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骨疼是怎么回事移位算十级伤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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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骨第四节断裂移位能不能定为轻伤
我是骑电动车,然后从我身后来了一辆私家车把我撞成尾骨第四节断裂移位,现要我还患有肾病综合症,肾功能正常,尿蛋白一加号,像这样的病情应该构成怎么样的鉴定?我现在的情况是腰非常痛直不起腰,弯不倒腰。我是直行,对方属于全责
 问题来自:安徽 - 阜阳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8:13 咨询人: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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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故意伤害的,定为轻伤才有意义,像你这种交通事故,即使定为轻伤又有什么用呢?找家司法鉴定所,看看能构成几级伤残,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还可以构成工伤,工伤与道路交通事故是可以双赔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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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定为轻伤
回复时间: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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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故意伤害的,定为轻伤才有意义,像你这种交通事故,即使定为轻伤又有什么用呢?找家司法鉴定所,看看能构成几级伤残,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还可以构成工伤,工伤与道路交通事故是可以双赔的
回复时间: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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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故意伤害的,定为轻伤才有意义,像你这种交通事故,即使定为轻伤又有什么用呢?找家司法鉴定所,看看能构成几级伤残,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还可以构成工伤,工伤与道路交通事故是可以双赔的哟!!
回复时间: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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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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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签劳动法下工人因操作失误右拇指骨折定为十级伤残。经治疗出院。一个月后骨折处出现移位需手术内固定
没签劳工操作失误右拇指骨折定十级伤残经治疗院月骨折处现移位需手术内固定能要定九级伤残我要要负责要按标准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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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签署劳合同影响工伤认定要要负责没明白楼主说意思工作伤别造工友工伤工友需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负任何责任受伤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般情况失误才造工伤论造自工伤别工伤误操作者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外伤害造工伤工伤与侵权责任竞合要求双重赔偿医药费等实际发费用能赔两份
应该是劳动合同吧,不是劳动法。正规点:按照9级支付标准算就可以了,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因为没有买社保(我猜),所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可能比较大。偏门点:与员工协商解除当然,员工操作失误也需要处罚,并且要当做反面例子,大书特书,让员工谨记安全的重要性。工伤,对员工也好,对公司也好,是双输的局面。
按九级伤残待遇进行支付就可以了。你负责的意思是什么?如果企业没买工伤保险也按照工伤待遇支付就可以了。不用太担心的
如果这是你单位的职工,那么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与之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了,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
是要负责的,如果参加工伤的话,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工资),并重新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参加工伤的由工伤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的,由企业支付。
要的,你必须负责。。。
如果他是故意的。我要按什么标准负责啊'
你可以证明他是故意的,那就不用负责,或者负责一点。不过这个问题很麻烦!!!我只是给你参考。。。。呵呵
问题是事发时有医院的病历在啊'
其实,你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故意的,你必须负责,如果你证明他是故意的,可能也是得要负责一点,因为毕竟在你的地方出事,
要看具体情况
具体电话咨询
要赔偿。按工伤标准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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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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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骨变形移位,一定要手术治疗吗?
状态:就诊前
&副主任医师
你有骶尾部的外伤史吗?骶尾部位是否疼痛?最好上传你的X光片,因为尾骨的正常形态就有很多种,未必是尾骨移位了,如果是局部的疼痛那么可以试一试理疗和止痛药物治疗。如果疼痛不缓解,且确实证实疼痛是尾骨引起来的才会考虑尾骨切除,所以尾骨切除一定要慎重!
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投诉类型:
投诉说明:(200个汉字以内)
张志成大夫的信息
脊柱外科常见伤病的诊治;颈椎及腰椎退变性疾病的诊治;脊柱创伤的诊治;脊柱畸形的诊治;脊柱肿瘤的诊治;...
张志成,男,中国老年脊柱关节疾病委员会委员;中国康复医学会脊柱脊髓损伤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
骨科可通话专家
北京协和医院
副主任医师
武汉协和医院
上海瑞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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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骨移位碍事吗
性别:女
年龄:19
病史:病情描述:溜冰摔跤了 尾骨摔移位了 怎么治疗啊
你好;这种情况如果影响骨盆的形状就应该手术复位。
本人在做饭时,不小心被锅铲打了一下左手,当时非常疼痛,后来一直麻木,直到现在手上还痛、麻;并且手上搭不起力?请问:哪位医生可以为我这事上上心心,谢谢
回答:当时检查下X片没有,局部活动是否受限?
