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恩复胃病1号方剂组方治疗慢性非萎缩性胃炎炎

本页位置: &>&&>&
[快速预约]
您的姓名:
联系电话:
大庆胃康医院确立“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建院方针,长期聘请北京、上海、武汉等地优秀医学人才,定期组织各科骨干与后备医技人员赴北京协和医院、上海复旦医学院
如何防范慢性萎缩性胃炎?
来源:未知
  的日常护理有什么作用呢?很多患者并不重视调理这一治疗环节,并不知道萎缩性胃炎之所以久治不愈,往往根源就在生活调理这一细节上。而科学有针对性的调理能够帮助稳定病情,对疾病的康复会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下面看看萎缩性胃炎的日常护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萎缩性胃炎的日常护理:
  饮食定时定量:进餐要细嚼慢咽,且心情要放松,饭后略作休息再开始工作。少量多餐可以避免胃涨或过多,胃酸过多可能会逆留至食道,刺激食道黏膜。生活应有秩序,不要熬夜,减少无谓的烦脑,心情保持愉快。
  饮食细节: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避免过于粗糙、浓烈或者是过热、过冷得刺激性食品。要养成细嚼慢咽的用餐习惯减轻对胃的刺激,少吃盐渍、烟熏等不新鲜食物。
  日常注意:生活中应尽量少用对胃造成刺激的药物,更不能轻易服用解热止痛药、抗风湿药、激素之类药。因为此类药物会破坏胃黏膜防御功能,致使胃炎加重。 还应该戒酒、戒烟。
  心态调整:肠胃医师指出:不少胃病病人症状并非来源于胃病本身,而是来自恐病的心理因素。所以,精神与心理上的调理很重要。应注意保持乐观豁达的心态,这样能有效改善症状。
  如何防范慢性萎缩性胃炎?
  1、情绪乐观,正确看待疾病。
  2、假如按期复查,纵然发明早期胃癌,手术结果也是较好的。
  3、手术治疗必然要经消化专科大夫会诊后与外科大夫配合抉择。
  4、努力治疗,促进腺体规复,防备产生进一步萎缩。
  5、淘汰各类刺激物,如烟、酒、辛辣食品等。不要暴饮暴食,不吃霉变食物,少食盐腌、熏制、油炸食品。
  胃肠医师温情提示:一旦发现胃部不适,一定要及早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另外,为了方便广大患者朋友们免于路途奔波,来院预约挂号不便的情况,大庆胃康医院特开设网上预约服务,大程度方便广大患者,帮助患者省钱,减少等候时间,保证每位患者都能享受到及时、贴心的诊疗服务。
  大庆胃康医院中西医结合特色疗法,是在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的指导下,通过我院胃肠病中西医联合医师组长期以来对临床实践的研究与总结,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独特诊疗技术理论体系。
  针对不同病症,我院医师组采用全国独家配方,对胃肠病患者实行辨证、对症治疗;疗法独特,疗效显着!多年来,我院胃肠病中医医师组治愈了大量的危重症病人,受到了国内外广大胃肠病患者的一致好评!全国各地胃肠道疑难杂症、久治不愈的患者,纷纷慕名前来我院求诊!
  传统治疗胃肠病周期长,见效慢,胃病复发率高。大庆胃康医院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疾病,可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提高疗效。传统方法治疗胃肠病,一年内复发率高达90%以上,经临床实验证明,中西医结合治疗,两者相辅相成,根治率高,不复发。胃病患者一般不想吃饭,或想吃又不敢吃。中西医结合疗法养胃护胃,调节免疫功效,治疗、养护两重功效,增强食欲。许多胃病患者治胃病反而落下一身其它的病。中西医结合疗法安全无不良反应,治病不伤身,从根本上治好肠胃疾病。胃病久治不愈,癌变的危险性大;中西医结合疗法,治、养、护三合一,可以减少胃肠癌机率,提高肌体免疫功能。
  【大庆胃康医院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法】
  大庆胃康医院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法,该疗法很好地吸收中医和西医治疗中的特色和优势,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临床运用疗效显着。多年来一直深受各界人士和广大患者的称赞!
