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能管卫生室的外来实验室药品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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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新的医药价格政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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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宿州市二徐路这么多年只修了一小段,什么时候能贯通,一条联通十几个乡镇的公路,这么长时间也修不完,请求李省长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二徐路工程建设进度慢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交通局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二徐路(现升级为省道S229)为我市埇桥区南北方向重要交通通道,全长63.2公里。二徐路的升级改造工程采取分段实施。宿州大道至大外环北环段约4.3公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和大外环北环至双庆河段10.7公里路面大修工程已于今年7月份全面建成通车;双庆河至皖苏界段约44公里路面大中修工程已作为安徽省公路养护创新示范项目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目前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工程的前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力争该路段2016年开工建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交通局联系,联系电话:3905722。宿州市人民政府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包河区重庆路国开公馆11#3204的业主,我们用血汗钱在国开公馆买了一套房子,延期半年终于在日交付,但是房子消防验收不通过、开发商和物业互相推脱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未得到解决。但目前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缴纳了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半年多了,开发商至今没有把这费用交到地税,导致开不了发票,办不了房产证。我作为一名纳税人,有权利也有义务要求开发商积极把我们的费用交纳给国家。我多次投诉到12345,但是至今没有给我开票。请领导关心体谅我们老百姓的难处,尽早解决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国开公馆小区房产证办理滞后问题,经包河区政府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国开公馆”项目由安徽国开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现已将8﹟—13﹟楼(共6栋)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及相关税费全部交清,并递交所需办证资料,正在依据所交契税和维修资金发票原件办理房屋产权证,预计10月份即可办结。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包河经开区管委会浦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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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书记您好,冒昧的问下颍上火车站以及高铁站何时通车,我们很多人,去颍上的时候还要饶了好远的路,这同时也给颍上人的出行极为不便,当地的老百姓都在抱怨,人们都在说这个地处两市交界处怎么就没人关注呢,我作为一个出行者也希望能够望颍上火车站早点通车,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9月23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颍上火车站何时通车问题”,系重复性留言,7月20日已回复此留言。附:7月20日留言回复内容:网友您好,您7月6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颍上火车站何时通车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上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阜淮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的通讯设施建设还没有结束,此工程建设单位是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但因工程没完工,无法验收,建设单位不能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报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局未调整列车运行班次在颍上站停靠。下一步,颍上县将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网民留言】
  我们是铜陵柏庄香域的业主,请问柏庄香域7号楼旁边的那条路路灯何时亮?已经很长时间了?业主晚上出行不安全。路灯既然装好就应该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狮子山区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柏庄香域7号楼旁道路由铜陵柏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建设,目前该道路基本建设完成,路灯已安装,正在铺设电缆。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该道路市政设施、保洁移交辖区政府管理,路灯移交市住建委(路灯所)管理。经协调,柏庄置业公司将于近期办理路灯移交事宜和市政用电申请手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开通路灯,方便居民出行。感谢您对铜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周围的村庄已修好道路,为什么村村通到了侯庙村修不好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王学军的留言后,淮北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濉溪县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该路段已被列入2015年路网建设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年底开工。
  【网民留言】
