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引产男方有产假多少天期多少天 详解小引产男方有产假多少天的请假规定和注意事项?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部规范,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精选2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统一由公司请假行政办公室,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婚假:凭结婚证明,假期7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四)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人员,假期一天内由经理核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需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物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所有人员同意并签字,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执行。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驾校所有员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总教练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总教练,教练员还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练员,安排好学员的学习,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内勤员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后勤负责人批准。教练员请假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2、教练员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再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本组教练和总教练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3、总教练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后报校长批准。  4、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将《请假单》及时交到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3个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驾校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驾校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六、其它规定  1、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2、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3、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主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驾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请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的请假种类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  第四条 员工请假,首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并将批准后的《员工请休假申请表》交所在考勤员后,方可休假。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员工销假,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30天以上)销假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复证明。  第五条 请假批准程序  (一)普通员工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8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8天以上 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中层管理人员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高管人员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假)  第六条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如发生急诊,不受指定医院限制,但急诊病假不得超过3天,并且不可连续发生。  第七条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标准为:3个月以内(包括3个月)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50%,3个月以上1年以内(包括1年)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30%,一年以上发放疾病救济金。  第八条 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  第十条 必须在《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具体原因。  第十一条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条 符合法律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  第十三条 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登记)除3天婚假外,在结婚当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条 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休完。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丧假  第十五条 员工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为3天。  第十六条 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  第六章产假、哺乳假  第十七条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有效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八条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条 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第二十条 妻子生育,男方可给予护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经其主管批准,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待遇。  第七章计划生育假  第二十三条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结扎办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条 接受结扎输卵管手术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护理假。  第二十五条 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种假期,应以申请上批准的时间为准,遇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第二十七条 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八条 工伤假、年休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分布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5  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xx师院人(20xx)第7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病、事假  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  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  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  二、产假  1、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  3、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  三、哺乳假  1、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80%,岗位工资不发。  四、婚、丧假  1、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3、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六、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七、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在编员工,非在编员工的请假可参照办理。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6  一.请假首先需经各小组负责人处报备、申请  二.经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则到行政部报备、申请  三.请假需提前写请假条、并交行政部  四.如需事后补请假条则先有各小组负责人提前代填写请假条交行政部,待请假人回来到行政部补签字  五.管理层请假需向上级主管报备、申请  六.各部门原则上一天只允许有一个同事请假、超出一人则扣罚小组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累加翻倍(奖金无则补助里扣除)(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需向xx报备、未报备按本规定处理)  七.(各小组负责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请假权限、请假2天需找xx报备、申请。3天(含)以上需经xx同意方可请假  八.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九.本通知即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7  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8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就对公司员工请假制度的管理工作,现规定如下:  一、事假  1、每位员工每个自然月内事假不可超过2天,超出天数做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普通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  3、普通员工如连请2天事假,需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4、工作时间内临时有急事,需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上班前遇紧急情况,在允许范围内,根据请假总时间在事发两小时内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6、各组长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临时情况需向总经理进行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总经理签字;  7、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矿工处理,并追究本人及上级组长责任。  二、病假:  1、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用完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3、普通员工及组长请病假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  请假制度是内部管理一项措施,有利于各组长安排工作,管理人员要认清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务必抓好和落实,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如上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9  一、前言  疾病、家庭事宜、节假日等原因,是需要员工请假的情况。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正确执行和管理,既是员工权利的保障,也是公司正常经营和管理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公司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司应该在请假制度的实施中,确保公平性,并防止任何歧视性、不公正的行为。  2、公开原则  公司应该在重要信息的所有问题上保持透明度,并在适当的时候告知员工公司制度的内容、政策、标准和程序。  3、透明原则  公司应该对员工请假价值,一直保持透明原则,尊重员工意见,满足员工的合法且合理的需求。  4、合理原则  公司应该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请假期限和办理时间,以及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复合法规的处理。  三、请假条规定  公司请假条应该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请假原因:员工请假的原因明确,如果由于疾病而请假,应提供医学证明,包括病历、体温、诊断、治疗方案、判断日期、复诊日期等,以确保疾病这一理由的有效性。  2、请假期限:请假期限应该明确,并呈现最终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与时长。  3、上级签名:请假申请应该由员工提出,并由上级审核和批准,上级的姓名和签名应该明确。  4、请假类别:请假条应注明请假原因和种类,如病假、事假、婚假等。  5、签收日期:签收人应该在收到请假条后确切的日期签字并注明所在单位。  四、假期期限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请求请假时,需要注意以下期限规定:  1、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工伤性质的疾病治疗。员工病假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3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日支付,超过3个月的病假工资则不退回。  2、调休假:员工在工作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司提出调休申请。调休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累计1个月,在享受调休之前,员工不应该压缩本年度的工作量,公司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审批调休的申请。  3、事假:员工因工作以外的原因能够证实的理由,需要请假的时间最短可为1天,最长期限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回到工作岗位,公司有权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4、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的婚假。员工的婚假计算时间包括结婚当天和结婚后的3天,如假期期限超过3天,需要请事假,数量不应该超过5天。  5、产假:女员工生育,按国家法律规定享受产假的时间,最长时间是产前15天+产假98天。  五、后续处理  一旦请假条被部门主管批准,员工自行填写并交由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后续处理,包括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记录、工资计算、项目调度等。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在批准和处理请假条的同时,应该对员工请假进行足够的了解和关心,并对员工的请假需要统计报表,以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情况,为公司业务和人员参考处理。  六、结语  如果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得体、操作简便、合理有效,能够提高员工对公司行政管理的信任和满意度,维护公司文化的积极健康发展。同时,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并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让整个公司更加成功。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0  一、前言  请假是工作和生活中的一种常见情况,它可以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休息和调整,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对于公司而言,制定适当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既是保障员工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的重要一环。  二、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目的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请假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准确理解和遵守请假规定,对于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协作、合理分配和管理公司的各项资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请假管理规定详解  1.请假的类型  本公司请假按照时间分为短假和长假。短假指请假时间不超过3天;长假指请假时间超过3天。短假与长假的请假规定不同,请在申请请假前认真阅读公司的请假规定。  2.请假的申请流程  在公司设立了专业的请假管理部门,员工们可以向该部门提交请假申请,申请时需说明具体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司要求员工在请假前的3天内填写好请假表格,并在请假表格上注明请假原因,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递交管理部门审批。  3.请假的审批流程  员工的请假申请需通过请假管理部门的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始可请假。请假管理部门在收到请假申请后第一时间向经理和部门主管科学呈报,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相关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审批流程:申请额度在1个月以内的请假需部门主管审批后,呈报给总经理审批;申请额度超过1个月的请假需总经理直接批准。  4.请假的实施和记录  请假过程中,员工应按照请假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请假并落实各项规定,如离职手续、代班人员选择、班次交接等。同时请假管理部门应加强请假的记录,详细记录员工请假信息,建立员工请假档案。请假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向请假管理部门提交请假记录及工作汇报。  