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吃凉拌面发现面上面有点2的小伤口血我嘴里有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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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6768万元
上市日期:
发行价:28.00元
更名历史:陆家嘴,G陆家嘴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大道981号
法人代表:徐而进
总经理:徐而进
董秘:王辉
公司网址:.cn
电子信箱:.cn
联系电话:021-
深夜谈吃:真吃货才敢面对的惨烈艺术
  书 名:深夜谈吃
  作 者:韩磊 等
  出版社:古吴轩出版社
  作者简介:
  这世界最幸福的倒霉事,就是不幸成为一名吃货。
  世上有两种吃货,一种是看《深夜谈吃》,一种是不看《深夜谈吃》的,前者纯属找虐。深夜谈吃——是传媒梦工厂“中国新媒体三十强之自媒体”中唯一的美食微信公众号,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每天晚上10:30分,当人们即将休息的时候,“深夜谈吃”开门谈吃,与吃货讲述吃货的故事。
  内容简介:
  《深夜谈吃》,可以下饭的疗愈美文,献给食物的赞美诗。
  胃舒服了,心才能安定下来;肚子美满了,一切便都美满了。
  每天奔波于都市的钢铁丛林,紧张了一天坐下休息的时候,吃,是最温情的疗愈;
  在失恋的伤口还隐隐作痛,忧伤的情绪还不能够释怀的时候,吃,是比借酒浇愁或深夜痛哭都更治愈的神器。
  很多人都有一颗自由的心,却仍不幸纠缠于凡尘琐事。很多食物,它可以填饱你的胃,却无法满足你的灵魂,很多人的伤痛记不清,记住的反倒是分手的那一道菜。
  无处安放的情绪,都能在细细品尝中找到它应得的归宿。如果心情找不到倾诉的耳朵,那么请打开《深夜谈吃》,在这里为心灵寻得一处柔情似水的安慰吧!
  书摘正文
  唯美食与爱情不可辜负
  就像那时一样,握紧她的手掌。骑单车去流浪,累了有碗热汤。幸福的模样,不在乎几栋房。你不必慌张,她只愿你陪她看夕阳。他们的故事,说起来很平常。布满城市街坊,岁月不痛不痒。  那个和你一起吃路边摊的姑娘
  文/赛马
  山城有风,小而温情。一条河从山谷蜿蜒而下贯穿南北,这便是奈河,祖辈流传下来的这个名字,常让初来的游客听罢虎躯一震。我们则早已习惯,每天走过“奈河”桥,过着时而天堂时而地狱的日子。河东一道窄路,两旁交冠的法国梧桐,白天舒缓宁静,夜晚便是锣鼓喧天的夜市,充斥着粗制滥造的旅游纪念品、十块钱一件的地摊衣服、不甘寂寞的男男女女,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各类小吃。
  没和小黑在一起之前,我从未在夜市吃过地摊。习惯了吃干净明亮的食物,对地摊环境“接受无能”:满眼油腻肮脏的小马扎,赤膊的北方男人一边撸串一边和身边的姑娘聊得风生水起,摆放食物的摊子上方苍蝇乱飞,油锅滚烫&&但后来认识了小黑和他的一帮好基友,没办法,年轻的小黑同学眼神明亮,把一盘刚出地沟油锅的麻辣烫推到我面前,满含期待地看着我吃,现在回想那种情景,有点像是某种帮会仪式。
  麻辣烫下料生猛,孜然、辣椒面、麻油,一嘴下去齁得我差点没哭出来。小黑忙把一大杯冰扎啤“咣当”拍在我面前,我一口灌下去,满嘴的味觉细胞仿佛重生了一样爽得冒泡。食物粗糙,啤酒凛冽,却有一股说不上来的生动和亲切感,地摊小吃就这样征服了我的胃。
  年轻人的夜晚仿佛格外漫长,那时,我、小黑、大鹏、梅子还有邦邦,每天打着“地摊公社”的旗号胡吃海喝。地摊嘛,反正便宜,麻辣烫五毛七毛一串,可以炸可以烫;新鲜花蛤十块钱一大盘,一定要多放辣椒和姜片吃着才过瘾;胖子大姐的鱿鱼一块钱一串,便宜又新鲜,小黑和大姐混得熟了,每次都会送几串;五块一只的疯狂烤翅摊前总是排好长的队,不过排队也不闲着,刚好旁边一个冰激凌店,一边“吧嗒吧嗒”舔甜筒一边看着烤架上“吱吱”冒油的鸡翅,一个不小心差点把手指头咬了&&最讲究的当属最北头的老奶奶自制酸奶,夜市老字号,有去晚了都买不到的节奏,老奶奶年事已高、满头华发,每天就做两箱,踏着三轮车载来,卖完就走。泡塑箱子里齐整整码放着几十个玻璃瓶,瓶子里浓稠的酸奶爽滑可口,不泻不黏,十分正点,不过喝到最后一点时比较难吸,又不舍得放弃,须得大力嘬吸管才行,又因为奶瓶是回收的,所以大家都围在奶奶摊前,吸管声“呼噜呼噜”此起彼伏,煞是好玩。
  那时的快乐就是这样,纯粹而不昂贵。男孩子没节操地评论姑娘们晃来晃去的大腿,拿着手机跟在姑娘屁股后面玩摇一摇,我和梅子挨个摊子淘小玩意儿,还有每天骑着改装摩托车招摇过市的青年,后座低音炮里“凤凰传奇”的神曲震天响,一溜儿的跑马灯简直闪瞎眼睛,所过之处骂声一片&&无数个山风徐徐的夜晚,奈河水倒映着岸边灯火辉煌,一波一波的水纹卷走孩子们放肆的青春。
  那时的我们年少轻狂,爱情友情辛辣浓烈一如麻辣烫,味足才能诠释到位。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认为待我再长大一点,就会嫁给眼神明亮的小黑同学,届时梅子做伴娘,邦邦他们做伴郎,不知哪里来的自信,就这么笃定地口出狂言。年轻真是天真到不知羞耻,以为整个世界不过盈盈一握,你不放手,别人便不会走,你肯低下身子吃地摊,他便会爱你到白头。
  后来和小黑分手,日子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再也没去过夜市吃地摊,因为我有一颗玻璃心,怕看到别人投来怜悯的目光,也怕看到摊子上坐着的男孩女孩撩动到我那发达的泪腺。每每大鹏他们叫我时,便回:珍爱生命,远离地摊。
  我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好孩子,悲伤片刻很快原地满血复活,到现在,成长为基友圈里铁骨铮铮的女汉子。地摊、麻辣烫与啤酒,小黑同学,都已风化为一段活色生香的回忆。
  是否你心底也封存着一位眼波流转的地摊姑娘,她陪你一段时光,你们相爱于微时。因为种种,最后却没在一起。时间改变初衷,你们相约一起去的地方,一起吃的美食,许久以后都换了另一个人陪你达成。而那个温暖你单薄岁月的姑娘,你或许已记不起她的脸,却已融为永远也忘不了的年少情怀。  干了这碗绿豆粥,我们就分手
  文/残小雪
  “下次一起去吃××吧!”很容易酝酿一段约会到另一段约会的期待。绿豆粥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主角,可常常就出现在点餐环节最后的“喝点什么吧”之后。明明没有胃口,却又不忍糟蹋了难得相聚的时刻,就来一碗吧!
  绿豆粥百搭得像是感冒时朋友手里不冷不热的一杯白开水。它出现在青春时光里的学校食堂,和那时的生活一样淡而无味;出现在朋友家庭聚会的末尾,要让肚子再饱足一点才能不辜负这份浓情;也出现在周末时分的自家厨房,毫无胃口又不忍挨饿,电饭锅里的暖意融融让人感知家的痕迹。
  奶油蘑菇浓汤,它值得一个化了精致眼线和睫毛的晚间约会。
  罗宋汤,常常客串老友聚会的八卦叙旧加点浓稠的火热。
  八宝粥,它只是年末里盛装出席的放纵借口。
  而绿豆粥,它更匹配蓬头垢面身着印有幼稚图案睡衣的自己,也可能是伤心时的一支滚烫的黏合剂。
  曾经住过一间空荡荡的老房子,和一只泰迪狗共同生活,冬天里冷风从阳台袭击进来,深夜裹着棉被在房间里加班,时不时也把泰迪抱在怀中放松片刻。睡前一小把大米和一小把绿豆,放在碗里浸泡冲洗干净,做着惯例般的动作,直到将它们放入锅中按下“定时”键,一天当中最后一项任务才算完成,方可安心睡去。
  清晨醒来的呼吸都是一团白雾,泰迪毛绒绒的脸贴在床沿,无辜的眼神期待例行的散步玩耍。
  起床化个妆的时间,刚刚从压力锅里盛出的绿豆粥温度已渐趋消失,速度比变心还要快些吧!
  过去两个人一起边聊天边等待锅中的粥从冰冷变成浓稠,那份期待胜过一切调料般,让原本带着些许涩味的绿豆也变成极致好味道。只因结束了单吃白粥的凄凉苦楚,如今新添的色彩也绚烂如雨后彩虹。
  李宗盛唱到“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好吧,你终于厌倦了这味道,在日复一日的平淡里。往日的好味变成了多吃一口便丧失一天食欲的毒药。
  从此,再也无缘相约共进早餐,也没有一同迎接一日全的力气。如果他喜欢街边肮脏肉末做成的油腻包子,还是随他去吧!
  多年以后,已熟练掌握一人份粥的精确水量和米量,再也无人共享一餐淡淡绿豆苦涩与大米浓香。自制早餐的菜单的形式与品类渐次丰富,一句“早安”再也无从说起。
  若是婚礼上,一句“无论富贵与贫穷,疾病或衰老,我愿意和你喝一辈子相同味道的绿豆粥”,那也许是一种比地老天荒更真实的誓言。
  直到厌倦那一天,干了这碗绿豆粥,我们就分手。
  人生苦短,好吃好散。
  你有没有分手的那道菜
  文/Jacqueline Yeung
  最近接连收到闺密分手的消息,一个七年,一个四年。
  在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这事其实并不是特别着急,我指男生。摊上女生,摊上这个动辄讲“剩女”的年代,一段这么长的感情瞬间没了,冲击好像来得尤其迅猛,于是少不了一顿大哭,或者关上房门封闭自己。
  她们在分手后找我倾诉,我们成了抱团取暖的企鹅。我曾经是失恋同盟军的首领,为一段感情傻过、伤过、哭过、闹过,最后从前任那里毕业。现在想起来,伤痛倒是记不清,记住的反而是分手的那一道菜。
  作为被甩的那一个,总有各种理由约对方出来,企图谈谈复合的事情。当年我选择了一家西餐厅,一家在当时算是挺贵的餐厅。他如约而至,面无表情,一开始就注定这次的饭局我是输家。我们都点了黑椒牛扒。他从中学开始就喜欢吃黑椒牛扒。我们吃过很廉价的:一块牛扒煎熟,淋上稀稀的黑椒汁,佯装高级货趾高气扬地在食堂最闪亮的窗口待售。稍稍有业界良心的,会烧浓一点汁,配上一点小菜,校外的快餐店就能做到。再来就是西餐厅里,手持研磨器的服务生亲自为你撒上一些新鲜黑椒粒,仿佛是就餐前的仪式,瞬间提升档次。
  上菜了。很讽刺的是,这家颇负盛名的西餐厅,竟用日式便当盒呈上牛扒,那种滑稽的感觉至今还在我脑海里打转。餐厅贴心地把牛扒切开,你稍稍用力就能扯下送入口中。黑椒下得还算得宜,多一分只会尝到辛辣,掩盖芳香;少一分则糟蹋了牛肉,倒不如随便蘸蘸什么酱将就着吃。心里暗想这些有的没的,只因是对着一位“陌生人”吃饭,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而他曾经是你说什么都爱听的人。
  该吃的吃完了,该说的也说完了,我唯独保留一句“不如我们重新来过”没有说。我承认我没有《春光乍泄》里的何宝荣勇敢,我放弃了我的黎耀辉,我只有祝福他“前程似锦”这些泛泛的话。而黑椒牛扒,是我从那之后很久也没有点的一道菜,直到我遇到现在的他。
  面前的一块黑椒牛扒,我大口大口地吃,吃到嘴里,辣是辣,香是香,再也不是掺杂着爱恨情仇却又寡然无味的一块红肉。因为时间是最佳的调味剂。  滋味儿
  文/ArMt
  认识小哥的时候我们不熟,分别在两堂可听可不听的专业课上昏昏欲睡。刚碰上的男女生聊天闲扯,无非是所属专业雌雄比例、城市交通路况和星座性格特征,实在没话讲就说到了吃。
  我出生在物产丰富的江汉平原,小哥老家在寡淡无味的东南沿海,每顿饭都跟原始人要外出渔猎一样发愁,买炒饭的时候还曾被大妈劝说:“少加盐巴喔小弟!”几乎把我笑翻。同他聊天的时候正是食欲旺盛的秋冬季节,我每天除却一日三餐以外,总会拖上姐妹吃个够,于是总一边握着热乎多汁的肉夹馍,或者吸溜着重庆崽儿的口水凉面一边发消息。也不知是哪天,当我慢慢等着麻辣烫里满浸汤水的豆泡凉一些的时候,得知小哥在吃食堂,我突然就来了精神,给他发信息提议说来玩吧!
