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形容走路不稳稳,飘,落脚点不是要落的地方

 ☆、楔子女将,夜叉(上)

风烟弥漫,狼烟四起。杀伐之声回荡于血色苍茫的沙场之上。倒下的士兵堆叠成山,厚重的铠甲挡不住冲杀而来的敌军的大刀长枪。


    带有血槽的枪头深深地刺入柔体,带出一道殷红的弧线。
    敌方战鼓雷雷,将无数的惨叫声淹没。
    她抬手,阻止副将高浩继续说下去。
    她站在城墙之上,风声猎猎,望着脚下一片杀伐,她的右手在微微颤抖。
    被困城中半月有余,余粮早已消耗殆尽,将士们的士气已被消磨殆尽,也早已没有了以一敌百的气力。
    高浩看着她,她的左脸遮盖在一个黑金色的丑陋面具之下,而露在外面的右半边脸却长着一块巨大的黑斑,从眉角蔓延到嘴角。
    她便是大邺国开国以来第一位女将军,她姓夜,但无人知她真名,因她长相丑陋,百姓与将士都叫她作夜叉。
    她裸露在外的嘴唇苍白,毫无血色。高浩明白,这些天将军自己不吃不喝,将所有的口粮都省下来留给了百姓和士兵。
    不,还没有结束。只要他能回来,就还有希望,可是,这希望是如此的渺茫。他,不会再出现了。
    她声音沉沉,有些微微的发抖,似乎下定了决心:“如果我一去不回,指挥权便全权交给你了。说什么也得给我守住雍州城,否则……”
    “将军。”高浩当然知道,雍州城是长安的最后一道防线,雍州城破,王都便确实失守了。新王尚幼,大邺岌岌可危。如此重担,要他如何担当。
    “高浩,即使你不愿,我今天也要把这个烂摊子甩给你。”夜叉看着他,目光如炬。
    夜叉抽出腰间佩剑,站上城墙,一跃而下。
    世人都说夜叉将军武功盖世,却不知她最强的是轻功。
    十仞高的城墙,她飞身而下,突入敌军之中。长剑所到之处,敌军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已然倒地不起。
    “这把剑,名叫饮血。”某个满月的夜晚,夜叉擦拭着佩剑,对他说道。
    高浩曾经也好奇,饮血究竟是要饮谁的血。他站在城墙之上向下望去,从未见过夜叉出手如此之狠,原来上次,她不过是手下留情了。
    “是将军!”节节败退的大邺士兵们突见一人从天而降,剑光闪过,身边的珩国士兵忽然全部倒地而亡,这才发现是自己的夜叉将军前来助阵。
    高浩心头一热,拾起掉落在地上的鼓槌,他不懂乐理,只是随着夜叉的剑招有节奏地敲击着,一声响过一声。夜叉在鼓声中飞身舞剑,杀了一个又一个。
    士气忽然大振,大邺仅存的十几个士兵随着战鼓大声喊杀,冲锋陷阵。那战鼓一声声都敲在他们的心头之上。
    夜叉穿着铠甲的瘦弱身影挡在他们的前面,鲜血染红了她黑金色的甲胄和面具。原本丑陋的面具显得愈发狰狞。这个让敌军胆战心惊的夜叉面具,此刻却让他们热血沸腾。

  ☆、楔子女将,夜叉(下)

这就是他们的将军,他们曾经看不起的女将军。


    天知道他们当初接到上级调令,让一个女人,还是一个丑女当他们的将军的时候,他们觉得有多可笑。
    可经过了这么多事之后,他们早已心服口服,在他们的心中, 夜叉已经是神一般的存在,他们早就不再歧视女人当将军,也不再好奇夜叉面具下的容貌究竟有多丑陋,他们甚至觉得,这样的女子才是世间最美的。
    “冲啊!”大邺的士兵们用最后仅有的一点力气冲锋杀敌,能杀一个是一个,杀两个便赚一个。
    “哈哈哈哈哈!”珩国的指挥官——御驾亲征的皇帝大笑着看着一败涂地的邺军。
    他的身体并不像他的表情一样轻松,他渐渐攥紧了拳头,手掌心的黑色铃铛发出几不可闻的叮铃声,铃铛下坠着有些粗糙的红线编织的穗子。他还记得她笨拙的手脚,编织流苏时那专注的神情。
    为什么他们是敌对的,为什么她说什么也不肯跟他走,她明明不需要背负那么多。
    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她逼他的。
    “一个时辰之内,必须给朕拿下雍州,否则,所有将领,提头来见!”
    夜叉单膝跪地,勉强用剑支撑着身体,体力不支的她已经无法再挥动长剑了。可是她的士兵们全都倒下了,守护雍州城,目前仅剩她一人在城门之前。高浩还在敲击战鼓,但声音也已越来越弱。
    “为什么,要逼我到这步田地?”夜叉紧紧握着剑,在斩杀了无数敌军之后,饮血的剑身依旧滴血不沾。
    这把剑,是他送的。作为回礼,她给了他那个铃铛,黑色的铃铛。
    “即使你死了,我也要得到你!”
    渐渐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夜叉的右手被砍了一刀,饮血也难握稳,左腿被飞来的暗箭射中,站立也是不能。
    艰难地挡开迎面而来的五把大刀,饮血被甩了出去,腰间一痛,长枪的枪头已经深深地刺入了夜叉的左腰。没有受伤的左腿将举枪的士兵飞踢开去,夜叉咬牙拔出枪头,鲜血如柱。
    突然,一阵气势汹汹的喊杀之声从东方传来。东方天地交接之处,涌出一片黑压压的骑兵。
    “救兵!援军到了!援军到了!”站在最高处的高浩,看见涌来的军队高举着“邺”字大旗。
    夜叉好奇,珩国皇帝更加好奇,眼看雍州城就要破,最可能出现的人早已被他……莫非真的是,这不可能。
    跑在最前的先头部队,骑着日行千里的快马,眨眼便已靠近战场。
    那张熟悉的却最不可能出现脸渐渐靠近,夜叉因为失血过多而视线模糊,她见不清他的脸,但是只凭感觉她就能断定,来的人就是他。
    他从马上飞身而下,替她挡开所有的危险。
    “你怎么来了?”夜叉的声音却是冰冷,毫无喜悦之情。
    他感受到夜叉的颤抖,她涌出的鲜血让他心疼。
    他突然微微一笑,凝声道:“来接本王的王妃。”

  ☆、第一章 套路,穿越(上)

  大邺王都长安城,多得是秦楼楚馆,因皇帝昏庸,奢靡之风成形。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整个朝廷均是一片官官相护、贪污受贿的风气,大邺已不如开朝之时的万分之一。
  再加上世人虽不说,却心知皇帝实权早已被握在丞相夜胥的手里,皇帝只是个傀儡,实权被架空的他活得还不如平民百姓。
  要说这朝中倒还有一位忠心爱国的大臣,那就是护国大将军楚向赫。
  只是珩国这些年来虎视眈眈,楚向赫常年驻守边关,并未在长安居住。长安自然也就成了夜胥的天下。
  但最近,这种局势却变了。
  皇帝突然赐婚夜家二千金和楚向赫的独子,希望两家喜结连理,共同辅佐皇家使大邺兴盛。
  而更奇怪的是,夜胥并未对皇帝的赐婚产生质疑,反而高高兴兴的在家为女儿筹备嫁妆。但是楚向赫不乐意,很不乐意。
  夜胥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嫁进宫当了妃子,明面上就是安插了一个眼线在皇帝身边。
  小女儿还小,未到出嫁的年龄。
  二女儿虽说是在传闻中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美若天仙,嫁给将军之子也不亏待他。但要是真嫁给了楚向赫的儿子,那就像是夜胥插在楚向赫心头的一根毒针,随时都会至他于死地。
  别说楚向赫不乐意,楚向赫的独子楚天阔更不乐意。
  他不管那个二小姐叫什么夜铃迩的有多有才有貌,一旦订了亲,他的逍遥日子不就到头了?
  自从楚天阔知道皇帝赐婚的消息之后,就日不能食,夜不能寐,时刻都在想着怎么摆脱这个婚约。
  至于另一头的夜铃迩的反应,也着实让夜胥头疼。
  “铃儿如何?”声音低沉严肃,说话之人着一身深紫色长袍,背手而立,身姿挺拔,只是背面便给人无比威严之感,他束起的头发中夹杂点点银丝,眼角有掩饰不住的皱纹,他便是传说中大邺无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夜胥夜丞相,微皱的眉头透露着他此刻不好的心情。
  “小姐,小姐她没有任何苏醒的迹象……”跪伏在地上声音颤抖的,是服侍夜铃迩的贴身婢女画丝,她不过才十三岁,面容稚嫩,心灵更是脆弱,夜胥的威严压得她抬不起头来。
  “谁在说话?”叶铃铛感觉整个人漂浮在虚空之中,有一股甜腻的香味将她包围起来,她的眼前是一团白光,白光之后传来一男一女说话的声音,那声音一个老成一个稚嫩,明明近在耳边,可是又听不清楚,模模糊糊的飘在她的耳边,吵得她头疼。
  她想叫他们别说了,却发现自己张不开嘴也动不了,莫非是被“鬼压床”了?
  “看好铃儿,若是她再出什么岔子……”
  画丝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头在地上磕得“砰砰”直响:“画丝一定看好小姐,一定不让小姐再有机会投湖了,老爷饶命,老爷饶命。”
  “画丝是谁?谁又在叫她铃儿?”叶铃铛拨开白光,陷入一片黑暗之中,耳边那二人的对话也渐渐清晰起来,那个老成的声音让她想起了自己的父亲,谁办不好事,就只能在她父亲面前跪地求饶,若是惹得他父亲不高兴,那人就死定了。
  正想听个仔细,耳边的对话声消失了。
  夜胥看了画丝一眼,无言,转身离去。

  ☆、第一章 套路,穿越(下)

听着夜胥的脚步声渐远,画丝终于止住了磕头的动作,她的额头磕得通红。


    刚才那一下下都是实打实的磕在了地上,磕头如捣蒜,也只是为了活命罢了。
    周围忽然没有动静,叶铃铛在一片虚空中勉强找到了落脚点,正要细听,就在这时,她身上的重负陡然变轻,甜腻的香味在一瞬间消失殆尽,黑暗的眼前忽然又有了一丝光亮。
    眼皮忽然变轻,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强烈的白光刺得她忍不住抬手去挡,但是她却发现自己虚弱得根本连抬手都很困难。
    细心的画丝立刻发现了叶铃铛的异样,见叶铃铛睁开眼睛醒了过来,差点就要扑到叶铃铛身上去。
    “你……”叶铃铛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刚要发问,但是干渴的喉咙只能发出沙哑的音节。
    画丝心知叶铃铛此刻的需要,立刻去倒了一杯水,小心翼翼地喂叶铃铛喝下。
    一杯水入喉,仿佛甘泉涌入荒漠,叶铃铛瞬间就觉得自己得救了:“你是谁?”
    画丝刚刚还喜悦的脸忽然变了颜色,她诧异地看着叶铃铛,声音发抖:“小姐?你,你不记得我了?”
    “小姐?”是个熟悉的称呼,叶铃铛就是小姐,有无数的手下叫她小姐,可是这个地方,不是她熟悉的那个地方。她,明明记得……
    断片的记忆刹那间恢复,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她的太阳穴,那个男人脚下踩着她曾经高高在上的父亲。
    枪响,鲜血飞溅,然后就是一道白光。
    “啊!”仿佛是真正的子弹射入太阳穴一般疼痛,叶铃铛捂着头尖叫起来。
    这是噩梦,是噩梦,不然她为什么还活着?
    “你告诉我,那是梦,那是梦对不对!”叶铃铛急于想找个人倾诉,她双手抓住画丝,双目灼灼得盯着她,画丝手中的茶杯滑落,落地清脆,碎成无数的碎片。
    画丝被叶铃铛突如其来的变化吓了一跳,小姐只是昏迷了几天,怎么醒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但仔细想想,任谁到鬼门关走一趟都会变得如此吧。
    想必是投湖这件事让她受了惊吓吧,画丝安慰叶铃铛道:“是梦,这一切都是梦,小姐,你已经被救上来了,一切都会没事的。画丝只求你,不要再去投湖了,一定会有别的方法的。”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她明明是被那个男人枪杀的,怎么会是投湖?这个叫她小姐的人为什么穿着古装?而且她根本不认识她!
    “小姐,老爷这个人你是最了解的,就算你死了,他也会想办法把你的尸体嫁过去的。”
    叶铃铛的双耳已经听不进画丝的话了,她的视线定格在对面那个模糊不清的铜镜上,虽然铜镜无法照清她的脸,但在一片模糊中,她看到了她的右脸,那一块巨大的,让人无法忽略的,丑陋的黑斑。
    这古装的打扮,古风的房间,还有这张不属于她的丑陋的脸!

