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完老鼠的孩子,总感觉有眼睛老鼠盯着我看心里发毛,冒冷汗,

家是生命和爱的源泉,是家给每一个人凝结了甜蜜的亲情和无限的爱。父母对你的爱,哥姐对你的爱……让你沐浴在爱的阳光下,享受着亲情的呵护。甜甜的滋味似橙汗儿一样,让你的心美美的。

我拥有的是苦涩的新情,但同样映照了我的生命旅程。

我的亲情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我从小生活在不景气的家庭之中,经济上也十分拮据。父母为了自己而不辞辛劳,四处奔波。自己也经常埋怨:怎么会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然后就自暴自弃。然而亲人给我的那一缕阳光般的爱,让我在苦涩的生活中得到了“苦涩”亲情,滋润了我的幼小的心。

我的心并不苦涩。灰丝丝的心从此变得红润起来了。我要报答“苦涩”。感恩亲情,感恩父母,因为他们给了我“苦涩”的亲怀,熔化了我心中的苦涩。

一间泥墙屋;一溜黑瓦顶;一板青竹夹。下雨时还给我家的水桶自动抽水;地面凹凸不平似丘陵。我们一家人就居住在这样一个狭窄的泥屋中,挤出了苦苦的汗水、淌淌地流进我幼小的心里,但又是甜甜的,甜到了我的心灵深处……

是一毛钱,它使我在苦涩中朦胧地触到了如花蜜一样的甜味。一下子飘进了我心里,那时再也没有人与我抢它了――我的“苦涩”亲情。上学了,我家离小学很近,妈妈每天给我一毛钱买点菜吃。一天就这样子模模糊湖地过去了。我看见同学们手里都拿着两毛、三毛、五毛真羡慕!我也只能呆呆地望着望着……那五毛一张的钱可能要在我“最后的生命”中出现了。为什么妈妈只给我一毛钱呀?人家都比我多!我只有一个人呆在另一个角落。难道这就是亲情吗?难道这样的亲情还要感恩吗?爸爸就是这样爱我的吗?

很我多次回家后我都要问妈妈这到底是为什么?妈妈因我的而心而失去了自己的耐心。只好带着玩具,捎着伤痛说:“儿子,你听妈妈说,我们家穷,不比人家,你天天的一毛钱也很不容易呀!你知道我们这样挣一毛钱有多辛苦吗?你一天一天又一天的一毛钱,也是从我们生活里挤出来的呀!为了让你天天有一毛钱,我……”妈妈没有再说下去了,她的眼泪也流出来了。眼睛红润了。“呜,呜,呜……”我也哭了,喊着说“妈妈

”。一颗苦涩的泪水掉在我我的嘴唇上,我轻轻地用舌头舔了一下,甜甜地“苦涩”亲情,滋润了我的心。

“苦涩”亲情,难道就不被感恩吗?感谢父母给我的“苦涩”亲情中涌出的香甜。我要回报“苦涩”亲情,我要感恩父母,感恩挚爱。

“苦涩”亲情,是我的幸福的体验。我要一生拥有你,亲爱的爸、妈,谢谢您无数次地给我“苦涩”亲情。

我打小就没玩过玩具。玩具,那只是我心中的“海市蜃楼”我只有拿着一把砍柴刀一个人东挥西舞,当武器用,“咔嚓”一声,“哎哟!”我竟把自己的额头砍了,血哗哗地流着,我竟然不知道疼,傻傻地。妈妈看见后,一把把我抱起,直奔医院。妈妈的身体因劳累已经很瘦了,然而她是用尽力气把我把起,一边跑一边哭,还不停地说;“儿子,你忍住,我们到医院了,你没事的。”我紧紧贴着妈妈的心脏,听见“咚咚”地跳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然而泪水已经悄悄地打湿了妈妈的衣襟了。突然,一颗小小的苦苦的泪珠,直掉进我的心脏,增长了我的生命力,让我失色的心顿时红润了起来。我的血全部复原了。让我的心从新活了过来。香甜的“苦涩”亲情滋润到了我的每一个角落。

当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坐着睡着了。望着妈妈衰老又憔悴的面容,我的眼泪涌出来了。妈妈,我伟大的妈妈,给了我无尽的爱,即使它是“苦涩”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医药费不够。妈妈跑回去四处借钱,可再亲的人也不会借多少给我。因为我家穷,害怕还不了。妈妈又只好背着家中仅剩不多的粮食去卖了。发以为了早一点得到钱,就一下子背很多,为了我她迈着一步一步艰难的走着。汗水一滴滴堆集成了“海洋”。妈妈,是您拯救了我,是您给了我爱,是您给了我“苦涩”的亲情。

至今那刀印还深深地印在我的额头上,连接着我心的每寸,让它一生中永远伴随着我。

“苦涩”亲情。我要永远拥有你。母亲,我要回报您,我要用我感恩的心来拥抱您,我伟大的母亲。

“苦涩”亲情,是我的幸福的源泉。我要一世拥有你。

生命的价值到底在于什么?在于崇高、伟大?在于高尚、美丽?还是在于短暂与永恒?它就像一棵历经风霜的老树,尽管短暂,但是它的价值永存。

坐在三楼教室的座位上,侧目便能看见一棵快枯死的梧桐树。就这么剩下几条枝桠,还长着青青的叶子。看来,这棵伴我成长大的梧桐树已经离“大去之期不远矣!”生命,对于这棵梧桐树已行将就木,这使这我不禁掠过一丝悲凉。

好久没有去看它了。一日,我下意识地望了它一眼,猛然间,我发现在被裹满了白絮般霉菌的朽木下,萌发了一根小苗,上面还挂着两个鹌鹑蛋大小的小桐子。这使我莫名惊讶。莫名激动,觉得心里有一股东西直往上涌,热热的,涩涩的。终于,我被这顽强的生命力感动了。

莫不是它在向我们昭示着什么?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是裴多菲给我们留下的对生命价值的诠释。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叱?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也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的斗争。这是保尔?柯察金给我们留下的对生命的诠释。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大思想家、教育家孟子为我们留下的对生命的诠释。

生命,原来如此崇高瑕伟大、高尚与美丽、短暂与永恒。

是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死了的只是他的躯壳,而留下的,才是永恒的烙印――他的灵魂。像雷峰、焦裕禄、罗同;像孔繁森、任长霞,像海空卫士王伟。他们的生命曾是那样的短暂。在整个生命的历史长河中,只是沧海一栗,又像是灿烂星空下那划过长空的一颗流星。可是,他们都把那短暂的生命升华成一种不朽的民族精神、民族灵魂。让这种不朽的民族精神、民族灵魂永驻人间,成为永恒。

我终于明白了,生命是短暂的,灵魂是永恒的,只有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阴的价值,才是在真正的珍惜生命。

从窗口再望那棵梧桐树时,我结它肃然,而生敬畏。一粒种子落于地,萌芽出土,谁能说,这棵梧桐的生命即将行将就木了呢?

――短暂的生命,在它的脚下,延伸、延伸……直到永恒。

生命是盛开的花朵,绚丽多彩,灿烂芬芳。每个人都拥有生命,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也许有的人的人生更有价值,因为他

珍惜生命,他的人生有着很多光辉的事迹,而你的人生却是一片缈茫,生命将无法延续,有的人非常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他知道生命的来之不易。如果不是秋风将种子吹下茎杆,那种子不是要被酷寒所冻僵吗?是秋风,把种子介绍给根须,使它找取了延续生命的母体;是秋风,把种子藏进了厚实的泥土,使它有了一个萌生,春天的温床;是秋负,把果实领进了一个温暖的家,使它孕育了生命的胚胎;人的生命也是这样来之不易,难道不是吗?

生命是隽永的诗篇,清晰流畅,意味深长,生命富有了诗意,那么人生就有了歌颂的价值。可是生命的逝去,也要用时间来计算,时间,多么有意义的一个名词,它将让人们用心来倒计。生命也是。可是生命旅程,便有泥跋涉,却不是那么畅通无阻。如果你不珍惜生命,那么幸福将与你同在。如果没有了生命,人世间将没有生机。生命的价值无处不在。它让大自然生机蓬勃,风光无限;让世界充满了活力;让种子有了萌芽的理由。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它的长短,而在于它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敬仰、感谢生命。

生命是优美的乐曲,音律和谐,婉转悠扬。生命几次让我从睡梦中惊醒有时是悦耳的歌声;有时是害怕失去生命的心惊。有时是生命在梦里被搬倒。生命确实像音律一样和谐有旋律,因为生命一代一代地在繁衍,使地球上充满生命与和平,如果没有生命维持和平,一切将只是虚幻。生命旅程中的事情是有轻重缓急之分的,是可以由此排序的,人生有涯,生命必有极限,活着就是一个向着死亡的存在,铁闸似的死亡矗立在深邃的尽头,便使生命显出异样的美丽和时不我待的紧迫。因此我们必须把那些最重要的事情抓紧做守。这样生命的时间才不会空虚,这样才能在生命中抒写出优美充实的诗歌,颂出生命的色彩。

生命是奔腾的江河,汹涌澎湃,浩浩荡荡。生命在永进,一切都在发展,世间万物都在创新。有的人却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现在,把生命却当作玩笑。那么他是生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宝贵却又短暂的生命。人人都认为生命属于自己,其实生命本属于大自然,人与大自然是相互联系的。因此我们应保护大自然,保护大自然才能保护我们的生命。生命虽然为我们汹涌过,但也为我们失去过,江河也有干枯时……

生命的路漫长而多彩,它漫长,但很

难用尺子丈量。它多彩,但处处充满迷茫与坎坷。可它给我们的多于一切的幸福。我们应该感谢它,寻求它,生命的美丽展现在搏击风雨的翱翔中,展现在乘风破浪的前行中,它永驻在生活中,是它给了我们一切。同学们,请以乐观的心态,坚定的信心来感悟生命的美丽吧!

在城市生活过久的人,常对离异的他乡有一份思念;在平淡而幽美的故乡生活过久的人,常对外面的精彩的世界有一种渴望。于是,我常希望自己能拥有一双飞翔的翅膀。

趁着国庆闲暇,去看看有我童年痕迹的故乡。背着沉甸甸的行囊,带着已经疲惫的心,我告诉自己:回家!

踏上回家的路途的莘莘学子,都和我一样,有着同样的冲动和期望。故乡的路虽已不熟悉,然其野草满径,却给我带来一种久违的亲切感。她的空气里弥漫着醉人的荒香,突然间,我感到那样的寂寞,在这纷繁的世界里,我们来去匆匆,却不会无影无踪。我曾用音符去编织她,用语言去描摹她,用爱心去抚摸她。

我爬上了平顶,就在这一刹那间,我才发现原来我的故乡那样美。成熟的累累果实,时而往下掉;一片片劲拔的松柏四季长青;一丛丛盖过膝盖的茅草在清风中摇曳生姿;还有那铺满弯曲的小道的枯黄落叶,为这个归来的游子增添了迎客的气氛。蓦然回首,都只留在我踏过的痕迹……欢天喜地的小生灵也在为我祝贺,它们为什么还未飞到南方去?难道它们迷失了方向?难道它们未尝遍果实的滋味?还是被这宁静的环境所打动呢?也许是因为它们的热情,让我听到久违的乡音;也许是因为它们的存在,让我看到绵绵不断的山中隐约若现的房屋,崎岖的山路,再加上蔚蓝的天空,那是一幅最美好的山水之画,和谐而自然……

抬头望到的不是四角天空,而是高深无际像是包藏一切的天宇,源源不断地流向远方,我本来可以自然而然地走到她的面前,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刻意寻找她。

难以用语言来表达感觉,没有开始,更没有结束,那是一种没有来由的触动,既可以让人喜极而泣,亦可以让人欲哭无泪。如果它能发出声音,那声音一定是微弱而固执的;如果它能行走,那步履一定是蹒跚而执着的。可是它无声无息,短暂的刺痛,还未看

见伤口,就被故乡的声音和风景抚平。

几年不见,故乡的人已走得差不多了。尘封的窗户,却打开我遥远的记忆。我曾站在这扇窗下,梦想着外面的世界;我曾在这窗下,细数着人生的苦乐。空荡荡的屋内荡着开门的声音,在萧萧的秋风中徘徊,略带一丝惆怅。推门而入,灰尘扑面而来,眼前朦朦胧胧,仿佛是如烟的往事在眼腾腾又要暮暮重演……是在寻找未来的归宿,还是在给我更高的启迪,说不出的言语,表达不出的感情。

环境恶劣的加剧,唯有故乡才能给予答案,它用清澈的水净化我的心灵,保留它独有的气质与朴素,静谧的林子无不使我迷醉神往。尽管每个人都开始闯荡,不久的将来,这儿也许将成为名胜。

克雷洛夫的《橡树下的猪》里描述了这样一则故事:野猪整天在橡树下吃着橡实,吃饱了就睡,睁开眼又觉得无聊,便挖掘起橡树来。因而受到了树上老乌鸦的批评。野猪却毫无愧色地答道:“让它枯死好了,对我又无影响。如果它永远没了,我也绝不惋惜,我要的是橡实。”“忘恩负义的蠢货!”橡树严肃的训斥道:“如果你抬起你的丑恶的嘴脸往上瞧,你就会明白,这些喂饱你的橡实是从我身上长出来的,难道你想被饿死吗?”橡树的话真的是意味深长,耐人寻味呀!

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否与野猪和橡树的关系类似呢?我们对待自然是否与野猪对待橡树相同呢?橡树对野猪说的话又是否是自然想对我们所说的呢?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是自然之子,自然是人类的母亲。母亲会给她的女子无私的爱,无私的奉献,无私的关怀。

母亲教育我们,培养我们,让我们成为栋梁之才。成熟的麦子低档垂着头,那是教我们谦逊;一群蚂蚁能抬走大骨头,那是教我们团结;温柔的水滴穿岩石,那是教我们坚韧;岩石下的小草教我们坚强;山顶上的松树教我们拼搏风雨……

母亲无时无刻不在充实我们的生活,净化我们的灵魂,陶冶我们的情操。鸟儿送给我们美妙动听的音乐;争先恐后的百花带给我们美丽和芳香;翩翩起舞的蝴蝶献给我们动人的舞蹈,春雨为我们注入活力……

母亲养育了我们,我们就应该孝顺母亲。那就应该积极的爱护自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让自己的母亲伤痕累累,痛苦不堪,为

了自己的私利,我们做了“野猪”。

曾经被人们称为“地球之肺”的亚马逊,她拥有最宝贵的热带雨林资源,是动植物生息繁衍的理想场所。而如今,这片大地母亲的肺叶正遭受着灾难。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使得每年有近200万到300万公顷的森林从地球上消失。毁林开荒正在一点点吞食着亚马逊的热带雨林,母亲的肺叶已是千疮百孔。不仅如此,东南亚、菲律宾、泰国、中国的西双版纳等地方的热带雨林岌岌可危。

森林是自然母亲的核心。森林被破坏,自然界也就被伤害,那么我们会好过吗?

以前,水是从海洋出发最后回到海洋,只是一次次轻松愉快的施行。而现在它却沦为了苦难的往返搬运不自的奴隶。它施行的胜地正在不断的消失,它觉得很累,想休息了。替代它的是一位不很友好的朋友“旱”。它的到来给本已是终年炎热的非洲地区的同胞增添了新的挑战。致使非洲50个国家中有80%不能满足其基本生存需要。可见,我们的母亲衰弱的程度。

培根说过:“自然,你要驾驭它,先得服从它。我们向自然索取高额的回报,那么从现在起,我们就应该用感恩的双手,回报自然。当母亲光彩照人的时候,人类――自然之子才会风度翩翩,春风得意。

一片美丽的枫叶,经过鸟语花香的春天会萌发新芽;经过骄阳似火的夏天会绿意盎然;到了硕果累累的秋天会由红而衰;到了寒风呼啸的冬天会随风凋落。

生命又何尝不同枫时一样呢?人的一生就像一个开口向下的二次函数图象式的抛物线。从你呱呱坠地那一刻起,你拥有了生命,属于你自己的生命;经过几十个春秋易节,你的生命和精力都旺盛至极,此后,你的生命便开始了它的衰老旅程;或许到了花甲、不惑、古稀之年的进修,你的生命早已结束了短暂的人生之旅,化为轻烟,随云而逝了。

生命似枫叶。生命之旅由我描绘,命运之路由我把握。在人生路上,只有不断的努力,不断地向前,为自己的梦而努力,为自己的梦而前进。心无旁骛,不被人生路上形形色色的假象所迷惑,停止脚步,漫视四方,误了你那仅有一次的生命之旅。既然来到了世界,就应该享受、经历尘世间所特有的东西――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也许有人希望自己的人生走

得平坦、过的自然,多一点平坦,少一点坎坷,然而,如果真是那样,那么你的人生或许就称不上是一个健全的、完整的人生了。反而,所谓的“坎坷”、“障碍”更能使一个人成长、懂得珍惜和苦涩,正如“世上无难事,只要有攀登”、“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也正如枫叶,它只有在自己的一生中不断拼搏、不断努力,吸取养分,才能在优胜劣汰的环境中立足,才能成为群群枫林之中最闪帝的一棵,最闪亮的一片。

感谢生命,才能感恩的活着。有了生命,才会有血浓于水的亲情;才会有坚定可鉴的友情;才会有成功的喜悦和失败的苦楚,感谢生命才能更好的活着,只有对未来充满了好奇、憧憬和向往,才会真正的体会到生命的价值,生活的意义,你会发现:每每成功,未秘是福;连连失败未必是祸。而你会有这一切的体验,都源于――你的生命。也正如枫叶一样,有了生命,才有了一次让自己的美丽展示给世界的机会!

“枫叶只有红透了,才是最美的!”生命也如同枫叶般,只有“最成熟的季节,才是最美好的人生!”而要等到最成熟的季节,终归还是有发芽的那一刻,只有拥有了生命,才会有以后的失去与获得,失败与成功,泪水与欢笑。

生命似枫叶,枫叶如生命――感谢生命,更该感恩地活着!

站在世界的边缘,望着那广阔无垠的大地,我呼吸着夹杂着泥土气息的空气,清风拂柳,我露出了欣喜的脸庞。我悄悄地来到这个世界,但没有人能发觉我轻微的脚步声已经向他们走来。我清楚地知道生命即将在这个世界上诞生,大地啊!你可曾知道,你又将孕育着一个生命的形成,即将降临到孩子们的身边。重获光明,得到新生。

这一天终于来了。在一个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季节里,我又带着希望来到了人间,也为人们带来了另一份希望。在空中飞翔着,梦寐着。突然轻飘飘的身子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奔落在了一个农夫的家里,我太高兴了。啊!我新生了,我又获得希望了,我这才发现,被新的希望和重获的幸福包围着的感觉真好。在这高兴的同时,我以前的记忆全消失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我相信,这大概就是一个新生命的开始吧!

在那鸟语花香、阳光明媚的季节里,我睡在摇篮里,感受着清风的和谐,倾听

妈妈唱着动听的摇篮曲,贪婪地闻着那大自然带来的淡淡的清香,是多么的甜蜜,多么的动人。我在这里过着幸福的生活,妈妈每天都要用乳汗哺我,在妈妈的呵护下一天天的长大。从我懂事的那一刻起,我才发现母亲身上的重担有多么重,在她的脸上已看不出年轻时的笑容,他们为了我们的生活拼命地劳动、奔波,辛苦耕耘着这颗未发芽的“种子”。为让我得到幸福,她经常是早出晚归,我多么想为您们分担什么,但你们总是拒绝我的参与,让我静静的呆着,女儿知道这是你们给我的另一份关心与爱护。你们为了一家人的幸福,是在用你们的一生的心血雕刻着一块璞玉,使她变得更加的完美。

我要在这里祝福你们,亲爱的爸爸妈妈,在下一个属于你们的节日里,我会向你们表达我对你们的祝福。在那一天,你们将会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那就是我们一家人的“希望”。你们辛苦耕耘的“种子”已经发芽。我要让你们知道,女儿的心永远属于父母,女儿的成功也属于父母付出的心血。

亲爱的爸爸发妈妈,你们是我心中的骄傲,我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笑容一定会重新回到你们的脸上,相信吧!女儿一定能行的,请你们为我加油吧!

