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什么时候弱者才会残忍彻底残忍?不会因为性格而对任何人心…

帖子主题:女生12年前被碎尸1000块 热帖今说杀人经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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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12年前被碎尸1000块 热帖今说杀人经过(图)
文章提交者:xinghang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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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 南大女生被残忍碎尸12年后 网络热帖描摹杀人经过发帖者描述太过详细被部分网友怀疑是凶嫌,警方表示关注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切成了1000多片,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是,12年过去了,案件还是未破。近日,互联网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帖子,发帖者猜测了凶案嫌疑人的杀人动机以及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摹了杀人过程。这个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网友认为,发帖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知情者。南大女生被碎尸1000块这起案件至今还在张小姐的心里留有阴影。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晰地记得,那件血淋淋的上衣在学校橱窗展示的情景——这是当时警方在征集案件线索。案件发生后,几乎所有的女生夜里都不敢出门。“实在太恐怖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神里还带了丝恐慌。确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件,凶手的残忍程度让人发指。据称,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割成了1000多块,还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了一下;随后,又很仔细地叠好死者的衣服,把它们分装在多个行李包里,丢弃在南京闹市区的多个地段。日清晨,受害者的尸块被陆续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城。警方也立即展开了调查。但是,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和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随后,警方又注意到,受害者的尸体被切割成了1000多块,切口整齐均匀,应该是对人体解剖知识有所了解的人所为。于是,警方又对医生、厨师等人群进行调查,但还是毫无结果。就这样,12年过去了,虽然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黑弥撒”的猜测 ][猜测一]凶手可能是学医的?日21:49,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然出现了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黑弥撒”首先声称,他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声明之后,“黑弥撒”对这起案件的行凶者进行了大胆猜测:“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1000多块,内脏被煮过,可见嫌疑人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猜测二]他们通过摇滚认识?这篇帖子的核心处还不在于此。因为在“黑弥撒”看来,对于这个内向的受害女生来说,要想认识凶手,并放下戒心和凶手单独接触,需要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他们的共同爱好。那么,这个让他们能够沟通的“媒介”是什么呢?“黑弥撒”想到了打口碟。这种以废塑料名义被进口到国内的国外正版碟因为上面被打了个口子而得名。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等音乐。“黑弥撒”就从这种极端音乐入手,勾划描述了死者和凶手相识的过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更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被害人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猜测三]杀人源于心理阴影?如此浪漫的相遇怎么会换来一场惨剧?“黑弥撒”也给予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于是,在“黑弥撒”的设想中,凶手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最后,“黑弥撒”还对凶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番描述:“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网友:发帖者就是凶嫌!“黑弥撒”的帖子发于6月19日晚上。6月20日下午,一位名叫“很多的”的网友,对“黑弥撒”的帖子进行了一番分析。“很多的”说:“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主!”接着,“很多的”用了3000多字,写了三个部分,分析为何“黑弥撒”可能是凶手。“很多的”认为,“黑弥撒”的文章条理清楚、注重细节,表明“黑弥撒”“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并且“细致、有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很多的”用心理学方法分析,认为“黑弥撒”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通过对“黑弥撒”的帖子进行文本分析,“很多的”说:“从逻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试图‘提供帮助’,他会很早就对公安机关提供信息。而事实是,楼主在过去的十几年都没提供什么帮助,现在突然提供帮助了。这不合常理。”“很多的”特别提到,“黑弥撒”“非常着重对于音乐爱好者的分析,并且指出‘听这类音乐(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从常态上,这种辩护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楼主恰好也是喜欢听这类音乐的人。”[不同意见]跟帖中,也有很多网友认为,“黑弥撒”只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分析此案。有网友说:“居然有那么多人怀疑楼主,既然楼主喜欢音乐,所以联想到打口碟上也是自然的。”有的网友说:“楼主你分析得太强大了,人家都怀疑你了。唉,听听哥特金属就被怀疑是变态。怀疑楼主的人也够傻的。”网友跟帖选登作者:心酸也浪漫楼主是传说中的福尔摩斯?作者:不死火焰鸟打口碟,哥特,幽暗、孤寂的古堡废墟,破楼,死亡,吸血鬼,异教哥特,撒旦教派,黑弥撒——南大被碎尸女生。将这些全部联系起来,可见,楼主作为嫌疑人的可能性最大!作者:广州坏家伙我怀疑楼主已经将整件案情和盘托出,此案须从南大门口卖“打口碟”的查起!查一查她从什么地方买到这些打口碟,重点调查一下卖碟片的人,以及她买这些碟片用什么来听,到什么人的家里借CD机听。我怀疑凶手就是楼主,楼主就是当年在南大附近卖碟片或者是常客。并且楼主涉及一个叫“黑弥撒”的组织!作者:读书小二郎楼主写的是想法,也有分析。但是就如前面网友说过的,这种分析不充分,主线非常明显,缺乏发散性思维。弊端就是当你的直觉正确,那么案子就破了;但是当你直觉错误,那么整个案子要推倒重来。作者:幼儿园肄业有人说楼主是凶手,呵呵,一个有如此心理素质的凶手,会浅薄到十几年后将自己“一时兴起”做的案子拿出来晒吗?作者:lansezuiai黑弥撒也许知道凶手是谁,发这帖子再次引起人们注意。希望快点破案。黑弥撒:我是真凶我会发帖?自述:血案发生时才14岁,发帖仅为引来更多高手探讨此案对这些怀疑猜测,黑弥撒在网上笑对质疑。为了表示坦荡,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QQ号。昨天下午,记者与黑弥撒在网上作了交谈。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6岁,是南京人。和一些网友猜测的一样,他称自己是学法学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在一家银行任职。之所以网名叫“黑弥撒”,是因为Black Mass(黑弥撒)是自己喜欢的一张重金属音乐专辑.。“1996年,我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来说就可以排除我作案的嫌疑了吧?”黑弥撒说,自己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始于2006年,而途径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几个帖子。而此次发帖的初衷,“是想吸引高手进来一同探讨,但这么多人怀疑我倒是没有想到的。”对网友们对自己就是凶嫌的怀疑,黑弥撒觉得很好笑:“想一下,真凶会蠢到直接在网上叙述作案经过并且留下自己的QQ吗?警察要找到我并不难。”警方:对帖子线索进行分析昨天,记者和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侦大队取得了联系。刑侦大队的有关负责人浏览了所有的帖子后告诉记者,他们将组织人力对帖子所提供的一些线索作进一步的分析,他们对网友的热情表示感谢。同时也强调,警方对此案的侦破也从未放弃过。而黑弥撒对警方的关注很是欣慰,他称能得到警方的重视是他发帖的初衷。他也表示,如有可能自己很希望能和办案的警官沟通,更全面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助警方早日破案。