专家:我今年37岁,最近右侧后腰疼痛,有时候半夜痛醒,拍片腰部未发现异常,恰巧,前几天单位组织一年一度的妇科体检,做阴超突然发现右侧卵巢内见2.0*1.9cm回声区,壁薄,完整,内部透声差,后场回声增强.另外子宫直肠陷凹可见液性暗区,范围:4.1*2.4cm.诊断结论:卵巢非纯囊肿,盆腔积液.
我想问问:1.卵巢非纯囊肿怎么治疗?不手术可以痊愈吗?几个月后我再去医院做阴超随诊?以后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2.我的腰痛跟囊肿有关系吗?
3.盆腔积液打青霉素和甲硝唑可以治愈吗?有没有特效药?这种病能复发吗?
谢谢指点了!
回答:有无痛经、性交痛?囊肿注意内膜异位可能,需要检查CA125等,腰痛和盆腔炎有关,建议积极治疗,使用所开药物即可。建议1个月后复查B 超
医生你好。我妈伸上长满了痱子奇痒难忍。还经常发烧。这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在家乡的医院看了一个多月还是老样子,医生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想问问专家这是不皮肤过敏现象呢。谢谢
回答: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食物、花粉、添加剂、化学接触的物质等都可以引起过敏,可以通过百康2000进行检测,如果是过敏所致需要脱敏治疗,我院针对本病主要采用 :1.国内较先进的德国BICOM百康2000型生物共振过敏治疗系统帮助您检测过敏源,可以检测500种左右的过敏物质。有食物类,添加剂类,吸入类,花粉类,接触性物质和化学类。也可治疗一些有变态反应引起的皮肤病。无痛,无创,无副作用,治愈率和有效率高。通过生物共振波进行脱敏治疗,治疗时间短,每次40-60分钟,每周一.二次。2.中西结合方法3.抗过敏治疗或者进行脱敏针治疗。祝您及您的家人健康快乐!
医生你好:去年的七月份,我在沙发上座起的过程中,不经意右臀上侧拉了一下,当时有一种裂开的感觉,很痛一下,也没在意,第二天小腿就有麻痛的感觉,右腿臀骨关节处有三个疼点,其中靠骶骨有滑脱感,并向小腿外侧放射痛,睡觉时只能侧卧,每次都在睡中疼醒,并且醒后不能马上动,翻身很困难,腰腿不会用力。下床时候腿不能一下子伸直,不能直腰,不能马上行走,腿太痛了。去医院做CT。医生说是腰椎管狭窄,腰间盘突出,还有膨出,骨质增生,黄韧带增厚,硬膜囊受压。经过一段时间吃药治疗,更严重了,我的腿没有支撑力了,走路的时候,臀骨有别劲的感觉。两个月前我买了蒙古黑药服用,好了一点点,可是现在腰只能僵直,不能弯曲,否则腿会很痛。我一直困惑,能不能是我的大腿内的骨关节拉伤了?