  ☆、第二章 接受,身份

已经是深秋时节,侵蚀的寒气无孔不入,即使房间门窗紧闭,可还是免不了被寒风打开一个通道。院子里的梧桐树早已落叶,梧桐叶枯黄,寒风轻轻一吹,落叶飘飘扬扬,从窗子缝钻进了房间。


    画丝察觉到寒风的源头,上前将窗子关紧。
    叶铃铛坐在床上,看着画丝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的眼神随着她的去向而动,脑子里却在迅速地梳理目前所发生的一切。
    第一,她记得她死了。第二,她又活过来了,但她的身体不是她的。第三,她穿越了。
    好吧,她承认她到现在还不能接受穿越的这个事实,但是她刚刚已经狠狠掐了自己好多下了,疼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才勉强接受了这个设定。
    虽然并不愿意接受,但是有命活总是比死了好,叶铃铛深知穿越女主的自觉性,就是要装失忆,她将画丝叫过来,柔声问道“你是谁?”
    “小姐,你不记得画丝了吗?”画丝突然间手足无措起来,是了是了,小姐一定是投湖昏迷,失忆了,这下可糟了,她小心翼翼地问道,“那小姐还记得自己是谁吗?”
    叶铃铛摇头,悠悠地飘出一句话:“我又是谁?”
    叶铃铛真想吐槽自己的演技,自己是失忆了又不是傻了,她咳了两声,换了个语气,至少显得正常了些,她抓着画丝的手,眼神中充满了祈求:“跟我说说我是谁,这里是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说不定我能想起些什么来。”
    画丝的眼泪已经涌上了眼眶,小姐这副样子,她可怎么跟老爷交代,一想到自己将要受的那些刑法,她的屁股和后背就一阵一阵地痛,板子、鞭子,哪样她都受不住啊。画丝不仅为自己的性命担忧,也为叶铃铛终于醒过来而高兴,这是喜极而泣,至少小姐已经醒过来了,小姐就算什么都不记得,她也是小姐。
    其实也不能怪画丝只为自己想,丞相府的刑罚非常严厉,她曾经因为没在杯子中加入正确数量的茶叶就差点被打了个半死,要不是小姐替她求情,她早就被活活打死了,所以她很惜命,当然她也因此很感激小姐。
    “小姐,你是丞相府的二小姐,名叫夜铃迩……”
    画丝将一切有关于叶铃铛的事情娓娓道来,原来,她是当朝丞相夜胥的二女儿,名叫夜铃迩。她上面有个大姐,名叫夜清霜,乃是当朝皇帝最宠爱的贵妃。下面有个三妹,名叫夜清雪,年芳十二,还是个小屁孩儿。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还未发育的身体,原来她自己也不过才十四岁。从二十四岁穿越成十四岁,重新青春一把倒也是个不错的体验。
    不过有一点叶铃铛很奇怪,大姐夜清霜和三妹夜清雪都是清字名,为何她这具身体的主人却偏偏不是,而是叫什么夜铃迩。
    画丝接下去的话解开了她心中的疑问。
    相比于她这个面有黑斑的丑陋二小姐,夜清霜和夜清雪更得宠,在丞相府里的地位不知比她高出多少。她虽然有独立的院落,看起来比夜清霜和夜清雪只是单独的房间高级很多,但这个偏院很是荒凉,虽不至于破败,但也是老旧,平日里根本无人问津,就像被遗弃在角落里的垃圾一样,丞相府里的人都不愿意到这里来。而且她,只有画丝一个侍女。
    但夜清霜和夜清雪则不同,已经嫁入宫中的夜清霜暂且不提,这十二岁的夜清雪,光是婢女,少说也有十几二十个,这还只是贴身的,不贴身的,更是数不清。
    清霜清雪两个姐妹是一母所出,也就是夜胥的正牌夫人萧氏。而叶铃铛的母亲,画丝仅仅只是说到了“小姐的生母”,除此之外只字未提,叶铃铛问了又问,画丝还是不肯透露一个字。看来,这其中另有隐情。

  ☆、第三章 待嫁,虚弱

远在天边虚无缥缈的娘亲叶铃铛不想管也管不着,她能把自己管好她就谢天谢地了。毕竟,她现在是待嫁之身。


    她知道古代女子很早就出嫁,却没想到才十四岁的自己也马上要出嫁了,不过她也庆幸,没让她一穿越过来就已经穿着嫁衣在花轿上就不错了。
    画丝告诉她,夜铃迩之所以投湖,就是因为皇帝赐婚,要将她许配给将军之子楚天阔,她反抗不能,走投无路,逃又逃不出去,最后只能选择投湖自尽,幸好被救上来了,只是昏迷了许久。
    叶铃铛心道:“想必是这姑娘淹死了,被我的灵魂鸠占鹊巢。不,这不科学!”
    穿越这种超自然现象是本就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深深地叹了口气,叶铃铛对目前的情况虽然接受不能,也只能勉强接受了。
    但是她的身份以及她目前所处的状况,对于她来说,都是十分的不利。
    她只是一个不被待见的小姐,搁在以前,她就算死在这个偏院里,直到尸体腐烂了也根本不会有人关心,但现在不一样了,她是将要和将军之子成亲的“棋子”。在画丝的言语中,叶铃铛能明显感觉到她这个丞相老爹对那位楚向赫将军的压迫,还有她丞相老爹的野心。她老爹一定不允许她消失,因为画丝说,就算死了也会把她的尸体嫁过去。
    叶铃铛不敢想象如果她偷偷溜了,这位权倾朝野的爹会出动多少人来搜捕她,她人生地不熟的,还是先断了这个念头吧。
    叶铃铛抬起手,稚嫩白希的小手掌抚上她自己的右脸,黑斑像是从她皮肤下渗透出来的,从外面根本摸不出什么特别的感觉。
    经历过生死,叶铃铛忽然想开了,长相只是一副皮囊,即使再美艳倾城,到死了也不过一捧黄土一捧灰罢了。美人的灰也并不会比丑女的灰好看多少。
    她突然想到,既然自己有灵魂能重生,她的父亲也一定能轮回转世,想到这里,心中的恨意也没有那么浓了。只是那个撕碎了她的心的男人,她再也无法报仇了。
    叶铃铛暗自决定,既然上天给她再活一次的机会,她是绝对不会像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一样去选择投湖的。
    从这一刻开始,她就不再是叶铃铛了。
    她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她的名字叫,夜铃迩。
    “咕噜噜。”不合时宜的,叶铃铛的肚子唱起歌来,昏迷了这么多天,也难怪肚子会叫得如此欢快,腹内空空如也,就是肚子不叫,叶铃铛自己也该吵着要吃饭了。
    “画丝这就为小姐准备饭菜去。”画丝见夜铃迩的精神面貌不错,便告退要为夜铃迩准备早膳,而且她还需要向夜胥报告夜铃迩已经醒来的事情。
    “等等!”突然意识到什么的夜铃迩猛然从床上站起,虚弱的她不知哪儿来的力气,一只手拽住画丝的衣服,一只手一把捂住画丝的嘴。但刚从昏迷中醒来的夜铃迩在做完这一串动作之后瞬间失去力气,整个人搭在画丝的身上,全靠画丝支持着自己的身体不倒下。
    被夜铃迩吓得不轻的画丝反应倒是极快,霎时间转身扶住了快要倒地的夜铃迩,把她往床上搀:“小姐,你这是干什么?”
    “不准去通知我……爹。”这个爹要叫出口,确实有些困难。她只承认那个男人是她父亲,但为了继续演下去,她也不得不这样说了。
    被画丝搀扶回床上,夜铃迩握了握拳,对于她刚获得的这具新身体,她实在是非常不满意。虚弱得如此不像话,即使是刚从昏迷中醒过来,也不该虚弱成这样。