相关新闻露出杀人马脚A据英国《泰晤士报》6月22日报道,马其顿一名记者先是残忍地奸杀了四名老妇,随后做回自己的本职工作,采访了受害者的家属,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探究”案件的真相,却在无意中泄露了只有凶手本人才可能知道的犯罪细节。最后,警方发现了确定性证据,以强奸、谋杀罪名逮捕了这名衣冠禽兽的记者。残忍:死者全身裸露2008年5月,马其顿警方在一处垃圾处理场发现了一具尸体。经过认定,死者现年65岁,职业是一所医院的清洁员。死者全身裸露,肋骨已经断裂。经鉴定,凶手可能坐在死者的后背上,膝盖顶住死者的肋骨,用电话线勒死了这名老妇人。相似的案件还有三起。这些受害人的职业都是医院的清洁工,尸体都是裸露的,全身被凶手用刀刮得遍体鳞伤,骨头被打碎。法医鉴定,凶手对死者实施了身体和性虐待,并用电话线勒死受害者,将尸体装到早就备好的塑料袋中,并扔到垃圾处理场。无耻:采访受害人家属弗拉多·塔内夫斯基今年56岁,有两个孩子,是马其顿基切沃市一家地方报纸专跑犯罪新闻的记者。在所居住的社区,塔内夫斯基受人尊敬;在主编的眼中,他是一名勤勤恳恳的记者。这些残忍的案件发生后,塔内夫斯基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全面的采访。他还与受害者家属保持着持续的良好关系,没有人怀疑他就是那个残忍的凶手。败露:细节供出真相最新的谋杀案出现后,塔内夫斯基记者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提出了连环杀人案的推断,这也是警察的推测。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断,他还列举了很多犯罪现场的细节。塔内夫斯基露馅了——这些细节一直都只被调查人员掌握,警察局从来没有泄露这些细节,那么还知晓这些细节的只有凶手本人。警察开始将目标转向塔内夫斯基记者。在对死者进行DNA测试时,两名死者的体内都发现了含有塔内夫斯基DNA的精液,这才是铁的证据。闻方
波兰作家杀人写入书中B2007年,波兰作家克里斯蒂安·巴拉的新书《杀人狂》成为热门畅销书,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虐待、杀死一名年轻女性的全过程。警方发现,书中描写的细节和现实发生的一起案件完全相同,这名作家最后因谋杀罪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来源:现代快报本文内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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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长相思
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
鞠花开,鞠花残,塞雁高飞人未还,一帘风月闲。 俯卧撑、打酱油、躲猫猫、草妮马、菊花蚕、雅蠛蝶、法克鱿、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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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有太多疑点。而警方并没有根据这些疑点追查下去。就是被限制了。那看报子的女孩就没有去追查吗?她的嫌疑这么大。被害人也不一定是单独出去的。凶手也不一定是个知识份子。沉着冷静是可以经过训练得到的。切成一千多片或许是因为好玩。头没煮好,可能是当时有人来访,或情况紧急。尸体分别南京个地点,确定他开的是小车,而不是三轮,摩托,货车,这些太不方便了。这些可以看出凶手应该家境富裕或有社会地位的人。凶手为女性的几率太低。被害人刚上大一,性格又极其内向。证明她几乎没有朋友。 所以能将她骗出去的可能是她爱慕的某个男生或亲人。凶手太过于专业,证明他不止杀了一个人。而之后没有继续作案。是因为凶手可能在不久之后也死了。而一般心理如此变态的人,是不会写日记的。他们喜欢保守秘密而又想让人认可。比这恶劣的命案比比皆是,但他做到了让这么多人知晓。本文内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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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破案?还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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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之见。凶手是个女同性恋,那时候同性恋并不多,但如果是同性恋的话,思维肯定易于性取向正常的人,而且我觉得切成1000多块应该是个女的,女的变态起来强于男性,还有这世界上什么人都有,无论她做什么事都是有可能的,有人觉得他是高技术犯罪,我倒觉得他是回归人的原始本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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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楼的你Y的就是反动。。。厕所里打手电。。找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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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楼的你听好了。。。别人怎么说的我没看见。。。你能把别人的观点拿来证明你也是这个观点。。。你居然怀疑部队的炊事班。。。当心别人踢你你Y的屁股。。。一看就是小孩子乱想的。。。。。。2个字“不许”诽谤炊事班。。。。你Y的也不好好想想。。。一边给大家作饭一边切着人肉,你Y的找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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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爆豆影视看了一部电影片名:字母杀手导演:Rob Schmidt年代:2008地区:美国简介:电影根据1970年代发生在纽约的真实未破案件改编看到结尾才知道这样的大案件如今还是悬而未破,然后百度输入“未破凶案”才知道这桩案件。。。梁朝伟,演过一部电影《羔羊医生》那是很久以前的片子了。。。。。。。。。呀。。。恶心了。。。南京的哪个凶手真的很想知道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咋就破不了呢,估计是个亡命徒。。。敢出来仍肉块,估计就不怕死。对了有印象在腾迅网曾经也报道过一个仍肉块的案件,好象破了。。。记不大清楚了。。。太J8恶心了。。。。还是眼不见心为静。。。警察呀。警察呀。错过了查询案件的黄金时期了。。。这样的超级大案件都拿不下来,人民白养你们了。。。人民生命没保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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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各位的总结,俺也重复下:描述中的人物,马自达的,厨师,屠夫,大学老师夫妇,部队高干子弟集团,医生,同宿舍女同学,司炉工,个体户。。。我觉得医生的可能性不大,除非受害人有不愿去南大校医院的原因。。。我们倒过来推。提出条件希望抛砖引玉。。。一下是必要条件:网友或许包含凶手讨论调查中调查开始认尸确认报案尸体被发现抛尸:时间运包装好的尸体:交通工具包装尸体:包,其他材料煮、整理尸体:有工具,分解空间分开尸体:工具杀人放血 :排水诱使被害人到实施作案的现场:这个原因属于充分条件。。。俺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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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探讨这个案子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在没有找到足够线索的前提下我想即使是名侦探柯南也侦破不了这个案子的,何况警察掌握线索都不公布,哪里可以找到警察到目前为止所掌握的线索?我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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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offe52123
在第119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tony_song
在第30楼的发言:那看报纸的女生有点反常。