四、请假规定的处罚措施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秩序,对于员工在请假申请、请假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行为和违规操作等情况,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请假管理部门应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那些不能遵守请假规定的员工不予批准,请假申请。  五、倡导健康的请假文化  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秩序前提下,公司也希望员工在自身情感和身体健康有需要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地请假休息,缓解工作压力和身心疲劳。同时希望员工以身作则、遵守请假规定,不做“请假党”,宣传健康、科学的请假文化,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员工幸福感。  六、结语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继续加强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让员工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并获取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将会越来越好!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1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母一方同住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的假期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每次不超过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予一次探亲假,每次不超过20天。  (四)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因聚期间。路途较远的,可另给路途期间。路途期间按交通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1000km以下的为1天,1000km~2000km的为两天,以此类推。  第三条婚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未达晚婚年龄的,享受婚假3天。  第四条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105天。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90天。  第五条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第六条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其以上的固定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1年可享受1天,逐年递增,直至10天。员工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期满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的,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八条休假手续。  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婚假要提前1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  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请假,报总务科备案。  假期结束后,必须到总务科履行销假手续。  违反上迷规定,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休假待遇如下:  (一)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但不发给奖金。  (二)休假路费由员工自己负责。  (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或者未达晚育年龄的,产假期间发给工资的50%。  (四)员工工伤病休期间,医药费据实报销,发放基本工资的100%。  第十条各种假期单独计算,不得累计。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2  一、前言  为了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运营的效率和质量,公司特制定了此份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请假种类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规定了以下请假种类:  1.年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而定,具体请参考公司相关规定。  2.病假:员工因疾病或身体不适需要休息治疗的,可以申请病假。病假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为医院的病历或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3.事假:员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可以申请事假。事假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为请假事由相关证明文件。  4.婚假、产假、陪产假:员工因结婚、怀孕、生育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申请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具体的请假天数可以参考公司相关规定。  5.其他假:公司根据员工实际需要和特殊情况,可以批准其他种类的假期,具体请参考公司相关规定。  四、请假申请流程  员工需要向自己的上级领导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加盖自己的签名,同时需要附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申请需提前提交,并提前安排工作交接。公司要求员工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或邮箱等方式提交请假申请材料,上级领导收到请假申请后尽快审批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五、请假时长的计算  请假时长以工作日为准,不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公休日。  如果申请的假期属于连续假期,如春节、国庆、元旦等假期,需要请提前进行安排,并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的时间安排请假时间。  六、请假期间的注意事项  在请假期间,员工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紧急事情。  2.在病假期间,员工应当积极治疗,遵守医生的嘱托,并在痊愈后及时复工。  3.在事假期间,员工应当注意控制请假时间,尽量减少对公司工作造成的影响。  4.在其他特殊请假期间,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请假。  七、违反规定的处罚  员工如有违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警告或者记过等处罚。  2.对严重违规的员工,公司可以视情况进行停职、降职、调离等措施。  3.对恶意利用请假制度、造成严重影响的员工,公司可以剥夺其申请休假的资格。  八、总则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须遵循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平衡员工和公司的利益,达到规范、公正、合理、科学的管理目标。公司也将会不断进行制度的监督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和员工需要。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3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岗上班。  2、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假条――领导批准――行政部据此考勤。  3、公司员工请假1天以下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凡请假2―5天,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审批,主管副总批准;请假6天以上者,须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申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考勤。  4、部门经理请假,2天(含2天)以下报主管副总批准;3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申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休假期间的部门代理负责人。  5、高管人员:公司副总请假1天以内者由总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公司高管会议研究确定,经总经理批准。  6、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的假条,交公司行政部考勤。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按旷工处理。  7、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有关假,均须将手续、证明交送行政部备案,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休假。  8、迟到、早退者要主动向部门经理原因和时间,按“积分机制”扣减积分。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4  一、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 请假程序  1、 审批权限  ①、 员工请假1天,由物管部长审批  ②、 员工请假3天,由公司经理审批  ③、 员工请假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各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佳和物业办公室备案归档。  3、 请假前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 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之后补办手续。  三、 请假规定  1、 事假:  ①、 经领导批准的事假3天以内,工资照发,超过3天不发工资。  ②、 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③、 员工因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补办手续  按旷工处理。  2、 病假:  ①、 员工因病请假需凭医院诊断证明,领导审批。  ②、 员工因病请假,工资照发。  3、 工伤假:  ①、 凡因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 工伤假工资照发。  4、 婚假  ①、 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报相关领导审批,并做好 交接工作。  ②、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③、 婚假按国家规定可请假七天。  5、 产假  ①、 凡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前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 产假可享受一个月假期,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工作照发。  6、 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假  ①、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准假3天,需报有关领导审批。  ②、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旷工认定:  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 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  ②、 未办理请假手续休假  ③、 不请示报告休假  上述旷工行为视其情节按一下规定进行处罚  ①、 按工资3倍处罚,在当月工资扣除  ②、 旷工2次,按辞退处理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5  第一条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条病假: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三条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第五条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第七条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6  一、请假定义  请假是员工为个人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享受夫妻同日调假等形式。  二、请假流程  1、请假前,员工应向其直接上级申请请假,并说明请假的原因,时间和休假形式。直接上级会根据请假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员工的请假请求。  2、直接上级审核并批准后,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交请假申请表,并注明休假时间和休假形式。人事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再由上级审核批准后生效。  3、员工如果需要修改已经批准的请假时间或者请假的形式,必须经过直接上级同意,并及时向人事部门提交修改申请。  4、员工如果需要停止请假,需要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停止申请,并经过上级同意。  三、请假条例  1、病假请假须知:  (1)员工患病需要请病假时需要及时向公司报告,需提交有关医生的证明。  (2)病假的时间应该符合医生的建议。  (3)单次病假不得超过3天,如需要请假超过3天,应该提交医疗证明或出具健康状况证明。  2、事假请假须知:  (1)员工需要事假请假时应该提前请示直接上级,并提交加班替假申请表,必须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  (2)事假通常只能请假1-3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商议。  (3)请假未经批准或者请假时间超过了原定时间,员工会被按缺勤处理。  3、年休假请假须知:  (1)员工享有年休假须在一年内使用完毕,否则将会被注销。  (2)年假应该提前一个月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核并上报人事部门后,生效时间为提交申请的日期。  4、婚假请假须知:  (1)员工结婚或办理婚礼,应该请假3天。  (2)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直接上级审核,最多请5天。  5、产假请假须知:  (1)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应该请假100天。  (2)员工现场生产应该请假15天。  (3)男性员工可以享受陪产假,2天。  6、享受夫妻同日调假请假须知:  员工因婚姻关系需要享受夫妻同日调假的,应该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违规处理  员工因私原因擅自请假或无故缺勤,属于违规行为,在破坏公司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整个团队的稳定。公司将会根据情况对违规员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总结  请假制度对于企业的绩效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能够为员工提供合理的休息机会,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让员工更有动力工作。公司应该建立规范的请假制度数则,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同时,员工也应该认真履行请假的程序,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7  公司依各种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别并详列其范围:  一、病假  1、 员工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病假单方可病休,若当天无法交病假单,须在上班当天补交(须附病历证明)。但必须在病假当天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员工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上班时间去看病。若确属需要到医院就医,需先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就医时间若不超过3小时,不按病假处理。多于3小时部分按病假处理。每月不按病假处理的就医次数只限一次。  2、员工按请假手续休病假的,所扣工资=休假天数*日工资(日工资=全额工资/22),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员工休病假天数超过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当天休事假者,必须在本人应到岗的时间前用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服务期满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冲,但必须在假单中特别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则一律以事假处理。  2、仍在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不予批准事假。有特殊情况者除外。  3、事假工资计发办法:(每月累计事假天数为d)(全额工资/22)*(22 - d)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者(包括试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应以连续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报请公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取,年假不准累计及预提。公司有权因业务工作更改申请者之日期及天数。  2、年休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年休假可冲抵事假。  3、到年底年休假未使用之部分可累积至次年使用,但只能修原来的半数。  4、年休假的计算以自然年度为单位。  四、婚假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符合结婚年龄者,经总经理批准可获得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员工(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另增有薪婚假七天。婚假期薪金奖金等照付。休婚假的员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工作情况决定休假日期。  五、产假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员工,可享受三个月有薪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  六、慰唁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或养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三天有薪慰唁假;员工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享有二天有薪慰唁假。员工必须出示有效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提取。