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什么意思是工伤,怎么索赔

工伤工资怎么算?还有工伤赔偿怎么说?_百度知道
工伤工资怎么算?还有工伤赔偿怎么说?
工伤:右手小拇指指端骨折,指甲脱落…治疗方式用钢针固定
工伤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照发!工伤赔偿,要先认定工伤并鉴定伤残级别!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针对不同级别予以不同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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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是你索取工资和其他赔偿的重要依据。2. 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3.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4. 工伤认定是决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紧去做。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5.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6. 要提醒你的是,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别让单位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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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未签合同出现了工伤怎么索赔?_百度知道
未签合同出现了工伤怎么索赔?
我于099月进入家私企约定计工资般计件<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d月工资调<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d月24晚加班砸手指右手指及食指第骨节骨折休息<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006c655f月由于没签合同公司没买保险公司报医疗费我要求支付工资加班费及赔偿能少各位谢谢
未签合同及未买保险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表  序号 项目 具 体
律 规 定  1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医情况紧急先近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疾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处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单位按照本单位公差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统筹区外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公差标准报销  3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般超<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f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市级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适延延超<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f月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 护理费 1、能自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需要护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  护理费按照完全能自理、部能自理或者部能自理3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别统筹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或者30%  5 职工工致残享受待遇 第情况职工工致残鉴定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关系退工作岗位享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级伤残24月本工资二级伤残22月本工资三级伤残20月本工资四级伤残18月本工资;  2、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级伤残本工资90%二级伤残本工资85%三级伤残本工资80%四级伤残本工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退休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工致残鉴定级至四级伤残由用单位职工伤残津贴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种情况职工工致残鉴定五级、六级伤残享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16月本工资六级伤残14月本工资;  2、保留与用单位劳关系由用单位安排适工作难安排工作由用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本工资70%六级伤残本工资60%并由用单位按照规定其缴纳应缴纳各项社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低工资标准由用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提与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关系由用单位别其解除或终止劳关系统筹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支付本<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f月、18月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5月、30月性伤残业补助金  第三种况职工工致残鉴定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12月本工资八级伤残10月本工资九级伤残8月本工资十级伤残6月本工资;  2、劳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提解除劳合同由用单位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合同统筹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支付本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性伤残业补助金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7级16月<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d级14月<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d级12月<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d级10月;性伤残业补助金具体标准:7级25月<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d级20月<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d级15月<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d级10月  职工确诊职业病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述标准基础加发50%  工伤职工距定退休龄5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性伤残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定退休龄足5每减少1性伤残业补助金递减20%距定退休龄足1按性伤残业补助金全额10%支付;达定退休龄支付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 工死亡赔偿 职工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列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6月统筹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工资定比例发给由工死亡职工前提供主要源、劳能力亲属标准:配偶每月40%其亲属每每月30%孤寡或者孤每每月述标准基础增加10%核定各供养亲属抚恤金应高于工死亡职工前工资供养亲属具体范围由务院劳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性工亡补助金标准48月至60月统筹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工伤导致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款规定待遇  5、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款第()项、第(二)项规定待遇  7 非用工伤亡赔偿 1、性赔偿包括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或童工治疗期间费用性赔偿金性赔偿金数额应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能力鉴定确定  2、劳能力鉴定按属原则由单位所设区市级劳能力鉴定委员办理劳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单位支付  3、职工或童工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劳能力鉴定前进行治疗期间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及所需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单位支付  4、伤残性赔偿金按标准支付:级伤残赔偿基数16倍二级伤残赔偿基数14倍三级伤残赔偿基数12倍四级伤残赔偿基数10倍五级伤残赔偿基数8倍六级伤残赔偿基数6倍七级伤残赔偿基数4倍八级伤残赔偿基数3倍九级伤残赔偿基数2倍十级伤残赔偿基数1倍  5、死亡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死亡按赔偿基数10倍支付性赔偿金  6、赔偿基数指单位所工伤保险统筹区度职工平均工资  8  其    情  形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由统筹区劳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费用变化等情况适调整调整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2、职工工外期间发事故或者抢险救灾落明事故发月起3月内照发工资第4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困难预支性工亡补助金50%职工民院宣告死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工死亡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列情形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  (二)拒接受劳能力鉴定;  (三)拒绝治疗;  (四)判刑收监执行  4、用单位立、合并、转让承继单位应承担原用单位工伤保险责任;原用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承继单位应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单位实行承包经营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关系所单位承担  6、职工借调期间受工伤事故伤害由原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原用单位与借调单位约定补偿办  7、企业破产破产清算优先拨付依应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派遣境工作依据前往家或者区律应参加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其内工伤保险关系止;能参加工伤保险其内工伤保险关系止  9、职工再发工伤根据规定应享受伤残津贴按照新认定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工资指工伤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照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照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各情况能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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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仲裁委员裁定劳关系向社(即前劳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向劳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具体赔偿标准建议问所社部门虽部都各规定定差别
你要求全部的工资是不可能的了但是赔偿是绝对得给你赔偿的 多少就看你伤势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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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伤赔偿的工资待遇怎么样?
