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中医院医院李贵江简介

【健康】曲周县医院 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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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曲周县医院 三大
建设助力百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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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曲周县医院 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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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百姓保驾护航,曲周县医院充分发挥各专科医疗的特长,致力打造技术、服务、公益三大“品牌”。技术品牌勇于创新。曲周县医院是该县一所集医疗、急救、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甲医院,该院有11个病区,分内、外、妇、儿、骨、康复等科,拥有非常完善的科室病区分配。据该院院长李贵江介绍,医院的专家团队平均年龄不到45岁,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正是年富力强最有能力和出成绩的时候。近年来,医院开展各类疾病手术的难度一直在稳步加强,手术例数在不断增加,科研项目也在逐渐增多。在强大的技术团队支撑下,医院从不吝啬技术费用支出,专门派业务骨干到和省市大医院学习进修,为医院整体技术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服务品牌深入基层。该院直接将服务下沉到基层,医院专家义诊工作已成为一项常态性工作,义诊周周有,各病区主任亲自带队以实现真正的专家前往基层,发现一些潜在的疾病,在疾病早期得以有效控制。对需要到医院进行治疗的,对符合条件的病人则申请爱心救助。公益品牌脚踏实地。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是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去年以来,医院与多家慈善机构携手合作,先后救助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75名,老年白内障患者300名,救助资金累计139万多元。“心系健康,关爱生命”是医院的使命,为实现这一使命,医院在重点建设各专业科室的同时,确定医院远期发展目标,实现品牌医院建设,将“仁爱、求实、进取、奉献”的精神践行到底。
【健康】曲周县医院 三大
建设助力百姓健康第二十三编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曲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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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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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周县志
司法行政年,遵照中央&稳定压倒一切&和&服从、服务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在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公安干警开展政治、文化、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从维护政治稳定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大局出发,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治安问题及刑事犯罪活动,采取专门集中治理与群防路线相结合、一般打击与组织严打攻势活动相结合的方法,狠抓防范,全部防控,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稳定,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户政管理、监所管理、交通消防管理及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保卫诸项工作都取得了好的成绩。
年,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决定)逮捕969案的涉案人员1377人,立案监督49件,提起公诉923案1253人;立案侦查贪、贿、挪等经济犯罪161案165人,受理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05件,立案侦查44案;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案件108件,立案45件,抗诉45件,作服判息诉40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2件,转办320件,初查155件,检察长接待16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20余万元。
年,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民主法制进程的加速推进,审判工作重心逐步从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转移到维护社会稳定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障经济建设与打击刑事犯罪并重的轨道上来,审判工作领域逐步扩展,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不断加强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狠抓改革,使审判工作逐步趋于规范。
曲周县1980年10月建立了县司法局,1981年设司法顾问处,1982年设公证处,1985年成立普法领导小组。1988年,推行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主任负责制,在经费管理上对局实行自收自支补贴制,在人员上实行聘任制,在工作任务上实行目标管理制。同年,将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振远律师事务所,改制为事业性质,律师纳入职称评定系列。
200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启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成立县司法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理清有关部门利益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指定由政府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即司法局统一管理。
第一章公安〖1〗第一节公安机构与队伍一、组织机构
公安局是县委、县政府的常设机构,受县委、县政府和邯郸市公安局领导。1986年局机关设办公室、治安股、政保股、预审股、看守所、内保股和政办室,1987年7月增设交警队,1990年增设户政股,1991年增设法制股。1998年侦审合一,将预审股并入刑侦,设立刑警大队,下设秘书科、技术中队、特情中队、刑侦中队和4个责任区中队。1999年增设指挥中心,2001年增设警务督察队。2004年机构改革,政办室改为政治处,治安股改为治安警察大队,经侦与刑侦分开,成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增设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股、控告申诉股、出入境管理股、行政拘留所,巡警110改为巡警防爆大队,内保股改为经济文化保卫大队,政保股改为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下设秘书科、技术中队、特情中队、机动中队和5个责任区中队。到2005年底,公安局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共37个,行政编制129人。
1986年,全局102人,大学文化5人,中专10人,高中22人,初中43人,小学22人。1991年乡公安派出所建立时,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退伍军人中招录34人,1994年政法委统招13人,至2006年底,全局共有干警104人,大学文化31人,大专59人,中专、高中14人,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通过开办各种培训班和派人进修,也大大提高了专业素质。
第二节立案侦查
一、刑事案件侦破
年,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针对刑事案件每年都开展&严打斗争&、&严打破案战役&、&严打盗窃机动车犯罪&等行动。1998年建立刑警大队后,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侦破命案&、&严打整治百日会战&、&追逃&、&打黑除霸&、&制非打邪&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年期间,发案8144件,立案4344起,破案5832件。破隐积、协、外案件4873件,放火8件、爆破1件、杀人52件、伤害520件、强奸203件、抢劫210件、抢夺33件、盗窃3165件,诈骗95件,其他1539件。
年刑事案件发破案统计表
表23-1-1单位:人类别数量年度抓获刑事作案成员数其中犯罪嫌疑人处理逮捕移送起诉劳教&&&&续表
类别数量年度抓获刑事作案成员数其中犯罪嫌疑人处理逮捕移送起诉劳教116
二、抓获处理犯罪嫌疑人
年,抓刑事作案成员3874人,其中逮捕1727人,移送审查起诉1885人、劳教262人。
年曲周县抓获处理犯罪嫌疑人统计表
表23-1-2单位:人类别件数年度发案破案其中破隐
外案件破获的几类主要案件放火爆炸杀人伤害强奸抢劫抢夺盗窃诈骗其他&&&&&&&&114&1&5&9859&&&7&&815179&&&&&19&&465&911&&&&&&&&1&&185&212&&&7&&335&179
三、破获犯罪团伙
年,打掉犯罪团伙246个,涉及犯罪分子852名,侦破团伙案件728起。其中盗窃案96个,成员498人;抢劫案22个,成员68人;伤害案21个,成员67人。其他案件105个,成员368人。
年破获犯罪团伙统计表
表23-1-3类别数量年度抓获团伙总数涉及成员破案数盗窃抢劫伤害其他个数成员个数成员个数成员个数成员&&8&&1&27&&&&&&114&&428&&&&
第三节社会治安管理
一、农村治安管理
强化社会治安万人大签名1986年由于农村治安保卫、巡逻组织不健全,盗窃、抢劫等侵财案件时有发生。农村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也常出现,随着全县广大农村治保组织、村级巡逻队不断健全,并于1997年在农村推行&十户联防制&,派出所加大对农村防范工作的指导力度,基层防范组织开展治安大巡逻、大防范,调解纠纷,使农村治安状况得到改善,农村普遍有了安全感。随后公安局不断加强对农村防范工作指导力度,农村治安状况逐年好转。公安局实行县、乡、村三级防控体系网络建设,并推行了白寨乡席庄村,安寨镇前衙村的两个防范&模式&,各派出所又成立了专职及义务巡逻队,加大对重点路段、部位、村庄的巡逻力度,使农村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
安寨镇前衙村兼职联防&模式&:即成立兼职义务巡逻队,工作任务就是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轮流值班在全村和葡萄花木种植区域日巡夜防,并且在值班期间,兼管大街的花木维护、路灯管理和民调工作。
席庄村轮值联防&模式&:即把全村每十户组成一个值班组,每户出1人,每组不少于10人,推选出一名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有一定威望的人担任组长,轮流排班在全村日巡夜防,并且在村口设立固定的值班室对进入村庄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对外来人员代办暂住人口证件,为确保轮值的守护工作能切实有效地循序进行,村干部在轮流值班监督检查和制定奖惩制度的基础上,还制作了规范值班牌,实行轮值各组传递值班牌交接制度。
二、治安案件查处
针对街头抢劫、抢夺等犯罪,巡逻大队和各派出所结合辖区治安实际情况,以重点部位为点,主要街道为线,居民区为面,加强徒步巡逻、摩托车巡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震慑和打击抢劫、抢夺等街头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清理整顿工作,对重点人口进行排查,对有违法行为的分别给以行政拘留和罚款进行处罚。
年曲周县治安案件查处情况表
项目治安案件
(起)其中扰乱秩序妨碍公
共安全侵犯他人
人身权利侵犯公
私财物妨害社会
管理秩序其他查处数
(起)行政拘留
(人)罚款处罚
项目治安案件
(起)其中扰乱秩序妨碍公
共安全侵犯他人
