这七类人员简称“特殊人员”),未能在规定集中缴费期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在满足上述人员身份条件后60日内,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个人缴费+财政补助)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除本市户籍新生儿和符合“特殊人员”类别的人员外,一般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7.未按时续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有何影响?
  已参保人员当年度未按时缴费,当年度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在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续费的,从到账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8.住院后才续费的人员怎样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住院后续缴当年医保费的,需到所在医院医保科将缴费到账日之前的医疗费用做断帐处理,由参保人全额自付,从缴费到账日(含)之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录入医保系统,享受医保待遇。
  9.新参保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等待期吗?
  除本市户籍新生儿和符合“特殊人员”类别的人员外首次参保的,自缴费的90日以后享受医保待遇。
  10.有哪些重大疾病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救治范围?
  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救治对象为14周岁以内,符合规定救治病种要求,具备治疗指征的城乡居民参保儿童;患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药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等大病的住院、门诊费用;0-6岁城乡参保聋残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的住院手术治疗费用及人工耳蜗材料费用。详细内容可登陆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文件《关于重新公布长人社发〔2011〕101
号文件的通知》(长人社发〔2016〕96号)。
  11.哪些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办理异地安置?如何办理?
  因外出务工、长期在异地居住等原因,获得异地居住证或户籍、身份证的,可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可凭以**件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异地安置、异地转诊,办理途径:下载“我的长沙”APP、“智慧人社 ”APP,按提示办理;也可以到芙蓉区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
  12.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1)外出务工人员,或投靠外地亲属且有外地居住证(或身份证、户籍)的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选定的居住地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协议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一医院、省儿童医院、省脑科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 其中省肿瘤医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省脑科医院限精神疾病的转诊、省儿童医院限未成年人转诊)办理转诊手续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3)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4)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13.新生儿如何参保?
  在出生后90天之内取得长沙户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的婴儿,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4.未成年人及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能报销吗?
  大中专学生、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范围内报销50%,所发生的医疗费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生育补助吗?如何享受生育补助?
  (1)对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产最高补助标准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1600元。
  (2)在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协议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人员,怀孕20周至分娩前,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到本人选定的协议医院进行备案登记,补助费用在协议医院直接结算。
  (3)因急产、探亲期间未在长沙市生育协议医院分娩的,出院后携相关资料(住院**原件、出院诊断或出院小结、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产妇长沙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至所在区的医保事务中心或市医保事务中心申领补助。
  16.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需要缴费吗?
  ***出资为全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无需缴费。
  17.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为: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医疗总费用-统筹支付-完全自付)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不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费用)。2020年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2324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2020年为11162元。
  18.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医疗总费用-统筹支付-完全自付),分四段累计补偿:0—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补偿限额为30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补偿比例为:0—3万元(含)部分报销65%、3万元—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累计报销不设封顶线。
  19.大病保险在哪里报销?
  在本地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在出院时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同时结算;在异地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在各区医保局或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20.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就诊费用在哪里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可在统筹地区公布的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中自愿选择一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其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机构。参保居民未选择、登记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机构的,默认居民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具备定点条件的除外)为其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机构;参保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普通学生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机构为所属院校按相关规定指定的院校所属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诊时,出示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可带户口簿),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
  21.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门诊统筹资金按下列标准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付比例为70%,参保居民自负30%;院校校医院或医务室支付比例为70%,参保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普通学生自负30%。
  22.哪些“糖尿病、高血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可以报销?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并与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签约了家庭医生的(除外已被纳入特门管理的患者)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用药范围的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城乡居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可以直接报销结算。
  23.“两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是哪些?
  “两病”患者按照就近、方便原则,由参保人自主选择1家“两病”用药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认定病种的用药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药店购药不享受“两病”用药待遇。参保人可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近原则),但不受城居门诊统筹的绑定(街道与乡镇社区医院绑定关系)限制。
  24.两病的门诊用药报销比例?