  周围的村庄已修好道路,为什么村村通到了侯庙村修不好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王学军的留言后,淮北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濉溪县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该路段已被列入2015年路网建设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年底开工。
  【网民留言】
  周围的村庄已修好道路,为什么村村通到了侯庙村修不好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王学军的留言后,淮北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濉溪县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该路段已被列入2015年路网建设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年底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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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合高铁与商杭高铁不共用走廊,是否会对城市造成分割,是否会影响城市向西扩展?阜阳市对于商杭、郑合与泉河之间10几平方公里的土地有何规划,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9月11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郑合高铁阜阳颍州区段是否符合城市规划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市城乡规划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商杭高铁和郑合高铁阜阳以南段是共用走廊,而商杭高铁阜阳以北段是从亳州、太和南北向引入,郑合高铁阜阳以西段是从界首、临泉东西向引入,两个不同方向铁路是不能共用廊道。为最大程度减少两个方向高铁对城市的影响,商杭高铁和郑合高铁皆从阜阳机场升降带控制廊道内引入阜阳西站,实现高铁和机场共用廊道。高铁多为高架形成,城市道路一般下穿高铁,不会对阜城向西发展造成影响。同时根据《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商杭铁路西侧尚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因此不会对城市产生分割。泉河及老泉河两岸之现状多为低洼地,且部分为颍州西湖自然保护的用地。结合阜阳人民“大西湖”心结和诉求,新西湖和古西湖之间,沿泉河及老泉河两河规划为大片的郊野公园用地,可把新西湖和古西湖联为一体,同时也是阜城西向的重要楔形绿地,更是阜城创建生态城市的基石。至于商杭铁路西侧用地,未纳入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中。
  【网民留言】
  都说治理可是环境无丝毫改善,尤其是夜间,尘土漫天,货车噪音巨大,领导是否能实地考察一下,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水上一层灰,嘴里都是沙。请相关领导现场办公老百姓管吃管住,看看能不能受的了。为了周边数万生命,跪求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9月12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南淝河路灰尘污染严重情况,已有网友于7月3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包河区已回复,请您参阅。感谢您的留言!附:包河区回复意见网友,您好!7月3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包河区南淝河路灰尘污染严重。包河区回复如下:淝河路整体改造已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其中南一环路——东二环路段已开工建设,东二环路——长春街段已启动征迁前期相关手续,待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征迁结束后,将立即启动道路建设。淝河路改造后,将彻底改善沿途生产、生活坏境。针对目前南淝河路灰尘较大问题,区城管部门在加大对过往“三车”不密闭等行为处罚力度同时,增配作业人员和车辆,延长作业时间,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地做好扬尘管控工作。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阜阳市颖上县谢桥镇化中村新王庄煤矿塌陷安置赔款情况,现在以有百分之九十多户人家不能住,开裂的开裂,一到下雨那还能住人,雨过天晴屋里还在下雨。还胆心房屋要倒塌没有安心的日子,也不知道赔款怎么样赔的,我们都在纠结纳闷,农民有什么多大能耐呀苦苦苦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9月8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上县谢桥镇新王庄安置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上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网友反映化中社区新王庄安置问题。经查,化中社区新王庄安置区选址位于颍上县谢桥镇路庄村周庄,安置区的规划设计及征地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垫路,为安置区建房做好前期准备。2、关于网友反映搬迁补偿标准问题。经查,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秘〔2011〕42号)与《关于调整采煤沉陷区部分搬迁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办〔2012〕11号)文件执行。居民搬迁安置费采取按人口数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人均安置面积28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偿650元(具体补偿数额为:居民搬迁安置费=搬迁安置人口数×人均安置面积×单位面积补偿额)。房屋拆除费每户1000元,用于原有房屋的拆除。
  【网民留言】
