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跟女朋友骑电动车出去她会介意吗?台风天

  我问他是不是在意,他说完全不在意,我说那你干嘛问,他又说不想回答可以不回答,我没回答,但还是会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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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心不良的问题,要是你说上了,估计他要借题发挥要求你和他发生关系? 要是你不回答,他肯定也知道答案了还能故意生气反过来咬你不坦诚,顺便掩饰自己的处女情节? 我觉得,你当时就应该回他 关你屁事?

  好多男人就这吊样。自己没什么本事倒是小气的不行。

  我觉得可以问啊,但是反过来你也可以问他有没有和前女友发生。

  这问题有什么可生气的…问就问了呗,你在乎他问得原因是什么干嘛,怕他看轻你?

  这个问题确实没法回答。说上了,那他说我也要上,你咋弄?不同意就是觉得爱前任比爱他多

  不是没立场这么问你
  不是情商堪忧就是对你不在意

  居然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我一女的都不问男朋友和前女友上过没 上过也没啥问题吧

  我觉得还行,因为碰到过一个男孩,旁敲侧击的问过,以为女友是处女,当然,他也是处男,然后他以结婚为目的交往,开了房,上了床才发现不是,他真的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最后因为种种原因他俩还是分手了。我就说那个男孩,你既然这么在意这事儿,你就不应该旁敲侧击,要直接问,免得互相耽误

  问就问呗,越单纯的人越直接。他收入多少?有婚房没?这些你不早晚也要问?

  这男的情商好低啊 问了有啥意义吗除了让自己不痛快。。

  这种事情互相了解一下对今后的相处也有好处吧

  问问怎么了,是楼主自己想太多

  • 评论 :你的意思就是随口一问咯?心里如果不在意这个事会问吗,我就从没想过问他这个,因为我不在意
  • 评论 :在意有什么错吗?

  我身边的朋友都是婚前就有过性行为的,那天我老公还问我她们现在的老公有没有问过怎么不是处女?我说应该没有吧,大家心照不宣,没想到还真有人问。一般有过恋爱史的都不用问,多亏我没谈过,不然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种问题

  问问咋了嘛,我也问过啊~你管他在意不在意,在意了话就跟你分手了,你也不用纠结了,这个不能说你不在意就不允许别人在意嘛,合则来不合则散~

  好多男人就这吊样。自己没什么本事倒是小气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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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有本事的男人都在养小三,小四。

  这种问题聪明的人就不该问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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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得看她们关系到什么程度吧!

  也有可能她在这个男朋友心中的位置不高,他不觉得这样的问题会怎么样。

  只有处男才有权利要求处女。

  • 评论 :或者有其他资本,比如有钱,王思聪那样的,普通男的如果自己不是处就不要强求女友是了啊

  速速分手,他这样说明他在意,这样的男人要不得,思维龌龊猥琐,人品卑劣的人才会特别在意是不是处女这个问题。

  • 评论 :还好吧!你不觉得你一杆子打死了你祖宗十八代的男性了吗?还有那些坚持婚前保持贞操的基督徒,人家只是个人信仰和选择……
  • 倒不是人品不行,没自信是真的,楼主当心他在外没本事挣钱只会纠结你的过去啊

  我看成了男友居然和前男友上床了。。。。腐眼看人基啊!!!!!!!

  这有什么情商低的,有疑问留心里?那是情商很高?现在情商这词都用烂了,他既然问,必然心里想了好久了,如果是我,问了就得有答案,显然楼主的不淡定给了他答案了,所以女孩子要学会保护自己,因为谁都会在意,够爱会不介意你的过去,可惜这世界凡人太多。

  为什么男的不可以知道女的是不是处女,有没有约过炮,有没有打过胎,我觉得未来老公有权利知道自己的另一半这些情况。同理女的也有权利知道男的是不是处男,有没有约过炮,有没有让前任打过胎,这些有什么不能问的,总比婚后知道了有疙瘩强吧

  回复都挺有意思的,有些人觉得这个问题可以问,有些人觉得问出来就是蠢

  感觉你男友像北京周口店人戓云南元谋人。

  回答是有什么怕的。

  虽然不该问,但问了就回答呗。谁也不欠着谁的。

  为什么要问出口,一般人不都有理解能力吗?如果知道对方交往过时间不算短的固定男女朋友,大部分都能GET到对方应该是有那个过的吧,虽然也有坚持不做的,但据我所知那不是多数,对方是不是一个自重的人看平时的言行举止能看出来,个人觉得做过=不自爱不自重这种观念太传统了。