  ☆、第四章 杀手,昏迷

A市,最混乱最黑暗,被人称为“罪恶之都”的地方,地下势力聚集地,而掌控着这里的,就是坐拥黑道龙头老大位置的叶大——叶云涛。


    叶铃铛是叶云涛唯一的女儿,因此叶铃铛也被称为“黑道千金”,所有道上的人见到她都要尊称她一声“小姐”。
    也正是因为叶云涛的关系,叶铃铛的大名,在道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而叶铃铛真正被道上的人所畏惧,却是在她第一次完成杀手任务的时候。
    身为千金大小姐的她从来没把自己当成女人,她要求她父亲最得力的手下把她当成男人一样进行正规的杀手训练。
    印象中该是躲在深闺中描眉扑粉的黑道千金,却在严酷的训练之后,成为了让人闻风丧胆的顶级杀手——黑铃铛。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作为女子的她,竟然暗杀成功一个连SS级杀手都杀不掉的对象,挤上了杀手排行榜前十名,一跃成为第一个排上杀手排行榜前十名的女杀手。
    她不怕别的,就怕别人说她的名声是靠她的老爹才得来的。
    她最爱的就是她老爹,也正是因为她尊敬她的父亲,她才想让她的父亲知道,即使他的孩子是女儿身,也绝对不比男人差。
    吃多了苦,断手断脚的骨折也经历过几回,子弹穿胸幸存下来也不是没有过。
    但她还是第一次体验到从昏迷中醒来如此手脚无力的情况,还记得上一世出任务的时候,她琵琶骨差点被子弹打碎,醒过来之后第一件事不是查看自己的伤势,而是拿着枪找那个把她打伤的人报仇。
    想她堂堂黑道十大杀手之一,居然会变成这副手脚无力的样子。
    窗子不知何时又被寒风吹开了一条缝,画丝感受到丝丝凉意,又上前去关窗子,只是破旧的窗子已经无法关紧了。
    “当然。”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本来就已经够手脚无力的了,再不吃,会直接昏迷的。
    “我问你,你是听我的,还是听老爷的?”夜铃迩的声音极带有you惑性,就像拐卖小朋友的怪蜀黍一样,问着“你是听叔叔的,还是听麻麻的”这种问题。
    画丝服侍夜铃迩已经整整七年了,自然毫不犹豫的回答:“画丝自然是听小姐的,但是画丝也怕老爷的责罚。”
    夜铃迩将画丝叫到床边,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耳语道:“你听我的,我保你不会被老爷责罚。”
    “真的?夜铃迩对她的恩惠和照顾她一直不敢忘,既然夜铃迩有吩咐,她自然是要办到的,如果还能免于老爷的责罚,那真是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要求很简单,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我醒了。”
    夜铃迩的双眸中闪着光,画丝看着夜铃迩,那深邃的黑色仿佛要将她吸进去一般,小姐,好像跟原来不一样了。
    这一定是失忆的关系,画丝这样安慰自己,将夜铃迩的被子掖好,画丝轻声道:“那画丝这就为小姐‘偷’些吃的来。”
    夜铃迩满意的点点头,其实这丫头并不是太笨,希望她不是夜胥安插在她身边的眼线,否则她以后的日子可不太好过了。
    得到了夜铃迩的许可,画丝在检查完屋内窗户是否都关紧了之后,轻轻地带上门走了,谁知刚走了两步,抬头便撞上了一个人。
    夜铃迩躺在床上,半眯着眼睛,正思索着穿越前后的事情,忽然听到画丝在门外的喊声。
    三小姐?夜清雪?那个十二岁的小屁孩儿?她的妹妹?她来干什么?
    从不会屈尊降临偏院的夜清雪突然出现,不仅让画丝震惊,也让还没适应身份的夜铃迩紧张起来。
    “三小姐,老爷说小姐的房间谁都不许进。”夜铃迩瞬间反应过来,画丝这是在给她争取时间。
    夜铃迩闭起眼睛,将呼吸放得平稳,假装昏迷是杀手的必修课,这正是她拿手的。

  ☆、第五章 针灸,右臂

屋内一片平静祥和,只有偶尔从门缝漏进来的寒意让人察觉到一丝不安定的因素,而屋外,已经吵了起来。


    说是吵其实并不合适,而是夜清雪单方面压制画丝。
    夜清雪穿着一身鹅黄色的衣裙,头顶两侧各扎着一个发角,上面坠着漂亮的黄粉发饰,细腻柔软的发丝如瀑披散在身后,可见她很是爱护她的头发。柳眉杏眼,樱桃嘴,长得甚至精巧,十足的美人胚子,可偏偏这样美丽的一张嘴里,却吐出如此话语:“你这个贱婢,居然敢撞本小姐。”
    隔着墙和门板,夜铃迩算是和她的妹妹认识了。年纪轻轻,脾气倒不小。只闻其声,未见其人。王熙凤也不见得有她这般的嗓子。夜铃迩在心中暗下一个定论,这相府三小姐,不是个好惹的主。
    “画丝知错,画丝知错。”画丝谦卑地跪在地上不停的求饶。
    夜清雪不耐烦地挥挥手,十足的小姐架子:“行了行了,起来吧,看见你就烦,给本小姐开门,本小姐要看看那个贱……咳咳,要看看二姐。”
    “这……”画丝跪在地上一动不动,十分犹豫。
    “嗯?”夜清雪一个眼神,跟在她身后的两个凶神恶煞的侍女就冲了上来,她们看起来极壮,一个拦住画丝,一个直接去推夜铃迩的房门。
    夜铃迩所住的地方,夜清雪是从来没来过的。她一走进夜铃迩的房间,就下意识地拿手绢掩住嘴巴,皱着眉头,一脸嫌弃的样子,似乎房间里有一股难闻的怪味道一般。
    夜铃迩身子虚,经常服药,房间里也确实有一股淡淡的药香,但并不像夜清雪表现得那么难闻。
    “二姐,你三妹我来看你了。”夜清雪走到夜铃迩床边。
    听声音不过还是个稚嫩的小姑娘,夜铃迩把眼睛偷偷张开一条缝,纱帘隔着她和夜清雪,倒也把夜清雪的样子看了个七七八八。她这个年纪的样子是不能用美来形容的,在夜铃迩的眼里,这个毛还没长齐的小丫头,充其量就是很可爱罢了,但是以后,一定会长成个美*水。
    画丝可不敢让夜清雪再靠近了,她上前道:“三小姐,二小姐还没有醒。”
    夜清雪道:“还没有醒?二姐这一昏迷可昏迷得太久了,眼看二姐大喜的日子就要到了,要是让楚少将军娶个动也不会动的新娘,那可就不好了。所以,我给二姐请了个大夫来,大夫说一定能让二姐醒过来。我这么做,也是为了爹爹高兴不是,二姐你就忍着点儿吧。”
    夜铃迩听夜清雪话里有话,这大夫说不定不是来治她的,而是来害她的。
    难道她假装昏迷的计划还没有开始,就要被这小丫头扼杀在摇篮里?
    管那医生使出什么法子,她只管忍着就是不醒,她就不信小丫头能把她怎么样。
    大夫正要去撩起夜铃迩床上的帘子,夜清雪先画丝一步阻止道:“大夫,你可别把二姐的帘子撩起来,相府有规矩,二姐不见人。”
    “是。”大夫应了,是女声。夜清雪并不傻,她找来的是女大夫,这样就不需要避嫌。
    女大夫放慢动作,稍稍撩起帘子一角,只将夜铃迩的右臂轻轻抬起,接下来便拿出了吃饭的家伙。
    看到大夫拿出的行头,画丝捂嘴发出一声闷闷的尖叫,针灸的行头她不是没见过,小姐身子弱,老爷也请过大夫为小姐针灸治疗,只是这些针,也实在太粗了。
    女大夫拿着针的手有些许颤抖,她按着夜铃迩的右手手心已经湿了,她只是一个半吊子学徒,被夜清雪临时叫过来的,她根本不会针灸。
    “愣着干什么?”夜清雪秀眉一拧。
    女大夫双眼一闭心一横,朝夜铃迩右手虎口处扎去。

  ☆、第六章 神医,少年

所谓十指连心,纵然不是伤在指尖之上,那痛楚也是难以忍受的。


    针头深深地刺进肉中,鲜血从银针与肌肤接触的边缘渗透而出,如同落在荷叶上的露水,圆润左右,不愿滴下。
    “小姐!不要!”画丝想要上前阻止,却被夜清雪的两个侍女死死地抓住。如果真是昏迷,扎几下倒也无妨,但画丝清楚地知道夜铃迩此刻是苏醒的状况,像这样再多来几下,铁人也扛不住。
    但出乎画丝意料的是,夜铃迩连“哼”一声都没有,难道直接扎昏过去了吗?
    夜清雪发现昏迷着的夜铃迩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心中甚是不爽,冷声命令道:“继续!”
    “是!”女大夫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第一针已经扎下去了,再害怕也还是要继续的,她咬了咬牙,接连下针。
    只是片刻,整条右臂上只要是疼痛的穴道都被扎上了针,一根根极粗的针赫然挺立在夜铃迩的右臂之上,仿佛一只炸毛的刺猬,每根针刺入皮肤的地方都渗出了丝丝血迹,若是被密集恐惧症看见,非要起一身鸡皮疙瘩不可。
    夜铃迩咬牙忍着,但是不可控制的,额头还是泛起了一层细密的汗水。
    她又想起了前世的事,她清楚地记得,她刚刚拿到杀手的身份,第一次出任务的时候,因为她的失误被对方保镖的跳弹打中,但是要暗杀的人就在她的面前。如果轻举妄动,必定会打草惊蛇。她用布条扎紧伤口,咬牙忍着枪伤,潜伏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成功暗杀。
    所以,作为杀手,必须要学会的就是忍耐。就算砍了你一条手臂,不能动就是不能动。
    如果她现在坚持不住就醒过来,她以后的行动就会受阻。
    只有让全府上下特别是丞相夜胥认为她还昏迷着,她才能行动自由。
    夜铃迩的右手快被扎成刺猬了,女大夫自己也奇怪,照道理说,就算是半死的人被这样一扎也会回光返照醒过来,这是怎么回事?
    夜清雪虽然没看到夜铃迩痛得醒过来,但是能看到夜铃迩右手如此惨不忍睹已经十分满意了:“你可还有办法,二姐要是不醒,我怎么讨爹爹的欢心?”
    “请三小姐恕罪,是民女学艺不精,不过……倒还有一种方法,只是一旦扎得不好,二小姐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了,而且民女需要撩开帘子,扎针的部位是二小姐的头部。”
    “不行!”画丝终于挣开了两个侍女,冲上前一把拉开大夫,拦在大夫和夜铃迩之间,“不行,绝对不行!老爷吩咐小姐谁都不能见!”
    夜清雪指着画丝的鼻子怒骂道:“你一个小丫头竟敢以下犯上,你们两个怎么办事的,还不快把她给我拉开!有什么事我担着,爹爹那儿由我去说。你还愣着干什么,扎你的!”
    女大夫得了夜清雪的允许,拿了针正要撩起帘子,就在这时,一个清亮的男声闯进了这间充满药香的小屋子:“三小姐莫非真的要违背丞相的命令?”
    夜铃迩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看不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只听到门口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这动听的少年音,不知属于怎样一个男孩子。
    “你是谁?凭什么管本小姐的事?”夜清雪气愤得发问,想她在丞相府的地位,怎么什么阿猫阿狗都敢来阻拦她的事。
    随着一双白靴子的出现,从门口走进来一个十六岁模样的少年,披着月白的褂子,在腰间松松垮垮的系着一根腰带。腰带上还坠着一个翠玉的小葫芦,很是精致,头上还斜斜地插着一支翠玉的发簪,那个少年眉眼弯弯地笑着,长相清秀,很是可爱:“在下是丞相大人请来医治二小姐的大夫,金蚕谷的安沉香。”

