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做吸脂,现在又在河北乐亭县县,医院具体怎么个情况也不清楚,比如价钱呐,或者挂号难等,我希望到那里就...

我想做“丁克”,怎么定婚前协议?不要小孩,是我提出的,男友已经同意了。但又担心没有法律效力。怎么拟定最好?  我自己想了想,大致这样:男女双方协商,成立丁克家庭,婚后不生育子女。不论男方采用何种手段,致使女方在非自愿情况下怀孕,均属男方违约。男方如果婚后向女方提出生育子女的要求,并向女方施加精神压力或精神暴力,也属男方违约。  违约责任:1。男方违约之后,女方有权提出离婚,男方必须在女方提出离婚申请后一周内无条件同意,并履行法律程序。  2。男方违约而导致离婚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3。如果女方怀孕并被迫流产,男方要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给予身体伤害和精神赔偿××元。如果女方流产导致终身不孕或其他严重身体损害,男方要另外承担身体伤害和精神赔偿##元。  4。如果女方怀孕并决定将孩子生下,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应在离婚后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等××元。如果在子女抚养过程中有其他特殊消费需要,女方有权随时向男方提出要求,男方必须支付相关费用。    还有什么呢?兄弟姐妹帮忙想想。    其实想这么多“恶果”,当然还是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但男人的承诺实在不可靠,特别是热恋期的。你要他说什么他都答应。可难保以后会不会反悔。那时你的青春、健康什么都没了,真是很惨。    表姐、姐姐等身边人婚后感情变淡,甚至离婚的很多,我很怕,所以一定要未雨绸缪。特别是看天涯上很多姐妹,婚前男友都好好的,婚后往往会因婆媳矛盾等等离婚,看来男人就是靠不住。我不想要小孩,也是怕万一婚姻不长久,孩子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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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大家出出主意啊!特别是学法律的。    唉,我就是对婚姻没信心。特别是男友还比较不成熟,以后变数更多。还是独生子,没准会和他父母同住,问题更多。  家庭内部复杂关系是婚姻的大敌。
  建议花点钱找律师咨询,妥善可靠。回答完毕。
  男网友不要骂我。我咨询律师时,那个男律师语气中似乎也在劝我,这样不信任对方不对,而且婚姻主要还是考感情维系,不是靠法律条款。可是,没有协议,真是对男人和婚姻没信心……
  没有小孩的家庭是残疾家庭,不如不要结婚,双方都轻松。
  直接上环,你老公再厉害,也搞不出小孩了吧?
  这还结个p婚 直接找个性伙伴拉倒吧
  心智不成熟,结婚早了点。  如果就这样结婚的话,不要孩子是对下一代最好的负责。
  还做啥DINK啊,既然你都想到法律来维系你的婚姻了。还不如不要去结婚,找个男友过就行了。发觉你在把问题复杂化!
  只找男友,是婚前同居。楼主是一个很刻板严谨的人。所以才打算签合同。
  丁个什么克~~理解不了这个~~
  给婚姻加上合同的烙印,实在是太可怕了!
  想不清楚 你都这样了 是男人就不该跟你结婚
我就奇怪了 从这协议看 你是在谋人家的财嘛
太清楚不过了 你要真不想要孩子 就去医院结扎 以后无论怎么样都不会生孩子的 想生了还可以去拆线 你敢去吗?
  很简单,自己结扎了就行了!
  丁克还需要定什么协议啊?你自己不生谁还能逼你生出来啊,我也准备丁克,我觉得这完全不需要什么协议。
  太可怕的事情了,这都能想的出,要不要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有一天你的老公想要孩子,你拿协议出来让他看,你觉得会怎样???
  &丁克&?现在都不流行了,楼主还弄这个以为时髦..  想做丁克么?你的婚姻维系不到5年~.  这就是我的诅咒
  5年只是个时间期限  严格来讲:应该在你男友28~30岁的时候你们的婚姻就会结束.  在你男朋友32岁前必然离婚~如果你坚持你的丁克的话.
  娃哈哈 好强大   还要定法律协议啊 好哦     和你结婚才奇怪了 有病才和你结婚
  作者:senz 回复日期: 23:42:07 
    这还结个p婚 直接找个性伙伴拉倒吧  =================================================  冰箱多储存点胡萝卜不是更方便
  晕,不要小孩你结婚干什么?你所说的对方家庭独生子父母的问题,这些是婚姻的问题,不是小孩的问题,你不要小孩,还不是要面临这些问题!你订了协议有什么用,你这个协议本来就是将来家庭生活的矛盾源头。莫非到时候你公公婆婆有意见你还拿出个协议来说事儿?那这个闹大了可不得了的哦。  你不想有这些东西,很简单,不要结婚呗,同居就行了。  如果你不喜欢小孩,或者单纯的就是不想生小孩,那才叫丁克家庭,为了逃避婚姻中的家庭问题而不要小孩,这叫什么丁克家庭,你逃避得了吗?
  疯了  你男朋友答应了,那边的父母有没答应?  我也不认为你们的婚姻能持久
  楼主你需要考虑的最大一点就是:婚姻当中的许多约定并不能以合同法的精神或条款来衡量,也就是说婚姻当中类似于楼主的这些内容,在合同法中是注明有特别条款的,不能等同一般的合同关系看待。  所以楼主的4条内容好像都不一定最后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脚,比如第2条关于财产分割,双方协议自愿的情况下,男方同意,你当然可以获得全部财产。但是如果那时男方不同意了呢,婚姻法是以婚姻中双方有无过错来选择支持某一方的要求的,你男友如果使你怀孕,只能说他违反了事先与你的约定,但是不能站在婚姻法里说他是过错一方。男方也是依法享有生育权的。法庭不会认定他有过错,当然也就不会支持你获得全部财产的要求了。  同样,比如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其他几条都有类似的问题。你最好查一下婚前个人协议在婚姻法下的效力,还有冲突。法庭是讲求公平公正的,在你这份近似于苛刻的协议里,恐怕不会全部支持。  说老实话,你想丁克只是因为你对婚姻不是很信任而已,担心出了问题使自己和子女受苦。但是,一个能接受你这份协议的男人,而且还能不介怀地对你好,我看不出你有什么理由不给他生个孩子的。那时候,就是你对不起他了。
  居然骂声阵阵,肯定是男网友,早猜到了
  当然,法律上可能没有效力,或者约束力有限,我懂点法,也咨询过律师。  
  如果说我图财,真是太可笑了,我男友比我收入少多了,加上他们家的也比不上我。我要是图财,就不会考虑嫁给他。他的房子还在他父母名下,他还得还贷,实际上如果婚后他攒不下钱,也许他的财产会是负资产。我定些条款,其实只是寻求一个对我的心理保证,或者对他的心理压力。我就是不想要小孩,这有什么特别奇怪的?
这个时代,不想要小孩的女人千千万万,日本、韩国、欧美都是如此,所以人家生育率才下降。中国人口这么多,如果每对夫妇全都要生孩子,而且还有好多生两个、三个的,中国的就业压力、人口压力该多大啊。不生小孩的人是对国家做贡献,也是减轻地球的环境压力。
  也许又有人攻击我是说大话,不过我的确这么想的。    当然,最主要原因还是,我觉得这个时代,生个孩子不一定对于孩子是好事。地球上灾难不断,孩子从小到大学业又重,玩都不能好好玩,就业压力又大,求偶时一不小心也可能成为剩男剩女让爹妈操心,成家后,父母老了,小两口要照顾4到8个老人,压力很重……    
  直接做手术似乎是更简单的选择
这种婚前协议显失公平,未必有效把?  如果女方流产导致终身不孕或其他严重身体损害,男方要另外承担身体伤害和精神赔偿##元。  
要做丁客,怎么又在意终身不孕的后果?这样不正好做丁客?  男方违约而导致离婚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这个难度很大,就算法律上承认协议,男的以感情不合为理由呢?