反常可是没有犯罪时间啊`我说反常是两个地方:一是平时不看那报纸,刚好那天看了,而且看得特仔细;二是认尸时候的表现超出了一个正常女子的承受能力。在法医已再三申明的情况,就算是亲人也要止步不前了吧?那女子热心得过头了。至于你说没作案时间,我觉得经过精心策划或有人配合,是可以制造出不在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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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像没什么动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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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我在茫茫大海中为大家寻找蛛丝马迹,盼望早日查出真凶首先我是看黑弥撒的帖子才知道有这么一件杀人案的,然后到网上查看了一些相关的内容。了解119案的详情。关于这件案子,网络上流传得最广的是这样一篇帖子:先抄录如下,以供网友们共同思考分析。此事是南京著名的119杀人碎尸,至今已经十年了,没有破案,采访过专门处理此事的南京市鼓楼区公共安全专家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说此事的案件卷宗已经堆了好几间屋子了,至今毫无头绪!我同事当时曾“有幸”去南京市公,安,局5处(刑事案件处)采访过,跟法医聊天时,偶尔回头看到桌上赫然摆着一个红色的人头,同事吓死了,问是啥,法医告诉他这就是被分尸的女生的头,已经被煮过了,所以是红色的。杀人犯还把女生的内脏分割好,煮熟,用塑料袋分别整齐的包装好,其中肠子还整齐地叠好了摆放的,,,那个案子是太KB了,据说当时医生、屠夫、锅炉工等特殊行业人员都是逐一排查的,因为分尸的手法很娴熟,很符合人体结构,由于会出那么多的血,只有锅炉房里的煤堆可以掩盖罪行。。破案的民警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一点线索,因为那个女生刚上大一,非常单纯,社会关系简单,没有情杀仇杀等各种理由。我听到一个传言,说最后都请了关亡的人了,女生的灵魂没有来。那个案子啊,我们都晓得,尤其是信息管理系的应该都知道,呵呵。听说那女生是泰兴人还是泰州人,平时很孤僻的。听说出去遇害那天晚上还把被子放下来,就象一个人睡那一样。发现她的是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日还是11月9日清晨(反正大家都说是119碎尸案),她发现一大包东西,还以为占了便宜呢,拿回家一看是包新鲜的肉片,还以为是哪个一大早买的,就准备烧着吃呢,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把个老太太呵死的了。然后就报案,后来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有5百多片,一看就是很精细的刀功。后来又在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数数弄弄听说连前面发现的有一千多片,听说头被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的,煮就煮了这个杀人犯还不把她煮烂掉,就是那种皮肉拉呱着,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然后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各个器官和衣物都摆放得很平整,可以看出来凶手做这些工作时候的细致,心理素质狂高。由于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但是在学校可就不同了,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她自从出去就没回来,一天两天还可以,这都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就有点奇怪了,但也没太多想。说来还巧的是,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知道《南京日报》是party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当时她们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什么,看那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女生有点相似,当时大家一合计就想去看看。“这个念头按道理说也不应该有的呀,女生嘛胆子都很小的,却鬼使神差就去了。”这是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后来跟我们讲这个故事时说的。去了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就要认尸。法医好象就建议她们不要进去看,等她家人来吧,说太惨了太KB了。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当时恐怕都还是希望不是真实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没敢进去,就那女生跟着进去才一会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啊啊吐起来。“是她是她。”这样一说公共安全专家就有了一点线索了,然后学校也知道了,家长也来了,然后就要到学校排查,听说在学校设立了一个专案组驻校,一直查这个案子的线索一点都没摸到,什么偷车啊等等的小案子倒是顺带着破了不少。再说那几个女生回宿舍看她那床就象有个人躺那一样,吓得哦谁都不敢住了,然后把女生借给她们看的小说都还了回去。然后学校安排住暂时到了青岛路上的华达宾馆,后来才把她们又重新安排进了四舍。这个女生死的时候穿了件红衣服,听说会变成厉鬼,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见过厉鬼,倒是同性恋、露淫癖见了不少,而且一到119那天就没人穿红衣服,一般也不单独外出了。97年119的时候听说要杀男的,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呵呵,毕竟那人刀功实在厉害,任谁肯定都不愿意这样子被切吧。下面是本人的分析1、首先我得同意警方得出的结论,那就是作案人非常专业,他是个长期使用刀的人,有可能是医生或者厨师。但是这只是个必要条件,作案人可以在以前做过这些行业而现在改行做了其他。就这一点来说,从作案手法上来简单地对周围的人群进行区分派查很有可能会让嫌疑犯漏网。2、受害人性格内向,当时还是大一,而疑犯极有可能是个中年男子。那时的网络不发达。所以说有人推断这可能是一起由网络诈骗引起的杀人案不符合逻辑。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受害人在当晚还把被子放了下来,说明她并没有外出过夜的打算。而是准备好出去一会就回来睡觉的(不然也不会提前把被子放下来)。所以当晚她是一次有计划的外出,可能是吃饭,可能是看病。3、女孩的外出时间是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外出前吃过饭没有?案发的当天有没有生病?或者有没有长期的慢性疾病?这些都是突破口。如果这是一次事先准备好的外出,她既有可能在外出前已经和犯罪者见过面。而正是这一次的见面,这个变态杀人狂确定了她作为犯罪目标。4、杀人者的动机是个比较苦恼的问题,从他的作案手法上,以及从以犯罪动机为契机的分析结果来看,基本可以肯定,这是个变态杀人狂,他的目的就是要从践踏受害者的身体上获取快乐。5、他是怎么把受害者骗到作案地点的?一般来说,这是个非常难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要一个刚刚上大学不到半年的内向单纯的女生回到自己的住地是非常困难的。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极有可能是借助了他有利的身份。比如,他可能是个私人诊所的医生,或者小书屋的老板。当然从这里还不能判断作案者的身份,但是他极有可能是个有身份的个体业主。为什么说是个体业主呢?从作案的工具上来说,他用到了刀和旅行包,还有高压锅,这些都是大家都知道。但是我要说明的是,他极有可能还有一个隐形的作案工具,那就是带有直接与排水系统相连的洗涤槽。只有在这样一种地方,他才能把血迹处理得不留痕迹,考虑到他在处理尸体时的从容态度,他肯定是在他的住处实施碎尸的。那么这里是他的第一作案现场还是第二作案现场?因为案件的特殊性,我觉得深夜扛个死人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是非常不明智的(对于这样一个高智商,高度冷静的人来说,他应该明白这点),并且他碎尸的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所以可以推断,他的第一作案现场应该离他的第二作案现场(碎尸现场)很近。也就是说,女孩子去的地方是一个公共场合和私人住地很近的地方,这极有可能是一个卧室与商铺相连的理发店、小餐馆、私人诊所、书屋以及其他带有类似房屋结构的个体户商铺。6、如果是个体户的话,那么排查的范围就小了很多,并且让案件的可侦破性大大提高,个体商铺一般会有备案,至少在周围的人群里,会有人知道它的存在。考虑到是晚上,并且女孩在走前还把被子放下了,她的这次外出在她看来应该是一次时间极短的外出。所以,这个作案的个体商铺应该在学校周围的某个地方。7、尸体的发现地点也是很重要的线索。看得出,他是个对周围地形很熟悉的人,并且从他抛尸体的地点,我们可以画出一个他的大致的行走路线图。我觉得他在这些抛尸点的中间的某个地点的可能性很小,因为那样他不得不提着一个很可以的袋子在同一段路上折回两次。很容易引起注意,而他在作案的时候已经花费了很多时间,他也不太可能分几次行动进行抛尸。所以这条凶手的行走路线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这条线路的两端中离学校最近的一端极有可能是离作案现场很近的地方。在这个点和学校之间是作案区域的机率比较的大。8、女孩子是怎么被害的?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个体诊所的医生或者书店老板的嫌疑,因为不论是租书还是看病,处于行业的特性,他们很容易得到与受害者二次接触的机会(部排出与这两个场所有类似特征的个体户)。因为是晚上,我们还要排出那些在这个时间已经关门的商铺,所以,范围应该很小。女孩子在这一天的早些时候曾经来到过这里,这时凶手看到了她,并且找了某个理由,让她晚上再来,这应该不是很难的事情。在这期间,凶手计划好了作案的计划准备好了作案的工具。9、疑惑。在碎尸案中,一个特性是,作案者一般会把尸体的容易辨识的部位割下来煮烂,毁灭证据。但是在这件案子中,凶手虽然也这样做了,但他并没有把死者的头煮烂。仍然可以辨识。追求完美的他为什么会留下这么大的纰漏呢?我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作案时间不够。因为,在以往的很多碎尸案就是在案发后的挨家挨户的排查时发现了凶手遗留下来的像头手之类的躯体。作案者害怕它们会被发现,所以不敢扔出去。但是,这个冷血的家伙知道如果留在家里,很有可能会给他带来更大的麻烦,所以就在证据没有被完全毁灭的时候,就开始了他的下一步计划——抛尸!最后我对大家推测的凶手是个单身的推测表示赞同。并且从他作案的手法上来看,他有可能是个惯犯。对于一个已经是惯犯的杀人犯来说,他不太可能是这里的原住民。