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人互相暗恋看透了,老是揭对方的短,这样两人能走的…

我真是太幸运  昨天刚载的斗鱼 现在在QQ直播上 斗鱼就看播了 所以如果不喜欢看那么多文字的都克QQ直播上看  顶斗鱼  ㄧovê ~!

翌日,语燕踏出家门口时,下意识地搜寻于皓的身影。但放眼望去,却只见空荡荡的街道。她叹口气,感到有些失望,却又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的心思。到了学校,她看到时常跟在于皓身边的一些男同学,几度想鼓起勇气去探问于皓下落,却一直没有付诸实行。直到上课钟声响了,才暗骂自己胆小鬼。整堂课语燕都上得心不在焉,思绪缠在于皓身上。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正想再去寻找于皓,却被隔壁班的班长拦了下来。基于礼貌,即使不太愿意,温顺的语燕还是在对方的请求下,随他来到校园一角。

“语燕,我……我给你的那些纸条你都看到了吗?”男班长一脸难为情地小声开口问。原来他就是那次传情书给语燕而被单子目睹整个过程,导致单子对语燕有所印象的那位男同学。

“嗯。”语燕皱了皱眉,不只她看到,全班都看到了呢!

“那太好了,我、我放学想邀你去图书馆……”班长一点也没看出语燕的心不在焉,说得很是开心。

“不行,下课后我有钢琴课,我还有事情先走了,再见。”语燕不等他说完,连忙拒绝他,然后转身想离开。

谁知道男班长不死心,一把抓住语燕,“等等,我知道最近你被一群小太保缠上了,所以特别小心。但是,语燕你别害怕,我一定会保护你的。我还可以接你上下课,你别不好意思,一点都不麻烦的!”班长越说越高兴,自顾自地往脸上贴金,一点也没注意到语燕极不耐烦的表情。

“但是,我嫌麻烦。”就在语燕皱着眉,思考着如何摆脱这个讨厌的缠人鬼时,后头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她马上回头,果然看见一整个早上不见人影的于皓、单子跟阿奇三人。

班长见到三人,虽然害怕,还是鼓起勇气说:“我在跟语燕说话,关你们什么事?”

于皓挑挑眉,阿奇马上站出来,“唉唷,我说好学生,谁叫你跟语燕“格格缠”

,你这样做,我们老大就会觉得麻烦,这一麻烦,要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能保证了。你瞧我们自己都这样了,如果这些伤跑到你身上,啧啧,一定更痛。”说完,他还有意无意露出自己身上的瘀青。

语燕这才注意到于皓三人身上都挂了彩,又听到阿奇这样一说,眉头锁得更紧。原来他们又跑去打架了,难怪一整个早上不见人影。

“才刚打架完又来威胁人,太过分了你们!”想到他们又去打架滋事,语燕心情大为不快,出声替班长说话。

有语燕出言相助,男班长顿时勇气百倍,不知死活地又说:“就是嘛,坏学生就是坏学生,除了说狠话还会做什么?当我怕你们?”说完还把语燕往自己身后一拉,一副想保护她的样子。

于皓忍着想打掉他碰触到语燕的那只手的冲动,轻声问:“你朋友?”

语燕被于皓看得很不自在,摇头,“不是,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别为难他。”

语燕轻描淡写两句,就把自己跟班长的关系说得清清楚楚。于皓一听,本来蹙紧的眉头马上松开,他咧嘴笑了笑,“没事就好,我们走吧。”语毕,他伸手揽了揽语燕,准备送她回教室。

男班长气不过自己这样三两下就被别人踢出局,愤怒地说:“哼!你们这群流氓!除了打架滋事,脑袋里根本只装着垃圾!简直是社会的寄生虫!没用的废物!”

阿奇一听,整张脸都黑了,一转身就想挥男班长一拳。单子眼疾手快地拦住阿奇的手,示意他退下,然后冷冷一笑,走到男班长前面。

“是啊,我们是废物,你是资优生。那我来问问你这资优生,你知不知道引导爱因斯坦推出质能互换的蒲朗克常数是多少?”他顿了一下,看男班长一脸茫然,叹气摇摇头,“不会?那下题,你知道打断磷酸钙,也就是你的骨头需要多少能量?不会吧,这也不知道。那我示范一题好了,你看这是拳头,”单子扬了扬手,“你猜猜当我对着你,以时速五十公里挥出力道六十公斤、截面五十平方公分的拳头时,你这张优等生的脸要承受多少能量?”说到最后,他作势就要挥出拳,吓得男班长用手遮住自己的脸,全身发抖。

一旁的于皓和阿奇忍不住大笑,语燕也惊讶于单子的聪明。

“于皓!单立杰!杨勋奇!你们在干嘛?欺负人吗?”从转角经过的涂教官,在看见于皓一群人时连忙又

折回来,气急败坏地大吼着往他们这边走过来。

于皓耸耸肩,“教官,我们只是在跟资优生交换讨论数理心得而已。”

男班长见到一向宠爱自己的教官,连忙狗仗人势地指着于皓一群人,满脸委屈地说:“教官,他们恐吓我,又要打我。”

“靠,你说什么鸟话啊!”阿奇气愤地瞪着男班长。

不过涂教官可就不同了,他一脸鄙夷地看着阿奇,“哼,还狡辩?难道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会诬赖你们?”

“教官,我可以作证,于皓他们没有欺负人。”眼看教官就要拿于皓等人开刀,语燕连忙站出来说话。

“教官,语燕是担心我们会遭到报复才这样说的。”班长竟又火上加油。

语燕吃惊地回头,不敢相信教官口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居然是这样落井下石、满口胡言的人。

“好,这里没你们的事情了,你们两个先回教室。至于你们三个,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裴同学,没事的,我们不需要你帮忙,没关系的。”于皓看出语燕的犹豫,知道她多说无益,只会惹祸上身,连忙示意她离开。

语燕顿了半会,才懊恼地走开,身后的男班长也赶忙追上。

“裴语燕,你用不着为他们三个坏学生跟我生气吧?”男班长三步并作两步,追到语燕前头问。

语燕一脸冷然,“在我眼里,他们三个人比你这落井下石、随便栽赃别人的好学生好得多了!我没这荣幸跟你做朋友,请你让开。”说完她绕过班长,头也不回地往前走,留男班长一人难堪地站在原地。

而另一头的于皓、单子还有阿奇则是被教官踢到操场上体罚。

操场上,阿奇边跑边抹汗,不甘愿地大吼:“他妈的,跑操场一百圈叫小处罚?我宁可他扁我一百下。”

一旁的单子好整以暇地跑着,“他上次打断三根教鞭你还不痛不痒,他哪会再用这种方法跟自己过不去。”

于皓边喘气边接话:“他那么不爽我们,罚跑步算是佛祖保佑了啦。”

单子睨了于皓一眼,“昨天为语燕剿了老鼠的窝,你可挂彩不少,还有之前的伤……撑得下去吗?”

于皓咧嘴一笑,大步往前跑超越了两人,以行动表示他没问题。

单子笑了笑,也追上去,阿奇也不甘示弱地冲上前,跑没多久,忽然雷声一响,滂沱大雨由天而降。

够倒霉啊!还下雨!”阿奇抱头哀嚎。

单子跟于皓叹气,却还是硬着头皮继续跑下去。原本跑得悠哉的三人,因为这一场雨搞得全身狼狈不已。尤其是受伤未愈的于皓,似乎跑得颇为吃力,速度明显落后了其它两人。

于皓皱眉,一定要撑下去,剩下十圈,一定跑得完。

心这么想,身体却不听使唤,脚步一个踉跄,眼见就要跌倒,单子跟阿奇连忙有默契地适时出手扶住他。于皓抬眼看到两人关心的眼神,先是一愣,然后咧嘴笑了出来,单子跟阿奇也跟着笑了。

“爱面子啊你,撑不下去就说嘛,兄弟会笑你吗?”单子调侃地说着。

“对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拜把当假的啊!”阿奇也一脸正气凛然。

“哇塞,阿奇说成语耶。”于皓虽然气喘吁吁,还是不忘糗阿奇一下。

“靠!”阿奇瞪了于皓一眼,三人笑成一团。剩下的十圈,于皓就在阿奇跟单子的扶持下坚持跑完。大雨中三人互相扶持着,踏着凌乱的脚步,却还是打打闹闹苦中作乐。

从下起雨开始,语燕就一直担心地往操场看。教官实在太过分了,明明知道他们三人都带伤,特别是于皓,伤得那么重,居然还体罚他们。雨下得这么大,如果伤口感染了怎么办?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又见三人似乎已经跑完,全部都瘫在操场上。她再也按捺不住焦虑,连忙拿起伞往操场跑去。

“一百圈,新纪录,真不是盖的。”单子喘着气,瘫在操场上说着。

“妈的,回家我一定要拿虎骨酸痛膏全身抹个十来次,比打架还累。”阿奇边呻吟边抹掉滴落在脸上不知道是汗还是雨水的湿意。

而一旁的于皓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愣愣地看着天空,大口喘气。忽然,眼前的天空被一把红色的雨伞遮住,也遮去落在他身上的雨滴。

然后语燕担忧的小脸映进了他眼里,时间彷佛就这样静止了,两人怔怔地看着对方。恍然间,于皓彷佛看到还只是个小女孩的语燕。他记得很清楚,当年她也是撑着这样一把小红伞,脸上挂着相同的清纯,站在阿奇家杂货店门口。他记得,那是第一次他不用隔着篱笆,能够如此近距离地遇见小语燕。那时候,他多想多想上前去跟她说话。

“这把伞……你要不要拿嘛?”语燕被看得脸红,怯怯地开口。

于皓眨了眨眼,曾经那么远的人

他笑,接过雨伞同时轻轻碰触她的手。语燕脸更红了,手一缩连忙想走,于皓赶忙再次伸手抓住她,“等一下,陪我去保健室好不好?”

语燕羞怯地想甩开他的手,却瞥见他身上有些血丝渗出,不忍心拒绝他,她乖顺地点了点头。

四人互相搀扶着进了保健室,语燕拿出伤药细心地替于皓敷药。单子和阿奇则有默契地坐到一旁去,互相替对方上药,不打扰到另外两人。

即使全身伤痕累累,于皓还是笑得很开心。能享受语燕的关心,他觉得再痛都值得了,看着语燕专注的样子,他忍不住开口:“G,你又救了我了。”

语燕稍微停下手上的动作,缓缓摇头,“不是,是我害了你,如果不是要帮我,你也不会被处罚。”她上了药,又继续说道:“可是你们也太爱打架了,每次都伤成这样,很好玩吗?”

阿奇在旁边听到了忍不住开口:“啊咧,要不是因为你,老大会跑去剿……唉唷要死啦,单子你干嘛那么大力啦?”话还没说完,本来在旁边替他上药的单子忽然加重手劲,大力拍上阿奇的伤口,惹得他龇牙咧嘴地直喊痛。

“你少说一点话就不会痛了。”单子警告性地横了阿奇一眼。

“不说就不说嘛,香蕉你个番石榴,出手那么重!”阿奇恍然大悟,收了声,却还是碎碎念。

语燕疑惑地看了看单子跟阿奇,不清楚他们打架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G,语燕,你的‘语’是下雨的‘雨’还是语言的‘语’?”于皓看语燕一脸疑问,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一派轻松。

“语言的语。”语燕回头看着于皓,小声地回答。

“喔,那我以后叫你语燕好了。”于皓勾起笑容,然后想了想,又摇摇头,“不行,叫你语燕感觉好生疏啊,这样好了,我跟你同学一样,都叫你‘小燕子’好吗?”

“你怎么知道我同学都这样叫我?”语燕吃惊地问,她和于皓不同年级,也根本没有说过话,他怎么知道她的绰号?

于皓扬了扬眉毛,一脸得意,“开玩笑,我可知道你的事情了。我知道你练了十二年琴,最擅长的是月光奏鸣曲,啊,对,你也是用这首曲子高分考取音乐班的!”

这下不只语燕了,连在一旁的单子跟阿奇都颇为讶异。

“G,我说错了?应该没有吧?”于皓看语燕一脸愕然,以为

自己记错了,搔搔脑袋不安地问。

语燕摇摇头,“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因为他看她看了十二年了。

“因为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你的事情我当然清楚!钡阶斓幕爸站棵凰担陴┛桃庥每嫘Φ目谖谴6镅嗄哪苊靼祝谟陴┬闹校加卸嘀匾牡匚唬撬甑你裤接朊蜗耄词沟搅讼衷冢词褂陴┗姑环⑾郑镅嘣谒闹械姆至恳苍缫阎鸾ゼ又兀绕鹜暧泄薏患啊

语燕只能怔怔地看着于皓,他虽然嘻皮笑脸的不正经,不知怎么的,她却觉得……很感动。

看着两人眼神的交会,连神经大条的阿奇都看出两人的暧昧,不敢大声嚷嚷,只是歪头凑近单子耳边,“靠,原来把马子要把对方祖宗十八代都挖出来啊,难怪我老是吃鳖。”

单子闻言闷笑了出来,没说什么,继续替阿奇上药。

放学的钟声还没响完,学生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冲出校门。阿奇左扯单子右拉于皓的,也往校门冲去,一心想离开这闷死人的地方。

“你们先走吧,我等小燕子。”于皓拍了拍阿奇,示意他先走,自己则是停住脚步。

“阿皓你这样不行啦,”阿奇夸张地摇着头,“以前她有危险天天送她上下课就算了,现在危机都解除了,你别太宠她啦!女人宠不得的。”

于皓挑高眉毛,敷衍道:“是是,阿奇大师教训的是。”

“拜托!跟你说真的你不信!我是过来人耶,我最能体会那种被女孩子吃得死死、骑到头上来的悲哀了!”阿奇越说越哀怨,想起把马子的心酸,不禁要泪流满腮。

“这么瘪三的话,亏你也说得出来?”一旁的单子则是满脸不屑地吐阿奇槽。

就在阿奇想回嘴的时候,忽然眼前一声急促的煞车声,一台黑色箱型车霸道地横在路中央,车门一开,老鼠跟两个满脸横肉的黑衣男子下车往他们的方向走来。

“喂,你们三个给我滚过来,我们老大要找你们谈谈。”老鼠吐了一口痰,仗着人多有恃无恐。

老鼠出现准没好事。于皓、单子还有阿奇互相使了个眼色,三人都警戒起来。

“老鼠,上次早说过以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于皓首先开口。

单子冷脸走向前,“别忘了这些话你是趴在地上讲的。”

昨晚他们剿了老鼠的窝时,把老鼠打趴在地上,硬逼着他答应以后再也不骚扰语燕,双方恩怨也就此一笔勾

老鼠耸了耸肩,一脸你奈我何的耍赖样,“随便你们说啦,反正我老鼠说话一向不算话,哈哈!”

“妈的你讨打!”阿奇一个挥拳,眼看就要冲上去打起来,于皓赶忙将他拦下要他冷静。

他瞥了瞥老鼠身后两人,“阿奇别冲动,他们有枪。”

阿奇一愣,果然看见老鼠后头两个人的黑色大衣鼓起,他哼了一声才不甘愿地收了手。

老鼠得意一笑,“唷,算你好眼力,怎样?还不上车?非要我们开枪啊?”

于皓皱眉思考着该如何应对时,一抹熟悉的身影落入他眼角。是语燕!他一凛,随即笑了笑,“走就走吧,这年头有枪的是老大。”

单子看见于皓的转变,心里有谱,顶了身边的阿奇一下,暗示他别冲动,三人就跟在老鼠后面上了车。

从校门走出来的语燕正巧瞧见他们三人的背影没入箱型车,而最让她吃惊的则是老鼠大摇大摆尾随其后的样子。看着箱型车扬长而去,语燕心中泛起强烈的不安,咬咬下唇,连忙拦了出租车往少年队找辉叔求救。

“被老鼠拦走?”警局内,辉叔脸色凝重地看着语燕。

语燕点点头,也是一脸焦虑,“他们三个好像是被人威胁的,辉叔你说怎么办?”

“先别担心,他们三个人很少受威胁的,除非……”说着,辉叔拿起电话,分别拨了于皓、单子以及阿奇的手机,可是没有一人的电话能接通,不是转去语音信箱,就是关了机。

收了电话,拿起外套,辉叔担忧地往外走,“情况真的不对,我得去瞧瞧。”

语燕追上辉叔,“我也要去。”

“你……”本想拒绝她,但是看她一脸坚决,辉叔摇摇头,也只得让语燕跟随。

辉叔驾车到一间老鼠地盘内的撞球场,示意语燕留在车上,随即单独下车。

语燕焦虑地频频往窗外瞧,希望能瞧见他们三人的身影,没过几分钟,只见辉叔一人单独步出,她的担忧更是升到最高点。

“怎样?”等不及辉叔上车,他才开车门语燕就急急地问。

“没有,”辉叔跨进车内,锁着眉头,“不过这三个小子也真是够大胆了,昨天居然跑来这砸场子,也不看看人家背后是真的有黑道在撑腰,唉,我就知道早晚要出乱子。”

“辉叔,那我们要怎么办?”拉着辉叔的袖子,语燕几乎要哽咽了。“唉!”辉叔闭眼沉思

了一会才下定决心,“也只能这样了。”再度拿出手机,拨出他最不想打的电话。“喂,是我。嗯,客套话别说了,也该是你还我人情的时候了……”

语燕看着辉叔神色沉重地讲电话,不了解辉叔脸色怎么会这样难看,好像万分不愿意打这通电话一样。但是她也没心思细想,只求于皓能平安归来。

三人被老鼠一干人胁持至一处空地,被人推进了荒废的空屋。偌大的空间站着许多人,房屋角落里,有人正一拳又一拳,结结实实地打在沙包上。

“豹哥,人带来了。”老鼠一进屋马上一脸毕恭毕敬地对着练拳的人喊。

“喔?”被唤作豹哥的人停下了打拳动作,身旁的人连忙递上毛巾,“就是你们这几个小毛头?连我鹰帮战堂阿豹的地盘都敢剿?谁是你家老大啊?”阿豹丢了毛巾,神色凶狠。

于皓跟单子互看一眼,心中都明了他们惹到不好惹的人了。但是于皓一点也不惧怕,他仰了仰头,“没老大,我们自己就是老大。”

阿豹大笑了出来,随即阴狠地看着他们,“很好,嘴巴够硬,我最喜欢你们这种嘴硬的人,打起来才爽。”

一旁的阿奇终于按捺不住,不顾单子眼神警告,冲上前去,“他妈的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阿豹沉下脸,猛然抬脚重重一踹,阿奇一个没防备,被踹飞了出去,痛苦地在地上颤抖。

“一群毛小子,我还不屑自己动手咧。”阿豹甩了甩手,“老鼠,给你玩吧,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老鼠一听,乐得手舞足蹈,“就等豹哥这句话啦。”

他边笑边走到单子前面,左瞧瞧右看看的,忽然就甩了单子一巴掌,“看你不爽很久了啦!”