  对“两病”患者在协议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范围内药品费用,“参保患者只需支付按**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两病”用药保障**范围内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 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一个结算周期内,只能申报一个‘两病’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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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条例(全文)
医疗保险条例(全文)
  为了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制定了医疗保险条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险条例(全文)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由征收机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征收机关按该单位的经济状况、从业人员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其应当缴纳人数和金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规定数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由征收机关据实结算。
  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征收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列支。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不得以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由而降低其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实行年检**。凡未经征收机关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检手续的用人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年检手续。用人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先审核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结书。
  第十五条 从业人员退休后,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在单位也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破产、关闭以及因其他原因终止的,或改制减员达2/3以上的,其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10年的,应当交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金。基金补偿金按每名退休人员现年至75周岁的年数乘以同期退休人员*均基本医疗费的标准计算,从清算后变现的资产中一次性缴纳,确**力缴纳的,其处理办法由省人民*另行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因宣告破产、撤销、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偿其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利息、**金、罚款。用人单位合并、分立、转让时,由合并、分立、受让的单位负担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利息、**金、罚款。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本条例实施前的医疗费欠帐,仍由原渠道解决。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其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5-35%用于建立退休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帐户,具体分配办法由省人民*按照顾年**原则制定;所余资金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第二十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息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应得利息分别计算和划入。
  第二十二条 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第***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为其从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增加个人帐户资金。
  第***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档案,发给基本医疗保险证件。
  第二十五 条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划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归原统筹单位全体参保人员所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
  第二十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编制和审定。
  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在市、县、**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在市、县、**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确定。
  第三十二条 霍乱、鼠疫等甲类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部支付。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暴发性、流行性的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人民*拨专款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国家***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医疗补助。为解决前款规定以外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问题,省人民*可以**实施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十四条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年满50岁,且按****计算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后,方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待遇。
  第***条 本条例规定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上款所称视同缴费年限,指本条例施行前符合****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修订施行后退休的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退休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按本条例规定执行。从业人员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的,缴费年限每少1年,其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的待遇标准上相应降低5%。
  第三十七条 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年的,退休后原单位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影响其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0年,退休后原单位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退休人员因酗酒、**自残、违法**等支出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等支出的医疗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异地医疗机构治疗,退休人员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或者**、澳门、**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章 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经贸、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
  第四十二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卫生行政、药品**管理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药品**管理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办法。劳动保障、卫生行政和药品**管理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卫生行政、药品**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办法,按中西医并举,社区、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的原则,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第四十五条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总量**原则,可以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及参保人员合法医疗权益保障情况,对预付的统筹基金数量进行调控。
  第四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医药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参保人员的合法医疗权益。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向病人告知有关医疗服务及收费明细情况。
  第四十七条 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由省劳动保障和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财政等部门制定和修订,并报省*批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价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定价的规定。违反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帐户不支付超标准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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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断交有什么影响
医疗保险断交有什么影响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对于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的使用是非常的频繁的,只有按时的缴纳费用我们才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服务。很多时候人们工作比较忙,忘记了交医疗保险,医保断交有什么影响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保险断交有什么影响,欢迎大家分享。
  医保断交的影响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保险专家称医保断交,可以选择补交前几年未交的费用也可以重新办理医保。此外**还了解到,如果是重新办理的话,只要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等文件就可以了。
  养老保险断保是可以补交的,可以你现在以个体名义在户籍所在地继续缴纳,也可以退休时或下次再缴纳保险时一起补上。
  账户注销、退保的是不行的。现在国家**是如果达到15年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没达到年限,退休时可以将个人养老账户金额一次性支取现金。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己选择。
  如果是城镇户口,只要你没到退休年龄,保险断交后还会在社保系统里你的账户中(以身份证号为准)。
  如果是农业户口,一部分城市可以做清算,就是把个人交的部分再要回来。但是单位交的部分就要上交国库了。也有些城市不可以做清算。
  医疗保险能断交吗?
  医疗保险断交会产生不良后果,由于而医疗保险是“现收现付”制,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要求基金当期*衡,当期没有参保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只要参加了医保,下一个月就能享受医保待遇,只是参保当年能获得的最高支付限额度低于长期参保人员。所以长期参保很重要。
  医疗保险断交后可以补缴吗?