  正当我认为这次提议跟无数四散于祖国各地的同学们经常会互相欺骗的提议无甚两样的时候,小哥居然真的摸了过来。
  再后来,接近零度的天气里我一个人坐在宿舍里吃泡面等他,已过期末,好多小吃摊点都关门了。寒假三日游并不顺利,只记得我们去看了冻得直哆嗦的动物们,当我无数次翻出手机查路线的时候,小哥正色道,咱们不如以吃为准。
  有了这句话接下来的行程变得“充实而富有内涵”,我们将计划中每日一种的食物叠在几天内全部吃完。大叔的肉夹馍特别良心,从煮的热腾腾的卤锅里捞出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在砧板上剁得稀碎以后多加青椒和香菜,再全部塞进烤馍里,还好心肠地在做好的肉夹馍上仍浇半勺卤汁,于是吃起来仿佛有种死而无憾感。我顶着口腔溃疡和小哥四处游逛,吃了多加海椒的酸辣粉和肠粉以后却居然渐渐好起来。买汤包的时候我好心让他尝一个,他就凑过来就着我的筷子和小碗吞,包子皮太薄汁水滚烫,小哥皱着眉头说不出话来,口里还衔着半个包子皮,因为精肉馅儿都不小心掉在了地上。
  我就这么笑出声来。
  于是同一年里我的人生发生了两个重要变化,首先是离开家来到蓉城继续求学,其次是跟好玩的小哥耍起了朋友,虽然两个人所在的城市距离更加遥远。
  在一起以后,我没有过多考虑过通往男人心的道路连着食道这句话,不过心境的确发生了变化,自己似乎从此变为一个食物上的暴君,非得看他吃得精光才愉快。他来看我的时候带他去吃酸菜豆花。豆花老老实实沉在漂着酸菜的汤下面,好像我从没说过的要将他喂胖的“心”。捞出来的豆花和酸菜要放在黄黑色的,放满辣椒末、蚝油、味精、香菜和花生米碎粒的味碟里滚上几圈,和着米饭吃得酣畅淋漓。
  冒菜要多放虾饺和牛肉,小哥却喜欢吃藕片和土豆,以致冒得太厉害压根找不着了。铁板炒饭要配着炖到绵软的黄豆蹄花汤,麻辣干锅要兔子肉和排骨拼,还要喝上一大罐冰豆奶。每次看他在我对面边吃边抹汗,既开心他爱吃能养胖,又担心吃太辣会对身体不好,简直一顿饭长出无数个心思来。
  再后来,我所试过的食物都吃遍了,我们就坐公交又转地铁去找新的。在小巷子里用大锅烙的红糖锅盔,咬上去满口面粉的麦香和红糖的香甜。在公交站旁边的蹄花米线,在红汤浸泡的米线中央卧着个巨大的猪蹄髈,简直吃都吃不完。于是我突然发现自己并不再是个合格的吃货,每顿都会把带肉的东西全部划拉到小哥碗里,然后威逼利诱乐此不疲。
  再后来我也去了小哥的东南沿海,被超市里像海洋世界一样的海鲜区彻底惊呆,东西丰富并且也都挺好吃,不禁回想起一开始我是为什么觉得他生活悲惨来着。但小哥却说是因为我主观感觉,大家都说爱情盲目,可能不仅会让人瞎了眼,还会让人丧失味觉吧!
  恋人的食物密码
  文/Jacqueline Yeung
  和恋人逛逛他们小时候走过的路,吃过的小吃,其实是件挺好玩的事情。你看他兴致勃勃地讲起放学怎么和同学街上嬉闹,怎么迷恋某家店的糖果,怎么瞒着妈妈去游戏机室,都是那么收放自如,如同天生的故事大王,不NG(卡)地唠个三天三夜。
  印象中最好吃的鱼蛋就是他带我去吃的。在此之前,我以为711的鱼蛋是最好吃的了,可他告诉我,好吃的鱼蛋何止一处!第一次见其家长,紧张异常,怕饭桌上顾着小心应答不敢起筷。或许看出了我的一丝担心,他突然停住脚步对我说:“我带你吃吃这里的鱼蛋吧,我小时候经常来。”在酒楼对面的小店,他指着一个电饭锅,对老板说:“要一份,加辣。”老板用街坊式的语气应答:“好啊。”
  大约五十来岁的老板,精神爽利,掀开锅盖麻利地舀了一些放入碗中。满满一锅鱼蛋,全部都沾染了咖喱或是沙爹酱的颜色,做作的人工色素完全绝迹,香气自然是盖都盖不住。蘸辣,戳起一颗,温度刚刚好入口,嚼得不亦乐乎,一颗紧接一颗贪心地沾满残余酱汁,那份见家长的紧张早被抛到九霄云外。他当然是自豪起来:看我小时候就这么懂“吃”。
  有个爱吃的女友,发发小脾气要哄一哄,拿食物塞住她的嘴巴大概是最好的办法之一。不巧,本人就是这位女友,同样被一串好吃的鱼蛋收买。前一秒电话里“噼里啪啦”地吵架,后一秒从地铁口出来,看到他拿着一串鱼蛋,还在雨雾中冒着热气,没骨气又没定力的我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干干净净——我那一刻已经忘记吵架缘由,只在追问这串鱼蛋出自何家,为何可以小巧玲珑粒粒出色,可以深入丸心入味透彻,可以甜辣并驾厚重丰富。他说,那家店的大姐每天都煮几百斤鱼蛋,这串是最后一串啦!幸运日不宜吵架!
  于是,我的感情和鱼蛋莫名地连在了一起,颇有趣。  里斯本,雨;蛋挞店,晴
  文/周怡冰
  别人若问我,你为何一个人跑去里斯本?我或许会装腔说,为了自大航海时代就不止的海风,为了黄色的28路小电车,为了色彩斑斓的房子和黑白相间的碎砖地面&&这是一座风格之城,是一定要一个人去的。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们,一个人去,不急于跑景点,对行程无需妥协,迷路了也无所谓,而且没人会管我一天吃几份蛋挞。
  整个里斯本遍布大大小小的甜品店。尝过了色泽金黄的磅蛋糕,绵密的口感让人感到店家的诚意;有一种炸过的泡芙状甜点,外皮酥脆,包裹着柔软的蛋糊,泛着微微的黄色,表面上撒满大粒的糖;另一种形如吐司面包,外层挂着焦黄的糖丝,带着熟悉的油酥香。甜品被整整齐齐码在玻璃柜里,每一个都特色鲜明,简直让人无从下手。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名扬四海的蛋挞。葡萄牙的蛋挞,不像国内的那样,嫩滑到晃悠悠。它的内馅实在,可能是加了不少糖和黄油,厚重得令人惊讶。酥皮很薄,却层层分明。最让人喜欢的是略微烤焦的外皮,撒上肉桂粉和糖粉,仿佛上了一层柔光。一口咬下,先是酥皮碎裂的声音,再是扎实的触感,最后则是一阵过分的甜腻。有人嫌它们太甜,但是我喜欢,默默地想,除去那些伟大的航海家,这亦是葡萄牙足以使世界倾倒的力量。
  这里是沧桑未变的葡京,世界上曾经最好的城市,一如残妆的美人,带着未能洗尽的铅华与荣耀,用乌黑的瞳孔看着你,大方地展示着她的美与破败。无奈冬季的海滨,阴云密布且狂风大作,满地都是被吹折的伞。一人在外无法消磨时间,于是满街乱窜,只能在雨落下时,随便转进街角温暖的甜品店,百无聊赖地看着这斑驳的墙、着了锈迹的铁栏、湿滑的路面和阴郁的世界。
  蛋挞盛在垫一张油纸的白瓷盘上,和店员比划着要了一杯咖啡,站在人声鼎沸的糕点店里,像个当地人一样,一口甜,一口苦,独自干掉杯碟中的食物。沉默的人,加上慢慢吞咽的动作,总让人觉得可怜又活该。谁让我倔强一人跑了出来?这便是随心所欲的代价吧!
  好在胃满了一点之后,我又有力气去面对风雨和孤单,继续在这个城市里无目的地前行,去见识我未见过的风景。
  我妈看新闻,说欧洲有暴风,于是打电话问我一个人还好吗。怕什么呢?这个世界是撂不倒吃货的。即使里斯本阴雨,还有放晴的蛋挞店。
  魔都之巅圣诞大餐装腔指南
  文/傅踢踢
  魔都有三宝,轨交、自贸、三件套。
  前两个好理解,所谓三件套,乃是的三座高峰:注射器(金茂大厦)、打蛋器(在建的上海中心)和开瓶器(环球金融中心)。打蛋器竣工之前,开瓶器仍是魔都之巅。圣诞之际,携侣登魔都之巅,享独到的创意西餐,那感受,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你在魔都这么跩,你爸妈知道吗?