慰唁假必须当时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七、工伤  员工因工受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部门出具工伤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工伤处理。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8  1、员工请、休假,事先应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补休申请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休假一般不得超过6天。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所在部门上级领导报告,事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期满,要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办理销假,如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经理申请,并知会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部门主管正常休息2天或以上的,需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5、病假必须有市级医院证明,病假3天或以下的,工资全额发放,超过3天的,发放50%的基本工资;事假不发放工资;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按其批准的工资额发放。  6、请、休假审批权限  a、正常调休由所在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  b、部门主管请假必须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  c、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物业经理批准,各管理处经理及部门经理请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d、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等假:请假者须将《请假申请单》送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9  作为企业的一项人事制度,请假制度的管理是企业日常工作中必须关注和实施的重要内容。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它规定了员工请假的种类、请假流程、请假的时间及期限等内容。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能够有效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一、请假种类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有休假权利。请假种类一般分为带薪假和无薪假两类。带薪假包括年休假、病假、产假、陪护假等假期,无薪假包括事假、调休假、特殊假等。  1.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时间,享受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公司规定的年假制度而定。  2.病假:工作期间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病假。病假天数根据员工病情和公司假期制度而定。  3.产假:女性员工因妊娠、分娩、流产享受带薪产假,产假的天数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而定。  4.陪护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在生病住院期间,员工可以申请陪护假,陪护假的天数根据公司规定而定。  5.事假:员工在工作中需要临时处理个人事宜,可以申请事假,事假的天数根据公司制度而定。  6.调休假:员工在周末或节假日加班可以申请调休假。调休假的时间通常为相隔一周内。  7.特殊假:员工遇到重大家庭变故、婚嫁、丧亲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特殊假,特殊假的天数根据公司规定而定。  二、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是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请假流程的规范化,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1.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在请假前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在请假申请表上填明请假天数、请假的种类、理由等信息。  2.请假审批:员工请假申请表交予直接上司相关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审批人员根据请假原因和公司管理制度及时处理。  3.假期安排:员工请假期间安排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确认后通知申请人,并将请假信息录入公司假期管理系统。  三、请假的时间及期限  请假的时间及期限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主要包括请假时间段和请假的期限。  1.请假时间段:通常是指员工请假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员工须在请假申请表上填写请假时间段,并由直接上司审核通过后,提交人事部门确认。  2.请假的期限:请假的期限通常按照请假种类的不同而定。产假、病假、陪护假、事假等请假种类的期限不同。员工请假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否则将影响正常工作运营。  总之,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和员工的权益保障。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员工的知晓和遵守,营造和谐的企业管理氛围。同时,企业还应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切实做好请假制度的管理,为企业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20  一、考勤管理  1、员工考勤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2、 各分店由店长担任考勤员或店长指派其他员工担任考勤员  二、 工作时间  1、 公司营业店面营业时间为13小时。工作时间为8小时,含三 餐时间为10小时。营业时间为上午8:00-晚上12:00.各店长要合理安排店内倒班休息时间。  三、 出勤规定  1、 公司员工应在营业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更换好工作服、 点到、将店内销售产品理货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店长请示批准,并由店长向上级报告。  2、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凡有迟到员工,店长应提醒警 告并在考勤表上注明。迟到月累计2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30元,迟到月累计3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当月2天带薪公休。公司所有员工不得早退,所有没得到批准的早退员工按月累计迟到3次进行处罚。  四、 旷工、睡岗、脱岗  1、 所有公司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全部销售奖金、全勤奖金、带薪公休2天,旷工2天即按自动辞职处理,当月工资不发,解除劳动关系。  2、 下列情况均已旷工论处,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伪造考勤表者、 隐瞒欺骗不以真实原因请假者、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后不到岗者。  3、 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时间(非倒班休息时间)睡觉的,睡岗一 次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各店长要严格执行出勤规定并接受监督。各分店出勤时间应接受公司总部监督,公司每天会按时抽查各店出勤时间。  五、 请休假  1、带薪假  公司新员工工作第一个月为试工期,一个月可以享受带薪休假2天  所有通过试工期的员工,每人每月可享受带薪休假4天,带薪假日必须当月休完,不得累计假期、不得续假。如有保定市、区、县以外员工累计假期不得超过6天,并提前3天请假,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其他市区内员工需提前1天请假,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休假规定  望各店店员合理安排个人假期,不得临时请假、所有裱花人员星期六、日不得休假。如有星期六、日休假员工扣除2天带薪假。如有超休员工扣除当月所有带薪假期。所有员工要服从安排,各店长要根据店内情况负责协调好店员假期,五人以内店面不得两名以上员工同时休息,所有店长、店员休假须向公司申请休假,各店长不得私自调动、调换任何人员。  3、事假  在休完个人带薪假以后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者需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满未上班者按旷工2天处理,即自动辞职处理不发当月工资。  事假休息需提前1天请假  4、公事休假  员工有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由经理审查同意后行政备案方可作为公事休假  经公司批准参加会议、培训、学习、从事公益活动和公司活动均属公事休假  因公事休假时工资金额发放。公休超过5天的,店内销售奖金按当事人在店内的实际上班天数发放  5、婚假、丧假  婚假:所有工作期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10天带薪休假(含4天公休假) 丧假:7天带薪休假,必须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含4天公休假)  婚丧假期间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销售奖金,取消全勤奖金。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种类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假期设置种类:  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  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  第五条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公司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  第七条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  第八条假满后回公司应办理销假手续,报公司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请假标准  第九条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  第十条请假标准范围:  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  第五章假期工资核算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十二条假期工资核算:  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  3、婚假:婚假期间发放按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4、丧假:丧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5、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  第六章假期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或六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六条员工的病事假和其他请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七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三次,公司将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中高级职员请假,三天以内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审批,并在企管部备案。为维持正常工作程序,请假人须记录联络方法。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带薪假  第十一条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规定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相关文章: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1-17私人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03-24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精选9篇)08-11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3篇11-17请假规章制度11-10请假规章制度03-24公司请假规章制度06-29请假流程规章制度06-29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03-24请假管理规章制度03-29}
安徽,简称“皖”,省名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合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合肥。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华东地区,更多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请点击“劳动合同”查看。(图片来源网络,侵删)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或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第六条工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其处理。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劳动合同订立前,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及其他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居民身份、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第八条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拟定。提倡使用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需要时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劳动合同的外文文本和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作担保,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收取培训费、工装费等其他费用。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并具备以下内容的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前款规定的内容外,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内容。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的期限和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岗位技能的要求协商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第十三条劳动者应当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涉密的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提前通知期不得少于30日。第十四条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或者离开单位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行生产同类产品,不得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同类业务或者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所约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上述约定的,应当同时约定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对其违约金作出约定:(一)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集体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法规的;(二)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十九条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但尚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其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备履行条件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拒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已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本单位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约定,要求用人单位重新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其中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工会。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资本、生产经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劳动者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前款规定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又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被裁减人员。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被撤销的;(四)劳动者退休、退职的;(五)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疑似职业病或者疑似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但劳动者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顺延至所列情形消失。第三十三条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经劳动者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待遇。