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病历未拍x片,而医院病历造假记录拍x片

来源:中国数字医疗网
【独家】电子病历系统可随时记录残障人士病情
[导读]位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的卡洛斯三世大学(UC3M)残障人士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与一家名为IonIDE Telematics的公司,合作研发了一套信息与通信系统(ICT)。该系统可以使残障人士的病情信息通过安置在他们病床上的通信设备传输到电子病历系统内,从而可以帮助医生及时了解他们的最新病情信息以及以前的病情记录。
近日,位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的卡洛斯三世大学(UC3M)残障人士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与一家名为IonIDE Telematics的公司,合作研发了一套信息与通信系统(ICT)。该系统可以使残障人士的病情信息通过安置在他们病床上的通信设备传输到系统内,从而可以帮助医生及时了解他们的最新病情信息以及以前的病情记录。
卡洛斯三世大学的研究人员指出,这套信息与通信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影响未来医疗行业的发展。“这套信息与通信系统会给医疗服务行业以及救援行业带来巨大变革。”IonIDE Telematics公司CEO Jesús Espinosa表示。
多功能的集成移动终端记录残障人士病情信息
西班牙标准化和认证协会的相关资料显示,由于西班牙拥有全球最多的上马电子病历的医院,因此其医院的管理水平在全球也是领先的。随着电子病历的广泛应用,西班牙很多残障人士的数据被存储到系统中,使医生在调用患者的以往病历时变得简便易行。
卡洛斯三世大学研究人员与IonIDE Telematics公司合作研发信息与通信系统的初衷,就是使该系统可以安装在残障人士的病床的相关设备上,以便医护人员随时记录这些患者的病情信息。为了实现该功能,研究人员在做设计时计划将老的电视机全部替换为声控式触摸屏电视机,然后把信息与通信系统与这些电视机连到一起,从而使医护人员可以实时获得患者的病情信息。事实上,研究人员在具体实施该计划时与西班牙的Povisa医疗集团(Grupo Hospitalario Povisa)合作,在病房内安装了一套名为IonPAD的多功能集成的移动终端(它具有语音和视频的功能,同时可以存储数据),并将它安装在有机机械手臂的末端。现在,卡洛斯三世大学的残障人士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在移动终端上添加了用户界面,方便了残障人士的使用。
“我们研发了一套语言识别系统,可以使IonPAD受语音控制。同时,我们还研发了一套语音认知系统,使有视觉障碍的患者可以理解屏幕上的语言。”此项研究的主要负责人Luis Puente解释道。
IonPAD系统在Povisa医疗集团试用数据显示,它对患者的病情记录准确率达到了81%。当前,研究人员正努力进一步提升它的性能,使准确率达到95%。“我们的这套设备是基于开源软件研发的,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研究取得的最重要的胜利是为该系统研发出了一个接口,它使得残障人士使用系统更加便捷,而且也使整套系统的成本大幅降低。”Luis Puente强调。
为医护人员和残障人士带来便利
IonPAD系统为Povisa医疗集团医护人员的工作带来了极大便利。他们不仅可以实时查看到残障人士的病历、生命体征信息、治疗报告,而且可以及时查看患者所做的核磁共振、拍X片的检查结果。值得一提的是,残障人士借助IonPAD系统得到更多的医院的服务(比如查询医护人员的办公地点,选择菜单等),同时还能在休息的时候进行娱乐(比如看电视,玩游戏等),也可以借助电话、视频会议和e-mail与医护人员进行沟通。
借助IonPAD系统的语音指令、音频解说和字幕等功能,那些运动障碍或者感官障碍的患者可以轻松自如的使用信息技术设备,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通过对着IonPAD系统说出自己的要求,一位盲人就可以很轻松在触摸屏电视机上找到自己想要的内容,然后选择自己心仪的东西。手臂打了石膏的患者虽然行动不便,但是他们在看电视时只要对着IonPAD系统说出想看的频道,IonPAD系统就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在过去,残障人士都要通过向家人或护士寻求帮助得到自己想要的一些东西,而现在他们自己完全可以摆脱对其他人的依赖。IonPAD系统不仅提高了残障人士的自理能力,同时也为残障人士治疗的医护人员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他们将更多的时间放到纯粹的医疗工作上来。” IonIDE Telematics公司首席技术官Roberto Pe?a解释道。
原文标题: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At The Foot Of Patient's Hospital B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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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CTO旗下网站&:&|||泰州市中医院违法使用糖皮质激素造成本人医疗事故,谁人为我主持公道?!