  ☆、第七章 拔针,要求

夜清雪上前两步,小小的身躯站在安沉香面前竟然也不显得矮小,她上下审视了安沉香一番,突然伸手去抓安沉香腰间的玉葫芦。


    安沉香后退一步,好心提醒道:“葫芦有毒,小姐可不要随意触碰。”
    “你就是金蚕神医的二弟子,安沉香?”夜清雪的声音里带着些许疑问。
    安沉香抱拳行礼,带着几分优雅道:“正是在下。”
    “能得丞相大人赏识,实在是安某的荣幸。”安沉香慢步踱到夜铃迩床边,看到夜铃迩右臂的情况,微微皱了皱眉,“丞相大人已将二小姐的病全权交给我医治,三小姐还不走吗?”
    安沉香的话外之意便是,你现在没权利医治夜铃迩。
    夜清雪心有不甘地咬咬下唇,说道:“我们走,本小姐下次再来看二姐。”刚离开两步,她又回头道,“只希望安神医早日把二姐治好,毕竟婚期将近,若是耽误了两家联姻,安神医怕是担当不起。”
    “多谢三小姐关心。”安沉香微微一行礼,礼数到了,又没自降身份,恰到好处。
    夜清雪带着人转眼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夜铃迩已经将耳中听到的事情在脑中模拟了一遍,这位少年神医,态度不卑不亢,年纪轻轻倒也厉害,只是神医一来,她这装昏迷的伎俩就演不下去,装病遇神医,真是出师不利。只希望她能将安沉香说动联手,若是如此,她以后的计划将会顺利很多。
    “既然已经醒了,二小姐就不必装了吧。”安沉香的声音稳稳地传进夜铃迩的耳中。
    果不其然,安沉香面对夜铃迩的第一句话,就是叫她不要装了。
    画丝还要为夜铃迩掩饰,夜铃迩自知瞒不过,干脆直接出声道:“画丝,你出去。”
    “小姐?!”画丝惊异于夜铃迩的直接,不是说要瞒着所有人的吗,更惊异于夜铃迩的话,为什么是叫她出去,而不是叫安沉香出去,毕竟安沉香是个男子,小姐还没出嫁,和一个男子孤男寡女待在闺房,传出去总是不好的。
    “我的话你也不听了吗,去门外守着。你想疼死我吗?”
    画丝这才想起夜铃迩手上还扎着针,她想到小姐一定是要安神医帮她拔针,赶紧应道:“是,画丝马上出去。”
    画丝一出去,夜铃迩立刻开腔,倒吸了一口冷气:“该死的夜清雪,真是疼死我了!”
    安沉香饶有兴趣地隔着纱帘看夜铃迩:“这种情况,二小姐还能忍这么久不喊疼,在下真是佩服。”
    “不敢不敢。”夜铃迩谦虚道,“为了活命这点疼还是必须受的。安神医快为我拔针吧。”
    安沉香踱着步来回打量了夜铃迩的手好几遍,最终憋出一句让夜铃迩哭笑不得的话:“抱歉,在下不会。”
    “为何?”夜铃迩不知安沉香话中之意,听刚才夜清雪的语气,这个安沉香应该是货真价实的神医,不可能不会,想必他另有企图,说不定要有条件交换才肯帮她,“莫不是安神医有事要求?”
    安沉香的眼神透过模糊的纱帘,夜铃迩仿佛能感觉到安沉香的视线扫在她的脸上,他顿了顿,道:“只希望二小姐莫再有轻生的念头。”
    夜铃迩还以为会是什么难以实现的要求,原来只是不轻生,她本也打算好好活一世,这个要求实在太过简单:“这是自然。”
    安沉香微微颔首:“安某这就为二小姐拔针。”
    “等等。”夜铃迩挪了挪右手,撕扯到伤口又忍不住抽气,“我也有个要求想跟安神医谈谈。”
    “哦?”安沉香饶有兴趣地扬起声调,此情此景还有要求,这位二小姐倒也是有趣,“请讲。”

  ☆、第八章 因祸,得福

屋内飘着药香,给安沉香一种安定的感觉,他常年与药材为伍,早已习惯被这种味道包裹。常年服药对于一般人来说是极其不好受的,但他发现这位相府的二小姐,性格却很是不一般。


    “安神医是哪条船上的?”夜铃迩张口就是这样的话,仿佛黑道上的接头暗号,所幸,安沉香听懂了。
    “安某自然跟二小姐是一条船上的。”安沉香的回答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这句话听得夜铃迩一头雾水,但也是她最期待的回答:“那就请吧。”
    不需要更多的对话求证,夜铃迩将手臂递给安沉香,摆出一副“请君随意”的架势。
    安沉香端起夜铃迩的手臂,道:“安某还有一件事要提醒二小姐,刚才那人学艺不精,她每一针的下针力度和手法都不同,有些甚至扎偏,如果随意拔去,二小姐的手也会毁掉。所以安某可能需要调整这些针的位置,但此过程的痛楚会比刚才扎针之时更甚,而你此刻右手血脉不通,若是控制不好情绪,右手很可能就会因此废了。所以希望二小姐……”
    “多谢。”安沉香太过于规矩的话语和姿态,让夜铃迩生出一丝隔阂感。
    “那安某就开始了。”再次跟夜铃迩打过招呼,安沉香总算开始下手拔除这些银针。
    开始只是微微的刺痛,到后来就成了深入骨髓的疼痛,针的尖头仿佛已经刺进了骨头,但安沉香解释说,这只是因为穴道感受到的痛觉的关系,并不是真的刺得这么深。
    整个拔针过程,夜铃迩没有哼一声,只是在有些非常痛的穴道她的右手会轻微地颤抖,安沉香极其佩服夜铃迩的忍耐力,这即使是男人,也做不到如此。
    对夜铃迩来说,忍受疼痛并不是一件难事,而且神奇的是,随着银针的拔除,虽然扎过针的地方还有一些疼痛,但夜铃迩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右手比左手有力气多了,整个右边的身体都渐渐通了气,甚至连新陈代谢都快了起来。
    整整一个时辰,安沉香才将夜铃迩手臂上的针全部拔去,而他的额头上已经泛出了细密的汗珠,他拿起腰间的玉葫芦,打开盖子,往夜铃迩右臂的针孔上抹了些玉葫芦内的药膏,夜铃迩感觉右臂清凉极了,连仅有的那一丝疼痛也消失了。
    安沉香修长的手指抚上夜铃迩的脉搏,片刻后,他道:“恭喜二小姐,因祸得福。”
    “什么?”夜铃迩不明白安沉香的意思,她怎么就得福了,德芙不是巧克力吗?等等,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二小姐此刻是不是感觉右臂强壮有力,并且右半边身体气血通畅?”
    夜铃迩点头,就安沉香的医术而言,刚才一搭脉想必已经了然。
    “刚才那些银针在无意之中打通了二小姐右臂的几处大穴,虽然这将使二小姐的右臂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的潜力,但,这也将成为一个巨大的隐患。”
    安沉香嘴角一勾:“不止是右臂被废的问题。”
    夜铃迩甩了甩手,看来此事会关乎她的性命,不过不管了,走一步看一步,谁能想到以后的事呢。

  ☆、第九章 心领,神会

夜铃迩慢慢坐起靠在床上,甚至悠闲得想要翘起二郎腿,但此情此景,她还是忍住了。


    “我爹的意思是?”夜铃迩还没有见过她的丞相老爹,只能从画丝的只字片语中勾勒出一个大概的形象,把控朝廷,地位凌驾于皇帝之上,野心勃勃的帅大叔。
    安沉香在房间内找了把凳子坐下,桌子上只有冷茶,他也不介意,倒了就喝,他抿了一口,冰凉的茶划过喉咙入肚,有种别样的感觉:“大概是要在下治好小姐的脸吧。”
    “大概?”夜铃迩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被盛传才貌双全的自己却是这幅模样,等嫁到将军府之后,她的新郎掀起盖头,不知会露出何种表情,对此事,她还有些期待呢。
    “不过当务之急当然是要‘救醒’二小姐了。”
    安沉香故意在此二字上加重音,意思大约便是,还要请小姐继续假装昏迷了。
    “那还烦请安神医尽心尽责将我救醒便是,只是醒转之日,还需拖延些日子。”
    安沉香和夜铃迩相视一笑,对方的意思已了然于胸。
    安沉香的真实目的,夜铃迩不知,夜铃迩的真实目的,想必安沉香也不明白,他现在大约还只是认为夜铃迩想逃婚吧。
    “安某斗胆,想看看二小姐的脸,不知可否?”
“自然。”夜铃迩还记得画丝第一次向她说明情况时,一句话带过了一件事,就是她这个身体的主人,在这个所谓的大邺朝的王都长安城是出了名的才貌双全,其实体弱多病性格孤僻,所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活在传说中,从来没有人见过她。刚才从画丝的话中,夜铃迩听到丞相大人吩咐她不能见人,看来是要隐瞒她面目丑陋的事情。然而安沉香既然已经说出丞相大人叫他帮她治脸的事,想必已经知道了全部的事情,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夜铃迩将帘子撩起,安沉香在看到夜铃迩脸的瞬间,微微地皱了皱眉眉头,又很快舒展,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继续喝着被子里凉掉的茶。
    这一瞬间的变化被夜铃迩捕捉到。
    “有治好的希望吗?”夜铃迩问道。
    安沉香微微摇头:“目前看来,还没有。”
    意料之中的答案,夜铃迩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道:“是个好消息。”
    “二小姐可还有需要安某做的事?”
    夜铃迩抬了抬右手,又抬了抬左手,她将头微微扭过来,双眼盯着安沉香道:“改变我这具虚弱的身体。”夜铃迩不过是想恢复前世那个经过重重训练、拥有极强体力和忍耐力的身体,眼下这个虚弱的身体实在是不适合她这个灵魂。
    “这个需要些时日,但是只要好好调理,是没有问题的。”
    她就知道神医能办到:“最后一个问题,安神医,会武功吗?”
    令夜铃迩失望的是,安沉香的回答是否定的:“与药材为伍的人是不需要习武的,只有医毒之术不过关,才需要武功傍身。这句话,是我的师父说的。”
    “金蚕神医?”夜铃迩想了一下,大概是那种不懂变通的固执老头吧,“如此说来,安神医的医毒之术已足以打败武林高手了?”
    安沉香没有搭话,那悠然自得的神态,已经解释了他的答案,答案是肯定的。
    真是可惜,本来夜铃迩还想让安沉香教她功夫,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画丝的突然出声打破了二人和谐交流的气氛,二人一下子紧张起来。

  ☆、第十章 神秘,雷区

夜铃迩躺在床上,纱帘规规矩矩地放了下来,安沉香坐在椅子上,边喝凉茶边查看从夜铃迩手上拔下来的银针,夜胥推门而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情景。


    “雪儿来过了?”夜胥走到夜铃迩床边,纱帘内的夜铃迩呼吸平稳,丝毫没有苏醒的迹象。
    安沉香将手中的银针呈给夜胥,夜胥扫了一眼:“恃宠而骄。”
    显然夜胥对于夜清雪的这种做法甚是不满。
    “丞相大人放心,二小姐并无大碍。”
    夜胥微一颔首:“铃儿的脸如何?”
    安沉香突然抱拳行了一个大礼,这对态度一直不卑不亢的安沉香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请丞相恕安某无罪,安某才敢说。”
    夜胥似乎意识到了他要说什么,他微微的皱了皱眉头,但还是说道:“恕你无罪。”
    “二小姐的脸虽不是天生这样,但……说到底却也是天生的。我说的什么意思,想必丞相大人心知肚明。”
    “我所知道的事情都是从我师父口中听来,除了那一星半点,别的我一概不知,这点还请丞相大人放心。”
    夜胥未作任何回应,只是微微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看到夜胥并未为此事震怒,安沉香稍稍放心了些,继续道:“一切起因源于二夫人,而二夫人已经……我若是没亲眼见过那种药的宿体,是无法为二小姐治疗的,勉强治疗,成功的几率也几乎为零,还望丞相大人明鉴。”
    “你先尽力将铃儿救醒,其他日后再议。”夜胥总算松口,之前他都严令安沉香必须将夜铃迩的脸只好,安沉香先前并未见过夜铃迩,也只好看过具体情况再做定夺。现在见了夜铃迩,安沉香才敢确定,以自己的能力,实在是办不到,就算是他师父来了,也是很难办到的。
    夜胥点点头,正要离开,临走前又吩咐道:“若是雪儿再来,叫她好自为之。”
    “是。”安沉香应了,这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那个小丫头可不好对付。
    夜胥前脚刚走,夜铃迩就悠悠地睁开了眼睛:“你刚才和我爹说的,是什么意思?”
    “至少告诉我二夫人的事。二夫人,是我的生母,是吧。”夜铃迩只需稍微一想就能知道,自己和夜清霜、夜清雪不是一母所出,她们的母亲夜萧氏是大夫人,那自己的目前便是二夫人无误了。
    “丞相大人严令,全府上下禁止提到二夫人。”
    夜铃迩若有所思:“怪不得刚才你要他恕你的罪你才敢说。我的母亲,有什么不可说的?”
    “你不是佛,我也不是信徒。”夜铃迩将被子蒙过脑袋,“本小姐累了,你退下吧。记得为本小姐准备好调理身体的药,叫画丝为我准备好吃的,就这样。”
    被当成仆人使唤的安沉香心里有一点点不爽,不过,他也认了。反正治病本就是他的本职工作。

