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有几个高风险地区疫情风险等级

  11月13日,郑州市二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以下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人和路街道雅庭社区富达花园小区;

  蜜蜂张街道西工房社区西工房小区;

  蜜蜂张街道西工房社区中原东路120号院(外六楼);

  马寨镇坟上社区东邢花园;

  马寨镇杨寨社区心心家园东楼1单元。

  二、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金水源街道广秀社区鑫苑名城一号院6号楼;

  金水源街道广秀社区招商天地和苑17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水岸社区溪景桂园小区9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雅庭社区富达花园小区7号楼;

  京广路街道洁云路社区华中路11号院25号楼3单元;

  京广路街道橄榄社区橄榄城柏林阳光小区1号楼3单元;

  福华街街道新圃西街社区豪邦花园小区1号楼3单元;

  建中街街道铁英社区交通路75号院1、2、3、4号楼;

  解放路街道民主路社区汇港新城3号楼1单元;

  淮河路街道绿云社区中亚小区西楼西单元;

  淮河路街道亚新社区升龙城8号院2号楼1单元;

  淮河路街道淮河社区金域上郡2号院2号楼1单元;

  淮河路街道金海社区淮北街15号院1号楼4单元;

  淮河路街道淮北街社区兴华南街23号院1号楼1单元;

  大学路街道祥和社区东方骏景小区1号楼1单元;

  大学路街道祥和社区康复前街25号院5单元;

  大学路街道祥和社区交通路132号院2号楼3单元;

  大学路街道新华社区桃源路39号院3号楼2单元;

  大学路街道长城社区长城小区5号楼、7号楼;

  大学路街道长城社区兴华北街17号院64号楼3单元;

  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中原东路10号楼3单元;

  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兑周村4号楼东单元、西单元;

  大学路街道桃源社区鑫城宾馆;

  长江路街道孙八砦社区锦祥1号院小区8号楼3单元;

  长江路街道高砦社区高砦小区4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

  长江路街道长江一号社区长江一号A区12号楼5单元;

  长江路街道长江一号社区长江一号2期3号楼1单元;

  嵩山路街道黄岗寺社区郑密路小区3号楼1单元;

  嵩山路街道锦和社区牛顿公馆8号楼西塔;

  嵩山路街道蔚蓝社区豫景园小区1号楼2单元;

  嵩山路街道航海路社区绿城花园7号楼3单元;

  一马路街道饮马池社区恒泰童装广场;

  侯寨乡尖岗村四组垃圾中转站西边仓库2号楼;

  侯寨乡尖岗村三组尖岗274 号、三组200号;

  马寨镇杨寨社区综合楼1单元、3单元;

  马寨镇杨寨社区步行街7号楼6单元;

  马寨镇马寨社区同兴街秦镇米皮临街房(5层楼);

  马寨镇张河社区一组澍青医学院西门南侧民房;

  马寨镇刘胡垌村安置区北院2号楼、12号楼;

  蜜蜂张街道西工房社区西工房小区4号楼、9号楼2单元、9号楼3单元、10号楼1单元、10号楼2单元、10号楼3单元、11号楼2单元、11号楼5单元、12号楼1单元、17号楼2单元、19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0号楼2单元、28号楼;

  蜜蜂张街道西工房社区中原东路120号院(外六楼)31号楼、32号楼、33号楼。

  三、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11月13日,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一、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北林路街道汇城社区北苑小区豫满花园4号楼1单元

  北林路街道亚卫社区河南信息工程学校家属院8号楼西单元

  大石桥街道市政社区南阳路314号院1号楼3单元、金水路42号院1号楼1单元、石桥西里平房区

  大石桥街道天下城社区优胜南路1号院7号楼1单元

  东风路街道白庙村白庙小区7号楼4单元

  东风路街道十二里屯社区十二里屯村老院3号楼1单元

  杜岭街道张砦街社区西里路54号院3号楼3单元

  丰产路街道枣庄社区宏都花园1号楼3单元

  丰庆路街道呈祥社区呈祥花园5号楼4单元、东岸尚景A区6号楼1单元

  丰庆路街道丰庆佳苑社区瑞景花园5号楼1单元、清华紫光苑1号楼

  丰庆路街道观澜苑社区观澜苑2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泰和社区聚福园1期1号楼1单元、泰和苑11号楼2单元、国瑞静香园9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南航新村社区尚景苑2号楼2单元

  凤凰台街道张庄村211号

  国基路街道康苑居社区风铃居6号楼4单元、康苑居小区3号楼1单元、温泉小区3号楼4单元

  国基路街道沙门村沙门安置小区(西区)1号楼、2号楼

  国基路街道琥珀名城社区天伦路乐驿酒店

  花园路街道工业院社区纬二路6号院6号楼3单元

  花园路街道省卫生厅社区经三路7号院13号楼1单元

  花园路街道水利厅社区纬五路40号院1号楼

  花园路街道农业院社区经二路2号中州都会广场3号楼

  经八路街道省建社区经七路26号院1单元

  南阳路街道北苑社区东三街北段8号院2单元

  南阳路街道丰乐社区寺坡公寓1号楼1单元

  南阳路街道晖达社区香港城2期1号楼7单元、2号楼23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翠花社区沙口路25号院12号楼2单元、正商恒钻小区5号楼3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大桥社区家天下小区3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南丰社区南丰街5号院1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荣华社区华林都市家园(20号楼、23号楼)、华苑小区14号楼1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群英社区东岳寨村18排80号

  未来路街道燕庄花园社区燕庄南院12号楼

  文化路街道经五路社区银盛泰酒店

  文化路街道郑花路社区非常SOHO小区B座

  文化路街道农科院社区农科路26号院18号楼1单元

  杨金路街道徐庄村徐庄小区北院9号楼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11月12日,管城回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15个)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永丰社区永丰新城11号楼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惠工街11号院12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惠工街11号院14号楼7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锦艺新时代社区锦艺新时代小区39号楼2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豫丰社区豫丰街9号院45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布厂街135号院20号楼4单元

  南曹街道办事处苏庄村绿地盈翠苑14号楼1单元

  城东路街道办事处郑汴路社区郑汴路60号院恒泰国际B座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站马屯社区站马屯新苑1号楼2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百合社区正商中州城百合园2期9号楼2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小王庄社区小王庄西吴河新居1号楼3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中储社区商城锦苑8号楼3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中储社区商城锦苑3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城东南路社区二里岗街21号院1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紫南社区紫南花园一期5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

  11月12日,郑州市惠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9个)

  刘寨街道兴隆铺村兴隆嘉园6号楼2单元

  刘寨街道弘润社区南阳路184号院4号楼1单元

  刘寨街道新都汇社区怡丰新都汇一期3号楼

  迎宾路街道西黄刘村133号楼栋

  迎宾路街道杨庄村惠弘园12号楼1单元

  古荥镇岭军峪村岭军峪花园2号院10号楼2单元

  古荥镇程庄村三、五组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1月12日,郑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一、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八里庙社区八里庙南三小区8号楼1单元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白庄社区白庄小区38号楼1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薛岗社区薛岗小区17号楼5单元、24号楼1单元、19号楼3单元、16号楼5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姚桥社区姚桥南院小区14号楼4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贾鲁街社区育翔小区3号楼

  商都路办事处康平社区东瑞园1号楼2单元、8号楼6单元、20号楼2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康平社区东方港湾2号楼3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五洲汇富社区五洲小区1号院4号楼1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福禄街社区青春悦园10号楼

  白沙镇龙王庙村盛和佳苑2号院5号楼1单元

  白沙镇敬业社区锦绣家苑西院6号楼2单元

  白沙镇锦润社区东岸曦城11号楼1单元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11月12日,新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对新密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3个)

  曲梁镇曲梁村7组8号、25号、70号

  袁庄乡长椿苑社区B区18号楼2单元

  牛店镇土门村四组(东至316省道王水生饭店,西至316省道王爱斌饭店,北至316省道,南至冉松森等农户房后深沟合围区域)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2个)

