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太湖县湖北省中医院上班时间5月|号后上班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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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太湖县中医院自主招聘1名麻醉医师公告
太湖县中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麻醉医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麻醉医师1名。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5周岁内(1970年1月及以后出生),男性;
(五)属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 3月 6日 上午 8:00-11:30
(二)报名地点:太湖县中医院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进修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报名表(可到县中医院网站下载后如实填写,也可现场填报)。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核
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试人员并通知本人。
1、笔试内容:医学三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 分。
2、笔试时间:日下午2:30。
3、笔试地点:县中医院大会议室。
1、以理论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名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及加分
成绩合成按笔试、面试6:4的比例合成,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修者在合成成绩上加5分。合成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人参加体检。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岗位确定和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条件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聘用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上述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太湖县中医院网站予以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由医院在一周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工,否则不予录用。
3、待遇: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1、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医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名、考试等具体工作。
2、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3、本公告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太湖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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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派基层工作的实施办法
太卫〔2012〕52号
关于印发《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派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工作的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派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抄送:市卫生局,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
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派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办法》(皖政〔2012〕74号)、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卫人秘〔2010〕558号)、市卫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通知》(卫人〔2012〕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下派服务对象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所四单位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执业类医生(以下简称为“下派医生”)。
  二、接收服务机构
  县内建制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服务方式、程序
上述四所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在聘任中级职称前或申报高级职称资格考试前须到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1年,实际工作日不得少于200天,采用集中服务、分次累计服务的方式进行。采用分次累计服务方式的,一次性集中服务不得少于60天。双休日每服务1天按2天计算,法定节假日每服务1天按3天计算。集中服务期间其执业地点应变更至下派基层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个人申请,填写《下派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报卫生局批准后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各相关单位于每年10月1日前上报下年度下派计划,逾期不再受理。
  四、下派工作职责
承担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提高;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指导,提高适宜技术运用能力;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相关福利待遇
   下派医生在本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完成服务时限、考核合格的人员按山区乡镇卫生院5000元/人/年、畈区乡镇卫生院400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补助,经费由卫生局统筹从人才培训项目中列支。食宿由接收单位做好安排,服务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服务结束后,个人填写《下派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工作考核表》(须附个人在基层工作日清单和业务开展情况清单),在卫生局统一安排下,由接收单位对下派医生作出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鉴定为不合格的人员,需重新安排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相等时间,不发给相关补助。
(二)《下派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工作考核表》作为报聘中级职称或申报高级职称资格考试的必备材料。派出单位应将本年度晋升中、高级职称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情况进行公示。
  七、下派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关组织,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重要性,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实施办法。对在服务期间做出突出成绩的医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对在服务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作推迟晋升或聘任等相应处理。
(二)建立制度,强化考核。各接收单位要妥善安排下派医生的工作与生活,确保下派医生能安心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对下派医生在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严明纪律,真诚服务。下派医生应服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和管理,不得索取、收受接收单位的任何补贴、奖金和吃请。应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发挥业务专长,真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廉、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本实施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由局人事监察股负责解释。
附件:1、下派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申请表
&&&&&2、下派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考核表
3、下派医生服务基层工作日和业务开展情况
清单样表&&
附件1&&&&&&&&&&&& &&&下派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申请表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年& 月& 日
卫生局意见
& &&&&&&&&&&&&&&&&&&&&&&&&&&&&&&&&& &&&&&&&&&&&&&&&&&&&&&&&&&&&&&&&&&&& 年& 月& 日
附件2&&&&&&&&&&&&& &&&下派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考核表
派遣起始时间
下派期间综合表现
接收单位考评意见
&&&&&&&&&&&&&&&&&&&&&&&&&&&&&&&&&&&&&& 年& 月& 日
县卫生局考评意见
&&&&&&&&&&&&&&&&&&&&&&&&&&&&&&&&&&&&&& &&&&&&&&&&&&&&&&&&&&&&&&&&&&&&&&&&&&&& 年& 月& 日
备注:服务期累计满一年后,须附下派期间工作日清单及业务开展情况清单以备核查。&&
附件3&&&&&&&& 下派医生服务基层工作日和业务开展情况清单样表
请注明是否为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
开展业务情况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合计实际工作日&&&& 天。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责任。&&&& &&&&&&&&&&&&&&&&&&&&&&&&&&&&&&&&&&&&&&&&&&&&&&&& 个&& 人&& 签&& 名:&&&&&&&&&& &&&&&&&&&&&&&&&&&&&&&&&&&&&&&&&&&&&&&&&&&&&&&& &&&&&&&&&&&&&&&&&&&&&&&&&&&&&&&&&&&&&&&&&&&&&&& 接收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太湖县中医院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通知
【提要:资格考试,报名,确认,通知,技术,专业,中医院,2013,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已经开始,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和单位安排如下,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月06--07日