应该是个外地流动人口。作案后,等待案件告一段落,他会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地方。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困难。希望知情人士提供更多线索,以便大家一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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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这段时间,ID:黑弥撒的"南大碎尸案",在杂谈忽然间成为热点话题。对这个突然成为热点的贴,我觉得里面有些值得大家思虑之处。现在网友们认为,无论是“黑弥撒”、“很多的”还是“WCAT666”都是一个圈子的群体,并集体策划了12年前的案件。对这个观点,我认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必须要从案件本身来说起。回忆12年前的南大尸案,受害者是一名南大成教系的大一女学生。苏北人,来南京半年。1月19日白天失踪,数天后发现尸体成1000多个碎片,头颅与内脏有蒸煮的痕迹,尸体碎片随叠好的衣服被抛弃在南京不同地区。以上是案件的大致描叙。这个案件是悬案,已12年未被侦破。事情相隔12年,虽每年都在不同网站论坛里被人提起,但始终没有成为热点话题。用12年间阴魂不散的都市传奇来形容它,或许更为贴切。对案件,我有些我个人的看法。比如凶手的本质是什么?一个心理变态的医生?一个颓废的重音乐爱好者??还是一个高干子弟组成的圈子???从案件里凶手对尸体处理手法来看,我认为,凶手具备了极其坚韧的心理素质、高水平的智商与文化素质,其对事物逻辑推理分析能力异于常人,平时酷爱文学、艺术、哲学并且兴趣广泛,对新兴事物的接受能力很强。他的职业社会地位如何??有些网友认为他是个具备解刨专业的医生或懂得熟练肢解动物的屠夫。我却认为不然。首先要想,凶手这样处理尸体的目地在哪里???古代把悬案称为“无头案”,因为无头的尸体在当时技术条件下,是很难找得到被害人的身份。自然线索就无从查起。所以说古代的“无头案”与现代的“碎尸案”就凶手作案手段的目地来看,是一致的。就是尽最大可能的破坏案件证据与线索。但假若“南大尸案”凶手身份真的是医生话,很明显与他破坏证据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因为既然把尸体完好整齐的分割成1000块,这样娴熟的刀法与技术,不仅仅是办案pol.ice恐怕连普通的公众都会怀疑是专业人士才能做到的。之前我说过这个人极度的聪明,在整个做案过程中做得滴水不漏,又怎么可能做出这么明显来暴露自己身份的弃尸手法了?如果是屠夫,那压根不可能。屠夫杀猪的心理素质高,未必杀人也杀得那么精道。何况屠夫的手法是切与垛而不是割。另外,一个屠夫有这么心思慎密的素质,他不会去做屠夫,早就改行了。而1000块碎尸,本身就是给了我们一个极大的信号。因为如果凶手真的是医生,即使他真要碎尸,分成100快就行了,干嘛非要搞出1000来块???因此,凶手用这么大的工作量来分解尸体目的,就是让我们把怀疑的方向引到具备专业知识的医生群体中去。这个是凶手故意弄出来误导!!还有个细节,就是留下完整的死者衣服。凶手这么做,恐怕要从几个不同的方面来看。我上面说过了,凶手用残忍的手段处理尸体,目的就是破坏案件的线索。但留下了死者的衣服,说明了凶手并不忌讳公开死者的身份。这也说明了死者与凶手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社会关系。1月19日那天,死者与凶手是无意中认识的。或者她根本是凶手随机选好的目标。还有留下死者的衣服,也非常隐晦的表现出了凶手的作案动机。凶手的动机就是杀人,与普通的凶杀不同,他表现出的是一个杀人的行为艺术(黑艺术)。这也证明了为什么衣物那么叠放得那么整齐的缘故。从凶手的整个做案过程来看,他就是想表现出一个行为上的艺术与哲理。这也是我最早 分析凶手本质的依据。还有选择这种对尸体处理的手段,还有一个原因。死者在被害前遭受过性侵犯。分解、蒸煮是可以破坏凶手DNA的。在96年普通公众对DNA还不太熟悉的情况下,凶手能够考虑到,说明他具备相当的文化素质,知识渊博广泛。对凶手的个性,我与大家普遍认为凶手是颓废族的观点不同。我认为凶手平时有着相当好的人脉关系。凶手是一个身高较高,对人热情,谈语幽默、风度翩翩的30岁左右的男子。因为只有这样的特点他才能不留痕迹的吸引住一个女大学生,诱到做案处加以杀害。案件的本身,我已经分析完了。我分析的目地是针对这段时间不同ID而言的。比如“黑弥撒”、“很多的”还是“WCAT666”等等。我认为他们并不是凶手或案件的知情人。反而他们是无意中的传播者。正如我说的,“南大尸案”是一个阴魂不散的都市传奇,那么这个阴魂不散的厉鬼,并不是死者的冤魂,而是残酷凶手。12年间,凶手刻意不经意的传播,让大家记住这个案件。我说过,凶手杀人的目的,就是他自己所谓标榜的“艺术”。既然是“艺术”,就需要被人观赏,被人记忆。这个是凶手的行为公式。但我也肯定的是,凶手绝对不会在互联网上留下一点点蛛丝马迹。但他却藏在角落里亢奋地观察这个事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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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屡次出现的南大碎尸案南大碎尸案发生于日。受害人大一女学生刁爱青被人切割成1000多片,头颅以及分割好的内脏均被煮熟,用塑料袋整齐的包装好,甚至连肠子都整齐的叠放,后分四处进行抛尸。事情被发现,是一个清扫大街的老太太,清早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仔细的清洗,结果在清洗的过程中发现了三根手指,吓个半死,于是报了案。警方多方调查,均未有任何突破性进展,使得此案迄今未能告破。而后,此案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很多的怪异。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无奈罪恶势力太强大。我们现在所能查找到的,是于日的文章,详细的介绍了这个案子的真相。事情似乎不水落石出,永无宁日。日21:49分,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现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黑弥撒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包括受害者的性格、年龄、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然后又对凶手进行了主观上的犯罪猜想,他写道:“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黑弥撒的这篇文章行文严谨,标点符号运用准确,推理非常谨慎。在关于两个人的相识的原因时,黑弥撒写道:“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文章最后,黑弥撒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此文发出后,有人跟帖说作者黑弥撒就是凶手,在23:09:37黑弥撒回复说:“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由此可以推断黑弥撒本人在发出此文之前就已经考虑过这件事。也料想到此帖子的影响力。黑弥撒的回复中有“戴笠楼和那两幢破楼位于汤山镇,离市区有几十公里,是我前不久自驾去那里拍的”,说明他本人居住在南京,有车,经济宽裕,能自由进出戴笠楼。戴笠,让人很值得想一番了波诡云谲的神秘ID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第二天下午——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神秘人,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而且回复是用三次上传的方式进行。“很多的”这篇回复用词工整、结构严谨,滴水不漏,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出错,思路清晰异常。由此有网友推断此人对此事非常关注,而且比较谨慎。,“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1、楼猪是凶手;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4、我咋这么无聊?”通过网民对“很多的”的关注发现,“很多的”本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医生,甚至不排除是凶手的可能。在“很多的”的私人博客里面,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所以我对这类片(KB片——悼红轩注)完全感觉不到“KB”,也不会恶心。不过有些折磨人的场面,还是感到比较不爽。……”而“很多的”在自己博客的文章中还出现了这么一句话:“初夏的南京,天亮得很早。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摆在桌子面前,等待老板把早点端上来。”请注意,这里出现了“雪菜肉丝面”这种南京特有的地方小吃。而这个“雪菜肉丝面”,引起笔者本人的兴趣。在排查比对之后,笔者发现了一个疑点。……KBID描述杀人感受此帖发出后的23日,有一个备受关注的ID出现,名字叫“WCAT666”。大概喜欢美国好莱坞电影的朋友都记得,2005年美国有一部KB电影,,"666"一词在圣经启示录中暗指迫害***徒的罗马暴君尼禄,而后扩大泛指恶魔、撒旦和反***者。表明这ID与黑弥撒有着一些莫名的联系。而“很多的”这个人,也在自己的文章里面显示出来他与“WCAT666”亦有一定的联系,请看一下WCAT666在日15:26:23的暴强回复:“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一片片地切,没有戴手套,这样才最真实地感觉到整个过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质的状况紧密配合。因此永远没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点,因为每块肉,即使是同一个部位,也都因为组织结构,血液浓度,骨脉走势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让血水喷出,不能让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坏了整体的经脉结构,否则,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遗憾,因此总想在下一刀弥补。