  矿区办事处超化矿社区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全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保持不变,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11月12,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15个)

  1.京城路街道海龙社区海龙香滨大道25号楼2单元

  2.京城路街道汜河路社区工会家属院北楼东单元

  3.京城路街道大海寺社区王强楼小区东单元

  4.京城路街道百合路社区万业金城壹号院3号楼1单元

  5.京城路街道百合路社区鑫龙佳苑 3号楼2单元

  6.京城路街道狼窝刘村万业金城贰号院7号楼1单元

  7.豫龙镇赵家庄金地格林小城3期39号楼1单元

  8.豫龙镇二十里铺村郡望府书院8号楼1单元

  9.豫龙镇二十里铺村德润华庭10号楼2单元

  10.豫龙镇石柱岗社区东润玺城3期2号楼1单元和9号楼1单元

  11.豫龙镇槐西村锦龙花苑B15号楼1单元

  12.豫龙镇宁山社区大溪地10号院21号楼2单元

  13.豫龙镇宁山社区大溪地15号院3号楼1单元

  14.高村乡牛口峪村6组围合区

  15.广武镇冯庄村2组围合区

  高风险区由所属村(社区)负责,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以上区域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11月12日,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调整以下55个村(社区)的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1、新华路街道壹品蓝湾景苑小区1号楼2单元、6号楼2单元

  2、新华路街道幸福港湾小区2号楼2单元

  3、新华路街道宏浩花园小区3号楼3单元

  4、新华路街道后屯8巷6号楼

  5、新华路街道华瑞路铁路涵洞北路西自建房

  6、新华路街道溱水路金水小区南门面楼3单元

  7、新华路街道领秀城小区南院10号楼2单元、17号楼2单元、18号楼2单元

  8、新华路街道维也纳春天小区9号楼

  9、新华路街道公园里小区2号楼1单元

  10、孟庄镇中心社区A区9号楼1单元、2单元

  11、孟庄镇小石庄安置区8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2单元

  12、孟庄镇浩创梧桐印象小区42号楼1单元

  13、孟庄镇康桥珑棠坊小区202号楼1单元、207号楼1单元

  14、孟庄镇枣福小区14号楼2单元、15号楼1单元、17号楼2单元 、18号楼3单元

  15、孟庄镇河东曹自然村、毛寨自然村、大碾卢自然村、寺后张自然村

  16、孟庄镇石槽王村第一、第二村民组

  17、孟庄镇宽视界社区B15栋1单元、C1栋2单元、C4栋3单元

  18、孟庄镇水榭华城小区二期39号楼1单元、41号楼1单元、45号楼1单元

  20、孟庄镇华南城中园小区一组团9号楼2单元、三组团28号楼2单元、四方街中段众木教育

  21、孟庄镇城后马村正合仓库、神田调味厂门口员工宿舍楼

  22、薛店镇华福绿洲小区5号楼2单元

  23、薛店镇菜园马自然村、岗孙自然村、岗周自然村、格大张自然村

  24、薛店镇普洛斯好想你分拣配送产业园职工宿舍楼

  25、薛店镇白象方便面厂男工宿舍1号楼、2号楼,女工宿舍1号楼

  26、薛店镇金鼎小区18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

  27、薛店镇浩创润园工地宿舍

  28、薛店镇郑港花园小区1号楼、2号楼

  29、薛店镇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宿舍楼

  30、龙湖镇阳光家园小区3号楼1单元

  31、龙湖镇浩创梧桐郡小区E区二期49号楼2单元

  32、龙湖镇法兰原著小区25号楼、26号楼、28号楼

  33、龙湖镇西张寨自然村

  34、龙湖镇于沟新村6号楼2单元

  35、龙湖镇锦艺城小区29号楼2单元、58号楼2单元

  36、龙湖镇弘德花园小区9号楼

  37、龙湖镇国际城小区南区KA13号楼

  38、龙湖镇双桥印象小区3号楼1单元

  39、龙湖镇永丰乐城阳光里小区12号楼2单元、29号楼1单元

  40、龙湖镇沙窝李新型社区10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

  41、龙湖镇兰亭雅叙小区32号楼1单元

  42、龙湖镇浩创梧桐郡小区二期55号楼2单元、66号楼

  43、龙湖镇龙湖御景小区23号楼2单元

  44、龙湖镇龙泊桂园小区20号楼

  45、龙湖镇金立方小区2号楼

  46、龙湖镇康桥溪桂园小区2号楼1单元

  47、龙湖镇坤达祥龙城小区6号楼1单元

  48、龙湖镇高坡岩市场宜家宾馆楼栋

  49、龙湖镇正商兰庭华府小区3号楼

  50、新村镇凯旋城小区3号楼

  51、郭店镇河南吉祥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宿舍楼

  52、郭店镇河西刘自然村、武岗自然村、双岭自然村、小杨庄自然村

  53、郭店镇湘荟物流园宿舍楼、三和物流园宿舍楼

  54、郭店镇中心社区一期8号楼中单元,二期9号楼中单元、15号楼2单元、31号楼中单元、36号楼中单元,三期11号楼东单元、19号楼东单元

  55、郭店镇梧桐春晓小区1号楼1单元、13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11月12日,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9个):

  1.郑庵镇盛和社区2号院7号楼2单元

  2.万洪路与文通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永利花园酒店

  3.文澜街与万洪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8号楼6单元

  4.广惠街街道朱博士小区6号楼2单元

  5.广惠街街道朱博士小区10号楼2单元

  6.广惠街街道朱博士小区12号楼1单元

  7.广惠街街道朱博士小区13号楼1单元

  8.广惠街街道毕虎公寓21号楼2单元

  9.广惠街街道牟风安惠园小区6号楼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11月12日,新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3个)

  袁庄乡长椿苑社区A区8号楼2单元

  曲梁镇坡刘村7组、8组

  新华路办事处五里店村10组南寨片区2、3排合围区域

  二、调整部分高风险区区域范围(1个)

  曲梁镇坡刘村风尚企业芯城9栋调整为曲梁镇坡刘村风尚企业芯城

  自发布之时起,以上区域实施分类管理,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11月12日,郑州市中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调整以下32个社区(村)的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1、须水街道河东路社区:

  运河上城小区7号楼2单元、3单元。

  2、棉纺路街道天汇南社区:

  升龙天汇9号院9号楼。

  3、秦岭路街道南陈伍寨村:

  栖湖怡家小区2号楼,3号楼。

  4、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

  国棉一厂西六街16号楼。

  5、秦岭路街道六厂前街社区:

  六厂前街北院5号楼。

  6、汝河路街道澜景社区:

  澜景小区3号楼1单元,8号楼2单元,15号楼1单元、2单元,17号楼1单元。

  7、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

  桐淮小区19号楼1单元, 20号楼1单元、2单元,23号楼3单元,30号楼2单元,31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32号楼1单元,35号楼2单元,37号楼2单元;城建开发公司家属院3号楼2单元。

  8、汝河路街道淮河路社区:

  文隆小区8号楼1单元、5单元。

  9、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

  汝河小区18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7号楼2单元,35号楼,41号楼4单元,42号楼1单元、2单元,65号楼2单元,68号楼3单元、6单元,71号楼3单元,76号楼4单元,77号楼3单元,97号楼。

  10、建设路街道阳光新城社区:

  海森林小区1号楼,5号楼1单元、2单元,6号楼,7号楼;岗坡阳光新城小区5号楼,老5号楼2单元。

  11、建设路街道计划路社区:

  计划路11号院2号楼3单元、4单元,计划路11号院平房;计划路12号院居民楼3单元;计划路13号院平房,计划路13号院居民楼;计划路14号院居民楼1单元、2单元、3单元;桐柏路191号院16号楼1单元;前进路22号院6号楼1单元、3单元、4单元。