此刻,我就这样静静地坐在星月照耀的河岸,独自享受这份静穆悠远的心境,与那些花朵树叶和岩石一起呼吸夜的芬芳。脚下柔情似睡的清声和远处轻轻泊在星月间的浆橹,构成一幅动静相谐的画面。正如美丽或苦难将岁月装扮,令人颤栗地愉悦。

我知道,这是体验得到的。

我也知道人的一生,会有许许多多的体验,深入骨髓,令人难以忘怀。

记得小时候,学校后面有一座矮矮的石天桥,一个夏天的晚上,几个同学来了兴致,便在石孔中过夜。那时我们看着夜幕下落,谛听蛙声四起,虽然想不出山外世界的模样,却可以反复着老师才教会的歌,可以一次次设想未来。那时候,我们不知道什么叫体验,回想起河水静谧的流着,我知道岁月也是这样淌过。我体验到遗憾。

正如花朵、清露、星辰,即使遗憾、苦难和缺失,体验亦美丽绽放,我们也一样热爱生命,因为有遗憾,我们才追求完美;因为有苦难,我们才珍惜看华;因为缺失,我们才有所牵挂。面对烟雨落花

的美丽的春,面对热烈的绿叶纷披的夏,面对果实累累的宁静的秋;面对雪花飘落的纯挣的冬。我们怀着一种感激,无言地体验那种超越平凡与生死的无极之境。

在我们的青春岁月中,体验呈现出如此深刻而丰富的姿容,牵动心澎。为追求人生的深刻我们体验磨难。为寻求完美的答案,我们体验孤独和误会,为爱,为希望,我们体验历尽苦难而甘之如饴,是体验将我们的生命演绎得如此跌宕有致、丰富多采。

体验只属于敏感和善良的心灵,它因静而存在,无论平凡还是超卓,无论坦途或者坎坷,体验有如月光、花香以及清新的空气,悄无声息地浸染、弥漫在人生的旅途中,坐在布满涛声的河岸,静静体验,忆想着一些事和人,我感到世界离我很近,仿佛伸手可及,我深深眷恋这种生活,她让我情痴迷,也让我心宁静。

生活是什么?答案是丰富多采的。即使是最伟大的哲人们回答也没有标准答案。理解也各不相同。或认为生活就是人生的经历,是心灵之旅,成长之路。

他两岁的进修,“小分队”来收罚款了,家里根本就没有那么我的钱能交出来,于是他们扬言要“抄家”。没办法,妈妈只好到亲戚家里去借,望着妈妈远去的背影,他心里有些害怕;不,不只害怕,在他心中还有另一种感觉。很不是滋味。只是他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确切地说,他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可是那种感觉一直存留在他的心中,无法磨灭。他想跑出来跟在妈妈身边,但大人们交待他千万不能出来,也不能发出声音,否则他会被那些“坏人”拉走“卖掉”。其实,他也不敢出来,他已经被吓坏了,他只能静静地在角落里等待妈妈拿着钱归来。与此同时,妈妈很辛苦地走遍了亲戚家,终于把钱凑够了。她累坏了,但她没有停下脚步休息一会儿。因为他知道家里还有两个儿子在等待她回去。哦,原来他是超生的。那些“坏人”拿到钱就离开了。但他心中却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爸爸妈妈要外出打工了,为了他和哥哥的生活,另外――他们应该上学了。在父母走的那天,他又哭又闹。死死地拉住妈妈衣服,不让妈妈走。奶奶用竹条把他打了加去。哥哥比他懂事多了,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也许是他根本没有注意哥哥的原因吧!

哥哥来安慰他,于是他不哭了。他们开始跟着奶奶生活。

父母打工回来了,其他堂兄弟都前去“热烈欢迎”。因为有糖吃。而他却和哥哥一起躲得远远的,就好像是面对陌生人一样。的确,是陌生了许多,因为父母外出打工,许多年才回家这么一次。后来,还是父母过来拉着他们回家的,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应该叫一声“爸”或叫一声“妈妈”给父母以心灵的安慰。他们哪里懂得父母的心酸啊!毕竟,他们还是孩子。

泉中盖了新房。自然地,又欠下了一大笔债务。为了还俩,更为了他和哥哥读书,爸爸、妈妈又必须出去打工。这一次,他和哥哥是被安置在了外公外婆家中。他很调皮,总是不做作业,于是他就逃课,甚至晚上都不回家。教育了很多次,都没有改。为了他,外公外婆操碎了心。最后决定把他送回家中,由奶油抚养。哥哥呢?一直都表现很好,成绩也不错,所以继续留在外公家。

她长大了,该上初中了。只是,他还是老样子――经常逃课。其实他逃课的原因很简单――没有做作业。怕受到处罚。家里人拿他没有办法。最后,他辍学了,不是被开除的,而是他自己作的决定。因为他知道,如果他再继续读下去,对于大家都没有好处。初一,他就只学了半学期,父母怕他跟别人学坏了,就把他叫到他们那里去了。

也在外面的时候,父母不仅没有对他冷淡或是让他干活,而对他很好。他通过在外面的生活,也了解了现实的残酷。与他想象中的差得很远。他感受到了知识的重要。他于是想回家了,回去读书,父母自然也是同意的。不过有个条件,主要是为了磨炼他的意志,以免他回家后“老毛病”再犯。那就是――在回家之前,必须每天坚持写一篇作文,他答应了,并且如期地完成了。

他真的回来了,并且又开始上学了。的确,他没有再逃一节课。巧合的是,他的语文老师居然是他小学六年级时的班主任。他的变化,也改变了他以前在老师心中的形象。父母也没有再为他的调皮而操心。当然,他没有忘记自己回来的目的――考上一所好的高中。在他回来之前,哥哥就生入了城里一所省重点高中。哥哥仅比他大一岁半。如今就比他高三个年级。那次国庆放假,哥哥带他到他的学校去参观了一下。他就迷上了那所高中

学校。回家之后,他比以前更努力了,一定要考上哥哥所在的学校!――他暗暗告诉自己,为了父母的期望,也为了自己的理想。

到初二时,他被学校列入“快班”。这对他来说是个极大的鼓舞。刚开始时,他非常的努力,所以第一学期期中测试,他取得了学校年级27名,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好的名次。但他知道,还要继续努力。

三年的时光是漫长的,他的意志被时间无情的磨灭了。唯剩下了他残留下来的“躯壳”。他沉沦了,成绩也随之下降。到初三时,学校又要分班,他觉得自会被踢出来。不料,他竟意外地留在“选拔”出来的50人之中,不过排名已属倒数了。他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沮丧。总之,也是无法进入学习状态,在初三的一年中,他曾有这许多奇怪的想法。他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他想离开这个被老师们看中的班。班主任没有同意,因为老师还对他抱有希望,父母也期望着他考上高中。同时,哥哥也面临高考,他们都是父母关注的重心。然而他却让所有人失望了。中考之前,他还大言不惭地说大不了出去打工;然而中考之后,他却有种强烈的读书欲望――哪怕是一所普通高中。哥哥考上大学了,却不愿意去,因为是三本,所以他要复习。

他没有出出打工,而是上了一所普通高中,这也使他很高兴。因为,他知道打工之咱的艰辛――他怕吃苦。或者他希望能够上高中的原因是把它当作了一个不需吃苦的“避风港”吧!

他开始上课了,很快地熟悉了这样的学校。可是开学许久了,他还没有进入学习状态,一味地沉迷于玩耍。在刚开学的一段时间里,他花了很多钱,以至于受到父母的质问。然而他答不出那些钱是怎么花的。母亲非常气愤,在气愤之余母亲说出了“你不要读书了”的话。当时他就哭了,哭得很伤心,他全身都哭泣麻了,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大男生来说,让他哭就不易了,何况是哭得那么历害。而且是在电话中,他是真的哭了,连他自己都不明白这到底是作发回事。

当然,母亲是说的气话,不会当真。所以,他留在学校读书。他愿意出去,因为他在学校找到了一份他喜欢的“工作”――他加入了校园广播站,成为了一名播音员。对此,他很认真,也很负责。这应该是也人生中

今天是父亲的生日。父母亲今年都40岁了,他们却还在外打工。他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送去了自己的一份祝福。他们实在是太累了,他帮不上什么忙,只能通过电话中的一些话语给父母以心灵的慰藉,送去一份祝福,祝福他们身体健康。

那是在他辍学期间,他到亲戚家里去玩了几天,可是却是一个不幸的开始――就在他回到家也许不到十分钟的时候,那个亲戚就尾随而来。她说家里的一百元钱不见面了,“怀疑”是他“拿”了她的钱。因为只有他一个外人到她家里,而且住了许久,会比较“熟悉环境”。于是,家里人纷纷前来质问:你说吧,把钱交出来,我就给你十块钱;你快交出来,否则把你爸妈叫回来教训你;哎,他真是无药或救……他委屈极了,他觉得自己被一片阴森森的黑暗包围,随时都有可能被吞噬。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怖,一阵阵地的寒战――他的心好冷。他无助地望着大家,没有一个人能知道他的心。他是真的没有拿那一百元钱啊!他对生活充满了悲伤。于是,他趁着家里无人的时候找到了奶奶放在角落里的老鼠药――他没有勇气吞下去。因为他知道――即使他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他死的原因。或者会用一个大家更理解的原因――他太调皮了,把老鼠药用来吃着玩;或者因为心虚,“畏罪自杀”;或者因为他知道吃下去会很痛苦,他怕受苦。世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东西他还没有享受过,他不甘心,后来事情查清楚了,那钱是被那个亲戚的丈夫带走了,真相大白。然而没有一个人知道只差一点就做了的事,幸好他没有……

初二年级春节的时候,他得了一场大病,连路都无法走。最后还是由哥哥搀扶着他到了医院,而且一直陪在他身边。医生给也检查了情况后,说要输液。于是,连续二天,每天四五个小时都在输液。他从小身体就不好。又由于天气太冷,所以医生在给他输液时,总是扎不准血管,医生说他的血管不明显。住院期间,哥哥精心地照顾倔。哥哥给他削苹果,一片一片地切下来喂给倔吃,吃饭的进修,也是哥哥给他端来一口一口地喂到他的嘴里。因为他部是躺在病床上。他看着哥哥为了自己一直没有睡好过,也逐渐憔悴起来。他从心里感激哥哥,他多么希望自己能早些好起来呀!三天住院时间过

去了,他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只是体质很虚弱,也是哥哥扶着他回家的,他想对哥哥说志:“谢谢!”

他和同学一起到河边玩,他们下河游泳叫他也下去,但是他不会游泳,他说水秀浅,不会被淹着,他就下去了,可是在水里还没走几步,他就开始往下沉。他慌了,在水里胡抓乱打,脚也拼命地蹬。可是――他不会游泳。当时的他只有一个想法――我不能被淹死:同学们过来了,他就死死地抓住不放。他被拖到岸边的时候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他也终于知道自己对生命的重视和对生活的渴望!

有人说,世界本没有路,只因为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人说,世界本有路,只因为走的少了,也便没有了路。我不想探讨路的有无,但生活之路,人生之路,还要继续走下去。我热爱出名,更感恩生活!

手里握着一颗石子,就突然想到:它可心耸立于珠穆朗玛峰的山顶,躺卧于绵绵流水的水底;可以置身于地球以外的其它星球;它可以……

它可以是色彩斑阑的无价之宝之石,可以是博物馆举目皆知的岩石标本,可以是经历风吹雨打又能重见天日的石子,可以是……

改变不了的事实,它是石子,它只是一颗石子,一颗在我手心的石子。

“遥望天河,目穷千里”现实与理想、梦想,总会有一些差距。有时现实是一把匕首,会深深的刺痛梦想,有时它会是一颗 沙泥阻碍你的视野,有时现实会是一根枯萎而将进黄昏的菊花。经过180°的转弯,理想的“优化质”也会递减。谁都知道上坡的路是越走越难,而下坡会一跃而下。有时生活会欺骗你,正是如此,我们更应该面对它,给自己勇气与信心。

其实,现实的生活教会你、磨练你。让你知道怎样去活才有意义。让你感到生命的伟大,崇敬生命,敬畏生命,生命只是一次而在有限的生命中应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路漫漫其修远兮”在一个树叉中徘徊。前进与退缩就在一个瞬间。要私存现眼里的会是美丽的烟花,要么会是无数的感叹号。不是句号。此刻的梦想会是一艘探险的船去,需要的是冒险和勇气、信心,用一次次的经验写满厚厚的书页,变成一个历史的回顾,展现自己为梦想而放出的光彩。

梦想是一枝玫瑰,现实中的挫折就好

比玫瑰上的刺。我们可心藐视挫折,但不可轻视挫折,更多时候是一份勇气与信心。挫折会在我们行走时施展他的魔术来麻痹我们的头脑,我们失去理智,有勇者,就会反抗,与它斗争,而消沉者,给自己勇气与信心,让每一个足印就留在地球的表面。很简单,克服挫折只需要的是时间与信心。地些所谓三头六臂的挫折只不过是勇者的手下败将而已。所以我们应更有信心,克服困难、挫折。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当你成了挫折、困难的主人时,挫折、困难就成了你的仆人。

过充实的每一天,做自己的主人,给足够的信心,傲视无名小鬼的困难,抛开一切的障碍物,让信心无所不在,无所在存。

理想、梦想会给你一个答复的。

1、孩子:爸爸“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什么意思?

父亲:给你当一天的老师,就可以当一辈子的父亲了。

孩子:知道了。可教我们的是女老师。

父亲:太好了,你可以把她当作妈妈了。

2、学生:老师,“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什么意思?

老师:三个人在一起走路,必定有一个是你的老师。

学生:我们一家三个人,爸爸、妈妈和我一起生活,谁可以当我的老师呢?

老师:让我想一想……当然,是你的奶奶呀!

3、孩子:老理由,我妈妈经常说:顾客是上帝。假设你是售货员时,一定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才能……

老师:你妈妈是干什么的?

老师:嗯,不错,不过,现在以人为本,凡是接受服务的人都可以算上帝……

学生:那我们在你面前也算上帝罗。

学生:那太好了,那我怎么称呼你呢?

4、经理召集各科室人员开会,人员到齐后说:今天我们主要讨论年终奖金的发放问题,根据目前情况,奖金略有……他突然抬头,见还有人进进出出,说道:“财务部该来的和不该来的请点一下。“……结果只剩下经理和财务部长两人,四目相对,经理大发雷庭:“由于企业不景气,年终金全部取消。”

5、学生:老师,我终于知道了苏东坡的情人是谁了。

老师:你是怎么知道的?

学生:他在水调歌头里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

婵娟,你看看,你身在千里外,还念念不忘“婵娟”呢。

老师:你怎么能这样理解呢?这里的“婵娟”是指月光……

学生:老师,我知道,月亮里有个嫦娥。

老师:有又能怎样,专心读你的书去。

学生:我想问一下,东坡对婵娟如此深情会终成着属吗?

老师:不能!绝对不能!

老师: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

6、一个警察奋不顾身追小偷,渐渐追上,小偷回头拼命地喊:“姐:……,姐夫,我…… 我……是你……小……小叔子!你还……还……追啥?”警察大声吼道:“皮……皮夹……掉……掉了,我……我……必须……给……给……给你!”小偷马上停下来,警察一个箭眇跨上去,一后递钱包,一后搭上手铐“这个人赃俱获了。”

7、学生:“君子日三省乎已,”既然是君子,何必会这样呢?

老师:君子在一天之内三次反省自己,才能不断修正错误,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成为真正的君子。

学生:这也太复杂了,为什么不三天一省呢?

8、一天,老理到教室上课,一片狼籍,自方自语道:“一室不扫,何惟扫天下”一个学生答道:“老师,什么意思?”老师回答题:“小事不做,怎能做大事。”学生答道:“老师,一个人只顾做小事,那有时间做大事呢?”

9、某校长见一位老师上课玩弄手机,便把他叫出来,大声斥道:“上课玩手机是要扣钱的?”老师说:“我看还有多少时间下课。”校长说:“电铃一响,你就下课了,难道这点常识还需要我告诉你吗?”老师答道:“对不起,尊敬的校长先生,今天停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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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冬天的到来,雪封住了通往西特拉维诺的所有道路,德拉科普的“讨伐军”迟迟不见踪影,同样的,我们的给养也到了最困难的时候,而更槽糕的是圣王的身体极度衰退,在圣城留下的伤终于发作了。

“正统王国军还真是倒楣呀。”玛古拉晃动着已经干涸的酒瓶,叹气道。

“哎――多灾多难,有着那些饭桶贵族,能撑到现在都是奇迹了。”放肆发言的除了我们的兰碧斯将军还无作第二人想,四周一下寂静下来,在破旧酒馆中的数人纷纷站起了身子,溜了出去。

“兰碧斯将军,虽然……但是还是请你注意言行。”我扫视了下四周,不得不对这个抱着酒瓶胡言乱语的上司提醒了一句。

“怕什么?那些没种的贵族,哼,要不是看在王的面子上,早把他们扔进大草原喂狼去了。”挥了下手,兰碧斯又喝了一口,此时在外面已经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身影来。

“瓦――瓦伦西尔将军!”看清来人,除了兰碧斯,所有人不自禁的站了起来,对于有着王国军最高勇将之名的瓦伦西尔将军。

“喝喝喝!”一把夺过兰碧斯手中酒瓶扔在地上,清脆的破碎声敲击到每个人的心灵,“王想见你最后一面。”

“什么?!”刚才还醉眼的兰碧斯跳了起来,揪住了瓦伦西尔的衣领,“王怎么了?”

瓦伦西尔别过了头,隐隐看见他的眼眶中含着一丝晶莹,“王快不行了,他想交代最后几句话……”

还没等他说完,兰碧斯将军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外面的街市中。

王历一三五三年一月八日

圣亚鲁法西尔王国圣王――德寇斯二十三世薨,在他死后,并没有留下让正统王国军凝聚的子嗣,由夏拉代议官为首的官僚群很快掌控了军团的大权,正统王国军以惊人的速度滑向了贵族私军的地方。

“王也死了呀。”遥望着远处的草原,兰碧斯叹了口气。

“将军……”我开了开口,没有再说下去。

“你知道吗?在我当盗贼的时候毫无目标,每天除了抢劫就是抢劫,但是我碰上了王,那时他还是王子,穿着雪白的盔甲一个人来挑战我,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失败,而且败的很惨,一直以为王会杀了我,可是他只和我说了一句话:‘你甘心一辈子当盗贼吗?’,王……”略带哽咽的声

音,抹着眼角的泪珠,兰碧斯将军居然哭了。

第一次看见兰碧斯将军悲伤的一刻,一直以为这个半老头子除了嘻嘻哈哈、打打仗外,永远没有悲哀,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常人。

奇怪的凝窒,两个人呆呆的站在城头,默默无语。

“大……大人,不……不好了,贵族军杀……杀死平民了。”士兵的惊叫划破了静寂。

我与兰碧斯将军同时变了脸色,原本一脸悲伤的兰碧斯将军的眼中就如同喷出火来,“这些败家子,就是这些家伙害死王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将军就越入了城内,飞速离去,我怔了半晌,忙与一干士兵觅踪而去。

一间小屋前分布着几具尸体,其中还有孩子。数名兰碧斯军士兵围着几个身着贵族军服的人,一副剑拔弩张的模样。

兰碧斯低头站在尸体前,一脸哀容,一只手搭在剑柄上,略略显出颤抖,他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今天的兰碧斯将军格外的反常。几个贵族士兵的脸上仍是蛮不在乎的模样,好像是杀了几条狗。

“谁下令可以杀害平民的?”从兰碧斯将军的口中吐出异常沉重的声音,一名贵族兵蔑道:“平民只是牲畜,居然敢违抗征粮,当然死路一条。”

一道剑光,说话的士兵喉口上突然多了一个血洞,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恐,仰天倒了下去。

“那你连牲畜也不如!”兰碧斯冷声道。

余下的贵族士兵在片刻震惊后,纷纷抽出了刀剑,几乎同时,我和兰碧斯军战士也取出了兵刃,双方顿时陷入了对峙的局面。片刻之后,双方的后援纷纷赶到,不多久,当第一声刀剑相撞之音迸发时,混乱的场面一下弥漫开来。

鲜血溅飞,一名贵族兵软软倒在我面前,我的脑中不禁有一丝空白,原本还是同伴,转眼间成了仇敌,造化真是弄人。

“小心,法普!”一声暴喊,我还没弄清,右手就传来一阵巨痛,一名贵族兵狞笑地再次挥起长剑,直直向我头上劈来。“嗖”的一声轻响,那名贵族兵的额上顿多出了一支箭翎,血在我面前四散。玛古拉持着盾护到了我的身边,速也不知何时出现了,弓上又搭上了一支箭。

“多谢了,速。”我转头对风族人道。

他向我点了下头,又射,另一名贵族兵哀号着倒了下去。

飘舞的银龙战旗出现在四周,斯杀的双方缓缓拉开战距,分成两个阵营。瓦伦西尔迈着重步出现在中央,跟在后面的是面无人色的贵族们。

“兰碧斯,为什么要这样?”瓦伦西尔眼中泛出一丝痛色。

“为了吾主,我可不想让他的国家,他的子民毁在这些败家子手上。”兰碧斯尖刻的道。

好半晌,瓦伦西尔仰天叹了口气,道:“你走吧,追寻你的真理,我身为贵族骑士,恕不能相陪,下次相见,或许就会在战场上了。”

兰碧斯点了一下头,挥挥手,兰碧斯军的士兵束甲缓退,在瓦伦西尔军和贵族军的默视下离开了西维亚城。

“西维亚一月内乱”是“正统王国军”遭受的最大打击,贵族军共有六十余人死亡,兰碧斯军阵亡士兵也高达五十人。王国军由此分裂成两个部分,其中一支由兰碧斯将军统领,离开了西维亚城,人数约为一千,这支部队后来被称为“流浪兵团”。

王历一三五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离开西维亚城已经几个星期了,我们一路向西,几乎横穿了整个西特拉维诺平原,若不是平原上满是麋鹿的踪迹,我想这儿的一千余人没有一个能看到雄伟的赫尔利山。

“这就是拦开魔陆的圣山赫尔利呀!”兰碧斯摸了摸鼻子,大声叹道,眼中闪出一种崇敬的色彩。

连绵数千里,被云雾环绕的山顶略显出庄严的圣白,传说中上神的住地确实有一种超然的感觉,我的心中不禁泛出这一感受。

玛古拉左右环视,吐了吐舌头,道:“我们居然到这么远的地方,这么大的山,在迷途森林可看不到。”

我笑了笑,转而向兰碧斯问道:“将军,我们为什么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来?从这儿到圣城足足有两个月的路程啊!”

