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莱州天气人民医院实习费(自己找的那种,不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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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我终于知道中国为什么这么多杀医、伤医的事件了
@liananhacker楼
05:48:00楼主,为了儿子,你能把你该说的都对医生说出来么?你在怕什么? "切不切,随你",这句话楼主既然听着不舒服为啥不问问医生"我要是知道该切还是不该切,我还会做六个小时的车来挂你这个教授的号干啥呢?加上排队取号,差不多9个小时,就是为了来听你对我说,切不切随我? 你能不能站在我们患者的角度考虑下呢,我和我家人一路颠簸过来,你就这样给我看病的? ” 唉。。。楼主,我也是放父亲的人,真的能理解你,上次我儿子—————————————————可能过一会儿又发烧了,你个垃圾,儿科医生现在奇缺
生 命 脆 弱 ,莫 让 悲 剧 重 演 !——全国医难受害者共同的心声声逐断猿悲,坟前滴酒空垂泪;迹随飞鸟灭;不见叮咛道早归。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医难受害者,因为共同的不幸——医疗伤害,我们走到了一起。由于非法行医、由于医疗诈骗、由于医生、护士不负责任、由于延误诊治、由于漏诊误诊、由于过度医疗、由于劣质的药品和器械、我们的亲人不该死亡的死亡,不该伤残的伤残!由于各级部门的包庇,医院的病历造假已成为了潜规则;由于医疗事故鉴定缺乏约束,涂改与伪造的病历成了鉴定的依据;由于法官的不公,荒唐的鉴定结论成了判案的唯一标准!本该救死扶伤的医院夺去了我们亲人的健康和生命,本该主持正义的法院又让我们眼中含泪心底流血!由于道路太漫长——几年、十几年,由于成本太昂贵——几万、几十万,许多医疗伤害受害者家属无奈放弃了为自己或亲人讨个公道的信念;但其中也有一些人,现在还在这条漫漫长路上艰难前行——死者不得安息、生者不能安宁!我们抬起头,但是依然看不到曙光......日,肖彩丽因孕37周+1胎膜早破,入住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要求剖腹产,该院拖误最佳手术时间,在没有实施任何监测的3天3夜里只是给肖彩丽吸氧,令BB一出生就患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成为一生不可逆转的残疾人;1997年,上海市南汇区周浦医院,由于医务人员对失筋膜综合症的减压不及时,金维靖最终被截去了右下肢成为终身残疾。日,因肝功能异常被建德市中医院收治住院的何许宝(两份判决书作证该院属无证开展诊疗活动非法行医),是由急病慢性病都分不清的、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士实验主治、经建德市第一医院共同致害、注射给服禁用药,不日病危死亡。2002年,上海市岳阳中西医院,倪文秀因感冒难受前往就诊,在血糖高达18.8~20.7的情况下,却被多次注射大量葡萄糖,第十天出现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日,武汉协和医院在对邱飞做骨髓移植手术时,错输入了不同病者血型的血后,使病人发生了溶血性反应,发生了摔跤事件,日凌晨3时,由于武汉协和医院在邱飞干细胞移植手术诊疗期间接连发生多起医疗责任事件,终因不治蹊跷身亡,时年24岁。2003年2月,上海市华东医院,重症心脏病的胡伏娣由于无证人员顾廷长达十多个小时的非法和错误处置而死亡,6年后,上海市卫生局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非法行医案件。2003年还在读大学的王冬冬在介绍下到被承包医院(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南京东南眼科医院治疗近视,医生史建江隐瞒手术风险,曲解手术并发症,进行手术导致十级伤残,现在戴RGP眼镜才能矫正。2003年10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杨钧在上消化道出血症好转后,被医生王平,多次开具中毒剂量的“云南白药”活生生毒死。2006年2月,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对刚出生的琪琪实施了大量违规用氧导致患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简称ROP),且氧疗后又未按规定给予检查和治疗导致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后在06年4月又遭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误诊、误治、最终使琪琪ROP因错失治疗机会永远地失去了光明!日胡恒娥入宜丰县人民医院骨科治疗右手骨折,住院期间,医院骨科、内科相继多次发生误诊、误治、误导、最终导致胡恒娥于日下午在宜丰县人民医院死亡。事故发生后医院通过隐瞒、销毁、伪造、篡改原始病历等手段掩盖事实真相,误导鉴定专家做虚假鉴定,以推卸责任。日,广东省湛江市妇幼保健院对宫外孕的苏淑芳进行微创手术治疗时留下尖刀状金属片在她盆腔,两年多的痛苦求医给她身心带来极度的创伤。日,湖南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连《放射诊疗许可证》都没有,就违法超诊疗范围为刚毕业女研究生许娟娟实施先心病介入诊疗。手术失败,导致患者必须终身安装永久起搏器维持生命。
生 命 脆 弱 ,莫 让 悲 剧 重 演 !(转载)——全国医难受害者共同的心声声逐断猿悲,坟前滴酒空垂泪;迹随飞鸟灭;不见叮咛道早归。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医难受害者,因为共同的不幸——医疗伤害,我们走到了一起。由于非法行医、由于医疗诈骗、由于医生、护士不负责任、由于延误诊治、由于漏诊误诊、由于过度医疗、由于劣质的药品和器械、我们的亲人不该死亡的死亡,不该伤残的伤残!由于各级部门的包庇,医院的病历造假已成为了潜规则;由于医疗事故鉴定缺乏约束,涂改与伪造的病历成了鉴定的依据;由于法官的不公,荒唐的鉴定结论成了判案的唯一标准!本该救死扶伤的医院夺去了我们亲人的健康和生命,本该主持正义的法院又让我们眼中含泪心底流血!由于道路太漫长——几年、十几年,由于成本太昂贵——几万、几十万,许多医疗伤害受害者家属无奈放弃了为自己或亲人讨个公道的信念;但其中也有一些人,现在还在这条漫漫长路上艰难前行——死者不得安息、生者不能安宁!我们抬起头,但是依然看不到曙光......日,肖彩丽因孕37周+1胎膜早破,入住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要求剖腹产,该院拖误最佳手术时间,在没有实施任何监测的3天3夜里只是给肖彩丽吸氧,令BB一出生就患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成为一生不可逆转的残疾人;1997年,上海市南汇区周浦医院,由于医务人员对失筋膜综合症的减压不及时,金维靖最终被截去了右下肢成为终身残疾。日,因肝功能异常被建德市中医院收治住院的何许宝(两份判决书作证该院属无证开展诊疗活动非法行医),是由急病慢性病都分不清的、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士实验主治、经建德市第一医院共同致害、注射给服禁用药,不日病危死亡。2002年,上海市岳阳中西医院,倪文秀因感冒难受前往就诊,在血糖高达18.8~20.7的情况下,却被多次注射大量葡萄糖,第十天出现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日,武汉协和医院在对邱飞做骨髓移植手术时,错输入了不同病者血型的血后,使病人发生了溶血性反应,发生了摔跤事件,日凌晨3时,由于武汉协和医院在邱飞干细胞移植手术诊疗期间接连发生多起医疗责任事件,终因不治蹊跷身亡,时年24岁。2003年2月,上海市华东医院,重症心脏病的胡伏娣由于无证人员顾廷长达十多个小时的非法和错误处置而死亡,6年后,上海市卫生局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非法行医案件。2003年还在读大学的王冬冬在介绍下到被承包医院(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南京东南眼科医院治疗近视,医生史建江隐瞒手术风险,曲解手术并发症,进行手术导致十级伤残,现在戴RGP眼镜才能矫正。2003年10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杨钧在上消化道出血症好转后,被医生王平,多次开具中毒剂量的“云南白药”活生生毒死。2006年2月,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对刚出生的琪琪实施了大量违规用氧导致患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简称ROP),且氧疗后又未按规定给予检查和治疗导致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后在06年4月又遭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误诊、误治、最终使琪琪ROP因错失治疗机会永远地失去了光明!日胡恒娥入宜丰县人民医院骨科治疗右手骨折,住院期间,医院骨科、内科相继多次发生误诊、误治、误导、最终导致胡恒娥于日下午在宜丰县人民医院死亡。事故发生后医院通过隐瞒、销毁、伪造、篡改原始病历等手段掩盖事实真相,误导鉴定专家做虚假鉴定,以推卸责任。日,广东省湛江市妇幼保健院对宫外孕的苏淑芳进行微创手术治疗时留下尖刀状金属片在她盆腔,两年多的痛苦求医给她身心带来极度的创伤。日,湖南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连《放射诊疗许可证》都没有,就违法超诊疗范围为刚毕业女研究生许娟娟实施先心病介入诊疗。手术失败,导致患者必须终身安装永久起搏器维持生命。2007年1月,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将呼吸道感染入院的患者姚相墅治出三次病危,落下“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的后遗症。2007年3月,上海市新华医院,高空坠楼的章楚楚被挂号、检查、等报告延误达两个多小时后痛苦离去。日20岁患者黄腾晚10点因脑外伤.硬膜外血肿,入住山东单县中心医院,入院时神志清,生命体征稳定,由于医生未能及时观察病情变化,5月13日发生脑疝.手术不及时.错过治疗的最佳机会。手术错误.患者现植物生存状态.医方伪造事实.涂改病历.2007年6月车祸后粉碎性骨折,常庆春在根思卫生院手术,手术中医生不按规定操作,并且手术中固定用的螺钉没安装就结束了手术,导致至今没愈合,还造成腿部畸形生长,丧 失工作能力,生活困难。2007年6月,上海市新华医院,24岁的谢晶因医生误诊误治,在严重出血时,却说她来了月经,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因为医生的轻率而离去。2007年8月,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7岁的崔馨恬两天里被多次延误治疗、多次错误用药,孩子最终含恨离开了这个世界。日, 一个行走自如、思维清晰的善良老人,因感觉心口窝有些痛,自己步行去医院就诊,被江西省中医院郑洁乱诊乱治,半小时不到就夺去了宝贵的生命。