泰州市中知法犯法,泰州市中医院造成本人医疗事故,草率人命,故意隐瞒医疗事故事实真相,规避违法行为。在违法的事实面前,竟要求去做医疗鉴定!反映已近月,无人搭理!社会公理何在,医师医德何在?人心何在?!  事由:  1、本人因受凉口角歪斜3天(贝尔面瘫)于住院泰州中医院喉科。因主治医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地塞米松磷酸钠激素说明书”、“醋酸泼尼松片说明书”以及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2版(泰州中医院汇报中提的8年制教科书),超量、超时、违法使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激素”及“ 醋酸泼尼松片”,事实造成本人产生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白内障、肌无力、银屑病复发、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等过量使用糖皮质激素之不良症状。造成本人至今坐、行困难、跛行,腿痛、双膝无力、视力模糊、银屑病在发等;无法蹲下、曲腿、穿裤袜等;使本人无法工作并失去工作,失去生活来源。对本人身体、精神造成了极大伤害,对本人后续个人生活、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伤害,对本人父母、妻儿精神造成了极大伤害;使本人不仅生活在身体、精神伤害的痛苦中,生活在还可能会产生其他不良症状的恐惧中!  2、本人于2014.7初在省人医置换髋关节期间,经过咨询、查证,方知因泰州市中医院不合规使用糖皮质激素造成本人如上症状后,于行文向泰州市卫生局医政科反映,但有关部门人员无视国家法规规定,在收到本人行文23天方给本人回复!泰州市中医院回复市卫生局医政科对本人情况的汇报(本人于日收到复印件)中,泰州市中医院领导及专家们更是无视国家法规、法典之规定,在未对造成本人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的情况下,草率汇报,作下无责任之断语,其在汇报中故意对相关依据进行规避,主观臆断有关依据,隐瞒事实真相,多方寻找规避违法之借口,为泰州中医院及相关责任人逃避医疗责任保驾护航,对患者抱有极不负责的态度!其汇报中所述情况与本人医疗档案(皆出自于泰州市中医院)中的用药情况存在极大差距!  事实、依据和证据:  1、未经事先检查,且本人有银屑病史,泰州市中医院违反国家法典规定使用糖皮质激素。  1)本人入院时告知医师,本人有银屑病史,有一年多未发(证据:泰州市中医院入院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明确:“寻常型银屑病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若有必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此原则中所讲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方式为口服或静脉注射、静脉滴注”。  2)本人入院时,泰州市中医院仅对本人外在情况,如四肢、、面部及精神等有目测检查外,根本就没有对本人其他情况进行检查,于即对本人使用了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第二天后方对本人进行了一部分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证据:本人的泰州市中医院化验单、检查片。  2、关于泰州市中医院违法使用地塞米松。  1)在泰州市中医院汇报中说:我院耳鼻喉科在此患者中激素用法用量为:10.18开始10mg/d,加入5%葡萄糖内静脉滴注,共计5天;10.23日减为地塞米松5mg/d,加入5%葡萄糖内静脉滴注,共计3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地塞米松磷酸钠激素说明书: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应当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  2)事实上,本人的泰州中医院医疗档案长期医嘱单中却是从10.18开始地塞米松10mg/d,竟是加入0.9%氯化钠内静脉滴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地塞米松磷酸钠激素说明书: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共计5天;依据: 0.9%氯化钠注射液做溶媒,有加重地塞米松在人体内水钠潴留,体内水钠潴留可能引起的疾病有:低血钾、血压高、头痛、心肌肥厚、糖耐量降低等。证据:本人的泰州市中医院两次血钾化验单,2013.10第一次数据4.34,2014.10第二次数据3.5;血钾正常值为3.5--5.5 。  