“你以为我想到这儿避难吗?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以前我做盗贼的时候,这儿可是我的营地呀,好久没回来了,不知道那批宝藏还在不在。”兰碧斯的脸上略显得意。

“宝藏!?”玛古拉的精神顿时一振,捋着袖子,一副急像,“兰碧斯将军,在什么地方?我这就去挖!”

兰碧斯一扬马鞭,直指赫尔利的最高峰――拉穆斯登,“在那儿,上神的儿子,战神拉穆斯登的环抱里。”四周的人齐抽了一口凉气,高耸入云的拉穆斯登,这可是连鸟也飞不上

拉穆斯登海拔足有七千米,而兰碧斯将军的“宝藏”所在也在海拔五千米以上。更槽糕的是,面对我们的这一侧山势险要,倾斜度大多在六十度以上,几乎要趴在地上向上爬。

我拍了拍酸痛的腰部,抬头看了一下,光秃秃的山石夹着高地特有的苦艾草几望不到尽头,再远处就是一片迷雾。玛古拉在我身边狂喘着气,整个身子都趴在了地上。

相比或趴或躺的一干士兵,兰碧斯将军的精神就出奇的好了,远远的站在一块山石上,一手插在腰间,另一手则做着远眺的动作,护在了双眉之上。怎么看他也不像一个年近五十的人了。

“怎么了?才爬了五百多米,就全趴下了?”兰碧斯将军突然转过头来道。

我有气无力道:“将军,我们是人呀。都爬了五百多米了,能不累吗?”

“你们呀,连我这个半老头子都比不上了,真是丢脸,亏你们还是有战士称号的呢!”兰碧斯摸了摸鼻子,一脸讥讽。

玛古拉挥挥手,道:“兰碧斯将军,少取笑我们了,到底还有多少路呀?”

兰碧斯仰了一下头,大声道:“不远了,就在那云雾环绕的地方!”

“啊――”几乎所有人发出了惊叹,接着更加无力的伏在了地上……

在兰碧斯将军的种种“鼓舞”下,经过两天的跋涉,我们终于来到了他所说的“藏宝洞”。洞不大,沿着昏暗的甬道很快就来到了洞的深处,不大的洞里仅有几把灰暗无光彩的刀剑,一个破烂的卷轴放在几近腐朽的木架上,除此以外,一无所有。

几乎每个人都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仇视的眼光齐齐投视在一脸光彩的兰碧斯将军身上。兰碧斯将军犹如小孩般扑入了那堆破烂中,随手拿起了一把一身灰光的朴刀,双眼放光道:“你们知道吗?这可是圣亚尔司一代圣王的圣刀‘克鲁休斯’,是用陨铁铸成,历经一千余年,还保有当年的风采。”一刀挥出,顿时在石壁上显出一道深凹的痕迹。

看着挥舞着各类“七英雄”时期圣兵器的兰碧斯将军,我们一时无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却是宝物,我和玛古拉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的眼中都看见了无奈,我们的前途只能用灰暗无光来形容……

一阵寒风卷过,战旗顿时发出“哗哗”的巨响,似乎想随着这冬风展翼翱翔。

我哈了一口气,看着它在我面前凝成一团白雾,冉冉上升。透过这层迷糊的雾气,我望着远处,无际的原野颇显出一种梦幻的美感。

“法普,你可真清闲呀!”一声怪叫,不用回头,都知道那是玛古拉了。穿着一身训练服,他重重地坐到了我的旁边。

“怎么了?兰碧斯将军又在干什么了?”对于我们“敬爱”的指挥官,我真的有一点苦笑不得的感觉,从拉穆斯登搬下一堆“破铜烂铁”后,一连数天就待在主营帐中,听说连艾丽兹也陪着擦那些“上古神器”,夏亚大人在天之灵如果知道他的女儿在干这个,非跳下来不可。

玛古拉耸了一下肩,无奈道:“能干什么?除了擦兵器,就是研究那卷破轴,完全疯了,可怜的小艾丽兹,陪着这么个外公,哎……”玛古拉长叹了口气,原本最好说的他也一脸颓唐,居然失去了饶舌的兴趣。

我颇为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转而肃容道:“看样子,我这个参谋有必要去面会一下指挥官了!”

玛古拉瞪着一双迷惑的眼上下打量了我一下,脸上忍不住浮出一丝不相信的色彩,用带着怀疑的音调道:“你!?看样子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不过你最好有心理准备,现下的兰碧斯将军可不像一个年近五十的老头子呀!”

在玛古拉的目送下,我快步向营区行去。

现在的兰碧斯军营背靠着赫尔利,呈半圆形分布,周围用石块垒成一米高的简易护墙。将军的主帐则搭在圆心处,是用木架铺上麋鹿皮建成的,看上去异样简陋,有点像野蛮人的住所。

掀开入屋的皮帘,一股腐臭冲鼻而来,帐子中一片昏暗,仅有一盏油灯发出微弱的光芒。兰碧斯将军就靠在那盏油灯旁,手中捧着那卷卷轴,脸色苍白,但精神却异常的好,特别是那双眼睛,即便在昏暗的帐中也能看见从中发出的阵阵光芒。在营帐的一角,是一双闪着稚嫩色彩的眼睛,小艾丽兹怀抱着与她年龄不称的巨大兵器,缩在那儿。

我心中一阵难过,将艾丽兹交给她那疯疯癫癫的外公,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误,“我必须矫正它!”一个声音在我心中响起,我整了一下衣服,大步走到了兰碧斯将军的面前。

“将军,请您听一下属下的声音吧!”我大声道。

兰碧斯抬起头,摸摸鼻子道:“你说吧。”

在这儿已经待了一个多星期了,狩猎的部队都已经到三十里以外的地方才能捕获麋鹿,我们的粮食补给越来越困难。将军,你还要看这个卷轴到什么时候!?”

“法普,没必要如此激动,你知道吗?这可是上古遗物,只要能弄清楚里面的意思,我们就可以得到很大的助力。”

“将军,这卷轴,您三十年前没有看明白,难道现在就可以明白了吗?将军,请清醒一下吧!”

兰碧斯眨眨眼,突然大笑起来,道:“是呀,三十年没有看明白,法普,你可提醒了我呀,从今日起,这本卷轴就由你来研究。”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卷轴已经到了我的怀中,“法普参谋,一定要研究出来,否则军法处置!这是我的命令。”兰碧斯一脸严肃,沉声道。

我的大脑一片混乱,丝毫没有察觉将军已经带着艾丽兹离开了营帐。

“孩子,你的路还很漫长呀!”

“那你能告诉我,究竟我为什么而战?难道为了那些连牲畜也不如的贵族吗?还是为了给夏亚大人复仇。”

“不,我的孩子,仇恨使人失去判断,你的生命不是消耗在仇杀和屠戮中。这个世界已经发生改变,叛乱仅仅是一个不大的序章。记住!保护好自己,用自己的心去感受今后的道路。”

光影渐渐稀薄,我犹如飘荡在虚空,无尽的黑暗层层向我压来……

我勉强睁开了眼,帐子中一片昏暗,仅有油灯还发出少许的亮光,玛古拉推着我的手,一脸焦急。

“是玛古拉呀,这么晚还来这儿干什么?”我摸了摸额头,只感到一阵晕眩。

玛古拉睁大了眼,失声道:“晚!?现在已经日上三竿了!”言毕,“唰”的一声,掀开了厚厚的帘帐,一道刺眼的亮光顿时射了进来。

我大吃一惊,犹如被咬了一下般跳了起来,下意识的望向了摊在桌上的卷轴,整整十个时辰,这卷东西真有神秘的力量。

“兰碧斯将军下命令了!方向,北方的边镇―丹鲁,我们要有自己的城市了!”丝毫没有注意到我眼中的惊色,玛古拉的脸上满是兴奋,喉咙也响了几分。

“丹鲁?”我咀嚼了这个词,记忆中似乎有这个印象,“不会是特拉维诺人的自治城吧?”玛古拉脸上立时浮出有何不可的神色。我不禁吞咽了一下口水,这个

兰碧斯将军,简直疯了。特族人出了名的排外,特别是西特拉维诺人,丹鲁是他们的“首都”,想控制那儿,不知要流多少血了。

王历一三五三年二月十二日

兰碧斯军开始向西北边境的小镇丹鲁进发,那儿是王国的治外之地,有着比蛮族人更令人生畏的特拉维诺人。一连数日,我远远的避开了兰碧斯将军,感觉上多和他相处一日,自己的精神状况就更向疯狂滑进一步……

黑烟在天际冉冉升起,看见这个异象是出发五天以后。

“法普,你带一队人去看看!”兰碧斯挥了一下手,脸上显出了难得一见的严肃。

我忙拍马越出伫列,抽出弯刀大声喊道:“玛古拉,速,各带十个人跟我来!”率先冲了出去,直向黑烟处驰去。

黑烟处是一个特族人的小村子,一靠近它,马立时显出焦躁不安,不时竖起耳朵,大声的打着响鼻。我不得不下了马,会合了玛古拉他们,谨慎的向村里行去。

村中一片狼藉,到处是丢弃的食物,几间房子仍在燃烧,发出“劈劈”的声响。

“玛古拉,四处看一下。”我回头对一脸紧张的玛古拉道,他点了一下头,招了几名战士散入了村落中。

“速,你带几名弓箭手,把住出村的路口。”带着一丝忧虑,我下达了这个指示,速的眼中闪过惊异,还是服从了命令。望着几名弓箭手将箭矢插在地上,做出搭弦的动作,我的心中少许镇静。

一声D厉的惨叫划破空寂的村落,我大吃一惊,忙带着剩下的战士冲向发声处。在一间不大的草屋前,玛古拉瘫坐在地上,嘴巴大张,急速喘着气,一双眼睛透满了恐惧,直盯着半掩的屋门中。

顺着玛古拉的眼睛,我望向了屋中,身体一瞬间凝固了起来,几乎同时,四周响起了阵阵呕吐声。

血的屠场,不大的屋子中塞满了尸体,有青壮年,也有妇孺,死状之恐怖,就连我们这些战士也从来没有看见过。我的心中不禁响起一个声音:“这是人做的出来的吗?”

残酷的杀戮,这个特族人的村落显然已经全没了,当我们清理尸体时,兰碧斯将军的本队也来到了这儿。

“那个人是谁?”我指了一下在尸堆中翻找的大头男子,问玛古拉。

玛古拉摇摇头,道:“没见过。”

同样的迷惑出现在速的脸上,这个人

犹如鬼魅一般出现,以前甚至没有看见过,我的心中立时泛起一丝警觉,紧握了一下弯刀,忍着恶臭,缓缓向其靠近。

“奥古都斯,怎么样?”兰碧斯将军骑着马,远远的喊道,大头男子立刻扬起了头,露出一双惊人的巨眼,脸上闪着异样的笑意,从小小的嘴中发出尖利的声响:“兰碧斯,这可是大发现呀!”

我顿感到一阵寒意,除了兰碧斯外,似乎还有其他的古怪家伙。

“这些特族人死得可真痛苦,有几个是被外力活活撕裂的,这么大的力量,恐怕只有野兽能干的出来。”翻弄着尸体,奥古都斯慢条斯理的说道,语气出人的冷静,“还有这几个,更惨!心脏全被剜走了,对方的手法可真俐落,估计……”

我的胃一阵翻腾,再也听不下这个家伙的大论了,只好先行退了下去,场中唯一神情自若的,也就那家伙和兰碧斯将军了。

踏出满是血腥味的村落,我大力吸着清新的空气,天空还是那么湛蓝,但是在它的脚下,这个世界变得这么疯狂了。似乎从我自迷途森林中出来的那一刻,命运的转轮已经偏向了一个昏暗的方向。

“法普大人!”一个嫩稚的声音,我不禁愣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尚无人称呼我为“大人”。发声者是一个看上去仅有十三、四岁的少年,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战士服,一柄战士剑一直搭拉到地面上。

“我是见习战士德?亚尼,从今日开始,归属于大人的第一一三战斗中队!”少年挺着胸,声音异常洪亮的说道,脸上闪着兴奋的光芒。

“德?亚尼!?”我咀嚼着这个贵族名字,此时方想起几日前,有一队流亡战士加入了兰碧斯军,那个奥古都斯估计也是那一群人中的。可是第一一三中队全由原黄虎骑士团成员组成,是兰碧斯军的精锐战力,什么时候成了少年营了?

看着眼前这个少年,我不禁苦笑摇了一下头,战斗力的匮乏已经到了这种境界,兰碧斯将军似乎有点|不择食的感觉。“先当我的近卫吧!”我叹了一口气道。少年敲击了一下右胸,举了一个极其标准的军礼后,拖着他的长剑一路小跑的离开了我的视线。

“法普,举行中队长以上干部军议!”,玛古拉的声音从另一角响起,我深吸了一口气,反身向村落中行去……

兰碧斯军虽然还是战士团编制,但真正战力仅有一个

千人分团,偌大的会议场中就只有稀稀落落的十几人。兰碧斯也不知从哪儿弄了一张桌子,充当发言台放在了会场中央,而他本人早早就站在了上面。

“将军,把我们叫来干吗?这儿的恶臭我可受不了!”一名大队长高声道,四下一阵哄笑,也仅有兰碧斯军能让下官可以有如此自由的言论。

兰碧斯笑道:“不会让你熏昏的,好了,先认识一下王国内务总管,同时也是王国首屈一指的医师奥古都斯?克拉季塞沃。”那个大头男子一摇三摆的出现在我们面前,仅仅点了一下头,就不再言语。下面顿时响起嘈杂声音,兰碧斯将军虽然不太正常,但从未做过这种虚华无用的事。

“奥古都斯,下面拜托了。”兰碧斯向那男子点了一下头。

奥古都斯闪动他那巨大的眼睛,清清喉咙,发出了不相称的尖利惊响:“我告诉你们一个不好的消息,在我们周围十里范围内,有着这大陆最可怕的战兵――圣捷艮沃尔的龙骑兵!”

如果有比看到一村子人被屠杀更糟糕之事的话,那就是听到龙骑兵就在附近的消息了。论起各国的战力,圣亚鲁法西尔的神圣骑士团、圣布莱克诺尔的暗黑骑士团、圣艾尔法西尔的彩虹骑士团都是被称为王牌战力的部队。但是一旦遭遇了圣捷艮沃尔的龙骑士团,那只有惨败了。

龙骑士团的坐骑不是马,而是“龙”。高等的龙骑士拥有的是真正的飞龙,而一般的龙骑兵则坐地龙,这种双足地行兽凶猛异常,单只战斗力就可媲美一小队步兵。

唯一可以庆幸的是龙骑士团的总兵力也只有一千,其中两个大队长年驻守圣城捷艮沃尔,其余一般都以小队出现在战场上。

“从死者的伤口来分析,有飞龙的痕迹,那就是说,附近至少也有一个中队的龙骑兵。从奥古都斯的嘴中透露出了这个噩耗。

在场的军官均倒抽了一口凉气,我的脑海中立时浮现出王历一三二三年,龙骑兵一个大队全歼闪族一万大军的传说。当时迷途森林数十个村落男丁尽失,直到现在,曾经称傲圣陆的闪族人都没有恢复元气。

“龙骑兵怎么会出现在圣亚鲁法西尔!?”一名中队长大声喊道。

我的心中也闪出这个疑问,难道在我们离开西维亚后,发生了什么惊人的事情?

奥古都斯清了清喉咙,道:“可能你们不知道,正统王

国军已经拥立圣艾尔法西尔的第二王子,圣王的侄子奥古司汀德?艾尔为圣亚鲁法西尔王,彩虹骑士团已经在十天前进入王国领地。同时,德拉科普已得到圣布莱克诺尔的承认,暗黑骑士团由东进驻。至于龙骑兵,我就不太清楚了。”

犹如晴天霹雳,我一时无法回过神来,原本仅仅是内乱,怎么一下子成了全大陆战争了!圣布莱克诺尔、圣艾尔法西尔、圣捷艮沃尔……如此多的强国卷入一场内战,下一刻,又会发生什么?

“兰碧斯大人,我们是否仍然向丹鲁进军?”我稳定了一下情绪,对着台上的兰碧斯将军道。

兰碧斯摸摸鼻子说:“为什么不呢?传令全军,做好急行军的准备,现在我们更需要一个根据地了,散会!”

带着忧虑,我离开了会议场,天空似乎灰暗了不少,空气中流窜着丝丝寒流,看样子,又有一场大雪了。

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战士团,各部队均有不稳动向,不过现在我们已经没有退路,贵族军和德拉科普军都希望消灭我们,兰碧斯将军的主意在现在也只能是唯一选择。

在小村落中休整了一个晚上后,我们再次踏上去丹鲁的路,幸运的是没有碰上龙骑兵。不过一路上,到处是被破坏的特族村落,无一例外,整村的人都被屠杀了。

除了掩埋尸体,我们不能再做什么,这一刻,我认识到力量的重要,在这个已经陷入疯狂的世界,也只有力量能够保护自己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为了得到这份力量,我究竟要失去多少……

“那是什么?”一名士兵的喊叫划破了整个营地的寂静,嘈杂的声音将我从睡梦中惊醒,衣冠不整的冲出帐子,我急步行到营边,只看见稀薄的晨雾中略现出数十个巨大的黑影,沉闷的脚步声缓缓的传了过来,这种巨大的压迫力,仅有一个解释――龙骑兵!

王历一三五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在离丹鲁仅仅一日路程的地方,我们遭遇了传说中的龙骑兵,这一日的路程一下子显得异常遥远。

“也许不能完成夏亚大人的嘱托了。”我喃喃自语道,眼光不禁飘向了与兰碧斯将军同骑的艾丽兹,这个小女孩还要目睹多少血色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呢?

“至少在我死之前,不能让她受到伤害。”我紧握了一下弯刀,向玛古拉和速点点头。

的怯懦,举刀喊道:“上神与我们同在!”