回答:非手术治疗之中包括  1、卧床休息 2、药物治疗 3、牵引疗法 4、物理治疗 5、推拿治疗 6、针灸治疗 7、封闭疗法 8、小针刀疗法  手术治疗中包括   1、常规开放性手术(包括:半椎板切除、全椎板切除、经腹椎间盘手术) 2、椎间盘镜微创手术 3、经皮穿刺切吸术 4、人工腰椎间盘置换  介入治疗中包括:   1、胶原酶化学溶解疗法 2、臭氧注射疗法 3、超低温消融治疗  (二)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中,包括治疗性药物和缓解症状类药物。由于腰椎间盘的特殊结构决定很多一般药物难有治疗作用,因此一般中西药物也只有止痛功能,缓解临床症状为主,达不到根治腰突症的目的。“姚氏通络活血胶囊”是由科学的组方经现代先进提纯工艺制成的纯中药,独创的 “髓核中药溶解疗法”能轻易浸透过软骨终板,直达病灶,使椎间盘髓核脱水萎缩,溶解髓核而达到治疗作用,这是姚氏与其他一般缓解症状类药物的不同之处。由于腰椎间盘内血液供应先天不足,椎间盘纤维环更是基本无血液供应,椎间盘内营养以上下软骨板的渗透为主,所以一般药物对于腰椎间盘突出症无治疗作用,只能达到消炎止痛的暂时性效果。药物分为内服药和外用药两种,内服药常用中药,而一般的西药只用来止痛;外用药,即外用的膏药,敷剂、喷剂、擦剂等;外用药的作用一般用来止痛,并且常见过敏现象。  药物治疗之中,还包括了近年来盛行于欧美日等先进国家的代替疗法——纯天然锯峰齿鲛软骨粉。利用纯天然锯峰齿鲛软骨粉恢复人体腰椎的软骨纤维环再生,成为80年代之后,各先进国家针对腰椎间盘突出的全新的医学尝试。在欧洲,锯峰齿鲛的萃取物已经被认定为药品,在美国,OAM(替代医疗事务局)也把鲨鱼软骨当作代替医疗的一环进行研究和普及,而日本更是直接采用纯天然锯峰齿鲛软骨粉作为代替医疗的一环广泛运用于腰椎间盘突出的临床,并且因为天然无副作用而深得人心,而且7.5g/天的用量还是日本鲨鱼软骨普及协会的一个统计数据。十几年的临床结果,证实了锯峰齿鲛软骨粉的人体软骨再生的作用,为人类彻底攻克腰椎间盘突出带来了明亮的曙光。制法:纯天然锯峰齿鲛软骨粉经冷冻粉碎后使用。用法:每天3次,一次2.5g  (三)牵引治疗  我们都知道,腰椎间盘突出症以突出物的大小分为膨出、突出和脱出三种类型。以临床症状的轻重分急性期和缓解期,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患者,在第一次发病时,一般的医院均建议病人首先使用牵引治疗,牵引主要以机械的力度牵拉椎间隙,而减轻椎间盘的内压,使突出物对神经的压迫稍减轻,从理论来讲是比较正确的,但临床的治疗效果的确不太理想。这主要是由于牵引的力度因人而异,难以撑握;另一个是适应症的选择难以准确区分;再者是病人的配合问题。对于腰椎间盘膨出的患者,这时椎间盘内压力很高,通过牵引可以治愈,但牵引时应绝对卧床较为理想。如果牵引之后马上行走、坐车等又会恢复椎间盘内高压状态,造成牵引无效。牵引只适用于椎间盘膨出患者,如果椎间盘已造成突出和脱出,进行牵引完全无效,并且有可能加重病人症状。在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者中,牵引为禁忌症。因为病人在急性期时,由于神经根的水肿和炎症刺激,会引起腰背肌肉紧张、痉挛,如果这时牵引就会拉伤腰肌纤维,造成腰痛而加重临床症状。综上所述,牵引只适合于单纯的腰椎间盘膨出患者,而且必须在症状不重时采用,以缓解临床症状为目的,禁用于腰椎间盘突出、脱出,伴随椎管狭窄的病人,和腰突症急性期的病人。  (四)物理治疗、推拿治疗、针灸治疗  物理治疗包括电疗、红外线照射、热疗等方法,和推拿、针灸等治疗目的基本相同。就是以缓解病人的临床症状为主,而非根治手段。由于腰突症的病人多数伴随慢性腰肌劳损,梨状肌肉紧张,腰椎间盘突出物压迫的神经随神经走过的部位肌肉痉挛造成腰腿痛,一般医院会用理疗、推拿、针灸等治疗手段来缓解肌肉的紧张和痉挛。