也不知过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来越找到那种感觉,运力,手腕。不可抑制。眼睛已经不用再看,只是大脑里还在不断对比那浮现过若干次的情景。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随。。。。。”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WCAT666本人文字运用的娴熟能力,以及沉醉于那种锐利刀锋的终极快感,让读者读来感觉到锋利冰冷的刀劈切割脆嫩肉体的沙沙声。这种黑暗、变态的犯罪心理描述,绝非常人所能及。除非本人亲身体会过。甚至文章的细节之处颇让人惊叹:“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如果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很难描绘的如此生动逼真。这种感觉,没有身临其境也很难联想到“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而最让人暴寒的是,WCAT666在文章中也提到了“雪菜肉丝面”,WCAT666说: “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完——悼红轩注)吗?”“很多的”文章中说:“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这是什么样的巧合?这说明什么?依此推论:1、“很多的”和“WCAT666”是同一人注册了不同的ID;2、“很多的”和“WCAT666”相互认识,有着共同的爱好,甚至共同的秘密;3、纯粹的巧合;4、均为南京人相关诡异回帖及ID此案至今仍为悬案,但在回帖中,我们注意到其中一个ID为“爱金属DE女孩”在此帖回复中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说明这个爱金属的女孩知道内幕。而喜欢重金属正是作者黑弥撒说过的“重金属音乐”。这巧合真的让人不寒而栗。继续进行搜索挖掘,笔者发现,“很多的”本人在日凌晨1:10:13秒发过一个帖子,是与ID为“胭脂江天”的人交流,原文如下:“胭脂江天——陈先生,你不要闹了,前年你来脑科医院的时候,难道你不记得自己的状况了么?捧着一本圣经,四次自杀未遂……不过上上网或许对你的康复有好处。”“胭脂江天”回复道:“我也记得你,我们床挨床的,你比我更习惯那种环境。”由此可以看出,“很多的”和“胭脂江天”认识,而且病床挨在一起,警方完全可以通过这个线索查证一下当年的住院记录,起码有一个“陈”姓的病人在2002年到过南京脑科医院,而临床到底是何人,便可轻易查出。至于WCAT666其人,相信也会水落石出。“很多的”日志中反映出他对医学(尸体腐败)、军队(G-U-N)非同一般的熟悉。这和他的部队高干子女、医硕的身份完全吻合。见以下他的回复:“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很多的”的诡异不仅仅这些,在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很多的”这样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对方的名字)。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一个群体作案,而且不止一次——悼红轩注)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搞音乐的人,作案并不带面具——悼红轩注)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就喜欢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回复。(自嘲?——悼红轩注)由这段文字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能够切中要害、注意细节,而且有点津津乐道或者颇有赞意,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有任何的鄙夷色彩存在,这是一种变态心理的自我欣赏。碎尸案迷雾重重在天涯社区,此帖之诡异让很多人毛骨悚然,而天涯社区在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相继将此类帖子全部删除或封锁。有人产生非常严重的抵触情绪,大家都在疑问“为什么要删帖?违反了哪一条规定?”于是更多的人投入到发帖队伍中来,而天涯社区毫不留情,删除不止。有从事法律工作者的网友说:“本人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以本人看来,最近转这个案子的好多网友包括楼主实际上就是当时从事此案侦破的侦查人员,至少也是与此案有关的人员,是想如此大案又发生在学校,肯定是重中之重,绝对有专案组,也绝对有重大线索,或者说已经基本确定嫌疑人。但后来出于什么莫名原因不了了之。几位还算有良知的司法人员心下不忿,时隔多年用此种方式捅破该案。为什么现在捅破?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阻力不在或阻力已经退休或调走或失事。”有网友说:“这个重金属颓废圈子,只能是干部子女。北京多的是。尤其90年代。另外,假设黑弥撒说的是真的吧!玩重金属摇滚的,一般都吸毒。吸毒过量会死人,尤其是初次或头几次。在狂欢的时候,女孩被注射viper死亡,大家没办法,才分尸抛尸,且不是一人抛尸所以地点是一南一北,事情也许就这么简单”根据推断,可以想见也许“爱金属DE女孩”所说的更有几分可信度,因为她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难道刁爱青真的是一个爱好重金属又是吸毒者?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刁爱青失踪几天后,她同宿舍的几位同学都不知道她的去向,忽然那天她们宿舍里的一个女孩竟然买来了当地的《南京日报》,众所周知,这份报纸属于go-vern-ment机关报,对于一个女学生来说,买这种枯燥无味的报纸很奇怪,那天她忽然就破天荒买回了这么一份报纸,她仔仔细细的查看,甚至连中缝的文字都没有放过,结果发现了公共安全专家局的认尸公告,仅仅凭借几十个枯燥的文字,这个女孩就觉得是自己的舍友,于是邀着自己的同学一起去查认尸体。工作人员说不要看了,太惨了,而其他的女同学均已放弃,偏偏又是这位同学,非要进去看一眼才放心,看后她出来大哭,并说:“是她,真的是她。”从尸体被分割成1000多块看,此凶手很冷静、性格内向,内心强烈偏执,做事认真,坚韧极有耐性。这样的人受教育水平不会低,平时表现得可能非常温文尔雅,善待他人。而此人在行使犯罪之后,也许偶尔会有一丝丝的忏悔,或者其犯罪同伙有人想要减轻心灵上的罪责,所以发出这些帖子文章进行旁敲侧击的提醒相关人员,给亡灵以安息我们大胆的猜想一下,发这个帖子,注册这个贴吧的人,与被千刀分尸的死者“刁爱青”到底是何关系?刁爱青——这个逝去的亡灵,在12年之后的日下午5:09分,被一个人忆起,谁会忽然想起一个12年前死去的人?除了凶手还能有谁?查询并不完整的IP地址,可以得知,是德州地区,或者说是山东省内。难道凶手并不在南京?如果南京有这么多人知道一些详情,而又有一个人在5月份就曾忆起她,那么这说明不是一个人的犯罪行为,也许他们真的是一群重金属颓废者一起犯下的罪行,但是,一个群体,怎么会一刀一刀齐整的割下去?谁的心理素质能承受得了?笔者推断,被害人刁爱青晚上提前把被子铺成睡觉时的样子,这一点就足以说明被害人跟凶手肯定是认识的,凶手是被害人十分信任的人,绝非什么偶遇的投缘陌生人!被害人可能觉得约会会很晚提前铺床,或者直接准备去凶手处留宿一晚,很有可能凶手就是被害人倾慕的对象!有当初在南大的学生回忆说:“被杀的女孩失踪前曾经和同学说,她最近认识了一个作家,大概这是惟一的线索。所以学校的女生都被警方询问,有没有有一个自称是作家的人来搭讪过你?”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线索。在悼红轩看来,破案线索肯定是有的,当年的公共安全专家局长既然能说出不破案不要乌纱、六月底肯定能破这个案子的话,说明当时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线索,只是后来发生了不可预料的事情,有了阻力。有人暗中爆料说:此事攸关高干上层人士,故案件不了了之。黑弥撒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撒旦教最具争议性,也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教徒在崇拜仪式中常常举行献祭仪式。比较"客气"的,只宰杀猫、狗等动物。至于更可怖的,则是"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一旦他们堕入癫狂状态之后,会变得跟禽兽没什么两样。除了杀人祭之外,撒旦教徒还搞性杂交之类的色情勾当,因而吸引了不少恋童癖和变态色情狂入教。因为太多的人怀疑发帖人黑弥撒为杀人凶杀,黑弥撒将自己的QQ号码公布,甚至声称可以语音,可以视频。还说案件发生的时候自己还是个初中学生。悼红轩寻找他的QQ号码,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已经被天涯社区删除,于是是我寄望于百度快照,结果没有让我失望,我如愿以偿的找到了黑弥撒的QQ号码,我并没有加他为好友。我先是进入了他的QQ空间,里面内容很少,看了一下没有什么可以佐证的言辞。我们大家都知道,每个人的朋友都是有很多共同爱好的,所以才成为了朋友,于是我注意到了来踩他的空间的好友。按图索骥,我找到了他的朋友,名叫“关关“,进入他的空间,有一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文章名字叫《关于重金属》,文章写道:“本人是从91年开始听金属的,那时上5年级,班里流行听什么小虎队,王杰,也许是逆反心理,从来不屑一顾。也许这就是缘分,有次在街边卖D版磁带的板车上,发现一盘封面是个留长发,腿超细,拿着个Bass的男人,没见过,好奇便买了下来,3元....3块钱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虽然音质比较糙,但听的时候我居然不住的颤抖,后来才知道这乐队叫Iron Maiden(铁娘子)......上中学有了零花钱,知道了海淀图书城有卖打口磁带(洋垃圾)的,便隔几天就骑车去转转,虽然每次只买1盘或不买(买不起,1张METAllica 40),但是叫我认识了更多的乐队,Skidrow,Motley Crue.....