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社会不久。很孤独变得不开心不爱说话老电视剧不想回家家。

一个人的孤独一_新浪网
一个人的孤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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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45度深蓝
  【献给自己】一个人的孤独(一)
  Things do not change , we change. sell your clothes and keep your thoughts.――写在开头
  八十年代初的秋天。南方的空气中飘散着木棉的气息,温润的,清凉的,寂寞的。我便是在这样一种矛盾的味道里,开始了自己的人生旅程。如果人生是一次列车,我很幸运自己是在秋天的时候,开始搭乘。十月,变成我记忆仓库里最柔软的季节。
  我长得真不好看。寥寥的几张相片,我甚至涌现出背叛的念头。如果那不是我,我会很开心的。生活,如果可以挑选和讨价还价,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在那个普通的小镇里,每处人家都住在一栋小楼房里。二层居多。妈妈说我们家这栋楼原来是新华书店。我时常坐在门槛上,看着大门两边对称的窗户,各用5根木板支撑。也许是收钱的通道。
  镇上有很多孩子,凶狠的,玩笑的,友好的,孤单的。我是属于最后一种的代表。那时,我便是早熟的孩子,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拒绝和孩子为伍。偶尔我会从阁楼的窗帘缝里,偷窥他们在尘土飞扬的街上奔跑,互相追逐。我常常会不自觉地渴望和期盼。所以一直到现在,我都有光脚走路的阴郁心理。
  我开始变得骄傲起来。3岁的我躲在爸爸的背后,看着爸爸在小黑板上给哥哥姐姐们教授唐诗。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有些痕迹,是可以成全始终的。第二天的抽查背诵中,哥哥他们由于贪玩而没有背出来。根据妈妈的回忆,是当时的我让爸爸喜颜绽放。我一字不差地重复下来,还羞涩地用小手把眼睛蒙住。
  妈妈在离家很远的乡村当民办教师。她把我也带走了,把我的童年的一半也带走了。路途中,会经过一座桥。腐烂的木板上面跳跃着几棵小蘑菇。底下便是清泉流水,还有坚硬的石头。
  有一个台风刚过的傍晚,妈妈用自行车骑我往学校返回。以前过桥的时候,我仍旧安稳地坐在自行车横梁的篮子里,妈妈会推车过去。而那次走到桥中央,前面的木板咿呀不停。
  冰凉的风打在我们的脸上。妈妈将我抱下来,让我抓住自行车后座的车轴,慢慢地走。这是我第一次,最早明白自己是个顶顶没有安全感的人。我站着不动,任凭妈妈怎样的劝说,我的腿始终迈不开步来。应该是含着泪的一个过程。我是个容易感觉到委屈的人,我是知道的。
  最后的结局是,路过的一位叔叔抱起我,才将这段路,和这座桥,跨越。后来回外婆家,经过这座桥,早已不是旧模样。妈妈还是会狠狠地提起我小时侯的倔强,我微笑不语。
  我想,害怕了,便是害怕了。叫我如何去隐瞒住呢。
  我开始上学了。在这之前,我一直都不那么愿意走出家门。仅仅因为我的头发,总是被妈妈强行剪得很短。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找来毛巾披在头上,顾影自怜。我在12岁之前,剪头发对我来说,无疑是酷刑。我哭,但我不闹,但我要躲。长大了,对待生活中任何的困难,我都在躲避中完成。
  记得教我低年级的老师是我们家的亲戚。我的同桌是我的堂哥。我们的名字只差一个字。我的成绩很好,但不是最好。这很符合我的人生哲学实现。我永远都不要成为最显耀的那个。当然,我一直也没有这个能力和资本。
  当时家里有一个后花园。不禁想到百草园。爷爷种植很多我叫不出名的花草。旁边有一处平台,叔叔和他的同学凿开一头井。我常常喜欢坐在井边冲凉。关起后门,花草湿润的气息陪伴着黄昏的落寞,会有暖暖的夕阳照耀在我的身体上。我想,那个时候的我应该是个诗人。
  有人在班里传开看见我洗澡的消息。我愤怒地将他推倒在地。从那个男孩家的阁楼上能看见我们家的花园,但却是不可能看见躲在井后的我和我的自尊。我会听见空中的口哨声,但心里却并不慌张。我生气的时候,力气并不小,这是我的收获。
  夜凉如水。我一个人躺在阁楼上。昏黄的灯光,潮湿的灵魂。愈敏感,便愈孤独。我把哥哥他们留给我的连环画翻阅得凌乱而熟悉。但是明显能感觉到身体里,有膨胀的渴望。我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时候,往往会很难过。会暗自流泪。所以,我的左眼角处出现了一颗泪痣。
  我用螺丝刀将爸爸的锁头撬开,像个奋不顾身的英雄一样。那时学校正在宣传一个叫做赖宁的孩子。我不觉得他很光荣,只是想,他的爸爸妈妈一定很伤心。爸爸是个热爱过文学的人,也曾发表作品,也曾有过当记者的理想。上了大学,在豪华的图书馆里,我指着书架上那本泛滥着陈旧气息的《香港大亨》对朋友说,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言情启蒙小说。里面有接吻,拥抱,抚摩。我7岁的时候就看到了。
  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 , 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 , 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 , and eternity in an hour .
  寂寞是一道寂寞的咖啡烟。这是一句我现在常常不自觉念叨的话语。
  我从学会阅读的那个时候起,便觉得自己注定是寂寞的。老师变得不喜欢我起来,她会惩罚我站到下课也不看我一眼。因为我在很多同学面前说,我不想让她教了。我的语文成绩还是那样骄傲,映衬出我骄傲的灵魂。但数学却始终一塌糊涂。这样的状况整整持续到我的大学,我终于结束了数学对我的折磨。我打心底对教过我数学的全部老师深沉地鞠躬,道歉。
  班里的女生还是分派,我被归到一个人数很少的队伍里。但由于我经常无故缺席她们的聚会,所以,她们也一样不喜欢我。我孤独得合情合理。我偶尔会羡慕班里最美的女生,她的成绩也是最好的。那个时候就有男生给她传纸条,是一首歌,莫名我就喜欢你。可她却将这么美丽的文字交给了老师。要是换成我,肯定不会。
  同桌换成了一个瘦高的男生。上课的时候,我们偷偷地在抽屉里交换小人书。后来老师将我们的课桌倒置,得意扬扬地对我们说,看你们还怎么搞小动作。他是对我很友好的一个好人。这样说没有语病吧。我翻看四年级时的相片,笑起来总会露出一对小虎牙,真的很傻。
  我们在新年时互赠卡片,我给他写道,黄剑锋同学,祝你新年快乐。学习是灯,努力是油。要想灯亮,必须加油。他的名字和当时我们省长的名字一样,所以印象非常深刻。后来他去了省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我的新同桌叫做蔡海风。我开始了拥有“三八线”的旅程。有一回我不小心将手移过分界线,还没有来得及说明,他愤怒地把我的课本都扫到地上。这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没有风度的男人。我后来在挑选男友总会提到这个条件,有绅士感。我是那种没有特别要好朋友的人,所以,全班同学都在等待着看热闹。
  几十秒过后,有一个结实的男生将蔡海风打倒。我知道他是蔡海风的堂弟,叫做蔡海云。这是第一个,让我感动的男人。他为我打架的起因,只是觉得我哭起来肩膀很好看。呵呵。很可爱的理由。
  就这么走下去吧,我们一无所知,我们一无所有。只是,我们义无返顾,无怨无悔。
  不知道为什么,开始有些女生和我做朋友,是她们主动的。我承认我是开心的。一起拉着手回家,一起做作业,甚至一起上厕所,一起讨论班上的男生。我是个习惯孤独的人,而今,却被引领走进另一片天空,我所陌生和有好奇心的。
  她们问我认为班上哪个男生最不错。提问的女孩,她家在我家隔壁的隔壁。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某某某。但是我忘记了,应该也给她们一个反问。没有过多久,班里又传出有关我的一个爆炸性的新闻,我暗恋某某某。这个结局是我始料不及的。我开始觉得自己的心会疼,疼得很疼。
  我后来再也没有和那个女生说过一句话,直到今天。她上我家来找我,我也不见。整整12年。我都没有原谅她。我的星座是天蝎座。据说是个最记仇的星座。
  我的成绩下滑得有些惊人。数学就像一条臭水沟,被我远远地抛弃了。而我的语文,并没有因为我阅读的小说而提高分数。相反,老师也会没收我在课堂上的课外书,并且毫不留情地在我的学生手册上进行批评。
  妈妈开始担心我,甚至进行监督起来。她会不时地出现在我的房间里,突击地翻出我掩盖在数学习题下面的武侠小说。她愤怒的眼睛在我的脸上游离,我觉得像两个大灯泡。有些好笑。我还是禁不住乐出声来。悲剧就因为这个表情而诞生了。第二天,妈妈将我转了学校。那是个乡村小学,据说教学却极其良好。
  我每天清晨骑着自行车从家里出发,大约四十分钟的路程来到学校晨读。他们都用很不习惯的眼睛看着我,那天,我穿着海军蓝的裙子,站在一群早熟而高大的乡村女孩中,显得格外小巧。因为妈妈曾经是那里最出色的教师,我明显被很多人照顾着。
  就这样,我的车技超速度发展,离开双手也能疾飞。晚上自习下来,已是繁星漫天。我一个人骑着车,穿多一大片田地,呼吸着暧昧的稻香。还有一处墓地,几处村庄,像极了童话中描绘的景致。然后经过镇里通宵的大排挡,回到家,已是深夜11点。现在想来,不由感叹当年的英勇和无畏。也可折射出当时人们心灵的恬静和平淡。而今和朋友在外面聚会,妈妈的叮嘱比路边的街灯还要长。
  在那个乡村小学里,我开始象征性地收心,认真学习。不留心,我的语文在参加全市的考试中得了第一名。数学拖了后腿,使得总分得了亚军。这是学校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盛况。也是我幼小的心灵里,那么甜蜜的一回。我原来也可以得奖,也可以安心地被老师捧在手心里。孩子是很容易满足的,也是很容易不满足的。
  我甚至,被老师邀请加入校鼓乐队。这是我未曾有过的念头。但我还是有骨气地拒绝了,没有理由的。
  那里的女孩子对我很好,她们把我当做妹妹来关心。虽然我不时地沉默,不时地给她们制造冷场。但她们还是宽容地对我微笑。我有很多个中午是在女朋友家里吃饭,歇息。她们教我明白卫生巾的用途,借给我言情小说。甚至,给我剖析她们喜欢的男老师。我不傻,我也能做无师自通。
  如果成长是一头剪了又留,留了又剪的头发。我想,在前面的文字和成长里,都是短发。
  Into each life some rain must fall , some days must be dark and dreary.