  LZ,我劝你还是不要结婚,  因为,你这婚肯定不能长久,到时候离来离去得麻烦  就这样过下去,也符合你得要求
有的人骂人真是不遗余力,什么叫“丁克都不流行了,楼主还弄这个以为时髦”。以为所有人都像这位仁兄一样盲目追时髦呢,估计他以为上网骂人也是时髦,所以没啥思想也上来骂两句  
  作者:qq 回复日期: 21:55:50   
    直接做手术似乎是更简单的选择  ---------  
这倒是。不管是男的结扎,还是女的上环都可以避免。
  作者:qq 回复日期: 21:55:50 
    直接做手术似乎是更简单的选择  ----------------------------------------------------------  这好像倒是个好办法,你上环吧
  终身不孕等等对人的身体是伤害,当然在乎啦。    有个人说得好,不愿意生孩子和不能生孩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不能生孩子,也许有些人更有了歧视甚至怜悯你的理由;  而不愿意生孩子,体现的是你的自由意志。    不能生孩子,也许精神上会觉得自己是个残疾;  而不愿意生孩子,只是因为你的想法与常人不太一样。
  不一定非要签协议啊 说不定将来你又想生了呢 宝宝多可爱啊~  不过真的想清楚了的话 支持LZ和老公婚前就都谈清楚了
  我自己想了想,大致这样:男女双方协商,成立丁克家庭,婚后不生育子女。不论男方采用何种手段,致使女方在非自愿情况下怀孕,均属男方违约。男方如果婚后向女方提出生育子女的要求,并向女方施加精神压力或精神暴力,也属男方违约。    违约责任:1。男方违约之后,女方有权提出离婚,男方必须在女方提出离婚申请后一周内无条件同意,并履行法律程序。    2。男方违约而导致离婚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21:28:56   
    如果说我图财,真是太可笑了,我男友比我收入少多了,加上他们家的也比不上我。我要是图财,就不会考虑嫁给他。他的房子还在他父母名下,他还得还贷,实际上如果婚后他攒不下钱,也许他的财产会是负资产。我定些条款,其实只是寻求一个对我的心理保证,或者对他的心理压力。我就是不想要小孩,这有什么特别奇怪的?  =============================================================    虽然对法律不是很了解,但像这样的协议,估计签了也未必有效果。    生育是一个合理的要求,恐怕很难用作离婚的理由,就像性要求一样。性爱需要双方自愿,但如果你在婚前协议中禁止对方提出性要求,一旦违反就有权离婚获得全部财产,恐怕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你不在乎钱的话,最好的方法是做一个手术,对方受不了自然会和你离婚,不需要协议(或者只需要财产协议来保护你的利益)。
  作者:dai2000 回复日期: 22:02:15   
    作者:qq 回复日期: 21:55:50           直接做手术似乎是更简单的选择    ---------     这倒是。不管是男的结扎,还是女的上环都可以避免。  ============================================================    汗。。。男的恐怕很难同意结扎
为什么说签书面协议或者婚前口头约定不要小孩,以后一定会离婚呢? 说实话,有了小孩再离婚的也不少。所以生不生小孩和离婚没有必然联系。    
我身边也有一些没要小孩的朋友,人家婚姻很稳定,感情也很好啊。    
很多男人大概义愤填膺地想维护男人的“生育权”吧。既然我男朋友都愿意放弃生育权而和我在一起,旁人有什么好义愤的呢?    
你们的诅咒其实暴露了你们骨子里根深蒂固的思想——男人都是想要小孩的,如果婚前承诺什么不要小孩都是哄女人的,女人不屈从,就把女人玩完甩了……  
恐怖!    
但我相信这世界上还是有一诺千金的好人。
你在这里说有啥用?只要你准lg同意,就算其他人都反对也无效。  
没注意,你lg既然同意了,那不就得了?
  我男友同意只是口头的,就怕以后反悔啊,其他人的意见没什么,我只是想咨询婚前协议怎么定才好
  先留个mark。。。
  去结扎吧,一了百了,今后不管跟哪个男人你都不会生了,也就不用有上述的担心了,不过,接了扎能不能再嫁出去就很难说了
  赞一个楼主的勇气,不过这婚也结得太那个了吧,不如不结.
  这么麻烦,你们还结什么婚呀,同居算了
  你的男朋友现在同意签定,不代表他现在心甘情愿,不代表他以后不会翻悔.    当然你有协议,协议中的内容是否有效先不予以去说,当他以后翻悔的时候.    要么你也已经转变思想,要么他向你要求,还有他长辈的压力,这个是巨大的,估计他现在都不敢和他父母说,一但说这个的话,我想他父母会以死抗争来破坏你们的婚姻.    当你坚定坚持你的决定,他由于自己的不甘心,还有家庭的压力.你们婚姻的前景还会妙吗?    喜欢孩子的女人,和男人还是多数.我想你男朋友必然是想要自己的小孩子的..你们两个结婚前的意愿就不一致,靠份协议去强迫.    所以完全不看好.~
  为了能证明你的决定不会影响你的婚姻,  不如把你的决定和协议的内容告之他的父母,和你的家人.他们能接受也能同意.那么你就实施吧~  并且也告之你自己的父母,看看他们的观点和看法.    只能说你男朋友现在太在乎你,才勉强同意签定你的协议.  你的协议对你们的婚姻绝对是个定时炸弹.    
  作者:Fang___123 回复日期: 23:14:09 
    去结扎吧,一了百了,今后不管跟哪个男人你都不会生了,也就不用有上述的担心了,不过,接了扎能不能再嫁出去就很难说了  ==============  不如安环,以后想要孩子的话还可以取。  结扎有可能不能恢复的。
  楼主完全就是要钱嘛,签了合同,然后再想办法使自己怀孕,然后就算老公违约,趁此霸占老公财产,黑~~  
  满篇是钱,你还不如直接去卖,收的还是现钱,多好。
  怎么这么小人,我说过,我比我男友有钱多了,他的财产将来恐怕都投到他父母的房子里还贷,你们说这个骗财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真不知道都是怎么想的。就不允许别人有独立的想法吗?  现在这个世界,只要不违法,不违反道德,有什么事不可接受?  心胸狭隘啊!
  关于网友的善意回复,我想说一句。我们考虑到他和我的父母恐怕都不会同意这件事,即使我们私下协议好,我们也不会告诉双方父母。
  从法律上讲,“生育权” 不是有的人理解的就是“生孩子的权利”,它同样包含“不生孩子的权利”。所以我的要求没有违法。  如果双方自愿,我也没有剥夺我男朋友的“生育权”。当然,如果他将来反悔,可能就存在纠纷,法律也很难判定了。
  如果我不谈钱,还有什么可以惩罚男人的背叛承诺。如果你有更好的点子,不妨说出来。  男人,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食言付出代价吗?    