伴随我至今。92年,我学会抽烟了。93年,对隔壁班的一个女孩感觉不错,被拒绝了。94年也是值得纪念的,我被学校开除了。96年,我披肩发了。98年,我进了迷笛音乐学校,认识了很多喜欢摇滚的朋友,感觉自己升华了。2000年,我头发过腰了,轻飘飘了。2002年,我文身了,我终于享受痛苦了。……”黑弥撒本人也坦承自己喜欢重金属!从这里可以看出,关关本人在94年的时候被学校开除了,96年,他披肩发了。这中间,我们无法去纠察什么。因为那是空白。而黑弥撒本人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坦承自己喜欢“重金属”。看来,他们都是一个圈子的人。而案件发生时,黑弥撒年仅14岁。而黑弥撒在他的文章里面还特别澄清说:“,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最后,奉上某位高人的回复,作为结束:天涯ID:我是流氓俺怕谁特别说明:1.本人是南京人.男,40岁.2.这个事情,很诡异.先说被害人,女,绢子,是江苏苏北的.3.绢子的老家是农村,江苏人都知道,苏北地区比较落后,尤其是农村,她们高中的寄读生活,寝室里都没有蚊帐,很贫穷.4.绢子来学校半年,冬天只是想打工,不回家的.谁知,出事了.5.绢子内向,精神世界很充实,她,由于那时的环境,很压抑,很封闭,她有点自卑.6.96年的南京,没有多少有钱的人群,但学校里,有很强的贫富差距,绢子,来自农村,条件很差.但,学习很好.7.96届的学姐学妹,那时就谈恋爱了,绢子很郁闷,很想有奇迹发生.不久,真的发生了.8.主人翁,是.....一个很健谈的男人,只有这样性格貌似开朗的外向性格,才和绢子的内向性格相补充,绢子陷进去了,爱上了那个男人.9.男人很有水平,少年时代的初恋,是他的心结,一个同届的女孩子,拒绝了他.他很伤心.一直到读研的时候,偶然遇到了长相很像甘萍的绢子.10.还是那个冬天,甘萍拒绝了他.还是那个冬天,他得到了绢子.11.腊梅的清香,刺激着郝,他得到的不是甘萍,只是一个外貌,郝很伤心.他的一生的追求,没有了.因为,甘萍毕业就出国了.12.郝的父亲,职位很高.是.....复员在长乐路的.....,是副院长.郝有独立的住处.13.螳螂,最后是把自己最爱的人,吞进了肚子.人是动物,也一样要把最爱,绝不留给别人.人也 动物.一样的.14.不要把人类说的都高尚,不要把爱情说的都高尚.一切的感情的付出,都是要回报的,回报不了,只有....15.最后丢在珠江路的,是因为太重,目标也大,几个塑料袋.只有一路丢弃.16.城南一直很僻静.96年的时候,晚上人很少.有一种幽寂.17.绢子,一个很有棱角的女孩,很像她.家教,只是一个幌子.18.一千多的刀痕,只是,一种满足,也是销毁指纹的最后的不是办法的办法.头颅也一样.多少年了,为绢子默哀.甘萍,也没有回来.19.所有的,都随梦回唐朝,消失了.所有的,都随扬州烽火路,走远了.所有的,都随回家, 遗忘了.所有的,都随玻璃心, 破碎了.所有的,都随你看你看月亮的脸,失落了.所有的,都随岁月, 永远不在回来了.献给无辜丢失生命的泰州女孩.祝福你,在天堂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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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能不能发上来 下面的地址是我收集的推理[继续关注]1。作者:慕容情兽 回复日期: 18:01:23个人推测,凶手极有可能是邻近部队的炊事员。那里存在着所有的可能 ——1,炊事班有作案工具与作案空间2,切肉、蒸煮这种事,是炊事班每天要做的本职工作,既方便又不会引起任何怀疑。分尸、切片、冲洗血液,处理骨头…… 没有比在炊事班更方便的了。在大食堂的操作间,就算满地是血或地上摆着一堆骨头,你也不会怀疑。3,炊事班有独立的工作空间和工作时间,不要说一具尸体,再多一些都可以有处理机会。4,炊事班里的都是军人,有较强的心理素质。而且,军队这种纪律严格、生活单一的环境最容易催生、加重心理上的变态倾向。5,因为要外出采购,炊事班的人很容易走出军营接触社会,有结识被害人的条件???且蛭?晒海?妒掳嗟娜撕苋菀撞皇芑骋傻馗愕浇煌üぞ撸ㄅ资?氖浅担??灰欢ǚ鞘瞧?担??br&6,pol.ice无法进入军队调查,所以就算把南京城翻过来,炊事班也不会有麻烦。总之,部队的炊事班具有作案毁尸的一切必须条件,而且出入军营不受怀疑、结识外人不受怀疑、行为独立不受怀疑、操作空间保持私密性 ……结论:凶手是一个入伍前就有点心理变态倾向的青年,很可能与被害人有相同的经历或性格,而且很可能是老乡。入伍后,单调的生活与严格的纪律加强了凶手的病态,但是并没有表现出来。--------------------------------------被害者是一个内向的女生如何会跟军队的人认识呢?注意到当时是大一很可能是军训的时候认识的教官由于是教官所以两人就算恋爱也会保持隐秘2。随便说几句我今天看新闻才知道这件事情,然后随便翻了翻别的网站的信息。然后就发现了一个这样的信息西祠在去年7月也有人说过这个事情,然后有不少人都发表了意见。之后这个帖子就很快就沉了。最近帖子突然又被翻出来,准确的时间是 11:05:40也就是今天中午,之后半个小时, 11:41:11另一个ID马上就发表了近两千字的跟帖。我注意看了一下这两个ID(因为我不是西祠的会员,没办法看西祠的用户信息),发现前一个ID还算正常,但后一个ID居然叫minmao119,而119正是案发的日子。而且这个ID似乎是个马甲。什么人的马甲?大家自己想。一家之言,仅供参考。最后声明:本人与本案无任何关系,1996年我还在上小学,而且我还没去过南京。3。再补充一点,关于百度贴吧5月出现的那个怀念死者的IP地址,证明是来自山东,而MINMAO119也自称是济南人。会不会有什么联系?继续关注中……4。好多帖子都封了。我看了这几天这么多帖子,感觉被害人同宿舍的卖报纸认尸的女生最为可疑。很可能凶手就是通过她知道的被害人。也可能凶手不认识被害人,只是通过女生的合影发现被害人是他(他们)的目标,而通过买报纸的女生把她引出去。假装铺好的被子也很可能是该女生所为,而制造出被害人认识凶手的假象。5。一个打工的人可能手法那么准确吗?作案现场的血迹也要清理很长时间吧?6。 mintao119 发表于: 11:41:11 第21楼首先声明南京女大学生案发生时相关新闻报道资料相当稀少,其次我是济南的,当时对这个案件也并不了解,可能新闻被封锁了.第三,写下这篇分析的原因主要是痛恨罪犯的凶狠恶毒以及个人对刑事侦破的业余爱好,除此之外别无他想.下面就是我根据网上的一些相关资料所做的一些推理,不妥之处请网友指正.1\从杀人后碎尸的动机分析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杀人凶手对被害人痛恨到极点.杀人凶手心理变态,杀人凶手便于抛尸及毁灭证据.2\根据以上几点我们可以设想:凶手谋财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一个大学生的财力不会有这样的吸引力,何况96年.凶手变态的可能性也似乎可以排除,如那样完全可以不用抛尸,既然有能力碎尸也可以进一步毁灭消除尸体.偶遇杀人及流窜杀人的随机性也几乎排除,被害人已经是一名成年人,具备相当的自我保护意识,另被害人性格较孤僻应当不会跟陌生人接触并离开学校的.所以情杀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了!这样我们完全展开相对的推理!3\情杀.两种可能,男人,女人,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往往认为男人做案的可能性最大,事实也是这样.但本案我认为公共安全专家部门可能忽略了女性做案的可能更大!原因如下,该女生孤僻的性格可能只有一种男人可以容纳,具有相当爱心耐心及年长的男人,并且这个男人有机会接触她,这种机会应该在校园生活中最多,因为该女生几乎没有什么业余爱好.如此推理的话,校园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同学和老师,根据我上面的推理,具有爱心耐心又年长博学的男人才能够足以接近吸引她,那么只有学长的可能性更大些(因为无从调查该女生的家庭背景和成长资料,所以无法断定她是否有恋父情结或喜欢年长的男性,因为如该女生从小失去父亲或得不到父爱,那么罪犯就更有机可乘了!).4\如推理假设成立的话,那么该女生能够长期接触的师长中男性老师里30至45岁的可以进行分析摸排,有人可能要问了,你不是说是女性做案吗?怎么写到这里成为男性了,呵呵这并不矛盾.推理如下,该女生与罪犯产生感情并有了身孕,罪犯妻子发现了这个秘密,但这位妻子为了多年的夫妻感情以及保护其丈夫的名誉地位,她主动邀约该女生谈心,并力劝该女生打掉孩子,不想这个女生已经深深迷恋上了她的丈夫,这样就会产生以下的两种推论推论一\夫妻合谋做案,妻子擅长解剖,为毁灭证据并基于夺夫之恨,她残忍的分尸,一方面能将已有雏形的孩子搞掉并毁灭证据,一方面发泄了仇恨,最后就是方便抛尸.基于此我想当时负责破案的法医及pol.ice应该仔细分析被害人的被分解的尸块中有无小孩尸肉,或尸块中有无类似现象.推论二\妻子做案后丈夫包庇,丈夫基于爱恋和同情不同意与女生分手,女生也依恋男人,但丈夫也不想身败名裂与妻子离婚,只想女生打掉孩子就可以了.妻子愤怒之下想到了胁迫丈夫及利用丈夫,她先是假装同意女孩的要求,诱骗女孩子到了一个便于做案的地方,同时利用同为女性的便利消除被害人的戒备,在女生毫无提防的情况下让她喝下了含有剧毒成分或导致昏迷的药物,然后这位妻子便胁迫懂的医术的丈夫来下手了,最终目的就是达到发泄自己的仇恨和对丈夫的报复,这个懦弱的丈夫便这样成了帮凶!5\如以上推论都成立,我推断杀人现场就在校园内,从被害人宿舍女生反映的情况分析,被害人被子摆放如就寝样,可以推断女生以为出去谈完事情后再回来睡觉,时间不会很久,但没想到这一去却成为永别.所以做案地点不会很远,如假设在校园内,那么什么人才有这样的条件呢,只有老师!而且是有能力控制一个区域别人无法进入的区域的老师,因为资料很少,我并不了解当时校园内各个科室及地理情况,所以无法准确分析具体哪个地方了.但我推断极有可能是在实验室或解剖室一类的地方,如分析成立那么即将产生的下一个推理判断便是凶手的具体身份了!6\凶手身份.老师,夫妻两人,都对医学或生物学有研究,年龄大概在30到45之间,两人都应该是有一定名望的人,男性面貌分析属于慈眉善目型,稳重乐于帮助人,群众口碑很好,有机会接触女生们日常辅导.女性年龄可能大于男性,心理素质好,性格比较偏激,做事极端,自幼家庭破裂父母离婚,还极可能家庭中有过刑事案件发生,幼年受过刺激.结论:建议警方将当年资料重新梳理一遍,哪怕微小的细节也不要放过,比如女生有无日记,便条,亲戚中有无相关话语流露,等等信息的搜集.呵呵,这只是我个人的妄论,希望能够给警方一些启发,就算不是所述这样也能开辟下思路,比如女性做案?懂得生物解剖?学者型人物?做案地点?7。 一,凶案中为什么要刀切一千多片这是爱恨交织下的意识支配,凶手很爱受害人,也很恨受害人。-〉不要执着于具体的数字,一千和一百有什么区别吗?