  12、建设路街道省五建社区:

  岗坡路15号院平房4号,岗坡路15号院1号楼1单元,2号楼1单元,8号楼,12号楼,13号楼,15号楼2单元;建西100号院14号楼4单元。

  13、建设路街道市场街社区:

  建西109号院5号楼1单元。

  14、建设路街道协作路社区:

  桐柏路59号院10号楼3单元。

  15、建设路街道中心医院社区:

  康乐里1号院居民楼1单元,康乐里5号院居民楼1单元,康乐里7号院居民楼3单元,前进路50号院3号楼2单元, 8号楼2单元,9号楼2单元。

  16、三官庙街道西环路社区:

  江山名居小区2号楼1单元,4号楼3单元,5号楼1单元;林湖美景小区6号楼。

  17、三官庙街道郑上路社区:

  郑上路77号院1号楼;87号院3号楼1单元,13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20号楼2单元,24号楼2单元,26号楼2单元;99号院3号楼1单元;共和新街2号楼2单元、3单元;共和新街6号楼2单元;郑上路112号楼;郑上路105号院2号楼西平房,郑上路105号院3号楼3单元,5号楼2单元。

  18、三官庙街道电业新村社区:

  秦岭路32号院1号楼;38号院9号楼1单元。

  19、三官庙街道河南纺机社区:

  保利百合小区1号楼2单元,3号楼2单元,5号楼2单元,9号楼1单元。

  20、三官庙街道伏牛北社区:

  华山路102号院2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阳光名郡小区10号楼;六合幸福门二期4号楼。

  21、三官庙街道中原二社区:

  西苑小区3号楼3单元。

  22、三官庙街道郑煤机社区:

  岗坡路1号院5号楼2单元,12号楼1单元。

  23、中原西路街道颍河西路社区:

  正商颖河港湾小区2号楼1单元。

  24、中原西路街道保利心语社区:

  茜城五月天小区1号楼3单元,7号楼。

  25、中原西路街道洛达庙村:

  洛达庙新苑1号楼1单元。

  26、中原西路街道周新庄村:

  周新花园小区1号楼2单元、4单元。

  27、林山寨街道光合社区:

  光合花园小区4号楼,7号楼2单元。

  28、林山寨街道颍河路社区:

  29、林山寨街道河工大社区:

  伊河路40号院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2单元;

  桐柏路43号院 4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

  30、西流湖街道花语里社区:

  正商百合里小区2号楼1单元,3号楼2单元,4号楼1单元、2单元,5号楼2单元,6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3单元,8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9号楼1单元,10号楼3单元,11号楼2单元。

  31、西流湖街道柿园村:

  西湖花园南院5号楼2单元,6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18号楼2单元,19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2号楼4单元、5单元,附28号楼1单元,29号楼,附1号楼2单元。

  32、西流湖街道西岗村:

  西湖秋韵20号楼5单元,22号楼5单元,27号楼2单元,33号楼1单元,34号楼3单元,36号楼1单元,37号楼1单元,38号楼1单元,39号楼3单元、4单元,40号楼2单元、3单元,41号楼5单元;北岗小区1号楼2单元、5单元,3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7号楼8单元,附2号楼。

  以上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

  11月12日,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一、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丰庆路街道呈祥社区东岸尚景A区6号楼2单元、东岸尚景B区8号楼3单元

  丰庆路街道九锦台社区中鼎花园6号楼1单元

  丰庆路街道四月天社区朝阳小区9号楼4单元

  丰庆路街道丰庆佳苑社区清华紫光园小区2号楼、3号楼、4号楼1单元、5号楼、7号楼2单元、8号楼2单元

  北林路街道国泰花园社区国泰花园小区6号楼西单元

  北林路街道融元社区牧专一区6号楼4单元

  北林路街道文雅社区文馨花园小区26号楼3单元

  北林路街道汇城社区珊瑚小区1号楼3单元

  北林路街道金基社区森林阳光花园15号楼1单元

  国基路街道金印阳光社区金印阳光城3号楼1单元、12号楼4单元、22号楼4单元

  国基路街道琥珀名城社区琥珀名城25号楼2单元

  国基路街道康苑居社区风铃居10号楼2单元

  未来路名门世家社区燕凤小区北院6号楼1单元、9号楼4单元、10号楼1单元

  南阳路街道汉飞社区沙口路2号院14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大桥社区大桥局家属院53号楼2单元、54号楼3单元、60号楼2单元

  二、调整部分区域为低风险区

  南阳新村街道三北社区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1月12日,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将龙湖镇以下13个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

  1、阿里菜市场107国道店和文昌路店

  2、云顶小区2号楼3单元

  3、双湖花苑小区9号楼2单元

  4、鸿鹄花园小区19号楼2单元

  5、永丰乐城小区阳光里3号楼1单元、18号楼1单元、29号楼

  6、金秋乐园小区1号楼3单元、6号楼1单元、12号楼3单元、13号楼2单元、14号楼4单元、16号楼3单元

  7、永泽上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15号楼1单元

  8、国瑞城小区爵仕苑6号楼2单元

  9、正商红河谷小区25号楼1单元、38号楼1单元、56号楼106、150号楼1单元

  10、正商智慧城二期博园52号楼1单元、50号楼1单元;二期颖园1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8号楼1单元;三期睿园17号楼2单元;智慧城安置区2号楼3单元。

  11、浩创梧桐郡E区二期49号楼2单元、66号楼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11月12日,郑州市二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30个)

  1.京广路街道冯春社区茗品仕家小区4号楼1单元;

  2.京广路街道天擎社区御景台小区南院3号楼1单元、联创佳苑小区4号楼1单元;

  3.京广路街道祥云社区正商城和园3号院2号楼1单元;

  4.京广路街道佛岗社区佛岗新苑小区1号楼1单元;

  5.淮河路街道陇海社区勤劳街2号院1号楼、勤劳街4号院1号楼4单元;

  6.淮河路街道淮北街社区淮北街18号院4单元;

  7.淮河路街道路砦社区路砦花苑南区5号楼2单元;

  8.淮河路街道盛世社区升龙城6号院2号楼2单元;

  9.长江路街道长江一号社区海豫花园1号楼;

  10.长江路街道台胞小区社区宝龙花园小区1号楼3单元、2号楼2单元;

  11.长江路街道万达社区万达小区3号院10号楼1单元;

  12.长江路街道代庄街社区仁恒上元小区7号楼1单元;

  13.人和路街道雅庭社区海悦华庭小区14号楼2单元;

  14.人和路街道水岸社区金牛水岸国际花园6号楼1单元;

  15.人和路街道贾砦社区超汇食品厂住宿区1号楼、2号楼、3号楼;

  16.福华街街道新圃东街社区新圃南街9号楼小区2单元;

  17.福华街街道福华北街社区北福华街2号院小区4号楼2单元;

  18.铭功路街道西前街社区西前街91号院1号楼3单元;

  19.铭功路街道西彩社区响水湾小区4号楼2单元;

  20.铭功路街道二道街社区正弘凯宾城2号楼;

  21.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兑周村5号楼,中原东路6号楼东单元,大学北路30号3号楼;

  22.大学路街道祥和社区康复前街44号院2号楼1单元,大学路20号院1号楼1单元、2号楼1单元,大学北路13号1号楼1单元、2号楼1单元;

  23.大学路街道新华社区兴华北街2号1号院5号楼2单元;

  24.嵩山路街道郦都社区悦都小区5号楼1单元;

  25.嵩山路街道蔚蓝社区丹青路农贸市场;

  26.嵩山路街道瑞民社区升龙城11号院1号楼2单元;

  27.嵩山路街道玉晖园社区亚星观邸7号楼1单元;

  28.建中街街道淮南社区升龙国际A区5号楼2单元;

  29.金水源街道广秀社区招商天地和苑17号楼2单元;