  如果换作是我,对方真的问出这样的话来,我会直接问他是不是很介意这个,然后会坦诚自己有过,如果很介意的话那就需要考虑一下大家的关系是不是能继续下去,毕竟过去无法改变,如果决定继续交往的话以后不准拿这个来说事,做过那个不是犯罪,不需要觉得低人一头。

}

  喜欢听人讲陌生的地方,近乎病态地喜欢。

  有一段时间——10年前的事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逢人就问自己生身故乡和成长期间住过的地方的事。那个时代似乎极端缺乏愿意听人讲话那一类型的人,所以无论哪一个都对我讲得十分投入。甚至有素不相识的人在哪里听说我这个嗜好而特意跑来一吐为快。

  他们简直像往枯井里扔石子一样向我说各种各样——委实各种各样——的事,说罢全都心满意足地离去了。有的说得洋洋自得,有的则怒气冲冲,有的说得头头是道,有的则自始至终令人不知所云。而说的内容,有的枯燥无味,有的催人泪下,有的半开玩笑信口开河。但我都尽最大努力地洗耳恭听。

  原因固然不得而知,反正看上去人人都想对一个人、或者对全世界拼命传达什么。这使我联想到被一个挨一个塞进纸壳箱里的猴群。我把这样的猴们一只只从箱里取出,小心拍去灰尘,“呼”一声拍打屁股放归草原。它们的去向我不知道。肯定在哪里嚼着橡树子什么的,然后一只只死掉——命运是奈何不得的。

  这的的确确是一桩事倍功半的活计。如今想来,假如那年举办“热心听他人讲话者世界大赛”,毫无疑问我将荣获冠军。作为奖品,大概至少能得到一盒炊用火柴。

  我的交谈对象中有一个火星出生的和一个金星出生的。两人的话给我以极深的印象。最先讲的是土星。

  “那里嘛……冷得不得了。”他呻吟似的说,“一想都发、发晕。”

  他属于某个政治性团体,该团体占据了大学校园的九号楼。他的座右铭是“行动决定思想,反之则不可”。至于什么决定行动,却无人指教。可九号楼里有饮用水冷却器、电话和洗澡的热水,二楼甚至有蛮别致的音乐室,里边有两千张唱片和A5阿尔特克唱机,堪称天堂(较之有一股自行车赛场厕所那种味道的八号楼)。他们每天早上用热水齐刷刷刮去胡须,下午兴之所致地一个接一个打长途电话。到了晚上,聚在一起听唱片,以至秋天结束的时候他们个个成了西方古典音乐爱好者。

  11月间一个天晴气朗的午后,第三机动队冲进九号楼时,据说里边正用最大音量播放威瓦尔弟《谐调的幻想》。真假弄不清楚,却是围绕1969年的温馨传说之一。

  我从堆得摇摇欲坠的用来作路障的长椅下面钻过时,正隐约传来海顿的G短调钢琴奏鸣曲。那撩人情怀的气氛,同爬上开满山茶花的山坡小路去女朋友家时一模一样。他劝我坐在最漂亮的一把椅子上,把温吞吞的啤酒倒进从理学院弄来的宽口瓶子里。

  “而且引力大得很。”他继续讲土星,“一个家伙踢在口里吐出的香口胶残渣上,竞踢裂了趾甲。地、地狱啊2”

  “是够意思。”我隔了两秒附和道。那时候我早已学到了各式各样——不下三百种——附和方式。

  “太、太阳小得很,小得就像从外场看放在本垒上的一个稿子,所以总黑麻麻的。·”他叹息一声。

  “大家干吗不离开呢?”我问,“容易生活的星球另外也是有的嘛,何苦……”

   “不明白。怕是因为生在那上面的吧——是、是这么回事。我大学毕业也回土星。建、建设一个美好的国家。搞、搞、搞革命。”

  总之我喜欢听遥远地方的故事。我像冬眠前的熊一样贮存好几个这样的地方。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浮起街衢,现出房舍,传来人语,甚至感觉得到人们那大约永远一成不变的、徐缓然而实实在在的生之潮流。

  直子也跟我讲过好几次。我一字不差地记得她的话。。

  “不知道怎么称呼才好。”

