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哪年将甲肝灭活疫苗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

甲肝疫苗已纳入计划免疫,为什么我们这里还要收费?_百度知道
甲肝疫苗已纳入计划免疫,为什么我们这里还要收费?
甲肝疫苗于2008年纳入计划免疫,为什么我们这里还要缴费(84元)?
很坏吧是乱收费的 全国打预防针都是免费的
你把打甲肝疫苗的缴费收据留着 去省电视台曝光很有效的哦!)这是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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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卫生局去告他们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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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幼儿3月1号开始接种
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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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 07:04
市卫生局昨天宣布,从今年3月1日起,市委市政府共出资1100余万元,将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按照疫苗接种程序,1到2岁之间的本市幼儿将可免费接种甲肝疫苗。&   免疫规划是预防疾病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市卫生局提供的最新数字显示,目前,北京市传染病的死因顺位已由解放初的第一位,下降到了现在的第十位,死因构成也由原来的30%左右下降到了1%以下。&   近年来,本市每年接受免疫规划的儿童约有460万人次。免疫规划的实施大大地降低了本市传染病的发病率。至2007年底,全市已连续23年无脊髓灰质炎野毒病例发生,连续12年无白喉发生。随着乙肝疫苗逐步纳入免疫规划,本市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和乙肝发病率都呈现了明显下降。&   据了解,北京市1992年和2006年分别将乙肝疫苗及麻风腮联合疫苗纳入本市儿童免疫程序,全部由政府出资免费为儿童进行接种(包括外来流动儿童),并将水痘疫苗纳入免费应急接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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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红缨教育连锁幼儿园自2007年以成功帮助892家幼儿园实现轻松管理。加盟咨询电话:010-> 正文 陕西免疫规划使1500万儿童受益 评论:条评论字号:T|T
4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我省自1978年开始实施免疫规划以来,累计为1500余万儿童接种疫苗,使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发病率不断降低甚至消灭,为全省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11种免费疫苗预防12种疾病免 疫规划工作是我国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我省从1978年开始计划免疫工作,从最开始的“四苗防六病”,即卡介苗、脊灰、百白破 和麻疹四苗,预防结核、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麻疹六种疾病,到2002年将新生儿乙肝,2004年将乙脑、流脑疫苗纳入儿童免 疫规划管理,形成“七苗防九病”,再到2008年正式启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将甲肝、麻腮风等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形成了目前11苗防12病的免疫规划 格局,免费为0&6岁儿童接种11种疫苗预防12种传染病。尤其是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大了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力度,健全 了保障疫苗运输储存的冷链系统,不断加强和规范预防接种工作,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儿童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在2000年达到和维持无脊灰状态至今,已连续20年无白喉确诊病例,乙脑、流脑、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等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也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传染病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目 前省免疫规划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发病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陕西省曾是脊髓灰质炎严重流行的省份,从1955年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起至1992年,陕西省 共报告脊灰病例12559例,死亡332例,自1965年开始使用脊灰疫苗,脊灰发病得到有效控制,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证实我省达到无脊灰区目标。2002年,陕西省开始将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2006年陕西省乙肝血清学调查显示:1&59岁人群HB sAg(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3.13%,较1992年调查结果下降63.31%,特别是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已降至1%以下,2014年乙 肝血清学调查显示,全省1-4岁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0.26%。目前,陕西省共建立有2000多家乡级预防接种门诊,方便了广大群众,促进了免疫 规划工作的落实。2000年以来,陕西省常规免疫各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每年都会将新出生的40多万儿童纳入本省计划免疫开始接种疫苗。提升我省免疫规划管理水平今 年四月中旬,我省卫计委召开了陕西省2016年免疫规划工作会议,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进我省免疫规划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免疫规划工作作为公共卫 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疾病防控工作的核心任务来抓,不断完善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加强管理和培训,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全省预防接种服务水平,确保免疫 规划工作规范实施;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通过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我省免疫规划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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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区免疫规划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免疫规划管理工作,要继续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扎实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在提高和保持较高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的基础上,做好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与控制,强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规范疫苗和冷链管理,提高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质量,促进免疫规划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继续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管理要求,全面推进和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要继续做好参谋,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保障条件的落实。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国家及省卫生、财政等部门《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及原卫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政府的参谋,落实卫生部“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对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含应补充免疫)接种任务的单位进行补助,原则上每接种1剂次不低于5元(包括建证、建卡、信息管理、冷链管理、宣传告知、实施接种等);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预防接种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监测评估、疫苗运送等。
(二)要加强免疫预防队伍建设。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的要求配备足够工作人员,接种单位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保持队伍的稳定性。要利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充分发挥乡村(社区)干部和医生的作用,承担和完成相应的免疫预防工作任务。
二、提高和保持高水平疫苗免疫接种率
(一)第一类疫苗。