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劳动者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失业的,可以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第五章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三十六条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30日以下的,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为用人单位、家庭或者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三十九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具体结算方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第六章经济补偿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除足额支付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或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不适当试用期期间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予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采取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拘禁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拒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用人单位破产、解散、被撤销,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劳动者12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当事人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增加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赔偿金。第四十八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医疗补助费。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规定的计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应当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本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实际履行合同期限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履行期限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或者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每人300元至 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故意使劳动者不知情或者强迫劳动者订立对其不利的劳动合同,或者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缴,并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工装费等其他费用,收取财物作为担保,扣押劳动者证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七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八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备注: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04.05.01,截至2021年仍然有效员工个人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出纳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可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3、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实行每天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工作六天,每周休息一天。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四、劳动报酬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甲方承诺每月_____日为发薪日。2、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执行: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元。4、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期间的工资。五、社会保险1、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乙方自行缴纳。2、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3、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4、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1、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甲方依法执行有关福利待遇规定,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八、劳动争议处理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九、其他事项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如不及时告知甲方,按照提供虚假人事资料处理。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3、本合同不得涂改。4、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3、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5、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形式,其实我国《劳动合同法》中都是有相应的规定。首先要求在双方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形式,其实也是要求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若是口头劳动合同,则会被认定为无效,同时也会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文章:★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全文解读★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完整版★安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年休假实施办法★普法工作总结精选大全★ 12333社会保障局年终总结范文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泛指与劳工事宜有关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起,构成了广义上的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安徽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完整版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安徽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完整版,希望对你有帮助。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公司管理制度目录企业口号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员工守则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厂规工资、福利待遇制度考勤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企业口号持之以恒全力以赴安全生产质量第一客需至上各负其责企业精神务实高效尽职尽责团结互助爱岗敬业拚搏奉献经营理念诚信勤奋创新员工守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第一条:全体员工要紧紧地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要心向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要有一颗感恩的心。第二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自我做起,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第三条:服从领导,积极热清,相互信赖,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努力学习,精通业务,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好点子,认认真真把各项工作做到高水平。第四条:行为规范,得体大方,文明礼貌,说话有礼节,行为有分寸,做一个有修养、有素质的好员工。第五条:同领导和客人在一起,要领导在前,客人在先,尊敬领导,尊重客人,处处要为领导和客人提供方便,礼貌待人,彬彬彬有礼。第六条:来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不该打听的不要打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厂规为了规范公司与员工的行为,建立有序的生产、经营、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特规定如下第一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体员工要紧密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建设一支高效、务实、爱岗敬业的团队。第二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部门和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第三条:所有员工都必须服从领导、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细节,用一个一个细节来奠定公司的成长,使工作向高效率、员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发展。第四条: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要求所有员工都精通业务,能自主处理各项事务,达到各负其责的目的,确立责任机制。第五条: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其责任、维护其公司与个人的权益。行为规范,做有纪律、有素质、有修养的好员工。第六条:员工进厂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张,填写职工登记表,进行岗前培训,鉴定培训书。用来办理厂牌,领取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时间为7:00―11:30;赶货期间另行通知。赶货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厂方增加工资,闹事并罢工者一律无薪开除出厂;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30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第七条:中途有事需离开本厂者,须提前15天交辞工书给部门主管,经厂方同意,辞工期到后方可离厂。辞工到期者的工资,先结算清楚令其搬离本厂,待本厂发放工资日才前来领取。被本厂辞退者的工资,结算清楚后既搬离本厂。第八条:厂内禁止一切赌博活动,凡是在厂内酗酒、打架、闹事者一律按无薪开除出厂处理。晚上12点30分后关闭厂门,加班时间除外。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车间内一律不准吸烟。第九条:工作上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出厂,各部门主管、品检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抓好生产进度,如因质量问题而耽误货期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工资作为补偿。第十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不得泄露工厂的任何机密,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损害公司利益。工资、福利待遇制度一、工资待遇:1、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注:由于公司定单原因,给予保底工资。2、设计人员实行保底工资+提成工资制度。3、管理人员实行基础工资+提成奖金制度。4、勤杂人员实行基础工资+奖金制度。二、福利待遇:1、提供员工中餐和晚餐,每日标准8元(员工每月餐费扣120元/人)。2、免费提供员工集体宿舍(自租房者自理),水电供应(每人每月水电缴费20元)。3、加班超过23时,免费提供宵夜。4、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清明5、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探亲假7天,4000公里以上可享受10天,公司可报销单程火车票。6、已婚女员工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可享受产假,规定产假期发放生活补助每月800元。7、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婚假、丧假7天。(直系亲属)8、交通补助,业务人员因公对外联系业务,市内交通费每次往返10元。9、通信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通信费每月补助150元。(指定人员)10差旅费: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外地办事,交通以汽车、火车为主,出差补助每天30元,住宿费标准每天80元。11、误餐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每餐补助15元。考勤制度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第一条:作息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根据生产情况,在全年生产旺季、淡季时作调整,但保证平均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第二条: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第三条: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违者罚50元/次。(两人同罚)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第五条:请假:⑴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突发急病等员工须在当日内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⑵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⑶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800元⑴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⑵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5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20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总经理安全职责: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管安全职责: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8、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9、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10、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办公室安全职责:1、协助贯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2、组织、检查、落实管理制度;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7、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车间主管安全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7、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9、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10、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7、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8、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9、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班组长安全职责: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班组安全员职责: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工人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第三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第四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30万元以上者;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第五条晋升程序如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经理办公会审核;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各部门审核,各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第六条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第七条晋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第八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1.大会表扬;2.奖金奖励;3.晋升提级。第九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第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一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赔偿公司损失:第十二条各部门主管发现本部门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经理办公会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级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第十三条经理办公会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第十四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第十六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经理办公会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下面是小编给你整理的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希望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选7篇的内容对你有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选7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  五、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第三章 员工招聘与配置  一、为保证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浪费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内容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应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 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情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 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 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 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 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  1、新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薪金。  