  如果中断期间医疗保险不补缴,缴费年限将不能合并计算,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是否补缴,决定权在您自己自己决定。
  案例分析
  小杨:从原来单位出来后,新的单位没有马上给上医保,中间断了一年,请问医保会被清零么?有没有补救的办法?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原来单位出来后,新的单位没有马上给上医保,中间断了一年,医保不会清零。市民可提供**劳动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中心职工医保基金窗口进行补缴即可。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本人不愿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重新参保24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我市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关于湖南长沙医疗保险问答(扩展3)
——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的区别
  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都是以城乡居民为参保对象,两者并非等同,存在一定的区别和联系,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而大病医疗统筹**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为了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保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市*于2000年10月24日发布《**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原有医疗保障**进行了**。这个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全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对于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来说,建立于上世纪50年代的劳保医疗**,根据新的规定已经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统筹的形式所取代,在市、各区**设立的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放档案的存档人员也可以参加。(国家***采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助办法,事业单位采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办法。)
  一、基本概念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它具有广泛性、共济性、**性的特点。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原则,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大病医疗统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基金**。大病医疗统筹费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共同缴纳。
  二、费用规定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个人帐户管理
  ①职工缴费部分,按本人上一年月*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
  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⑤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⑥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
  2、大病医疗统筹费用
  ①企业缴费标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企业职工月*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均工资10%以上时,以全市职工月*均工资的90%为基数,按前述规定的规定缴纳。
  ②个人缴费标准: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中代为扣缴。
  三、报销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
  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在一个结算期(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为减轻肾透析、肾移植、恶性肿瘤及精神病患者的负担,保证其基本医疗,某些药物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支付。如肾透析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进行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辅助性治疗的中药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外,精神病患者将获得更优惠的条件,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住院,一年内只收取一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并减收起付标准的50%。
  2、大病医疗统筹报销范围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医疗费用支付金额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在医疗费用中,由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住院治疗需要预付押金时,由企业**垫付。企业垫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在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中按比例垫付。
  大病医疗费统筹实行定点医院和转诊审批**。
关于湖南长沙医疗保险问答(扩展4)
——个人医疗保险要缴满多少年
个人医疗保险要缴满多少年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医疗保险要缴满多少年,希望能帮到大家!
  个人医疗保险要缴满多少年:
  第一、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本通知实施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实际缴费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仍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再补齐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缴费率计算。
  第二、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保后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制。
  1、本通知实施前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自本通知实施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2、本通知实施后失业的,自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后每月需缴纳15元医疗救助金,享受随单位参保的人员的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怎么缴纳医疗保险:
  1、无工作单位的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2、**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3、医疗保险方面,**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关于湖南长沙医疗保险问答(扩展5)
——兰州铁路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和范围
兰州铁路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和范围
  供养亲属与在职和退休人员没有同户的,新生儿提供出生证明,其它亲属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兰州铁路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和范围,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条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在职和退休人员供养亲属必须先参加居住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可申请参加我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
  第二条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在职和退休人员的供养亲属,是指依靠该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并符合下列所规定条件范围的:
  (一)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二)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并属职工和退休人员供养的子女)年未满18周岁的;
  (四)职工和退休人员父母均已**,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五)职工和退休人员子女已经**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六)职工和退休人员父母均已**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需提供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证明。
  供养亲属与在职和退休人员没有同户的`,新生儿提供出生证明,其它亲属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
  各单位对申请参保供养亲属要认真**,如发现弄虚作假,扩大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要追究单位**和经办人责任。