  ☆、第十一章 刺客,同行

月亮高高升起,大得仿佛要掉下来,珠碎般的月光落在地上,就是地面也是银霜一片。


    夜铃迩醒了过来,脑袋还埋在被子里,被子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药香味,闻起来倒也是沁人心脾。仿佛被一种淡然的安全感团团包围,夜铃迩窝在被窝里,深吸一口气,肺里沁满了药香。
“丞相既然严令府中上下提到二夫人,也就是我娘,说明这个二夫人不是对他极其重要,就是让他特别难看,莫非二夫人背叛了丞相,给丞相戴了绿帽子,所以丞相脸上无光头泛绿光,才不让别人提二夫人。所以身为他们的女儿的我,待遇也很差,只能住在这种偏僻的小院子里。也不对啊,今天看丞相的反应,对夜清雪那丫头也不是特别宠爱,对我好像也有一丝关心。不过说不定是为了和将军府联姻的事才会关心我也不一定。”
    对目前的局势一头雾水,夜铃迩真希望自己能拥有先前这个身体的记忆,好歹也能对这里的事情有些了解,可惜的是,什么都没有。
    不敢出门散步,只怕被人撞见,白天睡多了晚上睡不着的夜铃迩在被子里翻来覆去,药香虽能帮助睡眠,但对于一个毫无睡意的人来说,是半点用都没有的。
    “什么动静都可以,来点儿吧。”
    刚刚在心里想完这句话,外面突然传来喊声,乱糟糟的一团,紧接着,夜铃迩的房门突然被敲响。
    夜铃迩仔细一听,这是她跟画丝偷偷约定的暗号,画丝住在偏院还有一个小房间里,小得只有一张床,不过对于下人来说,有一张单独的床已经很不错了。
    “小姐,是我!”夜铃迩半天不开门,急得画丝在门外想扯着嗓子又得压低声音喊,“小姐,快开门呀,不好了,不好了!”
    夜铃迩起床开了门,画丝甚是慌张地闯了进来。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夜铃迩问。
    “好像是老爷出什么事了。”画丝看向门外,“听声音是从老爷休息的地方传过来的。”
    下人本就不能熟睡,主子有什么要求下人都要第一时间帮她办到,如果睡死过去,估计就真的必死无疑了。所以画丝对声音什么的特别敏感,即使夜胥的房间离这里非常远,但是护卫们一吵闹起来她还是第一时间听见了。
    院子的门突然被轻轻的拍响,夜铃迩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来人是安沉香。
    画丝透过门缝往外看了看,看到安沉香穿着一身白衣服站在外面,险些以为是鬼,差点吓得叫了起来,还好她及时捂住了自己的嘴,把尖叫声蒙在了肚子里。
    为安沉香开了门,画丝朝外看了看,在确定没有人之后才快速把院门关上。
    “你怎么来了?”夜铃迩倒是奇怪,莫非外面的骚动与他有关。
    “丞相府进了刺客,安某来此避难。”
    夜铃迩笑道:“此处难道是安全之地?”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安沉香没有接着她的话说下去,而是说道:“丞相伤了右手,不过幸好是轻伤。”
    安沉香弯腰,贴近夜铃迩耳边轻声道:“丞相身边有深藏不露的高手,刺客身受重伤,命不久矣。说不定就逃到你这里来了。”
    “你是来保护我的?”不容安沉香否认,夜铃迩随意批了一件深色的衣服就要出去,画丝拦着不让,夜铃迩道,“同行见面分外亲,你放心,对方不会伤害我的。”
    夜铃迩此去风险极高,但她自信潜行的手段还没忘掉,她要找到那个杀手,然后……

  ☆、第十二章 昏迷,血迹

出了夜铃迩所住的偏院,就是一条通往后花园的小路。


    夜铃迩有天生能将走过的地方记在脑子里并绘制成地图的本事,她不怕迷路,所以她才敢一个人出来找刺客。
    仔细回想着前一世她自己当杀手时的心态,若是刺杀失败会躲藏在何处。
    整个丞相府都有人拿着火把在四处搜寻,而后花园暂时还没被搜查到,夜铃迩一边感慨这些人的办事效率,一边认真思索着。
    似乎,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夜铃迩仔细嗅了嗅,确实有一丝几不可闻的血腥味在周围。
    顺着那丝血腥味向前找去,地上已经有了明显的血迹,血腥味越浓,血迹就落得越多,看来刺客伤得很重,已经顾不上消除这些致命的痕迹了。
    血迹蜿蜒向前,浓郁的血腥味从一个假山后传过来,夜铃迩摸了摸鼻子:“就让我这个现代的杀手来会会你这个古代的刺客。”
    突然,凉风卷来厚重的血腥味,闯进夜铃迩的鼻子,一个冰凉的物体搭在她的脖子上,她被圈进一个怀抱,浓重的呼吸声在耳边回响,吹着夜铃迩的耳廓痒痒的。
    温热的鲜血通过薄薄的衣衫渗透到夜铃迩的肌肤上,像是要烧起来一样。
    黑衣人站在夜铃迩的身后,左手扣着夜铃迩的双手,右手的匕首抵在夜铃迩的脖子上,即使受了重伤,他的行动还是一样敏捷,在发现夜铃迩的瞬间就从她的身后制住了她。
    “你是谁?”黑衣人的声音在离夜铃迩的耳朵零点零一公分的地方发出来,有些沙哑,有些颤抖。
    “这重要吗?”夜铃迩微微低了一下头,地上已经有了一滩血迹,“你的当务之急不该是从夜胥的手里逃掉吗?”
    “逃?”黑衣人从喉咙底发出一丝笑声,“往哪儿逃?”
    “我能救你,但前提是,你要跟我合作。”夜铃迩不指望对方能马上答应她的条件,毕竟她只是一个女人,拿不出任何让他信任的证据来,她已经准备好和他磨磨嘴皮子了,谁知对方却答应得很爽快。
    “既然我们现在是合作关系,你的某些动作是不是要改改?”夜铃迩指了指自己脖子上的匕首。
    黑衣人将匕首收回,夜铃迩看他站也站不稳,说话底气不足,显然是实在坚持不住了,不得不妥协。他现在失血过多,双腿发软头发昏,连走路都快走不稳了,更不用说轻功,所以翻墙逃走的希望已是渺茫。而单打独斗,丞相府的守卫如此之多,若是将他团团围住,根本没有获胜的可能,只能束手就擒。所以,他才会这么爽快的答应。
    因为在夜铃迩的概念里,杀手一定是言而有信的。
    “跟我走。”火光已经往后花园逼近,夜铃迩顾不上这许多,将黑衣人的手一抓就往她的房间方向拖。
    黑衣人感受到夜铃迩右手传递过来的巨大的力量,心中微微震惊。
    夜铃迩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右手的不妥,守卫已经快围过来了,她最熟悉的只有她的房间,藏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偏远的门大开着,原本该在院子里的安沉香和画丝此刻已经不见了踪影,夜铃迩在一瞬间想了几种可能,但都被她一一否定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把这个人藏起来。
    房门就在眼前,夜铃迩一个虚弱的病人都跑得比黑衣人快,她推开门正要叫黑衣人进去,突然听到身后“扑通”一声,夜铃迩立刻回头,却看到黑衣人已经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哎!”夜铃迩叹了口气,来不及抱怨,抱着黑衣人的腰就往房间里拖。
    她的左手只能起固定的作用,好在强有力的右手发挥了极大的优势,夜铃迩一顿一用力,很快就把黑衣人弄进了房间,关上了房门。
    而守卫也在这时到达了偏院附近。
    夜铃迩完全没有注意到,黑衣人流的血拖了一地。

  ☆、第十三章 狗血,满地


    向来无人问津的偏院,这天夜里突然响起了剧烈的敲门声,守卫们循着血迹一路追踪到这里。
    偏院里住的是谁他们不是不知,但是夜铃迩在相府的地位实在太低,连守卫也不把她放在眼里。
    砸了半天的门没人开,守卫们知道夜铃迩还在昏迷,但他们并不知道天天陪着夜铃迩的画丝此刻却不在,根本没人会给他们开门。
    “撞!”领头的赵商一声令下,老旧的门根本抵挡不了守卫们轻轻冲撞,即刻被撞开。
    守卫们四散开来,赵商眼尖,发现地上的血迹一直蜿蜒到夜铃迩的房门口。
    “刺客就在二小姐的房间里没跑了。”赵商心想,这丞相府十年也进不了一次刺客,好不容易进一次还被他给逮着了,这回可算是立了头功了。丞相一高兴,说不定赏他个黄金千两,几座大宅,美女成群。
    赵商越想越高兴,心想着这抓刺客的头功不能让手底下的人抢了去,于是独自一个人走到夜铃迩的房门前,抬起脚正要踹门,就在这时……
    房门突然打开,赵商只闻见一股浓厚的血腥味,然后就被劈头盖脸地泼了一身的……血。
    “啊!”听见赵商惨叫声,守卫们瞬间聚拢过来,看到自己的头儿一身的鲜血,守卫们也吓了一跳。
    “狗血而已。”安沉香忽然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一旁站着手里拿着木桶,木桶边上还滴着血的画丝。
    “安神医?您怎么会在这儿?”赵商一边拿手将自己脸上的血擦去,可是他的手上也沾满了鲜血。
    “你又怎么在这儿?”安沉香不仅不回答,还反问道。
    赵商脸上的血越抹越多,还有更多的血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滴,他此刻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浑身还散发着动物血的腥臭味,怎么弄都没用,他完全顾不得自己的形象了:“丞相被刺客刺伤,我们循着血迹找到这里。因为敲门无人应答,这才不得已破门而入。我怀疑刺客就藏在二小姐的房间里!”
    “这房间里,除了昏迷不醒的二小姐,就只有我和二小姐的贴身侍女画丝,那你的意思是,我就是刺杀丞相的刺客了,是不是?”
    “卑职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安神医此时此刻确实不该出现在这里,而且地上的血迹也……”
    安沉香冷哼一声道:“可还记得我刚入府时,丞相的吩咐?”
    “这……”赵商搜寻了一下记忆,虽然想了起来,但他并不想说。
    “说。”安沉香一副“我是这家当家做主的人”的姿态,一身月白的衣服在晚上尤其明显,将赵商逼得步步后退。
    “只要安神医想到二小姐的地方来,什么时候都可以来。”赵商底气不足地答道。夜胥在安沉香刚入府确实这样吩咐过,这也是为了方便安沉香替夜铃迩治病。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医病的法子,不想耽误二小姐治疗,便来了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赵商赶紧接话道:“可是这地上的血迹一路到这儿……”
    赵商顿时傻了,这个安神医神神秘秘奇奇怪怪的,他身上的血跟地上的是一回事儿吗?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当上守卫头领的,我叫画丝这丫头提了桶狗血来,想着兴许二小姐是中了邪,可以驱驱邪。可是画丝太不小心,拎着狗血撒了一路,没想到正赶上你们抓捕刺客,误以为刺客逃到了我们这儿,现在你懂了吗?”
    人群忽然分开两边,右手缠着纱布的夜胥由一个美艳的妇人搀扶着走出来,出声的正是那妇人,她就是夜清霜和夜清雪的娘亲夜萧氏萧慕英。