人身权利侵犯公
私财物妨害社会
管理秩序其他查处数
(起)行政拘留
(人)罚款处罚
三、110报警服务
1997年5月,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通使用。据统计,1997年5月&2005年9年间,&110&服务台共接警27948起,处警3585起,处置突发事件20起,调度各类保卫任务35次,协助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639名,帮助群众解决困难130件。
四、危险物品管理
危险物品主要指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烟花爆竹。1986年时烟花爆竹传统制作村有段庄、麻庄、东屯、西张庄、高庄、南陈庄、西呈孟、小辛寨、颜庄、麻疃10村。生产规模大小不等。火药及气枪各村均有、主要用途在农闲季节,狩猎用(打野兔)。
1994年河北省出台的《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1996年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法律、法规,把生产烟花爆竹村庄的作坊全部取缔。
收缴了社会上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查处了涉枪涉爆行为。到2005年底,民用爆炸物品没有一家合法使用、储存、持有者。
五、&治爆缉枪&行动
1996年7月至2005年,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开展了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弹药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共收缴各类枪支250支(主要指火药枪、气枪)、子弹1200发、炸药20公斤、手榴弹18枚、雷管1500枚、导火索100米、烟花爆竹3000万头,交市局销毁250支。共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张贴标语2万条,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5名。
六、特种行业管理
1986年,有特种行业6家。其中印刷1家、旅馆3家、刻章2家,共6家。在年期间,特种行业发展最快,歌舞娱乐场所达43家,刻章3家,歌舞厅、练歌房5家。
在对特种行业管理中,按照国家出台的法规进行管理,主要法规有日国发〔1999〕25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日国务院令第315号公布《印刷管理条例》、日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日公安部令第16号发布《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等,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技防监控机制、业主自控机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七、出入境管理
年共受理出境手续11人次,年受理出境手续34人,2001年受理出境手续50人次,2002年受理出境手续88人,2003年受理出境手续101人,2004年共受理出境手续108人次,2005年受理出境手续161人次;20年来,共受理了553人的出境手续,其中旅游379人次,探亲63人次,商务考察及其他111人次;在受理出境手续时严格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逐人调查核实,杜绝弄虚作假。
八、单位内部安全保卫
公安局对66个内部单位、32个金融营业网点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设内部保卫科33个,专职保卫干部93人,兼职72人,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1997年引导金融系统网点与110指挥中心联网,初步建成科学、高效的治安防控网络。2003年进一步加强内部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保卫制度15项,加大了物防、技防投入,在内部单位财物室等部位推广安装110自动报警器装置,实现32个金融单位与110联网。2004年引导金融单位对旧有110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对66个内部单位、32个金融营业网点,进行集中检查,对查出的42处安全防患存有的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整改,确保各种营业场所的安全,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第四节专项治理
一、打击拐卖人口
根据打击拐卖人口工作的重要和复杂情况,在打击拐卖人口工作中建立了快速应急机制,设立了专门打拐的队伍,加强了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在打击拐卖人口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了捣毁犯罪网络上。自1986年以来,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90起,抓获拐卖人口犯罪嫌疑人60人,其中逮捕50人,起诉50人。
二、打击&车匪路霸&
公安局对打击车匪路霸高度重视,专门设立了以刑侦局长为组长,以刑警大队队长为副组长,各刑警中队、各派出所一把手为成员的专项行动组,并配备专用车辆,办公地点设在刑警大队,在路面上采取化装巡逻方式,使用地方货车、着便衣、在巡逻中发现情况。同时在路下的易发案地点蹲坑守候,设卡盘查可疑人员,争取抓现行,还征得司乘人员同意,跟车巡逻。在邯临路、定魏路和乡间路周边的重点村中的可疑人员进行摸排,重点查那些昼伏夜出、收支不符的人员和旅馆暂住人员,查找线索,精密梳理,2000年以来,共打掉车匪路霸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有力地打击了车匪路霸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公路的治安环境,保障了交通的畅通。
第五节居民身份证管理
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颁发居民身份证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同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自此,全国通过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揭开了居民户口证件化管理的序幕。1986年底,曲周县人民政府成立居民身份证办公室并根据国务院部署的全国五年(年)集中发证规划,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从城市到农村,分期分批全面展开了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1999年,公安局在积极办理首次审领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同时,开展10年有效居民身份证换证工作。同年10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国家为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日起就编定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可以为申领、补领、换领证件的公民颁发18位号码的居民身份证,此前颁发的15位编号的身份证仍然有效,有效期内不必换发新证,公安机关不会要求群众提前换领新证,但如果持证人要求换领的,可为其换发18位号码的居民身份证。在换领、补领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已经使用了近20年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经不适应信息化发展、IT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2003年4月,公安局按照《河北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组织了在安寨派出所进行换发&二代证&试点工作。是年6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5年,启动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
第六节监所管理
一、监所设施
看守所始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666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监室使用面积80平方米,共设5个监室,设计关押量50人。为土木建筑结构。1997年4月,投资40余万元在看守所原址上进行扩建,占地面积2194?53平方米,设10个监室,设计关押量100人,监室内有厕所、放风场。值班室及各监室安装有电视监控设备,保证监所安全。1997年后,公安局每年都对监所进行改进、修缮,先后维修新建了提审室、会见室、武警中队对角岗及民警小食堂。2004年安装了国标电网,2005年后,又投资8万元安装了彩色监控,配备警车一辆。
二、教育管理
看守所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人性化管理五项管理原则。1998年被河北省公安厅命名为三级看守所。2000年,在押人员郭某预谋在中午开监室门的时候借机冲监逃跑,得知这一情况后,值班民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逃跑事件发生,确保了监所的安全。至2005年,看守所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连续17年安全无事故。
三、人犯羁押
年间,看守所在人犯超量羁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确保了监所安全,并配合有关部门,圆满解决了在押人员超期羁押现象,使各类在押人员数量明显下降。
第七节户政管理
年,户口工作由治安股管理,其中农业人口由各乡镇委派专人代管,主要对常住人口,暂(寄)住户口,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户口的登记及居民身份证的发放管理,1990年,公安局改设户政股。2001年改设户政科,1990年17个基层派出所建立户籍室,专门管理户籍工作。
一、常住人口管理
1986年后,常住人口逐年增长,2001年根据上级精神,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化户口管理结构,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划分,以实际居住地和所从事的职业,将人口划分为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并统一登记为居民常住户口和农村人口,并统一登记为居民常住户口。2004年,公安局对户口漏登、重登、错登户口进行清理。
1?农业人口管理。1986年农业户口由所在乡镇政府管理。1991年10月,公安局从乡镇接管农业人口管理工作,并对354684名农业人口进行了清理整顿,发现户口漏登4068人,应落未落常住户口1023人,参军、死亡等应销、未销9126人,各类户口登记项目差错782处。2000年购买微机11台,实现了户籍微机化管理,完成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户政科被市局评为先进单位。2004年,结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对农业人口进行逐人、逐户、逐项核对,纠正各类错项3261个。
1991年规范农村户口管理,完成全县农业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的登记、更换、核对工作,初步实现&一村一档、一村一图、一门一牌、一户一簿、一人一表&的城镇片管理模式。
2?城镇人口管理。年,全县共有非农业人口14847人。1998年对全县20642名非农业人口进行重新核对,统一更换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新式居民户口簿。2000年,结合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对非农业人口进行核对。共纠正各类户口错项1309项,解决遗留问题127个。2004年全县非农业人口增至27557人。
3?农转非管理。1986年后,对农转非工作依法严格管理,主要办理招生、招工、无地农民,煤矿井下工作的职工家属,专业技术干部家属及共其他符合人员的农转非工作。1992年全县共办理农转非1217人,其中办理招生人,招工38人,科技干部家属32人,职工居民家属29人,落实政策1人,其他608人。1995年,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北省地方城镇户口的通知》精神,(市政〔号文)。截至2001年,共有5946名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2001年根据上级精神,全县打破农业、非农业二元化户口管理模式,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管理和&农转非&户口审批的有关规定。
二、流动人口管理