所以做过理疗的病人都知道,在做理疗时会舒服一点,不做后又会和从前一样。所以说,理疗、推拿、针灸等治疗方法,只用于腰突症的配合治疗。  (五)封闭疗法  封闭治疗分两种应用方法,一种为椎管内封闭,一种为神经根封闭。顾名思义,椎管内封闭是直接用药物注射到椎管内,神经根封闭是把药物注射在神经根周围。注射的药物以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加局部麻醉为主。在激素的作用下,可以减轻和消除神经根的无菌性炎症和水肿;麻醉药物则为止痛,麻醉神经使其敏感性降低。我们都知道,腰突症为什么会导致腰腿痛,主要是由于腰椎间盘髓核压迫神经后导致神经根发生水肿和无菌性炎症,所以封闭的效果就是止痛,突出物压迫无法解决,当封闭药效过后腰腿痛症状马上又恢复。  (六)针刀疗法  针刀疗法分为水针刀和小针刀。  水针刀是将清朝年间张仲景医圣祠“刀针”与现代医学水针相结合,并柔和其他针刀疗法的精华,从而发展形成的一种可注射针灸用具。水针刀疗法作为传统医学九针疗法与现代医学水针疗法中西医合壁的后裔,是介于针灸疗法与开放性手术间非直视下的新型注射性微型外科手术,以软组织局部解剖学、立体解剖、动静态三维解剖学、生物力学、生物信息学、经络学说、无菌炎症学及动静态平衡学及中西药药理学为其理论基础。对软伤科疾病、脊柱相关性疾病的治疗具有广阔的前景。  针刀疗法即为小针刀(其水针刀即为小针刀),小针刀疗法是在针灸和封闭疗法的基础上发展来的一种新的治疗方法,近年逐步“神化”了它治疗效果。小针刀是以针刀这种手术器械,在腰腿痛患者的痛点上进行广泛的剥离松解,再注射入局部麻醉药物加激素药物,起到消炎止痛作用,小针刀的目的就是为封闭范围扩大创造条件,因此,小针刀治疗其实就是一种封闭疗法的改良,其治疗效果等同封闭。由于在治疗过程中运用到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因此不可多用。激素的副作用会引起如骨质疏松、胃肠反应、痤疮多毛,向心性肥胖等,而且同时伴随糖尿病、高血压等患者禁用。  (七)手术治疗  1、常规开放手术:  常规开放手术包括:全椎板切除、半椎板切除、经腹椎间盘手术、椎体融合术等。手术的目的是直接切除病变腰椎间盘髓核,解除神经根压迫而达到治疗目的。由于腰椎的特殊生理位置的限制,因此手术破坏了正常的腰椎骨生理结构,造成手术损伤大,易造成腰椎术后失稳,术后瘢痕组织粘连,术中误伤神经根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所以多数病人惧怕手术,如何避免手术中造成的以上不良反应呢?这一直是医学界的一大难题。  2、椎间盘镜微创手术  为了避免常规开放性手术的大损伤问题,减少手术的风险和并发症的发生,在显微外科和关节内窥镜辅助腰椎间盘手术,虽然是减少了手术过程中对正常骨关节的破坏,但微创手术一样是手术,也有手术的风险和并发症,另一个最主要问题在于手术视野变小之后,难以干净彻底摘除病变腰椎间盘髓核,增高了手术不成功的风险。  3、经皮穿刺的切吸术:  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患者,多数由于椎间盘内压力增高而导致突出。经皮穿刺切吸可以显著降低椎间盘内压,减少突出的椎间盘内容,从而减轻或消除突出物对神经的压迫症状。该方法的优点在于手术过程中  损伤较小,但缺点是该手术以减压为主,对于椎间盘膨出有效,禁用于腰突症脱出、游离、合并钙化等类型,这样造成手术面太窄。
您真是太好了呢!茜芷胶囊的说明书上说其功能主治:活血止血,祛瘀生新,消肿止痛。  活血后是不是就是血量增大呢?(我感觉是吃药以后血量才大的。)而这个药又有止血的功能? 我有些糊涂了!它有止血的功能吗? 我还需要吃其他的止血的药吗?