  首先,快速的修复人体受伤的胃粘膜。该技术运用运用中w的病理,在患者受伤的溃疡面形成一个生物保护层,防止胃粘膜的再次损害。
  再者,及时的杀灭细菌,防止细菌的再次感染。该疗法能够及时的消灭一些致病的病菌,防止胃肠道细菌的紊乱。
  后,提高患者免疫力,久不复发。我院的中西医疗法,会自动调节胃肠道细菌的平衡,患者只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就会在短时间内达到治疗的目的。
  大庆胃康医院在、、、等慢性胃病方面有独特建树,自主研制了数种中药方剂,治疗效果显着。采用&三维绿色修复疗法&,中医传统古方辨证施治,结合先进的绿色场效应渗透修复技术,结肠药物透析技术。通过中西医结合复方调理和高科技物理治疗技术,采取抑制病情发展,消灭病灶,调理脾胃肠道的治疗步骤,应用新型&免煎中药提纯颗粒&技术,减小用药量,提高药物吸收效果。
先进医务工作者
副主任医师
临床医学影像科
副主任医师
消化内科优秀医师
胃肠临床学科技术
医务先进工作者
赵家恒,大庆胃康医院胃肠科主治医师。
李连和 主任医师,在长期临床、教学及科
冯秀珍,现大庆胃康医院定期坐诊医生,
萨尔图区赵先生浅表性胃炎预约成功2分钟前
让胡路区刘女士糜烂性胃炎预约成功7分钟前
龙凤区梁先生萎缩性胃炎预约成功11分钟前
大同区何先生结肠炎预约成功16分钟前
红岗区陈女士直肠炎预约成功19分钟前
肇州县林先生胃肠炎预约成功22分钟前
肇源县文女士慢性肠炎预约成功26分钟前
林甸县李先生克罗恩病预约成功29分钟前
龙凤区张女士胃窦炎预约成功38分钟前
萨尔图区颜先生胃肠息肉预约成功46分钟前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远望大街68号(铁人广场西对面) 咨询热线:
声明: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All Rights Reserved. 大庆胃康医院 版权所有热点排行TOP10
您现在的位置:>>
>>正文内容
李恩复诉邯郸制药有限公司、河北省中医院技术合同纠纷案
李恩复诉邯郸制药有限公司、河北省中医院技术合同纠纷案
&&阅读提示:合同对技术转让费有约定的,技术受让人是否还应在约定支付期限之外继续支付转让费?
【裁判要旨】
当事人有依法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合同条款固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内容,合同双方必须受其自由约定的合同的约束。
一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冀民三初字第3号&&&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 2008)民三终字第4号
【案情与裁判】
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恩复
被告(二审上诉人):邯郸制药有限公司(简称邯药公司)&&&
第三人:河北省中医院(简称中医院)
起诉与答辩
2007年6月,李恩复以邯药公司违约为由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1、依法确认摩罗丹技术成果为李恩复的非职务技术成果,技术成果权至今仍归李恩复所有;2、依法判令邯药公司支付摩罗丹技术使用费2948.19万元;3、依法认定邯药公司未在摩罗丹装潢商标上注明&李恩复验方&字样违约,判令其承担违约赔偿金100万元,并在该药品销售区域内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4、依法认定邯药公司已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合同,责令邯药公司停止使用摩罗丹技术成果,交回相关技术资料;5、判令邯药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一审审理查明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世纪70年代末期,任职于河北省中医学院的李恩复提出了治疗慢性萎缩性胃炎的中药配方。该配方提出后,作为治疗慢性萎缩性胃炎的中药方剂,在医院内部进行使用证明疗效显著,逐步发展成为供医院内部使用的成药丸剂,并命名为&摩罗丹&。在摩罗丹作为中医治疗慢性萎缩性胃炎的中药方剂提出之后,经中医院申请和有关部门批准,又进行了专门的立项研究以验证该药的性能和疗效,期间中医院也专门投入了相当的资金、人力,并积累了丰富的医学资料。
日,时任中医院院长、法人代表的李恩复以甲方的身份与邯郸制药厂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约定无保留地将生产摩罗丹的配方、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标准以及摩罗丹临床试验全部病例资料(300例以上)等技术资料传授给乙方。合同约定邯郸制药厂给付甲方处方报酬费、销售提成和奖金。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在经报批上级下达批准文号后,分两次付清处方报酬费四万元;批量生产投放市场后,提产品销售额3%作为技术转让报酬,支付提成时间拟定为三年;投产三年内,如一年内产品实现利润在二十万元以上,除给付技术转让费报酬外,再给奖金一万元;如年利润在三十万元以上,给奖金二万元;投产第四年,如产品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给奖金二万元,如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给奖金五万元,如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给奖金十万元,如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给奖金20万元。这些约定体现在合同第五、六、七、八条及合同的附件中。