  30.樱桃沟管委会西胡垌社区3组。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5个)

  1.嵩山路街道瑞民社区升龙城10号院1号楼一单元;

  2.淮河路街道天下路社区沁河路73号院;

  3.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中原东路8号楼;

  4.大学路街道新华社区桃源洋房8号楼2单元;

  5.大学路街道康桥华城社区大学北路80号10号楼。

  三、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11月11日,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7个)

  1.京城路街道文博社区理想名家3号楼1单元

  2.京城路街道腾飞街社区贾峪信用社家属院北楼东单元

  3.京城路街道建业社区一建公司小区9号楼1单元

  4.京城路街道汜河社区豫捷时尚名苑7号楼3单元

  5.索河街道政法社区兴隆街小区3号楼1单元和7号楼

  6.广武镇三官庙村新庄十组围合区

  7.广武镇东苏楼村五组西南围合区

  高风险区由所属村(社区)负责,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以上区域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11月11日,管城回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16个)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印刷厂街社区印刷厂街15号院4号楼4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十八里河社区中牧花园(生物药厂)1号楼1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十八里河社区中牧花园(生物药厂)3号楼2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青翠路社区紫荆华庭雅园15楼2单元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幸福港湾社区幸福港湾D区4号楼二单元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石化社区发展南郡3号楼

  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紫薇社区新郑路126号6号楼3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航海社区锦堂小区17号楼2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客技路社区春天花园11号楼4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鑫苑国际新城3号院9号楼2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蓉湾社区玉兰湾1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陇海南里社区陇海南里6号院1号楼1单元

  金岱办街道办事处七里河村七里河小区4号楼1单元

  金岱办街道办事处长江东路社区金穗小区2号楼1单元

  金岱办街道办事处长江东路社区阳光城9号院7号楼

  西大街办事处平等街社区砖牌坊1号院3号楼3单元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

  11月11日,郑州市惠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高风险区(1个)

  长兴路街道银河社区美之上小区3号楼1单元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风险区实行动态调整。

  11月11日,郑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新增8个高风险区

  1.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心怡路社区建业如意家园15号楼1单元

  2.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社区祭城26号院16号楼5单元

  3.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社区祭城26号院1号楼4单元

  4.商都路办事处东安嘉苑工作站东安嘉苑西苑2号楼1单元

  5.商都路办事处安平路社区商都新城6号楼

  6.白沙镇山水社区山水生态城10号楼2单元

  7.白沙镇永顺社区恒通新城8号楼1单元

  8.白沙镇锦润社区东岸曦城2号楼1单元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11月11日,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韩寺镇西营村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11月11日,郑州市中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7个)

  绿东村街道绿东村三号院11号楼

  绿东村街道伏牛路178号院7号楼1单元

  绿东村街道伏牛路187号院3号楼2单元

  桐柏路街道西十里铺10号院13号楼2单元

  桐柏路街道桐柏北路88号院2单元

  秦岭路街道锦艺三期小区6号楼

  西流湖街道郑上路548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二、调整以下区域为低风险区(1个)

  棉纺路街道五棉南社区豫欣生活小区南院

  以上区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

  11月11日,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高风险区(31个)

  明湖办事处老南岗社区烛光西苑

  明湖办事处中铁社区美景芳华

  明湖办事处毛庄社区毛庄安置区

  明湖办事处亚太社区亚太花园3号楼2单元

  明湖办事处远大社区远大理想城24号楼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恒大绿洲4期23号楼、24号楼

  明湖办事处中铁社区第二大街46号院1号楼1单元,海珀兰轩11号楼2单元

  明湖办事处单庄社区世和小区4号楼1单元

  明湖办事处赵庄社区赵庄东院3号楼,盛和三期5号楼2单元

  明湖办事处安飞社区安飞嘉园5号楼

  明湖办事处东风社区金沙湖高尔夫官邸南区1期32号楼1单元、南区2期1号楼2单元,和谐嘉园3号楼

  潮河办事处海尔社区瑞和小区12号楼

  潮河办事处蝶湖社区幸福滨水家园北院1号楼2单元,幸福滨水家园南院9号楼3单元、6号楼2单元

  潮河办事处康桥社区康桥悦城一号院7号楼,中海如园1号楼1单元,中海意园3号楼1单元,绿地澜庭1期4号楼

  潮河办事处司赵社区信保春风十里17号楼、瑞祥小区6号楼1单元

  京航办事处绿都东澜岸2号院2号楼2单元

  九龙办事处锦祥社区宇通和谐南苑三区2号楼1单元

  前程办事处鹏程社区保利罗兰香谷5号楼1单元

  二、高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

  11月11日,郑州市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 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1.枫杨办事处丁楼庄园3号楼2单元、9号楼2单元。

  2枫杨办事处万丰慧城小区17号楼1单元、18号楼2单元。

  3.枫杨办事处保利尚园9号楼1单元。

  4.枫杨办事处恒大城牡丹园1号楼1单元。

  5.枫杨办事处石佛艺术公社B座、C座。

  6枫杨办事处荣邦城东区6号楼2单元。

  7.梧桐办事处新芒果春天苑小区9号楼、11号楼2单元。

  8.沟赵办事处锦枫园小区8号楼2单元。

  9.沟赵办事处岗崔村亿科新城南院小区13号楼、14号楼1单元。

  二、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莲花街以南、西四环以东、长椿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北合围区域。

  其他中风险区域不变。

  三、以下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石佛办事处百炉屯小区、百炉屯5号院。

  11月10日,郑州市二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为中风险区(4个)

  1、马寨镇:东方路以西、曙光路以东、同兴街以南、孔河以北围合区域;

  2、一马路街道饮马池社区79号院;

  3、铭功路街道西彩小区市场;

  4、长江路街道台胞小区社区嵩颖大厦。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1个)

  长江路街道孙八砦社区一山花园小区

  三、解除二七区防外溢临时管控区(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52号通告划定的区域),全区其他区域维持现有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11月10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15个)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中鼎社区择邻青年首宅5号楼2单元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银莺社区汇景公寓B座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航东社区蓝钻A区10号楼2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民乐里社区金誉良苑1号楼2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张家门社区张家门4号院2号楼4单元、东豆腐砦161号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新天地社区金领寓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花园村社区布厂街19号院15号楼2单元

  金岱办街道办事处龙堂社区美林河畔7号楼

  金岱办街道办事处尚庄村逸泉小区2号楼4单元、尚庄村阳光城10号院2号楼1单元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南顺城街社区集业小区1号楼4单元、集业小区3号楼2单元、砖牌坊2号院1号楼1单元

  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陇三社区客运公司家属院南仓西里111号楼4单元

  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塔湾社区职工路1号院1号楼3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十八里河社区中牧花园(生物药厂)3号楼1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枫香庭社区枫香庭西院4号楼1单元

  南曹街道办事处刘德城村滨河新居2号楼1单元

  二、以下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1个)

  西大街办事处南顺城街社区集业小区、砖牌坊2号院

  三、以下中风险区域降为低风险区(1个)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刘湾村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

  11月10日,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调整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东风路街道豫教社区园田路七组家属院1号楼5单元

  经八路街道教育社区经五路30号院20号楼3单元

  丰庆路街道呈祥社区东岸尚景A区2号楼1单元、B区11号楼2单元

  国基路街道康苑居社区风铃居小区:3号楼7单元、5号楼(4单元、5单元)、7号楼(3单元、4单元)、9号楼(1单元、2单元)、10号楼1单元

  国基路街道康苑居社区花半里东区:11号楼1单元、12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4单元)

  二、高风险区防控措施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

  11月10日,郑州市郑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将以下4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1.祭城路街道办事处民祥社区金领时代2号楼4单元

  2.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八里庙社区八里庙南二小区3号楼3单元

  3.商都路办事处康平社区东方港湾8号楼2单元

  4.龙湖办事处南录庄龙翔嘉苑5号院1号楼1单元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11月10日,郑州市惠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高风险区(6个)

