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结核病防止派出所星期六上班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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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梅政发〔2014〕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年)》(国办发〔2011〕53号)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2号),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 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长效防控机制,科学规划,建立完善的预防有力、发现及时、治疗有效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全面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切实落实结核病 防治措施,进一步降低全市结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实现以下目标:
&&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以下,并保持逐年下降趋势,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治愈率达97%以上,病死率大幅度下降。
&&以村、社区为单位,结核病防治宣传覆盖率达100%。
&&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转诊率和追踪率达到100%;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100%;肺结核患者系统治疗管理率达100%。
&&跨区域流动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率达到100%。
三、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病能力和参与结核病控制的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1.广泛开展全民结核病健康教育。要把宣传教育作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重要任务,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原则,以村、社区、学校以及高危人群、流动人员集中场所和单位为重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全省结核病防治知识&万人巡讲&活动为载体,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培训1-3名 村医或村(社区)干部,由村医或村(社区)干部对所在村屯(社区)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讲座。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在各类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宣传普及结核 病防治知识,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刊播结核病健康教育公益广告。通过开展健康讲座和发放宣传手册、传单等方式让广大居民了解结核病传播渠道和 减少感染的方法,全面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2.扎实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在每年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周活动。采取集中宣传、重点人群筛查、现场咨询、义诊等多种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提高群众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及自我防护能力。
3. 切实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密切接触者、学校及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宾馆、饭店等场所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市结核病防治所对就诊患者、密切接触者 等目标人群采用口头宣传、黑板报、图片、手册、传单等方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教育部门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课或专题讲座,确保在校师生掌 握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通过在农民工及其他人群居住密集场所放置宣传材料或播放宣传信息、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形式,扎实开展辖区居民和村民结核病防治宣传。
(二)加强结核病防控能力建设
切实加强市结核病防治所建设,全面提升市结核病防治所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快推进结核病防控机构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和治疗管理等防控工作质量,努力减轻结核病危害。
1.加强市结核病防治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结核病防治所基层防控作用,强化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治疗管理、疫情监测与处置、宣传教育、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职能。加快推进市结核病防治所基础设施建设,办公用房面积达到2000㎡以上,其中,实验室业务用房面积300㎡,使其达到《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有关标准要求。实验室配备相应检验设备,建设标准的国家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痰培养和耐药监测工作。
2.加强和完善结核病防控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要求,市结核病防治所应合理配置防治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配备1&2名 专(兼)职人员,从事对结核病人治疗管理、可疑者发现与流行病学调查、健康宣传等工作,各村卫生室村医按照规划要求承担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职能。按照国 家有关标准,保障一线结核病防治人员工资,落实一线结核病防治人员的卫生防疫津贴,提高一线结核病防治人员待遇和基层人员补助标准。
3. 提升医护人员治疗水平。加强结核病防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合理配备相应医护人员,需补充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建立与省级结核病医院的合作、帮扶机制,进一步提高结核病防控医护人员诊断和治疗水平。完善并推广结核病治疗临床路径,规范结核病患者 治疗,减少耐药病人出现。
4.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确定市中心医院为我市结核病定点治疗医疗机构,设床位20张,确保为结核病患者提供住院治疗服务。
(三)健全结核病患者筛查机制
市结核病防治所和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发现病人的各项措施,通过健康体检、患者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筛查、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筛查等方式尽早发现结核病人,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1.充分利用健康体检筛查结核病。相关部门和人群接触密集的单位要利用行业入职和定期体检机会开展结核病相关检查。医疗结构要认真落实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报告制度,对体检和就诊中发现的患者要及时做好疫情报告和转诊,对疑似患者要及时引导和转诊至市结核病防治所进行确诊。