  今年暑假,安徽省寿县正阳关镇土管所对面,有人利用商铺房违规筹办幼儿园,存在如下违规行为:1、沿公路,下面就是轮船马头,过往车辆络绎不绝地从门前穿过,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2、筹建者根本没有取得办学证书,而且准备用车接送学生,难道办学校想办就办吗?3、由于学生没有活动场所,举办者违规侵占公有土地搭围栏。该幼儿园没有任何办学资质,装修了几间房子,买了些设备,还找了两个黑人(所谓外教),就开始收钱招人了!经过举报,我们得到的回复是:县教育局已经下了停办通知,违法圈地所建的活动区域也被要求拆除,然而该幼儿园仍然不管不顾,顶风作案!!点击图片查看幻灯模式该幼儿园的照片,在接到通知后,他们在9.3-9.5放假期间将护栏拆除,避避风头。今天(9.6)又将护栏装上,正常开学!!!该幼儿园完全没有办学资质,对孩子的教育不负责任;非法圈地,将门面房的承重墙打通,在道路旁边圈地,不顾孩子的安全。这样的幼儿园对孩子的教育、安全不负责任,一心只想捞钱,应该坚决依法取缔。。。我们将这件事举报到县里,市里,也得到了回复,说是叫停了,处理了,然而仍然没人执行,这是为什么?上面有人?已经打通关系?在如今的大形势下,以习大大为领导的中央团队打老虎照样打,这些人还不怕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9月6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寿县正阳关一幼儿园违规办学的情况,我们要求寿县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您所反映幼儿园未经寿县教育局审批,正阳关学区管委会现已向该园送达停办通知书。同时,正阳关镇政府已经向该园下发了“拆违”通知书,待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并妥善分流安置幼儿,终止其违规办园行为。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想咨询一下淮北市杜集区刘庄社区牛庙自然村有没有被列入年的棚户区改造计划当中,因为面临结婚,打算在自家的老宅子上盖新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王学军的留言后,淮北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杜集区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经向杜集区住建局了解,刘庄社区牛庙自然村已列入年棚户区改造五年计划,待建设资金来源确定后,将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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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领导:想咨询一下淮北市杜集区刘庄社区牛庙自然村有没有被列入年的棚户区改造计划当中,因为面临结婚,打算在自家的老宅子上盖新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王学军的留言后,淮北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杜集区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经向杜集区住建局了解,刘庄社区牛庙自然村已列入年棚户区改造五年计划,待建设资金来源确定后,将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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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立医院医生的挂号费太高,我们本是贫穷农村百姓,挂号费就四五十,最少也是十块二十,有点过高,不知政府拿出什么举措整治医药卫生行业。切实减轻底层群众医疗负担!!!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安徽省立医院挂号费过高,最高四、五十块钱,最少也是一、二十块问题。现答复如下:安徽省立医院为省属三级甲等医院,根据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改办《关于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实施意见》(皖价医〔2015〕21号),从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此次价格调整中,城市公立医院设立了普通、专家(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和知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江淮名医,省学术带头人,省名中医)门诊诊察费;诊察费设西医诊察费和中医辨证论治,挂号费、病历纳入诊察费;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保留方便门诊。其中:省属三级医院普通诊察费为10元/次,专家为20元/次,知名专家为50元/次,中医诊察费在西医基础上增加3元。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2015〕16号)精神,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日我省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改革,本次改革在提高诊察费标准的同时取消了药品加成、降低了部分大型设备检查费用,一方面体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缓解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利用价格机制引导了患者合理分流,另一方面降低了医疗费用中过高的药品和大型检查费用,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根据监测数据,实行新的医药价格政策后,患者就医的费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花在药品、耗材和检查上的钱有所减少,花在诊察、治疗、手术和护理等方面的钱有所增加,但总体就医负担没有增加。随着综合医改的不断深化,特别是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规范合理用药、医生行为监管等政策措施的实施,患者今后的就医负担将会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会得到有效缓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宿州市萧县孙圩孜乡贾沃村的村民,我村原本背靠大山,风景秀美,村口一条大路直通S202省道。但是从几年前开始,一些不法商人为了个利益,开始对村前村后的大山进行盗采,至今原本的大山已经无处可见,被夷为平地。村口的大路更是被盗采的运输车量严重损毁,严重的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给村民的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村中有些老年人出行看病更是困难。望领导能够重视,给予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萧县孙圩子乡贾沃区域内有金强石料厂、丁淮北石料厂、张长生石料厂、张琪石料厂等4家石料厂,2012年采矿权证已到期,张树强石料厂采矿权证于2014年6月到期。2014年6月以后,这5家石料厂均已全部关闭。由于过往重型车辆较多,贾沃村道路损毁比较严重,孙圩子乡已将该路段重修项目进行上报,计划修建道路长1360米,待审批后将开工修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你好、我们现在像你反应萧县孙圩子乡张树强採石厂倒採矿山、大型机器特多、每天晚上有大亮的石头外运、倒知了我们村民无法正常休息、希望领导们能管管这些霸道的採石人员、还我们一个清净的村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张树强石料厂位于萧县孙圩子乡贾沃村北,2014年属合法企业,2014年6月后,所有证件到期,石料厂已被依法关闭,机械全部拆除,一直以来未发生盗采行为。