  也不好说你了
你们还是不要结婚的好
因为你太自私了
  qq群: 情感交流,只限女性,欢迎加入,  我们的宗旨:给你一个无忧自由的空间,体现人性本色
  我就不明白了,即使他反悔了,你不愿意生他能怎么样啊,虽然男人也有生育权,但是女人才是生的人。谁拿锄谁定苗。
  你老公是软蛋,居然能接受这样的条件!
  to lz  你的意向好像跟现行的婚姻法有相抵触的地方,估计就算签了在离婚的时候也不一定会按着判。    其二,问一个问题:  你是不打算自己怀孕呢?还是不想拥有你跟bf/lg的baby?  这两件事情是不同的,解决办法也是不一样的。
  随便怎么写也没有法律效力!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14:46:58 
    关于网友的善意回复,我想说一句。我们考虑到他和我的父母恐怕都不会同意这件事,即使我们私下协议好,我们也不会告诉双方父母。    ================  你连婚姻是什么都不知道,婚姻必然是包含对方的整个家庭的.  你就坚持你的去吧,我也懒得回了.
  鉴定结果:你老公迟早出轨找别的女人为自己留下后代
  LZ你还没结婚已经先把离婚的原因找好了
  违约责任:  
1。男方违约之后,女方有权提出离婚,男方必须在女方提出离婚申请后一周内无条件同意,并履行法律程序。    2。男方违约而导致离婚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3。如果女方怀孕并被迫流产,男方要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给予身体伤害和精神赔偿1000万元。如果女方流产导致终身不孕或其他严重身体损害,男方要另外承担身体伤害和精神赔偿1亿元。    4。如果女方怀孕并决定将孩子生下,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应在离婚后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等××元。如果在子女抚养过程中有其他特殊消费需要,女方有权随时向男方提出要求,男方必须支付相关费用。  
5.我日,这个还叫协议吗?充满了毫无道理的必须。  
6.你男朋友要是肯答应你我他妈的去跳楼。  充篇的这个费,那个费,日,都是冲着钱去的,贱女人。  
7.你男朋友傻逼,你是个大浪屄。  
      
  真是什么人都有哦!!
  作者:小猫爱老公 回复日期: 15:23:24 
    我就不明白了,即使他反悔了,你不愿意生他能怎么样啊,虽然男人也有生育权,但是女人才是生的人。谁拿锄谁定苗。  +++++++++++++++    反悔了LZ怎么办?就要离婚么?    LZ的意思是怕将来感情淡了受伤害,用她的话说就是“我不想要小孩,也是怕万一婚姻不长久,孩子受苦。“    现在制订这种协议本身就是自己挖坑自己跳
  不要领结婚证就是最好的协议,其他的没用,因为违背法律国家不承认其效力的。    
  其实两个人有个默契就够了  比如前边2,3年不要孩子  这个应该还是可以接受和做到的  而假如结婚3年了LZ还是没有安全感和信任感  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最后奉劝LZ一句  别想着订什么协议了  还是想想怎么好好过日子吧  
  无耻。 不要小孩。 不要小孩最好去死。
  我是丁,所以理解楼主的担忧.  我只能说丁的道路不容易,父母亲戚朋友会烦人,中国人就是喜欢&关心&(干涉)别人的生活呢!
  呵呵,这方面的协议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是你不能生育哇?其实女人属于弱势群体,我个人认为,如果真不能生育,你这样做是对的,起码得到些保障,现在社会谁说得清
  这年头真是越来越有意思,想法果然都是人想出来的......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双方父母你们应该告知下,而不是一直瞒着。    你明白他们当父母的心情么?你要是不明白,只能说你还没长大。    还有你那份协议,我是女的都不太看得下去。。。
  我个人认为``把那男人拉去节扎了最简单~~~
  你父母要都像你这么想。能有你存在?人都绝种了    鉴定完毕
      楼主煞笔。
  我又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像我一样不要小孩,建立丁克家庭的人毕竟是少数,所以我们不会导致人类绝种,不用扣大帽子。这种反驳的逻辑不成立。    
  呵呵,LZ到头还是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种女人还要什么,如果是我,感情再好也不要,搞得生个孩子要她的命一样的,还“男方违约而导致离婚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抢钱啊
  不过这些回帖让我明白,这个社会上,尊重别人做丁克的自由的人的确不多,未来面临的压力也如我所料。  希望做了丁克或想做丁克的人继续努力,不要屈从于压力。  另外,我也尊重并支持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选择单身的人们!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世界已经越来越多元,尊重他人、兼容并包是每个人应有的胸怀。    我既不是婚前同居、滥交,又不是婚后出轨,居然还招来这么多骂,真奇怪。随便啦。
  我是女的,我想说楼主就是一个傻bi!
  楼主  如果不爱他千万别结婚  我言尽于此
  我的协议如果不涉及离婚,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归属,从法律上讲,协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法律只管离婚和财产分割、子女归属这三件事。  难道让我定个协议,“如果违约,自抽自己80大板,并罚站24小时”?真搞笑。
  涟蔹阿孜,谢谢你!  你真聪明,我觉得你算是看透了人心。  的确,我有这么多担心,可能还是因为不够爱他。  所以,还在犹豫,是不是马上结婚,还是再等等看。    其他骂人的人,或不能以理服人的人,我就不去评论了。
  有个自己的宝宝是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不明白有些女人为什么会有不要小孩的想法,上了天涯,才发现,咱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
  首先,我是男的。  我也想丁克,但我不会要老婆签这样的协议,我和女朋友确定关系前就和她说清楚:我不想要小孩,如果你觉得可以接受,我们就发展下去,不行,那么就此打住。  这份协议先不说真到了法庭上有没有效力,协议本身对感情就是一个极大的伤害!顶着这样的协议结婚——不可想象!楼上的说得好,如果楼主真的那么坚决要做丁克,去结扎吧。
  丁 阿 丁 阿 丁 阿 丁  克了吧
  去你吗的!!!社会的变态人渣!!居然还有这种人活着!真无语了!!仁义道德荡然无存!!!!什么丁克、同性恋的狗屁玩意,全都就地枪决!!!!!!!!自己恶心还不算,还跑出来挑衅大众的道德底线!!!日你吗!你妈可白生了你个杂种啊!!!
  LZ和我以前女朋友一样
我基本上认识是NC的结果。不要孩子是婚姻吗?
