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预报西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南昌農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预报青山湖区南京东路**庐山花园小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3605X
法定代表人:熊斌,职务:董事长
,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预报南昌县莲塘镇沿河南路**/div>
,哋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预报南昌县莲塘镇团结路iv>
被申请人:万某3,男汉族,1995年12月9日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预报南昌县。
被申请人:万某1男,汉族1973年9月29日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预报南昌县
被申请人:夏某某,女汉族,1973年7月8日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預报青山湖区。
被申请人:万某2男,汉族1969年6月15日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预报南昌县
被申请人:龚某某,男汉族,1958年4月24日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预报西湖区。
被申请人:胡某某女,汉族1980年11月15日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天气预报新建区
申请人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南昌赣江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南昌县新宇运输有限公司、万某3、万某1、夏某某、万某2、龚某某、胡某某的财产进行保全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99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南昌农村商业银荇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囲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南昌赣江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南昌县新宇运输有限公司、万某3、万某1、夏某某、万某2、龚某某、胡某某银行存款99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