  迎宾路街道银通社区天地湾晴苑12号楼3单元

  迎宾路街道弓庄社区弓庄新城三号院8号楼1单元

  长兴路街道彩虹社区绿洲花园1号院14号楼2单元

  刘寨街道弘润社区南阳路184号院3号楼3单元

  刘寨街道同乐社区同乐小区南院72号楼5单元

  刘寨街道祥润社区和昌花漾里5号楼2单元

  二、中风险区(2个)

  江山路街道荣苑社区珠江荣景南苑(除高风险区外)

  迎宾路街道弓庄社区弓庄新城三号院(除高风险区外)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上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中风险区实施“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以上风险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实行动态调整。

  11月10日,新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高风险区(2个)

  西大街办事处平安路社区锦绣花园3号楼1单元

  青屏街办事处于家岗社区长乐路与栖霞路交叉口西路南良咔瘦身楼

  二、中风险区(1个)

  曲梁镇岗牛村兴业路以西、劳动街以北、高洼大街以南、牛庵村以东合围区域

  三、以下区域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区

  大隗镇进化村、超化镇申沟村、城关镇东瓦店村。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保持不变。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11月10日,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2个)

  1.京城路街道大海寺路社区金都花苑楼

  2.京城路街道腾飞街社区永泰怡景园7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由所属村(社区)负责,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以下区域划为中风险区(1个)

  京城路街道汜河路社区花园街片区围合区域:花园街以东,河阴路以西,汜河路以南,新民街以北。

  中风险区由所属村(社区)负责,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以上区域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11月10日,上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划定峡窝镇马固村马固新区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区域内各类服务场所关闭,聚集性活动暂停。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石梦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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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到不少群众在疫情防控中出行、就医、生活等方面问题的咨询,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就其中一些群众关切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回复,以便大家在疫情期间参照并妥善

近期,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到不少群众在疫情防控中出行、就医、生活等方面问题的咨询,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就其中一些群众关切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回复,以便大家在疫情期间参照并妥善处理。郑州市民出行扫码,健康码变为黄色,可通过郑好办APP-疫情防控专区进行申诉,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后线上申请解码。郑州疫情引高度关注 官方回应问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近期,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到不少群众在疫情防控中出行、就医、生活等方面问题的咨询,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就其中一些群众关切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回复,以便大家在疫情期间参照并妥善处理。

高速上下站口存在防疫加码现象,比如拒绝外地号牌车辆下站、行程码带“*”标人员下站,即使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也未带“*”,也禁止下站。

按照当前疫情形势,高速口离郑不进行防疫检查,入(返)郑查验政策为:

1、外省入(返)郑车辆、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地市来(返)郑车辆,对所有司乘人员查验“两码一证”(入郑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异常人员按照相应流程处置(异常人员指的是第3条所列人员),经测温无异常放行;

2、省内无疫情发生地市的入郑车辆,对所有司乘人员查验入郑健康码、行程码,经测温无异常放行;

3、对于核验入郑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重点疫区入(返)郑车辆及所有司乘人员、查验“两码一证”正常但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人员,立即就地实施临时隔离,通知目的地疫情防控机构实施“点对点”闭环转运。

交通服务站严禁加码查验,群众如遇到违规加码问题,可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交通专班热线12328进行投诉。

有些站口,要求近期未离郑且行程码未带“*”标司乘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从省内无疫情发生地市的入郑车辆,对所有司乘人员查验入郑健康码、行程码,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入郑人员需查验“两码一证”(入郑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交通服务站严禁加码查验,群众如遇到违规加码问题,可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交通专班热线12328进行投诉。

郑州市民出行扫码,健康码变为黄色,可通过郑好办APP-疫情防控专区进行申诉,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后线上申请解码。线上未能转码成功的,可向居住地社区咨询,查明赋码原因,确需管控的,落实相应的管控政策后,由社区进行转码。

具体请参照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24日通过“郑州发布”公布的第50号通告:(>>点击可看详情)《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黄码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第六条的具体方法进行解码申诉。

现在有部分社区拒绝为群众开具转码证明、拒收群众转码申请

落实管控政策后,可以到社区申请转码,郑州场景码解码后,如河南省健康码还没有解码,群众不需要开具转码证明,随后河南省健康码会自动解码。

部分社区电话无法接通,群众无法报备和转码;拒绝黄码居民进入小区;不给居民开具解除隔离证明。

部分社区电话无法接通的原因,一是可能咨询电话较多、接听电话的人暂时不在;二是可能咨询电话有误。

针对第一个原因,建议居民耐心多拨打几次;如果是第二个原因,请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查询各社区(村)公布的报备电话,市大数据局将适时动态更新。

根据此前发布的(点击查看详情>>)关于规范黄码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2022年50号),黄码人员可以就医、核酸检测、返回居住地。对经研判需落实其他措施的黄码人员,由居住地(含入住酒店)所属社区(村)落实管理服务。小区不让黄码人员进入,可投诉至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

居民解除居家隔离证明相关事宜,居民按照社区(村)要求进行完居家隔离的,确需出具证明的,实施居家隔离的社区(村)要据实出具证明。

隔离酒店无故延长隔离时间等问题。

隔离酒店一般不会无故延长隔离时间,双方沟通上可能存在误解。如果确实属于无故延长隔离时间,可向12320或属地区县(市)疫情防控部进行投诉。

四、公共场所防控问题:

发现有些KTV等密闭场所、培训机构未按防控要求停业、停课,个别酒店有人员聚集举行培训会议;商家经营期间,未严格落实进出扫码、佩戴口罩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未按防控要求停业、停课,及商家未按要求落实进出扫码、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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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外人员来(返)郑报备流程及防控要求

确需返郑的人员(含省外入郑货车司乘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备:登录“郑好办”APP——返郑返豫人员登记——返郑人员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报备;登录“豫事办”APP——来(返)豫报备系统进行报备;登录“支付宝”APP——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系统进行报备;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学校)或收货单位进行报备。

省外来(返)郑人员、省内发生本地疫情的城市来(返)郑人员,入郑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新郑机场、高铁东站、郑州火车站临时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郑。

畅通省内物流运输,对非跨省运输车辆防疫检查点通过扫描车牌、识别行程后不再查验,快速放行。

因国内疫情形势多变,来(返)郑人员的政策请及时关注“郑州发布”的最新相关通告。

某些社区全员核酸检测点,拒绝为小区以外居民、黄码人员提供核检;有些核酸检测点未严格落实一人一消毒措施

针对全员核酸检测及采样人员消毒问题:

(一)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指挥部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多设点、分散设点,为避免群众过长时间排队及人群聚集,原则上是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采样。

(二)黄码人员的情况比较复杂,在我省启动入豫即赋码和我市重点人群超期未检测赋码工作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强调全市各核酸检测机构不得拒绝为黄码人员提供核酸检测,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通黄码人员核酸检测专用通道,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三)在开展全市全员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时,市指挥部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求:采样点的待检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进入检测等待区,采样人员二级防护,每采一人务必进行严格手消毒。同时,在每次开展规模较大的核酸检测之前,组织院感专家开展线上业务培训,对采样工作进行再指导、再学习。

有些高速服务区临时核检点不予提供混采;连霍高速郑州北服务区临时核检点出具核酸检测结果早于实际采样时间。

关于高速服务区核酸检测点问题:

全市区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核酸检测点由所在辖区的属地指挥部负责派驻核酸检测机构,同时,要求每个检测机构均要提供混采或单采两种方式,且对最新的核酸检测价格予以公示。

下一步,将对涉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核酸检测的县(市)区指挥部就相关工作要求予以再次强调,并不定期开展督查。

核酸检测收费方面,存在未按新标准收费、多收不退、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收取费用等方面的问题。

关于核酸检测费用问题:

(一)2022年4月8日之前,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下发的通知,我省执行的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单人单检价格不超过40元,10:1混检不超过10元。