  规格高的餐厅,前提是别有洞天。想冲上云霄直入魔都之巅,先要穿越厚重而隐秘的大门,在极速电梯的眨眼之间,抵达87楼,再转乘下一部电梯。别小看这一次转乘,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面前,你却在玩手机,而是你在87楼看风景,心有风景的人在93楼俯视你。
  下面上菜单。手法娴熟的西餐主厨,配餐讲求营养结构,虾肉兼有,生熟相伴,更绝的是上菜的间隔精准计算,一候菜品二候肠胃,讲的就是个“精”字。说来话儿长,菜品见真章。
  各位花大价钱费大精力邀到女神的小伙伴,请不要轻易放过下文中任意一个装腔点。
  开胃面包过后,烤蒜味明虾打头。虾的温度在25℃左右,口感微凉,再搭配牛油果的厚实口感,不致太刺激,又能提鲜,最适宜味蕾的热身运动。
  次碟上嫩煎鹅肝,配黑松露意大利烩饭。千万别把鹅肝扒拉下来刀切,要轻巧地取在盘子里,闭眼默哀3秒钟,再面色凝重而不失神圣地整块放入口中。脸上的表情,就像春风吻上了你的脸。但也别太入戏,而忘记向女神解释:人和食物是平等的,我不是残忍,只是在以朝圣的心和虔诚的胃,向那只殉难的鹅致敬。如果我不吃,它一定会落入哪个暴殄天物的土豪之口。
  主菜自然是西餐中最重要的部分。红酒煨红肉,按说是最难做的。酒味重了,牛香隐匿,酒味轻了,味同嚼蜡。更要紧的是掌握生熟分寸,尤其在女神面前,切不可说出三分熟或七分以上,要在野蛮和乡土之间找到神秘而微妙的平衡点。
  主菜要吃得慢,多聊些天南海北的见闻,好比自己是刚云游归来的中国版比尔·布莱森,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待到甜点上来,先要夸赞这可爱盈人的模样,正如同眼前的佳人。其次,切莫装腔过度,说草莓是荷兰空运而来。要知道这种寻常食物,最好的不是进口,乃是特供。描绘一下某个青浦农场里的破败门厅和辉煌内室,比“有机”、“绿色”有用一万倍。
  顺便,别忘了贯穿全场的角色——美酒。记得找服务员时,别说“一瓶”,要说“一支”。如果没有纯正的罗纳河谷口音,只要用标准普通话说一句“罗曼蒂克康帝”,同样能达到令女神玉体酥软、魂飞天外的效果。
  最后的加分项是,找到服务业三巨头,《生活大爆炸》中的潘妮、《破产姐妹》中的麦克斯和卡洛琳任意搭配,作为你圣诞夜宴的专属服务员。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越过淡季、森林和电,牵引我们黑暗的心。在愿望的最后一个季节,解散清晨还有黄昏。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普洱红烧肉
  文/金雯
  父亲在最后那些日子里,突然特别想吃红烧肉。医生叮嘱化疗病人不可食油腻,然而看他实在咽不下去日复一日的清粥小菜,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那些日子,我曾天天绞尽脑汁。南美的虾仁,澳洲的海参&&又要高蛋白,又不能油腻,还得注意跟中药不能冲突。往往清晨起来忙乎好三菜一汤,送到医院再去学校时,日头已经定定地怔在当空了。
  有一日傍晚,天微微地有些光亮,他讲起念书学农的时候,奶奶去看他,用搪瓷茶杯装了满满一杯红烧肉。那时候家里贫困,他舍不得与同学分享,就偷偷塞两块在饭碗底下,上面压了实实的糙米饭。每扒一口,便将筷子深深地插下去,触到红烧肉的油,带出来一路无声的酱油色,将白饭遍染。说到这里,父亲咽了咽口水,感慨道:此后不管什么样的山珍海味,再也比不上那一款梅菜红烧肉了!
  看着骨瘦如柴的他那样惆怅的神情,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烧一盆解馋的红烧肉。
  五花肉先氽水两次,去油花,再用冰水淬了保证口感。小香干横刀花面切了,铺在砂锅底下。然后把切成方块的猪肉平铺上去,桂皮和八角用纱袋包了扔进去防止煮散。平日里下一步就是加啤酒了,不用一滴水,烧出来是入口即化,但是给病人烧的,不能有酒也不能太油,更不能有酒骚气。思忖良久,翻出丽江带回来的熟普洱,掰一小块,出两次水,渐渐有了琥珀般的色泽。用普洱茶代替水,另加生抽和冰糖调味。
  小火“嘟、嘟、嘟”地炖上一个时辰,五花肉呈现出一种接近果冻的状态,仿佛再用力一些就要碎了。那种熟透的酱油气息混合着猪肉特有的醍醐香,在厨房里一点一点晕染开来,仿佛在呐喊着一碗白米饭。择一把小葱,洗净了,撕成两三节丢进去,盖上锅盖,再焖个十五分钟。正是晚春的周末,空气里都是无忧无虑的颜色,小贩的叫卖,大婶的说笑,孩子们打闹嬉戏。那一刻,突然无比清晰地意识到,父亲永远不可能回来跟我一起享受这样一个无心无事的午后了。这石灰剥落的墙壁、灰尘蒙蒙的窗帘和油渍斑斓的灶台,他很多年前就不曾回来过,从今往后,也再不会出现在回忆里。
  我连着砂锅将红烧肉给他送去病房,走进房间的那一刻,他眼睛一亮。人走到尽头的时候都分外知足,为吃喝拉撒的一点点小事都能幸福上半天。那一天他胃口好一些,我们就如同过节一般喜气洋洋起来。
  那天晚上,父亲竟破例喝了一大碗粥,还特意嘱咐保姆,粥要打得浓稠一点,这样才配红烧肉。他说,这肉别有一股香气,说不出是什么,但是格外爽口。吃了三四块,到底是有心报国,无力回天了。他再三交代:搁在冰箱里,我明儿还能再吃。
  然而事实上,他再也没吃到。
  老妈的暗黑料理
  文/公牛小姐
  如果暗黑料理界有比武大会,那英国人怎么可能会是我妈的对手?
  对于食材,我妈化神奇为腐朽的能力堪称天下一绝。至今我从未见过比她更糟糕的主妇,绞尽脑汁创制出令人望而生畏的菜品。逢年过节亲朋好友欢聚一堂,但一旦看见我妈走进厨房,所有人都会失声惊叫。
  我妈的暗黑料理是这样开始的:
  首先,不能把菜洗干净。秉着能洗多脏就洗多脏的原则,带着泥的大蒜只能飞快地在水里过一遍。洗罢拿起来看一看,根部须须还是黑乎乎的——很好,就是这样。
  接着处理鱼。鱼鳞万万不能刮干净,当客人举箸拨弄,夹着一块蘸有汤汁的鱼肉放进嘴里时,他们倏然变色,露出不可置信的痛苦表情,然后将其吐出,颤抖着双手指着那块鱼肉,好像指证凶手一般:“鱼(凶),鱼(凶)鳞(手)!”至于红烧鱼的味道呢?那得看是哪次了。有时我妈戳破了苦胆,那鱼就是苦的;有时她放多了糖,那鱼就是甜的;有时她会下猛料,那么吃完鱼去学校,我同桌会问我:“你又吃大蒜了吗?”
  我妈做的面,面是面,汤是水,菜归菜,三者好像永远有血海深仇,不能和睦相处。夹起白生生的面条,散发着麦粉的质朴香气,咬下一口还微微熨烫着舌头。让嚼碎的面漫过舌尖,漫过味蕾&&咦,等等,面到味蕾了吗?怎么什么味道也没有?舌尖去确认一下,味蕾今天没来上班吗?噫吁兮!阁下不知,那是因为我妈煮的面,铮铮傲骨,品格如莲,不似其他面那般谄媚逢迎,遇到浓美汤汁便酥了骨头,失了面性,身体的每个缝隙都填充着汤汁的味道;我妈的面,是面之特立者,铁汉子,真豪杰,永远一身面粉清香!吃我妈的面,你很容易便觉得食色皆空,人生还是淡泊如水来得好。
  我北上求学,离家千里,老妈担忧我口味不合,生怕我受了苦,便提议由她做好了菜,设法空运给我。我婉言谢绝,老妈却十分坚定:一定要让女儿吃上妈妈的味道!
  等妈妈的味道真的来了,我面如死灰,如临大敌,战战兢兢放进电锅里蒸热。丝丝熟悉的味道,从饭盒里阵阵飘出,还是一样古怪,还是一样暗黑。
  举起筷子,排骨包裹着她特制的神秘酱汁——从来无人理解的那个配方,咬下去,眼泪变得簌簌不绝——是的,这正是我妈妈的味道&&  请一定要等我
  文/咖哩
  是奶奶带我长大的。对我来说,奶奶是超人。每到夏夜,她能整晚整晚地不睡觉为我摇蒲扇驱蚊子;她能一年到头都不生病;她会讲好多好多的故事;最了不起的,是她能做出所有我想吃的东西,无论是什么,只要我告诉她,她都能做。
  吃来吃去,我最爱的还是奶奶的炸萝卜丸子。
  还记得当时我趴在窗户边上,看着奶奶“唰唰”几下便把一个大青萝卜擦成了丝,又“当当”几声把萝卜丝切碎。然后攥干萝卜的水分,把干干爽爽的萝卜放进瓷盆里。又随手舀了些面粉,在瓷盆边磕开一个鸡蛋,放些早就准备好的姜末。紧接着在众多瓶瓶罐罐中选了几个,打开盖子,拈了些粉末出来。这一盆颜色各异的用料,被奶奶手里的筷子搅和搅和,就均匀了。看到这里时,当年的我总想起了爷爷教的“道生一,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现在想来真是驴唇不对马嘴,可当时也只有用这样深奥的话才能诠释这一盆色彩纷呈带给我的无限惊喜。
  只一会儿,奶奶就开始往锅里倒油了。我喜欢听着一个个鼓溜溜的丸子“滋啦滋啦”下锅的声音。丸子们在锅里上下翻滚,我的心也跟着欢呼雀跃。
  炸好的萝卜丸子还没在饭桌上亮相,我就闻到香味儿了。一闭眼睛,都能想象出那些黄澄澄、金灿灿的丸子们的模样。
  好不容易熬到开饭,我连手都来不及洗,拈起一个就往嘴里送。奶奶炸的萝卜丸子外焦里嫩,香而不腻,馅料紧实,口感松软。一口咬下去,油香伴随着萝卜的清香在唇齿间游荡。
  “好吃吗?”奶奶笑吟吟地问。
  “好吃!”我嘴里嚼着两个丸子含混地说,“奶奶,你应该当厨师。”
  “我都老啦,还当啥厨师啊!”