单子回过脸,脸上蒙上十层寒霜,怒视着老鼠。

“靠,看,还看!”老鼠大吼小叫的,反手再甩了单子一巴掌。

单子双眼快喷出火了,无奈被人架着,阿奇倒在地上,于皓又受人束缚,对方人多势众,只能忍。

打完了单子,老鼠又一副痞样地走到于皓面前。连续两次被于皓打得哭爹喊娘,这次终于逮到机会报仇,他仿佛将全身的力气都灌注在手上,狠狠地,啪地一声,甩了于皓一巴掌。不等于皓回脸,又马上补上一脚。

憋了很久的怒气,他全部放在拳头上,归回给于皓。

只能挨打的于皓,没过多久就全身伤痕累累,老鼠再

度补上一脚时,他终于支持不住地往沙包的方向倒下。

抹了抹嘴边的血,咬紧牙关坚持不吭声。不能还手,绝对不能还手……瞥了一眼被人用枪指着脑袋的单子跟阿奇,于皓眼神沉了沉,勉强支撑自己再度站了起来。

老鼠一边甩着打酸的手,一边瞪着于皓。可恶!打这么久他还不倒下去,面子都丢光了!越想越不甘愿,发泄似的又快速地甩了于皓一掌。

“操!你到底是不是出来混的啊,打人还会打到手酸?”从头到尾翘脚坐在一旁欣赏这一切的阿豹看到老鼠没用的样子,忍不住皱眉。

老鼠赶忙谄媚一笑,“唉唷豹哥,第一次有人站在那给我打到爽嘛。”

阿豹闻言得意地笑了出来,“好好好,尽量打啊,打到你爽。”

“嘿嘿,接下来才精采啦,”他亮出刀子,贴着于皓的脸又比又画,“我在他脸上画陀大便给豹哥欣赏。”说着他又比又跳的,活像个小丑,惹得一旁的人哈哈大笑。

于皓眼一[,趁着老鼠得意忘形,众人也松懈之际,一弯身拨掉老鼠的手,轻松地把刀子抢了过来,然后又迅速反手一架,老鼠连反应都还来不及,刀子已经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放开我的兄弟,听到没?不然我杀了他。”

“你敢?”阿豹站起来怒视于皓。

“你看我敢不敢!”话说完,握着刀子的手用力几分,刀锋立即陷入老鼠的脖子,血丝缓缓渗出。

“豹……豹哥,豹哥救命啊!”这下老鼠威风全灭了,全身抖得如秋风落叶,不停对阿豹求救。

“哼,我最讨厌人威胁我,要杀就杀,我手下兄弟这么多,不缺这一个。何况一个换两个,我还不亏咧。”阿豹倒也狠心,看也不看老鼠一眼,无所谓地往旁边打了个手势。拿枪指在单子跟阿奇头上的人立即拉了保险,作势要扣下扳机。

“老大!”老鼠简直要吓晕了,他哭丧着嗓子,快站不住。

于皓瞧着两把即将扣下的枪,心中虽然犹豫,却也不敢放掉手上的刀,这是他唯一的筹码。

两方坚持着,眼看就要见血,忽然有名小弟神色慌张地跑过来,手上还拿着电话。

“老大,雄哥要你立即放了他们。”

“什么?”阿豹失去了笑容,不敢相信大哥居然会插手管这件事。

“雄哥说,他们三个要是有差错,就刑堂三刀六眼见。”小弟为难地转答

这下阿豹更吃惊了,他不明白雄哥怎么会为了这三个小子对自己说出如此严厉的话。愣了半晌,他才不甘愿地喊:“他妈的还愣在那干嘛?不放人难道等着吃屎啊!”

身边小弟一听,连忙松开单子跟阿奇。

单子跟阿奇一拐一跛地走到于皓旁边,于皓虽然心中满腹疑问,却依然小心翼翼地架着老鼠缓缓往外移。

留下阿豹一脸暴戾地看着他们三人消失在门外。

三人逃离虎口,跌跌撞撞地回到了眷村,都庆幸捡回了一条命。来到于皓家门口,阿奇首先抬脚一踹,轻易地把门撞开,边走进去边吼:“妈的,那个阿豹,下次我一定……小燕子?”看见屋里居然有人,阿奇惊讶得忘记要说话。

于皓也在这时候进了屋,同样也是一脸惊讶地看着站在柜子前专心凝视柜上照片的语燕,“小燕子,你怎么在这?”

本来正仔细端详柜子上一张眼熟小女生照片的语燕,听见后头有人出声便连忙回头,当她看见于皓满身是伤时,眼眶都红了,“我看到老鼠,猜想你们发生危险了,所以……”

“所以跑去找我,要我来看看你们死了没!”辉叔这时候也从厨房端着水出来,看着挂彩的三人,没好气地说。

三人同时低下头,鹊睾傲松允濉

“怎样?吃到苦头了?跟你们说别以为拳头硬就天下无敌,你们不过是一群小混混,拿什么跟人家真正的黑道火拚啊?”辉叔不高兴地教训着。

于皓跟单子都知错地低下头,偏偏阿奇像没神经似的一样在旁边嘟嚷着:“哪有当条子的在帮黑道呛声……”

“死小孩!”辉叔扁了阿奇一掌,痛得阿奇龇牙咧嘴的,“也不秤秤自己几两重!要不是他们老大欠我一个人情,你们早就被丢到海里喂鱼了!说到这个,你们这几个臭小子,好端端怎么跑去砸人家场,还把老鼠打一顿?事情不是都解决了吗?”辉叔越说越气,手上的杯子差点没捏碎。

“哪有!”阿奇不满地抱怨,“还不都是为了小燕子,老鼠一直要找她麻烦,阿皓为了保护她才出此下策的,总不能叫我们一天到晚跟在她旁边送她上下课吧?”

语燕一听错愕,连忙转头看向于皓,原来这一切都是为了她!

于皓撇头避开语燕的眼神,不想多说些什么。

辉叔闻言愣了一下,吃惊道:“但是我明明警告过老鼠……”

一直沉默的单子这时候才开口:“辉叔,你知道老鼠不会这样罢休的。”

知道他们说的没错,辉叔顿时无言,“唉,这件事情我会处理,总之你们三个别再去招惹他们,辉叔没那本事救你们第二次,知道吗?”看三人都点头,他才满意地继续说:“那我先回警局了,啊,对了,你们谁帮我送裴小姐回去吧,她住这附近而已。”

“我会送裴小姐回去的。”于皓看了语燕一眼,绅士地伸出手领着语燕往门的方向走去。

语燕看着于皓,羞涩地低下头,鹊卦谟陴┑幕に拖伦叱雒磐狻

月光下,两人的身影一前一后,在地上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沉默弥漫在两人身边。好半晌,语燕才怯怯地开口:“对不起。”

于皓闻言愣了一下,“好端端的说什么对不起?”

“原来你们是为了保护我,才会跟我上下学,甚至跟老鼠打架,但我居然误会你,还对你发脾气……”

于皓搔搔脑袋,尴尬地一笑,“没啦,我们看老鼠不爽很久了,早就想找个借口扁他一顿了。”他蹩脚地辩解着。

语燕一听就知道于皓是为了要安慰她才这样说,心里的歉意更浓。只是于皓都这样说了,她也不好意思再说些什么。低着头,视线落到于皓受伤的手,“那个……你受伤了,我爸爸从国外带回来一种对刀伤很有用的药,我明天带去学校给你擦。”

于皓一听可乐了,瞧小燕子不但不因此排斥他,还关心他,他就忍不住咧嘴傻笑。语燕见他笑得开心,也不禁笑了出来,两人就这样一路笑着走回语燕的家。

而从那天开始,语燕跟于皓之间的距离猛然缩短。语燕除了不排斥于皓送她上下课之外,一有时间也跟着他们三人上天下地地到处玩。

于皓的爽朗深深吸引着她,跟于皓在一起,她就能感觉到莫名的轻松跟快乐。

而这一切看在单子眼里,却让他深感不安。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于皓跟小燕子是互相吸引的,瞧他们每次出游的开心表情,不用说,他也知道他们有多快乐。但是在他心中,有道篱笆,清楚地,理性地,在他们和小燕子中间筑了起来。

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从很小的时候,命运就做了这样的安排。于皓或许忘记了这件事,他可从来没有。小燕子有她自己的天空,她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到更远的地方去深造,当个音乐家、演奏家,追逐她的

梦想;可是他们呢?他们只是群连高中能不能毕业都不知道的人,横在他们眼前的是一条一成不变、枯燥又乏味的荒路,而小燕子有的则是一片蓝天。她应该要飞得更高更远,而不是被他们束缚在这条无趣的路上。

这些话,单子总想找机会跟于皓说,他明白于皓比他更清楚这些,只是一下子被感情冲昏了头,忘了在他们之间的距离。

当单子终于有机会把这些话说给于皓听时,却引发了他们兄弟之间的第一次争吵。

“到此为止吧,你比我更清楚,什么是可能,什么是不可能。”不顾于皓的逃避,单子残忍地陈述事实。

“我的事情不要你管!”于皓转头甩掉了单子搭在他肩上的手。

单子摇了头,“阿皓,我不能不管,你是我兄弟,我不想看你陷下去,趁现在没人受伤,放手吧!”

“你闭嘴!闭……嘴!”于皓像头被踩到痛处的野兽,抓狂地回身大吼。

从店里走出来的阿奇刚好看到这一幕,被两人火爆的气氛吓了一大跳。兄弟拜把几年了,可从来没看过于皓跟单子吵架啊。

“好、好端端的干嘛吵架?”没见过这等阵仗的阿奇一反平时大嗓门,支支吾吾的,“不、不是说好要、要烤肉,没事吵什么架?”

于皓撇头不愿意说话,单子也低下头一脸冷然。

这时候跟他们约好了的语燕也从小径那端跑来,只见她气喘吁吁地红着脸,却仍不掩兴奋,“不好意思,我迟到了。没办法,花了好多时间才让我的德文老师相信我不舒服,让我不用上课。”然后她察觉了三人间诡异的气氛,顿了顿,“你们怎么了?”

于皓听见语燕的话,心头更是一紧。的确,她是该好好地上课、学习、深造,本来从不逃课的乖女孩,现在被他这样拉着到处跑……

抬头刚好跟小燕子关心的眼神交会,怕她担心,于皓勾了勾嘴角,硬扯出笑容,“没事,只是我跟单子有点小误会,不过没事了,你说对不对啊,单子?”

单子神色冷漠,却也勉强地颔首,应和着于皓。

小燕子虽然仍有疑虑,却也不好再多问什么,只能依然用关心的眼神看着两人。

“走吧,不是说要烤肉。”单子没什么表情地转身去帮阿奇拿东西。

于皓看着单子的背影,心里泛起歉疚。他知道单子是为他好,也清楚单子所说的一切,只是……要他这样就

放掉小燕子,他真的舍不下。

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跟单子道歉时,手机尖锐的铃声划破了沉默,“什么?现在?可是……好吧,我马上到。”于皓面色沉重地挂了电话,看了单子跟阿奇一眼,两人立即知道这样急的电话,一定是传于皓去飚车的。

“小燕子,我临时有事不能去烤肉了,约改天好吗?”

语燕一听,小脸一垮,“为什么?明明约好今天啊,你有什么事情?”

于皓支支吾吾,不敢把要去j的事情f出怼

单子在一旁看见,放下手上的东西,忽然迸出话:“跟她说啊,干嘛要瞒她呢?让她看看你的世界啊!”

于皓一听倏地回头,不知道单子为什么这样咄咄逼人。

“于皓,你该不是又要去打架吧?”看着三人的脸色,语燕满心疑惑。

于皓连忙摇头急急澄清。“小燕子,你相信我,我绝对不是去打架!”

“那就告V她实话,j又不是什么G脸的事。”单子又冷冷G出这句话,毫不回避于皓斥南的眼神。

“j?”语燕不可置信地看着三人。

记得 QQ403940486    

  想不到 会有那么大的反响  偶就说  这个东东  好看  3Q~!  耐  你们..

搜索: 作文  搜索:名字为 作文

谁在谁的目光里(小说)

  《少年文艺》2006年第2期

  期末考的卷子发下来了。这一年我过得极其失败,一开始是化学,那些卤族元素、有机溶剂什么的快把我毒死了;后来,霉运蔓延到了数学、物理两门课上,于是,我拿到了三份红得光辉灿烂的卷子。我把它们迅速地窝成一团塞进抽屉,好像这样就毁尸灭迹了。

  老师还没来,教室里一片嘈杂。

  一只手突然从天而降,“啪”地把一本本子拍在了我桌上。我吓了一跳,抬头看见那个叫张凯的男生正站在面前。他说:“钱晓军想叫你给他写个留言。”

  “什么?”我奇怪地看着他,愣了半天说,“钱晓军要转学啊?”要知道,我在班上不属于那种左右逢源,勾勾手指就有男生欣然听命的女孩,张凯也好,钱晓军也好,都差不多没讲过话,写哪门子的留言嘛?

  张凯抠着下巴上的痘痘,费劲地解释:“你,下个学期,不是要去文科班了吗?”

  “啊?这样啊―――”我迟疑地拿起了笔。我很庆幸世界上有一个叫“文科班”的地方,要不然我这种连Sin、Cos都分不清的人该怎么活呢?

  可是,分班也值得写留言吗?记得初中时有一位仁兄,毕业时买了一本精美的纪念册,请班里的每个人都写了留言,大家都觉得真是看不出来啊,他竟是这么重情义的人。可是最后他抱着满满一本留言说:“一本本子十几块钱,万一你们以后谁成了名,它准能卖个十几万,名符其实的一‘本’万利啊!”全班都晕了。也许钱晓军也是这个类型吧。

  这时候,我又想起来,他和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联系的:女生们都叫他“摩尔人”,而这个外号,就是我起的。他长得高而且壮,皮肤黑得发亮,头发有些鬈,嘴唇厚嘟嘟地往外翻,很像《奥赛罗》里的非洲摩尔人;他又是化学课代表,“摩尔”这个让我深恶痛绝的化学名词就自然而然地安在他头上了。

  我忍着一丝不快,盯着这本俗气的硬面抄打了几秒钟腹稿,但封面上红得一塌糊涂的玫瑰图案令人头脑短路。于是我翻开第一页,想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写的。可是,第一页是空白,后面的所有页都是空白,这是本崭新的本子。我可不想在这荒唐的留言本上充当第一个,

只好在第二页上写了一行字:钱晓军同学,祝你学习进步,百事可乐。周茗茗。

  “谢谢!”张凯一把抢过本子,冲不远处做了个“OK”的手势。我扭头一看,钱晓军正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这边,假如把舌头拖出来,就很像邻居家的金毛犬等着喝牛奶的表情。

  突然,不知哪根警觉的神经被拨动了一下,琴弦一样“铮”地一响―――他为什么不自己来呢?他和我不熟,可张凯和我也不熟啊;难道他知道我给他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对我有意见?要是这样还让我留什么言呢?

  我疑惑了起来,他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孔雀开屏,自作多情!”我立刻在心里大声地嘲笑自己,“你以为你是万人迷啊?而且也不看看对象,他是那么黑那么丑的‘摩尔人’哎!”从表面上看,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留着最普通的运动头,总是穿着一身灰头土脸的校服,扔进人堆里就不见了,但其实,我心里敏感得要命,谁多看了我一眼都会让我瞎琢磨半天:他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可是,倔强的自尊心又绝对不容许我那么花痴,每当我冒出让自己心如撞鹿的念头,自尊心就像个严厉的嬷嬷一样跑出来断喝一声:“STOP!”

  老师走了进来,让学文科的同学现在就去隔壁文科班报到,以便集中布置文科的暑假作业。我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隔了两组的丁浩也埋着头从桌肚里往外掏书,不禁一呆,然后心里的一大排铃铛立刻叮叮咚咚地响起来,好像半空正有天使经过―――原来他也选了文科啊!从上高中的第一天起,丁浩就跳进了我的眼里。在一大群歪瓜裂枣的男生中,他总是清爽而整齐,显得格外地温文尔雅。他身姿挺拔,戴着一副细边眼镜,爱穿连帽式运动衣;每次他微躬着身子骑着那辆轮子细细的变速自行车,脖子上随意挂着耳机,橙色的书包乖乖地趴在背上,像风一样潇洒地掠过时,我的心都会莫名其妙地痛起来。

  这辆自行车,我坐过一次。春游的时候,每个骑车的男生都分配驮一个女生,那天幸运之神眷顾,让我恰好分配给了丁浩。我坐在窄窄的后座上,紧紧地抓着座垫下的弹簧,脸色苍白,胃液一阵阵翻滚,手心里满是黏乎乎冷冰冰的汗。“坐稳了啊。”他回头微笑着说。我喉咙发干,挤出一个听不见的“嗯”

。如果能像别的男生女生一样聊着天该多好啊,我在熟悉的人面前可是个超级话痨。但是,这十几分钟的行程竟是一片空白,只有沿途的景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们几个学文科的人走出教室,我跟在丁浩后面,恶狠狠地教训着自己:“他和你一个班又能怎么样?他会喜欢你吗?你又不漂亮成绩又差,哪一点配得上他?”这么一想,心里像被踩了一脚,立刻瘪了一块。

初夏的阳光像洪水一样汹涌而来,满地摇曳的深黑树影仿佛海底招摇的水藻。我抱着装着三张红灯试卷的书包,觉得自己也像在水中行走,四肢沉重,胸口发闷。

  我的暑假既没有大海也没有星空,那些东西只存在于花花绿绿的杂志上,是无聊的大人编来看看的童话。对我来说,假期是一堂漫长的,没有课间休息的自习课。然而坐在书桌前,对着满纸的符号,我又常常昏昏沉沉,一脑子乱梦,醒来时太阳已毒辣地照在西窗,屋子被烤得像一只皱巴巴的纸盒。

  终于,一场大雨宣告了九月的来临,开学了,文科班的生活正式开始。

  这个班集中了年级里几乎所有的美女,环肥燕瘦,简直让人眼花缭乱。我的同桌就是个班花级的人物,叫李雨晴。

  第一天上课,我正老老实实地写着笔记,她突然一把抓起我的手臂,像啃鸡腿一样“啊呜”啃了一大口。我痛得立刻掩住了嘴,终于没有大叫出声。我又气愤又奇怪,盯着她说:“你干什么!”

  “人家一高兴就想咬人嘛!”她噘着粉嫩的嘴唇嗲声嗲气地说,“我以前的同桌都习惯了哦!”

  我揉着胳膊上的牙印,看见她的大眼睛冲我忽闪忽闪,流露出极其无辜的神情,只好不说什么了。

  下了课,她就亲热地拐着我的胳膊,拉我一起去小卖部买零食。我身不由己地跟着她,她一路上和各种各样的人打招呼,时而促狭地拍一下别人的屁股然后咯咯地笑着逃开,时而远远地冲谁挥挥手,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她的交际可真广啊,我好像处在一股小型旋风的中心地带,被挟裹着掠过校园。

  于是,还完全摸不着头脑,我就成了李雨晴的“死党”。

  另一件突如其来的事发生了,班主任不知为什么看上了我,任命我为她的课代表。她是个快退休的老太太

,视自己的政治课为天底下最要紧的学问―――牛顿为什么沉迷于神学?洪秀全为什么被灭掉?都是因为他们不学唯物辩证法!现在政治是主课之一,她每天都布置好大一堆作业,害得我每天到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在一群莺莺燕燕的女生后面催逼着她们交本子。

  本子一定要在第一节课前送到她手里,不然她会大发脾气。于是,每天早自习时,我都要抱着一摞本子往走廊另一头的办公室跑。

  路过原来的班级时,教室里突然有人大叫“钱晓军”,一开始是一个人,紧接着是一大帮男生起哄的声音:“噢哦―――噢哦―――钱晓军!”我往里面瞥了一眼,看见“摩尔人”正气急败坏地冲着那帮男生“嘘!嘘!”地平息他们的叫喊,但他们看见我在看,叫得更响了。这时“摩尔人”也看见我在看,竟不好意思地一下子趴在桌上,把巨大的头埋进了臂弯。我差点儿笑出声来,要是黑熊也有害羞的时候,一定就是这副样子。

  第二天,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情。课间,李雨晴和我一起路过那个班门口时,突然一个人从门里被猛地推了出来,踉踉跄跄地一下子倒在我身上,差点儿把我撞一个跟头。那人“嗷”地怪叫一声,迅速反弹起来,扭住了推他的人,然后,一场恶斗开始了。被推出来的就是“摩尔人”,而推人的竟然是张凯,正为恶作剧成功笑得开心呢。“摩尔人”像发疯的大猩猩一样抡着手臂,拳头雨点般落在对方身上,两个人在走廊里滚作一团。我赶紧拉着李雨晴绕道而行。张凯被打急了,便大声嚷道:“钱晓军,你再打我就告诉周茗茗了!”说来也奇怪,“摩尔人”立刻停手,仓皇失措地蹿进了教室。

  听到自己的名字,我心里“咯噔”一下。李雨晴转转眼珠,咬着我的耳朵说:“哈哈,原来‘摩尔人’暗恋你啊!”看来我起的外号还真是流传甚广,连李雨晴都知道。

  这样我就更慌了。天啊,怎么能被臭名昭著的“摩尔人”暗恋呢?虽然我心里一直隐隐地盼望着来一场浪漫的恋爱,但是,对象绝对不可以是他!