合同签订后,李恩复如约向邯郸制药厂交付了技术资料。日,邯郸制药厂提出生产新药摩罗丹的申请。申请书中对摩罗丹的处方及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起草说明等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注明&保密&字样。日,河北省卫生厅以(85)冀卫药审字第57号文批复同意邯郸制药厂生产摩罗丹蜜丸,批准生产文号为冀卫药准字( 号。邯郸制药厂遂开始生产并公开销售摩罗丹中成药。
日,邯郸市人民政府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邯股办(1998) 16号&文,同意邯郸制药厂改制设立邯郸制药有限公司。改制后,邯郸制药厂的全部财产(包括无形资产)及债权、债务全部由邯郸制药有限公司承接。邯郸制药厂改制为邯药公司后,继续生产销售摩罗丹中成药。在邯药公司后来的生产销售中,没有在摩罗丹产品上标注&李恩复验方&的字样。
另,作为治疗慢性萎缩性胃炎具有显著疗效的中药,摩罗丹及其发明人李恩复受到很多媒体的关注和报道。李恩复也因其发明的摩罗丹中成药疗效显著、质量稳定,获得多项荣誉与奖励。
诉讼中,邯药公司称已经将涉案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处方费报酬4万元、投产四年内的销售提成加奖金39.3344万元,按照李恩复的要求,或将相应款项直接交付李恩复个人,或将相应款项汇至李恩复指定的单位。李恩复只承认收到过摩罗丹产品上市前三年的一部分费用,并否认曾经指示过邯药公司向其他单位汇款。
一审判理和结果
原审法院认为:(一)关于涉案技术转让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转让标的的权属如何认定的问题。摩罗丹作为治疗慢性萎缩性胃炎的中药方剂由李恩复提出之后,虽然经中医院在胃炎临床治疗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使用,在作为医院内部用成药的使用过程中也进行了一定的验证性研究和投入,但是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中医院的这些研究和投入,对摩罗丹配方的构成产生过实质性的影响,因此这些研究工作和投入,不能改变摩罗丹配方作为技术成果系由李恩复提出并归其所有的事实,中医院也不能据此主张对摩罗丹配方技术成果的所有权。
摩罗丹配方能够在提出之后就应用于临床治疗的事实,不仅证明其已经具有比较确定的中药成分构成,而且也已经具有能够稳定制作的工艺规程与质量标准。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摩罗丹制作工艺和质量控制技术不仅基本上与摩罗丹配方同时提出,而且也相当完备。尽管在摩罗丹作为治疗慢性萎缩性胃炎的中药问世之后,中医院内部存在较大规模的临床使用和专题研究,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这些临床使用和专题研究实质性地改变或完善了摩罗丹的制作工艺和质量标准,所以摩罗丹的制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成果,由李恩复个人研制成功的事实亦应予认定。
药品研发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李恩复作为中医院内部的员工,无论其从事教学工作还是临床工作,都不必然说明其具有研制药品的职责,所以中医院认为研制中药摩罗丹是李恩复作为医院员工完成本职工作产生的技术成果,凌技术成果因而属于中医院所有的意见,与事实不符。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中医院对摩罗丹的研制任务进行了专门的交付和投入,并因此完成了摩罗丹研制工作的情况下,中医院仅基于其在摩罗丹技术成果完成后进行的临床使用、后期验证性研究和财政投入,主张对上述摩罗丹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没有法律依据。因此,作为技术成果的摩罗丹的配方、制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系由李恩复个人完成,并归李恩复个人所有。
涉案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摩罗丹临床试验的病例资料,作为正常医疗活动中积累的医学资料李恩复没有证据证明归其个人所有,李恩复虽系摩罗丹配方、制作工艺和质量标准技术成果的权利人,但却并不因此而享有这些医学资料的所有权。
虽然李恩复作为合同甲方与邯郸制药厂签订了涉案合同,但鉴于李恩复时任中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以及合同上加盖中医院印章的事实,可以认定李恩复个人、中医院和邯郸制药厂之间已经就合同约定的条款达成合意,所以该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转让标的并非完全归属李恩复个人所有的情形,并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二)关于在涉案技术转让合同明确约定之外,邯药公司是否应当继续支付技术使用费的问题。在涉案技术转让合同签订之时,我国没有关于技术成果流转、利用方面的法律规定,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依靠合同双方在合同文本中约定,所以处理涉案合同争议应当结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综合进行考虑。