  直子坐在阳光明朗的学校休息室里,一只手支着脸颊不无厌烦地说着,笑了笑。我耐住性子等她继续下文。她说话总是慢悠悠的,总是字斟句酌。

  我们面对面坐着。中间一张红色塑料桌,桌上放有一个满满装着烟灰头的纸杯。从高高的窗口如鲁本斯的画一般射下的阳光,在桌面正中间画出一条线,将明暗截然分开。我放在桌面的两手,右手在光照中,左手在阴影里。

  1969年春天,我们都正20岁。休息室给我们这些穿着新皮鞋、夹着新讲义、脑袋里灌满新脑浆的新生挤得再无插足之地,身旁始终有人因碰撞而互相埋怨,或互相道歉。

  “那根本算不上城市。”她继续道,“有一条笔直笔直的铁路,有个车站。车站不成样子,下雨天司机恐怕都看不见。”

  我点下头。’尔后两人一声不响地茫然看着在光照中摇曳不定的香烟的烟。

  “车站月台上总有狗从这头走到那头。就这么个车站,明白?”

  “出了站,有块小小的交通岛,有汽车站,有几家店铺。…·店铺都傻呆呆的,一直走过去就是公园。公园有一架滑梯三座秋千。”

  “沙坑?”她慢慢想了一会儿,然后确认似的点下头,“有的。”

  我们再次陷入沉默。我把燃到头的香烟小心碾死在纸杯里。

  “那座城市真个无聊透顶!建造那么无聊的城市到底出于什么目的呢?无法想象!”  —

  “神是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的。”我试着说了一句。

  直子摇摇头,一个人笑了起来。那是成绩单上清一色A的女大学生常有的笑法。笑得活像《艾丽丝漫游奇幻记》里边的波斯猫。她消失后那笑也没消失,在我的心里留了很久,不可思议。

  对了,无论如何我都想见见月台上跑来跑去的狗。

  4年后,1973年5月,我一个人找到那座车站,为了看狗。为此我剃了胡须,扎上半年没扎的领带,换上科尔多瓦新皮鞋。

  我从车上——从只有眼看就要生锈的凄凄惶惶的两节车厢的市郊电气列车上下来,最先扑鼻而来的是令人怀念的青草气息,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效游气息。5月的风一如往昔从时间的远方阵阵吹来。若扬起脸侧耳倾听,甚至可以听见云雀的呜叫。

  我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坐在车站长椅上,以很无奈的心情吸了支烟。清早走出宿舍时那兴冲冲的劲头已经荡然无存。似乎一切不过是同一事情的周而复始而已。永无休止的de ja vu[①de ja vu:法语。未曾经历的事情仿佛在某处经历过的似曾相识之感,既视感,且重复一次恶化一次]。

  以前有一段时间,我曾跟几个朋友横七竖八地挤唾在一起;天亮时有人踩我的脑袋,道一声对不起,随即传来小便声。周而复始。

  我松了松领带,嘴角仍叼着香烟,用尚未合脚的皮鞋咔嚓咔嚓使劲地蹭水泥地面,目的是为了减轻脚痛。痛倒是没那么厉害了,却持续带给我一种乖戾感——就好像身体被另外分成了几部分。

  时不时有这种乖戾感,感觉上就像硬要把两块种类不同且夹带碎片的嵌板拼在一起似的。每当这时,我总是喝威士忌躺下。早上起来情形愈发不可收拾。周而复始。

  睁眼醒来,两侧有双胞胎女孩。同女孩睡觉虽说以前经历过几次,但两例睡有双胞胎女孩毕竟头一遭。两人把鼻尖触在我两肩,很惬意似的睡个不醒。一个十分晴朗的周日清晨。

  一会儿,两人几乎同时睁开眼睛,毛手毛脚穿上脱在床下的衬衫和蓝牛仔裤,不声不响地在厨房烧咖啡,烤面包片,从电冰箱拿出奶油摆上餐桌。动作甚是训练有素。不知名的鸟儿落在窗外高尔夫球场的铁丝网上,机枪般叫个不止。

  “贵姓?”我问两人。醉意仍未消失,弄得我脑袋像要胀裂。

   “不配有名有姓。”坐在右侧的说道。

  “实际上也不是了不得的姓名。”左边的说,“明白?”