  我窘得满脸通红,对李雨晴说:“你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噢!”

  她很有把握地说:“可是我看他们班的人一定都知道了!”

  “那我怎么办呢?我从来都没有跟他讲过话,他干吗要惹我啊?”想到从此

将被人与“摩尔人”联系在一起,我委屈得都快哭了。

  “有什么怎么办?暗恋嘛,你要是不想回应,随他去好了!”李雨晴好像这方面的经验很丰富,嘻笑着满不在乎地说。没准她是拿这事当笑话看的吧,喜欢她的人一定很多,而且都是大帅哥;喜欢我的人只有一个,而且还是“摩尔人”!

  我很想冲到钱晓军面前大喊:“我不许你暗恋我!”但“喜欢”这种事是叫停就停的吗?如果丁浩不许我喜欢他,我就不喜欢了吗?更糟糕的是,他又没有向我表白,我要是主动去找他,岂不是自作多情? F5Lg2jahvXzFHjzo

  我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唉,都说暗恋别人是一件苦恼的事,谁知被人暗恋也这么烦。

  大概是文科学生比较风花雪月,而我们班招蜂引蝶的美女又实在太多,开学不久,好几对“班对”就渐渐浮出了水面。中午自修时间,他们总是坐在一起,头挨得近近的,以研究功课为名窃窃私语,没完没了。

  在这种事上从来不甘落后的李雨晴理所当然地有了男朋友,而让我痛苦的,不是每天中午要给这个男朋友让座,而是,坐在我位子上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丁浩。

  “哎,这个给你。”他从包包里掏出一袋芒果干塞给我,“你能不能……”

  “哦。”不等他讲出口,我就自觉地搬起书本挪到后面去了。我故意不拿那袋零食,但他随即“啪”地扔了过来,好像在打发一个乞丐。

  我看见他脸上挂着迷死人的微笑,拿着一只黄澄澄的大橘子,一瓤一瓤地剥开,连橘络都小心翼翼地撕得一干二净―――我以前从未发现,原来他的手像女生一样又细又白,小指还常常翘成兰花状―――然后递给李雨晴,橘子皮就顺手丢进了我的抽屉。

  我在他们身后写着作业,圆珠笔一笔一画在纸上划下深深的痕迹,透过了好几页。我根本不爱吃又咸又涩的芒果干,它们排列在塑料袋里,一根一根,像大号的鱼骨。

  更要命的是,上课上得无聊的时候,李雨晴就神神秘秘地翻出了一张蓝色的信纸递给我,“要不要看?这是我们家浩浩给我写的信哦。”

  明明知道她的眼睛里闪着炫耀的光,我还是不争气地接了过来。我知道要是不看我

会后悔,可是看了就更后悔了。展开信纸,首先跳进眼帘的是字里行间夹着许多颗触目惊心的用红笔画的心,有的还用一支箭把两颗心串了起来,这些心代表着丁浩无比热烈的感情。

  但愿我孱弱的语言能解释清楚看到这些心后的想法。首先我觉得想哭,是我先认识丁浩的,整整一年,我默默地关注着他的一切,甚至,如果有一天他迟到了三分钟,在那三分钟里我会坐立不安、满耳朵嗡嗡声,担心他生病或者出了车祸―――为什么这些心不是为我画的呢?但是随即,我又想到假如这些心真的是为我画的,那也真是让我―――哭笑不得。要是真的有心,一颗就足够了吧?而他居然画了这么一大堆,还每颗都用水笔涂得密不透风,很像是幼儿园小朋友的杰作。拜托,我们还有一年就成人了,他怎么这么幼稚?我为他忽略了我而痛心,为他的幼稚而痛心,还为我竟然喜欢了这么个幼稚的家伙而痛心―――总之,我的心里百味杂陈,痛苦不堪。

  后来,午休时间我宁可去图书馆呆着。学校不允许在图书馆写作业,而高中生作业太多,大家都想利用午自修完成一部分,所以中午泡图书馆就意味着晚上要多熬一两个钟头。

  再后来,图书馆我也不想去了,因为“摩尔人”发现了我每天中午都在那里,于是他也每天都去图书馆报到,真不晓得他是怎么想的,理科班的学习比我们还紧张。他总是坐在我身后,我感觉到脖子后面痒痒的,怀疑他一直盯着我看。我很想回头证实一下,可是一回头就变成了我主动看他,岂不更糟。

  惟一值得宽慰的是,关于我和他的谣言还没有在年级里流传开来。这大概也有赖于我总是很小心,尽量不从他们班门口经过,避免和他同一时间去食堂,不在他打篮球的时候路过球场……说实在的,为了不让他关注到我,我也着实花了一番心思,常常窥探他的动向。唉,这到底是谁在注意谁呀。

  期中考试很快就来了。这半学期,大家都过得稀里糊涂,于是集体考得出奇的差,年级排名倒数第一,连校长也摇着头说,我们学校的文科班是一届不如一届了。

  班太(即班主任老太太)脸青得能拧出水来。放学的时候,她用阴沉可怖的声音宣布,全体女生留下。我们面面相觑,而男生们幸灾乐祸地走了。他们没想到,其实班太要说的

事和他们也有脱不了的干系,只不过她灵活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的一条方法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她认为考不好是因为早恋成风,而女生就是早恋的关键一方。

  她恶狠狠地看了我们三十秒,目光刻意地停留在几个“重点人物”脸上,尤其是李雨晴,被看得招架不住,头快埋到桌子底下去了。这次李雨晴四门课的总分还不到200分。

  班太终于开口了:“知道你们为什么考不好吗?都是因为―――思春!”

  大家的脸全红了。天啊,“思春”,听着就不寒而栗的词,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词。

  “特别是那几个择校生,你们的父母出了天价把你们送到这里,是让你们谈恋爱来了吗?人家男生想好好学习,也被你们纠缠得没有心思了!你不要当烂苹果,烂一个,坏一筐!”最后一句,她是盯着李雨晴咬牙切齿地说的。

  我的心里七上八下。我算不算是那类“思春”的呢?念了文科以后,我的成绩迅速上升,但这并不代表着我心无旁骛。我没有谈恋爱,可是很多时间却花在了做白日梦、和心里的嬷嬷进行斗争上。这样的斗争每次都以我的失败收场,其实我多希望有个男生能成为同盟军啊。丁浩的影子在眼前浮现了一下,立刻被我赶走了。

  班太突然点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以为她竟洞悉了我的全部思想,要狠狠地训一通了,可她说的却是:“你们看周茗茗,从来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连衣服都穿得朴朴实实―――我从来没见她穿过校服以外的衣服―――也从来不和男生哄哄闹闹,人家本本分分的,一门心思学习……”大家用眼角看着我,我知道,那绝对不是认可和羡慕。

  如坐针毡的时刻终于过去了,窗外已是一片暮色。在昏暗的车棚里拿车时,我听见李雨晴气乎乎地嘟囔:“……她那样子想让谁喜欢也不可能吧……”

  “就是!她是白垩纪来的。”几个娇俏女生的笑声格格格地响起来。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我愣愣地站在黑暗中等着她们走远,才使劲踢开自行车的撑架。对着天边晶莹的新月,我心里大声呼喊:“我是最美的!”只有树梢上一颗小星星在微弱地回应:“是的,起码有一个人喜欢你。”

  这顿怒骂像骤然而至

的寒潮一样使我们班的气氛结了冰,久久不能复苏。

  李雨晴变得沉默了许多,她不再一下课就去买零食,不再没完没了地听歌,不再看漫画,不再浩浩长浩浩短。她开始记课堂笔记,尽管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记,只是把老师的板书一黑板一黑板无论巨细地抄下来。她沉静的时候真的很好看,我看着她精致的鼻翼、嘴角抿出的浅浅的酒窝,看着她握笔的姿势,大拇指可爱地翘着,上面有润泽的杏仁形的指甲,不像我的指甲被啃得歪歪扭扭―――我突然觉得如果让我跟她换,失去好成绩而拥有她的美丽,我愿意。

  一天课间,李雨晴呆呆地从外面走进教室,一看就是失魂落魄的。她像块木头一样直挺挺地往位子上一坐,瞪着前方,不说话。

  “你怎么了?”我小心地问。

  她慢慢地把目光移向我,说:“丁浩和我分手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

  “他为什么要和你分手?他说了吗?”

  “他说班太找他谈话了,说他是上重点大学的料,不要让我给带坏了……”她渐渐回过了神,眼泪迅速地在眼眶里聚集,然后,清清澈澈地像池塘涨水一样汪了出来。

  “他……他怎么能对你说这种话!”我脱口而出,好像忘记了就在不久前还那么嫉妒丁浩对她的喜欢。

  她撑着额头,用手掌挡着眼睛默默地流泪。她闭着眼,睫毛被泪水濡湿了,细细地贴在眼睑下面。上课铃响起的时候,她拿出纸巾小心地蘸去脸上的泪水,然后红着眼睛打开了笔记本,挺直背。我伸出手去,轻轻地和她握了一下。

  我用余光看了看丁浩,他低着头,好像也很难受。课上到一半,老师说:“丁浩,你怎么一直趴在桌上?要是生病了就回去休息吧。”于是他收拾东西走了,直到两天以后才来上课,而这时已和李雨晴形同陌路。

  仿佛被飓风一夜之间卷走,丁浩在我心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曾经喜欢他的好像是个毫不相干的人,我想想都诧异,他?谁会喜欢他?

  原来,把一个人从心里清除出去的滋味就是这样,好像拆除了一座房子,一开始,那一大片空地空旷得刺眼,空旷得让人发虚;但慢慢地,你会发现自己的视线变得不受阻挡,可以随心所欲看风景,而呼吸也变得自由通畅。

  迟到的人数急剧增多,学校出台了一项政策:迟到的人要把名字写在校门口的黑板上“展览”。这对我来说是个天大的坏消息,因为我属于那种缺不得一点儿觉的人,哪天睡不满八小时,就会一整天处于梦游状态,从上小学开始就几乎天天在迟到的边缘挣扎。

  我把起床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但是,有一天还是出了状况。

  那天骑到半路,车胎破了,而这时无论是打电话回家让爸爸来送一下还是丢下车跑步前进都来不及了,我只好哭丧着脸把车推到路边的修车摊,盘算着假如让修车师傅给我写一张纸条,证明我确实是自行车坏了才迟到的,是否可以免记名字呢?天哪,一想到自己会因此闻名全校,还会被班太往死里w,我快急疯了。

  就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突然一辆车在身边刹住了。我先是看见一只足有海豚那么大的又旧又脏的鞋踏在地上,然后是一辆破车,生了锈的铃铛像一颗烂果子一样吊在车把手上,接着,我看到了一张憨笑着的脸。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摩尔人”!

  真的是“摩尔人”。我第一次和他这么接近,恼火地发现自己的脸变得滚烫,他的目光也闪闪烁烁,但是看不出脸红,因为皮肤黑到了一定的程度。他吞了口唾沫说:“你的车坏了?”

  “嗯。”我看了看那辆被放倒了的坐骑。

  “那,我带你吧,不然要迟到了。”他说。

  “不要。”我坚决地摇了摇头,“你先走吧!”对他,我避之犹恐不及,别说坐他的车,就是被人看见我们俩在这里说话也很糟糕!我左右张望,生怕突然冒出来一个同学。

  他把一只脚放在了脚踏上,但是没有动。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我突然不自然起来,连“面无表情”这个表情都不自然了。

  他好像了解了什么,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你骑我的车先走吧,我在这里等你的车修好!”

  “那你不会迟到吗?”

  “我不怕,我今天本来是请病假的,我有假条。”

  “啊?”我瞪着他,又看了看表,也只能如此了,于是接过了他的车龙头。

  “我第一节课间去你们班把车钥匙还你!”他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噌地又从车上跳了下来

,突然发现自己真是笨,怎么没想到这个问题!“你,你不要来!”这句话脱口而出。

  他的眼睛里突然掠过一丝痛苦,好像被无形的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我心里一软,知道自己真的是太过分了,只想接受好处,对这给予好处的人,却要拒之于千里之外。

  “好吧,”他垂下头黯然地说,“我会想办法给你的。你快走吧。”

  “那,你的车钥匙呢?”我急忙问。

  “我有备用的。”他回答。

  我骑着他那辆唏哩哗啦、晃晃荡荡的破车冲进校门,正好赶上打铃。

  虽然免于迟到,但一整天,我都悬着心,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妥。如果他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大声喊:“周茗茗!你的钥匙!”怎么办?难道我能装聋作哑吗?或者,他让我们班的哪个同学转给我,这下好了,又多一个人知道我和他之间的联系,万一再给传了出去……

  心里有个声音弱弱地说:“其实‘摩尔人’也没什么不好啊,他那么肯帮忙……”另一个声音随即大声地反驳:“可是,他是‘摩尔人’哎!长得丑就是他的错!要是和他有什么关系,你会成为笑料的!”

  直到下午快放学的时候,钥匙还是没有送来。我下巴抵着桌子,在草稿纸上画着莫名其妙的线条,心里无比烦乱。

  班太走了进来,举起手里的东西,问:“这是谁的车钥匙?”

  我抬头一看,上面连着一只胖胖的塑胶加菲猫,正是我的。我疑惑地走上前去。

  “别的班的同学交到办公室的,说是在我们班门口捡到的。”班太把钥匙放在我手里。

  我心中一宽,豁然开朗。这“摩尔人”还真是挺聪明,挺善解人意的呢!

  可是,推着车走出校门时,我惊讶地张大了嘴。“钱晓军”三个字正写在那块黑板上“今日迟到”一栏里,一笔一划,清清楚楚。我顿时明白了,他根本没有病假条,他那么说,只是想催我快点走。

  寒风嗖嗖,我的脸却又烫了起来。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男生对我的好,他甚至小心翼翼地维护了我可笑的矜持。

  如果他不是“摩尔人”那该多完美啊。

  再一次遇到“摩尔人”的时候,他正和一大堆男生抱着足球往操场走去。在人群中,他扭头望着我微微一笑。我无法装作

看不见,只好咧了咧嘴算是用微笑回应,连我自己也知道,这微笑真是太难看了。但他似乎一下子开心起来,跃出人群,猛跑几步,“yahoo!”一声呐喊,飞起一个大脚把球直接开到操场边的小树林里去了。“你吃错药了你!”那帮男生立刻围着他狂殴起来,他抱头逃窜,我在一边捂着嘴笑弯了腰。

  一直走到教室里,我还一想起刚才那一幕就吃吃发笑,李雨晴说:“这丫头是傻了。”

  我一边笑一边跟她讲了前因后果,她也笑了,但笑得无比狡黠,“你啊,当心别喜欢上他了哦!”

  “怎么可能!他是‘摩尔人’!”

  “唉,其实他也没那么丑,而且听说成绩还不错吧?”

  “呸!你少给我暗示。”我这么说着,不知为什么,心却扑通扑通地大跳特跳起来。

  “哎呀,你脸红了!你完蛋了!你完蛋了!”李雨晴指着我嚷嚷。

  突然我觉得无话可说。我好像真的完蛋了。

  最近念书的时候,常常走神,心里像燃放着那种叫“彩明珠”的烟火,时不时窜出一颗眩目的光弹划过冷清的夜空。我等待着那个严厉的嬷嬷的拯救,但她擅离职守了。

  我索性把脸贴在冰凉的玻璃桌面上,抓住了思绪的核心:我正在想有一天“摩尔人”会不会向我告白。

  把丁浩那种玉树临风的大帅哥当作白日梦的主角是很容易的,但“摩尔人”五大三粗的模样和“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场景实在不搭调。

  于是,我退一步假想另一个情节:假如有一天,全校都在做早操,做着做着,我因为低血糖(这是有现实依据的,我爱睡懒觉,常常不吃早饭)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在地上失去了知觉。“不好了!周茗茗昏过去了!”我们班的女生尖叫起来。就在大家乱作一团的时候,一只黑黝黝的大手拨开了人群,竟然是“摩尔人”!他用最快的速度抱起我就往校医室冲去,我软绵绵地耷拉在他的手中,对了,就像怪物史莱克和还没变身(这点很关键)的公主。全校师生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看着一个男孩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飞奔,忘记了这里是规矩森严的重点中学……

  我找出一面小镜子,看见里面的女孩虽然不算漂亮,但有粉红的面颊和因为遐想而亮晶晶的瞳仁。我把头偏过三

分,偏过七分,试试什么样的笑脸最迷人;又把头发全部拢向耳后,想象着自己梳起马尾辫的样子,嗯,还不错。

  我的手骤然停了下来,一下子按住了额头―――天啊,我这是在干什么呀?难道真的爱上了“摩尔人”?

  整整一夜,“摩尔人”三个字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响起,好像他派了个小人儿躲在我的脑袋里反反复复地念着同一句咒语,让我头痛欲裂。

  第二天,一走上我们年级的楼层,我就看见“摩尔人”正在他们班门口打扫卫生,显然是心不在焉,时不时往楼梯口张望着。一发现我,他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张开嘴,一声“你好”就要从舌尖上滚落。昨晚幻想中的男主角一下子出现在眼前,我不禁瞠目结舌,然后,连自己也想不到―――我猛地刹住脚步,转身逃跑了。

  我从另外一个楼梯兜了个大圈子来到教室,机械地打开书包,一样一样取出书本文具,在桌子上摆得端端正正,然后翻开语文书,瞪着一行行汉字,把它们瞪得奇形怪状。渐渐地,理智终于回来了,我惊骇地发现自己刚才做出了一个完全不受意志控制的举动―――而且此时后背都隐隐沁出了汗―――真是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为什么要逃跑?假如不喜欢“摩尔人”,完全可以不理他,昂首挺胸走过去就是了!这下可好,他会把这当成女孩子的“娇羞”,当成对他在乎、对他有意的表现!我这是怎么了?

  下课时,我正要经过走廊,突然发现“摩尔人”正靠在栏杆上和张凯聊天,张凯看见了我,用胳膊肘碰了碰他,然后他的目光就炯炯地照射了过来。我对自己说,自然,自然!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地走过去,把他当成一根萝卜!即使在理智的指挥下,我还是腿软、脸红,我看见手里捏着的一张试卷像风中的树叶一样瑟瑟颤动,只好再一次绕道而行。

  转过身去的瞬间,我悲哀地肯定,不管喜欢或者憎恶,“摩尔人”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

  有人做过一个实验,请参加者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一个词:“沙哈拉”,假如想了,就自觉地按亮一个指示灯。平时好端端的,谁会想到什么“沙哈拉”呢?但是进行实验的时候,指示灯此起彼伏亮个不停―――这说明越是让自己不要去想的东西,就越是会跳到你的脑海

  “摩尔人”成了我的“沙哈拉”。

  所以,听说他的作文和我的作文同时获了市里的一个什么奖,要去参加颁奖典礼时,我张大了嘴,心里轰轰地摇撼着,像发生了八级地震,都不觉得“‘摩尔人’也能写出好作文”这件事匪夷所思了。

  “钱晓军你认识吧?你去约他一下,你们俩一起去。”班太把我叫到办公室,一边批着作业,一边闲闲地说。这种市里的小奖,我们学校不当回事,所以不会有老师放着课不上去陪学生领奖的。而且,她认为我这样的女生和男生单独相处也绝对不会有事。

  我低下头说:“不认识。”我听见自己嗓音发飘。

  “那我去跟他讲。”班太没有觉察出异样,头也不抬。

  颁奖的时间是下午。我和“摩尔人”讲好两点钟在校门口集合,然后一起骑车去设在城市另一头的会场。出门的时候,我洗了一个苹果带上,想想,又洗了一个。

  来到校门口,学校已经开始上下午的课了,这里冷冷清清的,老远就看见“摩尔人”单腿撑地,跨在那辆破车上。他好像在耍帅,故意背对着我来的方向,两只手抄在校服口袋里。幸好约在这个时候,假如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他,我可做不到。

  我控制着紊乱的呼吸,在他身边刹住车。他很酷地说:“走吧!”看也不看我一眼就一划腿蹿出了很远。等我终于赶上他的时候,发现他脸红了―――是从他耳朵背面火烧火燎的颜色看出来的。大概这才是他背对着我的原因吧。

  我们默默地并肩骑车,这其实是难得的呼吸校外自由空气的机会,太阳暖烘烘地照在身上,行人好像都不急着赶路,公交车像大鲸鱼一样从身边游过,原来下午两点的世界就是这样一派慢悠悠的景象。

  我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摩尔人”,心惊肉跳地发现他也正在看我,于是赶紧收回了目光。

  “摩尔人”突然打破了沉默,“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

  我只好说:“嗯。”

  “在一座森林里面,住着一个胆小的猎人,”他的嗓音挺浑厚的,“还住着一头熊。”

  我从鼻子里轻轻地笑了两声,森林,猎人,熊,他以为我是幼儿园小朋友吗?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猎人出门的时候想,千万不要碰到熊啊,他战战

兢兢地每走一步都要左顾右盼半天。可是,熊偏偏出现了,而且,呼地从树丛里站起来,和他打了个照面!那个猎人吓得拔腿就跑!”