分割得更细才能更好地毁尸灭迹。二,为什么要煮熟头颅、肠子凶手本意是想留下来,保存起来,以达此生永远相伴在一起的目的。-〉煮熟头颅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使面相模糊难认。煮熟肠子的目的则比较费解,是否可以有助于判断凶手的职业背景或饮食倾向。三,凶手是谁凶手是一个同龄人,一个深爱受害人的初恋情人。-〉毫无道理。四,为什么要杀害受害人受害人情变,提出分手。凶手深陷绝望,不甘心一片深情最后如此了结,萌生杀意。-〉醒醒吧,了解一下被害人入学的时间长短等信息再下结论吧。五,杀人地点在哪里杀人和分尸地点在凶手的工作场地,南京郊区的某一仓库。-〉依据是什么?什么地方透露出存放什么的仓库?六,抛尸工具是什么是一辆人力三轮车。-〉从抛尸地点来看,需要的体力还真不小。8。不要执着于具体的数字,一千和一百有什么区别吗?分割得更细才能更好地毁尸灭迹。 回答:1000多刀,这个细节很重要,是本案的关键之点.民间有一种说法,某人做了什么大逆不道,没有天良的事,要千刀万剐才解恨.凶手是来自农村的人且学历不高的可能性很大.醒醒吧,了解一下被害人入学的时间长短等信息再下结论吧。回答:男友是高中时的恋人.-〉依据是什么?什么地方透露出存放什么的仓库?回答:仓库比较安静,很少被人注意.可以长时间地毁尸而不被人发觉.9。没看过很多的的原贴,如果是如一些TX贴出来的那样格式,结构和分段细节非常缜密,可能是在WORD之类的文档工具里编写(自动二级编目),另外对于HMS的逐一驳斥也应该是预先准备与逐一描述的,。可以基本确定:1、很多的是有备而来,预先做了准备,大家可以注意以下他是否在这一段留言后还有其他补充(一般写完仓促发稿,对于这么一长段的文字来说难免自我感觉会有所疏漏,除非他已经反复斟酌好多遍,一次发稿就自认完满,那也更证明他或她实现精心的准备),也就是说是为了驳斥而驳斥,针对HMS的观点逐点辨析也证明的这个;2、从编目分析来看,很多的应该是先在文档工具里写,然后粘贴,说明他或她也预先已经知道自己将是回的一个至少不是三言两语(也证明了是有所准备),需要实时保存一下免得前功尽弃(也不排除需要保留文档的想法,那说明对于自己的回帖,他或她又足以令自己满意的地方,是个自负的人)。3、HMS和很多的两者可能(或在某种意义上可能)相识,我指的某种意义指的是类同我们生活中“熟悉的陌生人”概念,不知道在很多的发帖之后是否有过2人正面的交手,希望有TX能转贴;4、HMS作为本次话题的始作俑者(不知是否能确认),但作为一个12年之久的案子,现在提出是什么目的(按很多的的判断,假设HMS是凶手,他的目的在哪?仅仅是为了12年的时间让人们淡忘了这个案子,需要出来引人注目?那他也隐藏的够深、意志力超强、欲望也抑制够强,这些都是非常人的能力),但经过很多的的“剥茧抽丝”,最后判断HMS就是凶手,很大程度上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混淆视听,我认为如果通过很多的这么一段细致而又严斟的分析,同时又是一个经过精心准备发表回复的状况来看,他或她至少是一个细致、调理、耐心之人,不应该忽略HMS的发帖动机的成立与否,换言之,很多的的目的可能只有一个,将HMS推出来,将众人的猜疑指向他,同时由于自己的后发帖(主动地位)以及很强的逻辑分析能力,通过大家的回帖以及恭维之声来满足自己的自负心理。10。作者:bluecode12345 回复日期: 7:35:09不知道有没有TX能贴出当年较详细的资料,由于对案件情况不是很了解,所以只能针对两篇文章进行分析。但对于96年的社会环境有几点可以确认:1、关于交通工具,私家车基本没有,出现轻便摩托,自行车还是相当普及,因为公交远没有现在发达;2、关于那种开了一小口的进口CD,当时的确在学校门口相当流行,好像是5元一张(但那时的5元也是不小的支出,尤其对于学生来说,但却又比音像店便宜许多,那时候一盘磁带要8、9元,原版的要10多元,而且这种CD有很多是国内没有的内容。同样在当时,CD机已经悄然流行,就是随声听的那种,但价格不菲,好像叫DISCMAN。3、关于包,没见过照片(据称是一个牛仔包,另一个内有具体描述、不知)那时候牛仔包很流行,能装的下东西又结识,属于很普及的一种,另外一个不知道是怎么样,知道的可以贴出图片;4、关于交通线路,大家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发现抛尸现场的时间秩序不一定就是抛尸时间秩序;5、关于N刀,由于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能加以武断,但如果是骨肉分离的话对于一个经常烧菜的人来说(不一定就是专职厨师)不是很难的事,主要是由时间和精力;6、关于切口,也需要有确切的证据,如果切口光滑平整的话就可以排除美工刀,应该是扁、片锋利的,而刀柄相对受力点力臂较长的。其他等想到或者有进一手资料再说。11。我在南京,老实说就住在南大附近,一直以来我对这个案子也非常关注,我很怀疑原贴中的几个人,很有可能是凶手或者知情者:黑弥撒,很多的,我是流氓我怕谁三个人可能是同一个人的马甲,要不怎么对细节那么清楚另外原贴怎么找不到了12。看到有回复,非常感谢,继续,但也只能根据大家发上来的帖子进行分析:7、关于报案时间,据称是在4、5天同寝室的同学后看了报纸后报的案,其中的这点疑问警方应该有所提出,就是为什么4、5天后才会有所察觉?其一,这个女生外不归宿不是第一次,特别是在短近期内,之前可能只持续1-2天,但这次事件过长引起紧觉,那警方可以通过扩大调查范围查之前的一次或多次的知情者,其中可能有其必然性;其二也是可能性比较大的,也是会让我们失望的,就是或许在事发之后1-2天同学就觉察到,但第一时间反映的对象是学校,学校就某种考虑把这个事给压制了,没有报案(因为看到有帖子说学校一开始还否认失踪学生),期望有探亲、迷路等奇迹发生,但最后事与愿违,不得不报案,这种情况基本线索就断了,由于学校的原因造成不能在第一时间获取案发线索,学校应该有人承担法律责任;8、关于“作家”,研究这个称谓可能会有很大意义,有帖子说女生案发前说近期认识了一个作家,在90年代,很多年轻人属于迷失部分自我的一代,他们对艺术家有膜拜的憧憬,尤其是那些性格内向,但又有自己想法的。我们再来看什么样的才能被她叫做“作家”(HMS不知道怎么和摇滚联系了起来,值得我们研究,至少有果的话必然有因)“作家”也可能懂音乐,也可能是音乐家也写过几篇薄文,关键是在女生面前称之为了作家,必定他或她是先以某种文学观点或者几篇代表某些观点的文章在女孩心目中先入为主,就以作家自居了,那就引出了这么一个结论,这个他或她必定有些文学观点的独到性,或者在某媒体发表过文章,大家可能对此结论不感冒,说这个不用分析都能得出的结果和判断,那我接着说下面一个,就是由8而延伸出的观点9;9、又是一个可能被忽略的细节:有帖子说案发后同学都很害怕一些人把之前借她的书都快点还了回去。OK,这个细节很值得关注,我们一般借书是怎么样一个流程?一般无外乎出借方推荐和借方向出借方索取推荐(例如,你那边有什么好看点的书吗?),或者出借方向借方引导,诸如,你知道XX的观点吗、你听说过那本书吗,怎么这么有意思,就这样借书的流程一般就完成了,总结8,很有可能女生推荐或借给同学的书就是代表了她心目中近期的一个文学观点或者其他的引导信息,警方不妨从这个作为一个突破口,或许那个作家也代表了这个观点,或许书的作者就是“作家”?!补充2点,再分析再继续。作者:bluecode12345 回复日期: 8:40:4413。又是一个可能被忽略的细节:有帖子说案发后同学都很害怕一些人把之前借她的书都快点还了回去。OK,这个细节很值得关注,我们一般借书是怎么样一个流程?一般无外乎出借方推荐和借方向出借方索取推荐(例如,你那边有什么好看点的书吗?),或者出借方向借方引导,诸如,你知道XX的观点吗、你听说过那本书吗,怎么这么有意思,就这样借书的流程一般就完成了,总结8,很有可能女生推荐或借给同学的书就是代表了她心目中近期的一个文学观点或者其他的引导信息,警方不妨从这个作为一个突破口,或许那个作家也代表了这个观点,或许书的作者就是“作家”?!=======================================================顶一下,警方当初不知重点摸查了这个否14。HMS知道内情`了解当年凶手强大的政治后台现在已经不存在,可以推翻了?关于此观点,可能会有两种可能:1、确实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时无法继续,而现在又创造了继续的条件,HMS作为知情人(至少是某些情),希望引起关注,但个人影响力不足以以更直接的方式引起关注,而选择了TY,如这点成立,更能渐渐排除HMS的嫌疑;2、或许当时已经有了结案,但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公布(大家别忽略这种可能),但事到12年后作为一个关注者希望引起注意,OK,有引申到了1,但这背后有两种可能:2.1、HMS知道结案的结果,但希望在如今,阻挠公布的压力已经变小,希望给予一个公示,告慰死者和其家人,这种情况HMS值得我们敬重;2.2、HMS不知道结案结果,那又回到了1。就这观点成立的话,能基本排除HMS的疑点。15。上面对单体“作家”进行了单词分析,现在我们来分析下这句话(本分析建立在如果这句话能确认有的话),这句话给这个人做了个定义——“作家”,我们一般对于一个人的概念和称谓(名字也是一种成为,这里的“作家”也是),在我们希望在第三方面前表述的时候一般会自然的以第三方更能接受的方式,再此,女孩认为“作家”更能表述,如果女孩表述的的是一个之前大家都认识的人,很难以这么一个表述方式出现,况且对于一个性格内向的人来说,如果要表述认识了一个原本连第三方都很熟悉的一个人,并以一个代号(即“作家”)方式体现,可能她的首要情感是难为情,况且一个人给予另一个人的第一感觉或印象,一般有先入为主的客观性,这里可以转换成那个人给这个人的定义或称谓,因此分析,这里的“作家”应该不是,至少不是她和那个同学都很熟悉的人,排除了群体熟悉的熟人作为重点怀疑对象(至少这个“作家”不是直属或熟悉的老师)。16。 再次说明下,从第一个帖子起,我就表明观点,不赞同将HMS作为怀疑对象设立的,最主要的一点动机不明确。“HMS作为本次话题的始作俑者(不知是否能确认),但作为一个12年之久的案子,现在提出是什么目的(按很多的的判断,假设HMS是凶手,他的目的在哪?仅仅是为了12年的时间让人们淡忘了这个案子,需要出来引人注目?那他也隐藏的够深、意志力超强、欲望也抑制够强,这些都是非常人的能力)——引原文”我们继续,如果我们能先作为一个假设,在所有线索中如果我们将“作家”和凶手做某些关联分析,大家看:先“作家”:1、此人应该是很吸引死者,至少在某些观点中,但有一点可能HMS也有所忽略,就是死者在向同学说“认识个作家”的时候是带着什么样的自然情感,这可能:1.1、崇拜,但不涉及情感;1.2、爱情的力量;个人分析应该在说这个话的阶段还是1.1(至少HMS说有关系的论点可能在说话之后),如果这样条件成立的话,女孩和“作家”应该有不止一次的交流,当今交流的手段很多,但在96年这个交流很可能就是面对面的,警方可以从这里排查,扩大范围;为什么排除在说话时处在1.2阶段,是由于死者是个处于96年的大一的女孩,同时又内向,因此此论点可以缩小化;2、“作家”面对面交流的地点应该是女孩很容易行进到的,也是一个相对女孩来说是自我感觉安全的,那就出现这么一个假设,他们的第一次交流是否在一个公众场合?