  “奶奶你不老。等我长大了你再老。到时候我就能给你做饭吃了。”我很认真地说。
  奶奶笑了。
  如今,我的承诺到了兑现的时候。
  奶奶真的老了,八十九岁高龄,她不能再坐着为我摇整晚蒲扇,也不能给我换着花样做饭,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病了,那个一年到头都不会生病的“超人”还是倒下了。
  我不知道奶奶忍受了多大的痛苦,才会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们:“我这两天有些难受,想去医院看看。”家里人带着奶奶去了三家医院,结果都是一样的——肝癌晚期,没有治疗必要,最多活半年。
  我开始学做菜了。做好了菜就装进保温桶里,在外面裹上一层又一层的毛巾,再打车去医院。到奶奶的床前,饭菜还都是热的。
  看着奶奶日益消瘦的面庞,看着她日渐缩少的食量,看着她虚弱得连微笑都变得吝啬,我却只能藏好几近崩溃的心,告诉她明天我会带着一道新菜来,请她不要睡着,一定要等等我。
  周五那天下午,天还飘着雪。我在厨房学着奶奶从前的样子炸萝卜丸子,刚把丸子攥成球,电话就响了。伴随着曾经熟悉的“滋啦滋啦”的声音,我跌坐在地下,哭花了化好的妆。
  奶奶走了。
  “超人”太忙,终究没有等我。
  前世冤孽,生死冤家
  文/韩磊
  扣肉这东西,在物资匮乏的时代,曾是酒席上的大菜。“三蒸九扣(九海碗)”也好,“八大碗”也好,扣肉无不位列其中,荣耀了主人的殷实家底,也在许多人的记忆中,烙下一道可回望却已不敢触及的美好伤疤。
  此物中国各地均有,叫法不同,做法也不同。统而言之,大体用红扣手段,五花肉经白水煮、上色炸、扣碗蒸三道手续翻出上桌,是至为解馋的一味。
  广东做扣肉,用梅干菜来配。而芥菜心晾透揉熟,用盐腌晒干,既是绍兴特产,也是客家人保存新鲜蔬菜的智慧,不过叫作“霉干菜(乌干菜)”。原料除了芥菜,也用雪里红,同样好味。干菜吸油,与肥肉正是绝配。在讲究饮食健康的今天,一碗扣肉端上来,怕肥不敢吃肉的女士,也恨不得想舀两勺浸透肉汁的干菜来捞饭。那种又爱又憎的心境,或如《麦兜当当伴我心》中唱到的,“我愿是一块扣肉,扣住你梅菜扣住你手”,直是前世孽缘,生死冤家。
  到了四川,红扣的五花肉就得叫“烧白”。烧白有咸、甜两种,咸烧白用宜宾芽菜蒸,甜烧白少不了糯米和豆沙。宜宾芽菜采二平庄芥菜嫩茎划丝制成,不用菜叶,咬下去脆中带嫩,略有混合了糖液、盐分的菜汁迸出,咸鲜之余又有回甜,是当地名小吃“燃面”的必备佐料,也是蒸咸烧白不可或缺的垫料。
  若改用糯米饭垫料,就是甜烧白。肉片之间夹了猪肉、红糖炒匀的豆沙,肥肉的“化”与豆沙的“细”相得益彰,甜香自上颚氤氲直升,撞得眼睛眯起,嘴角弯起,百家姓到这份上,都得改幸(姓)福。可惜这菜若不是从小吃惯,接受起来心理压力太大。有一位四川朋友在广州开馆子,信心十足要做蒸菜,别的还好,这味甜烧白却是永远也卖不动,无可奈何。
  我老家在滇东北,受川菜影响,也吃咸甜烧白。我妈搬到昆明后,学会滇中“千张肉”做法,从此家里听不到“烧白”两字。千张亦属扣肉一系,干腌菜打底,肉皮要抹蜂蜜炸过。与梅菜、芽菜相比,云南干腌菜更酸一些,一样适合配合肥肉烹制。
  我妈做的千张肉,肥肉煮炸走油后,化而不腻;瘦肉扎实不柴,顺纹路用牙撕来吃,最宜下酒。说来也怪,最近两次喝多,都是在昆明家里,吃她老人家做的千张肉,喝自酿的葡萄酒。吃完不算,还要另做两碗,冰箱中冻实,打包带回广州,与朋友分享。一家凑几个菜的聚会,千张肉蒸好扣出,赢得满桌赞赏,大快朵颐之后,不忘拨个电话给妈妈报喜,告诉她:“一海碗,全吃完了!”  只属于外婆的凉面
  文/Louise
  离开家乡有好多年了,走在大都市的柏油马路上还是不习惯,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快速的生活节奏总是让我喘不过气来。喜欢走着走着,突然拐进不起眼的小巷子里,躲开车水马龙的喧嚣,在安静中慢慢地穿过街道。街边看上去旧旧的小店,曾经的白色招牌已经发黄,沾满了油渍,“凉面凉皮”几个字也是缺胳膊少腿,店前几张木质桌椅随意地排开。老板低着头熟练地做着面条,偶尔抬头憨厚地笑一笑。老板娘抄着一口浓重的四川口音招呼客人。我心一动便说:“老板来碗凉面,多加辣。”
  有多久没吃到凉面了?记不清了,反正很久很久了。在老家的时候,每到夏天,天刚刚热起来,就拉着外婆的手嘟着嘴讨凉面吃,外婆总是一口答应,第二天一大早便去市场买来水面(带碱的面)和各式新鲜的配料。
  大锅放上满满的凉水,放在煤炭炉子上烧,等水滚开的时候,把面条抖散了放在沸水里,沸水马上就安静了;等水再一次滚开,加入一大碗冷水;等水第三次滚开了,再放一碗冷水;等第四次水滚开了,用长长的竹筷捞出凉面,摊开放在竹编的筛子上,老式电风扇开到三档对着面吹。外婆一只手用竹筷不停地把面挑起来抖动散热,另一只手把熟菜籽油均匀涂抹在面条上——这是给面条上油。外婆年轻的时候就是做面条生意的,凉面是从老一辈卖面人那里传承的手艺,她老人家说,这样做出来的面不仅筋道,还很香,吃起来爽口。
  好的凉面自然有好的配料。外婆的凉面要放上十多味料:红萝卜、黄瓜、绿豆芽、葱、姜、蒜、油炸黄豆、榨菜条、花生酱、香油、花椒油、油辣椒、醋、酱油、盐、味精。红萝卜和黄瓜要切成细丝;新鲜的豆芽要焯过水后放在凉水里冷却,再控干水分备用;姜、蒜放在擂钵里捣成泥。
  作为四川凉面的精髓,不得不提的就是我外婆的秘制油辣椒,用的是最辣的朝天椒面,在锅里不放油稍稍炒一下,把里面的水分烘干。另起锅热油,放入八角、香叶、草果、桂皮、花椒、蒜瓣,等所有的味道都渗入油里,关火,把香料都捞出来,控好油温,放入芝麻和辣椒面不停搅拌,让辣椒面均匀受热,不一会,秘制辣椒油就出锅啦!把香香的油拌进小小的一碗凉面里,小小的我,每次都能吃上两碗呢!外婆总是在一旁叮嘱我少吃一点,凉的吃多了会生病,手却忙个不停早已为我拌好了第二碗面。
  这家店虽然也是四川人开的,在做面时,却少了给面上油的工序,又放久了,面条吃起来烂烂的,少了凉面清凉爽滑的口感,配料换成了海带和豆干,调料也少了好几味,最精髓的辣椒油中也只是辣椒和油。
  面剩了大半碗,我轻轻叹口气,付过钱继续我异乡的漂泊。远在故乡的外婆早已年迈,再也不能给我做凉面了,但我会记得这只属于外婆的味道,祈望她老人家身体安康。
  等待是一件幸福的事
  文/璇儿
  我看着她不停转着手里的手柄。转一圈,那口黑色的老锅就轻哼一声,一人一锅配合得非常默契。
  我是个嗜甜如命的人。吸引我走过去的,正是那口老锅中飘散出来甜甜的温热香气,尽管这香气在凛冽的寒风中飘散得很快,但它已足够触动我的神经。
  我向她走过去,告诉她,那一锅爆米花我要了,然后把钱递给她。她接过钱放进口袋,没有说话,那口老锅“吱吱呀呀”得愈发欢快算是回答。锅里飘出的甜甜的香气越来越浓郁,看来爆米花就要出锅了。我有点儿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几次都想开口问。可是她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用行动告诉我,再等等。再等等,只有最耐心的等待才能得到最合心意的幸福。
  麦兜说,食物最美好的时候应该是从你闻到它,到你把它吃进去那中间的时光。这种带着欣喜的等待使得它“最美好”的味道变得无比漫长,而等待也因此变成了一件幸福的事。
  终于,她停止了摇动。黑色盖子被掀起的那一刻,喷薄而出的香气让我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呼吸,我特别没出息地觉得,一切的等待都有了相应的回报。
  我提着一袋散发幸福香气的爆米花往家走,想吃又怕烫,不吃又怕凉了便失去那味道。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拿一颗放到嘴里。爆米花表面是温热的,带着淡淡的甜味儿。用牙咬开,舌尖却被轻轻烫了一下。赶紧把它咽下去,舌尖上被烫的那一小块味蕾却涌出绵绵的甜意。
  这种绵绵的甜,既不卑微也不张扬,甜得恰到好处,正如爆米花本身那样。  五仁月饼,微凉初秋
  文/丫米的小确幸
  临近中秋,月饼早早登上了货架。
  外出求学的我,去过好多地方,也吃到了很多种类的月饼:有传统的五仁月饼,较为平民的枣泥、豆沙和果酱月饼,苏式的酥皮椒盐月饼,云南的玫瑰云腿月饼,青岛的海鲜月饼,香港的冰皮月饼,喷香的鲜肉月饼,还有南方特有的双黄莲蓉月饼。
  宿舍里也堆满了同学和朋友送来的月饼,样式和种类很多,但或许是因为身在广州,唱主角的依然是双黄莲蓉月饼。这种月饼算是比较高级的月饼品种,香港电影里有过类似于家人小心翼翼分食双黄莲蓉月饼的情节,宿舍里的这类月饼也全部都是一二百元的价位。
  记得第一次吃到这种月饼时的惊喜感:金灿灿的咸蛋黄还滋滋冒着油,咬一口进嘴里,莲蓉的细腻香甜与裹挟其中的蛋黄咸香味相得益彰,让我这个从小吃惯了甜月饼的人惊叹不已。由于是老品牌,莲蓉和蛋黄的质量都是绝佳,莲蓉进到嘴巴里就像是要融化一样,用舌头轻轻一抿就在口腔里铺展开来;蛋黄完全没有硬芯,沙沙的口感和莲蓉的细滑搭配在一起,形成一种很奇妙的极为丰富的层次感;薄薄的饼皮非常绵软,其作用就是将馅料紧紧包裹,用饼皮的平淡无奇衬托出馅料的奇妙口感,在味道浓郁的蛋黄和莲蓉面前,像个伟大的母亲,默默地站在一旁笑着看自己的孩子们嬉戏。除了最原始的白莲蓉和黄莲蓉外,还有用螺旋藻来搭配调色的翠绿色的莲蓉,吃起来更是少了一分甜腻,多了一分清新——双黄莲蓉月饼应该算是月饼界的贵妇人了。
  双黄莲蓉月饼虽然好吃,但毕竟是高糖高脂的东西,吃多了就会觉得腻,对身体来说也算是比较大的负担。相比之下,香港的冰皮月饼则是爱美女生的首选,且不说口感,仅仅是晶莹剔透的冰皮就已经让人大饱眼福了。
  冰皮月饼,顾名思义,是在低温环境中成就的美味,一般都是从冰柜中取出后立即食用。和传统的糖浆猪油与面粉做成的饼皮不同,冰皮月饼选择了更为清新的糯米和澄粉,较低的温度更是赋予它一种Q弹的口感,有种吃果冻的感觉。馅料一般选用椰蓉和豆沙,甜味也比较淡,使其整体都显得很清爽——冰皮月饼是月饼界的冰美人。
  冰皮月饼虽然好吃又健康,但由于对温度有着严苛的要求,所以相对吃得少。对于不喜欢吃甜食的食客来说,云南的玫瑰火腿月饼和苏式的酥皮椒盐月饼都是不错的选择。
  云南有“鲜花入食”的传统,这种传统自然也渗透到了月饼界。色彩艳丽的玫瑰花瓣和咸香而又极富嚼劲儿的云腿糅合在一起,造就了云腿月饼独一无二的口感。和云南的少数民族姑娘一样,玫瑰云腿月饼有着最原始淳朴的美和最直爽的情感。
  相比而言,苏式的酥皮月饼则少了一分直爽,多了一分小家碧玉的娇羞。一触即碎的酥香表皮,小巧的个头,咸中透着一丝微甜的口感,在口中极缓地铺展开来的椒盐香味,都让人联想到江南水乡温婉的姑娘。由于饼皮和馅料都很酥,所以吃的时候要小心翼翼地用一只手托在下面来接掉落下来的碎渣,正如面对一个含笑的江南姑娘使人不敢大声说话一样。