  “你……你!”我顿时涨红了脸,又气又笑地瞪着他。

  他不笑,幽幽地说:“你猜那只熊怎么样?”

  “怎么样?”我还是气哼哼的,“熊要吃人的,不跑怎么行?”

  “其实,熊怕猎人超过了猎人怕熊!熊不逃是因为腿软得逃不动了,只好装得挺大胆地跟猎人说‘嗨’!”他举起一只手慢吞吞地挥了挥,大而厚的手套真像只熊掌。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然觉得心里轻快极了,风把脸颊旁的头发吹得像鸟儿的翅膀一样扑扇。

  他也哈哈大笑,但笑得有点无奈。

  会场很快就到了。这时,我沮丧地发现他得的居然是二等奖,二等奖只有五名,坐在前排;而和我一样得三等奖的人有一大堆,坐在后排。他去前排绕了一圈,走到我身边坐下了。

  “咦?你的位子不是在前面吗?”我奇怪地问。

  “前面有记者在摄像,我看见镜头就发怵。”他吐吐舌头说。

  隆重而冗长的颁奖典礼终于开始了又结束了。

  我们又并肩骑车回学校。太阳光比刚才黄了一点,把人们的脸映得金灿灿的。路边,两个穿得像气球一样的小孩打打闹闹地走着,抢着一张贴纸。我们都微笑了。

  “你骑到我的右边来。”他把车龙头向左一拐,在右边腾出了一块空地。

  我刚想问为什么,立刻明白了,在车来车往的街上,右边比较安全。我乖乖地骑到了他的右边。

  他默默地看了我一眼,抿起了嘴唇。

  这个下午的时光过得太快了。

  快到校门口时,我忽然想起了书包里的苹果。我喊了他一声,停下车,掏出一个递给他。

  他在手心里慢慢地转动着那个苹果,问:“你知道熊为什么那么怕猎人吗?”不等我回答,他就用带着点苦涩的口吻说:“因为猎人有枪,一枪就能命中熊的要害。”说完就跨上车一溜烟地走了。

  第二天,上学的路上,我反复地想着他昨天说的最后一句话算不算是一种告白呢?如果是,我又该怎么回应呢?我真的做好了准备,迎接一场大雨般的恋爱吗

?而恋爱的对象,竟是“摩尔人”?!

  一走进教室,我就觉得不太对劲,几乎是被几十双眼睛目送到座位上的。一坐下,李雨晴就对我说:“你上电视啦!”

  “啊?”我诧异地看着她,“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

  “昨天晚上本市新闻播的啊,你,还有‘摩尔人’,你们不是一起去参加颁奖典礼的吗?”

  我脑袋里“嗡”的一声,但嘴还是很硬,说,“那又怎么啦?我和他正好一起获奖,有什么办法!”我注意到满教室都竖着耳朵,故意放大声音。

  李雨晴拉拉我的袖子,“拍到你们在台下坐着的镜头啦,你们有说有笑,很亲密嘛!”

  我不说话了,呆呆地瘫坐椅子上。如果这样,那岂不是只要昨晚看本市新闻的人都会认为我和“摩尔人”关系亲密吗?这样的谣言,会不会在年级里沸沸扬扬地传开呢?最害怕发生的事情,却以一种最要命的方式发生了。

  期末考快来了,测验变多了。英语老师同时教我们班和“摩尔人”的班,他今天不知怎么突发奇想,让两个班的人互相批改测验卷。

  前排的一个男生忽然把手上的卷子传给了另一个男生,诡谲地笑笑,冲我这里抬了抬下巴,于是,那个男生又笑着把它给了第三个人……在不怀好意的笑声中,传了一大圈之后,这张卷子扔在了我桌上。我拾起来一看,果然,姓名栏里写着“钱晓军”。

  我生气地把它扔回前排,前排又扔了过来。有人阴阳怪气地哼哼着说:“青蛙恐龙,绝配绝配!”

  不知哪里腾起了一股火,我一拍桌子就跳了起来,把钱晓军的卷子扔在那个人身上,然后一把抢过他手里的试卷。“哗啦”,试卷变成了两半。我们俩都呆住了。

  为了推诿责任,他立即大声地喊道:“老师!周茗茗抢卷子!”

  英语老师早就对我们发个试卷也要乱成一团大为不满,铁青着脸说:“拿到哪张就改哪张!抢什么抢!”说着,走过来抓起钱晓军的试卷塞给我,“你就改这张!”

  我看见那个男生的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窃喜的笑容,显得那么猥琐奸滑。

  我愤愤地说:“我不改这张!”

  老师火了,吼道:“我就要你改这张!我命令你改这张!”

  教室里一片寂静。大家都

屏住呼吸看着我。理智告诉我服从是上策,现在服从还来得及,可是,我浑身僵硬地站在那里,不肯接过写着“钱晓军”名字的试卷,好像那是颗炸弹,一碰就会让我粉身碎骨。

  老师的胸膛不停地起伏,他气坏了,我这个表现一贯良好的学生居然为了这么点小事大闹一场。他说:“谁去把你们班主任叫来?我没功夫跟她耗!”

  于是,几分钟后,我被班太带到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很安静,水壶坐在火炉上噗噗地吐着白汽。

  班太问:“你为什么不想改那张卷子?总有个理由吧?”

  我低头看着脚尖,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我无法面对这个问题。窗格的影子清晰地铺在地上,阳光有些发红。我听老人说过,阳光发红是要下雪的预兆。

  “嗯?”她提高一点嗓门,“一切事情,都有因果联系嘛!不可能凭空发生啊!”

  这种问话方式对她来说是很客气很温柔的,如果再僵持下去,这个坏脾气的老太太很可能会歇斯底里大发作。

  我只好嗫嚅着说:“因为,他们拿我和钱晓军开玩笑……”

  她的老花镜推在额头上,像一对怪模怪样、闪闪发亮的大眼睛。这对大眼睛下面,又有一双精明严厉的小眼睛审视着我,搞得我心里一阵一阵发毛。

  “那,你和钱晓军真的有那种事吗?”她阴森森地问。

  “没有,没有!”我立刻慌乱而心虚地摇着头。

  “那你还怕什么!”她双手一拍,“唯物论告诉我们,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只要你自己清清白白,谣言会不攻自破!”

  我点着头,却悲哀地想到,我和“摩尔人”之间,正是有着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啊。

  “我相信你是不会掺和到乌七八糟的事里面去的,”班太站起来,把手放在我的肩上,“马上就是期末考,好好干!”

  那只手像烙铁一样烫伤了我。

  考试前的一天下午,老师把几个班的后进生集中到一起补课,占用了“摩尔人”他们班的教室,所以他们班不用补课的同学就暂时到我们班来上自习。

  我坐在那里,低着头做练习册,决心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理会,把自己封在一堵墙里。可是,耳朵却像生命力旺盛的木耳,长出了墙去,顽固而灵敏地支楞着。

  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显然是他们班的人走了进来;突然有人轻轻地吹了声口哨,我后桌的男生假装殷勤地招呼:“军哥,坐这里来呀!”然后桌椅砰砰地乱响了一气,好像是他们班的男生在把“摩尔人”往这里推,但“摩尔人”还是挣脱了,喃喃地骂了一句,骂的是男生常用的粗话,这和在我面前的表现可大相径庭。

  我机械地把练习册上的各种空格填满,仿佛什么也没听见。

  整整一节课,我只顾趴在桌上拼命地写啊算啊,其实是害怕一抬头会遇上别人不怀好意的目光。

  终于,放学的铃声打响了,我匆匆地收拾起东西,奔出门去。

  直到骑上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才松了口气。可是,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周茗茗!”

  我一愣,回头一看,是“摩尔人”!他竟然紧跟着我出了校门。

  从下午开始就飘起了细微的雪花,我抬起一只手不停地呵着热气来掩饰心里的不安。

  他说:“对不起,好像我们俩的事……”

  我敏感地打断了他,冷冷地说:“我们俩有什么事?”

  他垂下头,换了种口气说:“算我讲错了,那就是因为我自己,让你被大家说,我觉得很对不起……听说那天为了我,你还跟英语老师吵了一架。”

   我很想说,没关系,那不是你的错,但又怕假如让他觉得我很温和,会继续接近我,于是硬着心肠说:“什么因为你!你少自作多情了!我和你没有什么关系!以后你不要总是跟着我!”

   大概我一激动声音就很大,几个路人都回头看看。

   “摩尔人”呆住了。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凝结在了寒冷的空气里。

   他突然咬着嘴唇狠命地骑起车来,躬着身子,在他的重压之下,那辆曾经把我从迟到的边缘挽救回来的车叮叮当当地乱响着,很快就拐进了前面的一条小巷。

   等我骑到巷口往里看去时,他已没了踪影。巷子里的路面上,已经积了一层薄雪,上面压着一道道凌乱的车辙印。

   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必为“摩尔人”的暗恋而担忧了。可是,我把车停在巷口,痴痴傻傻地望着一地白雪,一条空巷,心像被掏走了一样。我站了很久,直到天全黑了,眼泪掉了下来,冰凉地划过面颊。

   寒假很短,一下子就过完了。

   开学已经快一周了,可是我没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碰见“摩尔人”。他转学了?生病了?甚至,恋爱失意自杀了?这最后一条立刻被否定了,因为如果那样,一定早就成了特大新闻。

  我忐忑不安了好几天,可是又不能跑到他们班去看,连装作无意路过瞟上一眼都觉得心虚。

  终于,第六天的时候,我忍不住了,对李雨晴说:“你能不能帮我去打听一下‘摩尔人’怎么不来上课?”

   我心甘情愿地让她大大调侃了一番后,她终于出马了。我担心地望着教室门口,生怕她带回来什么坏消息。

  可是,不到三分钟她就回来了,说:“你瞎紧张什么呀,他不是好端端地坐在教室里吗?”

  “啊?”我虽然很奇怪,但也就放下心来。

  直到有一天,看见他从比较远的楼梯上下楼,我才明白过来:他是特地避开我。

  是的,他在我的视线里几乎消失了,而上个学期的一切,令人烦恼、心跳、浮想连翩,也暗自喜悦的一切都像梦一样结束了,没有人再传关于我和他的谣言,因为谣言和明星一样是会“过气”的。

  不再有凝视,不再有微笑,不再有片言只语的关怀。

  想到这一点,我顿时窒息一般难受。

  高二下学期有三门功课的会考,课程紧张了很多,书本和习题像泥石流一样不由分说地涌来,把我们劈头盖脸地淹没。在一段漫长的时间里,我似乎达到了忘我的境界,无休无止地、麻木地做题、背书、听课,一分一分地计较着每次测验的成绩。但是,某个深夜从灯下恍惚地抬起头,对着满窗月色,心里的一个地方却会陡然疼痛起来。

  一个春意阑珊的下午,我抱着书包信步走过球场,突然看见一群男生在生龙活虎地打球,其中就有“摩尔人”。他身手灵活,在人丛中左右一晃就到了篮下,投出了一个漂亮的空心篮。场边几个初中女生啪啪啪地鼓起掌来,他眉心一动,似乎有点绷不住地得意。

  他没有发现我,因为我迅速地闪到了旁边的紫藤架下,在那里装作看书,用余光瞟着他的身影。

  这时候,我清清楚楚地知道,其实,我早就开始喜欢他了。

  但是,我已经亲手截断了通向他的道路,只能无望地――

搜索: 作文  搜索:名字为 作文

“又请假!不行。”纪律委员秦影大声叫道。这个死巫婆,总有一天老子作了你...本来我也算个好学生,尽管成绩不怎么样,但很少惹是生非,至少没天天打架,可偏偏对这个死泼妇动过手。这个贱人,整天打扮得像个妖精样,自以为多漂亮,每天晃来晃去...

一天,我把脚伸到过道上睡着了,她竟故意给我来上两脚.想想那钉子般尖的高跟鞋底踩在脚上会是什么效果,我大叫而起.她竟还娇滴滴的来了句:“对不起啊!没看到.”转身就走,我顿时气得吐血,一飞毛腿踢到她屁股上.“哎呀!”一声倒地,我当时并不解气,又岂料她穿得齐到大腿上的超短裙“喀嚓”一声,破成两半.顿时春光外泄,我立即傻眼,鼻血不止――汗!她穿的竟是那种超小的“丁”字裤...她哭着跑去告诉她的校长舅舅.校长大人为了不让全校师生都知道,只得低调行事,却恨恨的想除掉我,也就是找个机会把我开除了.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皎洁的月光射入教室.看起来是多么诱人,对于我这个异物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得上月光魔力的吸引.因为我是个僵尸,一个需要吸食月光阴寒之气的僵尸.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我们僵尸一族若不在月圆之夜吸入足够多的阴寒之气,那么这一个月内定会萎靡不振,或许还得回棺材里躺上半个月.我可忍受不了那寂寞――同人类相处久了,好象越来越“人”化了.

“好,那你给我记着!”我恨恨地咬咬牙,把那快暴露的僵尸牙活活吞回去,毫无顾忌地走了出来.

“你敢逃课!我告诉我舅舅去!”说完也气冲冲地跑了...

“日!老子难道怕你那校长舅舅不成。”我苦笑,想想自己:一个僵尸,八百年不死的僵尸,而且是个变异的,只不过太无聊才到学校读书,我还真怕他把我开除不成.不过,谁若惹火了我,死神必将在他头上展翅!“我磨了磨两颗硕长的僵尸牙,添了添嘴角边的绿血,刚才为了不暴露身份,竟活生生地把嘴角咬破了,牙齿”滋滋”作响...

我来到学校的小绿林中,皎洁的月光透过稀松的树叶.静静地站在月光之下,仰头呼吸那冷森森的月光,我觉得空气异常清新,体内慢慢注入能量...硕长的僵尸牙在空中飞舞,眼珠慢慢变成绿色,然后变成花白..

.我不必担心任何人打扰,尽情地吸食着月光.

这是一个约会的好去处,小树林旁边有一个浩大的湖泊,中心有座小小的孤心岛,一对对情人经常在这里散步,到处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有些事老师也不好多管,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里就有了一个新的名词“爱的家园”,像我这种单身而来的人大都是些失恋者.当然,除我之外.想想哪天你和自己的恋人在月光下散步,不远处有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花白眼珠却没有瞳孔的僵尸,那应该叫别有一番风景吧...

我暗笑人类的无知,“尸化而成,以血为食.”这就是人类对我们的描述.殊不知我们僵尸一族虽与天同寿,却只有活人中了尸毒才能成为僵尸,而且成功率极低.他们描述的应是吸血鬼一族.

僵尸一族本不能在白天行走,可我是个变异的.白天晚上都一样,只是白天颓废无力.“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知道既然有我这个变异僵尸存在,定会有不可知的力量也存在...

八百年前,我本是个不第秀才.官府黑暗,不容贤才,又因家境贫寒,无法生存,只好掘开先祖坟墓,挖得圣剑龙泉.想不到流传千古的祖先荣耀竟将毁在我的手里.“大丈夫不能养家糊口,连祖宗遗物都保留不了,有何颜面苟活于世.”我仰天长叹,遂拔剑自刎,可阴差阳错.这把宝剑是先祖共工氏大战尸王,将尸王斩杀后便从此封剑,可谁又料想剑上留下了尸王独特的尸毒,从此我便成了一个不生不灭的僵尸...

随着时光流逝,一个个亲人衰老消亡,在一次次打击之后,我也渐渐看淡了.八百年来,我认识的人早以死绝.有什么苦闷也不会在打掉门牙往肚里咽了.我学会了借酒消愁,吸烟解闷,上网发泄...天啊!我还是不是个僵尸,咋成了个不良少年了,汗!

“用干将以济世.”可我没那么大的本事.除了永恒的生命,我照旧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不过我具有一种超能力――每个僵尸都会有一种超能力.譬如被砍下一只手,三天左右就会重新长出.若在月圆之夜,有源源不断的能量注入,则不出三个时辰便可长出.若无足够的阴寒之气,没一点能量注入,则会迅速休克,或许永远休克下去...

几个时辰过去了,月光渐渐暗淡下来.我仍

站在原地吸收残存的能量,眼珠渐渐恢}

  男生有钱到底有多重要?

  男生有钱有多重要,有钱就代表着在很多很多的事上有自由,相当的自由。

    工作的自由,生活的自由,爱情的自由,交友的自由,运动的自由,追求理想的自由,寻找人生意义的自由,实现自我价值的自由。

    我是一个爱女人的人,忽然我们可能碰见心甘情愿与我吃糠咽菜做原始积累的世间难寻的绝世女子(概率多低暂且不表)我真的不愿意让她受这份儿苦,如果我的经济实力足够让她在四十五十岁的时候仍然有着三十几岁的容颜,二十几岁身材,十几岁的心态。我的家庭必然美满,生活必然幸福,家庭必然和睦。而这一切的一切都要一个很简单很简单的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一个绝绝对对的真理。

    其实,婚姻说到底是一个阶级问题。

    阶级一点都不是什么高深的词。你买的房、你买的车、你买的手机、你买的牙刷都喻示着你的阶级。

  你说,我不是买不起LV,我只是舍不得。舍不得就等于买不起。

    有很多关于男生的答案,男人的阅历,胸怀,学识,气度,修养,气质,层次,魄力。这些几乎决定一个男人这一辈子的坐标象限,和基本走向。

    阅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实在难,但是三教九流,三六九等,的人都接触接触绝对是对自己阅历的增加的一个强大助力。

  试问,囊中羞涩的优秀的,和同样优秀的慷慨大方的两个人,你作为一个人,你愿意接交那一个。行万里路就不说盘缠有多重要了。不要跟我穷游,现在有多少认识真正为了去希望荡涤灵魂抑或是体验过程而去西藏的。 连最不需要金钱的阅历,仔细想想也如此的需要物质支持,钱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什么才能打败时间

  如果有一天:你不再寻找爱情,只是去爱;你不再渴望成功,只是去做;你不再追求成长,只是去修;一切才真正开始! —— 纪伯伦

  爱上了很优秀的女生,但是觉得自己不够优秀,而且可能不是她喜欢的类型,该怎么办?