  脑子有病!  男方如果婚后向女方提出生育子女的要求,并向女方施加精神压力或精神暴力,也属男方违约。你怎么举证呢  
  既然不要bb 那就*PP吧
  其实你的合约中有个问题:你一直强调如果男方违约 将会受到什么样什么样的惩罚,但是如果你违约呢?某一天你又想了,而你LG不想,而又出现意外怀孕什么的,这样如何呢?按道理 你是不是也应该负一些违约责任呢?  我感觉把这些加上去可能会更合理些。  至于苛刻不苛刻,只要双方同意了,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作者:像个配角 回复日期: 17:45:49 
    有个自己的宝宝是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不明白有些女人为什么会有不要小孩的想法,上了天涯,才发现,咱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  ~~~~~~~~~~~~~~~~~~~~~~~~~~~~~~~~~    正是因为这样,世界才精彩啊 不然所有人都一样 多无趣啊
  这种协议没有任何效力:民事协议不能违法——生育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强制的放弃都是违法。你们只能自己协商、君子协定,搞书面的民事协议是没有用处的!你这个协议明显对男方不公平,既然你这么不信任对方,还结什么婚啊?这不是自寻烦恼!我看不出哪个傻蛋肯签这种协议,不知道您自己是什么条件,否则还是理智一些。
  我不相信订了这个协议后男方会真爱你,等到你青春用尽时,除非你还有别的办法来维持关系
  不爱的人,结婚,那还有什么意思哦。  算了,还是光棍好了。
  楼主需要的不是婚姻,是有名分的性伙伴    楼主的结局参加李清照,陆小曼和张爱玲
  作者:gutihk 回复日期: 18:44:10 
    这种协议没有任何效力:民事协议不能违法——生育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强制的放弃都是违法。你们只能自己协商、君子协定,搞书面的民事协议是没有用处的!你这个协议明显对男方不公平,既然你这么不信任对方,还结什么婚啊?这不是自寻烦恼!我看不出哪个傻蛋肯签这种协议,不知道您自己是什么条件,否则还是理智一些。    ========================    正解~
  别动不动拿离婚说事儿 好象男的欠你似的    你们这样结婚还有什么意义??  这类的婚姻需要对生活理解方式和表达方式完全一样的人才行    不是用协议的约束的
楼主脑子有问题      
  楼主去接扎吧   这样你要嫁的男人才死心
  还是个女人么?
  奇怪,生育权不是指有选择生育的权利和选择不生育的权利两个方面吗?不应该是指其中一个方面吧。  否则,那些DINK家庭不都违法了?侵害了对方和自己本身的生育权?
  4。如果女方怀孕并决定将孩子生下,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应在离婚后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等××元。如果在子女抚养过程中有其他特殊消费需要,女方有权随时向男方提出要求,男方必须支付相关费用。  ----------  这一条很奇怪,如果你改主意愿意生下小孩,为什么还执意要离婚独自抚养呢,这样对小孩子不公平。关于这一条还应该加一点,“在亲子鉴定为男方的骨肉的前提下”,否则LZ和别人生的孩子却让你LG出抚养费,那是不是太缺德了。  LZ想丁克,其实是对婚姻没信心,不妨设定5年时间,如果磨合得好再谈生不生小孩的事,磨合得不好就散伙。
  真成了的话,楼主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帮我也介绍个准男丁吧~~
  呵呵,想到一段话,“全世界走俗路的人都看不得他人逍遥法外,非要用吃人的礼教去压逼他人同流合污不可。”  不是说丁克好或者不好,只是各人抉择而已,何必这样去讽刺漫骂和自己观点不同的人呢?  不过LZ我觉得这个事情还是要双方同意才好,多多沟通吧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不论男方采用何种手段,致使女方在非自愿情况下怀孕,均属男方违约。  --------------------------------  我觉得这句有点不公平吧,如果套套有质量问题难道也要怪男方吗?
  只同居不领证即可。
  LZ你做绝育手术不就行了吗?  干嘛搞得那么复杂?                                                          LZ你做绝育手术不就行了吗?  干嘛搞得那么复杂?  
    楼主
,其实你并不是很爱你的男朋友。    理由一,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百分九十九的想要为他生一个小孩。“爱情的结晶”么  理由二,你在强调自己如何如何的不是为钱的时候,……“我说过,我比我男友有钱多了,他的财产将来恐怕都投到他父母的房子里还贷”…——承认吧,你是看不起他和他们家的条件的!        你并不爱他,干吗着急和她结婚呢?         还有,上面很多朋友提到了结扎或者上环的办法,我注意到楼主采取的选择性失明,没有回应这些办法。
  丁克 DINK double income no kid    楼主这种女人不要也罢!
  不能揣测楼主结婚的用意,又不图财又不图色,那好端端结婚做啥?  我们当然不能说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生小孩,但你了解你的这个决定对别人的影响么?你的父母,男方,男方的父母,被迫都丁克了.  你说的支持计划生育怕小孩受苦等理由都只能是开玩笑说,正八经的不值一驳.  你既然怕对方反悔,说明你都不信任这个男的,我真替这个将要断子绝孙的男人不值,默哀.  一早你就该找个也有坚定信念做丁克的男人.
  楼主这样而己,有什么好砸的.
  我只想回答两个问题,第一,这位网友说:  你在强调自己如何如何的不是为钱的时候,……“我说过,我比我男友有钱多了,他的财产将来恐怕都投到他父母的房子里还贷”…——承认吧,你是看不起他和他们家的条件的!    对此,我想解释的是,我说这些只是想告诉大家,我没有利用协议打男友钱财主意的目的。我没有看不起我男友的意思,一个女人通常不会选择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做自己的老公。 但是我看不起那些动不动用金钱目的揣度女人的人。因为在他们心里,现代物质社会,女人结婚就是图人家的经济条件。持这种想法的人不少,但我认为以偏概全。    另外,我男友和他的家人并不是很穷的那种,我的意思是,他的最重要财产即房产其实写的是他父母的名字,而他需要每月付月供。以他的收入,至少5到10年才会不负债。而如果5到10年之内,万一我们因为孩子问题的矛盾离婚,我其实拿不到他什么钱(因为房产从法律上说是他父母的)。所以,我和他结婚不是为了钱,签协议也是为了分手费。      
  作者:FM勿忘我 回复日期: 18:59:39 
    楼主需要的不是婚姻,是有名分的性伙伴  --------------  nice shot
  ,“全世界走俗路的人都看不得他人逍遥法外,非要用吃人的礼教去压逼他人同流合污不可。”    不是说丁克好或者不好,只是各人抉择而已,何必这样去讽刺漫骂和自己观点不同的人呢?  
顶ivanon的话   不想要小孩的女人千千万万,日本、韩国、欧美都是如此, 她们都不需要遭到谩骂, 中国女人胆敢向欧美学习, 立即遭到骂声一片.   国人脑子僵化了? 不容许一点儿变通?     反正国家人口太多, 既然有人自愿不生孩子, 名额就让给别人去生呗.