日,石料厂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开采,萧县孙圩子乡派出所、国土所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上报,经萧县执法组联合执法扣压该厂机械2台,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淮北矿物局杨庄矿的职工,于1999年6月上班,当时是小集体,工资只有每月30元其他的什么都没有,2006年矿上和我签了用工合同,给交了几金。我已连续在淮北矿物局杨庄矿连续工作16年了。今年我因病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矿上给予照顾同意内退,可淮北矿务局不批,说小集体不给内退。我在国资委网上看到您的官方留言:因病鉴定为“大部分丧生劳动能力”的可以内退!可矿务局这样我该咋办!紧急万分,等您速核实,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王学军的留言后,淮北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一、关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内退政策按照《关于淮北矿业2015年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计划实施的意见》(淮矿劳〔2015〕5号)中完善内部退养政策的规定,内退条件规定如下:(1)现从事井下岗位(按照淮矿劳〔2013〕70号文规定的井下岗位工种),距法定退休提前5年的;(2)现从事地面岗位的(规定同上),距法定退休提前10年的,或女职工工作年限满20周年、男职工工作年限满25周年;(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员工;(4)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含本企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5)现从事井下岗位,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年龄满45周岁且本企业工作年限满25周年不适合井下作业的男员工(含劳动合同工);(6)工作年限10年以上,精神病史5年以上(含5年)和癌症员工;二、关于您本人要求内退的问题经了解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研究,针对您个人情况,因病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决定按照以上内退条件(4)比照劳动合同工办理内部退养。
  【网民留言】
  阜阳市颍州区西湖景区办事处西湖景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刘汉按每亩耕地十万元价格购买本居委会冯庄村居民四十多亩耕地,搞小产权房开发,非法牟利数百万元。我们向上级纪检部门反映后,他只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在还在非法建设。90%以上所建房屋通过本村村民冒名卖给外地人。他酒后经常谩骂:告我咋了我了,我花30万不就摆平了,不就是个处分吗,一年就自动解除,对我没有任何影响。我们百姓告他怎么这么难,至今他任然担任本村支部书记。请问省领导,刘汉私自购买耕地40余亩建小产权房对外出售,对于这样的处分结果有何感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8月20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州区西湖景区居委会支部书记刘汉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州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刘汉,2014年7月任西湖景区居委会支部书记。1.关于网友反映“刘汉在景区居委会冯庄搞小产权房开发非法建设”问题。经查,按照上级要求,为改变景区居委会群众的居住环境,景区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李玉芬于2013年3月组织村民采取四议两公开的形式,研究申报景区居委会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事宜,村民代表当时同意冯庄作为新农村建设规划布点。景区居委会冯庄部分村民代表向景区办递交《关于景区居委会冯庄美好乡村建设的申请报告》;同年5月,景区居委会亦向景区办递交了《关于景区街道居委会美好乡村建设选址申请报告》,申请在西湖镇政府以北、景区办事处泰山街以西规划用地115亩,用于美好乡村建设。日,景区办向颍州区美好乡村办公室递交《关于西湖景区街道办事处景区居委会美好乡村建设的请示》,称景区居委会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由颍州区水利局规划院设计,规划选址符合《安徽省阜阳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拟将景区居委会6个自然村合并建设成为1个中心村,规划用地115亩。同年5月,刘汉在美好乡村建设项目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冯庄动工建设。目前,冯庄新村已建成房屋73套,包括41套一般性住宅,32套商住楼。另外在冯庄新村北侧开工建设18套住宅。2014年10月,因有群众反映,颍州区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在冯庄新农村建设项目没有得到颍州区政府审批的情况下,责成刘汉将正在施工建设的18套房屋予以停工。此外,据区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有关材料显示,目前景区居委会美好乡村建设已按照程序逐级上报。根据《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省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名单的通知》皖美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2014年12月景区居委会古田中心村已被确定为2015年省级中心村。目前,景区居委会古田中心村规划已经颍州区政府研究,呈报市政府审批。按照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区所有美好乡村建设一律不得按小产权房开发。冯庄建设的房屋属于美好乡村建设项目,建成后,区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物价、审计等单位对该村房屋建设成本进行审计,然后制定售房指导价。因此,网友反映“刘汉在景区居委会冯庄搞小产权房开发非法建设”问题不实。2.关于网友反映“刘汉按每亩耕地十万元价格购买景区居委会冯庄居民40多亩耕地”问题。经查,刘汉所建房屋建设用地主要来自于景区居委会冯庄村民刘继武(原景区居委会主任)、李勇、李强、李杰、刘刚、刘全国、刘全州等村民的土地。刘汉采取以房换地(每占用2亩地补偿一套住宅)和以地易地(占用村内2户村民的2亩土地,村里用其他地方的1亩地进行置换,并补偿一定现金)的方式将上述群众土地进行置换。与网友反映的按每亩耕地十万元价格购买景区居委会冯庄居民40多亩耕地不相符。3.关于网友反映“90%以上所建房屋通过本村村民冒名卖给外地人,非法牟利数百万元”问题。经查,景区居委会冯庄美好乡村建设遵循“三个必须”原则:购房者必须是自愿搬迁新村退还老宅基地、必须是景区居委会农业户口、必须是“一户一宅”。购房者名单在会议议定的基础上进行了两轮公示,做到没有外来户进入。目前,暂未发现有外地人在冯庄新村购买房屋。