  爱情是,我希望对她有帮助,希望因为有我,她更开心。努力变成能保护她,值得她爱的人。甚至包括放手,让她更幸福。

    先努力变成值得她爱的人。能给她幸福。然后让她决定,是否余生与你渡过。

    每次遇到喜欢的人,我会想一次,跟我在一起,她生活质量是高了还是低了。

    爱情,是让自己变得更美好的一种动力。

   爱上一个很优秀的人,重要的是别「秀诚意」。一个人做出种种傻事,说这些都是「为她」做的,于是自己一点责任也不用负,还能安心地以之为荣,这样实在很猥琐。

    自卑的恋爱特别容易让人患上「秀诚意强迫症」,严重病症包括「手抄一部圣经送给对方」「暗恋对方多少年然后把准确天数告诉对方」「单方面为对方放弃学业或工作」等等。

    秀诚意很可怕,因为它不仅绑架对方,而且绑架秀诚意的人自己,让人逃避思考。人会一边秀一边想,我连这种事也愿意为她做,我必定无比爱她。其实谁能确实知道自己的心意,谁能一下就断定自己是真的爱对方呢。「在一起」是两个人的决定,不要把自己这一半的决定那么轻率做掉,然后忙着秀诚意,把剩下一切都扔给对方去判断。

    我对「秀诚意」的定义就是: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做对双方没有好处的事,去煽情。

    很多男生会延续从小的习惯,觉得自己只要付出努力,闷头做一件看起来很厉害的事,不论做出什么结果,都一定会得到大人的奖赏。秀诚意的时候也是这样,随便挑一件费时费力的事,自己只负责做给女孩看,然后就等着对方像妈一样负责「奖赏」自己。

    每做一件事前,都想想这件事到底对双方有没有意义,想清楚自己做这件事的目的。关心她、对她好是没问题的,只要做切实能提升自己或者对她有好处的事;而送人家一本手抄的厚书,除了「秀」和「煽情」之外我看不出别的东西来。

  能否说家庭经济状况越好的人越愿意努力,而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人会安于平凡?

    旅行就是为了散心,而不是为了拍照片发微信给人看你活得多滋润。欲望是无限的。

  我也并不觉得富有的人生就是成功的,没有爱情的人生是可悲的。

    你首先要有钱,有女人,有时间,你才能去谈理想,谈责任幸福,谈提高身心的高度。

  “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徐志摩这么说,他得陆小曼,失林徽因。您说他的幸福与否呢?我不敢妄加评论,没有人敢。

  在成长的过程中,哪些道理让人懂之恨晚?

}

紫涛国的夏天见不到太阳,秋冬两季也一样,只有在初春荆河破冻时才能隐隐约约地看到云层后的几丝阳光。

紫涛国全部的光芒都来自紫荆城中央紫荆花园里,被紫荆树包绕的紫色巨大球形宝石——紫荆石。

紫荆花园很大,周围布有很强大的结界,足以弹开整个紫涛国的军队的攻击。老人们说,那是上古时的大法师琅嬛了保护紫荆花园而舍命布成的。

其实紫荆花园里的每一株紫荆都对应着一个纯紫涛血统族人,与他共生共灭。而紫荆石就是为了保护紫涛族人而存在的,但是如何去保护并没有人知晓。

我喜欢紫荆——虽然我只有十三岁,但全紫涛族的人都是喜欢紫荆的,喜欢连成片,风吹过如海涛的紫荆。

我是紫涛族人,我叫洄洛。

在我十四岁生日后的一天,王逝世了。

举国哀悼三个月后,大皇子星赫登基了。但不到三个月便垮台,二皇子星隐做了王。二皇子在人们心目中很圣洁,大皇子论文采、计谋和法术都逊二皇子很大一截,他的取代是人心所向的。

但不知从哪一天起,紫荆花园内可见的紫荆花一天比一天少,紫荆城外的山上也枯萎了很多紫荆,而母亲也总是忧心忡忡地找到我并把我拉回到家里去。我的家在紫涛城的西贫民区,那的人们很贫穷,却生活地十分幸福。但是,最近人们好像失去了以往的乐观,变得焦躁起来,当我听到邻家的小孩龙逐说这一切都是二皇子——也就是现在的王——的阴谋时,我吓了一大跳。

“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说。因为我见过二皇子,见过他高贵淡雅的笑容,我不相信,也不愿相信,那样可敬可爱的王会去杀自己的国民吗?

但我越是疑问,龙逐就越肯定。

龙逐瞳仁闪着紫光对我说:“你非信不可,因为我姨妈家里四口人全被杀掉了,心脏全都不见了,而我姨妈的手里还紧紧握着紫涛军的军徽!”

紫涛军!那可是王的亲卫队呀!

尽管我还是不相信,但龙逐是不会说谎的。

眼中闪着紫光的紫涛人说的都是不违良心的话。

恐怖的终生难忘的一天还是来了……

那一天下午,我从紫荆花园旁取道回家,看见一队紫涛军身披紫荆甲,正在集合,我想起了龙逐说过的事,一种不祥涌上心头。

当我飞奔回家时,母亲把我和哥哥姐姐们藏在地窟里

,自己没有进来,直到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尖叫声也逐渐响起来。

不知过了多外,地窟的盖打开了,走进来两个紫涛内卫兵,彩排一样地面不改色从容镇定,他们手里的枪轻轻松松地穿过尖叫着的哥哥姐姐们的胸膛,并露出野兽般狰狞的笑容,变了形的笑脸。

大哥在他们进来之前把我藏进了一个只能容一个小孩的小洞里,用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地堵住了洞口,我也因此没有被发现。

隐隐地透过大哥腋下的空隙我看到了他们的罪行。他们身上的紫荆甲上的光芒完全黯淡下来,紫色的血液——我的亲人及无数无辜民众的血液,正慢慢地淌下来,滴在空洞的地窟里……

我强忍着呼吸,在怕被听到,直到脚步声和大大咧咧的笑骂声远去。

我轻移开大哥的尸体,我不忍心看,和龙逐说的一样。

乌鸦悲鸣。整条街,整个西贫民区,除了乌鸦,我再也看不到别的生命……

紫荆花园里只剩下不到原来一半的紫荆;紫荆石也黯淡了下来,光芒也不再耀眼。

十四年前,暗血大批杀手不知缘由地进攻紫涛国时,也只死去了不到四分之一的国民;但这一次,我却感到了前所未有惊恐,有一个念头盘踞在我心头:紫涛即将灭国!

当天夜里,我家院子里多了七座坟墓——六座是哥哥姐姐们的,环绕着母亲的那一座,在正对着门的地方还空着一座。我心里一片黯然:如果我死了,谁会将我葬在那里?

天亮前,我告别了生活了十四年的小院,告别了和着血液堆高、映着月色的坟堆,告别了透着拂晓熹微晨光的香樟。

紫荆岭一过,便到了凝翠国,离开了铺满紫荆的紫涛国。

绿荫国和凝翠国原本是同一个国家,三十年前的老国王的两个儿子都很出色,手心手背都是肉,难以割舍,老国王只好将国家分成相等的两块。

凝翠欲吞并紫涛已久,甚至连凝翠的国民都时常有群殴紫涛族人的行为。只是我并没有被发现,因为所有不同民族的人在十五岁之前发色都是纯黑色,十五岁的生日一过,各民族的发色才会改变:纯紫涛血统会变成绛紫色,纯绿荫和凝翠血统会变成深绿色、纯碧液血统会变成湖蓝色;传说中的有天使血统的耀煌有纯金的发色;有一种可以随心改变发色的民族,那就是暗血——同耀煌一样是一个没有国土并且

十分神秘的民族,但是只懂得血与金钱,杀人如麻。如果说耀煌是至善的民族,那么暗血就是至恶的民族。在十五岁之后,纯暗血血统会使得一个人的发色变得如同暗血的族徽,也是族花暗槿花一样的血红、诡异、妖艳。

在凝翠飘泊了五个月之后,即将迎来我的十五岁生日,这就意味着我在凝翠也快待不下去了;但回到紫涛也是死,以世界之大,我却无处容身了。

在紫涛、凝翠和碧波的交界处,有一个叫“偈桀”的小镇,用当地土语翻译便是“混杂”的意思。是因为这里自古就有各个种族的人定居,甚至是潜藏着的暗血人。

十五岁那一天上午,两个陌生人带走了我,一个紫涛人,一个是凝翠人。

在离开小镇偈桀很远的一片密林里,他们将我放在地上。

两个人冷冷地望着我,发色逐渐改变,映着透过密林叶丛中仅有的几缕阳光而诡异、妖艳起来。

他们是暗血人,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种族!

但是我望着他们的眼神,并不恐惧,因为我已经死过一次了。

死在地窟里:二皇子手下的冷兵器下,死在美丽的紫涛。

为此而种下了无边的阴影的种子。

他们并没有动手,我甚至没有看到他们的兵器。

“看来你是在紫涛长大的,”个子较高的一个人对我说“应该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的。”

我的身世?一个紫涛的少年会有什么特别的身世?

个子较矮的一个人用法术幻化出了一面镜子,我看到了我的倒影。

瞳仁从之前的墨金色变得雪白,在很正常,但发色却未变成紫色,而是纠结在一起渐渐发红的黑色。我目瞪口呆,直到发色完全变成如纯色血统的暗血人一般,诡异,妖艳的红。

“这不是我……”瘫倒后我喃喃地说,声音十分的小,然后默默地流泪——这似乎比死更令我难受和害怕。

高个子的啐了一口:“呸!懦弱!暗血人从来不哭!”

我没有理他,只是在哭,直到我觉得眼泪哭干了为止。

“不哭了就和我们一起走。”矮个子说。

他说:“先别问那么多,到了就清楚了。”

我没有反抗,因为我知道一个刚满十五岁的人和两个暗血的杀人魔来对抗是不可能的。

暮色四合,两个人带着我奔走出树林。

碧波国的马拉尔海港上,有一条诡

木船不算大,但不知是何时停泊至此的。在人们的印象里,在碧波人建造马拉尔小镇时,这条船就已经存在了。但船上一直空无一人,并且进入船舱里的人无一例外,全部失踪。

那两个并不友好的暗血同类将我带上了那条木船。

矮个子念了一个短小的咒语,左手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圆圈,空中出现了一个大洞。

“进去吧!”高个子搡了我一下。

进入洞之后,短暂的眩晕,我们来到一个新的地方。

一座充满密林的小岛展现在眼前,潮水拍打着沙滩。

“欢迎来到暗血祭坛。”矮个子说。

椰树叶子充溢着整片天空,大海泛着月光下独有的鳞鳞白色,没有故事里的渔歌唱晚,但也十分安谧。

整座小岛布满了结界,由十三个不同的暗血术士,在每天十三个不同的时间中用每人的十三种不同的手法布置,进入结界的人会被分离在时空以外,后果可想而知,外人想进去,简直是疯了。即使碰巧绕开了一个,但等待他的却是成千上万的暗血杀手……无论如何都是死路一条。

“跟我来,”高个子在前面带路说“踏错一步就别想回来!”

我谨慎地跟在他后面,渐渐地前面火光冲天。

十三根圆柱环绕着一座巨石砌成的祭坛,祭坛上雕刻着巨大的脸,并且祭坛上有一个庞大的火盆,里面熊熊地燃烧着永不熄灭的魔火,

“大祭司。”高个子对一个突然闪来的黑影行了屈膝礼,矮个子也同样行礼。

大祭司身着暗红色长袍,兜帽下是一张阴沉的脸,不屑地望了他俩一眼,之后又转过来看我,那令人心寒的目光直入人心,仿佛可以洞察一切。

“暗血第十三朝右司徒兼大祭司施捻的后裔,上一任王命大将征昌的玄孙,”大祭司的声音似乎远在天边,但人却尽在咫尺,“来头不小啊——前任征讨紫涛大将军硠邪和御前宫庭副主管梦彩之子,自幼被紫涛人家收养的琅桓。”

“琅嬛?那不是紫涛的上古大法师么?”我问。

“同音却不同字,是这两个字。”说着在面前抬手,凭空出现了“琅桓”两个字。

“不过说到底,你还是像你母亲。”大祭司叹了口气说,“带他下去休息,三天以后开始训练。”

三天以来,我在矮个子的带领下看了整座艾洛岛——暗血仅有的国土。

岛屿座落在盖依海上,四周的屏障使它独立存

在于一个时空里,也就是说它是在屏障的作用下从原来的时空上分离出来的,但在原来那片时空上也没有留下空洞,因为空间曲率大得足以填补这个空洞。由于强大的曲率,这里的生物也变异到了常人无法想像的地步。

艾洛是暗血上古大法师,和琅嬛是同一时代。传说他无所不能也无所不知。他的名字在暗血古语中是“万能”的意思。也因为有他才能分离出这片相对独立的时空。

第三天,训练的日子到了。我们的教官叫莫洛,脾气随和,只是外表看上去很严厉。

体能训练被安排在学习法术之前,目标是背着五十斤的重物绕场跑一百圈。

场地不大,但却布满了水坑,铺上了石子,一开始是有些吃力,但随后适应了就好多了。

我所在的一组有五十名暗血少年,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别国他乡长大的,但也有一部分是在艾洛岛上长大的,有的甚至是王的近亲,比如缎涟和效棱。

当天体能训练的结果是三个人合格,并且在时间上用了不到规定时间的一半。

三个人是缎涟、效棱和我。

我想像不出为什么一个男的会叫“缎涟”这样一个女性化的名字,但在那冷峻外表、白色风衣掩盖下的是一个让人摸不透的内心,冷若坚冰。

效棱正好相反,性格张扬,总是有说有笑,永远那么受欢迎。除了我和缎涟外其它的四十七个少年总是众星捧月地环绕在他周围。

“不像缎涟那么死气沉沉的,应该不是坏人。”我这样想。五十丛火红的发色在篝火映衬下格外鲜红。

次日上午,第一节法术训练课开始。

暗血人大致从事两项职业:刺客和杀手。这两者看似没有区别,却存在着很大的本质上的分歧:刺客是指被王族收买为己用,专门躲在暗处悄无声息地杀死目标的人,目标是一般是高身份,高地位的人或者富商巨贾;而杀手却是自由的不受约束,只要有钱就可以杀暗血族以外的任何人,不过这两者同时需要无条件接受大祭司下达的除弑王外的任何任务。在身份上,刺客要比杀手略高一筹。

“如果我能成为出色的杀手,我会回去找星隐的。”我这样想,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信念,复仇的信念。

这两种职业都要有很高超的化妆技巧,尤其是杀手,在化妆易容方面要求更高。所以隐藏——或者说变换——发色成为我们的第一堂法术课。

功,到第五次时有了些起色,发稍变成了黑色,直到第十次才完全变了色。到第二十四次,才熟练地掌握了这项技艺。按说我的速度算比较快的,但效棱在第七次尝试时已经洞悉了技巧,而缎涟在第一次就变成了金色的头发,但教官似乎不大高兴。

看着其他少年努力刻苦地练习却仍旧有着一头浓密红发时,不由地摸了摸了自己已经变成绛紫色的头发(这是我能想到最美丽的色彩),暗自好笑着自己本不该拥有紫色头发却拥有了,并且现在正将它顶在头的暗血人是多么可悲。

随着时间的推移,体能训练的强度也翻了一倍,二百圈的长跑累倒了绝大部分的人。缎涟和效棱还是很轻松地用了一半的时间完成,为了那个信念,我只能勉力跟上。

法术训练也加快了进程,从改变发色到了隐身结界,再到武器召唤。

在演示隐身结界时,教官为了让我们看清,布置出了一个红色的结界,一个红色的半球状半透明的结界罩住了除教官自身外全部五十名训练生。这样的隐身结界已属十分不易,但在练习过程中,缎涟第一次就布置出了一个足以包围整座森林的金色半透明巨大结界。教官的脸愈发难看。缎涟随即走向一棵树靠坐在那里,连一丝不屑的笑容也没露出来。

效棱和我都在第二次时做出了差不多大的结界——他的是绿色的,我的是紫色的。

教官对缎涟一直没有好脸色,但对我和效棱还是不错的。

直到学武器召唤那一次,教官终于忍无可忍,对缎涟发了火。

召唤武器是召唤术的入门,只要能将眼前的武器召唤到自己手中即可。这技艺看似简单,实则不易。

召唤练习时,缎涟并没有按教官说的去做,而是直接召唤出了一柄暗红色的权杖一样却带刃的事物。后来才听效棱说,那是只有暗血的王才能拥有和使用的圣剑权杖。

教官终于抑制不住怒火,大吼道:“你这是谋反,你这犯上之徒!”

“你住口!我想怎样就怎样,谁也管不着。”缎涟语气依旧很冷。

“我随时都可以杀了你。”缎涟面不改色地说。

“你永远不能至高无上!”教官面色通红发紫,“我要替王解决掉你!”

“风灵结界,布!”教官先动手布置结界。

“铩羽结界,布!”缎涟的手法似乎比教官还要快。

是教官布的,为了不让我们卷入,故意弹开比较近的几人。而缎涟的结界一开,所有的红色全部消失,只有成片的黑色阴风。

“铩羽……你从哪里学来的?”教官似乎有些发抖。我知道,那是暗血的禁术。

“你管不着。”缎涟冷语相加,“接招吧!奉天诛杀斩!破!”

“逆天立盾!布!”教官退后一步,出了一招。

缎涟向前一跃,权杖挥出,被教官的“逆天立盾”阻拦住。

在教官发愣之时,从地下击出两柄权杖,同时击中教官。

教官倒地,血光四溅,呻吟与恐惧在空气中弥漫。

缎涟一言不发,转身离开。

“缎涟有皇族的血统,但出身却很卑微。一直被人看不起,从一出生便如此。”

“付出了超乎常人的努力,只是别人看不见。”

所以才会有那种欲望,渴望尊贵的欲望。

“可是,平凡有什么不好么?”我问了一个似乎不合实际,也不便时宜的问题。

“暗血,是永远不会平凡的。”效棱说话间眼里闪过一丝哀伤。

“我也渴望平凡……我也想,只做一个普通的绿荫人……”

搜索: 作文  搜索:名字为 作文

瓦尔斯的“龙之军”是王都的卫戍部队,负责保卫王都的安全,因而他对王都周围的地形极为熟悉,很快就带领着大家来到了荒野中一座隐秘的山谷里,道:“这原本是‘龙之军’训练伏击战的地方,最适合我们隐藏了。”

  经过城门一役我们尚余下二百多人,分头开始工作很快就建好了几处简易的住所。

  瓦尔斯和利多克终于知道我真正的身份后都现出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惊讶的忘乎所以,无名竟是……竟是魔界的“魔神王”,实在是太惊人了。

  利多克犹豫了一下,道:“无名……吴来,以你的力量应该可以救出国王陛下的,为什么……”

  我有点内疚的看了他一眼(利多克对我实在是没话说,要利用他我自然心中愧疚,但着也是为了莱因哈特王国的未来着想),道:“我们魔界不宜过于干涉圣魔大陆上的事情,刚才出手救你们已经算是极限了(假话,你来是干什么的?),所以要救出菲尼克七世只能靠你们自己,我仅能在一旁提供一些帮助。”

  利多克失望的叹了口气,瓦尔斯也难掩失望之色。

  歌妮轻轻的抓住了我的手臂,美目中泪光闪烁可怜兮兮的轻唤道:“来……”

  唉,歌妮呀,你知道你这种我见犹怜的姿态就是我最大的弱点吗?不要再这么看我了,再看下去……

  我长叹了一口气,道:“妮子,我投降了。利多克法师,瓦尔斯元帅,说吧,想让我怎么帮助你们?”

  瓦尔斯他们顿时神色一喜,都既感谢又好笑的望了正在向我撒娇的歌妮一眼,这位莱因哈特王国的骄傲想不到也会同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向着爱人撒娇,但无可否认她撒娇的姿态委实令人心生怜惜,可人极了也撒的正是时候。

  歌妮含着灿烂的微笑回头向亚夜诸女眨了眨眼,显然是她们给她出的主意。

  这群妮子啊真是把我给摸透了,若是再加上留在魔界的冰清影、羽衣她们,以后有我好瞧的了。

  同龙达他们商讨了行动的步骤后我一个人在月下缓缓的散着步,翡翠(她不算是一个人)依旧坐在我的肩头上但并未如以前那般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小手抓着我的几根发丝静静的坐在那里,美丽可爱极了。

  皎洁的明月在空中散发着迷人的银色光辉,爸爸妈妈啊你们现在可好?儿子恐怕再也不能回到你们的身边了,你们千万要保重啊,儿子不孝

  琥珀所独有的如水一般温柔悦耳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吴来先生,你有什么烦心的事吗?”