  小学的最后一年,我跟随着爸爸的工作调动,来到一个被誉为翡翠的山城。寂寞的山,让人常常想去远方的冲动。我经常在雨后眺望着山上缭绕的雾气,想到自己的来生和前世,都应该居住在那里。不大的城市,很轻易便能弄清方向。我们走啊走啊,永远都不会迷路。
  我渐渐地爱上了这个美好的城市,它拥有着充分的饱满和自然。那大片的竹林,青翠欲滴的姿态。密茸的树木,堆积成了我胸口的森林。让我流连,却不忘返的城市,体贴地铭刻在我的心底。一直都那么清晰,那么明了。
  小学毕业的时候,我和好友在那条清澈的河流边,哭得很伤心。因为我们都没有考上重点中学。在这条我们曾经踏走无数遍,埋藏着我们多少秘密的河边,泪水是可以被永远的记住的。那年,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孤独。
  我还是如愿地走进了重点中学,像所有因为自觉的后门生一样,对新生活没有半点期待和要求。我会经常想起六年级时那个英俊的同桌,我们从此一直坚持做了十年的朋友。包括我暗恋他的四年。我想这是我的初恋吧。很忧伤的美丽,却终将是一无所以。但如果不因为这样的悲剧感,我也不会觉得它的纪念价值,更不会在今天的文字里,想到它和提到它。
  我后来在高中的学校重新和他相逢,他到大学后说起我曾经为他写的那些文字。这些,我都忘记了。惟独不能忘怀的是,我们在以前下课的时候,会互相地将脸贴在桌面上,朝着对方。很动人的画面。如果有一天我当导演,我会亲手将这样一个浸透着记忆的镜头,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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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自己】一个人的孤独(二)
  中学是个美丽的开始,就像我们在外套上还需要加一件披肩的效果。
  A true friend is someone who reaches for your hand and touches your heart.
  初中所在的学校,坐落在山城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我现在不时会想起它,想起那些因为青春而绽放的花朵。我们的微笑,我们的泪水,留给时间,从来都不是失误。
  初一。我像自然的寂寞孩子一样,默默无闻。按时出操,安静地听课。走在人群中,平凡而素朴。但是我们的历史老师,他姓苏。他在全班同学前对我说过一句让我刻骨的话,你应该上北大。虽然我后来最终也没有考上北大,但还是被这样的一句话,所结实地温暖着。
  空闲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走在宽阔的街道上。会有细软的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敲打在我细长的小腿上。偶尔,清脆的阳光整整地将我沐浴在其中,我常常会不自觉地闭上眼睛,不是故作陶醉。山城的空气是全中国再也找不到堪比的对手。下雨的时候,莫名地感觉到点滴的清甜。温润到及至的美好。
  我越来越不爱说话。不是自闭。我只是找不到,可以对话的人。那时和我走得很近的一个女生,性情和我一般古怪。留有长长的头发,有着倔强的唇角。她也常常不开心的样子。我们经常一起上学。放学。但是我们每天说话加起来,总共不超过十句。
  钟颖是她的名字。我在初三的时候转班,和她有一定的疏远。参加中考那天,她和我们永别了。这是一种让人难于接受的事实。直到后来,我才简单地回忆起这些经过。依稀记得有人曾经描绘过,她走在路上一个踉跄,鲜血止不住地从口里流出。当时我捂住胸口,仿佛那些血,是从我的心口爆发而奔腾。
  她从来都不吃早餐。我偶尔会对她说,这样身体很不好。她便会抱以淡淡的笑,眼睛凹陷地很厉害。不好就不好,不好能变好么。
  高中参加全国作文比赛,我获奖的文章名字就是《你在天堂还好么》。今天,我又重新提起她和她美丽的名字,像是回忆必须经历的一个环节。我不想违抗我灵魂里面的召唤。
  当时的同桌是一个极其爱慕虚荣的女生。等到后来,我重新回到山城。在人头攒动的大街上看见她俗气的脸,和当年我的预感重合。我不会主动和她说话,而她除了明星八卦的消息和我分享,别无其他。如同两根互不干扰的木头,抗拒着被捆绑在一起的结局。
  郑茹。这是我的人生字典里第一个朋友。这个有着一张美丽的脸,还有一颗爱憎分明心灵的女孩,在我最孤独的时候,给了我一个火种。于是,我燃烧起一片森林。
  我在初二时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跃居到班级第一名的位置。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个道理,我不是等到学习了《记念刘和珍君》才明白的。骨子里面涌动着一些暗色的血液,我又怎样掌握它们的方向。我的身边围着很多的人,但是我知道,她们距离我都很遥远。
  郑茹将我的缺点一一数落,我看得见她乌黑的眸子里,那些叫做真诚的因子。我们在阴天里,手牵手去人民广场看鸽子。要是对方的心情不太好,我们的代表动作是用单个小指来表示。一起躲在房间里吃零食,深夜看鬼片吓得抱成一团。一起穿着男式衬衫,坦然地走在人群中,像两个骄傲的小企鹅。假日里一起给老师准备礼物和感谢信,周末的时候一起出墙报,忙到华灯出上也不亦乐乎。
  女孩子之间最柔软的情感,我都给了她。我是左手,她是右手。虽然我后来的人生里,再次拥有了很多给我慰藉和感动的朋友,但是,第一个,毕竟是最难于忘却的。而今我们已经很少联系,但只要在内心深处想起这个名字,记忆的潮水还是足够将我淹没。我心甘情愿被它们浸透,不想呼吸。然后可以想象得到她的微笑,就在我的心底。
  我们是永远的朋友。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再盖个章。把手心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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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窜成初中部最红的人。有很多的想法和话语,似乎被隐瞒地太久的缘故,洪水决堤。我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讶和难于置信的表情。
  是不是觉得这个瘦弱的女生,哪里来那样充沛的生命力。参加演讲,主持晚会,照样稳当地拿一等奖学金。太多的荣誉使得我的头脑有些晕旋,像所有暴发户一样,我也有那么不长不短的得意扬扬。
  丰婷是树人文学社的社长。她常常在报纸上写诗。比如――窗外的白鸽/划空而过/留下一串/清脆的忧伤。那时,我将她的诗歌一首首抄在笔记本上,闲时便暗自咀嚼。我想通了,诗歌其实是灵感和语感的表演。有一天,我躺在草坪上,看着悠远的天空,嘴里不自觉地念叨出几句话――寂寞的时候/我会问天空/你在想着什么。丰婷后来告诉我,诗就是这样和就是这样写出来的。
  那年,她高二,我初二。但并不影响我们做朋友。值周劳动时,我和朋友在随意地聊天。朋友说有人在盯着你看。我转回头,是丰婷在朝我微笑。我认得她黝黑的脸上,两个深深的酒窝。
  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长得真漂亮,我要是有个弟弟就好了。我羞涩地用手捂住发烫的脸。还没有人这么直接地夸奖我的容貌,因为,我一直都觉得,自己不够漂亮。等到后来,我真实地觉得自己是个漂亮的人时,我却不懂得羞涩了。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得不偿失。
  在丰婷的帮忙和指导下,我也逐渐能在文学社里发表一些诗歌,他们都叫我“小丰婷”。当时我真的很开心。能和自己欣赏的人,有如此亲密的接触,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上大学后,很多女生四处打听我的QQ和电话,我都会认真地给她们回应。说话,开各种玩笑,交流一些小秘密。
  我们的一生中,会莫名地崇拜和追逐一些陌生人。这不是媚俗,相反,我觉得是一种极为珍贵的情怀。容易让人感觉到温暖。
  那个时候阅读最多的还是文学书籍。爸爸的书柜被我支离破碎地分刮,然后晃晃悠悠地往下咽。我后来想,其实我最大的时候不是知识,而是对自我兴趣的一种满足。这样的习惯和生活原则一直左右着我的灵魂选择,我很少会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和感受。我给自己找了个时髦的词语,自恋。
  懂得伤怀悲秋,是一种幸福。生活是由体味堆积成的城堡。少了哪一样,人生都是不完整的。开始莫名地对着电影镜头落泪,虽然别人都在证明那只是喜剧结局之前的一点悲剧过渡,但我偏不那么想。甚至会在本子上横横竖竖,涂涂抹抹。我少年时候的作家梦,其实已经烟消云散。但还忍不住会给自己一些体己的句子,供自己凭吊。
  我的生命里会写下很多的文字,多到我自己都不清楚停歇的时日。但我想,这些都是我送给自己的爱。如果连自己都只能对自己的回忆摆出一个无奈的姿势,那我想,我将彻底地被自己否定。这便是我的使命,也是我为什么坚持叙述的理由。