几乎同时,战鼓声四处响起。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龙骑兵,真有点怀疑这些家伙的祖先是七英雄之一!穿着污垢的皮甲,披着同样污垢的散发,手中持着令人惊异的长枪,眼睛中则泛出狂野的光芒,连蛮族人看上去也比他们开化的多。

相比之下,他们的坐骑更显的凶蛮,地龙差不多都有两米来高,巨大的嘴中全是锋利的犬牙,一双强健的后腿支撑着庞大的身躯,而略显细小的前肢上有着刀片一般的利爪。

在地龙的威慑下,战马不是吓的瘫软,就是四处惊跳,骑兵队的战力尚未交战就全部丧失,我们不得不派步兵对抗对方的“骑兵”。

“掷矛队!”兰碧斯将军高喊了一声,对付龙骑兵,弓箭的威力太过微小,掷矛队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了。

空气中弥漫着异样紧张的气息,一千余名兰碧斯军战士与几十名龙骑兵之间仅仅隔着一道脆弱的木栅栏,这是谁也没有预料到的遭遇,即便是龙骑兵也不会想到在这儿会碰到一支部队。

我平抚了一下心情,用汗巾将满布细汗的手与弯刀绑在了一起,四下全是急促的呼吸声,许多人的脸上挂满了汗珠。

龙骑兵们互相交换了眼神,紧接着,他们的龙枪竖了起来,泛红的眼睛死死盯在我们身上。

“杀――!!”一声惊天的巨嚎划破了死寂,大地顿时震动起来,龙骑兵用难以置信的速度冲杀了过来。

几乎同时,长长的掷矛掩去了半空。

“和龙骑兵战斗,失败不是耻辱”这是战场的名言。

在龙骑兵毫无阻涩的穿过了掷矛之雨后,第一线的部队立没入了血的海洋,甚至来不及眨眼,一个中队的士兵永远消失了。

顺着敌人的冲势,中央部队急速后退,并不断分散到两翼,当龙骑兵冲到巨大的橹盾前时,他们惊异的发现四周全是敌人。立在橹盾后的是兰碧斯军引以自豪的神箭队,而指挥官就是我。

望着略现迟涩的龙骑兵,我高高挥起了刀:“目标,眼睛!”随着刀的落下全由大陆上最出色的射手――风族人组成的神箭手立时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道优美的弧线,悲鸣顿时在龙骑兵队中响起。

“再坚固的东西也有它的薄弱点。”这是兰碧斯将军在战前说的话,强大的龙骑兵就成了这一句话的牺

失去眼睛的地龙战态暴虐,动物的本能使它开始攻击附近的一切,龙骑兵强大的冲击力就在这混乱中被瓦解,而此时散开的掷矛战士的长矛顿时制造了大量血液。

在大陆上所向披靡的龙骑兵在特拉维诺遭到重击,在浪费了近半个中队后,残余的部队不得不接受痛苦的失败。当最后一个龙骑兵离开我们的视线时,我有一种飘忽忽的感觉,己方仅损失一个多中队就歼灭近二十名龙骑兵,在整个大陆战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兰碧斯将军又让我大开了眼界,这个“王国双翼”之一,在其疯癫的行为下却有一个出色的战争头脑。

王历一三五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与龙骑兵的初战获得了胜利,在片刻喜悦后,我们的心中都蒙上了阴影,王国的情况已经到了这步田地,大陆上最大的神圣国家,如今成了他国肆虐的地方。

“好了,继续向丹鲁前进,争取在明日进驻那儿!”兰碧斯将军高声喊道,我顿时想起我们还要面对不逊于龙骑兵的西特拉维诺狂战士,心中不禁暗自呻吟起来,为什么我们的对手都是这种至强的战兵呢?

丹鲁是特拉维诺平原最大的城市,位于临近北部神圣国家艾尔法西尔的银龙骑士领土,是王国唯一一个自治城市。丹鲁护军全由特拉维诺人组成,其中最令人恐惧的就是狂战士。

“狂战士呀!”我吐了口气,那个已经是德拉科普麾下的涅寇斯顿时在我脑海中闪现出来,狂暴、凶残以及近乎不死是他们的代名词,以至于一些史学家怀疑他们和龙骑兵都是远古“魔族”的残余。

我晃晃脑袋,驱走了这些乱糟糟的念头,“马上就要和狂战士交手了,还想这些干什么?”我自嘲道,抬头望去,黑色的丹鲁城已经显现出它那巨大的身影,在它前面飘展着无数旌旗,看样子,特拉维诺人早就等侯在那儿。

“停止前进!”兰碧斯将军挥了一下手,脸上露出难得的肃穆之容,顺着他的目光,我望见了在天空中盘旋的一个黑点。我们闪人的眼睛是出了名的好,即便隔着两里多路,我也能看清那是什么。“飞龙!?”我和玛古拉几乎同时喊了出来。

在飞龙下面是约莫两百人的龙骑兵,但不同于与我们交战的部队,所有的骑兵穿着淡绿色的鳞甲,就连地龙身上也披着同色的骑甲。我的身上不禁冒出丝丝冷汗,这批龙骑兵

传来的压力远远大于先日,特别是飞龙的出现,更使得战力呈一边倒的情势。

唯一让人欣慰的是,特拉维诺人看上去并没有和龙骑兵站在同一战线上。望过去举着黑色旌旗的特族部队与龙骑兵呈对峙状态,人数约有五百,清一色的巨斧战士,充满了剽悍的气息。

“法普!”一声高喊,不知何时,兰碧斯将军策马来到了我的身边,我躬了一下身,道:“将军,是否迎战?”

“迎战?”兰碧斯摸摸鼻子,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是与龙骑兵呢?还是和狂战士。”我怔了一下,不假思索道:“当然是和龙骑兵,我们已经杀了他们那么多人,他们一定不会放过我们的!不如趁现在和特拉维诺人一举歼灭他们,还可以得到特拉维诺人的感谢。”

兰碧斯脸上泛出一种长者的宽厚笑意,我的心一下虚了下去。虽然兰碧斯将军有那么一点疯疯癫癫,但是对战场的把握,我从心里佩服,他的脸上露出这么一种“果然是年轻人”的笑色,那表示我的观点是有点问题。

“千万不要挤身与狂战士和龙骑兵的战争呀!法普,用你那如同鹰一般的眼睛去t解吧,正规龙骑兵和特拉维诺狂战士的恐怖。”兰碧斯遥望渐渐拉近战距的双方,吐出了这么一句话。

沉默了半晌,兰碧斯又道:“准备防R,不论哪一方获胜,残余的战力我们也未必能对付。”

我不禁扬起了头,对着兰碧斯道:“将军,既然特拉维诺人这么恐怖,为何我们还要进攻丹鲁呢?”

“因为我有必胜的法宝呀!”兰碧斯笑笑,策马驰回了本阵。

“奇怪的将军。”我自言了一句,转头对呆立一旁的玛古拉道:“执行将军的命令,准备拒马,通知速,神箭队进入战备!”

玛古拉点点头,从怀中取出了令旗,一股肃杀的气息顿时弥漫在了整个兰碧斯军。我凝望着远方的敌人,大陆上最强的两大战兵就要在我面前展开斯杀,“不要介入呀。”我低声道,能让别人有这种认识,对方的强可不是一般的,“让我的眼来认知吧。”

王历一三五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狂龙之战”渐渐开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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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航天航空基地百名航天员超强培训已近尾声。

这最后一次课是由狄克老师,同样也是他们未来的舰长来上的。

狄克正值旺年,长的虽然有些矮,但是精神抖擞,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事实也确是如此。他早年曾毕业于地球上的航天航空学校,成绩优异,是校长(既是马特之父)的得意门生。曾在亨利长官的旄下效力多年。在一年前因为工作的需要调到了火星。

狄克舰长绘声绘色的讲着,这些人听的是如痴如醉。并且还在不停的做着笔记。

且听他讲道,“……开发小行星带与当年开发火星,月球一样,都是一项非常浩大的工程。相比而言,(小)行星区域环境更为的复杂开发的难度系数也是很大,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也就更大了,这也是我们至今还没有实质性开发的重要原因。但是,困难越大就越能发挥出我们的聪明才智,所以……”

所有的航天学员做笔录的工具是一种触式笔记本,噪音很低,操作起来更没有普通键盘的啪啪声,因此丝毫不会影响听讲课的效果。

下课了,航天学员们三三两两的从教室里走出来,马特三步并作两步撵上苗吉说道,“明天休息,我想请你出去玩,肯赏脸吗?”

“真抱歉。今天晚上我想回地球看望家人,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不知道下次见到小征会是在什么时候呢。”

“你可以用电话和他们联系呀。”

“不行,我已经买了机票了。”

“这样――”马特思虑着,“我陪你一块去吧,我的父母也在地球,再说,我也想小征了。”

“那――”苗吉本要同意的,却无意间瞥见前面跑来一个女子,于是就说出了下面的话来,“这样不好吧!?马利亚又来找你了,祝你玩的开心,再见!”细心 的人总能体会的出这话里面有很大的醋意。

未等马特回应,苗吉就大步走去,同迎面赶来的马利亚打个照面,两人不失礼数的互换微笑,只是笑中还有着几分冷气。

“嘿,――”马特正要说话,苗吉已经闪入人流不见了踪影。看到马利亚小跑着过来,从他的脸上可以洞察的到一丝的厌恶。

马利亚是狄克舰长的独生女,长的眉清目秀,活泼开朗,还算标致。因为是狄克舰长的独生女

,十分的娇惯,染了一身的小姐脾气。她看到了马特,责怪的说,“人家不是和你说好了,在下课的时候等着我,你这人总是失信。”

“怎么失信了?你说要在门口等你,又没说在那个门口,我这不是在大门口等你吗。”

“你这人就爱贫嘴。”马利亚指着马特的鼻子说,“不过,我喜欢,明天休息,我想让你带我去玩。”

马特心中直感好笑,这与他刚才和苗吉说过的话如出一辙。马特这时才明白苗吉说的最后一句话的言外之意了。为了证明他的无辜,对马利亚也毫不留情回绝道,“我没空。”

马利亚一听这话就气急了,跺着脚喊,“你是不是又去那个臭女人那里?”

“还有谁?”马利亚不顾马特的情绪,只顾自个儿嘴里痛快,说道,“苗吉养了一个不知道从那里来的野孩子,还恬不知耻的缠着你,难道不是嗅女人?”

“啪!――”一计清脆的耳光不和谐的打在那张洁白无暇的娇脸上。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她就无端的接受了一种看似并不公正的惩罚。

尽管打的不是很重,五个红印儿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消失了。那疼痛的电流更是很快就停止向神经中枢传输。然而在心里,一个自视高贵的小姐是无法承受这样大的侮辱的,“你,你――”他象征性的捂着脸,气的说不出话。屈辱的泪水像珍珠一样落下来。

“对,对不起。”马特瞪着自己打他的那只手,他无法想象自己怎么敢打马利亚 。也许行动的指挥者来之潜意识,它是不准任何人用任何方式来诋毁自己心爱的女人。

马特发觉过往的人都在注意着他们。又看到最怕见到的人狄克舰长中从后面过来。马特惊慌失措的抱住了马利亚,又说,“对不起,我求你原谅,明天你说去那里,咱们就去那里,行吗?“

马利亚竟让马特哄的破涕为笑,只是不明白他的态度为何变化这样的快。粗心的女孩子不会考虑这些事情的,只管沉浸在拥抱的快慰中。

狄克舰长看到宝贝女儿和马特在这里“亲热“,带笑走来。马特假装才看见的样子,赶忙松开了手,礼貌的叫道,”狄克叔叔,“

“爸爸!”马利亚真是才见狄克舰长。

狄克舰长拉着马利亚的手,看到她的面颊上有泪痕,未往深处想,开玩笑似的说,“怎么 ,马特,欺负我们家的马利亚了。”

“我,我……”马特有些害怕,支吾着说不出话

“他怎么敢呢?爸爸,我刚才是让沙子迷了眼睛。”马利亚圆场道。只是说谎的方式并不高明。他用了一个寿命长达千年的谎言。

“那就好――那就好――”狄克舰长又拉起马特的手,使其和马利亚的拉在一起,说道,“我把这个宝贝女儿交给你一天,不许欺负她呀!”

“爸爸!――”马利亚拉长了音,有意说道,“马特哥哥明天还有约会呢?”

马特惶恐道,“不不,我的约会已经取消了。我邀请马利亚妹妹同我一道出去。”有个“哥哥”叫个不停,一个是“妹妹”叫个不迭,听起来很是亲热。

“哈哈――那好啊。”狄克舰长笑道,又说,“明天尽兴玩儿,玩个痛快。现在的孩子呀真是幸福。”说完,就笑着走了。

马利亚不顾人来人往,把头靠在马特怀里柔声说道,“爸爸也喜欢我们在一起。”还不时的有人在看,无意间做了他们关系的见证。

马特的神态怪怪的,有些不自然,又好不耐烦的样子,个中滋味只有他心里明白。

第227次航班的航天客机正在太空中快速航行,它的目的地是地球亚洲区,这需要大约四个小时的路程。而从亚洲机场乘空中客车到苗吉的家里大约需要三十分钟。那么,她回到家里的时间应是上午九点钟左右。

在太空中,已经能看到那颗水晶状的蓝色星球了。宇宙是何等的伟大呀!那是一件任何艺术家都无法描摹或仿制的精品。而227直向它飞去。这宇宙的杰作和科技的精华更是构成了一幅精妙绝伦的图像。

客仓内安静如夜,大部分旅客都已睡去,仓顶一排排的小灯发出了橘黄色的光芒越发的增添了静谧的气氛。过道上的服务机器人像虫子似的蠕动着,它们要把声音降到最低,更要时刻准备着为每一位乘客提供最周到的人性化服务。

瞧,531好座位上的那位乘客打盹时不谨把帽子掉在了地板上,却毫无察觉,服务机器人看到这种情况后,移至他身旁缓缓弯下了金属质躯壳,轻轻的拾起帽子,慢慢的戴在了那人的头上,扶正了,然后才静静的离开。那人却浑然不觉,只是看起来睡的更香甜了。

在中舱,237号座位上有一个我们所熟悉的身影。是的,那就是苗吉。她刚刚要了一杯咖啡。苦的,没有加糖。她暂时还不需要在旅途中完成睡眠。有些事情需要她有一颗保持逻辑性和理性的大脑去思考。

苦透身心。在平时,她并喜欢这种味道的饮品。她最喜欢的是冰橙汁,喜欢那种又凉又甜的感觉。她皱着眉头,又喝了一大口,那种苦涩的味道仿佛已通过身体向四周蔓延开来。这正是她所需要的感觉。

现在,她的脑海里不是不是风平浪静而是惊涛骇浪,她在想这段日子里的酸甜苦辣,这就不能不想起一个重要的任务。她感叹,人的变化是如此的大,昔日的花花公子,今日的楚楚男儿,而今那美好的形象早已占据了她的心田。可就在她要接受他时。半路杀出来个马利亚,欲要横刀夺爱。

马特与苗吉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在地下进行的,这马利亚一来就占据了上峰。煊赫的家庭,清白的身世,少女的单纯……起初,这些都让苗吉感到自叹不如。但是不久,苗吉就发觉马特真正喜欢的人还是自己,依旧的眼神,依旧的恋语,还产生着依旧的爱情。然而,她又从其中发现了某些不稳定性。虽然,温情依旧,但苗吉感觉到马利亚依旧占据着上峰。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了马特与马利亚之间的关系。而马特与她算是什么呢?自从有了小征以后,她变的不在那么活泼,不在那么爱表现自己了。也许这就是成熟,但是,成熟有错吗?想起了小征,她又想起了他――宇风,若他还是在身边,这生活又该是另一番样子了。可是,他不在了。但,若在呢。许诺儿说他没有死,这真是可笑的奢望,许诺儿怎么就不能像自己一样融于现实呢。她老是在想一些不切实际的问题,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听诺儿说,高先在帮她,多么可笑的事情。但万一那该死的星碟没有出事呢?也许,宇风正抱着小征在接他呢?嘿,不要喊了,小征,宇风我来了……就这么胡乱思考着,苗吉慢慢的闭上了眼睛。有个服务机器人来到她身边,它胸上的显示器上出现了一大堆的数据,最后显示已经睡着。那机器人要走,又转身,弯下腰,从她的手中接过了还剩了一半咖啡的杯子。

与此同时,马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进行着不为人知是思索。他本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毕业后被其父强行送往火星。远离了那些个虎朋狗友,再者狄克舰长像父亲一样对他谆谆教导,马特的变化很快,不久的将来,他还将是拓荒者号上的副舰长。狄克舰长对他有再造之恩,马特对这位既是老师又是父亲更是上司的人格外的尊重。而他的宝贝女儿对马特是一见钟情。

而马特有了心上人,鉴于狄克舰长的情面以及个人的前途,对马利亚总是忽冷忽热,忽亲忽疏。

然而,马特深深爱着的人却是苗吉。这种爱,从他们在航天航空学校就开始了,一直没有消退过。曾经,马特把她的回眸一笑还视为最大的幸福。在单相思最厉害的时候,他甚至做出了一些粗暴的事情。而如今,这样的女子他就可以完完全全的拥有了,这怎能让他不去珍惜呢?

一边是前途,一边是爱情,年轻的人儿陷入了感情的旋涡中。……

一大早,马利亚就架车来找马特。她今日刻意打扮了一番,一身火红色的服装如烈炎一般,标识着热情与奔放,这是大师帕洛克根据自由主义的最新设计的,刚刚在太阳系的服装大赛上获了奖。她还做了最时尚的美容,眼影涂的恰倒好处,在一睁一眨之间能有着勾人魂魄的力量。特别是那张小嘴娇红欲滴,几乎让牡丹让桃花都失却了颜色。在得到了父母的赞许后,马利亚美滋滋的跑出去了。

恋爱中的女孩子是最容易健忘的,昨日被马特打脸一事早就让她忘的干干净净了。现在,马利亚就在马特的家门,告别了以前的单身宿舍这是马特新的住所。

马利亚想起这一天会有的种种快乐早就幸福的有些飘飘然了。竟还有些激动,轻拍着起伏不定的胸口,把那颗嗵嗵直跳的心弄稳了,她才按响了门铃。

平日里难有这样的懒觉,马特还在酣睡。好久才听到吵人的门铃声,他伸着懒腰,打着哈欠说,“谁呀,啊――”

声控门铃系统自动开启,传出来的是马利亚的娇嗔声,“大懒猫怎么还没有起床哪!”

由于昨晚就没有睡好,马特又想起了今天的约会,就更是打不起精神来,有气无力的说道,“马利亚,你在客厅等一会儿,啊――”还在不停的打哈欠。

马利亚面前的门子自动打开了,她欢快的跳入房内。在沙发上坐定后头像个拨浪鼓似的扫视着四周。

“怎么还不出来?”马利亚不耐烦的说。

一刻钟后,马特}

容烨见状,淡声问道:“怎么样,还不难吃吧?”

“嗯。”曹婉婷点点头,不禁多夹了几筷子。

“吃家常菜,往往这些小店会更好吃,既然不讨厌,那就多吃点吧。”他说着,就往她碗里又夹了些菜。

曹婉婷是真的饿了,也就不再顾及面子或是卫生问题,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吃完了饭,曹婉婷见时间不早了,便催促容烨早些送她回去。

两人到达曹氏临时办公楼的时候已是下午一点半了,离产说会开始只有半个小时,容烨因为下午还有别的事,不能留下来,但还是坚持将她送进了会议室。

白金大厅是整栋楼面积最大、规格最高的会议室,整个会议室是按照古典中国风格装饰的,每一张供客人倚坐的红木椅子上都放了厚厚的锦垫,柔软舒适,会让人坐起来简单很舒服。

场厅内已经有工作人员在调试投影仪,对着话筒试音,曹婉婷见状便回头对容烨说:“你起忙你的吧,我这里可以应付的。”

容烨不放心地看着她的脚:“那你的脚……”

“我没事,”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抬手拂了下耳鬓的发丝,“有迟碧卡帮我,不会有事的。”

正说着话,迟碧卡正好看见了曹婉婷,扬手挥了挥:“曹小姐,你回来了。”

迟碧卡快步走过来,容烨指着曹婉婷的那只伤脚,叮嘱道:“迟秘书,她的脚蹭破了点皮,你待会儿记得不要让她穿高跟鞋。”

他虽然是皱着眉头说的话,可口吻里满是对年轻女boss的关心,迟碧卡自然是心领神会,浅笑着说:“好的,容先生,我记下了。”

容烨微微颔首,再环视了一圈四周的安保情况,确定没问题后才离开白金会议室。

到了地下停车库,他坐上了车,正准备发动车子离开,却忽然发现去医院给开的那些药膏还放在他的车上,微微蹙眉,他决定还是给她拿上去。

于是,重又从车上下来,手里提着装药膏的盒子。

正准备关上车门,余光忽地瞥见附近一辆面包车上下来一道身影。仔细一看,那辆面包车里装的全是盆栽,根据车子的外包装可以判断出来,似乎是某家花草公司来此地送花草盆栽来了。

容烨并未怎么在意,正准备返身去电梯间,忽地,听见那人开口说话了。

那人似乎在给谁打电话,忽然不觉他就在附近,声音出口时是令人诧异的沙哑残破:“喂,是我,我已经到曹氏楼下的停车库了,东西都准备好了吧?”

