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叉韧带重建术后康复的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多长时间

关于转发《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编辑:信息中心   各县、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0]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 &鄂人社发[2010]5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社会保障)局:
   现将《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医疗、康复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第三条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四条 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
  第五条 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工伤职工,应及时将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用人单位,申请确定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根据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附件1),确定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附件2)。工伤职工对用人单位确定的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定停工留薪期(附件3)。
  第六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因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本人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书面申请的,原停工留薪期限界满时终止。
  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对延长停工留薪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规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附件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确认结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第七条 对于多部位或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以对应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各受损伤部位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不得累加。
  第八条 遭受原发性损伤引起感染及并发症的,根据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可以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的基础上增加2个月。
  第九条 所受伤害部位或组织器官未列入《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以临床治愈或者经治疗相对稳定需要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认为受伤部位已治愈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要求复工并经用人单位同意的,可以实际休息时间为停工留薪期。
  第十一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从评定伤残等级的次月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因工伤残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其工伤医疗费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尚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工伤职工伪造、变更诊断证明和医疗资料,获取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追回。
  第十四条 停工留薪期满或延长期满后,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停发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经办机构暂停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其鉴定后,按其鉴定结论,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 工伤职工恢复工作后旧伤复发,需要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按本办法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日起实施。
  附件1:《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附件2:《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
  附件3:《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
  《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使 用 说 明
  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累及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身体未特指部位的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39条。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职业病分列七类,61种常见职业病,其中各类中毒51种。有些临床发病较少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扭伤,神经和脊髓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1)动物咬伤;(2)切割伤;(3)撕裂伤;(4)穿刺伤。
  6、骨折包括:(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骺滑脱型、螺旋型);(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刺型)。
  7、脱位、扭伤包括:关节(囊)以及韧带的(1)撕脱;(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伤;(2)神经损伤;(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动脉瘤或瘘、动脉血肿、破裂)。
  10、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破裂。
  11、本目录是指治疗各种原发性损伤所需的时间,不与各种后遗症相对应。各种原发性损伤造成的后遗症,是损伤造成的后果。
  头面部损伤(S00-S09)
  头部浅表损伤S00
  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
  颅骨和面骨骨折S02
  颅骨穹隆骨折S02.0