就涉案技术转让合同关于转让费的有关约定来看,虽然合同第六条中有&从该产品的销售额中提3%付给甲方,作为技术转让之报酬,拟定三年&的表述,但是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明确,产品投产后第四年应给付的款项为奖金,而没有从这个年度销售额中再按比例提成,并作为技术转让费用给付甲方的约定。综合这些条款中的有关约定可以认定,从产品投产之后的第四年起,就已经不再从销售额中提成作为给付甲方的技术转让报酬。而且第四年根据利润实现情况给付的款项,也只是作为技术转让成功、产品销售业绩良好的奖金给付甲方。因此认为,涉案合同第五、六、七、八条以及附件约定的款项,是作为甲方出让合同第二条约定技术成果的全部对价,涉案合同并没有前述约定之外另行向甲方支付后续费用的意思表示,所以,除涉案合同明确约定的前述费用外,邯药公司无需再向技术成果出让方支付其他技术转让费。李恩复认为涉案合同是技术许可合同,请求邯药公司继续支付1990年1月至日的技术使用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尽管李恩复与邯药公司对于前述条款约定的款项是否已经按时、足额支付存有争议,但作为本案原告的李恩复明确表示,其对于这些条款中约定的款项不作主张,所以原审法院对此不再审查处理。涉案技术转让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转让标的虽分属李恩复与中医院,但二者之间对于邯药公司所支付费用如何分配处理的问题,不属于本案审理的范围。
(三)关于邯药公司未在其生产销售的摩罗丹产品上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涉案技术转让合同第九条中明确约定&本产品的装潢商标上注明&李恩复验方&字样&。该条约定虽然对商标的概念使用不当,但运用适当的方式在产品上注明&李恩复验方&,是邯药公司作为摩罗丹产品生产方应当执行的合同义务。本案证据表明,在邯药公司实际生产的摩罗丹产品上确实没有标注前述字样,其行为违反了合同第九条的约定,除应承担及时纠正的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综合摩罗丹实际销售的规模、范围以及该违约行为对于李恩复的负面影响等因素,决定邯药公司赔偿李恩复人民币20万元。鉴于判令邯药公司在以后生产销售的摩罗丹产品上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已经能够起到消除影响的作用,李恩复要求邯药公司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再支持。
(四)关于涉案技术转让合同应否解除的问题。涉案技术转让合同订立至今已经20多年,合同约定的技术成果已经交付并被合同受让方实际使用,虽然李恩复对于合同明确约定的价款是否已经按时、足额支付存有异议,但其并未对此提出任何主张,所以应当认定合同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李恩复以邯药公司自称买断技术成果、未在摩罗丹产品上标注&李恩复验方&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依据,请求解除涉案技术转让合同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摩罗丹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技术成果为李恩复非职务技术成果。邯药公司未在生产销售的摩罗丹产品上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李恩复请求确认涉案技术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归其所有、判令邯药公司继续支付技术使用费及解除合同等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原审法院判决:1、摩罗丹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技术成果为李恩复非职务技术成果;2、邯药公司立即在其生产、销售的摩罗丹产品上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3、邯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恩复违约损失人民币20万元;4、驳回李恩复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审理查明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基本属实。
另查明,2007年4月,李恩复致函邯药公司,要求邯药公司继续支付1990年以后的摩罗丹技术成果使用费。
本案诉争技术转让合同约定,本产品的装潢商标上注明&李恩复验方&字样。在李恩复提起本案诉讼前,邯药公司没有在摩罗丹产品上标注&李恩复验方&的字样。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出具《关于邯药公司有限公司包装问题请示的回复》,内容为:&邯药公司有限公司关于在药品包装上加注&??验方&、&??发明&的请示,与国家颁布的规范药品包装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4号令)要求不符,不予批准,严格按照药品包装的有关规定执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自日起施行。