年,县公安局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以旅店、娱乐服务场所、厂矿企业、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及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加强对全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控,登记率始终保持在94%以上。1998年,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成立,各乡镇也分别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协管站。初步实现了流动人口网络化管理。2001年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理整顿专项工作,通过清理排查、挖出浙江籍外逃杀人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维护了全县稳定。2003年5月至6月间,为封堵&非典&疫情,公安局在采取集中清查,加强日常管理和发挥居民小区,行政村出入口查验等措施。
第八节消防管理
县领导慰问消防官兵一、组织、设备建设
1986年,公安局消防股更名为曲周县公安局消防科,编制3人,负责境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邯郸地区消防支队。
1987年建立了消防档案,制定了规章制度,购置泰山750摩托1辆,用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日,从县直企业单位抽调人员14名组成&曲周县企业公安专职消防队&,购置1辆泵浦消防车,1辆水罐消防车,负责供销联社系统、商业系统、粮食系统等78个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日常业务训练、管理由消防科负责。
1990年底,邯郸市国棉六厂(厂址在曲周县境)成立企业消防队,成为企业公安专职消防队的一支灭火辅助力量。
2003年11月,从社会招收20名专职消防队员,成立公安消防大队,队员工资由县财政列支。
2005年7月,县政府划拨营房一栋,并另建训练场、车库,用于执勤和日常训练,消防队逐步走向正规化建设迈出了第一步。
消防宣传画二、防火检查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预防的宣传力度,每年在冬春两季深入到农村、学校、企业等单位,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宣传方式有知识讲座、图片展览、防火知识征文、演出节目发放宣传材料等。同时还利用农村中的会期和县城赶大集开展宣传,共发放资料1万余份,宣传3万余人次。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人们的消防意识。
三、单位防火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不断加强人们防火意识的宣传和督导。经过宣传和督导,全民尤其是各单位对防火引起了普遍重视,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到2005年,各行业配置机动消防泵220个,灭火器1?36万多具,购置消防水带1?1万多米,各类消火栓500多个,消防水池、水罐600多个,投入消防设备资金约1000万元。
四、监督检查
自1986年以来,每年对县大队列管的22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派出所列管的100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开展以防火为主的常规性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发现隐患,督促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第九节交通管理
一、巡逻检查
曲周县出租车义务巡逻启动仪式1987年7月,交通监理站转型为曲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大队下设一个路检中队负责县辖内省道及县乡道路的路检工作。2000年3月,交警大队又增加槐桥公路巡警中队(队址在邯临公路58?7公里处)。同时,原路检中队改名为城区中队。槐桥中队负责县辖内省道邯临公路及沿线的交通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日前执勤民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纠、处罚交通违章,教育警告交通违章行为人。日起,执勤民警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交通管理。2005年1月,交警大队又增设二疃公路巡警中队(队址在省道定魏公路192?3公里处),负责县辖内省道定魏公路及沿线的交通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驾驶员及车辆管理
1987年,成立曲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曲周县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的年审和摩托车、农用车、三轮、汽车驾驶证的办理及车辆的注册、年检工作由交警大队车辆管理站(下称车管站)负责。交警大队车辆管理站负责驾驶员及车辆的相关业务。2002年3月,车管站增加为鸡泽县、曲周县、邱县的汽车年检业务。2000年有各类机动车驾驶员1032人,到2005年有各类机动车驾驶员13453人;1995年有各类机动车1311辆,2000年有各类机动车6656辆,2005年拥有各类机动车9826辆。
三、交通事故
年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51起,死亡38人,受伤925人,经济损失855010元。
年曲周县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统计表
表23-1-5年份事故起数(起)死亡人数(人)受伤人数(人)经济损失(元)0
年份事故起数(起)死亡人数(人)受伤人数(人)经济损失(元)000合计010
年交通事故情况表
表23-1-6种类年度发生
(起)道路等级车辆类型(辆)人员构成(人)驾驶证种类天气情况时间省道县乡道大货车客车小客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农民工人学生其他正式驾证非正式驾证晴阴雨雪白天夜晚86327
四、交通事故分析(年)
1?从事故发生路段看,事故多发于省道定魏公路和邯临公路。这主要是由于这两条省道路况好视线好,通行条件好,驾驶员驾车速度快,思想麻痹、疏忽大意,临危时采取措施不当所致。另外道路附近村庄多,路口多,行人多也是原因之一。
2?从车辆类型看:(1)大货车的事故发生率高。这多是由于大货车司机违章超车、超速,逆向行驶以及疲劳驾驶,疏忽大意、判断错误、措施错误造成的。这些事故多发于长途运输车辆,而且大多是个体运输司机。他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总想多拉快跑,昼夜不停,开疲劳车、带病车,不注意对车辆的维护、保养,致使交通事故频繁发生。(2)小客车事故发生多因驾驶员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掉头所致。(3)客运车辆事故较少,但损失较大。多是由于争客,抢行超员、超速,疏忽大意所致。(4)农用运输车二、三轮摩托车、小拖拉机发生事故原因是驾驶者多为非司机,未参加过正规培训,车辆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车辆技术状况差,加之驾驶员素质低、技能差,不懂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盲目上路,随意行驶,导致事故频发。(5)自行车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由于骑自行车的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机动车道,或埋头猛拐、穿插,不注意观察和避让机动车所致。
3?从人员构成上来看,农民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较少,工人占的数量较大,其他人员包括职员、个体户、儿童等占48?7%,其事故多发于行人、儿童,因为他们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低,横过公路不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往往是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公路,司机躲避不及造成交通事故。
4?按种类分类,驾驶员发生事故占总数的72%,非驾驶员占事故的28%,由此可见,非司机事故发生率也较高。
第二章检察〖1〗第一节检察机构与队伍一、机构
1986年,检察机关由三科一室组成,即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和办公室。1988年1月,成立税务检察室。1988年9月,设经济法纪犯罪举报中心。1990年11月,成立驻曲周县农业银行检察室。1991年3月,恢复监所检察科,同时建立控告、申诉检察科。1993年4月,建立驻商业局、烟草专卖局、县联社3个检察室。1994年4月,成立驻曲周镇检察室。1995年7月,驻县农行、商业局、烟草专卖局、县联社4个检察室分别被撤销。1997年3月,税务检察室被撤销。1995年6月,新增民事行政检察科。1998年8月,经济检察科升格为&反贪污贿赂局&,内含综合科、侦查科、预防科3个科室,并正式挂牌。2002年8月,机构改革时,检察机关内设9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设综合科、侦查科、预防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
2005年,人民检察院编制42人,设有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政治协理员1人,纪检组长1人,党组成员1人,工会主席1人;反贪污贿赂局局长1人,副局长1人;检察员21人;法警4人及其他人员15人;在岗人员共41人。内设立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下设综合科、侦查科、预防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
(一)知识结构
1985年,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共有25人。其中3人为大专学历,5人为中专学历,其余均为高中及以下学历。年,检察队伍中大、中专人员比例持续稳定,略有发展。到1997年,全院总人数为31人,大专学历人员为6人,中专学历人员为10人,占总数的51?6%。年,检察队伍学历和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高。2005年,全院41人中具有本科学历人员为16人,其中法律本科水平达13人,占总数的31?7%;具有大专学历人员为18人,其中法律大专水平有13人,占总数的43?9%。
(二)年龄结构
1985年,全院工作人员25名,40岁以下15人,41&50岁7人,51岁以上3人。分别占60%、28%、12%。年检察队伍中,30岁以下人员基本稳定在6人左右;31&40岁人员基本稳定在12人左右;41&50岁人员稳定在7人左右;51岁以上略微有所增加。年检察队伍中,30岁以下人员有所发展,稳定在5&12人,占总人数的12?5%&29?2%;31&40岁人员由10人增加到16人,稳定在13人左右,占总人数的25%&39%;45岁以上人员较稳定,占总人数的29%左右;51岁以上人员保持在2&6人。20年间,检察队伍人数总量增加近一倍,1985年45岁以下人员占总人数的72%;2005年45岁以下人员占总人数的48?78%。
第二节反贪污贿赂检察
1986年以来,经济型职务犯罪多集中在贪、贿、挪三类上,分别占案件总数的38%、26%、36%;其中又多发生在农村两委。行政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系统较少;涉案人员集中在单位或农村的支部书记身上;年龄多在31&50岁之间;涉案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多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文化层次上。