  单纯颅底骨折S02.1(如伴CSF漏或并发颅内感染,需在完全控制后)
  鼻骨骨折S02.2
  单纯眶底骨折S02.3
  颧骨和上颌骨骨折S02.4
  牙折断S02.5
  下颌骨骨折S02.6
  累及颅骨和面骨的多发性骨折S02.7
  其他颅骨和面骨骨折S02.8
  头部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03
  颌关节脱位S03.0
  鼻中隔软骨脱位S03.1
  牙脱位S03.2
  颅神经损伤S04
  视神经和视路损伤S04.0
  动眼神经损伤S04.1
  滑车神经损伤S04.2
  三叉神经损伤S04.3
  展神经损伤S04.4
  面神经损伤S04.5
  听神经损伤S04.6
  副神经损伤S04.7
  其他颅神经损伤S04.8
  眼和眶损伤S05
  结膜和角膜擦伤(深层)S05.0
  眼球和眶组织轻度挫伤S05.1
  眼撕裂伤和破裂,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2
  12个月
  眼撕裂伤和破裂,不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3
  眶穿透性伤口,伴有或不伴有异物S05.4
  眼球穿透性伤口,伴有异物S05.5
  眼球穿透性伤口,不伴有异物S05.6
  眼撕脱伤S05.7
  眼和眶的其他损伤S05.8
  颅内损伤S06
  脑震荡S06.0
  硬膜外出血S06.4
  创伤性硬膜下出血S06.5
  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S06.6(不伴有脑室扩大)
  头面部损伤
  (S00-S09)
  颅内损伤S06
  其他颅内损伤S06.7
  硬膜下积液S06.8
  12个月
  慢性脑膜下血肿S06.9
  脑挫裂伤S06.10
  12个月
  脑干损伤S06.11
  12个月
  头部软组织挤压伤S07
  头面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08
  头皮撕脱S08.0
  耳创伤性切断S08.1
  头面部其他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08.8
  头面部未特指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08.9
  头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09
  头部血管损伤S09.0
  头部肌肉和肌腱损伤S09.1
  耳鼓膜创伤性破裂S09.2
  头部多发性损伤S09.7
  颈部损伤(S10-S19)
  颈部浅表损伤S10
  0.5个月
  颈部开放性伤口S11
  0.5个月
  颈部骨折S12
  第一颈椎骨折S12.0
  第二颈椎骨折S12.1
  颈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12.7
  颈部其他部位的骨折S12.8
  颈部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13
  颈部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13.0
  颈椎脱位S13.1
  颈部多发性脱位S13.3
  颈部扭伤S13.4
  甲状腺区扭伤S13.5
  颈部水平的神经和脊髓损伤S14
  颈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14.0
  12个月
  颈部脊柱神经根的损伤S14.2
  12个月
  臂丛神经损伤(如神经移位加移植手术18月)S14.3
  12个月
  颈部周围神经损伤S14.4
  颈部交感神经损伤S14.5
  颈部水平的血管损伤S15
  颈动脉损伤S15.0
  颈部多处血管的损伤S15.7
  颈部挤压伤S17
  胸部损伤(S20-S29)
  胸部损伤(S20-S29)
  胸部浅表损伤S20
  乳房挫伤S20.0
  胸部挫伤S20.2
  胸部多处浅表损伤S20.7
  脑部开放性伤口S21
  肋骨、胸骨和胸部脊柱骨折S22
  胸椎骨折S22.0
  胸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22.1
  胸骨骨折S22.2
  肋骨骨折S22.3
  肋骨多发性骨折S22.4
  骨性胸廓其他部位骨折S22.8
  胸部关节的脱位和韧带扭伤S23
  胸部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23.0
  胸椎脱位S23.1
  胸部脊柱扭伤S23.3
  肋骨和胸骨扭伤S23.4
  胸部水平的神经和脊髓损伤S24
  胸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24.0
  12个月
  胸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24.2
  12个月
  胸部周围神经损伤S24.3
  胸部交感神经损伤S24.4
  胸部血管损伤S25
  心脏损伤S26
  其他和未特指的胸内器官损伤S27
  创伤性气胸S27.0
  创伤性血胸S27.1
  创伤性血气胸S27.2
  肺的其他损伤S27.3
  支气管损伤S27.4
  胸部气管损伤S27.5
  胸膜损伤S27.6
  其他胸内器官损伤S27.8
  胸部挤压伤和胸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28
  胸部挤压伤S28.0
  胸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28.1
  胸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29
  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S30-S39)
  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S30-S39)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浅表损伤S30
  腰背部和骨盆挫伤S30.0
  腹壁挫伤S30.1
  外生殖器挫伤S30.2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开放性伤口S31
  腰背部和骨盆开放性伤口S31.0
  腹壁开放性伤口S31.1
  外生殖器开放性伤口S31.2
  腰部脊柱和骨盆骨折S32
  腰部椎骨骨折S32.0
  骶骨骨折S32.1
  尾骨骨折S32.2
  髂骨骨折S32.3
  髋臼骨折S32.4
  耻骨骨折S32.5
  腰部脊柱和骨盆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33
  腰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33.0
  腰椎脱位S33.1
  骶髂关节和骶尾关节的脱位S33.2
  腰部脊柱扭伤S33.5
  腰部脊柱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部位的扭伤S33.7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水平的神经和腰部脊髓损伤S34
  腰部和骶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34.2
  12个月
  马尾损伤S34.3
  12个月
  腰骶丛损伤S34.4
  12个月
  腰部、骶部和骨盆交感神经损伤S34.5
  12个月
  腰部、腰背部和骨盆周围神经损伤S34.6
  12个月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水平的血管损伤S35
  腹内器官损伤S36
  脾损伤S36.0(轻度、中度、重度)
  4,5,6个月
  肝或胆道损伤S36.1(轻度、中度、重度)
  6,9,12个月
  胰损伤S36.2(轻度、中度、重度)
  6,7,12个月
  胃损伤S36.3(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小肠损伤(十二指肠加倍)S36.4(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结肠损伤S36.5(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直肠损伤S36.6(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多个腹内器官损伤S36.7(轻度、中度、重度)