  有个临近中秋的夜晚,我在半夜时候醒来。眼睛被一阵光亮融合,清凉得入心。原来,月光将我的床铺完满的包围,像一袭银白的细纱。透过窗户,我仿佛能听见月光走进我的声响。我意识到自己是睡在月光的温床上,如一片辽阔的平原。我却身轻如燕,掠过便是天堂。
  后来我时常在记忆的深处温习这样温暖的一幕。常常不能自已。这是一种因为加工了的真实,于是,变成了童话的摹本。《圣经》里说,我见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爱是,痛是,承受是,担待是,记忆是,总结是。
  我告诉丰婷,她是第一个夸奖我美丽的人。她把我的手放在她的手心里,你的美丽不是一般人轻易能感觉到,要相信自己的面容是可以和灵魂成正比的。我抬起头,在阳光里画上一个永恒的符号。她那个时候一定读过《圣经》了。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遇见那么一个两个值得我们珍惜的人。不仅是朋友。我想这些在我生命中注定要存在的人,表示深沉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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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恋,我一直都坚持这样的比喻,一袭暗香。风中的樱花瓣纷纷而下,柔软如水,细腻如风。还有垫起脚尖的吻,暖暖的在空气里飘荡着青春的记忆。
  那时候我还坚持给六年级的英俊同桌写信,他所在的学校是省里最好的。我们之间有一定的背景距离。但是,我在当时真的觉得他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男生。那样让人着迷,难以抗拒。我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发现自己很好色。我问过自己很多遍,他的身上除了英俊,我还能喜欢他什么。最终的答案是,什么都没有,唯独英俊。
  真正像场恋爱的恋爱,是和文军的故事开始。我在当时已经是今非昔比。初中部有支足球队,我实在记不得它的名字。队长是一位高我一个年级的男生,文军。他不是我印象里满意的那种男生,他和别人打架,学习不好,他对很多女生有很好。但也许正因为我和他是两种类型的人,所以才能更加体现出致命的缺陷。
  后来的流行歌曲里,王菲在婚恋失败后高唱着“只爱陌生人”。也许,有了陌生,才会激发起隐瞒在心口的热情和好奇,才会在这份陌生中体会到别样的安全感。
  我爱上一道疤痕/我爱上一盏灯/我爱倾听转动的秒针/不爱其他传闻/我爱的比脸色还单纯/比宠物还天真/当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吻/就给我一个吻/我只爱陌生人/我只爱陌生人/给我爱上某一个人/爱某一种体温/喜欢看某一个眼神/不爱其他可能。
  记得文军对我表白时,采用了一种极其暴力的做法。我和朋友在课间操结束后上楼,他带领着一帮兄弟守住楼梯口,单独地将我包围。然后便听到他柔情的声线问道,可以答应和我交往么。
  我很生气地瞪着他,但内心却莫名地涌现出一股喜悦的气息。伴随着铃声响起,那些男生一哄而散。我看见他斜着眼睛,冷冷的感觉。后来我看《灌篮高手》时候,流川枫出现在我脑海里变成了文军的影子。
  他第二天在教室门口将我截住,一口气报幕出我家的电话号码,住址,我的学号,等。天哪,我惊讶地目瞪口呆。但心口结实地被撞了一下。他死死地盯着我,我的眼睛没有正视他,也能感觉到那分热烈和坚定。如果你不答应和我交往的话,也应该摇头表示一下啊。我暗自在心底偷偷发笑,不禁乐出声来。抬起头,我得意的小虎牙被他瞅得一览无余。对视一笑,我知道他的心里肯定了什么,但我不知道自己是肯定还是否定。
  后来我们的关系就是这样的若即若离。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明白女人陷入感情漩涡后挣扎的效果,是和读过多少书毫无关联的。
  周六。我是班里墙报的负责人。我是个很挑剔的人,很少和别人竞争什么,但总是经常和自己过不去。所以我制作墙报的时候,旁边总是围观者群群。文军从来不在众人面前来打扰我,他总是等到人稍微散去后,给我送来我喜欢的水果和饮料。或者默默地在角落里看着我认真的姿态。
  他后来告诉我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和自己没有任何共性的女孩子。我笑他傻,其实我也好傻。我们都不会给喜欢一个理由,难道不傻么。
  文军给我的礼物中,最让我动心的一次莫过于那一篮子的纸鹤。他们班的教室在我们的楼上。下课后,我和朋友依靠在阳台上。看远方的风景。忽然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精致的篮子,里面摆满五颜六色的纸鹤。
  那时有个歌手的《千纸鹤》正在流行中,女生都已收到纸鹤为荣耀。其实,男人向你示好,你会因此而愉悦。归根结蒂,为的是自己那么一点点的美丽而骄傲。很多人刹那间涌过来,而楼上也热烈地响起了掌声和口哨声。我仰起脸,看见他正在对着我微笑。他知道我当时的感觉么。我俨然像是被安放在一个童话故事里,而我就是那个幸福的白雪公主。我拥有了整整一个花园里的玫瑰。
  其实,我想要的爱,不过是风中的一双翅膀。但你必须答应我,会带着我一起飞翔。永远的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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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自己】一个人的孤独(三)
  后来,我还是和文军分开了。我们毕竟真的不是一种人。他让我参加他们的聚会,可我一想到要和一群酗酒抽烟的男生在一起,便隐隐会反胃。
  我从来都不会像其他女生一样,在球场边为自己喜欢的人呐喊。我只会偷偷地站在里操场不远的树林里,在心底为他加油。只是,他都没有感觉得到。所以他会经常生气我对他的怠慢。这就是差距。
  爸爸从抽屉里翻到文军送给我的所有礼物,还有他亲手写的信。爸爸愤怒地将我的拥有蹂躏成一堆碎片,满房间的怆然。还有我的泪水,深浅不一。其实,这何尝不是在心疼我自己的表现呢。现在我回想起,那样的落泪方式,残酷而刺激。也只有这样的效果,我才能刻骨铭心。
  文军从我的生活里出走,我们以后很少见面。但他偶尔还会给我电话,他说他要带我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然后我们会有很多的孩子。这句话让我辛酸了许久,其实,我是个一直都不相信美丽话语的人。但是却迷恋着这些飘荡在空气里,随时会被潮水淹没的东西。
  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这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但需要指正的是,我们常常在说过,便忘记了或故意忘记了去实践。我们的人性里有太多的阴暗和憔悴,于是,给了你一个世界,你却还无法找到自己的位置。
  他初中毕业后,离开了这个城市。我们不辞而别。缘分这个东西,是不能捧在手心里注视或者揉搓的。这样的张扬,反而更容易让我们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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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变成沉默的孩子。当终于明白自己是那种容易失落的人,所以我很少主动有希望。我辞去所有的职务,安静地坐在教室的中央,心如止水。我在做完决定之后,通常不允许自己的反悔。这样的理念持续到现在,也许将是一辈子的事情。
  我会因为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日期和我的生日重合,而放弃了前者。我会因为自己觉得自己开始苍老,而放弃了读研究生的理想。
  他们都说,我很任性,很孩子气。但我想我不是,我只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去让自己更开心一些。这便是最真实的我,自私,喜欢逃避,脆弱,却又坚忍。
  我的成绩游离在年级前十名里。在临考的那段时间里,我每天都一个人学习到很晚的时间。中途休息时,我会站在窗边,看着月光层层地将黑夜融化。竹林后面有一个寂寞的湖。
  每当这个时候,风从那边带来一阵美妙如仙乐的旋律。我始终不知道那支曲子的名字,但是它就这么结实地在我的记忆里流淌,没有停息的。那时,我偶尔会因为这样的一种恩赐,而泪流满面。
  想哭就哭吧,如果泪水真的可以带走一些伤悲,我想,我是乐意做这个买卖的。
  The man who is aware of himself is henceforth independent.