  我本能的急速回头,只见幻化成人形的琥珀正俏立在我身后,银色的月光洒在她那美妙的娇躯上如月光女神一般绝美无伦。

  看来是我因太思念亲人而使警觉性大为降低,否则是不会对琥珀的到来毫无察觉的。

  面对着似水般温柔典雅的水精灵公主我长叹了一口气,直言无讳地道:“我是想家了,我从我的世界到这里来已经一年多了,看来是没有机会再回去了,我很想念我的父母和亲人。”

  琥珀和我肩上的翡翠都感受到了我对亲人的思念,她们一时不知要怎么才能安慰我,都无言了。

  大家都沉默了好久,琥珀突然开口道:“吴来先生,你和我订下契约好吗?”

  我闻言不由为之一愣,道;“公主,你说什么?和我订契约你可是会失去自由的啊,为什么要这么做?”

  琥珀的粉脸上现出了与她高贵沉静的气质不相符合的调皮神情,道:“精灵的生命是很长很长的,这么长的生命却也很平淡,如果和你吴来先生订下契约那么以后的生活一定是会很精彩的。失去自由又如何,翡翠都可以这么做,我就不能吗?”

  我扭头看了正舒服的坐在我肩上踢动着双腿的翡翠一眼,苦笑道:“事情并不是这样的,翡翠之所以会同我订下契约那是因为我们都喝醉了酒,糊里糊涂的也不知怎么就订下了,酒醒后后悔也晚了。”

  翡翠突然轻咳了几声同时向琥珀连使眼色,我见状心中顿时一奇。

  琥珀一脸好笑的向翡翠摇了摇头,道;“吴来先生,看来你对我们精灵的契约并不了解啊。我们精灵同人类共有三种形式的契约,第一种最为残忍,是精灵在强迫之下同人类订下的契约,契约成立后精灵就会失去自己的意识成为任人驱使的行尸走肉,不过只有最低级的精灵才会被这种契约所束缚。”

  我点了点头道:“这种契约的确是很残忍,强迫精灵订下这种契约的人更是可恶。对了,另外两中契约是什么形式?”

  琥珀道:“第二中契约是魔力高强的魔法师以强制性的咒文对精灵所设下的一种禁制,契约成立后的精灵虽然能保有意识与智慧但从此以后就失去了自由,只有等待设下禁制的人死亡才能恢复自由之身。”

  我叹道:“这也对精

灵不公平啊,我和翡翠的契约属于什么形式?是第三种吗?”

  琥珀又凝视了正向她猛使眼色的翡翠一眼,含笑道:“第三种契约又叫做‘永恒的约定’,极为罕见,也只有高级的精灵才有能力订这种契约,它必须是由精灵做主导,也就是说是精灵心甘情愿的主动同人类订下契约,契约一旦成立精灵就和主人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主人一旦死亡精灵也就活不成了。”

  她这么说的意思是……

  我伸指夹住了翡翠的两片透明薄翅将她从肩头上拎了起来,道:“翡翠,我们之间的契约就是‘永恒的约定’,对吧?这根本就不是喝醉了酒而是你有意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翡翠沉默了一下,突然带着哽咽叫道:“你这个大傻瓜,人家……人家是喜欢你,想永远同你在一起嘛。”

  我的魅力还真是厉害,连精灵都无法抗拒,我真是太伟大了,哈哈哈……

  就在我陷入了自我陶醉中的时候翡翠又道:“当然啦,我也是觉得同你在一起很有意思,不像在风精灵族里那么无聊,再说你的生命已是无限,魔力也比我强上不知多少倍,我们命运相连接的话对我也不会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反而可以和你一起永生呢。”

  这才是她的真正原因吧,呜……原来是这样,并不完全是因为我的魅力啊,这对我的自信真是一个打击……

  翡翠向琥珀偷偷的招了招手,琥珀会意的变回了精灵原形飞到我的头顶,然后她将白玉般的手指放入口中一咬随即在虚空中连划,一个由精灵鲜血形成的符号出现在了空中。

  琥珀娇声咏唱道:“谨以我之精灵血液为媒介与我面前之人订下永恒的约定,奉他为主,生死相依永不分离。我,水精灵公主琥珀在此命令,契约成立。”

  鲜血符号印在了我的眉心上瞬间嵌入了体内,我顿时感觉到一股温柔宁静清清凉凉的能量涌进了我的体内,那是属于琥珀的灵魂力量,她已借着契约将灵魂交给了我。

  我叹了一口气,无奈地道:“你们啊……”

  琥珀嘻嘻一笑学着翡翠的样子坐在了我的肩头上,我松开了夹着翡翠薄翅的手指她立即在我的另一边肩头坐下,两位名列圣魔大陆十大美女的精灵公主同时娇笑了起来,再静静的月夜中格外悦耳动听。

  同时与两名最高级的精灵订立“永恒的约定”契约,恐怕有史以来只有

我吴来才有此运气与能力,只求不是恶运才好,如果她们在我体内叽叽喳喳个不停的话我可是没有能力阻止的,到时候一定会被她们给烦死,一个翡翠已经是让我头大了,再加上一个琥珀,哦,老天,让我死吧。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莱因哈特的搜索部队出动了,瓦尔斯选定的地域十分隐秘短时间内不会被发现,在做好隐蔽防御的同时又要派人前去联络“龙、凤”两军,他们都是歌妮和瓦尔斯一手训练出来的亲信,应该会听从调遣。

  不过光涛亲王一定也想到了这一点,两军将士定已受到了严密的监视,所以要想同他们联络上是极为困难的,商量了半天决定由我和歌妮前去。

  瓦尔斯他们也不是傻子,在得知了我的身份与见识到我那毁天灭地的可怕力量后自然不会让我闲着不用,再说我在歌妮的撒娇加眼泪的攻势下已答应了要帮他们,他们更不会放过我了。

  经过与冰雪王国的一场大战后“龙、凤”两军损失惨重,仅剩下的三万余名将士如今都驻扎在“龙之军”以前布置在王都城郊的营地里,营地外围由“狮、虎”两军的士兵设下了封锁网,严格审查进出的每一个人。

  我没有再次使用“隐身术”(那样太简单,太没有挑战性了),找了两件平民的衣服给自己和歌妮换上,然后扮做向营地中送给养的人向封锁关卡走去。

  关卡的检查极为严格,经过的每一个人不仅要验证身份还要进行搜身,歌妮见状之下芳心犯难,我轻笑着握了一下她柔软的小手,道:“放心,一切有我哪。”

  曾经对冰雪儿用过的魔力易容术又用到了歌妮身上,光芒一闪之后这位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的“骑士之花”已变成了一个丑的令人不敢再看第二眼的丑女:眼睛一大一小,鼻子仰天血盆大口,肌肤的颜色则是又干又黄还满是麻子,可以说是集天下诸丑之大成。

  歌妮见过我对冰雪儿使用易容术,疑惑地道:“来,我不想让那群家伙搜身,我身上带着剑呢,你这样改变我的容貌有用吗?”

  我神秘的一笑,道;“试一下不就知道了?我敢保证你一定能轻松通过而且不会有人对你进行搜身的。”

  歌妮虽然不明白我究竟有什么方法但仍顺从的跟着我推着装满了给养的独轮车向关卡走去。

  关卡的士兵拦住了我们进行盘问搜查,我先将已预先伪造好的身份证明取出然

后任由他们对车子和我进行搜查,当歌妮走到他们面前的时候士兵们一望之下顿时呆住了。

  我敢保证他们从未见过像现在的歌妮这种集合了所有的丑陋的丑女,从士兵们那如见鬼魅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出来,而士兵们在向他看了一眼之后就不由自主的避的远远的,再也没有胆量与兴趣看她第二眼,自然更不会对她进行搜身了。

  兰心慧质冰雪聪明的歌妮马上就意识到我对她的易容一定有问题,否则士兵们不会一看到她就像见到鬼一样能跑多远就多远,她不由嗔视了我一眼。

  绝色美女就是绝色美女,虽然她现在的容貌丑陋似鬼但向我娇嗔时的姿态仍是美妙绝伦,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要看到她的脸。

  在歌妮的“丑姿”威力下我们很轻易的就通过了关卡,她小声地道:“你在我脸上搞了什么鬼?”

  我将右手放在她眼前,手上顿时出现了一面晶莹的冰镜,歌妮此时的“尊容”在冰镜中映现了出来。

  歌妮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差点没晕过去,她挥起粉拳在我身上捶个不停,娇嗔道:

  “你好坏,竟然把人家变成了这个样子,真是太过分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歌妮也不例外,她虽然知道现在的容貌是爱人用魔力变幻而成的但她的心中仍是十分别扭,急切地道:“如今已通过了关卡就快将人家变回来啊,这个样子真是丑死了……”

  我忙让她恢复了花容月貌,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带着我走进了军营。

  营门处的哨兵见状示意我们停下接受检查,歌妮轻轻的抬起了粉脸,哨兵们一见竟是歌妮元帅顿时又惊又喜忙兴奋的让开了路。

  正在营中无聊的游荡着的士兵们见到歌妮元帅与无名千骑长(我当日一夜之间由普通人受封为百骑长,旋又升为千骑长,在军中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出现自然是大喜过望,营中两军千骑长以上的军官很快就集结到了我们身边。

  歌妮先将光涛亲王叛乱囚禁菲尼克七世之事告诉了军官们,道:“如今我同利多克大法师、瓦尔斯元帅已突围了出去,准备救出陛下平定叛乱,你们愿意跟我们一起勤王平叛吗?”

  军官们同时单膝跪地宣誓道:“属下等愿意追随元帅护国平叛。”

  他们大都是歌妮和瓦尔斯一手提拔起来的,如今两位元帅要起兵平叛他们自然是誓死相随了。

  我将一枚传讯水晶交

给了一名万骑长让他们随时等候命令,然后歌妮又象他们交代了具体的行动细节。

  一名士兵突然慌急的跑到营帐中禀报道:“不好了,塞万提斯万骑长率兵向营地这边过来了。”

  塞万提斯万骑长是“虎之军”军团长格里座下的第一猛将,格里如今已被我下了“失魂咒”料想无人能解的开,这塞万提斯来干什么?难道是发现了我和歌妮的行踪?

  歌妮美目中异彩一闪向我道:“你能帮我将塞万提斯和他的人无声无息的解决吗?

  来,我知道你不想太过于插手圣魔大陆上的事,可我真的需要你的帮忙。”

  她又露出了那种让人怜惜万分的恳求神情,水汪汪的美目中满是期盼的凝视着我。

  我的弱点算是被这个妮子给摸透了,她那种楚楚可怜的诱人神情我根本就无法抗拒,只能是乖乖的领命顺从了。

  我张臂将她拥入了怀中“恶狠狠”地道:“好,好,我真是被你给吃的死死的。”

  军官们眼见莱因哈特王国的骄傲歌妮?雪兰特元帅竟然向无名千骑长撒娇恳求,而最后无名又将她搂入了怀中,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待我和歌妮等人走出营帐的时候只见一个百骑队正飞驰入营,为首的是一名体格粗壮的巨汉,在他坐骑的鞍袋里露出一柄巨型战斧,看起来威霸至极。

  歌妮小声道:“他就是‘虎之军’的塞万提斯万骑长,人称‘疯狼’,是莱因哈特有数的高手。”

  百骑队冲入了军营,塞万提斯策马来到我们身前取出了一卷书帛道:“本万骑长奉国王陛下的命令前来接管‘龙、凤’二军,这是任命诏书。”

  军官们闻言顿时炸了开来,这分明是光涛亲王假借国王的名义想将仍忠于菲尼克七世的“龙、凤”两军团控制在自己手里,他们已从歌妮那里得知了事情的真相自然不会遵守这分明是伪造的诏书了。

  眼看军官们义愤填膺的叫嚷了起来,歌妮向我小声道:“来,一切就看你的了。”

  她从军官们当中走了出来到塞万提斯马前道:“好久不见了塞万提斯万骑长,这诏书真的是国王陛下所颁布的吗?”

  此时的歌妮虽然是穿着普通的粗布衣服,但她那动人心魄的绝代风华与威仪却没有丝毫的消减,塞万提斯一见竟是她顿时惊叫道:“歌妮?雪兰特……”

  他的声音未落只觉眼前一

黑,他和带来的百名骑兵竟在一瞬间被罩入了一个漆黑的巨型结界中,隔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这个隔绝了声音与光线的黑暗结界是我接下来要发动的攻击魔法的前奏,在下一刻他们的脚下又出现了一个大型的魔法阵。

  随着我的低喝:“来吧,栖息在魔界至深处的饿鬼们啊,‘残戮魔魂食’。”

  无数道黑色的烟气从魔法阵中升出凝聚成凶残丑陋的魔魂扑向了塞万提斯和他的部下们。

  这一招“残戮魔魂食”即是先以结界将敌方封锁住然后从第七层魔界召来可以吞噬掉任何物质,杀不死打不烂的饿鬼魔魂将其撕裂吞食。

  它并不属于正宗的黑暗系魔法而是赖赖虫自创的,在我同它进行心灵交流时学了过来今日尚是首次使用,因为黑暗结界隔绝了一切的光线与能量气息,所以在召出饿鬼魔魂之后连我也不知道结界中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

  不过大家可以想象无数的不死饿鬼从四面八方纠缠吞噬着骑士们,那种情形……还是不要想为好。

  不明就里的歌妮向我道:“来,你这是什么魔法?怎么我一点也感觉不到魔法力量的波动?”

  我笑着将她拥入了怀中,道:“你还是不清楚的为好,反正一会儿你就可以看到结果了,这可是我答应你的哦。”

  黑暗结界散去了,只见塞万提斯和他的部下们已消失的无影无踪,连他们的战马也没有剩下半点渣滓,包括铠甲、兵刃都被饿鬼魔魂吞食的是干干净净,他们就这么的从世上消失了。

  这“残戮魔魂食”还真是管用,略去残忍的过程不提它倒是让对手无声无息的消失的最佳手段,甚至连血迹也没有遗下半分。

  在收服赖赖虫的时候还好它没有使用这一招,否则可真是有我好瞧的了。

  军官们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大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我,就像是在看怪物一样。

  歌妮想向军官们介绍我的真实身份,我不以为然的搂住她的纤腰摇了摇头,歌妮乖乖的改变了话题,道:“按照帝国军队的惯例会在命令下达的三天后予以验证,不过叛军的验证可能提前,所以你们一定要在两天内做好准备,我们的行动会在这两天内展开。”

  军官们一同行了个军礼,齐声道:“遵命。”

  我和歌妮离开了,望着我们的背影军官们是满心的疑惑:无名是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厉害的?

居然连歌妮元帅的芳心都被他给夺走了……

  光涛亲王看来是下定决心要一举歼灭龙达等人,派出王都搜索的部队竟达万人以上而且都是“狮之军”的精锐战士,由军团长依卡拉元帅亲自统帅,漫山遍野的搜索着。

  同格里这个有勇无谋的莽夫相比依卡拉可算是极为老谋深算的一个人,他是四大军团长中年龄最大的一位,从军四十多年身经百战实战经验丰富无比,人称“莱因哈特的老狐狸”。

  依卡拉的野心比一心想当上莱因哈特军事总长的格里更大,他的目标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宝座,所以他参与了光涛亲王的叛乱,一心要置龙达于死地。

  依卡拉是个有心人,平时对于瓦尔斯的一举一动都暗自留意,所以对瓦尔斯可能隐藏的地方也猜到了八九分,指挥着搜索部队向隐藏地越来越逼近了。

  潜伏在一处乱石碓中的瓦尔斯见状苦笑道:“是依卡拉?这回麻烦了,这隐藏地恐怕瞒不过这头老狐狸。”

  他向身旁的一名士兵道:“快去统治宰相大人和大法师,要他们做好应战和转移的准备。”

  士兵领命而去,瓦尔斯带着十几名亲兵悄悄运动到漫山遍野的叛军士兵的侧面,他拉开了一张巨弓将箭矢对准了正策马前进的依卡拉。

  依卡拉与瓦尔斯之间的距离很远,瓦尔斯知道这一箭恐怕不会有什么结果但他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对手的注意力,他也没有妄想会一箭就解决掉依卡拉。

  随着“嗤”的一声锐响箭失如一道闪电般破空直射向了依卡拉,依卡拉不愧是身经百战的老将,左臂一抬轻松的以盾牌挡住了箭失。

  这一箭暴露了瓦尔斯等人的藏身处,叛军士兵们顿时叫嚣着向他们直扑了过来。

  瓦尔斯带着部下们借着地形的掩护若隐若现的奔逃着,在这种地形复杂山坡谷地上根本就不适合大队人马的前进,因此依卡拉指挥部队追了半天却仍无法接近矫捷的瓦尔斯诸人。

  在临时营地中的龙达等人接到了通知连忙作好了应急准备,他们仅有二百余人自然不会傻到以卵击石,在龙达的带领下连忙转移,亚夜、莉薇雅二女则自告奋勇的前去接应瓦尔斯。

  借助地形同敌人大军在“捉迷藏”的瓦尔斯的处境变的有点不妙,对手毕竟是万人的大军,很快就将他和十几名士兵包围了起来并开始收缩准备翁中捉鳖了。

都集中到了瓦尔斯的身上,他湛然一笑道:“兄弟们,他们的目标是我,过一会儿当我和他们交手的时候你们就找隐蔽的地方先躲起来,你们这十几个人他们是不会在意的。”

  士兵们喧闹了起来纷纷表示要与他们敬爱的瓦尔斯元帅同生共死,一名士兵激动地道:“元帅,我们都是追随您多年的老弟兄了,能与您一起为国捐躯是我们的光荣,元帅您就不要再多说了。”

  瓦尔斯长叹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话。

  漫山遍野的敌人冲了上来将瓦尔斯等人围了个结结实实,高距马上的依卡拉得意地道:“瓦尔斯,你如今已是走投无路了,看在这么多年的同僚的情分上只要你投降我还可以帮你向光涛亲王求情,饶你不死。”

  瓦尔斯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不屑地道:“我对你依卡拉一直是挺尊重的,想不到连你也……我瓦尔斯是绝不会与你同流合污的。”

  他横剑于胸朗喝道:“有种的就来吧。”

  瓦尔斯这莱因哈特第一剑手的威名早已深入到了莱因哈特每一名军人的心中,此时他那种气吞山河英勇无畏的傲骨风姿顿时使周围的士兵们不约而同的向后退了几步。

  依卡拉暴喝道:“怕什么,他再强也不过是一个人,我们一人一拳也能将他打成肉泥。”

  士兵们得到了鼓励,壮着胆子叫嚷着冲了上来。

  瓦尔斯手中的长剑幻出无数的剑影在一瞬间就吞噬掉了数条人命,他的部下们也无所谓惧的冲杀了上去,反正是拼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

  当莉薇雅与亚夜二女赶到的时候瓦尔斯全身上下已是伤痕累累,而他的部下们早已全部壮烈牺牲了。

  莉薇雅向亚夜小声道:“我们怎么做?瓦尔斯元帅是来的好朋友,我们一定要救他出来,可是……”

  她们很有自知之明,两人害也不可能同万人大军相抗衡,除非是像羽衣或“炽天使”、“四魔将”那种级数的高手方有可能。

  瓦尔斯周围已躺下了百余具尸体,但他自己也支持不下去了,身上的铠甲已被自己和敌人的血染的一片血红。

  亚夜略一思忖,道;“这样吧,我先以‘黑暗之幕’将他们全部罩入然后乘乱冲进去救人,以我的力量要张开能将万名士兵全部罩入的‘黑暗之幕’恐怕支持不了多久,你要速战速决。”

  莉薇雅点了点头拔出了冰晶剑,亚夜则全力凝聚起

了黑暗力量娇喝道:“‘黑暗之幕’。”

