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食品药品监督局局和司法局两个单位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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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局分层宣贯“两高”司法解释
发布部门: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 近日,嵊泗县局分层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监管相对人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做好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 一是结合行政执法,加强执法人员自身学习。组织专题学习,认真传达和学习了“两高”司法解释和国家局、省局关于做好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有关要求,并结合药品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分析和讨论。同时,要求执法人员注重对《解释》的自学,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执法部门沟通协作,对需负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 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加强监管相对人的集中宣传。举行了本岛零售药店负责人、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发放《解释》全文,对《解释》的背景、适用性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结合日常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相对人对药品涉嫌犯罪移送工作严肃性的认识,增强了守法经营的意识。 && 三是重心下移,做好外岛乡镇监管相对人的宣贯。为实现《解释》宣贯面的100%覆盖,局执法人员及时下移工作重心,印发了《解释》全文,通过邮寄和上门宣贯等各种形式,对外岛乡镇和偏远海岛的涉药单位和监管相对人开展广泛的宣贯,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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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发〔2014〕4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新城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个新城建设”的总体要求,整合辖区法律队伍资源,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各直属单位、以及辖区大中型企业及社区分期分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治理社会、化解矛盾,倡导辖区企业合法经营,在全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新城建设深入开展。到2015年底,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和管理,成立新城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 长:&&&&李 &毅 &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张 &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 & & &&&&&& & &&& & &郝东文 & 副区长 & &
& &&&成 员: &&王亚林  区政府办主任 & & & &
&&&&&&&&&&&&&&&&&&&&& 张安国 && &区发改委主任
&&&&&&&&&&&&&&&&&&&&&&白国庆 & 区经贸局局长
&&&&&&&&&&&&&&&&&&&&&&詹晓东 & 区监察局局长
&&&&&&&&&&&&&&&&&&&&&&李卫东 & 区教育局局长
&&&&&&&&&&&&&&&&&&&&&&延立堂 & 区科技局局长
&&&&&&&&&&&&&&&&&&&&&&张 & 敏 & 区民宗局局长
&&&&&&&&&&&&&&&&&&&&&&何永宁 & 区民政局局长
&&&&&&&&&&&&&&&&&&&&&&苏选武 & 区司法局局长
&&&&&&&&&&&&&&&&&&&&&&谭琳娜 & 区财政局局长
&&&&&&&&&&&&&&&&&&&&&&薛小奇 & 区人社局局长
&&&&&&&&&&&&&&&&&&&&&&刘 & 毅 & 区建住局副局长
&&&&&&&&&&&&&&&&&&&&&&王 & 毅 & 区执法局局长
&&&&&&&&&&&&&&&&&&&&&&张建平 & 区市容园林局长
&&&&&&&&&&&&&&&&&&&&&&吴艳玲 & 区招商局局长
&&&&&&&&&&&&&&&&&&&&&&张阿萍 & 区文体局局长
&&&&&&&&&&&&&&&&&&&&&&雷 & 钢 & 区卫生局局长
&&&&&&&&&&&&&&&&&&&&&&安 & 冰 & 区计生局局长
&&&&&&&&&&&&&&&&& & &党育斌 & 区审计局局长
&&&&&&&&&&&&&&&&& & &刘志宇 & 区统计局局长
&&&&&&&&&&&&&&&&& & &薛小丽 & 区安监局局长
&&&&&&&&&&&&&&&&& & &夏 & &茜 & 区文物旅游局局长
&&&&&&&&&&&&&&&&& & &肖光全 & 区食品药监局局长
&&&&&&&&&&&&&&&&& & &郭满鸿 & 区政府研究室主任
&&&&&&&&&&&&&&&&&&&&傅 && &强 & 区信访局局长
&&&&&&&&&&&&&&&&&&&&刘 && &伟 & 区人防办主任
&&&&&&&&&&&&&&&&&&&&&任继荣 & 区编办主任
&&&&&&&&&&&&&&&&& & &&吴& &涛 & 区物价局副局长
&&&&&&&&&&&&&&&&&&&&&刘建利 & 区市场中心主任
&&&&&&&&&&&&&&&&&&&&王 && &东 & 区城(棚)改办副主任
&&&&&&&&&&&&&&&&&&&&穆 & &&伟 & 区四城联创办主任
&&&&&&&&&&&&&&&&&&&&张瑞英 & &区政务中心主任
&&&&&&&&&&&&&&&&&&&&王助国 & 新城区科技产业园管理办主任
&&&&&&&&&&&&&&&&&&&&胡燕萍 & 区金融办主任
&&&&&&&&&&&&&&&&&&&&刘建安 & 区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
&&&&&&&&&&&&&&&&&&&&郝 & &军 & 区城中村管理办主任
&&&&&&&&&&&&&&&&&&&&赵进平 & 区档案局局长
&&&&&&&&&&&&&&&&&&&&何 & &伟 & 区残联理事长
&&&&&&&&&&&&&&&&&&&&王 & &伟 & 公安新城分局副局长
&&&&&&&&&&&&&&&&&&&&郑海洲 & 公安站前分局局长
&&&&&&&&&&&&&&&&&&&&同友军 & 区地税局局长
&&&&&&&&&&&&&&&&&&&&郑 & &峰 & 区国税局局长
&&&&&&&&&&&&&&&&&&&&刘海军 & 工商新城分局局长
&&&&&&&&&&&&&&&&&&&&石少亭 & 质监新城分局局长
&&&&&&&&&&&&&&&&&&&&王宏鑫 & 规划新城分局局长
&&&&&&&&&&&&&&&&&&&&折彦平 & 环保新城分局局长
&&&&&&&&&&&&&&&&&&&&王栓柱 & 国土新城分局局长
&&&&&&&&&&&&&&&&&&&&李丽萍 & 粮食新城分局局长
&&&&&&&&&&&&&&&&&&&&张心魁 & 西安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副主任
& & & &&&&&&&&&&&&&&朱 & &安 & 交警新城大队队长
&&&&&&&&&&&&&&&&&&&&姜 & 勇  西一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 志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 辉  解放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莉蓉  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 峰  自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 鹏  太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缪东斌  胡家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 迅  长乐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 & 魏 & 华  韩森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王亚林同志兼任,郭晓军、闫保卫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法律顾问聘任方式
&&&&1.备案认可。已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且法律顾问能够承担法律顾问工作任务的,制度完备、运行良好的,应提交双方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及聘任书副本,向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备案,未聘用法律顾问的单位,要抓紧工作,务必于6月30日前将其聘任的法律顾问聘任书及合同副本提交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及区司法局公律科备案。
&&&&2.自主选择。聘请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采取公开招聘、定向邀请等方式自主聘请具备一定专长的法律工作者。