  我只想回应两点:  1,有网友说  你在强调自己如何如何的不是为钱的时候,……“我说过,我比我男友有钱多了,他的财产将来恐怕都投到他父母的房子里还贷”…——承认吧,你是看不起他和他们家的条件的!    回复:我没有瞧不起我男友的意思,但我瞧不起那些以为女人结婚就为钱的人。这种思维定式很侮辱人。    另外,我男友及其家人虽不富,但也不是穷人,最大的财产是一套价值不菲的房产。但这房子在他父母名下,是我男友每月还贷。以他的收入,5-10年才能还清。如果万一我们真的离婚,他的钱都在房子里,而房子并不是我们的财产(法律上是他父母的。)所以,我想签协议并不是为了图财。只是想让人对自己的承诺负责而已。  
  2,不要用“违法”这类大帽子压人。最多这种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或法律不予支持。我也咨询过律师。  
  傻逼女人,你可以去死好了。结个毛婚啊,害人
  “断子绝孙”?好可怕哦。    请问你知道你祖父的祖父以上的亲人叫什么名字吗?除非你们家族还保持着族谱?    维系、传承一个家族的姓氏在古代中国的确是很重要的,因为那时候有强烈的宗族观念,并且害怕自己死后没有子孙祭祀。    国之大事,维祀与戎。可见,祭祀在古代中国地位十分崇高。祭祀对象一是祖先,二是神仙。    但是,现代社会,宗族观已经基本断裂了,我们这一带人与四代以上的先辈已没有任何联系,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们的晚辈,重孙以下也不会记得你,或对你有什么感情。    所以,某一个人子孙血脉的延续又有多重要呢?你完全可以自主选择生或不生。      
   4。如果女方怀孕并决定将孩子生下,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应在离婚后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等××元。如果在子女抚养过程中有其他特殊消费需要,女方有权随时向男方提出要求,男方必须支付相关费用。    ----------    这一条很奇怪,如果你改主意愿意生下小孩,为什么还执意要离婚独自抚养呢,这样对小孩子不公平。    回复:我考虑的是,未来如果真的怀孕,而又由于可能的健康原因不能打掉的话(不是所有人的身体状况都可以打胎的,而且一个人在不同年龄段做手术的危险性都不一样),我当然还是会把孩子生下来。    既然生下来,当然要抚养。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一个事实,就是男方是在违背承诺的基础上导致这个孩子出生的。    一个男人,不能信守婚前承诺,还有什么值得信任的?当然要离婚。  母子连心,孩子当然应由母亲养。  父亲也有抚养义务,当然要付抚养费。    至于亲子鉴定的问题,也只有对女人极不信任的男网友才会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我男友也不信任我,当然可以做,这没什么。    这些帖子只是让我发现,其实现在社会风气下,不仅女人不敢信任男人,而且男人也更不信任女人,觉得女人结婚不是图财就是图色,而且婚后还可能出轨。    一切问题的根源,恐怕就在于信任二字吧。  
  你这样的人没权力结婚,还是不要结好了,对大家都好,不然你老公以后肯定会和你吵架了。男人到一定时候就希望有个孩子能把自己没达成的理想做完。他不和你吵也会弄个外遇的。  所以,为了社会和为了你和他,以及双方的家人,你还是不要结的好。想男人的时候就随便把个玩一下就可以了。
  结婚的意义不是为了有个家么?    没有孩子能叫一个完整的家么?
乱七八糟一堆。    
都说了不为钱了还写一堆钱的条款干嘛,都说了不为图财却又满篇都是分手费。      
你去上个环就可以了。
  柳晨俐:  谢谢你!终于看见还有人有容人的能力。    现在,在某些国家,同性恋都可以合法结婚了,更何况有的人只是不想要小孩而已。中国文化不是号称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吗,天涯,不是很多自由民主人士的聚集地吗?可惜在这里,我看到不是这样。    如果那些动不动拿礼教压迫女人的网友也是政治上的自由民主斗士,我真要笑掉大牙。
  找个性伴侣了,凭你这种人还想结婚。  从你的语言上来看,你的人品绝对有问题!
  你这个贱女真是欠抽,别以为会说个“丁克”就成了不起的鸟了,你有没有生的功能还两说呢,就在大众面前发骚,建议你去修鞋地摊直接把你下面那口钉死算了。  真他妈的不骂你不舒服斯基、、、、、、、
  满篇是钱,你还不如直接去卖,收的还是现钱,多好。yy有钱又舒服啊1就是要得病啊.稀烂  
  就这协议,什么老公男朋友,纯粹是你一个性工具,什么便宜都让你得了,你有病啊你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20:58:53 
     4。如果女方怀孕并决定将孩子生下,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应在离婚后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等××元。如果在子女抚养过程中有其他特殊消费需要,女方有权随时向男方提出要求,男方必须支付相关费用。      ----------      这一条很奇怪,如果你改主意愿意生下小孩,为什么还执意要离婚独自抚养呢,这样对小孩子不公平。        回复:我考虑的是,未来如果真的怀孕,而又由于可能的健康原因不能打掉的话(不是所有人的身体状况都可以打胎的,而且一个人在不同年龄段做手术的危险性都不一样),我当然还是会把孩子生下来。        既然生下来,当然要抚养。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一个事实,就是男方是在违背承诺的基础上导致这个孩子出生的。        一个男人,不能信守婚前承诺,还有什么值得信任的?当然要离婚。    母子连心,孩子当然应由母亲养。    父亲也有抚养义务,当然要付抚养费。        至于亲子鉴定的问题,也只有对女人极不信任的男网友才会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我男友也不信任我,当然可以做,这没什么。        这些帖子只是让我发现,其实现在社会风气下,不仅女人不敢信任男人,而且男人也更不信任女人,觉得女人结婚不是图财就是图色,而且婚后还可能出轨。        一切问题的根源,恐怕就在于信任二字吧。  ===================================================  本来还没什么的,既然楼主说道信任问题,那你怎么不信任你老公还是要签协议呢?口头不行吗?说到底还是你自己不信任别人  要别人怎么信任你?
  不生是你的权利,不娶你是你男友的权利!只怕当你不在年轻的时候会后悔不矣!!!!!!
  所谓丁克是夫妻双方都自愿不要孩子。楼主还没结婚就怕男方会出什么手段,可见两人还不算是纯丁克。那既然是你自己不想生孩子而男的是被你说服的,那么其实说起来你自己避孕的责任比对方要大才对。  可是你自己列出来的全是“不平等条约”,看不到你自己的责任里面全是对男方的违规处罚,很不公平的。因为怀孕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来的,你不能全怪男的。  另:感觉此两人相处是标准的女尊男卑。o(∩_∩)o...  闪人!
  很奇怪…………  楼主无视了那些建议楼主上环的话…………      其实每个人都是爱自己的呀…………        
  先声明下,本人女性,80后,婚龄2年多,至今是属于所谓的“丁克”一类。先请不赞同“丁克”观念的网友别拍我。  依的我观点来看ZF这件事的话:  第一、目前中国的法律依据不支持ZF的协议。即协议属无法律保障。  第二、猜想,你们爱得不够深,或者换句说叫,爱缺乏信任和安全感,也许出于这方面的理由而不要小孩子的到来。  第三、作为已婚女人的角度来讲,你这种签协议的做法会伤害你的男友(或者未来的老公),不是很可取。就像上面网友讲的,也许现在全爽快的答应,但说不准以后会反悔。  第四、感情的事是否可以顺其自然呢,同理,要不要小孩子也一样。  何必用一纸协议来“约束”双方呢?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拍砖!
  先声明下,本人女性,80后,婚龄2年多,至今是属于所谓的“丁克”一类。先请不赞同“丁克”观念的网友别拍我。  依的我观点来看LZ这件事的话:  第一、目前中国的法律依据不支持ZF的协议。即协议属无法律保障。  第二、猜想,你们爱得不够深,或者换句说叫,爱缺乏信任和安全感,也许出于这方面的理由而不要小孩子的到来。  第三、作为已婚女人的角度来讲,你这种签协议的做法会伤害你的男友(或者未来的老公),不是很可取。就像上面网友讲的,也许现在全爽快的答应,但说不准以后会反悔。  第四、感情的事是否可以顺其自然呢,同理,要不要小孩子也一样。  何必用一纸协议来“约束”双方呢?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拍砖!
  楼主还是不要结婚了吧,    的确,现在的男人都靠不住    如果楼主有经济能力让自己过得很好的话还要结婚干什么呢,    何必找个人来折磨自己?
  全是你的权利 你的义务是什么啊?难道是传说中的霸王条款?