二审判理和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邯药公司是否应当继续向李恩复支付技术使用费。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有依法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合同条款固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内容,合同双方必须受其自由约定的合同的约束。本案合同明确约定了邯药公司受让摩罗丹技术成果的费用,而对于邯药公司是否需要支付此外的后续费用没有约定。因此,邯药公司并无支付该后续费用的合同义务。而且,李恩复未举证证明在1990年1月至2007年4月长达l7年的时间里曾就该后续费用间题s邯药公司进行过协商。因此,李恩复要求邯药公司继续支付1990年1月至2007年5月间技术使用费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二)邯药公司在摩罗丹产品上未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的民事责任。邯药公司没有履行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的合同义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审法院综合摩罗丹实际销售的规模、范围以及该违约行为对于李恩复的负面影响等因素,判令邯药公司赔偿李恩复20万元,并无不当。在二审程序中,邯药公司提交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关于邯药公司有限公司包装问题请示的回复》,李恩复未提出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故本院对该证据的证明力予以认定。由于继续履行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的合同义务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所以,邯药公司要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对于&李恩复验方&字样无法标注的情况,邯药公司应当及时与李恩复协商变通标注的事宜。但是,邯药公司未举证证明履行了该项附随义务,故本院酌定邯药公司再向李恩复支付20万元,作为补救。因此,对于李恩复要求邯药公司赔礼道歉的主张,不再支持。(三)摩罗丹病例资料是否应当归李恩复所有。一般情况下,在正常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处方等病历本身应当归医疗机构所有,而非履行诊疗职责的医生个人。医生将诊疗心得整理的笔记,应归个人所有。李恩复称合同所涉及的病例资料包括了处方及个人整理笔记,但未举证证明该病例资料的具体内容。因此,对于李恩复要求摩罗丹病例资料归其所有的上诉请求,难以支持。(四)本案合同是否应当解除。因本案合同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邯药公司未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亦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故解除合同的条件不成就。对于李恩复要求解除合同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一、维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7)冀民三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即:摩罗丹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技术成果为李恩复非职务技术成果,邯郸制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恩复违约损失人民币20万元,驳回李恩复的其他诉讼请求;二、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7)冀民三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邯郸制药有限公司立即在其生产、销售的摩罗丹产品上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三、邯郸制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另向李恩复支付人民币20万元。
【法官述评】
一、关于邯药公司是否应当继续向李恩复支付技术使用费。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有依法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合同条款固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内容,合同双方必须受其自由约定的合同的约束。就涉案技术转让合同关于转让费的有关约定来看,虽然合同第六条中有&从该产品的销售额中提3%付给甲方(李恩复),作为技术转让之报酬,拟定三年&的表述,但是合同第八条的约定也很明确,产品投产后第四年应给付的款项为奖金,而没有从这个年度销售额中再按比例提成,并作为技术转让费用给付李恩复的约定。综合这些条款中的有关约定可以认定,从产品投产之后的第四年起,就已经不再从销售额中提成作为给付李恩复的技术转让报酬,而且第四年根据利润实现情况给付的款项,也只是作为技术转让成功、产品销售业绩良好的奖金给付李恩复。因此认为,涉案合同第五、六、七、八条以及附件约定的款项,是作为李恩复出让合同第二条约定技术成果的全部对价,涉案合同并没有前述约定之外另行向李恩复支付后续费用或者续签合同的意思表示,所以,除涉案合同明确约定的前述费用外,邯药公司无需再向技术成果出让方支付其他技术转让费。