  ☆、第十四章 大娘,威严

“是不是抓到了刺客?”萧慕英一双上挑的丹凤眼,梳着贵妇人雍容的发髻,头上未佩戴华丽的配饰,但却有着天生贵族的气质,她着一身浅绛紫色的长衫,身材姣好,从外表上看根本不像是两个女儿的娘亲。夜清雪长得十分像她,那双可爱的杏眼在日后不久也会被时光勾勒成诱人的丹凤眼。


    赵商抱拳道:“卑职参见丞相、夫人。启禀丞相、夫人,我们一路循着血迹过来,血迹在二小姐门外停了,所以卑职怀疑二小姐的房内藏了刺客,但是安神医他……”
    “安某参见丞相、夫人。”安沉香一见夜胥和萧慕英来了,也不敢像刚才那样嚣张了,只好毕恭毕敬地行礼。
    “安沉香,你为何在此?”萧慕英的声音带着极度疑问的语气。
    她看向安沉香的眼神十分不友善,安沉香依旧不卑不亢,脸不红心不跳地说着谎话:“夫人,安某来为二小姐医治。”
    “早不医治,晚不医治,为何偏偏此时此刻来?安沉香,你可知现在什么时辰了?一个男子,深更半夜在女子的闺房,而且还是已有婚约的待嫁女子的闺房,你说,这可合规矩?”
    夜胥在一旁一言不发,安沉香心中打起了小鼓,但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此刻夜铃迩的房间里还藏着一个半死不活的黑衣人,他要是现在服软了,一切就完了:“夫人,这是丞相大人的吩咐,只要安某想来,随时都可以来,就算是深更半夜。”
    “你敢拿着老爷的话压我?”萧慕英显然是火爆的脾气,安沉香此话戳中了她的怒点。
    “好了。”夜胥终于出声,“是本相同意的,但此事下不为例。”
    夜胥此话一出口,安沉香这才安心下来:“这是自然,只是安某有个不情之请。”
    “讲。”夜胥对安沉香似乎特别客气。
    安沉香也斗胆提道:“在二小姐未能苏醒过来的这些日子里,这个偏院不被任何人打扰。”
“安沉香,你以为老爷请你来,你就是座上客,什么要求都要给你办到?”萧慕英就是因为安沉香是来医治夜铃迩的,所以处处针对他。夜铃迩就是萧慕英心里的一根刺,活着一天,她就一天不安宁。那天她听到夜铃迩投湖自尽的消息,满心欢喜以为这个丑丫头终于死了,谁知道夜胥竟然去请了金蚕谷的神医来,还把那个神医当贵宾奉着,夜胥不仅要治好夜铃迩的病,还要治好夜铃迩的脸。这是她绝对无法接受的。
    夜胥没有理会萧慕英的话,而是对着安沉香,面色沉沉道:“要求可以满足你,但是在铃儿出嫁之前,你必须让她醒过来。”
    安沉香脑子转的飞快,在权衡了利弊之后,立刻答应:“此事无碍。”
    夜胥手臂受伤不重,但是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他也不想在这事儿上多费口舌,便叫萧慕英搀着他回去休息了。
    一时间,满偏院的人走得干干净净,这个破败的小角落,又恢复了它以往的寂静。
    “萧慕英。”安沉香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小的时候在金蚕谷似乎也有个姓萧的女人,每天黑着一张脸,嘴上没有一句好话,谷里的人都怕她,他见到她也是绕道走,她的样子他倒是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她的脾气很不好,只是突然有一天她就不见了,谁都不知道她去了哪儿。
    听到画丝的呼唤,安沉香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跑回了夜铃迩的房间。
    夜铃迩指了指床上不停地在淌血的黑衣人:“救活他。”

  ☆、第十五章 画丝,情诗

深秋的夜,总是寒冷的无孔不入。


    不论裹得有多厚,寒气都会钻进衣服,在钻进你的毛孔,袭遍你的全身。
    夜铃迩此刻就感受着这样的寒冷,她还特意裹了一条被子,用处也不大。
    夜铃迩裹着被子坐在冰凉的台阶上,画丝站在一旁冻得瑟瑟发抖。
    因为安沉香治疗时不准旁人在,她们只好拿着条被子就出门了。
    画丝不舍得自家小姐在寒风中受冻,提议夜铃迩委屈点去她的屋挤挤,虽然破了点,但好歹能挡风。
    夜铃迩却觉得,万一安沉香治疗中有什么事,她们在门外,他一说话,还能帮上点忙。
    夜铃迩看了哆哆嗦嗦,脸色有些发青的画丝一眼:“画丝。”
    夜铃迩将被子掀起一角:“进来。”
    画丝有些犹豫,毕竟她和夜铃迩的关系再好,也有主仆之别,二人身份摆在那儿,又怎么能随意逾越。
    “你要不进来,我这样一直掀着可是很冷的。”
    “是。”画丝一听夜铃迩这话,不敢让夜铃迩再受冻,于是立刻钻进了被子里。
    夜铃迩和画丝两个人裹着一条被子,并肩坐在房门前的台阶上,而房里,一位少年神医正在为一个半死不活的黑衣人刺客医治疗伤,此情此景,夜铃迩不禁想说:“这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寂静又寒冷的夜,房内一点动静也没有,有画丝靠着,夜铃迩感觉稍稍暖和些了,原来两个人依靠真的是可以互相取暖的。
    有时候说说话反而能引开注意力,不再关注冷暖上。
    “画丝,跟我说说你吧,说不定我会想起什么来。”夜铃迩不放过任何一点套话的机会,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不过这话怎么说得好像画丝是她的敌人似的。
    画丝作为夜铃迩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见到的人,其实夜铃迩对她很有家人的感觉。比起那个从未见过的大姐,和一来就找她茬的三妹,画丝更像是她的亲姐妹。
    画丝有些受宠若惊,她以为夜铃迩还会问些关于她自己或者丞相亦或是二夫人的问题,没想到却是问她的情况:“小姐,我……”
    “不要你你我我的,说!”夜铃迩换了个强硬的语气,却把画丝吓到了。
    她结结巴巴的说道:“画丝只是一个孤儿,六岁的时候便被夫人买了来,一开始是伺候三小姐的。但是三小姐不喜欢画丝,常常不给画丝饭吃,二小姐看画丝可怜,就向老爷要了画丝,画丝就一直伺候二小姐到现在,连画丝的名字都是二小姐给的。”
    “画丝原本叫灵儿,但是撞了二小姐的名,所以进府的时候就改了名字叫冬雪,上面还有春花、夏雨、秋月三位姐姐,我们四个人那时候都是伺候三小姐的。”
    “春花?秋月?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夜铃迩不禁吟起了诗。
    画丝忽然双目凝凝,眼泛泪光地看着夜铃迩,夜铃迩吓了一跳:“怎么了?”
    “小姐,你想起来了!”画丝没头没脑地说道。
    “我想起什么来了?”夜铃迩奇怪,她只是念了一首李煜的诗啊,难道这个世界还有李煜这个人?她偷别人的诗作被发现了?不是说穿越都可以念古诗来增加自己的才气的吗?
    见夜铃迩没什么反应,画丝失望地低下头:“原来小姐还是没有记起来。”
    什么情况,她到底怎么了就觉得她记起来了?
    “还记得当时小姐就是念了一首诗,从诗中取了画丝的名字,那首诗是小姐即兴做的,虽然小姐已经忘了,但画丝一直记在心里。”
    夜铃迩感慨,不愧是传说中的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会作诗,她以前虽然也受过高等教育,写写作文是完全没有问题,但写诗,绝对是不会的:“什么诗?”
    夜铃迩也好奇,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随口说的诗是什么样的。
    “垂叶戏春蕊,摇枝拂绿宫。花明凄凄雪,不忍攀条种。思心我向天,天向我心重。画丝寄长想,素帕结东风。”

  ☆、第十六章 泰山,鸿毛

听到这首诗,夜铃迩心中一动,夜铃迩虽然不懂作诗,但是读诗还是读得懂的,这原来的夜铃迩小姐明显是有了情郎,动了惷心,但是又见不到面,只好画一方素帕寄相思了。


    夜铃迩不明白,这副尊容的女子在现代也很难找到伴侣,在思想保守观念落后的古代是怎么找到有情人的,不过可惜啊,真正的夜铃迩在她来到这里的那天就已经死了。只希望藏在情诗中的情郎哥哥千万不要来找她,就算是来找她,她也给不了他属于夜铃迩的爱了。
    画丝摇头:“从来没有。老爷是完全禁止二小姐出府的,也禁止二小姐见任何人,除了老爷夫人大小姐和三小姐,只有我能见二小姐。”
    “那就是说,我没有机会接触除了这四个人和你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丞相府里的人?”
    这夜铃迩就想不通了,古人作诗都有它的寓意,这诗里分明说的就是这意思,但按照画丝所说,夜铃迩根本没有可能跟任何除了丞相以外的男性接触,连女性也仅限于这几个。
    “小姐,你是不是真的想起来了?”
    夜铃迩摇头:“什么都想不起来。”
    “对了,有些东西一定能让小姐想起来。”
    画丝此话一出,让夜铃迩瞬间抓住了一丝希望,这个小姐莫非还留了其他的情诗,能当成线索什么的:“什么东西?”
    “是小姐以前用的一些帕子,小姐都会把一些觉得写得不错的诗写在帕子上,让画丝收好。可惜画丝不认识字,记不得那些诗。”
    “只要有帕子就行!”夜铃迩高兴坏了,你不认识字我认识字啊,只要让她看看,说不定能发现原本的夜铃迩一些不可见人的秘密,“帕子收在哪儿呢?”
    画丝一指后面房门:“放在柜子中一个小木盒里,画丝都给小姐好好收着呢。”
    “走!”夜铃迩猛然起身,一股冷风直直灌进刚刚捂暖和的被子里,“嘶!”
    夜铃迩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这么冷,裹着被子真是不觉得。
    就在这时,房门突然打开,安沉香招呼夜铃迩和画丝进去,说是人救回来了,只是不知道醒不醒得过来。
    房间里没有风,总算是稍稍暖和了些,夜铃迩抖了抖,想将一身寒气抖掉。
    “失血过多。”安沉香直接这样说。
    夜铃迩当然知道黑衣人失血过多,光这床上流的一床红色,就不止600cc了。
    现在还能输血,在这什么都没有的古代,只能靠人的自备造血能力了。
    不过失血成这样也能救回来,安沉香确实有神医的实力。
    “金蚕谷的人,若连此事都做不到,那会辱了师父之名。”
    “那要是哪天我也变成如此,你是否能把我救回来?”
    安沉香声音低了下来:“哪有人咒自己死的?”
    “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夜铃迩已经死过一次,已经看开。
    夜铃迩想了想:“我一定是轻于鸿毛的那个,因为我只相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安沉香目光灼灼,他的师父一直教导他,学医便是为了悬壶济世,但他并不这样认为,医术是他的,他可以自己选择救人还是杀人,为什么非要悬壶济世不可?安沉香认为善良并不是一件好事,但是金蚕神医不喜欢心存杂念的人,所以虽然他在是兄弟中学医的天分最高,但却不得金蚕神医的心,金蚕神医并未将他的衣钵尽数传给他。金蚕神医曾许诺,只要安沉香坚定悬壶济世,学医造福世人的心,就能得到他所有医术的传承,但安沉香不稀罕,他要自己走出一条医毒之道。
    这回夜胥派人前往金蚕谷请人,没有人愿意去,是他自告奋勇,因为他有预感,这将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而眼前这个夜家二小姐,跟传闻中的相去甚远,但他却隐隐觉得,这个人对他很有帮助,以后一定会有更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没想到你也是这种人,我还以为学医的都是心地善良的老好人,为了救人可以舍弃自己生命的伟人。”
    安沉香笑道:“那是我师父,不是我。”