这样的话更合理——又出现一个可能的突破口;3、“作家”以独特的思维方式或者文学观点打动了女孩,说明他观点的全体耦合性可能较差,因此让女孩产生了认识他或她是个值得向同学炫耀的事,故此分析,这个作家应该也是不合群的(至少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因此观点独特,能打动不合群的女孩。下面我们把凶手进行和总结,相对来说,我们是把“作家”从因推果,把凶手从果推因,寻找某种耦合性:1、从结果来看,凶手是个很有耐心和心理承受能力的人;2、内涵很深,很有条理;3、有足够时间将事后的事处理完毕,这点需要有足以私密的场所来完成,而且得有一定的工具和空间(水也是工具);4、如果第一现场不是尸解现场,很难保证在这过程中不被人发现,况且根据学校情况来说,案发时间应该不会太晚,所以更倾向于第一现场就是尸解现场,那就是说是一个私密的场所,应该是女孩认为的相对的熟人,同时距离应该是女孩比较容易接受的范围;5、是个深居简出,不引人注目的人,很简单,过程的处理和结果的处理都需要一定时间周期,群居或有家人情况很难想象(不排除多人合伙,这个也须重点注意);6,就抛尸地点来看,凶手应该有交通工具(或许是车、摩托、自行车等)很难想象他坐公车或出租,就犯罪心理来说,处理过程为单独环境比较理想,从交通工具来说,更倾向于有装载较大物件能力的,如三轮自行车、三轮摩托车、汽车等,至少也是便于装载的,这点需要有抛尸现场包装大小确定。两者是否有耦合性呢,作为主要嫌疑对象“作家”如能满足上述对凶手的描述,应该有重大嫌疑,至少可以排查。17。继续合伙的推论:如果存在合伙的假设,对于案后的行为也很容易得出解释,包括肢解和抛尸,同时也容易运输和利用不同交通工具(俗称人多力量大);但如果存在这种假设的话我们就很难不把HMS牵扯进来了,他可能不知道内情,但极其可能通过人的集群关系获知部分内情(也是俗话中的人多口多、言多必失),这个获知可能在时候很多时间后,也可能就最近,那取决于什么因素促使HMS发言,如果是最近,但代表了热血青年的正常反应,很正常。如果是在稍早前就得知,那有必要了解下当时到现在的心态历程,那就很有可能像上面很多朋友说的来自外来的压力;另外,对于团体的可能性,从女孩向同学说的“认识一个作家”来看,至少在当时还没有提及复数的概念,那应该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单体个人认识(在之后才认识了群体,甚至至死不知有这么个群体)。我们分析下关于女孩和群体:假设1,认识个人之后才认识了群体,这点嫌疑也很大,处于对个人的信任和对群体的安全感(毕竟群体更有安全感些,对于某些人),更易单个前往案发现场(姑且认为案发和处理为一个场所),那也充分体现出了案件的预谋性,也可能有较有针对性的防侦查手段,统一口径,造成迷局现象,但相对这个团体来说作案和事后的难度也极大,可能系数不高;假设2,之后才出现群体的概念,这个时候可能出现在最后一次死者和凶手碰面时,出现多人,但同样,也会增加事后的难度,同一,与一所不同的是1中他们与女孩认识、2中与女孩不认识。以上2点,都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人多静不下来,因为人毕竟需要沟通需要交流,多人间不可能像我们看到的电影中特种兵样全用手势完成沟通,需要说话、会有声响,那也同样有这么个结论,为了避免周边人的怀疑,需要有其他声音来掩盖。那好,如果这个地方平时没有什么声响,那天突然有音乐了或者电视开响了,同样也会引起怀疑,唯一可能的就是掩盖的声音对于周边人来说已经是一种习惯(摇滚的可能性渐渐浮出水面,仅是可能)另外补充:对于女孩和“作家”的认识,当一个内向的女孩,而且在96年,如果事先知道要和某人见面(尤其是男性,以前不曾谋面,但已通过某种方式认识或介绍),很有可能拉着女性朋友一起去,而很少单独行动,因此他们的初次见面应该80%以上为偶遇或巧合,但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这个“作家”为女性(这个假设对于死者的信任度和不涉及情感的对同学炫耀来说,更容易成立)。18。“作家”一次的作案就把所有的痛苦发泄掉了吗/ 女死者的死难道使他(她)心灵得到升华了,变成“好人”了,能够压抑12年的的时间这么久?也许他(她)还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奋斗”呢, 人对事物的价值观取向会应12年变吗,或许他(她)身边的朋友已经看出一丝的迹象 那“作家”也把自己的所有在最大化。需要尊重死者, 我们需要把凶手缉拿归案,让他(她)向生命忏悔。最近在看法政先锋2 里面的讲到对案件蛛丝马迹的层层剥削,非常理想化,但我们需要这种精神。公共安全专家局的各位朋友,我们只有期待 ,期待奇迹的发生。作为网友我们会为创造和谐社会继续努力,但你们的行为直接影响着我们对待事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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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来打酱油的 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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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啊,这样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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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怀疑中国警方的办案能力问题。跟受害者有过接触交流的人员应该是第一批嫌犯;有无确定第一作案现场,第一作案现场是否是分尸现场?为什么一定要是受到高层教育的人所为。盲目的缩小嫌犯范围不是明智之举。为什么受害者的内脏和头颅会被煮过?罪犯是否有什么特别嗜好?我不相信现场没有留下一点点的线索!杀人分尸,不一定心理素质要狂高,心理变态者也可为之!再一个尸块整齐,整齐是个什么概念?情杀?谋杀!单纯的虐杀?都没有足够的给出线索!我个人认为,有时一些难破的案子,可以在网上悬赏!必竟南京之警力和全国之警力如何能跟网络力量相比,不要抱着面子问题的观念,拿了纳税人的钱就要真正的为纳税人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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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尸我看要从哪方面去分析 从医学的角度分析是不可怕的 因为解剖是必须的课程 怎么切都有道里 切的精细说明医学水平高 要从屠夫的角度来论碎尸也不可怕 生命在他们手里消失和吃饭一样简单 动物的生命人的生命其实都是生命 只不过人是高级动物 在刀下是没有分别的 但是从罪犯的角度去分析能把尸体分成1000块 一个是这个人有疾病 要不就是痛恨到这个死者到极点了 在一种可能就是心里素质特好 为了不承担法律责任把自己的罪行做的天衣无缝 让别人无法侦破 但是在犯罪之后这种心里压力是正常人难以承受的 因为他活在人类中 有社会就有思考 所以这个罪犯是超常的心里的人类!!!不管怎么样一个年轻的少女就这样成了牺牲品 社会要反思的太多了 什么样的矛盾能把一个人搞成这个样子 大家都从自身去思考吧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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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tony_song
在第30楼的发言:那看报纸的女生有点反常。反常可是没有犯罪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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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犯手法完全符合条理型连环杀手的条件。不过这种人一般会再次犯案的,只是每个连环杀手两次做案相隔的冷却期长度是不同的。不知道这位的冷却期是多长了。案犯绝对是男性不可能是女性。而且手法如此熟练,心理素质如此强,照理应该不是第一次做案了。因为连环杀手会不断的从以前的经历中吸取教训,改善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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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应公布所有线索,及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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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JB凶手一看就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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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案帮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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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有机会恢复凌迟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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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素质实在是狂高啊~~~~~法医的心理素质未必也有这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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