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山东省内医疗保险转移报销吗

20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20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一、筹资时间及参合人员条件  2014参合年度筹资工作即将开始,具体筹资时间为即日起至日。筹资期间内,凡具有我县农村常住户口人员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其中,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当随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不得重复参合(保)。筹资期过后不再办理。  二、筹资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14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有所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每人80元,政府补贴达到每人320元,全县人均筹资可达400元(含新农合大病保险每人每年15元)。  三、2014年度具体补偿方案  (一)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与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达到封顶线后可使用家庭其他成员报销资格。  (2)门诊观察。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封顶线每人每日30元,累计每人每年1000元。乡镇卫生院门诊观察费用不列入共享范围。  (3)门诊大病。参合农民患有门诊大病,经个人提出申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核认定,并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二)住院补偿政策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6)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中药饮片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德州市市级、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起付线降低200元,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7)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种重大疾病在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70%。  (8)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除《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形项目外,统一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执行分段原则,参合人员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报销比例20%;低于16周岁、高于60周岁(含60周岁)的,报销比例30%。  (9)参合孕产妇住院自然分娩、剖宫产统一实行定额补偿,自然分娩补偿500元,剖宫产补偿1000元。  (10)参合人员在同一参合周期、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首次扣除起付线,再次住院起扣除起付线的50%。  参合农民每人每年门诊、住院累计报销封顶线20万元。  (三)新农合大病保险。  2014年继续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人均筹资15元,对国家确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8000元以下部分报销17%,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3%,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   四、筹资流程  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必须持户口簿到本村村委会进行登记,以户为单位交纳参合基金。本着漏户不漏人的原则,严格以《户口簿》为准,不得少报或漏报。参合农民对人员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政府部门向参合农民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基金缴款专用收据。  五、注意事项  领取审验后的《合作医疗证》后,参合群众应及时核对证件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特别要留意《合作医疗证》上的户号与《户口簿》户号是否一致,合作医疗证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人员数量是否正确,是否有当年的审验章,如发现差错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院说明情况并改正,以免影响日后使用。  去年,我县建立了新农合短信平台,参合群众的报销信息以及新农合政策变动情况等将通过短信息的形式发送,为确保您能及时准确的了解新农合有关信息,如果您更换了手机号码或者去年没有登记手机号码,请在参合时留下您准确的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为帮助广大参合农民朋友理解新农合报销政策,更好的参与新农合报销,现就参合群众在就诊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几点问题作一介绍:一是要坚持持证就诊的原则。在各级定点医疗单位就诊,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合作医疗证,并主动向接诊医师出示,经接诊医师核实身份后方可进行后续治疗,否则,新农合对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同时,不论是在卫生室、卫生院还是在县级医院看病,都要索要正规收据用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和方便我们查验。二是三日内进入程序。本地住院病人,应在三日内持接诊医师开出的新农合入院通知书,到新农合窗口办理入院登记手续;转诊外地的参合病人转诊手续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异地打工住院的参合病人应在入院五日内告知所在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三是严格遵守新农合相关规定和制度。不得将《合作医疗证》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借用他人证件参与报销。如发现将证件借予他人使用,将取消当年全家人的参合资格,不得报销。这里,要特别提醒农民朋友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自己的合作医疗证应妥善保存,以防他人盗用或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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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有谁办理过异地就医报销手续具体细节
1.参保人在参保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2.参保人持《备案表》,至联网医院就医。3.如需住院,参保人持异地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至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4.出院审核结算。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其余应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记账。5.出院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人持《山东省异地就医医保费用明细单》出院,《备案表》留医院存档。此外,异地安置人员需要住院的,应该通过电话等方式在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然后持本人社保卡(证)及身份证办理就医住院手续,其它就医流程与转诊人员就医流程相同。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基金目前暂由各市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从2012年开始,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5日前结算完毕。如住院人次较少,可每季度结算一次。
到济南就医实现联网结算的16家医院是:山东省立医院(含东院)、省立医院西院、省医学影像研究所、齐鲁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施尔明眼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省皮肤病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
我日照的去济南做手术
之前要开具什么证明吗
医保到底是干嘛用的?一直不明白里面的道理
每次看病去都感觉有它没它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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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农村合作医疗二次报销怎么办?有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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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农村合作医疗二次报销怎么办?有没有时间限制?
