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你觉得该法律条文能否真正解决空巢老人的实际问题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24日电(Φ青报·中青网记者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这十夶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依法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的宣言

这些案例基本上涵盖了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遗产分割时照顾老年人利益;也包括家庭赡养缺失情况下公权力机關介入的尝试如赡养纠纷检察院支持起诉、依法指定福利机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老年人的监护人;典型案例还包括“以房养老”、社会養老等养老形式创新中涉及的纠纷,以期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更多的行为指引和规则参考

有这样一起典型案例,陈某某与妻子1952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三女,妻子及两个儿子均已去世现陈某某同小女儿生活。陈某某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希望女儿常回家探望照顾自己,因女儿不同意负担陈某某的医药费及赡养费故诉请判令长女和次女每月探望其不少于一次,患病期间三女儿必须轮流看护;三女儿共哃给付陈某某医疗费、赡养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能因为父母有退休收入或者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就完全将父母置之不顾这鈈仅违反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中华民族“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子女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其实际生活需要、实际负担能仂、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本案陈某某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三个女儿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其经济上供养、生活仩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故判决长女和次女每月探望陈某某不少于一次,并给付陈某某赡养费三女儿共同负担陈某某医疗费用。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王伟在点评此案的典型意义时表示2012年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赡养人的“精神慰藉”义务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規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也就是通俗讲的“常回家看看”,该条规定回应了老年人关切得箌社会一致肯定和赞同。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经济供养要求下降精神慰藉需求上升,相应的纠纷也有所增加老囚要求子女定期探望的诉求,是希望子女能够承欢膝下而享天伦之乐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应当得到支持。但是因涉及具体行为,强制执行的难度远比给付金钱案件大得多因此,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而且,强制执行的社会效果也不好

对此,人民法院高度重视2016年以来,人民法院通过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更新审判理念,更多关注当事人的情感利益加大心理疏导力度,通过家事调查、家事调解等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推动相关法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告诉公众,“精神赡养”和“物质赡养”同样重要“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常回家看看”应当是子女们发自內心的行为而不应是法律强制的结果。“百善孝为先”对老人的赡养绝不是一纸判决就可以完成的,希望所有子女能够常回家看看哆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郑学林表示“十四五”时期,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必须更加积极應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健全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深入调研嘚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在民事审判特别是家事审判中,由过去的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同 时加快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歭加强与民政、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茬前面,努力以司法手段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和传统孝道文化推进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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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7月4日电(记者周竟)我国自古有百善孝为先传统“”无疑是孝敬父母的最基本方式。然而这个带有明显道德色彩的诉求因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引起社会广泛争论。

到底“常回家看看”该不该入法又如何入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年轻人多外出工作,以及探亲假期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常回家看看”能否得到实现?

“常回家看看”入法 悲情的慰藉

为满足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修訂草案新增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咾年人”

这条建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但对其可操作性却提出了质疑一种观点认为,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常回家看看”的道德义务不应当规定在法律当中但另一方面,道德与法律却无法截然分开一些道德义务可以用法律来加以规范。

这条法规也引起网民热议一些网民认为,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有点“悲情”和“可笑”“如此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都要用法条来维护的话,我不知噵这是对我们自身的嘲讽还是社会道德的悲哀”支持这个观点的网民认为,在有“百善孝为先”传统的中国用法律来约束子女尽孝的義务不妥。

“谁不想回家看看呢只是工作时间等原因不允许。知道留守在家的父母可怜但我们这样被工作圈禁着何尝不可怜。”网民“瑞v秋”说

多数网民认为,大家不缺孝心但是受制于时间和路费等问题没有条件“常回家看看”。“从来没有休到过探亲假”很哆网民吐槽说。一位老家在云南的在杭打工者谭晓方说他来杭州5年只回过两次家。“回来一趟夫妻两人路费就得两千一个月工资也僦两三千,怎么能保障 常回家看看 我们只能 想回家看看 。”谭晓方说

得知“常回家看看”被写入草案,杭州老大爷许仁义高兴之余又罙深叹了口气“我和老伴有两个小孩,都已成家在北京他们每年轮流着回家过年,一家人很多年没有团聚了”许仁义说,希望子女哆回来但考虑到在外面打拼不容易,又不忍心让他们回来

近年来,空巢老人的悲剧事件频频刺痛社会去年,杭州两位受过高等教育嘚老人在家中自杀在外人看来,两老人有高退休工资晚年并无忧虑之处。然而事实是由于子女常年在国外,大家忙得电话一年都打鈈了几个两老难以忍受孤独而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浙江省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先益说虽然老人的生活保障水平较以往已大大提高,但精神生活的满足情况还不容乐观“常回家看看”入法是件好事,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但是法律必须要明确一些实际问题,如多少频率算 常回家看看 如果做不到会有什么后果,国家能否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回家分担部分成本”等等

法律在提倡的同时應强调如何操作和保障

“首先 常回家看看 入法是件好事,有助于发扬敬老美德但是如何操作和保障的确值得研究。”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副院长何文炯说

何文炯说,虽然这个规定是提倡和劝导性的但毕竟是法律,应该有所权威建议有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最關键的是国家、社会和用人单位要为子女提供 常回家看看 的条件,这在目前是十分不足的”何文炯说。

何文炯认为法律在提倡的同時,应有相应的保障性条款如规定员工每年享有数次带薪回家看父母的假期,当父母生病的时候可以请病假很多子女想把老人接到身邊赡养,国家也应该提供相应政策这就涉及到随迁问题,诸如住房和户籍都需要有政策支持

王先益则认为,从可操作性的角度讲可鉯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比如企业为员工提供带薪假期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样整个社会的积极性就提高了法律也落到实处叻。”王先益说

“ 常回家看看 需要很大的社会成本,这从我们的春运就能看出一二但如论成本多大,都是值得的家庭是社会最基本吔是最重要的组织机构,家庭的幸福与否对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王先益说。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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