  一个巨大的黑暗结界顿时弥漫了开来瞬间就将整个山谷罩入其中,结界中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同时随军魔法师加持在士兵铠甲上的圣光系祝福魔法在这充满了黑暗力量的光幕结界中也失去了效用。

  莉薇雅娇躯一闪冲入了“黑暗之幕”中,她虽然也无法在结界中看清东西但黑暗系魔法中的“梦魅之眼”却使得她灵巧的避过了密密麻麻的士兵径直冲向了瓦尔斯。

  “黑暗之幕”的出现令依卡拉和叛军们顿时乱成了一团,慌乱中有不少人伤亡在自己人的手里。

  对于瓦尔斯来说黑暗结界却并没有带给他多大的麻烦,反正周围全都是敌人,他闭上了眼睛以耳代目倾听着声音同时感觉着气流的变化,手中已是缺口处处的长剑在四下挥洒中又引起了无数的惨叫声。

  一阵轻微的几乎令他根本无法察觉的气流变动突然从他的身后传来,瓦尔斯心中大惊知道来了前所未见的强敌,他回身一剑全力一剑刺出。

  这一剑是他生平的力作,集合了他目前全部的力量,剑势一出有敌无我竟如“战诀”

  一般带起了惨烈的气势。

  身后来人惊“咦”了一声接着瓦尔斯只觉手中一轻,刺出去的长剑竟仅剩下了剑柄。

  一个宛如冰碎般清脆悦耳至极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瓦尔斯元帅请不要误会,我是莉薇雅。”

  瓦尔斯又惊又喜地道:“是‘幻之剑士’莉薇雅小姐吗?你为什么……”

  莉薇雅温软如玉的纤手抓住了瓦尔斯的手臂,道;“有问题以后再说,元帅你先跟我出去吧。”

  瓦尔斯只觉自己那遍布伤痕的手臂轻轻被一个温软如绵的物体握住,同时一股淡雅怡人的幽香直传入了鼻中,他的心中顿时一荡,不由自主的跟着莉薇雅迅速移动着。

  出于对未知的危险和无边的黑暗的本能恐惧,叛军士兵们都陷入了狂乱之中,纷纷疯狂的挥动兵刃四下乱砍,骑兵们的战马也狂性大发的乱奔着,不知有多少的步兵丧身在自己人的手中和马蹄之下。

  “黑暗之幕”渐渐变的稀薄,隐约已有几丝阳光穿透光幕射了进来,莉薇雅心知亚夜的魔力已快耗尽支持不了多久了,她忙加快了速度。

  随着结界内光线的加强,莉薇雅那优美曼妙的娇躯轮廓曲线渐渐在瓦尔斯的眼中变的清晰了起来,他的心不由跳的

更快了,身上伤口的剧痛竟好似消失了一般没有了丝毫的感觉,只知痴痴的凝视着正拉着他前进的绝代佳人。

  瓦尔斯现年二十有五,生性严谨惜武成狂,但在闲暇之于对美女有好逑之心也是在所难免,他原本对歌妮颇有点幻想,但他们两人自幼就相识,朋友之情的分量远远胜过男女之心,再加上歌妮一直待他如兄长,他也就将那一点点的绮丽幻想淡掉了。

  此时在如此情形下他被莉薇雅这么一位绝代佳人“美女救英雄”,在感激之余那份好逑幻想之心竟又生了出来(作者语:被像莉薇雅这样的大美女手拉着手从千军万马中救出,瓦尔斯心中若没有绮丽的想法那他就不算是正常的男人了),但这位佳人已是名花有主而且那个“主”还是无所不能的“魔神王”,于是他的心中又充满了痛苦与无奈,但那一丝绮丽的幻想却又不忍心放弃,他下意识的紧了紧同莉薇雅的纤手握在一起的手。

  莉薇雅全心全意的带着瓦尔斯飞奔着,对于光线溅强瓦尔斯已不需她拉着引路之事一时间并没有意识到,但瓦尔斯那突然握紧的手却惊动了她。

  莉薇雅本能的用力收回纤手回头,只见瓦尔斯的眼中闪烁着一抹异彩直盯着她。

  芳心一震之余莉薇雅顿时对瓦尔斯生出了厌恶之情,她早已将自己的全部身心完全奉献给了爱人吴来,没有半分的保留,为了他她可以到魔界接受路西法的地狱式训练,为了他她心甘情愿的同诸多美女一起相伴在他的左右,即使是此次救援瓦尔斯也是因为瓦尔斯是他的朋友,可瓦尔斯竟用这种眼神来看她,把她当成什么人了?他根本不配作自己爱人的朋友。

  莉薇雅美目中突然闪现出的厌恶之情令瓦尔斯神智一清,猛然见到一束青芒向莉薇雅的背部飞射而来。

  瓦尔斯一眼就认出那是依卡拉的绝技“飞电射天枪”,刹那间脸上神色大变。

  依卡拉不愧为身经百战的一代宿将,在“黑暗之幕”的笼罩下仍能保持冷静与清醒,仔细的探察着周围所发生的事情。

  待光线照射进了结界中之时他锐利的目光很快就借助着微弱的光线发现了莉薇雅和瓦尔斯,他提起手中长枪使出了生平绝技“飞电射天抢”掷射向了莉薇雅。

  这“飞电射天抢”是依卡拉自创的骑士技,他本人是一名精通雷系魔法魔武双修的高手,“飞电射天抢”中蕴涵着强劲的雷电能量

与深厚的真气劲力,再加上飞掷之势可谓是无坚不摧,他用这招绝技不知已将多少的敌方大将射杀于马上。

  莉薇雅也感应到了来自背后的威胁但却已来不及格挡或闪避了,就在此时瓦尔斯突然闪身挡在她身后,蕴涵着雷电与气劲的长枪直刺入了瓦尔斯的胸中,雷电气劲在刹那间将他周身的经脉化做焦碳,长枪余势未竭的穿过了他的身躯仍射向莉薇雅。

  因为瓦尔斯的拼死抵挡使的长枪的速度骤减,莉薇雅抓住这个机会娇叱一声全力一剑斩在了长枪的抢尖上。

  冰晶剑不愧为冰雪王国的传世神兵竟自行将长枪中的雷电之力阻隔了下来,余下的气劲同莉薇雅的真气撞击在一起顿将她震退了一步,长枪亦被弹开了。

  莉薇雅只觉手腕酸麻至极差一点就握不住冰晶剑心中不由暗叫厉害,抬头惊见瓦尔斯屹立在自己身后,胸口处的碗大血洞溅血如注,全身的肌肤与铠甲也是一片焦黑。

  莉薇雅惊叫一省忙扶住了瓦尔斯,却见他焦黑的脸上现出一抹笑意,转瞬间便气息全无。

  一代名将与绝世剑手就此辞世。

  瓦尔斯的壮烈献身令莉薇雅极为感动,她合上了瓦尔斯死不瞑目的双眼道:“瓦尔斯元帅,你的救命之恩我莉薇雅记下了,我会为你报仇的。”

  亚夜所设下的“黑暗之幕”已彻底消失,恢复了理智的叛军士兵们顿时向莉薇雅扑来。

  莉薇雅扬手一口气连掷出了十几枚火焰球,但它们并非普通的火焰球而是全由“地狱之火”形成的黑色火球,威力自是极为可怕一炸一大片而且火焰一及人体就燃骨烧髓,不将其烧成灰烬就决不会熄灭。

  (作者语:前一段时间有人对我提意见说既然莉薇雅是魔武双修的魔法荐士,那为什么从未见她用过攻击魔法而顶多只是扔个小火球?我在这里向大家解释一下,在我的设定中魔法剑士和魔武双修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魔法剑士平素的攻击都是以剑为主,魔法起到辅助作用使得剑招成为魔法剑,如‘浴血破天剑’、‘黑色断头台’、‘雷电斩’等等,而魔武双修则是将魔法和武技作为两种不同的系统分别使用,魔就是魔武就是武,一般不会像魔法剑士那样融合在一起)

  莉薇雅在一轮“地狱之火”结束后正准备发动进一步的进攻,她突然惊骇的发现自己竟半分也无法动弹了,她周围包括瓦尔斯的

尸体所在的空间完全凝固了起来,竟是吴来的拿手绝招“空间封锁”。

  一道宽大的光芒之刃如九天巨剑一般从空中直斩而下,斩在士兵群中顿时血肉横飞,坚实的大地被劈出了一条又长又宽的深沟。

  我怀抱着歌妮出现在了半空中,目光森寒如冰,冷冷地道:“你们这些垃圾竟敢伤害我吴来的宝贝,给我下地狱去吧。”

  天空中风云变色乌云满天,电光闪烁雷鸣轰响,庞大的雷元素如江河一般向我会聚了过来,我和歌妮的周围顿时全是飞舞乱窜的电光银蛇,威凌而又美丽。

  地面上的士兵们见到这一幕不由心胆俱寒如见鬼魅,依卡拉从身旁的一名骑士手中抓过了一支长枪,长枪上电光一闪他大喝一声直向空中的我掷来,犹如刺天的闪电,极具威势。

  依卡拉的这一枪可是用尽了全力,但对此时的我使用这一招可是送到枪口上来了,我身躯周围所凝聚的雷元素可是空前的庞大,飞射来的骑士枪中所蕴涵的那点雷电之力与之相比根本就是不堪一提,还没等接近就被同化了,只余下气劲的长枪也被歌妮的“精神盾”轻松的挡了下来。

  空中的闪电越来越强,裂空闪烁,随着我左手的一挥,九天惊雷从空中直劈而下,雷系终极攻击魔法“轰雷”以大范围的分散形式开始了大轰击。

  这是曾经毁灭了大半个爱尔仙克城使的我有了“爱尔仙克的破坏神”这个恶名的“轰雷”,地面上的叛军士兵毫无抵抗能力的被九天惊雷轰成了焦碳,整个山坡成了人间地狱(重骑兵的铠甲可是极佳的导电体,即使没有被闪电直接命中也会自行吸引附近的闪电来轰自己),唯一无恙的只有被我用“空间封锁”保护了起来的莉薇雅。

  望着在地面上哭号奔逃着的敌人我心中竟涌上了一股莫明的兴奋(我并不是个杀戮狂,但看着敌人在自己的魔法攻击下伤亡惨重总是会有点兴奋与得意的),这个场景与前些日子冰清影以‘黑暗暴风雪’大破莱因哈特军是何等的相似。

  想到了“黑暗暴风雪”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已斟酌了好久的想法,于是我向怀中的歌妮道:“妮,把你的剑给我。”

  歌妮虽然不明白我想做什么但仍顺从的将佩剑交到了我手中,我在她的额上轻吻了一下后将“风之翼”魔法加持到了她的身上,松开手后歌妮自行漂浮在了空中。

 这时禁咒“轰雷”的闪电大轰击已接近尾声,天空乌云中的能量也消耗的差不多了,我猛然双手握剑做了个大上段的姿势将长剑朝天举起,残余的雷电力量在我的牵引下顿时从乌云中化做一道惊电劈在了我高举的长剑上,长剑的剑刃和我的身躯上银电狂舞,威势凌天。

  我大喝一声背后的十二只神魔羽翼暴张了出来,接着金色的火焰开始出现在我身躯周围并向电光闪烁的长剑上凝聚。

  既然冰清影可以将黑暗和水系两中魔法复合在一起创造了威力惊人的“黑暗暴风雪”,那我为什么不能?

  我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已经理出了一些头绪只是没有时间与机会时间罢了,如今倒是一个好时机。

  在我的设想中原本是打算同时将庞大的雷火元素的力量集中到长剑上,但我接过歌妮的佩剑的时候方意识到她的剑虽是百炼精钢的珍品但绝对无法承受过多的雷火元素力量(我太习惯‘亚夜’在手了),无奈之下我只好放弃原先的打算仅将“轰雷”释放后残余的力量吸纳于剑上然后又开始向剑上凝聚火元素,火焰之力迅速流于剑上在我的细心操控下与雷电之力融合为一体,长剑上立时电光闪烁烈焰炽人。

  长剑的承受力很快就到了极限,但其上所汇聚的能量连我设想中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可是目前也只能如此了。

  雷火暴闪中我长啸一声挥剑向地面上从“轰雷”下逃得一命的叛军士兵们虚空斩去

  “火雷神?灭绝斩”

  一道红白交杂的巨大光刃带着震耳欲聋的嘶号锐啸之声划破长空直斩在了地面上,在震天的轰鸣声中山坡上出现了一条足有百米长的巨大断层裂缝,整个山坡竟被我这虚空一剑斩成了两半。

  手中的长剑化做细微的碎屑无声的消散了,我向歌妮道:“以后我一定会赔你一柄好剑的。”

  歌妮径直扑入了我怀中犹有余悸地道:“好厉害啊,来,你的这两次魔法攻击实在是太厉害了,不过赔我剑的事你可不许赖帐哦。”

  我见险死生还的几名叛军士兵丢盔弃甲狼狈万分的逃下了山坡,我也不加追赶抱着歌妮落到了莉薇雅身前。

  后来我才知道敌军元帅依卡拉正是化装成士兵逃了出去的,但他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最终还是死在了莉薇雅手中。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解除“空间封锁”恢复了

自由的莉薇雅偎入了我怀中,道:“来,瓦尔斯元帅他为了救我……他……”

  我将二女轻轻从怀里推开走到瓦尔斯的尸体前将他抱了起来,叹道:“瓦尔斯元帅已经魂魄离体了,即使是用‘生命的光辉’也是没有效果了。”

  怀中的尸体突然燃起了熊熊烈焰,片刻就焚烧殆尽变成了一枚白色的小珠子。

  见二女都用疑问的目光望着我,我道:“这是我将瓦尔斯的骨灰凝成的珠子,过一会儿交给龙达伯父吧。唉,一代名将与顶尖剑手就这么离开了,真是可惜,我永远记得他在法塔赫城的元帅府中与我比剑时的傲气雄姿,永远不会忘记……”

  亚夜从山坡的另一边向我走来,我见她脚步虚浮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心中顿时一阵疼痛,闪身掠到了她身前一把紧紧抱住了她,望着她那苍白的粉脸我心疼地道:“小夜,以后可不许再这么做了啊,不许你再吓我了。”

  就是方才她使用“黑暗之幕”时所散发出的黑暗力量使我全速赶了过来,否则我还在路上同歌妮卿卿我我的温存呢。

  一见亚夜的神色我就明白了这是魔力损耗过大的缘故,心中顿时疼惜万分。

  亚夜温顺的偎在我怀中,可人的点了点头。

  魔力不像真气是无法由旁人相助复原的,我索性将亚夜横抱了起来向莉薇雅道;“我们去找龙达伯父吧,你知道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莉薇雅道:“伯父跟我们说过接应到瓦尔斯元帅后就到城外的一个叫做‘九重山谷’的地方会合。”

  歌妮道:“我知道‘九重山谷’在哪里,咱们快去吧。”

  身影闪动中我们离开了这已完全变形的山坡。

搜索: 作文  搜索:名字为 作文

金多岳同样也显示出那这个白衣美女的痴迷,眼睛盯着她一直看,呈现陶醉状,直到几个青春迫人的美女坐下来用餐后,众人才恢复正常。

金多岳长嘘一口气,感慨的向张过道:“这几个女孩是我们学校的校花,最中间的那个白色衣服的女孩更是美女中的极品。”接着又有些颓然的道:“她家中极为富有,自己又是新近当红的明星,少点分量的人,根本不放在她眼中。”

张过用余光扫向她那边,刚好看到有人捧着大束的花送过去。看到她眼镜下的庐山真面目,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象能滴出水来。心中又是一阵血气翻腾。

张过费了很大力气才使自己别转过头来,呵呵笑望着金多岳,道:“你是不是在暗恋她。”

金多岳脸上立即烧红起来,推了一下眼镜,有些口吃的否决道:“没,没有……”最终仍敌不过张过那双仿佛看透他心思似的眼神,嗫嚅的坦白道:“是,我是暗恋她,不过在学校里至少有八成以上的男性暗恋她,甚至连一些年轻老师都抵不住她的诱惑力。”

张过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道:“这么漂亮的女生又是大明星,有这么多人喜欢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有很多人在追她吧?”

金多岳脸颊仍有些红晕未褪,闻言先向那美女瞥了一眼,随即低下头来道:“追她的男人很多,可惜她很高傲,没有一个看的上眼。”说完还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

张过望着那张白玉般的俏脸,心中陡然经决定把自己的初恋奉给这位异国他乡的美女,激动之下脱口而出:“好,我一定要追到她!”

金多岳惊讶的望着他,带着些须怀疑与劝告的意味道:“你不是当真的吧,你知道有多少家财万贯又自诩优秀的男人被她羞辱的灰头土脸,狼狈而退吗,她可是相当高傲的娇娇女。”

张过听出他是提醒自己,感谢的拍了拍他肩膀道:“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相信我会用真诚的感情敲碎她冰冷的伪装。”

金多岳无奈的叹了口气,怜悯的看着张过,好象在感慨这个学校将会在不久又出现一位为爱情阵亡的勇士,而那位高傲的美女也会在她骄人的战绩上再多添一笔。

张过凝望着那几个低声谈笑的美女,忽然想到还不知道那白衣美女的名字,转头向金多岳一一询问关于她的资料。

金多岳到是不负张过所望,知之甚详,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了张过。一会儿,几位美女已经吃完,抓起手袋

准备离开。当几人从张过他们身边经过时,累的两人都大力的嗅白衣丽人带来的香风。

晚饭后,一如既往的,张过的父亲喝着浓茶看着报纸,张过的母亲则在厨房忙活着,虽然家中有请佣人,但一些事,张过母亲总喜欢亲力亲为。

张过坐在父亲的对面,犹豫了一会儿道:“老爸,你是怎么追到老妈的,是不是送花。”

张过的母亲正从厨房出来,闻言白了他父亲一眼,接过话题道:“你老爸就像个木头一样,哪里会懂得送花哄我开心,要不是我看中他老实可靠,谁会嫁给一个木头疙瘩。话说回来,你真的没送过我什么东西,连草都没送过一根,更别提是花了。”

张过的父亲放下报纸,取下老花镜,想了一下道:“我记得当年有请过你去吃饭的。”

张过的母亲立即质问道:“你当时一门心思扑在生物科学上,从来都不肯花时间陪我吃过一次饭,看过一次电影……”

张过瞠目结舌的看着两个半白的父母像一对小孩一样争的脸红脖子粗,摇摇头转身回自己卧室去了。心中想着刚才母亲的话,喃喃自语道:“听老妈的口气应该送给女孩一些花,请她吃饭或者看电影。不知道那个年代的追女孩方式是不是现在仍然适用。

都是女性,应该不会错的吧。”

不过为了防止万一,张过在接下来的两天中,跑了十几家书店,买了二十多本当下最受欢迎的爱情小说,相互印证了一下,发现女孩子们大多喜欢所谓的浪漫下意识的满足自己那点小小的虚荣心。

新学校中,金多岳是张过的唯一朋友,张过只有将自己的计划拜托金多岳帮忙。

两人来到健身大楼的二层游泳部。金多岳告诉张过白衣美女就是这游泳部的成员之一,每个星期二都会来这里展现一下傲人身材。所以张过打定主意先从这里展开第一步爱情攻势。

在金多岳的帮助下,两人进入了游泳部,一般情况,非游泳部成员是不得入内的,这条规则也是因为那白衣美女而成立的,每次她穿着游衣都会引得二层楼爆满,还好金多岳认识这里的辅导员。

一个偌大的泳池呈现在张过面前,清澈的水波在池内荡漾,几个身材凹凸有致的女孩立在池边用毛巾擦着身体。

在旁边的地方,有四五个男生,都只穿着一条泳裤,体型均称矫健,看起来就知道是游泳健将,虽不若拳击部、跆拳道部等会员的肌肉大而有力,却呈现出特有的流线型。

张过对水并不陌生,在国内时,师傅为了训练他,曾把他带到海边训练过两个月,为的是让他适应更大的阻力,打出更快速的拳法和腿法,并且能够在体力耗尽时仍能够保持较快速的移动步伐,同时也锻炼了他的耐力。

张过脱去身上的衣物,只剩下一条泳裤。望了一眼仍在观看泳装女生的金多岳,道:“你不下来游一圈吗?”