  这边是赤裸裸的真实。松开手心,我能看见自己的灵魂,屹立在现实的背面。有一把无形的剑,深深地刺在我的名字里。
  中考的时候,妈妈在间歇时给我送去我最爱的荔枝。我看着周围的人们,他们是陌生的。于是,我便安全了。我很顺利地答题,并很大方地将试题答案给后座的女生抄写。她在交卷的时候对我感激地笑笑,我摆摆手。依稀记得六月的天,蔚蓝的空白。
  在家等待着成绩的公布。姐姐给我找来一本小说。郁秀的《花季雨季》。我一个晚上反复看了三遍。爱不释手。他的描写验证了我们共同的青春,你有你的过去,我有我的未来,利用文字做工具,于是,我们就是心心相印的知己。
  小学时的英俊男同桌给我打来电话,他询问我考上了什么高中。我说我不知道。他说希望你能考上我们学校,那样我们又可以是同学了。我笑着骂他,你们学校那里有这么容易考上的呢,除非我是市里第一名。我后来想到的是,以后我向别人表达安慰和祝福的时候,一定要客观而合乎情理。不然的话,我们会被别人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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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天意吧。我还真的考上了那所从未在我脑海里出现的学校。虽然我并不是市里的第一名,但这一切,再报纸刊登的名单面前,都无足轻重了。我告诉那个英俊的男同桌,我们又是校友了。他满脸的惊讶。别人越觉得我不可能的时候,我便越有能耐。
  我的表面,看起来并没有半点不一样的情色。倒是弟弟没有厌倦地向他的同学来宣传,我姐姐是市里唯一考上XX中学的。我躲在房间里,听到自尊被推到一个极点的声音,我想着一次,不是受伤的滋味。
  整整两个月,我没有太多的出门。傍晚时分,我会走到广场旁边的树林里。我又一个专门固定的位置。那里被嫩嫩的花草包围,很少人会顾及到这处神秘的芳草地。以前心中藏有秘密和委屈时,我都会来到这里。对空气,花草,自然来进行述说。我相信它们能够听得懂我的话,要不,它们怎么会在起风时候点头或者摇头呢。
  这个习性被沿袭了下来,直到今天,我无法对一件事情做决定的时候,总会掏出背包夹层的三个硬币,让它们来代替我进行回答。规则很简单,只要有两个硬币是国徽面朝上,我便会选择了“是”和“行动”。
  偶尔我也会嘲笑自己的懦弱和迷信,但换个方式去想,这难道不是一个很美好的动作么。我们又何必为了结果,而拒绝美好,而拒绝了自己灵魂里最真的颤抖呢?呼吸,在黄昏发凉的触觉里,我真想,在这片天空中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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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的我,留起了一头长发。所以我开始欢喜上奔跑,只有这样一个字是,我才能那么真切地感觉到长发的疯狂和炙烈。我在市里最古老的楼房里行走,斜阳将我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我觉得寂寞极了。层叠的石拱门在我面前竖立着,漠视我的伤感。毕竟,那是个单纯而无畏的年龄啊。为赋新辞强说愁。
  但我们为什么不试图从内心深处真正接受这样一个事实,那些愁,那些淡淡的哀伤,是千真万确地蔓延在他们的眼睛里,他们的手指间里。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听歌,看书。那些绵柔的流行音乐,成为了我人生中重大的朋友。那时候听的是达明,Beyound,张学友,齐豫。给自己做了很多美丽的布娃娃。他们的表情都很忧郁,也许是像极了内心深处的自己。把它们整齐的挂在墙壁上,于是,我仿佛看见了千变万化的自己。
  后来我学会上网,第一个进去的论坛里,我给自己挑选的头像,很温暖。他们都说,那简直就是我的缩小版。可能是我潜意识里也承认了,那个头像真的很像我。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的不谋而合。只是我们常常会忽略了这个很小的细节。而我偏偏还是一个跟随细节不放的人。稳妥而不安并存。
  如果你是我,如果你曾经像我一样敏感,也许你看到这些文字时,就不会厌倦我的反复和琐碎。人生是一袭华丽的袍,我看不见结果。但是我能抚摸到每一针的褶皱,这是我的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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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是那个英俊同桌的名字。他在人群中,绝对的醒目。挺拔的身材,俊美的脸,暗恋他的女生能够编成一个团。后来我研究星座以后,才知道他是狮子星座。魅力型。没有办法。
  他觉得当时的我不美丽。其实,并不是我不美丽,只是。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我的美丽还没有达到他满意的标准。所以,我真诚的奉劝那些被拒绝的女子,不要悲哀,并不是我们的错。
  叶开常常和我在师范学校门口见面。有时他会忽然一个电话过来,于是,我便飞快地换衣服,然后故意磨蹭到晚点才过去。我不喜欢等待的感觉。所以他经常指责我的迟到,并且看得出来我是故意的。这个时候的我,总会假装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心里却是在偷乐。修理自己有好感的男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我知道他是真心想和我做朋友,他不想让我觉得他对我不好。但是我从来不和我喜欢的男生做朋友。这是我的原则。因为我根本就坐不到。但更大的悲剧出现在这里,我在这场战役中,不得不和他做朋友。只能做朋友。
  等到我们都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叶开问我还能不能喜欢他。我在电话的这端,久久没有说话。他说我想不到你会变得这么漂亮。我说我想不到你会这样龌龊。然后互相爽朗的大笑。这就是我们的结局。
  夏天的城市,我们向两条平行线一样向前延伸。各有各的心事。偶尔会给对方一个表情,却也是尴尬的。我们就这样做了十年的朋友,很有可能,这是一辈子的事情。即使我后来才清楚的意识到,我不知道在哪个清晨的风中,早已把他给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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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马上就要变成省内最好高中的学生了。无事可做的时候,我躺在阳光下,将那些不知被翻阅了多少遍的心事,一点点地温习。一滴滴地蒸馏。我始终像个倔强的孩子一样,固执地沉默。但内心深海的潮水,却是一浪高过一浪。
  有些事情,是不得不的结果。我们在内心深处要求自己去反抗,但在实际行动中,我们不折不扣的是一群逃兵。
  朋友们给我简单的送行。在冰凉的冷饮屋里,我用心地吮吸着酸甜的饮料。嘴里却苦涩得发麻。很多人都是在告别的时候,才知道珍重。很多爱都是在离开后,才明白遗憾。这是一样的道理。
  我是个太容易孤独的人,所以这样的聚会更加让我唏嘘。后来中文系的课堂上,文艺学的教授一语点破我的疑惑,有些人天生就是林黛玉情结的人。害怕散,之所以会心甘情愿的放弃,甚至抗拒,聚。这是我们各自的宿命。
  I have conquered the outer space , but not my inner space .
  1997的夏天,是我最柔润的夏天。平心而论,我是不怎么喜悦这样潮湿而粘稠的季节。但我一想到自己是在长大,心理便平衡了下来。成长只讲究深浅的意义,而不在乎是在怎样的时候出现。
  我想找个宽阔的肩膀,将我所有残缺的情感,聚拢在他的灵魂里。也许,他能看见我的泪水,还能感觉得到我的滚烫和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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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山城的路上,天空下起了雨。我偎依在窗玻璃上,久久不能自已。其实心底是空荡荡地一片。什么都没有的明了。我不禁想流泪起来。车上回荡的是一个男人寂寞的声音,“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我往后看,那片翠绿的色泽,在我的背影和回忆里,坚硬成一块石头。
  我们的一生中会说很多的话,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有些话,如果你想听,我也可以说。但是我希望我对你说的,都是真的。我们的一生中会遇见很多的人,有些是你喜欢的,有些是你不喜欢的。如果你一定要让我告诉你,我喜欢你。我做不到。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不会忘记你。
  在临走之前,我将长发剪短了。就是忽然的想法。没有给自己很多的理由。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其实还是短发更加能显现我的特点。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我也照旧沉默。抑郁的孩子。这是一首诗歌的名字。
  叶开对我说,我在学校等你。我笑着说,不要到了学校就把我晾在一边啊!他支支吾吾的表情,最让我欢喜。我闭上眼睛都能想象得到。我告诉叶开,我剪头发了,变得更加难看了。他没心没肺地回应一句,反正都是难看,干吗要剪呢。我听得出来,他是在可惜我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男生总是喜欢长发的女生居多。
  我在大学里问男朋友,长发的我好看还是短发的我好看。他回答说,只要是你,都好看。听完这句话,我决定在宿舍给他做排骨冬瓜汤。
  告别吧,告别吧。我们的过去在手心里,化作一道孤独的河流,投影在我的青春记忆里。我因此,而注定狼狈。
  《圣经》里说,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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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自己】一个人的孤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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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静静地坐在椅子上,身旁是我在这所高中最早认识的女生。我们一个宿舍。她也很孤僻,和她相比,我倒显得有些活泼了。我们一起吃饭,一起上晚自习。她会在下自习的时候,牵着我的手,在黑暗中穿过走廊,走下四楼。她的手很柔软,很温暖。