乍然听见对方提到了‘曹氏’二字,容烨眸底瞳孔猛地一缩,继而身形顿住。

紧接着,就听见那人又开口了:“好,我知道怎么做了,你就放心等待我的好消息吧!”那人话落就收了线,又掏出另一只手机来。

不一会儿,电话似乎通了,那人说道:“喂,你好,我是芳草地花草公司派来的员工,盆栽已经送到了,麻烦你们派两个人下来帮个忙。”

芳草地花草公司?听到这里,容烨不禁蹙起了眉头。

不一会儿,楼梯间里果然下来两个人,看身上的制服果然是曹氏的员工,容烨心里不禁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白金大厅里,曹婉婷正和迟碧卡一起,做最后的准备工作。

环视了一圈,始终觉得哪里不对劲,两秒后,曹婉婷脸色微变,侧身问迟碧卡:“迟秘书,我让你去订购的花草盆栽呢?为什么还没有送到?”

迟碧卡脸色尴尬:“是这样的,今早那家公司突然来电说发不了货了,我们是临时换的另一家花草公司,对方承诺两点前送到,刚刚打来电话说,已经到楼下了。”

曹婉婷有些不满意地凝眉,“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告诉我一声?你看看,现在离开会时间只有一刻钟了,盆栽现在才送到,能行吗?”

迟碧卡抱歉地说:“我们已经给各位客户发了短信,通知他们产说会要晚半个小时 才开,先让他们在隔壁的茶餐厅品茶,花草公司那边送来的也都是成品,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曹婉婷闻言,眉头皱得更深了,可时间紧迫,即便是有好的主意,也来不及临时更换了,沉吟片刻,她只好点了头。

几分钟后,果然看见几名工作人员搬着一盆盆的花草来到大厅门口,正在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测,而那些盆栽果然也都是已经做好了,只需按照事先的安排摆放在该摆放的位置即可。

见状,曹婉婷这才松了一口气。

一旁的迟碧卡见她太紧张,便体贴地端来一杯茶水,询问:“曹小姐,产说会往后推迟了半小时,到场的宾客也还不多,要不你先去隔壁餐厅里休息一会儿?”

曹婉婷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点点头去了隔壁的茶餐厅。

却是怎么都坐不住,不知道为什么,她很紧张,或许是因为今天是她第一次主持这么大型的产说会吧。

实在是坐不住了,她便决定起身去洗手间补个妆。

先是往脸上扑了点粉蜜,然后又上了点颜色鲜亮的唇彩,少许的修饰就令她的脸色提亮了许多。

抬起腕表看了看,还有十分钟就要开始了,迟碧卡也恰在这时候打电话来催她,她的心脏不禁又加速跳动起来。

长吁了一口气后,她这才转身迈脚走出去,却刚走出去不多远就迎面撞上一堵肉墙,她的鼻子被撞疼了,本能地抬手去摸。

然,下一秒突然一只古铜色的大掌伸了过来,在她的眼前瞬间一晃,顷刻捂住了她的嘴。

“唔——”曹婉婷惊恐地瞪大了眼!

然而对方很快就闪身到了她的身后,并用胳膊圈住了她的腰,将她往另一边带去,她竭力挣扎,只是所有的抗议在对方面前都显得微弱而可怜。

她想看清对方的脸,但那人却戴着一顶鸭舌帽,氤氲灯光下根本看不清面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唔唔——”她惊恐极了,喉咙里禁不住逸出恐惧的口申吟。

但,那男子却把她的脖子紧紧掐住,差点儿将她憋死过去,不单如此,他还出口恐吓道:“不想死的话,就给我安静点!”

曹婉婷虽然怕,可她心里清楚得很,若是真的按照对方的话去做,什么都不反抗,她会死得更快。

只半秒的思索,她抬起手臂就往对方的腹部撞去……

“啊——妈的!混账娘们!”对方被撞得痛呼了一声,本能地松开了她。

曹婉婷趁此机会往前跑,但那人的反应和动作都很迅速,见她要逃,忍着痛就追过来。

曹婉婷吓得早已脸色苍白,一边跑一边叫喊道:“来人啊,救——”然而,一个‘命’字还来不及脱口而出,她的嘴再次被对方蒙住。

“妈的,胆子挺肥!不怕死是不是,信不信老子现在就让你脸蛋儿开花?!”对方骂骂咧咧的同时,已经不耐烦了,抬手,一抹银白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曹婉婷的呼吸有那么一秒的暂停,在看清对方手里持着的东西的那一瞬间,脸色变得煞白了。

原来,在她眼前出现的,竟是一把匕首,很锋利的匕首。

也恰是在这时候,她看清楚了对方的面容。

哪怕是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都挡不住男人眼里透出的那股凶残和狠厉,曹婉婷瞬间明白:对方不好惹,恐吓她的话也绝对不是开玩笑!

她不敢再挣扎了,也不敢再说话,双手本能地抬了起来,而这时候,衣兜里的手机响起来,正是容烨打来找她的电话。

容烨发现那名男子很可疑,企图混进曹氏后,便赶紧跟着上了楼,可等他赶到白金大厅后,却并未发现那人的踪迹。

他凝眉思索了半秒,下一刻便开始搜寻曹婉婷的身影。

心里有一股很不好的预感,迫使他额头上都飚出了冷汗,一颗心在不知不觉间早已提到了喉咙的最顶端。

找不到曹婉婷的人,却找到了正在指挥现场准备工作的迟碧卡,他不由分说就逮住了迟碧卡。

迟碧卡讶然回头,发现是他,不禁吃了一惊:“呃,容先生?您不是已经走了吗?”

容烨没工夫解释那么多了,径直问道:“迟秘书,曹婉婷她人呢?”

“哦,她就在……”迟碧卡回头看向茶餐厅的某个角落,却不如预料中的那般看见曹婉婷的身影,不禁愣住,“她刚才还坐在那个位子上呢。”

容烨忍不住低咒了一声,额头上也冒出了冷汗,他立刻掏出手机给曹婉婷拨过去,但那头迟迟不见她接听,他心里那股不好的预感更加明显了。

正着急着,忽然听见去往洗手间的方向,传来一阵骚//动声。

容烨和迟碧卡不约而同地回过头去,发现到会的宾客纷纷变得慌乱起来,有的甚至尖叫着往大厅外逃去。

“出了什么事?”迟碧卡问。

容烨抿紧了唇,赶紧拨开逆流的人群往那方向走去,数秒后,豁然看见的一幕令他惊顿住脚步。

容烨却摇摇头,说:“不,该说谢谢的是我,如果不是你替我挡下那一刀,我想现在躺在这张病床上的人,就会是我。”

曹婉婷微愕,转瞬,安心而温暖的笑容爬上了她的嘴角。

容烨眉头还是蹙着,替她将滑落下来的被褥掖了掖,又问:“现在你感觉好点了没有?还痛得厉害吗?”

他贴心的动作让她的心间倏然一暖,眼神迷蒙,像极了被寵爱的孩子。

她点点头说:“嗯,好些了。我想过几天就又能活蹦乱跳,唯一可惜的是腰上有伤,不能沾水,要不然这个季节去泡温泉就是最合适的了。”

说话的时候,她盯着他,有些出神。

他最具魅力的地方就是他一双清亮而且深不见底的眼眸,无时无刻不像是拥有非常的魔力,叫人不敢直视,然而此时此刻,长而浓密的睫毛微微地颤抖着,底下的一双深邃黑眸正紧盯着她,里面一丝隐隐含着担忧的东西,正勾着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大半个月来一直理不清的情绪,忽然之间慢慢变得清晰。

因为害怕受到伤害,而不敢投入感情。飘忽不定,时晴时雨,时好时坏,整个人就像是患上了无法根治的慢性病一样。

她对他到底怀揣着怎样的想法,连她自己都是说不清楚的,因为被他伤害过两次,她一味地将他拒之千里,抗拒着他的靠近。

却不自知,潜移默化中她却被他吸引着,享受着与他在一起用餐的快乐时间,喜欢看他的一颦一笑,即便是每次都被他刻薄嘲弄地取笑,心底依旧会散发着发酵的甜蜜滋味……

原来,她该死的在意他。

所以,当看见那位匪徒朝他扔出刀子的那一刻,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慌,之所以会替他挡下那一刀,是她本能驱使下做出的举动。

根本不经过大脑的,甚至是之前那么害怕的情况下,竟然扑上去替他挡了下来……

一直深藏心底最深处而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就像是埋在泥土里的种子,无论埋得有多深,终究还是会破土而出……

思及此,曹婉婷终于决定鼓起勇气,当着他的面,说出自己心里的真实想法。

或许是看清了自己的心,她不再刻意躲避,一时间豁然明朗,她朝他笑了笑,说道:“当凶手拿刀子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想到自己可能随时会死,容烨,你知道那时候我最想做的什么吗?”

容烨愣了下,深邃的黑眸瞬间有些微收缩,似乎预感到她想说什么话。

半秒后,他问:“什么?”

曹婉婷轻呼了一口气,极力镇住开始加剧跳动的心跳,说:“我在想,我死之前,我必须得告诉你一件事,那就是,我……”

眼看着憋在心里许久的话就快说出来了,然而,病房的门却在这时被人推开。

“婉婷?婉婷!”叶衍焦急的声音从门口传来,随后跟进来的是秦思橙。

屋内的两人均是一震,旋即立刻分开,并不约而同地回首看向门口,彼此的脸色都有些尴尬。

但叶衍好像并没有发现两人的脸色不对,径直走到曹婉婷的病床前,一把将她拥入怀内。

声音略微颤抖地说:“臭丫头,说了不要什么事情都自己扛,不要勉强自己,你看看,又伤到自己了吧……”

曹婉婷鼻子一酸,“哥,别担心,我没事,流了点血而已,过几天就会好了。”

叶衍摇摇她的手,再检查她的腿,然后又挠开她的衣角,查看她腰上的伤口,神情紧张得不得了:“我看看,伤口是在这里吗?深不深?我听说医生给你输了血的,看来是流了不少血……”

曹婉婷一开始是感动于哥哥对自己的关心和紧张,但突然间就发现不对劲了,她一下子捉住叶衍的手,惊诧地问道:“等一等!哥,你的眼睛能看见了吗?”

一旁的秦思橙早就发现这一点了。

一大早从家里赶来医院,下了车,一路扶着他来到曹婉婷入住的那层楼,来到病房门口后,却等不及她搭扶,叶衍就迫不及待地推门进去了。

令她感到惊奇的是,没有任何磕磕碰碰,他竟然直接就走到了曹婉婷的病床边上,若是在前一周,他还经常把自己碰得到处青一块紫一块的呢……

想到这里,她又惊又喜,“阿衍,你看得见了吗?”

叶衍愣了下,这才发现自己不但能感受得到屋子里的光亮有深有浅,甚至连人的脸部轮廓也能看得见了,较一周以前在南城做最后一次检查的时候,眼前的影像更为清晰。

他激动地点头,有些语无论次地说:“是的,我能看见思橙,看见婉婷,我还能看见那边摆放在柜子上的盆栽,角落里的沙发……等等!一定是我我刚刚忙着担心婉婷,就没注意到自己看见什么了,但现在也只是能看见影像,还不清晰。”

秦思橙兴奋地握住他的手臂,说:“这说明不久以后,你就会彻底恢复视力了!”她一开心,鼻子就泛酸,忍不住要哭出来。

一旁的曹婉婷也激动起来,顾不得自己腰上还有伤,一下子扑进叶衍的怀里:“太好了,哥,我好开心!”

三个人抱作一团,喜极而泣。

一直站在身后的容烨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嘴角不自觉地弯起一抹弧度,他不想打扰三人幸福开心的这一刻,便默默地转身朝门口转去。

秦思橙不经意地转身,正好看见容烨的背影,不禁脱口喊了出来:“容大哥,你要走了吗?”

“嗯,既然有你们照顾她,那我就先回去了。”容烨说着,微微朝叶衍颔首,继而看了一眼曹婉婷后,便转身离开了。

曹婉婷怔怔地望着他的背影,心里划过一丝失落。

好不容易下决心向他表白的,没想到竟被打断,真遗憾,不知道下次自己还有没有这个勇气了……

廊道上,容烨等候在电梯间门口,一声‘叮’的声响后,他正准备抬脚走进去,却听见身后传来一道呼喊声。

“容大哥,请等一下。”

容烨闻声望去,一眼看见秦思橙挽着叶衍的手臂走向他。

即使怀有两个月的身孕,秦思橙看起来仍然像是一个清新的邻家妹妹,脸上永远漾着一抹令他动心的笑容。

阿衍微微颔首,脸上是从未有过的释怀和大度,他说:“听说你不但救了婉婷,还献血给她,真的谢谢你了。”

“其实只是小事,没什么的。况且是婉婷替我挡了一刀,我献血给她也是应该的。”容烨云淡风轻地说。

“你冒险救了我妹妹,对我们整个家族来说,这不是小事,不管怎么说我都要谢谢你,容烨。”

“好吧,我就暂且接受你的感谢。”

容烨看了眼叶衍,又看了眼秦思橙,莞尔笑了:“你们回去吧,留婉婷一个人在病房里不安全。”

说着,他转身进了电梯间。

梯们闭合前,秦思橙巧笑嫣然地朝容烨挥了挥手,电梯落下后,她深呼吸了一口气,心情是从未有过的轻松和释然。

蓦地,她被霸道地拉进一个温暖硬朗的怀抱,夹着浓浓醋意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敢当着老公的面,对别的男人笑得这么灿烂?!”

“不是吧,又吃醋了?”她皱了皱鼻子,斜眼睨他,默默吐槽:他视力恢复得也太不是时候了。

叶衍指着自己的脸,说:“错!是吃酱油了,看我,脸都变黑了。”

“噗……”秦思橙忍不住失笑出声,“好啦,赶紧回病房去陪婉婷吧,她一个人肯定会很无聊的。”

叶衍点点头,趁她不曾防备的时候,又霸道地在她唇上印上一吻。

隔日一大早,叶衍得到秦晋琛打来的电话,说是警局那边有了新的消息,他立刻赶去了警局,同样接到消息赶去的还有容烨。

容烨是自己开车的,比叶衍先到了十分钟,一见到秦晋琛的面,三人都免了寒暄,开始一本正经说正事了。

秦晋琛简单说了下调查结果,最后说:“姓张的那小子已经承认被雇佣到曹氏白金大厅存放炸弹了,他知道自己一旦失手,雇佣他的人也不会放过他。”

“这里是警局,他还害怕?”

秦晋琛点点头说:“嗯,雇佣他的人势力很大,即使在警局,他的性命也难保。因为对方是磊钧天的手下,叫元哥。”

“元哥?阿元?”微微蹙眉,容烨想起在金粉世家和阿元有过的一面之缘,“我没记错的话,这个阿元的确是磊钧天的心腹。”

秦晋琛嗯了一声,继续道:“没错!姓张的小子说,是这个阿元牵线让他做的这件事,换句话说,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磊钧天是一切事件的幕后黑手。”

叶衍点点头,却蹙眉提出质疑:“可惜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警察又怎么会相信,并采取缉捕措施?”

秦晋琛眯了眯眼,笃定道:“因为,那小子提供了比说辞更有利的东西!”

秦晋琛眯了眯眼,笃定道:“因为,那小子提供了比说辞更有利的东西!”

叶衍和容烨面面相觑,彼此脸上都浮现出一抹喜色,叶衍忍不住好奇,急问:“爸,是什么有利的东西?”

秦晋琛淡淡勾唇,并掏出手机来,划开屏幕后点开,不一会儿,屏幕上开始播放出一段不曾公开的神秘视频。

数分钟后,看完视频,叶衍和容烨脸上终于露出一抹笑容,有些许的放心了:“太好了!有了这个视频,我们至少有了八成的胜算!”

“没错。”秦晋琛脸上同样带着一抹浅浅的笑容,一双韬光养晦的深邃黑瞳在此刻显得那么摄人心魄,“所以我擅做主张,替你们俩答应了姓张的小子,可以帮忙说情减轻罪行,并保证他和他家人的安全。这样一来,我们不但有视频证据,同时还有人证!”

容烨凝眉,回首看了眼叶衍,说道:“我无所谓,一切就听秦叔的安排。”

秦晋琛又看向叶衍,问道:“那叶衍你呢?你的看法是什么?”

“嗯。”叶衍也重重地点头,说,“我跟容烨看法一致,一切就按照爸的安排办。”

“那好,你们暂且回去,稍后等我的电话。”

一锤定音,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即将拉开帷幕。

数天后,海边别墅门口停下来一辆警车,三名身穿制服的警察从警车内下来,为首的那名制服警察问道:“请问,磊钧天先生在吗?”

当日负责安保工作的人恰是阿元,见到警车停在门口的时候,阿元心里就咯噔一跳,暗忖:糟了!莫非警察查到了什么?!

他跨前几步,问道:“各位警察同志想要见磊哥?不知道有什么事?”

为首的警察看了他一眼,说:“我们来请磊钧天先生去警察局一趟,以曹氏白金大厅爆炸案的嫌疑人和主使人为由。”

阿元闻言脸色微变,但很快恢复如常,笑道:“请两位稍后,待我通报磊哥一声,请两位先到偏厅用茶,稍等片刻。”

“不必了,我们在此等候即可。”

阿元抿了抿唇,正准备进去传话,谁知刚好一辆宾利轿车从别墅内驶出来,坐在车里的正是磊钧天,看见外面停着一辆警车,便叫司机停了下来。

见状,阿元额头上已经飚出一层层的密汗。

缓缓滑下车窗,磊钧天沉声问道:“阿元,出了什么事?”

阿元咽了抹口水,正准备回话,为首的那名警察便先声夺人,“磊钧天先生吧?正好我们警方要找你去一趟,请协助回警局接受审问。”

磊钧天眯了眯,倏然回首,一道阴鸷的寒意便从眸底射出,直扎向一侧猫着身子的阿元,阿元惶惶地抬起手擦了个把汗,却听见磊钧天呵呵笑了两声。

只是,那笑声令他感到不寒而栗……

磊钧天看向对面的制服警察,说:“找我去警局,不是不可以,不过没有任何证据,我为什么要跟你们去?”

早猜到磊钧天思维缜密,有雄辩的口才,那名警察便将事件经过说了一遍,并直言不讳已经抓到了凶手。

磊钧天呵呵笑了下,面上仍然看不出半丝动荡:“真是天大的误会啊,警察先生要请我到警察局问审,难道就凭一个小混混的话吗?”

“当然不是,我们有证据可以证明磊钧天先生和这个案子有关,还请磊先生积极配合,去警局做一些必要的调查。”

顿了顿,为首的那名警察又说:“我们也是执行任务,还望磊先生谅解,如果磊先生真是被诬陷的话,更应该积极配合接受调查,警方才能早日还你清白。”

虽然感受到了磊钧天强大的气场,但公职人员向来的执着严谨和事态严重让为首的警察并没有把磊钧天放在眼里,反而依旧不客气地直盯着他,双眼如刀一般。

磊钧天抿紧了唇,不满于对方的硬派作风,他微微眯起了眼,身上那股隐隐的寒气更加释放出来。

一旁的阿元熟悉他的习性,眼见着他变了脸,便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只见磊钧天阴戾地看着对面不知好歹的中年警察,说:“哼,敢这么跟我说话,当心祸从口出还不知道。”

但很显然,那名警察的定力也非常好,依然不甘示弱地说:“磊先生,不瞒您说,如果不是证据确凿,我们也不敢来请您去警局。”

闻言,磊钧天变了脸色。

既然他敢在云海的黑石里贩卖毒//品,那就是白道黑道都打点好了的,凡是知道他名号的,都畏惧他三分,既然对方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找来这栋别墅,而他事先也没有得到任何的通报,看来也是上面的人踩到了铁板。

这么一盘算,磊钧天便知道自己凶多吉少,旋即诡异地笑了,“好,那就不妨跟你们走一趟。”

语毕,他便坦坦荡荡地从车上下来,临下车前对司机说:“马上让人把阿元给我绑起来,不准他出这栋别墅。另外,务必封锁云海这边的一切消息,绝不能传到木昂先生耳中!”

与此同时,叶衍和容烨已经回到叶宅,共同商讨接下来的对策,因为曹婉婷是当事人,所以被准许进入书房密谈。

刚进书房,曹婉婷就迫不及待地问道:“哥,你和容烨从警局回来,了解到什么新消息了吗?”