  我们隔桌而坐,嚼烤面包片,喝咖啡。咖啡十分够味儿。

  “没名字不方便?”一个问。

  “无论如何都想要名字的话,你适当给取一个好了。”另一个提议。

  两人一唱一和,活像调试短波立体声。于是我脑袋愈发痛了。

  “比如说?”我问。

  “右和左。”一个说。

  “竖和横。”另一个道。

  “进口与出口。”我也不甘落后,好歹加上一句。

  两人相视而笑,一副满意的样子。

  有入口必有出口,事物大多如此:邮筒、电动吸尘器、动物园、酱油壶。当然也不尽然,如捕鼠器。

  我在宿舍洗涤槽下面放过捕鼠器。饵料用的是薄荷香口胶。找遍房间,大凡能称为食品的仅此一物,是从冬令大衣口袋里连同半张电影票一起发现的。

  第三天早上,一只小鼠撞上机关。鼠的颜色就像伦敦免税店里堆积的开司米羊毛衫,年龄还小,以人比之,也就十五六岁吧。多愁善感的年龄。一小截香口胶掉在脚下。

  逮自是逮住了,可我不晓得如何处置。于是任凭夹子夹着它的后腿。鼠第四天早上死了。它那样子留给我一个教训:

  事物必须兼具入口与出口,此外别无选择。

  铁路沿着丘陵,就好像用格尺画好似的,一个劲儿笔直地伸延开去。遥远的前方那模模糊糊的绿色杂木林,小得像一团废纸。两条钢轨钝钝地反射着日光,紧挨紧靠地消失在绿色中。无论走去哪里,这光景恐怕都将无尽无休地持续下去。如此一想,便有些烦了,心想地铁倒强似许多。

  吸罢烟,我伸个懒腰仰望天空。好久没望天空了,或者不如说慢慢观望什么这一行为本身,于我已经久违了。   天空无一丝云絮。然而整体上还是罩有一层春天特有的朦朦胧胧的不透明面纱。天空的湛蓝便力图透过这虚无缥缈的面纱一点点渗出。阳光如细微的尘埃悄无声息地从空中降下,不为任何人注意地积于地表。

  温吞吞的风摇晃着光。空气恰似成群结队在树木间飞行的鸟缓缓流移。风掠过铁路线徐缓的绿色斜坡,越过钢轨,不经意地震颤树叶穿过树林。杜鹃鸟的叫声成一条直线横穿柔和的光照,消失在远处的山脊线。一座座山丘起伏着连成一排,如熟睡中的巨猫匍匐在时光的向阳坡面。   脚愈发痛了。

  12岁的时候直子来到这个地方。以西历说,就是1961年,纳尔逊唱《哈罗,梅里·露》那年。当时,这平和的绿色谷地里不存在任何引人注目的东西。几户农舍,一点点农田,一条全是小龙虾的河,单线市郊电车和催人打哈欠的小站,仅此而已。农户院子里大多有几棵柿树,院角搭着随时可能倒塌的任凭风吹雨淋的小棚棚。小棚棚面对铁路一侧的墙壁钉着花花绿绿的铁皮广告板,内容不是粗卫生纸就是香皂。便是这么一个地方。狗都没有的,直子说。

  她迁来住下的房子是朝鲜战争期间建造的西式二层楼。大并不怎么大,但由于立柱粗实硕壮,加之其他木料选得考究各得其所,因此房子看上去甚是沉稳气派。外墙涂成深浅三个层次的绿色,分别给太阳和风雨褪色褪得恰到好处,同周围风景浑融一体。庭院宽大,院内有几块树林和一个不大的池塘。树林中有一问当画室使用的工致的小八角亭,凸窗挂着全然看不出原来是何颜色的花边窗帘。池塘水仙开得正盛,每天早晨都有小鸟聚在上面戏水。

  最初的主人——亦是此座房子的设计者——是一位上了年纪的油画家,在直子搬来的前一年冬季患肺癌死了。1960年。鲍比唱《皮球》那年。冬季雨水多得出奇。这个地方雪倒是几乎不下,而代之以下雨,极冷极冷的雨。雨渗入士地,整个地面潮乎乎凉津津的。地下则充满带甜味的地下水。