  两个都拥有很多心事的女生,距离近了,反而容易伤感情。所以,我后来在交异性朋友时,更加偏向于那种直接,明了,单纯的人。我害怕有些伤害是永远的,所以我要未雨绸缪。我不想亡羊补牢。越是将自己隐瞒地很深,便越是揭不开她脸上那一层面纱。
  我一直都叫她为二哥。等到我们考上了各自的大学后,才真切地彼此思念起来。相见不如怀念,也许正是适合像我们这样的人。这首歌完全可以表达出我们心底的知觉。只是,我常常在黑夜里,会莫名地怀念起她拥有温度的手,将我紧紧牵在手心的感觉。我是个太容易没有安全感的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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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并没有像他在家时保证的那样,他有些躲避我的姿势。我狠狠地将他的名字往嘴里拒绝,但也只能这样自我愤怒罢了。我像是终于明白并承认了这样的事实,男人的话,只能相信一半。
  但是我止不住地想念他,这是我的劫难。越是得不到的东西,我便越充分拥有勇气和信念。这是我的狭隘。有一个晚上,我故意向他们教室的方向走去。远远地看见他正在和一群女生谈笑风生。他一直都是女生的焦点。关于这个,我是无能为力。
  叶开在第二天终于来找到我,他伪装出来的愧疚让我哭笑不得。我喜欢你,是我喜欢你,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你不能这么不在乎我。我内心的委屈翻来覆去,但眼睛却饱含着微笑。这是一种极其艰难的表情。
  我们久久沉默着。他已经知道用沉默来对付我,是最妥帖,也最安全的做法。我可以在心里恨他,但绝不会在外表中有所表现。他拿定我的性格,便会以守为攻,我也束手无策。呵呵,有些难过了。
  我和叶开的高一生活,在这种矛盾而紧张的空气里,循序渐进。我们都怀有自己的心思,我们什么都不会告诉对方。我花了很大的工夫来安静,学习,那些枯燥的物理和化学。这样的辛苦,换来的成绩单仍是大红灯笼高高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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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车站等车时,我给自己一个赌注。如果能够在1:30的班车上看见叶开,那我就不会放弃他。反之则将手心收回。坐在座位上,心理却暗暗后悔。他要是不出现,我肯定会恨死自己的。即使我清楚地知道我们之间的不可能,但我还没有坚强到将他拱手相让。
  车快开的时候,也是我感觉到快崩溃的时候。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原来我身旁的空位正是他的座位。我差一点就哭出来。把脸贴在他的手臂上,好象生离死别后的奇迹出现。其实,就是自己不甚丢失的宝物重新复归到自己的怀抱里。满车的人都诧异地看着我和叶开的拉扯,但当时的我,全然不顾。
  有了叶开坐在我的身旁,五个小时的路程变得那么短,那么近,那么狭。虽然他一路上尽管自己听歌,很少和我说话。但我还是开心的。也许更多的是因为那个赌注中,我侥幸地胜出了一回。我后来花了很多精力在星座研究上,只要发现自己的星座和自己喜欢的人的星座有足够的好运气,便禁不住眉开眼笑。自然信任星座的分量又增加了几许。
  山城的路,弯曲而迂回。遭遇的风景,却是我此生记忆中极其婉转的几幕。斜阳温暖地晒在我的脸上,手上。层层光晕在折射的效果里蔓延。远处不时出现清泉流水,心旷神怡。在我个人的诗歌意象里,死心塌地忠诚于夕阳和黄昏。并且常常不自觉地联想到自己行走在沙漠里,身心背负着无限的怆然。天地,与我共在。
  后来我知道了一个事实,吃饭不在乎你吃什么,重要的是要看你和谁一起吃。看风景,也是一样的道理和效果。
  我将这些隐藏在我冰凉的眼眸中的美好,简单地向叶开描述。那个时侯我很喜欢一个女人,三毛。因为喜欢三毛,所以喜欢齐豫的音乐。其实,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等的。叶开似乎很蔑视我的理想,也许是他真的不明白。女生,文科女生的幻想。看着他轻描淡写地回应,我当时真觉得委屈极了。
  再长大一点,我才真实明白,有些人,不论你有多觉得他对你来说,意味着最重要的那个分量,他都不会因为感动,而怜悯你的感情。不过,即使怜悯了,我们也是应该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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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所带有浓重的贵族气息的学校。校园里面,溜溜的轿车,显得格外阔气而龌龊。甚至,校门口的公路都需要增加交警来进行维持秩序。地位,金钱,权力。在对比的天平上,一切都赤裸裸地,肮脏地让人生恶。
  但现实,现实就是这样的。我们能对现实说不么?
  Were all stars to disappear or die , I should learn to look at an empty sky .
  我想我是个习惯了自由的灵魂,所以,我常常会自觉地表现出和旁人不一样的举动。清晰地记得班主任曾找我谈话,你是个很特别的孩子。他带了我三年,也忍耐了我三年。我的刁钻,我的古怪,我的莫名其妙。也真的很不容易。而上大学的第一堂课上,文学理论。那个有着凌厉气质的教授,在我的自我介绍中间穿插了句,你也许不应该知道那么多。
  后来有人问我一个哲学到大众化的问题,你愿意做一只快乐的猪,还是一个痛苦的哲学家。我说我都不做。我就做现在的我自己。不快乐也好,但我不是那种喜欢提问和回答的人。简单也罢,但还不至于落伍到和猪八戒的后代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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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分文理班之前,我隐隐感觉自己的记忆力在下降。头有时疼得厉害,想要爆炸开来的效果。妈妈说我是自作自受。我知道她每次都会揪着我玩弄头发的习惯不放。这是从三岁便养成的。
  我常常一个人呆坐着,手指却在发丝间穿行。缠绕,打结,然后狠狠地撕扯下来。有时我会借用笔,作为道具。很多人看见过我的表演,但是她们始终不明白那声声清脆的动静,是怎样产生的。头发也因此折断不少,所以妈妈心疼又生气。在小学时,我还曾因为上课玩头发而被老师惩罚抄写课文。这是妈妈的叮嘱。
  但是没有人能够体会到我在玩头发中间踏入的境界。我发明了一种让自己充分享受到快感的游戏,自娱自乐。却安稳而平祥。它让我的灵魂高高地悬浮在空气中,真正实现了什么都不去思考的轻松。飘飘欲仙。我告诉最好的朋友,“也许世间只有两种手段才能获得同样的感受,做爱和吸毒。”当时把她吓得睁圆了眼睛。
  我是个对自己感觉负责的人。所以我没有必要去欺骗别人。我常常想,是不是在这个矛盾的玩具里,我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安乐巢。在我烦闷的时候,我会想到它。然后借助它的超然,将自己安放在另一个层面上,进行解脱。这是我接受的游戏规则。有些发涩的知觉。
  我是个相信奇迹的人。虔诚地。总觉得这个世界无所不能,所以我从内心深处尊重每一样的存在。不想自己被否定,那就尽可能少一些地对别人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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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在分班后更加对我不理不睬。他们班级教室就在我们的楼下。我恨不得天天从他们班门前走过。那时,我们竟然使用通信方式来处理一些纷争。他不想我,我越是想见他,他便越不想见我。
  那时我的个性早已在年级间被传开来。很多人觉得我实在高傲,但不知道为什么,她们还是会找我讨论问题。当时的文科班里,有两大派系。那些因为有着靠山父母的千金们的趾高气扬,引起另一大联盟的组建。她们家境普通,学习努力,成绩优秀,不张扬。所以,从表面特征看来,我又被无形地孤立起来。
  但是我真的已经长大了。我已经不在乎别人的眼神和指点。我不说话,并不代表我不能说,也不代表我说得不好。只是觉得决定在我想不想,乐不乐意的界面上。没有可以将我奔跑在风中的翅膀折断,因为,上面深深印刻着我响亮的名字。我是那么小心地对自己好,给自己心疼,爱护着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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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在我扬名之后来找过我,他给我买来我喜欢的武侠小说。我们躲在黑暗的天台上说话,我就是这么不争气。他对我稍微的表示,我就又奋不顾身了。
  “你应该去把你的小虎牙给……。”他用手做了个掐掉的动作。我傻傻地吸着可乐,满脸茫然。这是叶开经常给我的评价。“为什么要弄掉嘛,我们老师都夸我的小虎牙很可爱呢。”他立即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架势,“你以为你是巩俐啊!”我委屈地将手中的零食重重地放在他的手里,一语不发。他分明还是觉得我不够漂亮嘛。
  因为叶开的一番开导和劝说,我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从高二下学期开始,我便带上难看的铁箍,并且把两颗可爱玲珑的小虎牙光荣下岗了。在拔牙的时候,我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咬死叶开。从医院归来后,我的笑容真正实现了淑女风范,掩口而笑,笑不露齿。那个总爱和我开玩笑的历史老师,得悉我的“招牌”被撤换的消息,连连发出叹息。让我也不由唏嘘起来。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身体上,都多少能找到一些迷人或带有致命性的特征。这是自然给我们的恩赐。请一定要好好珍惜。过来人的建议,即使做不到,记住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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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为了补偿小虎牙的损失,拼命地给我补习医学知识。比如什么虎牙不仅有碍美容,更是对身体有害。好像都没有人听说过这个吧。他不知从哪里弄来整套的金庸和梁羽生。逼得我不得不进行妥协。我不再生气。小虎牙的恨算是被我们一致埋头于武侠的精神所掩盖住。