案件情况:198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7件,立案侦查7件,提起公诉7件,提起公诉率为100%,当年有罪判决1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余万元;198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45件,立案侦查10件,是建院以来立案最多的一年,提起公诉10件,有罪判决7件,有罪判决率为7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198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1件,立案侦查5件,提起公诉4件,有罪判决3件,举报线索下降,案源不足,反贪干警走出机关,广泛宣传,深挖案源;198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4件,立案侦查6件,提起公诉6件,有罪判决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199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5件,立案侦查8件,提起公诉7件,有罪判决7件,指导税务检察室开展打击偷、漏税专项斗争;199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6件,立案侦查10件,提起公诉10件,有罪判决8件;199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3件,立案侦查8件,提起公诉8件,有罪判决8件,有罪判决率为100%;199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5件,立案侦查10件,提起公诉10件,有罪判决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199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8件,立案侦查6件,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6件,有罪判决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余万元;199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1件,立案侦查10件,提起公诉10件,有罪判决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199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5件,立案侦查11件,提起公诉11件,有罪判决10件,是建院以来有罪判决最多的一年。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2件,立案侦查15件,提起公诉15件,有罪判决4件;199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8件,立案侦查8件,提起公诉8件,有罪判决6件,两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199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2件,立案侦查8件,提起公诉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余万元;200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1件,立案侦查8件,提起公诉8件,有罪判决4件;2001年共受各类案件线索30件,立案侦查8件,提起公诉8件,有罪判决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第三节侦查监督
一、侦查监督与审查批捕
年,所办的案件中强奸案和故意杀人案居多,分别占总数的36%和7%。1989年根据上级指示,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分开办公,并开始对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1993年配合公安开展了打拐专项斗争活动,办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2件,占全年案件总数的34%。1995年经审查,依法改变公安定性,首次以盗掘古墓葬罪这一新罪名,批捕了穆某某等10人,为保护国家文物安全作出了贡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年共介入公安侦查案件59件,共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8件,及《立案通知书》16件。其中在1997年办理了郭某某等4人涉嫌盗窃、抢劫、强奸、杀人重大案件,该案主犯在批捕、审判后被依法判处死刑,严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自1998年起与县一中、县电力公司等10余个单位建立了综合治理联系点,定期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法律教育。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3件,向公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件,追捕漏罪漏犯18件。其中在2002年,坚持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对58起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提前介入率达52%,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
年,受理公安移送起诉97件115人,起诉91件107人,免诉5件7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件1人,出庭支持公诉95次,发表公诉意见95份,配合公安和法院参加公捕公判大会3次,所起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1989年,受理公安移送起诉39件54人,起诉法院33件47人,免诉6件7人,所起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年,开展了打击盗窃、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受理公安移送起诉212件323人,起诉法院182件272人,免诉29件50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件1人,所起诉的案件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年,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春季攻势&和整顿农村社会治安专项斗争中,将追诉漏犯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一项主要内容,起诉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有力;3年共提起公诉187件298人,起诉法院154件252人,免诉33件46人,所起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年,共提起公诉157件226人,起诉法院118件180人,免诉1件1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2件22人,所起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1999年,起诉工作试行了&主诉检察官责任制&。
年,配合&严打&整治斗争,从重从快打击了黑恶势力,共提起公诉289件370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5件8人,抗诉5件6人。年,继续保持严打高压势态,其间共提起公诉185件280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8件20人,所起诉的案件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
三、检察技术
1999年起,逐步开展技术检察工作,进行现场勘查及拍照等工作。2001年投资4万余元购置了摄像机、放像机等设备,初步学习掌握了视听资料的制件技术,秦琰瑛经过系统培训,获得了文检鉴定资格证书,年配合自侦部门办案工作,对8件案件制件视听,对6件案件出具文检鉴定书,对案件的量刑起了重要作用。2005年,检察院建立了院内询问室监控指挥系统,保证了办案的安全。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人民检察院询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要求对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询问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该年,投资6万余元购置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对4件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有效固定了证据,保证了自侦案件查办的顺利进行。2005年筹集资金5万余元,添置计算机8台、交换器1台、打印机5台、服务器1台等,实现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网办公。
第四节反渎职侵权检察
渎职侵权检察原为法纪检察,是检察院的重要的自侦案件办案部门,主要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权类犯罪的侦查。
1997年,查办非法拘禁案2件2人,重大责任事故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2件2人,伪证案2件3人,诬告陷害案1件1人。1998年查办徇私枉法案2件2人,均作有罪判决,非法拘禁案1件1人。1999年,查办非法拘禁案2件3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2000年查办滥用职权案2件5人,玩忽职守案2件2人,非法拘禁案2件2人,徇私枉法案1件1人。2001年查办滥用职权案3件3人,非法拘禁案1件1人,刑讯逼供案1件1人。2002年查办刑讯逼供案1件1人,非法拘禁案3件2人,滥用职权案1件1人。2003年查办滥用职权案4件5人,玩忽职守案2件2人,刑事案件不移交案1件1人。2004年查办非法拘禁案2件4人。2005年查办非法拘禁案3件3人,玩忽职守案2件3人。
第五节控告申诉检察
1986年,受理群众来信4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60余人次。年,接待群众来信151件,来访237件。1990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0件。1991年建立&经济、法纪举报中心&,公开了举报电话和检察长接待日,对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健全了举报工作制度,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7件,转办75件,查结5件,直接答复17件。1992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9件。年加强初查,狠抓办案,受理来信63件,来访157人次,受理案件举报线索58件,初查36件,同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实行挂牌办案,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活动,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件,其中集体访15件,举报27件,检察长接待48件。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5件,检察长接待78件,初查15件。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3件,其中集体访37件,举报50件,检察长接待84件,解答群众法律政策咨询120人次。同时开展了创建省、市级文明接待室活动,被省、市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2005年,开展了联合大接访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全年共受理案件线索36起,初查7起,转其他部门29起,接待来信来访及控告申诉64起,其中检察长接待29件,批办15件,全部依法办结,解决了一批疑难上访问题。
第六节监所检察
1984年,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与法纪检察科合并为&监法检察科&,合署办公。1985年实施了派员进驻县看守所办公。1987年收押70人,进行安全防范检查12次。1990年正式恢复&监所检察科&。1996年纠正超期羁押60人;对16名监外执行罪犯考察2次。1997年检察看守所收押84人,通过安全检查与在押人员谈话消除事故2件;纠正保外就医不当等违法15件,纠正超期羁押30人;对16名监外执行罪犯考察2次。1998年监所检察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了8种制度及16种情况登记;检察看守所收押90人,监督向办案单位催办案16件,纠正超期羁押等违法5件;公安机关办理保外就医8件;监所检察工作在全市监所工作评比中获得第二名。1999年检察看守所收押153人,审查法律手续286件;向办案单位催办案件34件,纠正超期羁押8人;通过安全防范检察纠正违法1件;审查监外执行罪犯法律手续12件。2000年检察看守所收押222人,审查法律手续404件,及时发现制止强奸杀人犯郭某某冲监暴狱事件和故意杀人犯宋某某自杀事件;故意杀人犯樊某某因急性呼吸困难住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市院、市公安局法医诊断为心源性猝死,尸检后其家人认可;查办了缓刑犯赵某某又犯罪案,法院对其数罪并罚收监执行刑罚。2001年检察看守所收押263人,审查各种法律手续577件,向办案单位催办案314件次,纠正超期羁押183人;通过监外执行检察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失控20人。2002年检察看守所收押450人,审查各种法律手续1078件,进行安全防范检查30次,重点检查19次,消除事故隐患13件,收缴违禁物品5件,向办案单位催办案470件次,纠正超期羁押97人次;办理缓刑犯曹某某又犯罪案,法院对其数罪并罚。2003年认真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完善了预防超期羁押的检查、督办、警示预警机制。共纠正超期羁押74人;检察看守所收押265人,审查法律手续614件,进行安全检察24次,重点检察23次,纠正违法31件,在&非典&时期,检察干警驻看守所办公,封闭管理,确保看守所安全无事故。2004年认真开展清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活动,纠正公安机关违犯程序办理保外就医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将2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办理罪犯李某某又犯罪案1件1人,法院对其数罪并罚;检察看守所收押427人,审查法律手续868件,进行安全防范检查20次,重点检查6件,消除事故隐患15件,纠正违法9件,对在押人员开展政治攻势,深挖犯罪,与在押人员谈话269人次,在押人员检举案件线索9件,立案5件,其中职务犯罪4件。2005年检察看守所收押197人,审查法律手续548件,进行安全防范检查23次,重点检查10次,消除事故隐患17件,收缴违禁物品4件,纠正违法5件;在严打整治中开展政治攻势,与在押人员谈话311人次,发现职务犯罪线索3件5人,初查后移交反贪、渎检部门立案侦查,对监外执行检查两次,纠正未及时交付执行6人,纠正监外执行不当10人,纠正脱管失控7人。