2、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推荐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时间可以缩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也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  4、正式员工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免除试用期,但司龄从最后一次进入时计算。  四、转正  1、试用合格的员工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试用单位负责人和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共同考评签署意见,分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其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竞聘制度  1、 集团公司的管理岗位竞聘制度: “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内外、不分亲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龄”,“有能力就上”)和“先内后外”原则。  ⑴ 鼓励员工努力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积极参与竞聘;员工自荐、推荐、举荐、引荐适合者参与竞聘。  ⑵ 内部竞聘报名后,向社会公开招聘,选其中优秀者与内部人员共同参加竞聘。  2、竞聘的实施办法  ⑴ 在职管理岗位的竞聘:每年年末,公司组织中级管理层(含副总经理级、经理级、副经理级和主管级)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考评。先本人自述,尔后由总经理和全体员工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其中,总经理的投票权重点5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点50%。述职考评通过率为60%以上视为合格,被考评人可以连任。未能达到60%为不合格,该被考评人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进行内、外竞聘。  ⑵ 空缺、新增管理岗位的竞聘:公司统一组织竞聘。鼓励能胜任某岗位的员工,向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报名积极参与竞聘。  3、竞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聘演说→竞聘答辩→筛选评定→上岗试用→任职考核 →月绩效考核 →年终述职考评。  4、竞聘组织 行政部负责竞聘的组织,竞聘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组成(本岗位竞聘时,岗位的原负责人回避),竞聘题目由公司领导或专家出题。  5、试用 竞聘小组采用打分制决定人选,进入试用期(公司内部员工1个月,外聘人员1-3个月)。试用期结束时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满后重新进行履职考核。  第四章 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的薪金,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能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集团公司工作的时间(简称司龄)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构成。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2、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情况核发。  3、年绩效工资:根据集团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情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4、项目效益奖金:集团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以税后利润的5%提取,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单位,按《责任书》约定实施。  5、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拨出专项“奖励基金”,并决定发放对象与方式 。  6、岗位津贴:项目施工一线的员工,出勤率达到26天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视项目情况而定。公司其他单位均不享受此项津贴。  7、待岗工资  ⑴ 集团公司业务量减少时,可安排部份员工待岗。待岗一年内按政府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保留劳动关系。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待岗时间也可超过一年。待岗前的工作时间内的年绩效考评工资和项目效益奖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⑵ 员工待岗期间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必须按时到岗,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保留追回已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权利。  二、薪资定级、定档  1、定级、定档方法。由员工自己选择适合的薪资档、级,并自述理由(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绩效努力目标和实现的办法以及本岗位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等),经民主评议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执行期三个月,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情况决定维持其薪资级、档或进行上、下调整。  2、工资的级、档金额随公司效益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时上调。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亦进行相应调整。晋升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下月起执行;降低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当年内晋级两次以上者,年终奖励再晋升一级。若当年内未能晋升一级者,次年降一级薪资。  三、发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团公司支付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四、集团公司下属各承包单位的薪资标准可参照公司标准和制度执行。  第五章 绩效考评制度  一、总则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励其不断改善工作表现,圆满完成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原则  1、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建立绩效考核考评档案,作为工资发放、薪资级、档调整、岗位聘用与晋升的重要依据。  2、考评对象  ⑴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因病、因私、因伤缺勤者,但不包括当月出勤未达15个考评工作日者。  ⑵ 员工在考评期内更换工作岗位,就职新岗位超过15天参加新岗位考评,反之则回原岗位进行考评。  3、考评分为月考评、年度考评和其它考评。  4、因完成公司计划外临时安排的工作,影响了月计划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评时应酌情正确处置。  三、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按普通员工、主管级以上员工两种类型分别确定。  四、月考评程序 在员工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的组成:  1、普通员工类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成。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总经理组成。  五、年度考评程序  1、普通员工的考评分上级、同级、自我考评三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占总评的70%,同级占总评的2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分上级、下级、同级和自我考评四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考评占总评的60%,下级考评占总评的20%,同级考评占总评的1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六、年度考评方式 以考评会议评定的方式实施年度员工考评。  1、考评会议的成员:由被考评部门全体员工、其它部门的经理、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组成。  2、考评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参评者负责会议的相关记录和评分核算。  3、会议程序  ⑴ 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对被考评人各月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简要介绍。  ⑵ 被考评人作自评陈述。  ⑶ 被考评人回避,参评者对被考评人的陈述进行评论和评分。  ⑷ 评分以不记名方式,按上级、下级、同级分类后交给记分员。记分员按上述级别分类算出各类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级评分权重比例算出被考评员工的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七、奖惩办法  (一)“优秀”:绩效考评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获得“优秀”晋升一档薪金。  2、年绩效考评得分为全公司第一名,晋升三档工资;第二名晋升两档工资;第三名,晋升一档工资。  3、年度奖励名额:集团公司参评人数在20人以下,评选一人;参评人数在20-50人,评选二人;50人以上,评选三人。  (二)“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89-80分为称职,不奖不罚。  (三)“基本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60-79分,考评为“基本称职:  1、月绩效考评得分为75-7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5%;绩效考评得分为70-7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15%;绩效考评得分为65-6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20%;绩效考评得分为60-6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30%。  2、连续二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按比例加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若本人为部门经理的,还要扣除其“职务工资”的100%。  3、员工月绩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20%;连续三个月“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四)“不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作以下惩处:  1、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除扣100%“绩效工资”外,加扣100%的“职务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降薪(降职)一档处理;连续四个月考评“不称职”予以换岗或辞退。  2、员工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4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60%;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五)年绩效考评为集团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档或降职。  (六)考评后的个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第六章 员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按政府的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时另行通知。  2、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带薪休假,司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5天。该类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时间。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公司正式员工结婚,按政府规定给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条件的,参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实际另加晚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养人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加来回路程,最多不超过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据公司实际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6、休假的一般规定 ⑴ 员工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和行政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⑵ 具体休假时间,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门与公司行政部协商安排,报总经理审批。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二、社会保险  1、公司为试用期满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险基数根据企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缴费比例按照政府规定执行。  2、公司对长期外派和现场工地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篇2  总则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议事效率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组织机构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组织机构和员工编制调整变化。共设四个部门:  一、行政部  二、财务部  三、销售部  四、技术部  各部门职责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  行 政部:  1、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工作。  2、配合其它部门出具布线电脑图。  3、整理保管好客户资料档案。  4、定时对客户进行回访,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5、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见考勤制度)  6、完成公司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7、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及时制定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8、库管负责材料的出入库管理及采购工作。  财务部 :  1、定期汇报资金收支使用情况,搞好财务核算。  2、负责对单位工程成本,工程总成本的核算。  3、月末拟出本月的财务分析报告。  4、完成公司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销售部 :  1、拓展市场。  2、签定订单后对所属工程监督指导,并及时与客户沟通。  3、出具预算方案,列出材料清单(包括设备材料,线缆,面板)  4、配合工程技术部出图及施工指导。  5、按工程进度负责收款工作。  6、及时完成公司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7、部门经理每周召开例会,定好工作计划,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技术部 :  1、配合公司各部门的技术支持。  2、对施工现场的布线指导、组织施工及调试,根据要求设计方案及出图。  3、施工达到客户满意后出具工程竣工图  4、列出施工所用的设备,材料,施工费用详细清单。  5、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  6、及时完成公司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7、部门经理要每周组织周会,总结上周,规划本周,并及时汇报总经理。  招聘录用与培训  以“任人唯贤,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为原则。  1、 招聘由部门经理面试,再由总经理面试认可。  2、 经录用的员工有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长短由公司考核个人能力而定,要求转正人员需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认可。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  3、 公司需要应定期对员工提供培训机会,从各个方面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员工应加强岗位技能锻炼,做到勤学,勤练,务实。使公司整体形像随之提高。