  那阵子,真的是一段美好的时光。两人相安无事。我也因为心情的舒畅而大幅度将学习成绩提高。而且有个秘密噢,就是在那段被幸运之神笼罩的日子里,每每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想在什么时候见到叶开。像是被安排好了一样,他便会在那个时候某个角落里和我邂逅。真的好神奇,直到现在,我仍有些怀疑。
  所以,我一直都相信,在我们人为的思想外,肯定存在着一股冥冥之中的力量。它在无形地指引着我们的方向。我心甘情愿地被它掌握,把持,甚至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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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我重新阅读张爱玲。这是和初中时的浏览有根本区别的。那些日子,我几乎将整颗心交给了张爱玲和《倾城之恋》。不约而同的是,高中时的语文老师和大学时的教授都建议我将精力和目光定格在《金锁记》上,但我都礼貌地拒绝了。
  我是个爱情至上的人。我喜悦所有盛开温暖花瓣的美好。轻轻地将它们一片片地撕开来,从上而下,从坐到右,能够看见明澈的天空,湿润的眸子,还有两个心无畏的拥抱。
  I love you not because who you are , but because of who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
  白流苏和范柳园的婚姻,表面形式上是建立在香港城的陷落基础上。这是他们意外之外的成全。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去思考,单纯地关注在他和她的主体上,那便能深刻地看见两人的心底,有一条绵长的河流,洋洒而过。名字就叫做,爱情。
  有爱在身边时,我们一定要想尽办法,紧紧地抓住不放。因为,也许上天会因为你的努力,而恩赐给你一分理想的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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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二的宿舍重新经过调整,我和陈英是原来宿舍唯一又分在相同宿舍的朋友。新认识的人群,庆幸的是她们都很善良。有着相似的性情,伶俐而真诚,爽快而自然。陈英是我人生字典里第二个绝对的朋友,我想用文字给她制造一些温暖。
  十个女生,八个活泼。这是宿舍的整体氛围。十个人,八个好口战。这是宿舍主要的交流方式。我们每个人掌握的知识是有限的,但彼此将心口抒放,收回的是沉甸甸的饱满。所以,我也渐渐地被这种挑战所吸引,所融化。
  这是高中时代最大的收获,拥有一群可以平等竞争的朋友。有时候我暗自在心底提醒自己,不要往回看。她们对我的诘难和指正,只能激发我更深沉的学习探究。既然是对我有利的,我为何不开心地接受呢。后来大学聚会时,我们总不忘提起那些灯下舌战的场面。俨然的辩论会。但我们的前提是,我们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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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和我走得很近,引起了很多女生的不满。我从她们的眼睛里读到她们的愤怒。叶开常常是在晚自习中间休息时,便来到我们班的窗户边,让别人传话进来。其实,我每晚都能恰当地捏准他到来的时间。给自己一份准备的心情,便是给自己一个良好的结果。
  我听从叶开的建议,在除了必须穿校服的日子里,穿上洁白的棉布裙。他是个喜欢得绝对和纯粹的人。后来我在网络中看见一句话,我为自己买了一条白色的裙子,设计简单。我始终觉得白色是自恋的颜色,只有灵魂完美的人才会穿它。才真切地误会了,那是写给我的。
  记得当时我和叶开最亲密的动作便是,他揉搓着我的短发,笑骂我是个小糊涂和小笨蛋。心里却是甜甜的,冰凉地让人欢欣。
  叶开只要我不再提到我喜欢他,他便会对我好得过分。其实,我并没有将这句话说出口,而是写在日记本里。这应不应该也算是呢。
  不过,我知道叶开是努力并真诚地照顾着我,这便是我的骄傲。我们的生命里,终究有一些人是不可以停留的。但并不代表,他们就不能在我们的记忆里,留下深深浅浅的痕迹。我想,我的生命里,叶开便是这种人的代表。
  《圣经》里说,爱如捕风。可是,没有爱的时候,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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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自己】一个人的孤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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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end more time with your family and friends , eat your favorite foods ,visit the place you love .
  寂寞是一种自由/让眼睛跟背影远走。我抱紧云的双手/想学会在天空游泳。问那只没有目的的信天翁/可望见天堂的窗口/――纪如景《寂寞的自由》
  叶开在我18岁的生日时,给我买了一棵小树。不大的瓶罐,黑色的土。有几片翠绿的叶子,像是点缀的效果。叶开的草字龙飞凤舞地贴了一挂纸条,祝寿星长青。我很开心地将它养在阳台上,虽然叶开叮嘱过我,这种特质的植物,一个星期浇一次水就可以了。但我每天都不厌其烦地给它浇水,换角度晒太阳。直到小树被我折腾到死亡。叶开说那是营养过剩,然后他指着我的脸说,就跟它一样。
  我们争辩了五年也没有达到妥协,他坚持要求我将脸减瘦,尽可能地瘦脸。而我则自我感觉良好,毕竟圆脸才能表现出可爱嘛。可以这么说,叶开是引导我进入美的领域的始作俑者。而上大学后,我在QQ里炫耀我的审美要点时,相反他抛回两个字,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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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给我送生日礼物那晚,我特地穿上天蓝的T恤,白色的短裙。这是我最满意的搭配。我在黑暗中看见叶开发亮的眼睛,他见到美女的时候,眼睛总会闪现出一道可怕的光芒。我开心地从他的眼睛里读到认可。女为悦己者容。我觉得不对,是为了得到悦己者的赞美而容。
  但是,男人夸奖你漂亮,并不等于会爱上你。这其中,我承认是有关联,但并不是绝对的。
  很多人都看到叶开捧着一棵树来找我,我们在一片哄闹中走了过去。靠在栏杆上,叶开假装生气地对我说,“让你占便宜了,我才不会这么早有女朋友呢。”我的心里暗自乐开花,嘴上却不饶人地回应,“我也不想这个时候就有男朋友呢,你不也占我的便宜了么。”晚风轻轻地从我们的脸上滑过,我觉得耳边柔软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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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那晚吻了我一下,在额头上,轻轻地。后来我看杂志,才知道,这个位置的吻是那么的高尚和纯洁。月亮很苍白,但是我觉得她是那样地迷人。他靠近我的时候,我分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剧烈而冲动的。在月光下,他用手将我的脸仰起。他当时已是178的身高,而我才仅仅到他的肩膀。我忽然想踮起脚尖来,像漫画里那些女主角一样,总感觉那应该是一幅多么美丽而浪漫的图面。
  他只是紧紧地将我的腰一拢,很轻柔地,很温暖地吻了我。然后便松开手。他久久地注视着我,没有移开眼睛。我们第一次这么亲密接触,却又这么陌生而遥远。后来他给我写mail里说,他当时感觉我真的好圣洁,他的手都不敢随便落下。类似的话,在我大学的男友的口中也有吐露。当时我们在操场上散步,他忽然转向我,随即愣住了。我没有马上询问他,等到他自己反应过来,才傻呵呵地说,你刚才好像天使一样。天使是不可以触摸的。
  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人的幻觉更多时候是美妙而令人惊异的。潜意识里执掌的某些灵感,在瞬间得到洋溢的爆裂,我们便看见了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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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夜晚里,我和叶开手牵手地来回走了很久。记得他的手掌很大,能将我的小手包围。我们玩一个游戏,他将手掌铺平,我将手指点立在其间。在他喊出“一二三”后,我必须迅速收回手指,否则便会他给俘虏。也许是理科人的反应能力远比文科人强的缘故,我每次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我们就这样乐此不疲地进行下去,他赢得开心,我输得也开心。
  其实,不论是游戏还是生活程序,输给我们喜欢的人,真的是可以做到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我用征求的眼睛看着叶开,今晚可以不要回宿舍了么。我是忽然涌现这个想法的。虽然我知道叶开从来都没有纵容过我,但我还是将自己的愿望表达出来。我多么想有那么一个独特的夜晚,身边陪伴着自己喜欢的人,想象一下都是,那样的甜美而安详。
  但是我忽视了叶开的情绪,我并不是他中意的人,他和我在一起,也许并没有我那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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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终于还是答应了我的要求,但是他将拳头在空气里挥舞了两下,恶狠狠地丢出一句,“下不为例!”我使劲地点点头,我本来就是一个要求不高的人嘛。
  学校是封闭制管理。出入必须有老师批准的通行证。而在这个时候,班主任绝对是不允许离校的。叶开将我领到操场后面的围墙边,这是男生们强行出入的要塞。我向他摆摆手,我肯定是翻不过的。
  叶开捡来几块大石头,堆积,让我踩在上面。他同时助我一臂之力。他的手在我的小腿上顶了顶,我觉得冰凉又酥软。等到我成功地翻上墙,却又不敢往下跳。叶开似乎真的生气了,“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敢,还要出来呢!”