  3,8,12个月
  其他腹内器官损伤S36.8(轻度、中度、重度)
  3,8,12个月
  盆腔器官损伤S37
  肾损伤S37.0(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输尿管损伤S37.1(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膀胱损伤S37.2(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尿道损伤S37.3(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卵巢损伤S37.4(轻度、中度、重度)
  3,4,12个月
  输卵管损伤S37.5(轻度、中度、重度)
  3,4,12个月
  子宫损伤S37.6(轻度、中度、重度)
  3,4,12个月
  其他盆腔器官损伤S37.8(轻度、中度、重度)
  3,4,12个月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的部分挤压伤和创伤性切断S38
  外生殖器挤压伤S38.0
  外生殖器创伤性切断S38.2
  12个月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39
  肩和上臂损伤(S40-49)
  肩和上臂损伤(S40-49)
  肩和上臂浅表损伤S40
  肩和上臂开放性伤口S41
  肩和上臂骨折S42
  锁骨骨折S42.0
  肩胛骨骨折S42.1
  肱骨上端骨折S42.2
  肱骨干骨折S42.3
  肱骨下端骨折S42.4
  肩和上臂其他部位的骨折S42.8
  肩胛带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43
  肩关节脱位S43.0
  肩锁关节脱位S43.1
  胸锁关节脱位S43.2
  肩关节扭伤S43.4
  肩锁关节扭伤S43.5
  胸锁关节扭伤S43.6
  肩和上臂水平的神经损伤S44
  上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44.0
  12个月
  上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44.1
  12个月
  上臂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44.2
  12个月
  上臂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44.8
  12个月
  肩和上臂的血管损伤S45
  肩和上臂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46
  肩和上臂挤压伤S47
  肩和上臂创伤性切断S48
  肩关节处创伤性切断
  肩和肘之间水平的创伤性切断
  肩和上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49
  肘和前臂损伤(S50-S59)
  前臂浅表损伤S50
  前臂开放性伤口S51
  前臂骨折S52
  尺骨上端骨折S52.0
  桡骨上端骨折S52.1
  尺骨干骨折S52.2
  桡骨干骨折S52.3
  尺骨、桡骨骨干骨折S52.6
  桡骨远端骨折S52.5
  尺骨、桡骨下端的骨折S52.4
  肘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53
  桡骨头脱位S53.0
  肘关节脱位S53.1
  桡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2
  尺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3
  肘关节扭伤S53.4
  前臂水平的神经损伤S54
  前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54.0
  12个月
  前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54.1
  12个月
  前臂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54.2
  12个月
  前臂的其他神经损伤S54.8
  前臂水平的血管损伤S55
  前臂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56
  前臂挤压伤S57
  前臂创伤性切断S58
  肘切断S58.0
  肘和腕之间切断S58.1
  前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59
  腕和手损伤(S60-S68)
  腕和手损伤(S60-S68)
  腕和手浅表损伤S60
  腕和手开放性伤口S61
  腕和手水平的骨折S62
  手舟骨骨折S62.0
  其他腕骨骨折S62.1
  第一掌骨骨折S62.2
  其他掌骨骨折S62.3
  拇指骨折S62.5
  其他手指骨折S62.6
  腕和手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63
  腕关节脱位S63.0
  指关节脱位S63.1
  腕和腕关节韧带创伤性破裂S63.3
  掌指和指间关节处的手指韧带创伤性破裂S63.4
  腕关节扭伤S63.5
  手指关节扭伤S63.6
  腕和手水平的神经损伤S64
  腕和手水平的神经损伤S64
  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64.0
  12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64.1
  12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64.2
  拇指的神经损伤S64.3
  其他手指的神经损伤S64.4
  腕和手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64.8
  腕和手水平的血管损伤S65
  腕和手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66
  腕和手挤压伤S67
  腕和手创伤性切断S68
  拇指切断S68.0
  其他单个手指切断S68.1
  多个手指切断S68.2
  手指伴有腕和手其他部分的创伤性切断S68.3
  腕关节切断S68.4(手指离断再植术12个月)
  髋和大腿损伤(S70-S78)
  髋和大腿浅表损伤S70
  髋和大腿开放性伤口S71
  股骨骨折S72
  股骨颈骨折S72.0
  经大转子骨折S72.1
  转子下骨折S72.2
  股骨干骨折S72.3
  股骨多发性骨折S72.7
  髋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73
  髋脱位S73.0
  髋扭伤S73.1
  髋和大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74
  12个月
  髋和大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75
  髋和大腿肌肉和肌腱损伤S76
  髋和大腿挤压伤S77
  髋和大腿创伤性切断S78
  10个月
  膝和小腿损伤(S80-S88)
  膝和小腿损伤(S80-S88)
  小腿浅表损伤S80
  小腿开放性伤口S81
  小腿骨折,包括踝S82
  髌骨骨折S82.0
  胫骨上端骨折S82.1
  胫骨骨干骨折S82.2
  胫骨下端骨折S82.3
  腓骨骨折S82.4
  内踝骨折S82.5
  外踝骨折S82.6
  小腿多发性骨折S82.7
  12个月
  膝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83
  髌骨脱位S83.0
  膝关节脱位S83.1
  半月板撕裂S83.2
  膝关节软骨撕裂S83.3
  膝关节多发性损伤S83.7
  10个月
  小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84
  12个月
  小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85