4.关于网友反映“向上级纪检部门反映后,刘汉只得到党内警告处分”问题。经查,刘汉身为中共党员,在实施古田村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占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9条之规定,经中共颍州区纪委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该村美好乡村建设规划正在由市政府审批,一旦通过审批,要求景区街道及古田村严格按照美好乡村建设的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把美好乡村建成惠民工程。同时,要求景区街道及古田村加大美好乡村建设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美好乡村建设,支持美好乡村并积极参与美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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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灵璧县人社局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多年,签订时说考上编能算工龄,现在却说停办,我没查到相关文件,相反,安徽省文件都说能办,该不该办理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计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之规定:日工资制度改革后,除国家或我省另有政策规定的外,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第七条规定:过去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在国家没有新的政策规定出台之前,按本通知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近期小区内毁坏绿化、私搭乱建的违规行为频发,有的业主们巧借装修其院内之名,但却私自砍伐树木绿篱,改为私家院落,变为私有财产,侵犯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多次反映相关部门,仅到现场查看后无果,目前仍有许多业主正在进行私搭乱建,破坏公共绿化,请领导重视,不要让我们的家园再遭破坏,还我们一片绿色。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8月15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州区汇鑫小区违章搭建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州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颍州区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未发现汇鑫小区毁坏绿化和新建违法建设现象。下一步,颍州区将对汇鑫小区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发现有私搭乱建行为,将立即予以制止,确保小区居住环境不受破坏。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宿州市的一名中学教师,听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2014年全面推行,不知道国家的有关文件下发了没有,为什么我们宿州还没有动静。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文件精神,亳州市、淮南市、马鞍山市继续按《安徽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未开展改革试点的市、省直管县,仍按我省现行政策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由于宿州市未被选为改革试点市,所以仍按照以前的有关规定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阜阳市颖东区是国家级贫困区,颖东区唯一的重点中学城郊中学,校长的座驾很高级。08年到13年是三十多万的商务别克,14年至今是三十多万的高配大众途观。经常有司机不用自己开,用车管理非常混乱。作为一个贫困区学校领导可以配这样的车吗。此外,作为副处级领导,办公室有两间,虽然经常不在学校办公。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8月13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东区城郊中学校长超标配车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东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网友反映城郊中学超额配车问题。经查,城郊中学因工作需要,于2003年报请有关部门后从颍东区检察院购置二手金杯面包车一辆,原车牌号(皖KA7828),后换黄牌(皖KJ5698),已达到报废年限,不能正常行驶。2004年城郊中学与訾营社区联合创办成效初中,因工作需要,经成效初中研究决定,成效初中出资购置别克商务一辆,车牌号为皖KD年按照颍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城郊中学终止对成效初中的支持。成效初中鉴于城郊中学工作需要,提出把别克商务借给城郊中学使用,日城郊中学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把该车辆退还给成效中学,于7月20日交给成效中学。关于网友反映的大众途观车问题,经查,2004年原城郊中学退休老校长曹云龙挂名办城郊中学复习班,2013年7月复习班因招生需要出资购置大众途观一部,车牌号(皖KW6888),所有人是彭勇(复习班聘用的驾驶员)。2013年底,城郊复习班停办,其所购置车辆赠予城郊中学,但是车辆至今没有过户,颍东区纪委已督促城郊中学按照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有关政策规定限期完善相关手续。2.关于网友反映杨德新同志超标准配置办公室问题。经查,城郊中学领导班子成员均两人共同使用19平方米办公室一间,校长杨德新与张军副书记共用一间,不存在超标准配置办公室问题。3.关于网友反映杨德新同志私驾公车问题。经查,2003年城郊中学从学校教职工中聘任一名驾驶员周波,负责学校车辆的驾驶和管理、维护工作。杨德新私驾公车的问题查无实据。日,颍东区纪委就城郊中学长期借用外单位车辆等问题对校长杨德新进行廉政约谈一次,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界首市农村里的一个农民。我的一个亲戚家的一个幼儿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经过在多家大城市大医院的诊断,这个心脏病病例很少,全国也就50多例。必须要换心脏。手术费用,对于我们一个农村家庭,就是天文数字。想咨询下我省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或者救助基金。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你在人民网咨询儿童先心病优惠政策或者救助基金。现将有关补偿政策答复如下:一、我省新农合制度设计了基本医疗保障、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保障、大病保险三重保障措施,三重保障有效衔接,以期减轻大病患者费用负担。