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 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 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 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 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 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 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 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 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 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 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 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 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 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 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 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 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 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 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 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 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篇4  一、聘用原则:  1. 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 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 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 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 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 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 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 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 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 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 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 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 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 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 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 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 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 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 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 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 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 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 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 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 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 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 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 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 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 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 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 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 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 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 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 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 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 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 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 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 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 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 试用期规定  1) 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 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 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 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 试用期培训  1) 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 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 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 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 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 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 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 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 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 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 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管理  1. 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 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 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 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职位名称。  4) 办公时间。  5) 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 工作纪律。  7) 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 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 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 《保密协议》  12) 《担保协议》  3. 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 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 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 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 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 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 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l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l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l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 对工作不胜任。  l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 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l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 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 辞退  l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l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l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l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 员工辞职  l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l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 公司内部转移  l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l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l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 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 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l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l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l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l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l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 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 、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七、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  分公司实行与总部一致的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体系上实行分公司经理对业务范围内人力资源工作进行负责和监督,总部管理部直接领导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需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管理部报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并保持每周必须的电话沟通。  1、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流程公司总部所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流程均适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举在操作上的不同之处:  1) 招聘与录用  l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来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根据总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在当地组织招聘工作。总公司管理部会采取适当措施亲自在分公司当地进行招聘或在总部组织联合招聘会。  l 在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招聘申请,由分公司管理部确认并组织招聘,总部管理部确认。但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需求须经总部管理部确认。  l 招聘信息一般由总部管理部统一发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选择推荐当地较为认可的招聘渠道,经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在当地发布招聘信息。  l 分公司一般员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试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与笔试;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经总部管理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复试;分公司经理须由总监/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复试。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汇总当地录用申请,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办理通知录用手续。  2) 试用及转正  l 新员工报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总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进行统一的新员工培训。  l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新员工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3)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  l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与一般员工签定公司统一的《劳动合同》,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由总部管理部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邮政快递形式至总部加盖公章。合同一试两份,由分公司管理部与员工本人分别保管。  l 分公司管理部在当地选择信誉服务优良的人才服务机构,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与之签定人才服务合同,委托代办存档、交纳社会保险、人事关系转移与证明等人事服务。  4) 人事管理与人事月报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向总部管理部通报当地人员变动情况(包括入职、内部调动、职位升迁、辞退及辞职等),经过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相应手续。  l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 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人力资源月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人才在公司范围内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减少人才外流,保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公司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化运作,通过内部人才市场的合理流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能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行使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在试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向内部人才市场过渡,承担起管理和经营两种职能。  第五条 各部门及各单位领导有责任配合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对口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或岗位,接受人力资源部的业务管理。  第六条 为了加强以关键岗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用好各类人才,为人员的流动和管理创造条件,人力资源部承担引进、培训、考核、储备、输出人才的职能。  第三章 人才的引进和录用  第七条 大中专毕业生是企业对外引进人才的主要来源,也是培养企业后备人才队伍的重点所在。招收、录用的基本要求:专业对口,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基本程序:用人单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单位人员需求计划(学生招收计划),人力资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据集团公司总体人才规划及各用人单位需求计划,结合人力资源存量现状,编制招收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 新引进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完毕,公司统一安排工作单位,新录用的员工持人力资源部签发的工作介绍信到各用人单位报到。  第九条 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外聘人员,如确系企业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须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从社会引进,由公司统一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条 新招收的大中专学生和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一条 人才的引进和录用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各用人单位不得私招乱用,未经集团公司批准而私招乱用每发现一例,对用人单位罚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 人才内部市场  第十二条 坚持用市场手段配置人力资源的改革方向,强化并实行人力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支持人才在企业内部合理有序流动。  第十三条 内部人才市场的运行规则  1、先内后外、内外置换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在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有优先择业的权力,但当人才需求在内部人才市场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时,可转向对外招聘;当公司形成富余人员时可对外推荐,通过内外市场转换,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潜能,使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人才需求得到满足。  