  沿铁路走5分钟,有一户以掘井为生的人家。那里位于河边湿漉漉的洼地,一到夏天,房子便给蚊子和青蛙围得严严实实。井匠五十光景,脾气古怪,落落寡和,但在掘井方面却是不折不扣的天才。每次有人求他掘井,他都先在那户人家的房前屋后转上好几天,嘴里一边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一边捧起泥土嗅来嗅去。一旦找到自己认可的掘井点,便叫来几个要好的同行笔直地挖将下去。

  这么着,这一带的住户得以畅饮上好的井水。水又清又凉,连拿杯子的手都好像透明起来。人们说是富士山的雪水。笑话!距离上不可能。

  直子17岁那年秋天,井匠被电车轧死了。倾盆大雨,加上又喝了冷酒又耳朵不灵的缘故。整个人被轧成万千肉片飞溅到四下的荒野,用铁桶回收了五桶。那时间里七个警察不得不用顶端带钩的长竿驱赶饿狗群。但还是有大约一桶分量的肉片落进河中冲人池塘,成为鱼食。

  井匠有两个儿子,两个都未继承父业,离开了此地。自那以来,这一带出好水的井就变得宝贵了。

  我喜欢井。一见井就往里投石子。再没有比石子打在深井水面时那一声令我心怀释然的了。

  1961年直子一家迁来此地,完全是她父亲的主意,一来她父亲和死去的画家是好友,二来当然也是因为他中意这个地方。

  他在他那个领域大约是个小有名气的法国文学专家。不料直子上小学时他突然辞去大学里的工作,开始兴之所致的翻译莫名其妙的古书,过起无拘无束的日子来。所译之书俱是堕落天使、破戒僧、驱恶魔、吸血鬼方面的。详情不得而知,只在杂志上看过一次他的照片。据直子讲,他年轻时候人生打发得还是满有滋味的。那气氛从照片风貌中多少窥得出:头戴鸭舌帽,架一副黑边眼镜,紧紧盯视照相机镜头往上一米左右的位置。想必发现了什么。

  直子一家迁来的当时,此地还聚集着此类神神经经的文化人,差不多形成了一个文人部落,正如沙俄时期思想犯集中的西伯利亚流放地。

  关于流放地,读托洛茨基传记时多少谈到一些。不知何故,里边的蟑螂和驯鹿至今仍记得一清二楚。也罢,就谈谈驯鹿……

  托洛茨基趁着夜色偷得驯鹿拉的雪橇,逃离流放地。冰封雪冻的白茫茫的荒野上,四头驯鹿奔跑不止。它们呼出的气变成白团,蹄刨起处女雪。两天后跑到汽车站时,驯鹿们累倒了,再未爬起。托落获基抱起驯鹿,流泪满面地对天发誓:我一定给这个国家带来正义带来理想带来革命!红场上现在仍矗立着四头驯鹿的铜像。一头向东,一头向北,一头向西,一头向南。甚至斯大林都未能毁掉驯鹿们。去莫斯科的人周六早上到红场看一眼就知道了。应该能看见脸颊红扑扑的中学生吐着白气用拖布清扫驯鹿的赏心说目的场景。

  回头说一下文人部落。

  他们避开距车站近的交通便利的平地,特意选山半腰建起风格各异的房舍。每座房的院子都大得异乎寻常,杂木林、池塘、小山包就依原样留在院子里。有的人家庭院内甚至有小溪淙淙流淌,河里游动着原生鲇鱼。

  每天早晨他们给斑鸠的鸣声叫醒,咔嚓咔嚓踩着山毛榉树籽巡视院落,不时停下仰视树叶间泻落的阳光。

  星移斗转,由城中心急速扩展开来的住宅现代化浪潮多少波及了这里。时值东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前后。从山上俯视,俨然无边大海的桑田被推土机推得人仰马翻,以火车站为中心的平板板的街道渐次成形。

  新居民基本是公司里的中坚职员,早上5点刚过就飞身爬起,三两把洗罢脸,挤上电车,夜里很晚才死一样返回。

  所以,他们能慢慢观望街道和自家住宅的时间仅限于周日下午。而且他们竟像有约在先似的家家养狗。狗们一次接一次交配,小狗成了野狗。过去狗都没有——宜子说的便是这个意思。