二、关于邯药公司在摩罗丹产品上未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的民事责任。根据邯药公司提交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关于邯药公司有限公司包装问题请示的回复》,继续履行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的合同义务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对于&李恩复验方&字样无法标注的情况,邯药公司应当及时与李恩复协商变通标注的事宜。但是,邯药公司未举证证明履行了该项附随义务,故二审法院酌定邯药公司再向李恩复支付20万元作为补救,以体现当事人实体利益的基本平衡。因本案合同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使用费问题)已经履行完毕,邯药公司未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亦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故解除合同的条件不成就。
二审合议庭成员:王永昌& 邻中林& 李剑
编写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李剑
【字体: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扫一扫 关注李恩复教授治胃病用药特色--《河北中医》1994年04期
李恩复教授治胃病用药特色
【摘要】:李恩复教授治胃病用药特色张荣恩(永年县第一医院057150)李恩复教授研究胃肠病30余载,对胃肠病的发病原因、证候特点、辨证治疗颇有独特的见解。认为胃喜凉恶温,喜润恶燥,喜通恶滞,喜降恶升。提出了凉润通降的治疗大法。清胃热药多选生石膏、黄连、栀子、蒲...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R256.3【正文快照】:
李恩复教授治胃病用药特色张荣恩(永年县第一医院057150)李恩复教授研究胃肠病30余载,对胃肠病的发病原因、证候特点、辨证治疗颇有独特的见解。认为胃喜凉恶温,喜润恶燥,喜通恶滞,喜降恶升。提出了凉润通降的治疗大法。清胃热药多选生石膏、黄连、栀子、蒲公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相似文献】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苏德易;陈必达;;[A];第七次全国中西医结合虚证与老年病学术会议论文摘要集[C];2003年
周刚;;[A];第四次全国中西医结合养生学与康复医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4年
吴凤海;;[A];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十四次全国消化系统疾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C];2002年
张日乾;张强;张明;;[A];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十二次全国消化系统疾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C];2000年
诸葛天瑜;孙捷;王西迅;李恩典;郑高伟;叶红梅;蔡慧源;袁浩;;[A];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骨伤科专业委员会第十二次学术年会、杭州市中医药协会骨伤科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学术年会暨继续教育学习班论文汇编[C];2006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李典云;[N];家庭医生报;2004年
孙启文;[N];民族医药报;2005年
桂芳;[N];民族医药报;2002年
传生;[N];民族医药报;2005年
上兵;[N];民族医药报;2005年
;[N];中国消费者报;2000年
黄建海;[N];民族医药报;2005年
凤英;[N];民族医药报;2000年
姜琳;[N];民族医药报;2003年
桂;[N];民族医药报;2003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陈玉超;[D];南京中医药大学;2004年
颜瑞腾;[D];福建中医学院;2004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知识超市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订购热线:400-819-82499
服务热线:010--
在线咨询: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75号方剂学最强势资料(2014下学期赛恩斯卷子复习)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方剂学最强势资料(2014下学期赛恩斯卷子复习)
上传于||文档简介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内​部​资​料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2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慢性非萎缩性胃炎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