“嗯,那名劫持你的匪徒已经提供给警方有力的证据,现在磊钧天应该已经被接去警局接受调查审问了。”

一旁的容烨解释道:“那个叫张迟的匪徒其实早有前科,但一向做事小心,这次接手了委托人的委托去曹氏产说会上制造骚/乱,本来就是一件掉脑袋的事情,所以他在当初接受委托的时候,就偷偷//拍下了与对方交易的视频,最重要的是,他在视频里让那个人说出来了雇主的名字。”

叶衍微微颔首,接过容烨的话,说:“而那个雇主,就是磊钧天。”

叶衍微微颔首,接过容烨的话,说:“而那个雇主,就是磊钧天。”

曹婉婷恍然大悟:“换句话说,有了这个视频,就可以用来指证磊钧天,是这样吗?”

“那真是太好了!”曹婉婷有些兴奋地喊出声来,可高兴不到两秒,脸色又垮了下来,她蹙眉说,“可光有视频又能怎样,像磊钧天那样狡猾凶残的人,会甘愿认罪?”

容烨的表情都显得凝重起来:“嗯,没错,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如果不冒这个险试一试,反过来会对付我们的人就是磊钧天。”

叶衍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容烨的看法:“磊钧天天性凶残,心胸狭窄,只要是任何与他有过节的人,只要他有心报复,就绝不会让对方有好日子过。事实证明,这段时间以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切遭遇,都是磊钧天背后搞的鬼,如果我们忍气吞声,什么都不做,只会更被磊钧天小看。而且这不是斗气,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所必须采取的行动。”

微微颔首,曹婉婷又凝眉,问道:“那秦叔叔怎么说?”

“秦叔也赞同我们的看法,他现在应该和我爸在月桂坊商量对策。”容烨顿了顿,微微挑眉,“话说回来,我爸来云海,其实还有一件事情是想看看你。”

“看我?”曹婉婷愣了下,“作为晚辈,应该是我去看望他的,只是我腰上的伤还没痊愈……”

容烨想说话,去被叶衍打断:“容烨,我怕这两天外面不太安全,还是先暂时免去这些礼数,等磊钧天的事情解决了,再让婉婷去拜访伯父,你觉得怎样?”

三人谈完了正事,管家老赵师傅来告知,说秦思橙和叶婉露已经做好了宵夜,在楼下客厅里等着了。

大家便一同下了楼,赵师傅扶着叶衍,容烨扶着曹婉婷,还没到客厅,曹婉婷大老远就闻到一股香味,这会儿看见有宵夜可以吃,高兴得不得了。

住了几天院,早就腻了医院寡淡的食物,好不容易各位长辈们同意让她回家住,却要注意这注意那的,连一顿自己喜欢吃的美食都没吃上,这会儿问道那股香味,更是忍不住了。

曹婉婷忍着腰部的疼痛,丢开容烨的手就往餐桌边上跑,坐下后,伸手就想拿块点心吃。

却倏地,一只大手伸来,攫住了她的小手。

她顺着大手往上看向大手的主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有些囧。

容烨俊颜沉冷,眼神淡定不变,冷唇一掀,淡冷地说着:“多大的人了?吃东西之前不知道要洗手吗?像个小鬼头一样。去,洗了手再吃。”

曹婉婷撇了撇嘴,然后红着脸笑了笑,从他手里抽回了自己的手,赶紧去洗手了。

看着她的背影,容烨怔怔地看了看自己的大手。

他下意识地将手握住,又放开,好似在重温方才握住她的手的感觉。

一旁的秦思橙看见这一幕,捂嘴偷偷地笑起来,叶衍走到她身边,问道:“在笑什么?”

“呃,没什么。阿衍,你快坐下,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桃酥饼,哦对了,还泡了一壶枸杞茶,妈说枸杞有醒目的作用。”

叶衍笑着在她身边坐下,说:“那你也吃一点,我看你晚上都没怎么吃。”

秦思橙吃晚饭的时候害喜得特别厉害,吃进去的大部分都吐出来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婆婆叶婉露特地给她熬了一碗小米粥,让她搭着新鲜酥脆的桃酥饼,味道香甜可口。

她在叶衍身边坐下来,先咬了一口他递过来的桃酥饼,这一吃下去便是入口即化,味道好极了。

她忍不住感叹:“唔,妈做的桃酥饼真的很好吃,一点儿也不比我们家山下的那家西饼屋差。阿衍,你也试试。”

叶衍被她舔嘴的模样逗乐了,尤其是她的嘴角,那上面还残留着桃酥饼的残渣,看起来颇有些滑稽,他原本不想笑话她的,却是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他嘴角收不住笑意,抬手替她擦拭掉残渣的同时,解释道:“你啊你,真像个小孩子。真这么喜欢吃桃酥饼,我就让妈以后多做给你吃。”

秦思橙这才发觉自己的嘴角沾上了残渣,脸颊霎时有些泛红,却又倏地想起什么,一把捉住叶衍的手:“等等,阿衍,你刚才说什么?你能看见我嘴角上沾着的残渣了吗?”

“是啊,怎么了?”叶衍一开始没有细究她话里的意思,但仔细一想,却怔住了。

错愕半秒后,他倏地抬起头来,“我能看见你嘴角沾着的残渣,那就是说……我的眼睛彻底恢复了!”

叶婉露闻言又惊又喜,忙用一双手在叶衍的面前挥了挥,“阿衍,你看看,能看见妈吗?”

叶衍有些激动,还有些动容,点点头说:“妈,我看的很清楚,清楚到……甚至能看见您眼角上的皱纹。”

“你这小子!”叶婉露哭笑不得,却是喜极而泣,“叶衍的视力恢复了,这可是好兆头。不行,我得再去做几样好吃的,庆祝庆祝!”

这一天,无疑是个值得庆贺的好日子。

叶宅里气氛融洽,而外面的天色却是另一番景象,天空黑沉沉的,看不见一颗星星,到了凌晨时分,更是狂风大作起来,似乎预示着一场大风暴即将来到。

磊钧天早已有了心理建设,来到这个地方,他面上是异于常人的冷静,头顶上方的大灯对他来说产生不了丝毫的影响,他一直都是面带微笑,双臂环抱,优哉游哉的样子。

听完对面被人称为‘刘处’的话,他耸了耸肩,云淡风轻地说道:“没错,张迟这小子曾经是在我的夜/总/会里工作,但一个月以前就被我炒了鱿鱼,因为我发现他不但私自挪用夜/总/会公款,还擅自拿我的名义去谋利,这次曹氏的事件,分明是他在报复我。”

出了事,就将一切罪名推给手下,这是磊钧天这一类人惯用的伎俩。

警察又问:“那阿元呢,他还是您的手下,不是吗?”

磊钧天眉头一拧:“那又怎么样,叫阿元的人那么多,他们说起的阿元是哪个阿元都可以。警察先生,我和曹氏没有任何瓜葛,为什么要去他的公司藏炸弹搞劫持这一套?你想想看,如果曹家女儿死了,我可以得到什么好处?为了索要一笔钱?呵呵,我磊钧天什么都不缺,用得着靠绑票这一招吗?”

“但凡进了局子的,都会这么说,更何况是磊先生这样的人。”

坐在磊钧天对面的警察站起身,朝边上二人说道:“你们继续审,不用顾忌什么,这次的事件顶头上司特别要求严查,给的压力很大。”

“刘队,你放心,我们会帮你好好看着。”

一旁的磊钧天闻言,将嘴角抿成一道线。他当然听出来,那两个小便衣警察的口吻含了些讥诮的意味。

点点头,被称作‘刘队’的警察将脸又转过去,说道:“磊先生,在没有得到新的证据之前,你依旧是最有嫌疑的人。我劝你想想清楚,要是肯交代的话,我们会代你向法官求情。”

对方的口吻仿佛是已经给他定了罪,磊钧天气得眯了眯眼,眸底寒光乍现。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很不好过,那位‘刘队’显然是采用了心理战术,故意拖延了时间,让两名下属对磊钧天进行轮番轰炸式的盘问。

刚开始的时候,磊钧天还能跟他们周旋,但不吃不喝又不给睡,晚上几个小时的审讯令他精疲力竭,已是有些疲于应付了。

“磊钧天,我劝你还是自己交代的好,我们手里的证据很充分,你就不要抵抗了,没用的。”

磊钧天皱了皱眉,又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将领带拉松了些,问道:“我什么时候能回去?”

“你以为自己还能回得去吗?别挣扎了,你要是现在将主使曹氏事件的经过老老实实交代,或许我们还能让你好好睡一觉。”

磊钧天掐了掐眉心,更心烦意燥。

警察一班轮着一班进来审,而他的律师还没到,手下一个也进不来,磊钧天何时受过这样的待遇,他觉得自己快要崩溃,被逼疯了。

从前一天下午,到第二天早上,整整十几个小时,等先前那位被人称作‘刘队’的警察再次进来时,磊钧天已是蓬头垢面,两眼赤红,瞳孔无神了。

他咬紧牙关,迸出一句:“你们这是逼供!”

刘队淡淡地笑了笑,“我们并没有对你用刑,只是让磊先生配合我们的工作罢了。”

磊钧天皱了皱眉,头痛欲裂,全身疲软无力,面色憔悴狼狈,“我要找我的律师,律师来之前,我没什么好说的。”

“呵呵,那就不好意思了,磊先生愿意继续待在这里,那就继续受审吧。”刘队哼了一声,起身又出去抽烟了。

这一次换了个年纪三十出头的制服警察,在他对面坐下,翻开手里的资料,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奇怪的内容,他挑了挑眉,抬睫盯着磊钧天看了一会儿,复又看了眼手里的资料,问:“磊先生?”

磊钧天没有应答,口干舌燥不说,还头痛欲裂,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制服警察翻阅几页资料,回头问了下刘队的下属:“审出了什么,吗?”

那名下属摇摇头:“不过就算他死不开口,刘队也已经立案侦查了。”

“有是有,但是刘队说现在还不是公布的时候。”

听见这些话,磊钧天眉头都皱紧了,而那名制服警察也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而后点点头说:“好,知道了,我先出去下,你继续看着。”

说着,他装作若无其事地出去了,临关门之前还回头看了磊钧天一眼,眸光高深莫测。

过了大约半小时,一个律师模样的人在两名黑衣人的陪同下赶来了警局,径直来到审讯室门口,几个警察把三人阻断在门口,双方发生了争执,磊钧天的律师出具了一些证件,要保释磊钧天。

刘队正准备再次开审,听见外面有争吵声,便走了出来。

那名律师立刻亮出自己的证件,一板一眼地声称:“不好意思,我是磊钧天先生的律师,我要去对磊先生进行保释……”

刘队正色道:“不行!就算律师来了也一样,二十四小时内,我们有权对磊钧天进行传唤!”

之前那位文质彬彬的制服警察走到刘队身边,附耳悄悄说了一句:“刘队,暂且先放他回去,放长线钓大鱼这句话,你听说过吧?”

刘队眉梢一挑,眨了眨眼,数秒后,他点了点头,“好吧,让律师先去办理一下手续。”

磊钧天到底还是被律师和手下人救了出来,闻讯赶来的记者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一大清早便围堵在警局门口。

虽然手下人带来了干净的西装供磊钧天换上,又在洗手间里简单清洗了一下,但彻夜不眠和精神折磨还是令他看起来十分憔悴狼狈。

一出来,记者们纷纷架着长枪短炮涌上来了。

“磊先生,请谈一下,这次曹氏的爆炸和挟制事件真的与您有直接关系吗?”

“请问磊先生,您和曹氏是不是有什么过节?能否谈一下您得感受?”

“磊先生,有消息称您是派手下潜入曹氏白金大厅布下炸弹,并让人挟持了曹氏千金,请问您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现场一片混乱,若不是有手下人护着,磊钧天早就发飙了。

待他上了车,磊钧天一拳砸在玻璃车窗上,破口大骂道:“没想到姓张那小子敢反咬我一口。妈的,听说他手里有证据。”

“证据?”手下蹙眉问道,“那警方有没有透露是什么证据?”

磊钧天摇了摇头:“没说。”

“那看来是想要讹您,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视频,又或许是有视频,却又不能说明您与这案子有任何直接关联,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拿您怎么样。”

一旁的律师蹙眉,摇头郑重地说:“不一定,既然对方敢这么对磊先生,说不定真有这样的证据。这样吧,先送磊先生回去休息,我去打听一下警方手里边的证据是什么。”

说话间,律师替磊钧天拿回来的手机便响了起来,他拿起来一看,神色略微紧张:“糟了,磊先生,是木昂先生打来的电话。”

磊钧天闻言低咒了一声,顿了顿,调整了情绪后,这才接听了电话:“你好,木昂先生……没事,是诬陷栽赃事件,我认为很可能是那些竞争对手的手段……是,是,当然不会影响到我们之间的合作,请木昂先生放心,我……”

然而不等他把话说完,那边的木昂似乎说了什么之后,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磊钧天怔了下,不敢相信木昂率先挂了电话,又着急地‘喂’了几声,但话筒里短促的嘟嘟声提醒他,不得不接受事实。

他黑沉着脸放下电话,没有挂断,只是放下。

一手电话,一手捏成了拳状,短短几秒间下颌绷紧,咬着牙关,似乎直到此时,他才终于接受了电话里传来的事实,原本玄寒森冷的一双鹰眼霎时间迸射出一股危险的寒意。

一旁的律师和手下们都意识到不妙了,彼此面面相觑。

律师壮着胆子问道:“磊先生,木昂先生是不是说了什么?”

磊钧天没有回答,依旧绷着下颌,数秒后才忽然问道:“阿元人呢?”

两名手下不明白磊钧天为什么突然转移了话题,问道阿元,便老实回答:“回磊哥,阿元在别墅,没有您的同意,没人敢放他走。”

只听见磊钧天鼻息间嗤出一声冷哼,下令道:“马上回别墅!”

半个小时后,车子便回到了他的那栋海边别墅,磊钧天下车后径直去了地下室,阿元被软禁在地下室的某一间,磊钧天被警方审问了多久,阿元就被关在地下室里多久。

听见开门声,饥肠辘辘且全身发冷的阿元抬起头来,看见磊钧天从外面走进来,脸上立刻显出一抹惊喜之色,他跪着双膝扑向磊钧天,张嘴就要喊。

然而一个字都没来得及说出口,阿元带着谄媚笑容的脸上就遭了磊钧天一个猛扇,“啪——”的一声,当即就把他给扇懵了。

磊钧天气得不得了,指着阿元的鼻子就开骂:“妈的,混小子,都是你干的好事!我怎么会养了你这么个蠢货?!现在可好,木昂说要解除和我之间的合作关系。他说我是老鼠屎,让我在一锅粥坏了之前出局,这意思就是打算抛弃我磊钧天了!还有警方那边,说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我跟曹氏的事件有关,没有了木昂的庇护,你说,现在我该怎么办?!”

阿元也吓傻了,跪在地上束手无策。

ps:轻尘病了,昨天没来得及存稿,所以才更迟了,望大家见谅。下午还有一更,请稍等。

见阿元愣在地上,磊钧天气得脸色发黑,他一把揪住阿元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拽了起来,掐住他的脖子说:“你给老子说啊,现在怎么办?这下子我肯定是完蛋了!”

磊钧天额头上青筋毕露,真是恨不得立刻杀了阿元。

阿元吓得面色惨白,惊慌失措地说:“磊,磊哥,你先冷静冷静,或许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就是有证据也不能把你怎么样啊,你可是云海黑市里数一数二的老大,警察都怕你三分,谁敢把你怎么样……”

“你给我闭嘴!这一次不一样,警方手里有证据,证据充分到可以抓我进警局吃几年牢饭。”

“证据?这怎么可能?肯定是假的,警方怎么会有证据?”

“我还问你,你他妈做了些什么,竟然让警方抓到老子的把柄?!”

“我,我不知道啊……”

“不知道?不知道就没事了?告诉你,阿元,你去给我把证据找来,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你要是找不回证据,老子杀光你全家!给我记住,像我这样的人可以死绝,但绝不可以进牢房!”

“是!是!谢谢磊哥不杀之恩,我现在就去想办法找回证据!”阿元早已吓得四肢发软了,出去的时候几乎是连滚带爬了。

阿元知道,事态非常严重,如果不是被逼上了绝路,磊钧天不会生这么大的气,看来这次是凶多吉少了。

待回到自己的房间后,磊钧天看见当天的新闻报纸上全都是他被押往警局受审的报道后,又开始大发雷霆了。

他随手操起身边的的东西,将茶几上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整栋别墅里都能听见东西被摔了个稀里哗啦的破碎声……

直到累了他才肯停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佣人们都不敢上楼来,手下们也个个都猫着身子不敢说话。

代替阿元位置的,是磊钧天的另一个左臂右膀阿胜,斗胆劝道:“磊哥,您冷静冷静,律师正在帮您想办法,我们还有翻盘的可能。”

发/泄了一通,磊钧天似乎好了些,鼻子里哼哧了一声:“那些记者全他妈反了,知不知道我是谁?竟敢把我的事在报纸上刊登出来!妈的,人有势的时候捧着,失势的时候就来雪上加霜!”

“请磊哥放宽心,现在案子还在调查中,我们还有时间反转。”

然而,恰是这么一句话又激怒了磊钧天,“怎么反转?劳资现在还不知道证据是什么,在哪里!”

阿胜抿了抿唇,说:“是这样的,先生,之前我和我们在警局的一个卧底悄悄聊过,他说那个证据是一段视频,是姓张那个小子交给秦晋琛和曹叶衍的,据说那段视频里透露了您的消息,可以指证您是幕后主使人。”

“你说什么?!”磊钧天大惊失色,瞬间变了脸。

阿胜又说:“幸运的是,那个视频现在还没有上交上级,被保存在警局内。而我们的卧底向我们保证,警局那边他可以帮忙销毁证据,但秦晋琛和曹叶衍手中的那一份,只有靠我们自己想办法了。”

磊钧天紧蹙的眉头霎时绽开,似乎瞬间重燃了希望,思忖了一会儿,他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身吩咐道:“阿胜,你去地下室,把蒋一心给我带过来!”

蒋一心?之前也曾被报纸报道得沸沸扬扬的那个曹叶衍的前任经纪人?前段时间跟了磊哥,后来便没了消息,现在磊哥又要把她找来做什么?

心里虽然有一堆的疑问,但阿胜却不敢问,只沉声应道:“是,磊哥,我马上去带她过来。”

十分钟后,蒋一心被带到了磊钧天的房间。

眼前的蒋一心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眼窝深陷,面色苍白,身上还有些淤痕,赤着脚,眼神毫无焦距,头发又蓬又乱,好像好几天没洗过头发似的。

她是被蒙着眼睛带进来的,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磊钧天的房间里,双手还被绑着绳索,身上那件衣服虽然早就换过,却是邋邋遢遢褶皱残败的。

感觉到自己进入了某间屋子,她全身都绷得紧紧的,也是因为连日来被折磨怕了,此时的她就像是那担惊受怕的猎物,竖着耳朵,窥听着房间里未知的一切。

磊钧天见到她这脏兮兮的一身,嫌弃的掩住口鼻,阿胜见状,挥手吩咐佣人:“去!把她带去清洗一下,再重新带过来!”

两名佣人便将蒋一心带下去,替她梳洗打扮了,这才重新带到了磊钧天的房间。

阿胜解开蒋一心脸上罩着的黑布条,亮如白昼的光线令蒋一心的眼睛瞬间仿佛针扎一样的痛,她皱了皱眼睛,下意识地蒙住了眼睛。

好不容易适应了那光亮,她缓缓睁开眼睛,看向前方站在宽幅落地窗前的一道高大身影。

那人是站在背光面,刺眼的亮光从外面洒下来,致使她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但从那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危险鸷冷的气息却是她熟悉的。

愣了大约五秒,蒋一心倒抽了一口冷气:“磊哥?!”

磊钧天双手揷兜,呵呵笑着朝她走近,听似轻松惬意的笑声却令她感到一股恶寒,禁不住浑身打了个冷颤。

继而,听见他说:“蒋一心,被关在地下室这么久,滋味如何?”

蒋一心脸色一白,随着他亦步亦趋的脚步,她也随之后退着,到底是被折磨怕了的,现在看见磊钧天,就如见了猛虎野兽,生怕被他生吞活剥了……

见她不回答,磊钧天又走近了几步,施施然地说道:“看你瘦成这副皮包骨头的样子,应该是得到教训了吧?”