[提要]本文主要讲的是教师工伤赔偿的工资待遇怎么样? 工伤待遇,职工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月.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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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即为工伤。工伤的适用范围是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关于各省市立即筹办劳动教养机构的指示》强调指出:“把肃反中被审查的,不够判刑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而政治上又不适合留用,把这些人集中起来,送到一定地方,让他们替国家做工,自食其力。并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的改造工作。”
  法律咨询: 教师患了职业病后的治疗休养及工资待遇如何?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职工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月.这样的事,应该算是工伤了,基本工资待遇是不变的.另还可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用. 只有工资,补贴奖金一律没有,如果你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还可要求更多的补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作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职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工作伤认定申请表所应提交的材料:工作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待遇:职工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月.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祥情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我建议你不要回家,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入院治疗.将病治好.不然以后生活会大受影响.
  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就是说,工伤的适用范围是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关于各省市立即筹办劳动教养机构的指示》强调指出:“把肃反中被审查的,不够判刑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而政治上又不适合留用,把这些人集中起来,送到一定地方,让他们替国家做工,自食其力。并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的改造工作。”从这个文件看,劳教人员显然不属于职工,劳教机构也不是用人单位。所以,劳教人员在劳教期间患职业病的不适用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得不到工伤赔偿。 1953年原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64年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1991年河北省劳动厅保险福利处《关于确定企业职工因工与非因工伤亡界限问题的有关规定》,都做过具体决定。从日起,企业按日原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号)第8、12条规定执行,劳部发[号第8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劳部发[号第12条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其亲属或者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工伤认定范围除按《工伤保险办法》规定的范围执行外,对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系指脑溢血、心脏病等)在第一次抢救治疗中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
  合1964年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和1991年原河北省劳动厅保险福利处《关于确定企业职工因工与非因工伤亡界限问题的有关规定》,职工发生下列与生产、工作有一定关系的意外伤亡,经查证属实,可以比照因工伤亡处理:
  (1)职业病患者或因工负伤职工经组织批准去外地疗养期间,以及职工调动工作,在按规定的往返途中,遭受非本人责任的意外事故发生的伤亡。
  (2)因在工作中受伤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害处发作疼痛,不能工作者。
  (3)工人职员因为工作而负伤,医疗终结以后,不论调到任何企业,旧伤复发或者因为旧伤复发致成残废或者死亡。
  (4)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加班加点,不能回家临时在工作地点休息,遭受非本人责任的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伤亡。
  (5)革命军人在作战中负伤,或由于在战争的艰苦环境中造成的严重疾病(有档案记载或有团以上医疗机构原始证明材料),转入到企业后,因旧病复发,甚至造成残废或死亡的。
  (6)因坚持原则和制度,批评违纪违章等错误,或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而遭到报复造成的伤亡。
  (7)因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而致使病伤恶化或者致成残废、死亡,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者。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引起的器官损伤或并发症,经市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8)因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而集体食物中毒,造成病疾、伤残或者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责任者。
  (9)职工参加本单位、厂(含车间一级)组织的军训、义务劳动、体育比赛,文艺表演或代表单位参加的各种比赛或运动会发生的伤亡。
  (10)企业领导指派或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展览会、政治性活动,造成负伤、死亡而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者。
  (11)出国援外人员(含劳务输出)在国外因病死亡的。
  (12)工作时间在本生产、工作岗位上受伤、引起的继发性病变,(如感染性败血症等)造成的死亡或发生的意外事故直接使头部受伤,造成脑神经损伤,经地、市级医院确诊为外伤所致精神病的。
  (13)工作时间在本生产、工作岗位上工作,执行与生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或经领导安排的加班任务,突然发病昏厥、休克,在抢救(含立即送医院紧急抢救)中死亡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4号)规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问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按照《工伤保险办法》(劳部发[号)规定,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对于暂时缺乏证据,无法判定其受伤害原因是因公还是因私的,可先按照疾病和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处理。待伤害原因确定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其中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待遇享受期限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已享受的疾病和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应从工伤保险待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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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在砖厂上班,在2003年,因工作时右眼受到外伤,当时治疗但是没有痊愈,中间就没有治疗。2010年时到医院检查,以无法治疗了,我想想问问现在是否可以得到索赔。
----------------------------------------问题补充:--------------------------------------------------
先生您好,
向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打官司也没有胜算把握了。有没有别的办法呢?