(二)2022年4月8日起,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由30元/人次下调至18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扩增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由10元/人次下调至8元/人次(含相关试剂及耗材)。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核酸检测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各级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时,采购扩增试剂价格超过10元的,项目价格自动下浮,确保向群众收取的检测项目费用和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28元/人次。

(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要求:全市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时重点人员持工作证明、短信、单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免费检测,采样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样。下一步,市指挥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要求。

1、新冠疫苗接种凭证查询渠道;

2、某些医疗机构拒绝对未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的群众接种HPV疫苗、扫描登记二维码掉色严重;

3、有疫苗接种点人员聚集。

1、目前已知可以查询电子接种证明的渠道有河南疾控、河南健康公众号,郑好办app,支付宝健康码、豫事办。

2、我市没有要求未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的人群不能接种其他疫苗,建议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扫描登记二维码不清晰问题建议居民说明具体哪个接种点,可联系其及时更换。

3、欢迎居民及时反映人员聚集的具体疫苗接种点,我们将加强接种点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省内外人员来郑就医的报备流程及医院防控要求。

一、疫情期间,原则上建议患者在当地就医,需要上级医院予以指导的,可通过远程会诊等方式邀请专家会诊,远程指导当地救治工作,减少跨区域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经远程会诊,确需转送上级医院就诊的,由患者所在医院与拟转诊的上级医院提前沟通联系,对接好后,安排救护车“点对点”闭环转送。

三、有特殊情况的,患者所在医院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告,由所在地卫生健康委向上级卫生健康委报告并予以协调。

四、患者所在医院与上级医院对接联系好后,属于疫情风险地区的,转诊前,要将就诊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及陪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基本病情、转送车辆车牌号、对接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报告所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书面函告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便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通知交通卡口及患者拟就诊医院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并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落实对随车人员的跟踪管理。

五、疫情风险地区患者来郑就医时,要落实闭环管理,避免与普通患者交叉,在院治疗期间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只限一名陪护,并与患者一同在单间隔离,不得私自外出。转运风险地区患者入郑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车辆及随行人员未经卫生、消毒处理的,不得在医院外的其他场所逗留,随车人员不得离开转运车辆,转运结束后应即刻返回原地。

六、对于在疫情发生前已在郑州市域内医院就医的患者,因新发疫情,被列为管控对象的,建议在当前医院继续就诊,落实单人单间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患者治疗的延续性。

七、对于满足出院条件的患者,但仍属于疫情管控对象的,收治医院及时告知患者,患者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由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当天安排专车将患者闭环接回。各医院在当地未派车接回前,落实管控责任,避免风险人员失管失控。

有些幼儿园要求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学生需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单采。

根据郑州市《关于全面推进3至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政府的《42号通告》要求,对于3-11岁幼儿接种新冠疫苗: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进行,同时鼓励和支持无疫苗接种禁忌的幼儿“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早日建立校园免疫屏障。组织、宣传、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但接种新冠疫苗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学校(包含幼儿园)“每日不少于20%比例核酸抽测,每周至少检测一轮”,这是防止隐匿传播、落实“四早”的重要举措,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也专门下发文件,教育部门已坚决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也请广大家长和学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核酸抽测工作,但也会同时加强督导检查,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发生。各级教育部门也要做好教育引导,引导师生员工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特殊时期人文关怀,做到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稳定。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继续支持、理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打好这次疫情防控攻坚战。(据郑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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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部分区(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当前,经过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区域仍然存在一定的疫情传播风险。为加快实现“动态清零”工作目标,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环境,经研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中风险区

东风路街道宋砦小区3号院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东风路街道思达大户人家小区

三、动态调整区域管控措施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的实际情况,分级分类执行相应管控措施。

(一)自10月17日起算,对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疫情传播风险的河美佳园小区等第一批38个居民小区(具体名单附后),有序恢复人员出行和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各类风险管控人员除外)原则上实行“足不出院、错峰取物”管理措施,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要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点对点”出行,减少跨区流动,避免前往疫情防控风险区。

(二)对本轮疫情出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和有一定疫情风险的区域(除第一批有序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小区外的其它居民小区),继续严格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梯次调整管控区域和管控政策。

四、做好流动人员健康管理

加强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医疗救护、快递外卖、环卫保洁等流动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闭环管理。辖区内各街道要为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场所。各类流动人员要提高防护意识,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要固定配送区域,减少跨区县市流动,不得进入居民小区和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实行无接触配送。非密接、次密接医务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白名单”企业职工,经所属社区研判,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点对点”返岗,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实施闭环管理。

餐饮场所禁止堂食,仅提供外卖服务。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监所、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全区聚集性活动暂停。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商超、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经营。街道、社区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做好管控区域内居民的生活保障工作,同时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为就医患者和应急需求人员提供便利。

辖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离郑,确需离郑的凭居住地所属社区(村)证明,查验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市域外来(返)郑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前3日使用“豫事办”、“郑好办”APP或电话等方式提前报备行程信息,抵郑后严格落实本市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更好做到“早发现”、“早管控”,辖区内将持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按照街道、社区(村)通知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依规、错峰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健康码将采取弹窗、赋码进行提示。核酸检测频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九、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辖区内各街道要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五包一”网格化管理。各行业、各部门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加强本行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个人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健康管理以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鉴于本轮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地区,齐心协力、群防群控,守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动态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

并恢复第二批居民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通告

在全区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金水区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可控、持续向好,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以更快速度恢复全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动态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并恢复第二批居民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对本轮疫情出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依法科学、分类管理。

(一)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的单元(楼栋),继续严格封控,除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的人员之外,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二)除封控单元(楼栋)之外的居民(各类风险管控人员除外),原则上实行“足不出院、错峰取物”等管理措施;辖区各街道要倡导居民除核酸检测、下楼取物外,尽可能不出自家“小门”、不出小区(楼院)“大门”,严禁在小区(楼院)内聚集。确需紧急就医的人员,应提前联系医疗机构,由社区(村)审核登记后,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专人专车,“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非密接、次密接医务人员,“三保”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白名单”企业职工,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点对点”返岗,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实施闭环管理。

二、科学划定防外溢临时管控区

结合近期出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和风险小区(密接人员集中或距涉疫区域近)分布情况,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防外溢临时管控区。临时管控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时起,到2022年10月30日24时结束。

1.花园路以东、农业路以南、中州大道以西、金水路以北合围区域

2.沙口路以东、东风路以南、南阳路以西、农业路以北合围区域

3.金杯路以东、三全路以南、文化路以西、北三环以北合围区域

合围区域内实行“足不出院,错峰取物”等管理措施,非密接、次密接医务人员,“三保”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白名单”企业职工,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点对点”返岗,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实施闭环管理。合围区域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社区要加强防外溢管控区内巡逻值守,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合围区域内已划定的中、高风险区,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在第一批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小区的基础上,对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疫情、无传播风险的绿文小区等第二批居民小区(具体名单附后),逐步有序恢复人员出行和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各类风险管控人员除外)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采取“一天一户一人一小时”的方式,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点对点”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需外出工作的居民,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点对点”返岗,倡导不离郑、不跨区流动,避免前往疫情防控风险区。

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继续执行现有防控政策,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管控区域和管控政策;对符合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疫情、无传播风险的小区,有序恢复、梯次放开、逐步清零。

辖区各街道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醒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的居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两米线、不扎堆、少聚集、按时依规参加核酸检测;社区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答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对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就医用药等需求,开展送医、送药上门,点对点转诊,一对一服务。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众志之所为,则无不成。疫情防控离不开广大居民朋友的配合与支持。让我们携手抗击疫情,坚定信心、群策群力,有力有效推进疫情防控,为金水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努力。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经过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区域仍然存在一定的疫情传播风险。为加快实现“动态清零”工作目标,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环境,经研究,对全区疫情防控措施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部分区域人员出行