  看完了,觉得楼主真可怕。我要是男的,是不会和你结婚的。 其实丁不丁克没什么,只是你定的那个协议,真是太令人发指了。
  这个贱女真TMD贱,娶你的人肯定是眼瞎的!
  介个。。。。LZ就酱紫剥夺了你家男人的生育权。。。  虽然他现在是自愿的。。。但请问你们的约定比的上公民的自然权利吗。。。  
  娶你干吗 只知道法律 不知道道德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23:22:39 
     老实说,我和男友感情还不错,大多时候也相处融洽。但要说“爱”嘛,可以肯定他很爱我,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爱”他,还是仅仅只是喜欢,我和他在一起是不是主要为了躲过“剩女”的种种压力。     出现这种复杂状况和我认识他的时机恐怕有关系。简单的说,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他出现的时候恰恰是在我“失恋”的情绪低落期,他的追求和关心让他“趁虚而入”。  ----------------------------------------------------  诺,这个就是做顶克的理由。  不喜欢别人,就别掉着别人。
  结毛婚,同居得了,没有那么多的责任。
  = = 说难听点,连GAY都希望留自己一个小孩,更何况是普通的男人呢。。。。。。。。
  支持lz,没有人靠得住的,还是要靠自己
生活就是这样无奈 身不由己,一起加入生活感悟群(婚后生活群1).         情感交流,真情吐露,把一切的不愉快说出来让大家给你出谋划策,一起度过难关.    
  我的情况正和你相反,我想要小孩,我男朋友不肯要,宁可和我做公证,说不可能离婚,如果将来有对不起我的事,财产全部给我还给钱
  = = 说难听点,连GAY都希望留自己一个小孩,更何况是普通的男人呢。。。。。。。。  ------------------------------------  很好奇为什么gay也要有个自己的小孩啊?因为不能生?
  显然,你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  如果你希望这个“协议”能为你的婚姻带来些许的保障的话  绝对是适得其反  忍不住加一句:你可真够NC的
  找律师。  不要小孩也是自由,其他人NNYY干什么,还跟“道德”联系上了。
  世界上真的什么人都有!这个女人真的可怕
  从法律角度讲,你的协议无效。首先,婚姻法只允许作婚前财产约定,没有允许作生育权的约定。其次,无论男女,均有生育权,这是一种法定的人身权利,不能通过约定进行限制。
  楼主是不是没钱上环,结扎啊,都回避了n次了有意思没??    没钱就吼一声,天涯热心网友很多的,每人一块钱也能给你凑够手术钱了,o(∩_∩)o...哈哈~    说白了吧,你就是个极度自我的NC,同情并鄙视你的男朋友!!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14:49:12 
    从法律上讲,“生育权” 不是有的人理解的就是“生孩子的权利”,它同样包含“不生孩子的权利”。所以我的要求没有违法。    如果双方自愿,我也没有剥夺我男朋友的“生育权”。当然,如果他将来反悔,可能就存在纠纷,法律也很难判定了。  ----------------------------------------------------------  这话就是胡说了吧,你不愿意生育,对于你自己来说确实没有违法。即便你男友同意了不生育,但是法律依然保障他享有可生育的婚姻。生育不生育,这是人权,是可选择的,也可以反复,不是说他跟你签订了协议就在法律上视作永久放弃了这个权利。  一旦他在婚内反悔了,在法律上来说他只是坚持了他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已,并不是过错。如果你坚持以婚前协议内容来判断他婚后改变想法是有过错的行为,那么就是以个人协议凌驾于国家大法之上,这是没有效力的,没有任何一个法官会认可。  所以你这个协议无论怎么拟定,都不可能有法律效力的。而且你这个协议是单方面要求和赔偿的协议,与法律的基本精神不相符。只是楼主你坚持丁克的思想太过强烈,一点都不认为自己将来可能会改变,所以没有对自己订下惩罚条款。  正常的协议,倒应该把你限制你男友的违约责任条款都复制一遍,把男方和女方的字眼对调,一起加上去。凡是限制他的,也同样限制你。同样,凡是法律要保护他的,也同样要保护,无论你们谁变了心。这样至少在协议上才能体现出公平。  以楼主的坚定立场,应该是不介意这样做的吧。要是一昧坚持只对男方做限制,自己不担负任何可能的违约责任,那就有点太偏心眼了。
  楼上那些骂人的男的居多吧```  要不要丁克是个人的选择,自己不愿意就非得要所有人和你一样吗。。。  
  作者:eve的篮子 回复日期: 23:12:47 
    楼上那些骂人的男的居多吧```    要不要丁克是个人的选择,自己不愿意就非得要所有人和你一样吗。。。  ------------------------  丁克多简单,结扎了不结了??她丁克,她同志,她吃屎,关我们何事?    顶顶反感楼主自私!!她能发帖,我们还不能回帖不成??
  终于有位懂法律的人现身了!  “你不愿意生育,对于你自己来说确实没有违法。即便你男友同意了不生育,但是法律依然保障他享有可生育的婚姻。生育不生育,这是人权,是可选择的,也可以反复,不是说他跟你签订了协议就在法律上视作永久放弃了这个权利。”    不过这一点我也明白,我也说了“如果双方自愿”,我也没有剥夺我男朋友的“生育权”。但是离婚时,法院当然不会完全按我协议的判。  
  希丁克
  至于不公平的问题,如果协议在法律上成立,当然可以同理把男方换成女方,女方换成男方,这有什么?关于钱,真是懒得说了。一帮不懂法律的人。    当然,如果整个协议从法律上讲不成立,那条款什么的就不必说了。    我发贴是咨询法律问题,不是讨论人能不能丁克的问题,这用不着别人讨论。
  婚姻是成年人决定携手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所以为什么超生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因为婚姻组成一个家庭后,夫妻是共同体.而共同体中最稳定的形式就是三角形  有一角即是孩子.不知道你的男友是否真的很认真与你讨论过此事.  从中国传统角度来,无孝有三,无后为大.不该评论的是LZ如何.  只需说这位先生用着父母名下的房产.却剥夺了他父母做爷爷、奶奶的权利。  丁克家庭遇见的阻力总是无限大。我也认识几个。但是他们都是在完全脱离父母,且经济供养方面相当充裕,即达到,用钱强塞父母嘴的地步。  LZ与男友才脱离温饱,解决吃住,即思前卫生活方式。等着家里吵翻天吧。  他不是个男人。你更是个爱自己爱过头,且疯狂自大的女人。言尽如此,好自为知。  LZ ,你在恶天下人的心。
  真奇怪,不讲理的人远远多于讲理的人。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23:28:02 
    终于有位懂法律的人现身了!    “你不愿意生育,对于你自己来说确实没有违法。即便你男友同意了不生育,但是法律依然保障他享有可生育的婚姻。生育不生育,这是人权,是可选择的,也可以反复,不是说他跟你签订了协议就在法律上视作永久放弃了这个权利。”        不过这一点我也明白,我也说了“如果双方自愿”,我也没有剥夺我男朋友的“生育权”。但是离婚时,法院当然不会完全按我协议的判。  -------------------------------------------------------------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的协议需要再拟过。假设你要和你男友做一个赌博的游戏,(排除你故意要撒娇要耍赖),那么他输了,他要付给你钱。如果你输了,你也要付给他钱。这才是一个公平的游戏,至少别人看起来是。现在你的协议里,只能看出他输了他要付钱,而你就一身轻松了,好像你输了完全就没事。骂你的人大多也就是觉得你在协议上写得太刻薄了而已,严于责人而宽于律己。  你老老实实地把你要求你男友的条款,同时也添加上对你自己的约束,你的责任。我说了你那么立场坚定,肯定是不会怕自己先动摇的。这不就没有关系了么?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上的效力先不提,至少从内容和精神上是公平的。如果将来有了变数,法庭认可你协议的一部分,那么法官至少不会觉得你是单方面的无理取闹,如果没有法律效力,至少你自己也是以身作则,坚守过来的,你男友也不会认为他就是吃亏了。  这份协议顶多也就是具备一个道德上的约束力,没有可实施的条件和基础。但是,至少你也得把它写得符合道德一点。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21:28:56 