  最后还是他先跳下去,然后把我背了下来。当时我的手里还捧着他送给我的小树。我把双手环住他的脖颈,小树正对着他的眼睛。他就一直这么背着我走到街上。不知道他是不是也不想把我放下来呢。这个问题直到今天,我还不敢问。叶开一定会否认的,也许他还会说,“有吗?我有背过你吗?”他就是这样的人,我是只的。
  有时,幸福简单到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只要你在心底拥有这么一个人,你便会深刻地珍惜着他所带给的全部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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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放我落地时,连连呵斥我应该减肥。其实我方式只有45公斤。像他那样的体形,绝对可以支撑100斤以上的重量。我后来开玩笑打听他的四川女友的身高体重,他对我说两个字,保密。
  我们沿着街灯向前走,他小心地拉着我的手。抬起头,漫天繁星。温暖而静谧。我在后来又一次这么走在路上,看着长长的街灯,却莫名地想起林志炫的那首《散了吧》。心里止不住的伤感。音乐,灯光,还有伤心的人。
  总有一些什么是温存到及至的。我们在担心中承重,我们在爱里呼吸。就像有个清冷的雨夜,你会忽然想起一个久远的人。然后,你会泪流满面。这是一种至真的诗意。是足够可以让我们温暖一辈子。
  我开心地吃着叶开给我买的冰淇淋。南方城市的夜晚,这个时候才刚刚开始。街道上,人群拥挤。但却闲散而自在。不时听见买卖的吆喝声,还有情人的窃窃私语。空气混杂地真实而可爱。
  我们天生就是一群素朴而简单的人,何必给自己的身体和灵魂添加一条锁链呢。还原吧,复归吧。在阳光下坦然地给自己一个机会,睁开眼睛。这是绝对值得尝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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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走在天桥的中央,我赖着不走了。叶开好笑地看着我,“小女人就是麻烦。”我一急,剩下的冰淇淋摔在他的手里。“什么小女人,人家是女孩子哦。”呵呵,我发现有些时候,我真的很好玩。其实,女人和女孩的区别在哪里呢。我个人的看法是,要想成为女人,必须有过一次缠绵刻骨,却又让你体味到粉身碎骨知觉的爱恋。至于性经历,这个,也许并不是必须条件。
  叶开忙不迭地向我赔礼,道歉。他有个优点,很绅士。知错后绝对坦然认错。但是后来我发现,大部分的男人都是知错后认错。但他们基本上是不改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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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家精品屋,有个别致的名字,天天天蓝。我们走了进去,立即被满屋子的蓝调给震撼住。年轻的店主和我穿着一样颜色的T恤。所以她对我们抱以很友好的微笑。蓝色在英文的表达是BLUE。很好看的拼写。他们都说这是一种寂寞的颜色,适合天生带有忧郁气质的人。
  叶开给我买了一对深蓝而透明的发夹。他亲手将玲珑剔透的发夹别在我前额的刘海上。然后把我推到镜子前,我摆了个鬼脸,他也配合了一个。店主看着我们呵呵笑。幸福和快乐,其实是可以感染人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可能地让自己幸福起来,这样的话,也许有一天,我们可以全部都很幸福。
  我看中一个米老鼠的钥匙扣。上面大大的蓝背包让我心动不已。叶开毫不犹豫地给我买了下来,直到今天,我仍在使用中。我将这件事情告诉给叶开,他惊讶地高呼“物有所值”。真是一点都不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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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叶开和我都学会上网后,我原先给自己起的名字是“恋倾城”。这是和张爱玲小说直接挂钩的表现。当有陌生人询问我的网名含义时,我再也不会和他说话。有一天,一位好朋友在我的论坛里贴了个帖子,《45度深蓝》。我觉得名字好美,于是便向她租借,期限是无限。叶开在看到我的新网名,张口便是一句,“发高烧啦,烧得还真不轻!”
  我们在街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很久的沉默。和煦的微风,清凉而温润的空气。这个城市的秋天,虽然没有令人惆怅而婉转的梧桐落叶,更没有瑟瑟的秋风,但并不能阻止,我对它的热爱。远处的灯光零星地分布在各个角落,我禁不住想发几句感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们会说诗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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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把脸转向我,他低声问道,“你以后想去哪个城市上大学?”我干脆地回答,“北方。”他马上变得凶狠起来,“北方是城市吗?”我就是受不了他这样霸道而粗暴的性格,据说狮子星座的男人都有很强的占有心理。
  “不知道,我就是只想去北方。看大片大片的雪花,还可以堆雪人。”我小心翼翼地回答。他点点头,表示明白我的意思。“那你呢?”“我也不知道,分数够着哪个学校就是哪里。”他的语气里有些沉重。
  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少谈及学习和高考。但对于高三的学生来说,拒绝面对现实,便意味着没有将来。这个道理,其实,对任何时候,任何人,都是适用的。
  我们在安静的空气里有了下面的对话。我提问,他回答。“你想不想以后还和我在同一个学校?”“不想。”“你想不想以后还和我在同一个城市?”“不想。”“那你想不想以后还天天见到我,陪我玩?”“不想。”
  我委屈难过极了。叶开就是这样一个无情的人。不过,他对我说的都是真话。他不会为了哄我开心而满口胡言乱语。要是那样的话,我会更加难过的。叶开大度地拍拍我的肩膀,“我在你的身边,耽误你发觉到比我更适合你的人。”我的牙齿在心底暗自被来回地磨上几千个轮回,咬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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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kiss is still a kiss , a sigh is still a sigh .The fundamental things apply .As time goes by.
  那天晚上我们说了很多的话。他第一次亲口承认我长得并不坏。他现在还不能证明他对我的喜欢是否就是爱情里的爱。他说他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随时为我服务。他还保证我的每年生日他都会记得给我买礼物,而我不用给他买。他最后还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
  但是,为什么承认了那便是最好的,却还要去找寻不是最好的那个呢?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动物,我越来越不明白。
  我们在一家通宵影院里消耗完后半夜。叶开给我准备了很多零食。依稀记得我们当晚看的片子里,有一部就是《天若有情》。我看见吴倩莲紧紧地拥住刘德华,忽然掩面而泣。叶开说我是个见不了大场面的人,他以后肯定不带我出去了。我想被人拥抱。在他耳边说完这句话,他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
  虽然有时候,我们真的知道,穿很多的衣服,被人拥抱,却是换不来想要的温度。这也就是悲剧。――――――――――――――――――――――――――――――
  外国文学课上,老师昂扬地一再声明,古希腊的悲剧,其人生观并不是悲观的。相反地它们让人找到一股深沉的动力,是健康而有引领性的。我坐在教室的后面和朋友笑骂,每个人看悲剧的收获,难道还有被规定好的么。凭什么要让我们领悟到那种所谓的深沉的动力。
  自己的心里没有的东西,是不在的所在。这个道理,就像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样。我不知道这么解释对不对。但这是我的想法。
  但是在我的文字里,时常不经意地提到悲剧这个词语。觉得它像是一个我景仰的男人,伟岸而从容,淡定而落拓。我常常不自觉地表达我的敬意,进而给自己的人生添加上一道无形的光晕。
  生老病死。这是人生最重要的四大悲剧。生,生来我们便要经历分娩的痛苦。老,我们实在无法承受苍老的现实。我们从出生那天就要承受着老去的折磨。病,你不得不,在某些特定的时候去忍耐和担待。死,我们掩盖住你的眼,然后在黄土的缝隙里,祭奠你的灵魂。相同的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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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圣经》里约伯经历的磨难,才恍然,余华笔下的那些惊悚和鲜血,只不过是人类历史长河中,极其渺小的一粒灰尘。
  叶开在白天送我回到宿舍门口,他满脸的倦容,让我隐隐地心疼。当时别人都在上课,而我和叶开就这么静静地站在风中,平静地阅读着彼此的脸,还有心情。叶开用手简单地将我前额的头发一捋,生日快乐,小傻瓜。我的心像是被什么给击中一样,结实地温暖了一把。我仿佛看见秋日的风,从我们相互的心口,划开一道寂寞的水平线。
  《圣经》里说,任凭你们同谋,终究无有;任凭你们言定,终不成立。因为,神与我们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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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自己】一个人的孤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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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the world you may be one person , but to one person you may be the world .