  小腿水平的肌肉和肌健损伤S86
  小腿挤压伤S87
  小腿创伤切断S88
  膝切断S88.0
  膝和踝之间的切断S88.1
  踝和足损伤(S90-S99)
  踝和足浅表损伤S90
  踝和足开放性伤口S91
  足骨折,(除外踝)S92
  跟骨骨折S92.0
  距骨骨折S92.1
  其他跗骨骨折S92.2
  跖骨骨折S92.3
  拇趾骨折S92.4
  其他趾骨折S92.5
  足多发性骨折S92.7
  踝和足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93
  踝关节脱位S93.0
  足趾脱位S93.1
  踝和足水平的韧带破裂S93.2
  足的其他部位脱位S93.3
  踝扭伤S93.4
  足趾扭伤S93.5
  踝和足水平的神经损伤S94
  足底外侧神经损伤S94.0
  12个月
  足底内侧神经损伤S94.1
  1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腓深神经损伤S94.2
  踝和足水平的皮感觉神经损伤S94.3
  踝和足水平的多神经损伤S94.7
  1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94.8
  踝和足水平的血管损伤S95
  踝和足水平的肌肉和肌健损伤S96
  踝和足挤压伤S97
  踝和足创伤性切断S98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T00-T07)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T00-T07)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
  头和颈的浅表损伤T00.0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浅表损伤T00.1
  上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2
  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3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4
  其他复合部位的浅表损伤T00.8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
  头和颈的开放性伤口T01.0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开放性伤口T01.1
  上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2
  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3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4
  其他复合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8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骨折T02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骨折T02
  头和颈的骨折T02.0
  10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骨折T02.1
  10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2
  10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3
  10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4
  10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骨折T02.8
  10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
  头和颈的脱位、扭伤T03.0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脱位、扭伤T03.1
  上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2
  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3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4
  其他复合部位的脱位、扭伤T03.8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
  头和颈的挤压伤T04.0
  胸并伴有腹、腰背部和骨盆的挤压伤T04.1
  上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2
  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3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4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及四肢的挤压伤T04.7
  其他复合部位的挤压伤T04.8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创伤性切断T05
  双手创伤性切断T05.0
  12个月
  一只手和另一臂创伤性切断T05.1
  12个月
  双臂创伤性切断T05.2
  12个月
  双足创伤性切断T05.3
  12个月
  一只足和另一腿创伤性切断T05.4
  12个月
  双小腿创伤性切断T05.5
  12个月
  上肢和下肢任何组织创伤性切断T05.6
  躯干、四肢或身体未特指部位的损伤(T08-T14)
  躯干、四肢或身体未特指部位的损伤(T08-T14)
  脊柱骨折,水平未特指T08
  脊柱和躯干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09
  躯干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09.0
  躯干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09.1
  躯干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09.2
  脊髓损伤T09.3
  12个月
  躯干未特指神经、脊神经根和神经丛损伤T09.4
  12个月
  躯干未特指肌肉和肌腱损伤T09.5
  躯干创伤性切断,水平未特指T09.6
  上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0
  上肢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11
  上肢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11.0
  上肢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11.1
  上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1.2
  上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1.3
  上肢未特指血管的损伤T11.4
  上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损伤T11.5
  上肢创伤性切断T11.6
  下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2
  下肢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13
  下肢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13
  下肢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13.0
  下肢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13.1