2. 加强高危人群结核病筛查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辖区内结核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老年人和糖尿病人等 高危人群及易造成结核病传播的重点人群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最大限度发现结核病患者,做好登记备案,及时规范治疗,隔离传染源,控制结核病疫情。市结核病 防治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肺结核可疑者免费提供痰涂片、胸部X线检查等诊断服务。
3.加强结核病患者管理。市结核病防治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核实、追踪工作,确保转诊率和追踪率达到100%。对确诊结核病患者要及时建档立案,做好治疗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未住院患者的跟踪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协助做好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
(四)提高患者就医保障水平
要科学制定和完善结核病诊疗政策,在执行国家现行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诊疗费用减免项目范围,进一步减轻结核病患者医疗负担,确保每例患者不会因经济原因中断治疗。
1.逐步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确定的结核病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定点机构,将结核病纳入门诊特病范畴,逐步提高结核病患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特别是要提高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整体报销比例,有效控制传染源。
2. 提高耐药结核病患者保障水平。在提高普通结核病整体报销比例基础上,逐步提高耐药结核病人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对耐药结核病人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 保险报销及民政部门救助(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条件)后,剩余部分合规医疗费用应从大病救治基金中给予一定救助,进一步减轻耐药结核病人医疗负担。
3. 加大贫困家庭结核病患者救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加大对低保户等贫困结核病患者的生活救助,将其作为重点保障对象提高其低保补助水平,同时对低保对象等贫困患 者经大病救治基金补助后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给予救助。鼓励慈善机构和社会团体对结核病贫困患者进行帮扶救助。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防治工作规划,建立长效防控机制,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定期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奖惩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分工,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做到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结核病防治业务人员技术培训,建立健全防治网络,加强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积极做好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治疗和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市结核病防治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本级结核病防治经费和必需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费使用监督和评估。教育部门要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指导下,落实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部署学校结核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公安、司法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看守所和监狱、戒毒场所结核病患者的筛查、治疗和管理,扎实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民政部门要将家庭困难的结核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参加医疗保险的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险政策,并配合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红十字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配合各乡镇(街)及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足额到位。市财政要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到2015年,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人均0.3元,并逐年增加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投入。将市结核病防治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行财政全额拨款。逐步加大对承担结核病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费保障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各乡镇(街)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积极探索结核病防治立法工作,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您的位置:首页&&&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信息内容
梅河口市结核病防治所所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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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河口市结核病防治所&&& 一、机构信息&&&&&&&&(1)单位名称:梅河口市结核病防治所  (2)地&&& 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3)科室设置:结核科、督导科、药剂科、放射线科、电诊科、检验科共6个科室。  (4)岗位职责:为控制结核病提供防治保障。结核病监测防治咨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健康教育。  (5)服务内容:结核病防治、诊断治疗;乡镇防痨医生业务培训和指导;结核病患者用药督导管理;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行风建设情况:  (一)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及违诺处理办法  (1)药品加价率不超过15%,如有违规,接受物价检查处罚标准;  (2)杜绝科室自行促销药品,收受厂家促销费,一经查实扣当事人全月工资,科主任参与者免职。严重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规定执行;  (3)在服务态度上,对患者&冷、硬、顶、推、拖&与患者争吵影响正常工作者,以患者举报查实为证,视情节轻重,一次扣款当事人50&200元,两次调离科室待业;  (4)医务人员出据虚假医学证明,一经查实,给予100元扣款,严重者调离岗位;对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5)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私收费,一经发现扣全月工资,下岗待业;  (6)未经所批准,各科室不得私自开展服务项目,私收费。