1、常规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按照全市统一时间及《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标准》规定的频次开诊,向适龄儿童提供所有第一类疫苗的免费接种服务,确保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达到100%;适龄儿童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自2014年1月1日起,6周岁儿童第三针麻疹疫苗采用麻腮风疫苗免费接种,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各剂次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以乡镇为单位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推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出生12小时内尽早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制度。
2、补充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适龄儿童脊灰、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或查漏补种活动,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补充免疫或查漏补种接种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防止成人麻疹暴发流行。
3、查漏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每月要开展6岁以下儿童查漏补种,针对2周岁内儿童,确保除乙肝首针及含麻疹成分疫苗外的其余免疫规划疫苗适时接种后2个月内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对于2周岁以上儿童,在每月查漏补种的基础上,各接种门诊每季度至少1次集中查漏补种,以确保免疫规划疫苗适时接种后3个月内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查漏补种结束后,各接种单位要对查漏补种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按年龄组对6周岁内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进行分析,撰写查漏补种工作总结,于每季度第1个月5日前报区疾控中心。
4、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版)》要求,继续做好接种证查验及漏种疫苗补种工作。区卫生局将与教育部门积极沟通,由托幼机构和学校提前介入,将接种证查验纳入招生通知,使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关口前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结束后,预防接种门诊要督促托幼机构和学校将查验结果及时反馈给预防接种门诊,由预防接种门诊根据查验结果尽早安排儿童完成疫苗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统计、审核、汇总及报告。预防接种门诊完成补种工作后,要将补种结果及时反馈给托幼机构和学校,由其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继续开展大中专院校新生含麻疹成份疫苗普种工作,将其他重点疫苗的查漏补种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疫苗常规接种工作。
(二)第二类疫苗。
各接种单位要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群众的需要,有计划地提供第二类疫苗尤其是纳入免疫规划管理的第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第二类疫苗必须坚持群众知情、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行推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第一类疫苗而只提供其替代疫苗。继续按照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痘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疾控中心《关于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痘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要求,将水痘疫苗纳入常规接种服务,实施水痘疫苗两剂次免疫策略(12-24月龄接种第1剂次,4-6岁加强1剂次);同时做好12岁以下儿童水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以乡镇为单位12岁以下儿童水痘疫苗接种率达到85%以上。积极开展15岁以下儿童尤其是小学生含流腮成分疫苗、甲肝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15岁以上人群应积极推广应用乙肝疫苗、戊肝疫苗。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科学规范做好脊灰灭活疫苗(IPV)的告知及其接种工作。
三、巩固消灭脊灰工作成果
按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山东省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监测方案》和《山东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继续加大消灭脊灰工作力度,重点防范脊灰野病毒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VDPV)的传播流行,确保无脊灰状态。
(一)AFP监测。继续加强AFP病例快速报告、常规报告和主动监测工作,各级主动监测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避免AFP漏报。提高病例报告、调查、随访及时率及合格采便率,要求各项监测指标达到90%以上。充分发挥各级AFP病例临床筛检专家小组的作用,做好AFP病例筛检和初步诊断工作。区疾控中心及时甄别高危AFP病例和临床符合病例,做好调查处理;加强对各级免疫预防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切实掌握AFP监测各项技术要求,提高对高危AFP病例、疫苗高变异株病例、VDPV病例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AFP监测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
(二)AFP专病管理。区疾控中心将继续做好对监测医院AFP专病报告管理系统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按照AFP病例定义进行病例报告,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探索并优化AFP病例的诊断流程,完善病例筛检、甄别工作,逐步提高监测系统的特异性,减少报告非AFP病例,并保证数据及时、准确地录入系统,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要求。
(三)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消灭脊灰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形成专档,按时完成消灭脊灰证实年度报告。
四、消除麻疹工作
(一)流行病学监测。根据我区疫情情况、流行因素和接种率等资料,定期对麻疹疫情开展风险评估和预测分析,甄别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尽早有针对性开展防控工作。要指定专人及时浏览法定疫情直报系统,及时发现麻疹疑似病例,一旦确定为麻疹病例,即使单例麻疹病例也要按照暴发疫情进行处置,防止发生暴发疫情。要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麻疹疑似病例报告、个案调查、标本采集、检测以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早期咽拭子标本的采集率以及麻疹病毒分离率,个案调查率达到100%,疑似病例血清学诊断分类率达到100%,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2/10万以上。加强主动监测工作,开展外来人口聚集单位、场所的疫情监测工作。区疾控中心继续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报告意识和病例识别能力。并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对麻疹病人隔离治疗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的技术指导,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实验室检测。继续做好麻疹疑似病例血清标本和早期咽拭子、尿液标本的采集工作,进一步提高麻疹疑似病例的血清和病毒学标本采集率,力争对所有疑似病例开展血清学诊断和病毒核酸检测及其基因型分类。采集的样本及时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三)信息反馈。区疾控中心将建立定期信息反馈机制,在高发季节(11月-次年5月)至少每周1次,低发季节(6-10月)至少每月1次,对辖区麻疹监测与控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并通过网络信箱、简报或文件方式逐级进行反馈。
(四)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消除麻疹免疫、监测、管理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形成专档,按时完成消除麻疹年度进展报告。
五、病毒性肝炎控制工作
疫情监测。继续开展15岁以下甲、乙肝病例和暴发疫情监测工作,所有15岁以下甲、乙肝病例均要求进行个案调查和血标本采集;开展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员乙肝病例报告标准和流程培训,规范乙肝报告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甲肝和戊肝暴发疫情预测预警工作,发生甲肝和戊肝聚集性病例(指1个乡镇或街道在1个最长潜伏期内报告2例以上病例)后要尽快调查核实,尽早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暴发疫情发生和蔓延,调查报告逐级报省疾控中心。
六、其它疫苗针对疾病的控制工作
(一)乙脑和流脑。按照相关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做好疑似病例报告、调查、采样(尤其是脑脊液)和病原学诊断工作。根据国家要求,使用专病/单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乙脑、流脑病例个案信息。继续做好急性脑炎/脑膜炎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发现暴发疫情要及时报告,并及时开展疫情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