  下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3.2
  下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3.3
  下肢未特指血管的损伤T13.4
  下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损伤T13.5
  下肢创伤性切断T13.6
  通过自然腔口进入异物的效应(T15-T19)
  外眼异物T15
  角膜异物T15.0(浅层,深层)
  1个周,1个月
  结膜囊异物T15.1
  0.5个月
  外眼其他和多处部位内异物T15.8
  耳内异物T16
  呼吸道内异物T17
  鼻窦内异物T17.0
  鼻孔内异物T17.1
  咽内异物T17.2
  喉内异物T17.3
  气管内异物T17.4
  支气管内异物T17.5
  呼吸道其他和多处部位内异物T17.8
  烧伤和腐蚀伤(T20-T32)
  烧伤和腐蚀伤(T20-T32)
  烧伤和腐蚀伤(T20-T32)
  头和颈烧伤和腐蚀伤T20
  一度烧伤T20.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0.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0.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0.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0.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0.7
  10个月
  躯干烧伤和腐蚀伤T21
  一度烧伤T21.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1.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1.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1.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1.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1.7
  10个月
  肩和上肢烧伤和腐蚀伤,(除外腕和手)T22
  一度烧伤T22.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2.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2.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2.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2.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2.7
  10个月
  腕和手烧伤和腐蚀伤T23
  一度烧伤T23.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3.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3.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3.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3.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3.7
  10个月
  髋和下肢烧伤和腐蚀伤,(除外踝和足)T24
  一度烧伤T24.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4.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4.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4.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4.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4.7
  10个月
  踝和足烧伤和腐蚀伤T25
  一度烧伤T25.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5.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5.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5.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5.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5.7
  10个月
  限于眼和附器的烧伤和腐蚀伤T26
  眼睑和眼周区烧伤T26.0(浅二度,深二度,三度)
  3,6,9个月
  角膜和结膜囊烧伤T26.1
  烧伤,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坏T26.2
  12个月
  眼睑和眼周区腐蚀伤T26.5(浅二度,深二度,三度)
  3,6,9个月
  角膜和结膜囊腐蚀伤T26.6
  腐蚀伤,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坏T26.7
  12个月
  呼吸道烧伤和腐蚀伤T27
  喉和气管烧伤T27.0(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
  呼吸道其他部位的烧伤T27.2(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
  喉和气管腐蚀伤T27.4(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
  呼吸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7.6(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
  其他内部器官的烧伤和腐蚀伤T28
  口和咽烧伤T28.0
  食管烧伤T28.1
  消化道其他部位烧伤T28.2
  10个月
  泌尿生殖器官烧伤T28.3
  12个月
  口和咽腐蚀伤T28.5
  食管腐蚀伤T28.6
  消化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8.7
  泌尿生殖器官内腐蚀伤T28.8
  12个月
  身体多个部位的烧伤和腐蚀伤T29
  一度烧伤T29.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9.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9.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9.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9.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9.7
  10个月
  烧伤和腐蚀伤,身体部位未特指T30
  一度烧伤T30.1
  0.5个月
  二度烧伤T30.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30.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30.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30.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30.7
  10个月
  根据体表累及范围分类的烧伤T31
  根据体表累及范围分类的烧伤T31
  面积少于10%的烧伤T31.0(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9个月
  10%-19%的烧伤T31.1(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9个月
