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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昆政发[2005]13号《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转外就医实行定点转院制度。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必须凭本市医院的昆山转院证明明(抢救除外)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后方可到指定外地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有关票据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报。 我市在转院方面市第一人囻医院、市中医院以及区镇公立医疗机构都可开具昆山转院证明明。转院制度的设立也符合新医改推行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汾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体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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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积分 23,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 积汾 新手上路, 积分 23,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 积分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网友您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昆山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户籍地发生急诊住院可凭户籍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会保障卡至昆山社保中心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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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员, 积分 299, 距离下一级还需 201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299, 距离下一级还需 201 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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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医院的门诊部门要求开立证明即可,
一般医院在你提供相关证明后会给你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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