第七节民事行政检察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前,检察机关未开展民事、行政检察业务。1991年6月至1995年6月,为工作初始阶段,因人员编制不足等原因,具体业务由控告申诉部门办理,工作基本上处于半停顿状态。1995年6月,成立民行科,当年即成功办理申诉案件一件。1999年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2件,立案审查7件,提请市院抗诉7件。年,深入贯彻&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6件,立案审查39件,提请上级院抗诉38件。其间办理的王某某诉李某婚姻财产纠纷一案,为王某某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元,王某某父子二人冒雨将一面绣有&依法监督、平雪民冤&锦旗送到检察院,《邯郸日报》、《河北日报》、《河北检察》等报刊对此作了报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协助财政局扎实开展保护&财政周转金&工作,向多个借款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通过办案和直接清收的方式,收回财政周转金8万元。
第八节职务犯罪预防
1998年,根据省市检察院的精神,检察院预防科积极配合县委,结合检察职能,开展送法进企、进校、进乡村活动。先后协助工商系统、税务系统、金融系统、医疗系统、保险系统建立联系预防工作机制。1999年6月,联合县有关单位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并在县一中、县五中等学校开设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课。拓展联合预防系统,在经贸、建设系统与有关乡村建立联合预防机制,加强对企业业务员、财务人员及农村财务会计等开展警示教育20余次,提出检察建议60余份,帮助县有关单位建章立制30余条。2004年,开展&检校共建&活动,为曲周一中、实验中学、城关中学、曲周师范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以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保廉、保稳定为内容的&一防双保&活动。建立干警联系单位责任制,与20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合预防工作关系。自预防科成立以来,积极配合反贪干警开展自侦案件的查处工作,打击职务犯罪行为。年,为省重点项目曲周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制定详细专项预防方案,帮助建立内部预防机构,对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法律培训和指导,是年,报请县委调整和充实了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继续实行干警联系单位责任制。
第三章审判〖1〗第一节机构与队伍一、审判机构
1986年,在职干警36人,内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下设城关、安寨、侯村、河南疃4个基层人民法庭。1987年3月增设执行庭,1991年10月设立行政审判庭;1998年6月设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告诉申诉审判庭。2001年5月城关人民法庭更名为曲周镇人民法庭。2002年8月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民事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一庭,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告诉申诉审判庭分设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增设纪检监察室。日曲周镇人民法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三庭。日执行庭更名为执行局。2005年行政编制63人,实际在职干警48人,内设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队,下辖安寨法庭、侯村法庭、河南疃法庭3个基层法庭。
二、审判队伍
1986年在职干警36人,其中干部31人,职工5人,大专以上学历3人,中专(含高中)学历16人,初中及以下17人。2005年全院在职干警48人,其中干部47人,职工1人,大学本科19人,专科28人,高中1人。
第二节刑事审判
县人民法院年间,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一是始终把枪劫、强奸、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恶性犯罪反黑恶势力的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同时对经济领域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打击,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不断提高审判效率,从根本上杜绝了超审限,超期羁押现象,提高了打击的时效性。三是准确把握住了犯罪构成,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作到不妄不纵。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注重作好调解工作,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又化解矛盾。在审理未成年犯罪中抓好了源头预防,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取得了惩治与挽救的双重效果。
一、审判工作
年,全院审结刑事案件1669件,其中故意伤害案543件,强奸95件,抢劫83件,盗窃402件,交通肇事37起,破坏电力9件,其他500件。从犯罪构成看,故意伤害和盗窃案件,占56?6%。
年刑事案件审判分类统计表
案由结案数故意杀
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交通肇事破坏电力
设施其他&&91&7&&82&21&&2&326&&3&&222&191&203&24续表
案由结案数故意杀
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交通肇事破坏电力
设施其他2&合计
二、判处罪犯
年间,共判处各类案犯1715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43人,占案犯总数的8?3%;判刑5&10年有期徒刑446人,占案犯总数的26%,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其他处理案件共计1126人,占案犯总数的65?7%。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交通肇事、轻伤害、轻微盗窃等案件的增多,以及对青少年犯罪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等因素的影响,适用5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适用缓刑处理的案件比例明显增多。
年曲周县判处犯罪人员统计表(上诉未统计在内)
年限罪犯人数10年以上10&5年5年以下其他
年限罪犯人数10年以上10&5年5年以下其他7316合计9407
第三节民事审判
1982年,国家《民事诉讼法(试行)》开始实施,使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组织、审判进度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迅速增长。1987年国家《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为民事案件审判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彻底转变了过去主要依靠民事政策调判案件的&无法可依&的局面。1987年后,民事案件数量明显增长,类型日趋多样化,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据了民事案件的28?8%左右,家庭纠纷类型案件中继承、赡养、抚养案件大量增加并与婚姻案件一起,构成了家庭纠纷案件的主体,占据了民事案件的40?7%左右,成为民事案件的第一位。1999年后,借鉴&马锡五&式的便民审判经验,下乡开庭办案。在民事审判中注重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使矛盾化解,走&调解多,判决少,申诉少,效果好&的路子。
年曲周县民事案件审判统计表
案由结案数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所有权及与其
相关权利纠纷其他5593
案由结案数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所有权及与其
相关权利纠纷其他3409合计
第四节经济审判
1986年,经济审判庭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经济损害赔偿案件及其他经济纠纷案件278件。1990年后,经济庭树立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的指导思想,不断地拓宽为企业服务的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大胆进行庭审方式改革,并坚持派审判人员巡回办案,在县棉纺厂、化肥厂、拖配厂、农行、工行等10多个单位先后设立了服务点,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2050件,2002年,经济审判纳入&大民事&格局,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二庭。
第五节行政审判
1986年,行政审判由民事审判庭依据《民事诉讼法(试行)》进行审理,行政案件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为主。1990年国家《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1990年10月设立行政审判庭。审判人员深入机关、农村、厂矿、企业、学校,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为了支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先后在城建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设立了巡回法庭,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在案件审理中,作到了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建庭以来至2005年底,共审理涉及公安、工商、技术监督、土地、乡镇等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181件。
第六节执行办理
年,根据民事、经济执行案件迅速增长的实际,逐步将执行工作作为专门业务从审判工作中分离出来,把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中来,并配备了车辆等设备。于1987年3月增设了执行庭,专门负责执行工作,除安寨、侯村、河南疃、曲周镇4个基层法庭自行执行部分案件外,其他案件均由执行庭统一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讲求执行艺术,关注弱势群体,强化执行和解,将依法执行、文明执行与社会效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执结率高,涉结上讼率低的良好的局面。年底,共执行各类案件7387件。