  ☆、第十七章 情帕,无用

能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对夜铃迩这种灵魂穿越到古代的人来说,是很大的安慰。


    夜铃迩从不相信为别人能活出什么,命是自己的,当然是自己想怎样,那就怎样。
    夜铃迩走到床边看那位把他们所有人都折腾得够呛的黑衣人。
    黑色的蒙面布已经摘去,苍白的唇色显示出他刚才失血过多的惨状,脸颊有些消瘦的他紧闭着双眼,面部线条就像刀刻般有棱有角,他的鼻子很挺,是一张很有男人坚毅阳刚的脸。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样子,比安沉香的年纪大了不少,但却比夜铃迩的前世年纪小。
    “杀手,呵。”夜铃迩是不知道为什么做杀手的都是帅哥美女,至少她认识的杀手中没有丑的,当然,这可能是为了执行某些任务能方便点,比如瑟佑。
    “小姐,不好了。”画丝翻箱倒柜回来,愁容满面,“帕子都不见了。”
    安沉香虽然不懂夜铃迩在急什么,但是好像很急的样子:“你们在找什么?”
    “一个木盒子,大概这么大。”画丝大致比划了一下。
    安沉香从身后拿出一个木盒子,问:“这个?”
    “就是它!”看到木盒子完好无损,画丝总算长舒了一口气,“小姐,给。”
    夜铃迩接过木盒,打开一看,里面空空如也。
    “怎么会?”画丝惊异道,“我明明都放在里面的!”
    “你是说里面的帕子?”安沉香道。
    “对对对,用朱砂写了字的。”画丝满心欢喜地看着安沉香,这可是让小姐记起往事的重要物品,可千万不能不见。
    “在那儿。”安沉香指了指床上的黑衣人。
    夜铃迩凑上去一看,包扎着黑衣人腰间伤口的正是传说中的——情!书!不对,是情帕。
    帕子们已经被鲜血染得殷红一片,刚才画丝说帕子上用朱砂写了字,朱砂混了血,那还能看出什么来,那也就是说,找出真正的夜铃迩情郎的唯一的线索也没有了。
    安沉香看着眼前情况不对,解释道:“我需要布包扎他的伤口,又不能撕你的衣服,就看着这几条帕子还好用……”
    “你是不是故意的?”夜铃迩才不相信放在柜子里的木盒子里的帕子会这么容易被他找到,包扎伤口用什么不行,非得用几条又透又短的帕子。
    安沉香不想多做解释,反正当时房内只有他一个清醒的人,他怎么解释都是片面之词。
    “算了。”夜铃迩看着已经无法挽回的帕子,心中祈祷,“就让那个人永远消失吧,我既然没查出来,就让老天爷永远也别再让他出现了,否则以后还要多事。”
    夜铃迩摆了摆手:“你先回房休息去吧,我和安神医还有些事要说。”
    “是,画丝告退。”画丝因为自己没保护好帕子,夜铃迩又没责备她,心里有个疙瘩解不开,但夜铃迩没提她也不敢自己领罚,只能浅浅地行个礼转身就走了。
    “血怎么来的?”画丝一离开,夜铃迩就对安沉香盘问起来。
    “去厨房拿的凝固的猪血,用化血散化了。”
    “你怎么知道我需要血来掩饰?”
    夜铃迩腹诽:“你怎么不说掐指一算呢?”
    安沉香从袖中掏出一个小玉瓶,夜铃迩定睛一看,伸手一把夺过,夜铃迩右手力气大,安沉香就算相互也护不住:“就当你毁了我帕子的赔偿。”
    “野蛮的女人。”安沉香不得不对夜铃迩的形象重新定位。

  ☆、第十八章 你好,师父

第二天天还没亮,黑衣人就幽幽醒了过来,一双漆黑幽深的眼睛怔怔地盯着趴在床边睡得正香的夜铃迩。


    夜铃迩右脸朝下,左脸朝上地趴着,睫毛微微颤抖,好像正做着美梦,他想低下头看得再仔细一些:“嘶。”
    伤口的拉扯让他下意识地发出声音,就是这一点点声音,吵醒了夜铃迩。
    “哟,你醒啦。”夜铃迩顶着一张丑脸,毫不顾忌自己是刚刚睡醒,满头都是乱糟糟的,就对黑衣人说道,“既然醒了,我们就来谈谈条件吧。”
    黑衣人愣了一下,刚才那美丽的睡颜真的属于眼前这个丑女?而且他认出这个声音就是昨天晚上被他挟持还冷静谈判的人,现在看来不是简单的角色:“什么条件?”
    夜铃迩摸着下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强势一点:“你教我武功。”
    “你想学武功?”黑衣人的眼神从审视变得有些疑惑,“你是谁?”
    “虽然这是个好问题,但是我没有办法回答你,除非你答应我的条件。”
    “我若需要你来保命,还当什么杀手。”
    夜铃迩微微一笑,她早料到对方的答案:“我的意思是,你若不答应,就得死。”
    夜铃迩从身上掏出昨天向安沉香抢来的化血散道:“万蚁蚀心而死。”
    黑衣人看到夜铃迩掏出来的瓶子,却并没有被夜铃迩吓到:“金蚕谷的东西?”
    夜铃迩奇怪是哪里露了馅,黑衣人指了指瓶底,夜铃迩把瓶子转过来一看,瓶底印着一个字:“金。”
    夜铃迩想骂人了,你装药就装药,在药瓶子底印什么字啊,这么骚包。
    夜铃迩一听这人还知道金蚕谷,马上改变了策略:“既然你知道金蚕谷,那就好办了。我趁你昏迷的时候偷偷给你喂了金蚕谷的毒药,只有每七天吃一粒解药,才能保证不毒发。金蚕谷你知道的,他们出品的毒药很厉害的。所以你教也得教,不教也得教。教了不一定不死,但不教一定死。”
    “小丫头。”黑衣人半撑着身子看着他,“杀手不会受毒药的胁迫,而且,你根本没有给我下毒。”
    “喂,兄弟,这样就不好玩了。”夜铃迩不耐烦地揉了揉脸,“你看我这个样子,是不是很惨,很可怜?你就当帮帮我,救我出火坑行不行,好歹我昨天晚上还救了你一命不是。”
    黑衣人没有回答,夜铃迩自己当过杀手,当然知道杀手不会轻易被胁迫。
    算了,死马当活马医,这个杀手是来杀夜胥的,她这么不受夜胥待见,杀手肯定不会费力杀她,也不会用她威胁夜胥,因为根本没用,而且她右手的力量能轻易把眼前这个虚弱的杀手打倒,倒是不用担心生命安全。
    “本姑娘姓夜名铃迩,传说中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貌双绝的丞相府二小姐夜铃迩。”
    “是你?”听到夜铃迩报出自己的名号,黑衣人很是震惊,但看他的样子并非震惊夜铃迩的脸与传说中的有何不符,而是,“你就是二夫人的孩子?”
    “你也知道!”她娘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存在,怎么听到二夫人这三个字,大家都怪怪的。
    夜铃迩脸一黑线,虽然本来就有半边是黑的,她无奈道:“不会是因为我娘吧。”
    虽然黑衣人没有回答,但是夜铃迩的直觉告诉她,就是因为她娘:“你为何不怀疑我的身份?我怎么看都不像传说中的那个二小姐吧,为什么我说了你就相信?”
    夜铃迩也无可奈何:“你答应了就行,师父。”

  ☆、第十九章 楼主,玄霜

结果,安沉香一进门就看到这样一幅场景,夜铃迩抱着双手,崇拜地看着昨天晚上他救的那个黑衣人,声音甜美地说着:“师父~师父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杀手组织的杀手?什么等级的?为什么来杀夜胥?你武功应该很高吧,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伤口还疼不疼?”


    “你?”安沉香表情诧异地看着夜铃迩和那个黑衣人,“你们,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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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问沉下眸色以后,女子怔了一怔,当唐末问道“无话可说”以后,她勃然大怒:“你叻个仙人板板,斗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不等女子有所动作,白蟒飞身射来将女子上身盘了个结实,那头一直坐在摇椅里不说话的男子突然开口:“‘唐申’这名字有些耳熟,他是谁?”

唐末问看的清楚,女子眼中浮现出哀痛,大概是认为他没法从她掌中逃脱,索性顺着与罗哥儿心意相通的白蟒的意思松了手,支吾半响回答:“说来话长... ...哥,我们现在这样也挺好的,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好吗?”

唐末问感觉身上压制散去,顾不得其他,抓紧时间敛神运功。本以为这次出行仅仅是散心,到最后竟闹成这般模样。他身体不好,心跳脉搏比起常人来的慢,这也就导致他无法剧烈运动,因为气血运行跟不上,往往打斗至半场就眼前发黑、手足发麻。

女子心道这样的唐家弟子她一个打十个都没问题,也就不屑去阻止这人疗伤。却听罗哥儿轻叹一声,坚定道:“告诉我,‘唐申’是谁。我... ...是不是曾经认识他?当年发生了什么?”

“哥... ...”女子咬着唇,绞了绞衣角,把眼一闭,豁出去道,“当年发生什么我是不会说的,而唐木头他... ...他是你爱着的人。”

罗哥儿似乎有些吃惊,那双常年紧闭的眼睁开些许,转动毫无焦距的异色眼瞳往女子方向看:“是吗... ...我爱的人... ...然后呢?”