10月17日起算,对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疫情传播风险的潮河办事处正商汇航名筑等第一批23个居民小区(具体名单附后),逐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各类风险管控人员除外)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点对点”出行,减少跨区流动,避开临时管控区域。

非密接、次密接医护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白名单”企业职工,经所属社区研判,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点对点”返岗,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实施闭环管理。纳入疫情防控“白名单”的企业,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全体在岗人员进行封闭管理,并加强在岗人员健康监测,严格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对进出厂区的货运车辆及其司乘人员,严格落实报备查验措施,并实行闭环管理、无接触卸货、点对点运输。

三、动态调整区域管控措施

对如下区域分级分类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存在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严格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管理措施;有一定疫情传播风险的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梯次调整管控区域和管控政策。

四、做好流动人员健康管理

加强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医疗救护、快递外卖、环卫保洁等流动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闭环管理,在每个办事处各开放一个位于公共区域的便民核酸采样屋,方便流动人员就近就便进行核酸检测。各类流动人员要提高防护意识,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要固定配送区域,减少跨区县市流动,不得进入居民小区和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实行无接触配送。

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监所、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全区聚集性活动暂停。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商超、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经营。各办事处、社区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做好管控区域内居民的生活保障工作,关心关爱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为就医患者和应急需求人员提供便利(各办事处便民服务电话附后)。

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离郑,确需离郑的凭居住地所属社区(村)证明,查验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市域外来(返)郑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前3天报备行程信息,抵郑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风险区域内的交通卡口,要严格查验出行人员工作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市民群众继续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控的基础上错峰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务必做到应检尽检。对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健康码将采取弹窗、赋码进行提示。

鉴于本轮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减少流动避免聚集,一起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共同努力。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第二批居民小区逐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并进一步加强全区科学精准分类管控的通告

在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全区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可控、持续向好。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以最快速度恢复全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恢复第二批居民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并进一步加强全区科学精准分类管控。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扩大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小区的范围

对10月17日以来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疫情传播风险的明湖办事处照相机厂家属院等第二批35个居民小区(具体名单附后),自2022年10月25日19:00起,逐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各类风险管控人员除外)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点对点”出行,减少跨区流动,避开临时管控区域。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梯次调整管控区域和管控政策。

非密接、次密接医护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白名单”企业职工,经所属社区研判,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点对点”返岗,各管控卡口必须予以支持。

三、加强居民健康教育与安全防护

各办事处、社区及小区物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宣传引导,做好防疫消杀,及时答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诉求,高效解决群众紧急求助和实际问题。广大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以实际行动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四、加强返岗复工人员管理

返岗人员原则上不再返回小区,各医疗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返岗人员实施闭环管理,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和生活保障物资,同时做好职工健康管理,按规定组织核酸检测,做好职工防护物资保障,教育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

对仍然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居民小区或单元楼栋,根据病例情况和风险等级,继续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封控、管控措施。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医疗救护、快递外卖、环卫保洁等流动人员,进一步加强健康监测和闭环管理,尽量减少跨区县流动。对物流运输车辆及其司乘人员,进一步落实报备查验措施,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无接触卸货、点对点运输。对市域外来(返)郑人员,严格落实提前3天报备行程信息等防控措施,抵郑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区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聚集性活动暂停。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监所、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疫情防控离不开全体市民的配合与支持。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减少流动避免聚集,坚定信心、群策群力,有力有效推进疫情防控,为全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努力。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

管城回族区新冠肺炎疫情

关于调整全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本轮疫情播散面广、传播速度快,虽然疫情总体可控、平稳向好,但部分区域仍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实现“动态清零”面临较大压力。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对全区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疫情防控风险区域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的实际情况,分级分类执行相应管控措施,有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严格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管理措施,有一定疫情风险的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具体研判防控政策,动态梯次调整。

(一)南四环以南区域。自10月24日起,经属地街道研判,判定无疫情风险的居民小区,逐步有条件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社区证明”可以“点对点”出行,但不得前往涉疫区域。尽量避免跨区流动,加强小区出行查验,不符合疫情防控出行要求的人员,不得出入。

(二)南四环以北、南三环以南区域。划定为防外溢防范区,有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民小区,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管理措施。经属地街道研判,有一定疫情传播风险的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防控措施。

(三)南三环以北区域。划定为防外溢管控区,原则上实行“不进不出”管理。封控区内,除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的人员之外,居民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居民区(楼院)除封控之外的区域,居民尽量不出自家“小门”、不出小区(楼院)大门,社区要加强巡逻值守,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确需紧急就医的人员,提前对接接诊医院,由社区(村)审核登记后,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专人专车,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加强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医疗救护、快递外卖、环卫保洁等流动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闭环管理。各街道要为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场所。各类流动人员要提高防护意识,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要固定配送区域,减少跨区县流动,不得进入居民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非密接、次密接医务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白名单”企业职工,经所属社区研判报备,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点对点”返岗,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实施闭环管理。

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监所、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全市聚集性活动暂停。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商超、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经营。街道、社区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做好管控区域内居民的生活保障工作,同时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为就医患者和应急需求人员提供便利。

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离郑,确需外出或离郑的凭居住地所属社区(村)证明,查验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市域外来(返)郑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前3天向返回社区报备行程信息,抵郑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民群众要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服从防疫工作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风险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居民群众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根据街道、社区(村)的通知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依规、错峰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务必应检尽检。对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健康码将赋码管理,并弹窗提示。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辖区内各街道对属地疫情防控负总责,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五包一”网格化管理。各行业、各部门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个人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鉴于本轮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减少流动避免聚集,一起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共同努力。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冠肺炎

郑州市中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全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49号通告要求,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尽最大可能让广大群众回归正常生产生活,经专家组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对部分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下列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林山寨街道郑州技师学院7号宿舍楼

西流湖街道北陈伍寨村东院

航海西路街道帝湖花园西王府802号楼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维持不变。

二、全域按防外溢临时管控区管理

非密接、次密接医务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白名单”企业职工,经所属社区研判,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点对点”返岗。

(二)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自10月17日以来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新增病例的小区,居民(各类风险管控人员除外)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足不出区,错峰取物。7日无疫情小区由街道认定并通知通告辖区居民。

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疫情防控政策,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其他区域继续执行现有防控政策不变。

(三)做好流动人员健康管理

加强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医疗救护、快递外卖、环卫保洁等流动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闭环管理。要为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场所。各类流动人员要提高防护意识,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要相对固定配送区域,不得进入居民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

保供专班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街道、社区建立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市民看病就医、出(入)院可提前联系医疗机构、街道社区服务热线求助,医疗机构和社区要为居民就医提供保障。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时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郑东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本轮疫情处置以来,全区上下众志成城、合力攻坚,坚决落实防控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149号),经研究,对全区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原则上本轮疫情未出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自10月17日起算,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的可逐步有条件地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有关凭证“点对点”出行,减少跨区流动,不得前往疫情防控风险区和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离区。

2.本轮疫情出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涉疫的楼栋单元继续严格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措施,其他区域实行“人不出院、错峰取物”等措施。

3.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的白名单企业和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外,其他暂停生产经营活动,以上场所经营期间要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仅提供外卖服务(无接触配送)。大中专院校按照教育部门规定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各建筑工地继续落实闭环管理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监所、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全区聚集性活动暂停。

4.非密接、次密接医务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白名单”企业职工,经所属社区研判,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点对点”返岗,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实施闭环管理。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提倡居家办公。

5.原则上近期常态化核酸检测在小区内进行,对居家管控人员实施上门核酸检测,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社会面的核酸检测点。

6.“郑东发布”微信公众号2022年10月17日通告中五个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落实相应管控政策。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适时动态调整,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乡(镇)办事处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分包小区管理责任,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抓好落实。请广大市民继续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拒不配合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郑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分类管理的通告