  第三条 参保供养亲属需填报《参加兰州铁路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申请表》,同时附上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凭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公示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格式录入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数据库,上报局社保处。
  第四条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按年度办理,每年10-11月办理参保手续,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50元,由单位****至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享受下一年度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条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只对在职和退休人员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自付部分进行补助。
  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结算后,剩余的个人承担费用,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按50%给予补助。一个参保年度补助最高限额为3万元。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年度为自然年度。
  第六条 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申报资料。
  申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需提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和/或结算**、出院证明的原件及住院病历首页的复印件。
  第七条 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经办程序。
  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按季度由单位**办理。
  于每季度规定的工作日内,单位经办人员在路局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信息,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局社保处审核。
  路局社保处负责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在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核算补助费用,审核无误后补助费用转账至单位发放。
  第八条 职工供养亲属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属共济性质,该费用一旦**,无论供养亲属是否享受过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费均不退回。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湖南长沙医疗保险问答(扩展6)
——连云港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范围
连云港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范围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连云港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范围,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连云港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别和等级分别定为: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3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住院次数依次减半,最低不能低于200元。
  报销比例:
  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
  超过起付标准至5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6%;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4%;20000元至8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
  注:80000元以上部分,由救助基金给予补助;起付标准至20000元部分的,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比例按在职职工的标准下调40%。
  转外住院:个人自负10%后,再按市内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居外住院:个人自负5%后,再按市内最高等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门诊大病
  2、门诊慢性病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连云港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不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等造成伤害的
  (4)因自伤、自残、酗酒、戒毒、性传播疾病等进行治疗的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因集体食物中毒进行治疗的
  (7)各类器官或**移植的器官源或**源
  (8)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费用
  (9)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费用情形。
  延伸阅读:连云港市开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结算第一单
  近日,市财政将第一笔基本医疗保险跨省结算预付金**省级结算*台,这标志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全面启动。
  今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异地就医人员将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据了解,参保群众持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时按当地**直接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按规定结清,该由个人账户及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结算。这项工作的开展,将不断提升结算水*,提高结算效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规范、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拓展阅读:连云港优化社保补贴申请程序和内容变动
  一年一度的'社保补贴申请工作即将开始。昨天,**从海州区新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获悉,为了更加方便广大申请人,今年人社部门对社保补贴申请程序和内容进行了优化,主要集中在三个变动方面,其中社保补贴返还比例提高至67%。
  变动一:
  申报审核由社保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步
  据了解,今年社保补贴的申报审核,由往年的单一纸质申报审核,延伸为“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录入与纸质申报同步,也就是说今年申报社保补贴的居民,首先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在所在社区填表申报,其次由社区劳动协理员将该居民申报详细信息录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系统”中的“就业援助管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管理———补贴申请”。社区初次申请通过后,再上报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录入系统和纸质审核。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后,上报区经办机构。
  这种社保系统和纸质同步审核制提高了审核效率,同时避免往年审核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漏洞或计算误差,真正做到社保补贴申请既便民惠民、又准确严谨的双效益。
  变动二:
  社保补贴返还比例相对提高至67%
  为了照顾广大申请人的利益,今年社保补贴在往年返还比例50%的基础上提高到67%,相比往年的返还比例提高了17个百分点。据悉,今年下半年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养老保险个人征缴涨至460元/月、医疗保险个人征缴涨至137元/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养老保险上涨55元/月、医疗保险上涨16元/月,因此社保补贴返还比例提高后,对于每年递涨的养老保险缴费起到了反冲作用,让申报社保补贴的居民享受到实惠的同时,也减轻了部分经济负担。
  变动三:
  社保补贴发放方式更加安全便捷
  据了解,今年的社保补贴发放方式会有所变动。往年社保补贴发放方式是通过向银行报盘后采取支票方式发放到申报人手里,今年可能会采取由社保补贴申报人指定发放银行办理存折或制卡的方式,这样减少了领取过程中的多余环节,让居民在领取过程中更加安全便捷。
关于湖南长沙医疗保险问答(扩展7)
——我国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说明
我国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说明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国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决定”指出,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只提供基本医疗,但是在建立具有**性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对于一些特定的社会群体,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予以满足。
  首先,为***提供医疗补助,以保证原来的医疗待遇不降低。关于事业单位应不应该建立医疗补助**,有学者认为,由于事业单位经费不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所以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建立医疗补助**。其次,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门同意后列入成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也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在这方面厦门市有比较成功的经验,值得参考。