生 命 脆 弱 ,莫 让 悲 剧 重 演 !(续)——全国医难受害者共同的心声日,山东省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雇佣非法执业医生治疗,用错药物不敢收费,把入院时高血压症状并不严重的郑毕华给活生生地治死。2008年元月,因四川省眉山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的极端不负责任,误诊误治,致使不足两岁的小女孩黄亚希重度脑瘫,已鉴定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但强势的医院仍漠然置之.日,5岁小女孩丫丫因高烧去贵州省人民医院,因没有治疗经验的实习医生的延误诊疗(非法行医),导致病情严重,在花费医疗费二十余万元后,离开了深爱她的亲人。日,朱世靖因腰部疼痛被120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由于医院延误治疗,没有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失去了宝贵的治疗时间,最终于4月9日离开了他的亲人。日鲁景坤因附睾炎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住院。4月13日出现一系列不适的症状后医院未予重视。4月1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用多种理由拒绝复印病历。医院医患沟通中心主任还带近20名保安将……日,为了母子平安赵艳宾爱人去河北省优抚医院妇产科住院生产,由于医生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导致孩子出生后重度窒息,最终永远离开了我们日,香港联合医院在没有尊重病人的意愿与选择权的情况下,安排无经验的医生贸然进行手术,以致将郑瑞媚的子宫切除。2008年5月底,5个多月的俞越因咳嗽去浙江省诸暨市人民医院诊治,因医生误诊误治,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最终无法救治,在儿童节那一天离开了疼爱他的亲人。日患者金丽娥因病入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在家属不知情下被转送到一家打着该院旗号的小型医院并由实习医生诊治,并因抢救器材缺失而去世。2008年7月,湖北省荆州市中心医院将找不到癌细胞的患者章先生的左全肺当癌症全切了。事后不给说法,主治医生反带人员将家属打伤。2008年8月,北京同仁医院给5岁的胡非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在移植结束后,免疫治疗快结束时,由于医生延误诊疗,大意对待,于9月19日18点,因肺部大量出血而死亡。日,吉林省通化市中心医院妇产科,对孕检时一切正常的高鹏实施了剖腹产,给出生时重度窒息的新生儿打了10分,由于医生的疏忽及延误,错失最佳抢救时机,孩子抢救无效离开了爱他的亲人!日,41岁的宋爱东在黄冈市中心医院住院手术,3月13日出院。3月15日因腹部疼痛再次入院,入院时血压一直很高,医院没有采取任何降压措施,晚8:40分死于多发性脑出血致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由于缺乏相关数据,我们不知道发生在全国的医疗伤害事件究竟有多少。但是,仅仅在上海,仅仅2006年,卫生部门公布的医疗事故就有149起,平均2天左右就会有1个患者,遭受到医疗伤害。医疗水平发达的上海尚且如此,那么在全国,每年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含怨逝去?有多少患者遭受本不该有的伤楚?还有多少个家庭默默承受着无助和绝望?明媚的春光,美好的憧憬,从此不再属于我们,万家欢聚的时候,我们只能含泪追忆亲人的笑容;平静的生活,幸福的团聚,从此不再属于我们,无数个春夏秋冬,我们只能无数次穿梭于律师楼、医学会与法院之间;春天去了,还会再来;花儿谢了,还会再开;因为医院违规治疗造成的身体伤害,带给我们的是一辈子的艰难与痛苦;因为医生对生命的漠视使我们的亲人离去了,留给我们的是无穷的悲伤与痛楚。。。。。。因为我们品尝了这痛苦,所以不愿看到别人再有这样的痛苦;因为我们经历了这悲伤,所以不愿其他家庭再有如此的悲伤!在此,我们以全体受害者的名义,向全社会发出请求——请关注医疗安全,请关注医疗伤害受害者,请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医疗灾难的预防与惩罚机制,避免和减少这种人间悲剧的发生!一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落实各种操作规范,完善医疗伤害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管理混乱、医德丧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及医生予以重罚和震慑,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医疗伤害悲剧的发生;二 .修订不合理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完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改变现有的各医院“弟兄间互为鉴定”的黑暗鉴定制度,改变现有的“致死比致残赔偿少”的扭曲的赔偿制度,改变现有的法官将司法裁判权变相交给医学会的荒唐司法制度;三 . 建立一个独立的、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能够第一时间封存相关材料,公开、公正、公平地受理医患纠纷;四 . 完善社会救助及心理干预机制,做好善后工作,化解医患矛盾,减少不应该出现的死结;多一些沟通渠道,让患者家属在悲痛时能保持理智,绝望时能感受到社会的良知;五 . 建议成立“患者权益日”,以此来表达公众对医德高尚医师的敬意、表达社会对患者权益的关注,纪念那些在医疗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患者,唤醒那些对生命漠视的医师的良知!生命脆弱,莫让悲剧重演!!!
(转载)千古奇冤!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被广州华侨医院活生生毒死我儿杨钧,是华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系学生,年龄22岁,独生子女,身高1.85米,体重142斤,聪明上进好学、英俊潇洒。2003年10月因腰肌酸痛,服食校医开的“扶他林”药10天(导致胃粘膜损伤),12日上午参加校运会跳远比赛后发现排黑便及呕吐,进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治疗,在病情好转后,被主治医生王平违法规多次用4克中毒量的云南白药活生生毒死。现在我们将治疗过程和悲惨遭遇诉诸于众:12日下午4时杨钧在老师和同学的陪同下自己走进了广州华侨医院求治,进内二科“普20床”住院治疗,当晚不需要人陪护,无排便无呕吐,病情不算严重。13日主治医生王平对病人生命极端不负责任,置病人出血而不顾,长达15个小时不为病人做止血治疗;要病人禁食15个小时不给输液;反而在急性胃粘膜损伤出血的情况下,为追求高回扣,不管器械检查会加重病情,将病人推去做强刺激的胃镜插管检查导致医源性损害。痛苦的检查后,病人从下午1时30分开始连续便血四次,量合约500克。异地赶到的病人母亲请护士找医生久不见来,于是直接找到医生办公室向医生王平叙述儿子病情,哀求医生尽快治疗。王平听后才到病房诊视,见病情严重,急将病人转抢救室,从“普20床”转到“抢1床”,下午3时30分才开始为病人止血、输液治疗,4时签发病重通知书。14日上午10时病人口服“凝血酶”。后二班护理记录:“患者本班无再解黑便”,病情好转。15日“患者无排血便,无伴恶心呕吐,无伴畏寒发热,无明显头晕头痛,目前病情平稳”(医方证据邓永坚医生记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也很清楚记载:“患者神可,无解黑便,无腹痛、腹胀,血压平稳”。在下午4时30分,主治医生王平多次用4克中毒量云南白药施于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规定:“云南白药口服一次0.25-0.5克”。《家庭实用中成药》书曰:“云南白药每次剂量不宜超过0.5克,以防中毒”。《云南白药治百病》书曰:“云南白药的中毒剂量为2-4克左右”(一次顿服量)。《药害临床防治大全》书曰:“一次服用云南百药2-4克可致中毒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多次服用保险子可致上消化道出血;出血反应:包括溶血反应、消化道出血”(4g/b并化服保险子一粒)。连华侨医院证据7也很清楚证实:“一次切勿超过0.5克,以免中毒,中毒量2-4克左右(1次顿服量);中毒表现与乌头碱类药物中毒相似”。《药害临床防治大全》指出:“乌头碱毒性很强,中毒量一般为1-2克,致死量为2-4克。直接死因是呼吸及循环功能衰竭”。16日凌晨约4时10分,病人突然手足抽搐,双拳紧握捂住胸口,弓着身体,头向后仰,眼向上翻,张开嘴大口地喘气,口吐含云南白药的白泡沫。见此情形,父母上前紧紧抱着他,大声喊儿子的名字,一边按其人中,一边喊护士,四、五个人按着他,折腾了一个多小时,病人又二次呕吐黄褐色的胃内容物,打了2-3支“安定”针后,病人昏迷过去至死亡。我们哀求医生赶快采取解毒措施抢救病人,但主治医生王平不以为然,坚持要家属带毫无知觉的病人去做CT。中毒昏迷6小时医生发出病危通知书后,医院没有及时组织医疗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医生到病房会诊,检查用药疗程,对症救人。当天病人整日烦躁不安,四肢肌张力高,间发性抽搐,痰多、为白色粘稠痰,体温高达40.3℃ ,脉搏164次/分,尿量剧增至13170毫升/日,血管收缩,护士无法输液,21时30分来了三个外科医生做静脉切开置管术,先从右内脚腕开刀,找不到血管,又换一个医生在右大腿内侧开刀,还是找不到血管,又换上另一个医生第三刀才在左小腿上做成一条输液通道。当时处在浅昏迷的病人痛到大声叫,四肢拼命反抗,6—7个人按手按脚,六神无主的母亲不停地亲吻儿子的脸,用爱减轻儿子的痛苦,也不知打了多少“安定”才使他安静下来,但从此时开始病人再没有自主活动过他的肢体了。病人生命垂危,医院并没有进入病危抢救程序,直到家属通过各种渠道与院方交涉,在23时后杨院长才在外打电话组织抢救工作,不是杨钧主治医生的副主任都赶回住院部参加会诊抢救,唯独主治医生王平电话一再催请都不肯到现场抢救病人。深夜再次请外科医生做大隐静脉切开+置管术,手术至凌晨约3时才使病人维持输液。17日病人呈深昏迷状,出现肺炎,体温上升到40.5℃;20日右侧气胸,右肺被压缩约70%,做胸腔闭式引流术;22日右肺不张,呼吸衰竭要靠呼吸机维持;24日医生会诊后确定病人已经完全没有自主呼吸(护理记录单)。就这样,一个刚刚参加完校运会比赛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因一例普通的消化道疾病住院治疗只短短几天时间,就被披着“专家、教授”外衣的杀人恶医王平凶残地用三瓶云南白药活生生毒死在“三级甲等”的广州华侨医院。一次口服云南白药4克可引起溶血反应,消化道出血;可致中毒或急性肾功能衰竭。一次超剂量服药损害后果如此严重,王平凭哪部药典如此残忍地对病人多次用4克中毒量的云南白药?更令人气愤的是当病人出现中毒休克时,王平竟漠视生命,连最简单的洗胃解毒抢救措施都不做。从16日开始做CT、腰穿术、血色分析、生化九项等“昏迷查因”至21日。整整查了六天!不对危急的中毒休克病人进行争分夺秒的抢救,只是坐等大开检查项目拿回扣。王平这样的医生还有做人的良知和最基本的医德吗?这样的“三级甲等”医院还能治病救人吗?!医院为逃避罪责肆意涂改伪造病历作伪证:1、病人杨钧的“钧”字是金字旁的“钧”,医生护士从开始都是写土字旁的“均”,直到15日下午家属找主任签字批准,凭身份证到总台电脑改回金字旁的“钧”,其它几种记录在姓名栏里16日前都是写土字旁的“均”,但《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从12日开始就写金字的“钧”,从这里可以推断《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是重新修改后的记录。从记录单中可见,李素雯护理师当值,每班遵医嘱用药疗程都记录的很清楚,唯独15日致病人中毒昏迷的云南白药,几次用药一个字都无记录。2、《护理记录单》中关于病人的几组便血量数据是明显涂改伪造的,见记录单第一页第11行,500改800;第一页最后1行,100改300;第二页倒数第9行,100改600;第三十二页第4行,500改800;第三十四页第12行,700改1000。3、广州市医学会鉴定“诊治概要”存在诸多篡改伪造之处,如“10月17日尿量剧增至3万毫升”。这组数据是王平为捏造17日才发生“尿崩症”而伪造出来的,华侨医院《体温单》和《护理记录单》等病历很清楚证实:“10月17日尿量是6560毫升”。4、有用药时间的改动,真正开始服食云南白药的时间为15日下午16时30分,由李素雯护理师执行。而《临时医嘱单》记录的却是早上8时,由绍丹梅护士执行,记录的用药时间比实际用药时间提前了8个半小时。5、《长期医嘱单》13日用药时间涂改的面目全非,无可分辨(执行用药时间是20时)。6、《临时医嘱单》从10月12日下午4时30分至15日下午4时45分都是由护士绍丹梅签名执行医嘱,试问:护士能连续工作72个小时吗?7、《临时医嘱单》第三、四页服食云南白药执行时间不是签名人绍丹梅写的字,是事故责任人王平自已写上去的。8、《临时医嘱单》10月17日5时李俊峰医生写的医嘱,护士潘灶英早在2时已经执行了医嘱用药,护士能在医生写医嘱前3个小时执行用药吗?这类违反常理的记录,在《临时医嘱单》第1—10页就出现了27处。(待续)