  等了一个多小时,狗仍未出现。我点燃十多支香烟,又抬脚踩死。我走到月台中间,对着自来水龙头喝了如利刀割手一般凉的很好喝的水。狗还是没露面。

  车站旁边有个很大的湖。湖又弯又细,形状如截流的河段。四周水草丰茂,不时有鱼跃出河面。岸边有几个男人等距坐着,闷头把钓线垂向浑浊的水面。钓线竞如扎进水面的银针纹丝不动。傲洋洋的春日阳光下,估计是垂钓客领来的大白狗乐此不疲地来回嗅着三叶草的气味儿。

  狗来到离我十来米远时,我从栅栏探出上身招呼它。狗抬起脸,以颜色浅得令人伤感的褐色眼珠看我,摇了两三下尾巴。我打个响指,狗马上跑来,从栅栏缝挤过鼻头,伸长舌头舔我的手。

  “过来呀!”我后退几步招呼道。

  狗犹豫不决似的回头看看,不知所措地摇层不止。

  “过里边来嘛!等得我好苦。”

  我从衣袋掏出香口胶,剥下包装纸给狗看。狗目不转睛看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钻过栅栏。我模了几下狗的脑袋,而后用手心团起香口胶,用力往月台尽头掷去。狗径直跑去。

  我心满意足地扭头回家。

  回家电车中我好几次自言自语:全部结束了,忘掉好了!不是为这个才到这里来的么?然而我根本忘不掉,包括对直子的爱,包括她的死。因为,归根结底,什么都未结束。

  金星是一颗云层笼罩的炎热的星。由于热由于潮气,居民大半短命。活上三十年就成传说了。惟其如此,他们富于爱心。全体金星人爱全体金星人。他们不怨恨他人,亦不羡慕,不蔑视,不说坏话,不争斗不杀人。有的只是爱和关心。

  “就算今天有谁死了,我们也不悲伤。”一个金星出生的文静的男子这样说道,“我们在活着的时候已尽量爱了,以免后来懊悔。”

  “就是说要先爱喽?”

  “不大懂你们的语言啊!”他摇头。

  “真能顺利做到?”我试着问。

  “若不那样,”他说,“金星将被悲哀淹没。”

  返回宿舍,双胞胎活像罐头里橄揽油炸的沙丁鱼并排钻在被窝里,正吃吃对笑。

   “您回来了?”一个说。

  “车站。”说着,我解开领带,钻到双胞胎中间,闭上眼睛。困得要死。

  “很远的。看狗去了。”

  “大大的白色的狗。不过对狗倒不怎么喜欢。”

  我点燃支烟。两人保持沉默,直到我吸完。

  “伤心?”一个问。

  “睡吧。”另一个说。

  这既是“我”的故事,又是被称为“鼠”的那个人的故事。那个秋天,“我”们住在相距七百公里的两个地方。

  1973年9月,这部小说始于那里。那是入口。若有出口就好了,我想。倘没有,写文章便毫无意义。

  大概不至于有人对雷蒙德·莫洛尼这个名字有所记忆。

  其人存在过,并且死了,如此而已。关于他的生涯,任何人都不了解。了解也超不过之于深井底部豉母虫那个程度。

  不过,弹子球发展史上首台机是1934年由此人之手从高科技黄金云层间带给这个秽物多多的地面却是一个史实。那也是阿道夫·希特勒远隔大西洋这个巨大水洼把手搭在魏玛阶梯第一阶那年。

  可是,这位雷蒙德·莫洛尼其人的一生并非如赖特兄弟和贝尔那般涂满神话色彩。既无少年时代情调温馨的插曲,又没有戏剧性EUREKA①[①EUREKA: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想到黄金纯度测量方法时惊叫之语,“妙哉,正是它1”]。仅仅在为好事读者写的好事专门书的第一页留下了名字:1934年,弹子球首台机由雷蒙德·莫洛尼发明出来。连张照片都没有。肖像铜像自然更谈不上。

  也许你这样想:假如不存在莫洛尼,弹子球机的历史恐怕与现在的截然不同。甚至出现都不会出现。而这一来,我们对这个莫洛尼的不当评价岂不成了忘恩之举?可是,你若真有机会面对莫洛尼发明的首台弹子球机“巴里夫”,这一疑念笃定灰飞烟灭。因为个中没有任何足以激发我们想像力的要素。

  弹子球机同希特勒的步伐有一个共同点:双方都作为时代泡沫连同某种可疑性现于人世,比之存在本身,更是其进化速度使之获得了神话式的光环。进化的动力当然不外乎三个车轮,即高科技、资本投入以及人类的本源性欲望。