回答:具有活血和止血的药物,如果用的恰当有止血作用,用的不恰当就有增加出血作用,可以换其它止血药。
上月工作忙,厂长不吃午饭,早晚饱食。今日天冷,饮食正常了,但午后常胃痛,胸椎骨末端内,隐痛。喝热水可暂缓。晚间4-5点时肚脐周围胀痛,夜不能寐。受冷胃痛,暖和时则不痛。请问,此主何兆?跪谢再拜。
回答:你好!有必要做胃镜和肝胆脾胰B超检查 。排除是溃疡病或是胃炎等。
几年前曾经因为拧毛巾得了网球肘病,后来用针灸疗法治过,虽然没好完全,但时间长了慢慢自己就好了,去年开始打乒乓球,网球肘又复发了,开始打了一个疗程的封闭,但是不见好,还是疼,就又做了针灸和电烤疗法,结果还是不见好转,后听人说用小针刀法可治疗,今年三月就去了医院做针刀,第一次是因为严重的无法手拎东西,无法提鞋等去做了小针刀,术后确实病灶减轻了,但是医生没说不能运动,所以我还是接着每天运动打球,结果每次疼了就去做针刀手术,5月份又做了第二次,做头两次还可以,疼痛减轻(但没痊愈),但后来看到肘部象有骨头突起的部分,有点肿胀,压它还疼,6月份就再去医院,医生还是说做针刀,做后医生拔针刀时,针刀口有黄色粘液体飚出来,做完针刀医生只是开了消炎药,这次感觉术后手有点直不了,到7月份网球肘还是疼,忍到8月份,想到其他方法治不好,还是针刀见效快,就还是去了那家医院,医生还是给做针刀,做了针刀这次感觉效果不大了,还是疼的厉害,不知道什么地方能治好,知道这种病治不了根,疼的厉害就再去做针刀,10月4日做了第 5次针刀,结果6号后手就肿胀的越来越厉害了,不得已去川医看了,血象化验是无菌性感染,里面估计有积水,拍片子骨头没问题,后来回到当地医院住院打针消炎,现在水肿消下去点了,但手臂伸不直了,现在一是吃药消炎,二是中药外敷,但骨关节处还是有个包块没消,请教医生: 我这种病是否彻底无法治好了 ?而且手臂伸不直,是否残废了 ? 会的 "功能性缺失"怔吗 ?如何治疗法 ? 急盼回复 . 谢谢!
回答:这个目前建议不要去治疗,主要以自已加强功能锻炼为好,同时可以适当的进行中药外用熏洗为好
我妈妈跨部骨骨劲骨折近20天了,现在在家贴膏药做牵引,保守治疗,可最近几天妈妈受伤的那侧的大腿时而麻木疼痛,感觉一阵阵的抽筋,请问您,像我妈这种情况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该吃哪些药好?怎样减轻妈妈的疼痛?
回答:局部血液循环不畅所致,到医院诊治一下再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七级~十级伤残)
7、七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9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七级工伤或职业病。
(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
(2)第Ⅲ、Ⅳ对脑神经麻痹;
(3)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4)电烧伤颅骨切除&3平方厘米,并行硬脑膜植皮术者;
(5)颈颏粘连,影响颈部活动者;
(6)全身瘢痕面积50%~59%;
(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9)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1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11)双耳听力损失&=56BHL;
(12)喉保护功能丧失,饮食时呛咳并易发生误吸;
(1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14)一耳或双耳廓缺损2/3以上;
(15)牙糟骨损作78cm,牙齿脱落10个以上;
(16)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17)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18)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19)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20)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
(21)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2)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
(23)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
(24)一指指间关节离断;
(25)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2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8)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不全;
(29)一足除拇趾外,4趾缺失;
(3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4趾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31)一前足缺失;
(32)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关节功能良好;
(33)关节创伤性滑膜炎,长期么复积液;
(34)下肢伤后缩短&3cm、&2cm者;
(35)肺叶切除;
(36)肺功能轻度损害;
(37)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改术;
(38)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39)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肺功能正常;
(40)其他职业性肺疾患,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41)肺切除1/4;
(42)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43)胆道损伤,胆肠吻合术后;
(44)成人脾摘除;
(45)胰切除1/3;
(46)再生障碍性盆血完全缓解;
(47)白细胞减少症;
(48)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49)血小板减少(&8&1010/L);
(50)胃切除1/2;
(51)小肠切除1/2;
(52)结肠大部分切除;
(54)轻度排尿障碍;
(55)已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56)未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57)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58)阴道狭窄;
(59)未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8、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61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八级工伤或职业病。
(1)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颅骨外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
(5)鼻或面颊部有&8平方厘米或三处以上&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6)一侧或双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7)全身瘢痕面积40%~49%;
(8)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11)一袋子则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12)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13)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14)外伤性青光眼;
(15)双耳听力损失&=41Dbhl或一耳&=91Dbhl;
(16)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
(17)发声及言语困难;
(18)一耳或双耳缺损&1/3、&2/3;
(19)牙槽骨损伤长&=cm,牙齿脱8个以上;
(20)舌缺损小于舌的1/3;
(21)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22)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度;
(23)食管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24)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25)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26)脊椎压缩骨折;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
(27)脊椎滑脱术后无神经系统症状者;
(28)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29)双手部分瘫肌力4级;
(30)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