千古奇冤!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被广州华侨医院活生生毒死(续)《临时医嘱单》多处出现这种现实工作中没有可能发生的错处,更加证明《临时医嘱单》不是原始的记录单,伪造痕迹相当明显。王平为什么要篡改伪造病历?为什么不按实际情况书写病历?是企图以此掩盖自已多次用中毒量云南白药将病人活生生毒死的事实!2004年3月我们以“医疗态度消极使病人入院后病情加重;无视部颁药品标准,擅自提高云南白药口服剂量致病人中毒死亡;为逃避责任涂改伪造病历”。 将广州华侨医院起诉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法院处理医疗纠纷需委托医学会做技术鉴定,于是省医学会常务理事、省消化协会负责人杨冬华(广州华侨医院院长)所在的医学会,顺理成章受理了事故责任嫌疑人杨冬华为法人代表的华侨医院医案。事故责任嫌疑人杨冬华凭其身份和地位,他敢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对多次用4克中毒量云南白药毒死病人不当一回事;也敢于蔑视法庭,不但目无法规肆无忌惮的涂改伪造病历,而且组织策划多名医护人员递交涂改说明再作伪证;更藐视医学会管辖下的鉴定组,提出“有无对医师超量使用药物的禁止性规定?不超量使用药物,就可以保证药物没有毒性吗?究竟超量使用云南白药后发生中毒反应的特征为何”?等自以为很深奥的诸多问题质问鉴定组专家。省、市二级医学会鉴定组摄于其是省消化协会负责人,不敢对事故责任嫌疑人杨冬华等人毒死病人的医案作出公正的评判。日,广州市医学会根本不理会原告提出被告华侨医院提供的病历是经过涂改伪造的事实,在医患双方共同封存的病历并未启封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地抛出一个“10月17日尿量剧增至3万毫升,拟诊‘尿崩症’……,最终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假鉴定。广州市医学会鉴定完全违反了法定程序。原告对此不服,提出应启用双方封存的病历档案,经审查真伪后再作司法鉴定的请求。法院又委托广东省医学会作鉴定,广东省医学会曾因病历有涂改伪造拒绝受理,将案件退回法院。医院为此提交了四份“情况说明”。广东省医学会才组织了鉴定,其鉴定与广州市医学会一样,在尿量数据上大作文章,以同样的手段将医院《体温单》原始记录的“17日尿量6560毫升”,捏造成“17日患者尿量剧增至18240毫升,拟诊‘尿崩症’”。省、市两级医学会捏造病人尿量的假数据,制造了17日才“拟诊尿崩症”,将医院15日下午多次给病人服食4克中毒量云南白药后,晚上即产生的毒副反应“急性肾功能衰竭尿崩症”拉开了时间距离,以此赤裸裸地掩盖广州华侨医院多次用中毒量云南白药,将病人活生生毒死的因果关系事实。省医学会鉴定结论:“患者14日发生了消化道出血并休克,可以引起脑组织的损害和继发性脑水肿,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患方应负主要责任”。此项认定同样是完全错误的,到底这段时间病人有没有休克,这是认定本案事实的关键所在!(一)省医学会认定杨钧在日发生上消化道出血并休克,依据是“危重患者记录单第1页和第2页患者血压低(舒张压50—60mmHg,收缩压90—100 mmHg),以及出现休克的临床表现,主要表现为头晕、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神志不清、抽搐等”。但只要翻查危重患者记录单即可发现省医学会的认定是完全错误的,危重患者记录单第1页(页码数“第5页”)是从日晚上10时开始记录杨钧的病情(此时杨钧已多次服食中毒量云南白药并已发生昏迷),根本不是杨钧在14日的病情记载。(二)省医学会“依据患者休克发生在前,休克时间长(日下午5时至10月14日下午5时30分)因而认定上消化道出血并休克,引起脑组织损伤和继发性脑水肿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即使根据广州华侨医院所制作的屡经涂改、伪造的杨钧病历记载,杨钧在服食中毒剂量云南白药之前,也从未发生过休克症状,不存在任何可以引起脑组织损伤和继发性脑水肿的可能性!根据《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10月13日下午5时记录:“嘱患者卧床休息,精神勿紧张,教会家属记24小时出入量,告之禁食的重要性”;护理师李素雯将患者4次血便量数据合约500毫升改为800毫升;9时记录:“诉排尿困难,膀胱区胀痛”;14日凌晨1时记录患者向护士清晰详细地叙述自已身体感觉;14日上午7时护士梁莹莉将患者2次血便量数据合约100毫升改为300毫升;上午10时记录:“嘱绝对卧床休息”;并口服凝血酶、舒可捷等药; 14日下午2时记录:“患者神清,无诉恶心,无呕吐”;护士梁莹莉又将患者2次血便量数据合约100毫升改为600毫升;5时30分记录:“患者神志清、无见恶心呕吐、无解大便、暂无不良反应”。 《护理记录单》很清楚证明,在这段时间病人意识清醒,思维清淅,与人交谈应答自如,能清楚向护士陈述自身感受,要护士反复叮嘱绝对卧床休息,自已口服“凝血酶”药物的病人绝对没有休克。而正是这段时间,广州华侨医院将病历上关于病人的便血量数据肆意涂改伪造,为什么要改大数据夸大病情?不难发现医生想通过这些数据的改动,制造病人病情恶化乃至休克的假象,从而达到推卸其用中毒量云南白药致病人药物中毒休克的目的。而广东省医学会将病人服食中毒量云南白药后,16日发生的中毒休克危急症状转移嫁接到14日,再以上述这些经恶意违法涂改的惊人数据作佐证,生编硬造病人在服食中毒剂量云南白药前就己发生休克的假象和谎言,一定要患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医学会不择手段捏造假数据、颠倒黑白、隐瞒事实真相作假鉴定,包庇杀人医生王平的犯罪行为,极力为广州华侨医院活生生毒死就诊大学生洗脱罪责。这是医疗卫生行业典型的腐败!一审法院不加审查就将两份都违背了“应以事实为依据”的鉴定,作“证明力”比较,完全采信了“证明力”较大的广东省医学会的鉴定:“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患方应负主要责任”。法院裁定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都存在错误,如果这样判决,医疗事故责任人王平、杨冬华将病人活生生毒死,只承担次要责任逍遥法外,而要病情好转后惨遭毒死的患者本人承担主要责任,人世间还有公理吗?还要制造比千古窦娥更冤的冤案吗?……我们是年过半百的下岗退休职工,早年响应国家计生号召,终身只生了这个孩子,一辈子的心血和希望都在独生子身上,眼看儿子有出息,将要回报社会时,却被杀人恶医王平凶残地用三瓶云南白药活生生毒死。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连华侨医院证据都证明病人的疾病已治好,是被主治医生王平多次用中毒量药物毒死的,医疗过失行为明显,侵害后果确凿。不管广州华侨医院用怎么手段涂改伪造病历,都无法改变这个铁的事实!是杀人恶医王平害到我们家破人亡、骨肉分离、生死相隔。几年来,我们天天忍受爱儿惨遭毒死撕心裂肺的痛苦和折磨,痛不欲生精神濒临崩溃,为给儿子讨回公道不断的申诉控告毫无结果,很绝望。恳求富有正义感的有识之士为我们这样无助的弱势群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绝不能让广州华侨医院继续这样无法无天,滥用中毒量药物残杀病人,剥夺就诊人员的生命,制造更多的人间惨剧。
莱州市人民医院一针打死我十二岁的女儿楼主:孩子的父亲张 时间: 12:34:00 点击:798 回复:54 字体:我女儿张雯雯,今年十二岁。上个月在市人民医院查出甲亢,前些日子得了感冒,不爱吃饭,恶 心。我们带着孩子去人民医院,大夫让女儿住院,住在内分泌科。输液时发现女儿心跳很快,230次,大夫让我们转到心脏科。这时候护士给女儿打了一针,手腕血管太细打在胳膊上,药水还没推完,孩子突然弹起来,大声喊:“我不好了,我不行了!”接着摔在床上,眼珠睁大,一动不动。就再没活过来!来的时候孩子还活生生的,甲亢也不是致命的病,我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孩子妈妈象疯了一样摇晃着女儿,全家人嚎啕大哭。我们根本无法相信,好好的孩子这么一会的功夫眼睁睁的就这么没了?在我们还傻着的时候,来了几个护士,把当时所用的药物药瓶甚至药物包装全部清理走了。过了一会,这科的王主任把孩子姨妈叫出去说了几句。一会,她急冲冲的进来,告诉我们不要签任何字。果然一会护士挨个叫我们去办公室签字,我们也没有问签什么字,都没有签。接着孩子姨妈告诉我们,那个王主任拉她出去对她说:“你孩子是心脏猝死,抢救费用我们也不要你们,你们带着孩子走吧,就当你们没有来过。”没一会,公安局的人来了,让我们立即带着孩子离开病房,如果不走,就强制执行。下午我家亲戚和院方交涉,要病历不给,要处方不给。当事的医生和护士躲着不见。后来发现护士科的电脑上有孩子的病历,就拿手机拍照。结果招来了一大帮医院的保安,不让我们拍照。扭打起来,把我们的手机抢走了,把我一个亲戚的嘴打破了。最后,拔掉了电脑的电源。从我们上午11点进医院到下午1点孩子孩子死亡,就两个小时的时间。孩子在打那针药之前都一直在和我们聊天,说话都很正常。这一针没打完,也就几十秒的时间孩子就突然死了。后来我又被保安打到休克,现在别的医院住院,头一直昏沉沉。后面还发生了好多事,医院现在拒不负责,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我只是农村的一个小老百姓,家里没权没势,只想求助社会上正义的人帮帮我,我怎么样办,怎么讨个公道?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钱锦华故意报复误诊害人生命楼主:QQ64ABC 时间: 14:50:00 点击:122各位病人家属,为了家人的生命安全,我们被迫不得不在手术前给医生包红包,但有些黑心的医生就是拿了红包也不好好给你家人看病,为此我们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及身体健康不受侵害,希望你们在给二院医生红包的过程中进行录音和录像,留下合法的证据。免得象我亲人在给了红包的前题下,还给报复误诊,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葬送了宝贵的生命。我亲人6月份的CT报告上就很清楚的诊断:肺部有肿块,不排除癌变的可能。可钱锦华作为一名主任医生,却对此不管不顾,对此我多次提出疑问,他却说没事,CT也是在我一在请求下才同意做的,这样的医生能行医吗?象这样的衣冠禽兽居然还是主任医生,南通卫生局是把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吗???7月份钱再次故意误诊,拍的X片都没有给我们,追要多次都不给.他是有意隐满,而我们却一点都不知道,直到11月份换了主治医生,二院的CT报告再次证实了钱的多次失误。请问南通卫生局???象钱这样为了一己私欲不能满足就施以报复的主任医生还能行医吗???红包每次都给了,可这个流氓还不满足,还要女色。医生本应救死扶伤,给了红包还要女色,达不到目的就故意误诊报复,这样的医生比贪官污吏更可恶.二院是垃圾医院,医生误诊率最高的医院,很多主任医生都是赤脚医生上去的,医德和行医水平都很低下,我的亲人就因为钱锦华这个道德败坏庸医的两次误诊,把肺癌当肺气肿治疗,延误了半年,失去了最佳治疗时间(这是二院的医生说的),现在是生命垂危,这一切都是钱锦华这个衣冠禽兽报复的结果,他是医生中的败类。对于钱锦华的两次报复误诊,二院的医生也都议论纷纷,大家心知肚明,很多医生跟我谈起此话题时也对钱的失误充满了谴责,有很多医生建议我追究钱的失误责任一个人不可能腐败,环境腐败才导致个人腐败。这句话用在二院是再适当不过了,从帖子里就能看出二院腐败的人太多了,既然对误人生命都熟视无睹。大家在帖中都看到二院这群恶魔的臭恶表演了,龌龊之极,他们能变相杀人,能侮辱妇女,但是你不能揭露,还倒打一耙,道德伦丧的一群恶魔,难怪门前冷清,连年亏损,你们身上有多少条人命,就不怕报应吗?http://bbs.0513.org/thread--1.html大家去看看事情的经过吧,虽然有很多的真话被濠滨论坛的版主们和谐了,但事实不是他们所能掩盖得住的。希望作为文艺工作者的他们要有起码的良知,不要为虎作伥,净化社会环境人人有责,不然你家人朋友早晚也会是受害者。二院一直不肯我家复印有关资料是出于什么目的呢???病人有这个权利,他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是想出了事时修改资料推卸责任,还是想掩盖他们过度收费,过度治疗,开大处方的罪过???希望以后大家去看病时一定要及时复印有关资料,他们不肯复印就象我一样用手机拍下来维权作证.