蒋一心闻言,连忙点头如捣蒜。

磊钧天微微勾唇,说:“既然这样,那我暂且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如果你做得好,我就放你走,如果你做得不好,那可只好把你送去泰国,做木昂先生赚钱的工具。我问你,蒋一心,你愿意接受这个机会吗?”

蒋一心大骇,脸色一下子比之前还要苍白了。

几乎不加思索地,她扑通一下就跪倒在磊钧天的脚下,不计形象地抱住他的腿,央求道:“我愿意,我愿意!只要磊哥肯放我走,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很好!”磊钧天得意地勾了勾唇,然后朝手下做了个手势。

手下人闻声点点头,毕恭毕敬地走过来,将某样白色的东西交到他的手中。

蒋一心抬睫一看,愣了愣。

那是她之前用过的手机,自从被关进地下室后,她的手机就被磊钧天藏了起来,现在磊钧天又把她的手机掏出来,是想做什么?

只见磊钧天摇晃了下手中的白色手机,对她说:“喏,马上给曹叶衍打电话。”

蒋一心再次愣住,半秒后,怔怔地问:“给叶衍打电话?为什么?”

磊钧天脸色一凝,狠狠地瞪她一眼,斥道:“要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来那么多的废话!到底还想不想我放你出去了?!”

蒋一心被斥得全身抖了一下,马上蔫了气,手还是伸了出去。

磊钧天鄙夷地嗤了一声,将手机递给她,说:“给我规矩点儿,照着我说的做!”

“是。”蒋一心抿了抿唇,妥协了。

此时的她并不知道这一个月以来所发生的所有事,心里除了对‘逃出去’的欲//望外,再外别的想法。

于是,深呼吸一口气后,她还是拨通了叶衍的电话号码。

“在曹氏白金大厅爆炸案的审问之后,磊钧天旗下的各大夜/总/会全部被勒令歇业整顿。”

叶衍合上手中图文并茂大幅报道的报纸,哼了一声,抬头道:“这下子,磊钧天算是锐气大削,我看他还怎么兴风作浪。”

叶婉露点点头,面上松了一口气:“嗯,没有了权势和钱财,磊钧天可能会停手了。”

“我看未必!”叶衍蹙着眉说,“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大意,在磊钧天没有被逮捕入狱之前,我们都不能放松警惕。”

一旁一直沉眉不语的曹伟伦点点头,说:“嗯,我也赞同叶衍的看法,说不定会狗急跳墙呢,像磊钧天这样丧心病狂的人,谁能猜得到他下一步会做些什么?”

闻言,客厅内的气氛又变得沉闷下来。

外面有汽车的刹车声,曹伟伦扭头看了下窗外,看见一辆眼熟的迈巴赫停了下来,但颇感意外的是,那辆车里下来的人除了有老友秦晋琛之外,还有两名身穿制服的警察。

难道,警方有什么新的发现或收获?

思及此,他忙起了身,招呼叶衍跟他一同到门口相迎。

管家老赵师傅已经开了客厅大门,将秦晋琛和两名制服警察迎了进来,秦晋琛便作为中间人介绍道。“老曹,我来替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负责此次事件的刘队,这边这位,则是缉毒组的李警官。”

李警官,正是之前建议刘队‘放长线钓大鱼’的那位,一身正骨,身姿卓越,这次跟刘队一起私访叶宅,是有事相求。

李警官,正是之前建议刘队‘放长线钓大鱼’的那位,一身正骨,身姿卓越,这次跟刘队一起私访叶宅,是有事相求。

李警官说明了来意,最后十分有诚意地说:“单凭一个爆炸案和劫持案主使者的罪名,根本不足以把磊钧天怎么样,顶多坐几年牢再出来,他照样能作恶多端。但如果查到他就是我们云海市多年来一直怀疑的大毒枭,并找到充足的证据,那就可以给磊钧天定下死罪。所以,我希望曹先生能与警方积极合作,这次的事件恐怕是个契机,我们缉毒组正好借此机会将磊钧天一党一网打尽!”

原来几年来,李警官所领导的缉毒组一直在寻找可以逮捕磊钧天的证据,可每次都被磊钧天巧妙的逃脱了。

这一次好不容易发现他的把柄,李警官想要借此机会深入调查,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叶衍正蹙眉思量,忽地,衣兜里的手机响起来,他做了个‘抱歉’的手势,然后起身悄悄来到角落,掏出手机看了眼屏幕,不禁愣住。

打来电话的人竟然是许久没有消息的蒋一心……

回想起来,自从上一次虚假举报他参与国际钢琴赛事受贿案,蒋一心就没了消息,他也不再追究,后来不多久就和磊钧天起了冲突,之后的一段时间一家人都在忙着如何与磊钧天周旋,他也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可问题是,她这个时候突然打电话来做什么?

越想越觉得蹊跷,此时的叶衍并不想多惹来一桩麻烦事,所以他蹙了蹙眉,直接就将电话挂断了。

挂断不多久,电话再次响起,仍旧是蒋一心打来的。

叶衍的眉头蹙得更紧,回头看了眼客厅的方向,发现秦晋琛和两位警官都还等着他,他便干脆地挂断,甚至还关了机,将手机揣回了衣兜里。

回到客厅里,叶衍发现父亲曹伟伦不知何时也在沙发上坐下,他便走过去在父亲身边坐下来。

李警官还在等待着叶衍的答案,见他回来了,便迫不及待地问道:“曹叶衍先生,请问你考虑得怎么样,愿不愿意与我们合作呢?”

沉吟片刻,叶衍看了一眼身旁的父亲。

事实上之前叶衍去接听电话的时候,曹伟伦已经听秦晋琛说过李警官的意思了,这会儿儿子看他的脸色,他便知道叶衍其实是愿意的,之所以看他的脸色,是怕他担忧自己,所以顾及着他这个父亲的感受。

他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儿子,随你自己心愿吧,你觉得什么是正确的,你就去做,不用考虑我们。况且,两位警官先生的话也很有道理。”

叶衍闻言不禁深呼吸了下,心里已经知道父亲曹伟伦的意思了。

他微微颔首,扭头说:“李警官,你说的没错,单凭我们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和磊钧天对抗的,况且也正如你所说,单凭一个爆炸案和劫持案主使者的罪名,根本奈何不了他什么。”

顿了顿,仿佛是下了巨大决心似的,叶衍慎重地下了最后的决定:“好,我愿意跟你们合作。”

“太好了!”李警官和刘队都高兴得禁不住呼了一声。

但叶衍却微微拧眉,问道:“可是李警官,如果我要和你们警方合作,接下来又该怎么做?”

李警官微微点头,仔细解释道:“第一,任何有可能和磊钧天有关的电话或是讯息,最好是第一时间通知警方。这么做的愿意很简单,现在磊钧天还是自由之身,他很可能会暗地里采取翻盘行动,而他第一个想要报复的对象,便是你们曹叶两家,以及与你们相关的亲朋戚友,所以,任何有可能与他有关的消息,一旦发现异状,都要记得先与我们警方取得联系。其次,我们警方会确保你的家人的安全,但还请近段时间来,各位尽量不要出远门,尤其是不要超出我们可以监控的范围外。”

叶衍闻言点了点头,表示愿意配合。

四人又聊了一会儿,秦晋琛带着两名警官离开,叶衍跟父亲曹伟伦又聊了一会儿,他往二楼上走的时候,双手不经意地揷进裤兜里,左手便摸到了冰凉的手机背面。

忽然想起手机在半个小时前被他关掉了……

他掏出手机来,重新开了机,不一会儿便响起一连串嘀嘀嘀的提示音,仔细一看,全都是关机来电提醒,而屏幕上所显示的几个来电,竟都来自蒋一心!

叶衍不禁脚步一顿,微感诧异,脑子里忽然就想起李警官的话:“任何有可能和磊钧天有关的电话或是讯息,最好是第一时间通知警方。”

莫非,蒋一心的来电是和磊钧天有关?

思及此,叶衍不禁起了疑。

海边别墅,磊钧天的房间。

被叶衍挂断电话,再次打过去时,话筒里却传来‘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的提示音后,蒋一心一颗心直落谷底。

糟了!叶衍不接她的电话!这下可怎么办?!

她战战兢兢地放下电话,回头一看,磊钧天的一张脸阴鸷的如同地狱里的魔王,她害怕极了,双腿一软,就跌坐在了地上。

“磊哥,你也看见了的,我打电话给叶衍,他根本不接电话,甚至还……还关了机,现在我也帮不上你的忙了。”蒋一心小心翼翼地说着话,声音抖得厉害,透露着她心底的惧怕。

磊钧天紧绷着脸,说:“那就给我打去他家里!”

蒋一心摇摇头,央求道:“磊哥,没用的,叶母打从以前就恨我入骨,如果知道是我打的电话,肯定会挂了电话,她是绝不会让我和叶衍说话的。对不起,我帮不了你,叶衍已经不在乎我了……”

磊钧天微微眯眼,定睛看了她十秒,原本阴沉的语调变得异样轻柔,甚至还抬手抚摸着她耳边垂落下来的发丝,嘴角勾着,可那笑容却是令人不寒而栗。

他忽地嗤了一声:“帮不了我?哼,蒋一心,你给我搞搞清楚,现在是你自己帮不了自己!”

磊钧天的脾气就被蒋一心这番话给惹上来了,不待她反应,下一秒,他骤然一个欺身,手腕无情一推,就将蒋一心推倒在了身后的那张沙发里。

他阴鸷的眼里迸射出冰刃般寒凉的眸光来,森寒地擒着蒋一心的双眼,说道:“你这个样子当然让他提不起什么兴趣,可如果你变成了一具死尸,或许就能让他现身了。”

蒋一心闻言怔了半秒,等她反应过来时,磊钧天已迅猛地压下身来,双手重重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啊……唔……救命……”蒋一心瞪大了眼睛,拼命挣扎着,又蹬又踢,却根本无法撼动磊钧天的暴/力。

她感觉到一股灭顶的窒息感袭来,脸颊因为缺氧而憋得赤红,双目都快要瞪出眼眶来,她只能用双手去推搡挥舞,可无论她如何挣扎,依旧挣脱不掉,直到她快要窒息而亡……

恰在此时,身边的手机再次响起,她慌忙去捡拾手机,慌乱中却被磊钧天抢了先,颈脖上的铁掌一旦松开,蒋一心因此得以呼吸。

她大口大口喘息着,咳嗽不止,好不容易呼吸顺畅了,磊钧天将手机递到她的面前,说:“算你运气好,是叶衍打过来的。记住,给劳资好好说话,别露陷,不然你死定了!”

她慌忙点了点头,接过了手机,摁了接听键:“喂?”

“蒋一心,你找我有事?”叶衍的声音是惯常的淡冷,依旧如以前一般,带着一分疏离。

蒋一心暗自心中激动,就现在这个局势,叶衍才是她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但迫于磊钧天在场,她只能压抑住那股激动的心情。

咽了抹口水,润了下发干作痛的喉咙,她这才谨慎地说道:“喂,叶衍,我……我想跟你谈一谈。”

“你要谈就在电话里谈,我最近很忙,没时间见你。”叶衍皱了皱眉,说的也是实话。

重新想好了一个借口,蒋一心这才重又开了口:“我想找你要一笔钱,实不相瞒,我想筹一笔钱去梅国,我在云海也待不下去了,我发誓这是我最后一次找你,你帮帮我吧,我保证你给了我钱,我再也不找你和秦小姐的麻烦了。”

叶衍皱了皱眉,似有些不确定她的话,重复道:“等等,你是说……你想找我要钱,然后愿意离开云海,不再找我的麻烦?”

“嗯,是的,只要你肯给我钱,我再也不会来打扰你的生活了。怎么样,叶衍,你同意吗?”

此时的蒋一心,并没有抱希望,认为叶衍真的愿意答应她这个要求,她之所以这样说,不过是为了见他一面。

又或者说,只要能借此机会出去,就是多了一份活下来的机会。

要知道,她已经整整半个多月没见过外面的天日了……

但她猜不透叶衍的心思,毕竟她之前做了那么多阴损的事,尤其是对秦思橙,恐怕他不会轻易答应的……

正踌躇着,电话那端始终沉默的叶衍忽然开口了:“好,我同意。”

翌日一早,曹婉婷让司机先送父亲曹伟伦去医院做检查,之后才让司机送她去的公司。

这一日的行程很满,上午有个公司内部例行会议要开,之后是和容烨去新的总部大厦视察,下午则要主持一场产说会。

容烨到的很准时,曹婉婷刚刚开完早会下了楼,他就已经在楼下等着了,容烨替她开了车门,她坐进去后下意识地理了理衣衫,不知为何竟有些紧张。

她总是不太习惯和他单独相处,每每都要做一下心理调整……

暗自吸了口气,她说:“时间不早了,开车吧。”

但容烨却没有发动车子,而是侧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定焦在她左脸颊上。

前几日她被王夫人划伤了脸,此时已经好了大半,不仔细看也看不出痕迹了,容烨捕捉痕迹地看了一眼,然后目光落在了她的脚上。

他蹙了蹙眉,问道:“你怎么穿的高跟鞋?”

曹婉婷挑了挑眉,反问:“不可以穿高跟鞋吗?”

“你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吧?去工地考察,你打算穿高跟鞋?不怕扭了脚?”

他的口吻叫曹婉婷扬起的秀眉不禁蹙了起来,却又说不出反驳的话来,抱着双臂别开了脸。

容烨眯了眯眼,又打开了车门去了后备箱,不一会儿又折了回来,手里多了一双平跟鞋。

“把鞋换了,穿这个去工地会好走许多。”

曹婉婷愕了下,旋即摇头吐槽:“我才不要穿别人穿过的鞋子呢!”

容烨无语扶额:“这是一双新鞋,没人穿过。”

她撇撇嘴,并不相信,死活都不肯穿。

事实上容烨确实没有说假话,早猜到她很可能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所以才特地去买来一双新的,谁知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他也是无可奈何。

既然她那么固执,他也懒得多做解释,她愿意穿高跟鞋去工地,那就随了她吧!

可到了工地,看见曹婉婷坚持穿着自己脚上的那双高跟鞋,身影歪歪扭扭摇摇欲坠的,容烨的眉头蹙得很深。

他便时刻不离开她的身边,每次见到她快要跌倒的时候,他总是胆战心惊伸出手去,然后又见她自己稳住了身形,让人虚惊一场……

可事实上,曹婉婷并不好受,终于明白容烨为什么坚持要她穿平底鞋了,工地里到处都是乱石泥地,踩着高跟鞋走路根本就是举步维艰。

可她又放不下面子去找容烨重新换上那双平底鞋,于是一直死撑着,一双脚快要废掉了一般,疼得厉害。

好不容易检查完工地,曹婉婷终于受不了,找了个大石块就坐下了,也顾不了什么形象不形象了,直接脱掉高跟鞋就开始揉脚。

容烨在她面前站定,居高临下地讥诮道:“早跟你说过换双平底鞋穿,现在知道难受了?”

曹婉婷闻言,更是火大。这个男人,明明知道她现在很恼火,却哪壶不提提哪壶,是非得把她气晕在这工地边上吗?

“要你管!”她气咻咻地起身,意欲朝车子的方向走去。

肺里蹿出一股无名火,曹婉婷不禁没有因为脚疼而放慢脚步,反而加快了步伐。

却不小心一脚踩进了一边的下水道上面罩着的条纹盖上,鞋跟卡在细窄的洞孔之间,曹婉婷没有站稳,脚上一阵钻心的疼痛,她疼得跌坐在地上,膝盖上因此蹭破了皮。

霎时,她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一样,全身泄了气,因剧痛而骤然溢出的眼泪便涌上了眼眶,她用力地咬着嘴唇,硬生生将眼泪逼回去,忍住没有流出来。

容烨见状,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下一秒,他疾步走过去,蹲下身来扶她。

却被她忿忿地挥开:“走开,谁要你扶!”

曹婉婷试着自己站起身来,但蹭破皮的脚一沾地,疼痛的感觉立刻袭上来,她倒抽了口气,却没有求救的打算。

容烨见状,更是气极了,冲口而出:“曹婉婷,你还真是个倔犟,一点儿都不懂得讨男人欢心的女人!”

他带着浓浓挖苦的声音令曹婉婷身子一僵,一咬牙,她忍着剧痛再次站起身来。

“曹婉婷,男人是需要赞美和依赖的动物,求我一声又不会死!”事实上,容烨在说出之前的那句话后,就后悔了。

现在见她更是一副油盐不进的态度,他不禁无奈地叹了口气,下一秒疾步上前,弯腰抱起了她。

曹婉婷惊了一下,半秒后开始挣扎:“喂,谁要你抱啦,你快放开我!放我下来,听见没有,这里还有很多工人看着呢……”

“看就看,你是我未婚妻,我还怕他们笑话不成?!”容烨绷着脸吐出这么一句话来。

莫名地噎住,曹婉婷竟一时说不出话来。

淡淡的男士香水味萦绕在鼻头,曹婉婷略微别扭地撇开脸,心脏竟像是要跳出来一般,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着……

她被抱上了车,容烨还替她系好安全带,然后立刻载着他去了附近的一家医院,本来没什么大毛病的,可他硬是要求做一个全面检查才肯罢休。

检查完毕,他又去诊室找医生问了仔仔细细,不放过医生的每一句话,最后还亲自替她拿了药,替她擦上药膏。

看在他是真的关心她的份儿上,就不跟他计较了……曹婉婷心里这么想着。

之后,又磨磨蹭蹭了大半个小时小时,最终包扎了伤口才从医院里出来。

坐上了车,容烨又去后备箱里,将方才拿出来过的那一双高跟鞋重新拿了出来,并在她跟前蹲下,替她脱掉了脚上的高跟鞋,然后将鞋子一一换上。

曹婉婷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不禁愣住了。一来是没想到他会亲自替她换鞋,二来是没想到那双鞋套在她的脚上,竟然刚刚好。

她忍不住说:“没想到尺码刚刚好。”

废话!就是照着你的尺码买的!

容烨忍不住在心里腹诽,面上却是不显山不露水,起身后斜斜地睨了她一眼,说:“你再不喜欢也将就穿着吧,如果不想再伤一次脚的话。”

曹婉婷拧眉,讨厌他话里的锋利如刀,正欲反驳,却忽地,肚子里传来一阵“咕噜噜”的声响。

顿时,她脸色一变,尴尬了。

无语,为什么偏偏是这时候饿得肚皮咕噜噜叫?真要命啊!

很显然,某人已经听见了,侧过头来问道:“饿了?”

她摇摇头:“不了,还是先回去吧,下午两点还有一场产说会呢,我得赶紧回去准备。”

“再忙也得吃午饭,正好我知道一家味道不错的餐馆,离这里不远,不会耽搁你太多时间的。”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她也不好拒绝,曹婉婷便不再说话,算是默许了。

几分钟后,车子便停在了附近的一处小巷口,的确如他所说的那般,这里离工地并不太远,又是顺路,吃完了饭再回公司,也不会耽搁时间。

于是,曹婉婷乖乖地下了车。

那是一家很小的餐馆,除了供给家常小菜,还有面食和点心,地方虽小却是五脏俱全,还好这会儿已经过了饭点,人潮已经过去,餐馆里的空位还比较多。

原本为了安全着想,不该带她去这种店里吃饭的,但时间紧迫,已经来不及去大餐厅里点餐了,而且身后就跟了隐形保镖,容烨也才放心大胆地带她进去。

刚往里一站,就有热情好客的店员走来揽客了:“两位想吃点什么?可以先找位子坐着点菜。”

容烨点点头,领着曹婉婷往里走。

店面有些拥挤,装潢有些陈旧,桌子也磨损了许多,再加上人满为患,这里显得热闹,却有些不够雅致,更显得不够干净。

见她四处张望着,容烨说道:“会不会嫌这里太脏太乱?要不,我们可以换个地方。”

“不了,就这里吧。”她摇摇头,并不想再换地方,免得耽搁时间。

容烨点了点头,便点了几样菜,老板上菜很快,不一会儿就端来了几盘香气四溢的菜式。

曹婉婷看了看盘子里奇怪的东西,皱了皱眉:“这个……是不是颜色太重了?”