我叔叔在一家高耗能高污染私人企业做工,在做工期间,右小腿和脚全部骨折,医生结论是粉碎性骨折,已经做了2次手术,期间手术费用是有厂方支付的,陪护人员是有我方自己承担的,现在欲出院回家观察,厂方就我叔叔的伤情,作出赔付,说:给付一年的工资,和治愈后的第3次手术的费用(拆钢板产生的费用)其他的是不会负责的,我叔叔和他们并没有签署劳务合同,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去索赔,我们都需要做那些准备?谢谢你!
A:被雇用的工人
B:正在拆建房子的主人,即雇主。村医院院长,有钱有势,个性比较奸
C:镇上医院医生
地处农村偏僻地方,A第一天去拆建房子时不小心从二楼屋顶边缘摔下来,手腕粉碎性骨折,当时雇主带工人到C那里就医,C跟B也是好朋友,用药不好,石膏板都没打,恢复缓慢,A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向B索要医药费无果,也将就在C那里医治。半年后手腕不能正常转动,至大医院检查,发现骨头接头部分没接好变形,需至少2万多元动手术矫正,手术如果完成那半只手...
我母亲今年年初受工伤,与所在单位协议2009年年底付完全款,之际仍有40%款额未付清,若年底前所在单位不予再次支付该怎么办?需要通过何种法律程序要回补偿金,希望各位朋友帮忙想想办法,谢谢。
我母亲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差不多20天,但是在上班的这个过程中出现是事故,手腕被机器弄伤啦,手腕出现了粉碎性骨折,做了手术。现在在医院治疗,都住院接近一个月了,首先我想咨询律师这算不算是工伤,如果是工伤那这一切费用怎么算,事情怎么处理.谢谢!
我是个四川农村的孩子,我的父亲在本地一家采石厂打工了一年多,昨天上午十点钟在采石场突遇意外,左手手腕断裂,左脚只剩下脚跟处一半左右面积的脚掌(另外一半脚掌已被锯掉),按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至少达到七级伤残,现问题是该采石厂是私人小老板,不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跟一般的小作坊类似,父亲打工期间也没有跟老板签订任何劳动协议,个人也没有办理工伤保险,那个老板现在垫付了一点医疗费,说要双方一起出钱医,还说先不要说是在采石场受伤的,以免享受不到农保。请问,这种...
建筑施工单位员工,公司在云南承包了工程,员工(施工科长,东北人)驻云南工地。因下班时与施工监理钓鱼(工地外),鱼竿与高压电线接触,被高压电打死。请问怎样像单位索赔,能否够上工伤或视同工伤?其年龄26岁,已婚,有一女不到一岁。父母建在。希望有能力的人士帮忙,在线等。 工程局员工常年吃、住、工作都在外地工地上,而且工地上也没有太明确上下班时间的,特别是公路和铁路。技术人员就更别说了,没有休息日不说,还常常加班什么的。陪监理是普遍现象,不为了工作谁会认...
临时工,工厂没买保险,出了工伤,右手大拇指去了一半,怎么索赔!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房屋在建,三层楼房外壳基本完工。我们家的木工包头是我的一个表舅,由于是亲戚,也没签什么协议,6月1日早上,他请了一个木工,是我们家附近的,都是熟人。也只有一天的活,相当于是点工,也没有签什么协议,让他到三楼钉椽子。这个木工刚踩上脚板,什么活还都没有干。由于没站稳,摔下来了,伤的很重,头部瘀血,在医院做了开颅手术,还断了一根肋骨。从前天的治疗,到现在,治疗费用几乎都是我们家出的,已经出了一万六,我表舅个人出了四千,他们家没有出...
交警认定责任是同等责任,当事人受伤住院半个月,肋骨骨折,头部外伤面积很大,右肾表面有淤血,身体其他地方有外伤,当事人的电动自行车完全损坏,另一当事人的轿车有全额的保险,请问受伤的当事人要求索赔是应该索赔多少?
我父亲因为下班的时候遭遇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前几天从劳动保障局里领到了工伤认定书。我问了劳动局的人:他叫我等到法院判下来,补差额。我也听说浙江省里似乎有这样一个政策,凡是交通事故的赔偿哪边多就拿哪边,不能两边都拿,那么我母亲的遗属补助金怎么弄呢,我父亲是教师,母亲无固定收入,还有个八十多岁的爷爷需要供养。请帮忙解答谢谢 我见天去咨询了当地的律师,她也说我们地区只能是补差额,好像浙江省有补差额的规定,原则上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是不冲突的...新工伤赔偿标准十级工伤赔偿怎么算?_百度知道
新工伤赔偿标准十级工伤赔偿怎么算?
本人基本工资是1500
属于十级伤残
根据新规定应该有哪些赔偿
有哪些可追加的额外赔偿
一、十级工伤等级分级是: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十级工伤赔偿的标准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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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新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比老标准多1个月;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计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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