2、公平公正原则  在内部招聘过程中,必须坚持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考核公正、评价公正,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增加透明度。  3、优胜劣汰原则  在内部员工岗位置换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公司在职员工无论其现任职位高低、工龄长短、资历深浅,在择业面前人人平等,以“才”择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组织审批原则  各部门及各单位人才结构安排及人力资源计划由其自行负责。原则上置换岗位的人员应首先征得原部门及原单位的同意,方可提出置换岗位申请,否则人力资源部将不受理其置换岗位申请。  第十四条 通过内部人才市场进行岗位调整的公司内部员工应该遵循每一次流动都是以前工作经验的再利用、再发展的规律,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增值,将无效流动带来的损耗降至最低。  公司内部招聘的岗位应分成如下两类:  1、公司需要调整补充或增加管理岗位人员需求时:  此类人员流动可由各部门及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结合工作表现定期推荐或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向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推荐。  2、公司内部非管理岗位缺岗需要增加人员时,优先从公司富余人员中择优选择。  此类人员流动,可由员工本人根据内部招聘所提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推荐。  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可以参与内部人才市场:  1、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现工作部门及单位推荐,经考核符合用人部门及单位岗位条件者;  2、 因工作任务调整而需要对其岗位进行调整的符合拟置换岗位任职资格者;  3、在现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劳动态度好,但其所具备的业务技能确实不适合在本职岗位者。  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参与内部人才市场:  1、所申请的职位不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2、因工作需要,暂不能离岗的人员;  3、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不认真负责,工作态度较差的人员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拟进行岗位置换的员工必须填写《内部岗位职位转换申请书》(附件一),详述本人专业、工作适应范围、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希望从事的岗位及部门,经原部门及单位批准后,将此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 制订需求计划  1、各用人单位根据本部门及单位发展需要和工作岗位要求,制定人员需求计划(年度用人计划或补充用人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  2、各用人单位在每月1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企业内部人员需求信息快报》(附件二)和《企业内部闲置人员信息快报》(附件三),如有人才急需可随时报送,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编印《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综合快报》,在公司月度生产例会上分发。  3、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公布公司内部的人员需求信息,通过公司内部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情况,在尊重置换岗位员工和用人部门及单位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招聘、竞聘等多种方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二十条 人才的公司内部流动,须按公司规定履行调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调动,违者每发现一例,对接收单位罚款2000~3000元。  第二十一条 人才在内部调动之前均须办理好工作移交,与原单位结清一切相关手续,移交时间:本市内3~5天,外地5~10天,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长。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不能进  入新岗位。办理内部调动超过时效按作废处理,重新补办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五章 员工人事考核  第二十二条 人事考核是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来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以使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第二十三条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培训,员工自我开发;  2、合理配置人员;  3、晋升、提薪;  4、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员工的人事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填写《公司员工考核表》(附件四)。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直接主管对其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留存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个人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对被考核者做出公正的评价;  3、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4、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第二十六条 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由人力资源部或所在单位推荐晋升、提薪或进入后备干部名单。  第二十七条 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中或者差者,可根据所在单位意见,安排其调岗、降职、降薪、培训或辞退。  第六章 对待岗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待岗人员要加强培训,积极开辟就业渠道,加速人才流动,帮助不在岗人员寻找就业岗位,建立和完善待岗机制和退出机制。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岗的,所在部门(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人力资源部,并详细说明员工待岗理由。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送达待岗通知书。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即通知待岗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待岗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用人单位同时应按待岗人员待岗前本人月工资标准的3倍金额,交回公司资金中心。  第三十二条 待岗三个月以内的员工,待岗工资由公司支付,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待岗员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待岗三个月内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技能和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原则,安排待岗员工重新上岗或转岗工作。超过三个月仍未上岗的,企业可与待岗人员共同协商签订《待岗人员保留社会保险协议书》(附件五)。  1、协议每次签订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可共同协商是否续签;  2、在三个月待岗培训期内未找到工作岗位,又不和公司签订保留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协议期内,用人单位安排待岗人员工作时,待岗人员应在接到书面通知5日内,回单位报到,协商上岗事宜,超过5日不报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待岗期限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二年。待岗期满不能重新上岗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 对因特殊原因,需要公司给予托管人事关系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本人签订《托管人员协议书》(附件六),托管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享受企业的任何待遇,并且须交纳管理费。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原长期不在岗人员不能进入公司内部人才市场。由公司和分公司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共同组织清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篇6  第一节 总则  1. 目的  为严肃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出勤纪律,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xx集团下属xx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节 工作时间  1.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场类、招商类、高级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时间同上。  3. 公司出勤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正常情况出勤人员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纹2次。  第三节 考勤规则  1. 迟到、早退、旷工及其处理  1.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1.2. 上班打卡时间为早上8:30之前,迟于8:30即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0.5天以内视为旷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无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旷工0.5天处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则视为旷工1天。  1.3.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每次迟到都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旷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书面通报批评。  1.4. 旷工为严重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视为重大违纪,可给予劝退处理。具体如下:  1.4.1 旷工0.5天之内(含0.5天)扣发1天工资;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发2天工资;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发4天工资;  1.4.4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或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公司有权给予解雇处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员  1. 高层管理人员(13级以上管理人员);  2. 长期在外工作的`人员,但部门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记,月底报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领导核准者;  4. 因故请假,经领导核准者;  5.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理由,经领导核准者。  3. 异常及处理  3.1. 对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过凌晨2:00造成第二天迟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当事人必须于三天之内填写《打卡异常情况说明书》,经证明人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入考勤违规。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暂时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行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计算,但需及时填写打卡异常说明书,超过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写出差申请单,经证明人证明,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为考勤违规。  第四节 假期管理  1. 假期类别  1.1 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 、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为5天,工作每满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最高不得超过14天。当年累计病假一个月或累计事假14天,以及在违纪处理期间的人员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须当年休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应从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婚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 产假、陪护假  女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期间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可增加产假15天。  因流产请假:怀孕不满二个月的15天,不满四个月的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的42天。  男员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护假。陪护假必须在分娩前后一周内享受,过期作废。  产假及陪护假应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  1.5 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员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员工因病,出示医院证明或病历后,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可休病假。  1.7 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经员工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1.8 调休假  主管级以下(不含)员工加班的,经批准可以调休。  1.9 工伤假  员工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可以休假,同时公司将给予慰问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顾。  所有假期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做出书面申请,须由代理人代为填写请假单。1天以上病假的申请必须附当地镇/区级以上指定医院的证明及病历方可,否则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为单位,安排/计算时间至少为0.5天(不足0.5天的计为0.5天)。除工伤假、丧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获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请假申请必须经行政人事部门核实,报经相关权限人员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审批程序:  2.1 员工请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经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2 公司总监请假须由副总裁总裁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7天以内由主管总监批准,7天以外由副总裁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3 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须报主管总监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员工请假5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上须报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4 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单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须在满第二年前休完,不得与第二年的年假叠加,以此类推。  2.6 加班调休假需在当年内休完,不能累积或转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员工必须按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8 公司不允许事后请假或先假后请,否则作旷工处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拟定计划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执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门同一职等的管理人员同时休息或请假,应确保各部门每天都有主要负责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节 加班  1. 加班原则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体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实际工作需要,经用人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经行政人事部审核,主管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围  2.1. 公休、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其它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负责人复核,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若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须主管总监批准。