(31)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32)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33)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34)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35)一足拇趾畸形,功能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36)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37)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8)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39)关节外伤或因伤手术后,残留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40)心功能不全一级;
(4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42)肺段切除;
(43)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肺功能正常;
(44)肝部分切除;
(45)胆道修补术后;
(46)脾部分切除;
(47)胰部分切除;
(48)腹壁缺损10cm左右;
(49)胃部分切除;
(50)小肠部分切除;
(51)一侧肾上腺缺损;
(52)输尿管修补术后;
(53)尿道修补术后;
(54)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55)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56)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57)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58)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59)性功能障碍;
(60)急性放射性皮肤损失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失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61)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9、九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43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九级工伤或职业病。
(1)癫痫轻度;
(2)颅骨缺损&=25平主厘米,无功能障碍;
(3)脑子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4)第V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Ⅳ对脑神经麻痹;
(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需戴假发者;
(6)鼻或同部有明显畸形或&3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畸形;
(8)全身瘢痕面积30%~39%;
(9)鼻再造术后;
(10)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后;
(1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4;
(1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3)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Ⅲ期(或重度);
(14)泪器损失,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15)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71Dbhl;
(16)发声及言语不畅;
(17)食管切除术后,进食正常者;
(18)一耳或双耳廓缺损&1/5,&1/3;
(19)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20)牙槽骨损伤长4cm,牙脱落4个以上;
(21)二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22)三个节段性疹柱内固定术后;
(23)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24)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26)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27)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8)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
(29)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30)足庶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31)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32)骨折内固定手术,无功能障碍者;
(33)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34)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5)肺修补术;
(36)支气管成形术;
(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8)乳腺成形术后;
(39)隔肌修补术后;
(40)慢性隐匿型中毒性肾病;
(41)子宫修补术后;
(4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4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10、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1种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十级工伤或职业病。
(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瘫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以外,节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强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和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右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胁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复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复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复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附录C (提示的附录)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C1 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
C1.1 反复发作性的意识障碍,作为伤残的症状表现,多为癫痫的一组症状或癫痫发作的一种形式,故不单独评定其致残等级。
C1.2 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均为内源性精神病,发病主要决定于病人自身的生物学素质。在工伤或职业病过程中伴发的内源性精神病不应与工伤或职业病直接所致的精神病相混淆。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不属于工伤或职业病性精神病。
C1.3 鉴于手、足部肌肉由多条神经支配,可出现完全瘫,亦可表现不完全瘫,利手及非利手致残后对于手功能影响也有区别。所以在评定手、足瘫致残程度时,应区分完全性瘫与不完全性瘫,利手与非利手,再根据肌力分级判定基准,对肢体瘫痪致残程度详细分级。
C1.4 神经系统多部位损伤或合并其他器官的伤残时,其致残程度的鉴定依照本标准总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C1.5 有关脑神经障碍参见眼、耳鼻喉、口腔科(见表B3)。
C1.6 颅骨缺损、脑叶缺失(外伤或术后)和颅内异物,如出现功能障碍,参照有关功能障碍评级。
C1.7 有关大小便障碍参见普外科(见表B4)。
C1.8 感觉障碍一般都与运动障碍伴随出现,可参考运动障碍定级。
C1.9 由于外伤或职业中毒引起的前庭性功能障碍,参见耳鼻喉科(见表B3)。
C1.10 外伤或职业中毒引起的周围神经损害,如出现肌萎缩者,可按肌力予以定级。
C1.11 外伤或职业中毒引起的同向偏盲或象限性偏盲,其视野缺损程度可参见眼科标准予以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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