3)事实上,本人的泰州中医院出院结算清单中地塞米松5mg/支规格的为17支,总用量为85 mg,其在汇报中仅有75 mg,还有10 mg应在10.23开始挂了2天,事实挂地塞米松5mg/d,应为5天,总计连续挂地塞米松为10天!应当5-7天停药!(证据:有本人的泰州市中医院长期医嘱单和出院结算清单及泰州市中医院向市卫生局医政科汇报复印件)  3、关于泰州市中医院违法使用强的松。  1)泰州市中医院前期已经对本人通过地塞米松进行治疗,并且面瘫病情已经稳定,泰州市中医院汇报中说:10.26改为口服强的松20mg每天一次,共4天;10.30强的松减量至10mg每日一次,直至11.4出院为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强的松说明书中讲:口服一般一次 5~10mg (1~2片),一日10~60mg(2~12片)。强的松规格5m/片。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2)泰州市中医院汇报中强的松总计用量140mg,而在本人的泰州中医院出院结算清单中强的松5mg/片规格的为24片,计120 mg!(证据:有本人的泰州市中医院长期医嘱单和出院结算清单及泰州市中医院向市卫生局医政科汇报复印件)。  4、关于泰州市中医院医师敷衍本人的临床反映。  1)本人开始住院,挂水4天时即发生恶心、肚痛现象。问医师,回答说是正常反映,后肚痛实在难忍,医师开口服药奥美拉唑肠溶片,服后有缓解,(证据:泰州市中医院医疗档案医嘱单及费用清单)。  2)挂水7天时,造成本人银屑病复发,问医师,亦回答说是正常反映。后与皮肤科会诊,配中药口服,未见好转。(证据:泰州市中医院出院记录及费用清单、向市局的汇报)  3)挂水至本人发生面容肿胀,鼻与面齐,问医师,还是回答说是正常反映,说是挂激素造成的!在此情况下,本人强烈要求停止挂激素,并要求出院。(证据:泰州市中医院医嘱单、出院记录、费用清单、本人在泰州市中医院针炙科针炙时自拍的照片)。  5、泰州市中医院主观臆断《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2版中地塞米松的使用  关于泰州中医院汇报中提到的8年制教科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2版治疗方案(948页)非手术治疗药物治疗第一项糖皮质激素中说:用于消肿、消炎、抑制免疫反应。可用地塞米松10mg/d,加入5%葡萄糖内,静脉滴注。  1)《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2版内并没有明确地塞米松具体使用的天数,以及每天的用量,及何时停药等。  2)药品使用说明书是得到国家审批认定的,用药应当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进行,特别是激素类的药物。  3)《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不是国家法律或法典,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凡与国家法律或法典相冲突的,应以国家法律或法典为准。  4)泰州市中医院汇报中引据《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2版,说:诊断明确,治疗措施得当,激素治疗有监床指征,符合诊疗操作规范。这是泰州中医院主观臆断《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2版中所讲,其使用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地塞米松磷酸钠激素说明书”,是没有法律和临床指征依据的,治疗措施错失千里,完全违背诊疗操作规范!泰州中医院是为自已逃避医疗责任寻找的借口!是在欺骗市局、欺骗患者、欺骗公众不懂!  6、因泰州市中医院违反糖皮质激素的国家使用规定,事实上已造成本人出现了违规使用糖皮质激素的不良症状,并且这些不良症状连续出现,时间短;这些不良症状都是泰州市中医院医师的诊断!  1)-,在泰州市中医院耳鼻喉科住院治疗贝尔面瘫。  2)-,因面容肿胀在家休息。  3)-,因治疗面瘫出院时舌左面仍有麻木感,根据泰州中医院针炙科意见通过针炙进行诊疗,每天1小时;在针疗期间,发现左腿抬腿疼痛,要求针炙科王医生同时对腿也进行针炙。舌左面麻木感缓解,面容肿胀已消,银屑病未见好转,腿痛有加剧。  4)-,本人左腿疼痛加剧,右腿亦有轻微疼痛,跛行,肌无力,无法上楼梯,需扶扶手方可上;视力模糊。  5)就诊泰州中医院许专家(女,据说已70多岁),经介绍病情,许专家讲因受凉腿痛,配许氏大膏药,要求针炙治疗;说如果未见好转可至其自家门诊就医。有:病历。  6)-至泰州中医院针炙科王医生处针炙,针炙无效果,许氏大膏药也无效果。  7)在泰州中医院针炙期间,因许专家未能解决本人腿疼痛问题,就诊泰州中医院骨科宋专家(男,约50多岁)处,经介绍病情,要求拍X片,宋专家看过X片后,说有骨质疏松现象(应当能发现,但却未能发现骨头缺血性坏死),在简易检查床上对我进行腿内外展检查,说疼痛是脊椎压迫扩散至腿而造成的,要求做核磁共振。有:病历,泰州中医院的X片及检查报告单。  