湖北武汉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对患儿陈华锦误诊误治楼主:无尽风暴2012 时间: 19:34:00日,陈华锦因血尿入住武汉同济医院小儿泌尿外科(住院号:940070),诊断为右肾母细胞瘤,两天后进行手术(根治术)。术后病理报告为(右)肾母细胞瘤,患者按同济医院VA化疗方案治疗至2007年4月结束。2008年4月,陈华锦复查发现右肾区有肿块,再次入住武汉同济医院小儿泌尿外科(住院号:940070),于4月10日手术。术后病理报告为(右)肾母细胞瘤,按同济医院化疗和放疗方案治疗至2008年12月结束。2009年8月复查时在右肾区又发现有肿块,在同济医院门诊找专家咨询并找患者以前的主治医生咨询均称无好的治疗方案,遂于日入住北京儿童医院外科三病区(住院号:491850),并手术。术后日会诊武汉同济医院两次手术的病理切片作出结论:符合(右)肾透明细胞肉瘤,日北京儿童医院出具本院手术切下的肿瘤组织制成的病理切片加免疫组化得出的病理报告:考虑为(右)肾透明细胞肉瘤术后复发,并给出化疗方案。由于北京儿童医院床位紧张,从北京儿童医院出院后入住武汉同济医院肿瘤科化疗和咨询放疗事宜。日武汉同济医院肿瘤科要求武汉同济医院病理科复查该院病理切片,该院第三次病理诊断为(右)肾母细胞瘤(混合型)。武汉同济医院肿瘤科称病理不清,无法确定治疗方案,住院一个多星期仍不能给予治疗,不得已小孩父亲又自带病理切片去肿瘤科医生推荐的权威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会诊,病理诊断为:符合(右)肾透明细胞肉瘤,淋巴结未见转移。这时肿瘤科医生才按照北京儿童医院的化疗方案进行治疗。目前治疗方案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其他的治疗。在之后(2010年7月)又经首都儿科研究所会诊病理切片和CT片得出结论:符合(右)肾透明细胞肉瘤。日,经北京市西城区医学会鉴定,入会专家会诊了同济医院的两张病理切片,认为从同济医院的病理切片中可以看出,原告所患的疾病是(右)肾透明细胞肉瘤,并非(右)肾母细胞瘤。2010年8月患者在同济医院拒绝调解的情况下向硚口区法院提出诉讼。同年由武汉同济医院申请在武汉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直到日武汉市医学会抽签不回避武汉同济医学院2位专家且威胁哄骗患者家属要回避就继续排队等待鉴定,患者家属还从侧面了解到专家库里的专家大多出身于同济医学院,但患者家属已经等了一年多,而且对国家的相关政策不了解,无赖之下同意了此次不公平的鉴定,鉴定结果为更倾向于(右)肾透明细胞肉瘤,VA化疗方案符合医疗常规,不构成医疗事故。这让患者家属百思不得其解,别的医院的病理科医生说很快且很容易就能看到透明细胞,是肾透明细胞肉瘤,明明是还说成更倾向于,玩文字游戏,试问非典有普通感冒的一些特征,那就应该把非典诊治成普通感冒,不当非典来治?非典难道不更严重些?就算说成更倾向于(右)肾透明细胞肉瘤,这也说明同济的诊断是错误的呀,这还不构成医疗事故?明明同济的教授自己就在鉴定会上说治疗肾透明细胞肉瘤会用阿霉素等等,同济第一次的化疗方案里没有这种药啊。另外参加鉴定会的其中一位专家提问说:“肾透明细胞肉瘤的治疗方案让你选,你选你们的,还是选北京儿童医院的?”同济的教授回答说:“我会选北京儿童医院的。”本人带着小孩在很多医院看过很多的专家,在网上也查过许多的资料,肾透明细胞肉瘤的化疗方案必须有阿霉素以及它的替代品和其他多种药物结合化疗,同时还要做放疗,用药的剂量也比较大。这样的治疗方案才是符合医疗常规,同济的那能算是吗?就算是同济自己承认的病理上只是分期错了,不该是肾母细胞瘤2期应该是肾母细胞瘤3期,他们自己医院的所有肿瘤医生包括实习的医生都知道3期必须要用到阿霉素加长春新碱和更生霉素,还要做放疗,可VA方案只是长春新碱和更生霉素,这符合医疗常规吗?我小孩在同济做了2次手术,化疗了很多次,呆了许多的日日夜夜,什么分期用什么药,要不要放疗我可是问了无数次医生的呀,我还借阅过医生办公室里的参考书,里面可说的很清楚呀。同济的医生都说用药要科学,要准确,可这算是吗?同济病理科阅我小孩病理切片的吴人亮教授还说::切片里有透明细胞就是肾透明细胞肉瘤吗?不管是哪一种用VA方案也没错等不尊重科学,不负责任的话,不知道VA方案是不是可以治疗所有肿瘤?如果是那可真是得此灵丹妙药包治百病天下之幸也,世人之福也。不知道他在同济医学院的讲台上是不是也是这么和他的学生讲的?在临床实践中,病理诊断为明确诊断的标准之一。我小孩由于同济医院的医生的医疗水平和责任心不够,病理诊断错误形成误诊误治,导致多次复发,多次手术,多次化疗和放疗,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痛苦,几次险死还生,长期处于明显的化疗和放疗的并发症中,严重影响了小孩身体的生长发育,不仅花费了高额的医疗费,同时使患者错失了最佳治疗时机,严重影响了预后(治愈或延长生命时间),因为众所周知由于赖药性肿瘤是复发一次难治一次,第一次是最好的治疗时机。同济医院的行为有明显的过错,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构成医疗事故。本来小孩被病情折磨得痛苦不堪,作为父母看着心里就难受,经济又拮据,后来还发现竟被误诊了,更是多了几丝气愤,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可同济后来的所作所为更是加深着这种精神伤害。真不知道天理何在?在武汉做的医疗事故鉴定,律师说最迟15天送达,这是常识。我小孩的医疗事故鉴定拖了一个半月才送达,为什么要拖这么长时间?这中间发生了什么?是为了让最后的结果是不构成医疗事故这个结论?因没有公正,担心在武汉诉讼风险太大,不得已撤诉了。陈述人:陈云峰(父) 赵秀菊 (母)(转载)病人家属无奈给医生下跪,但患者仍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冯小华,42岁,于日晚七点因胸闷,心慌自行开车入院就诊。经检查是糖尿病糖分过高(17.6)期间用药吊水,做心电图,心肌酶均正常吊水没有的到病情的缓解而病痛的更加厉害,要求医生用药检查,医生再次吊水,病人因痛的受不了,要求护士拔针,再找医生。医院没有妥善处理,因为病人病痛没有的到缓解,要求见院长。院方来了总值班,还是没有给病人妥善处理,病人因觉得数小时的治疗只是更加严重,加上住院费用完,便回家取钱,于凌晨一点多开车回家,三点多自己开车又来医院住院。自己步行去急诊后由陪同人员一道去病房。当时病人神志清楚,行动能自理,自己会到开水喝。治疗时病房医疗器械不齐,等待时间过长,导致病人在病房没得到及时的治疗,去世。每个人都避免不了生病,生病都会去医院就诊,医院的职责是什么??1、为什么拒绝住院?去医院就诊长达6小时,病人难受不但没有缓解,用药后反倒病情加重,在这其中,病人要求医院更换医生和药,再加上与当时主治医生发生争吵,医生为什么不能平复病人的情绪,反倒令病人更加激动而导致离开医院。病人回家拿钱,当时没带多少钱,病人如果不珍惜生命,就可能不再去医院了。所以病人第一次离开医院是有原因的2、另外在长达6小时的治疗中为什么不用降糖药?病人当时在留察室是在病床上挂水,当时血糖如果能及时降下来,病人后面1个小时就算再升也不会那么快吧?3、病人如果病情严重得话就不可能在开车去医院,为什么已经发现有生命危险,为什么不马上急救?生命是有限的,再多的钱能换回生命吗?4、请问病房是抢救室吗?为什么病危不直接送进抢救室或ICU?5、在抢救过程中还有女医生问陪同人员是干什么职业的?是不是很有钱?这是为什么?难道医院看病是要看病人的身份贵贱和金钱多少才能救治吗?6、在陪同人员通知家属时病人还能清楚的讲话,当时医生和家属通电话时还是说因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为什么死亡后才通知家属是心肌梗死?8、如果真是心肌梗塞难道心肌梗塞是不可救的?我们虽然不懂医,陪同人员也没有多少医学知识,医院也没有明确告知第一次来医院就诊的病历,而让签字。病历和化验单还有心电图时间明显不符。为了南京的发展建设,做为外地民工来南京为了什么?南京发展好了,民工却付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永远去了,家中双老悲痛万分,儿子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兄妹心痛如万箭穿心。请问谁家无父母,兄妹,无子女。一条鲜活的生命几十分钟永别人间,心何在?情何在?理何在?多次和医院谈判,医院的态度是,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对尸体进行鉴定,查出死因,“如果是医院的责任我们不会推卸”当我们答应尸检的时候医院警方都告知我们结果最快当天或者一个礼拜就能出来,等到我们把尸体送到法医鉴定中心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我们,鉴定结果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出来!!当再来与悲剧发生于他人身上时,我们怜之悯之!当灾难发生与悲剧发生于自己身上时方知剜心之痛!设身处地,当您的父母、子女、亲人遭此惨祸,你会如何?梅山医院的医生们,你们这样扪心自问了吗?你们有责任,有悔恨,有痛苦吗?!我们只希望给逝者一个交代,给父母一个安慰!能尽快得到处理,给社会留下一片公正!