    如果说我图财,真是太可笑了,我男友比我收入少多了,加上他们家的也比不上我。我要是图财,就不会考虑嫁给他。他的房子还在他父母名下,他还得还贷,实际上如果婚后他攒不下钱,也许他的财产会是负资产。我定些条款,其实只是寻求一个对我的心理保证,或者对他的心理压力。我就是不想要小孩,这有什么特别奇怪的?   ----------------------------------  楼主,几点建议:  1、婚前协议一般只有财产部分有效,你的协议牵扯到了生育权,就无效了。因为生育权是法定权,男女都有,所以你的协议在某种程度上跟法律冲突了,也不符合公序良俗。  2、即使这份协议有效,你能有什么心理保证呢?他能有什么心理压力呢?你的协议的约束力是要靠经济来保证的,如果这个标的都不存在,那约束力也就不存在了。  3、他的房子挂在父母名下,但是婚后却要他还贷,你应该要求他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婚后还贷即使用的是他的钱,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你心甘情愿孝敬他父母,那就没关系了。  4、从你的帖子里看出,你男友并不是主动希望丁客,而是“同意”,这很危险。没人会为别人无私牺牲,他现在愿意放弃某些权利,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得到的比失去的多。现在的情况是,你年轻漂亮,经济状况良好,而他却没什么钱也没什么资本,所以他愿意作点牺牲也很正常。但是几年以后,你不年轻不漂亮了,而他却越来越成熟有魅力,事业发展也越来越好。到时候,你们的地位就会完全倒转,他又凭什么为了你来牺牲呢?  5、如果你确定一定要丁客,最好还是找一个相同观念的人。如果你又要丁客又不愿意离开现在的男朋友,那就叫他去做手术吧。在婚姻中女人是贬值的,男人是增值的。地位决定话语权。你现在做不到的事,以后永远都没机会做到了。
  以阴暗心理揣度别人的人远远多于善待他人的人。
  支持楼主
我和GF也不准备要孩子
好在双方家里都无所谓 所以也不是问题
感觉现在这个社会养孩子好累
主要是心累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23:38:57 
    至于不公平的问题,如果协议在法律上成立,当然可以同理把男方换成女方,女方换成男方,这有什么?关于钱,真是懒得说了。一帮不懂法律的人。        当然,如果整个协议从法律上讲不成立,那条款什么的就不必说了。        我发贴是咨询法律问题,不是讨论人能不能丁克的问题,这用不着别人讨论。  ------------------------------------------------------------  协议里没写的内容怎么可能在法律上有效力?哪个合同怎么可能根据没有的字眼来推断双方地位可以置换?你又没注明该条款对双方都具备同等约束力。  商业合同里,如果乙方有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类似条款,那么就算是甲方的问题也追诉不到甲方的责任。只能是乙方一肩挑。  感觉你好像就是不愿意去写上关于自己的部分了,我倒是说多余了。
  “你男友并不是主动希望丁客,而是“同意”,这很危险。没人会为别人无私牺牲,他现在愿意放弃某些权利,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得到的比失去的多。现在的情况是,你年轻漂亮,经济状况良好,而他却没什么钱也没什么资本,所以他愿意作点牺牲也很正常。但是几年以后,你不年轻不漂亮了,而他却越来越成熟有魅力,事业发展也越来越好。到时候,你们的地位就会完全倒转,他又凭什么为了你来牺牲呢?”    这一点我完全同意,所以,男人婚前口头承诺是靠不住的,更顶不住来自父母、社会的压力。我也总猜想会有这么一天。所以才想通过协议或者什么形式来保证。    手术?似乎有点太残酷。
  看来协议的有效性几乎为0,不过我身边有个女友,确实婚前定过这样的协定。  不过听说她现在怀孕了,这是人家的隐私,而且现在反悔,很没面子,所以没有去打听。
  当然,如果要说以后的事情,关键是婚后两个人是你的观念影响了我,还是我的观念说服了你,其实只要一方被另一方完全说服了,就没有矛盾了。父母的压力并不是完全不可克服的。父母也不是完全不讲理的人。    
  回复: 协议里没写的内容怎么可能在法律上有效力?哪个合同怎么可能根据没有的字眼来推断双方地位可以置换?你又没注明该条款对双方都具备同等约束力。      因为我只是偶尔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没有想过法律上协议的对等性问题,我也不是学法律的。发贴就是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建议,怎样让协议更合理,并能真正生效。    如果这类协议可以成立的话,我不介意加上对等性的部分。    我没想到这个,也是因为,如果未来我出于自愿怀孕了,我男友不会反对,家庭自然完全和谐了,这个协议也就自动无效了。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20:30:53   
    我只想回答两个问题,第一,这位网友说:    你在强调自己如何如何的不是为钱的时候,……“我说过,我比我男友有钱多了,他的财产将来恐怕都投到他父母的房子里还贷”…——承认吧,你是看不起他和他们家的条件的!        对此,我想解释的是,我说这些只是想告诉大家,我没有利用协议打男友钱财主意的目的。我没有看不起我男友的意思,一个女人通常不会选择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做自己的老公。但是我看不起那些动不动用金钱目的揣度女人的人。因为在他们心里,现代物质社会,女人结婚就是图人家的经济条件。持这种想法的人不少,但我认为以偏概全。        另外,我男友和他的家人并不是很穷的那种,我的意思是,他的最重要财产即房产其实写的是他父母的名字,而他需要每月付月供。以他的收入,至少5到10年才会不负债。而如果5到10年之内,万一我们因为孩子问题的矛盾离婚,我其实拿不到他什么钱(因为房产从法律上说是他父母的)。所以,我和他结婚不是为了钱,签协议也是为了分手费。      说这么多其实反应的是lz对婚姻的恐惧和对两人的感情不信任,同时也反映出了lz的自私。丁克只是你的一个托辞而已,而且你是按照最坏的情况做准备(即使你输了婚姻也会获得不菲的分手费)。想清楚在考虑结婚吧。如果你这样计较得失的话,你们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0:02:13 
      我没想到这个,也是因为,如果未来我出于自愿怀孕了,我男友不会反对,家庭自然完全和谐了,这个协议也就自动无效了。  --------------------------------------------------------  这点就可以看出你男友其实是不愿意的,只是被你要求而已。你现在都能肯定如果将来如果你自愿怀孕了,你男友肯定是高兴的,而不是坚持丁克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就因为你深知这一点,所以个人都觉得没必要加上保障你男友的条款了,是吧?  说来说去,从根底上这个协议,也就是满足了你的需要而已。我也没指责你,说好的从法律和伦理上来客观说这个事。那是很简单的,你男友并不是自愿,从另一方面讲只是你利用他对你的感情要挟他答应而已,而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的前提就是双方必须真正的自愿,表达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假如你男友能抛开跟你的感情绝对自愿地选择,我想他的回答可能是:NO  所以如果你想拟一个真正公平的协议,那么无论你怎么拟条款都是徒劳的,因为这个协议签订的本身就已经是不公平了。  