  吃过这么多种月饼,最让我怀念的,仍是小时候家里最常吃到的五仁月饼。
  和那些高级月饼不一样,它没有很精美的图案,没有很花哨的形状,没有很名贵的原料,更没有很精美的包装,但它却承载着我对于月饼最原始的记忆。有人说我们的舌头永远忘不掉十岁以前所吃到的味道,或许吧!至少对我而言,中秋过节就是应该家人在一起,每人分一个圆圆的、扎实的五仁月饼,偶尔会吃到讨厌的青红丝,但丝毫不会减损过节的美丽心情。
  我出生在中原的一个小县城,儿时家里条件很不好,一直借住在妈妈朋友家废弃的老房子里,家里并没有额外的钱去买精美包装的月饼,妈妈就和县城里很多善于持家的主妇们一起,带着面粉、糖、油、瓜子仁、青红丝等各种原料,去南街上一个破旧的月饼厂自己做月饼。
  时隔多年,很多细节我已经记不清,只记得那是一个很大的房间,房间正中放着一个大大的长方形的桌子,二三十个和妈妈差不多年纪的女人围在桌子旁,一边聊天一边和面调馅儿做月饼。房间里充斥着桌子的“嘎吱”声、从模板中磕下月饼时的“笃笃”声,还有大家欢乐的笑声。
  屋顶上方垂下一根电线,上面缀着一个小小的白炽灯泡,散发着不算明亮却很温暖的昏黄灯光,在这种光线的照射下,用油和成的面团更增添了一种淡淡的黄色,微凉的初秋夜晚也变得温暖起来。
  回忆会给往事涂上一层昏黄的色调,再加上记忆里那泛黄的灯光、泛着油脂香气的光滑面团,五仁月饼在我心里变成了一种很温暖的存在,永远占据着最特殊的位置。
  它,是家的味道,是妈妈的味道。
  东北一锅出
  文/路虎儿
  所有的东北菜里,我最喜欢一锅出。
  它也叫乱炖,里面满满地拥挤着豆角、排骨、土豆、茄子、玉米、粉条等,周围会贴上一圈玉米饼或是花卷。大铁锅小火慢炖,直到内容软烂不分你我,最后上面撒一层香菜,热气腾腾的一整锅端上桌。再上一些拍黄瓜、干豆腐、芹菜拌花生和几瓶冰哈啤,大家围坐着锅吃,那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边吃边海阔天空地吹牛闲扯,任凭外面大雪纷飞,气氛和锅里一样,浓烈亲切。
  离开东北,在南方漂泊多年,深刻体会到一方水土一方菜,每个地方的菜都体现着人的性格。比如上海,小笼包、大闸蟹,挖了半天也吃不到一两肉,那真是精致风情;湖南,重油多辣的口味虾、剁椒鱼,吃的是湘人的霸蛮;东北菜,则真的是实实在在地吃内容,要么像一锅出、小鸡炖蘑菇这样不分你我的大炖菜,要么是生吃蘸酱菜,不加修饰,清清白白,用最简单的调料、最寻常的食材、最懒的做法,做出最温暖的味道,无论怎么吃,下肚后都有一种温暖熨帖的满足感。
  当年初到上海,吃不习惯那里的饭菜。有天发现学校对面一家东北私家菜,便欢天喜地地把它当成了食堂。那里也有一锅出,但是按照上海习惯做了改良:大铁锅换成了小巧的白瓷盘,糖的味道更重。后来离沪赴湘,每天辣得肠胃冒火,一想到吃饭都头痛。一天在单位附近发现了一家小门面的东北菜馆,吃到蹩脚的一锅出,竟然有了一种得救似的满足。在湖南,为了生存,一向以为这辈子都学不会做饭的我,竟然彻底学会了做菜。当然,我还是只会炖煮,煎炸炒之类一概都不会,突然发现我爱吃的几道菜都是炖出来的。当我第一次成功地做出了一道土豆炖豆角时,开心得无以复加。胃舒服了,心才能安定下来。
  小时候,总觉得外面的饭好吃,常常盼着“下馆子”。后来,越来越觉得妈妈做得最好吃。现在,每次回家,我都尽量在家里吃饭。每年回家不过几天,有限的时间,妈妈做什么我都吃。可是,在南方,没有那么冷的冬天,没有那么大的雪,也没有那么多可以一起放心大胆喝酒的人,自然也少了一锅出适合出现的场合。是的,它长得不好看,不适合大桌子,不适合小盘子;它也不适合四十度的高温天气,不适合潮湿的季节,不适合宴请,不适合谈情,不适合快节奏的工作餐;它只适合大雪纷飞,小火慢炖,至亲好友,闲话流年。
  京广线断掉,八万人退票的历史时刻,正好被我碰上了,一路退票改签中转,千里迢迢终于回到了东北。拖着疲惫的身体进家门,靠着一路支撑的信念。果然,妈妈做好的一锅出,已经烂熟到没了水分,在等待着千里夜归人。  慢城市里的鲜奶米哺
  文/阿达
  18岁,距离去上海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吃到了昆明传统生活里两岁孩子该吃的东西,叫作鲜奶米哺。
  盛夏的某个下午,闺密带我到一家八十年代开起来的昆明小吃店,只要了一碗鲜奶米哺。米粉和牛奶调在一起,在小砂锅里搅拌,小火煮到锅里呈现亮眼的白色糊状,奶香四溢。挑起一大勺,用舌头挑起一点含到嘴里,牛奶的绵柔几乎在一瞬间填满口腔,加上米粉的黏稠,像丝绸一样的质感缠绕整个味蕾,我陶醉地皱起五官,发出满意的哼哼,像个两岁的孩子一样惊喜得无以复加,拉着闺密的手直表感谢。
  我是个嗜甜如命的人,很多东西只要带上甜味我就会兴奋得不行,闺密说我具有把所有食物变成甜味黑暗料理的特异功能,所有人都无法接受的腻到不能下咽的甜食,对我来说是不舍的食物。然而在我这样嗜甜成瘾的味觉世界,所有的甜品里,征服我的确是鲜奶米哺——几乎算不上“甜品”的、一点儿也不好看的鲜奶米哺。仅仅是牛奶和淀粉在口腔交融以后孕育出的苦的对立面,甜味常常淡到要停下来仔细寻找。因此一小锅米哺常常可以吃很久,每一勺都是一次欢欣的寻找。
  那绝对不是马卡龙式的直冲脑门,芝士系列的自始至终,更没有奶油带着强烈的卡路里色彩的罪恶感,甚至不像蛋挞奶挞那样具有如沐春风的强烈治愈力。相比起一切色彩斑斓的华丽甜品,它更像是在黑暗中轻轻被抱住一般的突如其来,小惊喜往往让人转瞬忘记,但是一旦再次想起的时候,它能让人忘记一切身边的事物,只想回到那一刻。
  到上海读大学的一年时间里,我吃了很多甜点,浓烈的甜味可以让人在那几十分钟里忘掉长得看不到尽头的乡愁,拿破仑很酥,马卡龙很正,红宝石的奶油也很纯。可是我想念那样隐晦温暖的味道,不如说我想念孕育那样味道的地方,慢悠悠的生活节奏和救赎的阳光,没有比那里更蓝的天空,以及没有比那里更好的天气。
  昆明和上海几乎是生活节奏的两个极端。当我站在汹涌的地铁站,人群快步朝我涌过来,谈论着价格和连锁,服务和口碑时,我无尽地想念那样一个下午,阳光下两个昆明人,一句不搭一句地说着天气,悠悠地趟到护国路上,坐在老店里分享一份鲜奶米哺,那样让人落泪的下午。
  那碗凉粉的滋味,至少一直不会变老
  文/子元荣
  外婆是典型的勤劳老人,终日里以劳动慰藉心灵。我念大学的时候,从政府食堂退休的她开始操持一家小吃店,专卖凉粉,我是她的特殊顾客。
  外婆的店面就在我家隔壁,在家的时候,每每馋了,就从自家的橱柜里翻腾出一只碗,乐颠颠地过去。做好的凉粉像果冻般颤巍巍地摆在那里。银亮的尖刀小心地切下去,细细切成扁豆般大小的条状,好看地叠放在青色瓷碗里。凉粉一根根嫩白如玉,浇上蒜水,撒上绿绿的葱花,淋些许香油,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外婆特制的酱料和炮制得红亮的辣椒油。满满的一碗,红的热情,白的纯粹,绿的可爱,组合起来玲珑温润。迫不及待地吃一口,满嘴都是清凉,凉粉绵软又有弹性,带着蚕豆和豌豆结合后质朴的香醇口感,佐以配料,便是香辣爽口,既解暑又去湿气。每当这个时候,外婆都带着满足的笑意看我大快朵颐。
  外婆的凉粉每天只卖固定的数量,卖完即止,每天都有带着期待而来又怀着遗憾而去的客人,这时外婆总是笑眯眯地招呼他们明天早点来。那些客人只喜欢吃外婆的凉粉,因为觉得外婆的凉粉最地道最好味。外婆说,其实她的凉粉与别人的相比无甚秘诀,无非是用料更实在。
  外婆做凉粉讲究蚕豆与豌豆七三分,绝不添加其他廉价的替代品。加水磨粉后沉淀,那时蚕豆和豌豆的植物香味也磨碎磨细了,且沉淀时间要保证,不能偷工。待到沉淀得差不多了,再用纱布仔细过滤杂质。这时,才把过滤后得到的浓浆倒入大锅里熬制。熬制凉粉时,需要不停地搅动木勺,直到浓浆慢慢变得更加浓稠,呈现出漂亮的米白色。时机到了,把熬制好的凉粉倒入容器,待到它们慢慢变凉,白嫩Q弹的爽口凉粉就成了。值得一提的是,凉粉熬制完毕后,留在锅里的锅巴也烧得焦黄喷香了,咬一口嘎嘣脆,慢慢地嚼,满口都是蚕豆的香味。
  外婆熬制凉粉的时候,我一有空就去围观。看着外婆认真细致地搅动手中的木铲,小心翼翼如同对待珍宝。那时外婆的脸上挂着微微的笑意,洋溢着幸福的颜色。凉粉成型了,将它们从容器里轻轻地倒出来,外婆屏气凝神,生怕一不小心就坏了凉粉的形状。等凉粉完美地从容器里出来的时候,外婆的笑意又会深几分。
  总觉得看外婆做凉粉和自己吃凉粉,都有一样的幸福感。有时觉得,除了用料实在,工序严谨,外婆制作凉粉时的那份深情,大概也会让凉粉分外美味起来。那些来店里的客人,不管是狼吞虎咽,还是细嚼慢品,都带着满足的神情。大概,他们也能尝到了外婆注入其中的情感。
  这些年来,外婆年事渐高,但她还是坚持制作凉粉,守着她小小的店面。虽然行动迟缓了许多,但外婆做凉粉时的细致不减反增,连挑选蚕豆和豌豆都更加严格,务必是当地农家出产,粒粒饱满。那把没有换过的木勺也一直在她手里悠悠地打转,一圈又一圈,光阴流淌间,转出无数美好的滋味。米白色的浓浆渐渐沸腾,慢慢变得醇厚,冒着幸福的泡泡。蒸汽升腾,勾出浓郁的香气。一片氤氲间,依稀看见外婆带着微笑的脸,如同苍老的时光馨香静好。
  这些年来的每个夏天,回家吃到外婆的凉粉是我触手可及的幸福。那些在夏日里清凉美味的时光,是漂泊在外的我的温暖牵绊。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回家周期越来越长,待在家里的时间却越来越短。每次给家里打电话,外婆总是惦念着我已经许久没有吃到她的凉粉。电话那头,外婆絮叨着,让我赶紧回家。她说,再不回来,都没几年我的凉粉吃啦!我心头顿时一酸。那些记忆里的香味纷至沓来,在舌尖不断地发酵,慢慢扩散心间,不住地翻腾,最后竟滚落成眼角隐忍的泪珠。
  我明白光阴易老,然而,我想要吃更多外婆的凉粉,想要固执地等那碗凉粉,总觉得无论如何,那碗凉粉的滋味,至少一直不会变老。  孤独家的美食
  在失恋的伤口还隐隐作痛,忧伤的情绪还不能够释怀的时候,吃,大概是比借酒浇愁或深夜痛哭都更治愈的神器。
  深夜的秋刀鱼
  文/MISS猫在广州
  我们公司有一个挺好的待遇,就是在生日的那个月份,可以自己在网上挑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由公司买单,坐等收快递就OK了。别人都是挑选高大上的礼物,比如书、球杆什么的,我选的生日礼物却是烤箱。
  自从有了烤箱后,倒是减少了去路边摊吃烧烤的机会,但却多了一份理由,烤箱放着也是放着,要充分利用其价值。于是,我上网买了各种配料,孜然粉、烧烤汁、奥尔良烤料,尝试做各种烧烤:鸡翅、鸡腿、韭菜、秋刀鱼&&
  在菜市场买了两条秋刀鱼,才花了四块钱!(在烧烤摊一条秋刀鱼是7块钱!暴利啊!)吃晚饭的同时,把盐撒在秋刀鱼上,再用手指的柔软和恰当的力度,将两条秋刀鱼均匀地抹一遍,秋刀鱼在盐的循序渐进地攻占下,也变得感性了。用盐的目的是祛除腥味,待会儿烤的时候也会比较鲜美。