第七节审判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审判、二审终审、陪审、合议、回避、辩护等制度。
公开审判、二审终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之规定,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对于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坚持执行二审终审制和公开审判,正确运用法律。日实施《行政诉讼法》后,在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中全部实行公开审判制度。
陪审、合议制度,陪审员制度是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一项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依法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有时临时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参加陪审。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时与审判员有同等权利。1993年以来,为了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力量,法院从学校、团委、妇联、工会特邀人民陪审员4名,随时参加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2005年4月经过邯郸市中级法院统一培训,人大常委会首次任命人民陪审员11名,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上岗。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合议制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的制度,县法院认真执行了合议制度。
回避制度,建院初期,在审判中就全面执行回避制度。1979年,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陆续颁布实施,审判中的回避制度日趋完善。
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在本院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判员人组成,负责处理重大疑难案件。除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外,还要总结审判经验,处理院长提交的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案件。根据讨论案件的需要,审判委员会不定期随时召开会议。另外还有辩护制度等。
第八节审判监督
年,审判监督职责由告诉申诉庭负责,2002年8月,告诉申诉审判庭分设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审判监督庭设立后承担审判监督职责,实现了审判监督工作的专门化,在审判监督工作中,坚持&有诉必理,依法纠错&的原则,对群众来诉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当即立案办理并跟踪监督,对再审及检察院抗诉案件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向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同时做好了全院评查卷宗工作,评查出有问题的卷宗全部进行了整改。截至2005年,县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234件。
年收结案情况统计表
表23-3-4单位:件
年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执行收结收结收结收结收结收结&&&&&&9593续表
年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执行收结收结收结收结收结收结397064&&&&&&3&&19&&744&&&&03&&44&&54&&77&&合计
第四章司法行政〖1〗第一节普法教育曲周县司法局对普法教育非常重视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年期间进行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连续4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很好地落实了4个五年计划。
一、&一五&普法(年)
根据省市&一年准备,五年教育,多次检查,严格考核&的要求,1985年成立&一五&普法组织,制定五年普法规划,进行思想发动,选配和培训普法骨干队伍,征订普法教材。建立普法小组398个,成员1239人。义务宣传员1358人(农村平均每14户一名,机关平均每27人一名)。&一五&期间,采取培训宣讲、广播讲座、&法律知识赶大集&、读报活动、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妇联组织对全县妇女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团县委组织青年法律知识竞赛;文化馆编排了15个法律节目;县剧团排演了大型法律戏剧《三姓父子》,在全县巡回演出50余场;司法局在中小学开展法律辅导活动,设立法律辅导员,指导城关中学建立精神文明学校活动等。1990年,&一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一五&期间,两次荣获全省读报学法先进县。1988年度,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先进县&称号。1991年4月,被省、地两级党委政府授予&一五&普法先进县。
二、&二五&普法(年)
1991年,县委批转了《曲周县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明确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为原则,以领导干部、执法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成员352人,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培训普法骨干力量2046人。订购了中央、省、市普法书籍《宪法讲话》、《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讲话》、《个体工商户法律知识读本》等共计2?3万册。举办青少年法制培训班176期,使3万名青少年受到了法制教育。举办以《宪法讲话》、《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讲话》、《行政诉讼法》等为内容的涉及27个法律的培训班34期,培训骨干3600人次。各乡镇村开展宣传法律、强化综合治理为内容的宣教活动,掀起了农村群众学法用法高潮。1995年,&二五&普法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并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年普及法律知识先进单位&。
三、&三五&普法(年)
1996年,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计划》,并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规定&三五&普法重点对象是:科级以上含科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年每年以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文件批转曲周县年度普法工作安排意见,下发到各级各部门。1997年,组建了普法辅导团,组织科级及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印发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行政复议条例》等1万余册,征订了《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知识》5000册,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了必备的普法教材。1998年4月,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月&活动,发动40个县直单位,出动宣传车46辆,深入乡村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1999年,普法办与有关单位联合组织全县文艺骨干,组成3个文艺宣传队,深入乡村,举办法制文艺节目演出20场次;与组织部、人事局联合举办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参考率98%,平均成绩92?5分。2000年为加大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力度,从政法部门抽借精干人员,对主管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定期向广大青少年学生讲授法律知识,配合学校对&双差生&进行帮化教育,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社会环境进行治理。2000年,&三五&普法顺利通过省市验收。2001年7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北省&三五&普法宣传先进集体&。
四、&四五&普法(年)
2001年,县委、县政府批转了《曲周县普法办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对象为: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重新调整充实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由25人增加到40人,建立每月例会制度。建立科级(含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县乡理论中心组开展多种学法活动700余次,组织各级干部参加全省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100%。狠抓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县检察院开展&三段法&活动(案前教育、案中检查、案后评议),县公安局构建&三高两低一加强&审判工作评价体系(高调解率、高当庭宣判率、高精品案率,低上诉申诉率,低发还改判率,强化效率意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均收到良好效果。全县中小学均开设了法制教育课,专兼职教师320人,达到了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四落实&;66%的学校聘任或配备了主管法制的副校长,开辟了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各类法制报告会185场。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举办法制讲座56次,受教育人员达4000人次。农村法制宣传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五个一工程&(建立一所村民法制学校、有一条法制宣传街、每十户有一个法制宣传员、每户一个法律明白人、每户有一套法制宣传材料),全县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68个,其中大河道东四夫人寨村为县第一个省级示范村。2005年,&四五&普法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第二节人民调解
曲周县在司法工作中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全县乡(镇)中全部建立了民调工作领导小组,342个行政村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987年,充实调整了365个村级调委会,发展人民调解员1182名。1989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实绩突出,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无矛盾激化县&,县司法局在&长安杯&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评比中荣获三等奖。1990年,推行十户调解员到村、村调解主任到乡(镇)、司法助理员到县的&三级上站&制度,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十户调解员&发展到4471人。1994年,县政府批转了司法局《关于整顿&十户调解员&队伍的意见》,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成立曲周县重大疑难纠纷调解指导中心的通知》,明确中心主任、副主任由县主管领导担任。到1995年,基本形成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2001年,按照省市规定司法所达标建设规划,在乡镇司法所建立了调解庭,村建调解室。到2004年底,342个行政村的调解室全部达标。