说话间,她的目光正定焦在那道“蚂蚁上树”上,眼底里的害怕和嫌弃还是显露了出来。

容烨指着另一道菜:“这个比较清淡,你尝尝。”

曹婉婷眨了眨眼,却不敢伸出手,看着那一盘炒蘑菇片,不知道里面糊状的东西是什么。

容烨见状不禁默然了,他应该想到像曹婉婷这样在国外待过多年,这才回国不多久的女生应该是更习惯吃西餐,而且对卫生条件在意度非常高的。

叹了口气,不禁有些失落,他说:“要不,还是换一家吧。”

曹婉婷见他要走,又赶紧说;“不了,我只是……有点儿不太适应。没关系,将就吃吧。”

说着,她大义灭亲般深呼吸了一下,这才拾起碗筷开始吃起来。

原本以为这盘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而且菜名很奇怪的“蚂蚁上树”会很难吃,可吃进嘴里,却令曹婉婷大吃了一惊。

容烨见状,淡声问道:“怎么样,还不难吃吧?”

“嗯。”曹婉婷点点头,不禁多夹了几筷子。

“吃家常菜,往往这些小店会更好吃,既然不讨厌,那就多吃点吧。”他说着,就往她碗里又夹了些菜。

曹婉婷是真的饿了,也就不再顾及面子或是卫生问题,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吃完了饭,曹婉婷见时间不早了,便催促容烨早些送她回去。

两人到达曹氏临时办公楼的时候已是下午一点半了,离产说会开始只有半个小时,容烨因为下午还有别的事,不能留下来,但还是坚持将她送进了会议室。

白金大厅是整栋楼面积最大、规格最高的会议室,整个会议室是按照古典中国风格装饰的,每一张供客人倚坐的红木椅子上都放了厚厚的锦垫,柔软舒适,会让人坐起来简单很舒服。

场厅内已经有工作人员在调试投影仪,对着话筒试音,曹婉婷见状便回头对容烨说:“你起忙你的吧,我这里可以应付的。”

容烨不放心地看着她的脚:“那你的脚……”

“我没事,”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抬手拂了下耳鬓的发丝,“有迟碧卡帮我,不会有事的。”

正说着话,迟碧卡正好看见了曹婉婷,扬手挥了挥:“曹小姐,你回来了。”

迟碧卡快步走过来,容烨指着曹婉婷的那只伤脚,叮嘱道:“迟秘书,她的脚蹭破了点皮,你待会儿记得不要让她穿高跟鞋。”

他虽然是皱着眉头说的话,可口吻里满是对年轻女boss的关心,迟碧卡自然是心领神会,浅笑着说:“好的,容先生,我记下了。”

容烨微微颔首,再环视了一圈四周的安保情况,确定没问题后才离开白金会议室。

到了地下停车库,他坐上了车,正准备发动车子离开,却忽然发现去医院给开的那些药膏还放在他的车上,微微蹙眉,他决定还是给她拿上去。

于是,重又从车上下来,手里提着装药膏的盒子。

正准备关上车门,余光忽地瞥见附近一辆面包车上下来一道身影。仔细一看,那辆面包车里装的全是盆栽,根据车子的外包装可以判断出来,似乎是某家花草公司来此地送花草盆栽来了。

容烨并未怎么在意,正准备返身去电梯间,忽地,听见那人开口说话了。

那人似乎在给谁打电话,忽然不觉他就在附近,声音出口时是令人诧异的沙哑残破:“喂,是我,我已经到曹氏楼下的停车库了,东西都准备好了吧?”

乍然听见对方提到了‘曹氏’二字,容烨眸底瞳孔猛地一缩,继而身形顿住。

紧接着,就听见那人又开口了:“好,我知道怎么做了,你就放心等待我的好消息吧!”那人话落就收了线,又掏出另一只手机来。

不一会儿,电话似乎通了,那人说道:“喂,你好,我是芳草地花草公司派来的员工,盆栽已经送到了,麻烦你们派两个人下来帮个忙。”

芳草地花草公司?听到这里,容烨不禁蹙起了眉头。

不一会儿,楼梯间里果然下来两个人,看身上的制服果然是曹氏的员工,容烨心里不禁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白金大厅里,曹婉婷正和迟碧卡一起,做最后的准备工作。

环视了一圈,始终觉得哪里不对劲,两秒后,曹婉婷脸色微变,侧身问迟碧卡:“迟秘书,我让你去订购的花草盆栽呢?为什么还没有送到?”

迟碧卡脸色尴尬:“是这样的,今早那家公司突然来电说发不了货了,我们是临时换的另一家花草公司,对方承诺两点前送到,刚刚打来电话说,已经到楼下了。”

曹婉婷有些不满意地凝眉,“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告诉我一声?你看看,现在离开会时间只有一刻钟了,盆栽现在才送到,能行吗?”

迟碧卡抱歉地说:“我们已经给各位客户发了短信,通知他们产说会要晚半个小时 才开,先让他们在隔壁的茶餐厅品茶,花草公司那边送来的也都是成品,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曹婉婷闻言,眉头皱得更深了,可时间紧迫,即便是有好的主意,也来不及临时更换了,沉吟片刻,她只好点了头。

几分钟后,果然看见几名工作人员搬着一盆盆的花草来到大厅门口,正在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测,而那些盆栽果然也都是已经做好了,只需按照事先的安排摆放在该摆放的位置即可。

见状,曹婉婷这才松了一口气。

一旁的迟碧卡见她太紧张,便体贴地端来一杯茶水,询问:“曹小姐,产说会往后推迟了半小时,到场的宾客也还不多,要不你先去隔壁餐厅里休息一会儿?”

曹婉婷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点点头去了隔壁的茶餐厅。

却是怎么都坐不住,不知道为什么,她很紧张,或许是因为今天是她第一次主持这么大型的产说会吧。

实在是坐不住了,她便决定起身去洗手间补个妆。

先是往脸上扑了点粉蜜,然后又上了点颜色鲜亮的唇彩,少许的修饰就令她的脸色提亮了许多。

抬起腕表看了看,还有十分钟就要开始了,迟碧卡也恰在这时候打电话来催她,她的心脏不禁又加速跳动起来。

长吁了一口气后,她这才转身迈脚走出去,却刚走出去不多远就迎面撞上一堵肉墙,她的鼻子被撞疼了,本能地抬手去摸。

然,下一秒突然一只古铜色的大掌伸了过来,在她的眼前瞬间一晃,顷刻捂住了她的嘴。

“唔——”曹婉婷惊恐地瞪大了眼!

然而对方很快就闪身到了她的身后,并用胳膊圈住了她的腰,将她往另一边带去,她竭力挣扎,只是所有的抗议在对方面前都显得微弱而可怜。

她想看清对方的脸,但那人却戴着一顶鸭舌帽,氤氲灯光下根本看不清面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唔唔——”她惊恐极了,喉咙里禁不住逸出恐惧的口申吟。

但,那男子却把她的脖子紧紧掐住,差点儿将她憋死过去,不单如此,他还出口恐吓道:“不想死的话,就给我安静点!”

曹婉婷虽然怕,可她心里清楚得很,若是真的按照对方的话去做,什么都不反抗,她会死得更快。

只半秒的思索,她抬起手臂就往对方的腹部撞去……

“啊——妈的!混账娘们!”对方被撞得痛呼了一声,本能地松开了她。

曹婉婷趁此机会往前跑,但那人的反应和动作都很迅速,见她要逃,忍着痛就追过来。

曹婉婷吓得早已脸色苍白,一边跑一边叫喊道:“来人啊,救——”然而,一个‘命’字还来不及脱口而出,她的嘴再次被对方蒙住。

“妈的,胆子挺肥!不怕死是不是,信不信老子现在就让你脸蛋儿开花?!”对方骂骂咧咧的同时,已经不耐烦了,抬手,一抹银白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曹婉婷的呼吸有那么一秒的暂停,在看清对方手里持着的东西的那一瞬间,脸色变得煞白了。

原来,在她眼前出现的,竟是一把匕首,很锋利的匕首。

也恰是在这时候,她看清楚了对方的面容。

哪怕是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都挡不住男人眼里透出的那股凶残和狠厉,曹婉婷瞬间明白:对方不好惹,恐吓她的话也绝对不是开玩笑!

她不敢再挣扎了,也不敢再说话,双手本能地抬了起来,而这时候,衣兜里的手机响起来,正是容烨打来找她的电话。

容烨发现那名男子很可疑,企图混进曹氏后,便赶紧跟着上了楼,可等他赶到白金大厅后,却并未发现那人的踪迹。

他凝眉思索了半秒,下一刻便开始搜寻曹婉婷的身影。

心里有一股很不好的预感,迫使他额头上都飚出了冷汗,一颗心在不知不觉间早已提到了喉咙的最顶端。

找不到曹婉婷的人,却找到了正在指挥现场准备工作的迟碧卡,他不由分说就逮住了迟碧卡。

迟碧卡讶然回头,发现是他,不禁吃了一惊:“呃,容先生?您不是已经走了吗?”

容烨没工夫解释那么多了,径直问道:“迟秘书,曹婉婷她人呢?”

“哦,她就在……”迟碧卡回头看向茶餐厅的某个角落,却不如预料中的那般看见曹婉婷的身影,不禁愣住,“她刚才还坐在那个位子上呢。”

容烨忍不住低咒了一声,额头上也冒出了冷汗,他立刻掏出手机给曹婉婷拨过去,但那头迟迟不见她接听,他心里那股不好的预感更加明显了。

正着急着,忽然听见去往洗手间的方向,传来一阵骚//动声。

容烨和迟碧卡不约而同地回过头去,发现到会的宾客纷纷变得慌乱起来,有的甚至尖叫着往大厅外逃去。

“出了什么事?”迟碧卡问。

容烨抿紧了唇,赶紧拨开逆流的人群往那方向走去,数秒后,豁然看见的一幕令他惊顿住脚步。

不知道对方说了些什么,只见李警官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问道:“那结果呢?找到那辆奔驰保姆车了没有?”

似乎对方给出的答案不尽如人意,李警官半垂眼睑,眉头渐渐紧蹙,抿唇嗯了几声,他说:“好,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他面色凝重地放下手机,转身看向客厅里正翘首以盼的所有人,似乎欲言又止。

有种难以言喻的不安感袭上心间,秦思橙只觉得一颗心快要迸出嗓子眼。

她起身走到李警官身旁,拽住他的手腕,迫不及待地问:“李警官,请你快告诉我吧,叶衍他怎么样了?”

李警官动了动唇,面有愧色地说:“对不起,刘队他们……跟丢了……”

“什么?”秦思橙心口一凉,身子虚晃了下。

“嫂子!你还好吧?!”曹婉婷就站在离她不远处的地方,忙抬手扶住了她,将她扶到沙发上坐下,“嫂子,你先别着急,先听听李警官怎么说。”

李警官坐下后叹了口气,这才将事情原由道出:“虽然我们早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但是还是低估了磊钧天,刘队已经很小心了,可还是被他的手下发现曹先生带了追踪器,该死!”

说到这里,李警官握拳忿忿地捶向沙发扶手,忍不住低咒了一声。

“最可恶的是,他们用了卑鄙的下三滥手段,把曹先生迷晕了之后带上了车,而且他们很小心,中途不但转移了一辆车,还避开了路况监控设施。”

“那……现在怎么办?你们跟丢了,叶衍怎么办?”秦思橙的声音都颤抖起来了,急得脸色发白。

李警官抿了抿唇,嗯了一声,说:“还好刘队查到一些可疑的证据,在他们带走曹先生的茶餐厅附近,找到了一只手套,还有就是……虽然他们中途转移车辆的时候避开了路况监控设施,但我们的人查到那个地方在数分钟前停下来一辆银色面包车。”

“而这辆面包车离开时的时间,跟曹先生失踪的时间相当吻合。换句话说,曹先生很可能就是被带上了这辆车,只是可惜,那辆车离开的路段都是附近的老路,并没有路况监控,我们要重新查到它的去向,可能需要花些时间。”

顿了顿,李警官又歉意地说:“实在很抱歉,看来还是我们不够仔细,才致使这种事情发生……”

秦思橙白了脸,咬牙说:“客套的话就不必多说了,我只求你们警方尽快找到他。”

她说着,就起身要上二楼,曹婉婷担心她,便主动要去去二楼陪她。

不单是秦思橙情绪低落,叶婉露也是早就哭得稀里哗啦的了,曹伟伦一直在旁边安慰着,叶正国也蹙着眉头唉声叹气,整个叶家的气氛骤然变得凝重起来。

李警官自觉惭愧,却也不能干坐着什么事都不做,他留下两名手下后,就匆匆赶去警局想对策了。

秦思橙六神无主地坐在床沿边上,一颗心七上八下,始终无法安定下来。

昨晚,自从知道他答应与警方合作后,她就睡得不太好,黑眼圈就是昨晚彻夜无眠的最好印证。

结婚到现在,夫妻俩几乎不曾分开过,何况此刻她怀有身孕,最需要他在身边陪伴的时候,他却不知身在何处,生死未卜。

她一遍遍催眠自己:没事的,没事的,警方答应会保证他的安全,他一定会没事的,一定会平安归来。

可无论她怎么做,自己是骗不了自己的,一颗心始终是起起伏伏,平静不下来……

“咚咚。”房外传来了敲门声。

“嫂子,我能进来吗?”小姑子曹婉婷的声音隔着门传了进来。

自从住进叶宅,她和闺蜜乔娜还有容格格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少,年纪相差不大的小姑子曹婉婷,渐渐变成了她的知己。

“噢,婉婷,你进来吧。”秦思橙慌忙擦了擦湿润的眼角,不想让曹婉婷看见她一个人在房间里哭鼻子。

推开门,曹婉婷手里端着一杯牛奶和几碟点心走进来,将东西放在床头柜上,她侧头看向秦思橙,一眼便发现她眼圈红红的,脸色憔悴,不禁吃了一惊。

“嫂子,你哭了?因为担心哥……”曹婉婷抿了抿唇,觉得自己有些废话,眼下这种情况,谁不担心呢?

秦思橙扯了扯嘴角,可惜笑容勉强,点头嗯的声音都像是卡住了一样,梗在喉咙里,难受极了。

曹婉婷心疼她,急忙捧住她的手安慰道:“嫂子,你别这样,哥不在,你更要坚强点。再说不一定有事的,我相信李警官他们一定会想办法把我哥救出来!”

可惜安慰的话,对秦思橙而言,起不了丝毫作用,反而让她眼圈更红。

曹婉婷见状更难过,想了想,忙将盘子里吃的东西亮给她看:“哎,嫂子,你先别想那么多,想一想你肚子里的两个小豆丁吧,你难过伤心坏了身子不要紧,可你肚子里的两个小豆丁怎么办呀?”

闻言,秦思橙倏然一顿。

对啊,她怎么忘记自己肚子里的两个宝宝了?

见她怔住,曹婉婷忙说:“嫂子,平常这个时候都是哥给你拿点心吃的时候,哥不在,我就替他给你拿过来。你快吃点吧,免得饿着我两个侄子侄女。”

秦思橙闻言,更是心口一窝。

没错,平常这个时候,叶衍总是习惯性地替她准备一些小吃,每天都会不一样,有时候是牛奶和点心,有时候又是她爱吃的面条,或者其他。

除了三餐主餐之外,副餐,她每天要吃两次。

没办法,肚里的小豆丁一天天长大了,需要的营养越来越多,她少吃一点,会饿,多吃一点,又觉得胃难受。

看书上说,到了怀孕晚期,这个问题将会更严重,就算肚子很饿,也不敢多吃,胃会被挤得难受。

想道这些,难免又是一阵心酸。

她反手捉住曹婉婷的手,抽噎道:“婉婷,你说的话我都知道,可怎么办?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老是想他,担心他,我真的好怕他出什么事!”

秦思橙说着说着,就忍不住哭出来了。

哭,是最好的发/泄工具。

曹婉婷心里也难受得紧,但想到自己得替哥哥照顾好嫂子,便一把抱住秦思橙,以手一下下轻拍着她的后背,并安慰道:“嫂子,你别这样,要不然我也会撑不住的……”

吸了吸鼻子,曹婉婷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这样,虽然我们不迷信,也不信教,但我们可以为哥哥一起祈福,我相信像我哥那么好的男人,老天爷不会不长眼睛的!”

秦思橙豁然睁大了眼,想起几个月前和叶衍一道去云水乡度蜜月,在邴菊花村一起做了孔明灯放飞空中的场景……

她一下子来了精神,点头说:“那我们就做一个孔明灯,为你哥祈福!”

“呃,孔明灯?可我不}

  •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她竟然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她竟然穿吊带去藏传佛教的寺庙里拍照。。。
  • 我去。。。我只知道西藏的一些寺庙穿短袖短裤都是不准进去的好不好。。。
    虽然我们不迷信但是我们也要尊重别人的礼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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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能漏大腿啊 手啊 不能穿拖鞋 这样子

  • 好的你不看,仅个看这种啊

  • 唉,受不了,我快转黑了

  • 不知道你听不听得到,最好下个唱吧的app然后fo下troub1emaker

    她 唱吧名字叫什么 我有唱吧

  • 好的你不看,仅个看这种啊 好的你不看,仅个看这种啊

    我是在猫扑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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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什么庙都不能穿吊带吧!

  • 不觉得她好看,还有种丑人多作怪的感觉,很装

  • 前两年 不是 还说自己是个普通姑娘么 怎么现在又是 歌手又是 演员了??? 妈的 豆瓣上 红人尽扯犊子!!!

  • 她 唱吧名字叫什么 我有唱吧 她 唱吧名字叫什么 我有唱吧
  • 这年头,要么非主流要么韩风要么鬼一样还自称复古,有没有正常一点的妞啊

  • (人,不能为了尊严,连钱都不要。) 22:05:06

    +1!!! 估计就是要的这种感觉!!! 我好好奇给她拍照片的人,怎么没人八 +1!!! 估计就是要的这种感觉!!! 我好好奇给她拍照片的人,怎么没人八

    西藏这组是陈俊拍的,我还想找他拍,不过要五千,还是用手机拍的。。。

  • 大的不敢盯着看了。。。

  • 嗯!!是像鬼。眼白都快不见了。戴这么大的美瞳,不慎得慌么

  • 这个女的微博也特诡异 我好多同学都喜欢她 我一直觉得特吓人 老透着一股诡异

  • 西藏这组是陈俊拍的,我还想找他拍,不过要五千,还是用手机拍的。。。 西藏这组是陈俊拍的,我还想找他拍,不过要五千,还是用手机拍的。。。
  • 不觉得她好看,还有种丑人多作怪的感觉,很装 不觉得她好看,还有种丑人多作怪的感觉,很装

    +1 翻过她微博一次,吐死我了
    当年第一眼看到她照片就觉得鬼气森森,这样的怎么也觉得好看不起来??起码换个小点儿的美瞳啊

  • 整什麽鼻子啊,感覺應該好好整整耳垂!

  • +1 翻过她微博一次,吐死我了 当年第一眼看到她照片就觉得鬼气森森,这样的怎么也觉得好看不起 +1 翻过她微博一次,吐死我了 当年第一眼看到她照片就觉得鬼气森森,这样的怎么也觉得好看不起来??起码换个小点儿的美瞳啊

    关键好多人拿她当女神,真心无力赶上大众审美

  • 以前觉得很美 现在觉得很丑 以前觉得很美 现在觉得很丑

    不算丑,,,就是觉得哪怪怪的

  • (遇到一个对的人带她走遍天涯海角) 23:19:48

  • 怎麼這幾天每次刷新小組總有她的新貼……

  • 美瞳太可怕,想到咒怨里的小孩

  • 哈哈哈哈哈要出道了什麼的……像我這種心理陰暗的人好想看女神幻滅啊!!!

  • 那啥 独自去西藏 摄影师是谁?这些可不是路人随便可以帮你拍的照片吧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壞人!( ̄ε(# ̄)☆╰╮o( ̄皿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那啥 独自去西藏 摄影师是谁?这些可不是路人随便可以帮你拍的照片吧 那啥 独自去西藏 摄影师是谁?这些可不是路人随便可以帮你拍的照片吧

    前面有人說是陳俊【這是個誰……

  • 应该搭配吴虹飞名曲《嫁衣》观赏

  • 老拍这样的照片人也会变得压抑吧

  • 感觉她长得像小时候看的那种小本本的台湾言情小说上画出来的那种漂亮的封面女孩子 感觉她长得像小时候看的那种小本本的台湾言情小说上画出来的那种漂亮的封面女孩子
  • 真讨厌这种没气质还硬在那装神弄鬼的 真SB

  • 韩国好多恐怖片海报就是这个感觉滴~~~

  • 恭喜她如愿以偿了QvQ 恭喜她如愿以偿了QvQ
  • 美瞳过大没眼白更显得像婴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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