金多岳收回目光,道:“嘿,那个,我不会游泳。”忽然惊讶的道:“看不出你的身体这么结实啊!”说着摸了摸张过壁垒分明的腹肌,好象是在测一测肌肉的真伪。

由于长年的训练,张过身上充满了结实肌肉,可是因为偏瘦的缘故,穿着衣服一点也看不出健硕!金多岳有些羡慕的道:“你的扮相不错,说不定真的有可能打动她,兄弟加油。”

张过向他伸了下大拇指,说了句“按照计划行事”,转身跃到偌大的泳池中,水花高高溅起。泳池清澈,可以清晰的看到张过如同一只鱼般在水中摆动着身体快速前进。那三个月在海边的训练,令张过拥有了极强的水性,甚至在狂风大浪中仍可自由自在的水中穿梭。

泳池比起大海根本不算一回事,只是张过一向熟悉了利用涌动的海水游曳的本领,现在换成了平静的泳池反而有点不习惯,不过在他在泳道中游了几个来回后,就已经完全熟悉了。

忽然换衣间附近产生了一些骚动,张过向那边望去刚好看到一身粉红比基尼的多琳正被一群男游泳队的会员给包围着,多琳眉目含笑,仔细看去她的神情很冷漠,显然对这些人的献媚并不动心。

张过向着在远处的金多岳打了个手势,金多岳心神领会的点了点头,男生换衣间走去,那里有两人早已准备好的一蓬鲜艳无比的玫瑰。

张过倏地钻入水中,向着泳池的另一边游去,那边有四五个人站在那里,有一个教练模样的人在向其他几人说着什么,好象在指导他们的游泳技巧。

张过陡然从水中带着一篷水花跃出水面,几人嫌恶的盯了他一眼,其中教练模样的中年人皱眉看了他一眼,好象是感觉张过这副面孔很陌生,愠然道:“你是新加入游泳队的吗,到另一边去,别影响到我们。”

转头又待和那几人继续说下去,张过笑嘻嘻的道:“我不是游泳队的,不过听说游泳队有几个实力很强,我想和你们比一比。”

之前金多岳已经告诉张过,现在在他面前这三人正是游泳队的最

强的几个,只看他们身上流行感极强的肌肉就知道他们是游泳高手。已经两年代表东元大学在大学生运动会中夺取一百米,两百米和四百接力的冠军,是名副其实的游泳界的名日之星。

三人不屑的望着张过,教练只瞥了他一眼,别转头道:“去叫保安把他给轰出去,我这里不欢迎陌生人。”

张过一愣,之前的计划从来没考虑过对方并不给自己机会。

不大会儿,两个保安急匆匆的跑了过来,其中一个胖胖的保安冲着水中的张过喊道:“快滚上来!混蛋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金多岳拿着一大束花正要出来,就看到两个愤怒的保安正怒视着水中的张过,心中一怕又躲回到换衣间中。

这边的吵闹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力,队员们都惊讶的向着这边集中过来。这种突发的意外,张过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眼角忽然瞥见多琳也在一众追求者们星星捧月般向这边走过来,张过一咬牙攀了上来。

稍瘦小的一个保安手中拿着棍子向着张过走来,上前抓着张过的手给撇到背后,要将他给揪出去。

张过忽然使出擒拿的手法,手腕陡然一反,身体同时跟着侧身转过来,当他站定时,瘦保安已经被他拿住。张过微一发力,瘦保安疼的向前俯身,张过轻松的一推一送,瘦保安莫名其妙的跌进了游泳池。

众人怔住的时候,剩下的那个胖保安气愤的两步走到张过面前。大如蒲扇一样的手一把抓住张过的肩膀,另一手的棍子向张过砸了过来。

这个胖保安显然是想仗着身强体壮先把张过打晕了再拖出去。

张过的肩膀忽地一抖,卸去对方的抓力,如同滑泥鳅一样倏地来到胖保安的侧面,躲过他砸来的棍子,随即抓着他粗壮的手臂使出一个摔法,胖保安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张过重重摔在地上,肥胖的身体发出如同重物落地的声音,晕了过去。

所有人都惊讶的望着张过,谁也没想过,两个受过训练的保安竟然让一个只穿着一条底裤的家伙给毫不费力的打倒在地。躲在换衣间中的金多岳看到张过解决掉两个保安,眼中又射出对中国功夫的狂热。

张过瞥了一眼晕到在地的保安,另一个在水中扑腾的家伙也好象是怕了他,在游泳池中犹豫着不敢上来。

张过看见多琳的目光正好奇的望着自己,胆量顿时大了起来,望着游泳队教练道:“你还指望谁来把我轰出去呢。你不让他们和我比,是对你的

队员信心不足,不敢和我比吧。”

面对张过的嘲弄,那三个人都不满的哼了一声,教练望着张过身上健美的肌肉,眼神流露出奚落的意味。作为游泳队的教练他很清楚,判断一个人在水中游的快慢,最明显的就是一个肌肉状况。

虽然张过结实的身体可能看起来很健美,但绝对不可能是游泳的高手。大块凸起的肌肉在水中只会增加更大的阻力,只有流线型的肌肉才可以将自身的阻力减到最低。

张过心知肚明对方心中在想着什么,淡淡一笑,用出了从师傅那学的另一项不凡的本领。一道若有似无的热气从肚脐出升起,沿着周身运转起来,同时用意念改造着自己结实贲起的肌肉块。

众人吃惊的看着张过的身体迅速发生着惊人的变化,等张过再睁开眼时,一身肌肉已经变成了极为完美的流线型,线条的美感使的那位教练立即刮目相看。

教练沉声道:“你要和谁比?”

张过活动了一下四肢,微笑道:“我要和他们三人比?”张过指着那三个正愕然望着他的游泳队的三位绝对主力队员。

三人感到被侮辱了般,都愤怒的望着说大话的张过。三人一向自诩是明日的游泳之星,现在一个无名小卒指名挑战,顿时觉得手到了羞辱。

教练眼中转过一道奇怪的神色,点了点头,对三人的其中一人道:“你下去教训他一下。”

身材偏矮的一人不屑的瞥了张过一眼,傲然走到泳池边,站在三号跳台上,张过并不以怃,转身走了过去,边走边用余光看了一眼多琳。她正和众人一样在饶有趣味的望着张过两人。

张过信心十足的来到靠近那人的另一水道。教练过来,向着两人道:“这场是五十米,先到对岸者胜。”

在教练的一声“开始”下,两人都如同划过水面的鱼一样,跃了下去,在众人眼中留下两道完美的弧线。教练边望着两人,边向另一边走去,心中惊讶张过入水的动作竟然也这般完美。

两人一入水中都迅速的向前游去,宛如嬉戏的鱼儿,丝毫感觉不到水中的阻力,两人竟然是并驾齐驱,丝毫看不出谁占优势。

张过全力摆动身躯,表面的皮肤好象涂了一层油脂,水流经过直接从他的表面滑走,仿佛一点也不着力。

两人越游越快,转眼就要到达对岸,但谁也没有将另一人落下。眼看对岸就在眼前时,张过的身体中陡然射出一道暖流,张过猛的一振,抢先对方一步抵达了对岸。

教练站在两人上方,面无表情的望着张过道:“你胜了。”

那人不可置信的望着张过,无法相信一个无名小卒竟然能击败自己。

金多岳陡然在人群中发出一声欢呼,低声惊呼也在人群中此起彼伏。

教练望着张过道:“这次是一百米,这条水道一个来回。”

张过并没有休息从水中上来又站在了跳台上,另一个对手也早已作好了准备。

教练一声“开始”两人同时跳入水中,溅起两蓬水花,两人竭力向前游去。张过现在的对手更是憋足了一口气要争回游泳队的面子,鼓足了气力向前飞快的游着。然而没有歇息的张过并没如他们意料中的那样有丝毫落后,两人几乎是肩并肩的向前游动。

张过体内的那道气流是他师傅的家传气功,只有他们师兄弟四人才有幸得到师傅的教授,这道气流可以增加他们的爆发力,加快体力的恢复速度,增大抗击打能力等等,张过敢于一口气挑战游泳队的三员大将,也有很大的原因是仗着自己身备的气功绝学。

这一次,张过再一次以一臂距离战胜了一百米的对手。连教练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张过一边尽力回复体力,一边从水中走出。教练走到剩下的那人耳边低声叮嘱了些什么,大抵是鼓励之类的话,却给予了张过更多的时间来回复体力。

两人同时跃往水中,张过动用自己的气功在跃下去时,生生的比对手多出半米之遥,以领先之势迅速的游了出去。

教练本以为他比了两场,消耗了大量体力已是强弩之末,没料到一开始,张过就给了自己一个“惊喜”!张过一直保持着自己的优势如同一叶快舟乘风破浪,势不可当!

金多岳更是有心的在众人中高声叫好,为张过打气,一时间,游泳部的众人都声嘶力竭的给两人打气叫好,如此精彩的比赛,他们很久没有见到过了,为张过的游泳技巧和过人的力量所倾倒,到是对他非游泳队的身份并不以为意。

教练漠然的望着迟一步回来的弟子,又望了望了张过,心中再猜测着对方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样人可以轻易打败自己的三个得意弟子。

张过回头向着众人比了个胜利的手势,在金多岳的蓄意带领下,大家也欢呼出来为张过的胜利喝彩。

张过蓦地的潜入水中,手中抓着金多岳刚才乘众人注意力在几人的比赛上时,放在泳池一边的鲜花,从水中潜行往另一边而去。

众人正惊讶的在四下寻找那个突然

消失的身影,突然张过带着水花破水而出,大声喊道:“多琳我爱你!”眼光炽热的望着多琳,将鲜花伸了出去。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都集中在多琳身上,多琳愣了一下,面带微笑的走向池边。张过看着曼妙的身姿逐渐走近自己,身体一阵颤抖,心情也跟着紧张起来。

多琳徐徐弯下腰来,两大块从游衣中挤出的白嫩胸肌肉顿时令张过呼吸困难,如此近距离欣赏“美景”差点使的张过忘记自己身处何地。

美人对张过无礼的注视自己胸部的情况并不以为意,始终保持着和蔼的笑容,在她低身去拿张过手中的花时,眼神快速流露出一丝忿色。

张过见她拿花,赶忙将花送过去,当他视线一落在花上面,心中顿时吓了一跳,原本好好的一捧花,在刚才他游过来时,已被水的阻力给剥去了大部分的花朵,此刻只剩下三两个花骨朵零丁的颤立枝头。

张过顿时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惊胆战的观察着美人的神色。

还好多琳好象并没有因此而有责怪的意思,将他手中的花接了过去,还甜甜的说了声谢谢,转身袅娜而去。

张过一直望着多琳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望向人群中的金多岳,正好看到他向自己比划出了拇指,面有欣喜之意。

众人恍然大悟,这么好看的三场龙争虎斗原来是为了追求多琳,男性们大多向着这位大胆示爱的人流露出敌意,而女孩子们则为如此浪漫的求爱方式心颤不已,好象追求的是自己一样。

张过与金多岳笑谈着向外走去,两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神色,高兴自己两人的计划获得初步成功。

谁也没有注意,在入道口的一个垃圾桶中有一簇湿淋淋的花哀伤的与垃圾同床共枕。

在家中,张过的母亲一边收拾张过乱糟糟的房间,一边摇头叹息。忽然看到桌台上放着一些看起来乱乱的废纸,上面画着很多奇怪的圆圈,有大有小,好象是信手涂鸦般没有任何规则。

张过的父亲在客厅望着从张过卧室出来的妻子,道:“你应该教会他自己收拾屋子,而不是替他收拾屋子。”

张过母亲笑道:“他虽然很大了,仍然是我的孩子,母亲给自己的孩子收拾东西有什么不对。”停了一下道:“这孩子这两天好象有些奇怪,表情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说完叹了口气。

张过的父亲刚要说话,忽然看到她手中那一叠画满圆圈的纸,眼中现出古怪的笑意,徐徐道:“老婆,你儿

张过母亲惊异道:“我怎么不知道。”

张过父亲呵呵笑道:“儿大不由娘啊,你看手中的纸,正所谓:相思欲寄无从寄,画个圈儿替,单圈儿是你,双圈儿是我……”

搜索: 作文  搜索:名字为 作文

第二天清晨,众狗都很早的起来了,在老大的带领下,大家开始了热身运动---互相撕咬,热闹的情形,令变成小狗狗的张过怀念起在国内随师傅练功的日子,那么多师兄弟也像现在这么热闹。

来了这么长时间都没给他老人家打一个电话,张过想到这顿时脸上火辣辣的有些汗颜,他老人家一向疼爱自己,自己却不知回报,连一句问候的话也欠奉,他老人家一定伤心了。

亚比“呼哧,呼哧”的大口喘着气,蹲在金子身边,“金子”这是昨晚它们给张过起的名字,因为它的毛像金缎子一样闪眼柔顺。

这里的每一只狗都有自己的名字,但是这些名字都不是它们原来的名字,而是加入这个狗群后大伙给取的,这会让彼此间感到更加亲密。

因此张过也接受了它们的热情,收下了“金子”这个名字。

亚比的如牛般的大力喘息把正在出神的金子给唤醒,亚比一边辛苦的喘气,一边得意的道:“我们很厉害吧,我们是所有流浪狗群中最强壮的。”

金子望着前面的老大一个对三个,点了点头道:“很厉害,老大每天都会领你们在这里运动吗?”

亚比点头道:“当然了,老大是我们中最强的,要不是老大天天带着我们运动,我们早就被人给抓走了,一年里我们当中只有三只被人类给抓走了,其它的狗群最起码要被抓十来个。”

金子知道亚比说的人类是指那些专门抓捕流浪狗的特殊部门,他们接到居民的通知后,通常会开着车带着工具将这些流浪狗抓走,杀死,或者让人领养。

运动完后,老大把狗群分成四五个小队分别到不同的地方觅食。

金子跟着老大又来到昨晚的地方饱餐了一顿过期的狗肉罐头。老大叫过来大熊和亚比,又叮嘱了一番,一行三狗就上路了。

天还尚早,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但是看着两只脏兮兮恶狠狠的大狗带着一只漂亮讨人喜欢的金毛狗,也会惊讶的不禁多看两眼。

亚比和大熊把金子给挡在中间,三只狗就保持着这个队形向前走着。昨晚金子告诉老大是从一个宠物商店附近跑过来的,所以亚比它们正在努力的去找那个宠物商店。

阳光渐渐的刺眼,街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亚比和大熊的恶形恶像令很多人避开它们从另一边走过。昨天发生的事情太突然, 张过还没来得及用狗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现在有两个大家伙的保护,也不怕再出现老太婆那样的

恶人,好奇的用狗狗的眼光看着周围的一切。

时间向前推移,太阳已经来到人们的头顶,毒辣的光线烧烤着大地,三只狗都吐着舌头来散发体温,疲乏的越走越慢。

无精打采的三狗在亚比的提议下在一个商店前停了下来,靠在墙壁前来躲避火辣的阳光获取一丝荫凉。

“呼~~~!”一片凉风袭来,三狗都情不自禁的吸了口冷气。

金子下意识的望过去,原来旁边不远处正是商店的入口,有人进出时就有冷气冒出,金子看着熟悉的地板,好象似曾相识,突然忆起这不就是闻名世界的那个“M”速食店吗。金子随着行人蹿了进去,走在熟悉的地板上,闻着独特的食物香味,要是能有支冰淇淋就惬意极了。

悠然的在迈着步伐乌溜溜的眼珠打量着四周的人。

忽然耳边传来奇怪的声音,随即醒悟是“唤狗”的声音。

“咦,自己不就是狗吗,难道是在叫我。”金子在心中忖度,别转头向着声音的来源望去,有一个清秀可人的少女正在向自己梨涡浅笑。正在所谓巧笑茜兮大抵如此吧。

女孩有一对修长的腿,衬的身材曼妙,五官布置精妙,像是经过能工巧匠打造过,上身穿着可爱的吊带,外面套了件薄如蝉翼的短袖白衣,简单的打扮令她看起来清纯可爱,又兼具成熟风情。

金子望着她,不相信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主动搭讪自己,奇怪往两边转头望了望,该不会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吧。

女孩见它茫然四顾的傻里傻气的样子,“噗嗤”笑出声来,纤细五指如同白玉润瓷,精致的很,半掩着樱桃样的小嘴,身为狗狗的张过顿时一颤,有种过电的感觉。

从女孩坐在这,店中的男性目光就一直不停的偷偷望过来,此时女孩的笑容顿时令所有男同胞心醉神迷。女孩向着金子勾了勾手,喃喃道:“真是可爱的小狗,来姐姐这来。”

这下金子听懂了,确实是在叫自己,不过知道女孩并不是看上了张过,而是看上了金子而已。自己果然是自作多情。

但是金子仍是兴高采烈的向女孩跑过去,女孩见小狗狗听话的跑过来,高兴的摸着金子的脑袋,赞叹道:“好漂亮的小狗,叫一声,姐姐给你冰淇淋吃。”

女孩惊讶的望着那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再叫一次给姐姐听听。”

金子心满意得的吃着女孩吃

了一半的冰淇淋,心中泛起异样的感觉。

女孩抚摩着金子的脑袋,看着它努力的舔食着冰淇淋,自语道:“好吃吗,……你是不是只会叫一声啊。”

女孩开始有些疑惑,金子忽然抬起头望着她,把她吓了一跳,金子心中道:“竟然侮辱我作狗的智慧。汪汪,汪汪汪汪……”看着女孩的无暇俏脸上漾起的惊讶,心满意足的接着低头吃起来。

“好聪明啊,你是怎么办到的,好象能听懂我的话。”

金子看着女孩轻蹙的黛眉,心中一热,在女孩的手心里舔了两下。但是人类的思维告诉它,它这是在占女孩的便宜,于是只舔了两下,就心虚的又埋头冰淇淋。

女孩娇笑道:“痒,好可爱的小狗,亲亲姐姐。”说完把粉嫩的玉脸靠近金子,金子痴呆的望着那张完美无暇的玉脸,口水“滴答,滴答”的从舌头上滑下,心中盘算着如果自己亲了算不算非礼。

女孩转头望着痴望着自己的小狗狗,失望道:“看来刚才都只是巧合,一只小狗哪能听懂我的话。”金子也叹了口气:“唉,让她误会好了,我是一个正人君子,不可以欺负这样的笨女孩。”

店外,亚比忽然发现金子不见了,急忙问:“嘿,大熊,金子不见了。”

大熊瓮声道:“金子在里面呢。”亚比透过玻璃果然看到金子在一个人类女孩子面前,女孩子正拿着一个东西好象在喂它。亚比下意识的舔了舔道:“你说金子正在吃什么呢,你猜那个东西好吃吗,它好象吃的很卖力,咱们也进去吃吧……”

“嘎吱!”一辆豪华轿车突然在店门口停了下来,两个西服模样的男人走了下来,接着一个四十多岁样子的妇人也走下车来,径直走入店中向着那个女孩走过去。见到女孩,妇人先舒了口气道:“小姐,你怎么在这种地方吃东西,老爷和太太发脾气了,你还是和我回去吧。”

女孩叫了声奶妈,刚才的笑容不知何时从她青春迫人的脸颊上消失了,一抹淡淡的忧伤浮现在眉目间,让人怜爱。淡淡点了点头道:“我就知道,你们能找到我,我只想有点自由……”

女孩双手将金子抱起来,奶妈马上阻止道:“小姐你从哪找到的贱狗,你看它浑身脏的像是刚从泥潭里出来,说不好会有什么疾病……”

金子见她竟然侮辱自己,冲着她龇牙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女孩}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两个人互相暗恋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