医院无视患者殴打记者,患者家属给医院领导下跪无果 (转载)在寿光市人民医院接待室,3名死者家属向院方人员下跪,院方人员表情漠然。(大众网记者摄)大众网寿光7月18日讯7月16日,寿光市民拨打大众网热线,称古城街道南孙云子村村民郭盼忠身体不适到寿光市人民医院就诊,却因“CT晚上关机”,延误治疗导致死亡。令人瞠目的是,死者家属为讨说法向院方人员下跪,面对跪在脚下的家属,院方竟然无动于衷,无人将家属扶起。而两名大众网记者在17日前往该院采访时也遭遇野蛮阻拦、抢夺设备,其中一名记者被殴打。对于这起医疗事件和野蛮阻挠采访的行为,院方至今没有任何正面回应。CT关机不予检查,家属斥老父因延误治疗而死7月17日上午,大众网记者赶到寿光市古城街道南孙云子村,找到死者郭盼忠家,却见大门紧锁。经了解邻居得知,郭盼忠家人在寿光市人民医院讨说法。11时左右,大众网记者赶到寿光市人民医院,见到死者郭盼忠的家属。家属称7月13日晚11点半,郭盼忠感觉身体不适,家人便陪同他到寿光市人民医院急诊室。医生初步检查后称需要做胸部CT,家属缴费后到CT室,却被告知“CT刚关机,除重病患者都得明天才能做”。家属称郭盼忠回到急诊室时候已经非常难受,医生便给开了X光片的单子。但X光片并不是很清楚,医生说很难确定病情,只能先住院治疗。患者转呼吸内科治疗,值班医生同样要求做CT,但再次被CT室拒绝,家属称医生便只给患者打一些常规药物。家属称,次日凌晨4点左右,郭盼忠病情越发严重。“刚开始时咳血,再到后来躺在地上吐血。这时候值班医生才给我父亲化验血,做一些相关检查。后来看没办法,我要求送到重症监护室,可医生说已经这样,即使送进重症监护室也很难救治了。”郭盼忠的儿子说。5点左右,郭盼忠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突如其来的巨变,让家人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昨天下午还哄着孩子在街上玩,去病房时候他还是自己走着去的。住进病房前几个小时只做了一个X光片,还没有确诊的情况下便注射常规药,直到临死才做血常规检查。”家属称院方这种工作方式非常不负责任。“医生说CT室11点左右关机,只有重病人才给开,那怎样才算重病人?当时急诊上也说我父亲只有做CT才能确定病情,医院很明显延误治疗。到现在是什么原因死亡的都不知道。”郭盼忠的儿子称。家属称出事后找到院方讨个说法,但医院唯一的回应就是“院方无过错”。“我们跟医院协商好几天了,他们想尽办法一拖再拖,就是不承认有过错。昨天上午医院说同意给我们减免医药费,既然你没错为何减免医药费?我们就是想要个公道。”大众网记者现场采访,横遭院方殴打并抢夺设备17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大众网记者来到寿光市人民医院接待室欲采访跟死者家属协商的领导,但接下来的场景让大众网记者始料不及,心情激动的死者家属当面给医院领导下跪,面对跪在自己脚下的家属,医院方面竟然无人搀扶,几个在座的领导看到大众网记者后起身离开。而就在这时冲进两人,一个个子很高的男子上来就抢夺大众网记者手中的摄像机,态度非常恶劣。大众网记者准备离开,但院方十几个人将大众网记者拉至接待室门口,暴力抢夺摄录设备,并扬言“把他们扣住,让领导过来领他们,看他们能有多大本事”。大众网记者两人被十几个人推推搡搡堵在楼梯口,能做的只是每个人紧紧抱住手中的设备。最先进门抢夺摄像机的男子气急败坏,在大众网记者头上打了一巴掌,大众网记者刚回头,那个男子将他帽子摘下,在他头上又打一巴掌,然后将帽子狠狠摔到他身上,口中骂骂咧咧。看情形不好,大众网记者想打电话报警,手机却被寿光市人民医院宣传科杨涛夺去。无奈之下,大众网记者被逼到二楼。随后,三个人把大众网记者带到二楼会议室,其他人则在楼下与死者家属拉扯。大约十几分钟后,寿光市人民医院宣传科杨涛上楼,将电话还给大众网记者。最后,在胁迫大众网记者接受不再采访后才得以离开。对此次医疗事件及殴打记者行为,大众网将继续追踪报道。[点击图片查看幻灯模式](转载)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重大责任事故致病人猝死日上午,患者到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在医生帮助注射了一剂针剂之后,很快出现了不良反应,表现的很痛苦,继而出现心脏衰竭的症状,医务人员竟然漠视不管,在病人家属的苦苦哀求下,半个小时之后院方才采取抢救措施,,最终导致病人当场死亡。本来只是去做一个简单的核磁共振检查,医院却出现如此大的纰漏,导致病人冤死,家属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院方也没有做出实际行动去安慰亡故病人家属,而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辞,逃避。看看我们许以白衣天使的这帮人的态度,“领导周六不上班,星期一再说”。 还有我们最最亲爱的人**叔叔,半夜十一点多帮助院方强行把遗体弄走,甚至不准许家属知道遗体去了哪里,带走他们亲戚,说是带去接受教育, “接受教育”?他们没打没闹,只是希望院方领导出面解决问题,甚至有**叔叔问“你们有人吗?”。有人?难道他们本身不是人吗?还是问“你们有后台么”。 日,医院领导终于出面,这就是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处理事情的态度么?还是说你们见惯了这样的生死和医疗事故,你们可知道病人家属的这个周末怎么熬过来的?整个谈话上午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下午又进行了两个多小时,过程中始终只是见到了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医政处的杜姓处长,谈话过程中,医院的杜姓处长能言善辩,巧言令色,口才之棒令人五体投地。谈判室外身着保安服的保安,还有身份不明的彪形大汉,近15、6人左右,始终里三成外三层围绕在门口。那些彪形大汉说话极具挑衅意味,还一直不停责备家属。发生口角冲突之时,医院的保安只负责拉扯家属,而那些彪形大汉则负责打人事务,这边是我们家属的痛声哭泣,还要忍受这些打手的拳脚相加,试问一些妇孺怎么禁得起你们拳脚。而在110赶赴现场之时,他们却有序的不见了,真是训练有素,事后**问起,哪里还有人等着被询问。保安还有便衣的,我真是头一次看见,医院的防护工作做得如此缜密,可谓是“用心良苦”!!!我想问杜大处长:“你说在整个核磁共振和抢救的过程中,你们医院都严格按照医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来进行,并没有任何操作失误、任何过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难道说第九人民医院的做检查注射针剂时不需要做药敏测试么,还是说测试不出来。这就是你们医院的操作规范?看见患者有不良反应,不及时救治,还要病人家属,苦苦哀求,才进行抢救,这就是你们医院的操作规范?我看你们那些便衣保安到真的是严格按照医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来进行,那可真是一个训练有素啊”医院至今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能让人接受的解释。死者他才53,他教书育人一辈子,妻子也是教师,儿子也才刚刚考上东大的研究生,并不是一个无理取闹的人家。只希望医院给个合理的、科学的解释,有这么难么?逝者已矣,是为不幸;生者如斯,情何以堪!愿释迦眷顾往生路!!