山东 烟台 发表时间: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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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二○一四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须知
发布时间: 10:30:43
一、参合范围及筹资标准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必须是我市农村居民,可以根据其家庭享受的计划生育政策、退伍兵安置政策和城市低保政策来界定其是否属于农村居民。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他城镇居民、非寿光市户籍的人员不能参加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必须以户口本为准整户参加,2014年度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90元。
二、如何办理新农合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新农合。新农合资金每年筹集一次,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筹资年度。由镇、街道负责筹集,并为参合农民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参合农民可携带户口本到各村委办公室办理。
三、新农合如何报销
(一)、报销方式
参合农民持证就诊,在寿光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即时报销。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转出寿光市外就诊的,在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益都中心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潍坊市眼科医院、潍坊市哮喘病医院发生的费用可以在出院即时报销。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需在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到市农合办审核后回参合镇(街道)农合办报销。
(二)、报销范围及比例
我市的新农合不予报销范围如下:
1、《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09版)》以外的药品;
2、不整户参合的农民发生的医药费用;
3、非疾病治疗性费用:包括美容、预防接种、矫形手术等;
4、交通事故、医疗及药事事故、职业病、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5、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6、输血、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义眼、义齿和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检查治疗项目;
7、自然灾害等病人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
8、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及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费用;
9、挂号费、会诊费、调温费等服务类费用;
10、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发生相应传染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1、《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规定的不予补偿的诊疗项目;
除不予报销部分外,其余费用均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按照我市新农合补偿方案予以报销。2014年度在筹资额提高的基础上,市农合办将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方案将在报纸、网站和各医疗机构进行公布,参合农民可以访问
(三)、报销期限
我市新农合报销有效日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出有效日期未报销的费用不再报销。
为保证参合农民在年底的医疗费用能得到报销,2013年度的报销截至日延长到日,日以前的单据必须在1月6日以前报销完毕,过期不再报销。在合作医疗证未发完的情况下,参合农民住院以缴费单据为依据。
四、新农合如何转诊
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转诊的,要在就诊前由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意见,按程序填写《寿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外转诊审批表》,经市农合办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诊。因急症先行就诊的,十日内到市农合办登记盖章,并在出院后持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市农合办进行审批。未经转诊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按程序填写《寿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出病人身份确认表》进行身份确认,不再补办转诊手续,报销正常比例的60%,到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不予报销。
精神病患者在潍坊市范围内可自主选择精神病专科医院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结核病患者到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其费用在核准后按医院相对应标准报销。
五、驻外地务工及突发急症参合农民如何报销
因驻外地务工、经商、投亲或上学等原因需在潍坊市外地区长期居住的参合人员,需在每个新农合年度初填报&外地打工、上学参合农民申请备案表&,并提供其务工、上学或投亲的有效证明(务工合同、暂住证、学生证、亲友房产证等),由村委、镇(街道)农合办分别核实盖章并经市农合办盖章同意后,在其务工、上学或投亲所在地确定一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其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参合农民因病住院需要报销的必须持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单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在所属镇(街道)农合办按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偿。合作医疗关系转出后在本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报销,若年内不再外出的可以将医疗关系予以转回。参合年度中间办理外出申请的经市农合办批准两周后发生的住院费用按上述规定报销,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参合农民因事外出期间突发急症,不能回本地就诊的可在外地先行住院治疗,出院后到所属村委开具外出证明,并提供外出的有效证明,经本镇(街道)农合办核实盖章后,携带户口本、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单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到市农合办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回本镇(街道)农合办按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偿。
六、其他事项及详情可咨询寿光市或本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2013年11月26日
寿光市人民医院
地址:寿光市健康街1233号 电话号码:
医院互联网审核编号:鲁卫网审(2014)第3706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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