  人们以可怕的速度赋予这台原本同泥偶人大致无异的弹子球机以五花八门的能力。有人叫“发光!”有人喊“通电!”有人呼“安濮!”于是光照亮盘面,电用磁力弹击球体,蹼(flipper)的双管将球掷回。

  记分屏(score)将操作伎俩换算成十进法数值,警示灯对剧烈的摇晃做出反应。继而预定程序(sequence)这一形而上学式概念诞生了,奖分灯(bonuslight)、加球(extra)、重来(replay)等各种各样的学派从中产生出来。实际上弹子球机也在这一时期带上了某种巫术色彩。

  这就是关于弹子球的小说。

  弹子球研究专著《奖分》的序言中这样写道:

  除了换成数值的自尊心,从弹子球机中你几乎一无所得,而失去的却不可胜数。至少失去了时间——失去了足以建造所有历届总统铜像(当然是说如果你有意建造理查德·M·尼克松铜像的话)的铜板都换不来的宝贵时间。

  在你坐在弹子球机前持续消耗孤独的时间过程中,也许有人阅读普鲁斯特,抑或有人一边观看车内电影《勇敢跟踪》一边同女友沉浸在性爱抚的快感中。而他们很可能成为洞察时代的作家,或幸福美满的夫妻。

  然而弹子球机不会将你带去任何地方,唯独“重来”的指示灯闪亮而已。重来、重来、重来……甚至使人觉得弹子球游戏存在本身即是为了某种永恒性。  …l

  关于永恒性我们所知无多。但可以推测其投影。

  弹子球的目的不在于自我表现,而在于自我变革;不在于扩张自己,而在于缩小自己;不在于分析,而在于综合。

  假如你想表现自我和扩张自己,那么你恐怕将受到警示灯的无情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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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谁会赢?孩子也没什么不好,只不过错就错在嫁给了齐明鑫。 一句话没回,于弋就径直去了洗手间,洗了一把脸之后出来,看到郑可可还在那里木木地站着,心中烦闷,就找茬说道:“别没事就在家里扎堆,想折腾就出去,还嫌不够乱呢!” 高野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朝于弋大吼道:“滚一边去,你不回来这个家里干净着呢,这里最不该来的人就是你……” “我草!”于弋一听这话立刻就骂了出口,朝着高野指着说道:“滚!滚出去!这是我买的房,你不是嫌我么?自己找窝去!” 高野还要回骂,无奈郑可可在旁边反复劝慰着她。郑可可不会说什么,只是反复地说别吵,别吵,听得高野到了嘴边的话都咽了回去。 “好……”最后高野无所谓地耸耸肩,朝于弋说道:“我今天也出去一天,反正你回来了,我也没必要在家里住。” 说完,高野就帮郑可可拿着包,两个人一起走了出去,紧接着对面的门就响了。原来高野所说的出去不过是对门,于弋在心中咒骂着,这个女人一点儿眼力荐都没有,哪有老婆跑到别人家睡觉的道理。 于弋又去卧室衣柜里面拿了几件衣服,搭在肩上去了浴室。 洗了澡,于弋只穿了一条浅紫色的睡裤,就浑身水滴滴地走了出来。未干的水珠镶嵌在漂亮的肌肉线条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野性,放纵的美。 结果下一秒钟于弋就瞧见了门口的齐明鑫。 齐明鑫站在门口朝于弋看着,当于弋的目光和他的碰触到一起的时候,齐明鑫有些局促。 “额……”齐明鑫张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于弋微敛双目,立刻换成一副不正经的表情,一步一笑地朝着门口走着。走到门口之后用胳膊支着门框,用轻描淡写的语气朝齐明鑫问着:“怎么着?被老婆赶出来了?怎么在楼道里面待着?” 齐明鑫也是一脸随和的笑容朝于弋回答道:“是啊,她们两个现在关系相处得倒是挺好。今天晚上她们姐俩要睡在一起,我就只能搬出来了,我怕我住在家里高野会不习惯。” 于弋哼笑一声,英俊的面庞上带着讥讽的表情,“没事,高野根本不算女的,你尽管甩开膀子招待,她不会把你放在眼里的。” 齐明鑫客套地点点头,接着就没再说什么,顾自一个人坐在楼梯口,呆呆地瞧着外面。 回复收起回复举报|侵权举报有害信息举报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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