  那么,接下来的半个小时要干吗呢?跟秋刀鱼唠叨唠叨也行,在美剧里的快节奏生活奔跑也行,要不,给秋刀鱼跟盐单独相处的机会,它们肯定有很多话想向对方倾诉。
  因为我是一个超级无敌懒的懒人,懒得下其他配料了。如果亲们追求味道更美,可以加拍过的大蒜一起腌制。
  在烤盘上铺上锡纸,锡纸上涂抹薄薄的一层色拉油,把秋刀鱼过一下水(如果是用大蒜一起腌制的话,就无须再过一次水了。本人口味比较淡),此时此刻盐已经跟秋刀鱼融为一体了。至于它们之间的那点事情,你知我知就可以啦!在秋刀鱼身上浇上少许的烧烤汁,烤箱预热至220度,5分钟的时间。
  感受着烤箱慢慢变热,看着烤箱从漆黑到红灿灿,听着秋刀鱼发出的“嗞嗞”声音,烧烤汁借着烤箱的温度,慢慢地渗入到秋刀鱼身体的每一处&&如果说盐是秋刀鱼情窦初开的初恋,那烧烤汁就是秋刀鱼一生中那段轰轰烈烈爱情的女主角。它们撕咬着、纠缠着、闹着、吵着,却彼此分不开。
  5分钟,感觉像一个世纪似的漫长&&
  把秋刀鱼翻个身,让它们再待个一个世纪般的漫长吧(前后一共10分钟。由于鱼皮容易粘连,所以烤盘或锡纸上一定要抹油,烤的时候要翻面,使秋刀鱼均匀熟透和上色)。
  慢慢的,闻到了烤箱里散发出的阵阵秋刀鱼的滋味,内心一阵窃喜,忍不住哼起了“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缓缓地取出托盘,切上两片柠檬片,趁秋刀鱼还在沸腾时滴上几滴柠檬汁,柠檬的酸与清新,就好似生活中的惊喜,惊艳了一段时光。
  把它俩装进一个精致的盘子,放在木桌上,泡上一杯柠檬水,皮焦肉嫩的秋刀鱼,待我拿筷子将你送进我的肚子里,让你在我的嘴巴里喉咙里肆意地散开&&
  自此,每当心情不好抑或心情甚好,必须来两条秋刀鱼,方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虽然没有路边摊吃烧烤的随性,但是穿着睡衣跷着二郎腿,跟心爱的他一边看着美剧抑或韩剧,一边胡扯着,一口一口地扒拉着秋刀鱼,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食花记
  文/韩磊
  文人喜欢用“牛嚼牡丹”来形容粗鄙行为,但吃花并不是一件煞风景的事。最常见的以花入食,大概是无花果吧!古人以为本无花而有果,故名之,其实它的花隐藏在果实内部,全靠黄蜂钻来钻去授粉。雌蜂钻进无花果,授粉给底部的雌花,产卵然后死去。幼虫长大交配,雌虫再钻出去,寻找另一个无花果。如此忙碌而机械重复,却也是我们生活的写照。
  无花果在一万多年前已有人工栽培,可谓是食用花界的老前辈。新鲜无花果有一股怪异的香味。切丝后放盐和香料腌渍,做成无花果干,颜色变了黑褐,像九制陈皮一样生津止渴。我读初中的时候,步行三公里回家,若是兜里有一两毛钱,有时就会在杂货店买一包新加坡产“张志明”无花果干,一路走一路吃。黑白小塑料袋包装,吃得再小心,到家也没了。前几天在便利店看到有卖,包装还是那样简单,好像在唱“彩色的电视变得更加花哨,能辨别黑白的人越来越少”。
  无花果只能做零食或水果,有些花却能正儿八经入馔。广东“太史五蛇羹”放白菊花,这只能算佐料。河南人将槐花择洗干净,用面粉拌匀蒸熟,浇上蒜泥,香味扑鼻,是由春入夏的时令菜肴。槐枝有刺,懂做的人认准方向一捋就摘下花瓣,初学者往往被戳得龇牙咧嘴,扎实疼上那么几次,才变熟手。
  花各有香,正好拿来做糕饼。老北京有一味“藤萝饼”,据唐鲁孙先生描述,“把藤萝花摘下来洗干净只留花瓣,用白糖松子小脂油丁拌匀,用发好的面粉像千层糕似的一层馅、一层面,叠起来蒸,蒸好切块来吃,藤萝香松子香,揉和到一块,那真是冷香绕舌满口甘沁,太好吃了”。另一种做法“跟翻毛月饼做法一样,不过是把枣泥豆沙换成藤萝花,吃的时候带点淡淡的花香”。于春末夏初,坐在昆明池边藤萝架下,酽酽地泡上一壶茶,下藤萝饼吃,想来令人神驰。只是我在北京六年,竟没有机会尝到这味妙物,实在是遗憾。
  早先云南人做月饼,只有“云腿”和“玫瑰”两味。后者用腌渍成酱的玫瑰糖调味,本是清香不腻,但往往另加大量白糖,不爱吃甜的人受不了。近年来成为旅游者热门手信的鲜花饼,味道更为清淡,符合现代人口味,实际与北京藤萝饼系出同门,都是时令糕点。
  云南盛产鲜花,全国市场上销售的鲜切花,一大半出自云南。云南人日常生活离不开花,家庭种植花卉的热情,尤甚于花城广州。我家昙花种得好,记得老家曾有一株,花盆径逾两尺,七八月间,花骨朵能冒出几十个来,常常要剪去一些来保证其他花苞的营养。昙花只在夜间开放,近晚见哪几朵花开始微微颤动,就要呼亲唤友,吃上月饼喝上茶,看那花萼、花瓣渐次层层展开,时不时闻见甜美的花香,赞叹着花的香味与颜色,闲聊着东家长西家短,要等几朵花都绽放然后萎谢,几个小时过去,才结束一场百姓的雅集。
  我爱看昙花,也怕看昙花。昙花萎谢,母亲就会剪下它,摘出花瓣,给我炒鸡蛋吃。厚实花瓣里渗出黏稠汁液,令这道据说有滋养奇效的菜肴糊糊滑滑,吃在嘴里,说不出的难受。这样的看花吃花爱花恨花,说起来,倒有很多年没有再体验了。
  南瓜花比昙花好吃一万倍。一根藤提供不了太多营养,仲夏时节,农民总会摘去一些花,挑了来城里卖。金灿灿的南瓜花,都那么大朵,裹上面浆,放少许糖炸出来,还是金灿灿,在花香之外,又多了一股菜籽油香,有点像日本甜不辣,却不会炸那么透。咬起来,外层酥脆,内里柔软。夏日晚餐,这道菜在开餐之前,往往已经被小孩子偷偷吃了大半。
  杜鹃花也可以吃。老家把一种生长在高山草甸的杜鹃花叫作“木耳花”,取其花瓣肥厚,口感有点像木耳之意。木耳花有毒性,要用开水汆过再用清水漂洗,才能拿来炒肉或凉拌。
  中学时代去爬山,午后从海拔一千九百米的城里出发,骑一个小时单车到山下,再徒步三四个小时,穿过几个小村庄,在登上海拔三千多米的峰顶之前,可遇见大片灿烂的木耳花。白色和红色的花朵,在吹得倒人的冷风中开放着,朝向西边将落下的太阳。少年坐在最后五百级台阶的第一级上,看入了迷,沉默不说话。那太阳渐渐落下去,少年的影子渐渐拖长,长到贯穿生命,还倔强地没有离开那座木耳花盛放的山峦。  何以解忧,我有夜宵
  文/罗格
  大约在晚上11点的时候,我终于放下手机站起来去打开冰箱。里面储藏着鸡蛋、馒头、一些蔬菜以及半瓶腐乳。检阅一圈后关上了冰箱。
  在餐厅和厨房间踱了五分钟以后,我又重复了以上步骤。
  肚子似乎有一点饿,也许可以现做一碗青菜肉丝鸡蛋面,再顺手拍个照发上朋友圈戕害众生,但似乎又无此心力;或者马上奔到楼下加油站边的安徽料理摊,炒上一份加牛肉的米线,又恐在半路上就成倒路饿殍&&克制和放纵这两个小人盘腿坐在脑室里“石头、剪刀、布”,初始的饥饿感慢慢地在胃里塌陷成一个越来越大的黑洞,以至于心脏都有一种被引力控制着下坠的感觉。
  当这种引力将我拖回餐桌边的时候,我给坐在对面的妻子说了一个故事。
  大约在11年或者是12年前,我曾经做过一个梦。
  那天晚上11点差5分的时候,宿舍楼即将关门。莫名其妙的饥饿感突然间在脑沟深处揭竿而起。距离楼底大约700米的地方,鸡蛋煎饼摊正迎来一天中最后的一场狂欢,油滋滋的铁板上磕一个鸡蛋,摊上两张烤好的面饼,翻过来刷上甜面酱或是辣酱再合好,在那瞬间像是自由之光在熠熠闪烁。
  然而在犹豫纠结5分钟后,舍管大妈锁上宿舍楼,自由之光熄灭。
  我只好忍着饥饿上床睡觉。
  沉睡中,被饥饿折磨的我走到一片残垣断壁之中,墙角遗落着半只碎碗,里面还剩下一小团肮脏的饭团,我捡起来狼吞虎咽。
  我就在这样的无助中,就像少年派一样漂浮到了黎明。
  直到现在,这个梦境还是非常清晰,我对妻子说。
  无法控制的、奇特的饥饿感。
  这可真叫人悲伤。
  我对妻子说,其实,只是有点大姨父来了的感觉。那种饥饿感并非来自于胃囊,而是来自于空洞的心。
  所以,夜宵并不只是一份食物,大多数时候,它宣泄着无中生有的喜悦之情,或是用来填满心底的失落感。
  就像多年以前(或许现在也一样)在那个校园里,无数姑娘小伙,或是像那两张面饼一样靠近彼此,并用蛋白质将彼此合二为一,或是花上一块五毛钱,咬牙切齿地用一张鸡蛋煎饼埋葬心底无处释放的荷尔蒙。
  所以,这个世界上会有《深夜食堂》这样的剧集,午夜12点,城市的一隅,属于一家食堂的时间,人们可以卸下一天的疲惫,喝着小酒,吃着自己钟情的食物。
  我相信,那些锦衣夜行或是灯下枯坐的人们,在喜悦、愤怒、孤独、忧愁或是失落的时候,只有吃饱了饭,才会获得上苍的保佑。在这一刻,一切关于吃夜宵不健康的谆谆教导,都将你推向心灵的不健康。
  那些善良的、制作夜宵的厨师们填满着你的胃,像是牧师摸着你的脑袋抚慰你的心灵一样,为你空洞缥渺的灵魂添上一把麻辣小龙虾味,或者酸菜鱼味、艇仔粥味,也可能只是馒头就白水味的薪火,守护着它不被熄灭在这漫漫长夜。
  我一共塞了六个汉堡进入空洞的胃里,妻子吃了四个,车子的后座上还留下二十个汉堡。
  随着黎明的到临,我们认为或许会永远持续着的饥饿也消失了。
  这时候,再也看不见海底火山的模样了。水面一片平静,倒映着蓝色的天空,小小的波浪像清风吹拂缓缓摇曳的绢质睡袍似的,轻扣着小船的侧板。
  我横躺在船底,闭上了眼睛,等待涨潮将我运到最适合的地方。
  ——村上春树《再袭面包店》
  不用过度去解读它,这就是一篇描写想吃夜宵,很想吃到死的短篇小说。
  感谢遍布这个城市每个角落的安徽料理。没有你们,会有很多灵魂寂寞至死。
  文/阿毛
  傍晚去吃卤肉饭,去的是单位附近的一家夫妻店,那里的标准搭配是卤好的五花肉块和汁,浇到米饭上,再配上三到四样时令的蔬菜小炒。那时店里已没有中午熙熙攘攘的上班族,只有两位大叔对坐。男店主正切西红柿,旁边一锅水正翻滚,想是要做汤。“汤里搁点酱油,那味道就对啦!”端坐桌旁的胖大叔对着厨房在喊话,说话时老板娘已把他们的饭端上了桌。
  “真是麻烦你们了,也是看今天人少才跟你们提出做个汤。”大叔道。
  “都老顾客了,做个汤也不麻烦,吃得满意就成。”老板娘也是个热情的人。
  不多时他们的汤就上桌了,俩大叔对坐着喝了一碗又一碗,边喝边赞不绝口:“对,这就是当年那个味道啊!”还不住地跟店主道谢,在厨房的夫妻俩脸都乐开了花。我很好奇地看了看,没看出来是什么汤,总之觉得这一屋子人都可爱得紧。
  那俩大叔毫无疑问是吃货。在我看来,其实也得是有一定功力的才能称之为吃货。光知道吃,而不得美食要领的(譬如只是胃口大却不懂得基本味道鉴赏的)只能算是饭桶,算不得真正的吃货。今天就说说我所知道的吃货。
  昨晚和大学室友C君聊天,上来就说她的新室友是处女座,住进去的第一天就给她们做饭吃(处女座这么居家的星座,你们怎么狠得下心去黑?)后又谈起刚在首都实习的日子,转眼间已是三年前的事情。说起我俩夜游清华,被冻得够呛,最后饿急,钻进路边一个小棚子吃了两碗刀削面;对天坛的记忆是,在天坛北门附近有一家老北京传统小吃,在那里我们吃过永生难忘的豆汁;实习时有一阵子我俩特别喜欢去首图看书上自习,首图地下一层有一个对读者营业的小吃城,我们满怀好奇地点过一碗卤煮,后来再去吃饭路过那个窗口都绕着走。回忆完,C君总结说:路盲原来是靠吃在记路和记事的啊!