血防站、保健院、中医院、疾控中心、监督所、农合中心。
1月08--09日 县医院。
1月10--11日
北中、百里、弥陀卫生院
1月12--13日
刘畈、天华、汤泉卫生院
1月14--15日
寺前、新仓、牛镇卫生院
1月16--17日
城西、 江塘、徐桥卫生院
1月18--19日
晋熙、大石、小池卫生院
太湖县卫生局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人秘〔号
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中直驻皖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教育厅、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它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最终考试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8、19、
25、26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八、考试报名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日至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必须同时上传照片);各考点、报名点科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7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证明材料原件。省人社厅、省卫生厅于2013年2月底前对各考点上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中直驻皖单位及省直各部门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在肥中直及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省直报名点-安徽省卫生厅职称工作办公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5号合肥电大院内,联系电话:96)报名参加考试,省直考点现场集中确认时间为&22日。
九、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我省有关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6号)要求,做好驻皖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一、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5.网上报名可由考生本人通过摄像头采集照片或经考点同意由考点集中采集照片(照片要求:①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②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③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④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十二、收费标准
2013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等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皖价费〔号文件执行(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各地卫生、人社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13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魁网中药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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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安徽省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5月安徽省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截止日期: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5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太湖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4月28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太湖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日(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对不能参加医学类执业资格考试,或已取得医学类执业资格但不能注册的毕业生,不予报考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的卫生类岗位;
2.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或技能测试)、考察、体检、择优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日上午8时至5月12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流程
(1)登陆报名
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陆&中&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13日12时前可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于5月13日17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14日17时前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5日10:00&16: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5月27日8时后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入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其它说明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于5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三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县人社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分为两科,各分值100分。
(1)教育类幼师岗位(岗位代码15015):①《幼教基础知识》,②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知识》等;
(2)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①《医学基础知识》,②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知识》等;
(3)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①《公共基础知识》,②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知识》等。
教育类幼师岗位(岗位代码15015)和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的笔试总成绩将由各类岗位《幼教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的20%加《专业知识》的80%合成;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的笔试总成绩将由《公共基础知识》的30%加《专业知识》的70%合成。笔试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5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教育系统幼师(岗位代码15015)和县医院护理岗位(岗位代码15022)按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其它岗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1)属在岗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3)报考幼师(岗位代码15015)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书面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经网上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1)技能测试:幼儿园教师(岗位代码15015)以考察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
(2)结构化面试:其它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各类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面试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含)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总成绩合成
15015岗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的60%加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合成;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的70%加面试成绩的30%合成。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根据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意见,区别不同情况应安排考生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对非当日或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择优选岗
1、县教育局财会岗位(岗位代码15014)、幼师岗位(岗位代码15015)、县卫生系统乡镇临床医学岗位(岗位代码15030)、乡镇护理岗位(岗位代码15031)按照统一考试、择优选岗的原则进行。
2、选岗方法:选岗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专业类别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跟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资格复审时只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书面证明的考生,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至日仍不能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医学类岗位(岗位代码)聘用人员中未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合同正式生效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不再续聘。
3.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太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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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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