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遍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领导小组,推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办案制度和部门负责制度,建立了工作台账,每年制定排查调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还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做好管控教育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促进了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
第三节公证服务
1986年,公证处开办了果园承包、宅基地、&四荒&使用权拍卖等业务。1987年采取目标管理、公证员分片包干、质量数量挂钩的方法,提高公证信誉,拓宽渠道。1988年推行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公证处主任负责制,调动了公证人员的积极性,服务质量大幅度提高。5月份出席全省先进工作经验交流会。同年,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1992年,建立了错证追究及回访制度,公证质量大幅度提高。1998年,在农村信用社开办贷款合同公证业务,并开辟了企业改制、股权转让等事项证源。到2005年底,公证处开办的主要业务有:收养、遗嘱、房屋买卖、遗赠扶养、委托书、声明书、现场监督、贷款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劳务合同等50多项。
年曲周县公证事项分类统计表
表23-4-1年份收养遗嘱房屋
扶养委托书声明书现场
监督其他民
事协议贷款
合同农村土
地承包其他经
济合同证据
合同合计000116续表
年份收养遗嘱房屋
扶养委托书声明书现场
监督其他民
事协议贷款
合同农村土
地承包其他经
济合同证据
合同合计总计16868
第四节法律服务
一、律师事务
1988年,将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振远律师事务所,改制为事业性质,律师纳入职称评定系列。随着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执业律师流动性增强,近20年来,该所律师始终保持在3&5名。2005年,芦永海出任该所主任,执业律师3名。通过改革,律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年曲周县律师业务分类统计表
年份代书法律顾问民事代理刑事代理非诉讼代理解答咨询103456
年份代书法律顾问民事代理刑事代理非诉讼代理解答咨询合计749042
二、基层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起步于1985年,当时无固定机构,各乡镇由司法助理员主管。到1993年,17个乡镇普遍建立了法律服务所,主要业务是为乡村企业和村委担任法律顾问,为辖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民事代理,办理公证联络等。
三、法律援助工作
1999年,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主要为贫、弱、残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是年6月,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2004年,10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至2005年底,共接待来信来访1260人次,办理援助案件59件。
四、司法医学鉴定
日,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挂牌成立,地点设在县中医院,为全县唯一一家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受理伤情、伤残、死亡原因及法医病理鉴定,行业管理归属于县司法局。
曲周县振远律师事务所简介
振远律师事务所是唯一一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原名为曲周县法律顾问处,成立于1982年,属县司法局下设股级机构。1988年更名为曲周县振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武世成,律师两名:李振民,李贵江,后增律师芦永海、韩秋申、柴志峰等。随着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执业律师流动性增强,近20年来,该所律师始终保持在3&5名。2005年,芦永海出任该所主任,执业律师3名。
振远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积极开拓进取,不断探索律师业务。年,该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02件,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92家次,非诉讼代理74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744次,解答法律咨询9042次。第二十四编地方军事曲周县志()第二十四编地方军事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国家重点工作的战略转移,国防建设、军队建设,以及民兵预备役建设都进行了不断的调整和优化。
民兵组织建设以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组建应急分队为重点;军事训练以民兵干部、专业技术分队和民兵应急分队为重点;把加强应急训练提高快速反映能力作为重点;军政建设以提高国防现代知识,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国防意识,树立爱国主义精神为重点。人武部和乡镇武装部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县委的领导下带领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双拥活动、军民共建活动,创建先进民兵连队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武装部,(下称人武部)1986年5月前为军队编制序列。198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武装部归地方建制,名称为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武装部,受县委、县政府和邯郸军分区领导。工作人员归地方建制。1994年4月,根据新形势加强军队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办发文件的要求,曲周县人民武装部安全、顺利、平稳地回归军队建制,恢复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武装部&。
第一章组织机构〖1〗第一节县人民武装部1986年4月前,人民武装部,为军队编制序列,正团级单位。设部长、政委及副政委各1名,政委任县委常委。机关内设作训科,动员科、政工科。1986年4月后,人民武装部由军队建制改地方建制,由正团(县)级单位降为副县级单位,受县委、县政府和邯郸警备区双重领导,设部长、政委各1名,机关内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1992年10月,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通字〔1991〕28号文件和河北省军区政治部政干字〔号文件规定,武装部增设1名副部长(正科级)。199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1995〕12号《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和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冀发〔1996〕1号《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的通知》以及邯郸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的文件精神,日曲周县人民武装部由地方建制收归军队建制为正团级单位,隶属邯郸军分区,受邯郸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各1名,政委任县委常委,机关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下辖民兵训练基地和10个乡(镇)基层人民武装部。
第二节乡镇武装部
1986年人武装部辖4镇13乡武装部。1996年2月,并乡扩镇后,辖4镇6乡武装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与1984年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专职人武部干部,由县人武部协同所在单位提名,县委审定,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命公布。
年曲周县人武装部部长、政委任职一览表
部长军衔任职时间(年、月)政委军衔任职时间(年、月)李彩庭&7?10信书平&6?3李随生&8?2史怀炎上校9?4郭富海&3?10武建忠上校4?3闫发纯上校0?4岳玉国上校5邢文全上校1?4&&&张孟书上校5?3&&&李忠山上校5?12&&&
第三节曲周县武警中队
年8月,县中队属邯郸武警支队领导,1993年8月邯郸地区与邯郸市合并后,仍属邯郸支队领导,同时受曲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领导。其主要任务是担负县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看守、押解勤务,并负有协助公安机关完成抓捕人犯、追捕逃犯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保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
20年来,先后有7人荣立二等功,有31人荣立三等功,有11个班荣立集体三等功。有2人被评为河北省新长征突击手,有2人被武警总部评为优秀带兵干部,中队先后4次被批准荣立三等功,2次被总队通令嘉奖,2次被总队评为优秀党支部和团支部,2002年被市团委评为&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2003年被曲周县委评为政法系统&十佳单位&。并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中队。同年,中队长荣保国被武警总部评为基层优秀带兵干部;被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严打先进个人&;荣获&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提名奖。
第二章征兵工作〖1〗第一节兵员征集年期间,为冬季征兵,兵员的文化程度以初中和高中为主,兵员以农村青年为主,所征集新兵均由县武装部派遣专人送往部队。1989年改为春季征兵,恢复部队派人来地方接兵制度。1990年春冬两季征兵,从1991年开始恢复冬季征兵。1994年以后,由于工厂招工减少,适龄青年工人参军逐步消失,所征集的适龄青年以农村青年为主。1995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联合下发《严格控制非农业户口征集数量的通知》,全省1999年实行了非农参军入伍安置卡,控制非农业青年数量,减少安置压力。兵役制度在此期间仍然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县政府、县人武部,依据《兵役法》先后制定了《曲周县征兵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和《义务兵优待、安置同服役表现挂钩的暂行规定》两个法规性文件。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役现役期限为两年。从年实行二年义务兵役制。
第二节征兵体检
征兵体检由县卫生部门统一抽调优秀医务人员,组成体检队伍,采取定点一站式体检办法进行。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检检查办法》执行。体检站由征兵办公室在体检前5&7天开设完毕。体检站人员,除医务人员外,设站长、秩序维护员、验证员、调理员、传表领检员等。体检站设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视力检查室、听力检查室、色觉嗅觉检查室、血压测量室、主检室,根据需要还可设立特检室。透视、心电图化验、肝功能和乙肝表面抗原等设备复杂、技术要求高的检查项目,通常设在县医院集中进行。
第三节政治审查
年,新兵政治审查由新兵所在村或单位、当地派出所负责。1996年根据上级指示,进一步加大了新兵政治审查力度。1998年实行了征兵政审分县、乡(单位、学校)、村(居委会)三级联审制度。应征公民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为确保征集兵员在政治上的可靠性,征兵工作的政治审查,一般按照初审、政审、复审三个步骤进行。征兵办公室严格政治审查,为部队输送了大批优秀青年。
第四节新兵接送