1、基本医疗保障。凡是参加我省新农合的患者,不管患什么疾病,只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能获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目前全省平均报销比例在50%以上。2、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为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家庭负担,我省选择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等医疗费用高、诊疗技术难度大、疗效确切的病种在省内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可实行按病种付费,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障待遇,明显提高保障水平,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3、大病保险。无论什么病种,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或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补偿后,如果个人累计自付费用的合规费用超过1万元~2万元,可以再次享受40%~80%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新农合累计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二、另外,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特殊困难家庭,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您晓得我们现在的处境和苦难的一生吗?我们虽然渺小,无多大能耐,但一生中也为人民做过许多有益的事情,我们一生走过三个阶段。一、我们是毛泽东时代的赤脚医生,那个时代的我们,每天只拿到七、八分劳动工分。成年累月,不分白天黑夜,不问寒冬酷暑,不怕苦不怕累,一心为群众防病治病。二、1984年,医改将我们抛掷门外,我们变成了个体经营者,社会上各种税收重重压来。再者,我们仍然要担当各种防疫工作和义务,特别是恐怖非典席卷我国,地方政府也把我们推向了第一线,当时从外地返乡的人员,别人躲都躲不过,我们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着自己和家人被传染的危险,每天早晚去为他们量体温,测身体,查出疑似病人,保护一方平安。我们默默的奉献着,毫无怨言!三、大概是2009年,好不容易盼来了新型合作医疗的出现,实指望这一来我们有了保障,就像久别的孩子又盼来了亲娘,但哪里知道,这个娘已跟以前不太一样,使人感到那么的陌生和可怕,(1)首先你要进医疗室吗?自己要筹钱先把医疗室建造好,检查通过了,才能进来工作。好不容易进来后,书记您可知道,我们以前赤脚医生是出诊,巡诊,药箱背到田头,现在是叫我们门诊坐诊,电脑打单发药治病。这怎么能叫方便群众看病治病呢?而且坐在上面也没有医疗业务。(2)以前我们的防疫工作是给预防者发放和注射疫苗,并登记入册。现在我们担任的主要任务是防保,给65岁以上的老人做体格检查,并给有慢性病的老人,上健康档案。加上电脑又不熟练,不知道受过多少次批评和斥责也罢了,还不时扣除我们的绩效工资和本就不多补助费。在医疗室几年来收入低微,生活难维。去年我们被退下来了,但使人感到心寒的是:看社会上各行各业上的员工都得到应有的报酬和养老金,幸福快乐,颐养天年。唯独我们这个家门上,冷酷无情不公平,每人每月只给300元生活补助,就将我们强行扫地出门,还规定不准我们再行医,如果再给别人治病,就算非法行为,将受到严惩和打击,还有就是对自己和家里人治病都不行,自己和家人生病也要找别人去看,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们在农村卫生工作的战线上,干了近半个世纪,已到古稀之年,又无别的生存之道,不知以后生活怎么过。就目前市场物价和人们今天的生活水准,只给300元一个月,又不给谋生,不说一家人,就是一个人也无法生存下去啊!所以我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有向您——人民好书记诉说,望您给我们评评这个理吧!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乡村医生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也多次答复网友相关留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省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网底,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几十年来,乡村医生为维护农村居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村卫生室属于民办公助卫生机构,不属于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现在,政府向村卫生室工作的村医(含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购买服务。村医通过提供基本公卫医疗服务来获取报酬和待遇。目前政府对村医的“四项补助”(包括药品零差率补助、基本公共和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以及日常运行支出补助)都是体现政府购买服务的性质。各地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配相关经费,但是,严禁克扣乡村医生应得的补助,“四项补助”必须用于村医。关于乡村医生养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与《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意见》(皖政办〔2013〕21号)对此进行明确,一是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村医发放养老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到龄退出的村医,允许其个人账户按规定一次性补交15年养老保险费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二是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的村医,按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截至今年1月底,全省已有78个县(市、区)落实了该政策,未落实的有31个县(市、区),我委将会同省医改办、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村医到龄退出补助政策。完全解决老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目前全国范围内都难以落实,也缺少政策文件支持;省卫生计生委一直在努力,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协调,但政策障碍很多,成效进展几无。关于乡村医生行医问题。国务院2003年颁发《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而不能超出其登记注册的执业地点非法执业。