  再次,保持180多万离休人员、老**、二等乙级以上**伤残**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第六,进行医药管理体制的配套**,使医疗保险**与医疗和医药体制的**同步进行。在医疗保险**的过程中,始终没有解决因药价和服务费的暴涨而导致的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问题,这是由“以药养医”的医药管理体制造成的。
  据统计,1978年,国有经济单位职工的医疗费支出28.3亿元,到了1997年医疗费竟增长到773.7亿元,增长了28倍,占保险福利费总额的30%。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医疗保险**只针对保险覆盖范围、医疗保险费的筹措、支付方式、管理机构等问题,而没有顾及医与药的管理体制、医疗资源的配置机制、对医疗机构的补偿等与医疗保险密切相关的问题。为此,决定确定了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切断医生收入与医院售药收入之间的联系;适当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等。
  1998年*决定颁布以后,医疗保险****在全国推开,到2000年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医疗保险统筹地区中,有320个地、市出台了实施方案,***284个地、市开始**实施,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4300万。医疗保险****将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从原来的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职工扩大到城镇几乎所有有雇佣关系的职工身上;将原来的由国家和企业包揽**为*、企业、职工三方责任分担,强化了个人的保障意识;使原来的单位和企业保险通过社会统筹、建立社会统筹基金逐步转变为社会医疗保险;建立了适合*国情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打破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界限,保证了医疗保险的社会化和公*化,等等,因而**的成就是巨大的。2.医疗保险**的问题及对策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中最为复杂的一种,这是因为,医疗保险不仅涉及到医疗供需双方、医疗保险机构,而且涉及到医药产品生产和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关系。所以医疗保险**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还存在许多问题。
  (1)医疗保险**在**之前实行现收现付的筹资和支付形式,**以后的医疗保险实行“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本人工资的2%),全部记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职工工资总额的6%)的30%记入个人帐户,70%记入社会统筹帐户。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的10%)以下的医疗费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的4倍)以下的医疗费,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自行解决。(统筹范围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上海、天津在全市范围实行统筹)。这一**是不成功的,主要的问题在于:实行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集资和支付模式后,个人帐户的积累如果本人由于健康而不用于支付医疗费的话,就可以长期存在帐户中,以至于越积累越多而得不到使用;而生病多的人,个人帐户的钱不够用,甚至总是空帐,而不能从统筹资金中支付。
  由于从统筹资金中支付也是有限的,所以,不论各地怎么确定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的缴费比例,这种设计都不能发挥医疗保险互济和共同抵御风险的功能。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不同,老年是人们必经的一个生命历程,而且是人一生中最被动的阶段,所以,人们将老年的风险分摊到在职阶段,即在职期间通过缴纳养老保险费为自己储存尽可能多的养老金,使自己的晚年在没有大的经济顾虑的状态下度过。而疾病是一个不可预测的事情,国家设立医疗保险旨在通过这种带有**性的共同承担责任的联盟,使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参与风险调整,即健康的人和生病的人,生病少的人和生病多的人之间进行调整。而且这种**和调整是公*的,因为谁也不能知道自己会不会生病、会在什么时候生病和生什么样的.病,一旦生了重病,负担将落在公众身上。医疗保险之所以是能够从经济上承担风险的联盟,是因为在有人生病的时候,大多数人是健康的和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所以,我们需要对已经**了的医疗保险**进行再**,即医疗保险的筹资只能采取社会统筹模式,支付只能采取现收现付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作用
  一、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二、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性。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
  三、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四、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
  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五、推进经济体制**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重要保证。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将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横向”社会共济保障和“纵向”个人自我保障的有机结合,既有利于发挥社会统筹共济性的长处,也有利于发挥个人帐户具有激励作用和制约作用的优点,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容易为广大职工接受。这种医疗保险模式,符合*国情,是具有*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险**。
关于湖南长沙医疗保险问答(扩展8)
——湖南长沙大专有哪些学校
湖南长沙大专有哪些学校
  在*,专科**教育由高职高专承担,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同时开设有专科专业。专科**层次不颁发学位证书而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湖南长沙大专有哪些学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湖南长沙大专有哪些学校
  1、公办: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保险职业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职业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2、民办: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湖**市职业学院、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拓展:
  一、长沙市专科学校排名中最好的大专学校是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占地800亩,建筑面积30余万*方米,总资产4.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05亿元,藏书62.8万册。
  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长沙知名的大专院校,也是一所比较好的大专院校,位居与长沙大专院校排名第二。
  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湖南*沙市,是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普通高等院校,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为民政**沙民政学校,创建于1986年,1999年更名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三、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长沙市专科院校排名的季军,也是好点的`专科院校。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uNan Industry Polytechnic)创建于1955年(学院前身——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山大学城含浦科教园,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也是湖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拓展
  湖南自考大专的院校有哪些
  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农业大学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and Technology),简称“中南林科大”(CSUFT),坐落于湖南*沙市,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湖南省人民*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省属重点大学、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项目高校。
  学校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有2个国家特色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培育)学科、11个湖南省重点一级学科。
  科研*台
  该校拥有拥有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中心)及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林业**沙国家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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