8)-就诊泰州中医院骨伤科,戴医师要求住院,拍核磁共振,入院中医诊断: 骨痹病(气滞血瘀证),西医诊断:左髋关节骨性关节炎, 骨质疏松症。后通过核磁共振片诊断为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每天挂水1次,住院1个多月,无效果,本人要求出院。出院时仍是腿痛,无明显好转,跛行,肌无力、视力模糊。其出院记录上竟说:好转!有:泰州中医院骨伤科出院记录。  自至,本人从腿痛、跛行、肌无力、视力模糊等,一直到被诊断为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前后仅4个月,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至今仍明显!银屑病仍在发!仍是腿痛、肌无力、坐行不便、视力模糊!  9)-,腿痛加重,休息又上班。  10)-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至省人医确诊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有:泰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11)-住院省人医骨关节病区,初通过泰州中医院X片诊断:股骨头坏死;后经检查、拍X片(未做核磁共振),确诊为: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并发现左侧髋关节已塌陷,由省人医吕医师主刀,置换左侧髋关节,因手术后有恢复期,右侧髋关节未换。有:省人医就诊资料,并有相关附件资料在泰州社保局。  12)-从省人医出院回泰后,医嘱休息3个月,后上班。但右腿仍痛,跛行,双膝无力;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很明显;视力模糊。  13)-因坐行不便等,无法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失去工作。  7、泰州市中医院一惯的草率工作作风和不严谨的工作态度  1)泰州市中医院明知国家有规定慎用糖皮质激素,竟对患者不事先检查就用糖皮质激素;  2)泰州市中医院明知本人有银屑病史,竟用糖皮质激素;  3)泰州市中医院地塞米松的实际用量为85mg,汇报中仅有75mg;  4)地塞米松实际加入0.9%氯化钠内,静脉滴注,泰州市中医院汇报中竟说加入5%葡萄糖内,静脉滴注;  5)强的松在泰州市中医院费用清单中是120mg,而汇报中是140mg;  6)泰州市中医院主观臆断《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2版地塞米松的使用;  7)泰州市中医院医师敷衍本人的临床反映;  8)泰州市中医院汇报中讲:11.1(实际为)患者出现全身皮疹,初考虑药物过敏,使用10 mg地塞米松静滴一次,后请皮肤科会诊后,考虑为银屑病发作,遂停用静脉药物,改为口服中药治疗。泰州市中医院的先是“初考虑”,后是“考虑”,再是“遂停用”,没有进行确诊,就草率用药,置患者的生命于何地?!  9)本人出院时,银屑病未见好转,仍是面容肿胀,鼻与面齐,并且面部及上身已发胖(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泰州市中医院汇报上竟说:经上述治疗病情稳定,恢复良好后出院。  10)泰州市中医院汇报最后说:患者有银屑病史,外用糖皮质激素是目前治疗的常用疗法,且需要长期使用。泰州市中医院专家的汇报仅凭猜测。本人2010年初发银屑病,一直以来都是在泰州市中医院及人民医院医治,并没有使用且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并且在2012年初就已控制住。(证据:本人病历,其中有用药)。  综所上述:  本人短期连续产生的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白内障、肌无力、银屑病复发、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等过量使用糖皮质激素之不良症状,确是泰州市中医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地塞米松磷酸钠激素说明书”、“醋酸泼尼松片说明书”以及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2版,超量、超时、违法使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激素”及“ 醋酸泼尼松片”,而造成的!  事实不因泰州市中医院专家的狡辩而改变!  