  结婚,我们准备好了吗?  准备1:心理准备,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相处,乃至双方家族的相处    2.经济准备,有房,双方有稳定的收入,结合后会马上走上正轨。    3.个人观点,彼此适应1-3年经济及相处稳定了,再考虑生小孩。      
  作者:醉卧小楼东 回复日期: 0:15:02     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的前提就是双方必须真正的自愿,表达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假如你男友能抛开跟你的感情绝对自愿地选择,我想他的回答可能是:NO  ----------------------------  这话说得真没道理。这个协议的确无效,但不是因为你说的原因。  什么叫真正的自愿?楼主的男朋友在不生孩子和不和楼主结婚这两者中自愿地选择了前者,这就是他的真实意愿。  为什么一定要抛开对她的感情才叫自愿呢?照你的说法,在买卖合同中,如果抛开对货物卖不出去的担心绝对自愿地选择,这个价格我肯定是不愿意卖的,这也叫不自愿?这合同就无效?  所谓自愿不是你这么理解的。楼主没有拿着枪逼他男朋友,也没有灌醉他,也没有隐瞒情况。她男朋友在完全了解情况、意志清醒的情况下作出选择,这就叫自愿。  拟合同更倾向于保障自己的利益有问题吗?她男朋友也可以提出不同意见啊,你以为他傻啊。谈判桌上是要靠实力说话的,公平不是只看表面的,还有很多潜在利益存在,判断公平只有一个标准——双方都能接受。    另外,我不明白你老盯着楼主要剖析她的内心是什么意思,她一开始就说了,不知道怎么定协议。自己想出来的草稿肯定有很多漏洞,这只是技巧问题,你非要从中抠出点什么批判她,有必要嘛。尤其是你自以为是的批判又这么可笑。
  这种协议别说违背了生育权,就是不违背也不会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法》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像lz这样的协议不在《合同法》调整范围之内。而《婚姻法》对这类感情契约也没有任何规定,到时候法庭肯定不会支持。
  double income with no child
--dinc 好像是这样的
  这种之前有很多先例的,比如一对夫妻签了合同说,谁出轨就必须赔偿违约金10万元,后来真的有人出轨了,但法院不会支持。还有夫妻签合同说,谁不能在多少岁之前赚到多少钱,就要把房产名字换成另一个人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不是所有的合同只要两人同意就行的。
  别定什么协议,多伤感情,就做手术,一了百了。  手术最好不要永久性的,万一你以后想要孩子了,还整不成了。
  我和楼主一样,不想要小孩,现在结婚也一年了,自己也30几岁了,可感觉自己还不能接受自己成为妈妈。老公还有很多朋友都建议现在要小孩,可自己就是不想要。但想想,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也许过一两年想法又不同。所以有时又很害怕,如果到时想要小孩,但是年龄已大,身体状况不太好,又怕会后悔,很矛盾。
  你太自私了
  如此不信任对方,何苦结婚呢
  男人喜欢宝宝的  我不知道你到底喜不欢你男人  要不要这个家  你很自私!  我是你男人早跑了!
  楼主,我觉得你这个问题比较荒唐。    婚姻绝对不是只是两个人的事情,一定会涉及两个家庭。  你不要以为不告诉双方父母就成了,纸是包不住火的。  关于这个协约,是个正常人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你说男的不支持你,那你看有多少女的支持你,OK?      你能瞒一年两年,难道你能瞒一二十年或者一生么?  尤其,对方是独生子,一脉相承,有一天他父母知道这件事情了,  肯定会骂你,骂这个协约是让他们一家断子绝孙。!!!  是断子绝孙啊,这多么恶毒的事情。  那个时候他父母就算一哭二闹三上吊都会让他儿子再找一个。  就算这个男人爱老婆,  你觉得这个男人愿意为了你和他父母断绝关系么?  我不看好你们这个婚姻,不如不要结婚。    至于你的朋友同事没有小孩,又不代表他们今生今世都不要小孩。  你问问他们有谁弄这个协议的,再考虑不迟。  来到世界上虽然痛苦,但是几千年兵荒马乱的日子多着了,中国人也没有绝种。      总结:幼稚,盲目,固执  我居然打了这么多字。。。。sigh  
  你这样搞,没一点人情味。没有爱情的味道
  你这样搞,没一点人情味。没有爱情的味道
  最后补充一条:    计划生育只是尽量提倡生一个孩子,少生孩子,而不是不生孩子。  都不生孩子,60年之后谁干活?  别拿计划生育来做幌子。  
  爱情不该这样吧。  我跟我老公丁克了十年,现在怀了BB了。  其实,只要我坚持我们可以继续丁克的。
  支持lz,要不要孩子是楼主自己的事,楼主问的是怎样定婚前协议,讨论楼主不生孩子干嘛。。。
  后面的回复没有看了。。。太多字~~    如果你男朋友是独生子,想必你这丁克的想法在他的家庭那里有点点阻力吧???  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签协议什么的.其实根本保证不了什么.也许你现在还小,不想有负担,也害怕万一感情不好婚离了对小孩的伤害大.但有没有想过,也许到你年龄再大点,有可能会渴望做妈妈呢?这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  再说了,万一你男朋友以后反悔,你可以和他离婚呀.没必要现在用这么一个协议来套住他吧?太有压力了~~~~~
  作者:wood李 回复日期: 13:46:58 
    作者:Fang___123 回复日期: 23:14:09        去结扎吧,一了百了,今后不管跟哪个男人你都不会生了,也就不用有上述的担心了,不过,接了扎能不能再嫁出去就很难说了    ==============    不如安环,以后想要孩子的话还可以取。    结扎有可能不能恢复的。      楼主现在说的这样坚决,想必以后也不会后悔了吧?所以建议去结扎,这样一辈子都不用担心生小孩了。  
  不现实。  所以觉得你不要结婚
  作者:遥望绿纸鸢 回复日期: 14:46:58 
    关于网友的善意回复,我想说一句。我们考虑到他和我的父母恐怕都不会同意这件事,即使我们私下协议好,我们也不会告诉双方父母。  ------------------------------------------  迟早有一天他的父母会知道,那时候就是你们离婚的开始。
  想要孩子是任何人的权利。即使定了完全有利于你的合同,将来你丈夫反悔,他可以主动提离婚。个人认为女人主动丁克是最傻的一种选择。过了40男方反悔,那时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男方可以离婚再娶。
  咯楼主的条约很不公平,是否有法律效率另说。
  总结一下,方法如下:  1.女方结扎  2.男方结扎  3.女方一直吃避孕药  4.男方吃无精药  5.做爱带套  6.从PP做爱  7.割掉男方小鸡鸡  8.割除女方。。。  欢迎补充。
  能接受你这四款不平等条约的男人    他小鸡鸡一定没发育完全
  如果将来他提出要孩子了,你们就离婚,有什么难的呢?  如果他诱使你怀孕,抚养费是一定要承担的  如果他不是强奸,我想弄出来孩子他也不违法吧,还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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