(二)白喉和百日咳。继续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
(三)风疹。按照风疹疑似病例监测及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暴发处置。有计划地开展育龄期妇女风疹疫苗的接种工作,预防先天性风疹综合症(CRS)的发生。
(四)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的流腮和水痘疫情监测,及早发现疫情,及时掌握疫情动态,采取应急免疫和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要特别做好15岁以下病例流腮和水痘疫苗接种信息收集,以评价疫苗接种对发病的影响。自2014年起,全面启动市级水痘疑似病例早期血清学检测工作,血清检测结果要及时录入专病数据库并按时逐月上报。
七、切实加强免疫预防管理工作
(一)疫苗、注射器及冷链管理。预防用生物制品继续实行省、市、县、乡逐级冷链供应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疫苗的计划、供应、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做到苗账相符,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启用疫苗和注射器信息管理系统。市级将会对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管理开展追索,确保由市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由接种单位→县级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每批次疫苗和注射器数量、批号等项目上下级相符,此项工作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及时制订和上报疫苗、注射器使用计划,各预防接种单位分别于每月2日前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下月计划,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区疾控中心将在每季度一次分别对各接种单位一类疫苗领发和接种情况进行评价,并予以通报。为妥善处理第一、二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的经济补偿,两类疫苗不能同时接种。第一、二类疫苗的接种情况,均要通过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每月逐级统计上报。继续做好一次性注射器的供应、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的使用率,加强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冷链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工作,确保冷链系统正常运转。2014年免疫规划疫苗、注射器分配计划另行下发。
2014年,省卫生厅将制定并出台《山东省第二类疫苗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规范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确保省-市-县-接种单位逐级供应管理机制。&&
(二)预防接种管理。摸清免疫规划人群底数。借助医疗机构产科和省、市级儿童免疫预防信息化管理平台,发挥乡村医生和社区医生作用,及时掌握辖区免疫规划目标人群底数,摸清动态变化情况,严格落实儿童迁入、迁出管理制度,接种单位在办理户籍为潍坊市的儿童迁入时,要索取前一个接种单位的迁出证明,方可办理迁入。要继续做好常规接种率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对常规免疫预约次数超过2次仍未接种的儿童要开展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了解未种原因,及时通知补种。要加强基础资料的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表卡、证、表册等各种表格,及时记录、统计、报告、收集,提高接种卡、接种证和信息化系统接种个案的相符率,确保各项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资料记录与实际情况脱节的现象发生。继续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资质管理,严格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审批备案制度,及时跟进预防接种实施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接种事故发生。
(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管理。依据《高新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的摸底调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单位的摸底调查,了解其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和免疫状况,将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常规免疫预防工作管理,流动人口儿童就近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时,各预防接种门诊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巩固和发展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管理,打造服务品牌和样板单位。2014年新建、改建的接种门诊及城区接种门诊要全部实现数字化。2014年省、市将对第二批数字化示范门诊进行验收,同时对第一、二批通过验收的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复核,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撤销。
(五)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进一步加强全区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各单位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定期登陆市级平台,及时了解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的报告情况,掌握和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功能,切实提高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工作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室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接种证发放和新生儿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信息管理工作。2014年2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市级不再统一要求使用预防接种信息卡,但须纳入信息化管理。
(六)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继续加强预防接种安全和异常反应调查处理相关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强化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强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对监测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填写个案报告卡;对需要调查的疑似异常反应在调查后要填写个案调查表;对重大事件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在调查后完成调查报告,以上均要及时通过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审核与分析利用,实行日审核和至少每季度一次的分析报告制度。区疾控中心将充分发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作用,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工作。区卫生局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和做好关爱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同时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患者的关爱救助工作。
(七)宣传和培训。利用 “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7.28世界肝炎日”、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日等有利时机,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免疫规划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普及免疫预防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建立和完善逐级培训制度和冷链运转前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2014年将继续举办全区免疫预防综合技术培训班,信息化管理应用技术培训班。
(八)督导检查工作。区卫生局继续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每个接种门诊督导不少于4次。第四季度区卫生局组织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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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有哪些种类?收藏
从日起开始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共11种,具体为: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A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8种疫苗的基础上,其中,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目的是进一步减少可能发生的接种反应),并将麻腮风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3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目的是将免疫病种范围扩大到流行性腮腺炎、风疹、C群流脑、甲型肝炎),对适龄儿童进行免费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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