如有类似情况,收缴非法收入,科主任扣款100元;  (7)各科室不准以任何理由漏收、少收、多收患者医疗费,违者处以金额的两倍扣款;  (8)科室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端正行风,负责抓好本科室内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工作,行风实行一票否决制,科内出现一次行风问题,科室及个人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二)单位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信箱:  电话:  三、便民措施  (1)设立家庭病房;  (2)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三下乡&活动;  (3)开展《吉林省中小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试点推广工作》;  (4)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随访,意见反馈;  (5)免费为肺结核病患者提供抗结核药品、为特困患者送药;  (6)免费为患者(首次片与末次片)、疑似患者拍摄胸片、免费为患者查痰(每名患者查四次痰);  (7)免费为密切接触者胸透、查痰;  (8)举办结核病健康促进培训班;  (9)以&3.24&为契机,发放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手袋、宣传纸杯等;  (10)开展全市中小学生PPD(结核菌素试验)试验;  (11)增加了血球分析仪、全自动洗片机、合作医疗软件系统以及对实验室工作条件和门诊工作流程进行了合理化改造,提高了诊疗质量并极大的方便了患者。北京市通州区结核病研究所星期六有医生看病吗_百度知道
北京市通州区结核病研究所星期六有医生看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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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就是没有太好的大夫
周一早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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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卫生监测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政府组建的实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吉林省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3年,2001年更名中心。中心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卫生厅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主任院长:范明
院党委书记:张洪信
副主任:方赤光、刘建伟、黄飚、王岙、刘虹涛、姚来顺
副院长:袁燕莉、邓立权、刘思洁
常见问题解答
全省2016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暨结核病防治工作讨论会圆满召开
作者:杨帆 &&&&&出处:结核所 &&&&&日期:
全省2016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暨结核病防治工作讨论会圆满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精神,推进2016年全省疾控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省卫生计生委于3月3日在长春市召开了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整个会议会期一天,上午进行全员大会,下午参会代表分成三个组,就行政管理、疾控业务和结核病防治三个领域进行了专题讨论和汇报。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尤秀新、谢海新、吴昊,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张洪信书记、袁燕莉副院长、邓立权副院长、刘思洁副院长及9个市(州)、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结核病防治(疾控中心)所长(副主任)及研究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29人参加了结核病防治工作分组讨论会。会议主要就目前《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及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三个方面进行讨论。首先,尤秀新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就我省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办也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积极落实基础建设、能力建设和人员编制,使全省结防机构的业务用房、实验室设备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设备、生物安全和感染控制等方面的能力都得到提高和改善,我们下一步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取得更大的成效。希望与会代表就讨论内容畅所欲言,提出更多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结防工作进行的更好。接着,袁燕莉副院长介绍了在全国省级结核病防治所长会上汇报我省在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经验,引起了各省同仁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制定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重点工作要点,省卫生计生委、省结核防治科学研究院前期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同时也希望与会代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目标更好地落实。然后,张洪信书记要求大家讨论一定要有所侧重、抓住重点,要特别关注《实施意见》中结防体系建设、能力建设、防疫经费等工作内容,目的是提升我们的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如期完成《实施意见》中要求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最后,各地就讨论内容谈了自己看法和建议,最终形成六点主要意见,并由长春市传染病院邓平院长向大会进行汇报。六点讨论建议如下:一是《实施意见》督导时可在解决办法上找一些新途径,或者从政府层面实行问责,加强对各地方政府的督导,推动《实施意见》各项目的落实;二是基层单位人力资源欠缺,落实人员编制难度大,部分地区正常运转经费有困难,建议今后的督导工作予以侧重;三是对目前部分院所合一单位未来的性质存在忧虑,今后传染病特别是结核病患者越来越少,如何保证生存发展希望予以高度考虑;四是建议进一步调整结防机构和独立结核病医疗机构(如省结核病院、新站结核病院等)的对接,能否建立一个系统,确保顺畅管理起来;五是建议省级加强对各级结防机构的培训,特别是对实验室人员和耐多药治疗等方面,或者到工作开展好的地区现场交流学习;六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防治工作,建议省里出台制度或者绩效考核进行约束,对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医能否采用网络、手机等方式进行督导和培训,减轻人力和经费负担。为使我省2016年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更加有效地落实,在讨论会的同时,除上述三个方面的讨论内容之外,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还把制定的2016年结核病防治重点工作和目标责任书的讨论稿下发给大家,我们要广泛征求和听取基层意见,待完善后再以正式文件颁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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