无良的龙珠医院,还我儿子的命来 (转载)现在离我儿子离开我们已经有15个多小时了,他现在孤单的一个人呆在冰冷的铁柜子里,没有奶吃,没有人抱!29号中午12:30左右我们抱着刚打完针的宝宝回家,可是在14:30分他已经离开了我们。在他还在时,他是个人见人爱,人见人夸的可爱宝宝,我们带他出去玩时,都有人主动给他拍照片的宝宝,可现在他已经永远的走了,不再陪伴爱他的爸爸妈妈了,他仅仅陪了我们120天,就走了,就走了!我们就是想给他烧去点纸钱,可他也还不会买东西啊,他要吃的是妈妈的奶呀!!!他走了,去一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了,在那里谁来照顾我们可爱的宝宝呀!我们是他的爸爸妈妈,我们含泪写下这段文字,我们要为我们那可爱的宝宝讨回一个公道!在此我尽量将事情的经过描述的客观一些:前天(7月28日)上午,由于我的宝宝咳嗽(未发现发热),第二次来到龙珠医院,,在上周五下午我们是第一次来到龙珠医院给宝宝看病,当时的医生说宝宝没什么问题,吃点药就行了,于是开了两种非处方药给我们,在我主动问她大概多久能好呀,这位医生才告诉我们大概3天吧,所以周一一大早我们找到龙珠医院儿科杨主任看病,此时她就建议我们给宝宝打吊针(各位如果有小孩家长,请问一般情况下,小孩没有发热需要打吊针吗),但仅过验血白血球只有8000在标准范围内,因此我们不同意打针,在我们的坚持下,医生没有给打针,而是开了一些口服药物,但特意说了,明天一定要再来,看看是否还是要打针。补充一点:此次看病我们告诉了医生,孩子上周三(7月23日)有打百白破疫苗。此次开的口服药有:利巴韦林颗粒、头胞克肟干混悬剂、强的松、硫酸沙丁胺醇片、立健佳。28日18点左右发现宝宝的阴囊有小红点,晚上20点左右我们在给宝宝喂奶的时候发现宝宝阴囊处为红色。(怀疑均为过敏现象)昨天(7月29日)上午10:00,我们再次来到龙珠医院找到杨主任,为宝宝复诊(此时宝宝仍未发热),并告诉她两件事:1、昨日晚上发现了疑似过敏现象;2、从我们的观察来看,宝宝的病情有所缓和。但杨主任继续要求给宝宝打吊针,我们看她连续要求打吊针,也希望宝宝能好的快点,所以同意了打吊针。10:30左右宝宝开始做皮试,但未到皮试要求的20分钟时,护士就叫我们开始准备给宝宝打针,爷爷在注射处外面说没有到时间不能打,护士说没关系还有7、8分钟了,也并没有看皮试点就开始给宝宝打针!在皮试前护士问宝宝有没有什么过敏史,我们回答:宝宝的情况我们还不知道,但孩子的母亲对青霉素或是红霉素出现过过敏,护士没有再说什么。给宝宝打上针之后宝宝一直在哭闹,而且当时宝宝也要吃奶了,我们就给他喂母乳,吃了一会儿后,宝宝安静的睡了。但没过多久,宝宝就醒了。醒后又有点哭闹,这对宝宝来说很少见,因为他平时很少哭闹!12:30左右,我们打完针后护士也没有要求我们在医院观察,我们就带宝宝回家了,到14:30左右我们发现宝宝已经不行了!天呀,宝宝的爷爷发疯一般的抱着宝宝跑向龙珠医院想要抢救宝宝,但这时宝宝已经走了。我们再说说医院的态度,我们对医院的态度不做评价,只说几件事:1、医院的一把手迟迟不肯出现,直到宝宝的奶奶发现有人在和儿科杨主任密谈时,问他:你是否是院一把手?他还只是回答:我是医院职工。问他:你为什么不去现场(急症科),他回答:已经有一个(副)院长在现场处理了。我想问一问,出现了这种重大的人命事件,一把手不用到场吗?他还配做一个人吗?他的良心去哪了?后来一把手被我们拖到了现场,可是在我们没注意时他就又消失了!他们想解决问题吗?我们看不到他们的诚意!2、晚上18:00左右,我们向在场的副院长要求和杨主任再沟通一下,这个副院长真是爱护他的下属呀!他竟告诉我们杨主任从早上8点工作到现在,而且下午还处理了我们这件事,她已经非常累了,不让我们见她了!我做为宝宝的妈妈,由于一直非常悲恸,一直这时才有点清醒,发现医院对我们的态度非常恶劣,结果一了解,医院的态度一直都是这样对我们的!在我有点发火之后,这位副院长还是不肯请杨来,还是旁边另一个穿便衣的男子说我打电话叫她来。3、在宝宝走了以后又没什么做任何医疗检测的情况下,医院开出了《死亡通知书》,上面的死亡原因居然为窒息!被我们拒绝接收。在事情发生后该医院积极推荐我们通过深圳市卫生局下属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调解。据了解,该家医院的一位顾问为原深圳卫生局局长。手术失误致产妇死亡医院被判担全责 (转载)中国法院网讯 妻子在医院进行剖宫产手术却意外死亡,原告梁某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对这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判决,由被告南康市某医院赔偿原告因吴某死亡的各项损失283967元。日上午,原告梁某之妻吴某入住被告南康市某医院,经诊断为:“孕2产,孕39+1周;胎二脐带绕颈2圈;疤痕子宫”。下午15时南康市某医院对原告之妻进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手术,手术前原告梁某在“术前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名。15时50分吴某产下一男婴,18时30分左右,吴某出现不适并大出血,晚上22时,吴某转入赣州市某医院抢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原告认为,被告安排没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对其妻进行剖宫产和结扎手术,导致大出血,后因抢救不力而死亡,被告存在明显过错,因而起诉至法院处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南康市某医院接受原告之妻吴某入院并进行手术,双方存在医患关系。本案被告对原告之妻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吴某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经司法鉴定后,认定该病例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应承担全部的责任。据此,法院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出上述判决。骨折手术螺纹钉固定不牢致13岁孩子7级伤残 (转载)红网临澧9月14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13日日10时30分,湖南临澧法院对一起因股骨颈骨折手术失误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公开宣判,依法判决被告湖南临澧县某医院赔偿原告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元。日晚,湖南临澧县安福镇总庙村年仅13岁的徐某在学校宿舍双层床上铺不慎跌下,右股骨颈骨折,次日来湖南临澧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当年4月2日,医院对徐某进行了骨折开放复位、加头加压空心螺钉内固定术,术后予以抗炎、止血治疗。当月22日徐某经医院许可出院,花去医疗费13271.08元。此后,徐某手术部位仍感觉疼痛和形体异常。日,徐某经湘雅二医院门诊检查、诊断:右股骨颈骨折进行螺钉内固定术后错位、螺钉松动,须再次手术。日,徐某在湘雅二医院进行了股骨颈骨折内固定取出、带缝匠肌骼骨瓣移植、空心钉内固定术,术后以抗炎治疗及下肢丁字鞋固定处理。11月16日,徐某治愈出院,支付医院医疗费25295.51元。随后,徐某先后向有关权威鉴定机构申请了对被告湖南临澧县某医院的医疗过错和损害后果的鉴定,结论为:徐某在湖南临澧县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因螺纹钉未完全通过骨折线,致使固定不牢,影响了骨折愈合,术后骨折股骨7个月仍不连接,其与医院手术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医院的过错参与度为60%,徐某手术后痊愈已构成七级伤残。湖南临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湖南临澧县某医院与原告徐某存在医患关系,在对徐某进行右股骨颈骨折内固定术时尚不够精细,导致徐某术后较长期限内不能让骨折连接、愈合,存在医疗过错,该院遂根据被告的过错参与度和原告的损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优秀研究生之死——武汉协和医院之罪 (转载)一、逝者简介邱飞,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2001级硕士研究生。2002年6月经检查患有白血病,日凌晨3时在武汉协和医院去世。二、武汉协和医院的主要医疗责任第一,把供者的血液弄丢了。在骨髓移植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设备安装出现故障,导致前两个小时提取的干细胞全部遗漏在机器中无法取出使用。因此这一部分干细胞未能输入邱飞体内,致使患者不能移入足够的骨髓而对后面的治疗产生极大的不利。第二,胡乱输入不相匹配的A形血。患者是AB型血液,但是医院以找不到AB型血液为借口,根据骨髓的供者邱飞二姐是A型血,就于日白天和晚上分别给他输入了A型红细胞和A型血小板。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卫生部规定的“必须ABO同型血型输注”的规定。有关医学专家认为,这和逝者在无菌舱内的摔跤直至导致死亡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第三,在无菌舱内差一点当场摔死。2003年元月31日,也是农历大年三十,也是错输血液和血小板的第二天凌晨,无菌舱里仅住有邱飞和另外一个房间的小女孩总共两个移植病人,两人交纳的都是特级护理费,按照特级护理规定必须有医生、护士24小时护理。但由于是除夕之夜,邱飞病房竟无人陪护,致使邱飞在凌晨两点从床上摔倒在地上无人在场,第二天早上七点钟才被上班来的护士发现。病人右半身被摔得从头到脚一片一片的大面积的瘀青,昏迷不醒,高烧40多度,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被迫提前出了无菌舱,住入普通病房,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武汉晚报》日A7版曾经这样报道过邱飞的病情:“主治医生张群说,手术50天后邱飞就可离开无菌病房。这期间,将是邱飞渡过的最关键时期,每天都要进行特别护理。”但是邱飞在无菌舱里仅仅呆了21天,距医生说的应该50天的时间还差29天就提前出舱了,这不就相当于一个生命的胚胎,刚怀孕四个月就从肚子里弄了出来,他活得了吗?第四,抢救不及时。日,邱飞事实上已经危在旦夕,但并没有引起粗心大意或者不具有责任心的医生重视,未将病人列入危重病号,更谈不上下病危通知单,主治医生与往常一样仍然照常下班。夜里的值班医生根本不负责任,只顾看报纸、打瞌睡,连叫几遍都不来检查病人病情,直至病人死亡。第五,篡改和虚构病历。在打这场医疗官司中,协和医院篡改和虚构病历,致使医疗鉴定缺乏可靠证据。篡改病例主要包括篡改死者死亡时间,将死亡时间由27日AM改为PM,将摔跤前15天的护理记录隐匿起来,蒙骗医学会专家,以便做出对武汉协和医院有利的医疗鉴定。通过以上事件,足以看出武汉协和医院有关科室的医生缺少医德、医术!医生做阑尾手术误切病人子宫为免纠纷篡改病历(转载)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时间:医生竟干出这种事,还好这位农村女子的官司打赢了手上拿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25岁的杭州余杭人阿娟(化名)眼圈又红了。这个像秋菊一样2年中执着讨说法的农村女子,一点点地摸索,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羸得了官司,通过法律保护了自己的权利。去年3月,去曾对阿娟的经历做过详细报道《患者:一刀毁一生,子宫被医生误切医方:误诊不误治,正常医疗没问题》(B6版),时隔正好一年,在今年的3月15日,阿娟与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终于有了解决的希望,阿娟有望讨回公道,得到经济赔偿。做阑尾手术,被误切子宫“不敢想象,如果宝宝生下来,现在已经一岁多,呀呀学步了,四世同堂会多么幸福。可做阑尾炎手术,却被医生切掉了子宫和胎儿,导致我一辈子可能都做不了妈妈,哪个女人能接受?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这不是毁了我们两个家庭吗?”杭州余杭人阿娟此时的语调平静很多。阿娟2009年4月初查出怀孕,B超显示她是“双子宫”(少数女性会有双子宫情况,属于子宫畸形),左侧子宫受孕。半个月后,阿娟肚子痛,到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就诊。妇产科医生检查后,认为她是单纯的阑尾炎,应该去外科。当天下午,阿娟在外科接受阑尾切除手术。没想到医生一刀下去,改变了阿娟后面全部的生活。“进手术室之前,所有医生都没说过我是残角子宫!”阿娟觉得,是医生误操作切掉了子宫和胎儿。医患纠纷起,医方改病历双方由此起了医疗纠纷。后来,余杭区卫生局请杭州市医学会做了一份医疗鉴定。鉴定结论支持了医院的观点,认为诊断明确,符合医疗常规。但阿娟无法接受,她认为,有人篡改了病例资料,才导致了鉴定结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她要求撤销鉴定书,一直没成功。随后,她投诉到余杭区人民政府,要求对余杭区卫生局的鉴定书进行行政复议,对鉴定书进行审核,却被以“过期”为由,拒绝。无奈下,阿娟把余杭区政府告上法庭。在起诉书中,阿娟说,自己曾比对过手上的资料和医院封存的病历资料,发现被伪造、篡改、隐匿10多处,之前的鉴定材料已经不真实。而自己要求余杭区政府行政复议,完全在申请期限内。最后,经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反复调查取证、两次开庭辩论后,判定阿娟胜诉。判决书中,写明余杭区政府将在60日内,对余杭区卫生局做出行政审核,认定鉴定书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如不符合法律程序,将启动重新鉴定。双子宫畸形,可能让她再怀孕阿娟说,自己也想不到能坚持这么长时间,因为不甘心,才开始摸索着用法律来捍卫权益。前不久,阿娟去了趟省妇保。被切除了子宫后,她对医院有着很复杂的情绪。经过多项检查,医生说,不幸中的幸运,就是阿娟是先天性的双子宫。阑尾手术中被拿掉一个,现在还有一个子宫。但阿娟剩下的那个子宫,比正常子宫小,而且单侧输卵管被切除,到底还能不能自然怀孕,很难说,但至少还有机会。这一下,阿娟眼泪又流下来,这个纠纷耗了2年的时间,不管什么赔偿,能赔我一个健康的宝宝吗?