本人呼吁:  为维护国家法规、法典之尊严,维护国家之正常社会秩序,使公众处于安全的医护环境,使不违法者自觉守法,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给本人及本人家庭一个交待,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  泰州市中医院医疗事故的受害者  日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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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拍x片,医生不给 前面几个患者也没有给我想问下,现在医院拍x片.我想问下国家有这个规定吗?2?今天家里人去上海控江医院拍片.如果有这个规定,胶片都不给患者的吗??太离谱了吧?4?1??3.还是这个规矩现在是医院的潜规则,那一部法律。网上稍微查了下。我个人认为这是及其不合理的,做教材了就不给片吗.我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拿回自己的拍片吗??,有人说这些片子给医学院的学生做教材?,医生没有把片子给我们?第几条?都是这样 我是装乖滴 医院拍x片,医生不给
做 胸透 没有片子医生没拍X片却说X片无异常 导致少年终身残疾
作者:曹乐平
来源:三晋都市报
原标题 [山西省中医院医生开出奇怪病历]没有拍X片却能写下&X片未见异常&
6月26日,老徐拿着一份文件的复印件来到报社,说:&这份文件我等了好几个月了,真是太难了!&
原来,这是一份山西省中医院的处分决定,处分决定上写道:&经院务会讨论决定,给予张冬贵同志全院通报批评、暂停其在我院医疗活动6个月的处分,停止医疗活动起始日为日。&
说起这份处分决定的起因,还得从日说起。那天,老徐14岁的儿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被外校学生刘某用刀将右膝捅伤。当时,校医见老徐儿子右膝有一个很长的伤口,里面不断喷涌出鲜血。简单处理后,校方建议去山医大一院缝合。但是,老徐的儿子没有被送到山医大一院,而是被人送到了山西省中医院。
在山西省中医院,该院急诊科主治医师张冬贵,在给老徐儿子治疗时,在未看到X片的情况下,居然在该院诊疗手册上写下了&X片未见异常&的结论,致使一份奇怪的病历诞生了。
从张冬贵大夫事后写下的&情况说明&中,记者看出一些端倪。张冬贵大夫在&情况说明&中写道:&日,本院职工刘宇航带来2个孩子,其中一名叫徐&&,膝关节外伤。我让刘带徐&&拍X片,刘告诉我,X片无事,当时我就在病历上作了记载,我没有见到X片&&1.刘误导我病史,没有告诉我是刀伤。2.刘没有拍片告诉我拍片,我过分相信他&&&
从&情况说明&记者看出,导致这份奇怪病历诞生的始作俑者名叫刘宇航,是山西省中医院职工。张冬贵在没有看到X片、询问病史的情况下,便在病历上写下了&X片未见异常&的结论。
据老徐回忆,儿子受伤之后,他与妻子从医院得到的答复是&碰伤&。儿子回家后,连续两三天晚上疼痛难忍,无法入睡,他们便领着孩子到山医大二院拍了片子。日,山医大二院的诊断结果出来后,与山西省中医院的诊断结果正好相反,让老徐大吃一惊。
山医大二院检查报告上初步诊断写着:&1.关节腔积液。2.髌骨下方软组强异常信号,考虑损伤。&
随后,老徐带着孩子又到省人民医院、太原市万柏林区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太原市和平医院多家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都与山西省中医院的诊断结果相反。
由于老徐孩子的右膝关节腔感染,延误了治疗最佳时间,虽经多家医院专家治疗,但还是落下了终身残疾。
日,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文书称,&徐&&的损伤构成轻伤&。
日,在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残程度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老徐的儿子被鉴定为&右膝关节的损伤构成X(拾)级伤残&。当年11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对其子下达了立案告知书,上面写道,&我局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立案&。
其间,老徐多次找到山西省中医院交涉,但没得到满意答复。
儿子自幼喜欢体育运动,老徐一家曾专门花钱请了多名教练培养儿子,老徐儿子在2010年太原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百米赛跑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并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考入了初中。就在他朝着美好明天不断奔跑的时候,一场飞来横祸将他的梦想击得粉碎。
现在,老徐儿子右膝上的刀疤十分显眼,右腿依然蹲不下去,并不时伴随着阵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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