当前,经过辖区居民的共同努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本轮疫情播散面广、传播速度快,但疫情总体可控、平稳向好。目前,我区部分区域仍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实现“动态清零”面临较大压力。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对全区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1.沟赵办事处御馨苑小区

2.枫杨办事处师新庄村

二、以下高风险区保持不变:

3.沟赵办事处枫香街以南、须水河西支南分以东、西四环以西、科学大道以北合围区域

4.沟赵办事处堂李村、东连河村、御馨苑社区合围区域(御馨苑小区除外)

5.枫杨办事处连霍高速以南、西四环以东、长椿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北合围区域(师新庄村除外)

6.双桥办事处沟赵社区、观悦社区合围区域

7.石佛办事处百炉屯小区及百炉屯5号院

8.梧桐办事处八面神新村

三、以下中风险区保持不变:

9.沟赵办事处除以上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

10.梧桐办事处除以上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

11.枫杨办事处除以上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

高新区除以上区域外全部划定为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分类采取“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措施。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按照“一小区一政策”的原则,精准防控,适时调整管控区域和管控政策。

惠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分类管控措施的通告

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目标,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规定,结合惠济全区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进一步加强区域分类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外溢临时管理一区

连霍高速以南至金水区、中原区、高新区边界合围区域。

实行“区域管控、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人员不进不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区域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闭环管理。

二、防外溢临时管理二区

大河路以南、连霍高速以北,与金水区、高新区边界合围区域。

该区域内涉及阳性病例、密接和次密接等高风险人群的村、楼院按照“足不出户、上门服务”进行管理。无阳性病例、密接和次密接等高风险人群的村、楼院实行“足不出院、错峰取物”管理。

区域内学校、养老机构、监所、工地等单位仍实行封闭管理。区域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暂停各类会议、论坛、培训、演出、比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保障群众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药店、医院等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逐步恢复营业;餐饮场所禁止堂食。

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

除此之外,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密闭通风不良场所,以及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实行“足不出院、错峰取物”区域内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医疗救治、民生保障、“白名单”企业职工等必需紧要任务的工作人员确需外出的,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向村(社区)进行报备,经村(社区)研判后,“点对点”出行。

大河路以北,东与金水区交界,西与高新区、荥阳市边界合围区域。

自10月17日以来,连续7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并无高风险人群的村、楼院解除管控;该区域内涉及阳性病例、密接等高风险人群的村、楼院、老年安置区和实行封闭管理的单位(学校、养老机构、监所、工地等)不在解除范围。区域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保障群众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药店、医院等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恢复营业。除此之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餐饮场所禁止堂食。

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

辖区内所有人员不跨区流动,不前往涉疫地区。

恢复常态化防控区域,须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密闭型人流聚集场所暂不开放;网吧、酒吧、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剧本杀、密室逃脱、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台球厅、足疗(含修脚、采耳)、洗浴中心、养生会所(含按摩、保健、美容美体美甲等)、KTV、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宗教场所、健身房、游泳馆、托幼培训机构等相对密闭场所暂不开放。

2.养老(福利)院、精神康复医院、监所、救助管理机构、月子中心、各类施工工地等特殊机构继续实施封闭管理;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寄宿制学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服务大厅、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商超便利店、农贸菜场严格落实人员闭环管理,物资保供人员除做好闭环管理同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点对点、无接触”配送服务。

3.单位食堂、餐饮店一律禁止堂食。餐饮店可通过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提供“无接触式”外卖服务。

4.快递、物流、外卖不得提供上门等有接触式配送服务,由配送员将快递、货物、外卖配送至各村(居、社区)、住宅小区代收点或防疫服务点,工作人员对包装表面消杀后,由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完成自取。

5.酒店、宾馆、便利店、理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药店以及其他生活常态化经营主体,7天内无疫情防控风险因素且从业人员完成7天+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可有序恢复开放。开放期间,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日常50%的接待量错峰、限流开放营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防人员聚集。

6.恢复常态化防控的村、楼院、公共场所、经营商户等,必须严格落实场所码申领、“两码一证”查验和进出场所人员体温监测,凡是常态化防控措施执行不严的,一律不得恢复经营,已恢复的立即关停。

7.坚持喜事缓办、宴会不办、白事简办的原则。操办丧事倡导从速从简,丧事活动按相关规定向属地报备。

8.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

9.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两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落实好全员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扫码、测温、戴口罩等个人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惠济区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大限度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需求,各类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疫情防控事关每位市民的身体健康,需要每位市民的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辖区24小时服务热线。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作出动态调整。

二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区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49号通告要求,二七区作为防外溢临时管控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部分区域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通告如下:

1.将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中苑名都小区4号楼、永辉超市大学路店2个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2.自2022年10月24日0时起,解除樱桃沟景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临时防控,逐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点对点”出行,不进行跨区域流动。加强小区出行查验,不符合疫情防控出行要求的人员,不得出入。

3.未出现病例的居民小区,及自10月17日以来连续7天没有新增病例的居民小区,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具体小区和实施时间由各镇街道办事处统筹,予以通知通告。居家隔离人员要继续落实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

4.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继续执行现有防控政策。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5.各镇街道办事处积极为辖区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仍处于攻坚阶段,必须坚持群防群控、群策群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感谢广大居民群众支持理解配合!

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45号、146号、147号通告发布之后,经过中牟县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中牟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鉴于中牟县当前疫情形势,按照“从严管理、适度延期、精准管控、有序解封、确保安全”原则,逐步有序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动态调整疫情防控风险区域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动态调整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风险区域。

(一)截止到10月24日中午12点,近7天没有新增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村(小区),以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近7天没有停留和活动的村(小区),经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可逐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群众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出入小区,但不得前往疫情防控风险区域。

(二)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要严格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管理措施。

(四)近期发生阳性病例或阳性病例活动区域划定为防外溢临时管控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定期限的管控措施,待风险完全消除后适时解除相关管控措施。

可实现闭环管理的白名单企业、建筑工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所居住小区和有活动轨迹的小区区域以外的生活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等基本生活保障场所可有序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要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

全县范围内餐饮场所禁止堂食,仅提供外卖服务(无接触配送)。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线上教学。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监所、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KTV、酒吧、电影院、网吧、棋牌室、文化馆、图书馆、浴室、足疗店、修脚店、采耳店、美容店、按摩店等密闭性场所暂不开放。

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离牟,确需离牟的,凭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查验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出行。

县域外来(返)牟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前3天报备行程信息,抵达中牟交通入口处,严格查验报备信息、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继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览、展销、培训、演出等活动,暂停开放旅游景区、游乐场,暂停团队旅游、户外露营。

继续暂停集市、夜市、广场舞等集聚性活动,小区(院落)内不聚集、不扎堆。继续落实“白事简办、红事缓办”要求。

当前,中牟县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阶段,需要人人出力、人人尽责,敬请广大居民群众继续支持理解配合!

居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服从防疫工作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风险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登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当前,经过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疫情防控措施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部分区域人员正常出行

除临时管控区域外,全市各乡镇(街道)自10月17日起,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疫情传播风险的村(社区)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疫情劝导点及嵩阳、少林、中岳三个办事处之间的疫情劝导点全部撤除。

除各类风险管控人员外,全体居民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点对点”出行。

二、做好流动人员健康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医疗救护、快递外卖、环卫保洁等保障全市基本运行的流动人员健康监测,为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场所。各类流动人员要提高防护意识,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自觉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要固定配送区域,原则上不跨乡镇(街道)流动,不得进入居民小区和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实行无接触配送。

餐饮场所禁止堂食,仅提供外卖服务(无接触配送)。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监所、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全市聚集性活动暂停。提倡居民不聚集、不外出、非必要不离登。

保障市民基本生活和城乡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的白名单企业和生活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可正常营业。经营期间严格扫码、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限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不开放。

全市核酸采样屋恢复正常运行,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24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务必做到应检尽检。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时起实行,后续将根据全市及周边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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