(转载)花季少女,命丧医院我们7岁的女儿崔馨恬,8月19日早上6点多因发热、呕吐、腹痛来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就诊,在急诊挂号等了2个多小时后,排到了医师李晓静诊治。我们告诉医师,孩子16日曾到横沙岛海边玩,天气很热,孩子乘船时多次呕吐,回来后就基本没再吃什么东西;17日开始发烧,18日最高时腋温39.8℃,并且腹痛、喝口水都会呕吐。李晓静医师让做了一个血常规,说有点感染,就让静滴了一些药物(一瓶10%250ML的糖加三支头孢呋辛)。上午11时25分,输液结束,孩子体温由早上的37.8℃上升到了38.1℃,腹痛、呕吐也没有减轻。李医师却在病历上写到“输毕,热降”,并让到外科去诊治,看是不是有胆囊炎等急腹症。我们到了外科,一位年轻医生一手拿着小灵通一手拿着手机正在打电话,我们耐心等他打好电话,他才开始给孩子诊治。医师后来开了“淀粉酶检测”让我们去做(后来我们才发现,这位医师诊治后名字都没有签)。到了抽静脉血的地方,有一位护士,另有一位保安在帮忙。因为护士一边在给别人做雾化,我就问保安:“淀粉酶要多长时间能出来?”他开始说不知道,后来翻了翻几张纸,说要2天,我说医生还在等这个结果,这时护士也过来了,说抽好血后让人陪我们送去后面(生化室)。护士抽好血,打电话让一个后勤人员过来,拿着试管和我一起过去。到了生化室,里面没人,后勤人员说工作人员要一点半才回来,把试管放在桌上,化验单压在下面,就离开了。我不放心,回到抽血的地方,告诉护士说生化室没有人,护士又让我去把血再取回来,送到门诊化验室。我取回来送过去,化验室说要等上2个小时,我们就抱着孩子等在化验室外面。我们在等候过程中,12时50分,孩子烧到39℃,我们告诉李医师,她让去打了一支安乃近。13时40分左右时,我们问化验室结果出来没有,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把血送到生化室去了,让我再去那边看看。我过去,那边没人,桌子上也没看见化验单,就又回来问化验室,化验室说肯定送过去了。就这样来回跑了几趟,终于生化室的工作人员回来了,但她告诉我孩子的结果有点问题,要再做一次,大概要一刻钟。下午14时15分,淀粉酶结果出来,我们拿化验单到外科,外科的一位医师说没什么问题,又让回到急诊。李医师说那就没什么,我们焦急地问腹痛和呕吐是怎么回事,她说是发热的反应,我们可以回去了,我们再三问:“要吃什么药吗?”,她说不用。虽然我们也心有疑虑,但出于对医生的信任,我们就听从了医师的话。当天夜里,孩子腹痛加剧、恶心、不停出汗、手足发凉。8月20日早上9时许,我们又带着孩子来到医院,因为孩子口唇发青,精神特别差,我们就带孩子先进诊室,请李晓静医师一边诊治,我们一边补挂号,但被其拒绝。我们出来挂号,护士说不符合急诊条件,给了一个“照顾号”(当时在病历上曾写到“照顾一次”,后来不知何时又被医院划掉)。在外面等候了二十多分钟后,孩子情况更加严重,我们告诉了护士,护士让我们到收费窗口换了“急诊号”,并陪同我们进入诊室,告知李医师孩子情况不好,但李医师只是让我们把孩子放在诊断床上等待,自己却在与另一个患儿的陪护人员聊“你最近怎样”、“你有没有孩子”之类;把这个患儿及其陪护人员送出,李医师回来后又收下了另一位女士的一个装满东西的塑料袋,并与其寒喧“你有没有(指塑料袋里的东西)”、“太谢谢了”之类;等把这位女士送出门,才回到诊断床前开始诊治。在此期间孩子精神极差,数次说“爸爸,我想睡觉”,并要闭上眼睛,都是我们呼唤着不让孩子睡去,不停地安慰说“恬恬,你坚持住,医生马上就好”。当李医师发现情况不好,就让我们把孩子抱进抢救室(这时已是9时50分左右,从我们进医院到现在,已过去了50分钟!但事后我们看到病历上,医师却是这样记载:……来院候诊过程中,觉腹痛加重,患儿尖叫,予立即置抢救床上……)。在诊断过程中,她摁着孩子腹部,这边按按,那边敲敲,一会儿说孩子肝脏肿的特别大,一会儿又说有可能是肠嵌套,后来孩子开始痛的大叫,李医师告诉我们,她去请一位上级医师过来诊治,但上级医师(据我们回忆,是当天坐在李医师对面的医师)进来后简单看了看,不知道为什么,一言不发就出去了。李医师又继续诊治,有护士进来提醒她要不要吸氧,她如梦方醒地连声说要,这时孩子痛苦的尖叫:“我痛的受不了了!”(这是可怜的孩子留下的最后的话!),面孔都痛苦的变了形,后来就昏过去了。李医师显得手足无措,要我们把孩子抱到外科去诊治。我们一路叫着“请让一让”,一路连冲带撞地抱着孩子,从长长的、异常拥挤的走廊跑到外科,把孩子放在诊断床上,我们不停地叫着孩子的名字:“恬恬,你醒醒!恬恬,你醒醒!”,外科医师刚准备开始检查,孩子就出现头往后仰,两眼上翻,外科医师又抱起孩子,从另一个通道(后来我们知道,这是一条“绿色通道”,人很少,距离也比我们来外科时近许多)跑回了急诊抢救室,开始抢救,这时已是9时55分。外科医师主持抢救了几分钟后,告诉我另外一个刘医师会主持抢救,让我们一切听刘医师的,然后他就离开了。剩下的医师继续抢救,中间曾开了一次血常规让我送去做,后来还给孩子做了几次电除颤,到10时40分左右,抢救医师大概是觉得需要会诊,才请了心内科的医生过来,但为时已晚,孩子终于未能再次睁开眼睛,于10时58分宣告死亡,死亡诊断是“暴发性心肌炎”,后面还打了一个“?”。就这样,在医师的一次次延误下,我们失去了我们可爱的女儿!因为医院一直也没有给我们下过病危通知书,我们一直觉得女儿是有生命希望的,突然间这样一个结果,对我们真的是晴空霹雳!我们的心都碎了!我们实在是想不通,把女儿送到一家三级甲等医院,上海水平最高的儿科医院治疗,为什么却是这样一个残酷的结果!?…….事情发生后,我们多次找到医院,希望医院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但院方对待我们的却是推诿、拖延、羞辱和欺骗:
花季少女,命丧医院(续)在孩子死亡后,医师没有告诉我们有尸检的权力。当我们在当晚23时书面提出了尸检要求后,总值班却说他无法处理,让我们次日8时找医务科,并说他会告诉医务科;21日8时,我们向医务科提出要求,却被告知其不了解情况,又被以了解情况为名推诿到了院长接待室,还没讲几句,接待室又以有其他人员要接待为名,让我们到隔壁的退管办,然后就是不同的工作人员(至少三四个人)这个问几句走掉,那个问几句后说要请示领导,第三个人又说要我们自己去办理这样那样的手续,一直拖延到下午。在我们的再三强烈要求下,才勉强办理了尸检事宜。21日,我们曾向院方提出三条要求,希望医院配合尸检、调查我们反映的情况并处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医师、加强管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24日,我们就以上问题在院长接待日又向院方重申,并就医生一些明显违反医疗常规的问题如:为什么明明体温上升医生却写成下降、为什么外科医生处治后不签名字、为什么请来的上级医生进来后没有及时处理又走掉、为什么让我们从抢救室把孩子抱到外科等问题,向医院提出了疑问,但负责接待的院长却以不了解当时情况、要再调查为由,没有给任何实质性答复。随后两周,我们多次找到院方,要求了解调查的进度,处理的结果,院方人员还是一再借口要了解、要开会、要讨论,没有给我们任何解释。在与院方的交涉中,医院工作人员讲话极其不负责任。当我们问孩子的死因,为什么后面还要打上一个“?”,院方的解释是他们也不知道,所以才打了一个“?”,所以也“希望”我们做尸检;当我问当时医生是按什么病来抢救时,他们却给不出任何回答;当我们提出要了解医院处理医疗事故的流程时,院方没有任何书面依据,过了几天,一个工作人员拿出一张纸让我们看,说:“这就是我们的流程”,我们提出复印,她又说:“这是内部的规定,不能给你们”;因为医院没有在公共场所公示医生资质,当我们提出要了解时,工作人员的回答是:“你们有知情权,但医生资质不能给你们看”;当我们对这种回答不满时,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医院的规定,当我提出要看一下医院规定时,其又说医院的制度还在不断完善中,好多事情没有书面依据……后来有些工作人员甚至恼怒地说“没见过你们这样的家属”、“领导好多事情要做,我们好多事情要忙,你们在家里等,有结果会通知你们的”、“孩子死亡在我们医院你们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随便你们去”、 “你们精神有问题”、“你们不可理喻”……8月31日院长接待日,院长办公室主任和医务科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接待我们。当我们再次提出要了解没签字医师的名字及其他参与诊疗人员的资质时,张答复我们下周二(9月4日)会给我们结果,并提出用我们手上的病历复印件再去复印一份,被我们以“医院本来已有两份复印件,为什么要拿我们的去复印”拒绝后,张气急败坏地说“本来可以今天给你们,既然你们不配合,好!那你们就等到下周二!”,9月4日,我们按其要求到了医院,张说她在忙,让我们等,我们问等到什么时候,她说中午前,我们等在其门外,她却骂到“你们不要在这里耍赖”,到11时40分,她一言不发离开了办公室,一直到12时以后再也没见过她回来,更没有给我们什么结果。我们因此找到办公室主任,她却说“你们去楼下接待室,没有人说不接待你们啊!”、“是你们对我们的解释不满,而不是我们没有给你们解释!”、“你们可以去卫生局,去法院啊!”,最后叫来两个保安,说我们影响她的正常工作,强行让我们离开……不管我们感情上如何痛苦,天真烂漫的女儿已经永远离我们而去了。我们向医院提出种种疑问,就是希望能给女儿一个清楚的答案;就是希望相关医师能够真正从这个悲剧中吸取教训,认真负责地工作,让其他的父母,不再受到象我们这样的伤害!!!然而,通过一次次与医院的交涉,我们深深为院方的推诿拖延、不负责任而愤怒,也深深为其工作人员对生命的漠视而悲哀和失望!面对强势的医院,我们是弱小的,做为受害者家属,难到我们受到伤痛后,还要必须去承受这一次又一次的屈辱?!事情发生后,许多同事、朋友和热心人士,以各种方式给予了我们许多宝贵的支持及热情的鼓励,使我们深深感受到了真情的温暖,也增强了我们为女儿讨回公道的信心。我们了解到,仅仅在上海,仅仅2006年,卫生部门公布的医疗事故就有149起,平均2天左右就会有1个患者以及他们的亲人,因为医生的误诊误治或其他各种原因,遭受到医疗伤害。我们想到,医疗水平发达的上海尚且如此,那么在全国,每年又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含怨逝去,又有多少患者遭受本不该有的伤楚?还有多少个家庭默默承受着无助和绝望!我们在想:能做些什么,共同分担彼此的痛苦;能做些什么,互相支持与鼓励,与社会上的热心人士一起,为我们的亲人讨回一个公道;能做些什么,能唤起医师的良知,不再让其他人,再受到类似我们的伤害!!为此,我们正在筹建yiliaoshigu.com(医疗事故网),为受到医疗事故伤害的个人、家庭,为关心这些弱势群体的社会公众、法律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及慈善团体,搭建一个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同时,我们也准备发起“生命脆弱,莫让悲剧重演”签名活动,一. 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切实落实各种操作规范,加强对医师医德医风的教育,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生命至上”;二. 呼吁医师加强责任心及技术水平提高,无论何时都能做到严谨、负责,认真细致对待每一位患者,不要辜负了整个社会的信任;三. 建议成立“患者权益日”,以此来表达社会公众对患者权益的关注,纪念那些在医疗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患者, 唤醒那些对生命漠视的医师的良知!春天去了,还会再来;花儿谢了,还会再开;女儿匆匆走了,我们再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生命脆弱,莫让悲剧重演!