女子回答的很干脆:“他死了。哥你遭同命蛊反噬,我好不容易祭出金蚕王把哥你救回来,但是你丢了记忆,眼睛也看不见了。”

“同命蛊... ...”罗哥儿喃喃自语,仿佛陷入追忆,“既许同心,当得同命,情许三生,誓不离分... ...”

十数年前,十里酒肆后院。

罗谷雨与唐申并肩坐在屋檐上,正拿着一条墨线,借着月色面色郑重地往唐申左手无名指根上绕。唐申端坐着任他折腾,待他把手中一小截绕完,转而把另一头墨线绕到自个无名指上,才开口问:“这是做什么。”

罗谷雨弯了弯狭长凤眼,带着小小的狡黠回答:“给哩下蛊咧。”

“嗯。”唐申似乎没有追问的兴趣,支起一条腿将系着墨线的手放置其上,然后抬眼赏月。

罗谷雨等了好一会儿没等到问话,满腔调侃的话无处说,不由气闷。但他心里明白,要真是跟面前这个不解风情的木头置气,他堂堂五毒教圣子也绝对活不过四十岁,便转而抬手按住某人后脑,凑上去就着嘴狠狠啃上一口。

片刻唇分,唐申舔了舔被咬破的舌尖,继续看月亮。罗谷雨则低头将血水淬在连接两人无名指的墨线上,然后用苗语轻声念着什么。随着他的话音渐落,墨线竟从中心渐渐隐没,最终化为虚无,就像方才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成了。”罗谷雨目露欣然,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倚在唐申肩头只笑却不说话。

檐下很快有人探出头来冲外头喊道:“哥,谷雨大哥,你们跑哪儿去了啊?快来帮忙啊,白露姐和秋雨又吵起来了,爹劝不住他们啊!”

罗谷雨听了忙应了声,朝下面喊:“白露你又做啥子?”

下面传来罗白露的回应:“哥你莫管我!我今个儿一定给喇小子点颜色瞧瞧!仙人板板,莫泥鳅哩给姐站住!哩不给姐解释清楚哩乱起外号呢事,看姐不打断哩嘞腿!”

屋里顿时传出乒呤乓啷的声音,依稀听到雷元江劝解的声音,莫秋雨十分委屈地高声道:“这你倒是冤枉我了,我说的半点没错,你的行为确实不像个女子嘛。你瞧瞧别人家的女子,哪个不是规规矩矩的?”

“滚滚滚!打断哩嘞腿!”

眼见下面似乎越闹越大,罗谷雨摇摇头就要跳下屋檐,唐申似乎耐不住心中好奇,一把将人捞住,淡声问:“适才你说的什么?”

“哩咯是无所不知吗。”罗谷雨有些得意,用眼角一瞥某人,反手将人摁倒,顺便在其胸口腰腹狠狠摸上几把,摆出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上下打量某人,“达亨模样不错,做本圣子呢人,本圣子再考虑考虑告不告诉你啰。”

唐申也不反抗,任由罗谷雨上下其手,面色不改地道:“很早便是你的人了。”

“你... ...我... ...”罗谷雨一下没反应过来,脸腾地红了,低头挨在唐申耳边道,“既许同心,当得同命,情许三生,誓不离分。”

—————————————番外·恍如来者·三————————————

碧湖村另一面树林中,老猎户与一个藏蓝衣裳面具覆面的女子相对而立。

老猎户搓着双手,讪笑着对女子道:“女侠... ...哦不,大侠我已经按照您的吩咐把人送到罗哥儿那处了,您看这... ...”

“既然你已经完成了我的嘱托,先前答应你的好处自然不会少。”女子说着,自腰间锦囊掏出一小锭金子扔进老猎户怀里。

老猎户捧着金子,眼睛都直了,忙不迭送到牙边咬一口,乐滋滋地连声道谢:“大侠真乃信人也!不知道大侠还有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小的效劳?”

女子嗤笑一声,却是又拿出一小块金锭在老猎户眼前一晃:“恰好我这里还有一件事情,你若是愿意帮忙,这块金子将会是你的。”

“大侠请说!大侠请说!上刀山下油锅小的决不推辞!”

“那么你现在就回到发现发现那人的地方候着,如果有穿赭色衣裳,自称霹雳堂的人问你是否曾经见过一个蓝衣白发的人,你就将他们带到村子里来,知道吗?”

“小的明白了,小的这就去办!”老猎户点头哈腰,垂涎三尺地盯着女子手里的金子看了两眼,然后毅然扭头往山里跑。

女子将手里金子上下抛了抛,双手环胸,轻哼了声:“信人吗... ...真是可笑呵。”

稍顿片刻,她回头对身后树林道:“天琊堂的师叔还有多久到?”

林中站出数个与她相同打扮的面具人,回答:“回末嫣师姐,大概还有不到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 ...好,应该来得及。”女子抚了抚面具,抬脚朝树林深处走,“我们走,提前设好埋伏以待敌人。”

刚走出两步,她似乎想起什么,吩咐道:“对了... ...待会儿你们若是对上一个紫衣苗女,记得不要近身与她缠斗。”

十数年前,十里酒肆,午后。

唐末嫣自门外踏入酒肆之内,褪下兜帽斗篷,抬眼向四周打量。美目流转之间,只叫于酒肆中打尖吃酒的男性都为之失神,竟有人连筷子上夹的肉掉到桌上、嘴边酒杯里的酒倒到衣襟上,都没察觉。

忽有银铃般清脆的笑声响起,唐末嫣循声看去,酒肆二层有紫影跃下,正是冲她飞扑而来。唐末嫣早有所料,两手一抬,把人牢牢接住,嘴里无奈道:“你啊... ...”

扑到唐末嫣身上的,除了罗白露还有谁?罗白露长腿一勾,就把她的腰圈住,像个树熊一样紧紧巴在她身上,咯咯笑个不停:“惊喜迈?开心迈?吓了一跳迈?”

唐末嫣含笑轻轻拍了拍罗白露后背,哄小孩般道:“惊喜,开心,吓了一大跳。好啦,快下来,这么多人看着也不害臊。”

“不嘛,就不下来。”罗白露眨巴着漂亮的猫儿眼,摆出一脸娇憨,“心肝宝贝开心果,哩来叻嘛,人家等哩等嘞好苦哦。”

“乱说什么,怎的学那些纨绔胡乱称呼?”唐末嫣笑叱一声,见罗白露撅着嘴黏着她不动,只好道,“好了别闹,听闻你们在此,我有事便来找的唐申,顺便与你们打个招呼。对了,他人在哪里?”

罗白露一听“唐申”这两个字,脸就拉了下来,重重哼了声:“嘁,我就说哩喇个可能是专门来找我叻嘛。哼,刚走了个大木头,又来个小木头,老没得意思。”

说着把人圈的紧些:“我不管喔,哩既然来了斗要陪我耍,不逗呢人家开心不许走!人家有好多地方想去嗦,可是阿哥没得了唐木头就老打发我,不愿意陪我出去耍,哼哼哼,现在哩又来找他。唐木头真是叫人讨厌... ...哩也讨厌!”

“是是是,我最讨厌了。”亏的唐末嫣有这个耐心听罗白露的胡搅蛮缠,还温言相哄,“乖,唐申什么时候走的,去了哪里?我现在去追,还追不追的上?”

“天还没亮就走了迈,追不上啦!”罗白露说着,还有些小得意,转眼一脸可怜,“所以嗦,就留下来陪人家耍儿嘛!一会儿也好咩。”

“好好,陪你,就一会儿。”唐末嫣拗不过她,便把人抱稳,往二层走,边走边问,“罗公子他们都在吗?”

罗白露笑靥如花,她得偿所愿,也就有心情去好好回答唐末嫣的问题:“阿哥在楼上咧,不过雷大叔他们出去嘞。我同哩说哦,莫泥鳅最坏了,老欺负我,等他回来,哩要替我教训他喔!”

唐末嫣摇头:“你不欺负别人都算好的,别人哪里欺负的了你?”

罗白露听了也不生气,吧唧一口盖在唐末嫣脸上,喜滋滋道:“原来哩喇么了解人家~”

唐末嫣拿罗白露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人总是不按常理出牌,你与她好好说话她会生气,你严肃起来她却又开始嘻嘻哈哈。所以唐末嫣索性不去管她,只顺着她的指引走上二楼。

到了酒肆二层,唐末嫣几乎是一眼就看到了座位靠近窗畔的罗谷雨。走近了瞧,罗谷雨托着下巴往外看,双眸似睁非睁,一脸困倦,直到她走到面前才反应过来,招呼前还先打了老大一个哈欠:“早,哩啷个来了(第三声)?阿申黑么个早奏出去叻,哩来迟叻。”

尽管罗谷雨戴着项圈,唐末嫣还是从项圈和发丝的掩盖下,留意到他颈间有点点不正常的红痕。当然唐末嫣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她忙着把身上的“狗皮膏药”撕下来安到凳子上,同时回答:“嗯,适才白露已经告诉我。这错过了也没有办法,只希望其他人应该可以把消息带给他。”

罗白露凑到唐末嫣身边,往她怀里一窝,插嘴道:“对嘛对嘛,其他人斗可以把消息带给他,哩就留下来陪我咯。”

罗谷雨强打精神,问道:“哩们找他啥子事,今儿早上他急急忙忙出门,也说有要紧嘞事。不是同一件?”

“不是同一件。”唐末嫣肯定道,“至于是什么事... ...其实并非什么大事,但并不好说出来。”

罗白露抱着唐末嫣手臂撒娇:“哎呀,哪管唐木头啥子事唷,他自己能解决啦。所以我们出去耍儿嘛,好嘛好嘛,在嘞里坐着,人家斗要长蘑菇啦!”

然后扭头与罗谷雨道:“阿哥哩有了唐木头就不要佩刘叻么?上回说好同我到处逛逛呢(ni)?”

“要四处去逛,啷个不同雷季泷他们一块儿去哦?”罗谷雨摆摆手,又打了个哈欠,端茶提神,“老子困嘞要死,要回去诺觉。”

罗白露哼了声,眼睛一转,学着她哥那样慢悠悠抿一口茶,故意朗声道:“哦,怪我咯?不知道是谁自个儿有房间不睡,偏偏跑到唐木头嘞房间,同他闹到辣~么晚,不晓得在做什么喔?我在外头听着斗不好意思,改天得问问雷大叔——”

“咳咳!”罗谷雨忽然咳嗽起来,面色微红,十分不自然地瞅了唐末嫣一眼,随后没好气地对罗白露道,“哩竟然在屋外头偷看?我... ...好迈,哩要到哪点儿去耍哦?”

“啥子叫偷看哦,我恰好路过迈。”罗白露得意一笑,对唐末嫣眨眨眼,“嘻嘻,当然是哪点好耍去哪点儿呗。唐木头不是啥子都晓得嘛,阿哥哩昨晚同他一块儿,喃没问他这地头有啥好耍儿的呢?”

罗谷雨哗地站起来,兴许是起的太急,他伸手扶了一下后腰,神色有些狼狈道:“再提昨晚我就生气老,不是说要出去迈,走嗦。”

罗白露见好就收,只是忍不住一路窃笑,令唐末嫣颇为不解。

三人离开酒肆到了街上,便顺着街道往外走。别看罗白露总是囔着去玩,其实她不过是想找人陪她四处走走,也没有非得到哪里去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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