&&&&3.协商推荐。聘请单位预先设定法律顾问选聘条件,由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和区司法局根据聘请单位的需求,推荐合适的法律专业人员或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4.指派律师。对于没有法律顾问且不主动选聘法律顾问的,由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和区司法局在律师库中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聘请法律顾问,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单位与被聘请人员所执业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书面聘任合同,就法律顾问聘用期限、工作报酬、服务内容、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明确,并以本单位名义印发聘任通知、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开,聘期一般为三年。聘任合同及聘任书报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和区司法局备案。各社区法律顾问原则上聘请“三官一律进社区”的律师为顾问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实行诉讼代理收费,其他法律事务免费的方式计费。认为进社区律师不适合的社区,及时报街道办司法所,由司法所报区司法局,司法局进行调整。区政务大厅、信访大厅和各街道政务中心应设立法律服务窗口。
&&&&(二)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议案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起草或者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合同、协议类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参与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承办聘任单位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等。
&&&&(三)法律顾问权利和义务
&&&&1.权利。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有权独立发表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有权向聘任单位调阅与履行职责相关的资料、文件;为履行职责需要,可以向聘任单位提出调研、考察的要求;有权获得适合的办公条件,有权获得规定的服务报酬。
&&&&2.义务。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履职尽责、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避免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得利用参与顾问工作的便利及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利益;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反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规定;未经聘任单位授权,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四)聘用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顾问单位有权利在聘用期间,要求法律顾问按照合同要求,履行顾问职责,得到相应的法律服务。
&&&&2.义务:顾问单位应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原则上咨询免费,但为办理顾问单位法律事务发生的差旅费、材料文印、调查取证等费用及诉讼、仲裁和复杂的合同审议由双方协议,负担合理费用。
&&&&四、方法步骤
&&&&全区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分两个阶段实施。2014年6月底前,完成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和各社区及区直属单位聘任工作。2015年底以前,实现区级其他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一) 6月上旬召开全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推进会。
&&&&(二) 6月中旬召开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及部分区级单位法律顾问聘任大会。
&&&&(三)7月上旬前,完成法律顾问聘任及备案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新城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区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区的重要工作举措。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法律顾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区上的时限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积极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精心组织。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和区司法局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名录库,做好“搭桥牵线”工作;建立工作档案和管理台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规范管理。加强对法律顾问履约情况的监督,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法律顾问能上能下,形成合理更新交替机制,提高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三)强化考核。区政府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新城建设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要遴选、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过硬的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聘请单位的法律顾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导。要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激励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区司法局要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纳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内容,抓好典型,表彰先进,奖优汰劣。各聘用单位要及时聘用法律顾问,并就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向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和区司法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习领会两高司法解释 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渭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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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习领会两高司法解释 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公布施行,成为迄今为止首个相对全面系统、专门针对食品犯罪的解释,对食品安全犯罪作出了最严厉的惩治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学习领会两高《司法解释》,5月13日,咸阳局召开专题学习会,对司法解释逐条进行学习领会。通过学习,全体安全监管人员全面了解了这一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法律效力,认识到《两高司法解释》为严惩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将有效地促进食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食品监管工作的又一个强大的法律武器。
会议要求,大家在学习领会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掌握好、运用好《两高司法解释》。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此次两高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从严把握相关条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和监管队伍“两个安全”。(咸阳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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