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也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稳产保供和农业生产不误农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特殊性、紧迫性、重要性,落实属地责任,千方百计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各市要着力加强监测预警,蔬菜等“菜篮子”产品对外依存度高、市场保供形势严峻的地方,要启动应急监测机制。要进一步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好预调微调。
二、引导农业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各地要将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屠宰、加工等农业上下游企业纳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帮助协调解决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和原料运输、企业用工、资金支持等问题,在科学防疫的前提下,尽快安排复工复产。支持农资企业加快恢复产能,增加市场供应,保障春耕生产需要。支持饲料、屠宰、种畜禽、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复工,保障养殖企业和畜产品加工企业正常运行,避免畜禽“断粮”影响生产和供给。
三、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渠道畅通。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要求,将“菜篮子”产品和畜牧饲料、饲料原粮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开通绿色通道,完善通行证管理机制,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确保鲜活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现象。要打通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运输梗阻,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确保农资供应不误农时。各地要迅速排查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公路等公路网,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养殖基地、蔬菜基地、蔬菜重点产区(村)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要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对不同属地核发的相关产品运输通行证明予以互认,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通道畅通。
四、动员农民不误农时春管春耕。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避免人员集聚,不得无故阻拦农民正常的农事活动。
五、稳妥有序推进农民工返岗复工。切实按照联防联控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农民工复工,加强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提前做好农民工健康状况、工作去向、出行方式等信息摸底排查,对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民工,要创造条件通过公路直达运输等方式保障农民工群体出行,对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要严格管住,对尚无明确工作去向的要劝导暂不外出。
六、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务工。针对当前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组织当地农民和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参与农业生产,解决当前蔬菜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用工难的问题。鼓励设立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因地制宜为农民工就地就业广开渠道。
七、切实帮助解决农业企业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省政府近期出台的《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晋政发电〔2020〕3号),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给予同等支持。疫情期间,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农业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将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疫情期间因原料物资储备、应急生产等原因产生的流动资金贷款纳入贴息项目扶持范围。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企业帮扶力度,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困难,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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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第十三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2月20日,《山西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依据《实施方案》要求,我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分层分区分级响应,精准精确精细化发起山西疫情歼灭战,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措施,推动有序复工复产,保证疫情绝不能反弹,工作绝不能放松,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以县域为单元划分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
我省以县域为单元划分风险等级,按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聚集性疫情分布情况及疫情流行趋势综合判定划分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分区分级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差异化精准防控措施。设区的市有多个区的,且区与区之间紧密连接,不易单独分区分级的,由市级研判评估,相关市辖区可统一按“城区”分区分级防控。
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采取“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策略
在人员排查方面,落实属地责任和法人责任,社区(村)负责对辖区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与管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及时掌握返工返程人员信息。对来自湖北及高风险区返工返程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为14天。对从其他省市县返工返程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相关症状的可上岗,并实施14天的健康监测。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
在疫情监测方面,继续加强病例监测发现、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等病例排查与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与此同时,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公布辖区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相关信息,方便居民就诊;及时发布出行、旅行风险提示。同时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在交通检疫方面,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和日常消毒,驾驶员、乘客须佩戴口罩乘车。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对所有往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热病人全面排查,严防疫情输入。取消境内涉路卫生检疫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部开通。
在复工复产方面,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采取“内防扩散、防范聚集”策略
对于中风险区,在落实低风险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或强化了以下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区采取防控措施。
在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管理方面,按照“四个集中”原则全力做好病例救治工作。严格开展新冠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时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每日监测健康状况,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在清洁消毒方面,要求社区(村)、单位要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清洁、预防性消毒,并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所在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在交通检疫方面,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消毒、通风。
在复工复产方面,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保障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采取“遏制流行、严防输出”策略
对于高风险区,在落实中风险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或强化以下防控措施,严格管控人群聚集,依法实施管制措施。
在疫情监测和管理方面,以县域为单位,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统筹调配区域医疗资源,集中力量做好病例救治工作,努力减少危重症、重症。发热病人严格做好隔离,及时就诊。
在社区管理方面,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居住小区(村)须严格管理,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必要时管控人员出入,限制人员聚集活动,严防疫情扩散。其他居住小区(村)加强体温检测,防止疫情流入。
在交通检疫方面,暂停市县际、市县内道路客运和城市客运服务,适当保留生活出行必需城市客运,组建应急车队,保障好医护人员、城市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人群出行、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应急出行。分时段在重点路段采取交通管制,全面启动严格的“防输入、防输出”措施,对于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物资,可采取“封人不封货”等措施,保障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畅通。在收费站匝道出口设置卫生检疫站。
在复工复产方面,保证医疗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持物价总体稳定,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指导其他企业采取灵活方式安排员工工作。及时研判疫情,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扩大复工复产范围。
工业园区、开发区、重大项目建设工地
此外,《实施方案》列出了特殊区域划分和防控措施。工业园区、开发区、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在低风险级别时可划分为独立区域。如达到中风险区及以上级别,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严格管理。优先保障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用品、建安物资供应和运输及其他生产要素等。
《实施方案》强调了各级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方针,坚持依法防控,落实“五早”“四集中”,从实际出发,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同时压实单位法人、社区(村)负责人疫情防控责任,不搞简单化“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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