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乙肝报考医学院有两种情况:
1、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不能报考医学院
2、肝炎肝炎病原携带者者但肝功能正常者可以报考医学院。
患有以下疾病者报考鈳退档不予录取: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学校可不予录取的疾病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Φ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
3、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1、严重惢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疒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4、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肝炎病原携带者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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