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调休  3.1. 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认可的加班天数,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具体补休时间安排,可由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经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予以调配,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2. 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予调休。  第六节 考勤核算与复核  1. 各部门文员/助理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门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员处,由行政人事部文员统一整理、汇总各部门考勤报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  2. 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询申请,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若因行政人事部门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错误,行政人事部须及时更正。  第七节 附则  1.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考勤管理监督与稽查,各级管理人员有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权力和职责,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定,经各部门会签、各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后实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篇7  第一节 员工招聘  一、招聘原则:用人唯贤、公开、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二、招聘条件: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思维敏捷、实际工作能力强,具备较好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办每年定期进行人力资源盘点,全面了解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及到岗情况,并拟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草案。  2、行政办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开展具体招聘活动。  四、招聘流程:  1、行政办首先对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确认真实有效的基础上,对照应聘岗位《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和复试。  2、应聘人员的面试和复试由行政办与用人部门经理共同进行(高级员工由总经理进行)。  五、聘用  1、面试和复试合格者由行政办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试用)并开始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  2、行政办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并与用人部门一道对员工试用期进行跟踪考核。  3、被聘用的新员工试用期发给试用期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公司将确定其正式工资级别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第二节 劳动合同  一、合同种类:  1、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须经过3个月试用期,其间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  2、正试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男45岁(含45岁)、女40岁(含40岁)以下,原无工作单位或虽有工作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除外)但己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用工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员工签订用工协议。  二、合同期限:  1、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个月。  2、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期限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公司与中、高级员工及骨干员工签订期限为3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超过3年期限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与普通员工签订期限为1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三、合同签订程序:  1、公司行政办负责指导新聘员工和续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  2、《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书》(式用工协议)。  第三节 人事调整制度  一、人事晋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晋升制度,通过员工晋升,弥补空缺岗位,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  2、员工晋升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交《晋升推荐表》,并阐明晋升理由。  3、行政办对部门晋升请求进行审核,并负责考察该员工的工作表现。  4、公司成立员工晋升考核小组,由行政办安排晋升考核,具体晋升考核为:员工述职、部门评价、行政办评价、考核小组随机提问、考核小组总结。  5、员工晋升考核通过后,由行政办发放书面晋升通知及新岗位《职务说明书》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6、员工晋升职务后,按新任职务确定报酬。  二、人事降职管理:  1、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将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①由于组织机构调整而精减工作人员。  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构成辞退条件的,可考虑降职处理。  ③员工因身体状况欠佳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的,可考虑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④依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该部门拟降职员工的降职请求和薪资降级申请(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出)。  ②行政办根据降职管理规定对部门提出的降职请求和降薪申请进行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③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三、人事调动管理  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司内平行的人事异动依下列程序办理。  1、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员工调动请求。  2、行政办根据部门主管提供的资料和职务说明书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对调动请求进行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批准后,行政办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4、员工须在7天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四、人事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本人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申请  报告并填写《离职通知书》,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行政办审核。  2、行政办审核无误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3、辞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办理好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在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4、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辞职。  ①涉及公司重要机密,特殊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②重要业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处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的。  五、人事辞退管理  1、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③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权辞退员工,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员工。  ①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份员工时。  ②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辞退程序:  ①员工出现以上情形之一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辞退申请,(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出)。  ②公司依据以上第2点中①②条款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行政办应审核员工工作日,报总经理批准后发给该员工一次性离职补偿金(补偿金计算: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至12个月者发给一个月本人实得工资作为补偿金,工作满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补偿金)  ③经总经理同意后,行政办应提前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达《离职通知书》,员工填写好后由部门主管、行政办分别签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④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清还手续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或离职补偿金。  第四节 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组成:  本公司员工收入由基本工资,各种津补贴及奖金三部份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付薪日期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员工当月工资,若付薪日恰逢节假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员工试用期工资按所聘岗位职能工资的60―80支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执行所聘岗位级别正式工资标准。  3、公司的工资实行多元化管理,驾驶员及短期聘用人员工资另行确定。  三、薪酬调整:  1、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①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员工工资水平。  ②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年终绩效考核优秀,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③职务变更:员工职务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务级别内的基本工资。  ④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2、员工工资调整依规定程序报批,集团董事会终审。  四、员工福利:  1、员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养老、失业保险等相关福利。  2、享受公司组织的每年一次的常规性健康体检。  3、休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补偿。  (3)产假: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和准生证可申请有薪(基本工资)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慰唁假:凡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补偿。  事假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第五节 绩效考核制度  一、转正定级:  1、新员工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考察期,在此期间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2、新员工试用期考察期间无故旷工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的将予以辞退。  3、行政办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后一周内下发《试用员工转正定级表》,部门主管根据该员工试用期在岗适应性,业务能力,工作主动性及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表现公正写出评语并对该员转正与否及工资定级情况提出部门建议。  4、行政办根据该员工的转正考核结果作出同意定级,延长试用期或不能录用的决定,签署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5、考核表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办与转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二、绩效考核  1、自评。自考核周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行政办向各部门员工发放考核表,由员工本人填写,作为部门考核的初步依据。  2、部门主管考核。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填写汇总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员工考核情况及日常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进行主管考核评价。  3、复核:行政办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复核。  4、一般员工考核结果由分管副总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考核结果由总经理批准。  5、考核结果将成为员工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6、考核优秀者将获得加薪、晋升的机会,考核成绩低下者将视情况予以降薪、降级、调岗或淘汰。  第六节 培训制度  一、内训管理  1、结合公司的发展需求,行政办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公布于众。  2、公司指定的培训对象须参加规定的培训课程,行政办将实行培训考勤管理,培训成绩计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及任职依据之一。  二、外训管理  1、因工作需要,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审批,经行政办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承担培训费用。  2、员工报销培训费,须持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报销。  3、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对取得相关证书的,给予员工500―1000元一次性奖励。  4、对培训费在20xx元以上者,须签订培训合同,行政办对培训合同统一管理。  三、服务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训金额须为公司服务年限  20xx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从培训之日起)不满上述年限者,离职时公司有权按违约时间对应的培训金额扣回员工培训费。  第七节 奖惩条例  一、员工奖励条件:  公司员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应由上级主管酌情申报,予以奖励。  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成绩或贡献,有利计划经采纳实施有效。  2、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的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严格控制开支,节省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确有成效者。  二、员工惩处的条件。  1、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的。  4、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私利的。  5、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对抗上级命令、决议的。  6、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7、挥霍公款、浪费公司资产的。  8、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9、工作时间偷闭怠工或擅自离岗的。  10、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  三、获奖或惩罚方式的确定  1、奖励的种类:本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和有薪假两种。  2、惩处的种类:惩处分书面警告、降职、辞退三种。  (1)书面警告:适用于违反各项规定者,并予以扣发相应工资或奖金。  (2)降职:多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并无悔改表现者,公司将予以降职。  (3)辞退: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过失者。  四、奖惩的实施  1、奖励。部门经理提出奖励建议并填写《员工奖励建议》,签注意见后送行政办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办备案。  2、惩处。部门经理提出纪律处分建议,填写《员工过失通知书》,签注意见后,送行政办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办备案。  3、部门经理以上奖励或惩处由总经理批准并送行政办备案。  4、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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