(转载)日,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由于医生的延误和错误处置,活泼天真的女儿永远留在了7岁.七百多个日日夜夜,那种撕心裂肺的悲痛,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一直陪伴着我们.一直想写一首歌给女儿,也给那些遭受同样不幸的孩子.在热心朋友的帮助下,今天,终于完成了这个心愿。感谢正直的方晨,感谢侠爽的杨亚光,感谢深情演绎的吕菡婷......感谢两年走下来,给予我们无数鼓励与感动的所有好心人!宝贝,别怕作 词: 崔红喜作 曲: 吕菡婷演 唱: 吕菡婷   就在那个黑色的暑假宝贝轻轻你走了带走爸妈一生的欢笑留给我们一个破碎的家宝贝轻轻你走了再也不知你到哪里了妈妈还想给你唱好听的歌谣爸爸还想给你讲美丽的童话宝贝轻轻你走了带走我们一生的牵挂妈妈眼里是念你的泪水爸爸头上是想你的白发天那么大小小的你不要迷路啊地那么大小小的你怎么一个人走过秋冬春夏宝贝别怕勇敢的孩子才能走天涯宝贝别怕想家时记得爸妈的号码
(转载)母亲的冤魂何处去!!!我母亲于日,因病住进山东省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内三科。由医院雇佣的乡镇医院外科医生杜勇,与本院外科医生杨方站非法医治。他两个给我母亲的查体病历记录是:神清语利,自主体位,查体合作····。然而,他们仅给我母亲输错液半瓶,我母亲就满头大汗,在我们两次催叫下,庸医杜勇竟让护士给我母亲注射安定。致使我母亲昏迷,在昏迷的情况下,护士给我母亲注射了两瓶错药,使我母亲脑部大出血,转外一科救治无效而死亡。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没有给我们内三科应出具的《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内三科没有收取我们的住院费用,医院病历上伪造的内三科的用药。连外一科的《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上都没有收费。我母亲在外科救治无效死亡,病历上却填写自动出院,院方用心险恶!我母亲被非法行医者杨方站,杜勇残忍致死,使我多少个日日夜夜肝肠欲断,悲痛欲绝!恨不得拿起刀,将这两个非法行医者碎尸万段,以解心头之恨!在家人的劝说下,我强忍悲痛,踏上了艰难,漫长的鉴定,诉讼之路。山东省医学会,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法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而进行非法鉴定。泰安医鉴【2008】01号鉴定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列》第二条,枉法判定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在我们诉讼到山东省新泰人民法院后,申请到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去进行法医鉴定。新泰市法院王延涛贪赃枉法,安排到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去鉴定,并亲自去上海华医鉴定所与其勾结。上海华医【2008】临鉴字第326号,作出了我母亲死亡与新泰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疗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的鉴定。至今杜勇仍在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非法行医,不知道还有多少患者被他送上了不归路!是谁在助长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嚣张气焰!是谁在让他们继续杀戮!
楼主,来安徽省立医院吧!我家老小三代都在这里看病,虽然要自费,但是依然心甘情愿,挂各科室的老专家门诊号,不贵,20元,我妈妈心脏早搏,外公心动过缓,我外婆三十多年前急性尿毒症,都是在安徽省立医院看的!有时候来不及挂号,在别的医院看了一半,做了检查,带着检查结果去,老专家们都会认真参考检查结果,做出诊断!安徽省立医院的医生是没有时间去做那些昧着良心的事的,这里每天都人满为患,从就诊,检查,取报告,复诊,都是实行排队叫号的制度!来就诊的基本都要提前一周挂号,我家里每个人都有一张开通了网银的农业银行卡,就是为了方便挂号!
(转载)天才少女 死亡之谜本刊记者|李云 特约记者|高显文今夜 爸爸你别再走动裹紧你的衣裳晚上的风会冻僵苍白的星光从灯光的背后 我能看见你的脸上挂着两个人的泪我仿佛回到记忆里流淌的时光如同奔跑的少年来不及回头却留下了守望于是,美好永远定格在昨天……这首发表在《小作家选刊》2006年1月号的《为新年歌唱》的小诗是13岁天才少女卢学爽在病床上完成的,忧愁的诗句中表达了父女之情及对生命的向望。秋日的阳光下,卢方晨满眼含悲地向记者讲述了女儿卢学爽天才成长般的经历以及在通化市人民医院住院病逝的过程,丧女之痛的他仍然情绪激动。今年40岁的卢方晨,留着光头,那是女儿化疗时,他和女儿的约定——等女儿病好后,爸爸再留头发。如今这个约定却成了他们父女无法完成的心愿。3年前,卢学爽因被通化市人民医院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而住进该医院血液科,最终的结果是卢学爽医治无效死亡。尽管一审法院认定由通化市人民医院先后出具的两份卢学爽的病历不一致,无法进行司法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决该医院赔偿卢方晨经济损失。但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本报记者对此进行深入的调查,处于这起纠纷漩涡之中的这家医院究竟出了什么问题。躲不过去的2005年1968年出生的卢方晨是吉林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中心聘任作家,吉林省作家协会会员,曾出版长篇小说《逃离故乡》。也许是父亲的作家天赋成就了卢学爽一个花季少女天才般的经历:2000年6月荣获通化市第八届青少年科技艺术大赛幼儿组三等奖;2002年8月荣获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优秀奖;2003年5月荣获吉林省少工委颁发的中国少先队雏鹰将章;日荣获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2005年全国小学生英语竞赛五年级组三等奖……天才少女卢学爽并没有因如花般的桂冠延续她鲜活的生命,却“来不及回头;却留下了守望;于是,美好永远定格在昨天”。卢方晨记忆中的2005年夏天是个“充满尖利玻璃碎片的噩梦”。小爽经常会把腿、胳膊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我还训斥她太过调皮。小爽经常说累,脸色也不好。天热时,以为她中暑,她奶奶领她去医院看了几次,大夫也说是中暑。后来一位老医生说可能是血液的问题,应该好好检查一下。小爽马上就要考试了,所以我们一家人决定:等小爽考完再检查,也不差这一两天了。我们谁也没想到灾难已经悄悄降临了……孩子考完试,奶奶把小爽领到通化市人民医院去做全面检查。检查完,医生告诉我,小爽可能得了白血病,我怎么也不能相信,一定是搞错了!我在医院走廊里漫无目地冲撞;想抽烟又找不到烟放在哪;进到医院内的商店,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用手指着矿泉水;喝水时,才发觉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当时一家人都被“白血病”三个字吓得乱了方寸。我们除了每天祈祷奇迹降临,就是想尽一切办法筹集支付小爽在通化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的巨额医疗费用。能借的都借遍后,我们就开始变卖家当,这点钱对于女儿的治疗只是杯水车薪。于是,我又在报纸上打了广告—卖房。所有努力和祈祷并没有让奇迹发生,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小爽出现了脑白。接下来的一切和书上说的一样……日,强化疗程结束后,女儿一再要求去上学。她是班长、大队长,是学校的骄傲!她那么渴望上学,她有太多的理想……小爽以顽强的毅力去上了她短暂人生的最后7天的课。得知病情复发,小爽在学校给爷爷奶奶写好遗书:让爷爷奶奶好好活下去,活下去……她把遗书藏到课本里,托付她最好的朋友在自己离世后,交给爷爷奶奶。女儿的遗书是她离去一周后找到的。我们怀着一线希望,把女儿转院到天津血研所。经化验,我们这才知道孩子得的是“B型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生存希望渺茫”,天津的专家委婉地下达了死亡判决!聪慧过人的女儿在我们面前从不露出绝望和悲伤,可这一次她的精神世界坍塌了!女儿用微弱的声音求我:我要回家!从天津回来,女儿求我要先回家住一天,她隐约知道我们在卖房子,她想 看看家还在不在。她是那么留恋这个世界,那么留恋这个家啊……可这些无法换回我女儿鲜活的生命,什么都无法换回我那才华横溢,生机勃勃的女儿!她还是走了,走到天国那个没有忧愁的地方。迟到的疑问日,女儿脸上挂着泪,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她还没有读懂,我也没有读懂的世界。送走了女儿,我变得迷乱、疯狂。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小爽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失神地看着站在暗处的她。她一如生时的脸上,天真、娇憨,如水一样清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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