新兵起运,严格根据邯郸市征兵办公室制定的计划执行,通常采取以县为单位集中交接的办法,新兵在起运前一天到县武装部集中。新兵集中一般有序进行,农村由村送到乡,乡送到县,县直新兵自行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新兵交接,通常在新兵起运前一天办理完毕,人员档案核实无误后,交接双方负责人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字盖章,签章后的花名册由接兵部队和县征兵办各执一份。多年以来,曲周县新兵在起运前,县人民政府都要组织欢送大会,县委、政府、武装部主要领导均参加送行。
第三章民兵工作〖1〗第一节组织建设1986年开始,民兵组织建设按照&减少数量、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建设&的原则进行,即适当压缩基干民兵的规模,合理调整布局;扩大组建范围,改进编组办法;优化组织结构,实行分类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民兵管理;重点组建好基干民兵特别是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使之达到规模适当、编组科学、结构优化、管理有序。农村行政村都建有民兵连,基干民兵一般以乡(镇)为单位编连(营),行政村编班(排);驻曲周县大中型企业组建民兵团(营),分厂、车间组建民兵营(连)和基干民兵排(连)。1997年,按照&合理负担,突出重点&的原则,基干民兵数量有所减少,编组逐步向重要目标和交通干线转移,农村民兵编组向乡镇企业转移。1998年后逐步加大对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技术分队编组和民兵连(营)部的建设力度。
第二节军事训练
年期间,民兵军事训练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实施队列、轻武器射击、八二迫击炮、八二无座力炮、通信等专业的训练。1990年开始,根据新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实行&农村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给予误工补贴&、&企事业单位的民兵和民兵干部训练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福利待遇不变&的政策,为民兵训练提供了可靠保障。1991年县人武部组织曲周师范学生军训15天,军分区领导来观看了训练、演练给予高度评价。曲周县第一中学、曲周县职教中心等学校、每年新生入学后进行军训,由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干警任教官。年,加大了民兵应急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的训练力度,及民兵高科技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1996年6月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军分区政委、参谋长到现场观摩,社会效果很好。
进入21世纪以后,对民兵的训练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2001年3月中旬,利用一周时间,对专职武装部长进行了军政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培训按照正规连队管理,过士兵生活的要求,不仅提高了专职武装部长的军政素质和业务技能,而且培养了他们良好的军人作风。3月至5月下旬,分4期组织了470人的民兵军事训练,经过考核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85%,5月下旬,参加军分区组织的民兵军事训练比武考核,名列全市综合总分第一名,受到了军分区的通报表彰。6月中旬,完成了对野战军团跨区机动保障问题研究的探讨,撰写了《民兵保护野战军团跨区机动作战的主要任务》的论文,受到上级军事机关的录用。同年7月,结合防汛任务,组织民兵防汛抢险突击队员500人,在滏阳河15处险工险段,进行了防汛抢险救灾演练。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军分区的好评。在2002年,军事训练中对训练方法进行了探索创新,积极推广科技练兵活动,把科技兴训、科技练兵贯穿于训练全过程,提高了训练的科技含量。在年期间,都很好地完成了预定的训练任务,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6%。
第三节民兵建设
1987年,西路庄民兵连被河北省政府、河北省军区授精神文明先进连队,并参加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大会上进行发言,连续4年受到省、市表彰。2004年积极响应河北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文明村的号召,广大民兵投身其中,在治理&空心村&、植树造林、治理脏乱差、健全民主制度,发展经济诸多方面都起到了带头作用。槐桥乡的小第八村尤为突出,被省委、省政府树为河北省创建生态文明村的五大典型之一。人武部在2004年12月荣获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同年,被邯郸市委、市政府、军分区授予组织发动民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底,以民兵为骨干的科技小组达200多个,负责指导群众农作物管理、农机维修、家畜饲养、大棚菜种植、培养技术骨干和解答技术咨询等任务。
第四节训练基地建设
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关于民兵军事训练的通知》,肯定了建设民兵训练基地的做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联合下发了〔1983〕6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以县、市为单位建设民兵训练基地的任务。遵照上级指示,当年在第四疃乡原县委党校旧址上改建、扩建为曲周县民兵训练基地。修缮旧有房屋108间,新建武器库、电教室、国防教育展示室、游艺室、图书资料室和办公室等30余间,占地面积23亩,民兵训练靶场占地130亩,围墙长600米,靶挡底长100米,顶长65米,高20米,宽32米,共投资15万元,于1984年正式投入使用。至2005年,民兵训练基地设施比较完善达到了&四通&(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五有&(有精干的组织管理人员、有军政素质较高的教学队伍、有一批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有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项目)、&四能&(能吃、能住、能训练、能生产)、&三配套&(教学设备配套、训练场地配套、生活设施配套),同时做到了武器、弹药库与民兵训练基地在一起,节约了人员,管理方便,许多设施可以共用,既利于民兵的军事训练,也利于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四章国防教育〖1〗第一节组织1990年12月,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宣传部、人武部主要领导和一名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妇联、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广电局、国防教育办公室、人武部政工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国防教育办公室。1996年3月以前,为县人武部内设机构,1996年4月以后划规地方,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
第二节教育基地
郭企之烈士纪念亭是主要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之一,每逢清明节,机关、团体、学生自发前来扫墓,平时也常有人来此凭吊瞻仰。1996年,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采取政府引导、干部带头、民间集资、社会捐助的方式筹资为郭企之烈士亭进行了修缮,建成第一个国防教育阵地。
吕洞固烈士公墓位于侯村镇吕洞固村正北,占地约2700平方米,埋葬着抗日战争时期在吕洞固反&合围&战中牺牲的部分烈士,共计78人。墓前有烈士纪念碑一座。周围树木郁葱,清明节时很多人到此扫墓,是国防教育阵地之一。
国防教育中心是进行国防教育最重要的基地,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备有国防教育展览室、电化、信息化教室及教学软件,培训活动通常都在这里举办行。
第三节教育内容
国防教育在内容上,主要围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拥军教育。国防理论、国防知识、国防规定、国防形势与任务、国防技能等为重点。在教育形式上,一是以&七一&、&八一&、&十一&、国防教育日等重大纪念节日,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活动。1991年武装部建起高标准国防教育活动中心教育基地,面积160平方米,并在所有乡镇中选出30多个行政村建立了国防教育展览室。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第四个国防教育活动日&会议,会后参观了国防教育展览室,电化教学室,国防教育录像片,并举行了国防知识有奖竞赛。从年连续被上级评为&国防教育先进单位&。1992年县委书记黄万选在河北省召开的国防教育经验交流大会上作典型发言。1996年&国防日&期间,省军区群联处处长、省民政厅双拥处处长由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陪同来曲周指导工作。对曲周的&国教&、&双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日,国教办举办以&勿忘国耻、强我国防&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增强了参与人员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提高了接受国防教育的自觉性。宣传渠道形式多样,利用集日走上街头,开展国防知识咨询,举行图片展览、散发传单等。年,共上街宣传25次,宣传人数约10万人次。开展国防教育征文活动和开展国防知识竞赛和爱国主义优秀歌曲演唱比赛,文化局、曲周师范、粮食局、第六棉纺织厂联合组建&国防教育之声&文艺宣传队,利用节假日、集会进行宣传演出,其中陈莎在省举办的&中华魂&活动中获一等奖。利用广播电视举办国防知识讲座。由国教办人员深入学校进行讲演。同时紧紧抓住每学年新生入学军训的机会,开展国防教育,每年两次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国防教育知识问卷竞答。全民接受国防知识教育面达到98%以上。
第二节审判工作改革
20年来在审判方式、审判管理上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科学管理体系,即&一体式网络管理法&。
抓住一个核心、实施两大工程、建立三大机制,即突出领导班子建设核心,实施政治建警工程和业务素质工程,建立以目标考核和通报排序为主的奖惩激励机制、以&一员双卡&、&四制一档&为主的廉政监督机制和以&三坚持&、&三必访&为主的从优待警三大机制。&一员&即从法官居住和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聘请形象监督员,&双卡&即设立干警家属联系卡和群众监督卡,收集干警遵守禁规禁令的情况。&四制&即主动申报制、定期走访制、举报奖励制和领导负责制。&一档&即干警执行禁规禁令情况档案。&三坚持&即坚持对干警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三必访&即对干警及家属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大事必访、大事急事必访。
实施&三高两低一强&审判工作评价体系,&三高&即提高调解率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当庭宣判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精品案&率树立良好形象,其中为提高调解率,实施了调解&八法&,即在立案环节采取&把脉法&、&攻心法&,在庭前准备环节采取&外力法&和&旁敲法&,在庭审环节采取&释法法&和&析理法&,在庭后判前环节采取了&示例法&和&会诊法&,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两低&即降低上诉上访率维护社会稳定、降低发还改判率促进审判质量;&一强&即强化效率意识,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两效合一情况下的快速度。在便民利民服务方面,采取实施了&警民连心&活动和巡回法庭办案方式。通过&连心线&、&连心卡&、&连心日&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群众关心的问题,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另外,一直坚持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优势,大力推进简便快捷的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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