  20%-29%的烧伤T31.2(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12个月
  30%-39%的烧伤T31.3(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7,12个月
  40%-49%的烧伤T31.4(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50%-59%的烧伤T31.5(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60%-69%的烧伤T31.6(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70%-79%的烧伤T31.7(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80%-89%的烧伤T31.8(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90%或更多的烧伤T31.9(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根据体表累及范围分类的腐蚀伤T32
  面积少于10%的腐蚀伤T32.0(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9个月
  10%-19%的腐蚀伤T32.1(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9个月
  20%-29%的腐蚀伤T32.2(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12个月
  30%-39%的腐蚀伤T32.3(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7,12个月
  40%-49%的腐蚀伤T32.4(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50%-59%的腐蚀伤T32.5(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60%-69%的腐蚀伤T32.6(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70%-79%的腐蚀伤T32.7(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80%-89%的腐蚀伤T32.8(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90%或更多的腐蚀伤T32.9(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冻伤(T33-T35)
  冻伤的停工留薪期按冻伤程度及面积对应于烧伤程度及面积确定
  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职业病)
  职业病种类
  停工留薪期
  尘肺合并症
  尘肺合并感染
  尘肺合并脏器功能不全
  尘肺合并肿瘤
  尘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康复性治疗
  放射性疾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性病
  放射性肿瘤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不包括四乙基铅)
  急性铅中毒
  0.5个月
  慢性铅中毒
  12个月
  汞及其化合物
  急性汞中毒
  3个月(不含合并肾衰)
  慢性汞中毒
  12个月
  锰及其化合物
  慢性锰中毒
  12个月
  镉及其化合物
  急性镉中毒
  慢性镉中毒
  12个月
  急性铍中毒
  慢性铍中毒
  12个月
  铊及其化合物
  急性铊中毒
  慢性铊中毒
  12个月
  钡及其化合物
  急性钡中毒
  0.5个月
  钒及其化合物
  急性钒中毒
  0.5个月
  磷及其化合物
  急性磷中毒
  砷及其化合物
  慢性砷中毒
  砷化氢
  急性砷化氢
  3个月(不含溶血肾衰)
  氯气中毒
  急性氯气中毒
  甲醇中毒
  急性甲醇
  2个月(不含视神经损害)
  二氧化硫
  急性二氧化硫
  光气中毒
  急性光气
  氨气中毒
  急性氨气
  偏二甲基胼
  急性偏二甲基肼
  氮氧化合物
  急性氮氧化合物
  一氧化碳
  急性一氧化碳
  0.5个月(不含高压氧治疗)
  8个月(不含脑部损伤)
  二硫化碳
  慢性二硫化碳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急性磷化氢
  氰及腈类化合物
  急性丙烯腈
  四乙基铅
  急性四乙基铅
  有机锡
  急性三烷基锡
  羰基镍
  急性羰基镍
  苯中毒
  急性苯中毒
  慢性苯中毒
  12个月
  甲苯中毒
  急性甲苯中毒
  0.5个月
  慢性甲苯中毒
  甲苯中毒
  慢性甲苯中毒
  12个月
  二甲苯中毒
  急性二甲苯中毒
  0.5个月
  慢性二甲苯
  12个月
  正乙烷
  慢性正乙烷
  12个月
  汽油中毒
  急性溶剂汽油
  0.5个月
  慢性溶剂汽油
  一甲胺
  急性一甲胺
  有机氟聚合物
  急性有机氟
  二氯乙烷
  急性1、2-氯乙烷
  12个月
  四氯化碳
  急性四氯化碳
  氯乙烯中毒
  急性氯乙烯
  0.5个月
  慢性氯乙烯
  12个月
  三氯乙烯
  急性三氯乙烯
  氯丙烯中毒
  慢性氯丙烯
  氯丁二烯
  急性氯丁二烯
  0.5个月
  慢性氯丁二烯
  苯胺类中毒
  苯的氨基硝基
  化合物中毒
  三硝基甲苯
  慢性三硝基甲苯
  12个月
  酚中毒
  急性酚中毒
  酚中毒
  急性酚中毒
  五氯酚(钠)
  急性五氯酚(钠)
  0.5个月
  甲醛中毒
  急性甲醛中毒
  硫酸二甲酯
  急性硫酸二甲酯
  0.5个月
  丙烯酰胺
  慢性丙烯酰胺中毒
  12个月
  二甲基甲酰胺
  急性二甲基甲酰胺
  有机磷类
  急性有机磷类
  0.5个月
  氨基甲酸酯类
  急性氨基甲酸酯类
  0.5个月
  杀虫脒中毒
  急性杀虫脒
  0.5个月
  2个月(不含脑部损害)
  溴甲烷中毒
  急性溴甲烷
  2个月(不含脑部损害)
  拟除虫菊酯类
  0.5个月
  职业性
  皮肤病
  化学性皮肤
  职业性
  化学性眼部
  电光性眼炎
  0.5个月
  职业性白内障
  职业性
  膀胱癌
  12个月
  肝血管肉瘤
  12个月
  其他职业病
  职业性哮喘
  职业性急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单位:&&&&&&&&&&&&&&&&&&&&&&&&&& &&&&&&&&&&&&&&&&&&&
  伤害部位:&&&&&&& &&&&&&&&&&&&&&&&&&&&&&&&&&&&&&&&&&
  根据《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确认,&&&&&& &&同志停工留薪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若你认为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请在期满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后,可延长停工留薪期。若你未在期满前向我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书面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通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各一份。
  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长停工留薪期)
  确 认 申 请 表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
  临床诊断
  医院名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原停工留薪期:&&&&&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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