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市二道区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暨“共享芬芳共筑美好”全国助残日活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不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成果,满足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和生活质量。5月10日,在第31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长春市二道区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携手52家爱心企业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暨“共享芬芳共筑美好”全国助残日活动。
活动当天上午,百余位残疾朋友们、志愿者、爱心企业人士及媒体记者,共同参观伪满皇宫博物馆感受城市历史印记,参观过程中志愿者们身着统一灰蓝色军装全程一对一搀扶、背着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参观,成为了残疾人朋友的“腿”,用他们的无私力量为残疾人带去温暖。
为丰富残疾人朋友的精神文化需求,下午组织者为残疾人朋友们献上了一场精彩的文艺汇演。“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高亢悠扬的歌声响起,现场无数人跟着哼吟歌唱,沐雨老师的一曲《东方红》拉开了此次演出的序幕,三句半表演《感谢党》抒发了残疾人朋友对党的热爱和感激之情,歌曲《祝福祖国》引起观众阵阵掌声,现场更有多位残疾人朋友即兴上台歌唱和伴舞,二道区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党员与残疾朋友面对党旗,唱响红色赞歌,激情演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用歌声抒发对党的感恩之情和炽热的爱国情怀,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活动当天还为52家爱心捐赠企业颁发纪念牌匾,感谢他们的关注与支持,是他们的善举为本次助残日活动增光填彩,让残疾人朋友感受到社会爱心人士的关爱。
本次助残日活动旨在促进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丰富残障人士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弘扬助残美德、为广大残疾人传递热爱生活的正能量。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关爱残疾人、自强和助残典型,弘扬旋律,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
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关注与支持,渴望爱心浇灌与滋润。二道区残联将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秉承“高效、规范、精准”的服务宗旨让残疾朋友感受到政府、社会的关爱,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扶残助残路上,有你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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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墩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2、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民基本医疗保险。
3、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中小学校学生(包括中专、劳动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学校学生)、学龄前沁童和不满十八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城区内用人单位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指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户籍不在长春市城区的人员)以单位整体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人每月缴费标准为10元,其中用人单位缴纳8元,个人承担2元,按季度缴纳。
4、哪些居民可以享受到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一是城镇低保人员所缴费用由市财政承担50%,区财政承担50%;二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生活困难劳动模范所缴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50%,个人承担50%;三是持《残疾人%Q)的贫困残疾人所缴费用由市、区财政各补助40%;四是对有城镇户口且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所缴费用由财政补助100元;五是中小学校学生所缴费用由财政补助10元;六是对持桥就业优惠证》并签仃灵活就业协议的参保人员给予激费补贴。属于"4050"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给予缴费补贴;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年50元标准给予缴费补贴。此项补贴从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中支付。以上享受补贴的人群各项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具体标准就高不就低。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还可用本人个人帐户节余资金为其家庭成员缴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职工家属可给予缴费补助,补助的金额由职工单位确定。
5、什么是住院起付标准?
住院起付线标准是指参保居民住院时首先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按不同比例补偿。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起付标准为:省及省以上医疗机构(含省级专科医院)为900元;市级医疗机构(含市级专科医院)为600元;区级医疗机构(含厂矿、院校医院)为300元。
中小学校学生(包括中专、劳动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学校学生)的住院起付标准不论何级医疗机构均为100元。
6、什么是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总额,在此限额内统筹基金按照不同比例对参保居民进行补偿。
中小学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不满十八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其中患白血病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中小学校学生和学龄前沁童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其他参保居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7、参保患者住院费用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中小学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不满十八周岁的非在校城区居民的报销比例;
一是缴费标准低,每人每年缴费标准45元,财政补助10元,个人承担35元;二是起住院起付标准低,无论何级医疗机构都为100元;三是最高支付限额高,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其中患白血病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中小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四是报销比例高,报销比例最低65%,最高80%;五是增加了中小学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中小学校学生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属于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在100元(不含1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0%。
9、对参保患者住院期间的用药治疗范围等医疗服务项目有何具体规定?
参保患者住院期间的用药、诊疗及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要执行省里统一编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三个目录”所规定的支付范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予以支付。目前我市按照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中小学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不满十八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乙类药品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费的个人负担比例为10%,其他城镇居民为15%。
10、早参保有什么好处?
“晚参保晚受益”,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在2007年12月31日后参保的,在缴费满4个月才可享受统筹基金补偿待遇.
11、对连续缴费的参保居民有哪些优惠政策?
12、参保居民缴费中断了怎么办?
一是没有按时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的,从补足欠费次日起恢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三个月补足欠费的,按新参保居民缴费标准缴费,缴费满2个月才可享受补偿待遇;二是中断缴费超过一年以上的,在补足欠费满4个月后才可享受医疗补偿待遇;同时应补缴中断期间年限费用,未享受过住院补偿待遇的,最高补缴年限为三年,享受过住院补偿待遇的,须补足中断期间的全部医疗保险费.三是参保居民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属于享受补贴的人群,在补缴费用时,应享受的补贴由个人承担;四是居民参保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13、参保居民在就医时有哪些规定?
一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首诊住院和转院登记制度.参保人员按分级、定点医疗的原则,应首先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IC卡到市级以下(含市级和省肿瘤医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因病情需要转院的,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登记手续,没有办理转院登记手续的,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不予补偿.为了减轻肿瘤患者的负担,我市将省肿瘤医院列入了首诊医院范围.二是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医院治疗的,由定点的省级综合医院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出具转外手续,并经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补偿标准的50%予以补偿。未办理转外登记审批手续到外地医院治疗的不予补偿。三是急诊、抢救病人(仅限心梗、脑出血和休克)可以在就近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但应当由家属凭急诊住院证明及相关资料在5个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顺延)内到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备案.
14、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城区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领取并填写《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参保登记表》,并将填写完的《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参保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到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申请参保登记.
参保登记后,持缴费通知单,到就近的商业银行填写委托缴费协议书并缴纳医保费,一个参保家庭办理一个缴费存折,参保成员同时缴费,发生欠费时同时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初次参保的还需同时缴纳医疗保险卡工本费。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居民须持相关证明和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参保家庭在缴费一个月后,持缴费存折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医疗保险卡。
15、我市目前开通的有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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