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只有取得国家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方可申请注册为执业医师。获得注册的执业医师,方可在注册登记的规定地点、规定范围行医。从全国范围来看,村医老化、收入偏低、养老无政策、后继无人等问题是普遍存在的难题,且在短时间内均难以解决,我省也面临同样困境。今年1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会议确定,提高乡村医生收入、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拓展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为他们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明确了相关改革政策的方向。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老村医退出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落实相关政策。
  【网民留言】
  王书记,请惩治合肥双墩北城小区的传销团伙,还北城小区一片净土,让他们不要再骗人害人,也别让他们为安徽脸上抺黑,让我们这些外地人对安徽的印象好点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9月3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长丰县北城世纪城非法传销活动情况,已有网友于8月13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长丰县已回复,请您参阅。感谢您的留言!附:长丰县回复意见网友,您好!8月13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长丰县北城世纪城非法传销活动。长丰县回复如下:长丰县高度重视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组建了专业打传队伍,开展了多次打传专项行动,形成了常态化打传机制。目前,已对北城世纪城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公告、宣传单、横幅等方式,发动群众举报疑似传销的住宅和车辆,对举报线索每条必查,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打击。如您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请直接与县打传办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本人在安徽省阜南县金厦华庭小区15#楼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售楼处说15#楼前规划的是2层半的高铺楼,而且当时我买15#楼时,整个小区有两个对直南北出入大门.现在的情况是、15#楼南面盖了三层半商住楼。重重主要的是15#楼与南边现在正在盖的楼间距不足2米.严重影响我们15#楼居民的彩光.且金厦华庭小区南大门已被小区南面的楼堵死。不得不往西错开、上访数次无果。恳请省委书记出面调查解决.还老百姓一个安心,跪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8月30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阜南县金厦华庭小区楼间距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网友反映楼间距小影响采光问题。经查,阜南县金厦华庭小区15#楼前是铭洋商业楼,铭洋商业楼规划方案于日经阜南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为局部4层建筑。金厦华庭小区与铭洋商业楼属不同地块,经测量金厦华庭小区与铭洋商业楼的楼间距为13.3米,与规划相符,网友反映两楼间距不足2米与事实不符。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于日出具了铭洋商业楼日照分析报告,结论表明该楼不影响金厦华庭小区15#楼的采光。2.关于网友反映金厦华庭小区南大门被堵问题。经查,因铭洋商业楼正在施工,为确保金厦华庭小区住户的安全,临时封闭了金厦华庭小区南侧通道,铭洋商业楼建成后,该通道将开通。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我是安徽宿州一家报社的工作人员,今年44岁,我们单位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属在编的正式老员工,是工人身份,因为十年前岗位的转换,我放弃了原来工勤岗中级技工职称,从专技岗的初级职称考起,通过不懈努力,我通过了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的资格考试,顺利地考上专技岗的初级职称,并经过当地人事部门和本单位认可,聘为二级校对。从初级职称到中级职称需间隔5年,这期间我不断努力,积极准备,在2014年顺利通过了全国新闻出版行业中级职称的考试,并考取了计算机4个模块和古汉语中级的考试,评中级具备的所有条件我都具备,可是万没想到今年评中级职称时,当地人事部门没通过,说我是工人,说省里2010年已停办工人身份评专技岗的情况。十几年的努力即将付之一炬,自己的职称之路将何去何从?很痛心,想请书记了解相关情况,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工人身份是否可继续评专技岗中级职称的问题,经宿州市人社局研究后,现已经给予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繁昌县汽车站通向县炸药库一条柏油路面在修建宁安城际铁路大雪山隧道被铁路施工方碾压损坏至今未有恢复原有柏油路面,施工方只是用石子铺一下了事,眼看铁路就将要通车,不知道这条路何时能恢复原貌,请省委书记先生督促铁路施工方尽快将柏油路面恢复。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王学军留言,反映路面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繁昌县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你反映的道路系上世纪80年代末由繁昌县人武部出资修建的简易柏油路,全长约1公里。目前该路段周边涉及村民约9户。由于道路年久失修,路面破损严重,2010年宁安铁路施工单位进场时,与当地村民组达成一致意见在工程结束后将原道路修复成沙石路。2013年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按约定对道路进行了两次修复,并经所在地镇政府及部分村民代表验收通过。下一步,繁阳镇政府将加大该路段路面的巡查力度,定期维护,保证村民出行。如你仍有其他事项咨询,可与繁昌县发改委联系(电话:7913435)。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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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都过去了 还是五级 真是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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