  秋天一直是在我最钟情的季节。有个晚上,我一个人安静地温习一个久远的歌手的专辑。梁雁翎。不禁想到很小的时候,在卫视中文台上看见她穿着紫色的长裙,忧伤地走在厚厚的落叶上。是那么地令人神往。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惆怅到婉转,抑郁得唯美。
  高三第一次全省统考结束当晚,宿舍里通过投票,决定通宵狂欢。在学生时代,由于心中有很多困扰的因子存在,于是,我们常常人为地制定游戏规则,甚至,游戏本身。
  十人浩浩荡荡的队伍,满载着冲动和激越。从血拼后到迪厅的路途上,我不禁有些伤感起来。有些境遇,永远都是不符合自己的。但我们仍需要去面对,去担待。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我只是一条寂寞的鱼。游来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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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挤的人群,身贴身的靠近。疯狂及至的音乐,震撼我的耳膜。灵魂中的G点像是在瞬间被挖掘。我甩掉外套,露出细长的手,瘦削的肩膀。在尖叫的浪潮中将自己湮没,我想,我蜕变成一只暧昧的蝴蝶。没有出口,没有方向。朋友都说我那天有些反常。后来,她们给我安上一个新鲜的表达,很High的感觉。
  后来看了《初吻》。我看见那个男孩穿过一片震动而爆炸的音乐,走到苏菲玛索的背后,将耳机套在她的头上。她那犹如小鹿般玲珑的眼睛,随即闪现出柔软而感动的光芒。也正是这首叫做《Reality》歌曲,让我常常闭上眼睛,便想到自己的过去。
  汗水淋漓的我从人群中抽身而退。回到座位上,才发现自己的心里,空荡荡一片。脑海里大段大段的休克。在这以后,我从未有过那样兴奋的高潮。和那样纯粹得一塌糊涂的放纵。
  是不是我们每个人,在其生命的历程里,都会有像我那次,难得糊涂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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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迪厅里出来已是深夜两点。头发软软地趴在肩膀上。有风吹过,它们便张牙舞爪地奸笑。可惜我看不见。我们集体地哼着歌,向前进,向前进。哗啦啦的笑声惊动了睡在路边的乞丐。他先是朝我们怒骂,看我们高歌依旧,一溜身起向我们跑来。我们忙不迭地拔腿就跑。花容失色,狼狈不堪。直到街道拐角停了下来,围成一个小圈,互相搀扶着喘息,痛骂恶人和社会治安。
  老大提议去看电影,我们纷纷表示同意。紧接着她转动圆溜溜的眼珠,“想看A片的请举手。”除了我和陈英之外,她们的手都很迅速地举高过脑袋。我们一起不自觉地大笑起来。原来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根神秘的心弦,光怪陆离。
  在这里我想重新说明一下,我在前面的文字里提到宿舍成员中,陈英是我最要好的朋友。直到今天,我们仍亲密无间。她在北京一所牌子很硬的大学。当时的宿舍,十人,八个活泼。就是除了我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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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著名中学里有个秘密的口号,毕业之前没有看过A片的都不算是XX中人。我没有办法真正考察出,究竟有多少人真实地践行了这个口号。但可以肯定的是,跃跃欲试的心理是百分之百的拥有。后来根据一个民间调查报告,省内各中学考上大学后同居的“勇士们”,以XX中最为居多。
  包房内的空气,混浊而肮脏。我们并排坐在小沙发上。等待着老大的按键落下。后来,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这样的画面,一群青春的女孩,安静地盯着大屏幕。那里有挣扎,有呻吟,有欲望。我们的表现都很沉着,冷静,平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深刻的讽刺。我们一直都没有交流过观后感,但我一直想知道,当时她们的心里闪过怎样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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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一个人在朋友的屋子里,度过一个人的暑假。在午夜的MSN上,邂逅了一个有着浓厚自恋情结的女人。她忽然告诉我,她一边在自慰,一边在打字。这样的一行文字,彻底将我冲垮。她提示我仰起脸,用左手抚摩自己的耳垂,脖子,肩膀。我小心地做了,酥酥的,软软的。像是温暖的水,流淌过皮肤的效果。暧昧地令人惊悚。
  我在她的个人主页里,看到她的一段有关自慰的文字。眼睛有些潮湿,润润的。不知道为什么。她回忆起在一个黑夜里,她所承受的孤独和那凄厉的刺激。我看得隐隐有些疼痛。隔着屏幕,告诉她,我希望你快乐。
  她给我画了一幅想象中的我的素描。里面的人,飞扬的发丝,迷离的眼神,倔强的额头。她在上面鲜艳地写着我的名字,给和我一样容易绝望的你。
  这样的碎片,原来都还在我的心底。一直都觉得不够安全。所以我想换个方式,把它们重新囤积。最危险的地方,其实才是最安全。这一次,我希望这个命题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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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诉叶开我去看A片了。他惊讶地盯着我,很久很久。像是不认识我一样。后来我们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就当它,从来没有过。或者随风过。
  还有必要说的便是,那晚我们十人看完电影后,来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豆浆店。将所有的钱掏出来,仅仅够买5份粥。其实,当时只是想找个可以歇息的地方,让自己的腿,安然地放松。我们东倒西歪地趴在桌子上。服务小姐给我们满满上了一桌丰盛的夜宵。我们立即被香味给惊醒。
  “小姐,我们并没有点这么多东西呀,你弄错了吧。”服务小姐用嘴朝靠窗座位的一个男人,“是那位先生给你们点的,他已经买单了。”
  我们使劲睁大眼睛,集体摆出微笑。那位风度翩翩的男人在离开时,清淡地朝我们笑笑。这件事后来成为我们宿舍的传奇日记中,最为宝贵的一页。睡意被美食给给彻底地赶跑,我们一边吃喝,一边感慨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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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 not stand between me and the sun .
  当时我已经开始写一些文字,这样的习惯一直被我无期限地保留了下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用文字来谅解我的过去,甚至来颠覆。爱到不能爱的时候,我们将它改头换面,也不失一种明智之举。于是,我形成了自己的原则,给足够的宽容给自己。
  卫慧在那个时候被媒体捧得发红。当然,她也承受着一定的代价。很多同学很不齿卫慧,但我没有。我觉得她是个很有勇气的女人。光是这一点,我看她远胜于那些道貌岸然的作家们。
  爱就爱了,性交就性交了。痛就痛苦了,肮脏就肮脏了。你可以不直面自己龌龊的灵魂,但又何必指点别人的自我揭露呢。摆弄文字的人,心理都是有些暴露癖好。给他们一点怜悯,足够可以让他们自恋到疯狂。存在即合理。这是我赞同的。
  我偷偷地在周记里写下一段露骨的评论。关于卫慧,关于我的心灵里,那些闪现的花火。我很相信我高中的语文老师,她姓卢。她有着典型温暖的爱心。周末的时候,她会邀请我们去她家吃她包的饺子。我第一次知道饺子是可以蘸着酱油吃。她用DV拍下我们在一起的点滴,然后大家看得笑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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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对我是明显有偏爱的。这点,我千真万确感觉得到。依稀记得有个冬日的夜晚,我一个人在教室里学习。她在隔壁的办公室里备课。忽然间停电了。我摸黑走出教室,在门口和卢老师相撞。卢老师让我抓住她的手,我们一起在黑暗中穿行。像是一对相偕的朋友。她的手,柔软而舒服。我曾经给过一个比喻,像鲜嫩的莲藕。一节节的楼梯变成过去,一段段的往事堆积成记忆。
  卢老师在我的周记里,写下几句让我难于忘怀的话,“等你再长大一些,再回头看来时路,也许就不会觉得那么伤感了。我将你现在的情绪,替你尘封和保留。等待着你今后的翻阅。”这本周记现在还在我的手里,我偶尔会去温习,方觉得恍然。
  其实,蓦然回首时,我们看得见的只有自己,还有自己的影子。斜阳长泻,两条平行线在被遗忘的角落里,汇合,相拥,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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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开让人给我传话,让我在天台上等他。我一个人坐在天台的石阶上,看着高远的天空,悠蓝而寂静。大片的空间里,只有我的身影。偶尔能看见一串白鸽划破天际,留下一道空白的痕迹。我觉得孤独极了。就像小时候读陈子昂的诗,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才明白,最为孤独的时候,也是最自大的。
  等到叶开来到我身边,我已经觉得委屈得难于忍受。其实,独处并不能让我觉得孤独,但在这种寂寥而空旷的背景下,你没有办法抗拒着它们的侵袭。
  他静静地坐在我的身旁,用沉默来陪伴沉默。叶开很懂事,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但他保护着我去想什么的权利和心情。我们就这么坐着。看看飘过的云,飞翔的鸽子,还有飞机的弧线。秋日的午后,男孩和女孩的沉默。我不由想成为一名漫画家,像几米那样,向左,向右。不过是一场追逐自我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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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叶开连续两个星期没有见面,他对我说,我们一定要好好加油,一定要考上自己喜欢的学校。我使劲地点点头,他说很多的话,我都认为是对的。
  加缪说过,为了生活,我们需要流泪。
  I see its ordered happiness , but a fever in my blood asks for a wilder course .
  我在学习的时候常常会想到叶开,想知道他这个时候在做什么,那个时候又在做什么。想知道他是不是也在想着我在做什么。那段日子,我觉得时间烦躁地要命。我的心情并没有因为成绩的提高,而成比例地开心。
  如果你真的迷恋上一个人,那么在没有他的空气里,你就会懒得生存,甚至会去抗拒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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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我再见到叶开的时候,却发现他和一个女生走得很亲密。那是学校舞蹈队的成员,是校花级人物。他们走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很般配。叶开总是嫌我不够高,紧接会说我不肯穿高跟鞋。我在小道上遇见他们的时候,叶开朝我愧疚地笑笑。
  叶开,我知道你喜欢的人不是我,但我不喜欢我还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就和别的女生在一起。而且你还口口声声地说什么我们要一起好好学习。你根本就是在欺骗我!
  我的泪水就这么不争气的落了下来,像所有受到伤害的孩子一样,全由不得自己。后来,我才知道,这其实哪里算是伤害,分明就是眼睛里飘进一粒沙子嘛。
  当着那个女生面,叶开将我搂在他宽厚的胸膛里。我哭泣的声音压抑在他结实的怀抱里。我看见了秋水长天,我看见了落英缤纷。我看见这个冬季,下起了最大的一场雨。其实,心里,洋洒的却是片片鲜红的血。
  爱到尽头,实在无力去更改爱的过程。就让你是你,我是我。其实,本来也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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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之后,我沉重地告诉自己,平息下来,尽可能。我原本就是一个不会拥有太多东西的人,我就应该安稳于现实。追求,希望,终究和我绝缘。我像是有过太多经历的沧桑老人。那年,我觉得自己苍老得很快,很快。
  表面上,我和叶开也没有太多变化。他还会在窗户边叫我出去。我们谈人生,谈烦恼,谈电影,谈学习。他给我买来我喜欢的话梅,送给我一套《七剑下天山》。我们就像彼此澄明的朋友一样,什么都可以,什么都不可以。
  当时城市的音乐台有个排行榜节目,可以用签名做为投票权。黄大玮的《秋天1944》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不能上榜。我狠下心来,拿着一张白纸在整幢宿舍楼里来回奔跑。很多女生都友好地将名字签下。与此同时,叶开也在男生宿舍那边忙碌。
  这件事情在校园内得到广泛传播。而《秋天1944》也因为我和呀开,一下子跃居到前三甲。那个主持人透过电波发出惊讶的欢呼,她分明也是热爱这首歌。我和叶开听着收音,对视而笑。
  世界上,有些爱,是可以争取的。但有些,却是争取,也回不来的。
  《圣经》里说,你开广我心的时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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