  吃货们内心一般都有自己的吃货地图以及关系网、记忆网,除此之外吃货们也爱在食物之上寄托一些特殊的情愫。
  在一座因为一碗面而闻名全国的城市中上了四年学,我认识个小伙子,曾经在一个暑假每天起个大早跟个小姑娘挤上公交车,大老远跑到姑娘实习的单位楼下一起吃碗面,然后姑娘去上班,他自己再坐车回学校。
  我认识两个女汉子,去旅行的时候大早上爬了山看日出,结果后来采了一堆蘑菇,好像日出再美也不及蘑菇的鲜美。
  我还认识两个留学党,一个只要听到“萍萍”二字就要疯,因为那是她最爱的家乡麻辣烫连锁店的名字;另一个好不容易回国,第一顿是去心念的面馆一口气连吃了两碗搓面才罢休。
  我还认识一个姑娘,想家了就去吃西红柿炒蛋,因为那是她母后最爱做的菜。
  而我现在所在的城市正好有花溪牛肉粉,偶尔吃上一碗也可以解乡愁。相信不少在外的人,对于自己家乡的食物细数起来几乎都是垂涎三尺,热泪盈眶。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爱给自己贴吃货的标签,你会记得哆啦A梦爱吃铜锣烧,而蜡笔小新不爱吃青椒。如今你也可以从厨艺节目里看到,美食都已经上升到梦想的层次啦!而无论你有没有看过《深夜食堂》、《美味关系》、《寿司之神》,听了最后这一个故事,你都会明白,为什么它们会传达出一种“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的理念。
  我认识一位同事,她从怀孕到开始有胎动,每到中午快下班时,有同事开始在公司热便当,我们的办公室当时紧挨此处,所以饭香四溢,这时候她的宝宝准会在肚子里猛踢一阵,小吃货就是这么孕育的&&
  看,多么原始的欲望和悸动!吃货万岁!  哈尔滨的第一场雪
  文/杨坤
  哈尔滨终于下了第一场雪。在我的印象中,冰雪,是东北冬日的颜色;烧烤,是东北冬天的味道,所以冬天的烧烤,颇有风格。
  不过地道的哈尔滨人会把烧烤称作“烤串”,就像把串串香称作“涮串”一样。串,是处理食材较为简朴的方法,尤其是在冰天雪地时,这种简单的食物更像是一股暖流,直达心底。这时不由得想起去年冬天在漠河北极村吃烧烤的经历。
  十一月初,祖国最北端,北极村细碎细碎的雪下个不停。晚上七点,气温降到零下十多度,漆黑的街道上只有三两个人走过。两家毗邻的烧烤店,都把炉子摆在屋外的雪地上,给漆黑的寒夜增添了一簇红火。我本来只打算出来溜达溜达,见此情此景,毅然决定“撸点串”。
  挑了一家人稍微少点的店,点完串到炉边和老板攀谈起来,我就像郭靖受马钰道长点拨一样,学到了大城市里烤串不常见的吃法:羊肉串只加了少许的盐,烤得刚刚熟,就送到嘴里慢慢咀嚼,羊肉的膻味反而没有平时那么浓厚,淡淡的咸味真正体现了盐“百味之首”的作用;烤豆干的时候,老板建议我多放点糖配着牛筋吃,口感不错。不过我倒是想起大才子金圣叹。据传金大才子临死前说,“五香豆干与花生同嚼,有火腿味道”,看来豆干的价值不在于“本味”,而在于搭配。可惜店里只有醋泡的花生,想必金圣叹所说的应该是油炸的花生吧!
  在老板的建议下,我买了一瓶蓝莓干饮料,这种产自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地区的蓝莓干,南方很少见,5块钱大概只有两三百毫升。看广告上说喝白兰地最佳的温度是8~12度;而中国人喝啤酒,大多也是爱冰镇的。于是我直接把蓝莓干插进积雪里,成了“雪”镇饮料,风味不输上述饮品。最棒的是,冰凉的蓝莓汁儿流过喉头时,真正有种“透心凉,心飞扬”的感觉。
  不知不觉在雪地里站了半个多小时,温度又降了不少。我双腿冻得僵直,老板还在熟练地转动着串子。得知我是外来的游客,质朴的老板催促我赶紧回旅馆,以免冻坏了身体,而我坚持要吃完他推荐的最后一道烤串——烤酸菜卷。层次分明的五花肉切成薄薄的片,卷上入冬时刚渍好的酸白菜,煎炒烤蒸都是美味,并且最符合东北地道的风味。按照老板对烧烤的理解,烤酸菜卷没有放任何调料,甚至没有一粒盐。酸菜浓郁的香味和脆爽的口感被五花肉柔和地包裹,烤制又最大限度保留了二者的形态,完全是酸菜与猪肉的本色本味,美味犹如暖流直抵心腹。
  和老板道别后,拍拍身上薄薄的一层积雪,拔起僵硬的双腿,结束了这次烤串之行。漆黑的雪夜里,路灯显得分外微弱,我独自一人踏雪返回旅店。大多数人心中的东北人,应该是三五人坐在炕上围着炭火,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而现在的我却是独自一人滴酒不沾,好像不和这里的节奏。其实,真正的东北人有发自内心的热情和由内而外的质朴,就像那个老板一样,也更像那烤串一样,总是地道,总有内涵。
  抬眼是漫天飞舞的雪花,这个风雪夜并不浪漫,却也落得逍遥。
  唯一屉大馒头最难将息
  文/丫米的小确幸
  看二毛的《妈妈的柴火灶》,抹上渣海椒放在火钳上烤的大锅巴把我给看美了。二毛写美食,总是能让人咂摸出不少东西,就像现在,我忽然就想起了小时候爷爷家用柴火灶和大铁锅蒸出来的热腾腾的大馒头。当时蒸馒头之前大娘总要问我想不想吃烤馒头,如果想,她就会在往竹屉上摆馒头时把馒头离铁锅稍近点儿,这样等馒头蒸出来,离铁锅边儿最近的那几个馒头,表皮总是金黄酥脆的,还带着一股特有的焦香,是如今超市里买的加了各种调味料和油脂的烤馒头片所不能比拟的。如此想来,倒是和二毛所心心念念的锅巴如出一辙,只是一个是北方的面点,一个是南方的米食罢了,都是柴火灶和大铁锅成就的美味,都蕴含着家庭主妇们平凡生活中的。
  为了节省能源,也图个省事,小时候每次蒸馒头都是满满的一大屉。一掀锅盖,热腾腾的蒸汽把视线挡了个严严实实,等到白气稍散,一个个敦实可爱的大馒头才肯露出本来面目。农村自家做的馒头和现在城里馒头店卖的馒头不太一样,这种不同首先体现在个头上,自家做的馒头个头很大,能顶两三个甚至三四个外卖的馒头。北方人,尤其是北方的农村人食量很大,一顿饭要提供在地里劳动半天所需的能量,再加上每顿饭菜少油轻不经饿,所以一顿饭两三个馒头下肚没有问题。这种馒头往往是用老面发酵的,也就是把上次做馒头时发酵的面团留下一块儿,在下次做馒头时作菌种用,我们老家把这种面团叫作面酵。用面酵做的馒头成色不像外卖馒头那么白,略带麦色,却更显得朴实、家常。老面里有很多的乳酸菌,所以用老面发酵做的馒头会有一股独特的酸味儿,有的人会拿碱去中和,不过我却很是偏爱这种独特而质朴的味道。
  当时没有冰箱,老面又极难保存,所以怎样使面团不腐坏也是个大问题,关于这点,我一直没弄明白,不过巧手的家庭主妇自有其智慧。大娘每次做馒头都会留下一些面团放在面袋子里,有个很形象的说法叫喂面酵,和西方老式面包喂酵母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馒头是每顿饭所必需,再加上当时人们食量都不小,所以隔个几天就要蒸次馒头,面酵也不至于放坏,即使坏了也没关系,左邻右舍往往家家面袋子里都有着这么一块儿面酵喂着,借来用用,等做完馒头再留下一块儿新面酵还回去就行了。
  现在人们的主食越来越丰富,自家蒸馒头的次数越来越少,而面酵的难得以及面粉与碱面比例的难以掌控,更使得老面馒头逐渐淡出了普通人家的厨房,想吃馒头了,去馒头店或者超市买上一两斤就行。还有的直接去超市买速冻馒头,只是加了过多泡打粉和白糖甚至奶油的馒头,早就没了馒头味儿了。妈妈是老师,每年都有固定的寒暑假,每次放假,妈妈总要去楼下烧饼摊子上买上一块儿发酵好的面团做上一锅老面馒头,还是一如既往的筋道有嚼头,只是少了柴火灶和那口大铁锅,想吃原汁原味嘎嘣脆的烤馒头是没机会了。
  家里有亲戚开着一家做馒头的小作坊,每年都会送一大袋子老面馒头到我家,妈妈总是把它们冻在冰箱下层,想吃的时候拿几个出来,解冻以后上锅蒸。这种传统作坊做出来的馒头极好吃,比小时候吃到的馒头个头小巧很多,精致很多,颜色也要白一些。因为加了碱面,面酵的酸味儿被去掉了,小麦粉的清甜得以彰显出来。这种馒头有着北方人一样的实在、暄软,但不软趴趴,吃的时候甚至还能一层层揭着吃,一看就是下了苦功夫的,这才是真正的主食馒头。
  来到千里之外的广州读大学,口味也被迫做出一些改变。拿馒头来说,广式馒头是以点心的身份出现的,以暄软清甜著称,里面加了大量的牛奶和白砂糖,小小的个头,一捏更是小得可以忽略不计。这样的馒头确实只能作为点心,不能成为抗饿配菜的主食。倒是偶然间在清真食堂吃到的刀切馒头让我大为惊喜,淡淡的麦色、层次分明、独特的面香,很有嚼头,满足!
  据说面食比米更能养胃,这是有一定依据的。面和米有着不同的淀粉结构,相对而言,面食更易消化,因此胃酸分泌偏少,使胃不至于过度疲劳。小麦性甘味平,能养心气,中药里有个“淮小麦”,功效养心安神。面条里含碱,再加上煮过的面条软和易嚼,其养胃功效更是为世人所熟知。在我们老家还有个养胃的土方,就是把馒头切片晒干,可以做主食,也可以没事儿当零食吃,每次吃了不消化的东西,我都会晒上几个馒头片吃。
  同样是馒头,在上海却是不一样的东西,上海的南翔馒头店远近闻名,甚至还开到了韩国、日本、新加坡,但你在它家绝对找不到传统意义上可以被称为馒头的东西。这是因为上海人所说的馒头,正是当地著名的小笼包,皮薄馅大,汁多味鲜。这也引起了很多人对馒头究竟该不该有馅儿的争议,查了资料才知道,馒头起源于三国,宋朝高承的《事物纪原·酒醴饮食·馒头》里记载,“稗官小说云:诸葛武侯之征孟获,人曰:&蛮地多邪术,须祷于神,假阴兵一以助之。然蛮俗必杀人,以其首祭之,神则向之,为出兵也。&武侯不从,因杂用羊豕之肉,而包之以面,象人头,以祠。神亦向焉,而为出兵。后人由此为馒头。”如此可见,因谐音“蛮头”而得名的馒头,其祖上或许真的是有馅儿的。不过历史归历史,我们怀念的,往往就是我们从小所熟知的东西罢了。
  作为土生土长的中原人,我们是顿顿离不开馒头的,早上稀米汤或者玉米面粥配馒头,中午馒头配炒菜,晚上即使吃面条也要备上几个馒头当嚼头。小时候家里条件不怎么好,零食也多和馒头有关,用筷子一插,架在煤球炉上烤烤就成了烤馒头;馒头中心挖个洞,里面倒点白砂糖或者撒点盐、浇几滴香油就能蘸着吃了;馒头切片,在调制好的酱油醋水里浸泡一下下锅炸,出锅后撒点孜然粉,就成了香喷喷的炸馒头片啦。
  每日与馒头相伴,使得我每次看到街上的馒头店都有一种家的感觉,尤其是在有着微微凉意的早晨,蒸笼盖一掀,满满的热气腾地一下升起,白胖的大馒头在蒸气里若隐若现,散发着诱人的麦香,此情此景,总能把人心都给看化了。
  对于背井离乡的北方游子来说,唯这一屉热腾腾大馒头,最难将息!  抛却红豆,还有好多
  文/红豆大控
  美食,逃脱不了情感的追索。一大早起床看了第二季的《舌尖上的中国》,也吃了打从昨晚就熬出沙沙纤维质的红豆,居然得不到慰藉与满足。
  昨晚,十一点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多,数个小时辗转不眠。心情波动得可以跟价值规律一样起伏,怎么也睡不着,左翻身,右翻身,就是不知道不明了是谁偷走了我的瞌睡虫。世界已经安静,匀速的呼吸声成了主打旋律。床上“呜呜”作响的风扇依旧不知疲倦,夜已深,心浮躁。
  深深吸上一口气,还是浸润在红豆飘香当中。学生的生活条件有各种限制:四百功率的小锅,单一的食材和烹煮的手段。尝试过几次焖肉、拌面,倒也赢来一致好评。工具有限,竟也满足了作为学生党的狂热食欲。有些东西,一开始就是那么静默,性格里就宛如一滩死泥巴,被动地杵在角落里,等待你的想象力,就例如我的这个四百功率的小锅。但总的来说,周遭的种种关系,有时候还比不上我和我的锅:无言,却密切地需要彼此。
  熬红豆需要耐心。以前在家里的时候,每次我煮红豆,奶奶总会唠叨:先搁水里煮开,水多一些,关火,然后让它自己在水里泡开,这样就算不要用高压锅,也能快捷地煮出糜烂的红豆沙。是的,其实,奶奶说一次,我就记住了,并且牢牢记在了心里。每一次煮豆子也都遵循她老人家的伟大实践经验。果真,随便一个小锅也一样能煮出糜烂的红豆纤维质和沙沙口感。同样的经验分享,在妈妈那里就不受用。固执如斯,多年以来死守城门,住她的国里,所以妈妈至今就算用高压锅,也常常把豆子煮焦了。当然,介质不同,妈妈与奶奶,形同水油。就连美食都要历经日积月累的传承,以及偶尔的狭路相逢,中西结合,方才香飘万里,独创一味,何况人心呢?
  五谷杂粮里面,尤以红豆最深得我心,虽说其他豆子我也喜欢,但总有一个最。但凡以“最”作为前缀,总逃不过情感勒索——我们有最喜欢的、最讨厌的,丰饶的情感,妖艳如花。而美食里,有时候简单的一个小菜,却惊异地俘获人心,可能旁人无从甚解,嗤之以鼻,不就一小菜嘛,至于如此奉为人间美味吗?寻道处,个中缘由,多是冗长的相关故事。即便简短浓缩到一个眼神,一句话语,也足以惊艳余下岁月。于是乎,每每于唇齿咀嚼间,满心倾赴,一番年久失修,主角下落不明的情节。
  为什么那么喜欢红豆。我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了如下理由:因为红豆比绿豆难熬,因为红豆比黄豆好吃,因为熬红豆的时候,飘香与安静并重。按照奶奶的法子,时间充裕呢,就把豆子泡一下,冷水搁豆,旺火煮开。熄火,静待红豆与水认真了解认识彼此。当它们了解完彼此后,就交融在一起,成为了好朋友。静静地等待一点时间,红豆自然在温度大婶这个专业媒婆的催化下,吸足了水,胀大了身子骨,饱满,恢复往日的生命。然后呢,赶紧加小量水,继续旺火煮,耐心调和,自然一锅,笑开花的红豆,慷慨奉上肚子里沙沙的纤维质。简单到不需要任何工具的手法,唯一可言的就是耐心。
  煮红豆的过程,总是寂静无言的,常常满心里的念头就是去想象红豆与水的一番从认识到深入交往。咕噜噜的水声,红豆飘香,最安宁的享受,于我莫不过如此了。安静的空当,是任由思绪晃荡的大好时机。再多的慌乱,再大的突兀,暂时的都统统与我无关,统统给我后退。此时此刻,我就只要熬红豆。别无额外的精力去理会你。一心一意,完全的自我,某种奇异香味萦绕,当中经历了情绪的交锋、厮杀。一切,都于熄火一刻,回归原位。我想,如此痴迷红豆,怕是煮红豆的过程感,占据了好多好多比重吧!自己煮的东西,再怎么不好吃,都觉得是美味。不要忽视我们细腻的内心,再粗犷,心还是承认亲自动手上阵的付出。不管什么东西,心到了,总别具一格的。钱买不回来的心,可要看牢它了喔!
  好了。出锅。盛碗。搁一勺红糖。打开音乐列表,挑上一首喜欢的小曲。一勺一勺,认真地、慢慢地去咀嚼一路的心情吧!认真吃早餐,先把心给满足了,一天也就开始了。然后,心情很美丽,才能把正能量辐射出去,再难过的事,都要先认真吃饭,认真吃饭,把身体养得乖乖听你的话,然后继续坦荡荡地战斗。
  第一次煮甜食给舍友吃,好像就是红豆西米露吧!也是一样的做法。不过是先熬好西米,这也是需要耐心的事儿。当然,熬西米要先备好冷开水,待煮得半透明,熄火,利用余温把还有小白点的西米完全逼熟,过冷水,去掉淀粉。然后重新倒入西米、牛奶、糜烂的红豆,煮开,加糖。若是讲究一些,再放入炒熟的花生米,还有葡萄干,盛在漂亮的碗里。甜滋滋的一口,是极佳的慰藉心情的良物啊!不变的是,慢慢吃,不急。
  最近,懒。爱用最简单的煮红豆法——不是整锅地放糖:一来,因为和舍友口味不一致,各自放,各自欢喜。二来,忽然喜欢上在一大碗红豆里放上一勺红糖,不搅匀,有时候一勺下去,可能是甜滋滋的红糖,可能是红豆最初始的味道。偶然性的巧合,间接性的鼓励,更让人欢喜。单单一小碗红豆,都是迥异的口味差、偶然性。那么,其他的呢?想起来,一个头两个大,两个头四个大。不喜过分强求,随遇而安吧!波澜不惊的,是我要认真吃饭吧!再没有人比你自己更了解自己了。
  可是,今天的心情,连最爱的红豆沙都觉得索然无味,大约是太过期待之后的失落吧!
  没事,所幸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美食,抛却红豆,还有好多。
  认真吃饭,用力生活!
  谁都可以分开,金枪鱼和蛋黄酱不行
  文/残小雪
  很多情绪,它们唯一能发泄的出口只有嘴巴。
  深夜卧室里的威士忌,一口凛冽火辣,忧愁尽散。阳台的一支薄荷烟,微凉与温热,冰火交织,心情愉悦。负能量爆发时,也试过披头散发地吞掉一整条巧克力,用负罪感抵消抑郁感。那些被咀嚼下去的千言万语,永远没有机会流连世间,无法聆听舌头与牙齿的欢唱,再跑到另一个人的耳朵里寻欢作乐。它们自从诞生就是带着邪恶色彩的、秘密的、不得见光的。可它们在肚子里异常活跃,它阻止你想起关于快乐的记忆,狠狠地握住灰色油彩一遍又一遍地涂在眼前。可我们又能怎么办?只得用食物烟酒将其软化溶解,或者短暂麻痹,像是嗷嗷待哺的小幽灵,一直在需索着抚慰。
  住在高层,每到晚上都可以透过卧室窗子看到斑斓夜景,橘色的灯光沿着马路绵延到远处,模糊光斑让人忘了白日的拥堵吵闹。我记得搬进来的第一天,所有的纸箱被搬家师傅堆在客厅,于是用了数小时给物品重新寻找正确的位置。频繁的搬家,对于生活物品的归类已经有一套固定的习惯,迅速、简洁,无心为其设定更多规则。日日匆忙,都是在家中睡浅浅的觉或者仓促整理。房间里的任何温热都显得稀有而奢侈。
  三明治怎么不是个伟大的发明?面包、蔬菜与沙拉酱交叠在一起就是一道新菜品,简单随意,冷热均可,健康饱肚,它大概就是为车水马龙的疾速生活而诞生的。
  前一晚加班至深夜,早晨在头痛中醒来,随意在便利店买到金枪鱼蛋黄酱三明治,却吃得疲惫顿消。那种入口即化的滋味,好像一只柔软的小手通过舌头一下下地触摸着思绪,如同纠缠在一起的干枯头发瞬间光滑,一梳即通。松软的土司片和生菜层叠着,被绞碎的金枪鱼和蛋黄酱彼此交织,细细的纤维浓稠饱满,每一口都是片刻享受。冰镇过的凉爽口感,令头脑顿时清醒许多。醇厚滑过喉咙,所得到的愉悦如同吞咽一块巧克力,却又比巧克力多一分清新。
  连续数日为之着迷,以致沉迷,于是每日的午餐菜色皆被金枪鱼三明治抢占。
  经过一上午的思虑,享用它的休息时段被烘托得别致又期待。瘦瘦的三角形放在抽屉里,像个正午时分就会喊叫的闹钟,它说:我在这里,温柔地等你。
  无处安放的情绪,都能在细细品尝中找到它应得的归宿。
  我想,如果心情找不到倾诉的耳朵,那么请为舌头寻得一份柔情似水的安慰吧!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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